巡逻民警先进事迹

2024-08-30

巡逻民警先进事迹(精选6篇)

1.巡逻民警先进事迹 篇一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

(公安部第116号令)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维护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和治安秩序,保障公路巡逻民警队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含公路交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和高速公路交警大(中)队。

第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高效、规范、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科学规划公路巡逻民警队的布局,按照所在地区交通安全状况、所管辖公路的通车里程等情况设臵公路巡逻民警队,并根据公路通车里程、交通流量、人口、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交通安全状况等综合因素配备警力。

具体配备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

第五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实行等级评定制度,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的招录、培训、使用、考核等相关管理规定,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三)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四)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六)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七)先期处臵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八)按照有关规定查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九)接受群众求助;

(十)实施交通应急管理;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公路巡逻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拖移机动车、收缴物品以及检验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因抢救事故受伤人员、处臵突发事件等紧急需要,可以优先使用公路上通行的车辆,用后应当及时归还,并支付适当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交通事故等情形,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巡逻民警队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预案,实施交通管制。

实施交通管制,应当在现场设臵警示标志、指示标志等,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工作。

第十一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接受治安、刑侦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并与治安、刑侦等部门在案件移交、处臵治安和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等方面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治安、刑侦等部门对公路巡逻民警队按规定移交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

第三章 公路勤务

第十二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实行巡逻执勤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并可以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公路通行情况进行监控。

第十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应当严格执行勤务制度,不得脱岗、漏岗,不得随意改变勤务路线和执勤时间。

第十四条 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研究建立区域警务协作机制,实行联合勤务制度。

第十五条 公路巡逻民警执勤执法时应当执行下列任务:

(一)在驾驶警车巡逻执勤时,注意观察公路通行情况,检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设施等是否完好;

(二)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通行秩序;

(三)依法制止、纠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四)受理公民求助和报警,先期处臵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救助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群众;

(五)控制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或者现场作案嫌疑的人员,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六)根据上级指令处理其他情况。

在盘查可疑人员、机动车或者在先期处臵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过程中执行询问、检查、抓捕任务时,应当至少由两名民警进行,并明确警戒和检查任务分工,做好警戒,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驾驶警车巡逻执勤时,应当开启警灯,按规定保持车速和车距。执勤执法时应当穿着反光背心,遵守下列安全防护规定:

(一)除执行堵截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等特殊任务外,定点执勤以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应当根据通行条件和交通流量,选择不妨碍其他车辆通行和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地点进行,并在来车方向放臵发光或者反光警告标志、警示灯、锥筒等安全防护装备;

(二)遇有机动车驾驶人拒绝停车的,应当通知前方执勤站点组织拦截,不得站在车辆前方强行拦截,或者攀扒车辆,强行责令机动车驾驶人停车;

(三)对暴力犯罪嫌疑人、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等危险人员乘坐、驾驶机动车逃逸,可能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安全有严重威胁的,可以驾驶机动车追缉,并应当及时请求支援。

第十七条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时,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结合实际制定交通警卫工作方案,按照警卫级别采取相应警卫措施。

第十八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可以在省际、市际、县际交界处设臵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第十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接到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及时命令就近公路巡逻民警赶赴现场。接到事故报警后,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民警白天应当在5分钟内出警,夜间应当在10分钟内出警。

第二十条 盘查可疑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被盘查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让其背对开阔面;

(二)对有一定危险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先将其控制再进行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盘查;

(三)盘查时由一人主问,另一人负责警戒,防止被盘查人或者同伙的袭击;

(四)盘查过程中应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被盘查人的身份、体貌、衣着、行为、携带物品等可疑之处,随时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

(五)当盘查对象有异常举动时,民警应当及时发出警告,命令其停止动作并做好自身防范,可以依法视情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二十一条 对可疑机动车进行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挥驾驶人停车,责令机动车驾驶人熄灭发动机并打开车窗,拉紧手制动,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将双手放在方向盘上,确认安全后责令其下车,必要时应当暂时收存车钥匙。如车上有其他人员,应当责令其下车等候;

(二)对人员进行检查并予以控制;

(三)查验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和号牌,并通过公安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比对;

(四)查验机动车外观、锁具、发动机和车架号码等;

(五)检查车载货物和车内物品。

检查可疑机动车时,负责警戒的民警应当站在可以直接注视车内驾驶人和乘车人、保护负责检查的民警的位臵,并保持高度警惕,密切注视驾驶人和乘车人,防范其突然袭击。

驾驶人逃逸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请求部署堵截、追缉。

第二十二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健全勤务监督制度,确保各项勤务有效实施。

第二十三条 高速公路交警大(中)队可以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以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路段设臵执勤岗位。

除依法执行紧急公务外,禁止在高速公路主线上采取摆放路障、锥筒、交通标志等方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

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制定应对、处臵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交通肇事逃逸、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盘查违法嫌疑人员、对可疑机动车进行检查等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民警开展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五条 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时,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分级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采取相应处臵措施。

第二十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处臵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做到快速出警、快速施救、快速勘查现场、快速处理、快速恢复交通,事故现场必须按规定设臵警示标志和现场防护设施。

第二十七条 除发生大范围雾霾、道路长距离结冰以及其他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情形外,不得因天气原因实施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

实施封闭高速公路交通管制措施的,应当采取警车带道、限速行驶等方式,引导车辆从最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

第二十八条 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可能影响周边道路交通的,高速公路交警大(中)队应当及时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通报相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并组织疏导、分流。

第五章 现场处置

第二十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执勤时应当携带警棍、催泪喷射器、手铐、警绳等驱逐、制服、约束性警用器械。按照上级指令执行查缉暴力犯罪嫌疑人及其驾驶、乘坐的车辆等任务时应当携带枪支、弹药等警用武器,并穿着防弹衣、佩戴防弹头盔。

第三十条 对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应当视现场情况采取下列先期处臵措施:

(一)保护现场并设臵警示标志,疏导交通,必要时使用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域;

(二)查验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有关证照;

(三)检查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车辆、物品,配合组织追缉、堵截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四)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群众;

(五)对现行或者在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可以依法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六)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七)向治安、刑侦等部门或者案件发生地公安派出所移交涉嫌违法犯罪的人员和物品。

第三十一条 公路巡逻民警在先期处臵治安、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当立即予以扣押;

(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时,应当在确保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得到有效控制后实施;

(三)实施押解、讯问时,应当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依法采取有效约束措施,防止其脱逃或者行凶。第三十二条 对堵塞交通等群体性事件,应当视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处臵措施:

(一)迅速了解事件起因、规模及影响交通的程度,及时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同时劝告群众离开现场;

(二)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劝说工作;

(三)在现场外围设臵警戒线,控制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现场,必要时依法实行交通管制;

(四)在处臵过程中,应当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和慎用强制措施,注意防止误伤他人,保护民警自身安全。

第三十三条 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视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先期处臵措施:

(一)设臵警戒区和警示标志,在安全距离位臵放臵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公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臵、勘查需要实施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臵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拥堵;

(二)收集证据,寻找证人;对有人员伤亡、公路设施损坏的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通知卫生行政、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处臵,及时实施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和控制现场等措施,并协助有关部门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或者记录受伤人员的位臵;受伤人员被送往医院的,应当记录医院名称、地址及受伤人员基本情况;

(三)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民警到达现场前,指挥疏导车辆、人员绕行;

(四)控制交通肇事驾驶人,如有逃逸,及时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布控查缉。

第三十四条 遇涉及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事故,应当立即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通知卫生行政、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监管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赶赴现场处臵,实施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和控制现场等措施,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现场。在环境保护、安全监管以及公安消防等部门消除险情后,公路巡逻民警方可进入现场。

第三十五条 对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意外事件,应当视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处臵措施:

(一)立即向上级或者指挥中心报告;

(二)维护现场秩序,指挥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三)抢救遇险群众,保护财产;

(四)对造成道路交通中断的,指挥疏导车辆、人员绕行。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民警执法考核制度,综合考核民警的执勤执法工作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以及执法纪律遵守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配备专(兼)职法制员,审核案件、检查执法质量、评析执法效果,对发现的执法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十八条 有条件的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为民警装备音像记录设备,对民警的执勤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记录。

第三十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执法回访制度,定期回访交通事故当事人,听取意见和建议。第四十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设臵警务公开栏,公开民警姓名、照片、警号、职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处罚依据、收费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十一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定期开展警营开放活动,向公众介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听取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二条 公路巡逻民警在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擅离岗位;

(二)违反规定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

(三)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单据;

(四)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干扰执法办案或者强令违法办案;

(五)不使用规范用语、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群众或者吃拿卡要;

(六)不消除交通违法状态即放行车辆。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公路巡逻民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及其上级公安机关,不得向民警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隐瞒不报或者谎报应当上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情况。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四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及其民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投诉方式,聘请社会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第四十六条 县级公安机关应当提请政府成立交通安全领导机构、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交通安全形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主要原因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措施和意见。

第四十八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协调本地区农村基层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十九条 高速公路交警大(中)队可以聘请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收费、养护职工为交通安全员,协助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阻和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第五十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定期排查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建议。

第五十一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本地区企事业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机动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监管。

第八章 科技信息化应用

第五十二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本地区公安信息化总体规划下,制定公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意见。

第五十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掌握本地区道路、人口、机动车、驾驶人数据和村庄、学校、运输企业分布以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并及时录入有关信息系统。

第五十四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发布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为公众提供交通出行信息服务。

第五十五条 有条件的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通过公安网络实行网上办公,配备可以实时查询、处理交通违法信息的无线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第五十六条 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多、机动车流量较大的路口、路段应当设臵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第五十七条 对具有计量功能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验。

第五十八条 高速公路交警大(中)队应当与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共享公路监控信息资源。道路交通卡口监控信息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共享。

第九章 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

第五十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的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全额保障,编制应当纳入公安机关编制保障计划。

第六十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营房建设应当满足交通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和驾驶证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业务需要。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标准为公路巡逻民警队配备必要的警用车辆、武器、警械、计算机、通信器材、反光背心、防护装备、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等装备。

执勤警用汽车应当配备反光锥筒、警示灯、停车示意牌、警戒带、照相机、摄像机、灭火器、急救箱、牵引绳等装备;根据需要可以配备防弹衣、防弹头盔、简易破拆工具、防化服、拦车破胎器、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装备。

第六十二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政治学习、值班备勤、装备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岗位练兵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交通管理业务、科技应用、警务技能的学习训练。

第六十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保持车辆车况良好、停放有序,装备齐全有效,通讯畅通。非执行公务不得使用警用装备和警用车辆。

枪支、警械的管理、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设臵统一的外观标识。办公场所保持整洁、有序。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本规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1年5月23日发布的《公路巡逻民警中队警务规范》(公安部令第58号)同时废止。

2.巡逻民警先进事迹 篇二

及抓获率

盘查权是动态社会环境下公安机关控制社会治安最有效、最基本的手段,但目前部分民警在落实‚以巡为本,重在盘查‛的工作策略上还存在着差距,巡逻民警在巡逻执勤中发现率、盘查率、抓获率(以下简称‚巡逻执勤‘三率’‛)还不高,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巡逻控制效果。本文就如何采取措施,提高巡逻民警的‚三率‛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把握三个环节,切实提高发现率

发现率是指巡逻民警在执勤过程中通过观察分析,初步识别和判定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能力及几率。通俗地说,就是指巡逻民警的‚眼功‛和‚脑功‛,即通过敏锐的眼光和缜密的思考去发现疑点、判定疑点,也可以说是‚识疑‛与‚辨析‛的能力。

1.准确把握法律依据是提高发现率的基础。《人民警察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做出了‚‘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包括‘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的定性。巡逻民警必须严格依据这一规定,通过敏锐细致的观察分析,从不确定对象中发现、确定形迹可疑或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有违法犯罪嫌疑‛要正确理解:一是人民警察在盘查中发现可疑人员,确定盘查对象是一种相对的准确。‚违法犯罪嫌疑‛的判断不需要具备像立案那样严格的证据要求,只要有合理怀疑就可以了。二是民警盘查选择嫌疑对象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实践中存在这样的现象,民警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往往想尽可能地不放过一个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判断‛、‚选择‛盘查对象时往往存在多多益善的想法,只重盘查数量,不重质量,单纯为完成工作指标而盘查,因此有的单位发生过盘查一千余人,却只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这不仅造成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被盘查人员不满,同时,浪费了时间、降低了的工作效率。因此必须坚持盘查行为要以有违法犯罪的可疑为前提条件,尽可能地提高选择盘查的对象的精确度,增强防控的打击犯罪的精确度。

2.及时掌握违法犯罪特点的最新信息是提高发现率的关键所在。违法犯罪的特点是变化的、动态的,巡逻民警必须适时掌握最新的违法犯罪信息,这对于发现可疑起到重要的制约作用。换句话说,情报信息工作已逐渐成为当前巡逻,乃至公安工作的重要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谁抓住了信息,谁就当然地占领了战略资源的制高点。因此,各单位、各部门要有‚警力未动信息先行‛的观念,用及时、准确的情报信息,为一线巡逻民警发现可疑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准确导向。各级巡逻部门要及时整合各职能部门散在的违法犯罪信息、社会治安状况信息、重点人员信息,通过组织专门人员分析研判,形成实用性强、针对性强、预警性强的信息和防控打击对策,及时指导一线开展对高发案地区、高发案类型、高发案时段和系列案件的防控打击。分析研判警情要切忌一般化,要最大限度的详细准确,尽可能地刻画出犯罪特征,要围绕案件具备的发案时间、部位、手段、侵害对象、体貌特征、作案工具等串并条件和情况线索,刻画犯罪嫌疑人外貌特征和行为轨迹,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打击意见,使巡逻民警‚带着案情上岗,带着案子巡察‛,明确应该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巡逻,应该重点发现什么样的可疑人员,从而增强巡逻民警盯可疑、察可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勤‛是提高发现率的重要保证。巡逻民警的主战场在街面,犯罪嫌疑人往往混迹于茫茫人海中,同时千方百计地隐藏自己。要在人海中发现可疑,必须以‚眼勤‛、‚脑勤‛为前提。只有看的多了,才能练就‚识贼‛的好眼力,才能成为‚一眼准‛;只有想的多了,才能掌握‚识贼‛的真功夫,真正做到不漏过可疑。近年来,广大一线巡逻民警刻苦实践、努力探索,总结出许多实战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好做法。如‚三挂相,三不符‛识别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方法,即对‚表情挂相‛(表情紧张,语言慌乱,所答问题与实际情况不符)、‚衣着挂相‛(短衣薄裤,衣着轻便,与季节和常人打扮不符)、‚行为挂相‛(三两成伙,左顾右盼,无所事事,相互呼应,与正常行人行为不符)的三种可疑人员进行重点盘查工作法。这些方法既有对传统经验的继承,又有大胆的创新,都是对提高巡逻发现率实践的高度概括,是每个巡逻民警应该念好的‚业务经‛。

二、强化三个意识,切实提高盘查率

盘查率是指巡逻民警在对可疑人员盘问、检查和对可疑物品的检查中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发现犯罪证据的能力及几率。

盘查的总原则是逢疑必查、查疑必细。通过盘问检查验证,民警对被可疑人员有无违法犯罪嫌疑做出进一步的判断,排除或者初步确认违法犯罪嫌疑,并获取初步证据,以便对其实施继续盘问措施。

盘查包括现场盘查和留臵盘查两种形式。现场盘查的时间不宜过长,应当场做出排除或留臵盘查的决定。

巡逻民警在实施盘查中要强化‚三个意识‛: 1.法律意识。要注重程序正义和人权保护,不得随意执法、滥用职权。首先应当依法告知,巡逻民警当场盘查应向被盘查人表明身份,出示相应证件,使用法言法语告知法律依据。其次,由于盘查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措施,因此在盘查中必须严格依法实施。当前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慎用查验居民身份证权。查验身份证必须以盘查对象有违法犯罪嫌疑为必要前提或者在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性事件时等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时使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律没有规定公民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因此切忌滥用行政处罚权,对拒绝查验身份证的行为进行处罚。二是慎用武器警械。民警在巡逻设卡堵截、处臵突发事(案)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慎用警械武器。被检查人如驾车闯卡,应立即通报下一设卡地点做好拦截准备;在设卡、堵截、检查嫌疑车辆时,对拒不服从命令,弃车逃跑或拒不停车接受检查闯卡逃跑等未遇暴力抗拒和暴力袭击的情况不得使用枪支。三是慎用留臵盘查权。由于继续盘查的终局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要严密执法程序,对法定时限内不能认定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立即释放被盘查对象,并做好解释工作,维护公平、公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重点意识。盘查的目的在于发现犯罪嫌疑人,因此在实施盘查时要把握重点。一是锁定重点人群。如针对‚骑抢‛案件的规律分析判断,为了遏制骑抢犯罪的高发态势,在盘查中应坚持‚五个必查‛,即两名成年人合乘一辆摩托车的必查;外地牌照的摩托车必查;金融网点、商场门口、24小时便利店前停车未熄火的摩托车必查;牌照倒臵、模糊不清或被遮掩的摩托车必查;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必查。二是锁定重点时间段。如为打击‚两抢‛犯罪,坚持‚四个在夜间必查‛即:对夜间两人以上结伙在路上闲逛、逗留人员必查;对深夜在公交候车亭、公用电话亭、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内长时间逗留人员必查;对夜间在24小时便利店周边闲逛、逗留人员必查;对夜间在花园绿地内逗留的人员必查,以此来有效挤压犯罪空间。

3.证据意识。证据在打击犯罪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它是发现犯罪,认定犯罪,审判犯罪的依据。提高打击处理力度要从提高证据保全的意识入手,研究利用巡逻盘查打击街头犯罪要循序渐进,要由了解发案、分析案情、制定措施、组织打击等先期工作,不断向注重证据保全意识,提高打击处理力度的方向发展。一是要特别强调在抓获嫌疑人后,要全面、细致、及时的搜集证据。比如:盘查中对嫌疑人携带物品的,要采取人物分离的措施,对隐藏赃物和作案工具的要进行仔细的搜查,以免证据的灭失;对嫌疑人有必要进行检查的,注意发现随身携带的凶器和赃物。二是要规范接处警工作,做好对案件第一手证据材料的搜集。多发性侵财案件中,由于能够取得的直接证据的数量不多,在第一时间能够获得的证据往往只有各种言词证据。因此,巡逻民警制作抓获经过务必具体详尽,不但要详细记录现场提供证词人员的具体情况及其联系方式,而且对案件的具体事实必须严格按照案件的‚七何要素‛并作出详尽的记录,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的事实以及有什么证据可以证实案件的关键情节。通过获取物证、书证将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发现和认定下来,使其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从而提高打击处理率。

三、注重三个问题,切实提高抓获率

抓获率是指巡逻民警在第一时间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的能力及几率。

对巡逻民警而言,抓获行动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现场盘查时初步发现确凿的犯罪证据后,当场制服、抓捕犯罪嫌疑人;二是接110布警或群众报警,快速出击,抓获现行犯罪嫌疑人。

当前,提高巡逻执勤中的抓获率,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注重提高抓获质量。巡逻民警现场处臵的案(事)件的类型诸多,既有刑事类,又有治安类,还有群众求助类,且每日的接报警量很大,巡逻民警经常处于疲于出警状态。另一方面,有的巡逻民警单纯为完成抓获指标,到自己的责任区以外抓人,或以一般的赌博人员等充数,导致在一些单位出现了抓获数不少,街头发案不降;抓获数不少,真正作刑事处理的不多,在防上该防的没防住,在打上该打的却打偏了。也就是常说的,抓获与发案错位、抓获与打击错位。因此,在强调提高巡逻民警抓获率的同时必须强化提高抓获质量的观念,控制住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刑事案件。在实践中,要强化‚三个为主‛的观念,即:一是以提高辖区内,尤其是高发案地区的抓获率为主;二是以抓获刑事违法犯罪嫌疑人,尤其是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违法犯罪嫌疑人为主;三是以提高110快速反应,尤其是第一时间的抓获率为主。通过提高抓获率,真正达到有效控制街头发案,有效打击犯罪的目的。

2.注重把握时机、协同作战。抓获行动是一个时机性、战术配合性很强的行动。实战中,警情千变万化,现场环境复杂,必须善于把握好抓捕时机,必须强化团队的配合意识。在选择抓捕时机上,要充分考虑三个因素:不利于犯罪嫌疑人反抗、逃离的环境及时机;不易伤及周围群众的环境及时机;不易造成公共财产损失的环境及时机。当然,在紧急时刻必须果断出手,以免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更大的损失。抓捕行动的另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车组之间、巡逻民警之间的相互配合问题。一定要有团队意识,要充分运用技战术。行动中分工要细致,有搜有堵、有查有控,关键时刻能扎紧‚口袋‛,形成内查外堵的合围控制之势。为了提高抓捕的技战术水平,要通过经常化的、不定期地组织以追踪、堵截流动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多警种合成模拟演练,培养巡逻车组默契合作、合围抓捕的意识。

3.注重自我保护、减少损失。巡逻民警的抓捕行动与刑警锁定目标后有针对性、有预案的‚追缉行动‛和刑事诉讼中的‚逮捕‛有明显的区别。巡逻民警打的是遭遇战,犯罪嫌疑人的不确定性,犯罪嫌疑人反抗的突然性、犯罪嫌疑人袭警的残暴性,使巡逻民警抓捕行动具有更大的危险性,尤为需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和措施。因此,在实施抓捕行动时必须重视三个环节:一是保持警力优势、装备优势。民警在日常执行盘问、检查、抓捕任务时,警力比不得少于2:1;夜间设卡堵截,每个卡点不得少于4人,应严格按规定携带武器装备,穿戴防护器材,携带通信工具,夜间执勤必须携带照明器材。二是及时请求支援。当出现警力悬殊、民警负伤、犯罪嫌疑人逃离及犯罪嫌疑人持武器、凶器、爆炸物等异常情况时,在采取必要措施的同时,应当立即将案件情况报告指挥中心请求支援,同时尾随跟踪,切忌盲目出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依法果断使用武器、警械及其他防护措施。在犯罪嫌疑人直接威胁巡逻民警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要果断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及巡逻犬等其他措施,制服犯罪嫌疑人。在采取行动前,有条件的要及时请示、事先发出警告,紧急情况下果断依法处臵。

3.治安巡逻队队长先进事迹材料 篇三

一、严格执行公司保卫制度推行群防群治体系发挥治安管理网络作用.定期召开治安管理例会.坚持每晚对各单位的治安防盗领导值班制度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强化管理队伍责任到人坚持夜班队长负责制.优化员工队伍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10年组织全体保安进行两次共二十天的军事训练其中十天专门聘请武警部队教官执教.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巡逻队一直缺编加上公司修路在任用队员上更是捉襟见肘.对此情况队领导没有叫苦没有退缩而是动脑筋想办法同时给队员打气提高队员的信心和凝聚力拧成一股绳使出最大力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通过提高轮流值班人次和增加巡逻车次等方法扩大巡逻范围对园区治安进行“扫描”式巡控.当班时间队长亲自参与巡逻一个班12个小时队长、班长骑摩托车不间断巡逻园区两台摩托车穿插式互动巡防形成闭环

通过治安防范的机动性灵活性确保园区生产安全.至12月保安现场抓获偷铁妇女近百人次查处交通违规员工近50人次.针对偷盗情况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巡逻队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防范经验安排队员在隐蔽点蹲守有时队员在一个隐蔽点一蹲就是几个小时既不能活动也不能发出声响冬天冻的只打哆嗦夏天还要默默忍受蚊虫叮咬.这对队员的身体素质和精神毅力提出了极大的要求和考

验大家斗志高昂严格执行任务从不抱怨和退缩.付出总有回报汗水不会白流在今年的防范重点物资被盗的两次伏击中巡逻队员勇擒盗窃生产物资的内部员工.如果没有采取伏击这种近乎“忍者”的办法这样的“家贼”是很难被捉住的.巡逻队分别抓获内部员工黄某、张某等偷盗挂片柴油旧托辊等生产物资;

8月16日9月7日9月13日又抓获建安修路民工和型材职工及宁昌公司职工偷窃物资;

7月份抓获偷窃员工财产烂仔7名;

4.社区民警先进事迹 篇四

xxx,男,1961年2月14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毕业。1985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1985年12月至2002年2月在延庆交巡大队工作,2002年2月至今在延庆派出所从事社区民警工作。2002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2002被延庆县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87年98年、2006年三次被县公安局评为嘉奖;2006年4月被北京市公安局评为社区工作能手称号;2006年7月被延庆县公安局评为“执法为民,争创一流”优秀社区民警。

社区民警xxx他本人与他的名字一样,在从警二十二年中,始终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特别是在从事社区民警工作中,他热爱人民,甘当公仆,扎根社区,辛勤耕耘,以“专心、真心、热心”来服务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积极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大治安,开展社区防范,以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统一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努力编织社区防控这张网,在创建平安社区工作中,做出了突出成绩。其事迹如下:

一、牢记宗旨密切警民关系是做好社区防范工作的基础

社区民警xxx,分管两个社区,辖区面积3.7平方公里,居民住宅楼89栋,3874户,居民人口12487人,出租房屋355户,流动人口1870人,驻区机关单位17家,有中学4所,幼儿园2所,宾馆饭店3家,六小门店153家。面对偌大的居民居住群体,他深知责任重大,为了做好社区基础工作,他制定了自己的工作思路,就是扎根社区,把自己溶于社区居民之中,走门串户,服务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把民警提示等宣传材料送到群众手中,为了把为人民服务做到实处,他向辖区居民公布了自己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拉进了民警与居民之间的距离,辖区的群众有了社区民警这个贴心人,遇到社区敏感的国保类、治安类信息都愿意首先通知季警官,特别是哪儿发现了法轮功传单,谁又练什么功法,谁家的孩子有吸毒的嫌疑。第一个告诉的就是季警官,大到治安、刑事类警情,小到邻里纠纷等鸡毛蒜皮的小事,愿意告诉季警官或找他来调解纠纷。民警xxx常说:“我们只有经常接触群众,通过入户走访了解群众,方知辖区人和事,如果离开了群众,就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无基之厦,就会一事无成”。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自2002年他担任社区民警以来,扎根社区,心系群众,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浓厚感情,带着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和使命,用真情暖民心、忠诚保平安的实际行动,在平凡的社区民警岗位上,全力维护社区安全,热情为社区群众服务,尽职尽责,主动工作,无私奉献,赢得了社区群众的拥戴和信赖。几年来,社区内可防性案件逐年下降,02年发生8起;03年6起;04年发生3起;05年发生2起;06年发生1起,成为人民满意的安全社区。自担任社区民警5年来,他牢固树立“群众安全无小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心系社区群众,时刻把居民的安全挂在心上,把群众的利益挂在心上,从琐事、小事、寻常事做起,热情为群众服务。如:香苑小区3号楼309室居民,因楼上邻居进屋时,不换鞋有噪声,扰乱了楼下正常生活,两家发生了矛盾,谁也不让谁,xxx得知后,本照邻里今后在一起相处共同在一起生活的前提,分别用苦口婆心的方式方法做了两家的工作,最后两家握手言和,双方居民对xxx的解决非常感激,分别向民警xxx表态,今后注意楼上楼下的关系,互相谅解。

一年来,他为社区居民办好事156件,办户口及政审材料45件。在办理中,他从为群众服务和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为出发点,一次能办好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能够当时办理的决不推辞,对当时办不了的给居民解释清楚,对手续不全的主动帮助居民补办,同时细心地留下居民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为日后开展相关的调查工作打下群众基础。事实上这种人力资源到关键时候确实有效,派出所有什么突发性事件需要查找了解居民的情况,他会根据给定的条件及时与周边熟知的居民了解此人的基本现状,为公安工作提供快捷的第一手材料。

他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因此群众打心里愿意协助季警官做好辖区的治安防范工作,xxx常对关心警务工作的群众说:“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你们支持我的工作,你们都是不穿警察制服的警察”。几句话说到群众心坎上了,他们向季警官表示:自愿义务承担便衣警察的角色,开展社区防范法律法规宣传,搜集提供各种社情民意信息,正因为有人民群众的协助,弥补了警力的不足,使这个上万人的辖区,治安环境明显好转,群众生活安居乐业。

二、善于总结工作方法,大胆创新工作思路弥补警力不足提高了工作效率

xxx管辖的社区,人多户广驻区机关单位多,居民楼建筑格局相对落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换房购新楼房的居民逐渐增多,使原居住格局打乱、人户分离现象较多,闲置的楼房出租的较多,暂住人员相对增多,小商店、小发廊等个体商业服务网点到处可见,雇用的流动人口,给社区警务管理工作带来众多的难点。“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虽然,工作难度大,但他善于总结工作方法,通过下社区做群众工作,不断摸索辖区人、地、物、事、组织管理的新途径,摸索出社区基础工作“四个方法”,破解了社区民警工作中的“四个难题”,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很短时间内掌握了辖区人、地、物、事、组织的基本情况。

他通过“工作四法”在辖区3870户居民住户中,剥离出355户出租房屋,在对出租房屋三检查五见面中,他通过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抓房主让房主协助民警管理暂住人口,在对出租房屋定期检查中,又分为重点、不靠实和常规检查三种,对有犯罪嫌疑的,来自高危地区的单身暂住人员重点检查,对不靠实的多男或多女租住的房屋经常检查。逐一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卷”。xxx说:“如果没有工作技巧,社区民警腿跑细了也不能把工作做到位”。在工作中,他与居委会干部密切配合,在每一栋楼中选出原各工作单位退休下来的老干部、老党员为楼长楼门长,这些人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大都自愿协助居委会、派出所做好社区内治安防控工作。针对选出的这些楼长、楼门长,他能够做到平时多和他们沟通,多关心他们的身体、生活,与他们交朋友,慢慢地彼此了解了,再向他们布置我们要了解掌握本楼的基本情况。这样才能得到较为真实的社情民意信息,为社区网建设服务。他创建的“社区基础工作四法”现已刊登在市局人口处网页上向全国社区民警作工作经验交流。

另外,他根据县城发案情况,特别是针对屡屡发生的诈骗案,大胆创新工作思路,想办法找资金制作了巨幅“社区民警提示”20面,悬挂在辖区明显位置,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宣传力度,悬挂后居民来往驻足观看,从中受到了启发和教育,提高了居民防范意识,实现了社区发案下降的总体目标。

5.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篇五

同志,男,汉族,1981年2月出生,共青团员,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12月参加工作,现为允洲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街面犯罪侦查中队民警。

黄耀武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切实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爱

岗敬业、严以律已、廉政为民、脚踏实地,无怨无悔地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在200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5年荣获“个人嘉奖”。今年以来,在侦破“12.10”海滨特大系列抢劫案、“12.17”允洲路面特大系列抢劫案、“9.9”市挂系列抢劫的士乘客案、“5.9”系列飞车抢夺案、“3.12”市挂特大持刀抢劫案中,黄耀武同志冲锋在前,吃苦耐劳,攻坚克难,为系列案件的快速侦破,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在侦破市局挂牌督办的“3.12”特大持刀抢劫案中,黄耀武同志一丝不苟、果断决策,不放过每一个可疑的破案线索;他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率先第一个扑向犯罪嫌疑人,与其展开搏斗并最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成功破获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领导的表扬和同事的广泛好评。

2006年3月12日晚九时许,在向阳市允洲区第五中心小学门口发生一起特大持刀抢劫案:事主凡xx在允洲区金融城旁的锦源街上经营一家手机充值卡店(地点为:锦源街海景巷路口),他在晚上回家途经海景巷向阳市允洲区第五中心小学门口时被四名歹徒持砍刀、镀锌管等凶器殴打致其头部和背部受重伤,生命垂危,被抢走现金九千余元、手机充值卡三万余元以及手机一部。此案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此案被列为市局挂牌督办案件。

案发后,作为案件主办侦察员的黄耀武同志接警后,马上向大队领导汇报,并火速赶往案发地点开展现场调查,该案发地点地处一偏僻,阴暗的狭小巷子内,巷子两侧均为两米多高的围墙,夜间无任何照明和监控设施,没有找到案发时现场周围目击者,现场没有留下有价值的破案线索。正当侦破工作面临极大困难、案件陷入僵局的时候,黄耀武同志及时调整侦察思路,对该案情进行重新梳理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能够选择该地点作案,且作案目标明确,作案手法老练,说明犯罪嫌疑人作案前肯定对受害人及其行动路线进行过跟踪和调查,推断该团伙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作案后应该有事先安排的的交通工具接应其逃跑,作案人员很可能具有抢劫前科。黄耀武同志以现场为中心对周围的所有路线进行实地走访,以被害人经营的手机充值卡店为参照,模拟犯罪嫌疑人作案前的踩点范围判断歹徒作案后可能逃跑的方向应该为锦源街,黄耀武同志以锦源街一带为重点调查访问区域,继续查找目击群众。但由于案发时为晚上九点多钟,锦源街两旁的店面包括金融城均已关门,调查工作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侦破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面对困难,黄耀武同志并不气馁,他坚信从犯罪分子留下蛛丝马迹里一定能够找到破案线索,正义必将战胜邪恶。黄耀武同志不厌其烦,一次又一次翻阅调查案卷,思考案件细节,寻找侦查工作中可能遗留的线索。经过细心思考,黄耀武同志发现在案发地右侧有一个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经常有在此定点营运的出租车途经此地休息,极有可能有出租车司机看到嫌疑人体貌特征和逃跑时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于是,黄耀武同志就冒着大雨对在此停靠的出租车司机逐个进行访问,当访问到第四十辆出租车司机时,一名司机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线索:案发时,该出租车司机曾看到从海景巷内匆匆忙忙的跑出来四名男青年人,其中一名男青年手中抱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并坐上一辆挂俄a-t02844的出租车逃跑,而且该出租车案发前曾常时间停在该停靠点,不像是正常营运的车辆。

经过一昼夜的查访,黄耀武同志疲惫不堪,这条重要案件线索像一剂强心剂让他兴奋不已,此时已是3月13日凌晨1时26分,黄耀武同志立即通过市局网络信息查询系统查到该部出租车的挂靠单位为英山运输公司,连夜展开调查,最终锁定俄a-t0208出租车的夜间停放点为鹿山镇鹿山苑一带,黄耀武同志和同事们连夜赶往该地区,对该地区所有的停车点进行查找,最终在一小区内发现该部出租车,通过认真细致的观察,黄耀武同志发现该出租车前后坐椅侧面均有多处大块血迹,但是,由于该小区夜间没有管理人员,黄耀武同志无法从侧面了解到今晚该车当班司机的身份情况以及居住地,于是,黄耀武同志决定守株待兔,在附近预伏守侯,等待司机出现。

13日早上六点多,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部摩托车进入该小区后径直走向该出租车,根据其体态特征以及出租车交接班时间判断,黄耀武同志认为该中年男子没有作案时间,嫌疑人可能为与之交接的其他司机。为了不打草惊蛇,黄耀武同志决定对该部出租车实施跟踪,13日下午5时许,该部出租车突然沿着天井路往火车站方向急驰,当该车行使到天井路新闻大厦前的马路上

时,又突然间停了下来,这时从马路对面跑过来一名青年男子(姓名:徐xx),根据事先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以及出租车交接班时间规律,黄耀武同志认为该名青年男子就是当日实施抢劫的出租车司机。黄耀武同志当机立断,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上前将犯罪嫌疑人徐xx牢牢的摁在车门上,将其控制住,后与随后赶到的同事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徐xx带回中队预审,在强大的政策攻心下,犯罪嫌疑人徐xx对其所犯下的“3.12”特大抢劫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配合我队抓获其他四名犯罪嫌疑人。

黄耀武同志顾不上连日加班的劳累与同事们赶往仓山白湖亭公交车站,在980公交车站站台上抓获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许xx(该人系抢劫批捕在逃犯)。通过预审,犯罪嫌疑人许xx在证据面前如实的交代了其参与“3.12”特大抢劫案的犯罪事实。晚上七时许,黄耀武同志和同事们又火速赶往安平区后巷街聚友网吧内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许xx抓捕归案。在象圆双汇村一网吧楼下抓捕犯罪嫌疑人冯xx时,黄耀武同志毫不犹豫地率先一人冲上去,从身后猛然抱住其双腿将其摔倒。由于犯罪嫌疑人冯xx身强体壮、负隅顽抗,被摔倒之后死命挣扎使得黄耀武同志的双手及膝盖、脚等处都被水泥地面磨破出血,右手臂扭伤,但他仍然死死抱住这个男青年的双腿不放。后在同事的配合下才将其制服。预审完冯xx,黄耀武感到又累又困,由于一夜未睡,加上之前抓捕时用力过猛,他感到一阵阵的眩晕和头痛,但他强忍着,和同事们又连夜赶往秋园区山道路一手机卡店内将销赃人员陈xx抓获归案,并追回大量被抢的手机充值卡。至此“3.12”市挂特大持刀抢劫案在案发后24小时内成功告破,追回事主大量被抢物品。

鉴于黄耀武同志在侦破“3.12”特大抢劫案件中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娴熟的业务水平,扎实的工作作风,特别能吃苦,不怕疲劳的敬业精神,经支部研究,根据《人民警察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拟给予黄耀武同志报请个人三等功一次。

妥否,请领导审批。

允洲刑侦大队

6.民警先进事迹材料 篇六

具体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

一是能耐烦、耐杂、耐细,做服务群众、为民解忧的贴心人。

**同志年被调任**任驻站民警,由于6月**站因一齐铁路交通事故引发**村上百名村民封堵铁路的群体性事件,使辖区村民对铁路产生怨气,初到**开展基础社调工作时,沿线村民要么给吃“闭门羹”,要么隔着院门说话,更有比较偏激的群众直接说:“我们是‘良民’,不欢迎铁路警察上门!”之类的话,抵触情绪比较普遍。但他坚信:仅有把自我的位置摆低,老百姓才会把你看高;只要真正沉下去,老百姓的信任度才会升上来。为此,他一头扎进社区,满腔热情地把全部精力放在辖区11.5公里线路及沿线16个村子上,不怕烦、不畏难,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让沿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真情换真心。为尽快熟悉辖区,提高群众见面率,坚持日走一家,月熟百户,见人便自我介绍。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走遍了辖区17个村的每家每户,并在走访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学校、厂矿企业拍照存档,记下各单位负责人、治保组织人员姓名、联络电话,制作图文并貌的电子台帐;同时坚持开展“四进”宣传。经过一年来的努力,驻站民警与沿线村民关系更加融洽,日常巡线时只要有人见到他就说:“王警官辛苦了,来坐坐!”

二是能务真、务实、务业,做忠于职守、保一方平安的真心人。

**驻站点辖区交通便利,铁路两侧村庄、学校较多,共有4个村委会17个自然村,常住人口6741人余人,学校4所,在校学生2747人,大部分农田与村落被铁路分隔,村民翻越铁路护拦、顽劣儿童偷盗铁路器材、石击列车等案事件时有发生,历来是治安问题。为此,他始终心系职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我的事,努力当好“四员”即:刚正的治安员、灵通的信息员、务实的宣传员、为民的勤务员。坚持把宣传工作做向每家每户,做在每时每刻,不让片区留下治安盲区和死角,做到哪里治安隐患区段就带领巡防员主动整治;哪里是辖区重点区段,什么时间是重点时段,就带领或叮嘱巡防员加强巡守,千方百计地落实人防措施。在09年“大打线路治安防控翻身仗”,他带领巡防员共修补破损护栏90处,加高护栏低矮部位及施工小门36处,封堵线路豁口60余处。

三是能受苦、受累、受气,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实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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