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沟司法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情况

2024-07-05

北沟司法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情况

1.北沟司法所关于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工作情况 篇一

许岭司法所流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情况报告

刘苗

一. 总体监管情况良好

许岭司法所辖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24名,其中女性一名,年龄结构分布如下:20岁以下2人,20至30岁12人,30至40岁5人,40岁至50岁3人,50岁以上1人。经过前期的上门走访、集中劳动、谈心谈话及每月的思想汇报等,我所针对不同年龄段的社区服刑人员,结合他们的犯罪行为及心理特点,制定出了一套分类帮教管理的工作方法加强对流动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

第一类是集中学习,加强走访,严密关注社会关系网。

第二类是及时走访,沟通交流,亲情化管理并帮助解决问题。第三类是侧面管理,加强谈心,帮助消除心结。

通过分类管理帮教社区服刑人员,我所在工作人员不足的情况,实现了辖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无一脱管、漏管,今年无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较好的完成了“监管安全年”工作。

二. 监管仍存在缺陷

1.流动性大,监管不力

由于社区服刑人员流动性较大的情况,极大地增加了监管的难度系数,每次走访都难以做到人人俱到,很多矫正对象的信息情况需要从服刑人员的亲人邻里那里得知,或者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才能联系到服刑人员,这样就降低了司法所对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和成效,很多信息的真实性就难以保证,对服刑的最新情况掌握的也就不够及时。

2.流动服刑人员较为分散,与司法所联系过疏

3.缺乏相应的惩奖机制

流动服刑人员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要有高度的自觉性,然后,现实情况并非乐观,仍然存在个别矫正对象的思想消极怠慢、行为冲动偏激,自制力不够的情况,为很好的防止脱管漏管的情况我们就应当在定期走访的同时,要求流动服刑人员定期到司法所报道汇报最新情况,为保障这一机制,就必须有一定的奖惩制度来支撑。

三. 对加强对流动服刑人员监管的建议

1.要求服刑人员必须定期到司法所报道,实行月考制,流动服刑人员及时汇报自己的思想生活工作近况。

2.出台一定奖惩措施,加大对流动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对刻意脱离司法所监管的对象必须严惩,同时对自觉性高,悔改意思强的矫正对象给予一定奖励。

3.对社区服刑人员全面推行手机移动定位管控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确保矫正安全,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矫正信息、管理、实时监控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建设,在一定范围内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手机移动定位监管。通过社区矫正网络监管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时定位查询,超过活动区域的有越界告警,社区服刑人员和矫正执法人员都会收到越界提示,网络监管系统也会自动记录越界的具体时间、地点,并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月考核挂钩。实施社区服刑人员移动定位监管,极大地加强了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控,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

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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