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行性分析

2024-07-18

制度可行性分析(共8篇)

1.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一

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摘 要]行政公益诉讼是指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容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利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此制度在国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引入中国时应考察中国是否有现实需要,进而分析构建的可行性。

[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必要性;可行性

[中图分类号]D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167-02

行政公益诉讼指当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损害了公共利益或有损害公共利益的危险时,法律赋予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公益性社会团体或特定国家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由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予以补救的制度。美国的私人检察总长制度、德国的公益代表人制度和日本的民众诉讼制度本质上就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国是否有构建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呢?我国是否需要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行政公益诉讼在我国有很大针对性,最直接原因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期,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变化引发了各种激烈的矛盾和冲突,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公益被侵犯却得不到司法救济的情况,尤以以下几种情况为常见。

第一,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得不到救济。国有资产流失的形式包括侵占、转移、损毁和灭失;流失的原因不仅由于行政机关疏于管理、不作为,更多是因行政机关的直接参与违法操作。“据估计20世纪80年代国有资产每年流失500亿元,90年代开始每年至少流失800亿~1000亿元,加之银行坏账、偷税漏税、公款消费和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等,国有资产损失已是一个相当大的数目。”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所有,人民有权直接动用司法手段对侵害国有资产的行为进行干预。但现行《行政诉讼法》将原告资格限于私益直接侵害的情形,使大部分国有资产被侵犯的行政案件难以进入司法程序。

第二,大规模环境污染和破坏无法进入诉讼程序。一方面,目前我国涉水管理的行政机关有水利、环保、土地、林业、农业、海事、渔业、海洋、交通等部门,这些部门之间权力分工不明晰、职能交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由谁来代表国家和公众利益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各部门存在竞相推诿、毫无作为的现象,大量环境污染和破坏中的受损权利处于无司法保护状态。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部分企业为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在生产中忽视环境因素,当地行政机关为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对破坏环境行为常常熟视无睹,致使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

第三,土地开发过程中不合理利用土地无法规制。行政机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保护国土资源的国家政策,违法占地、批地,大搞开发区等形象工程,造成大量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但我国公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并且往往也与被占土地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依诉讼法对行政机关非法占地等行为无法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此外,政府在公共工程的审批和招标、发包过程中违法操作,导致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但依现行法律无法进入司法救济程序。而行业垄断使服务价格随意调高,行政机关对此听之任之,公众虽有怨言亦诉之无路。可见我国需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我国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

虽有需求,仍然应在谨慎考察我国社会环境基础上判断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能否在我国建立并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首先,公民民主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使社会进入一个权利最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民主法制进程的加速,也使权利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新时期下公民法律意识空前提高,参政意识和对国家机关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这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不再凌空、不再是无源之水。

其次,行政职责的社会化趋势不可逆转。虽然现实中行政权不断扩张,但随着社会事务的日趋繁重,政府的管理不可能面面俱到,使得行政职责社会化成为必要。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行政相对人超越自身利益,维护公益的诉讼机制,它发挥着影响的方式在于民众通过法院敦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存在于宪法、法律中的各项权利实质化。从这个角度说,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确立了“以诉讼推进民治、以民治实现公益”的模式,拓展了民众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途径,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强有力的工具,最终实现了权力与权力、权利与权力的相互促进。

再次,我国司法解释扩大了行政诉讼原告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补充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条规定中没有强调原告必须与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再解释为“权利义务的增减、得失”,只要某个行政行为对某个人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原则上该个人或组织就具有了原告资格。原告资格的放宽为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奠定了基础,不致使制度的出现过于突兀甚至与现行制度相冲突。

最后,法官素质逐渐提高和司法审判经验的逐步积累。法官在审查公益案件的过程中,往往是进行一种价值的衡量与判断,需要运用自由裁量权在公共利益和行政效率之间进行取舍,因此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必然要求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我国目前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各地都在进行法官的职业化、精英化建设,法院不断吸纳高学历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法院内部职业法律群体的形成。同时,实践中表明,律师作为公益诉讼的主力军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法官的素质提出挑战,促进了我国司法经验的积累,间接推动了法官职业素养的提高。从历史宏观角度上看,行政诉讼制度自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行政审判经验无可辩驳地达到了一定的积累程度,这也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现实基础。

因此,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非不具有可操作性。

综上,我国法治现状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提出要求,且中国法制环境也验证了在中国实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合理的,完善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我国法治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都有重大意义。至于具体如何构建,意见纷纷:扩大原告资格、明确受案范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和承担诉讼费用。此外,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的增强,落实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亦应予以考虑。但无论何者,都应立足于中国法制环境,在必要性和可行性框架下合理统一规范。

参考文献:

[1]张浩.浅议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J].法制与社会,2009(2).[2]和洪.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的现状和前景[J].法制与社会,2009(6).[3]吴霞.引入行政公益诉讼的冷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0(2).

2.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二

一、“勾地”制度

“勾地”制度是我国香港地区在亚洲金融危机时期为挽救极度低迷的房地产业, 避免土地频繁流拍进一步打击市场信心而提出的政策措施, 意在防止土地贱卖。所谓“勾地”制度, 即每年由地政署公布当年的勾地表, 由有意购买土地的开发商出价勾地, 如价格符合政府的最低心理价格, 则该幅土地便会以公开招标或拍卖的形式出售, “价高者得”;一旦开发商的报价低于政府心理价位, 政府就把土地“收起来不卖”。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中的规定, 政府施行“勾地”制度后, 将定期公布将来一段时期内预定出让的地块信息, 对于出价未达到政府预期心理价位的土地, 政府有权选择不出让土地, 则开发商勾地失败。对于达到政府心理预期报价的土地, 政府将在规定期限内发布该地块的“招拍挂”信息, 提出勾地申请的开发商必须参加该地块的“招拍挂”活动, 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土地将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 若无人竞价, 则勾地企业必须以承诺的价格获取土地使用权, 否则将没收预缴的保证金作为惩罚。“勾地”制度为政府和开发商在“招拍挂”流程之前提供了一个沟通的机会, 为避免土地流拍提供了保证。借助“勾地”制度, 香港政府在房地产市场持续下降期间使土地价格一直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保证了香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香港与内地在人口条件、经济发展程度、经济运行状况、土地制度、市场机制、监管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差异。在这些差异下, “勾地”制度是否同样适用于内地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二、“勾地”制度下的一级土地市场供求分析

在我国一级土地市场中, 难以满足完全竞争市场的条件。首先, 我国土地出让计划具有不公开性, 这就使一级土地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市场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其次, 由于土地区位、地区经济运行状况、地区间土地利用规划等因素, 不同土地间具有较大差异, 无法满足同质性的要求;再次, 由于土地开发利用投入较大, 开发周期较长, 经济主体往往难以自由地进入或退出市场;最后,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具有不可交易性, 土地使用权的可交易性是我国土地市场运行的产权基础, 这就决定了我国一级土地市场是一个卖方市场, 具有高度的垄断性。由于以上原因, 我国一级土地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

(一) 对土地一级市场供给的影响

1.短期影响

在原有的“招拍挂”制度下, 一级土地市场上的供给在短期内是无弹性的, 土地供给曲线表现为一条与横轴垂直的直线。实行“勾地”制度后, 政府所公布的“勾地表”仅仅是政府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的供地计划, 这些计划的土地供给能否转化为实际供给, 则取决于开发商对土地使用的实际需求, 当开发商报价符合政府心理价位, “勾地”成功, 土地市场上的供给就相应增加, 反之则土地供给减少。这就使得土地供给在短期内也具有一定的弹性, 土地供给曲线表现为一条近似J形的曲线, 一级土地市场的供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市场的实际需求状况, 自发调节, 达到供需平衡。在当前房地产业不景气、土地频频流拍的情况下, 由于开发商对未来信心不足, 实行“勾地”将减少土地的实际供应量, 使地价维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

2.长期影响

从长期来看, 政府实行“勾地”制度, 必须事先公布每年的卖地计划, 编制一份“可供申请售卖土地的列表”, 即“勾地表”, 该表包括可供申请售卖土地的地段编号、地点、用途、面积 (公顷) 、预计最早可供出售日期、草拟特别章程等资料, 并附有宗地草图。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对有关地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整体发展具有明确目标, 制定相应的土地利用计划。这就避免了土地开发利用的盲目性, 有利于抑制政府的供地冲动, 实现土地长期有效供给。另一方面, “勾地表”所提供的信息使得一级土地市场的交易信息更为公开, 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得到一定解决, 有利于提高一级土地市场的效率。

(二) 对土地一级市场需求的影响

1.短期影响

对土地的需求包括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需求和作为资产的土地需求。在我国, 土地所有权不允许出售, 因此土地需求仅指作为生产要素的土地需求。对于开发商来说, 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做出土地购买决策的。又由于政府土地制度、土地政策以及城市经济发展、区位条件等因素难以在短期内发生变化, 因此短期内一级土地市场上主要由需求与价格成反比的规律决定, 需求曲线表现为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从短期来看, 在经济正常稳定运行时, 一级土地市场上的需求随经济发展状况稳定上升, 此时“勾地”制度能够借助价格机制的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使需求与供给相适应, 使土地市场趋于均衡。但由于政府有权选择在开发商报价低于其心理预期时拒绝出售土地, “勾地”制度隐藏着使地价“只许升不许降”的可能性, 这就造成了对市场机制的扭曲, 出现有价无市的现象。在当前开发商对未来市场普遍不乐观, 购地欲望不强烈的情况下, 政府采取“勾地”制度本意虽然在于避免土地流拍打击市场信心, 但如果政府对土地的心理预期价格远远超过开发商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 仍然难以形成对土地的有效需求。因此, 如果要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 使“勾地”制度发挥作用, 如何使政府预期价格符合市场实际将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

2.长期影响

从长期看, 实行“勾地”后, 开发商可以根据其对某一地块未来收益的预期, 向政府提出自己对该地块愿意支付的价格。因为开发商比政府对土地市价具有更高的灵敏度, 因此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开发商与政府进行双向交流的过程, 有助于政府据此调整其心理价位, 使其更接近土地的实际市场价值。在较长的时期内, 土地制度和政策、监管机制等因素的改进使这一结果成为可能。而且“勾地”制度让开发商有充分的时间对出卖地块进行详细评估, 这就避免了“招拍挂”制度所固有的弊端———土地供应信息不透明而造成开发商购地的盲目性。因此, 长期看来“勾地”制度作用更多的在于通过改变土地供给方式引导开发商过高的预期和非理性决策趋于合理化, 这对于平抑我国过高的房价、地价具有积极意义。

结合以上分析, 长期来看, “勾地”制度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影响更多来自于制度方面的变迁, 如使得市场信息透明化、土地价格的形成市场化、土地长期有效供给等, 使土地供求双方的行为更加理性, 使土地价格趋于合理化。香港有效的监管机制、理性的房地产企业以及相对透明的市场信息是“勾地”制度得以不断改进的基础和保证。而这些条件恰恰是当前的内地一级土地市场所欠缺的。

这就要求我们在引入“勾地”制度后, 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出让制度、监管制度、法律制度, 以保障“勾地”制度的顺利运行。

参考文献

[1].何芳郎聪.“勾地”制度实质与实施建议.中国房地产.2006.7

3.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三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会计集中核算可行性做法

0 引言

在国务院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出台之前,一些地方进行了会计集中核算探索,对于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强化会计监督以及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保证财政预算执行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财政部要求各地在积极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当妥善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转轨工作。

1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基本情况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所有财政性收入集中缴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预算单位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通过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收款人的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有利于库款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步伐;有利于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有利于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2 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情况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财政部门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银行账户、会计和出纳,由会计中心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集中办理各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是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特殊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会计集中核算通过改变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和业务处理程序,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杜绝胡花乱用和铺张浪费,达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3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必然性趋势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所有集中归集在国库体系中的政府财政性资金,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的一种制度。

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基本思路是:财政国库部门将根据部门预算和实际支付进度分次拨入预算单位用款,逐步实行国库资金的直接支付,减少国库资金的库外沉淀,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包括所有已纳入部门预算及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部门和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由国库直接拨款的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通过改变国库资金拨付方式,由过去国库向预算单位的多户头拨款改为向支付专户一个户头拨款;由过去按用款计划每月一次拨款为在用款计划指标内按支出进度多次拨款。解决国库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形成的大量库外沉淀和闲置浪费,达到强化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杜绝胡花乱用和铺张浪费现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重要意义:

3.1 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以后,可以有效解决过去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和多户头存放问题。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中,预算支出所需资金由财政账户直接拨付,减少了中间环节,使预算资金到位及时,从而有效降低资金划拨支付成本,提高了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改变了资金由预算单位层层下拨,环节多,在途时间长,支付程序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的局面。

3.2 有助于增加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有效地防止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后,把预算执行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和事中监督,把对支出预算总额的控制变为对每笔支出的控制,使各项支出能严格按预算执行,从而减少预算执行的随意性,强化预算的严格性。同时由于实际资金不到单位账户,单位想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支付方式变成了“一杆到底”,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或者劳务的提供者,从而避免了层层克扣、雁过拔毛。

3.3 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质量。从一级预算单位以下到基层预算单位以上的财务人员,告别了拨款、记账、跑银行的历史,有更多的时间学习新知识,有更多的精力投入财务管理工作。

3.4 规范了预算资金的管理,强化了预算执行和监督。建立统一、高效、规范的预算资金申请与拨付体系,进一步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约束。国库集中支付额度是严格按部门预算执行的,对于预算支出中需要调整的项目、内容都必须按程序报经原批准单位批准后才能执行。此外,部门预算还强化了预算单位建立“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及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观念和办事原则。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了财政支出的监督管理。

总之,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彻底地革除了传统体制弊端,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多环节拨付、多户头存放的弊端,有利于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相关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公共资金能更好地集中调度使用,有利于国库款项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部门预算改革步伐,有利于强化财政预算执行。从根本上杜绝那些乱花钱而又缺乏监督的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有利于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促进了党政部门廉政建设。

4 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的主要做法

4.1 “二块牌子,一套班子”,适应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需要。原来的会计核算中心继续保留,并根据实际需要增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牌子。将原来会计核算中心的前台审核和会计职能分离开来,前台审核与国库支付审核职能合二为一,成为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审核部门;集中核算转变为集中代理记帐,将有建帐条件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退回,由单位自己进行核算。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推进,会计核算中心原有职能将完全转化,工作人员将全部转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4.2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按照财政部对国库集中支付模式的规范要求,结合本地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的特点,制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银行支付清算办法》、《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会计核算办法》等配套制度和办法,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原则、范围、程序、机构设置、职能等做出具体规定。

4.3 做好转轨的具体工作 ,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恢复预算单位的会计岗位,退回会计档案,重新赋予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权限。将原“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移交“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成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规范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对工资支出、转移支出、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对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和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由财政授权支付。把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4 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系统、收入管理系统、国库现金管理系统、国库收支总分类账户系统等,使各类财政收支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行。预算单位要充分利用先进的会计核算手段,实行会计电算化。建立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的联网系统,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的电子化、网络化。

4.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四

高校图书馆学科馆员制度的可行性探析

阐明了学科馆员的定义和研究概况,论述了学科馆员的.作用和职责,介绍了高校图书馆学科知识服务的基本模式,探讨了学科馆员的组织与管理以及工作考核.

作 者:吴玲 WU Ling 作者单位:信阳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科学学院,河南信阳,464000刊 名: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英文刊名:SCI-TECH INFORMATION DEVELOPMENT & ECONOMY年,卷(期):19(1)分类号:G258.6关键词:高校图书馆 学科馆员 学科知识服务

5.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五

1、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

2、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10)

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规则………………………….(14)

4、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8)

5、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5)

6、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27)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商务部《典当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的典当企业法人。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自身的经营特色,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自然人提供融资服务,为国家增加收入,为自我发展积累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业务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各级商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稽核。

第五条 公司名称:****

经营住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第六条 公司经营以下业务:(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第七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由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 股东名称或者姓名与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第八条 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的方式出资,经过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本行股东姓名、出资及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

****

**%

****

****

**% 第九条 依法出资认购公司股份者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第四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出资比例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公司新增股本和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其他合法权利。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如期缴纳所认缴的股本金;

(二)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四)遵守本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或他人侵犯股东权利,股东可通过董事会书面请求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如经法院或公司登记机关证实公司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他股东认购。

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三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获得2/3以上股东表决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四条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份变更和转让应经省级商务部门批准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董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做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十一)修改本章程

第十六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本行形式、修改本行章程所作出的决定.第六章 公司的法人代表

第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人组成,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臵;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其他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四条 公司遇到下列情况时,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公司出现严重亏损;(二)董事有严重违法行为;

(三)发现公司经营决策有重大失误,会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时。第二十五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的临时董事会 议,应及时召开。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对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表决通过:

(一)重大人事任免;(二)重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二十七条 召集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期十天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要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转让出资后,股东人数不足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五)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依法定顺序清偿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任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第七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转让出资后,股东人数不足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五)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依法定顺序清偿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任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修改。

注:

1、公司章程规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金、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与申请完全一致。

2、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当有限责任公可行性研究报告 典司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市(盟)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的促进了我市(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典当业在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弥补了国有银行和资金市场的不足,与经济发展的同时典当业也取得了很好的业绩。

我们*家企业和*个自然人,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同发起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和出资承诺书。

拟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万元; 其中:法人股***万元,占注册资金**% ;

" " 自然人股***万元,占注册资金**% ; " " 公司营业地址设在*******街*****号。

二、市场分析

20**年我市(盟)实现GDP****亿元,人均GDP****元;同比增长**%;20**年我市(盟)商业短期贷款余额*亿元;当年新增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户,累计达到****户;全市(盟)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亿元,非公有制已经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的企业集团。20**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亿元;占全市(盟)生产总值的**%;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占全市(盟)零售总额**%。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万人,占全市(盟)就业人数**%。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满生机,显现活力,也体现了解决贫穷、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的致富发展之路。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仍是融资难的问题。保守测算,按我市(盟)商业短期贷款余额的*%选择典当融资的话,融资额就达*亿元;我市(盟)现有典当企业**家,20**年典当总额**亿元,仍有很大的市场份额。

三、效益预测

根据上述市场的分析研究,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进行了比较客观、全面的典当经济效益测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按1000万元举例),按新的《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利率、规定综合费率以及业务范围估算,全年资金营运按整10个月计算,将利息收入及产生收益估算入内,具体测算如下:(1)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按总营运资金的25%测算,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月4.35‰,月综合费率按24‰计算,营业收入为106.31万元;

(2)动产质押典当的按总营运资金的15%测算,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月4.35‰,月综合费率按42‰计算,营业收入为104.29万元;

(3)房地产抵押典当按总营运资金60%测算,按常规较其他的经营比重要大,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月4.35‰,月综合费率按27‰计算,营业收入为282.15万元。以上各项测算营业收入共计492.75万元;经营税金及附加费28.8万元,管理费用30万元,财务费用52万元,营销费用10万元,利润总额371.95万元;通过测算,典当的经济效益显著,而且在市场经济发展稳步增长的环境下,典当效益也随之平稳增长。

四、风险评价

典当行经营管理的目标,是典当利润最大化,要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就意味着典当资金要投放到收益较高的项目上。然而,利润与风险是同向变化的,要获得较高的收益,典当行就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稳健的办法是要在高收益与高风险之间权衡,力求以较低的风险获得较高的收益,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加强业务风险的定性与定量的分析,加强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防止信用风险的同时,还要规范经营防止操作风险、道德风险。从而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按效益测算分析,本典当行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五、研究结论

基于以上事实,为实现我市(盟)经济持续发展,为满足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充分发挥典当行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积极补充作用,****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将聘请熟悉典当业务并具有良好道德的专业人员从事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好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严格按照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及“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业务,规范运作,自觉接受各级商务部门及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管理、指导。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筹建我市(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条件已经具备,项目可行,特请商务厅向商务部申报。

此报告妥否 请审阅

当限责任业务规则

公司

典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典当业务行为,促进公司的典当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

第二条

办理出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户为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除前款所列证件外,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

典当行应当查验当户出具的本条第二款所列证明文件。

第三条 当物的估价金额及当金数额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房地产的当金数额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金额可以作为确定当金数额的参考。

典当期限由双方约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第四条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6个月期法定贷款利率及典当期限折算后执行。

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第五条 典当综合费用包括各种服务及管理费用。

动产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42‰。

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4‰。

当期不足5日的,按5日收取有关费用。

第六条 典当期内或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第七条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八条 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

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

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典当行经营其他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 典当行应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

(一)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

(二)绝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典当行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

(三)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

(四)典当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绝当物品销售点应当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自觉接受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五)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

第十一条 典当行的资产应当按照下列比例进行管理:

(一)典当行自初始营业起至第一次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时期内从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典当行第一次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之后从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向主管部门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所有者权益。典当行不得从本市(盟)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得从商业银行贷款。

(二)典当行对同一法人或者自然人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

(三)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且典当条件不得优于普通当户。

(四)典当行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的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违反本办法关于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五)典当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房地产抵押典当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足10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抵押典当单笔当金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为加强核算,堵塞漏洞,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及《财务通则》等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典当行经营状况。(二)财会人员要始终坚持“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的“四相符”原则,做到凭证要素齐全、往来帐目清楚,资金日清月结。

(三)财会人员要按自治区商务厅、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要定期向总经理、董事长上报业务经营情况和损益情况。

二、收支管理

(一)典当的一切收入统一由财务部管理,财务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典当收入款任何人无权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二)出纳员在收款时,必须使用财务部指定认可的缴款单。

(三)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借款审批程序,报经总经理批准。所借公款均要在办理公务结束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

(四)行内员工原则上不准借用公款,确因特殊原因需借款者,要写明借款原因与还款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三、票证及印章管理 财务部要建立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对质押当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缴款单等重要凭证,财务部门要统一购臵,按数量、种类造册登记。重要凭证领用须按以下规定执行,用完后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

(一)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入、签发均由出纳人员管理,出纳员应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按支票号顺序登记支票的发出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鉴共2枚,其中个人印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会计人员对支票的签发要实行监督。

3、出纳员在填写支票时,要按照银行的有规定执行,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废的支票,出纳员要在支票存根上盖“作废”章,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并将该支票交给财务经理存档备查。

5、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填写支票申领单,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经理签字、领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6、领用支票的业务部门,应妥善保管自己领用的支票,并应在领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内向财务部门结算,否则不予办理新的业务。

(二)当票管理

1、当票是当户与典当行发生质押、抵押贷款关系的重要原始凭据。财务部门购进印制的当票要统一登记,营业部、业务部在领用空白当票时,要按印刷号码的先后顺序;领用人领用当票时应填写“当票申领单”,注明本数及号码数,由业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在当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

2、财务部要监督当票使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每月底要对当月当票使用情况及库存当品的实物情况进行盘点核对,检查保管是否有误。

3、当票要真实填写和妥善保管。本典当行和当户在填写当票时要注明,双方都严禁将当票转让、出借或者质押给第三人。当户若将当票遗失,要及时到本典当行办理挂失手续。

四、现金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典当行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的现金只能由财务部的出纳员,黄业部的收银员负责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无权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二)现金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它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业务部的业务支出;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三)营业部备用金初步核定为l万元,根据业务情况,备用金超过l万元需上缴财务部;备用金不够时,可向财务部重新申领以补足备用金。

(四)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得坐支现金。营业部备用金使用应一日一结,定期与财务部出纳对帐;财务部可定时或不定时抽查柜台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现金收付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会计人员严格审查,并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应根据经过审核的记帐凭证,才能办理收款和付款业务。(六)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记,以表示原始凭证上所列款项收剑或已经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七)建立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记载现金的收、付,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作为已经记帐的依据,每日营业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的收入、付出及结余,做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八)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准将私人现金与公款混合;不准将私人财物放入公家保险柜内。

(九)现金存折由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员保留,取款时,由出纳办理,取款完毕,存折退归会计保管。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每天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2万元限额。

(十)为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财务主管应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发现帐款不符或有其他不轨行为,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五、费用管理(一)费用支出应按照增收节支、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严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项费用的定额控制办法,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的购买,先由各部门提出书面计划表,包括数量、预计金额,交办公室汇总,再经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作为办理借支或报销的依据,原则上一般不得超出预计金额,超过的应陈述正当理由。

(三)所有费用报销都必须在单据上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对于手续不全的,财务部可以拒绝结算。

(四)所有费用审批,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制度,无总经理签字的费用单据,财务部不得报销。

(五)固定资产的购臵及大额费用发生,由总经理请示董事长后决定。

六、财产管理制度

(一)全行干部员工要树立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思想,不准随意损坏公物,更不得划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二)本行所有财产,应由办公室、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实物,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帐务,要求做到三相符(实物、办公室登记簿、会计帐)。(三)建立购物、领用登记制度,各部需要添臵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必须先填报认购单,交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行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可采用先调剂,如无法调剂,确需购买,由办公室签署意见,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实物购回后要先登记后领用。

(四)各部办公使用所有财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室要分别建立登记簿,由各部办理领用手续负责保管,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五)凡工作调动,任何人都不得将公物带走,办公室要负责清理收回财产。

(六)办公室定斯或不定期对全体财产进行清理、检查,每年年终结合会计决算,对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如发现无故丢失或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将上报领导给予处分。

(七)财产管理人员如因工作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典当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度

(一)典当行重要空白凭证主要有当票、银行支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以及抵押、质押物的凭证。

(二)重要空白凭证的印制由商务部门统一印制。(三)重要空白凭证凭印刷厂印制清单或上级调拨单清点验收,并及时登记入库保管。

(四)重要空白凭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保管登记薄,如实登记保管、领用、使用情况。

(五)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及时登记,并记载起讫号码。对所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要在登记薄上签收。

(六)经办人负签发重要空门凭证时,应进行销号控制。填错的重要空门凭证,加盖“作废”戳记后作有关科目传票的附件。

(七)重要空门凭证一律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成本装订的,以一本一元的假定价格记帐;非成本装订的,以一份一元的假定价格记帐。各业务柜组内部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控制到份数,定期进行帐实核对。

(八)过期作睃的重要空白凭证的销毁,必须列入清单,由分管领导监督销毁。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为加强财务的督查审计力度,进一步完善财务工作,制 定内部审计制度。

(一)审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细致、全面的对行内财务进行审计。

(二)审计人员要一丝不苟的对财务的帐表、帐帐、帐证、帐实进行逐步、逐笔审计,审计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往 来帐目是否清楚,资金流程、签字手续是否完备。

(三)审计人员要跟踪审查财务上报的相关资料是否及时准确,并对每次审计结果报董事长和总经理。

二、收支审计

(一)严格审查收支两条线的执行情况,收支手续是否齐全。

(二)逐笔审查资金收支的单据签字是否齐备。(三)审计收支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真实,收支是否合理。

(四)审计收支的流程是否按规定执行。

三、典当业务审计

(一)严格审查典当业务的程序,权限的执行,各项手续的完整程度。

(二)严格审查每笔典当业务的各项资料,要求全面、真实、细致。

(三)严格审查每笔典当资金利息和综合费用的计算准确程度。

(四)按新办法严格审查典当业务范围的比例的符合要求的程度。

(五)每要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审计。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1、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28)

2、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当物查验、保管制度………………….(29)

3、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通缉协查核对制度……………………(30)

4、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可疑情况报告制度……………………(31)

5、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配备保安人员制度……………………(32)

6、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防范措施……………………….(34)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一、办理收当、续当与赎当,当户均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驾驶执照、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

二、当户是单位的,经办人员应当出具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有效证件。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三、委托典当中,被委托人应当出具典当委托书、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委托书等。

四、出当时,当户应当如实向典当行提供当物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赎当时,当户应当出示当票。

六、个人有效证件查验(身份证、户口本、驾驶员、执照、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单位有效证件(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个人办理房屋典当抵押,需携带的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私有房县、乡、镇土地使用证、产权人的身份证(己婚,他方身份证)城市居民户口。如离异,应提供离婚证明及法院判决书,如未婚,由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单位出具未婚证明。委托代理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

七、单位房屋典当抵押需要带法人代表身份证、企业法人证、营业执照、房产使用证、委托代理的受委托人身份证。

八、房屋开发公司抵押典当所需法人代表身份证、经营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土地使用审批许可证。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一、当物查验是《典当管理办法》的重要制度,公司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执行:

(一)查验当物是否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己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二)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三)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四)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五)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

(六)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臵权的财产。(七)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他财物。

二、公司落实严格的当物保管制度,是典当行有效履行当物保管法定义务的必要基础和条件,当物保管必须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因此,要执行好以下保管制度:

(一)对典当物品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二)质押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保证不发生遗失或者损毁。

(三)典当行在占有当户交付的当物期间,必须对典当物品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当物保管库房,全部是钢筋混凝土建造,并安装防盗门窗,设消防池、消防栓、灭火器、保全柜、保险箱、自动报警装臵、录像设备、防鼠网等。库房要做到清洁卫生、防盗、防潮、防火、防霉烂变质、防虫、防鼠等。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通缉协查核对制度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一、在开展业务时,严格执行通缉协查核对验证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经营办公区。如发现可疑物品或发现可疑人员或者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或者赃物,应立即拔打1 10或报告附近派出所。

二、遵纪守法、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上岗执勤守夜、护卫、巡逻、检查等工作。预防责任区内发生治安案件。保障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者报告上级。

三、在营业当中发现通辑可疑人员,保安、工作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并通知上级领导及公安部门。

四、提高紧急情况下的处臵能力,对于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如发现通缉协查人员,涉及急救、抢险及对某些重要痕迹的保护,均应沉着、机警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即要达到挽救之目的,又要切实起到保护现场的作用,同时也不放过追捕嫌疑人的机会。

五、典当行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严格检查是否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己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了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臵权的财产。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本制度待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

典当公司必须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密切的业务联系,建立建全切实可行的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协助公安等部门及时侦破、盗抢、走私、国家文物丢失等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前来办理典当业务的人员,如行迹可疑、慌慌张张、语无论次、前后矛盾,有作案或负案在逃嫌疑,应提高警惕,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查清事实真相。

二、对车辆质押典当,如发现车辆与行驶证资料不符,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车体颜色、车辆厂牌、型号不符,以及车主不符者,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如发现财产权利与当事人不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人、证(照)件不符,有犯罪嫌疑者,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来源不明的物品或怀疑是赃物的物品,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五、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重要文物,如发现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

六、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法律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物品等作为当物典当,均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

七、必须提高紧急情情况下的处臵能力。对于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如涉及急救,抢险以及对某些重要痕迹的保护,均应沉着、机警、迅速果断采取措施。既要达到挽救之目的,又要起到保护现场的作用,还要不放过追捕嫌疑人的机会。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配备保安人员制度

本制度等批准设立后,在公安部门指导下按规定和要求予以修订完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配备保安人员*名,建立严格的保安人员制度,保安人员要接受辖区公安部门和派出所的领导,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安人员在当地保安公司聘请,接受过正规思想和业务训练,具有较高素质和处臵突发事件的能力,实施昼夜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经营场所和当户财物安全。为加强保安人员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保安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未经组长命令不得擅自离岗。

二、保安队员在执勤期间,做好本职工作,重点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未经组长命令不得从事其他部门的工作。

三、保安队员在执勤期间,不得相互闲谈、打闹。

四、保安队员在执勤期间,注意警容警貌,衣帽必须整齐。

五、在交接班时,交班队员整理好服装后,不得随意乱走,要在办公区原地待命。

六、在执勤期间,队员不得接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除外,禁止队员外出打电话。

七、按规定的保安项目,承担的责任,全面深入地做好责任区的安全防范工作,周密细致的为公司安全服务。

八、根据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防盗、防爆等工作,保障责任区的安全。

九、遵纪守法、坚守岗位,认真做好上岗执勤守夜、护卫、巡逻、检查等工作。预防责任区内发生治安案件。

十、保障客户生命财产安全,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或者报告上级。

十一、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二、按照公司《现金提送规定》采取措施,保证押送的安全。

十三、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维护好秩序,保护好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及时向领导及公安局报告。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公布、并于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典当管理办法》和***市(盟)公安局关于典当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市(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如下安全防范措施,并要严格实施。

一、严格执行《典当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标准》和《***市(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二、典当行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要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或防盗安全门,防盗安全门要符合国家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的要求。金属防护门的锁具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

三、典当行营业场所外墙的窗户要安装金属防护栏等防护设施。

四、业务柜台要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等结构。柜台高度不小于800MM,宽度不小于450MM。

五、业务柜台要设臵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距房屋顶部距离不大于300MM。

六、业务区的出入要安装金属防护门,门锁开关必须设 在业务区的内侧,门外不得设开关,门体上的锁具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

七、业务区内要安装2路紧急报警装臵。紧急报警装臵要与公安机关相连接,同时能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臵。紧急报警装臵的启动开关要安装在隐蔽位臵,且便于操作。紧急报警线路上不挂接电话机、传真机或其它通讯设备。如挂接此类设备,系统必须具有抢先发送报警信号的功能。

八、经营场所要安装监控录像装臵。能够监控、记录经营场所内各重要单位的情况、通道的进出人员情况;能够实时监控、记录典当交易的全过程;业务区不得有肓区,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柜员操作及客户脸部特征。监控录像装臵还应能够实时监控经营场所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出人员的休貌特征。监控系统记录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个月。

九、要选择较为坚固和隐蔽的房间作为监控录像装臵的监控室。

十、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设在直接与业务区相连的隔壁房间,库房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且无窗。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等部位的出入口要安装防盗安全门、库区内要安装报警装臵,确保库区内各部位受到入侵时自动报警。

十一、典当经营场所要配臵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

十二、为了加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市(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要统一在电脑中安装社会信息采集系统,并使从业人员能够正确地操作。在经营中要及时准确地录入从业人员信息、出当人员信息、典当物品信息,并确保所采集的信息及时传输。, >第七章 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转让出资后,股东人数不足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时;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因公司合并、分立需要解散;(五)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依法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依法定顺序清偿后,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

清偿过程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及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任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三条 公司章程由股东会修改。

注:

1、公司章程规定的名称、住所、注册资金、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与申请完全一致。

2、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全体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概况

近年来,我市(盟)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的促进了我市(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典当业在中小企业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弥补了国有银行和资金市场的不足,与经济发展的同时典当业也取得了很好的业绩。

我们*家企业和*个自然人,按照《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共同发起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出资协议和出资承诺书。

拟设立****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万元; 其中:法人股***万元,占注册资金**% ; " " 自然人股***万元,占注册资金**% ; " " 公司营业地址设在*******街*****号。

二、市场分析

20**年我市(盟)实现GDP****亿元,人均GDP****元;同比增长**%;20**年我市(盟)商业短期贷款余额*亿元;当年新增中小企业及私营企业***户,累计达到****户;全市(盟)非公有制企业注册资金**亿元,非公有制已经形成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的企业集团。20**年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亿元;占全市(盟)生产总值的**%;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占全市(盟)零售总额**%。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万人,占全市(盟)就业人数**%。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充满生机,显现活力,也体现了解决贫穷、落后少数民族地区的致富发展之路。在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仍是融资难的问题。保守测算,按我市(盟)商业短期贷款余额的*%选择典当融资的话,融资额就达*亿元;我市(盟)现有典当企业**家,20**年典当总额**亿元,仍有很大的市场份额。

三、效益预测

根据上述市场的分析研究,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进行了比较客观、全面的典当经济效益测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按1000万元举例),按新的《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利率、规定综合费率以及业务范围估算,全年资金营运按整10个月计算,将利息收入及产生收益估算入内,具体测算如下:

(1)财产权利质押典当的按总营运资金的25%测算,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月4.35‰,月综合费率按24‰计算,营业收入为106.31万元;

(2)动产质押典当的按总营运资金的15%测算,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月4.35‰,月综合费率按42‰计算,营业收入为104.29万元;

6.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六

为建立完善学校卫生与传染疾病安全管理防控制度,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和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国家中小学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特制定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与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制度。

一.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与流行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管理与流行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和领导管理。

二.学校将卫生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小学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总结。

三.学校按照中小学卫生工作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要求设置卫生室,配配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添置学校、班级、食堂等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在校园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卫生健康与传染病防控提醒警示标志、标识,加强校园卫生健康与传染病防控环境文化建设。

四.学校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要求配强配齐专(兼)职健康教育教师,开足开齐健康教育课,利用周前集会、班(队)会、手抄报活动,通过板报、专栏、网络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卫生法规及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控与环保知识教育。

五.学校制定完善和落实卫生检查制度、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制度、预防接种制度、晨检午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1)定期开展班级学生个人卫生抽查,班级每周进行一次学生个人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2)流行传染病频发期,学校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各班级认真开展晨检活动,发现发现流行传染病疫情,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卫生防疫部门,对患病学生及时隔离、治疗;(3)学校加强卫生防疫部门支持配合,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七.加强学生个人卫生管理督导,培养学生良好文明卫生习惯。学校、班级、班主任、教师争取家庭地、家长协作、配合,督导学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睡觉、起床和下、下学,按时作息,饮食定时定量,1

坚持“六勤”(勤刷牙、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晒被褥),做到“九不”(不喝生水、不吃“三无”或过期变质与不洁食物、不吸烟、酒、不乱用毛巾和茶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壳、纸屑杂物,不用指沾唾液翻课本,不把笔衔在嘴里,不做不卫生的游戏活动,防止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的发生。

八.学校加强教学卫生管理。(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课程标准、计划排课,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2)教师上课不拖堂、压堂,板书字迹工整、清楚,讲课声音符合要求,让最后排看得见,听得清,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要求学生坐姿;(3)学校、班级认真组织开展“两操”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用眼卫生习惯,要求学生看书写字时眼离书本或本子一尺,胸离桌边一拳,手指离笔尖一寸,不要在走路、阳光下、黑暗处看书或写字;

(4)学校每学年根据年级高低配套调换课桌椅一次,班级每月分组调换座位一次。

九.学校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1)学校实行校园环境每天一小扫,每周五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各部门(科室)、年段办公室,公共厕所、食堂、班级教室、楼道环境做到墙壁无脚印等污迹,无蜘蛛网,桌椅、门窗干净整洁无划痕和污迹,地面无痰迹、烟蒂、果皮纸屑垃圾及蟑螂蚊蝇孳生,桌椅、扫帚、废纸篓、畚斗、拖把等清洁卫生器具摆放整齐有序,并做发保持工作;(2)班级操场公共区域环境无果皮纸屑垃圾、杂草、洼地积水及卫生死角;(3)厕所每日定时冲洗一次,师生入厕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槽,便槽便坑无粪便堆积;(4)学校坚持落实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值周领导、教师、各班主任每周(日)认真检查班级教室、公共区域及厕所等环境卫生,做好记录,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学生的依据之一;(5)学校定期对食堂、厕所及周边蚊、蝇等孳生场所环境进行消毒、杀菌,开展灭蚊、灭蝇、灭鼠等除“四害”工作,预防病毒传染;(6)学校定期对学校花草树木打枝修剪、花园除草,做好环境绿化、美化、净化工作;(7)学校定期开展戒烟行动,禁止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危害他人健康。

十.学校切实加强食品饮食饮水卫生安全管理。(1)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法规,按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手续;(2)食堂工作人员聘用坚持健康检查和持证上岗制度,并定期组织体检和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及业务培训;(3)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坚持索票索证、2检查验收、入库、使用登记,建立安全台帐制度,禁止购买、使用、出售“三无”食品原料和过期、腐烂变味变质食品,杜绝食物中毒;

(4)加强食堂食品原料存储管理,坚持专人管理和分类、隔墙离地存放,生熟分开,标识明显,防止食物腐烂变质;(5)食堂食品原料加工制作严格操作规范及卫生要求,操作人员严格做好并随时保持个人卫生;(6)严格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使用登记制度;(7)严格坚持食品饭菜试尝、留样和餐厨器具清洗、蒸煮消毒杀菌、保洁制度;(8)督导学生在规定时间统一中餐,提倡学生自带餐具,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珍惜粮食,禁止浪费;(9)禁止学生购买、携带“三无”食品进入校园食用,提倡不吃或少吃零食;(10)做好饮用水源的监测管理和学生卫生安全饮用茶水、桶装的供应、管理工作,禁止学生喝生水;(11)学校定期开展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学校加强体育与社会实践卫生管理。(1)严格落实学校体卫工安全作条例制度,开展体育课与竞赛活动做好准备活动,并根据学生性别、年龄、体质特征合理确定运动量和安排组织活动;(2)劝阻生病学生参加不相适宜的体育活动;(3)学校、班级安排社会实践劳动,不能让学生干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大的劳动,劳动工具、劳动强度,要考虑学生年龄、体质等特征,劳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注意劳动安全保护。

7.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七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我国体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学校体育发展的现状, 进一步梳理和分析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由来、发展及运行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吸取精华, 以给建立学生运动员等级制度提供可参照的内容与方法。本文具体构想了由教育系统主管和审批的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实施办法, 分析建立此新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体育系统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在我国培养体育人才, 带动竞技体育发展方面拥有成功的经验, 值得教育系统工作者去学习和借鉴。希望通过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在教育系统内加大对学生运动员体育成绩的肯定和认可, 在各级考试中根据不同的体育成绩给予一定的鼓励, 通过这个制度的建立来打开学校体育工作新的局面, 客观上来推动学校课余训练的发展, 全面带动我国学生体质与健康水平的提高。

一、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我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有着很长的历史。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各方面建设均按照苏联的成功经验来进行。体育制度的建立也使用了苏联的模式, 首先是成立了国家体育工作委员会, 其次根据1931年苏联的《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和1935年苏联的《全苏运动员统一登记制度》, 我国于1954年在全国开始推行劳卫制, 并于1956由国家体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运动员等级制度条例》 (草案) 。国家体委在劳卫制实践基础上于1958年6月21日正式发布了《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随后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使得运动员等级制度逐渐作为我国体育的一项基本制度被延续下来。

劳卫制和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建立适应了当时中国的国情, 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素质和推动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建立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目的是为鼓励运动员勤学苦练, 迅速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实践中也激励和培养了大量优秀运动员, 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得到迅速提升, 在国际比赛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就。

在1957~l966年, 4200多万人达到了劳卫制和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 全国有1000多万人成为等级运动员。其中, 健将级运动员成了我国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国际竞技大赛的核心力量, 代表和反映了我国竞技体育的基本实力和水平。据公开发表的数据, 截止到2009年, 我国共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3098人, 国家级健将35522人。

二、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对教育系统的不适用性分析

现在实行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面对所有的运动员, 不管是专业训练还是业余训练, 只要运动员的技术水平达到一定的标准就可以申请运动员等级。随着中国社会制度的变化, 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 在劳卫制退出历史舞台以后, 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已经强化为竞技体育的基本制度。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 这个制度已经不能全面的适应社会的发展, 尤其是在教育系统的学校体育领域, 显现出它的局限性和发展的困境, 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来与学校体育的发展不适用的状况。

首先, 目标不同。最初我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的基础是劳卫制, 开始时具有明确的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目标。在实际发展的过程中, 随着体育管理体制不断变化, 逐渐把培养和选拔专业的运动员作为了最终的目标, 适用于专业的运动队和全国的青少年体校。参与学校体育课余训练的学生运动员并不是此制度所需要涵盖的人群, 学生运动员从事课余训练更多的是为了实现自我完善, 全面发展的个人目标, 并非把成为专业运动员作为唯一任务。这种参与体育的形式和技术水平与我国体育系统培养和选拔人才的模式完全不同, 相对来说是业余的体育参与形式。因此, 不再合适使用专业运动员的技术等级制度来评判学生运动员的技术水平。因此, 以竞技体育为基础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与以业余体育训练为基础的学校体育的培养人才目标是不一样的。

其次, 适用性不同。我国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适用的基础是专业运动的成绩, 但专业的运动成绩标准对于进行课余训练的学生运动员来说标准过高。专业运动员以体育训练为根本任务, 甚至是以体育训练为职业, 带薪训练的。与这些专业运动员相比, 学生运动员课余训练之外, 大部分的时间还要进行文化课的学习。在这种情况下, 对专业运动员和学生运动员使用同一个标准来衡量显然是不合适的。为了达到一定的级别, 学生运动员甚至还需要同专业的运动员同场竞技, 这也是不够公平的。

第三, 管理体系不同。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管理和审批权均在体育系统, 根据不同的等级分别由国家体育总局或国家体育总局授权地方体育局及部分行业体协来进行管理和审批。而对于拥有近3亿学生的教育系统来说, 学生运动员的技术水平的认定还要完全依赖于体育系统的制度的标准。对于自己所管理的学生运动员, 教育系统既无话语权, 也无审批权。由于我国还实行了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运动员考试加分政策, 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学生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但是体育特长生的加分政策与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挂钩。招生考试归属于教育系统, 而运动员等级审批归属于体育系统。两种不同的体系人为的割裂了学生运动员运动成绩和文化成绩应该由教育系统进行认证的内在统一。

第四, 审批不严, 证书管理混乱。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运动员等级制度对于学生最大的吸引力莫过于达到一定级别的体育特长生享受考试加分政策。因此, 希望通过此渠道走捷径的学生和家长就盯上了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由于审批的学生最终不归体育系统管理和使用, 体育系统的人员缺乏严格审批和管理的动力和责任, 在实际审批和管理中, 管理不严格, 审批不认真, 甚至有人直接参与作假行为, 导致了许多违法、违规现象的出现。2004年陕西发生了大量二级运动员造假事件, 2006年湖南二级运动员造假更是发展成了轰动全国的事件, 2009年浙江又爆出了二级运动员造假的事情。这些造假行为打击了学生进行体育训练的热情, 严重影响了学校课余训练质量, 影响了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招生和录取。

综上所述, 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与学校体育的发展在多个方面存在着不适应性, 在学校体育中继续沿用此制度, 势必还会继续阻碍学校体育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 需要有新的制度来弥补它的不足, 来加快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三、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基本构想

为了适应学校体育改革的需要, 解决运动员等级制度对学校体育发展的影响, 促进学校课余训练的开展, 笔者设想在教育系统的体系下建立适应学校体育发展的具有鼓励性的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目的是鼓励更多的学生去参与体育活动, 吸引有特长的学生参加学校课余体育训练, 为学校培养高水平的学生运动员, 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关于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设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由教育部制定颁布各项目“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授予学生运动员等级称号;第二, 设定学生运动员的等级称号由高到低分为一级学生运动员、二级学生运动员和三级学生运动员;第三, 学生运动员等级称号审批权实行授权、分级管理。一级运动员有教育部审批, 教育部授予各省、市教育厅 (教委) 二级、三级学生运动员的审批权;第四, 以国际和亚洲的大学生、中学生以及全国或各省学生体育竞赛的成绩为基础, 结合项目的特点及学生运动员的实际水平, 借鉴现有的运动员等级制度的相关标准制定标准。

另外, 关于申请的条件、程序及审批的流程、证书的管理、发放等内容都需要进行讨论。通过制定详细的规定和说明, 使这项新的制度在建立之初尽可能的完善和严谨, 这样在今后的执行中才能少出问题。

四、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是现实的需要, 也是学校体育发展的必然要求。学生运动员的勤学苦练的成绩需要得到认可, 学校体育制度也需要得到进一步的完善。现在各种有利的条件已经表明, 建立教育系统统一管理的“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可行性, 而且在现实上也具有可操作性。

第一, 国家对青少年体质和青少年体育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几年来密集出台多个文件要求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提高学生的体质与健康水平。这些宏观的政策为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给予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也表现国家对改变学校体育现状的决心。在这种积极的国家政策导向下, 建立全新的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 是在积极转变发展的思路, 发扬了创新精神去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开展。

第二, 体育特长生考试加分政策为这一制度建立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虽然出现了一些问题, 在社会上也受到一些质疑, 以至于有个别省市弱化了这一政策。笔者认为, 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不仅不需要弱化, 而且应该得到进一步加强。在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以后, 依靠这一制度, 根据不同的级别给予不同程度的分数照顾, 分层次的惠及更多的学生, 各省市甚至可以推广到高考、中考上来。希望利用高考、中考这个杠杆, 结合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这个支点, 有力地带动更多的学生从事体育锻炼, 逐渐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 并鼓励在体育上达到一定的水准, 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 目前, 我国学校体育系统已经有完备的体育竞赛体系, 为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提供了具体操作的平台。教育部和各省市教委 (教育厅) 都已经有了全国及全省的学生体育竞赛体系, 并且体育教练员和裁判员队伍也都在各级各类学校当中。因此, 我们建立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既有竞赛这个用于评定技术指标的平台, 也有专业裁判这个人才库, 建立这个制度应该说顺理成章, 水到渠成。有了这个平台就能够更科学的针对学校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利用全国学生体育竞赛体系并结合中学、大学建立高水平运动队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学生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会比现行的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更适合学校课余体育训练的实际, 更适合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 更有利于开创学校体育一个全新的局面。

8.制度可行性分析 篇八

关键词:公债规模 偿债基金 必要性 可行性

一、文献综述

至今为止国内学术界对公债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但是大部分都仅限于对国债经济效益、适度规模、国债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很少有关于国债偿还的研究,尤其是对建立偿债基金的研究。少数有关这方面专门的研究也只限于理论的探讨,也没有结合我国的国债发展的现状进行深入的分析,相关研究几乎都是十年前的情形。所以,本文拟从我国国债的发行和国债余额的现状出发,结合较新统计数据,对我国建立偿债基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国外的经验探讨在我国如何建立偿债基金制度。

二、在我国建立偿债基金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所谓偿债基金,不是简单的资金积累,而是一个国家为了实施有效的债务调整,达到债务信用的确立和国家财政,通过建立一种基金运行机制——基金的筹集,积累,管理和运用而形成的特殊的信用制度。从各国建立偿债基金的目的来看,主要是为了加强财政后备,谋求财政负担均衡,避免偿债高峰期出现财政偿债危机。现代偿债基金制度不是通过利息的积蓄来偿债,而是将偿债基金作为一个蓄水池来,来平衡年度偿债负担。

(一)我国公债的现状

1、国债依存度

国债依存度是指一个国家当年的公债收入与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它表示当年财政支出中有多少是由债务收入支持的,指标越高,说明债务的依赖性越大,同时,它也是任何一个国家考核国债规模是否恰当的一个重要指标。国际上有一个公认的控制线,即国家财政的国债依存度为15%——20%,中央财政的债务依存度为25%——30%。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的国债依存度自1994年开始快速攀,从1994年的19.64%一直到1998年的35.27%,虽然之后小幅下降,但都保持在20%以上,一直超过国际15%—20%的警戒线。而我国的中央债务依存度更是大大超过了国际25%—30%的警戒线,近十年内中央的债务依存度都超过了50%,如此高的债务依存度说明我国现在的财政支出大大依赖于债务收入,如果债务收入出现大的波动,我国的财政极有可能陷于严重危机而无法自拔,破环我国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

2、国债偿债率

国债偿债率是指一年的公债还本付息额与财政收入的比例关系。它表明当年的财政收入中必须拿出多少份额用于国债还本付息。该指标越高,表示债务偿还越集中,国债期限结构就越不合理。不少学者主张我国的国债偿还率应控制在8%——10%。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的国债偿还率近十年来一直在10%上位运行。这些数据说明我国的偿债率还是相对比较高的,意味着我国财政每取得100元的财政收入就要拿出15元左右去还债,这就限制减少了财政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并且国债的还本付息支出已经成为中央财政的一项沉重的负担。

3、国债负担率

国债负担率是指一定时期的公债积累额占同期国内生产总之的比重情况,表示国民经济的国债化程度,该指标越高,说明国债对经济的干预越强,而财政收入相对不足。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发达国家的国债负担率不能超过45%。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很所学者认为我国国债负担率上限的规定应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适应,即应维持在20%以内。

我国的国债负担率相对是比较小的,1998年之前都小于10%,从1999年开始缓慢上升,最高的使2003年的16.64%。

4、国债借债率

国债借债率是指一个国家当年国债发行额与当年GDP的比值。比率越高,表示财政通过发行国债集中的财力越大。它反映了当年GDP对当年国债增量的利用程度。

我国的国债借债率在1993年以前普遍低于發达国家,即使与借债率较低的加拿大和西班牙相比,也要低几个百分点。西方发达国家的借债率一般在3%~10%,而我国在1994年时才是2.36%,1998年是4.51%,现在也仍然低于同期外国的水平。

(二)国债发行额与GDP的相关性分析

以上是对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债发行额作的回归分析输出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变量呈现高度线性相关,相关系数达到了0.97,可绝系数达到了0.946,回归方程为y = 0.0484x—873.65(自变量x代表国名生产总值,因变量y代表国债发行额),其他的一些关于系数的检验都符合统计学的要求。

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债发行额高度相关说明,国债发行额高度依存于国名生产总值,如果国民生产总值发生大的变动,即我国经济发生大的动荡,一定会带来国债发行额的锐减,在现在我国这种借新还旧的公债偿还方式下,肯定会出现政府的支付危机,损害政府的债信,带来社会的动荡。所以,为了防止这种危机的发生我国政府应该经快建立其我国的偿债基金制度。

(三)我国现行的公债偿还方式及其存在的不足

我国现在的国债的还本付息资金的来源是债务收入,就是以发行新国债来的收入偿还到期债务,即所谓的“借新还旧”法。以债务收入作为公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实际上仅仅是延长了债务期限,推迟了偿债时间,并没有减少债务。我国之所以从九十年代开始采取这种方式是因为,首先,财政收入入不敷出,政府偿债能力减弱,但是对债务的需求越来越大。其次,九十年代以来我国进入了偿债高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这就反过来逼迫债务规模逐渐扩大。债务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远高于财政收入年增长速度,同时债务收入中越来越大的部分被用于还本付息。

此外,我国国债的期限比较集中,因而出现了不断借新债还旧债而实际的累积余额并不是很多的现象。这样在财政困难,特别是中央财政举步维艰而且短期难以根本转变的情况下,会在某一时期产生还债高峰,引发债务危机。因为国债的还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发行新债,利息支出也同样靠国债发行,加上当年财政赤字的弥补,导致国债规模如同滚雪球一样不断扩大。 总的来说, 以债务收入作为偿债资金的来源,只是推迟了偿债时间,并没有取消债务的最终偿还。所以,借新还旧只能作为权宜之举,不能长期采用,否则容易导致债务积累,甚至会使我国政府陷于严重的债务危机。因此,偿债基金制度必须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建设引入我国的公债市场

(四)建立偿债基金的效用分析

1、建立偿债基金制度是健全和完善国债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建设

偿债基金的建立,对国家财政是一个“蓄水池”,在借新还旧和推迟偿还的不良循环中,可以起到“提闸”和“关闸”的作用。此外,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二级市场交易规模日益扩大,市场波动在所难免,并将影响物价,影响国债发行市场。因此,国家财政必须积累一定规模的资金,确保对流通市场的有效干预和国债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国家财政提供一个调节宏观经济运行的新手段。

2、建立偿债基金制度有利于调整和减少政府债务,减轻财政压力

建立偿债基金后,在财政发生债务支付困难时可以拿出部分资金来帮助政府度过债务危机,在财政相对宽裕的时候再把这部分资金补回来。此外,在市场发生大的波动时,偿债基金与发行可转换债券相配合,减少政府债务付息成本,同时还可以在市场利率下降时购回部分国债,减少政府债务,减轻财政压力。

3、能有效地防范政府的债务风险,顺利的度过偿债高峰的需求

我国2010年底公债余额已经达到了接近7万亿元,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出现偿债高峰,偿债基金的运用可以提供偿债高峰所需的部分资金,顺利度过偿债高峰的需求,化解政府的债务风险。

4、能有效地维护政府的债信,稳步扩大国债发行规模

我国的国债负担率还相对比较低,国债发行还有很大的空间。但是国债的发行必须以政府良好的债信为基础,要让投资人对自己的投资抱有信心,相信国债到期而可以偿还。所以建立其偿债基金制度就可以提高公众对国债的信心,提高政府的债信。从而使国债有序合理的发行,逐步提高我国的国债负担率,让国债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重贡献更多的力量。

三、建立偿债基金的制度安排

(一)偿债基金的资金来源

国债偿债基金可以从以下渠道来获得资金来源:

第一, 国债发行的超收部分。从历年发行国债的情况来看,基本上每年都有超收的情况,应把这部分资金全额纳入偿债基金。

第二, 国债还本付息的结余部分。财政每年对与国债的偿还都有预算,应该说这个预算时留有余的,因此,应将还本付息后的结余资金全部纳入偿债基金使用。

第三,当年国家财政收入中一定比例的提取。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中央财政一般都从当年的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纳入偿债基金,我国也应结合实际制定适宜的比例,以不断增加偿债基金的总量。

第四,债务有偿使用的收益。国债不同于其他财政资金,主要投资于一些大型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最终都会取得一定的收益,我们可以将这些收益的一部分来纳入偿债基金来管理。

第五,偿债基金自身运作增值的部分。根据偿债基金的性质,基金在管理过程中是可以增值的,这部增值资金理应归入基金本身。

第六,国有上市公司国有股减持收入的适度缴纳。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某些行业,国家需要通过减持国有股来逐渐淡出这些市场,而减持股的收入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纳入偿债基金运作。

第七,大型垄断型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适度缴纳。大型国企在自身发展的过程受到了国债资金的大力支持,现在这些国企因为具有垄断权利,所以可以獲得很高的利润。因此,我们可以将大型国企每年上交的了润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入偿债基金管理。

(二)偿债基金的使用

偿债基金的使用一定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对使用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做出明确的规定。偿债基金首先可以在财政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为当期的公债偿还提供部分的资金;其次,在市场发行条件恶化的情况下,可以动用偿债基金提前从流通市场购回二手债券,这样即可均衡债务负担,又能收到减债效果,并且有助于提高国债信誉,改善一级市场的发行环境;再次,当市场利率呈下降趋势或将近谷底时,以一定量的偿债基金为依托,配合发行转换债,在不增加财政总负担的前提下,及时偿还旧债,取得降低成本的效果。

(三)偿债基金的运作

偿债基金的运作可以参照我国社保基金的运作方式,或者直接将偿债基金的运作以代理的方式交给社保基金来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利用社保基金在近几年运作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另一方面可以大大减少偿债基金的管理成本。但是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必须明确偿债基金的性质,科学合理的安排偿债基金的投资范围和结构。

(四)偿债基金的监管

偿债基金的管理可以在财政部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委员会来对偿债资金的使用和运作进行全面的监督,以确保偿债资金的规范使用和有效运作。

参考文献:

[1]杨振华,要一民.建立国债偿债基金的探讨.《财贸经济》1995年第9期

[2]张瑋,孙才仁.我国建立偿债基金制度的必要和可能.中国期刊网

[3]李颢.尽快建立国债偿债基金.《金融时报》2004年4月19日

[4]李俊生,李新华.《公债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5]傅思建.国债发行规模应适度控制.东华理工学院学报 2006年9月第3期

[6]李连友.《商务与经济活动中的统计学》.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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