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七年级作文600字

2024-08-24

我喜欢的一本书七年级作文600字(精选10篇)

1.我喜欢的一本书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一

早就听说德国大画家卜劳恩的《父与子》是一本经典漫画,不仅幽默、风趣,而且老少咸宜、耐人寻味。

开学前一天,我和爸爸去新华书店买书,碰巧在书架上发现了它。我们喜出望外,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在回家的路上,我和爸爸捧着书,边走边看,到了十字路口,红绿灯都忘记看,差一点就要被车撞了,司机打开窗,探出头来骂道:“你们父子俩怎么搞的,不要命啦!”

回家后,我立马钻进房间,往地板上一趴,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一会儿,热气腾腾的饭菜已在桌上,妈妈喊:“开饭啦!”爸爸问:“儿子怎么还没有来?”妈妈说:“你去叫他!”爸爸来到我的房间,对我说:“儿子,该吃饭了!”我指着地板上的书:“别动!吃完饭回来,我还要接着看呢!”

我来到餐厅,等了一会儿,发现爸爸还没来,心里觉得奇怪。妈妈说:“你去把爸爸找回来!”

回到房间,我看见爸爸正趴在地板上,双手托着下巴,津津有味地看着《父与子》,嘴里还说着:“嘻嘻!好玩!真好玩!这真是一本好书哇!”

2.我喜欢的一本书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二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我的父亲毛泽东》,这本书是毛泽东的女儿李敏写的,书中介绍了毛泽东主席传奇而又真实的一生。

毛泽东主席是湖南韶山冲人,他是一个农民的儿子,1893年12月出生。从小他被爷爷送进私塾读书。毛泽东主席性格倔强,读书勤奋,在经过5年的读书生火后,他就停学务农,在家自学,看更多的书,在家里,在他做完自己的事后,他常常躲进自己的卧室,在灯下看书,常常看到半夜三更,后来他离开了家乡,一边贪婪的读书,一边了解吸收新的文化思想,走上了革命道路,在艰难而又危险的环境中,他领导着中国人民,经过8年抗战,打跑了日本侵略者,又经过了3年内战,打败了蒋,解放了全中国,让人民脱离苦海,过上了自由幸福的好日子,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一国主席的毛泽东,以身作则,他时刻心系着人民,过着简朴的生活。不仅如此,还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不可以高干是子女自居,要学会夹着尾巴做人,要子女们与劳动人民生活在一起,懂得劳动的伟大与光荣,学会懂得生活,珍惜生活。

毛泽东主席从小就是一个富有同情心而又乐于慷慨助人的人,他生活简朴,却又经常用自己的稿费帮助身边有困难的人们,给人们做出了榜样。

而书中最让我感动的`是毛泽东主席的刻苦读书的精神,可以说读书伴随着他的一生,不管是在战斗还是在行军途中,还是在工作之余,还是在病床上,他都会贪婪地去读书,也正因为广泛地读书,他有了渊博的知识,有了超人的智慧和才能。有了令人敬仰的伟大人格,正如他所说,他用文房四宝打败了蒋的百万大军。

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三

《小英雄与芭蕾公主》的作者是杨红樱,这位女作者写过不少书。《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系列》……都是她的杰作。

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个截肢的小女孩坐在轮椅上被大家照顾着,还有一个手臂受了伤的小男孩。透过题目和封面,我知道了受了伤的小男孩是小英雄,而截肢的小女孩应该就是芭蕾公主了。他们都是一副急忙要走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

它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串串问题要问:受了伤的小男孩要去哪?他为什么受了伤?为什么大家一副急匆匆的样子? 为什么小女孩要坐在轮椅上?我迫不及待地想看这本书。

原来,马小跳奶奶家所在的望龙山发生了大地震 。马小跳在那里的小伙伴”小非洲“在学校崩塌的时候,舍己救人。小英雄就是他了,他还上了电视、登了报纸呢!

这场大地震不仅让小英雄失去了右手,还让他失去了以前上学的学校。在马小跳的强烈要求下,”小非洲“住进了马小跳的家,还跟马小跳做了同班同学,并且成了同桌。

他们和一个叫夏林果的中队长帮助了一个热爱跳芭蕾舞,但在地震中失去了一条腿的女孩走出了抑郁阴影,在舞台上实现了芭蕾梦,得到了”芭蕾公主“的称号。

4.描写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四

1654年,佟妃诞下一位皇子,名为爱新觉罗·玄烨,他出生不久,便出了天花,但经过救治,幸免于难。不久,顺治帝去世,立三阿哥为新帝,国号康熙。

1661年,八岁小皇帝登基,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四位大臣辅佐,但鳌拜缺对康熙毫不礼让,独揽朝政大权。

康熙十四岁时,索尼去世,康熙亲政,他对鳌拜的嚣张早生不满,于是,他和他的侍卫们每天沉迷于库布戏,暗暗练好功夫,等着擒拿鳌拜。一天,康熙看着时机成熟,宣鳌拜入朝见驾,只见鳌拜大摇大摆的入了宫,见了皇上也不下跪,只是躬躬身子,对着康熙大声嚷嚷,康熙被气得胸口发闷,立即说道:“左右,给朕拿下!”一会儿工夫,鳌拜便被五花大绑,摔翻在地了,康熙宣布了他的三十条罪状,罢了他的官处以终身囚禁,十六岁的康熙就这样打败了一代权臣——鳌拜。

皇帝解决了鳌拜,就开始想着平定三藩,正好三位藩王都呈上了辞职信,所以康熙便顺水推舟—同意辞职。

吴三桂一听就急了,于是,他打这反清复明的旗号造反了,因为明朝刚被打败,人们还是很想念旧国的,于是,吴三桂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不久吴三桂又在衡州称帝,这下,大家都看清了吴三桂的真面目,发现他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野心家,五个月后,吴三桂因染上重病而亡……。

年金28岁的康熙,就能打败鳌拜能让吴三桂自己自生自灭,真是了不起啊!

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五

书籍如同沙滩上的贝壳,永远也拾不完,又如同海绵里的水,永远也挤不完。知识也如此,永远也学不完。但是,人生漫长,总是能读许多书。在我读过的书里,我认为最有意义,最令我难忘,最让我感到惭愧的一本书是《感动中学生的100个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父母平时的辛苦,父母平时教育我的艰辛,以及他们在工作上的压力,都是我无法想象的。并且,他们用巨大的爱关怀着我。可我在生活上还体谅不懂他们的劳苦和艰苦以及赚钱的辛苦,我真是枉为他们的子女了。当我从书中看到一篇感人的文章时,我就对文中的母亲佩服不已,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出了名的“阔少”和“系花”好上了,他们一直去喝咖啡••••••有一回,那个“阔少”看见他母亲为他做的红烧肉后,他便一同吃完,一块也不盛,因为他母亲对他说已经吃过了。当他吃完后,便以买书之名来要钱,他一点也不知道他母亲的钱是靠辛辛苦苦捡垃圾得来的,可他却乱用。后来当他准备出去的时候,看见他母亲在吃咸菜,便询问原因,母亲便骗他说是肚子又饿了,那个“阔少”听后,便不再询问。其实,母亲并没有吃过,因为她给儿子买了肉后,如果再买贵的菜,怕不够有钱给儿子买书,于是,自己便买了最便宜的咸菜,来伴饭吃。这个故事正应了一句话:可怜天下父母心。也反应了母爱的力量是永远也不可替代的。 我爱这本书。因为有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做母亲的辛苦。

第2篇

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六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其中一篇作文,题目叫《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篇小作文里我知道了主人公是张涛,他的事迹是: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被送到了全封闭的寄宿学校,由于张涛平常在家与妈妈睡惯了,到了寄宿学校睡不惯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故事就从这里展开了。第一天张涛在睡觉时翻来翻去,一点儿也睡不着,可听着同学们均匀的呼吸声,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睡到半夜生活老师来了,见到张涛连忙把他叫醒,张涛迷迷糊糊的说:“生活老师怎么了?”“你睡在地上了。”张涛这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一看,自己真的在地上躺着呼呼大睡,手里还抱着枕头,原来是张涛把枕头当成妈妈了。这个晚上生活老师来看了张涛三次呢!

第二天,赵涛晚上喝水时不小心洒在被子上了,生活老师让他跟上铺的王磊一起睡,在这天晚上,张涛做了一个美梦:自己回家了,恳求妈妈不要再送他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张涛非常高兴,便不停地亲妈妈。

今天早上叠被子的时候王磊用慕名奇妙的眼神看着他,张涛迷惑不解的问:“你怎么用这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张涛,你昨天是不是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见到妈妈了,然后你恳求妈妈不再送你去寄宿学校,妈妈答应了,你非常高兴,一个劲的亲妈妈,对么?”“你怎么知道我的梦?”“好你个不害臊的张涛,昨晚你可把我害惨了。你昨晚一个劲的亲我,我越推你你搂得越紧,还一个劲的亲我。”“一听到这我的脸羞得全红了。”

没想到,晚上给同学叫妈,还能引来这么多同学的喜欢。就这样,是我轻轻松松的打破了这个习惯。

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篇七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第4篇

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600字 篇八

法布尔是有名的昆虫学家,他要把昆虫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双眼来仔细观看昆虫怎么生活、觅食、筑巢、吃东西等等。他还研究过很多比蚂蚁还小的昆虫。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书,它总是带给我们无尽的美好。法布尔的《昆虫记》带我在昆虫王国中畅游,那里有会唱歌的蝉;有能干的水泥匠舍腰蜂;有卖力滚着粪球的蜣螂;有美丽绚丽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织网的圆网蛛等等。我现在就带你去法布尔的昆虫王国中看一种叫蜣螂的清洁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农民在浇灌农田时发现,它每次都要滚着一个大圆球似的东西,被认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误认为它非常神圣不可侵犯,所以就称它为“神圣的甲虫”。那个圆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说是昆虫王国的清洁工。

我因为不相信昆虫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长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大蜘蛛,我把它养在一棵树上。几个星期后,它在树上织了一张网,来捕食昆虫。我把一只死掉的黑昆虫放在网上,可是蜘蛛没有来吃掉食物,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动了一下网,蜘蛛立刻跑了过来把黑色昆虫吃掉了。我以为是昆虫太小了,我就又把一只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还是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又动了一下网,蜘蛛立马又爬了过来,我这时知道蜘蛛是用网来听有没有食物的。昆虫世界真是奇妙呀!

9.我喜欢的一本书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九

《秘密花园》是属于“最畅销的世界名著阅读系列”,应该是小说类型的图书。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是玛丽,她是一个出生在印度的英国小女孩,从小父亲不在身边,母亲无心照顾她,一群仆人对她言听计从,这让她养成了“公主脾气”,几乎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世事难料,玛丽的父母因为霍乱去世了,从她一出生就照顾她的奶妈也去世了,幸免于难的她被送到了英国叔叔家中。这本书中其他的人物分别是叔叔家照顾她的仆人玛莎,玛莎的弟弟迪肯,花园里的花匠季元本以及叔叔的儿子柯林。

这本书主要写了,玛丽无意中从仆人玛莎口中得到一个秘密——婶婶最爱的花园,叔叔因失去心爱的婶婶,把花园封锁了,这让玛丽好奇了,于是她开始了探寻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玛丽走进了这个花园,并结实了好朋友——迪肯和花匠季元本,还认识柯林,柯林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每天都想着自己就要死了,遇见玛丽之后,他学会了而面对,不再逃避,他们一起分享着花园里的快乐。直到玛丽的叔叔因为想念妻子,走进花园,看见以前病怏怏的儿子,竟然变成了一个健康快乐,充满欢笑的男孩。

10.我喜欢的一本书七年级作文600字 篇十

七岁时,我就开始品读这本《黑天鹅紫水晶》了。那时候,我都是囫囵吞枣般的读,别人问我这本书的内容时,我总是张冠李戴。那时候,我只记得里面写了不同时代的紫水晶,它们都是一位非常疼爱小崽子的母亲!但是一只没有守护好孩子,一只保护好了孩子。它们都是去了丈夫,一直是被人类所“救;一只是被人类所害。所以,古代的紫水晶一直想报复人类;现在紫水晶想留住人类。

九岁时,我再次品读了这本精彩的《黑天鹅紫水晶》。这次,我不在囫囵吞枣、张冠李戴,而是精读书的每一页。这次精读后,我发现紫水晶(两只)是富有母爱的黑天鹅。它们一个个都誓死保护自己的儿女,不让它们的儿女受到伤害。只不过古代的那只黑天鹅不仅没保护好他的儿女,反而让自己的丈夫命丧人口。

11岁时,我又翻了这本《黑天鹅紫水晶》。这时,我看到了母爱的大无畏精神:古代的紫水晶为了孩子而得了“精神病”,开始义无反顾的攻击人类,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去引来袋狼群。而现在的紫水晶更为爱护自己的孩子;有一次他们一家去一条小道里,两只黄鼠狼一前一后包围了他们。紫水晶为了保护“黑飘带和宽嘴雄”,被咬掉的一只 脚掌,阴森森的白骨裸露在外。一个多月后才重新长出皮毛来。有一次,它带孩子们试飞,两只小天鹅不听话飞上高空,眼看就要被雕鹰猎食,紫水晶突然飞上高空,与雕鹰搏斗。最终紫水晶带着它那只有一只脚的身体与雕鹰同归于尽了……

十二岁时,我开始边做笔记边读《黑天鹅紫水晶》。在这时,我看到书中“我”说的一句名言:动物是无辜的,不要因为自己的贪欲而错杀它们!我从中还看到“我”祖师爷的遗书烧了:只要杀死三只天鹅,便可得到祖师爷的财产和珠宝。那跟在我身边的天鹅飞走了,那片沾满黑天鹅血液的土地也不再阴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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