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7篇)
1.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篇一
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A.3年 B.5年 C.10年 D.15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情节严重的,可以处罚的金额为()。A.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B.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C.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D.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3、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A.提请工商机关吊销纳税人的营业执照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变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D.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情形是()。A.纳税人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B.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C.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收入迹象的
D.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收入迹象且拒绝提供纳税担保的
5、某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应于2010年11月15日前缴纳上月应纳营业税税款20万元,该运输企业却借故拖延,一直未缴纳。2010年11月25日税务机关责令其于11月30日前缴纳。但该企业直到12月8日才缴纳税款。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该企业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是()元。A.1000 B.1500 C.2300 D.2400
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职权的有()。A.税务管理权 B.税务代理
C.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D.代位权
7、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A.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B.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没收其经营所得
8、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该期限为()。A.7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9、欠缴税款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其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A.优先权 B.撤销权 C.抗辩权 D.代位权
10、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不可进行检查的场所是()。A.货物存放地
B.纳税人经营地
C.纳税人生活区
D.纳税人生产地
11、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A.不超过10000元 B.10000~20000元 C.不超过20000元 D.20000元
12、某娱乐场所2010年12月份取得营业收入10万元,该娱乐场所自行申报的营业税计税依据为5万元,且无正当理由。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娱乐场所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A.核定其应纳税额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D.吊销其营业执照
13、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B.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 C.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D.个体工商户
14、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A.5年
B.6年
C.8年
D.10年
15、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单位,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A.查账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验征收 D.定期定额征收
16、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应当保存一定期限,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期限为()。A.3年 B.5年 C.10年 D.20年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企业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的证件和资料有()。A.工商营业执照
B.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C.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D.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
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从事下列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的有()。A.申请减税
B.办理停业、歇业
C.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 D.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3、下列各项中,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包括()。A.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C.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财产的迹象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4、下列项目中,属于纳税申报方式的有()。
A.自行申报 B.直接申报
C.邮寄申报 D.数据电文
5、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的有()。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B.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C.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人员严重不足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6、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有()。A.暂扣纳税人营业执照
B.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依法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7、下列各项中,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A.某远程教育公司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B.国有制造企业 C.某市工商局
D.报刊杂志出版社
8、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A.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B.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C.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D.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税款征收中,根据不同情况,有权采取的措施有()。A.加收滞纳金 B.追征税款
C.核定应纳税额 D.吊销营业执照
1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有权进行的检查有()。A.调出发票查验
B.复制与发票有关的资料 C.检查领购发票的情况
D.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A.纳税人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B.纳税人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C.纳税人隐匿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D.纳税人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
1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从事下列活动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有()。
A.领购发票
B.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C.开立银行账户 D.设置账簿
13、下列属于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有()。A.增值税 B.房产税
C.资源税
D.城镇土地使用税
14、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主体权利的有()。A.延期申报请求权 B.委托税务代理权 C.税收保全权 D.减税、免税、出口退税请求权
15、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A.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D.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16、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A.税务机关不予审批减免税 B.税务机关作出税收保全措施
C.税务机关不予开具完税凭证的行为
D.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的行为
三、判断题
1、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3、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次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4、因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应该由税务代理人缴纳或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
5、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的,罚款优先于税收。()
6、对欠缴税款且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后,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中,税务机关是行政主管部门,只享有征收税款的权利,没有义务。()
8、纳税人暂停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办理注销登记,待复业时再办理开业登记。()
9、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申请。()
10、增值税专用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
1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骗税而导致少交税款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交或少交的税款和滞纳金,追征期为3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到5年。()
12、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四、不定项选择题 1、2010年7月,某市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2009年度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甲公司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责令甲公司于2010年8月1日~8月10日限期补税,但甲公司在8月10日期限届满后,甲公司仍拒绝补税。经市地方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要求: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以下问题:
<1>、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B.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C.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未出世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不得拒绝检查
D.经批准,税务机关可以检查甲公司的银行存款账户
<2>、下列关于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A.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符合规定 B.税务机关决定对甲公司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符合规定
C.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需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3>、如果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可以通过下列途径保护自身利益的有()。A.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B.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D.甲公司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才可以提起诉讼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篇二
一、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界定
在土地征收中, 为解决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征收补偿问题是土地征收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甚至可以说是核心问题。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对于土地征收补偿也均做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属于行政补偿中的公益征收补偿, 而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对私人为公共利益所遭受的特别牺牲予以的填补与回复的过程的法律制度。通过以上分析, 可以将土地征收补偿界定为: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地转化为国有土地, 行政主体的土地征收行为使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的损失, 由国家给予补偿救济的法律制度。
二、土地征收补偿现状分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如林地、草地、水域、建设用地等, 也应当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 它是因国家征收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补偿的对象是集体组织丧失的土地所有权。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征收土地后农业人口的安置, 因此, 谁负责农业人口的安置, 安置补助费就应该归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拆迁和恢复费用, 及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是补偿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直接损失。
根据上述分析, 土地补偿费、地附着上物的补偿费都是对土地征收的直接损失进行补偿, 安置补偿费是对农民基于土地所产生的稳定的收益之损失补偿, 体现了对农民生存保障的考虑。但是, 我国这种补偿范围立法规定, 无论是与外国征收补偿立法比较, 还是从我国征收补偿制度的实践来看, 都是值得仔细斟酌的, 我国征收补偿制度之立法, 基于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 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㈠缺乏对公共利益范围的合理界定我国《宪法》第10条、《土地管理法》第2条都明确规定, 土地征收须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目的, 但何谓公共利益, 相关法律并没有做出直接而明确的界定。对公共利益范围合理界定的缺失, 加之公共利益本身是一个高度抽象性、多面性的法律概念, 这就导致国家土地征收行为缺乏规范, 使得政府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为了文化、国防、军事及其他公共事业等真正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 政府以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地, 而很多非公益事业用地政府也以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地, 导致了土地征收权的滥用, 耕地的大量流失, 这实际上是借国家公权力之手, 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行为, 是国家权力对私人权利最严重的侵害。
㈡缺乏对失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土地经营的目的是取得收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质是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的收益权。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取的应是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 包括直接耕作的长期收益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益 (转包费、租金、转让费) 。承包土地的农民正是靠对所承包的土地的使用和经营取得收益而维系生存的。由此可知, 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其长期经济价值, 是承包土地农民的重要财产权。但在目前的现实中, 这种权利遭受征收制度侵犯时, 国家却恰恰忽视对这个在农民看来具有实质性和决定性意义的权利给予补偿, 结果出现一个奇怪的悖论:在征收中不对土地承包权进行补偿, 似乎认为土地承包权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权利, 然而这个土地承包权却是农民生存的根基之所在, 国家也因此一再强调它的重要作用且不断强化对他的保护, 如以《土地承包法》的出台来专门保障这种权利的实现。所以, 当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 农民失去了对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失去了经营土地的长期的收益来源, 国家应当给予失地农民充分合理的补偿。如果农民得不到合理补偿, 则极易陷入生活无依靠的困境。
㈢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过低我国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的补偿标准, 是由国家制定的一种确定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47条对被征收的土地的补偿标准作了详尽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 土地补偿的标准为按“原用途”对土地进行补偿。从被征收土地的财产损害角度分析, 征收补偿范围基本上只限于被征收人的直接损失, 对被征收人的间接损失如残余土地补偿、工事费用补偿、搬迁费补偿等等, 则根本就没有考虑, 这是我国征收补偿制度上一个明显的立法漏洞。即使是已经规定的关于直接损失的相关补偿费用, 由于补偿标准过低, 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计算而不是采用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计算补偿费, 根本不可能对被征收人的直接损失实现全部补偿和全面补偿, 只能达到一个部分补偿的效果。并且, 在实际操作中, 政府往往还极力地限制征收补偿的范围, 加上补偿费的分配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存在, 使得被征收人能够获得的征收补偿费就更少, 其补偿结果显然是不合理的。实践征收过程中, 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存在层层授权, 甚至是无权授权现象, 且补偿不仅考虑到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成本, 同时还依赖政府的财政能力, 对农民的补偿偏低。
三、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的建议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收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却仍然采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低补偿标准和很窄的补偿范围, 这种征收补偿范围和标准都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全面的变革。
㈠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我国法律上缺乏对公共利益范围的合理界定, 严重损害了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利益, 同时容易造成权力寻租, 滋生行政腐败。因此, 尽快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对政府的土地征收权进行有效的制衡, 是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前提要件。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可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实体规则上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具体做法上, 先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并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然后, 尽可能较全面地列举出属于公共利益范畴的事项, 如国家安全和国防军事用地, 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体育、气象、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用地, 公共道路交通、文物古迹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具有公益性的国家重大经济建设项目用地等, 由于立法难以列举所有的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用地, 因此, 还应设立一个兜底性条款, 如其他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用地。除此之外, 还应设立一个排除性条款, 明确排除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的用地。二是从程序规则上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由于公共利益所具有的不确定性特征, 单纯从实体的角度认定公共利益是困难的, 因此, 重视程序在界定公共利益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程序规则上, 建立土地征收的公益目的性认定程序, 严格审定公共利益, 通过行政程序界定和规制土地征收补偿中的公共利益;通过司法程序界定和规制土地征收补偿中的公共利益。
㈡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征收补偿范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质是农民对其承包的土地的收益权, 因为农民种植和经营土地的目的是取得土地收益。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取的是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 包括直接耕作的长期收益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收益。承包土地的农民正是靠对所承包的土地的使用和经营取得收益而维系生存的。由此可知, 长期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其长期经济价值, 是承包土地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因此, 从土地上财产权利体系角度而言, 当国家征收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时, 实际上发生了既直接征得了发包方的土地所有权又直接征得了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两个法律后果。显然, 政府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 在直接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对所有权的土地补偿费的同时, 亦应直接向农民支付对承包经营权的土地补偿费。然而, 实际情况是, 政府仅把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承包者并未得到应得的土地补偿。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予的补偿难以落实的理由在于, 我国至今沿用的只对农村土地所有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土地补偿, 不对土地承包经营者——农民进行土地补偿的计划经济的征地补偿制度。实际上, 在实行农村土地承包以后,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属性显现, 使得被承包的土地出现了作为所有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作为承包经营者的农民两个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属性, 使得土地所有权的价值和土地经营权的价值亦对应着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作为承包经营者的农民两个主体。此时, 国家征用土地的受偿主体已经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家, 而是同时包括被征地的农民承包者, 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已经不单是对集体土地所有者土地所有权的补偿, 还应包括对土地承包经营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迫切需要改革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一是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的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地位, 确立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进行补偿的并行补偿机制。二是要确立被征地农民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享有依法取得土地补偿费的受偿主体地位, 由有关部门直接对被征地农民予以征地补偿登记, 对农民直接支付土地补偿费, 而不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交或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之间分配。
㈢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采用市场价格标准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一个利益衡量的过程, 解决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需要借鉴域外的经验。回顾历史, 不少国家在征收补偿的时候是按照财产所有人的价值进行补偿, 但是, 由于所有人的价值非常复杂, 很多时候难以确定财产所有人的具体价值。而市场价值具有形式上的中立性, 更具有可操作性。在当今世界, 很多国家都在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确定了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因此,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 要建立以保护被征收人权利为主旨的法律制度, 将土地所有人的“义务本位”改为“权利本位”, 从法律上明确个人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各项权利。对于征地的补偿, 以土地的市场价格为标准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按土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能够使被征地人的财产利益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按土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通过市场机制提高了征用土地的成本, 能够促使土地使用人有效地利用土地, 有利于保护耕地。对于被征收的土地, 在确定市场价格时, 应当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民因失去土地所造成的各项损失进行市场估价。具体而言,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土地征收而给被征收地块之外的残留地所造成的损失。受征收规划的限制, 有些地块可能只被征收了一部分, 还剩下一些残余地块, 这就必然导致残余地块受影响, 如由于土地地块分割导致土地利用的规模不经济, 造成土地利用的低效率。二是土地征收造成周边相邻地块的损失, 被征收土地的新用途可能会造成尘土飞扬、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等问题, 这些都可能造成被征土地及相邻土地农作物产量的降低。三是土地的区位价值。一个地区的基础地价从根本上来说是由区域经济条件决定的, 在确定被征收土地的市场价格时, 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土地所处的不同地域, 参照征地周边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四是因征地引起的间接损害补偿, 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失造成的经济利益损失等。五是考虑土地被征收后的增值因素, 让被征地者享受到土地因用途改变带来的增值成果。只有这样, 才能使土地所有者不致因土地征收而受到经济上以及精神上的损失, 从而有效地保护所有者的利益。同时, 在建立土地征收补偿的市场价格标准基础上, 对于被征收土地市场价格的确定, 应取消最低补偿标准与最高补偿标准的原则, 建立一套完善的协商机制, 由双方按照市场价值来平等协商确定。
3.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篇三
关键词:土地征收补偿;途径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强制收取他人土地所有权并给予合理补偿的行政行为。因为土地征收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所以完善、改革土地征收或征用制度,对于保护农民利益,减少耕地流失、维护农村稳定意义重大。
1、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存在的法律缺陷
(1)法律框架不完善
我国虽然在2004年的宪法修改中明确了补偿条款,但是对补偿的原则却没有明确,征地补偿原则缺乏宪法基础。《宪法》第10条第3款虽规定了国家对土地的征用,但强调的是国家征收权的行使,而没有为这种权力的行使划定范围?界限?方式和程序,我国现行《民法通则》也缺乏关于征收的一般规定?《物权法》规定了不动产的征收前提是公共利益,然而并没有界定何为公共利益。这种只强调授权?不关注限权的规定,难以形成有效保障财产权?制约政府权力的制度,容易造成权力滥用? (2)补偿标准低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虽然几经修改,但目前仍然是采用“一刀切”的做法,既不能反映土地地租差?土地位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交易价格?人均耕地面积等影响土地价值的因素,也不能体现同一宗土地在不同投资水平或不同投资情形下出现差别的真实价值?低成本征地,极易导致有关国家机关征地行为的随意性,严重侵害相对人权益? 尤其是在我国对“公益利益”界定模糊的情况下,大量的非公益性质的土地征收行为除了不符合社会正义原则?降低土地配置效率?延迟土地开发时机之外,较低的征地成本带来了较高的交易费用和延迟成本?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也已经难以保证被征地农民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 (3)补偿范围涉及面小
征收补偿主要是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费?附着物补偿费等?我国土地征收补偿的状况是直接补偿不充分,而对与被征收客体有间接关联以及因此而延伸的一切附带损失未予以补偿,如残余地损害?营业损失和租金损失等间接损失?因此,征地补偿内容不完整? (4)征地程序不透明
国外一些国家规定征地机关必须通过正式邮件或定期报纸的形式公告有关征地的内容,并经土地所有者申请举行听证会,使土地所有者或其他权利人参与到征地中来,然而我国在整个征地调查?征地补偿分配过程中,农民通常是被排除在外的?目前征地程序的不透明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行为的不透明,哪一块地需要征?应征多少?补偿标准等都不清楚:二是被征收者无法行使一定的权利阻止政府对自己土地的不合法或不合理征收,没有形成一定的制衡机制;三是被征收者中仅有部分人了解情况,如村委会主任,而广大的共有人农民对此了解很少或不了解?
2、 完善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法律方面的思考
(1)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地征收补偿法》,土地征收补偿主要由行政法及部门规章调整。土地补偿制度包括补偿的宪法基础、标准、范围、安置方式等内容,其相关规定散见于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一些部门规章等各类不同效力等级的法律法规中。目前从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来看,在征收农村土地时一般坚持的是“完全补偿”的原则。值得指出的是,虽然法律法规规定了“完全补偿”的原则,但执行的情况并不容乐观。就我国目前行政补偿原则的现状来讲,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随意性大、抚慰色彩浓的特点,不能为当事人正当权益提供有力保护。可借鉴国外宪政经验,在宪法“征收”条款中体现控权、程序、补偿等内容,以为具体征用法律法规确立原则、指明方向。要建立关于土地征收补偿的具体法律,为土地征收补偿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
(2)完善相关补偿制度
补偿标准方面。现阶段可以采取由土地原用途价格和社会保障费用两个部分组成的“征地综合区片价”补偿办法?随着经济的发展,征地补偿标准也要不断提高?这样确定的补偿标准就能较充分考虑市场因素? 采取这种办法确立的补偿标准,将基本上保证农民不因土地征收降低生活水平?
补偿范围方面。我国土地征收补偿仅应从具体国情出发,结合国外经验,适当扩大征收补偿范围,将残余的分割损害?正常营业损害以及其他各种因征地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等可确定?可量化的财产损失列入补偿范围,以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一举措也有利于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土地征收工作,保证征收活动的顺利进行? 补偿方法方面。在现有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不宜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丰富土地征收补偿的方式是一种可行的做法。我国可学习日本?英国等国的经验,规定一些例外的补偿方式?这可根据农民的现实需要,由法律做出概括性规定,在实践中灵活掌握?例如改一次性的货币补偿为分期和终身的货币补偿,改货币补偿的单一方式为包括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式。 补偿程序方面。借鉴国外立法条例,结合我国现行管理体制,我国的土地征收补偿程序可以设置如下: 1)前置程序?除国防?交通?水利?公共卫生或环境保护事业,因公共安全原因急需使用土地,来不及与土地所有权人协商外,需用地人应先与土地所有权人协议价购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所有权人拒绝参与协商或经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方可提出征收申请? 2)征收申请与审批程序?由需用地人向省政府或国务院提出征收土地申请(按照土地地类和面积划分审批权限),审批部门受理后,通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内容予以公告,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公告期间提出意见,必要时,可以要求召开听证会?批准决定作出后,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被征收人禁止实施改变土地用途?抢栽抢建等行为?同时,征收土地价格也被固定下来?被征收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于审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3)补偿裁决程序?在批准征收决定作出后,需用地人与被征收人可以对征收补偿继续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土地征收委员会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但不影响征收继续实施?复议或诉讼要求补发补偿差额的,在结果确定后发放? 4)土地征收完成?
参考文献:
[1] 汪辉.城乡结合部的土地征用权与征地补偿[J].中国农村经济,2002. [2] 钱忠好,曲福田.中国土地征用制度:反思与改革[J].中国土地科学,2004.
[3]刘广明.试论土地保障功能的法律制度完善[J],兰州学刊2004年第6期。
[4] 曾超,赵勇奇.对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问题的思考[J].中国土地使用制度,2006. [5] 王书娟.论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之完善[J].行政与法,2006.
[6] 吕丽丽,董彪.我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缺陷与完善[J].资源行政管理与法制建设,2006。
4.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篇四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10分,2012年的分值为10
分。其中,最近3年的不定项选择题均有1~2个小题涉及本章内容。在2013年的考试中,本章分值估计在10分左右,考生应重点关注本章和第四章相结合的不定项选择题。
2013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2013年教材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其主要变化是:(1)对“发票管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2)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内容进行了重大调整;(3)删掉了“税收优先权”、“税务机关的代位权与撤销权”、“税款的追征和补缴”的全部内容;(4)删掉了“税务行政诉讼”的全部内容;(5)对“税收法律责任”的内容进行了删减。
第一单元 税务管理
一、税务登记管理(★★★)(P366-P372)1.税务登记范围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办理税务登记。
(2)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其他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2.税务登记证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将其全部账号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2011年不定项选择题)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2012年多选题): ①开立银行账户; ②领购发票。(3)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包括: 重 要
①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③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④办理停业、歇业。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办理的下列事项中,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的有()。(2012年)
A.纳税申报 B.开立银行账户 C.领购发票 D.缴纳税务罚款 【答案】BC 【解析】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领购发票。
3.税务登记的内容
我国现行税务登记制度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
(1)设立税务登记(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
登记。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④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2)变更税务登记(先工商后税务)
①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②不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的: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停业、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1年。
(4)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
①纳税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解释】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先工商后税务;注销登记的顺序:先税务后工商。
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③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P372-P374)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2.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2011年单选题)
【解释】在单选题中注意时间起点(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还是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4.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三、发票管理(2013年调整)(★★★)(P374-P377)1.发票的领购
(1)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2007年多选题、2010年不定项选择题)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单位和个人在首次申请领购发票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有()。(2007年)
A.税务登记证件 B.经办人身份证明 C.工商营业执照
D.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答案】ABD
【解析】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式样制作的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3)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2006年判断题、2007年判断题)
2.发票的开具
(1)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是指: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①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②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③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发票的使用(2010年判断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3)拆本使用发票;(4)扩大发票使用范围;(5)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4.发票的保管
(1)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妥善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相关链接】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5.发票的检查(2006年多选题)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4)向当事人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解释】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四、纳税申报(★★★)(P377-P379)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2012年判断题)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2005年判断题、2011年判断题)3.经核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经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结算的时候,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的税款,但不支付利息;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补征少缴的税款,但不加收滞纳金。
4.纳税申报的方式
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自行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
第二单元 税款的征收
一、税款的征收方式(★)(P379-P380)
1.查账征收
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并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款和如实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2.查定征收
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小型厂矿和作坊。3.查验征收
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4.定期定额征收
适用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二、税款的征收措施(★★★)(P380-P384)
1.核定应纳税额
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2008年单选题)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解释】(1)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3)纳税人“欠缴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有权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例题1·单选题】某酒店2007年12月份取得餐饮收入5万元,客房出租收入10万元,该酒店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该酒店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是()。(2008年)
A.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税务人员到酒店直接征收税款 D.核定其应纳税额 【答案】D 【解析】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未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例题2·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有()。A.纳税人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B.纳税人设置的账簿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C.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 D.纳税人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税务机关应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税款的征收措施(★★★)(P380-P384)
2.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2007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解释】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例题·单选题】某餐饮公司2010年8月应缴纳营业税6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00元。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责令其缴纳并加收滞纳金,该公司在9月30日办理了申报缴纳手续。税务机关核定该公司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均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金额是()元。(2011年)
A.60000×0.5‰×15=450 B.(60000+4200)×0.5‰×15=481.5 C.60000×0.5‰×30=900 D.(60000+4200)×0.5‰×30=963 【答案】B 【解析】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在本题中,8月份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应当最晚于9月15日申报缴纳,该公司实际缴纳税款的日期为9月30日,滞纳天数为15天,应缴纳的滞纳金=(60000+4200)×0.5‰×15=481.5(元)。
3.责令提供纳税担保(1)适用纳税担保的情形
①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
②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③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④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税务机关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有()。A.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C.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D.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答案】AB 【解析】(1)选项C: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时,可以责令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只有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税务机关才有权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2)选项D: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2)纳税担保的范围(2012年多选题)
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担保范围的有()。(2012年)
A.应纳税额
B.实现税款的费用 C.税款滞纳金
D.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答案】ABCD 【解析】纳税担保的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4.税收保全措施(2007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解释1】税收保全措施仅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对不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不能适用该措施。
【解释2】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2012年单选题)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个人财产中,不适用税收保全措施的是()。(2012年)A.机动车辆 B.金银首饰 C.古玩字画
D.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 【答案】D 【解析】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解释1】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但不包括罚款。
【解释2】(1)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的范围之内;(2)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解释3】适用拍卖、变卖的情形:(1)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2)设置纳税担保后,限期期满仍未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3)逾期不按照规定履行税务处理决定的;(4)逾期不按照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5)逾期不按照规定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6)其他经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逾期仍未缴纳税款的。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的是()。(2007年)
A.责令纳税人暂时停业,直至缴足税款 B.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D.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答案】A 【解析】税收保全措施包括:(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6.阻止出境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例题】某球员转会国外一家俱乐部,在出境时,税务机关以其尚未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担保为由,通知海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2005年)
【答案】√
三、税务检查(★★)(P384-P385)1.税务检查的权限(2007年多选题)
(1)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2)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3)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4)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解释1】(1)查询纳税人存款账户: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2)查询涉嫌人员储蓄存款:市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解释2】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否则,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有()。(2007年)A.检查纳税人会计资料
B.检查纳税人货物存放地的应纳税商品
C.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的单据、凭证 D.经法定程序批准,查询纳税人在银行的存款账户 【答案】ABCD
【解析】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享有的权利:(1)查账权;(2)场地检查权;(3)询问权;(4)责成提供资料权;(5)存款账户检查权。
2.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相关链接】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3.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迹象的,可以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2013年新增)
第三单元 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P386)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
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2011年多选题):(1)罚款;
(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6.税务机关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证;
(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
(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7.资格认定行为。
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
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解释】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不包括规章)的审查申请:(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有()。(2011年)A.确认适用税率 B.确认纳税期限 C.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D.停止出口退税权 【答案】CD 【解析】(1)选项CD: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2)选项AB: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P387)1.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1)对各级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各级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其上一级地方税务局或者该税务局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的行政复议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2.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1)对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省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3)对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P387~P388)
1.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的计算应当扣除被耽误的时间。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选择(2010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1)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的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第1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释1】申请人按照前款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实际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解释2】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1·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行政行为中,纳税人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是()。(2012年)
A.加收税款滞纳金 B.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 C.罚款 D.停止发售发票 【答案】A 【解析】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例题2·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2010年)
A.确认适用税率 B.收缴发票 C.确认计税依据 D.加收税收滞纳金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例题3·单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当事人应当先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
A.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
B.对税务机关作出的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行为不服 C.对税务机关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服
D.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不服 【答案】C 【解析】(1)选项ABD: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选项C:当事人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题4·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税务行政诉讼的有()。A.对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的行为不服 B.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 C.对税务机关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服 D.对税务机关的罚款行为不服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P388~P389)
1.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2.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五、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P389)
1.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2.行政复议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3.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①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依据错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⑤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解释】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原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而决定撤销的,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受前述限制。
第四单元 税收法律责任(★★★)
1.税务登记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
(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009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2012年5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业经营,但一直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在限期内仍未改正。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的措施是()。(2012年)
A.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B.没收经营所得
C.提请司法机关查封财产
D.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答案】D
【解析】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纳税申报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偷税
(1)偷税行为的界定(2004年多选题)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2007年多选题)
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多选题】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偷税行为时,税务机关可以行使的权力有()。(2007年)A.追缴税款 B.加收滞纳金 C.处以罚款 D.处以罚金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2)选项D:罚金属于刑事责任,不属于税务机关的权力范围。
4.逃税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抗税
抗税,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抗税行为,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6.骗税
纳税人有骗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扣缴义务人
5.关于完善税收征收制度和土地制度 篇五
投资驱动增长是过去从苏联引进的模式,在计划经济下是非常普遍的做法,起初的动因是国家工业化战略。确立市
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以后,这一模式事实上未发生根本转变。长期的投资扩张,在拉动gdp高速增长的同时,导致产业结构的演进与变迁已经形成了明显的“工业增长偏好”的路径依赖和消费与需求的不足。为了解决因市场容量约束引发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又向东亚国家学来了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即,过度投资形成的过剩产能,以大量出口廉价制造品的形式加以释放,以此来维持较高的经济增长。
于是,“资本扩张型”和“出口导向型”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两个显著特征。
我国经济增长的特征是一系列制度安排作用的结果
上述增长特征,是一系列制度安排、作用的结果:
(1)财政包干与分税制的激励。从1980年开始的财政分权改革到1994年实行的财政“分灶”体制(分税制),有着特别的制度激励。分税制改革之前,地方财政收入在总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接近80%,分税制改革后,迅速下降到45%左右。而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则从1978年的52.6%上升到2007年的76.9%。“财权上移”、“事权留置”,形成了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间的巨大缺口。在行政等级、政绩考核、事权问责、任期制度等政府治理制度背景下,弥补缺口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基本冲动,于是,地方政府将经济目标———财政收入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2)税制本身的制度激励。各级政府的主要预算内财政收入,大概一半以上来自生产型的增值税,即税收的多少是跟产值的多少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这就使得各级政府官员通过手里掌握的配置资源的权力(对重要资源的垄断与管制:如土地、矿藏等),大量投入资源,努力招商引资,极力追求产值的增长。
(3)由于政绩的考核及其干部的任期制度,导致了政府行为的短期化与预期不足,因此,追求gdp的数量扩张与粗放的“工业增长偏好”,成为其内在冲动。
(4)招商引资的竞争。由于gdp的增长依赖于投资与出口,所以“招商引资”成为政府的重要工作,且成效的高低与所提供的“优惠条件”密切相关。于是,地方政府追求gdp的增长转化为优惠条件的“区际竞争”,且这一竞争因政府行为短期化以及对企业进入“快见成效”的渴望进一步“加剧”。
(5)“优惠条件”引发的增长路径。优惠条件竞争导致了政府竞相提供廉价资源及其他低门槛准入。包括:一是提供大量廉价的劳动力,而低劳保、低工资又加剧了购买力不足,鼓励出口成为被迫选择。二是提供廉价的原料性自然资源以及土地资源,包括“低地价”甚至“零地价”,于是“区际竞争”又转化为对农地的侵蚀及其租金享益的“竞赛”,进而导致了资源的浪费与环境的破坏。
(6)预算外财政收入则依赖于获取“征地价格剪刀差”,从而进一步使土地掠夺与占用在已有的经济增长路径依赖下雪上加霜。于是,“低价征用农地———土地廉价出让———招商引资———增加产值———谋求政绩与财政收入”以及“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拍卖优质土地吸引开发商———获取土地转让费以及房地产开发税费”成为了两条并行的逻辑链条。
增长方式转型在本质上是个制度问题,必须从制度创新上着手
中央从1995年就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但“久转而无根本效果”。关键在于: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体制格局没有根本性转变。模式上表现为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模式;体制上表现为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控制、对要素流动的管制、对经济活动的过多干预;产业上表现为数量上的粗放扩张、对gdp的数量追求;发展格局上表现为对资源的掠夺、对环境的破坏,并进一步加剧发展的不平衡。
增长方式转型在本质上是个制度问题,或者说是个体制机制问题。因此,必须从制度创新上着手。目前的重点是:
第一,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度。新的分税制度必须具备这样的特点:一是公平性,保证制度安排的起点公平、调整过程公平以及结果公平;二是对称性,保证财权与事权的对称;三是激励相容性,既要激励地方政府关心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壮大,同时也有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民众的共赢。
第二,坚持和完善税收征收制度。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是不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抑制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特别不利于基础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新的“消费型增值税”已于2009年1月l日
起实施。尽管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必要性,但其制度效应必将推进自主创新、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
6.税收征收管理业务试题 篇六
一、填空题(共40道,每空1分)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或者(),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 姓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名
2、“简并征期”是指实行()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的方式缴纳税款,具体()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考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号 应是以纳税人在()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内累计超过()天。
4、税务机关将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变价抵缴税款时,应当交由依法成立的()拍卖;无法委托拍卖或者不适于拍卖的,可以交由当地()代为销售,也可以责令()限期处理,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商品,应当交由()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5、税收的开征、()以及减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 定执行。
6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 件不得转借、涂改、()、()或者()。
7、税务机关查询存款帐户时,应当指定(),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进行,查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存款()和()情况。
8、税务机关进入纳税人电算化系统进行检察时,有责任保证纳税人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性,并保守纳税人的()。
9、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管范围实施(),采取()或()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10、税务机关对()和()进行检查时,可以采取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
1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税务机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1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
13、《税收征管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局、()、()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
14、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系统收到该()的时间为准。
1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16、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税务机关结清()、()和罚款,缴销()和()。
17、欠税增长率,指()与()的比例。主要用于衡量清理欠税的(),以及时采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18、按照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划分,税款征收方式包括()、()、()、定期定额征收。
1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无论有无应纳税额,都应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20、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
21、因税务机关责任造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 可以追征税款,但是不得加收()。
22、纳税人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 残缺不全,难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23、未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对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
2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应
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 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
25、纳税人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机关予以撤消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 被吊销或者被撤消登记之日起()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
26、发票的()、()、()及()由()规定。
2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或发生()之日起15日内设置帐簿,总帐、日记帐必须采用()。
28、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前向 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
29、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时,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和()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的,退还纳税人。
30、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
31、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之日起()内将执行情况书面回复审计机关、财政机关。
32、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或者采用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税务机关可以()税务文书,满(),即视为送达。
33、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帐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
34、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内,将纳税人的()、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名称、发证()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做(),凭报刊上刊登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
35、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或()税控装置。
36、征收管理工作中的“双基”是指()、()。
37、除()、()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3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税款、()、代收代缴税款。
39、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向税务机关报告。40、“简易申报”是指实行()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的规定确定的()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
二、单选题(共50道,每题1分)
1、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A、国务院 B、财政部 C、国家税务总局 D、省级税务机关
2、下列对税务所行政处罚权限的论述中,正确的是()。A、对征管法规定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B、只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C、只能对个人及个体工商户处2000元以下罚款 D、对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3、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
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A、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也可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C、可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D、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不能对()实施检查。A、纳税人的生产车间 B、纳税人的私人住宅 C、纳税人的经营场所 D、纳税人的货物存放地
5、按照科技加管理的思想,新《税收征管法》规定要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现代化建设。
A、档案资料 B、干部队伍 C、硬件设施 D、信息系统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A、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B、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C、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D、由税务机关注销税务登记。
7、关于税务文书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必须直接送交受送达人。B、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C、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签收。D、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8、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
A、征管编码 B、经营地址 C、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D、账户账号
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A、纳税 B、税务行政处罚 C、税收保全措施 D、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0、下列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是()。A、编造虚假计税依据 B、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C、采取转移财产 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所欠税款的 D、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
11、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A、生产经营 B、财务状况 C、应交税金 D、欠缴税款
1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
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A、5 B、7 C、10 D、15
13、税务机关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 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须经()批准。A、开户银行负责人 B、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C、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D、银行县、市支行或者市分行负责人
14、下面属于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的是()。
A、税收增减率 B、滞纳金加收率 C、陈欠减少率 D、申报完成率
15、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A、6个月 B、3个月 C、12个月 D、1个月
16、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A、1年 B、3年 C、5年 D、任何一年
1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次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滞纳金。
A、千分之二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五 D、万分之二
18、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失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A、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放弃到期债权 C、无偿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19、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税务机关()。A、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B、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处20 00元以上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20、对扣缴义务人拒绝或阻挠税务机关对其实施检查,税务机关应()。A、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B、移送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条例 处理 C、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按抗税的相关规定处理
2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向()追缴。A、扣缴义务人 B、纳税人 C、由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双方协商确定 D、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各按50%
22、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应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支付款项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代为收缴,对纳税人拒绝付给的,扣缴义务人应在()日之内报告主管税务机关。A、一 B、二 C、三 D、半
23、扣缴义务人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的罚款。
A、2000元以下 B、10000元以下
C、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 D、未收税款3倍以下
24、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
A、清单 B、收据 C、清单和收据 D、发票
25、纳税人应当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税务机关有权()。
A、核定其应纳税额 B、规定其财务核算方式 C、确定其会计制度 D、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建帐
2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 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A、滞纳税款 B、办理纳税申报 C、计提税款 D、缴纳税款
27、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措施为()。A、纳税担保 B、税收强制执行 C、税收保全措施 D、税收处罚
28、对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A、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征收应缴的税费 B、税务机关应责令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C、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D、税务机关在其办理工商登记后进行税款的征收
29、《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A、无偿 B、有偿 C、全天候 D、全方位
30、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即时比对评估方式是指()。
A、即时评估方式 B、隔日评估方式 C、即时与隔日评估相结合方式 D、即时评估、隔日评估、即时与隔日评估相结合等方式
3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按()的利率计算的。
A、活期存款 B、半年期定期存款 C、1年期定期存款 D、3年期定期存款
32、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A、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B、情节严重 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C、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 以下罚款; D、情节严重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33、关于承包人或承租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承包人或承租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可以成为纳税人。B、在财务上独
立核算 C、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 人,应当就其上缴的承包费或租金纳税。D、承包人或承租人应当自承包 或承租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34、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的税款追征期是:()。A、3年 B、5年 C、10年 D、无限期
35、发票的管理办法由()规定。A、国务院 B、财政部 C、国家税务总局 D、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36、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的规定执行。
A、国务院 B、国家税务总局 C、法律 D、地方政府
37、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可以追征。
A、3年内 B、5年内 C、10年内 D、无限期
38、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指()。
A、税务机关
B、法院
C、行政机关 D、审计机关
39、欠税的预防制度主要包括()。A、追缴欠税 B、及时清缴欠税
C、制定合理的税款予缴制度 D、必须经市级机关批准 40、发票种类的划分,有()确定。
A、省级以税务机关 B、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市 C、级以上审计机关
D、市级以上税务机关
41、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B、罚款优先于税收、没收违法所得 C、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罚款 D、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
42、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政处罚,罚款额在()以下的,可由税务所处理。A、2000元 B、1000元 C、1500元 D、500元 ?
43、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犯罪有()。
A、印制虚假发货票 B、偷税金额10000元以上 C、不办理纳税申报 D、骗取退税数额较大
44、税务所下列哪些项目,须报经县级以上(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批准()A、缓缴税款 B、2000元以上罚款 C、延期申报 D、申报方 式的确定
45、税收优惠按照优惠形式包括()。
A、照顾性减免 B、税收抵免 C、税基式减免 D、鼓励式减免
46、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不在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A、高档消费品 B、易腐烂的商品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D、金银首饰
47、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单拒不交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
A、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B、不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C、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报经上级税务机关处理
48、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的,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的罚款。A、一倍以下 B、一倍以上 C、一倍 D、两倍
49、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的书面证明。A、提供接受服务 B、税务登记证 C、纳税申报 D、相关会计报表
50、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与数据电文相对应的纸质申报资料的报送期限()。
A、由纳税人自行决定 B、由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确定 C、由税务机关确定D、与数据电文时间一致
三、多选题(共50道,每题1分)
1、征管质量考核指标有()。
A、申报率 B、滞纳金加收率 C、欠税减少率 D、罚款率
2、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警告 D、财产保全
3、下列有关纳税人的权利叙述正确的是()。A、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 B、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C、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D、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4、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这里所称的“特殊情况”有()。
A、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的 B、涉及普通发票检查的C、纳税人涉及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D、纳税人销毁账本的证据
5、税务机关负责()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A、征收 B、管理 C、稽查 D、行政复议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A、财务、会计制度 B、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C、会计核算软件 D、帐簿
7、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主要有()。
A、期间条件 B、时间条件 C、行为条件 D、主体条件
8、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取得、保管的管理和监督。
A、印制 B、领购 C、缴销 D、开具
9、下列对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有关叙述正确的有()。
A、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B、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D、因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有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某集体企业,在()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A、处分其不动产 B、处分其大额资产 C、变更法定代表人 D、变更财务主管人员
11、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的检查包括()。
A、调出发票检查 B、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C、查阅账本 D、检查发票的保管情况
12、下列()属纳税人采用的会导致偷税后果的手段。
A、企业销售材料、逾期不作帐务处理 B、将营业收入挂应付款、结转下年后转出 C、因计算错误,少缴税款 D、企业实现经营收入100万元申报80万元
13、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A、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C、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D、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4、纳税人有()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A、合并 B、分立 C、停歇业 D、变更财务人员 ?
15、计算所得税时应予扣除的项目包括()。
A、捐赠支出 B、职工福利费 C、工资支出 D、借款支出
17、下列有关协税护税的叙述正确的是()。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C、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D、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18、下列属于行政诉讼管辖的有()。
A、属地管辖 B、移送管辖 C、管辖权转移 D、地域管辖
19、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
A、拘束力 B、约束力 C、公定力 D、确定力 20、以下属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
A、发票的使用范围 B、发票的联次 C、发票的购买 D、发票的印刷
21、()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A、企业 B、个体工商户 C、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D、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22、下列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有()。
A、丢失发票 B、转借发票 C、盗取(用)发票 D、损(撕)毁发票
23、经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的数额可以是()。
A、上期应当缴纳的税额 B、本期申报的税额 C、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 D、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
24、延期申报的程序包括()。
A、处理 B、受理 C、申请 D、核准
25、税款优先的原则主要表现在()。
A、税款优先于罚款 B、税款优先于抵押权 C、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D、税款优先于罚没所得
26、某税务所按规定程序报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对电脑公司欠税实施税收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回发票 C、依法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税款的物品,以拍卖收入抵缴税款 D、要求其提供税收担保
27、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的决定,税务机关对此应当()。
A、不执行 B、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C、撤销其作出的决定 D、申请行政复议
28、税务稽查的方式有()。
A、倒查法 B、查阅账本 C、选查法 D、祥查法
29、纳税人下列行为中,税务机关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处以罚款的是()。A、逾期未办理税务登记证 B、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
C、未按规定设置帐簿 D、未将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 30、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
A、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B、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C、职能分开原则 D、属地处罚原则
31、有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某集体企业,在()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A、处分其不动产 B、处分其大额资产 C、变更法定代表人 D、变更财务主管人员
32、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A、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放弃到期债权 C、无偿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33、下列哪些税务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A、未将全部银行帐号报告给税务机关 B、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C、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帐簿 D、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34、下列涉税违法行为属于偷税的有()。
A、不进行纳税申报而不缴应纳税款 B、伪造、变造帐簿,少缴应纳税款 C、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应纳税款 D、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而少缴税款
35、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建立()制度。
A、保管制度 B、保密制度 C、质量检验制度 D、购销管理制度
36、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行为,税务机关()。
A、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 B、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37、对下列哪些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处1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A、未按规定将会计核算软件报税务机关备查 B、纳税人阻挠税务机关检查,且情节严重 C、非法印制发票 D、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纳税,逾期仍不申报
38、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A、安装 B、购销 C、勘探工程 D、装配
39、某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在接到税务机关的书面冻结存款通知后帮助其转移存款,造成税款流失,税务机关应()。
A、对开户银行负责人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B、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C、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D、对该银行处100,000元以上50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0、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有()。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没收非法所得 C、拍卖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D、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纳税人出境
41、下列有关扣缴义务人的论述,正确的有()。
A、销毁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的,应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B、未按期报送代扣代缴报告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C、应扣而未扣的税款,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
42、下列有关对税务人员违法处理的论述正确的有()。
A、对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的,调离税收工作岗位 B、对违反法律规定提前征收税款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协助纳税人逃避追缴欠税,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税务人员在征收税款中未依法回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3、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追朔调整期限,实施细则规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起10年内进行调整。下面属于特殊情况的有()。
A、纳税人在以前与设在避税地的关联企业有业务往来的 B、纳税人在以前与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达到10万人民币 C、纳税人在以前与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超过10万人民币 D、纳税人在以前与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低于10万人民币
44、税务人员在()情形下,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A、与纳税人勾结,唆使或者协助纳税人偷税的 B、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C、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 D、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
45、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依法行使撤销权应同时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无偿转让 B、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害 C、必须由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D、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税务机关负担
46、纳税人合并、分立时未缴清的税款,()。
A、合并后的纳税人不承担清缴欠税的义务 B、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C、分立后的纳税人均不承担清缴欠税的义务 D、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不得加收滞纳金。()A、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 B、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内 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48、对财政、审计机关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财政、审计机关征收入库。B、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C、由税务机关按照财政、审计机关的决定、意见书征收入库。D、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入库。
49、关于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 B、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C、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D、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促进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50、对下列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处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5倍以下罚款的是:()。A、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B、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C、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D、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四、判断题(共40道,每题1分)
1、欠税增减率是指期初欠税余额与期末欠税余额之间的比率。()
2、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所在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
3、法现象的核心内容是权利和义务。()
4、纳税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支出不得扣除,但可按规定提取折旧费用。()
5、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法《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20天,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6、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决定不服,在提供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7、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
8、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9、凡以暴力、威胁方法拒部缴纳税款,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12366是一种新的纳税申报方式,该种方法适合于任何纳税人进行申报纳税。()
11、税收保全制度不仅适用纳税人,而且适用扣缴义务人。()
12、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担保人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3、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一般要保存5到10年。()
14、“简并征期”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采取将纳税期限合并为按季、半年、年的方式缴纳税款。()
15、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应同时强制执行。()
16、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答,或者邮寄送答。()
17、税务机关可以查询纳税人存款账户的账户名称、账号及其他资金余额。()
18、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
19、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后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
20、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也应办理税务登记。()
21、经县地税局征管分局局长批准,征管分局可以实施税收保全措施。()
22、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时应该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23、对自然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对其所用的生活用品不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24、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应定期予以公告。()
25、减税、免税申请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6、变卖纳税人的商品属于税收保全措施。()
27、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
28、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失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29、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证。()30、税法是国家权利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32、对于非法邮寄空白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处10000元以下罚款。()
33、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折扣额另开发票,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34、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后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
35、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36、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37、纳税人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违法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8、欠税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资产前,应向税务机关报告。()
39、税务检查通知书只能一户一书。并且必须注明被检查对象的名称或姓名。()
40、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的原则,积极推行纳税人以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
五、简答题(20道)
1、开业登记业务流程?
2、停业登记业务流程?
3、赵恒局长在2004年国税工作报告中指出了继续加强增值税管理,着重抓好“一四六小”,何为“一四六小”?
4、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5、非正常户认定业务流程?
6、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业务流程?
7、待批文书的业务流程?
8、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请问,这里的法定休假日是否包括双休日?
9、定期定额户办理停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10、税务机关对双定户核定税额是否属于征税行为?
11、未申报纳税是否按偷税处理?
12、对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属地征管局如何进行监管?
13、什么是数据电文申报?
14、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对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是如何规定的?
15、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应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的范围?
1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包括那些具体指标?
17、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征管模式的具体内容?
18、征管法对税款优先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7.中国环境税收法律制度构建探讨 篇七
关键词:环境税,法律制度
1我国建立环境税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1.1我国现行排污收费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多年的实践中, 环保排污收费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却存在着诸多缺陷, 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其根源在于环境收费制度作为政行为, 缺乏法律的规范和监督, 容易滋生个人腐败行为, 特别是按照规定向污染企业征收一定比例排污费的方式, 用以实现对资源损害的补偿办法也已暴露出较多的弊端:排污费征收标准过低, 收费远远低于正常处理所需费用, 导致排污单位宁肯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投资治理污染。
1.2符合国际惯例
从国外经验来看, 开征环境税, 是政府有效治理环境污染、筹集资金、增加环保投入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 欧盟国家统一征收碳税, 以鼓励减少使用矿物燃料, 从而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治理大气污染与温室效应。而我国至今还没有建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绿色税。所以应学习国际经验, 征收环境税。
2我国现行环境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2.1环境收费多
建国以来, 我国长期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政府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行政命令、强制规定、官本位成为政治体制的特色。政府的权力往往会成为腐败的根源, 从而为政府某些部门滥设收费、乱收费行为滋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在这样一种环境下, 环境收费增多, 环境“费主税辅”就成了一种必然。目前环境收费行为仍占主导地位。环境收费多, 不仅让人们不堪重负, 而且也不利于对环境收费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
2.2环境税种少
我国现行税制中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的环境税种规定得太少, 如前所述, 目前只有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几种, 缺乏系统性, 不能适应我国新形势下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现行税法中只规定了一些临时性、阶段性、辅助性的环保措施, 如在企业所得税中只规定了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奖励措施等, 而大多数税种对于环境保护的设计非常粗糙, 保护范围极其有限, 而且调节力度不够。
2.3排污收费制度存在诸多不足
环境污染的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目前环境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 但这一制度也存在很多缺陷, 如收费的依据单一、征收范围有限, 强制性较弱等, 在实践中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具体表现在: (1) 排污收费范围狭窄, 无法顾及很多排污行为。如流动污染源、居民生活用水污染、城市生活垃圾等均已成为重要的污染源, 但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征收排污费, 这是对“污染者负担原则”的违背。 (2) 排污收费的强制性较弱, 我国《排污收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 对于抗拒缴纳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采取增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强制措施, 但这些强制措施的强制性是很弱的。
2.4优惠政策不完善
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税收政策多样化的体现, 是税收立法中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对纳税主体起着政策导向作用。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税收优惠政策涉及的税种和项目少, 优惠方式单一, 调控作用不强, 实际意义不大, 不能充分体现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为了体现税收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国际上通常将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税收优惠方式应用于环境保护税收政策中, 而我国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
3对我国环境税收立法的建议
3.1扩大纳税主体的范围和征税范围
现行资源税只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盐等七种资源征税, 远不能达到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的目的。由于我国没有对森林、水、草场等资源开发利用征收资源税, 而导致这类资源破坏严重。因此, 应当扩大我国资源税的税目, 除了已经规定的七个税目外, 还要把空气污染税、土地、水、森林、噪音税等列为税目。如噪音税则可以考虑对特种噪音, 如飞机的起落、建筑噪音等征税。如日本、荷兰按飞机着落次数向航空公司征税, 有些国家则依据噪音的生产量征税。
3.2实行费改税
我国在治理环境污染方面是费与税并存并且是以费为主税为辅的立法现状, 目前仍存在许多资源收费, 而且收费标准不一、收费制度混乱, 这都不利于保护自然资源, 因此有必要实行“费改税”, 将各类资源性收费如矿产资源管理费、林业补偿费、电力基金等并入资源税。对现有的政府收费进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 用税收取代一些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 通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初步建立起以税收为主, 少量的、必要的政府收费为辅的政府收入体系。
3.3改革现行排污收费制度
我国目前的排污收费制度在征税范围、管理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缺陷, 使其在实践中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 达不到保护环境的目的。针对这一情况, 应对已经过时的与排污收费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 具体的改革措施是:将排污收费改为排污收税后并入新开征的环境保护税, 排污收费项目并入相应的环境保护税税目, 同时完善环境税的强制措施, 以保证环境税的及时征收、到位。加强对排污费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3.4实行环境保护税的优惠措施
我国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灵活运用多种税收优惠措施激励企业治理污染, 保护环境。第一, 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治污领域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税收支出政策。国家应对防污治污的技术研发高度重视, 鼓励企业从事环保科研活动, 从而增强治污支出的整体效益。第二, 实行刺激企业投资防污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工业企业购入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等, 这就能促使企业开发先进技术, 加速设备的更新换代。第三, 尽可能取消或调整不利于环保的税收政策。在适当时候应取消对农膜、农药特别是剧毒农药的优惠增值税待遇;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化学品或可能对我国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产品进口, 大幅提高上述产品的进口关税。
参考文献
[1]杰弗里·希尔.自然与市场——捕获生态服务链的价值[M].上海:中信出版社, 200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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