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失业证程序

2024-10-13

申办失业证程序(共11篇)

1.申办失业证程序 篇一

失业资格确认及退工登记申办程序

具备申领失业金资格(外省市及天津市农籍人员)

一、办事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01]10号)

二、受理部门

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档案馆七楼

联系电话:59833554

三、办事程序

1、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失业资格确认及退工登记手续。

2、企业向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提交各项申办材料。

3、一次性办理退工人数超过10人时,需要逐级报批。

四、提交材料

1、企业办理“外省市及天津市农籍人员”申领失业金需递交材料清单 一式两份。

2、《具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人员分区花名册》一式两份。

3、《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开发区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一式两份。

4、《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一式两份。

5、《养老保险手册》。

6、《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一式三份(内容机打)。

7、《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

8、《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式两份。

9、《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一份。

10、《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一份。

11、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其他材料

(1)《天津市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1998年9月30日之前在开发区、及其区外其它地区曾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提供)。

(2)《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核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998年10月—2005年9月期间在开发区以外其它区县有失业保险投保记录与领取失业金信息情况的人员提供)。

(3)2005年10月1日—2008年6月在区外有投保记录的,需要提供外区社保打印的失业保险缴费情况单一式两份。

2.申办失业证程序 篇二

小额信贷是指专向低收入阶层提供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国际上目前公认取得成效的小额信贷项目多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到80年代,实施小额信贷的组织机构主要是各类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专门成立的小额信贷扶贫银行和由非政府的小额信贷项目演变成的股份制银行以及非正规金融中介组织。

我国的小额信贷服务开展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目前服务机制正在逐步完善阶段,服务范围正在向城市扩展,但主要还是以服务“三农”为主。

目前我国在农村开展的小额信贷又称为小额农贷,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可分成三类:一类是以国际机构资助为资金来源,习惯称为国际农发基金小额信贷,由各级农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管理;另一类是以国家财政和扶贫贴息贷款为资金来源,以政府机构(发改委或扶贫办)和金融机构(农业银行)为运作机构的扶贫项目小额信贷;第三类是以农村信用社贷款和央行再贷款为资金来源,地方政府协助运作的小额信贷。这是目前农村小额贷款业务最普遍、农民较容易贷到款的形式,这种形式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并且要求农贷农用,否则信用社有权取消其贷款资格。

二、小额农贷的申办程序

3.2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篇三

外国人应在Z签证入境后十五日内,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a.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

b.《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c.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正本及复印件)(属境外单位派遣且劳动报酬等由境外支付,以及涉外项目中的技术人员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由境外派遣单位出具派遣证明文书,应明确该境外人员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薪资由境外支付,并注明派遣期限、派驻岗位、从事工作等内容,境外派遣单位签章;非外商企业批准证书中所列投资方派遣的,提交第三方派遣证明及境外投资者补充说明,说明派遣方、被派遣方以及投资方之间的关系,如劳动合同或派遣证明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代表可不提供劳动合同);d.本人的有效护照及职业(“Z”)签证入境章(正本及复印件);

e.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代表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证》(正本及复印件);f.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正本及复印件);

g.临时住宿登记表;

h.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其中一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i.其他补充材料。

※注意事项:

上述对象的就业证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同时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期限、护照有效期和营业执照或注册证、登记证的有效期;

持《外国人就业证》,在该外国人入境后三十天内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居留许可手续。

Documents needed:

The foreigner should apply for Employment Permit within 15 days from the date of entry with “Z” visa.a.Employment Registration Form of Foreigners in China(Two copies);

b.Alien Employment Licens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Original and copy);

c.Employment Contract(Original and copy)or Dispatch Letter(Aliens are dispatched and paid by foreign company abroad.Technical experts get involved in cooperative projects and do not establish labor contract with local company.Under these circumstances, dispatch certificate which is issued by foreign company abroad with stamp should be submitted.All necessary provisions, such as position, term, responsibility, employment and payment relationship with foreign company abroad should be clearly announced in it.Additional document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expla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ll these parties, if the foreign company abroad is not listed as an investor on Certificate of Approval.Any document above that is in foreign languages should be attached with Chinese version with the stamp of local company)(Representatives in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 need not to submit employment contract);

d.Valid passport, “Z” visa and entry record(Original and copy);

e.Valid Representative Certificate for chief and normal representatives in Resident Representative Office of Foreign(Region)Enterprise in China;

f.Original and Photocopy of Health Certificate(Issued or Recognized by Suzhou Exit & Entry Inspection & Quarantine Bureau);

g.Original and Photocopy of 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

h.Two two-inch recent photos(one pasted on the form, another on the Employment permit);i.Other additional document if it is required.Attention:

4.台湾港澳)人在上海之就业证申办 篇四

一、网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预约:预约后到柜面办理。

二、预约网站:12333网站→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就业服务网

三、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申请表》二份;

2、台港澳人员的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

3、用人单位与被聘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签注页同样需要复印)1份

5、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6、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

7、单位用户卡

四、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 办理机构:上海市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受理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2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5.申办失业证程序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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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项目: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手续  办事依据: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年第26号令)

 申办条件:

1、《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期满前30天内;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

3、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

4、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及暂住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申请材料

●柜面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携带材料:

1、填写正确的《台湾、香港、澳门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均为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被聘台港澳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该证明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者、被聘人员的职位和聘雇期限)(均为复印件);

4、《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正本);

5、在常驻代表机构中担任首席代表或代表的,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代表工作证》(正本及复印件,可不提供上述第3项材料);

6、本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正本及复印件);

7、就业证内容如有变更的,应同时携带相应的证明材料;

8、如《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附页用完的,须携带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9、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

●网上申办《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登记备案:

1、进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2、点击“办事大厅”→“单位办事”→“境外人员”;

3、输入用户名、密码等信息登录系统;

4、选择点击相应的业务内容,即可在网上申请。 申办程序:

1、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登记备案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

2、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办理及具体的领证时间。

3、用人单位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办理。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

●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备案期限,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营业执照期限、登记证和代表工作证的有效期确定,但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不能超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通行)证》的期限。

●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

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机构、地址、电话及时间办理机构:上海市就业促进中心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及设点区县 网址:http://  咨询电话:12333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9:00-11:30;

6.贷款卡申办程序简介 篇六

贷款卡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借款人信用信息的载体,是借款人凭以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资格证明,即:可办理贷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贷业务。在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诚信新疆”建设中,贷款卡可帮助企业积累信用财富,改善信用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一、领表:

一般情况:企业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事业单位持有效《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和有效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代码证电子副本即IC 卡)。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领取电子版《贷款卡申请报告书》、《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及《借款人基本信息模板》。

不具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除上款各规定外,还应提交由上级法人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括:①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编码);②承诺在下级机构无法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时承担还债责任等条款。】

其他单位:确需办理贷款卡(编码)的,应提交编制委员会关于批准该机构成立的批文的复印件、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金融机构信贷意向书以及本单位正式介绍信。

二、填表:由企业(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法人代表、主管会计、经办填表人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有关各表格的填写,应先仔细阅读各表下方有关说明和本《简介》,填写应有根有据,不得凭印象随意填写。

三、送检:申请人准备好下列应出示文件和应提交文件(材料),送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

登记证》等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

副本原件;

4、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注意:①验资报告中应载明具体出资人和出资额;②若为增资报告则应同时提交原验资报告;③若《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等均无法提供原件,可由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其有关出资证明文书;④以上证明材料中企业名称若与本企业实际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工商部门的出资变更证明。】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代码证》复印件和

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

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件,以及家族企业各成员

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人企业申请贷款卡前的上及上月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及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页须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12、申请贷款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3、若委托他人申请贷款卡(编码)的,还另需提交具有法律

效力的《委托授权书》。

上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纸复印。自带黑色碳素笔前来办理业务.四、发卡:人民银行根据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审查申请人是否

具备领卡(编码)的资格。对条件具备者人民银行按有关规定颁给贷款卡(编码)。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编码)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信用信息安全。

☆ 提示一:本申请书中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填表人”等签名须由其本人签署;“单位盖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等替代。

☆ 提示二:申办贷款卡企业可自带U盘在诚信乌鲁木齐网上下载《贷款卡申请报告书》、《借款人财务报表模板》及《借款人基本信息模板》,网址是:/urumqi/cxwlmq/index.htm,录入完毕后,拷贝在U盘上,并将《贷款卡申请报告书》用A4纸打印出来,连同所需资料一并提交贷款卡中心(周一、周二全天办理,其余时间不受理)。

咨询服务电话:0991-2848104

7.企业用工登记申办程序 篇七

一、办事依据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关于印发<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津劳办【2004】419号)《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劳办【2005】225号)

二、受理部门

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点:开发区档案馆七楼

咨询电话:59833534、59845276

三、办事程序

1、规范用工登记:开发区注册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起30日内办理用工登记。

2、超期用工登记:开发区注册企业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满30日后办理用工登记。超期用工登记不能作为补缴社会保险等凭证且会给企业带来无法预知的额外责任,请注意改正。

3、初次办理劳动力管理业务的开发区注册企业,首先要向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才能办理用工登记。(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内容机打)。

4、企业向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提交申办材料。

四、提交材料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用工登记表》(内容机打,加盖公章)

注:

1、企业办理用工登记实行一人一表,不再即时检查《就失业证》、《就业失业登记

证》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企业录用员工时需要核实其是否已与之前就职的企业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对已经领取了《就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应当收取,此证在员工就职期间由企业保管。

3、企业需要《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内容机打,加盖公章)时,所填写的劳

动合同起止时间与二期网一致时,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核准盖章;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与二期网不一致时(导入数据或企业办理超期用工登记时“二期网”允许的最接近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企业需先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并持劳动合同管理部门盖章的《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内容机打,加盖公章)到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标注二期网合同起止时间后盖章。

4、城镇户籍人员如需调档,请持《天津开发区人事关系登记表》到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核准盖章。

5、对未申领过《就失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时在网

上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号码,如需要时,可持一张两寸彩色证件照到劳动保障综合办公室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6、以上蓝色字体且有下划线的表格材料均可以在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

8.长春申办退休的程序怎样? 篇八

长春申办退休的程序怎样?

核心提示:申办退休的程序可以作五步走,包括档案移交、领表,填表盖章,退休申报,公示,领取退休证、存折等。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申办退休的程序。

申办退休的程序:

第一步:档案移交、领表

参保人员可在距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内携带其档案存档证、《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到档案存档部门办理申请档案移交手续,同时在档案存档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1份)、《联系卡》(1份)、《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份)、《退休申报通知书》。

第二步:填表盖章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卡》、《联系卡》、《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到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登记并加盖相关印章。

第三步:退休申报

申报退休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大二寸,1张一寸)、加盖社区公章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2张),按照《退休申报通知书》限定的时间到长春市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6~8号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申报后,按窗口工作人员提示的缴费月份及时到个体分局(金业大厦2楼)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四步:公示

每月在业务大厅公布申报退休获批准人员名单、未获批准人员名单及未获批准原因。办理退休申报时,社保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本期申报人员查看申报结果的时间,应及时到申报大厅进行查看。

第五步:领取退休证、存折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申报退休人员到业务大厅查看本人申报结果时,在公示板上同时提示公示人员领取存折的时间。退休人员按时到大厅(9~10号窗口)办理退休证、存折领取。

领取退休证、存折时应携带的资料:

退休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如果他人代领,除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外,还需出具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技能培训优惠申办程序 篇九

(一)各类对象可享受的免费技能培训、鉴定最高额度

1.本区劳动力2005年1月1日以前参加过市、区两级劳动部门举办的各类免费培训,不论享受额度达到多少,均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情况凭《失业证》再参加一次免费技能培训,最高免费培训额度为500元。——厦湖委[2005]18号

2.本区城镇劳动力中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其最高免费培训额度为800元。——厦湖委[2004]26号

3.本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未就业人员参加一次免费技能培训,最高免费金额2000元。——厦湖委[2005]18号

4.本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低保户家庭成员可参加一次免费技能培训,最高免费金额为3000元。同时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低保证明的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厦湖委[2005]18号

5.本区未就业的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初级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600元;中级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800元;高级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1200元。为鼓励本区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对参加同一技能培训、鉴定项目晋级的人员,每人可再享受一次鉴定补贴。——厦湖委[2007]15号

(二)享受免费技能培训、鉴定的办事程序

1.参加区、街劳动保障机构统一组织的技能培训班享受免费技能培训、鉴定。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培训前需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培训申报表,并填写完整,送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报名时需相应提供居民户口页、身份证、《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低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把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确认其未就业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送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区就业中心根据各街道、社区报名参加培训的工种和人员数量,采取委托培训机构办班或自行办班的方式开设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照培训时间要求,认真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应按要求参加结业考试或技能鉴定考试,对考试

合格人员发给培训结业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减免培训费用,超出部分应由个人承担。

2.自行参加相关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取得证书(如会计证、电工证、保安证、驾驶证、机动车驾驶教练证等,其他未列出工种可由区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后核定)后享受培训、鉴定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前需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领取培训申报表,并填写完整,送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人员把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确认其未就业并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后送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在申报表上加盖公章。

参加培训人员培训结业并实现就业后需提供以下材料到区就业中心兑现培训、鉴定补贴:

(1)经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审核盖章的技能培训申报表;

(2)申请人户口页、身份证及《厦门市居民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相关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培训单位开具的有效财税票据;

(5)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6)低保户家庭成员需提供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资格审核部门出具的与低保证持证人的关系证明。

(7)以下就业证明材料之一:

①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社保证明可到地税网上查询打印增员情况明细表,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社区劳动组织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经街道认定的实现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灵活就业认定证明原件和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区就业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审核可报销金额,并按照半年内实现就业的享受实际可报销金额的100%,半年后一年内实现就业的享受实际可报销金额的80%,一年后实现就业的享受实际可报销金额的50%的相关规定给予兑现培训费补贴。

10.申办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程序 篇十

是验收合格意见还是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一、验收合格证明

(一)如是大于1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应当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1、到辖区消防支队受理窗口申报;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内容填写齐全,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8、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1、在互联网各省公安消防网站办事大厅申报验收备案;

2、如未被抽中即可;

3、如抽中应当到辖区消防大队申报相关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格式)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专业的检测单位提供的报告);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作为酒店还应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A5纸大队,彩色纸)

1、到辖区消防大队受理窗口申报;

2、《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固定格式)

3、验收或备案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教育培训记录、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建筑平面图或装修平面图等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当依法申报的资料(如有些地方法规要求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应当有保单复印件)。

特别提醒,未经许可不要使用。否则一旦被发现或举报证实,会面临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至30万元的罚款处罚。

11.贷款卡申办程序 篇十一

一、领表:

一般情况(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

方式1:申办贷款卡企事业单位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网站中“办事指南”网页上自行下载申办贷款卡所需电子表格及申办程序说明,登陆网址是:http://wulumuqi.pbc.gov.cn/。按要求完整录入电子表格后,拷贝在U盘上,同时将《贷款卡(编码)申请书》用A4纸打印出来,连同所需资料一并提交征信中心新疆分中心。

方式2:自带U盘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新疆分中心拷取申办贷款卡所需电子表格。特殊情况:(针对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和其他单位)

需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新疆分中心拷取申办贷款卡所需电子表格。拷取表格同时: ⑴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提交由上级法人出具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包括:①同意下级分支机构办理贷款卡(编码);②承诺在下级机构无法偿还金融机构债务时承担还债责任等条款。】

⑵其他单位:应提交编制委员会关于批准该机构成立的批文的复印件、经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报告、金融机构信贷意向书以及本单位正式介绍信。

二、填表:

由企业(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如实填写各有关表格。法人代表、主管会计、经办填表人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有关各表格的填写,应先仔细阅读各表下方有关说明和本《简介》,填写应有根有据,不得凭印象随意填写。

三、送检:

申请单位在携带已填写完整的《贷款卡(编码)申请书》和其他申办所需电子表格同时,应准备好下列须出示文件和须提交文件(材料),一并送人民银行征信部门审验:

1、有效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并提供正本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提供正本复印件;

3、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并提供正本复印件;

4、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供正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以上人员学历为大专及大专以上,需提供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提示: ①验资报告中应载明具体出资人和出资额;②若为增资报告则应同时提交原验资报告;③若《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等均无法提供原件,可由主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其有关出资证明文书;④以上证明材料中企业名称若与本企业实际名称不符,需提交工商部门变更证明;股东变更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工商部门的出资变更证明。】

7、《企业资本构成情况》表中各出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各出资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对外投资情况证明材料[如被投资单位验资报告、(未验资的)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等],以及各被投资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9、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家族企业的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家族企业的各成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人企业申请贷款卡前需提供单位上及最新的季度或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各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负责人、制表人印章。【提示:事业单位、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须报送财务报表】

12、申请贷款卡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发卡:

人民银行根据申请人报送的资料,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领卡(编码)的资格。对条件具备者人民银行按有关行政许可规定发放贷款卡(编码)。申请人可对自己的贷款卡(编码)设置密码,以保护本单位信用信息安全。

注意事项1:上述流程中须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和报表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纸复印!

注意事项2:《贷款卡(编码)申请书》中 “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经办填表人”等签名须由其本人签署;“单位盖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等替代。

语音咨询电话:0991-2848104

人工服务电话:0991-2819944-31206、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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