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与方法步骤

2024-06-30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与方法步骤(共9篇)

1.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与方法步骤 篇一

公司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哦

一、关于公司地址变更分为两种

一种是同区变更:在所属地工商局办理即可。

一种是跨区变更:则需要迁移手续,首先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迁入,然后到迁出地工商局办理迁出,工商系统内部做迁移变更,迁入地接收做变更手续后即为完成。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决议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注意:如果是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还需要履行以下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交到迁入地登记机关;

3、再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2.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与方法步骤 篇二

(一)《合肥市地方税务局自然人股权转让完税(免税)审核通知单》

(二)《自然人(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四)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五)股权变更上月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前两负债表、利润表;前三所得税年报表。

(六)股权原值凭证(投资时验资报告或股权计税成本变化时的验资报告);

(七)转让、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为法人单位的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授权委托书(转让双方如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的提供);

(九)企业净资产需要经过评估的,应提供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

(十)股权赠与或继承时,要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十一)个人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赠与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安机关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股权变更上月企业所有者权益相关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记账帐页复印件。

3.企业要素变更所需材料 篇三

以下复印件每项需提供1份

一.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变更需提交:

1.最新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2.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复印件,出示副本原件;

4.变更后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5.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交:

1.最新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工商局出具的法人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复印件,出示副本原件;

3.变更后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新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新法人工作简历和毕业证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三.注册资金变更需提交:

1.最新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2.工商局出具的注册资金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3.注册资金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4.最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5.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增加新股东出资的还应提交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7.所有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四.股东变更需提交:

1.最新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2.工商局出具的股东变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3.所有的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4.最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5.法人、新股东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所有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五.财务负责人变更需提交:

1.最新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复印件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3.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简历和毕业证复印件

4.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盖企业公章

补办贷款卡所需资料:

1.最新贷款卡《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复印件;

2.在《邯郸晚报》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供1份出版后报纸原件

3.补卡申请书盖有单位公章的4.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

5.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变更所需材料 篇四

(1).申请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5)、管理部门、企业(集团)的母公司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

(6)、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作简历。

(7)、验资报告(要求能反映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的出资人情况)。

(8)、审计报告(三个月内有效期)。

(9)、新旧法人承诺书。

(10)、需核查资质条件的,需提供企业资质申请表及资料附件。

2、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的任命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3、企业集团下属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集团母公司的任命文件办理变更手续。

4、企业在股东、出资比例未变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变更,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5、企业在股东、出资比例变动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情形:

(1)企业在无新股东加入的情况下出资比例变动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2)企业在新股东加入的情况下出资比例变动的:

①新股东出资比例低于50%且由原股东担任新任法定代表人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

②新股东出资比例低于50%且由新股东担任新任法定代表人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③新股东出资比例高于50% 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6、由股东以外的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手续。

7、同时申请企业名称字号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满足资质标准的,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8、本条第5至第7款中规定的情形,新股东和原股东是近亲属关系的,提供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不需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新股东和原股东有隶属关系的,提供上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后,不需核查相关资质条件,根据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手续。

5.外商投资企业变更所需材料 篇五

1.行政许可(备案)申请表(法人签字、盖公章),批准证书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出具一份申请书,阐明变更事项,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修改合同和章程的协议书(合同章程修改协议书应写明修改的条款,需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修改协议视为原合同、章程的补充和延续。如提前终止合同、章程,需提供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

4.转股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5违约责任。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9转股各方签字盖章)。

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方式认可。

以国有资产投资的中方投资者股权变更的,企业还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中方投资者的主管部门对该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签署的意见;

(二)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需变更的股权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

5.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由市工商局核发)。

6.新董事会名单复印件(须有董事本人亲笔签名、职务、委派方)

新董事委派书(委派方法人签字并加盖委派方公章)及新董事身份证复印件。无董事会则需法定代表人委派书、身份证件复印件。

7.新的房屋使用证明(租赁协议复印件和产权证明复印件,无产权证需要预售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链接:关于租赁场所的说明

8.(1)若投资外方是公司,需开业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投资方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链接: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的说明

(2)若投资外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此文件无须公证)。

(3)若新投资中方是公司,需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中方公章)

(4)若新投资中方是自然人,需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1)、(2)两款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9.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10.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一式一份,报区商务局审批(审批权限:投资总额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非限制类行业)。

注:

1、提交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应当在复印件和翻译件的内容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提交材料均用A4纸打印,书写和签字部分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3、如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外文,均应附中文翻译件。

4、没有注明复印件的均要交原件。

5、下划线部分均有样表或说明。

6、原审批机关不是朝阳区商务局的,需要提交企业设立时批复、合同、章程及历次变更批复的复印件

★企业实际入资后,应在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发出的一个月内到当地商务部门办理统计手续。

具体变更事项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介绍如下:

一、变更董事会

如变更董事会人数,企业需提交1、2、3、6、9、10项文件;如董事长变更且董事会人数不变,企业需提交1、2、6、9、10项文件办理备案即可。如董事长不变更且董事会人数不变,企业需提交1、6、9、10项文件办理备案即可。

外商独资企业无董事会,法人代表变更,企业需提交1、6、9、10项文件办理备案即可。

二、变更名称

企业变更名称需先到市工商局核准后,报送1、2、3、5、9、10项文件及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三、变更股东

提交1、2、3、4、6、8、9、10项文件。

四、变更法定地址

提交1、2、3、7、9、10项文件及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跨审批机关迁址的,另需提交企业设立时批复、合同、章程及历次变更批复的复印件。

在外埠设立分支机构,需提交1、2、7、9、10项文件。

五、变更投资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提交1、2、3、9、10项文件。

外方投资者名称变更的,提供国外登记机关更名材料;外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有效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的要求,上述两款中涉及外方投资者的证明需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港澳台仅需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六、合同、章程中其他事项的变更提交1、2、3、9、10项文件。如同时变更几个事项需具备上述全部相关文件。

(1)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许可的,有关的许可文件应一并报送(如卫生、环保等),增加分销经营范围的企业需要提交进出口商品目录。

(2)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的,需注明数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增资后股权发生变化的需要提交投资方之间的股权变更协议,参照“股权协议书”。

(3)中方投资者名称变更的,提供工商登记部门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6.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与方法步骤 篇六

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根据以下变更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

三、变更住所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2、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租期租赁合同;

3、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屋证明。

四、开办资金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张、一式两份,所需表格、申请书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各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各单位的登记申请。

7.工作居住证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篇七

1、聘用单位变更:

(1)办证人员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由新单位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2)原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

(3)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办证人员可在离职2个月内做延期注销申请,最长为6个月。(4)单位提交材料:

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需注明入职时间,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

③原单位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离职日期、原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盖新单位公章); ④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现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还需提供高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⑦《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2、居住地址变更:(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由于住所发生变化需要修改居住地址的,可以申请居住地址变更。

(2)单位提交材料:

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

③申请人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所在地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备案证明及租赁合同;租赁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租住关系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的由居委会出具证明(需证明房主姓名、房主与借住人的亲友关系)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3、随往人员变更: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间,需要增加配偶或子女的,可申请随往人员变更。需提交材料:

1)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 2)个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 3)诚信声明------本人手签字,盖单位公章; 4)配偶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配偶在京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双方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8)配偶在京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盖配偶单位公章; 9)配偶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10)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所在地省计划生育条例,若双胞胎、多胞胎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11)随迁子女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12)随往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含)以下子女可随往),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

1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14)网上提交申请。

说明:若办证人员为男方,需增加子女一同随往的,必须和配偶一同随往,即:子女必须随母;如男方离异,子女判决给男方,需出具相关部门的离婚协议、子女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随往;

4、一般资料变更:(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需要变更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的,可申请一般资料变更。

(2)单位提交材料:

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即可,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即可,必须本人手签字);

③变更身份证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④变更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变更后的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⑤变更姓名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⑥《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5、工作居住证补办:(1)《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间,由于本人疏忽导致证件丢失的,可申请补办。(2)单位提交材料:

①单位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业务原因,盖单位公章); ②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必须本人手签字);

③与原证(新办系统上传)同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④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具备北京市高新技术证书的企业还需提供高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注销申请:

(1)申请人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申请证件永久注销(非聘用单位变更注销),需提供个人证件注销申请(说明原因,单位盖章,本人手签字即可),由单位人事递交注销申请。

(2)工作居住证原件。

8.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所需材料与方法步骤 篇八

一、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和验收申请所需材料

(一)筹建申请材料

1.药品零售企业筹建申请表(一式三份); 2.连锁总部资质(零售连锁门店要);

3.拟办企业主要人员材料(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学历证明、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身份证明和个人详细简历(需注明从事药品经营工作经历、年限及有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 4.拟办企业门面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相关证明;

5.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说明; 6.拟配置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7.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 8.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验收申请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一式三份); 2.拟办企业同意筹建批复;

3.拟办企业对照开办企业验收标准细则自查总结;

4.拟办企业职工花名册(需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岗位、职务、培训情况、健康状况等);

5.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包括各级组织机构的设置文件,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职责框架图,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等); 6.拟办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明、以及不在其他单位兼职的相关证明(有原工作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其证明材料须有原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原单位印章,下同);

7.拟办企业所在位置及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详细注明面积和功能区域等)及门面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相关证明;

8.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配置的设施设备明细表; 9.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二、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所需材料 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查表(一式三份); 2.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文件,执业药师还应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江西省食药监局注册受理通知书),上述证明和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职工花名册、培训情况和体检合格证明材料; 5.企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文件;

6.企业所在位置及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详细注明面积和功能区域等)及门面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相关证明

7.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文件目录及配置的设施设备明细表; 8.申办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三、药品零售企业变更事项所需材料

(一)所有变更事项均需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零售)申请变更项目审批表(一式三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和质量管理机构设置图;

4.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企业“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或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核实证明文件;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以及增加经营范围,需同时申报GSP专项检查认证材料。

(三)变更相关事项另需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需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2.变更注册地址

(1)企业所在位置及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详细注明面积和功能区域等);(2)门面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相关证明。3.变更法定代表人(1)人员任职文件;(2)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职务、任职时间、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年限、有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保证性声明)、有关证书(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有效复印件;(3)聘用前原单位加盖印章和法人签署的离职证明;(4)法定代表人作为药学技术人员在药店履职,则需提供本人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原件、有效复印件。4.变更企业负责人(1)人员任职文件;(2)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职务、任职时间、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年限、有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保证性声明)、有关证书(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有效复印件;(3)执业药师还应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江西省食药监局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原件、有效复印件;

(4)聘用前原单位加盖印章和法人签署的离职证明。5.变更质量负责人(1)人员任职文件;(2)个人简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职务、任职时间、从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年限、有无违反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保证性声明)、有关证书(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称或资格证书、体检合格证明)的原件、有效复印件;(3)聘用前原单位加盖印章和法人签署的离职证明。

四、药品零售企业申请GSP认证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零售企业)(一式三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实施GSP情况的自查报告;

4.企业无违规经营假劣药品的情况声明;

5.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职称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6.执业药师还应提供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江西省食药监局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原件、有效复印件(单体药店要、连锁门店不要); 7.企业配置设施设备明细表;

8.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风险预案目录; 9.企业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框架图;

10.登录省食药监局网站《药品城乡一体监管平台》本企业上传采购和销售药品数据所在网页打印件; 11.有关计算机设置情况(单体药店需说明实施电子监管预留接口情况;连锁门店需说明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功能情况); 12.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9.一级建造师变更所需材料 篇九

1、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打印)一式四份

2、变更注册申请表(调入单位打印)一式四份

3、原单位解聘证明(原单位出具)一份

4、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原单位盖章)一份

5、新调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各一份

6、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7、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

8、新调入单位社保证明(调入单位出具)

9、建造师本人一寸照片4张、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10、建造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

流程:

1.进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个人版,填写变更表,保存!

2.原单位在一级企业版上,审核变更人员,点同意调出(接收方可看到)

3.接收单位点调入,拉出表格(清单中所列),盖企业公章。

4.回原单位盖章,到原单位所在区、市建设局、建委盖章。

5.接收单位到当地区、市建设局、建委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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