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

2024-09-06

民宗局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精选6篇)

1.民宗局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 篇一

华坪县民宗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华坪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做了认真的贯彻落实,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条例》施行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所做的主要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局长蔡崇华主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大家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部署落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出要求,要求各股室依职责梳理目录,整理好2008年我局涉及的公开信息。

1、加强领导、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我局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局长蔡崇华任组长,副局长杨永红任副组长,副局长贺云坤、主任科员胡贵先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

依据《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华坪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华坪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1 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3、明确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股室应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政府公开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2)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执行的制度。要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落实监督制度。

(3)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在信息公开中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

4、明确工作重点,按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1)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各股室按职责分工修改《华坪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原目录的基础上增加内容简介。

(2)完善和规范办事指南和办理结果公示的信息发布,向社 会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规范和完整。

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在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我局各股室同志通力协作,加班加点,按要求公开了我局职能职责、涉及的法律法规、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公开项目,按时完成了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

三、进一步搞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措施

从现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情况来看,在局领导的重视和全局各股室的通力协作下,基本建立起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发布、受理和回复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基本满足了信息公开权利人对我局政府信息的需求。为进一步做好以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从信息公开意识、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三方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进一步提高公开义务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各股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出发,按华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在前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局的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2、加强培训,提高工作技能。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在工作中如何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局共同努力。以前的工作主要是各股室人员负责信息的提供,新的工作要求是将信息发布和更新的工作下放给各股室的工作人员,对全体人员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及规范化工作有一个过程。只有加强培训,提高认识和工作技能,才能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为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局政府信息,在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逐步贯彻实施信息督促制度, 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华坪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2.新疆局 建立宣传信息工作新机制 篇二

成立宣传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局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办公室、综合处、信管办、记者站、科研所等相关处室人员组成,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主要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相关处室具体抓、各处室领导对本处室信息工作负总责的宣传信息工作领导格局。

理顺宣传信息工作渠道。将工作信息、经济信息、宣传信息、网络信息资源进行整合,理顺报送内容及关系,规范报送程序及流程,明确工作分工及要求,确定工作信息、经济信息、宣传信息编审人员及职责,形成分工协作、信息共享、上下互动、统一管理的宣传信息工作新机制。

建立宣传信息工作网络。为便于信息工作的组织、沟通和联系,提高宣传信息工作的时效性。自治区统计局机关各处、室、中心、所指定1~2名人员为信息员,各地(州、市)统计局有1位局領导分管统计宣传信息工作,并确定1~2名信息员负责本地区统计宣传信息工作。目前,全区上下已明确83名信息人员,其中区局44名,地州市39名。

制定《新疆统计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每季度对局机关各处及各地(州、市)统计局宣传信息稿件采用情况进行通报。明确考核标准,将宣传信息工作列入年度局机关处室效能考评和各地(州、市)统计工作综合评比范围。

3.民宗局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 篇三

按照印委2014]4号文件《关于县几家班子成员联系乡镇XX县直部门帮扶村工作通知》和《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党建扶贫工作计划》(印民宗字〔2014〕9号)精神,我局深入帮扶乡镇开展了党建扶贫工作,现就一年来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文昌村的基本情况

文昌村位于新业乡政府所在地,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346户134人,村干部5人,党员32人,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200亩,其中田1600亩,土地600亩,人均耕地1.5亩,森林覆盖面积达70%。全村主要经济是以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为主,以外出务工,烟、茶、畜、禽为辅,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2450元,全村已全部用上自来水,户户通电、电视机覆盖率达80%以上,公路已通至村组,通过帮扶,使文昌村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民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民风纯正,社会稳定。

二、党建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3月22日,我局进驻新业乡文昌村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帮扶项目进行论证,从文昌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扎实开展了帮扶活动。

(一)加强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民宗局与文昌村建立了联合党支部,副局长戴光伟挂任文昌村党支部副书记。

2、建好班子,以“五个好”为目标,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通过引导、培训或督促的方式使支部成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农业技术、致富技术的学习,增强带头致富的实际本领。

3、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村支部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建立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完善村规民约。

按照印委2014]4号文件《关于县几家班子成员联系乡镇XX县直部门帮扶村工作通知》和《自治县民宗局今年党建扶贫工作计划》(印民宗字〔2014〕9号)精神,我局深入帮扶乡镇开展了党建扶贫工作,现就一年来开展党建扶贫工作总结如下。

一、文昌村的基本情况

文昌村位于新业乡政府所在地,全村有5个村民小组,346户134人,村干部5人,党员32人,全村共有耕地面积2200亩,其中田1600亩,土地600亩,人均耕地1.5亩,森林覆盖面积达70%。全村主要经济是以种植水稻等农作物为主,以外出务工,烟、茶、畜、禽为辅,2009年农民人均收入2450元,全村已全部用上自来水,户户通电、电视机覆盖率达80%以上,公路已通至村组,通过帮扶,使文昌村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党团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村民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致富能力明显增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民风纯正,社会稳定。

二、党建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3月22日,我局进驻新业乡文昌村深入村、组、农户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对帮扶项目进行论证,从文昌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扎实开展了帮扶活动。

(一)加强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1、民宗局与文昌村建立了联合党支部,副局长戴光伟挂任文昌村党支部副书记。

2、建好班子,以“五个好”为目标,切实加强村党组织建设,通过引导、培训或督促的方式使支部成员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学习,加强对农业技术、致富技术的学习,增强带头致富的实际本领。

3、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村支部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建立党员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完善村规民约。

(二)深入开展“六进村”活动

自7月以来,我局深入文昌村开展政策宣讲进村、电影放映进村、小戏小品进村、法律服务进村、科技普及进村、卫生计生服务进村“六进村”思想建设活动,民宗局主要负责人向村民群众作了关于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方面的宣讲,进一步阐述了开展农村思想建设“六进村”活动旨在转变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教育广大群众要珍惜今天的美好生活,增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理念,引导大家饮水思源、勿忘党恩。发放了有关民族宗教政策、民族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农技知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宣传资料400余份,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

(三)帮助制定农民增收致富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帮扶活动

1、结合文昌村实际,从产业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着手,制定了农村居民增收致富行动计划方案。

2、狠抓好粮食生产,搞好科技培训,提高农业单位面积产量,调整种植结构。引导村民在抓好传统农业的同时,重点发展烤烟、茶叶、现代畜牧业等农业产业。

3、民宗局挤出办公经费,为文昌村30户计生“两户”和困难户送去了价值3000元的农用物资。

(四)开展好“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活动

1、局班子成员4人对4户困难群众家庭及党员开展“一帮一”结对帮扶,帮扶4户每户解决200元慰问金,共计800元。

4.民宗局工作总结 篇四

**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宗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狠抓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等重要精神的落实工作,同时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切实维护我市民宗领域的和谐稳定。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及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

**年5月24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省委书记强卫的讲话;7月15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着手部署准备工作;11月8日,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学习中纪委《关于***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对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年3月和5月,市民宗局分别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会议室、市陶瓷工业园区会议室召开全市民宗局长会议,会议上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主要领导要求要在全市民宗领域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在我市民宗领域推向深入。

《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下发后,我局积极部署,认真落实,成立了市民宗局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景德镇市民宗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社会评价工作的开展。同时,我局向市各宗教团体等服务对象发放了景德镇市民宗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征求意见表,各宗教团体反馈了意见。

为切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改进公务接待的规定,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年景德镇市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局“吃空饷”问题的清理整治工作。根据市纪委有关精神,积极做好“红包”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坚持两个共同主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

1、社区、校园民族工作开展取得较好成效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民族工作投入,着重抓好社区、校园民族工作。做到社区有窗口、有制度、有专(兼)职、有台帐,同时经常组织民族联谊,开展互帮互助,使各民族之间加深了情感,增进了友谊。院校增添了清真灶,单设了清真窗口等。这些工作强化了“三个离不开”意识,大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年5月7日,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梅仕灿到景德镇市珠山街道瓷百社区考察城市民族工作。对瓷百社区出现的各族群众和谐相处,友好交往的情境表示肯定。

2、细核民族成份,严查资格审核

为了更好地维护少数民族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我们对民族成份管理和资格审核工作力求做到紧把关口、细核严查、心中有数、不遗漏、错漏。今年上报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13人。在省局督查组检查中,我局此项工作全部达标,得到了省局领导的肯定。

3、认真指导民族村新农村建设,争取扶助资金

一是完成了民族村村委会办公大楼及村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并正式启用;二是启动了该村村委会所在地塘头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修建了环村水泥路(3公里);三是为民族村争取省民宗局扶助资金6万元。

4、继续抓好城市民族各项工作

一是支持市伊协认真抓好清真网点建设、重点抓好卫生达标和“回民餐厅”经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启动旧清真寺修复工程,已向省局和国宗局作了专题汇报,可争取一定的修缮费;三是抓好**年春节及其它节日牛羊肉供应,监管市财政“牛肉补贴”专款专用,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于穆斯林的关爱。四是妥善处理新疆来景经商人员亚库普·热合曼(维吾尔族)和莫沙·热合曼(维吾尔族)两起少数民族人员意外死亡事件。

5、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少数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

圆满完成了省专职检查组对我市申报三家企业的调研检查工作,对上级部门提出的有关建议,敦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完善。研究制定相应退出机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退出。

三、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切实抓好宗教工作

1、召开全市民宗局长工作会议

5.民宗局工作思路 篇五

新一年市民族宗教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为指导,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加强和创新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充分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第13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提高少数民族社团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升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培养、树立和推广创建示范典型,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二)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民族工作,创新民族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基层设立少数民族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员,发挥少数民族群众作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置和化解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

二、强化民品企业服务管理,着力推进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重点做好民族用品定点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召开2014年我市民品贷款额度核定联系会议,商讨核定2014年各民族用品生产企业民品贷款额度,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民品企业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和贷款监管使用工作;发挥民族社团作用,为民族企业、少数民族法人企业,清真监制企业和清真服务网点的发展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发展方面的支持。

(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服务少数民族群众。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做好少数民族中高考考生加分办理,更改少数民族成分等工作;认真做好我市穆斯林户籍人口及其配偶的调研统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我市穆斯林群众清真肉食补贴发放办法,争取为全市穆斯林群众发放清真肉食补贴。

三、加强正面引导和服务保障,发挥宗教积极作用

(-)在宗教界开展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学习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宗教界爱国爱教思想教育,挖掘和弘扬优秀宗教文化;适时组织宗教团体开展“爱中华,看变化”参观考察活动,把宗教界的力量凝聚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二)广泛开展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组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习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规,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编印中韩文对照的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一次宗教法规宣传活动。

(三)深入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适时举办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和财务管理工作现场会,学习交流管理经验。

(四)做好“两个专项”及社保工作。指导各宗教团体贯彻落实《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贯彻落实国宗局关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办法》,做好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身份认定备案工作;积极与人社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五)加强三支队伍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升素质。适时举办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等各类培训班5个班次,培训人员200人次。指导市天主教两会做好教堂负责人培训工作;支持市基督教两会开展神学思想建设研讨活动和办好义工培训班;协助佛教做好山东某佛学院第三届毕业生毕业工作;支持引导伊斯兰教、道教开展讲经论道活动。

(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加大对班子的考察力度;协助宗教团体做好换届工作;组织宗教团体寻标对标,学习外地先进管理经验,促进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内部团结,提高班子管理水平。

(七)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等公益慈善活动,适时组织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

(一)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者的依法行政能力。制定2014年民族宗教普法计划;建立执法人员管理台账,做好新任工作人员的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和已取得执法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完善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流程,编印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工作指南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将我局委托10区市民族宗教局依法审批的事项下放到位,做好相关法律手续工作;认真做好2014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二)对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动态管理,更新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根据我市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情况,结合10区市宗教活动场所的调查摸底数据,对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数据库进行更新,掌握底数,摸清情况,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夯实基础。

(三)加强重大宗教节日及对大型宗教活动的管理指导力度。继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燃香活动,与宗教团体负责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各场所完善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适时举办专题讲座、消防演练,提高宗教团体安全意识、应急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四)妥善处置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渗透;依法对整顿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情况进行督查,巩固清理整顿成果。

(五)依法妥善处置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进一步发挥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宗教团体内部及信教群众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协调工作,确保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六)指导宗教团体做好宗教房产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双方协商,稳妥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涉及宗教的房产纠纷,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协助指导市道教协会办理崂山太清宫土地确权。

五、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系统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及省、市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密切联系群众、改进机关作风的有关规定,开展好机关干部季度讲坛活动,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制定出台《青岛市民族宗教局党员干部廉政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工作纪律八项规定,加大对“庸、懒、散、慢、拖、瞒”整治力度,打造“文明、廉洁、和谐、务实、争先”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

(二)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修订《市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奖惩办法》,评选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信息员培训班,提高民族宗教信息员的信息报送质量,力争在各级信息考核中实现新突破。

(三)制定信访工作流程,完善信访工作预案,做好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

6.民宗局年度信息公开的工作总结 篇六

近日,湖南省统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计宣传工作,明确了四项重点工作任务:

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各地要以推进统计“三个提高”为目标,以实事求是为基准,大力宣传科学统计、依法统计、真实统计,有效提升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知晓度和配合度。

加大网上服务力度。各地要立足统计特色,坚持建设、维护和管理并重的原则,切实保障网站安全运行;强化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功能;及时更新和发布统计数据、经济信息、政务信息、统计常识等内容。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搞好统筹协调,整合宣传资源,充实宣传力量,增加宣传投入,完善工作流程,健全激励机制,切实保障统计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抓好重点宣传。要认真策划和组织好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社会经济形势新闻发布、新中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60周年、第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专题会议和重大统计活动的宣传工作。切实强化与当地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合作,为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河北局强化审核评估确保核算质量

近期,河北省统计局召开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及民营经济统计工作会议,就如何确保核算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强化对制度执行和基础资料的审核。要清醒地认识到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真正做到先核后算,在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行核算方法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基础数据的研究和评估,确保核算数据质量。

强化对初步核算结果的审核。一是制定实施更高的核算数据质量标准。二是拓展数据质量审核评估与控制的范围。三是实施更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

强化对数据宏观匹配性的评估。进一步改进完善《地区GDP数据质量评估办法》,选取与GDP密切相关的经济指标,对各地区GDP数据的匹配性进行评估,对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等宏观评估标准做刚性要求,划定不可逾越的红线。

强化专业联动和部门协调。加强专业联系,更加主动地与专业统计多沟通、多交流,凡涉及计算GDP的专业数据,从核算的角度提出具体意见,增强核算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

陕西局开展重点示范镇监测

近日,陕西省统计局召开2011年度全省重点示范镇统计监测数据联审会议,对重点示范镇统计数据联审工作明确提出三点要求:

高度重视重点镇统计监测工作。近几年,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将发展的着力点倾向于镇域,大力发展镇域经济,有力地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陕西省镇域经济发展滞后,发展镇域迫在眉睫。县、镇两级统计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配强人员,保障经费,确保重点镇统计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着力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开展监测工作,必须弄清监测指标含义、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数据来源渠道,避免技术性差错。要加强部门沟通,做到数出有据。要增强监测数据的匹配性和逻辑性,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加强监测统计力量。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1个重点示范镇都是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重镇。有的镇人口多达10多万,经济总量占全县一半以上。只有配备较强的统计力量,才能完成监测任务。每个重点示范镇至少要配备1~2名专职统计监测人员,大镇要配备2~3名,以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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