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4-10-07

成都市人民政府(精选8篇)

1.成都市人民政府 篇一

第168号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6月10日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市长:葛红林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在蓉投资建设的建设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第三条(政府职责)按照属地化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实际目标考核责任制。市和区(市)县政府定期召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第四条(部门职责)按照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助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劳动用工纠纷、配合处置农民工工资投诉、依法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实施相应的查封、抵押等措施;公安机关负责维持社会治安秩序,依法处理突发事件中的违法人员,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欠薪逃匿、恶意讨薪等不法行为。

经委、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监管所属建设工程项目,防止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

第五条(企业责任)按照“谁承包、谁负责”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实行施工总承包企业全面责任制、建设单位监管责任制、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制和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责任制。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确定专人负责农民工造册、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进出场实名刷卡、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监理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并单独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休息休假、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任何建筑企业均不得以工程款或分包款被拖欠等经济合同纠纷为由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

第六条(实名制管理)新建、扩建、改建和在建的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农民工权益工资卡和管理人员信用信息卡,实行实名刷卡进场管理,并对农民工和管理人员开展实名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在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银行为农民工代办个人工资银行卡。

第七条(专用账户管理)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在办理中标备案、施工许可、综合保险等手续时,应当将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明》等相关文件报送建设、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建工程项目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报送备案。

农民工工资由用人单位委托银行统一代发,每月经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直接划拨到每个农民工的个人工资银行卡上。

第八条(月公示管理)用人单位应在每月底前填报并打印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报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划拨农民工工资的依据。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每月初将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表”在施工现场按统一格式公示,并通过网络系统打印生成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上一个月的《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作为建设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和每次办理单位工程分阶段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监督检查手续的依据。第九条(劳务企业信用管理)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备案的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提交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和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

在成都市从事劳务作业的劳务企业应当具备一级以上、注册地在成都市且连续三年产值达到4亿元以上、列入诚信名单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同业推介保函。第十条(工程保证担保管理)在蓉承建工程未满五年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和具有不良信用记录被纳入重点监管的建筑业企业,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按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业企业可以使用工程保证担保函。办理工程保证担保函应当使用具有全市统一编码的工程保证担保函和保证担保合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和清退的具体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十一条(应急垫付机制)建立欠薪应急垫付专项资金,由市和区(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筹措并设立专账,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当建设工程项目发生用人单位资金短缺无力支付或责任人欠薪逃逸且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时,经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市或区(市)县政府批准后,启动欠薪应急垫付机制。

欠薪应急垫付机制启动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首先向法院申请,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再由财政部门拨付应急垫付专项资金;同时,房产部门应当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房产暂停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或变更手续,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侦办涉嫌犯罪的逃逸责任人,以确保欠薪应急垫付资金的及时收回。

欠薪应急垫付资金的筹集额度为:市级不少于1000万元,区(市)县不少于600万元。

第十二条(法律责任之一)建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纳入重点监管企业,作为不良行为记入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信用档案,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使用零散农民工的,按每使用一人50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3万元;

(二)未单位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未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表”、未按规定公示“农民工工资支付公示表”、未出具“实名信用管理诚信表”,或者未按时将当月农民工工资划拨到农民工的个人工资银行卡的,暂停该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办理人员实名制登记、未落实实名刷卡管理和实名培训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拖欠工程款等经济合同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提请相关资质管理部门降低或取消其开发资质;

(五)监理单位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工程发包给无同业推介担保劳务分包企业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工程保证担保公司未认真履行保后监管职责或未及时履行代偿责任,导致承保项目发生三起以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讨薪突发事件的,整改期间暂停受理该工程保证担保公司出具的新的工程保证担保保函;

(八)用人单位虚假上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拒绝提供相关资料以及其他严重干扰、阻挠、抗拒监督检查的,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条(法律责任之二)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农民工可以依法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的。第十四条(责任追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术语解释)

本办法所称的用人单位,是指在本市建设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建设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等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本办法所称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是指由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分别在银行建立的、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银行账户。

本办法所称的零散农民工,是指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和未持建筑农民工权益工资卡的农民工。第十六条(参照执行)各区(市)县所属交通(含铁路、桥梁等)、水利水电、通讯、电力等行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管线工程、租地建设等建设活动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七条(解释机关)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2.成都市人民政府 篇二

田世宏指出,青岛提出打造“青岛标准”、建设“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新目标,把标准化工作放到了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同等重要位置。他希望,青岛在标准化服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标准国际化和标准化改革创新上走在前、树标杆,国家标准委将按照《关于推动青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合作备忘录》安排,强化政策支持,做好项目支撑,抓好措施落实。

李群指出,青岛作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在标准化建设上有着优良传统和责任担当,要加快实施“标准化+”城市战略,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加快构建青岛标准体系,将标准化贯穿到城市建设各个领域,以标准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城市治理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事事有依据、处处有标准”的格局,全力打造好具有国际水平、地方特色的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3.成都市人民政府 篇三

2010年10月18日,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进入厦门、成立中航国际厦门有限公司30周年的喜庆日子里,双方携手共赢又迎来一个新的里程碑——中航工业集团与厦门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于伟国,厦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刘赐贵,副市长丁国炎、叶重耕,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顾惠忠,副总经济师兼资本运营部部长李平,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光权,分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姜伟以及厦门市有关部门、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有关人员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中航工业集团总经理林左鸣高度重视协议的签署,专门发来贺信。贺信说,作为我集团公司窗口单位的中航国际厦门有限公司至今已扎根厦门30年,积极为厦门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厦门市与中航工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合作前景广阔。此次签署协议,拉开了双方深入合作的序幕,相信双方在未来的合作中将同舟共济、开拓创新、团结奋斗、共创辉煌。

于伟国、刘赐贵等会见了顾惠忠一行。于书记对中航工业长期以来对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说,在中航工业进入厦门、成立中航国际厦门有限公司30周年的喜庆日子,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意义深远,将有力推动双方合作向更大规模、更宽领域、更高水平发展,取得更好更大的成效,“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希望中航工业继续做好、启动在厦已有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航空工业、商贸、物流等行业在厦门的布局布点,在厦建立海西总部,拓展海西市场。相信双方进一步携手合作,将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

顾惠忠致辞时说,协议签署后,将以中航国际为主体,以共同提升创新能力、培育海西总部经济、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强产业优势为目标,与厦门市在光电等高科技产业、航空相关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方面进行广泛合作,推动我国航空产业和厦门市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

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丁国炎在致辞中表达了对双方合作的良好祝愿。他说,双方的合作必将推动厦门市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推动中航工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市场开拓和业务发展。

中航工业集团副总经济师、资本运营部部长李平与厦门市副市长叶重耕分别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明确建立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中航工业的技术和产业优势,结合厦门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区位优势,全方位开展光电等高科技产业、航空相关产业、新能源、新材料、高端制造业和中航海西物流园等现代服务业方面的合作,保持和提升厦门在光电等高科技产业、航空相关产业的国内领先地位以及现代服务业方面的创新与领先优势。

中航工业集团第四次来厦门大学招聘

日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与厦门大学2011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在厦大举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携旗下约55家单位为厦门大学2011届毕业生带来230多个岗位。招聘会现场气氛热烈,人潮如涌。这是厦大为2011届毕业生举办的首次中大型专场招聘会。

据中航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李经理介绍,中航已第四次走入厦大,此次招聘会为厦大学生提供的岗位,与往年不同之处,一是招聘时间提前了,二是学历要求提高了,像相关研究所的工作都必须要求是研究生学历等,但是岗位和专业需求并没有变化。厦门大学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在08年11月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共赢发展”的原则,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次举办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专场招聘会就是双方开展全方位合作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此举体现了厦门大学大力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国家重要行业、领域和地区就业的政策导向,受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欢迎,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隆力奇定制营销大会召开 两万名经销商齐聚苏州

12月4日,以“全球战略,成就梦想”为主题的大型隆力奇定制营销大会在苏州隆重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两万名隆力奇定制营销经销商出席了启动大会。

据悉,隆力奇在2010年初就制定了百年企业奋斗目标:隆力奇的直销事业要布局全球市场,使民族直销品牌能够在世界上发出中国的声音;传统销售市场将继续稳健发展,开发更多的新概念产品,确保在竞争激烈的中国日化市场保持明显优势;隆力奇的外贸销售将从做“产品”向做“品牌”转变,与直销事业共促共进。

隆力奇董事长、总裁徐之伟表示,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簇拥着民族直销业的崛起。隆力奇以“打破外资垄断,振兴民族直销产业”为使命。直销业有独立的企业文化、系统文化和团队文化,隆力奇富有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世界先进性文化外延,吸引了一批批国际人才的加盟。隆力奇打造的是与直销系统百年合作的平台,隆力奇有信心、有决心为振兴民族日化、振兴中国的直销事业做贡献。中国直销在短短20年的发展历程中,为国家与社会的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由于中国直销界长期被国外直销巨头垄断,使得民族直销业至今仍显稚嫩和脆弱。隆力奇是大众日化产品,在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附加值的同时,隆力奇的经营宗旨是“客户在我心中”,把实惠让利于广大消费者。隆力奇将严格遵循健康和谐直销、规范守法直销、爱国奉献直销、服务无限直销的经营宗旨。(龚伟)

马云、虞锋在南京启动

“云锋基金”江苏投资中心

12月18日上午,江苏省副省长史和平、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聚众传媒创始人虞锋、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五星电器创始人、五星控股董事长汪建国在南京紫金山庄共同开启了云锋基金在江苏的财富大门。 由马云、虞锋等多个中国商界大腕共同出资组建的云锋基金,已成为当下中国商界的“黄埔军校”,它专注于帮助未来和正在创业的人士,分享知名企业家们在创业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此间,云锋基金的创始人相聚南京,出席2010云锋基金(江苏)论坛暨苏商投资年会。年会上,云锋基金江苏投资中心的揭牌成为最具亮点的一项环节。据了解,江苏投资中心的联络点将永久设立在五星控股集团。云锋基金江苏投资中心由五星电器创始人、五星控股集团董事长汪建国任负责人。汪自退出美国最大家电连锁企业百思买之后,专注做投资,作为云锋基金的发起人之一兼江苏投资中心负责人,他对投资现代连锁服务业领域情有独钟,不久前,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主办的中国零售领袖峰会暨第十二届连锁业大会上,汪一举荣膺了2010中国连锁业年度人物称号,同时由其执掌的五星控股集团倾力打造的母婴童连锁品牌“孩子王”摘得中国零售创新大奖,其投资的另一个高端智能家居连锁品牌“好享家”,也被业界普遍看好。

全国各地企业家及《管理学家》杂志读者600余人享受了这一思想盛宴!【欢迎订阅杂志,加入精英读者俱乐部QQ群(群号:43345357)及时参加更多精彩活动!江南159 5189 0001】

2010年环球企业家高峰论坛

在京隆重举行

12月1日,由《环球企业家》杂志社主办,以“重构与引领——中国在全球商业格局中的再定位”为主题的“2010环球企业家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院长成思危出席会议并发表演讲。

4.成都市人民政府 篇四

延政发〔2008〕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延安市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公文审批签发程序,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文签发规则》、《延安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一、市政府发文文种为: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字号分别为:“延政发”、“延政字”、“延政任字”、“延政函”、“常务会议纪要”、“专项问题会议纪要”。

二、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的上行文,应当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长签发。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由市长授权分管副市长签发;分管副市长认为重要的,核报市长签发。

三、市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由主持召开或委托主持召开会议的市政府领导同志签发。

四、除以上授权签发以外的市政府公文,经市长以会议授权或特殊紧急情况下口头授权,由分管副市长签发的市政府公文,应附市长授权的《会议纪要》或口头授权文字记录。

五、以市政府名义发文,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重要的应经秘书长)复审—分管副市长或常务副市长审核—市长签发;

市长授权签发的市政府公文,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重要的应经秘书长)复审—授权的副市长签发。

六、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种为:决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字号分别为:“延政办发”、“延政办字”、“延政办任字”、“延政办函”。

七、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的上行文,应当经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由秘书长签发;秘书长认为重要的,核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平行文或下行文,一般由秘书长授权分管副秘书长签发;分管副秘书长认为重要的,核报秘书长签发。

八、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审签程序为: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初审—分管副秘书长复审—秘书长签发;需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的重要公文,由秘书长核报分管副市长或市长签发。

秘书长授权签发的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签程序为:科长(主任)初审—受权的副秘书长签发。

九、联合发文的审签程序为:

市政府与市委、军分区或其他同级别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审签程序同本规则

(五)。

市政府为联合发文主办单位的,呈签文稿用市政府文稿首页纸,履行市政府公文审签程序后呈送有关部门会签,再由市政府办公室编号、印发。与市委的联合发文均由市委办公室编号、印发。

市政府为联合发文会签单位的,沿用主办部门的文稿首页纸(签署意见的位置不够用时,可另附页说明,必要时骑缝加盖市政府办公室印章),并由主办部门编号、印发。

市政府办公室与同级别的部门、单位联合发文,审签程序同本规则

(八),有关事项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十、其他文件签发

(一)“延政党组发”文件由市政府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市政府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二)“延政办党组发”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签发,或由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签发。

(三)“延政函字”双联便函由市长签发,或由市长委托副市长签发。

(四)“延政办函字”双联便函由秘书长签发,或由秘书长委托副秘书长签发。

(五)“延情通报”由发表讲话的市政府领导本人签发。

(六)除以上规定外,以市政府名义的其他行政事务用印,应当经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签发;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的其他行政事务用印,应当经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其他党组成员签发。

十一、以市政府名义发文,除授权分管副市长签发的外,分管副秘书长向分管副市长的批呈意见中不用“审签”。应由市长签发的的公文,分管副市长批示同意后,不视作签发。

十二、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除授权分管副秘书长签发的外,办公室承办科室科长(主任)向分管副秘书长的批呈意见中不用“审签”。应由秘书长签发的公文,分管副秘书长批示同意后,不视作签发。

十三、领导同志在审签公文时,应当签署明确意见,签名或圈阅均视为同意。

十四、签发文件须使用规定的公文首页纸,签批的文字不得越过文稿左侧装订线。

十五、文件审签程序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市政府办公室不予编号、印发,退回原承办科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成都市人民政府 篇五

【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0]50号 【发布日期】2000-08-09 【生效日期】2000-08-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决定》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0〕50号二000年八月九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决定》(津政发〔2000〕56号,以下简称《决定》),是推动政府机构改革,加强政府建设的一个重要文件。为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决定》的精神。要结合学习李盛霖市长在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当前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从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对政府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实现天津城市定位和跨世纪发展宏伟目标的角度,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性,提高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二、二、紧密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机构改革,认真落实《决定》关于转变职能的各项要求。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旧观念和旧的工作模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职能,切实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为加快我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

三、三、按照《决定》对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要求抓好整改。要结合“三讲”教育和警示教育,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查找在精神状态、服务意识、工作方式、纪律观念、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衙门作风,全心全意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搞好服务,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四、把贯彻落实《决定》与抓好下半年工作结合起来。下半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各方面任务都很重,要按照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全面上水平的紧迫感,狠抓经济工作三件大事的落实,力争在一些重点工作上取得新的突破。要精心搞好“十五”计划的编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巩固和扩大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成果,抓好节水抗旱工作。要抢时间、争主动,千方百计往前赶,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五、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要把《决定》提出的目标和工作要求,在本部门、本单位深化、细化、具体化。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贯彻落实《决定》情况的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见到成效。贯彻落实《决定》的情况要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

6.成都市人民政府 篇六

填报时间: 2006-05-26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第七秘书处 文

号:成府发〔2006〕37号 签发单位:

签发时间:2006-04-30 生效时间:2006-04-30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成都市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机械化、规模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加快发展,确保市民吃上“放心猪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整顿压缩和重新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和商务部颁布实施的《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全市已发证许可的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清理整顿并重新规划布局。计划在2007年底前,将现有的564家定点屠宰厂(场)压缩调整到80家以内,全面提升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的整体水平。

二、规划布局

按照商务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护环境、适度集中”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拟以蒲江、邛崃、大邑、都江堰等县(市)现有大中型生猪屠宰企业为骨干,进一步发展机械化、规模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厂(场);其余定点厂(场)均要达到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规定的标准。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屠宰厂(场),一律注销其屠宰资格。

五城区(含高新区)不设置生猪屠宰厂(场),现有定点屠宰厂(场)全部关闭或搬迁。

各区(市)县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成都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定点总体规划,对生猪屠宰厂(场)重新进行规划布局。除已建或在建的大中型机械化屠宰厂(场)外,原则上不再批三星级以上屠宰厂(场)。

在大中型屠宰厂(场)不能辐射到的山区和丘陵地区,要通过对现有屠宰厂(场)的整合重组、改建扩建,原则上平均3-5个乡(镇)保留1家,且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

整顿压缩工作结束后,全市定点屠宰厂(场)要全部达到国家生猪屠宰企业资质要求,其中,五星级标准的规模化、机械化屠宰厂(场)1-2家;四星级标准的大型机械化屠宰厂(场)3-4家;三星级标准的大中型屠宰厂(场)6-8家;二星级中型屠宰厂(场)10-15家。

三、工作步骤

按照“符合规划、资质达标”的要求,环保、农业、卫生、流通、工商等职能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责,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进行联动审查,在此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实行分类处置(工作流程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

(一)成立成都市生猪屠宰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协调小组。副市长何华章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邓工力任副组长,市商务、农委、环保、工商、卫生、规划、公安、质监、监察、法制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整顿压缩定点屠宰厂(场)(以下简称整顿压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各区(市)县职责。各区(市)县政府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整顿压点工作。各区(市)县及乡(镇)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具体负责当地的整顿压点工作,并纳入政府一级目标管理,进行严格考核。

(三)部门职责。

商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组织整顿压点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农业、环保、卫生等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下发对定点屠宰厂(场)作出保留或撤销的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环保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属地化管理,对生猪屠宰厂(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督促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屠宰厂(场),要求其必须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其间屠宰厂(场)不得开展一切生产活动;对污染物排放未达标,且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屠宰厂(场),要责令其限期停产治理。

农业部门:依据《动物防疫法》,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防疫条件进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

卫生部门:依据《食品卫生法》,负责对定点屠宰厂(场)的卫生状况,以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等进行监督检查。

工商部门:参与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审核确认,根据商务流通部门核发的屠宰厂(场)定点资质的相关文件,核发或注销营业执照。

质监部门:负责制订生猪屠宰行业的有关地方标准。

法制部门:负责研究整顿压点工作的法律适用问题。

规划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布局。

监察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履行整顿压点工作职责的情况开展行政监察。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整顿压点工作秩序,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五、时间安排

全市整顿压点工作,从2006年4月起至2007年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06年4月)。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试点,总结经验(2006年5月至8月)。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在蒲江县、郫县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方案。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顿压点工作(2006年9月至2007年10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07年11月至2007年年底)。在各区(市)县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整顿压点工作,是我市生猪产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任务重,难度大。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一)深入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整顿压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相关从业人员树立全局意识,自觉服从大局,主动做好整顿压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政府是整顿压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

(三)抓住有利契机,整合各种资源。要充分运用兼并、重组、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结合实际,整合生猪屠宰资源,引导和扶持生猪屠宰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我市生猪屠宰行业向机械化、规模化、工厂化方向发展。

(四)积极探索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顿压点工作同构建我市生猪屠宰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理顺关系,建立施行生猪屠宰许可、年检等制度,切实强化生猪屠宰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我市对生猪屠宰行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五)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稳定。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有关政策和措施,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确保整顿压点工作顺利进行。要制定和落实猪肉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防止整顿压点后部分地区出现暂时的“买肉难”或“屠宰难”现象;要重点做好相关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要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市场和社会稳定。

附件:1.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流程

2.成都市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 成都市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何华章副市长 副组长:邓工力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石磊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周芝茂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建良市环保局副局长 沈传勇市卫生局副局长 柯建国市农委副主任 何建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铀市监察局副局长 周蓉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樵市规划局副局长

冯建生市政府法制办助理巡视员 陈家树市商务局副局长

7.改善政府供给克服政府失灵 篇七

世界范围内对政府作用的重新思考,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经济具有深远意义的发展使我们再次思考关于政府的一些基本问题:它的作用应该是什么,它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以及如何最好地做这些事情。”[1]现在大家基本上已承认这样一个事实,“一个有效的政府对于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规则和机构———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商品和服务可以使市场繁荣,使人民过上更健康、更快乐的生活。没有一个有效的政府,不论是经济的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1]

何清涟在《中国经济的反市场形态原因分析》一文中,将政府供给概括为“正供给”与“负供给”两种。“发达国家可以提供有效政府促使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例证,用经济学的语言来概括,这些国家的政府向社会提供了‘正供给’;而陷入贫困与发展不足等一系列恶性循环的国家和地区则提供低效能政府影响经济发展的具体例证,换言之,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向社会提供了大量的‘负供给’。”[2]而我们要克服政府失灵的弊病,就必须扩大“正供给”,减少和避免“负供给”。

要使政府提供“正供给”必须注重两个方面:第一是重新界定政府职能,明确政府在新形势下应该做什么;第二是政府如何来做,即怎样重振政府的活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有效性。

一、重新界定政府职能

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原有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已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重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职能已显得日益重要。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加入世贸组织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重理政府职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前提条件。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有着自身特定的国情,这就需要理清自身所在的国际和国内环境,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时期,政府既是市场的培育者,又是市场失灵的纠正者和修善者,这就要求实现政府职能的双向重构。“一方面它无疑亟需在厘清、梳理原有政府经济职能体系的基础上限制、削弱乃至返还市场、企业和社会某些权力和职能,防止因政府干预过度而造成的政府失灵,克服行政权力的市场化和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对市场机制的抵制和扭曲;另一方面,又需要强化、拓展乃至增加某些职能,避免因政府干预无效而造成的政府失灵,切实矫正市场缺陷,创造一个有利于市场机制良性运作和逐渐成熟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3]

作为市场的培育者,有效竞争市场环境的营造者和保护者,政府应通过加强市场的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形成开放统一的市场,使市场主体能机会均等地按照统一的市场价格取得生产要素,平等地承担税赋及其它方面的负担,并在法律上和经济决策中处于平等地位,以促进经济运行富有效率和活力。同时,政府还应防止和补救竞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维护社会公正,以保护经济和社会的全面稳定。然而,要造就一个良好的、公正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调节作用,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政府对市场的微观规制是必要的。政府通过对产权进行规制,保护人们的产权不受侵犯,监督人们按一定规则行使产权,其目的是为市场交换的有效进行创造条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政府通过对行业进入进行规制,其主要目的是将企业纳入依法运营,接受政府监督的范围,控制进入某些行业的企业数量,以防止过度竞争,提高经济效率;政府通过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实行的规制,达到提高商品、服务的总体质量水平,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维护人们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的目的。

另一方面,作为市场失灵的修正者,“政府主导的干预措施主要是针对市场失灵,从而政府在纠正这些失灵中发挥中心作用”[1]。对于公共物品的存在,政府必须担当起提供公共物品的角色,这也是政府有效性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因为这些国家就连基础性的公共物品,如财产权、道路、基础医疗保健和教育都不能提供。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由于公共服务恶化,因而人民和企业相应地采取措施逃避税收,这将导致公共服务的进一步恶化。”[1]这就需要政府对自身供给公共物品的能力进行思考,政府可以试着将一部分公共物品通过签约转包、民营化的形式由社会中介组织来提供,以实现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高效率。对于外部性和垄断,应加强政府管制的完善;作为收入分配的调节者,“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政府必须具有对社会价值实行权威分配的能力,即对财富、职位、荣誉等人们所希望的东西,依劳动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4]除此之外,政府还应是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和管理者,政府应行使以下三种职能:“(1)国民经济综合平衡与先导调节职能。即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政府主要采用指导性计划方式对市场进行前导式调节;(2)供给管理职能。即政府通过供给管理对经济进行长期的调节,运用经济发展和产业政策平衡经济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3)需求管理职能。即政府根据市场变动运用财政金融杠杆调节短期供需,达到总量均衡。”[4]

“面对市场失灵,经济学家当然只能引进政府干预。但是,中国自古以来有苛政猛于虎的说法,由于政府的特殊性质,其权力一旦扩大,就很难再使它缩小。”[5]因此,针对市场失灵引进政府干预,一定要对政府在特定的经济领域扮演角色的范围、期限和如何制衡作出明确的规定。

总的说来,随着人们对政府要求的不断改变,从数量的简单增加到质量的提高,政府在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不断扩大。要定义政府在经济发展和增长过程中的具体作用,首先就要对本国市场机制发育的成熟程度和经济发展的特定阶段有清晰的了解,并对本国所处的国际环境有深刻的认识。这是因为政府的经济功能随市场机制的发育、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际环境的改变而有不同的侧重点。与其找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府经济功能,不如针对本国的市场发育程度、经济发展阶段和所处的国际环境,有重点地定义本国政府在某个阶段的主要经济功能,并随着发展阶段和国内外环境的变化而修正政府的主要功能。一般来说,在市场机制尚未充分发育的时候,政府自然会肩负更多的经济功能。事实证明,如果在市场机制尚未充分发育的时候,政府采取放任自流、无所作为的态度,并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东亚的经验表明,以经济发展为己任,对市场友好的政府存在,能极大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东亚的教训也说明,依法治国比政府直接干预更重要。[5]

二、重振政府活力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西方国家纷纷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且旷日持久的行政改革运动。虽然各国改革的性质、规模和途径各不相同,但都存在一个共同的议程,即“新公共管理”范式。新公共管理作为政府管理的一种新理论和新的实践模式,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如“管理主义”、“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企业家政府”等,它以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学为理论基础,提出专业化管理、项目预算和战略管理、绩效评估等重要举措以改革公共部门。新公共管理涉及领域广泛:从政府职能运行的市场化到一批执行机构的自主化,从削减国家预算到改革文官制度,从结构调整到以顾客为取向,无不对先前的公共行政构成了强有力的冲击。

新公共管理包括两大流派的重要思想:即“重塑政府理论”和“治理与善治理论”。“重塑政府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主张运用企业家精神改革政府,强调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私人部门的合作。戴维·奥斯本和特德·盖布勒在其著作中概括为以下十个方面,并在整个改革浪潮中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不是划桨;社区拥有的政府:授权而不是服务;竞争性政府:把竞争机制注入到提供服务中去;有使命感的政府:改变照章办事的组织;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按投入拨款;受顾客驱使的政府:满足顾客而不是官僚政治的需要;有事业心的政府:有收益而不是浪费;有预见的政府:预防而不是治疗;分权的政府:从等级制到参与和协作;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通过市场力量进行变革。[6]

尽管新公共管理源于西方发达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们,有着与发达国家不同的国情,而且新公共管理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陷,如其经济学基础存在着缺陷,管理主义倾向,过度的民营化,改革所带来的伦理和责任问题等等。但是,它作为西方行政改革的主导范式,对于我国仍有着可借鉴的价值,尤其是在行政价值观的转变中,对于转型时期的中国,有效地克服政府失灵,重振政府机构的活力,是有着很大帮助的。我们可以以行政价值观的转变为前提,结合政府供给中的其他方面,以重振政府机构的活力。

第一,转变行政价值观

改革之初,观念先行。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原有的政府体制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政府及其官员形成了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价值观。而今,已处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时期,全球经济一体化及加入WTO,要求我们改变陈旧的价值观,形成新的适应时代要求的行政价值观。从过去的政府中心主义向竞争服务行政转变,由集权行政向民主合作行政转变,由形式主义向高效质量行政转变,由守旧行政向创新行政转变。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第二,在政府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政府供给的效率,扩大正供给

“私人部门所强调的一些价值-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价值观念是效率-在公共部门中应该更受重视;不仅如此,而且向私人部门管理者的思维方式转变对于促进公共部门真正为公共利益服务来说是绝对必要的。”[7]我国原有的政府体制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具有官僚制的一般特征,且权力高度集中,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并存。由于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政府供给处于无竞争的垄断之中,而且政府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且政府内部缺乏降低服务成本的激励机制,使得政府供给效率低下。要改变政府运行低效率的现状,必须在政府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有一些核心公共产品是必须由政府来提供的,针对这种情况,应在府际之间展开竞争,可以让几个政府共同参与核心公共产品的提供,既有利于减少垄断成份,又可以增加竞争因素以提高效率;其它的一些混合公共产品的提供,完全可以让私人部门与非政府组织参与进来,采用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招标等方式,实行多中心的公共治理,以激发公共服务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同时,这也可以改善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严重存在的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瓶颈”状况的现状;针对公共服务的各大机构,可以把较大的机构划分成若干个小部门,让他们共同提供某种特定的公共产品,这样就可以在政府内部创造竞争环境,以其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数量与质量评判这些机构的工作绩效;而对于行政决策的真正执行者国家公务员,更应在公务员职位升迁制度中保障公平竞争的机会,并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根据绩效示标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在政府供给中引入竞争机制可以产生压力,带来积极的竞争,提高政府供给的效率。

第三,强化政府供给的法制化建设

市场本身存在的缺陷,要求政府给予适度的干预以弥补这些缺陷。但政府在弥补市场缺陷之后是否会退出竞争性的经济领域却无从保证。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过度干预,在引进政府干预弥补市场缺陷时,必须重视法治建设。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无论是企业的经济活动还是政府的干预行为都必须服从法治的要求。总结多年来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经验和教训,要真正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政府必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甘当法治改革的促进派而非抵制派;否则,就难免行政权力的腐败变质,就难以赢得企业和社会的信赖,就难以有威望要求其它市场主体依法办事。

“任何一种经济体制都具有一种特定的有关经济活动的游戏规则(rule of game), 而现代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体制的根本游戏规则就是基于法治的规则。”[8]钱颖一教授指出,“法治的第一个作用是约束政府,约束的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任意干预。法治的第二个作用是约束经济人行为,其中包括产权界定和保护、合同和法律的执行,公平裁判,维护市场竞争。”[8]只有这样,政府在干预经济的同时才能起到支持和增进市场的作用,在政府的权力受到法律的约束下,使政府与经济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使政府作为不偏向的第三方而有所作为。因此,政府在弥补市场缺陷的过程中,对于政府干预主体的资格认定,干预的范围、内容、层次、方式以及干预的程序等均应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从而实现法治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适度亲和。沈荣华教授在其著作《现代法治政府论》中指出我国法治政府对市场经济的适度亲和,应表现为一个立场和三项原则:一个立场是指对私人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持支持的立场,政府应该放心地营造条件、提供机会鼓励这一类经济的发展。当然,政府也应该设置规程、制定规则,让这类经济有序地发展。三个原则是指对国有经济的管理应该坚持:(1)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作为规范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基本准则;(2)政府自身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的原则,并将这一原则作为规范政府行为的主要原则;(3)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分离的原则,并引入产权制度的概念,明确解决由静态权能和动态权能分离出来的不同所有权的范围与界限。[9]从而使得政府能依法行政,依法弥补市场缺陷,把政府供给的全过程纳入法制化轨道,既可以避免政府的高昂成本和效率低下,又可以将此作为政府供给的“基准线”,保证政府供给的公正合理与高效性。

第四,建立公开透明的干预制度,完善法律以外的监督机制

规则是否透明决定着政府干预效率的高低。在规则透明公开的情况下,政府处于公众监督下,政府将会致力于推动经济效益的提高;在非透明公开规则下,政府有很大的激励去实现对租金的追求,资源被分配给低效率的企业,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若要实现对经济的有效干预而不是损害经济,首先必须使竞争规则透明化和公开化,政府官员活动建立公开制度,使官员活动处于社会监督之下。如果官员活动受到社会监督,必然会降低政府官员制定非透明规则的动机强度。政府官员活动公开制可以包括:金融实名制、个人财产申报制、财务公开制、事务公开制等等。这些透明公开的制度,有利于接受人们的监督。

除公开透明的干预制度以外,我们还应该继续完善法律以外的社会监督与约束。约束是一种反向激励, 没有约束就容易产生不合理的甚至违法的行为。政府机构及其官员都握有重要权力,如果没有一定的约束,权力就会变成谋求个人及组织私利的手段而偏离社会公共目标。内部的监督主要指政府机构从上至下的纵向监督与约束和同级机构之间的横向监督与约束;外部监督主要是公众监督与约束,如新闻媒介、舆论的监督与约束以及社会组织的监督与约束。“实现有效的监督与约束,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必须确定一种合理评价政府投入产出效率的标准。”[10]政府的投入主要就是政府预算,而对于政府的产出,由于政府本身的特性,则很难进行准确的度量;又由于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处于垄断地位,没有竞争者,因此也难以对其进行比较,评价。在这种情况下,最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强化对政府预算的监督与约束,防止政府机构过度的预算,而造成政府机构膨胀、扩张以及由此形成的低效率。

第五,杜绝腐败现象,加强廉政建设。这是减少负供给必不可少的一个方面。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许多国家出现了腐败现象。但是,“腐败的根源并不在于现代化运动本身,而在于现代化运动过程中扩大了的公共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和广泛的私人利益的存在。”[11]从理论上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其行为追求的应是社会整体效益、长远利益、公共利益、平等和正义,以增加社会普遍富裕等基本价值目标。如果政府行为也运用于盈利,那么整个社会便没有公平与平等可言,也没有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区别,必将导致社会秩序混乱,腐败盛行。因此,必须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廉政建设。真正长久有效的办法就是强化权力制约机制,这当中主要包括对权力的控制和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约束,其目的是对权力进行科学的管理,以实现权力健康运行,避免腐败现象的滋生。

摘要:政府失灵的形成原因来自于多方面, 但政府供给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本文试图从政府供给入手, 通过重新界定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 重振政府机构活力, 改善政府供给来克服政府失灵, 提升政府有效性。

关键词:政府失灵,政府供给

参考文献

[1]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7.

[2]何清涟.中国经济的反市场形态原因分析[J].战略与管理, 1999, (05) .

[3]金太军.对中国市场化进程中政府失灵现象的重新思考[J].浙江学刊.1998, (06) .

[4]高会宗, 樊增强.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失灵及其防范[J].政治学研究, 1998, (01) .

[5]文贯中.市场机制、政府定位和法治-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匡正之法的回顾与展望[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2, (01) .

[6]戴维.奥斯本, 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市政协编译组, 东方编译所编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6.

[7]盖伊.彼德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8]钱颖一.市场与法治[J].新华文摘, 2000, (01) .

[9]沈荣华.现代法治政府论[M].华夏出版社, 2000.

[10]陈秀山.政府失灵及其矫正[J].经济学家, 1998, (01) .

8.成都 成都 篇八

这次我作为《电子竞技》杂志的特派记者也有幸参加了发布会,在发布会上有两件很值得书画的事。首先就是在原本是照本宣科的领导发言中,成都市政府领导的表现却让所有人都很吃惊,尤其是成都市信息办的那位女士,对于电子竞技的了解非常深刻,甚至直接说出了“电子竞技的最大价值就是渠道价值”这样的“至理名言”,要知道这可是业内人士通过几年的经验积累才得出的结论。如果不是平日里十分关注电子竞技的发展以及阅读大量的电子竞技业内评论,是很难有这样的理解的。所以,这让我对电子竞技在成都的发展持乐观态度。因为成都本来就是一个电子竞技氛围很好的城市,也诞生了大量的高水平竞技选手,很多中国的电子竞技世界冠军都是从成都打拼出来的,如果政府这块能够给予良好的支持和引导,未来的发展不可估量。

接下来要说的就是这次我在成都的最大收获了,所谓他乡遇故知,在这次发布会上,我也遇到了一位四年多没见的老朋友。这位老朋友当年在电子竞技业界也算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了,尤其是一手打造了“电竞皇马”SK的两次访华活动,而现在已经被用滥了的利用电子竞技做校园活动的厂商推广模式也可以说是他一手创造出来的,如今他已是一家一线硬件厂商的中华区副总裁了。(他在和我的对话中多次要求不要让我把和他的对话公开,在我的坚持下他最后同意我可以写出来,但一定不能透漏姓名,所以在此我也将他所在公司和他的姓名隐去。)

我们的对话是从CCTV12播出“游戏大王成才记”这个话题开始的,9月上旬,两届WCG世界冠军Sky的父母一起做客央视《心理访谈》节目,陈述了自己的成才历程,而这期以“游戏大王成才记”命名的节目也在黄金时间于CCTV12频道播出,受到了广泛关注。在发布会上我正在和成都当地的一位媒体同行讨论这个节目,老朋友正好从我们旁边经过,我和他几乎是在同一时间看到了对方,在略显激动的寒暄后,我们的对话以这样一个尴尬的问题开始。

“你看了李晓峰的这期节目了吗?”

“李晓峰是谁?”

这让我的思路几乎停止,我猜测他是否已经很久没有关注业内动态了,好在后面的对话证明我的猜测错了。当我说出李晓峰的ID“Sky”后,他才恍然大悟般地告诉我听说过这个孩子,看过Sky的一些成长经历的文章,但没有记得住名字。我告诉他,虽然把Sky称作“游戏大王”有些让人哭笑不得,但此次节目在内容方面的导向性已经跳出了以往传统媒体对于电子竞技的偏见,因此这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事。他想了一会,告诉我:“Sky的成功故事和成功后的表面风光,为中国几百万做着‘游戏天才狂想曲’的孩子打了一支鸡血针。”

随后我们就双方关注的一些业内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他的很多观点都很有价值。在暴雪架设战网这个话题上,他认为“在中国由于各种对战平台的存在,BN的未来还是个未知数。虽然浩方和VS的竞争已经表明在这个领域发展会很困难,但从2007年到现在,新诞生的游戏对战平台越来越多,做这些平台的人都是电子竞技有着相当理解的,他们肯定知道这个领域的竞争难度,但还是如此执著的进入,说明这块的利益非常大,政策方面也有空子可以钻,所以BN在中国有发展的机会,但面临的挑战大于机会。”

当我问他如何看待现在和电子竞技挂钩的众多校园推广活动时,他表示“我是最讨厌把产品放在比赛现场,不要脸地叫,这是最好的,忽悠学生去买,这没什么意义。我们当年提出这个模式的时候,是想创造一种整体推进电子竞技发展的模式,是想把一些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概念打进学生的脑子,这样一方面电子竞技和科技的结合能够推进IT产业的发展,电子竞技在整体上也会有提高,盘子做大了。大家都有份。另外就是想让学生和其它参与的人群包括学校能够接受这种模式,让电子竞技成为大家的一种生活方式,这样电子竞技的人群会越来越广。但现在这个办法被变相利用了。完全变质了。所以我现在也干脆不用这种模式了,免得和这些人同流合污。产品推广的方式有很多种,没有必要非得拉着电子竞技。”

而在WEG重回中国和CEG发展困难这个话题上,他说:“CEG是个比较敏感的话题,我一直在观察这个领域里个人与权力的关系,大多数在位置上的人还是缺乏专业经验,这没有办法,电子竞技一共才有几年啊,我们都得去接受现状,也得看到很多人做出的努力,不能只说缺点不看进步。WEG是个好东西,但WEG总是死吃中国,这不是什么好办法,我这几年出去多了,其实东南亚和欧洲都还是有很大的市场,机会非常多,韩国人就是比较轴一点,这也是为什么我几乎不和韩国人打交道的原因,哈哈。”

对于WCG和IEM落户成都,他和我一样,都比较看好发展前景。他认为“成都的潜力非常大,因为成都本来就是一个很休闲的城市,很适合娱乐产业的发展,尤其是政府现在很支持,应该把握住这个机会,而且我认为不应该把眼光只放在现在圈定的电子竞技领域里,要看到其他数字娱乐方式的前景,其实电子竞技的概念从广义上来说能包含太多的东西,做电子竞技的人大多容易上纲上线,不接受非传统的方式,也就是说包容性不高,应该在这方面多去做努力。”

由于篇幅的原因,其它一些话题的讨论我会在以后找机会给大家分享。文章的最后,我想用我这位老朋友概括自己这几年发展的总结来做结尾。

上一篇:澳门回归8周年思想汇报下一篇:高中语文语言文字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