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通用3篇)
1.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 篇一
关于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相关通知
各部、院、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发〔〕91号,详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本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以上皆指全日制学生,不包括已确定升学、出国留学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及时高效的`原则。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人限领一次。
四、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开户银行必须具体到支行。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处及就业中心意见处可留空,中心收集后,将统一至资助管理部门和就业中心审核盖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贴在申请表背面;
3、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正面,贴在申请表背面(银行卡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借记卡,复印件要能看清卡号,或卡号在复印件空白处另写并签字);
4、享受低保的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残疾毕业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获得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的重要页面复印件。(请务必仔细阅读附件4,具体要求必须按照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严格操作,不符合要求的证明将会导致申请失败。)
5、在线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请务必保证填写正确。
五、申请流程
1、各部、院、系宣传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组织毕业生集中申请求职补贴。
2、学生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由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院系初审后,于3月8日(周三)前,汇总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就业中心(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202,联系电话54341198. 中北校区:大学生中心512,联系电话62232272);
4、校就业中心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材料由校就业中心统一上报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请各院(系、所)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咨询电话:54341198
附件1: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6〕91号)
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图文操作细则》
2.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 篇二
〔2012〕16号
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发
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5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充分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是指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教助〔2007〕2号)有关规定,经学校认定的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具体名单见附件1),经学校给予重点帮扶就业(提供不少于3次的就业应聘机会)后,截至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愿望、无正当理由放弃学校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严格遵循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评定、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按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家庭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程序
(一)毕业生本人申请。5月1日—5月1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2012届毕业生自愿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协议书原件(学校审核后返还),承诺书(见附件2),两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各一式两份(见附件3、4、5)。
(二)学院提交材料。5月1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就业协议书、承诺书、两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6、7)。其中,附件6、7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
(三)学校初审办证。5月15日—5月25日,学校组织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为符合发放求职补贴条件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部门联审。5月31日前,学校将学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及《安徽省2011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报芜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其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予以审核确定。
(五)资金拨付。6月10日前,芜湖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毕业生银行个人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关注并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不仅是家庭、政府关切的问题,也是学校高度重视的问题,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困难资金援助,是进一步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困难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对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名单于5月1日前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认真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工作。
(二)广泛宣传。各学院要根据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名单,将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发放工作要求于4月30日前宣传到每一位符合认定条件的毕业生,对没有参加会议的毕业生要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他们,使困难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积极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三)严明纪律。各学院要认真落实申报工作责任制,严格对照贫困生名单,把好审核关,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按时报送相关材料,杜绝任何弄虚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发现虚报、谎报,将立即予以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玉新 联系电话:0553-5910408 电子邮箱:jy2004@mail.ahnu.edu.cn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20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细表
2、承诺书(样本)
3、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4、就业失业登记表
5、《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6、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7、《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人信息汇总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xls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附件5.doc 附件6.doc 附件7.doc
主题词:
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印数:
3.三部门发通知要求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 篇三
一年一度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季即将到来,为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稳定,该州积极按照省州相关文件精神,为州内所属高校应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发放1000元每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他们积极实现就业创业。
此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州属高校(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届本省户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并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外省籍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经学校初审公示、州教育局复审、州人社局核准后即可发放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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