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共8篇)
1.银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篇一
农业银行党建工作会议典型经验四
发挥两大优势推进党工共建
为了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县域支行和一线员工在服务“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近年来,农行福建分行在全辖县域支行和农村网点中开展了“党建带工建”活动,突出“五带、五加强”,发挥“两大优势”,实现党建与工建同步加强,推动了“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坚
持“在组织上带”,加强基层行工会组织建设,夯实组织基础。近年来,福建分行各级党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担负起领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责任。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要求,坚持“机构和业务延伸到哪里,基层工会组织就设置到哪里”的方针,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无论改革怎样进行,都没有随意撤并工会组织,保证了工会的机构、干部、制度和职能“四落实”,做到工会组织“全覆盖”。目前,省、市、县行都通过选举建立了工会委员会,省、市分行均单独设立工会办,支行配备专职工会干部,所有网点都建立了工会小组,为基层工会发挥应有职能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坚持“在班子上带”,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随着农行股改不断深入,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会干部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该行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一是注重德才兼备,选好配强工会干部。二是优化工会班子结构。三是注重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
坚持“在思想上带”,加强队伍思想教育和素质建设,提高综合能力。近年来,福建分行注重加强对县域支行工会的思想政治领导,确保工会正确履行职能,同时,依托工会的组织优势,教育好广大员工,最大限度地把广大员工团结和凝聚在党委周围。
县域支行党组织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同时,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和“传、帮、带”作用,认真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各县域支行工会紧紧围绕全行改革发展新要求,主动作为,切实加强工会干部思想教育和员工素质建设。
坚持“在工作上带”,加强工会职能建设,发挥组织优势。该行坚持党建与工会工作“五同步”,即:党工工作同规划、党工工作同部署、党工工作同落实、党工工作同考核、阵地同建设。全力支持工会履行应有职能。积极推进职代会建设;积极推进行务公开;积极推进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试点;积极推进员工维权机制建设。
坚持“在活动上带”,加强和谐农行建设,增进工作实效。“党建带工建”的活力在于搞好活动。针对不少县域支行工会同时承担着党务、文明创建工作的实际,该行紧紧围绕和谐农行建设,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实现了基层党建与工会工作良性互动。
一是把创建“规范化党支部”与创建规范化“职工之家(小家)”相结合。坚持两个“创建”统一规划,集中投入,共同推进。二是把党建“创先争优”与工会各类先进评比表彰相结合。开展了党建“1+x”、“党员示范岗”、“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一帮一”等活动,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把开展党员扶贫帮困与员工“送温暖”活动相结合。
2.银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篇二
1. 流动资产
某企业的流动资产水平在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但分析流动资产的构成, 我们可以发现, 现金资产的比例在2006-2008年分别为4.3%、3.9%和1.6%, 一直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5.5%) , 且逐年下降, 尤其在2008年仅为1.6%, 比上年下降143.75%。与较低的现金资产率相反的是一直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存货率, 在2008年为39.4%, 比行业平均水平高出了近10个百分点, 总流动资产率的高水平主要来自高存货率的贡献。可以判断, 该企业财务状况逐年恶化, 头寸周转紧张, 支付存在潜在问题, 过多的资产以存货形式存在, 变现能力较差, 且还存在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因此, 向该企业贷款存在较大偿付风险。
2. 流动负债和总负债
该企业2006-2008年一年内长期待摊费用比例分别为2.3%、2.2%和1.6%, 低于行业平均值 (3.6%) , 应付所得税比例分别为1.3%, 1.8%和1.8%, 与行业平均值1.7%大致持平;流动负债中的应付账款比例分别为25.6%、26.5%和28.6%, 应付票据比例分别为19.7%、17%和19.9%, 两项都远远超过行业平均值 (14%和6%) , 这直接导致了流动负债总值远超行业平均值。若银行向其贷款, 其债务支付能力令人担忧。
另外, 2006-2008年该企业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83.41%和89.92%, 呈逐年上升趋势, 远超行业平均值63.86%。总负债占负债权益之和的比率也接近70%, 过高的杠杆比率使企业经营面临巨大风险, 不足以使企业成为一个可靠的借款人。
3. 损益表项目
该企业2006-2008年的营业收益比例分别为6.4%、5.5%和6.3%, 税前收益比例分别为3.7%、3%和4.2%, 都低于行业平均值 (7%和6.2%) , 但营运费用总值 (26.4%、28.2%和27.3%) 却高于行业平均值 (25.7%) , 说明该企业生产成本较高, 但营业收入不高, 导致企业利润较低。由此可见, 贷款给这家企业, 银行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二、财务比率分析
1. 流动性指标
该企业2006-2008年流动比率分别为1.46、1.49和1.40, 速动比率分别为0.80、0.84和0.74, 都低于行业平均值 (1.7和0.90) , 表明企业短期自偿性资产抵补短期负债的能力和不依赖存货的变现而偿付短期债务的能力都不足, 一旦银行贷款给该企业, 很可能遭受违约损失。
2. 效率指标
该企业2006-2008年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 (63.79天、62.39天和55.67天) 过大, 反映出应收账款在年度内转变为现金的能力没有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45天) , 资金利用效率较低。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39、4.50和4.68, 与行业平均值 (5.6) 相比并不乐观;然而, 企业的总资产的周转率表现良好 (三年分别为2.32、2.39和2.77, 高于行业平均值2.1) , 说明企业对总资产的利用程度较高。当然, 也可能暗示着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足。
3. 杠杆率指标
该企业2006-2008年的利息保障倍数 (3.00、3.08和4.37) 偏低 (行业均值5.3) , 债务与资产净值的比率 (0.61、0.51和0.45) 过大 (行业均值0.5) , 说明企业负债过多, 其盈利能力不能保证利息按期足额支付;另外, 固定资产的投入大部分是用企业的自有资本, 说明企业的流动资金大多来自于负债, 还债能力堪忧。
三、现金流分析
从企业的经营活动来看, 该企业的盈利能力还是比较强的, 2008年的营业收入达到1 243万元, 比2007年增长了近52%。在如此高的营业收入之下经营现金流还是-12.8万元。原因在于:第一, 企业的产品销售成本和营业费用过高 (分别为825.5万元和339万元) 冲抵了营业收入;第二, 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率低, 导致这两者的增量也在很大程度上冲抵了营业收入;第三, 企业举债过多, 利息支出15.7万元;第四, 企业的高收入带来了高税收, 税款支出为18.8万元。
四、结论
从以上财务报表、财务比率和现金流3个方面的分析, 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该企业虽然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但生产过程耗费成本过多, 营业费用居高不下, 资本结构中负债比率较高, 经营风险大;同时诸多指标表明该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差, 且固定资产投资不足, 其利用长期借款产生盈利的前景迷茫。综上所述, 无论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 银行都不应向该企业贷款。
摘要:财务分析是判断潜在借款人信用状况最为通用的技术。银行通过解读和阐释企业的财务资料, 对企业的既往业绩、目前状况以及未来前景作出评价和预测。本文从财务报表、财务比率和现金流3个方面对某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 得出银行不能向该企业贷款的结论。
关键词:信贷,财务报表分析,财务比率分析,现金流分析
参考文献
[1]黄宪, 赵征, 代军勋.银行管理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
3.获奖银行案例解析 篇三
通过获奖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对《投资者报》的介绍,一条通往“最佳”的发展路径在我们面前逐步清晰。
中国银行获得2012“最佳国际结算国有银行”和“最佳科技创新国有银行”两个奖项。中行海外机构和代理行众多,初步形成覆盖全球的网络机构,而且其不断进行贸易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全方位需求,都成为中行国际结算业务持续领跑的原因。
中信银行则凭借具有行业竞争力的对公业务,包揽2012“最佳盈利能力股份制银行”和“最佳供应链金融股份制银行”两个奖项。特别是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上,中信银行以“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电子化”作为业务发展目标,已建立起三大平台、四大增值链以及五大行业网络。
此外,股份制行中规模较小的渤海银行,也获得2012“最佳成长性股份制银行”和“最佳风险管理股份制银行”两个奖项。外资行中,花旗中国和渣打中国分获2012“最佳外资银行”和2012“最佳风险管理外资银行”,它们都表现出了自身的特色和优势。
总之,推广“最佳”银行的先进经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正是《投资者报》推出此次评选的用意和价值所在。
4.商业银行集团工作会议典型发言 篇四
大家好!
在这辞旧迎新的日子里,很荣幸能够汇聚在投资集团这个大家庭,向集团领导汇报一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尤其是今天代表银行作典型性发言,和兄弟企业交流一些经验和做法,我更是感到很激动。
近年来,在投资集团的领导下,银行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围绕“积极开拓创新、争份额创业绩,实现利润最大化
”的经营理念,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创新经营机制,呈现出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特别是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及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我行上下思路清、干劲足、团结一致、措施得力,实现了业务增长和监管要求的协调发展,开创了我行经营管理的新局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鼓足干劲,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各项业务朝着目标快速发展。
一年来,我行坚持“以效益为目的、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围绕业务拓展和增加收入开展工作。一是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货币政策宽松、异地机构扩张机遇,坚持“抓大突小、以大带小”贷款营销策略,抢抓市场、拓展大中型客户,稳定和提升市场份额,保证收入和经营效益的快速提升。二是采取“上联下延”的贷款营销策略。向郑州地区及周边城市的优质企业延伸营销,抢占市场、逐步实行政策倾斜;利用支持“三农”政策导向,摸索“村镇银行”经验,加强县支行的管理和市场营销,深入推进地方经济增长。三是确立“以债券回购为主要资金融通方式,以信贷资产转让、信托理财业务、债券代缴款等高收益品种作为新利润增长点”的投资思路,以创新求发展。四是以支行作为在省内业务拓展的桥头堡,积极发挥同集团及下属企业协同效应。五是自我加压,抢抓机遇,扩大效益增长点,开展“鼓干劲、勇创新、争份额、创业绩”竞赛活动,通过绩效激励措施促进大营销的深入开展,鼓舞员工干事创业热情,推动我行实现了“四个快速增长”。
——存款快速增长。截至年12月底,我行存款余额亿元,较增加亿元,增幅%;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完成计划亿元的%,完成增量计划的%。
——贷款快速增长。截至年12月底,我行贷款余额亿元,较年末增加亿元,增幅%;较年初增加亿元,增长%,完成计划亿元的%,完成增量计划的%。
——盈利快速增长。
截至年12月底,各项收入亿元,利润总额亿元,实现净利润万元。
——协同效益快速增长。
截至年12月底,通过与合作,累计办理信托理财业务亿元,实现收入万元;为集团员工办理个人免担保贷款笔、金额万元,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笔、金额万元;集团下属企业等家企业相继在农业路支行开户,累计存款额度亿元。
二、夯实基础,立足长远,逐项落实重点工程,推动全行稳健发展。
——坚持“增资强身”,增资扩股取得重大突破。
年,我行启动了新一轮的增资扩股工作。通过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每股净资产;向国内一流企业、现金股份商业银行、知名风险投资公司、省内各家商会等企业发送邀请函、入股征求意见函;先后北上北京到北交所探讨挂牌增发的可行性,南下深圳到招行总部发出投资邀请,数次与省煤化工集团实质性接触,利用在开封举行的豫商大会发布消息,前后接待了数十家企业不同程度的尽职调查。在年9月初步确定增资对象,之后又数赴国家银监会沟通增资方案,最终取得银监会对增资方案的认可,初步确定定向增发股,每股定价元,引入资金亿元,增资后实收资本亿,净资产约亿,基本满足我行未来两年的发展需要。
——坚持“严管强控”,风险评级取得重大突破。
年,我行将风险评级工作作为提升全行风险管控能力、带动全行跨越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建立组织,明确职责、工作重点、时间进度和方法措施,建立“工作通知书”和“督办通知书”制度;二是确定风险评级5项重点内容:置入资产变现、贷款集中度达标、拨备覆盖率达标、资本充足率持续保持在11%以上、完善非信贷资产分类管理;三是按照全面、系统、持续、审慎原则,采取“以查促防,以查促改”的方式,突出重点、有效监控,确保无案件风险事故发生;四是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争取监管部门早介入、早预评。我行顺利通过风险评审,成功跃至级行之列,为下一步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坚持“求强做大”,机构网点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5.商业银行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篇五
一、只收费不服务
案例一:与贷款捆绑收取投融资财务顾问费,服务质价不符。
A银行涉嫌违规收取投融资财务顾问费,未提供相关服务或少服务,主要事实如下:
1.与贷款捆绑收费。
一是贷款定价时明确中间业务收入。如A银行2011年9月20日与某电力工程公司签订《投融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协议为该企业补充流动资金1.3亿元设计融资方案,并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收取投融资财务顾问费430.3万元,其中第一笔173万元于2011年9月30日支付。经查,A银行2011年9月28日向该电力工程公司贷款1.3亿元,在贷款定价申报表、贷款定价基本情况表、贷款定价计算表中分别注明中间业务收入172.9万元,中间业务收益调节系数1.33%,并在放贷理由中明确“贷款发放后预计中间业务收入172.9万元”,与收取的财务顾问费金额高度吻合,时间非常接近。
二是投融资顾问费的收取时间、建议融资金额与贷款发生时间、金额高度重合。如2011年4月15日A银行与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2011年4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间共分7次发放2.23亿元。与此同时,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12月22日期间,双方共签订7份《投融资财务顾问协议》,每份协议签订日期和建议融资金额与放贷时间、放贷金额高度重合。
三是投融资顾问费与贷款金额存在比例关系。如A银行在2013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分12笔收取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常年财务顾问费25.2万元。经测算,此项收费与贷款挂钩,收费标准为放贷金额7700万元×基准利率6.56%×上浮5%。
2.投融资财务顾问服务质价不符,未提供或少提供相关服务。
一是融资方案报告书多从贷前调查报告摘抄,与企业申请贷款方案基本一致,没有个性化和实质性的服务内容。A银行2012年9月份收取某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顾问费36万元,该公司2012年9月7日提出贷款申请,融资顾问服务报告书是贷前调查报告修改而成,2013年8月份再次收取该公司融资顾问费36万元,该公司股权结构已经发生变化,融资方案报告书还使用2012年9月贷款调查报告内容。A银行2012年4月24日与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签订14.6亿元人民币贷款合同,于2012年6月提供融资方案设计报告书,融资建议方案内容多为贷前调查报告抄袭而来,甚至融资方案报告大篇幅地出现其他公司的数据和内容,抄袭痕迹明显。
二是部分服务报告出现较多逻辑问题或明显错误,后补痕迹明显。如2012年6月为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形成的融资顾问报告中有“近日铁道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内容,实际上该文为2011年下发。经查,该融资顾问报告是从2011年的贷前调查报告中抄袭而来;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融资顾问报告形成时间2012年11月,却出现了该企业2012年全年统计数据;某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融资顾问报告形成时间2012年1月20日,却出现了1月末的公司总资产等数据资料;某化工有限公司的融资顾问报告形成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却出现“展望2012年”等表述,明显为抄袭2011年起草的贷前调查报告。
案例二:与贷款捆绑收取账户资金托管费,除自身职责外无实质性服务。
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A银行向包括B企业在内的6家贷款企业收取了18笔账户资金托管费,除了履行自身职责外没有其他实质性服务,违规收费金额660万元。主要事实如下:
1.与贷款捆绑收费。
一是A银行所有资金托管企业的档案资料中都有向该行提交的《关于对贷款资金进行监督支付的申请》报告,说明业务托管的资金就是A银行发放的贷款资金。
二是收费标准与贷款利率水平挂钩。A银行审批信贷的内部文件《客户(项目)信贷准入通知书》均明确提出某项贷款的“综合收益率较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的要求,经推算,收取资金托管费与综合收益要求吻合。如A银行与某商业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4日签订5000万元的信贷合同,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6.15%),《客户(项目)信贷准入通知书》明确提出该项贷款的“综合收益率较基准利率上浮不低于10%”。2012年10月25日A银行与该企业签订了资金托管协议,协议托管资金为5000万元,协议托管资金业务手续费为75万元,收费金额与综合收益要求吻合。
2.未提供实质性托管服务。
一是A银行资金托管协议明确的主要服务内容是开立托管账户、保管托管资金、根据甲方合规指令进行资金划转,根据甲方的委托提供还本付息管理等,除此之外的服务内容还有提供托管报告,提供行业资讯等。经查,A银行提供的资讯信息主要来源于该行的外部信息资源库,均为公开渠道可获取的资料,无针对性。
二是多家贷款企业反映并不需要托管服务。调取A银行相关资料发现,6家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就已确定了贷款使用方式,在申请提款时明确了贷款支付对象和支付时间,并在A银行放款到托管账户的当日或次日,即将款项支付给交易 对象,托管账户仅为一个过渡性账户。如2013年8月23日,A银行向B公司发放贷款650万元,B公司在银行放款当天即将全部金额从托管账户转走。
案例三:与贷款捆绑收取投融资顾问费,无实质性服务。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在对公贷款过程中,A银行向B公司等3家贷款企业收取了融资顾问费5笔,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违规收费金额780万元。主要事实如下:
1.融资顾问费与贷款捆绑强制收取。
一是从投融资顾问协议和贷款审批文件来看,融资标的金额等于贷款金额。如2012年6月21日与B公司签订的《投融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约定,本次融资标的额为6000万元,2012年6月28日A银行获批向该公司发放一笔6000万元的贷款,投融资标的金额与贷款金额相等。
二是从投融资顾问业务实际操作流程来看,银行发放贷款与融资成功紧密相关。如与B公司签订的《投融资顾问业务服务协议》约定,乙方(A银行)为甲方(B公司)成功提供的融资顾问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成功费,具体标准为本次融资标的额6000万元的2.3%(即6000万元×2.3%=138万元)。2012年6月29日,A银行向B公司发放一笔6000万元贷款,相当于为该公司注入了融资标的金额,B公司于同日向A银行支付了一笔138万元的融资顾问服务 费。
三是签订投融资顾问协议时间、收取融资顾问费时间与贷款发放时间接近,进一步佐证了收费与贷款捆绑的事实。如A银行于2012年6月21日与B公司签订融资顾问协议,6月29日向该公司收取融资顾问费,同一天向其发放了贷款。
2.融资顾问服务缺乏针对性、个性化,没有实质性服务。
一是约定的服务实际未提供。如与B公司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有对项目和审查提咨询意见,经比对,实际服务档案中没有对项目和审查提咨询意见的相关资料。
二是服务无针对性。如向B公司提供的“融资顾问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多为银行业务和产品介绍,对几种融资方式只是做了介绍性说明,没有结合该企业财务状况、行业特点对融资方式进行比较分析,未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计划建议。
三是服务没有实质性内容。如向B公司提供的财务分析报告仅是对财务指标进行了分析,未指出财务运行中的问题,未向企业提出改善财务状况的建议和方案,对企业没有实质性帮助。
四是财务顾问方案大幅雷同。如2012年1月至3月与B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投融资顾问协议,先后收取了两笔融资顾问费211.5万元和282万元。经比对,A银行向B公司提 供的两份方案框架结构基本一致,主要包括该公司基本情况、融资方案、方案遵循的原则、项目管理与服务、总体评价及建议五个方面,除个别数据有所修改外,内容大幅雷同。
五是服务记录造假,同一客户经理同一时间为两家企业提供服务。根据A银行提供的收费档案中《回访记录》显示,某客户经理于2013年1月7日上午10点至11点期间同时为两家客户提供上门服务,且两家企业距离较远。
案例四:与贷款捆绑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存在质价不符的服务。
A银行涉嫌违规向6家信贷客户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主要事实如下:
1.与贷款捆绑收费。
6家企业均为A银行信贷客户,A银行与上述客户借款合同签订时间、贷款发放时间与财务顾问协议签订时间、财务顾问费收取时间高度一致,存在明显的挂钩关系。如A银行向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亿元,收取财务顾问服务费100万元,双方贷款合同签订时间、贷款发放时间与财务顾问协议签订时间、财务顾问费收取时间全部发生在2012年5月12日同一天。
2.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质价不符。
一是财务顾问服务不具有个性化,没有实质性服务内容。A银行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的6家企业涉及矿业、工贸、玻璃、煤化工、政府融资平台等领域,但对6家客户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报告》均为银行简介、客户概况、财务分析、对本行业务、产品等方面的介绍等,涉及的企业基本情况多为从贷前调查报告或者企业提交资料中摘抄。
二是不同企业服务内容基本一致,相互抄袭迹象明显。A银行为B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C市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客户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报告》内容雷同;为B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财务顾问服务报告前言出现了致C市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名头和C市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数据。
三是对同一家企业连续两年收取财务顾问费,提供的服务报告内容一致。A银行为某玻璃有限公司2012年与2013年提供的《需求调查报告》内容完全一致,2012年服务档案中2份玻璃行业分析、3份会议纪要内容完全一致;为某工贸有限公司提供的2012年2份《财务顾问服务报告》内容基本一致。
四是为部分企业提供的服务报告质量较差。A银行为企业提供的服务报告内容多为贷前调查报告内容,且部分服务报告出现了大量拼凑和逻辑错误。如在提供给某投资有限公司的2012年《化肥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中,出现“最近,韩国农林部宣布,计划在2004年前再减少30%,并在2010年前减少50%的用量……”等逻辑错误;在提供给某玻璃有 限公司2013年的《需求调查报告》中出现“二线计划于2012年10月份左右点火投产……”等错误;在提供给某市政建设集团公司2013年6月的《财务顾问服务报告》中出现“2012年将投资1562亿元实施11大类共123项城建项目……”等错误。
五是部分财务顾问服务资料后补痕迹明显。如为B公司提供的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报告与签收回执时间明显矛盾,报告制作时间是2012年1月26日,但是签收回执显示B公司在2012年1月15日就已经收到该报告,即还未提供服务,客户就已经签收。又如C公司纸质财务顾问服务报告注明报告形成日期为2012年1月9日,通过查阅客户经理的电脑内文档,发现该电子文档创建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
案例五:向部分个人客户收取理财咨询报告手续费,只收费不服务。
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A银行向38名个人客户收取了个人理财咨询报告手续费200万元,收费后服务质价不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问题。主要事实如下:
一是没有实质性内容。向上述个人收取理财咨询报告手续费后,体现的主要服务是出具一份《综合规划报告》。如有的客户月收入几千元,但财务报告按照月收入几万元提出建议。
二是没有服务记录。个人收费后缺少书面成果和服务记 录,无法体现银行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三是客户反映服务针对性不足。通过向客户了解,A银行收费后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基金、保险、贵金属、理财产品等产品投资讯息,属A银行拓展业务常规工作。
二、超出价目表收费
案例六:超标准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
某银行与A企业签订银团贷款合同,向A企业提供9.5亿元银团贷款,并在收费合同中约定按照当年未用余额的0.2%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此后银行向A公司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190万元。实际上,A公司当年已使用贷款余额为2.1亿元,未用余额应为7.4亿元,应按照7.4亿元×0.2%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148万元,而非按照全额9.5亿元收取190万元,银行未按照价目表规定标准收费,多收42万元,违反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自行制定和调整,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的规定。
案例七:超范围收取小额账户管理费。
根据某银行价目表中公示内容,小额账户管理费是对余额低于200元的账户按照1元/月的标准收取。经查,该行对A客户在发卡之日起1年后,从第13个月开始每月月初按照卡内实际余额的10%计收账户管理费,直至账户余额为0。账户余额在10元以内(含10元)时,一次性全部扣除。
案例八:超范围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
2013年1月14日,A银行与B银行、C企业签订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约定发放贷款4500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A银行作为牵头行和代理行,承贷25000万元,B银行作为参与行承贷20000万元。2013年1月21日至3月18日,A银行与B银行向C企业发放贷款45000万元,之后无未用余额。但A银行2013年3月21日仍向C企业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138.375万元(其中支付B银行61.5万元)。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1‟85号)第四十一条和A银行《银团贷款管理办法》规定:“银团承诺费一般按未用余额的一定比例每年根据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收取”。A、B银行在贷款发放完毕后仍收取银团贷款承诺费,违背了上述规定。
案例九:超标准收取资金监管费。
A银行于2013年3月28日与B信托公司签署资金监管协议,按监管资金的1.12%收取监管费;于2013年6月26日与C信托公司签署资金监管协议,按照监管资金的1.6%收取监管费。但根据A银行对外公示的服务收费手册显示,A银行资金监管费的收费标准为监管资金的0.1%-0.3%,上述收费行为已超出价目表上限,形成超标准收费。
案例十:独家贷款收取银团服务费。
2012年1月,A银行牵头组成间接银团和B企业签署了银团贷款合同,约定A银行作为牵头行。A银行委托下属某支行,分别于2012年2月10日和2013年2月8日向借款人收取安排费200万元,合计400万元。
根据A银行间接银团暂行办法,“间接银团是指牵头行单独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借款人发放或承诺发放贷款后,牵头行再将其分别转让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安排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发放贷款,由牵头行和受让贷款的银行共同组成银团发放的贷款”。“只有在该行转让并由其他银行提供贷款的情况下,才组成银团并按照银团贷款收取相关费用”。A银行并未对贷款额度进行转让,且单家向借款人发放全额贷款,并不能收取安排费。
案例十一:超标准收取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费。
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A银行向5家公司提供企业信用等级初审评估业务时,收取10万元至88万元不等的费用。但依据A银行对外公示的价目表显示,企业信用等级评估初审费按照年末总资产的0.04%收取,最低2000元,最高3万元。A银行上述收费行为已超出价目表上限,形成超标准收费。
案例十二:自立项目收取额度管理费。
2012年1月26日,A银行向B企业收取额度管理费33万元,收费开具的票据收费名称分别为“财务服务费”、“合 同收费—手续费”,入账科目为“循环额度借款承诺费”。经A银行公司部客户经理反映,“额度管理费是以承诺额度为基数,按照年费率0.2%收取”。但在A银行对外公示的价目表中,并无额度管理费这一收费项目。
三、违规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案例十三:将应由委托人缴纳的委托贷款手续费转嫁由借款人支付。
A银行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共办理委托贷款业务76笔,全部向借款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合计金额1535万元。
根据A银行收费价目表的规定,委托贷款服务内容是“受委托人委托进行资金投向监管和利息划转,协助委托人进行贷后管理并催收贷款本息,协助委托人办理展期、还旧借新或借新还旧处理”,这表明委托贷款服务是银行为委托人服务,应向委托人进行收费,除非委托方与借款人达成协议由借款人承担。在委托人未与借款人约定的前提下,A银行向借款人收取委贷手续费,违反了上述规定。
四、转嫁成本
案例十四:转嫁贷款抵押登记费。
A银行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过程中,没有支出抵押登记费,而是由借款人或者抵押人承担,经查,A银行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显示未支出抵押登记 费,相关情况说明和负责人的笔录证明抵押登记费由抵押人承担。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规定:“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房屋权利人的一方收取”、“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根据上述规定,房屋抵押登记费应由作为权利人的银行一方承担,故A银行存在转嫁成本的违规现象。
五、强制服务并收费
案例十五:向贷款客户捆绑强制收取个人汇款套餐手续费。
A银行在办理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分别以1888元、3888元、5888元、8888元的标准(或其中两个标准以上)向57名办理个人贷款的客户捆绑强制收取个人汇款套餐手续费,涉嫌违规。具体事实如下:
一是该行下发通知要求在办理个贷的同时配比业务收入。该行于2013年7月26日给行内个贷团队下发了《关于加强服务收入的通知》,要求自2013年7月29日起上报审查的个贷业务必须逐笔配比服务收入,服务收入除满足执行利率与定价利率之间利差50%左右标准外,原则上还要不低于贷款额的2%。
二是该行个人信贷业务中的《情况说明》,明确写明借款人同意缴纳汇款套餐费。如该行调查人员向行领导起草的关于某借款人《情况说明》中写有“借款人同意缴纳财务顾问费,即同时办理我行的8888元和5888元的两款汇款套餐业务”的表述。三是该行《个人汇款套餐手续费情况统计表》和对贷款申请人收取个人汇款套餐手续费收费凭证表明该行收取了此项费用。
案例十六:强制以承兑汇票形式提供融资并加重企业负担。
2014年7月,A银行强制B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融资,并增加企业负担,主要事实如下:
B公司于2014年7月向A银行提出总额4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申请,随后A银行进行了放款。放款后A银行要求B公司将贷款全部作为保证金,并据此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由B企业在本行贴现。B企业实际获得融资金额仅3830万元,除支付流动资金贷款利息之外,还支付了4000万元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和贴现利息164万元。与采取流动资金贷款相比,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了35%。
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案例十七:违规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2011年7月中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地方价格主管 部门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了暗访和检查。检查发现,一些网点存在7月1日后违规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与《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银监发„2011‟22号)要求相违背。此外,部分商业银行总行违反规定,擅自推迟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时间,分别致使其银行营业网点7月13日和7月9日后才取消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
针对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7月1日至5日违规收取的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责成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违规收费全额退还给客户;对于7月6日后仍在收取人民币个人账户密码挂失费的,除依法责令退还外,要处以违规收费金额5倍的罚款。
6.银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篇六
一、事件经过
国商银行成立于1 9 7 2 年,在金融监管较松的卢森堡和开曼群岛注册。该银行是一个银行控股公司,在全球6 9 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子公司或分行,组成一个复杂的跨国银行网络。1 9 9 0 年底,它名义上拥有4 2 .4 亿美元股本,2 4 0 亿美元总资产,在世界大银行中排名第4 3 9 位。9 8 8 年,该行的美国佛罗里达分行涉嫌为贩毒集团“洗钱”,被法院罚款,该分行5 名高级职员被判刑,该行信誉因此降低。此后,卢森堡政府要求该行总部撤出,该行决定于1 9 9 1 年底迁往英国。英格兰银行在例行调查时发现,该行1 9 9 0 年严重亏损,但没有向外公布。经过进一步审查,英格兰银行发现事态严重,经与卢森堡和开曼群岛金融当局接触,三方一致同意对该行业务进行接管,暂停其业务。不久,卢森堡当局对该行提起破产诉讼,该行最大股东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布扎比王族公开表示愿意注资挽救,后因损失太大放弃了挽救行动。9 9 1 年7 月5 日,英格兰银行宣布接管国商银行的英国业务,紧接着卢森堡、法国、美国、西班牙及瑞士等国的金融当局勒令该行在当地停业。几天后,该行在全球6 9 个国家和地区的业务相继停止。1 0 多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联手暂停一家银行的业务,这在世界金融发展史上尚属首次。随后,各国金融当局对该行业务进行全面调查,决定彻底关闭该银行。
国商银行倒闭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资产质量差,大量贷款无法收回,整个银行已经资不抵债。英格兰银行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行的大额贷款投放过分集中于少数人,这些借款人不受贷款部门审查,并与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关系密切。该行经营混乱,经常发放明知无法收回的贷款。为弥补损失,该行不得不大量借贷和利用高息吸收存款,从而使问题更加严重。
二是有严重欺诈行为。该行利用分支机构遍布全球、各国金融监管协调困难的客观情况,在内部频繁转移资产和利润,由此长期隐瞒亏损和非法经营活动,在该行几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指挥下,每次监管当局进行检查,分支机构就将坏资产调往海外机构,从境外调入良好资产,为隐瞒事实真相,1 9 8 7 年以前,该行别有用心地聘请两家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审计,出具有失公正的审计报告。在此期间,尽管有关该行欺诈行为和不良贷款的传闻较多,各国监管者苦于无法抓到证据而不能采取有效行动。直到1 9 9 1 年3 月,受英格兰银行委托,在一个前国商银行管理人员的帮助下,一家国际大会计公司才将问题彻底查清,英格兰银行依据这个调查报告作出暂时关闭国商银行英国分支机构的处理决定。
三是与国际犯罪活动关系密切,从事违法交易活动。该行成立初期希望成为第三世界国家首家跨国银行,与第三世界政客、贩毒集团和军火商联系紧密,一度被称作“可卡因银行”。此外,英格兰银行发现该行通过各种手段帮助存款人逃避英国税收。
二、原因和教训 .高级经理经营战略冒进和缺乏基本职业道德是该事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该行成立之初,就热衷于机构扩张,制定了不符合实际的宏伟目标。其后果是分支机构良莠不齐,管理失控,非法交易盛行。.部分国家监管当局监管无力,给国商银行以可乘之机。国商银行在成立之初,选择监管不严、注册容易的卢森堡和开曼群岛作为总公司的注册地。这两个地区的金融监管当局都没有对在此注册的金融机构进行认真监督。.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对跨国银行监管方面合作不够,使问题长时间没被发现。国商银行组织结构复杂,它的业务受6 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当局管理,各国的监管制度、监管质量、监管尺度相差甚远,任何一个监管当局都无法了解该银行业务的全貌。因此,国商银行可以从容地在世界各地调动资产,应付各国检查,将问题长期掩盖起来。.部分国家审计报告标准过松,导致外部审计机构没有及时发现和报告存在的重大问题。1 9 8 7 年以后,前面提到的那家会计公司担任国商集团的外部审计机构。在接受英格兰银行调查委托之前,审计师就已经发现该行在贷款和管理方面存在致命的缺陷,并多次私下提醒该行注意,但都仍然为该行的财务报告开了绿灯。事后,有人认为会计公司的行为应当受到起诉,但是由于英国的审计标准比较松,它因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起银行倒闭事件使我们认识到,一个成功的金融企业应当树立稳健经营的思想,在选拔人员尤其是选拔高级管理人员方面要慎之又慎。
对于金融监管当局的启示是,一方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在银行的注册资格方面要严加审查,不具备条件就不能批准。国商银行在全球6 9 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分支机构,但却未能在新加坡开设分行。1 9 7 3 年起,国商银行曾5 次试图在新加坡开设营业机构,但是新加坡监管当局经过仔细审查之后都予以拒绝,认为该行经营作风不稳健,不宜在新加坡开业。二是要加强跨境银行业务监管的国际合作。在此次事件过程中,各国监管当局在国商银行尚能正常经营的时候果断采取行动,联手同时关闭了国商银行的业务,防止了事态进一步扩大。如果缺乏这一行动,损失将更加严重。
7.银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篇七
关键词:物流金融,探索,运作理念,案例
近年来, 随着中小企业专营机构 (部门) 的设立, 各大型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方面不仅继续保持高端市场优势地位, 而且已经在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方面大步前进, 对区域优质金融资源的挤占、争夺力度不断增强, 使得原本处于竞争劣势的地方中小商业银行处境更加艰难。在此背景下, 日照银行充分发挥地方金融机构机制灵活、反映迅捷的优势, 通过吸收物流金融运作理念, 不断模拟、试验、整合, 由前期简单的“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最终形成一个由系列产品构成的独特业务品牌“物流银行”。借助“物流银行”, 日照银行在继续占据地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 成功地将金融服务触角延伸至市外、省外。
一、日照银行探索物流金融业务的过程
2000年12月28日, 日照市3家严重资不抵债高风险信用社:原日照城市信用社、原日照城市中心社、原石臼城市信用社合并组建日照市城市商业银行, 2009年更名为日照银行。组建之初, 日照银行自身资产规模较小, 市场占有率低, 在全市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截至2001年末, 日照银行注册资本金1.0538亿元, 资产总额18.18亿元, 负债总额17亿元, 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6.45亿元, 占全市10.9%, 各项贷款余额10.59亿元, 占全市8.11%。为寻求突破, 日照银行进一步明确“中小企业的银行、市民自己的银行”的市场战略定位, 开始了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探索之旅。
2002年3月, 日照银行尝试开办“仓单质押贷款”业务。2003年6月, 开办“保兑仓”业务。2004年以后, “保兑仓”业务逐渐演化成“厂商银”、“商商银”三方联合授信业务。即为保证购货方、供货方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 确保供货方及时预收货款, 银行为供货方和购货方之间的付款订货和货款结算提供服务, 三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而达成的合作。2005年9月, 日照银行在“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基础上, 推出“存货质押授信”业务, 即“流动资产质押授信”业务, 借款人可以将自营商品存放于日照行指定或认可的仓库作为质物, 以一定的质押比例取得授信额度, 授信期间质押商品可以销售、串换, 以满足商品流动性的要求。2007年3月, 开办“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 借款申请人可以其自身所有, 并经付款人确认的应收账款作为质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2007年9月, 日照银行整合“仓单质押贷款”、“存货质押授信”业务推出“银港通”, 即中小企业以其在仓储单位存入货物的提货凭证作质押 (仓储监管单位承担对提货凭证载明货物的仓储保管、冻结责任) , 由出质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向银行进行融资。
“银港通”推出后至2010年一季度, 日照银行没有推出新的物流金融业务。2010年5月, 日照银行推出“小额保理”业务, 即银行购买供货方因赊销而产生的短期应收账款债权, 并先期将货款支付给购货方, 然后再由银行作为债权人代理供货方向购货方催收。2010年9月至12月底, 先后开办内陆钢铁企业港口货押融资业务、港口腹地银行背对背港口银行国际信用证业务、港口用地实体企业前移业务、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和商业承兑汇票质押业务等四类业务, 并将其与2002年以来开办的各类物流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整合, 最终形成统一的“物流银行”业务。2011年, 日照银行又先后推出了代理采购业务、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业务以及银团国内信用证业务三类业务, 进一步充实了“物流银行”内涵。2011年12月, 日照银行与徽商银行、吉林银行、晋商银行、河北银行等四家城商行签订《中小商业银行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重点就如何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合作进行了约定。
二、日照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探索的特点:模拟与嬗变
(一) 复制后简单的模拟运用。
1999-2004年, 我国物流金融业务实践尚处于起步阶段, 主要业务品种为仓单质押。期间, 理论界已于2002年“融通仓”的提出实现了重大突破。日照银行成立于2000年末, 经过一年的缓冲, 于2002年成功开办“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2003年开办“保兑仓”业务。2004年广东发展银行推出“厂商银”业务, 同年, 日照银行将“保兑仓”业务升级演化为“厂商银”、“商商银”三方联合授信业务。但与理论界研究和其他银行实践不同的是, 日照银行开办的三类业务均是简化的, 即没有完全复制、照搬相关业务内容, 而是结合实际采取简化操作。如“保兑仓”以及“厂商银”、“商商银”等三方联合授信业务只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服务, 不提供贷款融资。
(二) 借鉴与创新的结合。
自2006至2010年, 虽然国内外对物流金融的研究、应用明显增多, 但日照银行对物流金融的探索重点放在吸收与消化物流金融运作理念方面, 因此, 新推出的物流金融业务虽然较少, 但创新性、实用性的内容增多。2005年, 日照银行在“仓单质押贷款”业务基础上推出“存货质押授信”业务, 最大的变化是不再局限于商贸流通企业和票据服务, 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2007年, 整合“仓单质押贷款”、“存货质押授信”两类信贷业务为“银港通”业务, 首次引入第三方监管公司, 将物流金融业务由点对点服务延伸至供应链领域, 并成功荣获《银行家》杂志“金融产品十佳奖”。
(三) 嬗变于本土化运作。
至2010年, 物流金融的研究与实践已发展到供应链金融阶段。为此, 日照银行借鉴物流金融理念, 明确提出“拎葡萄把”概念, “葡萄”就是供应链上的大小企业客户, “拎葡萄把”就是一拎一串, 而且拎起来, 要抖一抖, 凡是掉下来的都是劣质客户。“葡萄把”拎起来了, 就要基于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成熟的金融工具, 针对不同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群体特性设计融资解决方案。
三、日照银行探索物流金融的成功经验
自2002年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以来, 日照银行已累计为567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票据等多种融资金额达374亿元。2010年推出“物流银行”业务后, 在不到2年时间内, 已累计为69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82亿元, 有力地支持了地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将其成功经验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一) 摘除笼罩在金融创新上的神秘面纱。
长期以来, 国内外主流观点均认为金融创新是规避金融监管的产物, 创造性地开办一些以前没有的金融业务, 达到既实现盈利又能逃避金融监管约束的目的。日照银行在物流金融探索实践中, 并没有沿袭传统的金融创新之路, 而是成功趟出一条复制、嫁接、整合的模拟与嬗变之路。在这条路上, 日照银行调整的是心态, 即变消极被动为积极主动;破除的是已有经验的束缚, 即吸收已有物流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实质内涵, 但不完全沿袭其所走过的路子。可以说, 日照银行是完全摘除了笼罩在金融创新上的神秘面纱, 以务实的态度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在物流金融探索过程中, 日照银行从上到下并没有以开办物流金融业务作为金融创新, 只是基于企业实际情况, 综合运用各种已运用成熟的金融工具, 对其进行重新包装、合理组合。
(二) 旗帜性或方向性的引导理念。
在对物流金融的探索过程中, 有三个说法在日照银行广为流传, 一是“因港立市”, 二是“学而用用而学”, 三是“借网捕鱼与纲举目张”。这三种说法可谓是日照银行探索物流金融业务的纲领性指导思想。日照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探索始于“因港立市”, 因为日照港年货物吞吐量已过亿元吨, 位列全国前十, 若按吞吐量计算货物总值已超过7000多亿元。但当地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的综合化金融服务占比却很小, 日照银行想把这些客户留在日照, 于是开始探索物流金融业务。“学而用用而学”就是不管做什么, 先要学会、弄懂, 并将其应用于具体工作中, 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无法解决时, 要尽其所能去学, 直到学会、学通为止。因此, 日照银行物流金融业务的发展基本上与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保持一致。“借网捕鱼与纲举目张”讲的是物流金融业务的具体实践操作, “结网”即培养新客户需要很长时间, 不如“借网”即利用物流链、供应链, 以“拎葡萄把”方式筛选优质客户;“纲”即所借之“网”上最核心的“客户”, “目”即链条上的优质中小企业客户, 举一“纲”, 万“目”张。
(三) 自下而上式探索、总结、推广。
在对物流金融的探索过程中, 日照银行各支行一直是先行者, 自2002年起, 每一新开办或推出的物流金融业务品种, 均是支行发起, 实际运作一段时间后, 再由总行统一总结并予以推广应用。如东港支行首推仓单质押贷款和保兑仓业务, 石臼支行最早开办存货质押授信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 日照银行银海支行最先提出“物流银行”概念等等。由下而上, 不干涉、不限制基层行探索应用新业务的自主性与积极性, 鼓励基层行大胆探索创新, 并主动将成功做法予以总结推广, 这不仅为日照银行探索应用物流金融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也成为日照银行各项业务探索创新的有效途径。
四、基本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日照银行探索物流金融的途径在金融创新方面具有更高的效率, 能够解决复制、模拟先进金融业务所带来的水土不服问题。虽然从表面上看, 日照银行对物流金融业务的模拟与嬗变也与我国金融机构当前复制、模拟的业务创新主流方式没有太大区别, 但关键是日照银行在对物流金融业务进行复制、模拟时, 吸收的是其业务运作理念, 而不是其业务操作流程。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在模拟借鉴先进金融业务时, 都在努力使其本土化, 以适应自身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在不具备创造性开办以前没有的金融业务条件之前, 探索应用新的业务品种, 模拟借鉴先进的业务经验是必须的途径。但日照银行探索物流金融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金融业务模拟与借鉴的重点不是其业务流程与操作方法, 关键是其运作理念的学习与应用。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而言, 学习或复制金融产品容易, 难在如何结合自身实际, 形成新理念与制度约束体系, 并可以有针对性地为客户设计、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就这点, 日照银行成功探索物流金融业务的过程、特点及其经验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谢圣涛.国外物流金融研究综述.物流科技, 2010 (4)
[2]孙建勇, 赵道致, 何龙飞.供应链金融模式研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19No5
8.银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 篇八
【关键词】视频案例 ; 货币银行学 ; 教学方法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2-0294-02
据现有文献来看,“视频案例”在教学中的应用有两类。一类是将其运用于新教师的培训中。为提高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及实践经验而借助多媒体技术让新教师体验再现的、真实的教学情境。这类用途相对较为常见。另一类是教师在各学科教学中,借助视频、动画、音频、图片、网页等形式来传递教学内容。本文所分析的“视频案例”属于后者。很多学者已著文论述过视频案例在教学中的作用。也有越来越多的教师在教学中采用视频案例,比如:医学、政治学、心理学、法学和化学以及数学的教学等。在经济管理类课程中也有成功运用视频案例进行教学的事例。但就金融类课程教学而言,与视频案例相关的教学方法研究还相对比较缺乏。事实上,适当的运用视频案例将会对金融类课程的教学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货币银行学课程为例,其课程教学特点说明视频案例有其用武之地。
一、货币银行学的教学特点
货币银行学课程屬于经济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教学特点主要有如下两点:
1.侧重点在于金融的基础知识
货币银行学是一门侧重于金融基础知识,让学生了解金融全貌的课程。一般在教学中会涉及三类基础知识。其一是基本范畴,比如货币、信用、利率等。其二是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最后是货币基本理论,即货币供求、通货膨胀及货币政策等。这些基础知识的特点在于涉及面广且相对较为大众化,即与现实中常见的金融现象密切相关。
2.教材难以涵盖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革
货币银行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兼收并蓄的课程。而在现实金融领域,其变革却是瞬息万变。货币、信用等基本范畴的内涵未变,但其外延却有了一些全新的拓展。虚拟货币、互联网金融、P2P网贷等事物的出现对金融体系及货币供给、货币政策等都产生了新的挑战。在教学中需要引导学生基于基础知识去分析此类新变革。
3.国内外教材风格迥然
在货币银行学教学中教师通常会结合国外教材和国内教材进行授课。国外教材的特点是行文通俗易懂、案例丰富多彩,易于为学生接受。但国外教材所引用的金融现象通常是国外的事例,于中国的国情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别。国内本土化的教材则通常注重逻辑的严密性和行文的规范,但往往较少阐述基础知识与常见金融现象的联系,因而显得与现实生活有些脱节。在货币银行学的教学过程中,若能吸收国内外教材的优点、实现国际化与本土化的融合,则学生的学习兴趣将会得以提升。
二、视频案例在货币银行学教学中的应用类型
从上述货币银行学的教学特点来看,可以从以下三点出发选择适宜的视频案例:(1)视频案例是常见的金融现象;(2)视频案例所呈现的金融现象是契合中国国情的;(3)能形象生动的帮助学生掌握基础知识。通过一系列的教学实践发现,合理应用以下三类视频案例可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1.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
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具有时效性强、简洁明了、事件真实的特点,是对金融现象的真实报道,贴合大众的实际生活。若能结合这类视频讲解货币银行学知识,则学生会感觉很亲切,并能体会到金融基础知识与现实生活的密切联系。首先,在讲解货币、信用、利率等基本范畴时,可以播放与之相关的新闻,让学生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对这些基本范畴有更直观的感受。其次,时事新闻类视频案例与货币基本理论的教学联系更为密切。财经类新闻中有大量与货币供给、通货膨胀及货币政策等货币基本理论相关的报道。选择其中典型的视频案例让学生参与分析、讨论,可以帮助学生在掌握基础货币理论的同时,提高分析现实金融问题的能力。
2.财经专栏类视频案例
财经专栏类视频案例时长较长,约20-45分钟左右。这类案例往往围绕当下较为热点的金融问题展开,对某一个金融问题的探究较为深入和全面,因而可以作为货币银行学基础知识较好的延伸及拓展。这类视频案例大致包括财经访谈类视频案例和金融纪录片类视频案例,比较适合在某一章或者某一专题知识授课完成之后采用。让学生在掌握该章节的概念、理论等基础知识之后,了解其在现实金融现象中的应用和新变化。
3.知识科普类视频案例
时事新闻类和财经专栏类视频案例内容相对比较丰富,能综合反映货币银行学的理论及其与实际生活的联系。与之相比,知识科普类视频案例在教师讲解单个金融类定义或者概念时,能够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比如,电视台为了向大众普及金融常识,会有一些解释金融类概念的科普类小节目。这些视频案例会通过实际生活事例或者动画生动的诠释一些较为晦涩的概念。教师可以在讲述货币银行学定义或概念时适当借助该类视频案例。
三、结语
综上,货币银行学课程具有侧重基础知识、理论性强、与现实联系密切等特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适当的借助时事新闻、财经专栏、知识科普等视频案例,结合现实金融现象深入浅出的讲解相关概念及理论,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教学效果。但在货币银行学视频案例教学过程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比如视频案例的时长和时效性问题、视频案例的知识产权或版权问题、视频案例适宜的切入时机等。最后,应当注意的是视频案例应与其他教学手段或教学方法的配合使用。
参考文献
[1]黄达.金融学(精编版)[货币银行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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