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2024-07-27

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共8篇)

1.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一

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标准] 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较高的工艺技术和基本的操作技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学科及相近学科学术发展动态,根据技工教育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方向;熟练担任2门以上(含2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对其中至少一门课具有独到见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在教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一项以上有重要价值的教学成果;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编著或处理重要技术问题的专项报告;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有组织和指导本专业教学工作和培养教学人才及指导讲师工作的能力;敬业爱岗,模范执行师德规范。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技工学校、技工职业培训中心和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从事理论教学和教研工作的、申报评审高级讲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每年考核称职以上(含称职)。

具体要求是: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职业教育法规,学风端正,严于律已,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待教学工作 讲求科学性、严谨性、实践性,悉心培育技工人才;刻苦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水平、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为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任现职期间,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不得申报教师职务;违反纪律、因失职造成重大事故、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科研成果,或连续两年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而受到记大过、留察、降职降级处分,在撤销处分后2年内不得申报教师职务。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3、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8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其中取得讲师资格后,实际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

4、教学成绩卓著,贡献突出,教法具有独创性,教学经验先进并曾在全省、全国推广,被同行所公认,获国家或省二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项目或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5、确有真才实学,教学效果显著,获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称号者;

对在非教育系列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者,必须经 过教育学、心理学各100学时的培训,其中,从事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学的教师同时必须经过100学时的生产实习教学法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结业证书。

第四条 外语条件

1、必须具备在2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4千字符的能力,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

2、外语教师需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3、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试外语。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1、担任讲师期间,每两年参加培训学习,累计不少于100学时,接受国内外新教育理论和信息以及本专业(学科)的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新技能的继续教育。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职讲师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讲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教学工作经历和能力:

1、从事技工学校教学工作,平均学年授课时数400学时以上;熟练掌握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目的要求,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中应掌握的问题和教学方法,并需熟练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背影材料。

2、从事学校党群工作和行政管理的兼职教师,其教学工作量:校级领导平均学年授课不少于160课时;正副科长和班主任不少于240课时。学校党政领导的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 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优良(附主管部门的评估意见)。

3、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提交班主任工作总结;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工作或德育工作的具体材料。

4、提交任讲师期间2门课程完整、规范的教案,并曾进行3次以上的公开课,评议为优秀,并提交评议表。

5、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具有指导本学科实验室建设或本专业实习工厂建设的能力。

6、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必须基本掌握与所教授的课程有关的某一工种初级工的应知应会,并经地级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合格证书;文化基础课教师必须确有成效地指导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并提交有关的工作报告。

7、曾参加过本专业的新知识、新工艺的教学研究,并解决过本专业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

以上各项须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综合证明材料。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讲师职务期间,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2条:

1、曾被评为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或先进班主任;

2、曾获省级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3、曾获省级技工学校教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4、曾参加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职业培训或技工学校教材及配套资料的编写工作,并为主要参编人或主编;

5、担任讲师期间,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的总评成绩合格率为 95%以上,优良率为6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6、所教班级学生本专业课程参加地级市以上的知识(技能)竞赛,获得奖项,并提交奖状证书复印件及学校证明;

7、具有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成果;

8、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学生操行优良率为90%以上,差生转化率为80%以上,并经学校领导审核确认。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讲师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科)论文,出版编著,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经省、市级出版社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重要价值的编著(代表作)1部,且为第一作者;

2、具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重要价值的论文(代表作)2篇,均为第一作者;

3、具备上述第2点的论文1篇及具有在教学方法、手段的某一开发性项目的专项报告1篇(为第一创作者),且经教学实践证明确有较显著效果,并提交学校的鉴定证明。

2.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二

高高中中学学生生年年龄龄多多在在1177--2200岁岁之之间间,, 正正处处于于身身体体发发育育的的第第二二个个高峰,不论身体形态,生理机能还是心理的发育都需要全面协调的发展。让学生在体育运动中享受到乐趣,在学会控制肢体、完成某种难度动作的同时促进彼此之间的感情交流, 这是体操项目的特点, 其锻炼价值是其他体育课程不能替代的。山东省作为一个经济、体育强省,一个近一亿人口的大省,操教学的状况令人担忧。

1、山东省普通高中体操教学现状

新课程标准颁布以后,体育课的教学时数比以前有所增加。但是,在所调查的中学中,体操课实际执行时数普遍较少,有60%的高中没有开设过体操课,另外有20%的高中平均完成为12.6个学时,有15%的学校平 均完成10.2个学时 ,5%的学校仅 完成6.6个学时, 与老的教学大纲规定的高中体操课的教学时数不得低于22.5个学时相比,相差甚远。调查资料显示(见表1):

体操是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必选内容, 是完成学校体育教育目标不可缺少的手段。由表1可见,体操运动在中学面对的是一种“冷”遇的现状,我省中学体育教学中体操运动的开展不容乐观,令人担忧。

图 1 教师对体操课健身价值的认识

体育教师对 体操项目 在学校体 育教学中 的作用和 意义的认识,对锻炼身体价值的认识,直接影响到体操在体育教学中的开展和实施。

在调查的30所中学200位体育教师中,男教师159位,女教师41位,约为3.9:1,性别分布还不够合理,严重缺乏女教师。虽然近几年女教师的人数有所增加,但男女性别比例仍然相差较大。

从图3中可以看出,体育教师的性别比例、专项结构不能满足体育教学的需要。

2、新课标下山东省普通高中体操教学的影响因素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是在健康第一思想的指导下,依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制定, 并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关于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目标、内容标准和评价等,体现了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及对中小学生在体育与健康课程方面的基本要求, 是课程管理和评价的基础,也是教材编写和教学与评估的依据。

由表2可以看出, 体育新课程标准没有在这些学校得到认真的落实, 形式主义教学在一些学校仍然存在, 把体育课程当成了“应试教育”的“牺牲品”。一些体育教师不关心新课程标准的贯彻 ,对新课程标准的学习、认识不够,无视体育教学改革。

3、新课标下山东省普通高中体操教学开展的对策

3.1、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体操课教学对策

根据调查现状,在教学方法、手段方面,尽可能的开发与利用录像、多媒体课件等教学辅助手段以促进教学活动的实施,加快体育课程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 多媒体等现代化手段有助于学生直观的学习体操动作,比起只有老师的师范和讲解,效果会好的多。

3.2、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体育师资对策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 ,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建立一支具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

4、结论与建议

(1) 教学时数普遍安排较少 , 不符合《标准》 精神 ; 教学方法较陈旧;教学手段的应用还有待于提高;对于领域目标的实现情况不理想。

(2)体操教学内容出现明显缺损 ,《新课程标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以队列队形和徒手体操为主的基础类体操教学教授率较高,其他轻器械体操、专门器械体操教授率非常低。实用类体操动作教授情况也不理想。

(3)调整教学内容 ,改变教学内容的竞技性 ;增加教学时数 ,突出健康性;开发多种形式的体操健身手段,反哺体操(四项)。改革体操教学方法,在体操教学过程和内容上,注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4)完善体操教学评价体制 ,促使各学校开展体操教学。

摘要:体操是我国学校体育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体育教学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从古至今,体操与健身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一方面体操教学有利于促进学生身体形态和身体机能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体操教学有利于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本文通过文献资料、逻辑分析、数理统计、问卷调查法对山东省普通高中体操教材的执行情况、体育教师的教学情况、学生的学习情况分别进行调查研究。

3.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三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二)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未取得助理级资格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五)中专毕业,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者,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六)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优秀设计奖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后撰写的论文2篇以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大、中型企业中型以上项目的研究、设计、建设、更新改造,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

二、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需符合理工B级及以上考试),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硕士学位。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参加3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部)、市(厅)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主要参加入。

(二)主持或主要参加过本专业重点技改项目2项以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审查单机容量12兆瓦以上水电、或50兆瓦以上火电、或110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2项,或其他发供电工程3项,解决本专业较复杂技术问题,编写技术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过中型以上水、火电厂的机、炉、电、水工、热工、化学、燃料、金属监督等其中之一的专业,或县级以上供电部门110千伏以上输、变电一、二次设备其中之一的本专业主要设备(或现场高压电气、化学试验)运行、检修管理4年以上,解决本专业运行、检修、试验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编写技术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进度符合要求。并且无发生重大运行、检修责任事故。

(五)从事电网建设和用电管理工作者:参与制订电网(包括配电网)发展、改造规划、工程设计或技术方案,在提高电网(包括配电网)安全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方面取得良好的成绩;或参加过5项以上10千伏配电装置(包括用户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解决工程中的较复杂技术问题;或主要参加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降低线损等技术工作,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六)从事电网调度技术工作者:从事电网调度岗位工作4年以上,正确处理过电网事故,元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参加过编制电网运行方式、调度规程,进行电网分析研究;或参加过3项以上安装调试、维护电力通信设施,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无因工作过失,造成通信中断影响电网调度;或参加过2项以上电厂或变电站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调度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或参加保护整定计算、保护方案审查,使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七)参加过2项以上中型以上发电厂环境保护初设、评估或审核;或参加过2台以上火电机组的环保装置安装、调试;或参加过治理1项以上发供电企业脱硫、消烟除尘、噪音、废水、废油处理或“三废”开发利用、环保监测分析等。在上述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工程达到预期效果。

(八)参加过设计、建设、调试、研制电力计算机应用工程1项以上,该项目通过省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或鉴定。

(九)在电力安全监察、技术培训、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等方面,参加制订2项以上具有指导作用的技术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实施后对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技术进步、安全生产取得较显著效果。

六、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技术项目(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调试以及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新技术推广等),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取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三)完成1项以上引进、消化、吸收的新技术项目,在引进工作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该项目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或鉴定。

(四)生产运行管理达到上级要求的安全运行及经济指标,设备大修或改进工程取得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缩短工期及延长检修周期的效果。

七、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专业学术交流会宣读论文2篇以上。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以及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1篇以上。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包含本级或本数量,如:“论文2篇以上”含2篇,“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

2、“主要参加人员”与“参加人员”的界定:“主要参加人员”指在某工程(项目)中直接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者,除此之外一般参与某工程(项目)相关专业工作者为“参加人员”。

3、“进度符合要求”:指从事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等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发生因工作过失致使工程变更或翻工而延误施工工期的事件(投资不到位,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除外)。

4、“重大事故”指以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准认定的重大事故。

广东省电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2.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优秀设计奖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3.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建设、更新改造工作,其设计水平、施工技术、工艺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二、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需符合理工A级考试),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主要参加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技术报告。

(二)省(部)、市(厅)级攻关项目或重点科研项目的本专业技术工作主要完成人,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撰写技术报告。

(三)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审查单机容量100兆瓦以上水电、300兆瓦以上火电、核电工程1项,或25兆瓦以上水电、200~250兆瓦火电工程2项,或125兆瓦以下发电工程3项,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四)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勘测、设计、建筑、安装、调试、监理、审查500千伏交(直)流输变电工程1项,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项,或110千伏输变电工程3项,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进度符合要求。

(五)负责大中型水、火电厂的机、炉、电、水工、热工、化学、燃料、金属监督等专业其中之一的运行、检修管理5年以上,或负责全厂生产设备运行、检修综合技术管理5年以上,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进度符合要求。并且无发生重大运行、检修责任事故。

(六)负责110千伏以上供电部门的输、变电一、二次设备其中之一的设备运行、检修工作,或高压电气、化学试验工作,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解决本专业复杂技术问题,独立编写技术文件、技术报告。运行管理做到安全经济运行,检修管理做到检修质量良好,检修进度符合要求。并且无发生重大运行、检修质量责任事故。

(七)从事电网建设和用电管理工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负责制订电网(包括配电网)发展规划、改造规划、工程设计、技术方案、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编写技术报告,在提高电网(包括配电网)供电可靠性和自动化水平方面成绩显著。

2.主要参加过8项以上10千伏配电装置(或用户供电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调试,解决工程中出现的复杂的技术问题。

3.主持或负责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降低线损等技术工作,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

(八)从事电网调度技术工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款仅适用于地调以上调度机构):

1.从事电网调度主要岗位5年以上,正确处理过电网事故,无发生重大调度责任事故;或主持或主要参加编制、审查电网运行方式、调度规程,进行电网分析研究。并使电网达到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2.负责过3项或主要参加过5项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厂或变电站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解决过复杂技术问题,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或主持过整定计算、审查保护方案,无发生由于整定错误造成电网事故或扩大事故;或组织分析和正确处理过重大继电保护事故,并提出有效的反事故措施。

3.负责过3项或主要参加过5项11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调度端或厂站端的调度自动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或主持过上述调度自动化方案的审查。在上述安装、调试、审查调度自动化工程中,解决过复杂的技术问题。

4.熟练掌握载波、微波、光纤通信网络技术,在安装、调试、维护通信设施过程中,解决过复杂的技术问题,无因工作过失,造成通信中断影响电网调度。

(九)从事电力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要参加3个以上大中型发电厂环境保护工程初步设计、评估或审核,独立编写本专业技术报告。

2.主要参加4台以上火电机组的环保装置安装、调试,工程质量良好,进度达到要求,无重大责任事故。

3.主要参加2项以上治理发供电企业的脱硫、消烟除尘、噪音、废水、废油处理或“三废”开发利用、环保监测分析等,在工作过程中解决过复杂技术问题,并得到省业务主管部门认可。

(十)主要参加过编审国标1项以上,或行标2项以上,或省电力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管理办法3项以上。

(十一)负责组织本企业2项以上重点科技、技改、扩建项目上报立项及其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鉴定、投产、效益评估等)。

(十二)主持或主要参加过设计、建设、调试、研制较大型的电力计算机应用工程项目(指较为完整的电网监控系统、仿真系统、电厂及变电站监控系统、管理信息系统、负荷控制系统等),该项目通过省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或鉴定。

(十三)在电力安全监察、技术培训、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等方面,负责制定2项以上具有指导作用的技术管理办法、技术管理制度,付诸实施后,对推动企业现代化管理、科技进步和安全生产作用较大,促进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效果显著,并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六、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负责完成3项以上本专业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

(三)在管理大中型水、火电厂、11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省属市级供电部门以上的电网调度、用电管理等各专业技术工作中,解决过本专业2项以上复杂的技术问题,使设备达到安全、可靠,经济指标达到上级要求,业绩显著。

(四)全面掌握引进设备的性能,解决引进设备与国产设备匹配中存在的复杂技术问题;或在消化、吸收先进技术中有所创新,做出显著成绩。

七、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及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四)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的获奖论文2篇以上。

附录:

本资格条件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包含本级或本数量,如:“论文2篇以上”含2篇,“110千伏以上”含110千伏。

2、“主要参加人员”与“参加人员”的界定:“主要参加人员”指在某工程(项目)中直接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者,除此之外一般参与某工程(项目)相关专业工作者为“参加人员”。

3、“进度符合要求”:指从事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等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发生因工作过失致使工程变更或翻工而延误施工工期的事件(投资不到位,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除外)。

4、“重大事故”指以部颁“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为准认定的重大事故。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二、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英语需符合理工A级考试),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 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继续教育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 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六、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四)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七)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七、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附录:

本资格条件词(语)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重大科技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3、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市(厅)级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等。

4、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专业学术刊物,指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

6、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等。

4.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四

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发[2001]8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报告我们。

二OO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人事厅

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

评审标准: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须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把握本专业国内最新技术的发展趋势,熟悉相关专业国内外的科技发展动态;根据国家和本省科技发展的需要,确定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提出具有重大技术价值(或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问题,承担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技术或研究项目,解决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或重大的科技成果,或进行科技成果的开发、推广,取得显著的效益,发表了高水平的论著;学术造诣深,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应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专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二)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称号者(含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聘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 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研究项目1项以上,或大型项目2项以上,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

(二)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或新产品开发工作,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或重大疑难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具有培养本专业中级以上专门人才的能力,曾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效果显著。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科技成果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均排前3名)。

(四)获国家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下同);或获省级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一、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五)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六)作为本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的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取得了较显著的效益。

(七)在承担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过程中,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或获得有较大价值并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著1部(第一作者)

(二)出版著作1部(主要编著者)及在省级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三)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四)在国家级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以及申请并公开有较大价值的发明专利1项(发明人)。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

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并按规定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高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资格条件词(语)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2.重大科技成果:指对国家或本地区科技发展有较大影响的科技成果。

3.科技成果奖:国家级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包括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市(厅)级奖包括科技进步奖等。

4.获奖排名:以奖励证书为准。

5.专业学术刊物,指取得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

6.工程类技术成果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奖、优秀设计奖、全优工程奖、优秀勘察奖、鲁班奖、茅以升奖、梁思成奖、詹天佑奖等。

5.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具备的条件 篇五

一、学历:必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任职年限:任小学高级满5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前县职改办发文批准确定为小高的);

三、教师资格证: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普通话:参加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除外)。

五、职称计算机: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有能力考试取得C级以上合格证书(规定免考的除外),有效期5年,必须是在同年1-12月取得的;对今年县城教师年底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人员的教师不作要求,只需填写免试审批表。

六、考核:

1、近五年考核中至少有三次考核为优秀并且当年是优秀。

2、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以县教育局考核的结果为准。

3、对近五年考核中有两次考核优秀(并且当年是优秀),且任现职以来,获得市(州)及以上人事、教育部门表彰的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称号也可申报中学高级。

七、支教:城区教师凡在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晋升高一级职务必须要有在农村学校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凡在2000年以后直接在县城学校参加工作的教师,要有在农村工作2年以上 的经历;

八、论文:近五年来至少3篇独撰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或有论著正式出版。

九、公开课: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业务部门组织的小学研讨会上,上过公开课、示范课、研究课、辅导课、优质课等。

十、科研课题:主持或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教研成果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十一、教育教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育局规定的满工作量。校级干部晋升高一级职务必须担任学科教学。校长每周至少4课时,副校长每周至少5课时。

十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免考年龄:男1962年12月31日前,女1967年12月31日前出生)。

十三、三新一德考试取得自考合格证书(免考年龄:男1953年12月31日前,女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

十四、任现职以来,至少有2年及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含学校团委、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且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6.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六

关键词:业余体校,普通高级中学,联合办学,教师队伍整合

质量是一个学校教育发展关键,在从事学校教学中,重视教育质量、保证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所在。随着当前高等教学质量的不断深化发展,如何保证高等教学质量,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教育作为一个国家未来发展的关键,已引起政府、社会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如何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同时,提高学生的身体以及其它方面素质水平的全面发展,是当前值得重视的问题。本文重点研究业余体校与普通高级中学联合办学情况, 通过联合办学,可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共享资源,可有利于促进特长生的全面发展。

1 联合办学的实施背景

1 . 1体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体校作为一所体育特长学校,主要表现在:培养出不少优秀的体育老师;培养出不少优秀的运动人才;曾为社会全民健身做出重大贡献。但随着当前市场经济大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单独体校的办学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迎合时代的需要,遭受到了一系列的挑战,在其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1)业余体校学生的素质普遍较差。因体校教学中缺乏完善的文化教育资源,并未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而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加上学生主要精力放在体育竞技中,较少关注文化课程的学习情况,学习成绩普遍不好,一些业余体校学生的文化课程几乎全部荒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就比较少。若文化水平低,不仅会影响业余体校学生在体育竞技中迈向更高水平,也对他们的生活品质产生较大影响。(2) 业余体校学生未来就业局限性较大。业余体校学生因其技能单一, 对社会适应力较差,不能较好与社会接轨,未来就业发展受到较大局限性影响。竞技技术的特性决定了多数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 但在当前的社会体制大环境下,运动与文化教育之间不能相互作用,这导致了相当一部分的业余体校学生在结束体育竞技后不能在进行深一步的文化教育;甚至一些省队、国家队退役的学生因文化知识的欠缺,而寻求不到合适的工作。据相关调查研究分析表明,业余体校学生的就业局势较为严峻,这种情况在各个业余体校均有体现,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3)业余体校未来发展艰辛。业余体校发展的基础是学生,但现在越来越多学生家长认为文化教育才是关键,他们关注学生的未来就业情况,认为业余体校的未来就业不佳,纷纷选择普通院校学习,这导致业余体校招不到学生、学生难留、就业难等情况。

1 . 2体校体育特长生的培养水平仍需不断进步发展

当前素质教育水平受到广泛的关注,国内一些普通高级中学开始重点深入开展一些特色学校的兴办工作,培养了一批体育特长生,但在特长生的培养过程中,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需要改进: (1)固定单一的办学模式,不能充分给予体育特产生优质的体育资源,不利于其特长水平的发展;(2)体育特长生训练项目固定单一, 不能多方面发展;(3)缺乏完善的体育特产生训练设施,场地狭窄, 设备落后,这些均局限体育特长生的特长水平发展。

2 联合办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所面临的挑战

(1)一些教师认为将文化课学习与体育训练结合在一起具有矛盾性;(2)一些教师认为对两所学校的教师队伍进行必要整合是相当重要的;(3)一些教师认为两所学校的激励体制存在较大的差异性;(4)一些体育特长生认为体育训练以及文化课程时间安排不合理。针对这其中存在的问题,确定课题研究,对业余体校与普通高校中学联合办学进行研究分析,规划研究课题,推动联合办校的发展。

3 联合办学的现实意义以及借鉴价值

业余体校与普通高中联合办学中的教师队伍整合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以及较大的借鉴价值。(1)实施联合办学可有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发展,有利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提高业余体校学生的素质水平、社会适应能力以及生存发展能力,有利于业余体校学生的未来发展;(2)对教学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学队伍,提高办学的质量以及水平,提升学校的竞争力以及生存能力,努力办成一个特色、多样化的学校,有利于不同学生的多方面发展;(3)针对当前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现状, 并建立完善、有效的规划发展,联合办学,有利于学校的未来长远发展。

4 国内外联合办学的现状、水平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4 . 1国外联合办学的现状

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他们主张将体育与学校教育的文化课程共同结合,并坚持以小学—中学—大学—俱乐部或职业队的原则对学生进行培养。他们认为,青少年运动员是不能脱离学校教育的,应在上课时间学习,并在课余时间进行体育锻炼。在小学、中学时期对青少年运动员进行重点培养,之后在大学对运动员进行更高层次的培养,为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后备资源。且若想在大学进入到体育总会,学生的文化课成绩必须及格,且应该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否则不能参加。西方国家培养的原则为,普通学生与运动员获得信息以及机会是平等的,这样方便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以及条件而对未来前途发展做出准确的评价以及调整,不会因单方面失衡而影响到未来就业问题。同时,西方国家在进行运动员选拔时,会同时考虑到运动员自身的文化素质水平,若文化素质水平未达标,是不符合运动竞赛的参赛标准的。

4 . 2国内体育与教育联合办学现状以及教师队伍整合现状

4.2.1国内体育与教育联合办学现状

当前在我国体育以及教育联合办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因联合办学所体现的优势不断被社会所认可。当前一些学校开展联合办学。陕西省一些普通中小学与业余体校联合办学,集中了2所院校的共同优点,促进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4.2.2联合办学教师队伍整合现状

实施联合办校,则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应进行改变,通过对2所院校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整合,促进两所院校师资力量的壮大, 改善管理水平能力。分别在不同科室分由两所院校的领导担任,各司其职,扎实推进教学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提高教师队伍的管理能力。实施“两校一制”的管理模式,对教学质量采用双向考核,激发老师们共同参与管理的热情,增进学校的凝聚力。实施联合办学后,体育老师仍应坚持加强对学生的训练,同时文化老师应督促学生掌握学习的时间以及秩序,但两者之间会产生矛盾,一方面只关注体育锻炼;另一方面只关注学习成绩,未切实考虑到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学生的时间较难进行调和。若推迟训练时间,则会影响学生的文化课学习时间。针对所产生的问题,联合办学应制定相应的体育特长班评估,紧密结合体育训练以及文化课学习情况,两者成绩共同进步才是教育的目标,从两方面入手,推进学生的全面综合素质发展。

4.2.3缩小体育特长生与普通文化生之间的教学差异

实施联合教学后,在共同协商达成一致,针对体育特长生的文化课教学内容进行规范,缩小与文化生之间的教学差异,明确不同群体的不同目标。因体育特长生主要以体育竞技为主,未曾感受过升学压力,且他们主要面对的学生都是学习基础差、着重训练的学生,因此他们对课堂的教学水平无较高的要求,并未认识到文化课学习的重视性。应对体育生的个性化特点,有针对性的给予体育特长生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5 结语

7.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七

评定标准:中学高级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实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广泛的相关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强、水平高,胜任初中或高中循环教学;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在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备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的能力,独立开展或组织教研活动,并取得较突出的成果;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具有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能力,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中起骨干作用。能较好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本专业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并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的能力。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市、县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中学教师、教研员、教育技术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近5年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违纪违法,受警告处分未满1年者;受记过处分未满2年者;受记大过处分未满3年者;受降级处分未满5年者。

二、申报中有伪造学历、资历、成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累计在两次申报中发现有学术造假行为者终身不得申报。

第三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具有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普通班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五、从国家机关交流到学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要求申报:

具有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具有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乡镇以下(含乡镇)中学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成绩合格(县级考C级)。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要求。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继续教育条件

完成本部门、本行业或政府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承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

二、每周课时:专任教师10节以上(健康教育课教师课时减半),中层干部、班主任6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任务。

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的时间,县级不少于8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市级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自治区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并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四、熟悉教学业务,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次以上初中或高中学科循环教学经历,或担任初三或高三年级教学工作2年以上。

(二)德育教师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

(三)教研员(教育技术教研员)至少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验收或取得阶段性成果。(须提交结题证书、论文或研究报告)

五、任课教师每年承担一次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开设选修课或知识讲座,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须提交学校证明材料)

教研员每年主讲1次以上教师培训课,或承担1次县级以上公开课;每年组织1次以上教科研经验交流会,或推广1项以上先进的教科研成果;教育技术教研员进行过1个教学单元以上的系列教育技术软件的编制,并组织教师培训1次以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六、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有确定的对象、目标,具体的步骤和途径,取得明显效果。

七、未满50周岁,在县城以上学校工作的城镇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原则上要有到农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支教)一年以上的经历;或任职以来在农村学校或基础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时间累计达到一年以上。(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在各方面全面发展,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担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本人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

(三)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学科课程标准要求,学生考试成绩合格率、优秀率明显提高。

(四)积极参与开发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效果。

(五)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教学效果良好。

二、教学研究成果突出

(一)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取得多项研究成果。承担过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已经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须提交结题证书、论文或研究报告)。

(二)德育教师、教研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德育教师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效果显著,学生犯罪率为零。所管班级被评为3次校级或2次乡(镇)级或1次县级以上先进班级,或者个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德育先进工作者(以上各项均须提交证明材料)。

2、教研员开展教科研(教育技术)活动成绩突出,被评为当地学科(教育技术)带头人或教学(教育技术)骨干。至少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学科(教育技术)科研课题,并已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须提交结题证书、论文或研究报告);自编培训教材,在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方面成绩显著。

第九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编写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译著(教材)1部(独著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二、县城以上中学教师至少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本专业的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县城以下中学或基础薄弱学校教师至少独立撰写2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获得过县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以上。

第十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不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任现职以来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工作资历条件,但业绩特别突出。以上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称号;县城以下中学教师获“广州助学基金”八桂优秀乡村教师称号。

二、论文、教育科研成果获得自然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治区级三等奖以上或市(厅)级一等奖。

三、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重大突破,教学方法或教学经验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并经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具有推广价值。(须提交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应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三、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四、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特定解释:

(一)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四)“市级”指地级市;“县级”指县级市、县、县级区。

(五)“德育教师”指分管德育工作的学校领导、政教主任、学校团委书记、心理健康教师和其他担任德育工作的教师。

(六)“担任过班主任工作”确认方法:

1.年级组长、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可按班主任工作计算年限;担任副班主任不能计算为班主任年限。

2.图、音、体、心理健康、劳动技术、教育技术等特殊学科教师因学校工作安排,不能担任班主任的,凭学校证明,可减免担任班主任年限。

3.教研员不作班主任年限要求。

(七)“校级公开课”指由本学科组全体教师参加,并有教导处、校领导参加的公开课。

(八)“基础薄弱学校”指国家级贫困县所属学校。

(九)“循环教学”指义务教育7-9年级、普通高中1-3年级教学。

(十)“县城以下学校”指不设在县城的乡镇学校。

(十一)“论文”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性文章,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

(十二)“论文、教育科研成果奖”指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奖,以及由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所属的教育科研机构、市级以上教育学会颁发的教育科研成果奖、优秀论文奖、优质课奖等。

(十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指各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性刊物(“ISSN”或“ CN”刊物)。

8.广东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 篇八

鲁人发〔2005 〕15 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本指导条件是破格申报的基准条件,人才比较集中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可在本指导条件的基础上从严掌握,或提出高于本标准的破格申报条件,经省人事厅审定后印发执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条件,由各市人事局或省直部门参照本指导条件确定,并报省人事厅备案。本指导条件印发后,鲁人职〔1999 〕11 号文件及其他与本指导条件不一致的规定不再执行。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

为贯彻落实科学的人才观,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刻苦攻关,勇于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在职称评审中,对不具备规定学历或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以来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允许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考核为优秀。

(二)一般需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以上。

(三)取得符合规定的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

(一)、(三)或

(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承担国家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 或者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二)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两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80 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高度评价。

三、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条件

具备下列

(一)、(三)或

(二)、(三)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获得设区的市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一)承担省级项目(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教学、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省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教学、科研成果获省政府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政府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者获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三)在省级以上业务部门主办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发行的专业报刊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3000 字以上);或者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一部以上专著或译著;或者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者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理工、农林、医学、体育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文史、财经、政法、管理、艺术类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者从事文化艺术、文学创作工作,在省级以上专业报刊、出版社发表、出版了50 万字以上的文学作品,且作品在省内有重大影响,受到文学艺术界的较高评价。

关于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有关规定的汇总说明

为便于掌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有关条件,现将近年来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青人职专字[1999]11 号)、《关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有突出贡献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27 号)和《关于年龄偏大与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职专字[2000]28 号)等文件中有关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内容要求汇总如下,以便在实际工作中掌握。

一、学历破格的范围。凡达不到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晋升中级职称达不到大专以上学历者,其中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称达不到中专以上学历者;取得相应职称要求的后学历不满三年者,拟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属破格晋升的范围。

二、对年龄偏大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即工作年限满25 年,或男年满55 周岁、女年满50 周岁,达到规定的任职年限,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历破格: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较大,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期内获得各区(市)党委、政府表彰或市人事部门与市直部门联合表彰,为本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所公认,并在本系统、同行业有一定影响;

(2)在本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8 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

(3)申报中级职称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申报办法:1、《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二);2、《居民身份证》;3、工作年限25 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专业技术业绩证明;6 公示结果报告。

三、对不具备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但已具备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学历破格。

(1)对男年满45 周岁、女年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所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 附件一]),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2)对男未满45 周岁、女未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或被评为地、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3)对取得中级职称要求的后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以全国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专业代码为准)不满三年,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申报办法: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中级一式二份,高级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三)及有关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统一办理有关破格手续。

四、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有突出贡献人员的学历和年限破格条件。

1、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但不具备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学历要求的人员学历破格条件:

如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或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在本行业进行推广,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内认定取得重大医学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已在教育、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共主要成果人(额内人员)经批准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已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如获得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同等级别的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已在本行业推广,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医学或医疗技术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奖,且在教育、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其主要成果人经批准可破格任职年限提前申报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①以上成果属于国家级的,其主要成果人可提前2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②以上成果属于省部级的(科技成果二等桨或同等级别奖励).其主要成果人前三位可提前2 年,其他额内人员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③ 以上成果属于地市级的,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同等奖励以上,其主要成果人(首位)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既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又达不到任职年限要求的,如在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海洋科技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同等级别奖励二等以上,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科技产品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名牌效益,经批准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申报办法:达到上述条件要求,把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四)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携带奖励证明和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并由群众签字(专业技术人员在10 人以上的应有10 人签字,10 人以下的应全部签字)公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申报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附表1.《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附表2.《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 附表3.《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

《关于进一步规范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的通知》(青人职专字[1999]11 号 1999年8 月19 日)

相关内容:

一、凡达不到《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所要求的学历(含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即 晋升中级职称达不到大专以上学历者,其中晋升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称达不到中专以上学历者;取得相应职称要求的后学历不满三年者,拟申报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人员,均属破格晋升的范围。

二、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取得后学历不满三年),申请破格时应掌握以下原则:

1、对不具备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但已具备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学历,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学历破格。

(1)对男年满45 周岁、女年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所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2)对男未满45 周岁、女未满40 周岁,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成果奖或被评为地、市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人员,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2、对取得中级职称要求的后学历(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以全国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专业代码为准)不满三年,如在规定的任期内达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要求的破格申报条件(见《各系列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条件》),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3、对达不到相应系列中级职务任职年限要求,均不允许破格申报评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对符合相应系列中级职务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应在市人事局审核(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设臵数额内.经民主评议、组织推荐.报所在区、市人事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并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一式1 份)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1 份)。携申请破格人员的有关学历、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破格等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职改部门统一办理破格审核手续。驻青有关单位委托青岛市代为评审相应职务资格的,须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方能办理破格审核手续。

四、对经审核同意破格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只做为破格参加当的评审依据,不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学历.在申报评审时,仍需经过单位推荐、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向有关系列主管部门报送相应的评审材料,并按规定参加相应的答辩或测试。对未经审核同意破格晋升的人员.各中级评审委员会一律不得给予评审,否则其评审结果无效。

五、根据省人事厅的规定,从今年起凡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外语等级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再办理外语破格审核手续,对不符合晋升职称任职年限要求的,也不允许破格提前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六、在申请办理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过程中,凡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获奖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等情况的,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还要由聘任单位领导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月起五年内不准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对有关组织和个人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对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要求其具备相应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条件,具体办法由各市、区人事局,市直各主管部门参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确定。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制定下发的有关破格办法、程序等自行作废。

《关于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有突出贡献人员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职专字[2000]27 号 2000年8 月16 日)

相关内容:

一、范围及对象

我市企事业单位(包括个体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和委托我市评审的中央、省驻青单位中,在科研、工程技术、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并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已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如获得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或同等级别的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已在本行业推广.并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医学或医疗技术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奖.且在教育、文化等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其主要成果人经批准可打破任职年限提前申报参加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1、以上成果属国家级的,其主要成果人可提前2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以上成果属省部级的(科技成果二等奖或同等级别奖励),其主要成果人前三位者可提前2 年,其他额内人员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以上成果属地市级的,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同等奖励以上,其主要成果人(首位)可提前1 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但不具备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所规定学历要求的人员。如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或形成适销产品进入市场,或由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在本行业进行推广,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技术成果已应用于临床实践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取得重大医学突破;或获得社会科学成果已在教育、文化等精神大明建设的社会实践中产生广泛的社会效益,并被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其主要成果人(额内人员)经批准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三)既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学历要求,又达不到任职年限要求的,如在电子技术、生物工程、海洋科技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方面,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或同等级别奖励二等以上,且科技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科技产品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名牌效益,经批准不受学历和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申报程序

达到上述条件要求,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科技成果产业化突出贡献人员学历(年限)破格审核表》(一式三份,样表附后),携带奖励证明和成果转化情况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认定并由群众签字(专业技术人员在10 人以上的应有10 人签字,10 人以下的应全部签字)公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市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可申报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四、有关要求

对科技成果转化突出贡献人员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是一项政策性很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旨在调动我市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积极性,加快我市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因此各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推荐,认真审查核实,严格把关,逐级签字。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并造成后果的,要严肃处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以及当事人的责任,属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 关于年龄偏大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职专字[2000]28 号 2000年8 月16 日)

相关内容:

一、范围对象 :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包括个私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委托代评的驻青单位)中,工作年限满25 年,或男年满55 周岁、女年满50 周岁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已达到国家规定的任职年限,获得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但不具备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的,具备下列条件,经批准可破格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

1、在本专业技术岗位上贡献较大,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突出,任职期内获得各区(市)党委、政府表彰或市人事部门与市直部门联合表彰,为本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所公认,且在本系统、同行业有一定影响;

2、在本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8 年以上,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 3、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报程序和办法:采取按比例择优上报审核的办法。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群众评议,由单位推荐,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平衡后,交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将公示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职改办审查批准。各单位主管部门携带有关材料到市人事局职称专家处审核。主管部门上报时须携带的材料:1、《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2、《居民身份证》;3、工作年限25 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以上的有效证明;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5、专业技术业绩证明;6、公示结果报告。

四、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因此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标准条件遴选。加强民主监督,防止弄虚作假。同时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各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资格条件

图书专业破格申报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纳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文物博物专业破格申报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中级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企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群众文化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馆员职务任职资格:

l、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肯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地、市级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省文化厅、广电厅、省电视台、电台、报刊及地、市级以上文联协会组织、参与的正式比赛或评奖活动中,获得行业奖。

4、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艺术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中级 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省文化厅、广电厅、省电视台、电台参与的评奖活动中,获得行业奖。

4、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美术专业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1、获得地、市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两次以上。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两篇以上(最少发表一篇),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会议上交流过具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三篇以上(最少发表两篇)。

3、获得省文化厅、广电厅、省电视台、电台、报刊及地、市级以上文联协会组织、参与的正式比赛或评奖活动中,获得行业奖。

4、获得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优秀成果、优秀论文三等奖以上。

工艺美术系列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后学历不满三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同意可破格申报工艺美术师职务任职资格:

1、在本专业科学研究方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获得二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

2、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主篇,并被中等专业以上学校作为使用教材),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过有价值的论文三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以上)。

3、在省级以上展览和评比中,获得过国家奖励或三项以上省级奖励的工艺美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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