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版权购买合同

2024-10-04

作品版权购买合同(精选10篇)

1.作品版权购买合同 篇一

原创作品版权买断合同

合同编号:()甲方(卖方):用户名()+ 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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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买方):用户名()+ 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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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图网是为原创会员与作品购买者搭建的原创作品网络交易平台。原创作品交易双方利用汇图网交易平台完成交易,汇图网不参与网络交易,不是网络交易的任何一方,也不承担网络交易产生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汇图网的《汇图网服务协议》、《汇图规则》等规定的前提下,就本次原创作品交易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1、交易标的物

1.1 作品名称:1.2 作品编号:1.3 作品属性:1.4 交易价格:1.5 交易日期:1.6 地域范围:全球地域范围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在汇图网上出售原创作品,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汇图网的《汇图网服务协议》、《汇图规则》等规定。

2.2 甲方承诺拥有本合同项下的原创作品完整的著作权,承诺该作品不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违反公共利益、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

2.3 甲方同意将其该作品的著作财产权永久性卖断于乙方,甲方保留该作品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作品进行非实质性修改。但乙方若需对该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指对图片主旨内容进行修改)则需另行获得甲方的授权。

2.5 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得再将本合同项下的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利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再将本作品申请或者授权他人申请商标、专利等。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在汇图网上购买原创作品,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汇图网的《汇图网服务协议》、《汇图规则》等规定。

3.2 乙方享有本合同项下作品的著作财产权利,并有权将其获得的著作财产权中的部分或全部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3.3 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一次性支付价款,不再针对本作品的著作权收益支付给甲方其他报酬。

3.4 乙方在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作品时,须尊重甲方的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在对该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时必须另行取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

3.5 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标的物甲方若先前已授权给第三方的,在甲方或汇图网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情况说明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拥有其继续拥有使用的权利,直至其与甲方约定的授权期限届满。

3.6 乙方同意放弃要求本合同签订之前经甲方授权的第三方承担侵权赔偿的权利,但经授权的第三方若违反其与甲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使用本交易标的物的除外。

4、违约责任

4.1 交易双方中出现任何一方违反法律或相关协议的情形,由双方自行解决,汇图网不负任何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损失。若致使汇图网遭受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全额承担此损失。但汇图网有义务秉着客观公正原则提供双方交易中产生的各种证据,以保障交易双方权利不受侵害。

4.2 当乙方在使用本协议项下作品时,遭到第三方的版权指控时,乙方和汇图网不负任何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致使乙方和汇图网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用和律师费)。

4.3 若乙方购买标志类作品无法正常注册商标的,由甲方在作品的销售金额范围内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但若因乙方在购买成功后六个月内未申请注册商标而被第三方抢先注册的,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其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5.纠纷解决

5.1 甲乙双方在汇图网上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请求汇图网从中予以调处,经汇图网审核后,汇图网有权通过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互相通知对方。同时,汇图网将极力促成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司法或行政等手段解决。

5.2 原创作品交易完成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汇图网协议及规则的情形,应及时向汇图网进行投诉,汇图网依据《汇图网服务协议》、《汇图规则》等规定,对该行为进行处理。

5.3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同意由合同履行地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其他规定

6.1 本协议与《汇图规则》等汇图网规定均是《汇图网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6.2 本合同自交易完成之日即本协议第1.5条规定的日期起自动生效。

6.3 本合同系存于汇图网的网络合同,甲乙双方在达成交易后可自行查看合同文本,本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作品 版权登记手续及程序 篇二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登记机关提供标准备格式)

2、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印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作品的封套或照片、样片(带);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

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形式发表。

5、代理人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材料之日起计算。

四、经核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者。

3.独创性声明作品版权使用授权书 篇三

本人声明所呈交作品()是本人原创构思并制作,不涉及他人著作权。

作者签名:日期:

作品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人完全了解汉滨区电化教育中心有关保留、使用作品的规定,即:区电教中心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作品的复印件和数字化文件,允许作品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区电教中心及上级教育部门(电教、教育科研、教育行政)可以将作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

作者签名:

日期:

4.作品版权购买合同 篇四

问:国家版权局发布《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发展,我国网络文学产业发展迅猛,网络文学创作者、原创作品和网络文学用户规模庞大。据有关机构统计,截至底,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2.97亿,各网络文学网站的签约作者约有250万人,每日创作作品文字量超过1.5亿字,国内市场份额最大的31家重点网络文学网站原创作品总量约1168万种,大量的网络文学作品被出版图书或改编成电影、游戏、动漫,产业规模不断增长。但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问题仍很严重,给产业良性发展造成很大冲击。

今年以来,国家版权局积极回应广大权利人呼声,将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列为“剑网”行动重点任务,集中力量进行严厉整治,要求各地执法部门加强对文学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站、贴吧、微博、微信等方式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通过浏览器、搜索引擎等方式传播文学作品的行为。各地执法部门先后查处了江苏苏州“风雨文学网”、重庆“269小说网”、四川双流“轻之国度”网、广西南宁“皮皮小说网”等网络文学侵权盗版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文学作品的版权管理,国家版权局起草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管理的通知》,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11月4日印发。

问:《通知》规范的对象主要包括哪些?

答:《通知》按照不同类型网络服务商在传播文学作品中的特点、功能和作用,主要规范的对象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通过信息网络直接提供文学作品的网络服务商,如起点中文网、掌阅书城等;另一类是为用户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文学作品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如提供搜索引擎、浏览器、论坛、网盘、应用程序商店以及贴吧、微博、微信等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通知》针对不同的`网络服务商明确了各自应当承担的不同法律责任。《通知》的第3条、第4条主要规范的是通过信息网络直接提供文学作品的网络服务商,规定其应当依法履行传播文学作品的版权审查和注意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未经权利人许可传播文学作品。《通知》第5条至第10条规范的是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因其不直接提供网络文学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避风港”原则,《通知》规定了与直接提供文学作品的网络服务商不同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提供或者利用技术手段变相提供文学作品,不得为用户传播侵权文学作品提供便利。

问:《通知》对网络服务商规定了哪些具体法律义务?

答:《通知》要求网络服务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履行好法律义务,建立健全四项工作机制,具体包括侵权处理机制、版权投诉机制、通知删除机制和上传审核机制。其一,侵权处理机制是指《通知》第2条,无论是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还是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都要建立健全侵权作品处理机制,加强内部版权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保护网络文学作品版权最基本的义务。其二,版权投诉机制是指《通知》第4条,要求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应当积极受理权利人投诉,及时依法处理权利人的合法诉求。其三,通知删除机制是指《通知》第6条,要求提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第三方网络服务商应当在其服务平台显著位置载明投诉方式,并在接到权利人通知投诉24小时内删除侵权作品、断开相关链接。其四,上传审核机制是指《通知》第8条,要求提供信息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商,应当审核并保存吧主、版主、应用程序开发者等的姓名、账号、网络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履行好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配合执法部门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四项工作机制实现了版权投诉处理有入口有出口,有投诉有应对,有审核有删除,从而确保在制度建设层面覆盖网络文学作品传播的全流程,在实际操作层面确保处理侵权纠纷有途径无死角。

问:《通知》在保护机制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5.版权转让合同 篇五

编剧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常住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拥有著作权之_________(剧本)转让予乙方_______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恪守执行。

第一章剧本

第一条转让剧本

1、剧本名称:

2、剧本类型:

3、剧本完成时间:

4、剧本是否发表:

5、首次发表国:

6、著作权登记证书号码:

第二条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1、剧本作者:

2、作者国籍:

3、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作者:

②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

③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

甲方转让地位为:

1、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委托转让人;(注:附委托书)

3、再转让人。(注:附转让书)

第二章转让权利

第四条转让权利种类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1、全权转让:

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2、非全权转让:

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

1、永久转让

2、非永久转让(附期限或条件)年后收回。

第三章转让对价

第六条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剧本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保密

第十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1款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剧本转让的地域范围;

2、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甲方有权对所转让之剧本进行回购或依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将剧本收回。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1、剧本作者:

2、作者国籍:

3、著作权所有人为:

①作者:

②职务作品(剧本)所有人:

③受让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注:附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登记)

第三条甲方转让地位

甲方转让地位为:

1、剧本著作权所有人;

2、委托转让人;(注:附委托书)

3、再转让人。(注:附转让书)

第二章转让权利

第四条转让权利种类

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将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转让予乙方。

1、全权转让:

除署名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利之外的其他著作权利。

2、非全权转让:

甲方转让乙方以下权利:

[以下范围可以选择,可以分别选择许可、或不许可]:

摄制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电视剧的权利;

复制发行权,该剧本以图书、报刊形式(不含电子出版物形式)/各种出版形式(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形式)出版并发行的权利;

广播权,对该剧本通过各类电台、电视台广播的权利;

改编权,在该剧本基础上进行改变,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该剧本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上传播,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翻译权,将该剧本从中国汉语转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含中国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需要约定的其他著作权利

第五条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本合同约定之剧本著作权为:

1、永久转让

2、非永久转让(附期限或条件)年后收回。

第三章转让对价

第六条本合同采取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剧本转让费

1、一次性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2、分两次支付著作权转让费;

3、基本著作权转让费+项目分成。

第七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1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为:人民币_____元。

2、支付时间为:

第八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2种方式支付

1、著作权转让费总额为:人民币元;

2、第一次支付时间为:

金额为:占总额%;

3、甲方修改完成后,乙方支付剩余著作权费用为:占总额%

第九条采取本合同约定第九条第3种方式支付

1、基本著作权转让费用为:,支付时间:,

2、项目分成方式为。

第十条纳税

本合同约定甲方所得剧本转让费为税后款。乙方应为甲方代扣代缴有关税款。

第四章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署名权

1、署名方式:

(注:编剧名字,排列次序)

2、署名位置:

3、在乙方相关影视作品的海报、音像作品、音像作品封套、新闻宣传、新闻发布中,不得侵害甲方署名权;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增加编剧署名和更改署名次序。

第十二条荣誉权

1、如果该影视剧获奖,甲方有权参加颁奖仪式,旅差费由方承担,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将有关奖金分配给甲方;

2、影片在国内首映研讨,或参加国内外电影节展出竞赛,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第五章保证与承诺

第十三条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担保并声明甲方拥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本授权不含有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的内容。乙方如因使用甲方授予之权利而导致侵犯他人作品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经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

2.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拥有本合同规定之权利,包括在本合同签定前,甲方未将该权利转让予任何第三方。

第十四条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担保并声明乙方有完整之权利及授权签署本合同;

2.乙方保证于本合同存续期间内,不签署任何与本合同权益相冲突之合同;

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三年内使转让产品上市(注:或电视台播放、出版等。)

4.乙方保证在影视剧音像产品上市初赠送甲方音像制品10套,剧照15张,海报5张。

第六章剧本交付

第十五条剧本交付时间为:(注:建议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剧本著作权转让费后)

第十六条交付剧本规格:(注:电子版或纸介版,电子版要注明邮箱地址)。

第十七条交付确认

甲方剧本发到乙方指定邮箱后,乙方应于一周内提交确认函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经收到。

第七章保密

第十八条保密原则

甲乙双方承诺关于双方往来所获知对方之商业、财务信息等往来资料、文件、图片或档案,无论口头或书面,均不得对第三人泄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约定于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书面通知自发出后3日内生效,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权利。

1、因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2、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有关条款,另一(守约)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根据本合同约定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并不表明其放弃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严重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第十章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通知方式

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应以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所载地址,若地址有所变更应通知对方,否则视同于送达。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战争、叛乱、火灾、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坏、损失、迟延等耗损,双方各自的损失自行负担,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为止。

第二十三条合同修改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变更。如需修改变更,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法律适用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履行等相关事宜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原告住所地或合同签署地或合同履行地等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1款约定,甲方有权选择剧本转让的地域范围;

2、根据本合同第5条第2款约定,甲方有权对所转让之剧本进行回购或依双方约定的相关条件将剧本收回。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6.论文版权转让合同 篇六

(附单位:联系电话:)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论文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是所投论文的的

(作者作者之一其他作者指定的代表人)。

2.甲方保证该论文为其原创作品并不涉及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论文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2)翻译权;(3)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4)网络传播权;(5)发行权。

4.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正式出版该论文后第5年的12月31日;适用地域为世界各地。

5.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本人可以在其后继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译)该论文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除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收到甲方论文稿件后30天内将通知甲方稿件处理情况。若经审理,不符合乙方正刊刊登标准或不能及时刊登,甲方选择(撤回稿件或刊登在乙方所出增刊之上)。若超过30天甲方没有收到乙方的任何通知,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该稿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7.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乙方将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收取甲方版面费。

正刊版面费标准:100元/千字;增刊版面费标准:80元/千字。

稿件字数不足500字的以500字计,超过500不足1000字的以1000字计。字数以软件计空格统计的字数为准。

8.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不论以何种形式)首次发表后,乙方将向甲方支付一次性稿酬,并赠送样刊两本。作者如需要多领,则应按定价支付乙方价款。

正刊稿酬标准:30元/千字(含光盘版及其他稿酬);增刊稿酬标准:10元/千字。

若乙方再以其他形式出版该论文,将不再支付甲方稿酬。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同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该论文版权转让期限。

10.其他未及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乙方:

乙方代表:

7.录音制品版权使用许可合同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许可甲方使用录音制品《______________》(见合同附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拥有版权的录音制品《______________》,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家出版、发行该录音制品《_______》的音像制品,出版物载体为cd;

二、版权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甲方取得出版、发行以上节目的行政批文起算。___________年期内,乙方转让以上节目版权应当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不得将以上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转让给第三人。

三、年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对上述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权即终止。乙方同意延长甲方销售存货期为使用期限届满后的____个月。____个月时限届满后,甲方须停止销售上述音像制品,但已经进入市场流通的上述音像制品不视为甲方发行行为。

四、双方商定本节目cd制品发行基数为___________万张,版权使用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张,合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五、版权使用区域:仅限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及钓鱼岛)。

六、付款条件:甲方在本节目正式出版发行____天内付清全部版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

七、cd制品封面制版、营销宣传、广告由甲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可以在cd制品封面、海报中使用乙方享有著作权的图片、人物肖像及商标、节目编号,但仅限于该cd制品的.出版、发行,不得作其它商业用途。

八、合同书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本节目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提供给本合同约定版权使用区域的任何第三者使用,否则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版权使用费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九、甲方不得将本节目制品运往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区域销售,否则须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版权使用费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十、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有第三者非法复制、发行本节目音像制品,甲方有权依据中国法律自主决定向侵权者以法律起诉及采取一切法律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所有诉讼成本由甲方全部支付。获取的相关赔偿亦全部属甲方所有。

十一、所有涉及上述节目音像制品报审、出版、复制、发行所形成的费用,以及营销过程产生的税金,均由发行单位负责全部责任。

十二、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节目之版权证明、国际唱片业协会权利认证书、歌词和样带。

十三、为配合甲方市场推广,乙方同意免费提供本节目mtv宣传带给甲方作宣传之用。

十四、乙方须将母带(dat)、封套制版、mtv等宣传物料送往甲方指定地点。

十五、本节目上报审批通过后,若____个月内甲方未出版及发行本节目,乙方有权收回本节目版权终止履行合同,并可将本节目出版、发行权提供给中国国内其他单位使用。

十六、甲方可以自行决定本节目cd制品的曲目顺序,但不得将本节目歌曲与其他音乐制品相互交叉,本节目歌曲只限专辑发行。

十七、专辑出版发行后,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___________张样片。

十八、本合同正式生效后,双方应立即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任何一方未能遵守及履行本合同,双方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未约或约定不详的,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十、本合同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公司印鉴: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印鉴: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8.作品版权购买合同 篇八

日前,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新版的《作品登记申请表》和《作品登记证书》(有关文件附后),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版权服务质量,完善作品登记制度,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我局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国家版权局新下发的《作品登记申请表》及我局新制的《作品登记一览表》,请登记申请人在申请作品登记时,从福建省新闻出版局网站或海峡版权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签章。

二、作品登记需提交的文件材料一式三份(两份纸质,一份电子档)。作品登记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可根据申请需要进行选择(1-

4、14-15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1)作品登记申请表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作品权利保证书

(4)表明作者和著作权人身份证明(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著作权人为单位需提供)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著作权人为单位需提供)

(7)代理委托书(委托他人或代理公司办理登记需提供)

(8)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作品创作能力证明材料(如有必要)

(10)作品创作说明(如有必要)

(11)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按实际情况提供)

(12)委托创作作品的委托创作合同(按实际情况提供)

(13)职务作品创作合同(按实际情况提供)

(14)作品样本(图、照片、文、书、光盘等)

(15)作品登记一览表

三、提交文件材料的具体要求:

(1)作品登记提交的材料原则上须电脑打印,并以书本形式装订。《作品登记一览表》另附一份。申请者为作者的,经作者本人签章;申请者为单位的,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登记一览表》等有关材料须逐项填写清楚。《作品登记申请表》打印时除封面外,另两页须双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审核意见”栏目页不能单张打印。《作品登记申请表》封面须注明申请人名称。

(3)为便于储存,电子版登记材料必须以光盘形式提交(提交U盘的,U盘恕不退回)。《作品登记一览表》为EXCEL格式;作品样本为图片的,图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尺寸600X800像素,文件小于1000KB。作品样本为文字类的,如字数较多,或是手写稿的,只需提供作品内容简介,字数、规格、页码等相关信息文档。

(4)作品不以系列登记。一件作品填写一份《作品登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同一作者或同一著作权人在同一时间创作完成的同类别作品可用同一申请表等有关材料。

四、作品登记受理时间。每月10日、20日、30日为作品登记受理时间(其他时间恕不接待),如遇节假日顺延。

五、作品登记核查期为一个月。申请材料完整符合登记要求的,递交后一个月内预约取件。申请材料如有瑕疵、不全的或未按要求填写打印的,登记机构将于收到材料7日内或予以退回或以口头形式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者接到补正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能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六、作品登记不予受理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存在争议的、申请人拒绝提交其他必要的材料的,如经审核,作品不符合登记要求的,发给《作品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

以上公告,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2、《作品登记申请表》

3、《作品登记一览表》

福建省版权局

9.版权代理委托合同协议书 篇九

甲方:

乙方:

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以下版权登记申请代理事务:

版权名称:

版权类型:

著作权人:

作者姓名: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就版权登记和收益等事项等提供以下服务:

(一)版权销售推广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本协议下作品及作品内包含的图片文字,在中

国大陆地区(改编权、广播权)及相关商务推广、版权转让及授权第三方许可使用等业务,代收版权转让费和许可使用费等费用。

三、版权维护代理

甲方委托乙方对侵犯和损害甲方版权及相关权利的侵权行为调查诉讼等维权工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为甲方提供的技术和其它资料保密。甲方应真实地向乙方提供该版权登记申请事项的所有数据,积极配合乙方完成版权申报事务。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到甲方收到版权登记证书相关费用为止。

甲方:

经办人(签章):

乙方代表:)

经办人(签章)

日期:

10.剧本版权转让合同 篇十

身份证号:

地址: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 甲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的版权并保证其版权的合法性、独立性和完整性。

2. 在签署本合同前,甲乙双方已确认本合同约定影视剧本。

3. 本含同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关系。

1. 转让剧本: 1.1 作品名称:电视剧/电影《 》剧本(又名《 》)。

1.2 作品长度:分 集/部、约 字。 1.3 剧本形式:故事梗概、分集梗概、文学剧本、人物小传、对白台本、拍摄台本等(以下简称“本剧剧本”)。

1.4 创作时间:本剧剧本系作者 于 年 月创作。

1.5 作品版权:本剧剧本系上述作者单独创作完成,甲方拥有全部著作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被质押等权利限制。

1.6剧本来源: 。 (1)根据甲乙双方设想思路/历史故事直接创作。

(2)根据真实人物/真实故事直接创作。

(3)根据 的原著作《 》改编剧本。

1.7 本剧剧本的公开性: 。 (1)甲方承诺,在本剧剧本版权转让给甲方前,未曾公开(包括:未对本剧剧本在任何期刊、报纸、网络等媒体上发表,也未拍摄电视剧或电影)。

(2)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公开发表或出版。

(3)双方确认,本剧剧本已由甲方参 加 学术交流活动/申报 评奖活动,但未公开发表或出版。

2. 版权转让:

2.1 甲方于本合同签署后 个日历天内,将本剧剧本最终稿交付给乙方。甲方交付给乙方剧本的具体形式为:

(1)打印版、电子版本剧剧本的文学剧本、对白用本、拍摄台本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2)打印版、电子版本剧故事梗概、分集梗概各一份,集数、字数符合本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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