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

2024-10-03

文化部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3篇)

1.文化部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 篇一

教育部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简称“两纲”)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落实“两纲”提出的教育工作目标和任务,妇女儿童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截止2008年,小学净入学率、小学女童净入学率、小学5年巩固率、初中毛入学率、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率、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几项具体量化指标均已提前达到“两纲”规定的2010年目标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05年,国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为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08年,国家又调整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将提供免费教科书的范围扩大到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前实现国家规定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农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补助标准,对特别困难地区加大了支持力度;对中部六省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243个县(市、区)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对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免除了学杂费,不收借读费。

二、大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差距。近年来,国家先后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教育发展差距。在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过程中,国家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满足了新增学生的就学需求和新增寄宿生的寄宿 需求。“十一五”期间,国家又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重点解决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问题,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教育基础薄弱的中西部农村地区教学资源匮乏和教师整体水平不高的问题,国家投入专项资金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工程覆盖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全国1亿多农村中小学生能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工程实施以来国家免费向农村中小学发放了一大批教学光盘,覆盖了小学所有年级和学科。一些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利用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开设了过去没有条件开设的英语、音乐、美术等课程。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积极推动各地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范畴,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挖掘公办学校潜力,改建、扩建现有公办学校,增强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能力。许多城市建立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当地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为基数,按照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人数向学校拨付公用经费。一些地方加强对民办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的扶持,建立了规范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审批制度,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对符合设置标准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给予积极的支持和指导,对存在安全卫生隐患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进行了清理整顿。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基本实现了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学的目标。

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适龄儿童少年全面发展。

教育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学校德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使中小学生进一步了解和感受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推进各地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创编了《第三套全国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从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普通中小学校推行实施。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从教学卫生、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以及学生健康体检等方面对学校开展卫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学校卫生管理规范化。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指导中小学校开展艺术教育工作,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五、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各级教育的普及水平。一是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人民群众接受高中教育需求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招生人数迅速提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最大程度地满足了社会对高中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二是积极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任务后,推进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并把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作为学前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起草完成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指导性文件。三是高度关注特殊教育。研究制定了《“十一五”期间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规划(2008-2010年)》,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普及和巩固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在2008-2010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投入资金,在中西部地区建设1150所左右特殊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在中西部地区的地(市)级和30万人口以上或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有1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或单一性特殊教育学校,并使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需求。目前,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进展顺利,一些地方工程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六、实施“妇女扫盲工程”和“人口较少民族扫盲工程”,大力扫除妇女文盲。

国家高度重视妇女扫盲工作,将其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构建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统筹规划的扫盲教育长效机制,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扫盲工作。在已实施的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中,将妇女扫盲工作纳入“两基”攻坚计划的重要内容。2007年,中央财政将中央扫盲资金由8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教育部要求各地将中央扫盲资金主要用于妇女扫盲和少数民族地区扫盲工作,集中力量首先实现一些人口较少民族的整体脱盲。各地在中央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将主要工作集中在妇女扫盲和少数民族扫盲上。近几年,全国脱盲人员中,妇女比例不断提高。

2.文化部推进两纲全面达标情况报告 篇二

国家体育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五届一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确保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如期实现”的要求,围绕本部门所承担的两纲目标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把提高妇女健康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把它贯穿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全过程,把握重点难点,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广大妇女平等参加体育健身的权益,为促进妇女身体素质的提高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妇女纲要的实施取得了新进展。

推动妇女纲要落实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健身意识。2001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会同全国妇联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主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亿万妇女体育健身活动”,要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根据广大妇女体育健身需求,不断研究推出适合妇女生理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开辟和建设一批固定的、方便妇女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决定每两年举办“全国亿万妇女体育健身展示大赛”,以总结推广各地在组织开展活动中积累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集中展示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的成果。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目前,该项展示大赛已经举办了三届,第四届展示活动将在2009年12月在广州举行。国家体育总局利用彩票基金会每届支持25-30万用于开展此活动。

“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的组织开展,对鼓励和引导广大妇女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养成科学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妇女已接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总人数的一半。

二、建立《国民体质检测制度》,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定期对全体国民进行体质监测。

《国家体质监测制度》规定,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中,妇女比例达到50%。从2000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两次大规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其覆盖人群中,妇女儿童是主要人群,共监测3-6岁儿童52250人,20-69岁女性98178人。监测内容包括了身体形态、技能素质、生活方式和体育锻炼的参加情况。在2005年开展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实际接受体质监测的妇女人数已超过监测总数的50%。该项制度的实施,对于适时了解我国全体国民(包括广大妇女)的体质健康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提高广大妇女的身体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在全国广泛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多年来,我们坚持把培训和培养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作为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目的是建立和培养一大批能够带领广大妇女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骨干队伍。目前,我国已有社会体育指导员43万左右,其中女性的比例接近一半。在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中,广大女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身影遍布城乡各地,活跃在公园、广场和各种健身站点,成为引导和带领广大妇女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一道亮丽风景。

3.文化局对两纲实施情况的自评报告 篇三

区妇联:

按照《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的要求,**区文化局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儿童教材教辅的出版发行和文化娱乐场所加强了监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全区妇女、儿童提供了健康向上的精神生活,净化了我区的文化环境。

一、加大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活动

一方面,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的文化环境。凡在学校周边设立书报亭、复印打字社、电子出版物经营店、游戏厅等,我们都严格把关,离学校不足200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批。并且,在一些经营场所还设立了监督举报告示牌,让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管理,提高社会监督的力度。同时,经常性的组织执法检查,对违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进一步改善了学校周边的文化环境,得到了学生家长和老师的一致肯定。

另一方面,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净化社会环境。最近几年,我们对出版物市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平均每年都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10次以上,重点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淫秽色情出版物,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今年以来,共出动稽查人员900多人次,检查各类业户600余户,查处非法经营户300余户,收缴并集中销毁非法出版物4万余册(盘)[文章-找范文,到]

二、繁荣文化,创造有利于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一方面,我们在全区各镇、办事处实行文化馆文化辅导员包片制度,并结合社区实际,帮助各社区培育、建立、完善了一批以妇女为中坚力量的文艺演出团体。推行社区文化辅导员注册登记和培训制度,对基层文化辅导员和文艺骨干经常组织岗位培训,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培训科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等多门类,切实的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文艺表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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