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读书笔记

2024-07-05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读书笔记(共6篇)

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读书笔记 篇一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读书笔记

(2010-10-07 10:33:16)转载 标签:

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 政体的分类 实证研究 城邦 公民 文化

古希腊百科全书式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是政治学的开山鼻祖。他第一次将政治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并形成了自己独立的研究领域。他确定了政治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使政治学真正成为一门系统的学科体系。

《政治学》一书中,亚氏以城邦作为政治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所谓“至善”的城邦。书中,首先是对于理想城邦的探讨。全书分为八卷。第一卷应该是一个序言。政治学应当从何处开始。什么是城邦:一种追求至善的包含其他一切的共同体就是城邦。亚里士多德从一开始就批评了一种谬论即认为治城邦如治家,家长、主人、政治家和君主实际上是一个意思,区别仅在于治理人数的不同而已。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治国与治家是不一样的,家务管理者与政治家也是不一样的。

从第二卷开始,亚氏开始讨论各种政体了。政体的研究也是全书的核心和关键。“我们准备考察,对于那些最能实现其生活理想的人来说,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什么。”亚氏认为政治学是一门实践的科学,所以要研究所谓的理想政体,更要考察现存的各种不同的政体。理想政体应当是能够实际可用的,因此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由最能实现其生活理想的人来实现的。这种处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中庸主义式的思想贯穿着全书的始终。“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第二卷中亚氏开始了对其师柏拉图及其理想政体的强烈批判。他认为,“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分子的集合”,反对柏拉图整齐划一式的最理想的城邦组合形式。他还反对妻子财产共有等等柏拉图的共有制的思想。接下来,亚氏批判了柏拉图《法律篇》中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两种最坏政体形式的结合体—共和政体。在最后,亚氏还比较分析了斯巴达、克里特、迦太基等不同的政体形式,城邦的基本要素是公民。公民的本质决定城邦的本质,所以要研究城邦,首先要研究公民。在第三卷的开始,亚氏开始讨论公民的定义。“凡有资格参与城邦议事和审判事务的人”就是该城邦的公民。这就是说,只有享受平等政治权利的人才是公民,只有由这样的公民组成的政治团体才是公民。紧接着,开始讨论善良之人的德性与良好公民的德行是否相同。结论是:“即使不具有一个善良之人应具有的德行,也可能成为一个良好的公民。”

在此之后,讨论来到了全书的重点部分—政体的分类。亚氏将政体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两类。正宗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变态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亚氏对各种政体进行了比较。特别是对于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的比较。寡头政体崇尚财富,认为由富人当政,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分配看做正义;平民政体追求自由,认为一切都应当平等,使政治权利的平均分配为正义。接下来,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城邦的权力归属问题。他认为,由多数人掌权是合乎公道的。

接着自然地转为各种政体的问题。当城邦中德性较高的人越来越多后,君主制开始逐渐被共和制和寡头制取代。但是平民政体,是众人德性堕落的结果。民众决断一切是永远和野心家的煽动与僭主的谋权分不开的。在亚氏看来,共和政体和贵族政体,都是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某种混合,区别在于前者倾向平民而后者倾向寡头。最优良的城邦,在亚氏看来,是中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体,因为中产阶级人数最多,从整体上占有着巨大的财富,个人而言,既不富有,也不贫穷,所以能够保持整体上的稳定。而且 中产阶级讲求平等,注重德性,能够更容易做到“中庸”的美德。

在第五卷,亚氏开始讨论各种政体覆灭更替的原因,以及保存政体的最佳方法是什么。首先是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冲突。根本原因是二者的正义观不同:自由和财富的对立。其次,平民和寡头的冲突引起僭政,因为僭主欺骗双方,使他们认为只有在僭主的统治下才能使双方得到安宁,可实质确是,挑拨双方的互相斗争才是僭主维持自己权力的法宝。僭主因不正当的权力产生恐惧,并因为这种恐惧而运用种种僭术来对付人民。但是,明智的僭主会变得谦卑恭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从而使僭政得以长久维持。这也是僭主制的保全方法。

在最后的七八两卷,亚氏从新回到了对于理想城邦的讨论。最优秀的政体就要有最值得选取的生活。对于幸福的人,幸福的城邦的讨论。以及对于土地分配,共餐制,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音乐、文学等等具有柏拉图式理想观的讨论。这也说明亚氏的思想终究在某些方面被其师柏拉图深深的影响。总之,亚里士多德是政治学的创始者,是古希腊政治理论的集大成者。《政治学》也是经典中的经典。其中有关城邦,政体,法制等政治思想深深的影响了此后的政治家和学者。

黄华莉: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读书笔记

黄华莉 2008-09-24 11:27:07 阅读138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基本概述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著述是一定历史背景的产物,在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奴隶制已经发生了重大危机,社会力量开始发生变化,很多原有城邦的统治岌岌可危。亚里士多德站在陆续兴起的中产阶级的立场,与其师柏拉图希图通过一种理想主义的极端“哲学王”的统治理想相反,希图通过对现实城邦的考察比较以一种调和的中庸的更为实际的途径去寻求优良城邦的建立与存续,首先将政治学从哲学伦理学里分野出来,以分科学的方式去研究国家的理论、政体的理论、法治的理论等等。

通读完《政治学》这本书之后,我们会发现事实上该书是一本未竟之作,这本书的大致内容可分为两大部分:一是论述理想国家,包括了卷二、三、七、八,这部分是在未摆脱柏拉图的影响而从应然的视角去构思理想国家的;二是论述现实国家,包括卷四(政体的分类)、五(讨论各种政体覆灭更替的原因,以及保存政体的最佳方法是什么)、六(讨论了平民政治和寡头政治的专门组织),这部分是在他从应然视角转换到实然视角之后完成的。从整体的内容来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论述了城邦(国家)的目的和起源、政体及其分类以及相互转换、政体的变革和革命、理想政体的形态、中庸理论、分权理论,还论及了法治与人治、个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以及教育等问题。但中心始终是围绕何谓理想城邦和优良城邦以及如何建立优良城邦并使之存续下去。《政治学》通篇都洋溢着浓烈的伦理学的气息,他认为一个人要达到完美的善,必然要倾向于过政治生活,因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伦理学研究的是个人的善,而政治哲学研究的是集体的善,国家政治就是要实现公民的最高善德,因此其论述理想的城邦就是能实现和达到至善的目的,而优良的的城邦就是使人们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之间的差异的根源就在于亚氏身为一个外邦人,根本不具有柏拉图的这种生活体验,因而他更可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从纯客观事实出发,以他的正宗政体与变态政体的标准,疏理150多个希腊城邦的政制现实,并探讨任何一种政制可能得以保全、持久的途径。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治实际上就是一门“可行的艺术”。所谓“可行”即体现在《政治学》提出的五大问题上(2.P180)。在这里,亚氏不愧出身于医生世家,他在看待城邦政制问题之时,自始至终怀有一种“医生的眼光”,简而言之,他看待现实城邦的眼光是:首先是诊断,即明确什么样的是病态的,什么是健康的。变态政体就是病态政体,如想保全并维持,必须过渡到健康政体,即正宗政体;其次是治疗,即任何一病态政体过渡到健康政体的现实途径,对于各种政体的种种道路选择或治疗方案,亚里士多德的讲述是非常详尽的;最后,探讨一般政体的毁灭和保全的原因何在,即何种措施能够预防健康政体堕落为病态政体。

二、结构与内容评析

在卷一当中,作者采用溯源的方法探讨了城邦的起源问题,其认为城邦是人类本性的要求自然发展起来的,城邦是处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是自然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其目的并非只是为了人类的存续,更为重要的本质是体现美德和正义的优良生活。在推理家庭到村坊再到城邦的这个链条中他还探讨了个人与国家,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但主要是在家庭层次上论述的,他认为,政治学是从家庭开始的,原因是城邦的基本构成单位就是家庭。但是亚里士多德从一开始就批评了那些认为治城邦如治家,家长、主人、政治家和君主实际上是一个意思,区别仅在于治理人数的不同而已。在当时的希腊,基于血缘的家族政治链条在一个时期被砍断了。对此,人们的记忆是,君主制被贵族制取代,贵族制又被民主制取代。正如古希腊普遍提到的一个古老的政治故事:当一个僭主的妻子抱怨他留给后代的权力被严重削弱之时,僭主答道:“恰恰相反,是加强了,因为权力的被制约使王位的稳固有了保证。”

亚里士多德像很多哲学家一样注意到了治家与治国、牧畜与牧人有着根本的不同。亚里士多德尽管承认“并非所有奴隶或所有自由人都是自然奴隶或自然自由人”,但是,与柏拉图“构成人的材料”的神话如出一辙,“自然打算让人们这样,一部分人服从而另一部分人则显示权威和运用高贵者的权力”,因为人们天性如此,有人天生是自由人,有人天生是奴隶。亚里士多德不是一个只会唱高调的人。尽管一些自由主义者有足够的理由仇视他,这个古老的道理最终还是被熊彼特们在“人生而平等”甚嚣尘上的年代以精英民主主义曲折地但是无可置疑地辩护了。因此统治术分成两种:针对自由人的和针对奴隶的。亚里士多德接下来谈了关于“获取”的技艺,即致富术。这一段对于我们把握致富术对于城邦的重要性有帮助的一点是财富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是应当考虑的,但他们不应以此为目的。正如家长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健康,但是这是医生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一样。当然,由于国家比一个家庭更需要金钱,因此有可能有政治家致全力于理财。同时,亚里士多德还继承了柏拉图的某些观点认为灵魂天生由统治和服从的两部分构成,既然统治应当出于德性,那么统治者就应当具有完美的伦理德性,即主人的技艺,也就是理性;而臣民只需对其有用的理性就足够了。即:每个人具有着相同的德性,但其组成和程度不同。男人的勇敢体现于发号施令,而女人的勇敢体现于服从。

第二卷作者讨论了理想城邦和优良城邦的问题。亚氏显然是不同意柏拉图式的理想政治模式的,因为没有人能实现那种生活理想。但亚氏希望人们能够尽量实现善的生活。因此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由“最“能实现其生活理想的人来实现的,既不是神,也不是堕落的人们。亚里士多德就开始了对于柏拉图《理想国》中共产主义模式的批评。柏拉图的理想国建立在一个重要的逻辑基础上,即最完美的国家内在类似于最完美的个人灵魂,也就是:国家的最理想的组织模式是整齐划一的,国家各部分如人身体各部分一样。亚里士多德驳斥这种观点恰恰是违背了自然,因为它无视城邦的自然,却把它等同于个人的自然。这里和第一卷中探索城邦的起源是遥相呼应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一个相当有力的观点:城邦的本质就是多样性。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对于共产主义和妻子共有制的进行了批判认为它损害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共有制引起的对于身份认同的破坏以及由此带来的无序和混乱。此外,他还从制度层面集中批判了《法律篇》批评它结合了平民制和僭主制这两种最坏的形式,从而使选举容易被特定群体左右。接下来亚里士多德对于法的变革提出了重要的看法:政治学是一门需要革新的技术,但是变法的危险是会削弱法律的威力。法律无法强迫人们服从,只有习惯才能做到。

第三卷作者从“德性”角度区分了好人和好公民之间的差别,提出了公民的基本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一个善良的人是一个好人,但并非一个好公民;而一个并非善良之人也不妨碍其成为一个好公民。而公民即有资格参与城邦议事和审判事务的人,对当时来说,基本这就是城邦政治生活的全部,因此公民的首要特征在于对于政治生活的关注。在其区分好人和好公民时,我们可以看到亚氏将政治独立与伦理的一面。然后是政体。这部分一直以来似乎相当受人关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集古希腊之大成,并影响了西塞罗等一批重要的思想家。普遍的且扼要的对于政体思想的描述是:正确的政体以正义为原则,以统治者利益为最高的政体都是它们的变体。正确的政体分为三种: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相应的变体也有三种: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但是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不应当在此止步。寡头制和平民制是按照居统治地位人数多少来划分还是按照财富的多少来划分?亚氏说,因为富人普遍是少数,穷人普遍是多数,所以对这两种政体的划分往往有上述两种误解。但这两种标准都不是根本问题,重要的是,寡头制的人民和平民制的人民对于正义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前者在于财富,后者在于自由。亚里士多德说,他们都仅仅看到了正义照亮了自己的那一个侧面。因此亚里士多德教导说,真正重要的在于人们应当意识到,城邦并非为了生活而存在,而是为了优良生活而存在,否则奴隶和畜生也可以组成城邦。进一步,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城邦的权力归属问题。即使法治可以避免激情,但是法律的制定仍然受到利益群体的影响。对此,亚里士多德并没有给出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恰当。然后是另一个问题:如何面对城邦中极为出色的人?雅典等城邦的做法是陶片放逐,因为部分超过整体是危险的。但是亚里士多德说,这显然不符合城邦之目的是为了最高善。因此解决方法是所有人心甘情愿跟着这样的人,奉他为王。问题是,如何使这样的人获得和交出王位?因为城邦不仅仅是一代人的事,它关系到一代代人,因此若无一个习惯或者制度,这显然比失去一个哲人的统治更可怕。可是怎样的制度才能保证我们真正发现这样的人?当这个人去世以后,如果城邦中再没有这样的人,政权如何平稳过渡?最后,如何在一个现实的城邦中实现这一点?

作者关于古代社会的论述就是这样的。他讲到,当城邦中德性较高的人越来越多后,君主制开始逐渐被共和制和寡头制取代。但是平民政体,在亚氏看来,显然是众人德性堕落的结果。民众决断一切是永远和野心家的煽动与僭主的谋权分不开的。当法律的权威也在这种平民政体中失落时,这种平民政体就不复成为一个政体了。共和政体同贵族政体,按亚里士多德的理解,都可以视为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某种混合,区别在于一者倾向平民而一者倾向寡头。但是究其所言,贵族制的价值标准是“德性”,而共和制则应当在于“平衡”,即完美的混合。共和政体的成员,应当无一人有意组织另外形式的政体。但是仅仅考虑权力的分配和制度的制约是不够的。正如统治者必须考虑财政问题,城邦的设计者也必须考虑优良城邦成员的生存问题。最优良的城邦,在亚氏看来,是中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体,也许在亚氏看来,中产意味着财富可以使人们“节制”并“慷慨”地生活,而且“中产阶级”讲求平等,注重德性,能够更容易做到“中庸”的美德。紧接着亚氏还讨论了整体变更的原因,首先是平民和寡头的冲突。他们的冲突是因为财产问题及分配的不均吗?不是。在亚氏看来,两者的冲突是因为信仰的不同,即正义价值观的不同。自由和财富(近代以来“财富”被“自由”取代,“自由”则被“平等”取代),两者的矛盾很难说是源生于人类中间还是随财产的分化产生,但是对于两种信仰冲突的关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才是真正重要的因素。其次,平民和寡头的冲突引起僭政,因为僭主欺骗双方,使他们认为只有在僭主的统治下才能使双方得到安宁,殊不知在僭主看来,挑拨双方的互相斗争才是僭主借以维持自己权力的法宝。如果我们参看色诺芬的《希耶罗》则更可以明了这点。僭主因不正当的权力产生恐惧,并因为这种恐惧而运用种种僭术来对付人民。但是,明智的僭主会变得谦卑恭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从而使僭政得以长久维持。

第四、五卷在后三种政体上讨论了各个政体的不同形式和组织、灭亡与保存。作者延伸了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里的“幸福的生活在于无忧无虑的德性,而德性又在于中庸”的观念,认为中产阶层最具备这种特征,城邦由他们占主导地位可以兼顾贫富两个阶层的利益,也可以保证城邦的稳定。平等包括数目上的平等和比例上价值或者才德的平等两方面,对平等的片面认识会导致政体的覆灭和变更,所以对待平等应两方面兼顾;为了防止某个部分的势力过分膨胀,要么把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官制分别授予对立的两部分,要么就增加中间阶层的力量以防止因为不平等造成的**。

作者在第六卷详尽讨论了平民政治和寡头政治的专门组织,发现平民政治主要特征在于主张平等,但是不考虑资格;主张自由,但着眼于放纵;指出对待对立阶级不可以去欺骗而应当慷慨以防止政体的瓦解。

作者在第七卷探讨最优秀政体和最值得选取的生活,这里提出了善的分类:外在诸善(比如财富)、身体诸善、灵魂诸善。灵魂诸善是最崇高的,因为它比享有极大的外在的善会产生更大的幸福,而且由于它的存在,前两者才是适宜的,“最优良的生活对于个人或城邦共同体而言,是具备了足够的需用的德性以至能够用拥有适合于德性的行为的生活”。作者还描述了他的理想国:一定规模的人口、领土,还有公民的品格,这是城邦构成的必要条件;农民、手工业者、武士、富人、教士、法官,这些是城邦的部分;应当让一些人年轻时是武士,年长后是统治者,最后成为教士,因为他们拥有了闲暇时间,土地财产应该属于这个阶级而不是耕种者,因为耕种者不是公民而是奴隶或者是农奴。农民、工匠都不是城邦的公民,只有武士、统治者、教士一直是城邦的有机部分。土地还要部分的国有化,把它作为共餐的消费,对于私人土地,每个公民应当有一块接近疆界的地和一块接近城市的地,这样既可以公平也可以让大家关心保卫国土。

最后一卷主要讨论了教育,幸福首先依赖于美德,其次是外在诸善,美德依赖于本性、习惯和合理的生活规律,教育与美德所依赖的后两者有关。教育又是为了培养高尚的情操的,所以不应该局限于技艺。肉体的发展早于灵魂,嗜好的发展早于理性,所以教育也应该先从肉体开始,次为嗜好,次为理性。还有,教育是为了培养公民适合于政体的品格而实施的。教育应当立足于中庸、可能的与适当的准则。三、一点研究方法和特点总结

以上是从结构和内容的角度来记录的,此外,从方法论的角度,该书的研究方法及特点如下:

首先,作者中途抛弃了从传统的理性思辨构建理想国家的逻辑思考方式,转而探讨切实可行的最好国家,最终形成了理想与现实,应然与实然错宗交织的更为复杂的理论体系。

其次,在论述城邦的目的和起源问题上,作者采用了由事物的起源来探讨事物的属性的办法即我们常说的发生学的或者叫做溯源的方法;而在论述理想城邦、优良城邦以及各类政体的时候,则采取了历史的和实证的方法。

第三,亚氏的政治理论是植根于道德语言之中的,虽然不像柏拉图那样用“善”的理念来思辨国家构筑起政治理论体系,但是他与柏拉图一样都树立一个到的终极目的作为城邦的根本目标。萨拜因指出亚氏政治哲学中“国家的道德性质不仅支配而且可以说完全笼罩着它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虽然,亚氏把政治学和伦理学分了开来,但亚氏仍然有着深厚的国家伦理化,政治伦理化的色彩。比如麦金太尔就认为亚氏体系中的《伦理学》与《政治学》两者都属于关于人的幸福的实践科学,研究什么是幸福,幸福由何种作为构成,如何达到幸福。前者告诉我们和中生活形式对幸福生活是必要的;后者(政治学)告诉我们何种宪制以及何种政体的产生并维护这种形式。

第四,亚氏的政治理论涵盖理想和现实的两大领域,他对现实政体类型及各自的制度安排都作了描述与概括,他的政治逻辑也贯穿了理想国家和最好国家这两个层面。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读书笔记

轴心时代是人类历史上最为重要的时刻之一。在希腊,尽管过去人们对于祖先和神灵有着类似于在中国一般的敬意和崇拜,但是这种敬意和崇拜先是随着逐渐平民化的革命从政治上逐渐驱逐,又在被哲学家们寻求智慧和真理的努力所逐渐打破。苏各拉底的死意义重大的一点是一颗古往今来可能是最伟大的头脑中思想火花之熄灭并非由于专制君主或寡头出于控制思想的需要和对于独立思想者的恐惧,恰恰相反,是出于民众的无知、对真理的恐惧和传统的力量。

柏拉图因此对民主政治不抱好感。这位理想主义者因此走向了理性主义极端的一个高峰也即追求“类神牧”的或者“哲学王”的统治(另一个高峰显然要等到欧陆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们如卢梭和康德等的出现来补充)。然而可贵的是,严谨地秉持“中庸”之道的亚里士多德对他的老师进行了可贵的背叛。

《尼格马可伦理学》相当完整地论述了一个完整的人在德性和品质上所能达到的高度,但是,一个人要达到这样的高度显然不可能与他所处的政治环境分开,因为“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因此亚里士多德开始准备讨论什么是比较理想的政治体制。

第一卷仍然应当视为对展开论述的一个准备工作。政治学应当从何处开始?家庭,原因是城邦的基本构成单位就是家庭。但是亚里士多德从一开始就批评了那些认为治城邦如治家,家长、主人、政治家和君主实际上是一个意思,区别仅在于治理人数的不同而已。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古代中国的政治关系由血缘的家庭关系演化而来,因此家长制、宗族关系、大宗权和父权是普遍存在的。当孔子说“齐家治国平天下”时,我们应当牢记,那是当时的真正政治形态,因为事实上治理“国”的统治者们,正是以管理家族的方式统治的。

但是在希腊这不同。基于血缘的家族政治链条在一个时期被砍断了。对此,人们的记忆是,君主制被贵族制取代,贵族制又被民主制取代。正如古希腊普遍提到的一个古老的政治故事:当一个僭主的妻子抱怨他留给后代的权力被严重削弱之时,僭主答道:“恰恰相反,是加强了,因为权力的被制约使王位的稳固有了保证。”

亚里士多德像很多哲学家一样注意到了治家与治国、牧畜与牧人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是一个天生的自由主义者,“中庸”和实际永远是我们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最好注解。亚里士多德尽管承认“并非所有奴隶或所有自由人都是自然奴隶或自然自由人”,但是,与柏拉图“构成人的材料”的神话如出一辙,“自然打算让人们这样,一部分人服从而另一部分人则显示权威和运用高贵者的权力”,因为人们天性如此,有人天生是自由人,有人天生是奴隶。亚里士多德不是一个只会唱高调的人。尽管一些自由主义者有足够的理由仇视他,这个古老的道理最终还是被熊彼特们在“人生而平等”甚嚣尘上的年代以精英民主主义曲折地但是无可置疑地辩护了。

因此统治术分成两种:针对自由人的和针对奴隶的。第一卷对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到此暂告一段落,因为正题还没有被引入。亚里士多德接下来谈了关于“获取”的技艺,即致富术。这一段对于我们把握致富术对于城邦的重要性有帮助的一点是财富对于一个统治者来说是应当考虑的,但他们不应以此为目的。正如家长应当考虑家庭成员的健康,但是这是医生们必须考虑的问题一样。当然,由于国家比一个家庭更需要金钱,因此有可能有政治家致全力于理财。

下面一段更可使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的继承性。灵魂天生由统治和服从的两部分构成,既然统治应当出于德性,那么统治者就应当具有完美的伦理德性,即主人的技艺,也就是理性;而臣民只需对其有用的理性就足够了。即:每个人具有着相同的德性,但其组成和程度不同。男人的勇敢体现于发号施令,而女人的勇敢体现于服从。

第一卷所要讨论的问题,如主奴关系、夫妻关系、致富术等已基本完毕。要注意的是,这些都还主要是亚里士多德在家庭层次上的论述。因为先前我们已经说过,城邦由家庭构成。第二卷开始,亚里士多德开始讨论政体问题。

第一句是非常有意思的:“我们准备考察,对于那些最能实现其生活理想的人来说,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什么。”亚里士多德既不理想化又不庸俗化的习性在这一句中展露无遗。亚氏显然是不同意柏拉图式的理想政治模式的,因为没有人能实现那种生活理想。但亚氏希望人们能够尽量实现善的生活。因此最好的政治共同体是由“最“能实现其生活理想的人来实现的,既不是神,也不是堕落的人们。这一句话是值得重视的,因为紧接着,亚里士多德就开始了对于柏拉图《理想国》中共产主义模式的批评。柏拉图的理想国建立在一个重要的逻辑基础上,即最完美的国家内在类似于最完美的个人灵魂,也就是:国家的最理想的组织模式是整齐划一的,国家各部分如人身体各部分一样。这是古希腊哲学家们师法自然的一个体现。但是亚里士多德驳斥这种观点恰恰是违背了自然,因为它无视城邦的自然,却把它等同于个人的自然。这里和第一卷中探索城邦的起源是遥相呼应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一个相当有力的观点:城邦的本质就是多样性。

正如《尼格马可伦理学》中提到的,亚里士多德对于共产主义和妻子共有制的批判首先立足于,它损害了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的论述更是经典:一件东西要引起人们的关心和钟爱,主要有两点,即它是你自己的,并且它是珍贵的。同时他还论述了共有制引起的对于身份认同的破坏以及由此带来的无序和混乱。

亚氏在建立城邦的具体技术上对于柏拉图的批判我们暂不讨论,接下来的批判集中在《法律篇》上,尽管普遍认为这篇论述已相对《理想国》接近现实。然而亚氏仍然批评它结合了平民制和僭主制这两种最坏的形式,从而使选举容易被特定群体左右。这种批评,值得注意之处在于它是制度上的。亚里士多德确实是一个深思熟虑的实用主义者。

但是亚里士多德仍然是一个念念不忘美德作用的古希腊哲人。在论及其它政体时,亚氏指出,防治犯罪不仅在于分配,还在于培养节制的习俗。这与现代的观点截然不同。自由主义者显然坚持如何使用财富并非国家社会所应干涉,我们所能够的仍在于以法治与制度来防范问题的发生而并非道德化地推行权力。这也许是因为自政治学“现代化“后权力因素终于脱离伦理而独立的缘故。我们不否认亚氏的解决之道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但是研究政治学的人需注意,权力,永远是你身边的一头野性并未全然消失的狼狗。

我们继续乘着“中庸“之舟在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遨游。接下来亚里士多德对于法的变革提出了重要的看法:政治学是一门需要革新的技术,但是变法的危险是会削弱法律的威力。法律无法强迫人们服从,只有习惯才能做到。中国百年来的变法家与革命家,似乎都没有好好地阅读亚里士多德。接下来主要是描述性的,对于各城邦政体好坏的考察和政治家的贡献。需要注意的是,在那个时代,实行共餐制的斯巴达、克里特和迦太基似乎普遍受人称赞,这与亚氏似乎同其老师一样较为推崇贵族制究竟是互为因果还是怎样目前还不清楚。不管怎样,亚氏的观点始终趋于保守和非理性主义,比如他提到政体逐渐地偏向平民化有时是出于偶然的,而从他的字里行间我们也看到立法者并不能决定政体的发展方向。至少,亚里士多德在不动声色地说明这点。

第三卷是亚氏立论的重要篇章。首先是关于公民的定义,公民即有资格参与城邦议事和审判事务的人,对当时来说,基本这就是城邦政治生活的全部,因此公民的首要特征在于对于政治生活的关注。接下来的论述似乎与《尼各马可伦理学》联系相当紧密:善良之人的德性与良好公民的德性是否相同?亚氏的回答是并非善良之人并不妨碍成为一个好的公民。如果允许我们借此无限发挥,那么我要说,这种将政治独立于伦理的思想实在对于政治学的近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这里的论述简直可以作为斯宾诺莎《神学政治论》的一个导言)

然后是政体。这部分一直以来似乎相当受人关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思想集古希腊之大成,并影响了西塞罗等一批重要的思想家。普遍的且扼要的对于政体思想的描述是:正确的政体以正义为原则,以统治者利益为最高的政体都是它们的变体。正确的政体分为三种:君主制、贵族制和共和制,相应的变体也有三种: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

但是我们对亚里士多德的理解不应当在此止步。寡头制和平民制是按照居统治地位人数多少来划分还是按照财富的多少来划分?亚氏说,因为富人普遍是少数,穷人普遍是多数,所以对这两种政体的划分往往有上述两种误解。但这两种标准都不是根本问题,重要的是,寡头制的人民和平民制的人民对于正义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前者在于财富,后者在于自由。亚里士多德说,他们都仅仅看到了正义照亮了自己的那一个侧面。

假如再允许我发挥的话,我要说,哈耶克和罗尔斯,以及neo-liberalism和new-liberalism的争论,似乎也没有跳出这个局面。因此亚里士多德教导说,真正重要的在于人们应当意识到,城邦并非为了生活而存在,而是为了优良生活而存在,否则奴隶和畜生也可以组成城邦。忽略古典哲学家们对于伦理在政治中的重要性的表述永远是不明智的。亚里士多德是一个务实的柏拉图,他把柏拉图的次好变成了最好,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和柏拉图在最高层面上,或者说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那一部分上是相通的。

进一步,亚里士多德论述了城邦的权力归属问题。即使法治可以避免激情,但是法律的制定仍然受到利益群体的影响。对此,亚里士多德并没有给出什么样的法律才是恰当。如果我们有悟性,也许可以猜想到,在亚里士多德这样的智慧者看来,试图用理性的计划来设计制度或方式来达到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也许有人能做到,但这极需要运气。

然后是另一个问题:如何面对城邦中极为出色的人?雅典等城邦的做法是陶片放逐,因为部分超过整体是危险的。但是亚里士多德说,这显然不符合城邦之目的是为了最高善。因此解决方法是所有人心甘情愿跟着这样的人,奉他为王。问题是,如何使这样的人获得和交出王位?因为城邦不仅仅是一代人的事,它关系到一代代人,因此若无一个习惯或者制度,这显然比失去一个哲人的统治更可怕。可是怎样的制度才能保证我们真正发现这样的人?当这个人去世以后,如果城邦中再没有这样的人,政权如何平稳过渡?最后,如何在一个现实的城邦中实现这一点?

倘若我们以此来诘责亚里士多德的论述,那么我们是犯了把《政治学》当成《理想国》来阅读的错误。因为亚里士多德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凭空设计一个最好的城邦,相反,他所孜孜追求的,应当是一个最恰当的城邦,也即最符合当地风土人情的最好城邦。因此亚里士多德对于君主制之描述,如果不把它单纯看成是对历史的记叙,则应当理解为亚里士多德的意思是容易找到德性明显高出常人的人的城邦最适合君主制。隐含的意思是,德性不足的民众中最容易产生君主,而这样的统治也最适宜他们。

亚里士多德关于古代社会的论述就是这样的。他讲到,当城邦中德性较高的人越来越多后,君主制开始逐渐被共和制和寡头制取代。但是平民政体,在亚氏看来,显然是众人德性堕落的结果。民众决断一切是永远和野心家的煽动与僭主的谋权分不开的。当法律的权威也在这种平民政体中失落时,这种平民政体就不复成为一个政体了(对比亚氏认为另一种不是政体的政治形态即东方的专制政治)。

共和政体同贵族政体,按亚里士多德的理解,都可以视为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某种混合,区别在于一者倾向平民而一者倾向寡头。但是究其所言,贵族制的价值标准是“德性”,而共和制则应当在于“平衡”,即完美的混合。共和政体的成员,应当无一人有意组织另外形式的政体。

但是仅仅考虑权力的分配和制度的制约是不够的。正如统治者必须考虑财政问题,成帮的设计者也必须考虑优良城邦成员的生存问题。最优良的城邦,在亚氏看来,是中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政体,也许在亚氏看来,中产意味着财富可以使人们“节制”并“慷慨”地生活,而且“中产阶级”讲求平等,注重德性,能够更容易做到“中庸”的美德。

以下对于官职、议事的议论不予讨论,仅仅吸收其有益的思想。

接下来亚里士多德开始讨论政体变更的原因。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亚里士多德虽然在此有阶级划分的意识,但更加注重的是政治心理学的因素。首先是平民和寡头的冲突。他们的冲突是因为财产问题及分配的不均吗?不是。在亚氏看来,两者的冲突是因为信仰的不同,即正义价值观的不同。财富和自由(近代以来“财富”被“自由”取代,“自由”则被“平等”取代),两者的矛盾很难说是源生于人类中间还是随财产的分化产生,但是对于两种信仰冲突的关注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才是真正重要的因素。其次,平民和寡头的冲突引起僭政,因为僭主欺骗双方,使他们认为只有在僭主的统治下才能使双方得到安宁,殊不知在僭主看来,挑拨双方的互相斗争才是僭主借以维持自己权力的法宝。如果我们参看色诺芬的《希耶罗》则更可以明了这点。僭主因不正当的权力产生恐惧,并因为这种恐惧而运用种种僭术来对付人民。但是,明智的僭主会变得谦卑恭顺,使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从而使僭政得以长久维持。这点与《希耶罗》的主旨也相同。最后两卷的议论初看起来似乎颇为奇怪,在进行了“实践”多于“理论”的讨论后,亚里士多德转而投向了柏拉图式的努力,即开始设计理想城邦。与《尼格马可伦理学》的最后一卷相似,这两卷在全文中显得十分突兀。但是我们如果联系全文来看,实际上它们呈现出了一种非常和谐的关系。前五卷,如果还没有明白地,至少已经不动声色地说明了,按照理性与正义的原则建立起最好的城邦是不可能的。人类生活的福祉在于承认人类生活的局限性,并以此为基础来建立“人”的城邦,而非上帝之城。让我们再次引用施莱格尔的名言:一个人,天生不是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就是一个亚里士多德主义者。古希腊思想家所达到的高度是如此绚烂夺目以至于常使后人哀叹已无事可做。因为他是一个有着现实主义气质的思想者,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中有着后来许多保守主义、怀疑主义、经验主义等非理性主义的渊源。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 ——《政治学》读书笔记

遵循自然差异

首先让我们从亚里士多德的名言讲起:人是政治的动物,我们通常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是人是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的,但是政治参与这种说法因为太现代了,所以太狭隘了。我认为亚里士多德说这句话的确切含义是人注定是以共同体的方式生活,或者也可以说城邦是人的自然目的。所有共同体内部都是冲突的,这种冲突源于自然的差异。因此保持差异性就是符合自然的。自然是和谐的整体,可是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冲突,实际上天崩地裂依然是自然和谐的表征。而亚氏《政治学》的目的就是要为这种自然的差异划定界限。也就是说人是按照这种自然的差异而分出高低贵贱的,也是按照这种差异而组成社会秩序的。在这里亚氏表现出与乃师的区别,柏拉图试图消除这种差异,而寻求一个整齐划一的城邦。

所以说自然目的论在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中占据着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本文就试图从三个方面对此展开论述。

一、自然与人的本性

再让我们回到《政治学》的开篇。它是首先从社团开始论述的。逐群而居是人的自然本性,人天生就是社会性的动物。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社会团体都是先于个人的了,个人是团体的一部分。人是政治的动物确切的说就是这个意思。

在第一章中,亚里士多德开宗明义指出:“一切社会团体都以善业为目的,而“城邦”是至高而广涵的社会团体,它所追求的善业也是最高而最广的。”(p3)这里的善业是指什么,最高而最广的善业又指什么?这就涉及到人与城邦的关系问题。

在这一章中,还确立了研究政治学的方式:“应该分析一个组合物为非组合的单纯元素——这就得把它分析到无可分析的最小分子。”(P410)我们以后可以看到这种分析方法贯穿了始终:通过分析找到事物之间的本质差异,然后又通过本质差异来确立事物在自然目的序列中的位置。

我们有必要对这种方法详加探讨。我认为通过分解组合物而找出最小分子的方法蕴藏着亚里士多德对于自然整全的理解方式。我们如何去认识一个事物的自然本性,自然作为一个整体,而各个事物构成了其有机的组成部分,这里所谓的有机就是种类的差异。整全的特性因而就是施特劳斯所谓的智性上的差异性。只要找到了物与物之间种类上的差异,也就找到了该事物的自然本性,也就是该事物称其为该事物的东西。按照这种方法,城邦就是一个高级的组合物,而人是组成他的最基本部分。那么城邦的本性和人的本性有何关系呢?亚里士多德先将城邦分解开来。两性出于生理的自然而结合成夫妇,然后还有主与奴为了共同厉害自然地结合在一起。夫妇与主奴关系的结合,就出现了家庭。家庭然后再发展成为村落,最后发展称为城邦。“城邦是自然的产物。”也就是说家庭是人类社团的最基本形式,而城邦则是人类社团的最高级形式。

等到城邦出现,“社会就进化到了高级而完备的境界,在这种社会团体以内,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城邦的长成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城邦是自然发展的终点。”“当事物发展完成之后,我们就见到了它的自然本性,每一自然事物生长的目的就在显明其本性。”(p7)由此可见,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这是一种典型的目的论的理解方式,即理解一个事物是按照它的目的来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个目的不是人类的目的,而是自然目的。

那么为何说城邦是最高的社团呢?因为按照自然目的来说,“自然不造无用的事物,而在各种动物中,独有人类具备言语的机能。”而言语就能表达善恶和正义的观念,而城邦就是建立在善恶与正义的观念基础之上的。(p8)亦即,按照自然,言语因而善恶与正义是人的最高目的,而这种目的只有在城邦中才能得到实现。

因而称城邦在本性上先于个人和家庭。(p9)这里的本性其实是自然,而自然就是自然目的,是在自然目的的序列上,城邦先于个人和家庭。同样是在自然的序列上,“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p9)

遵循上述分析的方法,城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家庭。家庭又包含三种关系:主奴、夫妇和父子。(p10)此外还有致富技术一项。此四要素就是要讨论的家庭事物。通过后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这三种关系分别对应了不同类型的政体。

先说主奴关系。有人认为主奴关系并非出于自然,而是出于律令或习俗。(p11)可是亚里士多德并不这样认为。奴隶是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的人格而从属于别人的人,他就在生活行为上被主人当作一件工具。那么奴隶制度是否符合自然呢?亚氏认为“世上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区分,这不仅事属必须,实际上也是有利益的。”(p13)“一切事物如果由若干部分组合而成一个集体,各个部分通常明显地有统治和被统治的区分。”(p14)这一切都是在自然的名义之下得到论证的。自然创造出了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必定是有其目的的,不能自主的人成为别人的奴隶就是这种自然目的的证明。这样奴隶制就是正当的了。

但是他又否定强迫奴役的合法性,他强调的是出于灵魂的自然差异基础上的自然奴役的合法性。判断人类等级的自然标准是人的灵魂的优劣,而非其他。自然把两个原本相互分离的主奴联系成一个整体,使得他们厉害与共。如果违反自然,强行在两个人之间建立这种主奴关系,则不能使他们成为一个整体,因而也就会伤害到双方的利益。(p19)强制的就不是自然的,而自然是个最终标准。

从这个标准看,主奴的关系与政治家与自由民的关系显然是不同的。因为主人统治的是作为他的从属部分的奴隶,而政治家统治的是与他同等的自由民。因此符合自然的城邦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而僭政就是最不自然的了,因为它基于主奴关系的强制之上。

另外一个值得讨论的也是与我们今天息息相关的问题就是自然目的与财富创造的关系问题。自然为人类准备好了生活所需的物品,游牧、农耕、劫掠等都是合乎自然的获取财产的方式。他在这里尤其为战争(作为广义的狩猎)的自然正当性做了辩护。这个意义上的财富是有限的,自然不创造无用的东西,同时也不会浪费东西。

可是,另外一种获得财产的方式即“获得金钱的技术”,它是不合乎自然的,导致了财富的无限可增性观念。(p25)它不是家务管理中的一个合乎自然的部分。金钱是最不自然的,寒不可衣,饥不可食,因此对于金钱的追求就是最不自然的生活方式。(比如我们今天的金融资本家)而亚里士多德之所以要做这样的讨论,实际上是要寻找和确认家主和政治家的自然目的(或本分P31),这是以后讨论城邦问题的根基。

到了第十二章,亚里士多德转而论述夫妇和父子关系。与主奴关系不同,它们都是对自由人的统治,但夫妇关系是平等的,类似共和政体;而父子关系是不平等的,类似君主政体。此处有两点疑问:一,为何对于父子和夫妇关系的讨论如此简略?二,主奴关系类似于何种政体? 到了第十三章,亚里士多德又回到统治与被统治关系的自然正当性问题上,这一自然正当的最终根据在于灵魂的性质。灵魂在本质上就含有两种要素:其一为主导,另一为附从。统治和被统治就像灵魂组合中的主导与附从关系一样自然。

论述及此,亚氏结束了家政的论述,即只讨论了主奴关系,而不再讨论父子和父子的关系,也不再讨论村落关系。而是转而论述理想城邦。这一结构性的缺失是否蕴含了深意呢?

二、理想城邦——自然与城邦

在开篇第一章亚里士多德首先讨论理想城邦有一个前提,即“具备了相当的物质条件以后”。(p43)这个条件对于城邦的设置有何影响呢?现代政治其实就是为了满足这个物质条件,霍布斯把现代社会的起点定在了人的自我保全之上,而自我保全作为一种自然权利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扩张成对于财富的、公平的权利的要求,因为财富和公平都是人的自我保全的需要。这份工作是由洛克等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所推进和完成的。

经济进步、物质丰裕是现代政治最重要的事物,按照阿伦特的说法就是公共领域的社会化,本来是处理人类政治事务表现人类高贵和自由的领域,现在被卑下低贱的物质生产和劳动所代替,最典型的莫过于马克思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以及劳动伦理。

而亚里士多德直接就把它排除在了政治学讨论的范围之外。这个依据大概在于,致富并非政治的本分。(p31)而参与政治是需要闲暇的,闲暇的获得则无疑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为支撑。古典政治借助奴隶制来解决这个问题,一部分人的不自由保障另一部分人的自由,其合理性在于一部分不自由的人没有自由的能力,他们没有充足的理性自理能力,需要别人的统治和支配。而另一部分自由的人则是具有自由的能力的绅士。

而现代政治则是打破了这种能力等级的区分,要追求人的平等,实际上这是要降低对人的要求,同时要把奴隶制普遍化,要人们都为自己的生计奔波忙碌。这无疑意味着人的高贵性的彻底丧失。

另一个有趣的点在于,亚氏为讨论理想城邦寻找到了一个所谓“自然起点”,即人们在进行政治组合时,个人该把哪些事物归社团公有?关于这个自然起点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一,这个问题何以成为一个讨论的起点?

二、这个起点何以又是自然的?

三、这种问法与自由主义相似,但目的显然不同,其不同何在?

关于第一个问题,城邦是一个整体,因而它就一定具有公共的成分,否则城邦将只是一个个原子化的个人的简单堆积,而这不足以构成一个城邦。所以讨论公共的范围就是一个起点。而这个起点之所以是自然的,也要从城邦在自然目的的序列上先于个人来考虑。而关于第三个问题,这与自由主义划分公私界限是很不同的,自由主义的划分是为了保障私人自由,因此其理论的起点和归宿都是个人,是私的部分。而亚氏的划分是为了保障城邦的完整性,其理论的起点和归宿是城邦,是公的部分。

关于这个“自然起点”的初步回答只有两种。一是完全公有,二是一部分公有,一部分私有。前者是柏拉图的答案,亚氏就先从这里展开论述。

苏格拉底的理想国目的是要“消除私心,保证城邦的大公统一”。而亚氏却认为这种整齐划一不仅不可能,而且导致的是城邦的消亡。(p45)因为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不同品类的分子的集合,而不是同类事物的聚合。(p46)因此真正重要的不是消除私心,而是尽可能地保持各个部分的自然差异,只有这样城邦才能称其为城邦。

这里就涉及到了关于整体有两种含义:可以是一个一个人的总数合而为全,也可以是集体地不分彼此之为全。前者之全依然有私我,后者之全则没有私我。但这两者都未必能导致城邦的洽和。前者可以看成是自由主义的思路,后者可以看成是极权主义的思路,而亚里士多德显然采取了较为中间的道路,即社群主义的道路。所以我们所亚里士多德是社群主义的鼻祖,在一定程度上是成立的。

亚里士多德在后面的第四章继续讨论了妇孺归公会导致伦常丧失,罪行加重,城邦也会因为友爱的淡乏而不再团结。在第五章则讨论了财产归公问题。财产问题主要涉及生产合分配。最好是土地私有,分配归公。财富应该“以足够维持其素朴(节制)而宽裕(自由)的生活”为度。(p64)在考虑城邦的设计时,必须时刻谨记的是何谓正当的生活,而正当的生活中财富是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三、政治的极限——自然与正义 在《政治学》第三卷中,亚氏两次提到了同一个比较独特的问题(p157-160,p176):即城邦如何对待才德卓绝的人。这个才德卓绝的人不只是一般的品德优秀,才能超群,而是“人群中的神祗”(p157)

在第十二章中,亚里士多德提到,政治学上的善就是“正义”,而正义包含两个因素——事物和应该接受事物的人。(p152)正义的分配是以应该付出恰当价值的事物授予相应收受的人。(《尼科马克伦理学》卷五章三1131a15)在政治权利的分配上,正义就是“以人们对于城邦各要素的贡献的大小为依据。”(p154)这是城邦赖以存在的基础,因而正义就是城邦最大的公共利益。

可是不管是正宗的城邦还是变态的城邦都有自己的正义的标准,也就是任何城邦都有自己的关于赋予相应的人以恰当的事物的标准,比如有些城邦以财富为标准,有的则以出身、才德为标准,还有的则兼而有之。财富、出身、才德和集体多数四者并存于城邦之中。(p135)尽管亚氏说他们的观念都是偏见,可是它们显然成为维护特定城邦存续的根基。

可是对于亚氏所谓才德卓绝的人来说,城邦的正义是不能约束他的,就像“不能把宙斯神一并纳入人类的政治体系”。(p160)他超越于这些标准之外。如果城邦是一个整体,那它就有理由要求所有人成为他的一部分。可是这样卓绝的人物,他本身恰恰就是一个整体,而其他的人们便类于他的部分。(p176)正是因为如此,他们实际上是所有城邦的敌人,他们的存在都将潜在地对城邦的存续构成威胁。

亚里士多德说,对于这样的人,唯一合乎自然的方式就是说服大家服从他的统治,(p176)成为城邦的终身君王。(p160)可是显然说服似乎是并不起作用的,否则超人也就不会被城邦所放逐了。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君主政体的一种,因为君主是城邦的一部分。终身君王的政治实际上是政治生活的极限,即按照自然的方式来组织政治的极限。政治的最高限度就是哲学王的统治。这个时候的正义标准就是自然的正义标准。

可是我们马上就意识到,所谓自然的正义标准是自相矛盾的。自然无所谓正义或不义,它自身是最终的标准。各种正义的标准在理论上都必须接受自然的审查。可是政治又必须建基于正义的观念之上,它必然试图去掩盖自然。或者说每一个城邦都试图把自己所奉承的正义观念包装成是自然的,是无可怀疑的。自然是生生不息的,而城邦却力图稳定。于是所有城邦都有采取“陶片放逐法”的可能,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亚氏认为即使是出于统治者的私利,采取这种方法“也有政治理论上的根据,而未可全非”(p160)这是政治的自然逻辑,而这个自然逻辑从根本上说是违反人的自然的。

四、结语

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了亚里士多德的自然目的论,笔者认为自然目的论始终贯彻着全书的讨论,借以确定人的自然本性,理想城邦的结构,也包括后面提到的如何对待“超人”,如何教育城邦的公民等。而需要强调的是自然的目的并不是人的目的,自然理性也不是人的理性。实际上并非所有人都能知晓自然的目的,或者说自然的目的其实是被隐藏起来的,需要哲人去发现。其发现的方法之一,亚里士多德已经清楚地向我们呈现出来了。

《政治学》读书笔记

古希腊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分为八部份,主要涉及城邦的目的、起源、变更和保全;政体的分类、变更和保全;理想的城邦及其构建;最后论述了公民和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另外,这本书还涉及领导者素质和领导艺术的问题;他还阐述了他的法律的思想和司法的思想。

这本书的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城邦的起源。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共同体是为了某种善的目的。家庭是从男人和女人以及主人和奴隶这两种共同体中形成的,人们组建家庭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当多个家庭为了获得比生活必须品更多东西而联合起来时,就形成了村落。随着人们对善的不断追求,多个村落为了过上美好的生活而完全结合成一个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越来越大,直到大到足以自足或近于自足时,就产生了城邦。

第二部分初步讨论了政体的问题以及政体和法律关系的问题。

他认为,城邦的本质在于多样性,而不在于一致性。以一致性为本质和根本的城邦必然会走向自我否定和毁灭。高度一致性的城邦是人丧失两种美德:一是男人对女人的情欲;二是慷慨施与财物的美德。

在论及法律与城邦的关系时,他认为,一个优良的城邦中不仅应该通过法律实现财产的均衡和适中,还应该致力于人们的别的方面的平等和均衡,如教育、名誉等。另外,他认为应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因为法律的变革可能会引起政治**—因为法律的实施和效果最终取决于人们顺从法律的习惯而不是内容,而习惯养成需要很长的时间,并且频繁的变更法律会降低法律的威信。

另外,他还对希波达莫斯政体、斯巴达政体、迦太基政体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对这些政体的看法。

第三部分论述了公民、政体理论以及法律三方面的问题。

他在对各种关于“公民”的定义进行分析和批判后提出了公民的概念。他认为,公民是参加法庭审判和行政统治的人。其中,参加行政统治的人包括官员、陪审员以及公民大会成员。他还说到,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对共同生活的追求是天生的必然的;人一定会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聚集起来,在共同体中享有自己应得的美好生活。但他同时指出,公民是具有相对性的,因为这种观念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人们对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时所做出的判断总是容易出错的。

他还讨论的政体的问题。他认为政体负责对城邦的各种官职特别是最高官职的某种设置或安排,简单的说,政体就是政府。此外,他还指出,城邦这种共同体不仅仅是维持人们的生活和分享财富,它还要以优良的生活为目的。他还提出了政体的分类。他认为政体有正确的政体和蜕变的政体。以利益和最高权力的归属划分,正确的政体可分为君主政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贵族政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权力掌握的少数人手里)、共和政体(以公共利益为目标,权力掌握的大多数人手里)。蜕变的政体分为僭主政体(以私人利益为依据,是蜕变了的君主政体)、寡头政体(以富人的利益为目标,是蜕变了的贵族政体)和平民政体(以穷人的利益为依据,是蜕变了的共和政体)。

他在这部分也论述了法律的问题。他认为法律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他认为,城邦应该委任那些能够公正裁决法律没有做出规定的事例的人为官员;除此之外,城邦还应随着时间推移,根据城邦和公民的新经验来修改和补充新的法律,使法律的统治能与时俱进,保持旺盛的活力和生命力。而且,他还认为,能用法律统治的地方尽量用法律来实施法律统治,法律无规定的地方和时候就必须用人来裁决,并且参与裁决的人应该是多人。

第四部分首先再次提及法律的重要性,然后分析了政体多样性的原因,再分别对平民政体、寡头政体和贵族政体进行细分,并提出“中庸政体”是最好的政体的观点和阐述了政体的三要素。

在这部分的开始,亚里士多德再次强调法律的思想。他说,法律是根据政体制定的,是对政体诸多要素的内容的规定和确认。各个当权者必须依照法律来进行统治,并有义务防止别人违反法律;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必须了解政体的类别和这些政体类型之间的差异。

紧接着,他分析了政体多样性的原因。他认为,每一个城邦都是由不同的要素和部分构成,这些要素和部分在不同的城邦结构和分布是各不相同的。因为,城邦是由不同的家庭构成;城邦的人群有不同的阶层;城邦中人的财富、出身、德性等方面也存在着差别。

然后,他对平民政体、寡头政体、贵族政体分别进行了更细的分类。接着,他提到了“中庸政体”是最优良的政体的观点。所谓“中庸政体”是中间阶级人数占主导,并由中间阶层掌权的政体。因为,中间阶层既不会掠夺富人的财富,也不会剥夺穷人,更不会由党争。他进一步说到,任何一个城邦在构建上都包含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所谓性质是指自由、财富、教育和门第;而数量指认可的数量。他进一步指出,在任何一个城邦中,没有任何阶层同时在数量和性质上占双重优势。所以,要保持一个相对政体的稳定,就要使其支撑者力量大于反对者力量;各个阶层在制定法律时,要使中间阶层的利益和要求得到顾及。

在这部分的最后,亚里士多德阐述了政体的三要素。他认为,政体应该包括议事、行政、司法三个要素。议事要素负责战争与和平、结盟与解盟等公共事务以及法律、死刑、官员选举和审查等方面事务。这个机构可以由全体公民或部分公民担任。行政要素则负责各种官职的安排和配置。司法要素主要指法庭的审判等职能;而司法方式的区分标准包括:法庭成员、审理对象、成员任用方式、法庭形式等。

第五部分重要论述了政体的变更和保全的问题。

他认为,政体变更的共同原因有: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为了避免财产和名誉受到损失;遭到轻蔑或感到恐惧;城邦某部分不成比例地增长;选举舞弊;城邦之间的失调和战争;城邦的地形、位置等。紧接着,他分别详细论述了平民政体、寡头政体、贵族政体变更的原因。

接下来,他论述了政体保全的问题。他认为政体保全的共同方式有:让城邦所有人都严格奉公守法;通过法律防止权贵阶层之间的敌对和私斗;巧妙地利用政体所面临的威胁;通过法律防止任何人拥有过多、过大的权力;官员们奉公守法、严格自律;通过法律使愿意并有能力维持现政体的人比不愿意、没能力维持现政体的人要多;对公民实施教育等等。接下来,他论述了君主政体和寡头政体的保全问题。他认为僭主制政体的保全的方法有:抑制公民的心志并在公民之间制造不信任感;使公民无力量有所作为;僭主不露严厉只显尊贵,要人看到他的人尊敬他;避免暴政;向公民表明呀自己的统治是为了公共利益等等。

在这部分的最后,他分析了苏格拉底政体变革思想的不足。

第六部分主要论述了政体的构建问题。在论述政体构建问题之前,亚里士多德说明了平民政体的原则和特征。

他认为,平民政体的原则是自由。这里的自由是指人能够随心所欲的生活、每个人轮流地进行统治和被统治。另外,他认为平民政体的特征应该包括以下方面:官员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官员通过抽签产生;全体公民统治每一个人,每一个人又统治全体公民;就职的官员没有财产要求或者只要很低的要求;一个人不能两次担任同一官职;官员的任期是短暂的;所有的公民都有审判权,一切案件都由公民选出的人来审理;公民大会对一切事情,至少是重要的事情有最后的决定权。

他认为在进行政体的构建时,要着眼于长远。部队的组成方面,要根据城邦的地理环境来决定兵种和数量。最后他着重论述了官员的设置问题。他认为,官员的应该包括以下几种类型:商业管理的官员;负责城镇建设的官员;负责乡村建筑的官员;负责公共收入的官员;负责登记各种契约和法庭判决的官员;负责执行司法判决、罚款和监督犯人的官员;经手公共款项的官员;负责宗教事务的官员;负责公民教化的官员等等。

第七部分主要论述了理想城邦应该具备的条件。

他认为,在一个理想的城邦中,个人的幸福和城邦的幸福应该是一致的;人口合理、地理环境优越,军事力量强大;人民的生命力旺盛而且富有思想。除此之外,阶层划分应该合理;城邦选址合理;婚配及生育合理。最后是注重儿童的教育。

第八部分主要论述了青少年的培养问题。

他认为,对青少年的培养是城邦共同的责任。在对青少年进行的教育内容要适当而且要全面。他还主张通过读写、体育、音乐、绘画等对青少年进行培养。

亚里士多德这本书,论述了多方面的内容,开创了政治学研究之先河,使政治学成为独立的学科。

但他的思想也有不足之处。他认为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如他认为有的人天生就适合做奴隶,有的人天生就适合做自由民,有的人天生适合做统治者。

另外他的思想又有自相违背的地方。他在论述平民政体的原则时,官员应该有全体公民产生,但在后面他又说官员应该通过抽签产生。到底是哪个,我们不知道。

《政治学》读书笔记 “可能的艺术”与“可行的艺术”:《理想国》与《政治学》的比较阅读之一种

柏拉图的《理想国》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可以说是古希腊,乃至是整个政治学、哲学史上最经典的著作,同时,由于两位作者之间的师承关系,这两部著作之间必不可少的存在一些亲缘关系,这从《政治学》中许多地方出现的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批评可以看到。这一切,使得把它们放在一起作一番比较阅读的尝试成为必要,虽然这绝对可以说是一项令人望而生畏的任务。我在这里试图做的是选取“理想政体与政体选择”这个两部著作共同关注的思想主题为视角,以《政治学》作为阅读的焦点,对比两者的写作风格与目的,探究两者间的分歧,以及在我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力求分析这种差异得以产生的现实及理论根源。由此,我的思路如下:

一、《理想国》与《政治学》共同的问题域:理想政体的理念

二、两者间的分歧:政体的划分以及理想政体的实现途径

三、分歧与差异的根源:“可能的艺术”与“可行的艺术”

一、《理想国》与《政治学》共同的问题域:理想政体的理念

“公民与共同体的一致”与“共同体至上”是古希腊政治思想的主题。这里所谓的“一致”与“至上性”是专指城邦作为共同体之一种与公民或者个人的关系上而言,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统一的。虽然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诸多批评,但在这个问题上,两位思想家的观点是非常一致的。柏拉图认为:“对于一个国家来讲,还有什么比闹分裂化一为多更恶的吗?还有什么比讲团结化多为一更善的吗?”“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得最好的国家。”(1.P197)亚氏同样认为“政治团体以统一为至善”(2.P47),他说:“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2.P8)城邦不仅出于人类生活的实际需要,它更重要的是还具有深刻的伦理意义,即:“城邦的长成出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2.P7)换言之,“城邦是若干生活良好的家庭或部族为了追求自足而至善的生活,才行结合而构成的”。因此,“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是由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2.P140)而“优良的立法家们对于任何城邦或种族或社会所当为之操心的真正目的必须是大家共同的优良生活以及由此而获致的幸福”。(2.P348)在此基础上,亚里士多德得出了他关于城邦与公民关系的著名结论:“由此可以明白城邦出于自然的演化,而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人类在本性上,也正是一个政治动物)。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的,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2.P7)实际上,“城邦先于个人”的观念,可以说是整个古希腊时期的思想主流。在这个问题上,怀疑派,犬儒学派等等因其倡导个人利益或者个人意识,而成为古希腊思想的另类或异端。

从这种观念出发,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什么样的政体才是最优良的政体”这一关键问题的描述也是非常相似的。柏拉图认为:“一个真正的治国者追求的不是他自己的利益,而是老百姓的利益。”(1.P31)他在对理想城邦的护卫者这个群体的描述中说道:“我们所关心的是使一个护卫者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护卫者,尽可能使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得到幸福,而不是只为某一个阶级考虑,只使一个阶级得到幸福。”(1.P203)亚里士多德也说:“凡照顾到公共利益的各种政体就都是正当或正宗的政体;而那些只照顾统治者们的利益的政体就都是错误的政体或正宗政体的变态(偏离)”。(2.P132)两者的关联与一致性是显而易见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柏拉图的理想城邦的理念与亚里士多德的殊无二质,这根本上是由于他们对城邦统一的基础的理解的不同所导致的。对于这个问题我将在下面加以展开。

二、由共同走向不同:从现实政体划分到理想城邦

经过以上的简单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实际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对理想的城邦的描述有一定的共性。他们追求的都是如何保证与实现公民个人与城邦共同体的一致性乃至使这一一致性得以稳固长久。但是统一的基础是什么?这种理想如何达成?进一步说任何现实政体形式过渡到理想政体有那些可能的道路选择?在这些问题上,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差别。

对于柏拉图而言,他继承了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的观念,认为城邦一致性的真正基础在于“知识”或者是基于理性的美德,及其具体的体现者——哲人王身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柏拉图认为任何现实政体都是不可取的,或者说都是对理想政体的理念的背离。因此他对所有的现实政体持一种无差别的批判态度。他说:“现行的政治制度我所以怨它们,正是因为其中没有一种是适合哲学本性的。”(1.P248)然而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他对所谓利益、幸福、美德等等问题的理解是建立在常识的水平上的。他认为:“我们不仅应该研究理想的最优良政体,也须研究可能实现的政体,而且由此更设想到最适合于一般城邦而又易于实行的政体。”“实际政治家……他应该像我们预先说明的,帮助任何现存政体[给予补救或改进]。”(2.P177)进一步而言,亚里士多德所认为的“优良政体”的“优良”的涵义也是与柏拉图截然不同的。他说:“我们所说的优良,不是普通人所不能实现的或必须具有特殊天赋并经过特殊教育才能达到的标准,也不是那些认为只有理想的政体才能达到的标准,我们是就大多数人所能实践的生活以及大多数城邦所能接受的政体,进行我们的研究。”(2.P204)这句话可以看作是亚里士多德对《理想国》的直接的毫不隐讳的批评,也是整部《政治学》的立意所在。因此在对现实政制的理解上,三种正宗政体的类型,无论君主、贵族还是共和政体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都是可以接受的,或者说都是“优良的”。亚里士多德因此反对柏拉图的“优良政体”的观念。以一个具体例子来说,在对卫国者的幸福的判断上,亚里士多德指出:“他(苏格拉底)认为立法家以全邦的幸福为重,于是不惜剥夺卫国之士的幸福。可是,这必须在各个部分的全部或大多数,或至少有若干部分获得幸福(快乐)以后,才能谈到全体的幸福(快乐)……在这样的城邦中,倘使卫国之士索然寡欢,其它的人又将谁能快乐?”(2.P61)不过在柏拉图那里,苏格拉底在回答别人的指责,即“没有使护卫者得到幸福,他们掌握一切,自己却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已经明确指出:“既然我们的扶助者的生活,看起来比奥林匹克运动会的胜利者的生活还要好,那么,还有什么必要去和鞋匠,其他匠人,以及农民的生活去比较吗?”(1.P203)可以看出,柏拉图眼中的最幸福的生活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却是无法忍受的,因此,从这一点出发,二者对现实政体的看法以及划分,还有对“什么样的生活才是美好生活”,或者“什么样的政体才是理想政体”等问题的判断也是截然不同的。

柏拉图对政体的划分是非常简单的,可以说,实际上只有两种政体:现实的和理想的。现实的包括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僭主政治(1.P313),都是不正当的和应该遭受批评的;理想的就是柏拉图借苏格拉底的言辞设计出来的哲人王的理想城邦。之所以说在柏拉图那里实际上仅有两种政体划分是因为在他看来,任何现实政制,如果没有朝着理想城邦迈进的话,最终都会归于僭主政制这一城邦的最后祸害,无可挽回。当然,这种政体划分是亚里士多德所无法接受的,这是和他们对政体进行划分的目的不同有着直接关联。柏拉图的划分的目的在于找到最恶的政体形式,并与最好的政体即哲人王的政体进行对比,论证最正义的生活是最幸福的生活,最不正义的生活也是最不幸福的生活。而亚里士多德的“分清并列举每一类型的政体的诸品种”的目的在于“考察哪种政体最易实施”以及在各不同政体中“考察哪一类适宜于哪一类公民团体”,进一步的目的在于,人们选择了政体之后“应该怎样着手进行”。(2.P180)

因此,同柏拉图对所有现实政体的无差别批判不同,亚里士多德虽然对他的“2×3”的六种政体形式中的某些政体持一定的批判态度,但更核心的目的在于寻找如何能使各种政体得以稳定或得以保全的途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亚里士多德甚至当起了僭主的老师——虽然这种政制是他强烈批判的。当然,亚里士多德在讨论各种政体形式的时候绝非是“价值中立”的,他的价值倾向突出表现在他认为任何变态政体若想保全,就必须过渡到相应的正宗类型。这一点可以从他对各种变态政体的“出谋划策”中明显看到。比如他认为“就寡头政体而言,应认真注意穷人的利益”(2.P271)对于僭主而言,“在他的人民面前,应表现为大众的管家或本邦的仁王,而不是一个专制的僭主,应表现为自己不重私利而为万民公益的监护人,应以克己复礼为平生素习,万事不为过分”,这样最终导致僭主统治“既可以因此较为持久;自己的习性也必日趋于善良”(2.P301)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注意穷人利益的寡头政体实际上已经不是寡头政体了,而具有了贵族政体的色彩;同样,能够达到这些要求的僭主也就不能称其为僭主,而具有了君主的特质。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那里,任何变态政体都可以有一条现实道路以复归为正宗政体并得以保全,甚至达到优良。反观柏拉图却并不认为不正当的政体向正当的政体的过渡会如此简单——虽然不是毫无可能。柏拉图说:“有一项变动可以引起所要求的改革。这个变动并非轻而易举,但却是可能实现的。……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1.P215)因为:“在哲学家成为城邦统治者之前,无论城邦还是公民个人都不能终止邪恶,我们用理论想象出来的制度也不可能实现。”(1.P255)这是首要条件,当然还包括柏拉图之后谈的的一些附加条件,比如“他们(哲学家——引者注)把所有十岁以上的有公民身份的大人送到乡下去,把孩子接受过来……用自己制定的习惯和法律培养他们成人”(1.P310)、“拒绝让诗人进入治理良好的城邦”(1.P404)等具体手段。当然,就其现实性而言,是远远无法和亚里士多德的策略相比的。

三、可能的艺术与可行的艺术——《理想国》与《政治学》不同的理论特质

对于相同的问题,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各自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具体体现在之前谈到的等等问题中。进一步的问题即在于追问这种不同产生的根源何在。用一个简单的判断来定义二者的分别,即:《理想国》实为一种“可能的艺术”,而《政治学》乃一“可行的艺术”。

“可能性”的表述贯穿《理想国》全书。我认为《理想国》包含的两大思想主题,一是描述善的理念以及生活,二是论证这种善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性是纯理念的和超时间的。(《理想国》中的时间性问题比较复杂,在此不作展开)这两个问题以善的理念为中心,而论证这种善的可能性仅仅是对善的理念的一种佐证,即“关于正义之类美德本身我们也必须不满足于像现在这样观其草图,我们必须注意其最后的成品”。(1.P259)因为从根本上说,所谓“善的理念”本身即包含一切善的因素,现实性自然是其中之一,或者说,它必须具有现实性,否则它就不是“善”的——虽然这种“现实性”是以“可能性”的表述出现的。因此,柏拉图一再强调《理想国》中的理想城邦形式是“(我们)用言辞构建的”、“用理论想象的”,并且一直用艺术家画画来类比理想城邦的构成与治理。

因此,从“理想国在现实中无法实现”这个角度对柏拉图展开批判是无力的。在柏拉图看来,理想城邦无法实现的原因不是在于理想城邦,或者善的理念本身有问题,而恰恰是现实的风俗、习惯、法律、政制,或更根本的说,是“现实的人”有问题,因此他才会提出要把所有成人赶出城邦,只留下孩子,并由真正的哲学家对他们进行系统教育,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伽达默尔才会认为,“教育”是整部《理想国》的最核心问题。因此,柏拉图从来不去迁就来自现实性方向的批判。因此当格劳孔认为“合意的城邦你(苏格拉底,引者注)是指我们在理论中建立起来的那个城邦,那个理想中的城邦。但是我想这种城邦在地球上是找不到的”的时候,苏格拉底回答道:“或许天上建有它的一个原型”。(1.P386)柏拉图作为一个哲学家的孤傲气质即在于此。但柏拉图《理想国》的目的绝非仅仅是要塑造一个“天上的城邦”而已,更根本的在于,柏拉图对谋杀了苏格拉底的希腊城邦政制强烈不满,因此借助对“天上的城邦”这一“可能的艺术”的赞美,表达了对所有希腊城邦的丑恶政治现实的愤怒与批判。

苏格拉底之死对柏拉图的震动是巨大的,直接引发了柏拉图对于一个事物如何既能“善”也能保持强大的问题的思考,换句话说,哲学家与现实城邦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之间的差异的根源就在于亚氏身为一个外邦人,根本不具有柏拉图的这种生活体验,因而他更可能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从纯客观事实出发,以他的正宗政体与变态政体的标准,疏理150多个希腊城邦的政制现实,并探讨任何一种政制可能得以保全、持久的途径。因此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治实际上就是一门“可行的艺术”。所谓“可行”即体现在《政治学》提出的五大问题上(2.P180)。在这里,亚氏不愧出身于医生世家,他在看待城邦政制问题之时,自始至终怀有一种“医生的眼光”,简而言之,他看待现实城邦的眼光是:首先是诊断,即明确什么样的是病态的,什么是健康的。变态政体就是病态政体,如想保全并维持,必须过渡到健康政体,即正宗政体;其次是治疗,即任何一病态政体过渡到健康政体的现实途径,对于各种政体的种种道路选择或治疗方案,亚里士多德的讲述是非常详尽的;最后,探讨一般政体的毁灭和保全的原因何在,即何种措施能够预防健康政体堕落为病态政体。当然,所有的问题都要遵守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即必须关注稳定性,因此亚氏才会把“效忠现行政体”作为担任邦中最高职务的人的首要要求(2.P271)。对于一个合格的医生而言,无论病人患的是什么病,把他治死绝对不是医生的职责所在,同理,即使对于僭主政体这一亚氏最憎恶的政体形式,他仍然本着医生的操守为其出谋划策,寻找其可能过渡到君主政体的手段。

因此,在我看来,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差别是画家与医生的差别;《理想国》与《政治学》的差别是“可能的艺术”与“可行的艺术”的差别,也可以理解为是一幅精雕细琢的美丽图画与内容详尽精巧的医书的差别。从这个意义上讲,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理论不满并进行批评是非常正常的——虽然我们可以想象,柏拉图对于这个学生的批评也是根本不屑一顾的。而正是因为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之间的这种思想差异的较量与争锋,使得整个西方思想史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两颗种子开始生根发芽,最终枝繁叶茂,交相辉映。

参考书目:

1.柏拉图:《理想国》,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

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读书笔记 篇二

一、对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坚持层次性原则理论和现实依据

1、理论依据

(1) 人的需要具有层次性

马克思对人的需要层次作过精辟的论述。马克思指出, 在现实世界中, 个人有许多需要, 包括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三个层次, 这三个层次是同时并存的。人的衣、食、住、行等为人的第一需要, 并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在不同时期, 同时并存的各种需要对人的行为支配或主导的力量是多元的, 人就是在不断更新的需要中发展与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则必须针对教育对象的不同需要和不同教育对象的需要来展开工作。从心理学角度讲, 在人的一生中, 心理是在不断发展的。一般说来, 从出生到成熟期间, 心理的发展总趋势是从简单到复杂, 从低级到高级, 从混沌到分化的上升过程, 于此相对应的动作思维、形象思维和抽象思维正是人的思维发展的三个阶段。因此对人的教育也应遵循人的心理发展规律, 合理安排教育内容, 选择适当的教育方法, 以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在现实生活中, 教育对象是分为不同类型, 不同层次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充分考虑教育目的与受教育者思想状况实际之间的紧密联系, 考虑受教育者的接受可能性, 这样才能确定恰当的教育目的。”

(2) 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的客观要求

受教育者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体现为受教育者从自身思想实际和需要出发, 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经建构与重构后内化为自我思想道德认知, 并加以实践的过程。由于个体的先天和后天的条件不同, 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在知识水平、思想认识、自我监督和控制能力、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要求等各方面存在巨大差异, 甚至由于他们个性和态度的不同, 使思想政治教育对象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时也具有差异性。这些个人素质方面的差异是一种不以教育者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试图用统一的模式、相同的内容去教育差异有别的社会群体, 将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因此, 必须针对受教育者的不同个性和心理发展程度, 因材施教, 教授不同层次的教育内容并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现实依据

(1) 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党的十五大指出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实行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求我们制定的方针政策都要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状和要求, 同样,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内容的依据和出发点。另外,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 社会成员的价值趋向复杂化理想追求出现多样化, 人们的思想和价值观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的特点。

(2) 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目标定位过高。思想政治教育教育长远目标设定较高, 而近期目标不够明确, 不够具体, 高层次的要求与受教育者多层次的思想实际不相吻合;教育内容不够系统规范, 且不贴近教育对象思想实际, 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教育者空洞的灌输, 受教育者却产生了逆反心理。因此必须彻底改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的“高而空”、“大而全”, 脱离实际, 无法落实的状况, 也必须要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简单灌输的教学方法。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内容具有层次性, 教育者脚踏实地, 从实际出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正确确定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层次须遵循的原则

1、求实原则

求实原则是指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理论联系实际, 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原则。也就是说教育者要立足于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 通过调查研究, 谈话交流等方式了解教育对象的思想实际, 掌握丰富的感性材料, 切忌凭主观印象和道听途说来确定教育对象的思想状况。

2、精确性原则

从人的本质性来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每个人除了生理上的差异外, 还受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教育程度等社会因素有关, 因此每个人都是千差万别的, 这就要求教育者要精确观察千差万别的教育对象, 笼统、走马观花似的了解和观察是不会发现每个学生有价值的细微特征的。

3、目的性原则

无目的地对教育对象进行观察和了解, 得到的往往是盲目的、不系统的认识, 因而也不会对教育对象的心理特点和个性特征做出准确的推测和概论。有目的地对教育对象进行观察和了解, 可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主动把自己的知觉活动组织起来, 使教育对象自始至终服从于教育者所提出的观察目的, 使观察和了解活动具有言行的选择性。在对教育对象进行观察了解的过程中, 不仅要有总的目的, 而且还需要把这一目的具体化, 目的越明确、越具体, 效果越好。

4、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是指要全方位、多侧面、多角度地去了解和观察教育对象, 留意和观察对象的外部表现, 即一个人的言语、表情和动作。通过对这些外部特征的了解, 进而了解其内心。要考虑时间的差异, 即不仅要观察教育对象在这一段时间里的所作所为, 还要观察其在另一段时间里的所作所为。要讲究空间的差异, 既要观察对象在这个环境里的言行表现, 也要观察在其他环境里的言行表现。

参考文献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吴寿彭译.商务出版社, 2009:412, 414.

3.政治学读书笔记 篇三

政治在一般人看来是一个讳莫如深的概念,但是,研究一个城邦,一种政体,都是需要以政治的的角度去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用了八卷的内容向我们阐述了他对于政治的观点。使我们对于政治也有了一定的认识。摘记:

第一卷:论家庭

所有的共同体都是有其目的,其中政治共同体的目的最为崇高。一个共同体使一个利益共同体,是拥有共同目的聚集在一起为其目的而共同努力。共同体是为了某种善而建立的。要区分研究家庭、村庄、城邦等不同形式的共同体,就要用分析或者寻找起因的方法。首先,必须存在这样一种结合体:其成员一旦没有彼此就不能存在。其次,天生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为确保各自的生存也有建立联合的必要。男人和女人,主人和奴隶,这两种基本结合形成了家庭。每一个城邦的存在都是自然的,因为它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的共同体的结合而已。人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唯一具有善与恶、公正与不公正以及诸如此类感觉的动物。人一旦趋于完善就是最优秀的动物,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公正就会堕落成世上最差的动物。家庭是构成城邦的主要成分,一个完整的家庭由奴隶和自由人构成,家庭管理最基本、最主要、最单纯的要素就是主奴、夫妻以及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在各种技术中,对于所有的从属动物来说,都天生具有工具的属性,有生命的工具肯定要比其他工具包括无生命的工具使用得早。那种在本性上不属于自己而属于他人的人,就是天生的奴隶。有些人天生即是自由的,而有些人天生就是奴隶,对于后者来说,被奴役不仅有益而且是公正的。德行高尚者证明了拥有和控制奴隶的合理性。当主奴双方都很自然的处于他们该处的低位时,他们就具有共同的利益而且是一种朋友关系,但是当主奴关系靠法规和强权来维持时,那么结果就会相反,出现利益冲突和仇恨之情。政治家的统治权威是针对自然的自由民,而主人的统治权威是针对自然的奴隶。主人式的统治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家长对家庭实行君主式统治。而政治家的统治权是一种针对自由人和地位相等的人的统治权。家庭财产应限定在家庭之用的数量上。存在着一种具有自然性的致富术,它由家庭的管理者和政治家操纵。致富术作为一种获取财富的方法,与家庭的自然生成是不同的。它起源于用货币为媒介以谋利的交换。致富术是家务管理的自然部分,与一定数量的食物供应紧密相联;不同于其他形式的无限的致富术,而是有限的。家务管理是指如何利用一般的管理方法来使用财富,而不在于获取财富,为财货而求财货,放债取息是财富利用中最为恶劣无耻的。家务管理的技术是一种道德的技术,家务管理更重视人事,而不是无生命的财产;更重视人的德行修养,而不是财产的丰饶富足;更重视家庭中自由人的德行,而不是奴隶的德行修养。男人的勇敢在发号施令中显示出来,女人的勇敢则是体现在服从中。

第二卷:论理想国

城邦的成员必然是共有一切;要么必然是没有共有之物,要么必然是有些事物共有,有些事物并不共有。每一个城邦的健康存在依赖于每一个成员在相互交换中必须遵循着等价原则。一件事物为越多的人共有,人们对他的关心就会越少。按照柏拉图的规划建立起来的共同体,家庭的名字将毫无内涵,因而家庭的观念将淡而无味。柏拉图所有的著作都具有原创性:优雅而观点新颖,富有探索精神。理想的政体不应由民主制和君主制结合而成。普通百姓的造反是由于财产分配的不公,而有教养的人造反的原因则是官职分配的过分平均。欲望的本性就是无止境的,大多数人或者就是为了满足这种欲望。一切好战的民族往往好色,无论是男色还是女色。克里特的共餐制优于斯巴达的共餐制。

第三卷:公民和政体的理论 是否拥有公民权,并不是由居住权和诉讼权决定的,而是由政治权利决定的。在变革后凡是在政体中已经获得这些官职的人们,实际上就必须被称为公民了。城邦是一个组合物,就如他所有的组合物一样,它的同一性是由其组合方式,即政体来决定。从整体上说,好公民和善人不可能是同一的。在理想政体中的好公民必须具有称为好的统治者所要求的品德,同时也具有成为好的被统治者的品德。政体是对城邦中各类官职,尤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官职的组织和安排。僭主制是一个人进行的独裁统治,所有的统治措施都是为了统治者个人的利益;寡头制政体则是服务于富人的利益,平民制则是为穷人阶级的利益服务。一种政体的原则体现在它对于公正的观念上;而这一原则成为了贵族政体与寡头政体之间相互区别的基础。贡献和所得的比例关系在每一项事物之中是相同的,这就是公正的本质。善在政治学领域里就是公正,而公正就是以提高公共利益为目的。在任何政体之中某一要素过分突出,过于显著,将会打破各个要素间的比例关系或平衡关系。所谓公民,这一术语的一般含义是指所有参与城邦政治生活,并轮流进行统治和被统治的人。君主制有五种形式:

1、英雄时代的君主制,君主是由人民的拥戴而即位,但是权力要受到一系列的限制,君主就像一名统帅、法官和祭祀活动中的主祭;

2、野蛮民族的君主制,君主的权利通过世代相袭依照法律拥有独裁权而表现出来;

3、独裁制形式的君主制,其君主是一种民选而产生的僭主;

4、斯巴达式的君主制,世袭的统帅,终身拥有军事指挥权;

5、全权制君主制。众人对许多事情做出的判断肯定是要强于任何一个人做出的判断。要想获得公正,就必须首先获得中立而无偏私的权威。而法律就是一种中立而无偏私的权威。

第四卷:现实政体极其类别

政治学不仅仅研究政体,还要研究法律以及法律和政体间的关系。政体之所以存在多种不同的类型,其原因就在于每一个城邦是由若干不同部分组成的这一事实。平民政体不仅仅意味着统治人数的多少,还意味着由某一个社会阶级进行统治。决议永远都不能成为通则,但是任何真正的政体都必须建立在通则的基础上。纯粹意义上的贵族政体是真正由最为优良的人士进行管理的政体。通常来说,共和政体就是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混合而已。凡是那些经过混合而使人难以分辨其为平民政体还是寡头政体的混合就是成功的混合。有两种形式的僭主制政体,即未开化民族之中所实行的君主制和希腊古代所实行的独裁制或称民选制僭主制。以中产阶级为基础的政体是最可能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凡是离最好的政体形式最接近的形式自然就会比其他任何形式好,而离中庸之道最远的政体形式必定是最坏的形式。政体彼此之间的数量和质量应该保持平衡。在政体之中,通过假装授予一些虚假权力来欺骗平民的手段共有五种:公民大会、行政机构、法庭、武装以及体育训练。一种民主政体,我是指目前仍然在流行的一种特殊而又特别的民主政体形式,为这种政体的整体利益着想,可以采取的政策与措施应该是,应用寡头政体施于法庭集会的方法来改进议事机构的品质。

第五卷:革命和政变的原因

对于公正和平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不同党派的不同要求;而这些不同要求的彼此冲突导致了政治斗争和政治变革。尽管**起源于琐碎的诱因,但是要涉及重大的事情;那些极小的以及个人方面的诱因所引起的**也会造成巨大而严重的后果。

第六卷:构建较为稳定的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方法

平民政体的基本理念就是自由。最良好的政策并不是要尽一切可能地扩大自己一方的人数和势力的政策,而是那种能够确保自己的政体保存时间最长的政策。最好的寡头政体应该相应于最好的平民政体,即农业类型的平民政体,对于那些执掌任何官职的人来说只需要温和财产资格要求。

第七卷:政治理想和教育原则

世有三善:外在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基本的诸善是灵魂的诸善。对于个体来说所适用的幸福原则,同样也适用于社会团体,所以在道德上最为优良的城邦必定是幸福和践行高尚的城邦。假如大家都认为武功是一种善业,那么它也只是特定意义上的一种善业。对于人类来说,绝对不能把战争当作一种超乎一切的最终的主要目的,它只是实现人类最终目的的手段。真正的幸福从本性上来看,就在于行为。人口的规模是由公民的性质而决定和限制的。一个城邦,就如一艘船,对于要处理的事物来说,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一个城邦必要的配备之中,最首要的要素是人口这一原料。城邦的疆域也应该保持在适度的规模上。城邦就应该有能力在海陆和陆路两方面设防。我们不能把城邦或者是其他任何能够成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共同体所必要的条件,误以为是城邦或者任何社会共同体各个部分。城邦是一个由平等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社会共同体,而且只能是由平等的人所组成,而它的目的是尽可能地达到最优良和最高水平的生活。德行的完满运用和实现活动,是以绝对的而不是相对的方式实现的。教育的初期从婚姻制度开始。哭叫有利于孩子们的生长。

第八卷:青年教育

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应该是立法家主要的并优先考虑的事情。极其相似的举动,要是依从他人的请求而一再重复地去做,就有可能被视作卑贱和奴性十足了。游戏玩乐可以使紧张的情绪得以舒缓;由此所得到的惬意是我们可以放松休息。处处必求实用是绝对不可能达到具有高尚的情操和自由的精神的境界的。体育锻炼的正确政策就是要避免过分过早的锻炼,这将阻碍身体的正常发育。音乐所能发挥的作用正是应该教授儿童音乐这门科目的原因。青少年应该参加演奏的目的只是为了培养他们的评判能力,除此之外别无目的。

4.13 《政治学》读书笔记 篇四

书名:《政治学》

作者:亚里士多德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1965年8月第一版

本书共分八卷,由于书中内容有缺损,所以内容有的显得杂乱,不好把握到主线,所以我就部分卷的内容来写下感悟片段。

·卷一

这一卷的主题是论家庭。这一卷我比较感兴趣的是作者对于主奴关系的叙述。按照亚氏的观点,主奴关系生下来就被确定了,而非后天因素影响。所以统治者跟被统治者不是因为后天地位的差别而区分主人和奴隶关系,那是上帝的安排。那么从外邦接收的战败的自由民是否也能算作奴隶?奴隶跟奴隶结合是否会产生自由民?既然奴隶劳作,那么在劳作的过程中,通过奴隶间的协同工作,交流其社会性意识还是被保留下来一部分,而对于奴隶主的压榨,他们心中必定有仇恨的种子,再加上那部分被保留下来的社会性意识是否是后来奴隶运动的一个原因的雏形?

·卷二

亚氏在文中提到“凡是属于最多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其实也可以理解为一种责任的分散性,职能的分散性。好比现在的一种现象众人都能够力所能及的事,却总是无人问津。所以像出现机构职能重叠这种情况时,往往在交集那一块,以利益为变量,交集在对于双方间的一方有利时会引来利益变量的波动,这是一种好的结果,起码有人在关注起码这一块还有价值。如果交集这一块的利益被长期搁置,那么就相当于是城乡二元结构一样双方的联系会因交集的名存实亡而变为并集,出现沟通上的障碍,这样就会引发三方的不协调,从而导致原有稳定实体的混乱。所以,这个结论也适用于其他方面,两个陌生人沟通起来总是要慢一些困难一些,而如果有一个中介人先互相给双方沟通了信息,那么陌生双方的交流阻碍就会变得畅通很多。所以像城乡二元结构的破除并不是一句话一个政策一个文件的硬性措施所能达到预期目标的,首先就是需要一个软性的沟通平台。平台搭建好了,软性的是什么?是文化是习惯习俗的互通有无,文化的习俗习惯用什么媒介来代替呢?文化产品。文化产品最基本的是什么?吃,而乡里人对于城里人来说最能被城里人接受的就是乡里的吃食,也就是俗称土特产,所以像逢年过节城市人最喜闻乐见的就是乡里亲戚的特产馈赠,这是拉近距离沟通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当然这里是举一个例子,想要表达的意思是政策的出台首先考虑不应该是物质的刚性需求,而是乡里人更关心的软性条件。同样城市里的人要的不是乡里人实体的迁移,更是一种意识和习惯上的趋同。

文中还提到“因为宽宏必须有财产可以运用,在一切归公了的城邦中,人们就没法做出一件慷慨的行为,谁都不再表现施济的善心”。作者的这个观点一直到现在都可以说时常出现在生活中。人都喜欢宽宏的人,宽宏的人为什么宽宏因为他有多余出的资本来宽宏他人,所以他人愿意跟宽宏的接近就容易造成一种嫌贫爱富的社会错觉,而社

会人却喜欢把这个错觉奉为正统囊括到自己的价值观中。同样的这种想法是否能同构到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呢?中央攥紧资金成了富户,地方穷了成了不受欢迎的葛朗台,民众当然倾向于慷慨的中央,而对地方却充满了不信任和戒心,包括像上访的民众也更多的愿意相信去中央上访能得到更为公正的诉求回应。所以地方的不被群众认同是否也有这样一方面的原因呢这个还是要进行深入的考究,这里我们就不深入探究了。

另一个亚氏在本卷还提到人口与贫穷的问题。他提到“繁殖如无限制,势必导致贫穷”。虽然此话有理但我觉得这是一种消极的认识态度,是的在资源自然恒定的情况下,如果人类没有一种自我意识培养后代的方法,按照自然淘汰的法则人应该早被淘汰了,可惜人的存在有别于其他动物,所以人为的控制人口的增减势必会打破平衡而迎来灾难,所以把人创造的社会假设成一个地球系统中一个恒定的分子,那么控制好这个分子的质量和其波动范围,那么地球也许就能恒定循环下去。还有,人口的确需要限制,但是这不是唯一方法,限制人口的目的应该是使得现有的或是可以预见的社会变化中,社会的容纳结构能够与人口增长产生联动,使社会结构趋于稳定,那么就能完成上面提到的地球分子的恒定。而社会容纳结构在现在看来是需要不断来消化增长人口的,怎么消化?不断的来细化分工,提高事物的利用率,而不至于浪费,不断来压榨事物的剩余价值,来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求。但是,要注意的是人口是定然会达到一个峰值的,且不论是什么原因吧,人口峰值的时候就代表着一个巨大的变革,这也是

我自己的一个猜想,不断细化的分工也许会在那一刻戛然而止而倒向化繁为简,由分化走向融合,同样社会结构也会随之调整为简洁模式来运作,但是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也可能会干扰这个进程,但是趋势是不会改变的。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教育跟人的关系。原文中作者提到受到同样教育的人为何还是会出现巨大差异在各个方面?有人会说是家庭差异原因等其他原因,好,我们假设人类刚诞生的时候,同样受到“教育”是一样的,为什么还是在若干年后产生巨大差异,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每个人意识的自我加工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人生来就是有区别而非批量生产的芭比娃娃,所以对意识的研究也许会成为以后人类进步的突破点,当然这也是猜想。

卷三:

这里还要对上文中的社会分工进行一个补充。在社会形态较为简单的时候社会分工是较为粗糙的,个人的负荷重。分工的繁复一个是随人口的增多而复杂,另一个是社会形态或是社会结构不断发生变动出现新的问题而复杂细致,但是却能够解放出一部分人力那么负荷减轻的人,它的空闲时间不断的增多,所以怎么利用好这部分空闲时间成为经济增值的一个潮流,那么围绕着空闲时间的各种消遣娱乐的项目和活动就应运而生了,所以娱乐业和旅游的发达和受人关注也是不无道理,这个地方还有一些问题可以留在以后继续深入探讨。

总之,能在如此古老的年代写出如此多有预见性的观点,不得不佩服亚氏的政治思想的伟大和对细节捕捉观察的严谨,这更是我们现

代政治研究者应该学习的东西。

5.杨光斌政治学导论读书笔记 篇五

接下来还是这位教授教的《行政伦理学》,用的是他编撰的教材。但是无论课上还是教材,通篇充满了WTF,班上只有1名学生悟性较高、登堂入室,现已早早成为副教授。读硕士的时候,因为还在本科的学院,教这门课的依然是这位教授,所以同样的内容又听了一遍。

然后是国关学院的一位留着地中海发型(我给他起了个外号“契丹人”)的教授教我们《西方政治思想史》,算是第一次比较有体系地接触了西方政治思想。对他所讲授的记得不多,我和媳妇至今还记得他在前几课讲古希腊时说的一句话:“logos是一团火”。我俩当时面面相觑:“为什么不是一团水?”也大概是那个时候,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卢梭,接受了“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即使后来硕士时学了人力资源,跟着导师去郊区“闭关”时,身边也要带一本卢梭的书。

硕士的时候是景老师教的《政治学》。记得刚入学时,师姐告诉我,“景老师的课一定要好好听”,因为这是他们班公认的所有的硕士课程里面最好的一门。在这门课上,我做了最认真的一次文献阅读。以前学的都是”democracy“,我的题目是“totalitarianism、authoritarinism"和”政治动员“。

最后一门是康老师的《文献导读》。康老师理工科背景,因为研究农村扶贫问题而转向慈善,最终因此进入我们学院,组建了NGO研究所。但是他的个人兴趣却是新儒家,是一个“文化保守主义者”。在他的课上,他对葛兰西情有独钟,让我看到政治学的另一个领域。

拉拉杂杂说了很多,其实我想表达的意思是政治学是一个非常博大精深的学科,即使教授们也难以全面、严谨、系统地说清楚,更遑论转化为更通俗的语言讲给涉世不深的学生。但是这本书也许可以。

感觉这本书有三个特点:

一是深入浅出,语言通俗易懂。每张都从一个小故事讲起,引入一个政治学的主题。后面论述的时候文字也较为活泼,读着不犯困。偶有“神来之笔”,说着外国的事,但读者可能会很自然地联想起天朝,这一点很有意思。

二是内容系统全面。也许大家在生活中都会接触各种各样的政治学概念、理论,这本书能够把各个点串成线,形成一个较为严谨的体系。

6.创新读书笔记的形式 篇六

一、记录读书过程

朱永新教授曾说:“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史就是一个人的阅读史。”因此,读书笔记应成为真实记录学生阅读史的载体。透过学生的读书笔记,我们要能看到他们的阅读兴趣、阅读进度和概括能力等情况。我在班级中开展了“每周读一本书”课外阅读活动,要求学生每天至少读书一个小时,同时要简单记下每天的读书过程,内容主要包括书名、阅读进度、阅读时间、主要情节等内容,也可以适当摘录一些优美的语言材料。例如我班一个学生某一天的读书记录是这样的:“2014年9月2日,星期二,《时代广场的蟋蟀》第一章,约3000字,读了半个小时。第一章主要写了可怜的玛利欧周六晚上替爸爸照顾报摊,整整一个晚上,只卖掉了十五份报纸和四份杂志。”记录读书过程,学生需要回顾故事内容,内化和运用文本语言,进行简要的总结概括,这其实就是一个反思和成长的过程。真实记录是基础,坚持每天记录是关键。

二、写下点滴感受

对于一本书而言,能触发读者思考的地方有很多。因此,教师不妨指导学生及时记下读书时产生的思维火花、真情实感和真知灼见,不断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批注是中国古代读书人常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读书方法。我在指导学生课外阅读时,注重训练他们学会运用批注,聚焦精彩句段,圈圈点点,把有感受的地方画出来;联系自身和生活想一想,把思考和发现及时记录在读书笔记上,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关键是要有感而发。如读《时代广场的蟋蟀》中的“玛利欧拉出了一张面巾纸,把蟋蟀放在上面,然后又拿了一张,用来掸掉它身上的尘土。他轻柔地拍弹着蟋蟀坚硬的黑色外壳,还有触须、六条腿和翅膀”,有学生圈点了“放在上面”“掸掉”“轻柔地”“拍弹”等词语,同时在读书笔记本上写下“这几个词语形象地写出了玛利欧的善良和对蟋蟀的喜爱之情”。

三、迁移写作方法

指导学生读书,不仅要引导学生关注故事情节,还要引导学生迁移运用作者的写作方法,把读和写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引导学生从遣词造句和谋篇布局两个角度关注作者的写作方法。比如,我班一个学生根据朱自清先生《匆匆》中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个句子进行仿写,写下了“凝视的时候,日子从目光中溜走;谈话的时候,时间从语言中溜走;嬉笑的时候,时间从笑声中溜走”。学生从文本局部细节入手,不仅学会了排比句的写法,更感受到了时间的易逝与珍贵。再比如,我在班级开展“同读一本书”读书活动,要求大家在两周之内读完金波先生的《乌丢丢的奇遇》,同时完成一个创意读书笔记———模仿小说写一个章节。学生是善于模仿的,学生是喜欢想象的,学生的潜能是无限的。挑战性的任务激发了学生的热情和才情,他们写下了 《强盗感动了》《皆大欢喜》《蓝天下的小鸟》《自信的小乌龟》《挺立的玉米》等创意作品,从整体结构入手,迁移写作方法,文笔生动流畅,丝毫不逊色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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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真理观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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