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2024-10-25

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精选10篇)

1.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篇一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第一条: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指区人民政府通过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案卷实施检查,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的活动。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案卷,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中所形成的有关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依法需归档管理的案件材料。

第三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的原则,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四条:第七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

(五)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主体是否按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量化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卷宗制作归档是否符合标准。第五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所查案卷评分,扣分及扣分理由应作书面说明,评出案卷得分后应予签名。

第六条:行政执法案卷实行一案一评,评查小组根据每个案卷的实际情况,进行书面综合评议,并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的评查结果。

第七条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篇二

案卷评查制度

为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处罚案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行政处罚案卷是指本局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

二、行政处罚具体执行机构,应做好行政处罚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整理归档的案卷应做到规范、真实、完整。

三、本局依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责牵头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有关科室参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四、案卷评查分为基础标准和文书标准两部分。前者是对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要素的评价;后者是对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及填写内容是否规范的评价。

五、基础标准不设具体分数,不符合任何一项内容,该案卷为不合格,不再具体评分。文书标准采用百分制方法评分,凡不具备相应要求的扣去相应分值,最后余分为案卷得分。如案卷中不需要达到某项具体要求的,该要求所占分值自动累加。

六、案卷评查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确保评查工作质量和效果。案卷评查过程中发现错案或者执法过错的,应当依照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一、基础标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权限内实施行政处罚。

(二)被处罚对象认定准确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1、违法事实及情节认定清楚;

2、认定违法事实证据充分,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

(四)适用法律正确

1、行政处罚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要求;

2、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条、款、项、目的引用完整、准确。

(五)程序合法

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的先后顺序实施;

2、由两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并出示了执法身份证件;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听取 2 了陈述和申辩或有当事人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

4、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对要求听证的案件依法举行了听证;

5、依法送达了法律文书,并有送达回证;

6、对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文书标准

(一)立案阶段(共12分,每项2分)

立案审批文书:

1、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案件来源;

3、有案情介绍;

4、有立案依据;

5、有行政执法部门承办人、负责人的意见和签名;

6、有立案时间。

(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2分)

1、勘验检查笔录(共5分,每项1分)

(1)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

(2)有现场勘验检查的起止时间、地点;

(3)现场勘验检查情况记录完整、准确;

(4)有两名以上勘验检查人员的签名;

(5)有被检查人签名(如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签名)。

2、询问笔录(共7分,每项1分)(1)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

(2)有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

(3)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

(4)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完整、准确;

(5)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

(6)有被询问人表示纪录真实的记载和被询问人的签名或按的手印;

(7)有涂改之处时,应有被询问人按的手印。

3、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文书(共10分,每项1分)

(1)有被调查取证人的基本情况;

(2)有调查取证的事由和依据;

(3)有调查取证的具体时间、地点;

(4)提供的证据与案件有关;

(5)有物品的性状的准确描述;

(6)有物品的保存期限和地点;

(7)有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

(8)有被调查取证人的签名或盖章;

(9)有记载物品处理的决定和处理结果的文书;

(10)如先行登记保存的,应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批记载。

4、鉴定文书(共5分,每项1分)

4(1)鉴定目的明确;(2)鉴定单位合法;

(3)鉴定内容清楚;

(4)鉴定结论明确;

(5)有鉴定部门印章、鉴定人员签名、鉴定日期。

5、调查终结报告或案件处理审批表(共5分,每项1分)

(1)有案件来源的简介;

(2)有被处罚对象的基本情况;

(3)有违法事实和主要证据及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4)有行政处罚的依据;

(5)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负责人的意见和签名。

(三)审查决定阶段(共23分)

1、告知文书(共8分,每项2分)

(1)有告知文书;

(2)有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的记载;(3)有当事人陈述、申辩或放弃此项权利的记载;

(4)告知文书应有行政执法部门的名称及印章,并给当事人适当的时间。

2、听证文书(共5分,每项1分)

(1)有告知当事人有听证权利的文书;

(2)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应有书面记载;

5(3)听证通知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包括听证时间、地点、主持人,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印章、通知时间等;

(4)听证笔录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包括听证时间、地点、内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和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

(5)听证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包括案由、案情、听证情况介绍,主持人意见和签名,报告时间等。

3、审批文书(共3分,每项1分)

(1)按法定权限审批;

(2)集体讨论的应有规范的文书(记录、会议纪要等)记载;

(3)报上级机关批准的有规范的报批文书,并有上级机关的意见。

4.行政处罚决定书(共7分,每项1分)

(1)有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2)有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据;

(3)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有履行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告知逾期缴纳罚款要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5)有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名称及印章;

6(7)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四)送达、执行阶段(共19分)

1、送达回证(共6分,每项2分)

(1)送达回证份数齐全;

(2)格式规范、内容完整;

(3)送达方式、程序合法。

2、罚没款(物)票据(共4分,每项2分)

(1)有合法票据及物品清单;

(2)填写完整、准确。

3、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文书(共5分,每项1分)

(1)案件名称准确;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清楚;

(3)申请执行项目准确;

(4)案情叙述完整、准确;

(5)强制执行理由正确。

4、结案报告或结案登记表(共4分,每项1分)

(1)案由、结案理由清楚;

(2)有送达情况、执行情况及结果;

(3)有承办人结案的意见及签名;

(4)有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及签名、日期。

(五)案卷归档(共14分,每项2分)

1、一案一卷;

2、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

3、卷内目录及备考填写规范;

4、卷内材料排列有序(一般按办案时间顺序排列,也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结案报告放卷首,而其余材料仍按办案时间顺序排列),并有页号;

5、卷内无金属物,并装订整齐;

6、卷内文字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

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篇三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3、孙玉非法占地案;

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

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

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

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

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矿产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

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

3、田富无证开采案;

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

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

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

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2〕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4.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 篇四

一、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法定权限

1.在行政执法机关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

2.处罚种类合法;

3.处罚幅度适当;

4.对同一种类的违法行为定性、适用法律和处理公平、公正。

二、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

1.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执法,执法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应当采取强制措施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条件和期限合法;

3.检验、鉴定等结果告知相对人,并听取意见;

4.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并有准确记载;

5.行政处罚时,有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情况的记载;

6.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听证程序合法,严格遵守相关期限规定;

7.告知文书中行政机关的名称及印章准确;

8.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在法定期间内送达。

三、行政许可听证符合规范

1.符合听证范围的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前,有准确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的告知文书;

2.有因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而未举行听证的文字记载;

3.听证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听证时间、地点、主持人、告 知当事人申请回避权,行政机关名称及印章和通知时间等;

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包括听证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名等;

5.听证意见书内容规范。包括听证报告应当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记录人、主持人,当事人与调查人员对违法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的质证、辩论记录,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违法事实认定

1.违法主体认定清楚、准确,卷内有违法主体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2.违法时间、地点、行为清楚,证据充分,违法行为定性准确;

3.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等文书材料中记录的时间、物品名称、数量、基数等内容准确合法;

4.违法经营金额、货值金额、违法所得等认定或者计算准确。

五、适用法律正确

1.违法事实的认定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行为一致。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用全称;

3.适用法律条款全面完整,条、款、项准确;

4.符合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等法律适用原则。

六、案件执行

1.全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2.逾期未履行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无擅自减免、变更、停止执行情况。

七、案卷管理

1.装订规范,卷内目录不混乱,有逻辑性,一案一卷;

2.案由书写规范、准确。案卷材料签名完整、齐全;

5.寿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六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行政执法案卷。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

第四条 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日常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由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

行政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第五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相结合;纠正违法和激励先进相结合;评查结果与落实执法责任相结合;层级监督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自我监督相结合。

第二章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第六条 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提出评查方案,报县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提出评查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分确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事项的重点。

第七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应当组成案卷评查组具体实施。

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卷评查组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邀请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人员、其他具有法制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组长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案卷评查人员不参与对本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

行政执法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其评查组的组成,由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需要确定。

第八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具体方式以抽查行政执法案卷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抽查案卷与听取汇报、电话回访案件当事人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评查。

第九条 组织实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订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发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明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限、标准和要求等;

(二)被评查单位按规定提供或者报送一定期限内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由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根据行政执法案卷目录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

(三)评查组评查具体行政执法案卷,可以到被评查单位现场评查,也可以在案卷评查组织者确定的地点进行;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根据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填写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注明所评行政执法案卷名称、存在的问题等;

评查组成员可以就发现的问题,向被评查单位问明原因或与之交流。

(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集体讨论案卷评查结果,并在案卷评查汇总表上签字,集体讨论事项包括被评查部门的执法水平、主要成效、主要问题、整改的建议及最后得分等;

(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向县政府或组织案卷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提请确定评查结果;

(七)通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和结果,对需要整改的发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标准

第十条 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全面真实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执法案卷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主要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符合法定权限;

(二)行政执法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行政执法行为程序合法,不缺少法定步骤,不超过法定时限;

(四)行政执法行为有现行有效的法定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

(五)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适当;

(六)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符合法定要求,有关记录内容清楚,格式规范;

(七)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

(八)行政执法决定的执行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

(九)行政执法文书和材料的立卷归档符合立卷归档有关规定等。

案卷评查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前款确定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分别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强制、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制定相应的具体评查标准。

第十一条 每一具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后,应当根据评查标准和评查情况,确定为合格案卷或不合格案卷,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定为不合格案卷:

(一)主体不合法,超越法定权限;

(二)事实明显不清,主要证据明显不足;

(三)违反法定必经程序;

(四)适用法律错误。

除前款所列的四种不合格情形外,其他所抽查的具体案卷,实行百分制,对每卷均按评查标准评出具体得分。案卷评查组依照第一款规定,具体案卷拟评为不合格的,应将评查的理由和依据告知被评查单位,被评查单位持

有异议的,由案卷评查组复核一次。

第十二条 对被评查单位所抽查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后,评查组应依据所抽查案卷的综合得分情况或合格案卷的比例,提出被评查单位的执法水平等次,报县政府或组织案卷评查的行政执法部门确定。

执法水平等次可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应为抽查中没有发现不合格案卷的单位。

第四章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应用与处理

第十三条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应当通过适当形式公布,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第十四条 县政府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政府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

行政执法部门应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作为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考核的内容。

第十五条 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发现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突出问题的,应当书面反馈给被评查单位,并明确整改要求。

第十六条 被评查单位应当根据反馈或者通报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整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并及时报告整改结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6.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篇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根据《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2009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凤府法发〔2009〕7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现将评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我局共查处违法案件61起,其中行政案件19起,简易程序案件42起,罚没款合计10.2万元。全部结案,无一起复议被撤销和败诉案件。我局无行政许可事项。

二、突出重点、全面评查

根据县法制办要求,我局明确了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重点,主要针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依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条款、罚没财物单据是否规范等8大方面。为了更好的开展本次评查工作,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从现场检查、立案审批、调查取证、集体审理、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管理阶段分解细化自查指标,对我局61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评查,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方面,我局从2009年起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罚缴分离。经检查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我局能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改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了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案件查办质量和水平全面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存在问题

1、立案材料不完整。个别案卷当事人基本情况不清、地址不详;案卷文书记录不全,文字书写不整齐美观。

2、个别案卷文书使用不规范;个别当事人签名不规范,没有签署意见和日期。

3、一些案卷装订归档不及时。有的案卷材料装订顺序不符合要求;有的案卷装订不规范。

四、工作要求

我局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我局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同时,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举一反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7.武汉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篇七

武法字〔2017〕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修改后的《武汉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武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武汉市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7月7日

武汉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执法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基础标准部分

(一)主体合法

1.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2.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经过市、区人民政府的确认。

3.实施的行政许可在其法定职权或者法定授权和委托范围之内。

(二)行政相对人认定准确

1.行政相对人必须是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政相对人必须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利。

3.行政相对人必须依法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4.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公民身份证件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法律文书中,应对行政相对人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

(三)行政许可事项合法

1.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事项必须是经过市、区人民政府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布的事项,或者是新近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适用依据合法

1.受理(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

2.准予(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所适用的法律依据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无误。

3.依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所引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准确无误。

(五)程序合法

1.按照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的步骤实施行政许可。

2.依法向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

3.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告知申请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并按照规定举行听证。

4.应当适用特别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适用特别程序。

二、行政许可一般程序文书规范标准(共100分,不包括不予受理和不需受理的行政许可案卷):

(一)申请阶段(共10分,其中每个小项2分;依法没有某项目的,不扣分):

1.有行政许可申请文书或者预定格式的行政许可申请表,并载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是公民的,有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电子身份证打印件,下同)。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并附营业执照或者主体资格许可证明等证照复印件(或者电子证照打印件,下同)。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须附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者代理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及日期。

3.申请文书格式简化,没有与申请许可事项无直接关系的内容。

4.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没有超出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没有重复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且与办事指南公布的一致。

5.收件为复印件的,应当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或者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名或者盖章。

(二)受理阶段(共14分,其中第1项10分,第2、3项均为2分;依法没有第2、3项的,不扣分):

1.受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并依法送达。能够当即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可直接出具准予行政许可的证件,可不出具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应当包含的内容有:文号、申请人姓名(名称)及联系电话、申请的事项、申请日期、收件清单(或者有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予以受理的依据及决定,受理通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2.更正:当场更正的修改部分应当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加盖申请人印章或者捺手印。

3.补正: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依法送达。

补正告知书应当包含的内容有:文号、申请人、申请日期、申请的事项、补正的理由、补正申请材料目录、补正材料的交付日期,补正告知书应当加盖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日期。

说明:(1)实行全程“网上办”的事项,通过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信息系统打印出的纸质材料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印章后即具备法律效力,可不需要申请人再到窗口提交。

(2)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送达申请人。

(三)审查阶段(共24分,其中每个小项4分;依法没有某项目的,不扣分):

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必须由审查人员签注审查意见、审查日期。

2.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有2名以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或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制作核查笔录或者询问笔录。

核查笔录应记录:核查的起止时间、地点、核查人和记录人的姓名、执法证件编号(核查人员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填写)、核查对象、核查的情况;核查对象要逐页签名并在末页签注“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等字样及签名和日期,或者2名以上核查人员对核查人拒绝签名的说明和自己的签名;核查时有见证人在场的,应当有见证人签名及日期。

询问笔录应记录: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询问人和记录人的姓名、执法证件编号(核查人员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填写)、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询问内容;被询问对象要逐页签名并在末页签注“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等字样及签名和日期,或者2名以上核查人员对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说明和自己的签名。

3.由受理行政机关审查后依法应当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受理行政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初步审查意见,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4.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有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利害关系人告知书(公示告知的,有公示文书复印件和张贴记录),并有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和申辩笔录。

陈述和申辩权利告知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告知人的姓名(名称)、告知的事项及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行使期限及途径,相关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及日期。

陈述和申辩笔录应当记录:起止时间、地点,承办人、记录人的姓名,陈述人、申辩人的基本情况,陈述、申辩的内容,陈述人、申辩人在笔录末尾处签署的意见及签名。

5.依法应当由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委托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并附社会中介组织检测、检验、检疫结果报告。

6.按照行政许可法特别规定程序审查及办理行政许可时,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文书应当齐全规范。

(四)听证阶段(共10分,其中每个小项2分;依法不需要履行听证程序的,不扣分):

1.告知权利: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并依法制作听证告知书。

听证告知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文号、被告知有权申请听证人姓名(名称)、告知的事项及内容、依法享有的权利及相关事项、提出听证申请的法定期限、行政机关联系人(行政许可承办人)、电话、地址、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及日期。

2.通知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制作听证通知书,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有关内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听证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括:文号、听证申请人姓名(名称);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的姓名、部门、职务等基本情况,听证时间、听证地点、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人权利(应当写明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有要求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回避等权利;告知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供证据);行政机关联系人、电话、地址;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及日期。

3.举行听证,应当对社会予以公告,且听证公告内容规范。听证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文号、听证公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案由;告知利害关系人、其他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参加听证的途径;行政机关联系人、电话、地址;

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

4.听证笔录制作规范。内容应当包括:听证时间、听证地点、听证内容、听证主持人签名、听证记录人签名、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名。

5.听证报告内容规范。内容应当包括:案由、案情介绍、听证情况简介、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报告形成时间。

(五)决定阶段(共26分):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有延期的批准文书,制作有延长期限及其理由的告知书,送达申请人。(7分)

2.行政机关进行行政许可审批,应当制作内部审批文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共7分,其中第3项2分,其他项目各1分):

(1)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受理日期。

(2)行政许可申请人基本情况:应当写明申请人姓名(名称)、法定代表人、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地址)等。

(3)审查情况:应当说明审查的基本情况、准予(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4)承办人意见:承办人建议准予(不予)行政许可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5)承办机构审核意见:应当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6)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审批意见:应当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说明:对于简单的行政许可事项,内部审批文书中可以无承办机构审核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

3.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共12分,其中第1项1分,第4项3分,其他项目各2分):

(1)文号。

(2)行政许可申请人姓名(名称)、住址(地址)等。

(3)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受理日期。

(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结论:应当写明审查的情况,准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决定准予行政许可项目的名称;对行政许可申请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期限、地点。

(5)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

(6)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

说明:如办件量特别大,并已制作许可证的,可不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

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应当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其主要内容应当包括(12分,其中第1项1分,第4项3分,其他项目各2分):

(1)文号。

(2)行政许可申请人姓名(名称)、住址(地址)等。

(3)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名称、受理日期。

(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结论:应当写明审查的情况,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5)救济途径:告知申请人如不服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印章和日期。

(六)送达阶段(共8分,其中每个小项2分):

1.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2.送达文书或者许可证照手续规范。采取直接送达的,有送达材料名称、文号、送达时间、送达地点、送达人签名;被送达人、代收人或者见证人签名;被送达人拒收的,送达人应当注明拒收的理由。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公告送达应当将公告文书归档入卷。邮寄送达的应当将挂号信回执粘贴于备注中。

3.行政许可收费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并且按照有关部门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取,使用合法票据。

4.证照类许可应当有证照内容摘要或者备份。

(七)立卷归档(共8分,其中每个小项1分)

1.实行一案一卷制度,一卷一号。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实行一案两卷,即正卷和副卷。

2.使用合乎规范的卷皮,案卷装订整齐、无金属物(特殊材料除外)。

3.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合乎规范。

4.卷内材料按办案过程顺序排列,或者将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决定书)排在卷首,重复材料一般应剔除。

5.卷内文书采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码,正页在右上角、反页在左上角编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不编号。

6.纸张无破损,破损文书应当修补或复制;大小规格统一(一般用A4纸),文书过小的应当衬纸粘贴,文书过大的应当折叠整齐。

7.卷内材料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毛笔书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立卷前先予复印。

8.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当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并在证据袋上注明证据的名称、数量、提取时间、地点等内容;不能随文书立卷装订的录音、录像或者实物证据,需在备考表中注明录制的内容、数量、时间、地点、责任人及存放地点等内容。

三、当场作出的行政许可案件文书规范标准(共100分,其中每个小项10分):

(一)有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住址(地址)等。

(二)有收件清单及申请人的确认。

(三)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和签名。

(四)有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五)有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明确表示。

(六)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印章。

(七)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日期。

(八)有告知请申人如对不予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九)有送达记录。

(十)法定收费附票据复印件。

四、市委、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审批工作有新要求(如实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审批方式创新或者为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减程序、减时限、减收费”)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有关标准按照该要求进行。

五、基础标准是行政许可是否合法的标准。基础标准中规定的要素是案卷合格的最低要求,所涉及的内容是实体问题和重要法定程序问题,关系到行政许可决定本身是否成立,或者行政许可决定是否合法有效。虽未设具体分值,但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基础标准内容的,判定该案卷为不合格卷。

六、文书规范标准是卷内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文书规范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事项办理阶段、文书种类、文书归档规范、文书基本要素设定相应分值,对不具备基本要素或者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案卷中不需要使用某种文书的,该文书所占分值自动累加;属于本标准之外的问题或者本标准之外的文书种类不参评、不扣分;行政执法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文书格式及立卷归档另有规定、与本标准不一致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提供相关依据,不扣分;听证条件、诉讼期限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提供依据,不扣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第六节的规定,依照特别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所制作的相关法律文书,不参评、不扣分,但应当齐全、规范并在案卷中体现,作为基础标准予以评查。

8.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篇八

合水县交通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县法制办:

根据县政府法制办合政办发[2011]75号文件的工作安排,我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2011年7月份开始,通过自查自评方式分阶段对2011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明确要求

局领导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2011年,县政府法制办也及时印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各单位按照标准建立和完-1-

善许可案卷档案,并明确将适时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我局领导要

求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领会县法制办文件精神,掌握行政执法案

卷评查标准要求,明确行政执法案卷的联评范围、联评方式、联

评时间和联评要求。

二、评查方式及过程

一是统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的原则、内容、方法、标准和程

序,达到较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对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基本要

求。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评查结合的原则。我局自查结果表明,今年以来行政执法的总体质量和水平有较大的提高。在抽查的过

程中,重点检查了对实施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规范进行综合审查。

对行政处罚案卷分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6大项

进行了细致评查;对行政许可案卷分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归档、检查8大项进行了细致评查。

三是评查与督促整改工作同步进行。对存在的如归档案卷的整理、文书的制作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整改。

三、评查效果

通过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做到了摸清基本情况、总结行政执

法成绩、查出了待整改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工作的重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加强。评查结果显示行政执

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责任意识

明显加强。

(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在调查取证、办案

程序、适用法律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坚持持证上岗。从检查

结果看,办案的主体、事实、处理较清楚,程序较完备,在立案、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等方面基本达到《行政执法案卷

评查标准》的要求。

(三)办案自信心得到了提高。与过去行政执法不能应诉、不敢应诉的情况相比有了较明显的改变,做到了每一个案卷“避

免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不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

有可能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要求和标准办案。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欠缺。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案件调

查取证过程中未掌握证据与证据的关联性,或是缺少相关证据支

撑,就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二是行政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执法人员在调取证据、制作

笔录、填写其他法律文书时,未能完全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标准》的要求作出,影响了案卷质量的提高。

五、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

作;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

三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

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行政执法的好经

验,在执法人员中作经验交流,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本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的总体提高。

附件:1案卷评查工作表

2、案卷目录

3、案卷交接清单

4、案卷评查统计表

合水县交通局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9.五星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篇九

时间是悄无声息的,转眼间,岁月匆匆,一段时间的的工作告一段落了,回看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存在着问题,非常值得我们做好总结和完成自查报告。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自查报告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通用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1

县法制办: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17〕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3、孙玉非法占地案;

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

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

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

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1、甘肃长瑞文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

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

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矿产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

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

3、田富无证开采案;

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

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

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

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12〕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

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

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2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严格按照确定的执法检查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对自查工作的每一步骤都作了精心安排、落实、督促和检查。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为确保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的严格规范,我局就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于20xx年7月10日至15日,在环境大队组织开展了为期五天的环保行政执法文书自评自查活动,要求大队对2013年6月至20xx年6月期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自查。在此基础上,对所有执法文书从实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经自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严格规范,格式文本完备,卷内目录和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事实认定基本清楚、证据合法有效,行政处罚和许可程序合法规范。

全部案卷显示,我局所处理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未出现一件行政错案,也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具体表现在:执法主体合法;无超越法定权限案件;适用法律依据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裁量适当;能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能正确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无超过法定期限案件;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三、规范案卷管理,促进依法行政

一直以来,我局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整理完善,特别是行政征收排污费、行政许可、进入到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等案卷,我局高度关注,明确专人,按照行政处罚、征收的相关法定程序,确保所有案卷档案规范归档,也为下一年度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虽然我局在上一年度的行政处罚案卷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兄弟先进单位相比,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比如: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潦草,用语不规范;只重视办案实务轻视理论学习和经验总结,以致于案子办得出,经验拿不出;有极个别案卷整理不够到位。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下半年重点从以下方便予以解决。

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重点对制作文书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调查取证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是定期和不定期举行经验总结交流会,让全体干职工结合自己的办案过程,总结各自的经验做法,做到取长补短。

三是进一步提高案卷管理水平,严格案卷归档制度,案卷装订符合标准,统一规范。

四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执法依法、公平、公正和透明。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3

区政府:

按照裕政办[2005]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实施,并落实到人,具体负责,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认真做好案卷评查的各项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人

对照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及经办科室参加的自查小组,对2001年—2004年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

二、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案件处理程序规范

在每次的统计行政执法检查中,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都在2人以上,主动表明身份,持证执法,注重搜集统计违法证据,对有重大统计违法事件的立案、审批,都有专门科室负责,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案件处理程序规范,运用的法律、法规正确,无一起上诉事件。

三、自评得分

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细则,自评得分:一、表明身份情况得10分,二、收集证据情况得20分,三、执法程序执行情况得20分,四、处罚决定情况得10分,五、适用依据情况得10分,六、执法行为合法与适当性情况得10分,七、执行效果情况得10分,八、案卷整理情况得7分。总计我局自评得分97分。

特此报告。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4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

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

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

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按照《六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

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九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九月份完成《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5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城管执法系统2017年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6起,其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1起,乱张贴悬挂宣传品类1起,运输散装货物未覆盖造成泄漏类1起,在城市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类3起。警告并处罚6人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元。

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许可案卷4起,其中变更门招广告许可类4起。即办件733起,其中促销471起,门招242起;大型广告牌更换画面20 起。

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32项“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清单外无权力,有权必有责。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一)行政处罚

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000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部分案卷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二)行政许可案卷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临时工人数是在编人员数的2倍。同时招到的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虽然局里对加强队员的素质教育和政策学习十分重视,但很多队员都认为自己在“打工”,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五、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

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六、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打算

近日,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住建、规划、房管、环保、公安、水利六部门共91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将移交我局。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10.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总结 篇十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接到市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政法制[2005]14号)后,××局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研究,结合×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要把200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抓好落实,作为进一步规范×局执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重要方面,作为检验一年以来×局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总结。市×局政策法规处根据文件精神和局领导指示,专门抽调人员组成了工作小组,就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实施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统一安排,在1个月的时间内对××局所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16个相关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仔细评查。评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评查为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交叉检查。抽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个案剖析等方法,点面结合,检查到基层执法单位;第三阶段为总结整改。对检查

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落实。许多执法单位通过执法检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明确了努力方向,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二、重点突出、切中实际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我们此次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包含2005年1月至2005年11月做出的行政许可案卷及行政处罚案卷。××局行政许可事项相对单一,主要包括×局×许可证的许可事项。××局在2004年底刚刚进行完新一轮×许可证的换发申请工作。2005年×局行政执法零售许可证管理处于通过合理布局规划进行总量控制、排队管理之中。因此我们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放在×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上面。

根据文件要求,我们明确对于此次行政处罚案卷检查,重点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检查,具体包括:行政处罚主体是合法,行政处罚依据依据是否充分、适用是否准确,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处罚内容是否适当,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期限是否准确,是否实行罚缴分离,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等9大方面情况。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我们参照《×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具体制定了《×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从立案阶段、调查取证阶段、审查决定决定阶段、送达和执行阶段及案卷档案保存阶段分解细化评查指标以百分制形式加以考核。

××局及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部门单位共有16个,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1月31日共出动“打假”执法人员59427人次,查处违法案件1208起,其中

一般程序案件808起,简易程序案卷400起,罚没款合计168.57万元。××局执法案卷评查中调取了所属执法单位共计140份一般程序案卷,占到2005年1月-11月一般程序执法案卷总数的17.3%,部分执法单位案卷调阅数占到了案卷总数的56%,因而具有较高的代表性,可以体现×局现阶段的执法水平。通过评查我们发现,在这1208起涉及×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明确,处罚种类和适用准确,案卷制作比较规范。没有引起相关的法律诉讼的情况。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市×局及下属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16个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经检查发现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收缴数额完全一致,没有出现×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没收入的现象。在行政执法的案卷标准上,根据加入TWO的相关承诺和行政执法的实践,国家×局行政执法局最新修订了行政执法新文书式样(法[2003]239号),×市×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机关使用了此行政处罚文书,统一了文书样式,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

三、总结经验、落实制度

总体来说,2005年×市×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较好,×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较高,这是×局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结果,之所以能够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是做好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形成法制工作的组织网络

××局政策法规处,专职负责行政执法案卷的监督检查工作,在所属区县执法单位都设有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案件的监督检查和案卷处理的指导。从上至下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人员编制和网络设立,为×局行政执法行为和案卷使用的监督提供了保证。2005年年初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以市局文件的形式明确制定了区县×局行政执法局法制员工作制度,将其编制设置移至办公室,更好的发挥其法制监督职责。并于2005年5月组织了各区县×局副局长、科长、办公室主任及法制员计65人参加的法制培训,培训时间达到520学时人次。

(二)加大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面对着入世后的种种挑战,2005年××局加强了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方面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培训,另一方面是对新制定颁布的法律如《行政许可法》等的集中组织学习。而针对以前×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中部分存在的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的情况,我们利用国家×局修改制定行政执法新文书的时机,统一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利用5天时间进行大规模的集中培训学习,学习新文书的使用,具体案卷的制作,更学习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取得良好实践效果。2005我们组织×市×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局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及2005×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及考试,431名执法人员在三天的时间内集中听取×大学教授和市工商局、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全面深入的讲解,进一步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重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责任制,2003年以来我们将×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情况及案卷制作情况与个人考核业绩挂钩,2005年我们进一步将其制度化,重点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标准的具体化,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相关的奖惩标准。使得×局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上有压力下有动力,调动起积极性,形成了学习的好风气,进一步树立了×局行政执法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总结×市×局2005年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我们发现了自身一定的进步,这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局党委局领导的具体指挥下、在一线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所取得的,对此我们加倍珍惜。但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自身不足,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仍需提高。但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和能力进一步做好×局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规范好×市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增加×市财政收入、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推动××局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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