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2024-09-17

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精选7篇)

1.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一

省分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201*年*月*日**市中心支公司党委会议研究,拟建议聘任某某为**县支公司经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及理由

根据省分公司《某某文件》(国寿财险甘发〔201*〕*号)要求,**县支公司目前管理岗位人员1人,某某基本条件、工作业绩等综合能力符合省分公司提聘任职的要求。

二、拟聘任人员基本情况

某某,男,汉族,19**年*月出生,籍贯甘肃景泰,全日制(在职)本科学历,毕业于某某大学某某专业,20**年7月参加工作。某某自2015年担任**县副经理(主持工作)以来,注重抓班子,带队伍,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和销售队伍,带头拓展优质业务,狠抓业务管控,取得了较好成绩。201*年中支公司保费收入XXXX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综合赔付率XX%;实现利润XXX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写实性数据,干货)

三、组织考察情况

经审查某某人事档案,“三龄二历”材料完整,无档案造假情形;无近亲属在中国人寿财险甘肃省分公司系统工作情形;经征求省分公司对口部门意见,同意其提聘聘任;公示期间,无影响任职情形。

在中心支公司*名员工参加的民主推荐中,推荐某某担任**县公司经理,投票推荐率

%。在*名员工参加的谈话推荐中,推荐某某的共

人,谈话推荐率

%。在中心支公司*名员工参加的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中,同志测评优秀率

%,征求意见的推荐率

%,在中心支公司*名员工参加的谈话征求意见中,谈话推荐率。

四、破格任职原因

主要说明因年龄、学历等不符合任职要求,但要建议任职的原因。

综上所述,我公司拟建议聘任某某为**县支公司经理。妥否,请批示。

附件:1.党委会议纪要

2.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二

兰交职改﹝2007﹞7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甘教人【2007】23号),我校2007年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拟定于7月5日召开,将对我校晋升教授和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进行评审或推荐评审。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传达到有关教师,并做好对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的审核与上报工作,以保证学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人员按《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15号)文件执行。

(二)破格晋升人员按《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学历、专业技术年限、外语、计算机、论文、考核、系列转换的要求按《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甘人职[2007]18号)、《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关于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职改办[2005]3

号)文件办理。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人员须填写附件中《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1份。简表用A3纸打印。

2、申报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职称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任低一级(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反映申报人工作业绩、成果的原始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若无原件或证明,简表中不要填写。

3、凡合作完成的成果须注明合作人数、排名顺序及本人完成的部分。著作写清总字数和本人完成字数。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的论文采稿通知单、专著(译著)的出版合同及清样一律不作为评审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再受理材料:

(1)上次高评会未通过,至今仍无新成果的人员;(2)未办理正式调入手续的人员;(3)材料填写不规范的人员;

(4)上一未进行考核或考核结果为达到要求者。

3、所有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将按《甘肃省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行公示制度的意见》(甘职改办[2001]13号)进行公示。

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为了确保本次评审工作按既定时间进行,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将本

单位申请晋升人员评审材料报校职改办。

联系人:马彩云

李晓东

联系电话:56177

兰州交通大学职改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3.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三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就2008申报评审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工作程序、申报条件及呈报材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7月17日至18日,各单位根据申报人员摸底情况通知相关人员从本通知中打印有关高级、初级评审材料及中级预审所需材料表格。(中级预审材料为:资格预审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政工专业职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专著、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政工专业职务代表作品的原件及打印件二份)申报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后,经各二级单位审查整理,签字盖章,于8月6日前将高级评审材料与中级预审材料报送到宣传部。

2、8月份,中级政工专业职务预审材料经华菱集团公司政评办和省政评办预审后,个人再填写评审材料,由单位推荐并签字盖章,然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宣传部;同时,初级职称评审材料也报送宣传部。逾期未报送材料者不予受理。

3、在资格审查和代表作评审结束后,将对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申报者和高级政工师破格申报者,组织进行答辩。

4、材料请送公司文化楼3楼宣传教育室。电话:联系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的学历、年限要求(见附表一)。

2、为了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向复合型人才发展,允许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申报评审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

3、考核要求:申报高级专业职务的近五年的考核结果需为“称职”以上;申报中级专业职务的近四年的考核结果需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高、中级专业职务人员还必须有一年以上的考核结论为“优秀”,申报初级专业职务的在其晋升职务所要求的专业年限内,考核必须为“称职”以上。

4、2005年起,对教授级高级政工师申报者和高级政工师破格申报者,在资格审查和代表作评审结束后,由省政工职称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答辩。

5、因各种原因受到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政工人员在处分期间不能参评。

三、考试要求:

1、申报政工系列高、中级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先参加专业知识的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申报。

2、凡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申报中级(含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者,必须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综合类)统一考试和中级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根据湘职改(2005)2号文件要求,公司申报政工专业中、高级职称均不享受免试、外语考试合格标准降分政策.四、论文和获奖证书要求:

1、申报政工系列教授级高级专业职务人员,需提供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过3篇以上有份量、有影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包括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奖),或在国家级和省部级报刊各发表过1篇以上有份量、有影响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包括获得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论文奖),或在省部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过1本(合著2本以上)政工理论专著。

2、申报政工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人员,其研究成果主要指担任政工师期间至少有1篇国家级文章,或2篇省部级文章,或3篇地厅级文章发表、交流或获奖。文章必须为第一作者,包括在报刊、出版社、会议上发表的论文、经验、调查报告、专著和获奖论文,每篇字数在1500个以上。工作业绩主要指担任政工师期间个人或主管工作获得一项地厅级以上政工荣誉,或者个人或主管工作获得三项县团级综合性政工荣誉。

3、申报政工系列中级专业职务人员,必须有1篇在地厅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政工论文作为代表作品。

4、申报政工系列初级专业职务人员,必须提供公司级发表的作品(含通讯、报道)1篇。(论文、获奖证书必须是任现职以来的)。

5、参评论文(代表作)必须与参评人员岗位工作业绩密切相关。

五、工作岗位和职务要求:

1、凡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必须在符合本系列专业职务岗位设置范围的岗位上工作,即坚持对岗申报的原则。

2、从事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是指单位的党委负责人,组织、宣传、党办、研究室、统战、纪委等部门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专职党支部(总支部)书记,工会、女工、共青团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以主要精力直接从事政治工作的人员是指单位中从事保卫、司法(调解)、信访、人事、老干、计划生育、文明办、人民武装、监察等工作的人员。

4.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四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事业部(项目组)、职能部(室):

根据中国电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电人函(2011)36号文件《关于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所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专业技术人员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和所里安排,尽早作好准备,积极申报,避免因评审材料不全等原因,而影响整体职称评审工作进度。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二、外语、计算机能力要求

1、职称外语要求按照《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电人函〔2007〕60号)文件执行。

2、集团公司组织的各类职称评审对职称计算机考试要求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3、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免考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免考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4、非工程系列职称外语考试降低1个考试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减少1个模块,但最少必须考1个模块。

5、参加委托其它部委评审和委托地方评审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按照所委托评审机构的统一要求执行。

三、论文要求

四、述职、答辩电子演示文稿PPT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述职、答辩要求提供电子演示文稿PPT文件1份,文件制作成包括文字、图表等在内的多媒体自动播放模式文件,时间控制在5~12分钟(具体时长待定,研高为8分钟),评审过程中超出规定时间将终止述职,演示文稿文件名应为×××事业部(项目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部分:

第一、申报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工作经历、现专业技术职务获得时间等。

第二、任现职以来主持、参与研制或改进的主要课题项目,以及在项目中

充当的角色、承担的业务和完成的效果等。

第三、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要学术成果(著作、论文、专利、已经归

档的技术报告)和工作业绩(产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获得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等,应附适当照片或进行动画演示。

五、任职时间的计算应按照文件要求,在申报前要认真审核,任职年限已

够,并不等于就必须评聘高一级职务,在具备任职年限必要条件基础上要对申报人所具有的任职条件进行全面考核和评审;任职年限不够,但学术水平较高和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据相关评审条件进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数不能超过申报人员总数的30%。

六、凡从事档案、翻译、出版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应参加相对应的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不能参加电子工程相关专业的职称评审。

七、申报人员必须对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八、申报评审时所提供个人持证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奖项的获奖

证书或获奖结果文件(公示期内的奖项无效),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有效提供时间截止到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凡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九、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履行职责,提前安排职称评审的相关工作,帮助专业

技术人员做好各种准备工作。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开展工作,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对只有论文通知单、无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应接受申报。

十、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技术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

责,如发现材料中有伪造、编造证件、证明,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所里将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收回相关资格证书,三年内不得参加评审,并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为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提高,除考评结合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可直接进行推荐申报外,其余系列都要进行严格筛选,进行所内答辩和初审。

十二、请各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相互转告,按时

报名,过期不候。报名时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交纳评审费(研高500元、高会500元、高工100元、工程师100元),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附件(详见内网server/人力资源部/2011年职称评审文件夹):

1、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及申报资

料要求;

2、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

3、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

4、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料要求;

5、关于修订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的补充规定;

6、45所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标准;

7、工程系列中高级职务评聘流程图。

2011年4月26日

抄送:所领导。

附件6:

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标准

5.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五

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神华人[2006]374号

各子公司:

为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严格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以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神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在深入调研和认真总结职称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神华集团公司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神华人[2002]354号)、《神华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神华人[2002]353号)中的职称评审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神华集团公司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神华集团公司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神华集团公司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神华人[2002]354号)即行废止。原《神华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神华人[2002]353号)中涉及职称评审部分的内容按《神华集团公司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神华集团公司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逐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应与员工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相联系。

第三条 实行职称评审工作,有利于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实践创新,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注重能力与业绩,坚持标准,保证评审质量。

第五条 集团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的专门领导机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职称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 职称工作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规范实施。

第七条 集团公司继续坚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分开制度,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二章 评审范围和权限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集团公司自行评审的有工程、会计、经济、政工4个专业系列,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职务的级别和名称见附件一。

第九条 评审系列的初、中级任职资格可以由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下属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分公司)组织评审。未组建评审系列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单位,可委托集团公司其他单位评审,也可委托地方或同行业有关单位评审。

第十条 集团公司尚未开展评审的系列和等级,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其他评审单位进行评审。各子分公司按照外委单位规定程序推荐申报人员,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送审。

第十一条 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的外委单位由领导小组确定。如有特殊专业或其他要求需要委托其他单位,必须由员工所在子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交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二条 借调人员在借用单位工作时间超过一年,如需申报任职资格的,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借用单位可出具鉴定意见。

第十三条 国家或地方规定须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价方式取得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要求,通过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三章 评审组织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对职称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审批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评委人选;

(三)审批外委系列的受托单位;

(四)审批评审结果;

(五)审核职称评审和管理费用等。

第十六条 各子分公司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由子分公司的有关领导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设组长一名,成员若干。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日常的职称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是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常设组织,负责评审相应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构成情况,成立神华集团高级工程师评委会、神华集团高级政工师评委会、神华集团高级经济师评委会、神华集团高级会计师评委会,分别负责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十九条 高级职称评委会按以下规则产生:

(一)根据集团实际情况,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由11~2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二)高级职称评委会委员原则上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在行业和企业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技术骨干,取得本专业高级任职资格后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含)以上,目前仍从事本专业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

(三)个别确实具有较为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在本单位属于学科带头人,学历低于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可由所在单位特别推荐。本类人员可入选评委人选,但比例不得超过10%。

(四)已退休的人员,年龄在65岁以下,符合以上基本条件,且身体健康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也可以作为评委人选进行推荐。

(五)各子分公司根据评委条件选拔出人选经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建立评委专家库,各子分公司每三年报送一次本单位评委人选。

(六)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各系列评委会主任、副主任,报领导小组批准。

(七)每年召开职称评审会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系列高级评委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当年参评人数、参评专业等情况抽取11-25名评委,组成当年评委会,报领导小组批准。

(八)当选评委应提前安排好工作,以保证参加当年评审工作,如果确实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通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连续两次当选评委但均因故缺席,今后不再做为评委人选。

第二十条 凡具备成立评委会条件的子公司均可成立工程、政工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子分公司的工程、政工系列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子分公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由7~15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中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评委会委员经各子分公司审核并公示后,经所在单位职称领导小组批准产生,并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事前备案。

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今后不再批准子分公司建立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已建立高评委会子分公司应逐步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第四章 职称申报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通常在11月份左右,遇特殊情况经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提前或推迟进行。

第二十四条 个人申请:凡符合相应系列、级别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员工,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并如实提供评审材料。

第二十五条 考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核实,出具考核推荐意见。

第二十六条 公示:所在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参评论文(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内容概要等)、获奖情况等,公示时间要求在3天以上,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材料审核:各子分公司将完整的评审资料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对各子分公司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核,上报评委会评审。

第二十八条 申报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考核成绩表》、参评人员业务述职报告、参评人员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各种成果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同时提交发表过的著作、论文或其他重要业务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评审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都要按表中“填表说明”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1页至第8页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进行审核。第9页至第12页由推荐单位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要具体明确,“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意见要通过写实手法,具体反映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成果及业务水平能力,最后说明考核结论及呈报单位意见。

(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由申报人员“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推荐单位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成果、业务水平能力及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等级。

(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考核成绩表》是对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由各子(分)公司组织所在基层单位有关人员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进行打分,并在验证有关材料后对其学历层次、荣誉奖

励、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进行打分,论文成绩在答辩时由评委填写。最后综合成绩将作为评委投票的重要参考依据。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四。

(四)业务述职报告要求采用写实手法,客观反映本人前次取得任职资格至今这段时间内的业务成绩及水平。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述职报告应在三千字左右,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两千字左右,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者在一千字左右。业务述职报告由部门(或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

(五)申报人应如实提交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现有职称证书或可证明其资格的材料、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单、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单、各种奖项的获奖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重大业绩成果的业务材料证明等各种证明原件,由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原件进行确认,如无疑义,在复印件上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并签署审核意见。

(六)申报单位要按系列、级别分别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推荐名单表》,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七)对于委托评审的系列,各单位申报时只填写基层单位意见,由委托单位填写呈报单位意见。

(八)评审材料应填写准确、清楚,不得有涂改和缺省项,签名、印章齐备。各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认真填写审核意

见,报送的材料如有不符合要求或重要情况不清楚的,评委会将不予评审。

(九)评审材料应装入统一的档案袋,并将填写好的《个人评审材料清单》贴于档案袋封面。

第二十九条 申报评审材料中所有提交的材料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和论文论著外,都必须统一采用A4纸样(包括各种报告、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

(一)申报材料采用分类格式并分别装订(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外),具体如下:

第一类:本人业务述职报告;

第二类: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第三类:发表过的著作、论文或其他重要业务报告原件; 第四类:各种成果证书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 第五类: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 申报中级(含)以上资格者应提交与本专业相关的发表的专业论文,中级提交1篇,高级提交2篇。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还应提供一篇答辩论文,答辩论文可以是公开发表的或未公开发表的,如是公开发表的应在论文上明确标注为答辩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取得现有任职资格以后发表的论文;

(二)发表的论文必须是独著或为第一作者;

(三)要求发表的刊物是指经过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专业期刊及其增刊(不包括各类报纸、内部出版物)。

(四)专业著作必须是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不包括以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名义出版的作品。合著及编著的专业著作,须说明作者本人撰写的具体章节、字数。

(五)论文被收录在专业性的某专著或译著中、独自出版相关专业的专著或译著可视同为论文的发表;

(六)论文获奖不等同于论文的公开发表。

(七)论文、专业著作必须是原件,均以申报前正式出版发行的为准,各类用稿证明无效。

第五章 职称评审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对申报资料审核汇总后,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并申请召开评审会。

(一)各系列评委会的评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出席方才有效。

(二)未到会的评委不得委托他人发表意见及表决,缺席三分之一评审会议时间的评委,不再具有投票的权利。

(三)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进行答辩,评审答辩由各系列评委会组织。分组答辩时每组评委人数不能少于3人,其中1人为论文的主审和主提问人。每个评委根据参评人员的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论文答辩成绩表》。如果评委中有两位评委对同一位参评人员给出的成绩为不合格,该参评人员被直接淘汰,不再参加评审表决。

(四)答辩题目分为专业基本知识和论文有关问题。评委会应逐步建立各系列各专业基本知识答辩题库,实行现场抽题答辩。论文有关问题由主审评委准备并提问。

(五)各系列评审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由评议组或评委介绍材料审核意见,根据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答辩成绩、综合考核成绩等情况对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做出公正、客观的评价。

(六)评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按照淘汰20%的比例进行投票(总人数含在答辩中被直接淘汰的人数),如出现小数时一律向前进位。参评人员获得有效票中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的,视为通过,如出现小数时一律向前进位。破格人员的通过率原则上不超过本系列同等级正常参评人数的10%。

(七)表决时,综合成绩表中总得分排名靠前的人员,原则上不应在投票表决时被否决,总得分排名靠后的人员,不应在投票表决被通过。如出现以上的情况,由人力资源部

会同评委会主任、副主任请示领导小组是否进行重新投票表决。

(八)每个评委会设秘书一名,秘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选派,为评审会提供自始至终的服务。

(九)评审会议结束时,评委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写明评审结论,由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并加盖评委会印章。

(十)评审会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进行核定后加盖部门公章,并将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

(十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各系列评委会主任和副主任汇报职称评审情况和结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审核批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以集团公文的形式在评审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

第三十二条 外委评审的结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评审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后,以集团公文的形式公布确认。

第三十三条 从神华系统外单位调入的员工,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由现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根据其档案材料审核其任职资格。对材料和手续齐全真实者,应予及时确认。

第三十四条 因工作需要但是满足相关条件者,可在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上,直接申报与工作岗位相关 的另一系列高一级的任职资格,符合条件也可申请参加一个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三十五条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可留意所在地区的考试公告,本人提出申请,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根据考试公告规定的参试条件严格把关,审核同意后员工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费用自理。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工作关系属地原则予以确认。

第六章 评审纪律

第三十六条 单位或个人不按评审权限自行委托评审获得资格的,在集团范围内不予承认。

第三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评上任职资格的人员,经核实后取消任职资格并收回证书,2年内不许参加任职资格评审。

第三十八条 各子分公司对于弄虚作假的情况,知情不举,反而配合员工上报评审材料的,经查证后情况属实,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评审活动随时接受领导小组成员和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在评审活动中发生营私舞弊、串票、露题等现象,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追究处理,出现严重影响评审结果的情况,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当事人评审资格,或是否重新评审。

第七章 初次认定

第四十条 普通院校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即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含)以上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前已有本专业工龄一年(含)以上,且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两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期满可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大学专科毕业后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可认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四十一条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程序如下:

(一)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由本人写出见习总结并向本部门(或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二)本人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出具学历证明原件,提交见习总

结报告并由用人部门(或基层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认定;

(三)各子(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将认定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十月份进行。

第八章 费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交纳评审费,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集团公司评审系列的收费标准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00元/人;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00元/人;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初次认定)100元/人,费用由参评人员自理。

对于委托评审系列的收费标准按委托单位的收费标准执行,费用由参评人员自理。

(二)评审费用用于集团公司和各单位评审活动的各项支出。

(三)各单位在上报评审材料的同时将当年评审费的80%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20%由各申报单位作为本单位职称组织工作的支出。

(四)上缴集团公司的评审费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每年的支出情况在当年年底上报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为便于数据库管理,对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详见附件二。

第四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由各子(分)公司按每年的评审结果通知,统一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印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一经发放,不得转借、涂改,丢失时应及时通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与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一:神华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务、级别及名称表

附件二:神华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编码规则 附件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推荐名单表》 附件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考核成绩表》 附件五:《个人评审材料清单》 附件六:申报材料分类封面

附件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八:《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九:《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神华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任现职期间和期满考核为称职或优秀,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良好。

(二)学历要求:评审任职资格的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党校学历只可申报经济和政工系列任职资格。各种培训班结业证书和专业证书,各类学历教育的结业及肄业证书,不能作为评审任职资格的学历依据。

后续学历是指在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取得的规定学历。

(三)资历规定: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人员,其资历从取得现任职资格之日开始计算,以获得现任职资格后取得的学历申报晋升任职资格的,以该学历的毕业时间为起点计算资历年限。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申报的年底。

(四)对虽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历和资历一般不双破,学历一般只破一个层次。破资历者提前申报一般不超过2年。

(五)对业绩考核的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中应突出对工作业绩的要求,把工作业绩考核的结果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没有业绩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的,评委会不予受理。业绩考核为不胜任者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对外语水平的要求: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外语水平较高的人员。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及格标准的不得参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外语考试统一参加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水平相应等级考试。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准。外语水平考试按属地原则由各子公司组织。

根据有关规定及神华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外语考试:

(1)取得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评审。

(2)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评审;获得硕士学位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3)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参加职称评审。

(5)年龄在五十周岁(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

(6)国家或地方其他政策规定的有关职称英语免试的条件。

三、对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成绩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高的人员。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不得参加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申报人员统一参加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相应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为准。考试按属地原则由各子公司组织。

根据有关规定和神华实际情况,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计算机考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

(3)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免予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考试。

(4)年龄在五十周岁(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

(5)国家或地方其他政策规定的有关职称计算机免试的条件。

四、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察合格。(后续学历参照此条件)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经考察合格;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二年(含)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四年(含)以上。(后续学历参照此条件)

2、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三)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察合格;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二年(含)以上;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四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五年(含)以上;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七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满四年,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八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十二年(含)以上。

2、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

(2)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3、在研究、设计部门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4、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

5、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二年(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四年(含)以上;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五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七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十二年(含)以上。

2、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上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情况:

有较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在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参加了本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解决过工程技术中关键性技术问题或复杂的生产问题,所取得的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中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本单位重大技术改造、设备改进、工程施工、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大型先进设备等工作中,技术上有所创新,经实践证明先进可行。

(3)在制定技术标准、严格技术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绩,或采用新工艺及推广节能降本新技术方面获得显著效益,承担过行业(专业)标准、技术规范、经济预测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实践证明先进可行。

(4)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解决生产过程中重大的技术问题或从事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项目中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4、在研究、设计岗位上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情况:

具有较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在任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参加了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人员。在研究和设计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先进合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已经通过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验收。

(2)作为主要技术人员承担过行业(专业)标准、技术规范、经济预测和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实践证明先进可行。

5、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6、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五)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长期在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等工程技术岗位上工作,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取得下列成果和业绩之一:

(1)主持或承担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或自然科学奖,或获得省部级(或集团公司)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秀设计奖等奖励,是项目的主要贡献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与工作相关专业的发明专利,已在生产实践中通过开发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经过专家认定,具有广阔的开发应用前景,是主要的专利权人(前3名);

(3)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过国家和省部级(或集团公司)重大科研、工程设计或技术攻关项目,实现重要技术创新或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成果通过国家和省部级有关机构(或集团公司)的鉴定;

(4)以本人为主制定的管理办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或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组织推广,或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过并已正式颁布执行的省部级(或集团公司)及以上的规程、规范等,并由认定、组织推广及颁布单位出具证明。

2、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较深的研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3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8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五、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申报政工员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含)以上。(后续学历参照此条件)

2、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有做一般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

(二)申报助理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政工员任职资格两年(含)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政工员任职资格四年(含)以上。(后续学历参照此条件)

2、比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认真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3、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等知识及中国国情,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

4、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政治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申报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两年(含)以上;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四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五年(含)以上;中专学历,取得助理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七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满四年,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从事助理政工师工作八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助理政工师任职资格,从事助理政工师工作十二年(含)以上。

2、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能结合实际较好地加以运用和贯彻。

3、懂得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历史、教育、法律等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本职业务,有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实绩。

4、密切联系群众,能独立在群众中进行宣传、讲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能起草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文章。

5、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1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

(四)申报高级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二年(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五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政工师职务任职资格七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政工师工作十二年(含)以上。

2、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对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及国内外有关的新情况、新经验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系统的历史、教育、法律等知识,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具有较强的研究、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起草或主持起草过重要报告、文章。

5、能组织、指导完成重要的综合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并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6、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7、能够指导政工师的工作和学习。

(五)破格申报高级政工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除了要符合以上要求外(第1条要求除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任政工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两项(含)以上:

(1)在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和谐社会建设中,运用理论知识,在实践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总结出新经验,在本行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2)对所在单位获得全国性思想政治工作等荣誉称号起了主要作用。

(3)个人获得“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纪检干部”、“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对所从事的工作有较深的研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3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8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六、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二年(含)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四年(含)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五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七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经济师工作十二年(含)以上。

2、具有系统、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及经济法律、法规、政策和国际惯例;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处理重要经济活动中突出问题的能力。

3、在经济工作岗位上,能够从实践出发,运用现代管理理论和手段,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担任经济师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承担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制定的政策措施或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主管部门采纳,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大提高或经济效益持续、稳定增长做出重要贡献。

(2)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结合本企业实际,创造性提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先进管理方法或经验,受到省部级(或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或直属单位的肯定并推广。

(3)在企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企业活力;或推进

营销创新,提高市场占有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企业扭亏为盈或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5、能够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破格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第1条要求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任经济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完成者参加了本单位承担的经济管理项目(课题),其成果获得省部级(或集团公司)以上奖励。

(2)个人由于在经济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而荣获省部级(或集团公司)颁发得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励。

(3)以本人为主制定的管理办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或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组织推广,或作为主要编写者编写过并已正式颁布执行的省部级(或集团公司)及以上的规程、规范等,并由认定、组织推广及颁布单位出具证明。

4、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较深的研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3篇(含)

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8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七、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二至三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五年(含)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七年(含)以上;取得后续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获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会计师工作十二年(含)以上。

2、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国家财政部和人事部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3、具有系统、扎实的会计专业和财经理论基础知识,熟悉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了解国内外会计专业的发展动态。

4、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大中型企业或一个系统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财务分析、预测,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关键问题的措施、方法,能较好地完成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5、在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制度,推行经济体制改革,开展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中,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担任会计师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者在加强会计核算和管理中,促使资金管理、成本、利润、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先进水平或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2)主要参加者在改进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促进生产、经济发展,提高本单位资本运营效率等方面成绩显著。

(3)运用现代财务管理方法,在财务预测、决策、规划、控制、分析等方面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提高本单位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6、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2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3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7、能够指导会计师的工作和学习。

(二)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第1条要求除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任会计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1)作为本单位承担的财务管理项目(课题)主持人或主要完成者,其成果获得省部级(或集团公司)以上奖励。

(2)个人由于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而荣获省部级(或集团公司)颁发得个人荣誉称号和奖励。

(3)以本人为主制定的管理办法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被省部级(或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组织推广,或编写过(主要编写者)并已正式颁布执行的省部级(或集团公司)及以上的规程、规范等,并由认定、组织推广及颁布单位出具证明。

4、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有较深的研究,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国家二级(含)以上刊物上发表3篇(含)以上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者正式出版过8万字以上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应用价值的专业著作。

八、转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本人所学专业(含后续学历)及工作经历与转系列后专业所需知识及条件相近或相关。

(二)本人的申报条件满足变化后专业系列任职资格的要求,其中任职年限从工作变动开始计算,原工作岗位任职年限不进行累计。

(三)所转系列属于国家规定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取得转系列后专业系列中级任职资格,方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四)参评人员已经取得要求的外语成绩和计算机成绩,且在参加转系列评审时该成绩在有效期内。

九、申报1个以上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一)在取得1个系列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础上,可以从中级开始申报另1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必须符合所申报系列的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条件和要求,其中资历要求按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的时间计算。

6.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六

关于规范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浙政职办〔2001〕2号

各市、县(市、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省(部)属企业,省级有关厅(局):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提高专业职务评定质量,根据全国和我省政工职评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对报送政工师、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作如下统一要求:

一、报送材料

(一)初次参评(含确认、平转)政工师或高级政工师材料

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一式4份。

2、《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表格附后)。申报政工师的一式15份,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一式20份。符合政工师任职资格确认条件的人员,提供《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表格附后)一式4份,不再填报《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3、申报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类代表论文3篇,一式2份,并附正式出版报刊原件一份。非正式出版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4、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曾受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被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推介的,须填写《经验推介情况表》(表格附后),并附相关说明材料一式2份。

5、所在单位或个人曾获县(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须送相应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6、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7、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申报政工师提供C级证书,申报高级政工师提供B级证书)

8、未满45周岁的申报者,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9、《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10、所在单位属企业性质的,须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表格附后)一式2份。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供岗位指标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助理政工师(政工师)晋升政工师(高级政工师)材料

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晋升表》一式4份。

2、《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申报政工师的一式15份,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一式20份。

3、申报者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来撰写的思想政治工作类代表论文3篇,一式2份,并附报刊原件一份。非正式出版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4、担任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以来,所在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受到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或被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推介的,须填写《经验推介表》,并附相关说明材料一式2份。

5、担任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以来,所在单位或个人曾获县(团)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须送相应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6、担任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以来,近三年的《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各一份。

7、助理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8、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9、1978年12月3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须提供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申报政工师提供C级证书,申报高级政工师提供B级证书)

10、未满45周岁的申报者,须提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1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原件由政工职评部门审核后退回。

12、所在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一式二份。所在单位属事业性质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2份。(其中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还须提供岗位指标文件复印件一式2份)

二、材料装订(一人一个档案袋)

下列评审材料须按顺序标注页码并装订成册,一式2册。

1、《评审材料目录》(表格附后)

2、《证书原件审核表》(表格附后)

3、思想政治工作代表作品复印件

4、《经验推介情况表》及相关说明材料复印件

5、集体荣誉证书复印件

6、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

7、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8、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9、职称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

10、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复印件

11、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

12、《企业基本情况表》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不须装订入册的材料有:

1、《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或《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晋升表》

2、《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3、《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考核登记表》。

三、报送办法及时间

1、各类原始评审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各级职评部门分级负责审核。各县(市、区)职评部门负责审核申报初级专业职务,及推荐中级专业职务的原始评审材料;市职评部门负责审核市直属部门的申报材料,及推荐高级专业职务的原始评审材料;省级有关单位负责审核本单位的原始评审材料。各级职评部门在报送、推荐政工人员的评审材料前,须填写《证书原件审核表》。

2、政工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由各市及已建立中评委的省级有关单位另行通知。

3、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报送时间截止申报年的9月30日。

此文件与前发文件有不符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表格请到“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1、《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见习期满确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3、《经验推介情况表》

4、《企业基本情况表》

5、《评审材料目录》

6、《证书原件审核表》

7、《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

7.关于某某任职资格的批复 篇七

为便于申报材料的整理、汇总,确保提交材料的齐全、准确,提高职称评审工作标准化水平,对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提出如下要求:

一、大庆油田公司申报技术职称人员名册

由程序直接打印的Excel表格,A3纸规格,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动。报送时要按照上评、自评和初定三种评审类别分别造册,每个评审类别内参评人员要按高→中→初职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每个级别内还要按评审组名称进行排序。

在职称评审管理软件中,对于拟呈报人员,要在“申报参评信息-最终呈报标识”栏内选择“呈报”加以区分。

二、任职资格评审表

任职资格评审表共分四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及《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

参加集团公司正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需填写13页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参加集团公司实行专业化评审、委托评审的石油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统一填写13页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在油田公司内部评审人员,参评任职资格属于政工专业的填写《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一式一份,属于各类教师系列的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工程或其他专业系列统一填写8页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确定初始职称的填写《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

《评审表》一律使用蓝黑、黑色笔填写,填写的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各项内容应严格按照《评审表》首页的“填表说明”及以下规定进行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全,不允许空缺,没有的要填写“无”。

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推荐参评集团公司正高级职称人员、专业化评审的副高级职称人员、委托评审的石油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人员,此栏空白,由公司职改部门统一填写。

此栏对各单位有评审权自评的,按单位的级别下推一级进行填写。

(7)“专业评审组考评意见”栏:由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评审组填写,评审组组长签名;“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栏,由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评委会填写,主任委员签名并加盖评委会公章;“职改部门审批意见”栏,由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职改部门填写,并加盖职改领导小组的公章。

不具备相应系列(或级别)评审权的单位此页不填。2.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

《评审表》中各栏内容参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要求填写,负责人签名及加盖的公章应为党组织负责人及党组织公章。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评审表》中“答辩情况”栏之前的内容由参评者填写,其中“任现职以来主要教学工作业绩登记”栏应认真如实地填写任现职务以来的教学工作量,并经院校教务部门审核认可后,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个人填写的其它部分内容均应由教务部门和人事部门对相应的栏目进行审核认可,参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的要求填写。

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交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要齐全,要与本人评审表、信息大表中的信息及顺序相一致,使用A4规格纸复印。

1.封面

(1)“单位”栏:填写至参评人员所在的三级单位名称,如:大庆油田公司钻探工程公司测井一公司。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栏:填写现取得的资格名称。如:工程师。(3)“参评任职资格”栏:填写本次申报评定的资格。如:高级工程师。

(1)需要外语(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的人员,应提交集团公司考试中心签发的“外语(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或公司职改办签发的“外语(政治理论)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要提交相应的成绩合格证。

(2)需要计算机考试成绩的人员,应提交公司职改办签发的“计算机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单”,或国家人事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主要成绩、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达到的水平等,要体现出本人的业绩及水平能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认真撰写,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语言通顺、实事求是,切忌写成流水帐。

8.论文、专著或技术报告

提交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代表个人学术、技术最高水平,公开出版发表的论文、专著和技术报告。书籍、杂志等材料只需将与本人有关的部分复印,如封面、目录、文章正文等;资料、文件汇编等材料只需将主要部分复印。

9.专业技术成果证明(教师系列需提供课时证明)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研究成果,包括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奖励证明、专业技术成果奖励证明等。

10.身份证明(或基层站队及生产车间工作证明)

对于按照年龄降分政策申报参评副高级或中级职称人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基层站队或生产车间降分政策申报参评中级职称人员,须提交《基层站队及生产车间工作证明》。其他参评人员不需要提供。

四、关于申报评审任职资格建立数据库的有关说明

凡申报各级各类职称评定人员信息均需录入油田公司职改办下发的“职称量化评审软件”,建立参评人员数据库,在数据准确的前提条件下,下文化程度外此项不能空缺。

15.参评学位:双击代码栏选择输入与“文化程度”相对应的学位名称。16.授予时间:输入获得学位的时间,按照“四位年+两位月”格式输入公历日期,如“199908”。

17.现有资格:双击代码栏选择现有技术资格名称,如: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现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按“未评”输入。

18.批准时间:输入“现有资格”的起算时间。按照“四位年+两位月”格式输入公历日期,如“200109”。

19.从事专业:直接双击代码栏选择输入参评人员现从事的技术工作专业名称。不能手动修改,只能选择输入。

20.从事专业年限:直接输入规定的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以整年为单位。

21.报考语种:双击代码栏选择输入参评人员参考的外语语种。除国家统招统分毕业生初定、幼儿教师人员外,拟参评高、中级资格人员此项不能空缺。

22.准考证号:手工输入参评人员所考外语语种的8位准考证号。23.考试时间:双击选择输入参评人员所考外语考试的。24.外语成绩: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人员分数通过点击“提取”按钮获得。25.计算机考号:手工输入参评人员所考计算机的8位准考证号。26.计算机时间:双击选择输入参评人员所考计算机考试的。27.计算机成绩:参加计算机考试人员分数通过点击“提取”按钮获得。28.特殊资历:对有特殊资历(如安全环保专业)的专业系列,双击选择输入参评人员具有的特殊资历名称。

29.特殊经历年限:对有特殊经历年限要求(如物探专业)的专业系列,手工输入参评人员从事特殊经历工作的年限。

30.专业成绩:对有专业成绩要求(如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的专业系列,手工输入参评人员取得的专业考试成绩。

等奖,五人合作,第五名。

对于无法确定类别的奖项,要将证书内容叙述清晰。

43.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著作)情况:直接从论文子库中提取信息,如:

(1)发表论文 1、2006-5-1,《含聚污水测定技术探讨》,《油气田地面工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表论文,三人合作,第二名。

(2)获奖论文 1、2005-4-01,《激光共聚焦显微镜在石油地质上的应用》,第二届勘探实验室论文发布会,(获奖论文颁发单位),获奖论文二等奖,四人合作,第一名。

(3)宣读论文 1、2004-7-1,《提高原油分析准确度方法研究》,《研究院勘探实验室技术研讨会》,(研讨会主办单位),宣读论文,三人合作,第一名。

(4)论文集 1、2005-11-1,《三维地震断层管理与解释技术新探讨》,《石油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学术研讨》,(论文集出版单位),收入论文集,五人合作,第一名。

(5)出版物 1、2005-3-9,《环境微生物图谱》,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著作,副主编,六人合作,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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