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高级营销员

2024-07-26

烟草高级营销员(共8篇)

1.烟草高级营销员 篇一

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模拟卷六

营销师(卷烟商品营销)(三级)职业技能鉴定

能力部分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

一.市场营销(共20分)

第一题:市场调研、分析与预测(12分)

答案:

1、产品维度:总量、类别、品牌、单品;

客户维度:区域、业态、销售规模。

2、绝对值判断、对比分析、定比分析、趋势分析。

3、区域、业态

第二题:货源组织与货源投放(8分)

答案:

1、第一象限B、C:常规品项第二象限E、F:杠杆品项

第三象限X、Y:关键品项第四象限K、H、P瓶颈品项

2、常规类品牌主要特点:

此品牌产品通常为低价值和低风险,采购数量大,替代品较多,市场化程度高,供应商数量多。相应予以低关注度。瓶颈类品牌主要特点:

从采购成本上看,瓶颈品牌与常规品牌相似,不同之处在于瓶颈品牌有更高的缺货和供应短缺方面的风险。由于供不应求,货源采购经常中断或停滞,这类品牌受供应源的限制,前置期长,采购的杠杆或谈判能力有限,因为他们极依靠供应商。

关键类品牌主要特点:

供应商的数量偏少,单位价值颇高,且这类品牌产品的采购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很大。此范畴品牌的产品对企业成功至关重要,其供应不足将对竞争优势、成本结构和盈利性造成重大影响。它们直接决定了企业存在的主要意义。品牌产品的可获得性受有限供应源、较长的前置期、技术复杂性等因素的制约。

杠杆产品主要特点:

在杠杆类品牌,采购者在供应商面前有更高的话语权。采购市场上存在很多供应商,此时价格是主要考虑因素。可选择的供应商偏多,即产品的可替代性较强,采购方有很强的主动性。

3、常规品项:将订货、采购过程标准化、电子化、流程化;尽量简化,以节省精力为主要原则。

杠杆品项:建立采购产品的成本模型(通过分析与控制来降低采购成本);达尔文式的采购。

关键品项:关注采购的总成本而不是价格;密切供应商关系,合作推动成本降低和质量提高。

瓶颈品项:保证采购安全,即开发备用采购源;将特殊变为通用;持有安全库存或寄销存货;管理并维护与供应商的关系。

二.品牌营销(共30分)

第一题:品牌战略规划(15分)

答案:

1、运用较多的品牌定位分析工具主要有品牌定位知觉图、品牌定位排比图、品牌定位配比图。

小赵所绘制的图表为品牌定位排比图。

2、该品牌定位排比图全面地分析了四个卷烟品牌在口味、价格、品质等决策关键因子上的相对表现,清晰地展示了各品牌的优势和定位。从对比中可以看出,卷烟品牌B相对于其他三个品牌来说,在品质和新颖时尚、显档次的包装方面有突出表现。因此,品质和包装这两个方面着手,突出卷烟品牌B的独特风格。从中提炼品牌的核心价值,并实施有效地传播,就能获得相对竞争优势,实现差异化的品牌定位。

3、甲工业企业对A、B品牌使用的是多品牌构架策略。该策略的优势是:适合细分化市场的需要,有利于扩大市场占有率,有利于突出不同品牌的产品特性,也有利于提高

企业抗风险的能力。评分标准:每个划线部分1分,共4分

第二题:区域市场发展规划(15分)

答案:

1、X市的市场发展规划的总体思路如下:

首先要全面回顾过去几年区域市场的发展情况,总结经验,发展规律,明确当前所处的阶段;其次要深入研究卷烟市场的发展现状,通过不同角度的市场调查把握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消费特点及变化趋势等影响卷烟消费的关键因素,为科学制定规划提供依据;再次要综合考虑区域市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变化因素,对区域市场今后几年的发展变化作一个科学的分析判断;最后要紧紧围绕培育“532”和“461”品牌制定细致周密的营销策略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

2、X市的市场发展规划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需求分析:细分市场,勾勒出本地市场需求现状及发展状况;

第二步,品类规划:明确品类角色、品类目标及品类宽度;

第三步,品牌规划:明确重点品牌及其角色定位和营销策略。

3、区域市场发展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前言:规划的背景;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规划基础分析:区域市场影响因素分析;区域市场发展现状与特征分析;区域市场未来发展预测。

(3)区域市场品类规划:根据确定的划分标准,勾画总体的卷烟品类结构;根据品类市场容量及现状评估,界定各个品类的角色地位,明确各个品类的发展目标;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设定合理的品类宽度,对每个品类中的商品组合结构进行角色界定,形成重点突出、优势互补的品类体系。

(4)区域市场品牌规划:区域市场未来若干年品牌发展目标;区域市场未来若干年品牌发展主要措施。

(5)工作要求与考核评价

(6)附表

三.服务营销(共30分)

第一题:客户信息与分类管理及服务设计(15分)

答案:

1、董坚(47,22):价值客户,白胡(36,25):潜在价值客户,陈鑫(31,11):次价值客户,陈军(25,9):低价值客户

2、答:从图表来看,白胡客户盈利水平较好,但对于新品培育、促销宣传专卖经营等的支

持度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而在明码标价,消费者满意度方面也需要专业的经营指导。

(6分)

【或者可采用如下答案:

1)加大专卖法律法规宣传

2)增加拜访频率与时间

3)针对明码标价与星级服务政策、库存管理等专业知识进行辅导

4)配合电子化服务平台在网络上定期进行卷烟营销相关知识的传递

5)充分进行个性化服务,建立客户信任度与依赖度。(每个2分,封顶6分)】

第二题:服务监测与评估(15分)

答案:

1、根据

(1分)

所以该市的重复投诉率=14/(15+18+4+39+2)x100%=17.94%(3分)

2、根据

(1分)

所以该市的投诉率=(15+18+4+39+2—14)/2586x100%=2.475%(3分)

3、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设计满意度测评的基本框架,一是从影响零售客户满意度的各项因素出发来设计服务项目;二是根据向零售客户提供的服务项目来划分测评框架;三是根据服务质量测评或满意度测评的模型来确定监测内容。

四.营销管理(共20分)

第一题:组织管理(8分)

答案:

1、业务流程;技术水平;客户需求;员工能力;成本压力;同行做法

2、岗位设置“八要素”:1.岗位标识信息;2.岗位工作概述;3.岗位工作职责与任务;4.岗位工作关系;5.任职资格;

6.岗位工作条件;7.岗位考核指标;8.岗位遵守细目。

3、企业应该:建立共同愿景;选择合适成员;制定基本规则;提升个体效能

第二题:绩效管理(12分)

答案:

1、该烟草公司在绩效准备环节,依据了企业战略目标及相应部门(单位)目标,与员工共同协商制定近期与的个人工作目标,体现了对企业信息、部门信息这两方面的准备工作。但如果要使得绩效准备更充分,还需要在员工个人信息方面进行相应的准备,包括员工上一个绩效期间的评估结果,以及员工工作的描述情况。

2、第一,关键绩效指标来自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分解。依据企业战略目标与相应部门(单位)目标制定。

第二,关键绩效指标是对绩效中可控部分的衡量。所有指标内容均体现了可控性原则,对工作内容有全面监测与反馈作用。

第三,关键绩效指标是对重点经营活动的衡量,而不是对所有操作过程的反映。根据自身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对所属岗位设置符合本单位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适当增加有效部分,删减不可控部分。

第四、关键绩效指标是组织上下认同的。与员工共同协商制定近期与个人工作目标。

第五、关键绩效指标的设定动态调整的过程。按考评周期制定个人工作目标并在考评周期末就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3、工作记录法、直接观察法、他人反馈法、限度事例法、抽查法、指导记录法。

2.烟草高级营销员 篇二

1. 品类营销的概念

品类营销就是用一个新的产品类别的概念,开辟一个新的市场领域,然后命名这个领域。新的品类带有鲜明、独特的特征,其独特的记忆点和利益点为营销信息的传播做好了铺垫。通过品类营销,企业可以使自己的品牌在市场无序竞争、定位不明的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功能上明确的定位和选择。

2. 品类营销的意义

在当今产品同质化,竞争手段同质化的背景下,品类营销有助于企业超越竞争,径直通向无垠的蓝海:

·(1)开创新品类的有助于企业占据新市场,在竞争中做大做强。“王老吉”以功能饮料为切入点,开创了凉茶的新品类,同时作为该品类的领导品牌,在激烈的饮品市场竞争中占据了一席之地。

(2)新品类能够有效地避开同类产品的威胁。伴随着新品类的诞生,往往会诞生一个新的市场,这个新的市场和原有的品类形成的市场之间竞争将被大幅度弱化,至少在消费者心中会如此。

二、品类营销的方法

1. 需求消费甄别

根据里斯的定位理论,品类源自对消费者心灵中某种真实需求的满足。因此在进行品类营销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对消费者的真实需求进行甄别,因为没有真实需求支撑的购买行为不会持久。

2. 实施品类创新

在掌握了真实的消费需求后,企业就可以结合自身资源对现有的产品进行优化,创新品类满足市场需求。开创新品类常用以下几种方法:

(1)功能多元化:开创新品类最常见的方法是运用复合原理,将现有产品的各种功能进行组合,形成多元化的功能品类。如“美汁源”果粒橙就将传统饮料,与补充维生素的功能需求进行了结合,并利用“果粒”的工艺和概念将产品特点在消费者视觉上予以呈现,开创了功能饮料的品类,在竞争激烈的果汁饮料市场开辟了一条新路。

(2)消费习惯引导:新品类的诞生往往是通过颠覆已有的行业规则,通过引导和改变消费习惯而创造的。在被肯德基和麦当劳把持的快餐市场,针对国人的饮食习惯,以及大众所担心的油炸食品的种种危害,“真功夫”独辟蹊径的开发了“营养还是蒸的好”的产品概念,从洋快餐手中抢到了巨大的市场份额。

(3)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品类创新的关键方法,伴随着新技术的应用,产品的功能将逐步完善,进而形成新的品类,满足市场需求。格力就是通过技术的创新,以“一晚只需一度电”的产品概念,满足了担心空调费电的消费者的需求。

(4)新概念挖掘:在微波炉市场已经进入了激烈的价格战之时,格兰仕通过对现有技术的优化,提出了“光波炉”的概念,在高端市场赢得了竞争优势。光波炉与微波炉在技术上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只是通过产品概念的包装,给了消费者耳目一新的感受。

三、烟草品牌的品类营销

作为一种特殊的快速消费品,烟草产品从生产到销售都受到了种种限制,与一般化的社会产品相比,其产品的个性化和产品间的差异化均不显著,更加容易陷入同质化竞争的困局。而品类创新无疑是烟草品牌走出同质化竞争最为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之一。

1. 品类的创新

基于烟草产品的特殊属性,烟草产品进行品类创新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技术创新:随着原辅材料的推陈出新,以及卷烟制造技术的进步,技术创新成为了促进烟草品牌品类创新的主驱动力。如“双喜好日子”系列的“金樽好日子”利用血红蛋白活性炭滤嘴专利技术,占位降焦减害品类。

(2)新概念挖掘:产品香型是不同卷烟品牌之间进行区隔的最主要因素,卷烟生产企业结合自身烟叶选型、产品香气特点,挖掘产品概念,进行了卷烟品类创新的尝试。如安徽中烟利用其产品烟叶选型中独有的御赐红方印烟丝,围绕黄山(红方印)系列拳头产品,构建了焦甜香品类。

(3)消费习惯引导: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消费者对于卷烟消费过程中降害需求日益重视。吉林工业着力打造低焦油卷烟,通过多种手段降低产品焦油含量,引导消费习惯,如今“长白山”在低焦油卷烟中独树一帜。

(4)综合式创新:部分企业在品类创新过程中,结合自身的特点,综合运用上述手段。贵州中烟基于其地缘优势,与茅台酒厂积极合作,将“烟酒结合”的概念引入到了产品之中;同时借助技术创新手段,利用“国酒爆珠”使这一概念得以实施,创建了“国酒香”品类,市场反馈良好。

2. 新品类的整合营销

品类创新仅仅是品类营销的第一步,企业在创建一个新的品类后,还要迅速的占据消费者心智资源的第一位置,获取消费者的认同。这个过程需要企业整合全部的优质营销资源,对传播的内容、顺序、强度和采用的策略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形成有效的推广。

3. 烟草品类营销注意事项

(1)产品要形成系列化,形成合力。一般的快速消费品往往以单一规格产品占据某一品类,烟草企业则不同,在同一品牌下,烟草产品宽度往往非常大,如果每个规格产品都占据了不同的品类,则容易让消费者对于品牌的认知模糊化。在烟草品牌进行品类创建过程中,一定要形成系列化,围绕同一产品概念不断延伸,形成凝聚力,进而映射到消费者的心中,形成独特的认知。

(2)产品概念要落地:品类创新往往是一个产品概念的挖掘过程,在品类创建的过程中一定要实现产品概念的落地。如贵州中烟提出了国酒香的概念之后,将“国酒香”概念根植于产品开发、生产的全流程:用酒糟作为肥料育苗;用酒桶窖藏烟丝,种种操作方法,使其国酒香的概念实现了落地,成功开创了一个为消费者所认知并接受的产品品类。

参考文献

[1]孟黎.品类营销.开创新蓝海[N].金融时报,2008(02).

[2]闾志俊.基于品类营销的品牌战略探究[J].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

3.对中国烟草行业营销策略研究 篇三

关键词:营销;机遇与挑战;环境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市场降低了针对国外烟草的进入壁垒,对中国本土烟草行业形成了一定的冲击态势,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国烟草业面对的挑战非常严峻。因此,在面临新挑战的形势下,中国烟草业应该主动抓住机遇,改变自身的营销策略以适应新的国际环境,扬长避短,发挥自身优势,打造属于中国烟草行业的品牌,提升竞争力,打入国际市场。

一、中国烟草行业营销的SWOT分析

1、烟草行业的营销机遇分析

(1)大环境下的经济。自改革开放至今,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GDP年均增长率在9%以上,使得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另外,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和对外贸易在格局上有了较大的变革,这对于烟草行业而言无疑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

(2)消费市场潜力巨大。随着居民收入的增加,以及消费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现状,使得烟草行业市场营销的发展空间日益加大,给烟草行业的发展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与挑战。

(3)国家政策的实施。自2011年,国家相继实施“大企业,大市场,大品牌”营销战略至今,烟草企业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对卷烟牌号作了清理,卷烟品牌数量有所减少,烟草行业逐渐走向集中制,这样的做法提升了行业的竞争力,奠定了坚实的行业发展基础。

2、烟草行业的营销威胁分析

(1)随着中国加入WTO,国家间的贸易壁垒放宽,不断有外国资金注入,这些外资因其资本雄厚、技术先进,因此生产成本低,在于本土品牌的竞争中,用“价格战”获得优势;烟草专卖品进口关税的下降,直接使中国烟草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使得中国烟草必须不断的进行改革和发展,才能面临未来发展存在的巨大竞争力。

(2)与世界知名品牌的差距很大。目前,中国的卷烟品牌多数为地域性品牌,受地域限制很少有全国性的品牌,所以也就谈不上国际化的香烟品牌了。而世界的烟草品牌则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影响力不可小觑。可见,一旦中国开放对外烟草市场,国外知名品牌的进入势必会对国内卷烟品牌造成冲击,缩小国内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这无疑是烟草行业面临的一大威胁。

3、烟草行业的营销优势

(1)中国烟草行业经过多年的经营与发展,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而这套体系将工、商、零三方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烟草行业通过不断提高烟草技术、经营能力及服务水平,以拥有了一定程度的忠诚消费者,这对于中国烟草来说,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外国企业对中国烟草的冲击。

(2)外烟来源主要靠进口,没有价格优势。虽然中国入世之后降低了贸易壁垒,但是仍然会有一些针对本土品牌的保护性政策,事实上,外过卷烟企业目前还暂不能利用我国的本土资源大规模投资办厂,以此降低生产成本。因此,进口仍然是国内市场上外烟的主要来源,而且这些进口卷烟也不具备价格优势。

(3)外烟在吸味上的吸引力不足。通过近些年烟草公司及地方政府对本地烟草的扶持,国产卷烟在质量、吸味和包装方面下功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甚至部份烤烟型卷烟品牌已经达到国际一流质量水准。同时,因为是本土企业,对本土市场的把握也更方便,各地卷烟企业都根据各自地域消费者的特点决定卷烟生产包装,把市场细分到了省一级。而外烟企业和外烟品牌短期内是很难实现这样的细分的。

(4)烟草的国家专卖制度是外烟进入中国市场的一大阻力。中国烟草实行国家专卖,各地烟草公司拥有唯一的进货权和销售权,市场牢牢的控制在各地烟草公司手中,这种控制是由法律和行政手段来保证和体现的。对于卷烟批发领域的这种浓厚的计划经济与国家垄断,外烟显然在短期内很难适应这一点。因此,外烟初期进入中国寻求合资、合作应是他们首选目标。

4、中国烟草行业的营销劣势

(1)企业规模小,资产一体化不足。相对于外国烟草企业,中国的企业虽然经过了长期的改革重组,仍然存在着“小作坊”的弊端,不能做到资源的统一化、合理化、有效化利用,从而造成了竞争力的下降,企业应变能力的不足,最终会给外国企业可趁之机。

(2)产品结构和营销措施的不合理。大品牌在国内市场只占了较小的一部分,在国际市场几乎没有。追根溯源,是产品本身的问题以及营销措施的不够完善,使得品牌效应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最终造成了市场上卷烟种目繁多。

(3)科技水平叫低。中国烟草行业科技投入不足,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基础性和系统性的科学技术研究研发体系,同时在烟草行业缺乏高精尖的专业人才,造成中国烟草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弱、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国际竞争力。

二、对策建议

(1)烟草行业的兼并与重组。中国全年烟草总销售收入和利润还比不上一个菲利普.莫里斯公司,这从一方面反映出中国烟草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不合理。中国烟草要想进步,就必须在观念上有新的突破,在体制上有大的创新,在行动上有大的动作。必须搞好企业组织結构调整,大力推进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整合,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从而提高中国烟草业的竞争实力,与世界烟草巨头展开竞争。

(2)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革。加大烟草产品的科技投入,使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加强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革,使烟草行业的科技投入多元化,形成烟草行业科技力量合理配置的局面。并借助科技创新能力,运用新工艺,开发出一批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式中式卷烟。

(3)实施大名牌卷烟战略。树立生产企业名牌卷烟战略经营理念,加强市场调研,完善品牌定位,提高产品质量,合理确定价格,优化烟标设计和卷烟包装,提高广告宣传的有效性,提高卷烟产品的科技含量,合理延伸品牌,沟通与消费者的联系,健全服务体系。只有企业经营理念的不断创新,才能使卷烟品牌的优势很好的发挥出来。

(4)建立良好的学习交流渠道。在国内,建立行业内部人才不断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在不断的摩擦中绽放智慧的火花;对外,学习其先进的生产、销售、宣传等经验,扩大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缩小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差距,最终提高我国烟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加强人才培育建设。市场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不断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是中国烟草走向国际的必备条件。要解决人才问题,除了给予一定的物质条件外,还要培养其爱岗敬业精神,激发起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只有这样才能增强中国烟草行业的抗风险能力,才能为中国烟草走向国际。(作者单位:陕西省烟草公司安康市公司)

参考文献:

[1]周文波.中国烟草业营销分析[2011].行业探究.

[2]刘卉 任翔.世界烟草企业兼并重组对中国烟草工业的机遇与挑战[J].思想战线,2009,(3).

[3]陶明.专卖管制下的中国烟草业——理论、问题与制度变革[D].上海: 复旦大学,2005.

4.高级烟草管理员(判断) 篇四

1.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劳动的人们,在特定的工作和劳动中以其内心信念和特殊社会手段来维系的,以善恶进行评价的心理意识、行为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人们在从事职业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内在的、非强制性的约束机制。(对)2.没有职业道德是干不好任何工作的。(错)

3.询问完毕后,记录人员应当提请被询问人亲自阅读或经被询问人请求后,向其宣读,以核实询问内容,(并由被询问人和调查人员分别逐页签名(盖章))。对

4.群众评议应当定期进行,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不少于一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每年不少于一次。(对)

5.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和咨询热线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咨询、监督和投诉,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处理。(对)

第二章 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基础知识

1.烟苗在苗床需55~60天左右才能成苗。对

2.把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缺陷分为A、B、C类。其中A类为严重质量缺陷,B类为较严重质量缺陷,C类为一般质量缺陷,对

3.若卷烟包装与卷制质量得分小于60分时,则判该批卷烟不合格。对 4.卷烟包装工艺流程包括小盒包装、条烟包装及箱装3个工艺过程。对 5.只有满足社会利益的企业才能长久不衰地获得经营成功。对

6.接装纸宽度规格根据烟支滤嘴的长度而定,通常有38mm、40mm、44mm、48mm和68mm等规格,也可根据需要自定规格。对

7.烟机零配件不属于烟草专卖品。对

第三章 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条例》,并于同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现行烟草专卖制度的正式确立。对

2.《烟草专卖法》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烟草法典,标志着我国烟草行业从此走上依法治烟的轨道。对 3.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根据《烟草专卖法》及《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发改委第51号令)于2007年2月5日公布,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对

4.烟叶由烟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标准、价格统一收购,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对 5.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对

6.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不准委托系统外单位或个人代购、代销烟叶。对 7.严禁烟草公司、复烤厂、卷烟厂向无烟叶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烟叶。对 8.非烟叶产区的地(市)、县烟草公司不准收购、经营烟叶。烟叶产区的地(市)、县烟草公司只准收购本辖区内自产烟叶,不准跨地区收购烟叶。对

9.卷烟厂、复烤厂不得直接到烟叶产区收购烟叶,烟叶复烤厂不得经营烟叶,接受委托加工必须经省级烟草专卖局批准。对

10.如果需扩大生产能力,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

11.根据国家卷烟标准分为烤型、混合型和外香型三类。烤烟型卷烟分为一、二、三、四、五类;混合型、外香型和雪茄型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对 12.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对 13.烟草市场不会无限发展,必须积极引导。对

14.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对 15.公路运输最长不得超过20天,其他运输方式最长不得超过30天。对

16.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明文书,是区分合法与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依据。对

17.凡涉及到需要几个部门协商确定的项目,应由外事司负责协调,并按照职责分工确定一个部门为主要牵头单位,事先统一口径,共同参与对外谈判。会谈纪要应及时送国家局外事司备案。对

第四章 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一般采用书面证照形式。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对 3.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案。对 4.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同时,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对

5.建筑工程和军工产品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称的产品范围之内,但是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军工企业生产的民用产品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

6.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制度,即只有因销售者主观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产品缺陷引起损害的,销售者才承担法律责任。对

第五章 综合知识

1.公文按其时限要求,可分为特急公文、急办公文、常规公文(不是普通公文)。对

第一节 案件调查

判断

1、(情报利用)是情报工作的目的和归宿,是实现情报价值,发挥情报作用的过程。(√)

2、情报利用的途径,是指从情报系统(包括已获取的情报及其分析研究成果)中获取信 息的途径。(√)

3、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违法活动线索,要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4、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大、价值高、时间要求紧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查证情况,据 情采取措施,实行专案查破。(√)

5、严格的调查取证纪律是调查取证任务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在方案中应提出注意 点,落实中要严格执行。(√)

6、对经营性场所检查,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要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告知拒绝、阻碍执法检查的后果,并当场进行采集视听资料,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依法进行检查。(√)

7、对非经营性场所检查,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要有确凿证据支持下,可在公安干警配合下,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后可以依法进行检查,同时要做好视听资料的采集。(√)

8、对临时的非经营性区域检查,对当事人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说服教育,要求其主动配合检查,两名(含)以上执法人员对该区域进行检查时,当事人必须在场。(√)

9、对临时的非经营性区域检查,当事人不主动配合检查,邀请公安干警到场,两名(含)以上执法人员可以对该区域依法进行检查,要当场进行采集视听资料。(√)

10、质量不合格的情报,可误导调查决策,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和影响。(√)

11、情报利用者应有明确的情报需求目的。(√)

第二章:案件审理

三、判断

1、物证本身与案件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即审查认定某一物证的存在与否能否足以

影响到特定的案件事实所呈现的实际状态。(√)

2、违法事实是证明对象的主要部分。(√)

3、当事人如果经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4、听证报告书属于内部法律文书(√)

5、当事人及其他参加人可以要求对听证记录进行补充、修改。(√)

6、听证报告最后提出案件的处理意见。(√)

7、武装掩护走私、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属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8、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9、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

10、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11、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

(√)

第四章:内部监管

三、判断:

1、日常监管的对象是所有行业内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的内容是行业内企业 的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行为。

2、行业内企业要(可以×)及时向当地烟草专卖局通报计划、价格、牌号等有关生产经营的重要信息

3、重点检查是指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以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的要 求,为有效地规范行业内的生产经营秩序,对行业内企业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 节进行有针对性的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

4、重点检查的内容是以上企业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局内部专卖管理相关规定的 情况

5、省级以下各级烟草专卖局必须每年对本辖区所有行业内企业进行一次以上检查。

6、开展重点检查的目的及意义之一是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提高执行力,推进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7、对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重点检查的要点为烟叶生产、收购、调拨、销售、库存、购销合同签订、准运证开具使用以及报废处理等情况,8、对烟叶种植收购调拨企业重点检查的内容有无超计划种植烟叶的问题,有无不按合同收购、跨区收购烟叶的问题,有无违规销售烟叶、报废处理烟叶的问题,有无违反准运证管理规定的问题等。

9、若调拨量大于出库量,重点检查跨区收购没有入库的情况

10、检查烟叶原始调拨凭证,是否有无合同、无准运证或合同、准运证与实物不符、准运证开具时间和调拨时间不符的情况,11、销售环节检查需要收集的材料:卷烟购销合同、企业综合部门卷烟销售报表及明细账、成品库卷烟出库汇总表、财务部门卷烟货款接收情况,有无促销用烟;省局提供准运证、携带证开具数量。

12、成品出库量如果大于购销合同执行数量,要检查卷烟销售明细账,看是否存在向无批发许可证企业销售卷烟的行为

13、对烟叶复烤加工企业检查要点:按合同调进烟叶的情况,逐笔登记无合同、超合同调进烟叶的问题以及违反准运证管理规定的问题。

14、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采取集中时间、线路投放卷烟、组合销售、协议销售、集中出库等形式,为烟贩收购卷烟提供方便的违规行为

15、超合同约定数量调进烟叶,超量部分属于无合同调进烟叶。

16、将用于委托加工的原烟和片烟等,自行销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属.非正常渠道销售原烟或片烟。

17、将报废的烟草专卖品销售给行业外无烟草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将报废的烟 草专卖品未经彻底处理进行销售、变卖。属.违规销售、处理报废专卖品

18、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但实际改变到货地点的,或者运输烟叶、复烤烟叶、卷烟过程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出口合同除外)没有随货同行的,均视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

19、查处问题的移送,应制作移送函,将案件有关材料随同移送函一并移送。

5.烟草高级证件管理技能新版试题 篇五

许可证办理

第一题

张三(30岁)A县人,经营张记烟酒商店。2007年9月2日,张三向A县烟草专卖局递交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办申请和相关材料,A县烟草专卖局以张三提交的材料不全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三天后张三将全部材料补正,烟草专卖局决定受理。经过对材料的实质性审查,A县烟草专卖局认为张三符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颁证条件,遂向其发放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由于张三头脑灵活,为人热情,小店生意兴隆,只是香烟一项销售收入就非常可观。

2008年秋天,A县根据城市规划紧邻张记商店建了一所希望中学,该学校老师和领导多次反映小学生存在吸烟问题,并认为在学校门口建设烟酒商店不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建议撤销。考虑到公共利益的需要,A县烟草专卖局做出决定,撤销对张三颁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问:

1、A县烟草专卖局的做法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答、对张三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妥,材料不全应告知其补正而不是不予受理;撤销其许可证不妥,撤销是由于行政许可的取得过程中存在违法性,而本案中张三合法取得零售许可证,不适用撤销

2、张三向A县烟草专卖 局申请零售许可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哪些情形下可以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答、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或现实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执行当初的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决定会损害公共利益。

4、在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时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首先,应当将拟撤回的事项和理由告知被许可人;

其次,承办部门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回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撤回该零售许可的决定。

最后,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办理注销手续,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如果因撤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给被许可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法予以补偿。第二题

吴某夫妇在A县商业区租用一门面房开了一家副食店,依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业主为吴某。由于吴某诚实守信,从不销售假冒商品,生意非常红火。最近吴某夫妇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夫妇俩去世,在外地打工的儿子小吴接替父亲继续开店卖烟。后来专卖稽查员到吴某的烟酒店检查时,发现店主换了人,经过询问才知吴某已去世一个多月。小吴认为,自己是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现在父亲去世,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理应由其继承,所以接替父亲继续开店卖烟是正当合法的。请问:

1、烟草专卖局对该许可证应如何处理?

答、应当依法注销烟草专卖许可证。

2、在处理时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1)调查核实:对拟注销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2)审批决定:具体承办部门根据相关调查核实材料,填写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审批表,报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后,作出注销该许可证的决定;

(3)送达:原许可证审批机关制作并向被许可人(或利害关系人)送达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无法收回的,应当予以公告。

3、小吴替父亲继续开店卖烟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不合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三题

张某开办一家烟酒店,并提交了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材料,B县烟草专卖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发证条件,遂准予许可。事后B县烟草专卖局根据零售户投诉,查实张某提交了虚假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户籍等证明材料。

1、张某构成何种许可证违法行为?

答、张某构成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的违法行为

2、B县烟草专卖局在调查过程中,对事实认定和证据提取方面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1)对张某的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时,必须全面清楚。必须了解张某隐瞒事实真相及主观原因和提供虚假材料的原始真实情况及主观原因。

(2)在证据调查过程中,必须充分且有针对性。本案当中必须有张某隐瞒事实真相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

3、如果本案中张某构成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违法行为,B县烟草专卖局在处罚程序方面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罚款处罚前,应当事先向被处罚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被处罚人在责令改正的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才可进行罚款。第四题

B区大型超市Y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限从2006年4月30日到2009年12月31日,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小李。请根据提问回答问题。

1、若2007年2月2日,Y超市的法定代表人由小李变为小丁。但Y超市一直未到B区烟草专卖局办理相关手续。请问:Y超市的行为是否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B区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5分)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零售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时,被许可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专卖局办理变更登记。本案中,超市的法定代表人由小李变为小丁,属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则Y超市相关人员应当及时到B区专卖局办理变更手续,但Y超市却没有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分)。此时,根据相关规定,B区烟草专卖局在发现该情况后,应责令Y超市依法办理变更登记(2分),若Y超市拒绝办理变更登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作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2分)。

2、Y超市准备在C区开办分店,咨询C区专卖局Y超市C区分店能否使用其B区的零售许可证。如果你是C区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应当怎样解释?(3分)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连锁经营企业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由各个分店分别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2分)。C区分店要经营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向C区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申请(1分)。

3、若Y超市负责人在申请办理零售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未向B区烟草专卖局如实反映与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关的真实情况,B区烟草专卖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了该情况,则B区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4分)

答、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Y超市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的违法行为,B区烟草专卖局应当给予警告(1分),并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1分)。Y超市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2分)。第五题

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刘某、马某和牛某均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的持证零售户,情况分别如下所述: 张某,上个月因不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罚款100元,经多次督促仍拒绝执行处罚决定;

李某,擅自将许可证借给他人使用;

王某,前天被烟草专卖局一次查获走私烟30条;

赵某,三个月前从其他地市非法携带60条中华烟到本县,被烟草专卖局处以罚款。刘某,因卖假酒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马某,在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提供了虚假材料。

牛某,擅自将许商店字号由“阳光烟酒商店”改为“月亮烟酒商店”。

请问:

1、该专卖局有权对谁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专卖业务的资格?

答、张某

李某

刘某

2、在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时应遵循什么程序? 答、(1)立案(2)调查取证(3)听证(4)审批和决定(5)送达和转告(6)后期监管和处理

3、对马某的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应如何处理?

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撤销并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

4、如果对牛某作出处罚,在程序上应注意什么事项?

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罚款处罚前,应当事先向被处罚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被处罚人在责令改正的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才可进行罚款等。第六题

A县个体工商户张某,于2006年2月23日提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A县烟草专卖局经审查,于2006年3月8日作出了准予许可的决定,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为A县健康路20号。张某经营一段时间后,将该零售许可证出租给李某,李某擅自将许可证上的经营地址涂改为健康路6号,并将烟柜搬到该位置从事经营业务。

请问,张某、李某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A县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 答: 张某的行为构成了出租零售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李某使用张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构成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并且将其登记事项——经营地址进行了涂改,违反了《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构成使用涂改、伪造、变造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A县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张某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或取消张某的经营资格;对于李某租用张某许可证的行为按照无证经营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李某使用涂改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作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七题

2009年2月8日,A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科接到群众举报:零售户李某处有假红梅卷烟销售。于是专卖科长陈某便安排管理所长黄某带领专卖队员前往查处。经检查,在李某的经营场所及卷烟存放地查获红梅卷烟58条,三五卷烟60条。因李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合法进货证明,执法人员便先行登记保存调查处理。后经省烟草质量检测站检测红梅卷烟为假冒伪劣卷烟,三五为走私真品卷烟。

1、A市烟草专卖局对李某的许可证如何处理?法定依据是什么? 答、A市烟草专卖局可以责令李某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法定依据是: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执法部门一次性查获假烟、走私烟50条以上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直至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

2、对李某的行为处理时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1)合法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公平性原则

3、A市烟草专卖局对李某作出处理应当遵循什么程序? 答、(略)第八题

A市B县(该县已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是烟叶种植基地,根据烟叶收购工作需要,拟增设三个烟叶收购站。B县烟草分公司于2009年1月5日填写好烟叶收购资格证明申请表交由B县烟草专卖局审查。B县烟草专卖局审查签署意见经局长核准签名后,1月8日上报A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查,A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B县烟草公司在申办烟叶收购站(点)的程序有不妥之处,退回重新申办。

1、B县烟草公司申办烟叶收购站(点)的程序有何不妥之处?为什么?

答、(1)申请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应当由A市烟草公司提出。理由是B县烟草公司已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

(2)B县烟草专卖局无权审查签署意见。理由是申请单位应当是A市烟草公司,A市烟草公司填写好烟叶收购资格证明申请表后,连同其他材料交A市烟草专卖局审查。

2、B县烟草公司申办烟叶收购站(点)应当如何审批?

答、A市烟草专卖局审查签署意见经机关负责人核准签名后,上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如申请单位提交的新办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审查结果正确合理的,作出准予设立烟叶收购站(点)的决定,下达批复或下发烟叶收购资格证明。

第九题

由于业务需要,A市烟草公司需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和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为此向该市烟草专卖局提出办理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希望A市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后,报请省烟草专卖局进行审批。问:

1、该市烟草专卖局应当如何处理该申请?

答、该省烟草专卖局应当不受理该申请;告之申请人向省烟草专卖局提出申请,由省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后,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2、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有哪些?

答、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生产经营类许可证有:

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企业;②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③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企业;④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

第十题

红光机械厂是一家生产通用机械的国有中型企业,为拓展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希望取得对烟草生产企业的烟草专用机械进行整机维修和专用零部件生产的许可,为此向该厂所在地的G省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问:

1、G省烟草专卖局对红光机械厂提交的申请应当如何处理? 答、G省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红光机械厂提交的申请;启动审查程序,经过初步的实质审查,并结合申请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是否办理许可证的意见;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2、红光机械厂申请办理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应具备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基本条件:①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②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③符合国家烟草行业的产业政策要求及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需要;④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申请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生产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所需要的技术条件,对申请生产经营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具有自主或合法授权的知识产权;以新型烟草专用机械设备进行申请的,产品样机应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组织的样机鉴定或验收;②有生产烟草专用机械产品所需要的设备条件,能够保障生产经营烟草专用机械所需的质量标准与水平;③符合烟草专用机械工业生产布局的基本原则,申请生产经营的烟草专用机械设备应具有较强的创新性或实用性,利于在烟草制品企业推广使用,有一定规模的市场应用前景。

第十一题

平安复烤厂为A县烟草专卖局辖区内持证复烤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茂,经营地址为A县壮志路20号,其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04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经营期间一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由于平安复烤厂管理上存在漏洞,该厂2006年9月发生火灾,许可证在火灾中被烧毁。2007年10月,上级主管部门撤销刘茂的总经理职务,法定代表人由刘茂变更为张兵,同时该厂整体搬迁到A县凌云路12号。1、2006年9月许可证被烧毁后,该厂申请补办许可证,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遗失或损毁证明;③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变更法定代表人并搬迁新址后,该企业应提出何种申请?何时提出? 答、变更申请,应当自变更事项发生后 30 日内提出变更申请。3、2008年,该企业欲继续从事烟叶复烤加工业务,申请许可证延续,最终应由谁审批?该企业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国家局审批

提交以下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②原许可证正副本;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④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题(09年7月鉴定考题)

A县是国家已下达烟叶收购计划的产烟区,陈某系A县种烟大户,2007年6月5日,陈某向A县烟草专卖局(注:A县烟草公司未被取消县级法人资格)提出设立烟叶收购站(点)的申请。A县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交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次日,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署了同意设立的意见,并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省烟草专卖局审批。省烟草专卖局对上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6月20日指定经办人员小马分别打电话给陈某和A县烟草专卖局,告知二人省烟草专卖局已同意陈某在A县设立烟叶收购站(点),收购日期从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25日,省烟草专卖局将上述结果在对外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问题:

1、陈某有无从事烟叶收购的资格?请说明理由。

答、陈某无从事烟叶收购的资格(1分)。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烟叶由烟草公司或其委托单位依法统一收购(1分)。因此,陈某作为烟农,没有资格设立烟叶收购站(点)从事烟叶收购业务。(1分)

2、A县烟草专卖局及省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A县烟草专卖局及省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审批过程中都存在不当之处。(1分)(1)A县烟草专卖局存在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结果不正确的现象。(1分)根据有关规定,审查机关职能部门在审查结束签署意见后,应将相关材料上交本机关负责人核准签名,再上报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1分)。本案例中,职能部门未履行由审查机关负责人核准签名的手续,因此导致了审查程序的不规范。(1分)另外,职能部门对不符合设立烟叶收购站(点)资格的陈某作出同意设立的审查意见,审查结果明显错误。(1分)(2)省烟草专卖局存在审批方式不规范、审批结果不正确的现象(1分)。根据有关规定,省烟草专卖局作出准予设立烟叶收购站(点)的决定后,应当制作并送达烟叶收购资格证明(1分)。本案例中,省烟草专卖局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将审批结果及期限通知给陈某和A县烟草专卖局,其审批方式明显不规范(1分)。另外,省烟草专卖局对不符合设立烟叶收购站(点)资格的陈某作出同意设立的审批结论,其审批结果也明显不正确。(1分)

准运证办理

第一题

小张是A烟草工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申办手续;小王是B市烟草专卖局准运证的经办人。由于小张是从基层到工业公司机关的,对准运证办理的有关情况不熟悉,经常发生错误。为此,小张专门到专卖部门请教小王关于作废准运证的有关问题。如果你是小王,下列问题你会怎么回答:

问题:

1、可以办理准运证作废的机关有哪些?划分原则是什么?

答、可以办理准运证作废手续的机关:申办单位和审批机关(1分)。划分的原则:作废时间(0.5分)或错误次数(0.5分)

2、不同机关办理准运证作废范围是什么? 答、(1)申办单位作废准运证的范围:申办单位因打印错误,可自打印起1小时内将第一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后,方可打印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1分)。但如果申办单位制作的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仍然出错,或第一次打印错误且超过一小时未打印的,申办单位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原审批机关申请打印(1分)。

(2)审批机关作废准运证的范围:审批机关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受1小时内只能出错两次的限制(1分),但要遵守作废准运证的规定(1分)。第二题

经审批机关决定,由某卷烟厂在本地制作一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于制证员小李一时疏忽,打印出现错误。由于小李对此业务不熟悉,第二天便携带有关材料来到A市烟草专卖局请求处理。请问:

1、准运证出现错误后卷烟厂如果自己想重新打印,应如何处理? 答、自打印起1小时内将第一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作废后,方可打印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2、如果卷烟厂制作的第二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仍然出错,应如何处理? 答、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原审批机关申请打印。

3、审批机关作废准运证的范围有哪些? 答、审批机关作废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受1小时内只能出错两次的限制,但遵守作废准运证的规定(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当天作废准运证,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可以作废准运证,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三题

2010年3月3日,某卷烟总厂准备向外省调运一批卷烟,向当地市烟草专卖局申请准运证,当地市局审查认为符合发证条件,遂签发准运证,有效期从3月5日至3月15日。由于卷烟总厂没有做好发货准备,致使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无法使用,3月14日该卷烟总厂准备对该准运证申请作废。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准运证的作废由谁审查决定?

答、由审批机关(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是否作废。

2、申请作废时卷烟总厂应向审批机关提交哪些材料?

答、①申明作废理由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②需方单位出具的未收到该份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所记载烟草专卖品的证明材料;③所在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因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准运证作废的,应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单位领导签署意见。

3、审批机关的证件管理人员在审查卷烟总厂提交的材料后,应按什么程序处理? 答: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证件管理人员审查上述材料后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领导审批。同意作废的,应在审批当日完成作废;不同意作废的,应将上述材料退还申办人,并说明理由。

4、如果卷烟总厂利用已作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重复发运货物,应如何处理?

答、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应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四题

王某是A省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审查和制证工作。2009年1月9日,他收到A省中烟工业公司彭某提交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申请,当日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他开具了一份准运证,有效期限为10天。A省中烟工业公司由于企业内部原因,只能在2009年1月23日才能发货,为此,彭某于2009年1月22日带齐有关申办材料再次来到A省烟草专卖局提出重新办理准运证的申请。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 2009年1月9日,彭某应向A省烟草专卖局提交哪些申办材料? 答、(1)申请人的委托书和申办人身份证明;

(2)合法有效的购销合同(调拨单)、电子交易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书;(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单。

2.2009年1月22日,王某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持身份认证卡通过国家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系统,是否可以完成作废该份准运证的手续?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内可以作废准运证,超过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有效期须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检查证办理

第一题:

小王和小丁都是A县烟草专卖局的稽查员。小王2008年8月大学毕业后进入烟草专卖局工作,因工作需要,需要申领检查证;小丁于2008年3月取得烟草专卖执法检查证,由于保管不慎,检查证丢失,需要补领检查证,2009年1月他们提出领取执法检查证申请。请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不予核发检查证的情形?

答、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满18周岁;

3、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4、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工作中不能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

6、曾受过行政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7、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中不直接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

8、不熟悉烟草专卖管理业务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或未通过法律知识考试或业务知识考核(考试);

9、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小王和小丁申请的一般程序性要求有哪些?

答、①申请人填写相应的审批表,并提交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逐级报给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②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同意的,报给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不同意的,在上述期限内向申请人所在单位说明不予发证的理由;

③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3、对小丁的申请有哪些特殊程序要求?

答、应当在发现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发现证件灭失或者应当发现证件灭失后15日内,在原检查证确定检查范围的县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4、在哪些情形下应当向检查证核发机关提出换领检查证的申请?

答、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已持有的检查证,因检查证时限到期、职务、单位变动和污损、残缺不能辨认,应当向检查证核发机关提出换领检查证的申请。

5、申领、换领、补领检查证的有关书面材料应当如何保存?

答、由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5年。第二题

小张是省局专卖执法检查人员,由于执法程序不规范受到检查对象投诉,被行政记过一次;小李是某市局专卖执法检查人员,本因工作中玩忽职守两次被暂扣检查证;小王是某县局专卖执法检查人员,在本县局考核中被考核为不合格。三人其他情况正常。现在三人的专卖执法检查证都到了审验的时间。请问

1、三人的专卖执法检查证分别由哪一级专卖局负责审验?

答、小张的检查证由省局负责审验,小李和小王的检查证由所在市局负责审验。

2、三人中应对谁作出审验不合格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答:小李和小王作出审验不合格处理,一个审验内有两次检查证被暂扣情形的和考核不合格的,应作出审验不合格处理,收回检查证。

3、审验主要审查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哪些情况?

答、①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岗位资格情况;②所在单位的考核情况;③参加法律、业务培训的情况;④工作中违法违纪或者重大执法过失情况;⑤受处分情况;⑥其他影响烟草专卖管理人员持有检查证的情况

4、如果小王的检查证到期,且小王不再直接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对其检查证应如何处理? 答、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本单位的检查证,交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销毁,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检查证核销情况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题:

B市烟草专卖局得到卷烟零售户张三违法经营的举报,便派已取得检查证的小王和老赵进行调查。由于小王刚喝了酒,没有出示检查证,且态度粗暴,在检查中与张三发生冲突,导致多人围观,此事被当地报纸报道,造成不良影响。B市烟草专卖局决定收回小王的检查证。请问:

1、B市烟草专卖局决定收回小王的检查证的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正确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出现不规范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收回其检查证。

2、除了本案情形外,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在使用检查证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收回其检查证?

答、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不能妥善保管其持有的检查证,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

烟草专卖管理人员出现某种情形,不再或不宜从事专卖管理工作的。

3、哪些部门和人员可以可以查验所属烟草专卖管理人员的检查证,并对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使用检查证行为的合法性做出评价?

6.烟草高级营销员 篇六

(4)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暂停生产经营行为的,应当在停业前7 日内提出停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应当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遗失或损毁许可证的,应当申请补办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遗失或损毁证明;③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取得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企业,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歇业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①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类事项申请表②许可证正副本③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的审查 地市级局或省级局收到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在做出受理决定后,受理机关(地市级局或省级局)应当启动审查程序,通过对申请的初步实质审查对是否办理许可证提出自己的意见,并报审批机关(省级局或国家局).设置审查程序的目的,主要是充分发挥受理机关属地管理的优势,便于审批机关更加充分的了解企业情况.审查程序属于内部程序,不需要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文书,受理机关的审查意见在性质上属于办理建议,不影响最终的行政许可决定,审批机关对是否准予行政许可仍具有决定权.1.审查的内容:和受理程序中的形式审查不同,地市级局或省级局在审查程序中,应当对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有关申办条件的规定,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并结合申请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是否办理许可证的意见.2.审查的方式:审查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申请时,一般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地市级局或省级局认为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经营情况的,可以由本机关或委托下级烟„局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五、申请的审批 1.审批的时限:受理和审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的,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0 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批机关在10 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审批期限可以延长10 日并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2.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听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听证,分为涉及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机关依职权组织的听证和涉及申请人和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由审批机关依申请组织的听证。依申请组织的听证。烟草专卖局审批许可证时,审批结果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 日内提交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法举行听证并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出具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通知书。3.行政许可的有效期限: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有效期限由审批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最长不得超过5 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六、行政许可文书的制作 X 1.申请类文书:申请类文书是申请人向烟草专卖局提交许可证办理申请时填写的格式文本。按照申请类型的不同,分为《新办申请表》《变更申请表》《延续申请表》《管理类事项申请表》以及《听证申请书》.申请类文书一般应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填写;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可以代为填写,但需经申请人确认。收到申请类文书后,烟草专卖局应当对是否符合格式文本的填写要求进行审核,如申请类型是否正确、企业基本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的相关登记事项一致、是否加盖公章等。2.告知及相关记录类文书:(1)《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填写此文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内容。制作文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需补正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全面;②补正材料提交的期限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③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④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归档保存。

(2)《受理通知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时,填写此类文书。制„问题:①不予受理的依据应为法律、法规、规章;②行政复议机关应为下达通知书的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烟草专卖局;③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④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归档保存。

(3)《延长审批期限通知书》:审批申请的烟草专卖局认为需要延长审批期限时,填写此文书,告知申请人延期审批的理由以及延长后的审批期限。制„问题:①填写本文书前,应当进行延长审批期限的内部审批;②加盖烟草专卖许可证专用印章;③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归档保存。

(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审批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对许可类事项或管理类事项的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填写此类文书。应注意问题:①《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适用于许可类事项的申请,《管理类事项办理通知书》适用于管理类事项的申请;②不予行政许可的依据应为法律、法规、规章;③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④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归档保存。

(5)《注销决定书》:审批申请的烟草专卖局按规定作出许可证注销决定后,填写此类文书,告知被许可人注销理由、依据。应注意问题:①按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的规定,注销许可证的事由分为被许可人申请歇业和被许可人出现特定违法行为两类,在填写注销事由及依据时,应当引用法律、法规、规章;②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③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归档保存。

(6)《责令变更通知书》:经检查发现被许可人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变更许可证的,审批机关应填写此文书,告知被许可人变更许可证的期限。制„问题:①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②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人,一份由受理的烟草专卖局归档保存。(7)《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受理的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填写此文书,用于证明申请材料接收情况。制作文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受理的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外,应当即时填写此文书并交付申请人或申请材料提交人;②此文书应由受理机关经办人员和申请材料提交人共同签字或盖章;③此文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付申请人或申请材料提交人,一份由受理机关归档保存。

(8)《听证公告》:审批申请的烟草专卖局认为申请事项关系重大公共利益,决定组织听证的,应填写此文书,向社会公众公告听证事由以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情况。制作文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①此文书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 日前制作并公示;②此文书一式多份,一份归档,其余对外张贴公示。

(9)《听证权利告知书》:审批申请的烟草专卖局认为某项申请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填写此文书,用于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以及行使方式。应注意以下问题:①此文书一式多份,一份归档,其余送达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②送达此文书时应当同时向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供《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

(10)《听证通知书》:审批的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交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听证申请书》后,应填写此文书,用于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人员以及相关事项等内容。制„问题:①听证会的举行时间应当在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之日起20 日内;②此文书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 日前送达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③此文书一式多份,一份归档,其余送达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

(11)《听证笔录》:审批申请的烟草专卖局举行听证会的,应填写此文书,记录听证会组织及现场情况。应注意问题:①听证笔录应当包括:A.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的情况,包括对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权利的告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权的使用情况以及听证纪律;B.许可证申请审查人员的陈述;C.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申辩;D.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陈述、申辩;E.相互的质证和辩论;F.各方最后陈述;G.出现听证延期、中止、放弃情况的,该情况产生的原由、过程及相关决定。②听证笔录应当完整,不得缺少法定要件和程序,同时要突出重点,对各方存在的争议及围绕争议所展开的质证和辩论,应详细记录。③听证笔录应当由听证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名,并经听证参加人审核无误或者补正后,由听证参加人当场签名或者盖章。听证参加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听证笔录中载明情况。

(12)《实地核查记录》:烟草专卖局按规定对申请人或被许可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时,填写此文书。制„问题:①被核查方(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人或被许可人)需签字或盖章确认,被核查方拒绝签字的,核查人员应当在“备注”栏注明;②本文书一份,由核查的烟草专卖局保存。

(13)《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烟草专卖局将相关行政许可文书或烟草专卖许可证送达申请人或被许可人时,应填写此文书。应注意以下问题:①送达方式分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和其他送达方式,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②直接送达时,领取人需签字确认;留置送达时,需有相关证明人签字确认;③本文书一份,由送达的烟„局保存。

3.内部审批类文书:内部审批类文书包括《受理审查表》《依申请办理许可证审批表》《依职权办理许可证审批表》和《延期办理审批表》,用于记录烟„局内部在受理审查和审批许可证时的工作流程。由于国家局已开发使用了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对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已实现信息化管理,内部审批类文书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

4.其他类文书:其他类文书包括卷宗封面、卷册目录和卷宗封底,用于行政许可文书的分类归档。

七、行政许可文书的保管 1.一次行政许可涉及到的所有行政许可文书及相关材料整理汇编为一份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一份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使用一个档案编号。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的档案编号由审批机关统一确定。2.烟..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种.其中,纸质档案由受理机关保存.国家局负责建立生产经营类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的电子档案,有条件的省级局应当在省(区市)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系统中建立电子档案.3.各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机关应当在每年文书档案移交的规定时间内,将本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行政许可卷宗交机关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4.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卷宗保管期限为卷宗建立之日起30 年。市场管理

六、专项联合执法方案 Y1.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的主体:主要是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其法律依据主要是:(1)法律(2)行政法规2.联合执法机制:(1)建立定期联席会重大问题协调会制度,统筹协调联合执法的重大事项.(2)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保证执法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3)建立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4)建立执法责任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依法行政.(5)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执法效率.3.联合执法检查方案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具体要求等内容,由标题署名引语和正文四部分构成.(1)标题(2)署名(3)引语(4)正文①基本情况.诸如重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主题以及主办协办单位等.②对相关活动相关工作按阶段或进程做具体的部署安排.③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与解决办法.总的来说,由于方案涉及面较广,一般都以“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

八、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的应用 Z 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都是信息系统中零售户基本信息的组成部分,对于专卖管理员管理好卷烟市场有重要作用。行政许可事项与非行政许可事项信息的应用主要是为了实现对零售户的精细化管理。

九、违法信息与案件审理的应用 X 当前,涉烟案件出现了新情况、新特点和新问题,违法经营卷烟的行为有了新动向,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高明和隐蔽,案件的性质、规模、涉案人数和作案手段等,都较以往发生了明显变化,建立了违法经营卷烟的网络,供货渠道、运输环节及送货方式等都非常隐蔽,烟草专卖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打击难度明显增大。面对新形势,我们要探索案件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积极收集违法信息和线索,做到三不放过。一是违法卷烟的源头不查明不放过。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必须对违法卷烟的来源调查清楚,源头不清楚,不能放过,做到不轻易结案,不急于处罚,务必做到查明源头,堵塞漏洞。二是线索不查清不放过。对案件审理中掌握的违法线索,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查清违法线索,掌握违法分子活动情况和活动规律,打掉违法犯罪网络。三是卷烟去向不查明不放过。对于查获的违法卷烟,不仅要做到查清来源,还要查清去向,认真进行跟踪追溯。

十、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的应用 X 掌握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是对其卷烟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环节。卷烟零售户进货信息的运用,通过信息系统等渠道分析零售户的进货情况,根据分析结果进行相应的服务和管理。从月进货总量上看,可以对月进货量较大的零售户实施监控,有效解决了零售大户的不规范经营和大户控制小户问题;从每次进货情况上看,对于进货量波动幅度大的零售户,列为专卖管理重点管理监控对象。

十一、卷烟零售户业态信息统计 X对零售业态信息的统计在业态信息应用过程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业态资料收集、处理和最终措施制定之间的连接器,业态信息统计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业态信息应用的成败。业态信息的统计方法多种多样,通常使用百分比法、平均数法、几大类统计图表法。

十二、卷烟零售户业态信息分析 X①业态信息分析的原则:a.针对性原则b.完整性原则c.客观性原则d.动态性原则 业态信息分析主要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种.其中,定性分析主要通过归纳、演绎和对比等方法来实现。案件查办

一、情报利用方式 Z(1)案件调查中的情报利用:案件调查的方式一般有“从人到案”、“从案到人”、“从案到案”等几种方式,同样,利用情报调查案件离不开这几种方式,但情报工作的特定性,决定了这些方式特定的内涵。

①从案到人方式:案件发生后,办案人员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访问等手段和措施,将获得一定数量的涉烟违法犯罪信息,如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身份特征、作案手段、作案特点等,而利用这些所获得的涉烟违法犯罪信息作为查询信息,利用情报资料系统中的人员情报资料,查找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认定违法犯罪人的方法,称为从案到人方式。

②从人到案方式:通过平时的办案工作,办案人员往往会发现一些可疑人、可疑事、可疑物,而将这些可疑人所带的可疑物等,运用已有的涉烟违法犯罪情报信息,查询未破案件资料,从而破获积压案件或实施并案查处的方法,称为从人到案方式。

③从案到案方式:根据已破案件中所获取的证据、所掌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所查证的违法犯罪事实,再由物到案,由人到案,由案到案等方式,查询情报系统,从而破案的方式,统称由案到案方式。这是一种综合利用情报资料查案的方式,将“从案到人”和“从人到案”结合起来,反复检索,灵活运用,不断深化。

使用上述几种方式利用涉烟情报调查案件过程中,往往一份情报既可以通过“从案到人”的方式利用,也可以通过“从人到案”的方式利用,或者通过“从案到案”的方式利用,或者同时并用,或者交叉使用,或者反复使用。总之,在利用情报调查案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根据情报的特点,选择合适的利用情报方式,实现查清案情的目的。(2)线索型情报的处置利用

①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按照立案程序立案调查。

②已立案调查的案件的相关线索,要及时传送给有关办案部门和人员。③涉及外地的线索要及时传递给有关烟草专卖管理部门。

④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重大违法活动线索,要迅速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⑤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大、价值高、时间要求紧的,要立即组织力量查证情况,据情采取措施,实行专案查破。⑥线索反映对象属日常我们关注的重点对象,并有重要价值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布置监控重点对象的活动。

⑦线索反映可能对市场危害较小、价值较小、时间要求较为宽松的,可按层级管理和职责要求,由相应的专卖管理部门负责查实。⑧对一些难以查证其准确程度的线索,在做好防范、监控的前提下继续查证,并在长时期内进行追踪,直至查个水落石出。

二、调查取证方案内容 Y 在熟悉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应及时研究,制定调查取证方案。调查取证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调查组: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根据整个案件调查取证量的大小和难易程度,对调查人员进行合理的分工。一般可按调查取证项目,分别确定各个问题的调查负责人,使全体调查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同时明确领导关系,建立相应的请示汇报制度,以便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同时明确需携带的调查装备。

(2)调查取证的内容:明确调查取证内容,一方面要把需调查取证的内容逐条列入,做到不遗漏,另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内容,不致湮没。明确调查取证内容,是为了在办案时有全局观念,突出重点问题,是为了抓住最主要、最关键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取证内容的先后顺序应根据线索细目,排出调查取证的先后顺序,明确先查什么,后查什么。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可以抓住已经揭示的主要线索,从违法行为的起始阶段查起。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应找出以被调查人为中心的重要情节线索环链,注意选择突破口,或以能反映违法事实为特征的突出资料为依据,选择关键人物、关键问题重点突破或先扫清外围,从主要突破口涉及的外围线索中选择那些与被调查人之间关系密切,对被调查人依赖性较小的薄弱环节进行突破;对根据群众举报的,调查取证初始阶段可把主要精力放在证实举报人的举报材料上。

(3)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正确的方法与步骤是完成调查取证任务的关键。办案固然有基本的程序,但各个案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案情的千差万别,决定了调查取证的方法与步骤的灵活多样。在调查取证的方法上,有的是从事到人,有的是从人到事;有的是正面调查,有的是侧面调查;有的是直接调查,有的是委托调查。在调查取证策略上,有的应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有的应同时展开,分头调查;有的则需要请专门机关对已获得的物证、书证先行鉴定。需要抓获哪些违法当事人?什么时候抓获?怎样抓获?什么时候与案件被调查人见面?要向被调查人、证人了解什么情况?如果是涉烟网络犯罪案件,需要调查银行帐号、核对哪些账目?哪些事情需要进行外调和函调?是否会发生暴力抗法、危及人身安全等情形?调查中所有可能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都要预先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在调查取证步骤上,有的应先易后难,有的应先难后易。(4)突发情况处置:认真分析执法过程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尤其是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对策。

(5)纪律要求:严格的调查取证纪律是调查取证任务能否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在方案中应提出注意点,落实中要严格执行。(6)任务完成的时间:根据领导的要求和案情的复杂程度、工作的难易,预计完成任务的大致时间。

四、证据审查方法 X 对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目的是为了确定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证据能力是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也称证据资格、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合法性等。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并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运用。对证据的审查应该从证据的固有属性入手,审查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客观性,亦即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客观现象;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某种可以为人们所认识的联系;证据的合法性,包括证据的取得形式要合法,证据的表现形式要合法,证据的取得程序要合法等方面。具体来讲,常用的证据审查方法有以下几种:

1.整合认证法:对证据要全面审查,具体分析。大多数案件中都存在不同类型的证据,如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等,每一证据的证明力不同,证明事物的程度也必然不同。在案件审理时要对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并进行具体的分析,不能笼统的进行高度概括。如朱某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案中,朱曾先后五次出售假冒卷烟,每次销售价格均不同,既有当事人陈述、又有销售记录,还有证人证言,在计算销售金额时不能以一概全,要全面分析审查,准确计算。因此,审查证据时应当整合各种证据,全面客观地审查。在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对证据内容的审查必须结合案情进行,否则便不能正确审查证据,达不到审查证据客观、关联性的目的。2.资格确认法:审查时必须审查证据是否具有合法形式、客观真实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情况,即审查证据的法律资格。一是收集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这是指的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的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证据的来源,是认定证据证明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审查证据的来源,可以判断证据是否真实可信。二是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否合法。收集证据的主体是否合法直接影响证据能力,尽而影响其证明力。如没有执法资格的人收集的证据就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三是收集证据的程序是否合法。这主要包括审查收集证据的手段、过程等是否符合程序法的规定,尤其是审查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有没有违反法定程序,《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对照分析法:证据审查时应当注意将某个证据与本案其他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对于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就其自身来审查,往往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如果将其与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进行审查,就可以发现问题,辨别真伪。这种综合分析,应当针对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的进行审查。如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证明案情的,书证是以其记载的内容证明案件情况的,因此对物证应当着重审查其外形、属性等,对书证则应重点审查其记载的内容。如当事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勘验、检查笔录的综合分析;也包括同一类证据前后间的区别分析。如对当事人在几次询问中的不同供述进行分析等。

4.询问释疑法:询问释疑法是指在审查证据时对某些重要问题重新向有关人员询问,确保认定的准确。很多办案人员认为重新询问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去询问有关人员,其实不然,实际上很多案件都有询问的必要,特别是一些有疑点的案件,应尽可能地直接接触有关当事人,从而得以检验调查人员收集证据是否客观公正,当事人的辩解是否成立,还可以直观地了解当事人的年龄、精神状况,以及记忆、认知、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了解这些情况,有利于辨明真伪,把好证据关,并且常能发现一些从案卷中发现不了的问题。5.比较取舍法

比较取舍法就是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对前后发生变化的同一证据进行对比,去一取一的分析方法。如针对当事人不同次询问时,陈述的不同结论,就需要比较后作一取舍。对前后发生变化的证据,要审查分析原来的证据是否能得到其他证据印证,如能印证就能采信;否则,就不能采信。《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6.矛盾排除法

矛盾排除法是指在案件证据存在矛盾的情况下,通过分析论证,排除其中部分证据,采信其他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分析方法。在案件处理时,现有证据间存在矛盾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注意去伪存真,要从证据的内容是否与当事人陈述一致、是否与确定的案件事实一致进行分析,还要注意证据的内容是否合理、证据的提供者与当事人的关系、提供证据的动机、收集证据的方式是否存在问题等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再确定矛盾证据的可采信度。

六、使用证据 X 在行政处罚程序中,只有对证据进行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审查判断,明确各种证据的证明力,才能使证据起到应有的证明作用,保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得到贯彻执行。1.证据的证明对象

证据的证明对象是指违法案件中,需要由执法人员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主要有违法事实、违法主体、程序事实及证据事实四个方面:

(1)违法事实。这是证明对象的主要部分,应抓住其主要核心内容,即“五何”要素予以证明。“五何”即何人、何时、何地、何具体违法活动、其危害后果如何,通俗地讲即什么人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做了什么事,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搞清违法活动的来龙去脉,涉及的违法烟草专卖品的品种、数量、价格、金额、获利等违法活动的方式、手段及重要情节、直接危害后果。同时对于当事人主观方面应知或明知的动机、目的,以及有无应当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的情节,有无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必须搞清楚。违法事实的“五何”要素在一个案件中缺一不可,任何一个没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明的要素都可能导致案件事实的不清,出现处罚上的违法。如违法行为当事人涉及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问题;违法行为发生地涉及不同的管辖问题;违法行为发生时间涉及是否超出时效问题;违法危害结果直接决定当事人责任的大小问题,同样一批假冒卷烟,销售与否,销售价格、获利情况都影响当事人最终承担的法律责任。

(2)违法主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违法主体是谁,二是违法主体的基本情况。“谁违法,谁负责”是确定违法主体的基本原则,其中的“谁”是指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绝不是说具体从事违法行为的人就一定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如企业雇员以企业名义从事涉烟违法行为,应当由企业承担责任;个体户的从业人员违法,应当由个体工商户承担责任;单位内部部门违法,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等等。在证明违法主体时,切忌粗心大意,应有足够的证据及法律依据证明该主体应当承担责任,否则就可能造成“张冠李戴”,处罚错了当事人。

(3)程序事实。程序事实虽然不能直接证明当事人是否违法和解决如何处罚等问题,但对证明办案工作是否依法进行,能否顺利进行处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法制的进展,执法程序如同实体一样重要,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无效行为。程序合法是“处罚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处罚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办案程序规定均作了相应的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依程序进行,同时,还必须以证据证明办案过程中遵循了这一规定,以保障所进行的执法活动合法有效。

(4)证据事实。证据事实是指证据材料中反映的实质内容。获取证据应是已知事实,但就办案工作而言,任何证据事实未经查证核实前,均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自古就有“孤证不立”之说。办案工作中获取的任何证据,都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它所反映的实质内容是真实的。可见证据事实也是证明对象。审查判断证据,使用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的过程,也就是证明证据事实的过程。经过查证核实的证据事实,才是定案的依据。证明对象是需要用对案件处理有意义的事实证明的,但依据法律规定,有些对案件处理有意义的事实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这类案件事实称为不需要证明的事实。行政证据制度中,不需要证明的事实包括推定、行政认知的事实。推定是指根据一种事实的存在,而推断或确定另外一种事实的存在。作为出发点的事实称为基本事实,被推定存在的事实称为推定事实,只要基本事实存在,就假定被推定的事实存在。如在某零售户经营场所查获未带有当地监销标识的卷烟一件,可以以此事实推定当事人存在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行为的存在,而不需要加以证明。行政认知是指行政机关对一些案件事实根据众所周知的事实或常识,直接认定,无须用证据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8 条规定“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①众所周知的事实;②自然规律及定理;③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④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⑤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将该规定应用到行政程序中,实际是认可行政认知。2.举证责任分配

举证责任是当事人依法对特定主张所承担的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并在不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的一种责任。在行政处罚程序中,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行为的违法性负有举证责任,根据“行政有证在先原则”的规定,证据的调查和收集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前进行,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后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同时,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行政机关不得自行收集证据,其自行收集的证据不得所作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根据,即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行政机关只有在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前充分调查和收集证据,才能从源头上杜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案件的发生。

八、主要涉烟刑事案件罪名及构成要件 X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

①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生产、销售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属于复杂客体。

②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规,实施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本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即假冒产品和劣质产品。假冒产品是指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种类等方面假冒其他的产品。劣质产品是指质量低劣,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具体犯罪行为表现为:

a.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

b.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

c.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d.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还必须达到销售金额5 万元以上,犯罪才能成立。可见,行为特征和违法销售金额标准,是构成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要件。所谓“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3 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1997 年4 月22 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多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伪劣烟草制品的销售金额不满5 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伪劣烟草制品的货值金额合计达到15 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生产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无法计算货值金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生产伪劣烟用烟丝数量在1000 公斤以上的;生产伪劣烟用烟叶数量在1500 公斤以上的。

③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共犯论处。④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生产、销售的是伪劣产品而仍然予以生产或者销售,并且行为人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于构成本罪的,在量刑上分以下四个档次:

一是销售金额5 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的,处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 倍以下罚金。二是销售金额20 万元以上不满50 万元的,处2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 倍以下罚金。三是销售金额50 万元以上不满200 万元的,处7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 倍以下罚金。四是销售金额200 万元以上的,处15 年有期徒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15 万元以上不满20 万元、20 万元以上不满50 万元、50 万元以上不满200 万元、200 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量刑档次定罪处罚。(3)关于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行为定罪处罚问题

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烟草专用机械行为,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2.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1)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①客体要件。市场经济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盲目性等消极因素,在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制止非法经营行为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国家对某些重要商品实行由特定部门统一经销的专营、专卖制度,也有对特定行业的经营许可制度,宏观调控手段有利于促使市场经济正常建立、运行和完善。非法经营既侵犯了市场管理制度,有时还同时侵犯国家的商品专营专卖制度、对外贸易管理制度等。②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要件是行为人具有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三要素:

a.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罪在客观方面首先是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等关于对部分物品实行专卖、专营,对部分经营活动实施许可证制度、审批制度的规定。b.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是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营、专卖物品在特定的经营环节和经销渠道上,只能由国家指定的专营、专卖机构进行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事实上不可能获得许可。我国目前专营、专卖物品主要包括烟草、食盐、金银以及其他贵重金属等。这些物品往往关系国计民生,或者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c.情节严重。情节严重主要是看违法经营数额或违法所得数额,同时结合其他情节全面分析。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多次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非法经营经行政处罚后再犯的;导致市场严重混乱的;抗拒检查,冲击市场管理机关或围攻、殴打管理人员的;对检举人、揭发人进行报复陷害的;利用职权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影响极坏的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第三条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 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 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 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 万元以上的;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2 万元以上的。

③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第四条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非法经营行为,仍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接参与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提供房屋、场地、设备、车辆、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技术等设施和条件,用于帮助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

④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即明知其行为是非法经营行为而故意实施之。不知其行为为非法而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的,不构成犯罪。实施非法经营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但是,不以是否获利为犯罪的构成要件。

(2)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构成本罪的,在量刑上分以下二个档次:一是情节严重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罚金。

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 倍以上5 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第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实施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的,从重处罚。

3.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①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

②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假冒商标的行为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a.行为人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b.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c.情节严重。

③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根据2004 年11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④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认识到自己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如果不知道自己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不构成本罪。(2)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于构成本罪的,在量刑上分以下二个档次: 一是情节严重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罪的规定处罚。

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

(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构成要件

①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注册商标的管理制度和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时也破坏了市场管理秩序,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②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销售”,是指售出假冒商标商品。销售行为既可以是批发,也可以是零售;既可以是代销,也可以是贩卖。同时也包括在其他商品的让利销售中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作为“赠品”处理的行为。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抵作货款或者偿还债务,也属于“销售”。所谓“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与扣除成本后获利的违法所得金额并不同。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如何,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2004 年11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根据2004 年11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实施这种犯罪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③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构成。但不包括在所销售商品上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即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人销售自己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属于吸收犯,成立假冒注册商标罪,不成立本罪。如果犯罪人同时销售他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成立数罪。根据2004 年11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④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强调行为人对犯罪对象----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明知”的认识因素。而《刑法》第十四条关于犯罪故意认识因素的“明知”,是指行为人对犯罪构成要件及危害结果的明知。根据2004 年11 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如果行为人不知道其所销售的商品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如被人欺骗,或者进货渠道复杂,疏于防范,又疏忽大意,不加辨别,销售了假冒商标商品的,不构成本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构成本罪的,在量刑上分以下二个档次: 一是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7.关于烟草行业营销渠道的思考 篇七

一、烟草销售渠道现状

烟草作为一种经济作物, 在全国多个地区有种植, 并成为当地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但是随着国家税务政策的改变, 烟草行业发展迎来多重挑战。在传统的发展模式中, 烟草营销与地方经济收入相关, 地方色彩浓重, 烟草企业对营销渠道的管理不全面。随着工商改革的深入, 品牌的作用逐渐显现, 提高烟草企业的竞争能力。当下烟草企业销售渠道中, 主要是以药草种植者提供的药草为原料, 相关厂商提供辅料和器械, 生产材料逐级传阅, 生产出的产品先发送到药草销售公司, 再由销售公司分配到各零售店, 为消费者提供烟草制品。由于烟草国家专卖的特点, 使得烟草企业控制着大量的零售网络, 价格也有所限制, 不会出现短时间内价格波动剧烈的情况。

二、烟草企业销售渠道的发展趋势

1. 烟草营销渠道的系统结构扁平化

在烟草传统营销渠道下, 市场中的信息传递速度慢, 企业对烟草的销售情况获取速度慢, 企业高层很难及时的做出决策, 降低企业经济效益, 阻碍烟草企业发展。营销渠道扁平化比传统的销售渠道简洁, 缩短销售过程, 降低销售成本, 增加企业的盈利, 已成为现在企业销售渠道建设的主要方向。实行扁平化销售渠道要求企业对原有的供应链进行优化, 去掉盈利不高的供应链, 增加盈利大的供应量, 还要求企业充分、合理的应用网络建立销售渠道, 以求以最短的供应链、最快的反应链、最低的成本来进行运作。

2. 烟草行业营销渠道中的战略联盟——中间商与供应商联盟

近些年, “新型渠道关系”被很多人提起, 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是指在制造商与销售渠道中的员工关系中设立的交流部门, 维持制造商与营销员工的关系, 建立团队。这种关系能过降低营销渠道的成本, 提高公司的利益, 并且还能是公司拥有稳定的供应商。渠道成员的战略联盟形成的前提在于环境的变革与竞争优势之源的变异的相互作用。烟草中间商与烟草工业商缔结联盟是当今渠道发展的一种潮流。

三、烟草行业营销渠道存在的问题

1. 企业间竞争意识缺乏

在传统的营销模式下, 政府干预烟草企业的发展, 使得烟草企业间竞争小, 企业领导人竞争意识缺乏, 缺乏创新品牌的意识, 降低企业的凝聚力, 但是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在目前的形势下, 烟草企业想要得到稳定发展, 需要不断改革和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

2. 渠道终端存在布局不合理现象及降价行为

烟草企业销售部门未能全面整合销售网点, 避重就轻, 只是整合乡村的网点, 忽略了城区人口密集区域的网点, 而且部分地区对出省销售的商品检查更严格, 使得许多销售商将产品在省内低价销售, 价格一降再降, 出现同一产品在不同的区域价格不同的现象, 进而造成假货频频出现, 烟草市场混乱, 这些都是关乎烟草行业营销渠道健康畅通的关键点。

3. 成本高, 物流系统发展滞后

药草企业现有的物流系统缺少科学的核算机制, 系统控制意识差, 未达到市场化标准, 运送效率低下, 而且库存、人员及运输等各项费用居高不下。由于药草企业的发展受到政府的干预, 那么物流系统也带有行政色彩, 提高成本, 这种物流系统不适合市场发展需求。

四、优化烟草行业营销渠道的几点建议

1. 烟草中间商与供应商的双向合作

药草行业中的中间商和供应商之间建立联盟关系, 提高药草制品在市场中的占有率, 缩短营销过程, 创新烟草品牌, 加强销售渠道, 形成双赢局面。企业销售渠道高层定期进行产品品牌考察和销量走势统计, 并按照供应商不同进行统计, 从而能及时解约效益不高的供应商。在合作关系中, 中间商和供应商可以分享各自的调研情况和消费者消费状况等信息, 是企业及时整理信息, 为高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2. 营销渠道品牌的设计

烟草品牌在烟草销售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烟草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牌, 加强品牌与顾客的合作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市场预警调控机制, 稳定烟草的价格, 遏止假烟的出现, 维护市场安全。培育重点骨干品牌, 加强省外适销对路品牌的培育, 扩大市场份额, 完善产品结构。

3. 电子商务渠道设计

药草企业在一些规模较大的零售商出开展电子商务, 吸纳有能力的零售商加盟, 建立统一的信息后台, 加强信息技术人员队伍的建设, 培养技术管理复合型人才, 同时建立信息技术培训机构, 加强对现有职工、技术人员的培训, 使其知识不断更新, 建立稳定的技术队伍。

五、结束语

总的来说, 目前药草销售渠道中存在零售终端结构不合理, 现代化程度还很低等诸多问题, 影响烟草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零售终端的结构布局, 提高销售部门对信息的获取速度, 建立属于自己的特色品牌等一系列措施优化企业营销渠道。企业加强建立销售渠道, 能有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这也是促进烟草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

摘要:在当前社会形势下, 营销渠道网络是烟草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 但是我国的烟草企业还存在着专卖制度, 造成烟草制造商与中间销售商不重视建立营销渠道,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 在相关文件上提出烟草营销渠道的重要性, 使得建立烟草营销渠道成为烟草企业现在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简要介绍烟草行业销售渠道的发展模式、变革趋势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这些问题, 提出几条优化措施。

关键词:烟草行业,营销渠道,趋势,建议

参考文献

[1]蔡丹红.中国商业渠道的演变与发展[J].求是学刊, 2004, (3) :69-73.

[2]谢晓梅.如何做好卷烟销售的终端工作[J].商场现代化, 2006, (458) :88-89.

[3]蒋舟.卷烟工业企业的物流及供应链管理[J].企业家天地, 2006, (3) :51-54.

8.中国烟草品牌试水网络营销 篇八

而且随着烟草市场的市场化与专卖制度的放松,烟草企业加大营销力度显得更为迫切:中国加入WTO以后,烟叶进口关税已经从40%降低到10%,卷烟进口关税也从65%降低到25%。现在“特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被取消,意味着国内300万个卷烟零售户凡持有国内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就可以经营国外卷烟。而在反吸烟运动的作用下,国外烟草市场出现了较大萎缩,跨国烟草巨头纷纷把目光锁定在中国市场,摩根斯坦利银行早在2005年就在一份报告中提出:“专卖结构将随着中国进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进程而开始放松。对领先的烟草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未利用的最后的巨大国境。”因此,中国烟草企业发力网络营销,并且面向正在成长起来的80后、90后年轻消费群体营销,已刻不容缓。

另一方面,我国《广告法》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在网站及社交媒体上开展营销活动,也是中国烟草企业的现实选择。

官方网站营销

无论网络营销的手段如何多种多样,网站作为企业的门户,是企业与网民沟通的窗口,也是企业积累客户信息库的平台,企业官网形象往往是网民认识企业的第一印象,因此,对烟草企业的网络营销来说,打造一个特别的官网,永远是基础。

同现在绝大多数企业官网不同,烟草企业官网不应该是简单检索信息和采购商品的网络媒介,而应该是一个完备的交互性和参与性平台。烟草企业应该打破对网站建设的传统认识,不再以大篇幅企业新闻报道、领导人风采展示、读取过慢的FLASH动画等传统展示手段,将年轻消费者拒之千里之外,而是要想办法拉近消费者的距离,通过鲜活的展示、有趣的互动悄悄地在消费者心中植入自己的品牌。

以美国云斯顿-沙龙品牌为例,制造商通过雷诺烟草公司官方网站,向62000名烟民征求意见,向他们提供香烟样品,让他们投票选出他们最喜欢的产品,还征求他们对包装设计之类问题的意见。根据消费者的意见,云斯顿-沙龙将香烟风格设计为四种—狂野的、冰冻的、气泡的和纯和的。这种在官网上开展的开放式营销,了解了消费者的想法,促进潜在消费者使用品牌,取得了不错的成果和反馈。

在中国,红云红河集团的官网比较有借鉴意义。2009年,红云红河集团官网开通,提出以SNS网络社会化为理念的“烟草—数字化整合宣传营销通路”。红云红河集团网络营销最成功的地方,在于建立了一个网上互动社区—红云红河集团网站俱乐部社区。网友注册后可在线参与各种有奖活动,像一个完整的SNS网站,红云红河俱乐部可以在线玩应用、玩游戏、进行社交活动。由此,通过积攒大量的人气,红云红河产品的知名度得到了很大提升。

红云红河网络俱乐部成立的第一个月,就通过俱乐部活动,逐步推出“红云之旅——网游云南”等线上活动。在3个月的活动期间,红云红河集团网站日均访问量近3.5万人次,最高访问量超过8万人次,在中国烟草类网站中排名第一位。由于持续不断地举办受网友欢迎的线上活动,红云红河集团官网在22个月内达到了1000万点击量,在烟草企业官网中,颇为可观,对企业形象提升、品牌拓展有裨益。

实际上,目前各大烟草公司已经开始重视门户和论坛建设。烟草在线、中国烟草市场以及烟草专卖总局和各地烟草专卖局的网站,在推广烟草知识、介绍烟草文化、沟通烟草信息等方面做得相当到位,堪称烟草行业的门户网站。此外,烟悦网、烟草客烟草公司论坛,在烟民交流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以红方印为例,今年5月,该品牌在烟悦网论坛开展“与红方印一起‘见证’”线上活动,只要在活动页面发表“任何发生在你身上的欢乐、喜悦、激动时刻或是值得纪念的任何事情”,就可以获得红方印烟、iPod、iPad等奖品,参与简单,互动性强,获奖几率大,吸引了大量烟民踊跃参与。

新媒体营销

在web2.0时代,社交网站已经成为多数网民的互联网入口,又鉴于新媒体交互性强、时效性强的特点,开展网络营销时,新媒体是最容易受到关注、最容易取得效果的地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各大行业营销大战厮杀的阵地,毫无疑问,烟草行业也应该改变古板、呆滞的形象,杀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战场。

在微博营销中,山东中烟的尝试可圈可点。山2011年7月东中烟注册了企业官方微博,取名为泰山俱乐部。目前,泰山俱乐部的“粉丝”逾9万,每条原创微博的平均转发量超过50人次。

山东中烟的微博运营相当精细化。为了使微博的整体视觉风格符合泰山品牌特性,泰山俱乐部精心设计微博形象,所有微博栏目均冠以“泰山”二字,打造“个性标签”,使消费者在潜移默化中认同泰山品牌理念。

为了避免微博产生僵化形象,泰山俱乐部设计了一个“泰夫子”的拟人形象,“泰夫子”是一位受人尊敬的老者,通晓国内外烟草文化与故事,可以与粉丝探讨、互动热门烟草话题,解答与烟草相关的问题。“泰夫子”语言亲切,融合当前网络热词,注重与粉丝互动,很受烟民欢迎。由于“泰夫子”形象过于成功,甚至引起了反烟人士关注。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帆博士在控烟论坛上表示,浏览泰山俱乐部,会发现满眼尽是宣传香烟文化、诱导人们吸烟的博文,泰山充分利用文化营销这种隐蔽的手段展开攻势。

在泰山俱乐部论坛,泰山品牌的内容更加“具象化”,注册会员可以发布话题、阐述观点,泰山品牌则可以直观地了解网民的态度、看法,并协助用户解决问题。俱乐部论坛采用公开募集版主的方式,通过热心网友担任版主对所属板块的内容进行及时清理和规划。以泰山卷烟家族为例,重在集结关于泰山烟草的发展历程、经典故事、各类动态,截到今年5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主题帖就达到700个,各类帖子的总数超过5500个,取得了较好的营销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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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中烟介绍,泰山俱乐部后台还专门购买了专业舆情监控软件,人机联合24小时全天候监测查看与企业、产品相关的最新信息,同时积累微博运营的各种数据,分析与评估微博运营效果,不断调整与优化微博运营方案。

除了微博,烟草企业还可以尝试微信营销。作为一个自媒体平台,微博的传播广度和速度惊人,但是传播深度及互动深度不及微信,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的到达率是100%,还可以实现用户分组、地域控制在内的精准消息推送。只要控制好发送频次与发送的内容质量,微信粉丝就可能转化为忠诚的客户。对烟草企业来说,将产品用户转化为微信粉丝并不困难,只要在烟盒上印刷二维码标识,烟民扫描二维码就能自动成为品牌俱乐部成员,相当于直接采集消费者信息。

网络互动营销

与目前国内烟草企业网络营销单纯的内容发布相比,网络活动营销能带给受众更强烈的参与感、更高的记忆度与认知度、更优秀的品牌复现率。内容营销也许能让烟民记得你,互动营销却能让烟民真真切切地触摸到你的品牌。网络本身就是一个互动性强、自由灵活的广告空间,烟草企业应该放下身段,动起脑筋,尝试开展更多的互动活动,挖掘更多的网络营销可能。

以安徽中烟的黄山·红方印为例,红方印品牌持续开展多项线上互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营销效果。譬如“e路红印—黄山背后的网事”,以传播“徽烟文化”为主旨,以故事、散文、照片和视频等,将消费情感与品牌关联,提高消费市场品牌认知度;譬如开通网络订货平台—QQ信箱,通过订货平台上传征文、图片、视频等,由工商双方每月共同评比,评选具有一定特色的文章、图片或视频等,给予奖励,提高零售客户品牌认知度。

红双喜微博账号@DoubleHappines星派尚派的微博互动营销也颇为亮眼。红双喜主打年轻人市场,其微博互动明显打上了时尚标签,组织了一系列针对年轻消费群体的线上活动。比如,红双喜除了制作风格年轻时尚的TVC广告片,还在微博上发起迎合年轻人口味的“我与极品客户的那些事儿”活动;利用烟盒上别具一格的图案,红双喜在微博上发起了“我给一张截图,你给一个故事”主题活动;在光棍节发起“光棍节寻找爱”活动,“光棍”在微博上向心仪对象表白,并@DoubleHappines星派尚派,就有机会获得拍立得相机、充电器、剃须刀等奖品。这一系列活动,特点鲜明,互动性强,搞怪好玩,深受年轻烟民欢迎,红双喜微博一时间收获了16万粉丝。

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烟草行业营销都受到诸多限制,网络是为数不多的营销处女地。虽然目前国内烟草企业在网络营销上仍稍显迟缓,亮点不多,但现在发力急起直追为时未晚。对处处受限的烟草企业来说,网络作为一个相对缺乏管制的营销环境,无疑是广阔天地,大有可为,给了烟草企业一个做大品牌的宝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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