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2024-11-10

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共8篇)

1.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篇一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2017年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一、发展生产 1技能素质提升 1.雨露计划培训,国家精准扶贫政策

。将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雨露计划”培训范围,到村、到户或在乡镇所在地举办的培训,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在县城举办的培训,按每人每天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核定经费预算。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2.农业专业技能培训。将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培训补助标准不低于1000元。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3.免费学历教育。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优先选送为“省万名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对象,免费参加福建农林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学历教育。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4.免费实用技术培训。每年举办一次贫困户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免费培训。实施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二、发展生产扶持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下同)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林下经济等农村二、三产业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单户一般不超过5000元,贴息资金每户不超过2500元。

直接带动30户以上贫困户或带动整个贫困村80%以上的贫困户脱贫致富的生产性重点扶贫项目,每个项目按每带动一户补助3000-5000元计算,且每个项目的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2.发展林业生产

造林补贴:中央造林补助人工造林100元/亩;森林抚育100元/亩;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珍贵树种造林每亩补贴500;省级乡村景观林每亩补贴8000元;生物防火林带每亩补贴1000元。

竹林补助:南平市竹林优化改造项目,竹林机耕道:3.5m宽机耕道7500元/公里;竹林配方施肥:300元/亩;蓄水池:1万元/立方米;市级竹林示范片:念山村、高林村、竹业公司竹森基地、城关林业站站有林基地;竹林示范片内,水泥硬化10万元/公里,套种无患子800元/亩。

林下经济补助:开展林下种植中药材等或林下养殖蜜蜂及其它特色野生动物并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项目可列入林下经济扶持补助项目,项目业主可向当地乡镇林业站申报。实施单位:县林业局

三、生产技术支持

1.科技对接贫困户。对发展特色种养的贫困农户,组织县、乡技术干部,按贫困户生产发展的种类,把技术指导干部与贫困户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实施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

2.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技术指导,每人每季度不少于2次,每年关键农事农时节点现场技术培训指导2次以上或驻村指导。每个选派科技人员至少开展一个种植、养殖或农产品加工方面的示范项目。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四、生产风险保障

实施“三农”保险。对投保“三农”综合保险的农户,采取差别化保费补贴模式,水稻保费补贴10%;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费补贴10%;农房叠加保费补贴16.66%;森林(生态公益林及商品林(散户))保费补贴15%;自然人公众责任险1.5元/人保费补贴100%。以上项目为县级财政按承担比例、其余部分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规定比例承担。实施单位:县财政局、县人保财险公司 2就业创业 1 职业技能提升

1.春潮行动。贫困劳动力参加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给予350元培训补助;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等级给予500-2000元的培训补贴。

2.免费创业培训。在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可免费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SYB创业培训。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2扶贫对象社保补贴

对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给予100元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距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延长至60周岁。实施单位:县人社局施单位:社局 3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以下对象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其实际缴费额40%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1)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4创业扶持

创业资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贫困对象租用经营场地的(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等已享受政府租金优惠政策的除外),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5吸纳就业奖励

1.社保补贴奖励。吸纳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对象或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贫困对象,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贫困对象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含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应缴纳的其它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自享受之日起计算)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实施单位:县人社局 6民营企业、商会带动

2016年起,对接省、市工商联开展民营企业和商会精准扶贫“百企帮百村”,10家企业对接帮扶10个贫困村。同时,组织本县10家企业对接帮扶10个以上贫困村,时间为3-5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2017年起,组织动员民营企业和商会帮扶10个以上贫困村,每个企业(商会)结对帮扶10户以上贫困户,时间为3-5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实施单位:政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就学资助 1教育资助

1.学前教育阶段。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2.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同时,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助学金。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

(2)免学杂费。从2016年秋季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及其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5.高等教育阶段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贴息;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同时优先享受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6.少数民族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按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实施单位:县教育局 2社会奖学

(1)希望工程。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不含军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录取的贫困家庭应届高中毕业生(即大一新生),根据家庭贫困程度不同每人一次性奖励助学金1000至5000元不等。实施单位:团县委

(2)春蕾计划。资助一批贫困女大学生和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小学生为每人每年400元,初中生为每人每年600元,高中阶段为每人每年1200元,高等教育阶段为每人第一年2000元,后三年每年1000年。实施单位:县妇联

(3)光彩助学。每年为15名家庭贫困学生争取光彩助学金,每人5000元。实施单位:县委统战部 4医疗救助 1医疗救助

1.资助参合参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2.特殊门诊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给予医疗救助,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资料共享平台

《国家精准扶贫政策》(http://)。年累计最高限额2000元。

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范围参照我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住院救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含住院分娩),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救助限额内,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累计最高限额2万元。实施单位:县民政局 2大病保险

1.参加新农合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84%的比例给予补偿;个人住院医疗总费用中,目录外费用(自费)部分超过5万元的,超出部分按20%的比例给予补偿,累计最高补偿封顶额为20万元。实施单位:县卫计局

2.当年内个人住院费中自付费用在10至14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救助6000元、在15至19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救助8000元、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0元。实施单位:县慈善总会 3特殊群体医疗救助

1.特困急危重症孕产妇救助。参加新农合急危重症补贴金额每人3000元,特困户大额补贴个别申请,最高限额每例不超过1万元。实施单位:县卫计局

2.“母亲健康1+1”资助两癌贫困妇女。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5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救助金额提升一个档次,但最高救助额不超过资助标准最高金额。实施单位:县妇联 5保障兜底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给予政策性兜底保障。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650元。按照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实施单位:县民政局 6搬迁建房 1 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的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的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五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就地新建;六是五保户安置(如到幸福院、养老院等)。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2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政策及要求

1.国定扶贫标准贫困户补助政策:属于国定扶贫标准的(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855元,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26元)搬迁人口每人补助25000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7000元;省级财政补助3000元;地方政府债券10000元,专项建设基金5000元。在集中安置区建房的国定贫困户,县级可从人均10000元的地方政府债和人均5000元的专项建设基金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统一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由农发行、国开行提供人均3.5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贷款,贷款期限20年,中央财政给予90%的贴息。

2.省定扶贫标准贫困户补助政策:属于省定扶贫标准的(201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497元,2016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707元)搬迁人口每人补助1000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10000元;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

3.同步搬迁的非贫困户补助政策:省级财政每人补助3000元(困难计生户每户追加3000元补助,少数民族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贫困残疾人户按家庭人口每人追加1000元补助);由农发行、国开行向搬迁户提供一定额度长期低息贷款,贷款期限20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浮10%以内。

4.五保户、鳏寡孤独群众补助政策:一是五保户安置。没有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五保户,省级财政按每户15000元给予补助,鼓励五保户入住农村幸福院、养老院统一安置。二是鳏寡孤独等特困户。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

5.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住房面积要求: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经济实用和“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面积。(1)一户一宅安置。易地搬迁自建户,原则上宅基地每户控制在80—110平方米以内。对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要用好国家安排的各项补助和政策性贷款,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建房面积。为从长计议,可以采取预留空间的办法,在确保贫困户不举债的前提下“打三建一”,即按3层打地基,今后根据自身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加层扩建。(2)套房(公寓)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人均住房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3造福工程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补助政策

1.省级补助政策:对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每增加100户增加补助150万元;对20—99户的安置区,以20户补助20万元为基础,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对在集中安置区建房安置的国定扶贫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从地方政府债券(人均10000元)和专项建设基金(人均5000元)中切出不高于10%的额度,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2.市级补助政策:对百户以上集中安置区建设,每个安置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5万元;50户至99户集中安置区,每个安置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万元。20户至49户集中安置区,每个安置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市财政按每个县(市、区)1000万元安排免息周转金借款,用于各乡镇(街道)统筹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借款于第二年开始分三年归还。

3.县级扶持政策:县财政安排2000万元免息周转金借款,用于各乡镇(街道)统筹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借款于第二年开始分三年归还。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地灾点搬迁农户在旧宅拆除并复垦后,可叠加享受国土资源渠道补助每户10000元。实施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危房改造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的,给予每户9800元中央补助资金。实施单位: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5搬迁建房用地

1.造福工程扶贫搬迁用地按照灾后重建政策执行,允许实施搬迁农户当年申请、当年建房,第二年安排指标。

2.减免贫困户土地交易服务费。在册贫困户到县国土资源交易评审中心办理土地转让,减免土地交易服务费一次。

3.减免贫困户土地勘测相关费用。在册贫困户因危旧房改造需要,到县土地勘测规划办理证明资料,免收资料费、测绘费;办理不动产登记减半收取有关测绘费用。

4.减免贫困户土地档案查询费。在册贫困户到县土地档案馆查询本人有关的土地登记资料,免收查询费、证明费。

5.减免贫困户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在册贫困户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

6.支持贫困户危旧土坯房改造。对农村贫困户危旧土坯房改造所需用地,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对用地计划指标实行专项安排、应保尽保,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实施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基础设施 1交通运输

1.贫困村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优先列入计划,优先实施。2.关于农村公路建设,对贫困村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实施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广电网络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有线电视,免收安装费,赠送机顶盒与智能卡。实施单位: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政和县分公司

2.对应的扶贫挂点村给予免一部村部固话通讯费,全年最高减免3600元。3.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当年立项并建设4G基站,当年4G信号覆盖到位。4.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当年完成光纤宽带覆盖,并向上级公司审请减免挂点村里的用户宽带及电视套餐费10元/户(原来是套餐费30元/户,减免后是套餐费20元/户)。实施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

5.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当年立项并建设4G基站,当年4G信号覆盖到位。6.对应的扶贫挂点村联通用户,联通公司将按现行套餐资费给予8折优惠。实施单位:对中国联通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政和县分公司

7.完成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建设4G基站,当年4G信号覆盖到位。8.对应的扶贫挂点村完成光纤宽带覆盖。

9.向使用电信宽带的村民免费提供高清电视机顶盒(每户1台),并免收1年高清ITV电视收视费。

实施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 3水利设施

1.人饮工程。优先解决贫困地区水厂提升改造和管网改造延伸。贫困户从主管至出水龙头所需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或由地方自筹部分解决,贫困户个人不承担安装费用。2.项目申报优先。对重点扶贫村的水利项目,优先支持纳入规划、优先申报中央资金补助、优先安排实施。实施单位:县水利局 4电力设施

1.配电网规划。到2020年实现贫困乡村10千伏供电线路长度不超过15千米,变压器台区0.4千伏低压供电半径不超过500米,户均容量不低于3千伏安。

2.电网建设。将低压三相四线供电延伸至贫困户的接户杆,确保贫困乡村生产生活用电、村民农副产品加工和分布式能源送出等用电需求。

3.缴费网点建设。与邮政、信用社、农商行合作,利用他们设置的营业网点,以支付手续费形式,完成电费缴费“村村设点”建设。实施单位:国网政和县供电公司 金融支持 扶贫小额信贷

1.小额信贷风险担保。依托县扶贫小额信贷助推协会,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保证金,与相关的银行合作,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贷款担保。为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的农林牧渔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养加运商等生产服务业的提供的贷款,每带动1户贫困户可配套5万元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实施单位:县农业局、县邮储银行、县农信社、县农行

2.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的贷款贴息。每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按贫困户实际贷款额的5%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为1-2年,最长不超过3年。带动贫困户发展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每带动一户可申请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1年。实施单位:县农业局

为巩固脱贫成效,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对象,延长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扶持政策至2020年。

2.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篇二

一、30年扶贫开发的政策安排及问题

贵州六盘水作为国家重点开发的煤电基地,长期被强调为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做贡献,忽视基本利益诉求处于严重“抽血”状态。政策设计寄希望于“通过资源开发来带动贫困地区脱贫,结果往往是事与愿违。”在全市4个县(区)中,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3个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钟山区为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共有贫困乡镇68个,615个贫困村,足见贫困面广、程度深、返贫效应强烈。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国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农村贫困地区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工作。通过政府组织实施物资资本、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扶贫实践,有效地促进贫困缓解。总体上看,六盘水扶贫开发大致经历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1986-1993年)大规模开发式扶贫,第二阶段(1994-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第三阶段(2001-2010年)新世纪扶贫攻坚,第四阶段(2011年—至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通过一系列扶贫实践,有效缓解贫困、减少贫困人口,实现贫困程度迅速降低。正是凭借国家政策“高势位”,以其理论高度、实践强度、以及多维价值向度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国家治理及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型。然而,深入实地调研发现,基层政府、村委会组织或个人等部分扶贫主体对国家的政策认知、解读、理解不到位,从而具体执行发生走样出现“扶贫扶富”与“越扶越贫”的诡异。在贫困问题深重的基层,扶贫项目被搁置、扶贫资金被截留、扶贫政策被肢解。再加上地理位置偏远,交通基础设施滞后以及信息不对称而处于监管“盲区”,严重制约深度脱贫与精准推进。

二、六盘水30年扶贫开发的政策绩效与实证测评

1、六盘水实践

经过30年主导型扶贫开发实践,农民人均收入显著增加、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扶贫机制体制建立、政策运用能力逐步提升。

首先、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1978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78元,1985年增到230.3元,1993年上升为545元,2000年增至1313元。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7522元,高出全省农村居民收入136元。其次,贫困人口显著减少。1978年,贫困乡185个占全市256个乡的72%。“八七”扶贫攻坚实施7年,由128.2万贫困人口减少至27.04万。全市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38.3%下降到2015年的14.95%,共减少贫困人口55.99万人。再次、扶贫机制逐步完善。在市、县、乡镇都专门成立扶贫开发工作机构,从形式到内容建立行政首长责任制,制定扶贫规划、建立党建扶贫、金融扶贫和定点扶贫。强化对口支援帮扶与中央机关、科研院所定点帮扶工作,扶贫机制体制逐步完善,基本形成产业、行业、社会“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2、实证测评

(1)贫困及反贫效果。30年扶贫开发实现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但要在2020年取得“扶贫攻坚”的彻底胜利,并与全国实现同步小康反贫困依然是摆在穷人面前最艰难的现实问题。尽管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但资源价值与经济效益错位、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深度指数较高。表2所示,经过扶贫攻坚2014年六盘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6791元,但全市仍有贫困人口50.99万占全省比重8.2%,暗含扶贫任务艰巨。

资料来源:根据全国、贵州省统计公报数据计算整理,贫困深度指数公式为:贫困深度指数=贫困发生率×(1-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贫困线);2010年、2012年、2014年贫困线分别以1196、2300和2736元为基准,把低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人口统计为贫困人口。

表2数据显示:贫困发生率由2010年的13.9%上升为19.55%,高于全省1.55个百分点,相当于全国贫困发生率7.2%的两倍。而贫困深度指数由-0.27939降至-0.28975,降幅10.36%;贵州省则由-0.23025降至-0.39914,降幅16.89%。全国由-0.27174降至-0.24910,降幅达18.83%。贫困深度指数大幅降低,折射射出贫困问题异常深重。

(2)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协调度。大规模工业布局形成的随矿建居模式,导致工业化超前与城镇化滞后同步趋向性偏离。根据1975年H.钱纳里和M.塞奎因的城市化率与工业化率比较模型,判定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状况。按照国际上以1.4-1.5为合理水平测算,六盘水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协调性较差。详见表3

从表3数据显示,2007年六盘水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度为0.3845,不仅低于全省0.6522,更低于全国0.9702。即便到了2014年,协调度由2011年的0.6059上升为0.8180,依然低于全省0.9618与全国的1.2857。区域工业化超前城镇化严重滞后发展,计划体制下的户籍制排斥农民进城限制其自由流动;市场经济中教育、医疗和住房等社会保障缺位,同样阻碍农民市民化进程,使其过着“工作在城镇、生活在农村”的迁徙式生活。不从根本上解决“人的城镇化”与城镇的“人”化问题,城镇化与工业化协调发展就没法实现。

(3)社会事业发展及水平。2014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1024.73亿元占全省比重11%,第二产业总产值567.08亿元占全省14.74%;生产原煤7121.68万吨,煤炭开采与洗选产值占全省676.28亿元的44.25%;发电量364.82亿千瓦时占全省21.7%。

作为贵州经济大市和工业强市,社会事业滞后经济发展反贫动力严重不足。地方院校2所,仅占全省4.08%;在校生10220人仅占全省2.21%。地方院校规模小数量少、办学层次低、人才培养模式单一、服务功能弱化早已构成区域发展“短板”。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六盘水市每10万人中,700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仅占全省、全国的96.15%和49.95%;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仅占全省、全国的比重为79.45%和47.08%。可见,人力资源短缺创新乏力,引智势成为脱贫开发的重要问题。医疗卫生方面,2012年该市医院164家占全省7.42%,卫生院床位9762张占全省比重7.53%。除卫生技术人员占全省8.75%与人口占比8.21%基本匹配外,其他主要指标均不及全省平均水平。社会事业发展滞后与工业经济高贡献度异质性突显,深刻地折射出区域发展协调性较差。

(4)资源利税抽走导致贫困。作为国家煤电基地,长期实施煤炭产品国家统一售价,而且低于成本价售卖维持运转。1965-1994年六盘水市的统配煤矿(含地方煤矿)、水城钢铁公司、水城水泥厂、盘江化工厂以及水城发电厂等主要资源型企业上缴国家税收总额135345.42万元。在1994年“税费制”改革前,资源型企业所获利益绝大部分上缴国家,地方几乎没有任何提留。1992年以前没有收取资源税,到1994年全市共征收资源税2857.3万元。即便资源税改实施从量计征,也难从根本上弥补地方财政损失。

研究发现,煤炭售价多次调整贵州调幅一直低于全国。1979年,全国煤炭出厂均价调增至5元/吨,贵州仅1.69元/吨;1990年,全国调增至8元/吨时,贵州仅7.40元/吨。30年来,贵州煤炭产品平均售价以3.43%幅度递增,低于全国煤炭售价平均提价幅度和原煤成本上升幅度,煤炭企业越亏越多。1995—2005的10年,煤炭资源税没有任何调整;直到2005年才将煤炭出厂价统一调增至2.5元/吨。从2006-2010年征收资源税75237万元,仅占全市税收的10.82%;煤炭行业税费收入190324万元,仅占全市总税收1049146万元的18.14%。

资料来源:根据2008-2014年中国、贵州及六盘水统计年鉴综合计算而得

2014年,全市农民可支配收入6791元。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83.61%,而社会救助和补贴159元、惠农补贴50元比上年增长-37.5%,政策性生活补贴仅56元。可见,财政税收有限、专项补贴较少、转移支付过低折射出开发式扶贫诸多问题尚未解决,资源开发并未实现脱贫致富。

三、精准扶贫下实施反贫战略调整与贫困治理转型

当下中国,贫困农民已不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改变贫困,反贫战略调整与贫困治理转型,对农民“还权赋能”增强发展能力实施精准扶贫当是长久之策而不是权宜之计。因此,可采取以下策略应对:

1、脱贫转向贫困治理

开发式扶贫中工程性减贫负效应突显,而过于注重资源开发忽视利益补偿与农民被严重工业化。同等的发展机会,富人、能人以及村官等强势群体容易把握,弱势的农民很难从中受益存在被挤出的问题。单纯依靠政府为主体的行政管制和主导型扶贫开发可能并不足够,甚至在某些条件下会适得其反。需要积极转变思路和创新思维实现由脱贫向治理贫困转化,从管制型国家转变为治理型国家。

第一、治理理念上,政府主导下扶贫工作注重管理,强调主客体之分,即政府主导穷人被主导;而“治理”消除主体与客体的区分,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协同治理。第二、治理主体上,从民间慈善帮扶转为政府救助,强化政府、企业、民间组织和贫困群体一道共同参与。第三、治理方式上,由救助式、开发式扶贫转向参与式、开放式扶贫转化。在开放式扶贫中注重贫困者的能力获得,由被动反贫困走向主动反贫困。第四、治理目标上,由强调改善穷人的经济条件到贫困者发展能力提升,以及可行能力获得并消除社会排斥。

2、反贫困的战略调整

很长一段时间,鉴于扶贫工作不容易出政绩,导致部分人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扶贫资金与项目安排缺乏有效监管,富民项目被搁置、扶贫对象瞄准错位、扶贫资金被挪用抑或被截留的诡异。深度扶贫中,由开发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转变,需强化政策落实和责任追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施行改变传统的扶贫模式。

创新扶贫机制体制,注重制度落地生根可采取以下策略规避政策减贫“水落船低”现象发生。第一,强化政府服务与经营政策的能力提升。给予地方政府足够的发展权、处理权和裁量权。深化扶贫开发的机制体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延长生态产业链促进产业生态健康发展。第二、强化贫困者的可行能力获得。扶贫从数量到质量、由速度到效益、由规模到品牌的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亟需增强贫困者反贫能力提升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建立生态产业链与产业生态链,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互动发展。第三、强化反贫制度化、法制化进程。确保扶贫政策稳定性和延续性,规避人事更迭“人亡政息”现象发生。

2、贫困治理转型

脱贫攻坚阶段,贫困特征、类型和性质正发生“历史性转变”。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由各部门、行业分散帮扶转向集中帮扶,由“输血式”扶贫转向“造血式”扶贫,由政府主导扶贫转向政府、社会以及产业协同推进。因此,亟需从三方面实施反贫战略调整,强化贫困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

第一、从外部性政策规划向机制体制建设转化。针对矿区贫困、阶层贫困和制度贫困强化反贫制度供给,通过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共轭协整,确保穷人的基本利益不受损。第二、从政策供给向制度创新转化。强化扶贫制度性转型,政策供给务必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对症下药精准、产业扶贫精准、靶向瞄准精准,真正治穷病、拔穷根啃掉“硬骨头”。第三、由开发式扶贫向开放式扶贫转变。注重政府、市场、物资、技术以及居民参与,以开发带开放、以开放促开发,在开放与扶贫辩证统一中发挥社会、产业和政府的多元组合力量进行贫困治理。

四、结语

农村贫困作为一个成长发育型的现实问题,扶贫攻坚亟需国家及时做出反贫战略调整促进贫困治理转型。减贫既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国家治理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应有之义。积极响应国家扶贫开发顶层设计,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与贫困治理实践。吃透文件精神大胆创新,可从从宏观审视贫困规律与演化逻辑,再从微观层面展开政策聚类、问题识别等综合性研究,创新扶贫机制体制的理论与实践,期待着学界、政界以及社会各界与百姓一道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王世银.西部大开发新选择:从政策倾斜到战略性产业结构布局[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王朝明.社会资本视角下政府反贫困政策绩效管理研究:基于典型社区与村庄的调查数据[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

[3]范铂乃,龙海波,王光华著.西部大开发政策绩效评估与调整策略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

[4]张可云.区域经济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5]张瑞才.区域扶贫中的观念更新和政策创新[N].光明日报,2015-9-30.

[6]李浩荣.资源型矿区建设与城镇化发展研究[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3(12).

[7]六盘水市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六盘水市志·煤炭工业志[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

3.区域治理视角下的精准扶贫政策 篇三

关键词:精准扶贫;区域治理;武陵山区;贫困地区

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国家在贫困治理上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划设14个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构建“三位一体”扶贫开发治理体系,推动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大扶贫开发格局,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一、精准扶贫的涵义

“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最早是在2013年11月,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作出了 “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 ”的重要指示。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落地。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综合多方观点,本文认为:精准扶贫就是一种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地方区域要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实行精准扶贫,确保扶贫到村到户。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目的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武陵山区现阶段精准扶贫的工作重点和实施困境

武陵山片区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于一体,是跨省交界面大、少数民族聚集多、贫困人口分布广的连片特困地区,也是重要的跨省经济协作区。笔者身为武陵山片区所辖的湖南湘西人,通过多地实践调查访谈,试图对武陵山片区精准扶贫两年多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情势进行分析。

(一)武陵山区精准扶贫的工作重点

1、精确识别。精准扶贫的前提和基础是贫困人口的精确识别。只有将“真贫”识别出来,才能根据其家庭实际和致贫原因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这是一项极为关键和非常复杂的工作。总的原则是“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和建档立卡工作,包括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示公告、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内容。

2、精确帮扶。精准扶贫的工作重心和关键是将扶贫措施落实到位,让被帮扶对象真正实现减贫、脱贫,做到“真扶贫”。现阶段,各级政府在精准扶贫中都非常注重联动帮扶的开展,积极吸纳企业行业机构、银行金融机构、民间社会组织等参与到扶贫工作中,力争通过容纳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为贫困地区受帮扶群体注入充足的脱贫动力源泉。其中典型做法有湖北省恩施州“四个一”结对工程,湖南省湘西州在“互联网+”时代下进行“十项工程”推进精准扶贫。

3、精确管理。这是推进精准扶贫的保证。一是农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二是阳光操作管理。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貧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

(二)武陵山区精准扶贫实施中存在的困境

武陵山片区被定为“先行区”,率先开展试点。根据中央的安排和部署,国家民委成为武陵山片区试点工作联系单位。片区各地的扶贫攻坚探索出一条“精准扶贫”之路,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难题。

1、贫困规模不精准。当前贫困人口规模确定,有的不是基于实际情况和科学标准识别出来的,而是上级扶贫部门自上而下分配指标,各地获得的贫困村和贫困户指标未必与实际的贫困人口规模一致。因此而导致村民之间为获得指标而产生矛盾甚至冲突。

2、贫困区域不精准。2013年正式启动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在实际执行中“为连片而连片”,许多不连片“插花式”的贫困群体被排斥在扶贫之外。

3、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一方面有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优亲厚友造成识别不精准;另一方面有的工作失误造成对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乡、村贫困人口规模由于缺乏统计局抽样调查获得的人均纯收入等数据支撑,分配到村的贫困户指标与村庄实际贫困户数可能不一定完全一致。这就会出现在一定区域内贫困农户被排斥在精准识别之外。

三、对推进武陵山片区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保障精准扶贫。完善社会扶贫制度,动员企业家、慈善家、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同时,通过及时更新和不断完善扶贫信息网、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扶信息平台等措施,实现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扶的规范化。

(二)优化机制,协调精准扶贫。采取自下而上的贫困群体识别机制,对集中连片区外的贫困群体一视同仁;引进第三方社会服务,建立精准识别过失追究机制,确保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公开透明公正;建立扶贫开发资金按财政增长比例逐年增加机制。

(三)提升品牌,深化精准扶贫。化解小额信贷扶贫风险,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作为扶贫贷款风险担保金,协调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促进“千村联动”;深入推进雨露计划,帮助贫困农民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四)扶持产业,带动精准扶贫。促进产业扶持由“普惠政策”向“差异化扶持政策”转型;精准选择产业,免除资金配套,所有产业扶贫项目不能只有生产发展规划,必须强调市场,确保项目有扶贫增收效益。

(五)优化服务,支撑精准扶贫。推进乡村公路、农田水利及安全饮水、电力保障、危房改造、公共文化、农村社保等公共服务保障工程;通过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扶贫信息;组织社会扶贫论坛,营造研究扶贫理论、政策、战略、经验的环境;加大各类典型、案例、事例的宣传和推广。

四、结语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腾飞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扶贫开发工作依然面临十分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对党和国家的扶贫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精准扶贫正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方略中对新时期扶贫工作新挑战与新要求的积极应对和正确指引。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在于帮助贫困地区人民早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作者单位:南京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1]在武陵山片区率先开展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2011年11月29日

[2]汪三贵.中国的农村扶贫:回顾与展望[J].农业展望.2007(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著.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M]. 人民出版社,2011

4.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论文 篇四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国家精准扶贫政策论文》的内容,具体内容:我国的精准扶贫是指透过对贫困户、贫困地区进行精准辩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由村到户,逐步构建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促进贫困地区彻底脱贫致富。下面是...我国的精准扶贫是指透过对贫困户、贫困地区进行精准辩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由村到户,逐步构建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促进贫困地区彻底脱贫致富。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精准扶贫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精准扶贫政策论文篇一

《 推动精准扶贫,实现共同富裕 》

摘 要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当前精准扶贫工作的目标、现状如何,应以怎样的策略推动扶贫工作,笔者对当前关于精准扶贫的研究进行梳理和归纳,以期对构建精准扶贫机制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 精准扶贫 目标 现状 策略

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党的以来,我们把扶贫开发

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11 月 27 日至 28 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系列时间点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极大的勇气、信心和决心。精准扶贫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扶贫工作提出了三个具体的目标:一是按照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脱贫;二是贫困县全部脱帽;三是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具体地说就是要确保到 2020 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党和政府对 7000 多万贫困人口的庄严承诺。

从 2015 年到 2020 年,要在 5 年多时间减贫 7000 多万人,意味着每年要减贫 1170 万人,平均每月减贫 100 万人。要完成这一目标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这既是一道世界性难题,更是人类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考验。寻找差距补齐短板

找准方位才能把握航向,主动作为才能克难前行。面对当前的扶贫工作形势,采用常规思路和办法、按部就班推进难以完成任务,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2.1 对照中央要求找差距,着力补齐认识短板

要做好扶贫工作,笔者认为在思想认识上要做到“两要三不”:

时间上要推进,要有争分夺秒的紧迫感,扶贫攻坚,刻不容缓,不能懈怠。古人言:“不饱食以终日,不弃功于寸阴。”精准扶贫时间已经确定,我们要纳入议事日程,确保在规定时间完成脱贫任务;思想上要扶志,贫困地区发展既要政策扶持,也要靠内生动力。不论造成贫困有何种直接原因,精神贫困始终是主观上的首要根源。精神贫困首先体现在缺乏脱贫致富的勇气、信心等主观意愿。树立脱贫信心、营造脱贫环境,帮助贫困群体充分认识到自身优势以及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拿出敢想敢干的毅力和决心,在精神上与贫困绝缘。我们要从思想上和根本上帮助贫困户摆脱贫困,让他们树立生活信心,有一技之长作为脱贫的“加速器”。

扶贫攻坚不走马观花。我们应当认识到,扶贫工作是雪中送炭,既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更需要真情实感的倾注;贫困群众更需要关心、关爱。扶贫攻坚不急攻近利。在扶贫工作中,既要迈开步子,想出点子,也不能只顾眼前,要放眼未来。既保持生态环境不破坏,又能让农民安居乐业,走上共同致富的道路。扶贫攻坚不水中捞月。扶贫的要义是全面脱贫,不能只考虑关键中的少数,要考虑少数中的关键。

2.2 对照脱贫目标找差距,着力补齐能力短板

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在于落实,精准施策,方能取得实效。

(1)做好生产发展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换穷业”。很多贫困地区有特色优势资源,但“养在深闺人未识”。思路一变天地宽。要抢抓消费升级、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带来的新机遇,利用现代科技、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特色种养殖业、生态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引导贫困群众创新创

业,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特色发展的新路子。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帮助贫困群众“拔穷根”。一些贫困地区还存在“读书无用论”的观点。对文化教育的忽视不仅降低了贫困群众脱贫能力,还会导致贫困代际传递。教育扶智关键是要让贫困人口公平享受公共教育资源,不能让贫困地区的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要想方设法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落实贫困地区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实施贫困县教育培训项目,完善教育信息网络,开设网上课堂,落实高校招生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贫困家庭子女到大中城市接受免费职业教育政策。

2.3 对照“三严三实”找差距,着力补齐作风短板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是一项非常精细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招,容不得丝毫马虎。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把严与实体现在脱贫攻坚的每一个环节,突出“准、实、严”。

“准”即“精准”。这体现在识别和施策两个环节,扶真贫必先识真贫。江西省于都县探索出“四议一公开”办法,经过党员干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决议和评议结果公开的程序,把谁是贫困人口搞清楚。精准施策就是精准分析贫困原因和贫困户需求,精准制定扶贫规划、拟定扶贫政策,确保脱贫攻坚措施精准对路。

“实”即责任要实、措施要实。坚决落实一把手的政治责任、贫困县的主体责任、部门的行业责任,形成有效运转的责任体系,只要有一人不脱贫就不放手。按照中央要求,制定地方实施细则,出台配套措施,推动决策部署方案化、具体化,不搞大而化之、大水漫灌。细化扶贫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地方实际,确保项目建成后能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

“严”即考核结账要严、工作督办要严、工作纪律要严。严格考核程序和标准,加强对脱贫绩效的社会监督,责任要精准到人,扶贫攻坚工作中,从签责任状,到具体的工作明确,都要责任到人,立下军令状,加大扶贫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中华民族为解决温饱问题、为实现小康生活,已经奋斗了上千年。如今,号角吹响,决胜在即,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亿万中国人民向着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乘风破浪、奋勇前行,美好的图景即将变成现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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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精准扶贫的思考 》

摘要:指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所谓精准扶贫,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管理和完善精准识别机制,针对新一轮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户主要致贫原因,因户因人施策,把扶贫工作由“大水漫灌”变成“精准滴灌”,确保扶贫政策和资源真正惠及低收入群体。

关键词:精准扶贫;帮扶;管理;机制

一、实施精准扶贫要把准原因

要做到精准扶贫,一方面,对于纳入建档立卡范畴的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通过政府“兜底”的办法,由民政部门按照序时进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按期实现脱贫目标;另一方面,对于农村低收入扶贫户人口的增收脱贫必须通过资金扶持、项目带动、组织党员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等途径和措施,确保实现脱贫目标。通过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家庭的致贫原因进行汇总和全面剖析,大体可以归纳为因病、因学、因残和缺技术、缺资金、缺劳动力等因素,全面把握和正确分析农村低收入扶贫户主要致贫原因,才能做到因户制宜,因户因人施策和“一户一策”,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二、实施精准扶贫要精确识别

对象把握不清、不准,就谈不上实施精准扶贫。因此,做好经济薄弱村、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首要环节。现阶段,在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对帮扶对象的精准识别、及时退出及纳入机制,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及经济薄弱村实行动态管理,使已实现稳定脱贫目标的农户及时退出,新出现的低收入户及时纳入给与帮扶,确保扶贫对象真实、准确、可靠,为实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

三、实施精准扶贫要精准帮扶

实施精准帮扶,就要求深入到镇、到村、到户广泛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走访、谈心等方式逐户摸清低收入家庭的基本情况、主要致贫原因、致富

愿望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和措施。结合帮扶对象家庭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实施精准产业扶贫,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开展旅游扶贫则开展旅游扶贫,积极引导和扶持低收入户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把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打造成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大生产,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成效。

四、实施精准扶贫要精确管理

精准管理,就是要建立完善经济薄弱村、低收入户帮扶信息档案台账,强化精准扶贫监测,及时跟踪经济薄弱村、低收入户帮扶情况,确保帮扶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在规定时间内实现稳定脱贫目标。同时,实施精准扶贫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实践证明,无论是开展精准识别,还是实施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都离不开一支精干高效的扶贫干部队伍。县(区)、镇(乡)两级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工作的承担者,要重视和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调齐配强扶贫部门领导班子,充实扶贫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大扶贫政策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扶贫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事有人干、有人干事,为不断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水平提供有力的保障。

五、实施精准扶贫要自我提高

实施精准扶贫的方式和途径是多种多样的。在日常扶贫工作中,直接给予帮扶对象以资金(小额信贷扶持)、项目及组织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举措,确实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实践证明,以这种方式脱贫的农户,一旦帮扶资金链断裂、后续帮扶措施跟不上,极易造成返贫。因此,在给

予一定的资金、项目、物资等扶持的同时,思想观念的扶贫很关键,要对帮扶对象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进行正确引领,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积极向进、自力更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主要依靠自身的努力真正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这才是实施精准扶贫的根本和最为重要的方式与途径。

六、实施精准扶贫要完善机制

在对农村低收入扶贫户进行分类和全面摸清主要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必须建立完善“四大机制”,因户因人施策,强化责任落实和推进,确保脱贫奔小康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必须完善帮扶对象动态识别管理机制。在农村低收入户建档立卡二次确认的基础上,坚持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和实行动态化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适时退出及纳入机制,对农村低收入人口进行细致“盘点”,摸准搞实帮扶对象。通过上级农村低收入户管理系统纳入到建档立卡范畴给予帮扶,为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必须完善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机制。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帮扶成效,按照上级“三落实”工作要求和“分类指导、重点帮扶”的工作思路,对低收入户实行帮扶包保责任制,一户一策、分类帮扶,重点落实三级帮扶联系人责任制,加大项目、资金等帮扶措施落实力度,做到“一对一”结对帮扶,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

必须完善项目带动和利益联接机制。加快实施推进脱贫奔小康财政奖补项目,按照低收入户直接受益原则和不低于省补资金 10%的分红标准,通过签订协议书或合同,集中实施高效设施项目,针对部分低收入户缺少生产经营资金的情况,印发《扶贫小额贷款考核奖励办法》,调动基层信贷

人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小额信贷扶持力度。突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这个中心,充分利用上级奖补资金,支持经济薄弱村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化厂房等,通过发包或租赁等多种形式和途径,达到“镇得税金、村得租金、农民得薪金”的目的。

必须完善扶贫资金投入与监管机制。实施精准扶贫,落实资金是关键。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制定出台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扶贫资金全部纳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户存储、封闭运行和专款专用,从根源上杜绝挤占、挪用、套取扶贫资金的现象的存在和发生,确保有限的扶贫资金全部用在与低收入人口增收密切相关的项目上,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成效。

5.贵州省精准扶贫相关政策 篇五

1、贵州省“33668”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33”是“从2015年到2017年,用3年时间减少300万贫困人口”;“66”是“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完成“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8”是到2020年,实现贫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00元以上。

2、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

结对帮扶干部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农村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扶贫生态移民到村到户、基础设施到村到户。

3、小康建设六项行动计划:

小康路建设;小康水建设;小康房建造;小康电建设;小康讯建设;小康寨建设。

4、精准扶贫“四看法”:

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 有没有读书郎。以“四看识真贫”工作法在全镇对扶贫户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找准了贫困对象。

5、精准扶贫六个精准:

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安排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6、脱贫“五个一批”工程:

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通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通过生态保护脱贫一批、通过教育扶贫脱贫一批、通过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7、精准扶贫两个所有:

就是到2020年全省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和落实兜底政策;到2020年全省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脱贫摘帽”。

8、精准扶贫两个不掉队:

“两个不掉队”就是聚焦所有民族脱贫,不让一个民族掉队;聚焦三片六山地区脱贫,不让一个地区掉队。

9、贫困对象识别程序:

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备案。

10、“5321”结对帮扶活动:

即厅级领导帮5户,县级领导帮3户,科级领导帮2户,一般干部帮1户。

11、扶贫主体责任:

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

12、两有户:

有资源、有劳动力但无门路。

13、两因户:

因学致贫、因病致贫。

14、两无户:

无力脱贫、无业可扶。

15、两缺户:

缺基础设施、缺技术资金。

16、贵州省委省政府“1+10”配套文件:

17、即是:《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

即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

②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

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

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

⑤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

⑥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

⑦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

⑧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

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

⑩实施党建扶贫行动

18、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十项行动”

①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行动。完善高速公路路网连接通道,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三年会战;实施水利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水利工程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实施贫困地区农村水电开发,到2020年全面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②实施产业和就业扶贫行动。扶持贫困县、贫困乡镇规划建设不同层次的农业示范园区,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村小微企业。实施乡村旅游扶贫计划,大力实施电商扶贫。实施“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

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行动。到2020年把“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深山区、石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142万人全部迁出。合理规划移民安置点。

④实施教育扶贫行动。大力推进“四项突破”工程和教育“9+3”计划,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继续压减6%的行政经费用于支持教育,各级教育经费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

⑤实施医疗健康扶贫行动。构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推进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全覆盖,提高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服务,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加强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实施“百院建设工程”。

⑥实施财政金融扶贫行动。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农业综合开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等涉农资金优先投向贫困村。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扶贫投融资平台,设立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和县级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特惠贷”。

⑦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衔接,持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到2020年农村低保与扶贫两个标准实现统一,将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

⑧实施社会力量包干扶贫行动。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聚合各类资源实现与全省9000个贫困村“一对一”帮扶全覆盖。用好对口帮扶力量,完善联络协调机制。用好各类企业力量,深入开展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村”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

⑨实施特困地区特困群体扶贫行动。以武陵山片区、乌蒙山片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和县级规划,深入推进大规模、区域性、产业化连片开发。实施麻山、瑶山、月亮山专项扶贫行动计划,实施“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脱贫”战略,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扶持政策。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⑩实施党建扶贫行动。大力开展集团帮扶,深入推进同步小康驻村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包户帮扶责任制。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村支“两委”建设,选好配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坚持重心下移、结对到户,优化驻村干部配备,选拔有农村工作经验、能力较强的干部从事驻村帮扶工作。健全贫困村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稳定保障制度,完善村干部基本报酬和医疗、养老等保障机制。

2017年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2017年贵州省低保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由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人证明: ①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其它有关收入的证明。

4、相关证明材料:

①在劳动就业年龄(男16一60周岁,女16—50周岁)内、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求职)状况证明。

②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③家庭夫妻双方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者外地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的户口证明。

④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⑤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和材料。

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低保申请流程

1.家庭成员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或者由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2.申请的需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授权书;

3.当地办事处审核;

4.不管通过与否,给予通知;

6.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篇六

摘要:铁力市人民医院出台包括60岁以上的扶贫对象可免除挂号费用、扶贫对象就医时检查费用减免50%等一系列精准扶贫惠民政策。

6月23日,人民医院出台了《市人民医院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就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对象就医时进行检查、医疗等费用的结算、减免等诸多问题做出了政策性规定。《市人民医院精准扶贫惠民政策》共九条,包括扶贫对象就医免费挂号、检查费用减免50%、贫困家庭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除扶贫对象透析费用和残疾鉴定费用、对贫困人口加强慢病筛查和管理并免费发放一定数量的药品、组织全院各科室与各村屯结成扶贫对子并定期义诊随访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人民医院的作用,确保贫困人口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达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据悉,该惠民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已经开始执行。政策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目的,充分发挥人民医院的作用,确保贫困人口享受更好的医疗保障和服务,人民医院经研究决定,出台下列惠民政策: 1、60岁以上的扶贫对象持村委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即可免除挂号费用。

2、扶贫对象就医时检查费用减免50%,住院费用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制度。

3、落实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5%、参合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政策。

4、落实新农合贫困人口大病补偿政策,补偿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5、开展贫困家庭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6、免除扶贫对象透析费用、残疾鉴定费用。

7、加强贫困人口的慢病筛查和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每年免费发放一定数量的药品。

8、开展免费巡回医疗,组织全院各科室与全市各自然村建立扶贫对子,定期到村屯义诊、随访。

7.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篇七

1. 驻村不主动。

驻村扶贫干部身在村庄心在机关, 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成员都是来自各单位的工作人员, 只是临时抽调参与扶贫工作, 按照京山县规定“整合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组建扶贫工作队。

2. 帮扶不主动。

精准扶贫“五个一批”措施中, 要求驻村干部帮助贫困户找准贫困点、分析贫困因、提出脱贫法, 最需要驻村扶贫干部发挥作用的应属“产业扶贫”, 该县要求到2018年, 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每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门路, 掌握一门以上就业技能。通过调研, 只有约20%的干部为贫困户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产业扶贫方案, 只有1家帮扶单位组织贫困户去外地考察、寻找发展项目。

3. 配合不主动。

调研发现, 部分群众对包村干部走村入户并不认可和赞赏, 相反认为干部们是在马观花似的完成任务, 在驻村干部走访群众过程中, 部分群众也只是碍于情面简单应付, 不愿作过多交流。

二、存在的原因

1. 无“心”扶贫。

一是缺乏责任心。部分单位认为帮扶工作是一项务虚工作, 仅安排一名工作能力平平工作人员负责。帮扶工作认识不到位, 仅把帮扶理解为走访慰问、送钱送物, 在工作落实上存在盲目性、随意性。二是缺乏同情心。贫困是阻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绊脚石, 消除贫困是关键, 贫困户大部分经济收入低、家庭负担重、生活质量差, 部分驻村干部对群众疾苦无动于衷, 把精准扶贫驻村当做乡村旅游。三是缺乏进取心。被选派的扶贫工作队队员谋事创业的进取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迫于组织压力, 被迫去乡村驻村, 心存怨言。

2. 无“力”扶贫。

一是精力不够。扶贫干部身在乡村, 心在单位, 一如既往的完成单位的其他工作, 精力严重不足。二是能力不足。扶贫工作涉及方方面面, 扶贫驻村工作队要全面统筹全村的扶贫工作, 既让区域“富”生态, 又让群众“富”口袋, 涉及到基层工作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层面, 部分干部长期在某一单位工作, 对其他领域不了解, 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整体质量。三是耐力不强。按照该区域规划, 全县利用五年时间帮所有贫困户脱贫, 部分干部认为扶贫工作战线太长, 五年期间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导致干部产生为难情绪。

3. 无“法”扶贫。

一是对政策不明。部分帮扶驻村干部对中央和地方的扶贫政策理解不透, 存在照本宣科现象, 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过程中耍官腔, 念文件, 让群众云里雾里, 不知所云。二是单位财力不足。扶贫资金在县级财政统筹安排, 单位暂时没有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权, 单位也没有对扶贫的资金预算, 导致驻村干部在帮扶过程中缺少了底气, 不敢随便承诺, 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三、几点建议

1. 提高认识, 增强搞好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农”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开展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驻村帮扶工作, 是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方针、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意义深远的社会实践。驻村帮扶, 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 充分认识搞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情系三农, 倾心帮扶, 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2. 严格选拔。

一是筛选单位。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单位明显的人员、财力等方面不适合参与到扶贫工作中, 强制拉入进来只会产生负面影响。为此必须实事求是的对单位进行筛选, 筛选那些干部数量较多, 与农村群众接触较多的单位参与, 这样才能保证扶贫工作效果。二是筛选人员。要对拟选派的干部进行全面考核, 不能随机抽取, 注重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对农村状况的熟悉程度、对农村工作热情度等。

3. 完善机制。

一是明确待遇, 让干部想扶贫。要激发干部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 在政治上, 应将“扶贫驻村”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一项特殊指标。可以探索范小建建议的“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 把扶贫资金的分配、奖励和考核相结合, 实行正面激励, 谁做得好就奖励谁。”[1]二是规范权限, 让干部能扶贫。遵循权责对等原则, 应该赋予驻村工作队员一定的扶贫工作权力。要明确驻村干部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使用权、分配权, 保证驻村干部在帮扶群众争取资金或项目过程中能一路“绿灯”。加大对扶贫项目的管理, 不能存在“情亲项目”, 正如贵州一名驻村干部感慨的那样“我们给村里拉来的项目多是动用私人关系, 找的亲戚朋友, 而有时就算是动用了单位关系和所有私人关系也难拉来项目。”[2]三是加大培训, 让干部会扶贫。扶贫攻坚干部是关键、人才是支撑, 培养一支靠得住的人才队伍, 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基础。[3]

摘要:我国最近30多年来共减少6.6亿贫困人口, 是世界奇迹、人类壮举。但是, 贫困状况依然严峻, 还有约7000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 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每年要减贫1200万人, 每个月要减贫100万人, 形势逼人, 任务艰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 需要发挥扶贫工作队的关键作用, 避免赶“鸭子”上架, 积极引“鸭子”上架。

关键词:精准扶贫,驻村工作队,调研报告

参考文献

[1]崔丽.瞄准目标, 重心下沉, 精准扶贫访全国政协委员范小建[N].农民日报, 2014-03-06.

[2]李慧莲.精准扶贫:好政策为何也有“微词”[N].中国经济时报, 2014-09-17.

8.精准扶贫政策调研报告 篇八

一、脱贫攻坚工程评价

(一)农民人均收入得到显著增加。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118元,是2008年的1.24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3∶1,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之一。

(二)贫困户、经济薄弱村脱贫状况良好。截至2010年,全省449.62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362.38万人实现脱贫,脱贫率达80.6%; 2010年全省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8.5亿元,帮助35万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123.83万人实现脱贫,苏中地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苏北地区2011年底基本实现脱贫目标,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经济薄弱村方面,通过产业带动、整村推进、集体经营(资源承包、资产承包)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脱贫效果。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中有604个村基本实现脱贫目标。

(三)各项脱贫措施富有成效。

1.产业化开发。通过产业化开发带动贫困户就业与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高效农业(包括大棚种植和畜禽养殖)项目的推进,各地将脱贫产业项目与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相结合,建立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二是通过标准厂房的建设,获取资金收益,并直接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三是通过发展“三来一加”等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以沭阳县的“安阳工艺”为例,该公司已经在胡集、塘沟、十字等8个乡镇、社区设立28个加工点。每个加工点月均产值近百万元,可以带动农户月增收10万元。

2.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定向投资回馈收益。例如滨海县在正红小额贷款公司注资450万元,通过委托理财,每年向滨海县4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回馈收益1万元。二是通过集体经营的方式获得盈利,主要包括农田、水域等资源的承包,固定资产租赁等。三是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的租金。

3.小额贷款与资金互助提供金融支持。通过扶贫小额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会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资金困难。以沭阳县万匹乡扶贫发展互助资金会为例,该资金互助组织现有入股会员462户,互助资金13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5万元,会员入股119万元(其中306户贫困户入股资金27.8万元),农户借款132万元,借款农户316户,共有138户建档立卡户因此而脱贫。

4.提供社会帮扶服务。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二是妇联采取的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除此以外,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其他弱势群体开展了各式各样的社会帮扶。

5.劳动力培训。一是针对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二是发展高效农业的技术培训;三是结合“三来一加”等项目的技能培训。以沭阳县为例,该县出台了《沭阳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实施意见》,择优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任务,实行划片到乡、包干到校、责任到人,乡镇与培训学校“捆绑式”考核,建立乡镇贫困劳动力培训目标保证金制度;以短期实用职业技能培训、就地办班和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为主,受培训农民的就业率达97%。

6.农村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新农合制度、新农保制度覆盖率的提高和临时性求助的增加等,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网络,使得贫困户暂时脱离了贫困。以新沂市为例,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万8千多户,3万7千多人,补偿标准为210元/月;农村五保户4667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补助3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300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脱贫攻坚工程在提高农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脱贫与返贫并存、边缘经济薄弱村现象日益显现、贫困户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小额信贷政策标准与需求存在差异、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来源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保政策体系对贫困户的特殊政策不完善、扶贫主体单一“等、靠、要”现象突出等。

二、“十二五”扶贫新思路

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江苏省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贫困的标准逐步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变化,这就需要调整扶贫观念,采取新的扶贫策略,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扶贫。

(一)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江苏省贫困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温饱问题,而是转变成农民持续增收难以及相对收入扩大的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视角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扶贫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让贫困群体脱离贫困陷阱,而是要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因此扶贫对象也不仅仅要考虑绝对贫困户,而且还要考虑低收入者,即所谓的相对贫困群体。

(二)从开发式扶贫到发展式扶贫。江苏省脱贫攻坚项目采取开发式扶贫的策略,这对消除绝对贫困是十分必要的。在新时期,扶贫的重点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以后,新一轮的扶贫方式应转向发展式扶贫,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合理划分的基础上,对不同贫困农户采取不同发展策略,从而保证扶贫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二是在宏观上,对不同贫困类型,采取不同的扶贫模式,如苏北地区,可以采取以整村推进、产业带动等为主的开发式扶贫的模式,对于苏中以及苏南的点贫困问题,可以通过贫困农户单独能力建设与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扶贫,从而保障扶贫工作高效与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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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各国反贫困经验表明,在扶贫的过程中,政府并非唯一的行动者,贫困人口、市场组织、民间组织等都是反贫困中不可或缺的行动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反贫困主体组合,通过不同方式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多管齐下,使贫困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新的扶贫模式应该由传统的政府主导向政府带动、其他组织辅助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

(四)从外部推动到能力建设。政府扶贫措施的核心就是要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使得贫困户能够脱离贫困陷阱。因此,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应将重心从外部推动转变到能力建设中来,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培养贫困群体的劳动技能,使这部分群体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财政帮扶资金直接投入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有效带动了贫困户的脱贫。但过于依赖财政资金直接支持,使得脱贫主体的资金使用成本为零,容易造成资金使用的盲目性与低效率性。因此,新一轮扶贫工作开展,有必要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采取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办法。

(六)社会保障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只是针对于那些能够通过产业带动、能力培训、金融支持而脱贫的农村贫困群体。而对于那些没法通过上述途径脱贫的贫困户来说,则需要社会保障来解决其贫困问题。因此,在下一轮的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保障要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

三、政策建议

江苏省实施的脱贫攻坚工程消除了绝对贫困。如何帮扶农村地区的低收入群众奔小康成为下一阶段扶贫的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扶贫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要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更加注重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能力的培养。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内在动力与活力。要强化县级责任,建立政府扶持以县为主、上级政府奖励相结合的扶贫新体制。

(一)实行贫困户分类管理。一是对于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无法自救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教育、卫生保障体系,实行救济式扶贫。二是对于那些缺乏技术、资金等资本、社会因素致贫的具有发展潜力贫困户,实行开发式扶贫,即加强贫困户的能力建设。不但扶持生产,更注重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发展能力的培养,坚持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等有效做法。三是对贫困户进行合理划分基础上,确定选择开发式扶贫还是救济式扶贫方式,工作重心采取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培育贫困家庭的发展能力相结合的方法有效促进脱贫。

(二)划定相对贫困线。在相对贫困线的划定方面,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将收入少于平均收入的1/2或者1/3的社会成员视为相对贫困群体。从最近开展的“百村万户”的调查显示,灌南县农村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户数占23.8%,人口占18.4%;新沂市农村人均收入在2500—3000元之间占15.4%,在3000—3500元之间占7.3%,约占23%的人群属于相对贫困群体;楚州区农民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占比为0.77%,2500—4000元占比为35.32%;海安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占比为4.15%,7000元以下占比为21.76%。建议相对贫困线的划定应该采用“绝对数额和相对比重相结合”的方式,经济薄弱地区以农民人均收入3500元为相对贫困线,其他地区以农村总人口的15%—20%的最低收入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

(三)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金融支持的扶贫力度。一是提高扶贫贷款发放的额度。对于大户贷款的额度,从原来的5万元提至8—10万元,不断增强大户的带动性,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大户带动额度不应超过25%;对于贫困户,将原来最高的贷款额度从1万元提至2万元。二是资金互助合作社在资金筹集上,上级财政适当增加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在运营管理上,要保证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封闭性,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

(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主要通过实行教育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临时救助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等方式;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采取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对低收入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由于多方原因,我省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随着帮扶工作进入新阶段,可考虑将“治本”措施放到相对优先的位置。通过帮扶政策资金与相关用于“三农”政策资金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资金合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那些经济薄弱村,政策力度可以更大些。从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收入提高。

(六)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项目。一是开发式扶贫应与地方产业相结合,并扶持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经营融入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化体系之中。二是开发式扶贫项目应采用体现规模效应的发展模式。

(七)积极开展“参与式”培训,与项目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提升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一是注重参与式培训,强调“从干中学”;二是注重与产业相结合,突出“产业带动”;三是针对贫困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扶贫培训。

(八)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分配与使用财政资金可以确保扶贫工作健康持续有序发展,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要把握好以下两点,一是合理分配启动资金与奖补资金;二是优化帮扶资金使用模式。优化各参与主体的责任配置,特别是县级政府承担更大责任,有利于激发其内在动力,避免出现道德风险,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主体承担的出资份额要与其能力相适应,既要体现帮扶的导向,又要保持适度的压力。专项帮扶资金要与相关用于“三农”的投入进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着力解决好帮扶资金的使用与其他相关资金各自为战、“两张皮”的问题。

(九)建立多元化的扶贫模式。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同时,积极强化低收入户的主体作用,支持引导其他组织参与扶贫,形成多元化扶贫模式。要采取必要措施,激发低收入户的发展热情和意愿,激活内生动力;对非盈利性的扶贫组织,政府应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并加强沟通,共同扶贫;鼓励引导营利性组织在市场机制框架内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成效明显的可给予适当的表彰和鼓励;支持特殊组织的扶贫,如妇女扶贫等,可加强与相关组织的合作,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等。

责任编辑: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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