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共7篇)
1.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篇一
一、控申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基层检察机关的控申工作虽然在不断地规范, 但个别地方其司法行为中的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等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不同存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少数检察人员宗旨意识、群众意识淡薄, 对待来访群众缺乏感情、缺少热情, “冷、硬、 横、推、蛮”等现象时有发生, 导致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影响检察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
( 二) 信访接待不够规范。日常信访接待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存在着不在指定场所接待信访群众、接待人员脱岗、接待人员着装不规范等情况。
( 三) 案件质量效率不高。对待信访案件则是能拖则拖, 不到办案最后期限不办结, 让信访群众反复地跑, 导致案件质效不高。对司法救助案件, 存在着选择性办案, 一定程度上会诱发“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
( 四) 监督制约开展不力。对移送检察机关其他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 未能跟踪及时督办、催办, 内部监督制约功能发挥不够, 对信访接待中发现内部不规范司法行为, 怕影响团结, 不能当面明确指出。
( 五) 程序履行不够到位。对信访案件的答复, 不愿意沉下身子, 到群众中去做工作, 而是用电话告知等形式, 代替登门见面, 释法说理不够。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时未能与申诉人做到“三见面”, 没有充分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人的意见。
( 六) 工作缺乏统筹兼顾。围绕考核指标抓办案, 虽然能够对有考核指标的工作动脑筋、想办法, 但对考核指标以外的工作考虑较少, 因此对控申工作缺乏全局性观念。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基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规范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除了司法体制等客观因素制约以外, 主要有以下主客观方面的原因。
( 一) 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增强本领的自觉性, 对待学习思想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控申检察业务知识不能做到及时学习, 有“临时抱佛脚”的现象, 需要用时, 急拿来“补一补”。
( 二) 宗旨意识未得到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 没有与时俱进地强化群众观念和群众意识, 没有把来访群众当作亲人, 没有把群众来信当作家书, 没有把群众的家事当作家业, 没有在内心深处真正把群众放在最高位置, 没有从思想深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三) 司法理念未得到更新。司法理念陈旧, 秉持严惩犯罪、痛恨犯罪者的报复性刑法理念, 存在着“重权力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 这样的司法理念与当前我国刑法、刑诉法倡导的保障人权、挽救罪犯、修复关系、化解矛盾的司法理念相冲突, 势必导致检察人员缺乏规范司法行为的理念。
( 四) 司法素养未得到提升。基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法律科班出身人员较少, 且司法水平又良莠不齐, 少数检察人员平时不注重学习, 司法素养不能得到及时提升, 没有树立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意志, 没有养成崇尚法律的价值取向和思维习惯。
( 五) 司法作风未得到加强。少数检察人员工作主动性、开拓性和创新性不够, 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不思进取。有的甚至工作讲条件、要待遇、要职位, 相互攀比, 满足自我, 工作中拈轻怕重, 生活上贪图安逸, 奉献意识不强。
( 六) 机制制度上未得到落实。大多数基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机制制度, 但是制度的落实还不够到位, 没有相配套的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来保证。
三、控申部门规范司法行为的对策
基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如何规范司法行为,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对基层检察机关控申工作的新要求。
( 一) 强化宗旨意识, 努力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 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将群众路线落到实处, 在司法观念上牢记为民宗旨, 在司法过程中落实便民措施, 在司法效果上实现利民目标, 积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对基层检察机关控申工作的新要求,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推进规范司法行为。
( 二) 转变司法理念, 树立规范司法意识。理念指导行为, 规范司法行为必须从意识形态的转变做起。要树立平和、理性、规范、文明司法的理念, 唯有平和司法, 才能以平等谦和的态度对待信访群众, 耐心解决信访群众的诉求, 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 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唯有理性司法, 才能保证从案件事实出发, 客观看待案情, 不受感性思维的诱导, 严格遵循法律, 杜绝刑讯逼供、有罪推定等违法行为; 唯有文明司法, 才能真正贯彻落实新刑法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 唯有规范司法, 才能树立程序正义意识, 杜绝程序瑕疵行为。
( 三) 加强学习培训, 提升控申业务能力。采取部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及开展学练赛活动, 广泛学习与控申检察工作相关的各类业务知识, 着力提升专业技能, 以过硬业务提升规范司法行为能力。同时, 通过持续开展整治“四风”活动及学习教育, 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以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促进规范司法行为能力。
( 四) 注重办案细节, 提升规范司法行为。从每一个办案细节、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次接访做起, 全程、全面去 “随意性”, 重点把关好每一次信访接待、每一份笔录、每一次送达、每一份诉讼材料、每一份文书、每一笔款物、每一册卷宗, 树立程序意识, 以程序公正提升案件质量,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特别是信访接待, 要做到举止文明、言语规范, 热情接待来访群众, 对群众的诉求认真分析理会、扎实办理、耐心答复、定期回访, 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 五) 深化检务公开,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自觉坚守“以公开促公正, 以透明促规范”的理念, 进一步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一是打造检务公开大厅。把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成为集公开、服务、监督、便民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方便来访群众反映情况。二是推动案件信息公开。按照“依法、便民、及时、规范“的要求, 及时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更新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 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与人民群众对案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自觉接受监督。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 畅通群众举报和诉讼渠道, 并将每周接访领导的姓名及每日接访人员在检务公开大厅进行公示, 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 六) 完善机制制度, 规范司法办案程序。进一步完善受理、审查、分流、初核、答复等各环节规章制度, 落实首办责任制, 健全信访接待、信访处理、刑事申诉案件、司法救助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各项办案工作流程图, 健全程序性规定, 明确操作规范, 使控申检察工作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 从源头上解决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
四、结语
总之, 掌握接访技巧, 把好涉检信访的第一道关口就显得特别重要。但控申接访工作由于政策性强, 同时面临的情况复杂而且多变, 因此, 应逐渐提升对基层检察干警的综合素养, 改善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2.机关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篇二
一、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机关办公环境整洁。
1、个人形象要符合国家机关干部身份。衣着干净、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着奇装异服上班;男士不得留长发、蓄须,女士不得浓妆艳抹。
2、自觉维护机关工作环境卫生。桌面物品摆放有序,文件资料勤整理,不堆积;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或在机关内游走吸烟。确保秩序井然,环境整洁。
二、注重生活细节,维护机关整体形象。
3、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不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不准违反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交友慎重,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4、互助友爱,谦虚谨慎,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传播和散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言论和小道消息。
5、提高政治警觉性,言行谨慎。遵守国家保密法律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
6、心胸开阔,不嫉贤妒能,压制人才,或者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三、文明办公,树立勤政、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
7、维护机关良好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室和楼道内喧哗、吵闹、聚集。
8、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接待规定。
10、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不得在接听电话、接待群众时使用不文明语言、采取不文明行为;不准盛气凌人,简单生硬,不得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
11、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得在工作上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吃拿卡要,不准文过饰非、争功诿过,要勇于创新、勤奋敬业、严谨细致。
四、遵守会议纪律,提高办公效率。
12、参加会议要提前五分钟到场,会议开始后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3.机关工作程序和机关工作规范 篇三
一、重要事项决策程序
科学正确的决策是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础,解决“干什么事情”的关键,因此,必须坚持规范、民主决策,保证决策特别是重要事项决策正确。对须由党委、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决策的事项,一般应经过下列程序:
1.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
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2.方案提出后,一般应进行广泛征求意见,有的应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作出评估。
3.召开局党委、局长办公会或职工大会充分讨论,作出决策。
4.以文件或会议的形式对决策事项进行部署,组织实施。
5.对决策事项,有关股室要搞好跟踪督查、指导,保证落实,达到预期目的,同时对发现的决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修正决策。
二、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是国家机关传达指示、商洽指导工作和报告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一般包括文件、简报、电报、汇报材料、典型材料等。公文处理分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
(一)收文处理程序
1.登记。由行政办统一分门别类地将收文的日期、来文机关、标题、主要内容等情况,及时详细的在《收文登记簿》上登记。对主要的文件、材料,如督查件等实行重点登记管理。
2.拟办。来文附“处理单”,由行政办主任根据文件内容拟出传阅或处理的初步意见,报分管局长或局长签批。
3.传阅。根据领导签批意见,在指定的范围内传阅,只准竖传,不准横传,保证文件处理的安全、及时。对普发性文件材料要适当扩大传阅范围。
4.交办。对布置工作的文件,根据领导签批意见,交承办人进行办理。行政办要履行好交办签字手续,并登记好文件的去向和处理情况,同时,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
5.报告。承办人要按照文件办理时限,提前向签批领导报告办结情况,并及时将文件和有关材料送交行政办。
6.归档。行政办要及时将来文原件、处理单、相关材料进行收集、存档。
(二)发文处理程序
1.拟稿。根据职责分工,由相应股室为主办人。主办人根据领导的意图和工作需要,认真负责、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文件的起草工作。
2.核稿。主办人将原稿及时送局行政办,行政办进行文字把关,并与主办人沟通修改。然后,交由分管领导审核。
3.定稿。经审核后的稿件,一般由主要领导审定;对内容、文字单一的文稿,可由分管领导审核、定稿;内容特别重要的,由主要领导召集会议讨论通过。
4.签发。根据管理权限和文件的重要程度,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印发。
5.印制。经领导签字同意印发的稿件,由行政办根据公文打印管理规定和统一格式再做进一步的文字校核后,进行印制。
6.登记。行政办将发文的题目、主要内容、发文日期、签发领导等情况,及时在《发文登记簿》上登记,并将文件原稿和正文2份收集归档。一般性的文字材料,如:汇报、经验介绍等,可不登记,但要注意收集存档。
7.分发。一般性的公文由行政办负责通知领取或报送;需对文件做进一步说明和要求的,由主办股室负责发送;在会议上发放的文件,根据局领导安排由主办股室或签到人发放。
三、督查件办理程序
督查件一般指传达通知上级督查考核事项和重要检查事项的文件(包括电话记录),属重要公文。
1.登记。收到督查件后,要立即在《收文登记簿》上做好全面详细的登记,并注明为“督查件”。
2.签批。将原文附公文处理单,由行政办主任报告分管督查的领导后提出拟办意见,速报送主要领导签批。
3.交办。根据主要领导的意见,行政办要及时送交承办人,并交待清楚办理事项的具体要求和办结时限等情况。承办人要认真负责地迅速进行办理。同时,行政办要对文件的去向、交办时间等情况进行登记。
4.催办。行政办根据督查事项的办结时限,及时提醒、督促承办人抓紧办理。对于办理中存有问题或难以按时办结的事项,承办人和行政办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分管领导抓好协调落实。
5.报告。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承办人要按要求及时形成工作报告,并送交行政办进行文字把关,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及时报告发文机关。对不能按期完成的,要说明情况,并及时与发文机关解释、报告。
6.归档。行政办及时将办结的督查原件、处理单和具有查考价值的文字材料,按文书立卷归档的规定要求,认真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四、信息工作程序
信息工作是向旗委、政府汇报、反映工作情况,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交流的重要形式,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1.收集。大量翔实的信息资料是做好信息工作的基础。办公室和信息人员必须通过信息系统网络、文字材料、新闻广播等多种渠道了解大量信息资料,吃透上情,掌握下情。
2.筛选。对原始信息资料按价值、内容、缓急等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筛选、储存,并根据领导意
图和工作需要,列出阶段性信息报送题目。
3.编写。行政办和信息人员根据信息题目,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组织好信息的编写。并认真落实好信息工作“新、实、快、准”的要求。
4.送审。一般性信息稿件由行政办主任审核签发;重要信息报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5.报送。经审定的信息,根据其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时分别报旗委信息室、旗政府信息室、旗委宣传部、旗广电局和市局宣传科、教育电视台等有关单位。
6.通报。局行政办将局各股室、各基层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分管领导审阅后,每学期通报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会务工作程序
1.会前筹备。承办人要对拟召开会议的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对会议的议程、参与人员等通盘考虑,准备充分。
2.填单报批。承办人按要求填写《会议审批单》,按管理权限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审批。
3.会议通知。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一般由行政办负责通知;与会人员较少的专业会议由主办股室负责通知。
4.会场布置。在局内召开的会议,由行政办负责会标悬挂、座次安排、饮水供应等会务工作。在局外召开的会议,根据统一部署由有关股室与会场所在单位协调搞好会务工作。
5.会议签到。全局性会议由行政办负责;专业性会议由主办股室负责。会后要将签到表、会议材料一并由行政办存档。
6.材料发放。根据会议的范围、内容和局领导的安排,由主办股室、签到人或办公室分发。
六、物品购置程序
1.调查了解。主办人一般要事先将所购物品的性能、价格等情况了解清楚,为节约资金、方便购置打好基础。
2.填单报批。主办人填写《物品购置审批单》,交由局行政办统一报请局主要领导签批。
3.统一购置。由局行政办按领导签批意见,统一购置;大宗物品会同计财或有关股室购置。急用急购,保证使用。
4.分发使用。由办公室通知有关股室领取物品,并做好交接登记。
5.登记管理。行政办对大型物品做好财产登记,并经常检查使用情况,实行统一管理,保证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使用安全。
七、文电处理程序
(一)来文
1.登记。所有文电统一由局行政办进行登记。未经办公室登记的文电不能作为办文依据和进行归档处理。
2.批办。一般性的来文来电,由行政办直接批转有关股室办理,重要文电由行政办呈局长签批办理意见。
3.交办。由行政办将签批后的文件交承办股室。
4.办理。承办股室按文件要求和局长签署意见办理具体业务。
5.反馈。承办股室及时将文件办理结果反馈行政办。文件办理过程中,要提高效率,一律不得压误文件,延误办文时间。
6.存档。行政办将办理股室的反馈情况做好登记,并将有关文件存档。
(二)发文
1.拟稿。所发出的文电由主办股室起草,并负责把好政策关、内容关和文字关。起草后交办公室审核。
2.审核。办公室负责对文稿内容、格式等进行全面把关,然后送分管局长签署意见。
3.审签。局长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4.印制并分发。经局长签发后,由行政办负责统一进行编号、送印、校对、盖章、分发。
5.存档。将发出的文电(含底稿)妥善保管,及时按机关档案工作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八、车辆使用程序
1.教育局车辆由局行政办统一管理。
2.优先保证局领导用车,做到准时、安全。各股室因工作用车,需提前1天申请,办公室统筹安排。
3.用车须填写“派车单”,持单用车,用后交单。原则上无“派车单”,司机可拒绝出车,否则视为出私车。司机凭“派车单”领取出差费。出差报销单由局长签字报销。
4.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和双休日、节假日用车,须经局长批准。
5.加强车辆维修管理。实行派修单和定点维修制度。修车前司机需将车辆病灶、更换部件及物品、估价等核清核准,并填写维修单,报局长审批后,方可实施维修,切实保证维修质量。因工作出发,车辆在外出现故障,需修理时,必须报告办公室主任,经局长批准后,进行维修。禁止擅自外出修车。
6.车辆运行实行单车核算,行车里程、耗油量和维修费每月公布,尽量降低车辆使用成本。对不遵守职业道德,造成责任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停职检查直至调离处理。
九、印章使用程序
1.用印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由相关领导或相应股室对用印申请内容审查。
3.用印符合条件予以批示或批准。
4.局行政办用印并登记存档。
十、请销假程序
1.局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由行政办做好登记。凡请事假、病假等,无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凭假条报批,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
2.假条上要写明事由、假种和期限,并按“垂直领导,分级负责,分工管理”原则,由股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批后执行假期。
3.假条应及时送行政办备案。
4.假满返岗后,应及时向批假人和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的视为超假。
十一、出差管理程序
1.所有人员出差都必须根据管理权限由领导同意或派出,到局行政办登记后方可外出。
2.出差人到行政办填写清楚出发或出差单的各项内容,如,出差部门、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起止日期)、出差地点、事由等等。
3.需要派车的提前一天告知办公室,并填写用车申请单。
4.出差返回后,要告知办公室并在出差单上填好相应内容。
5.要及时将出差活动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有工作任务的要及时部署落实。
机关工作规范
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道德规范
1.忠于祖国,维护政府尊严和社会稳定,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参加非法活动和非法组织。
2.热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忠实履行法定的义务,正确行使职责权力。
4.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5.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见义勇为,不怕牺牲,敢于斗争。
6.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不欺骗组织,不弄虚作假。
7.忠于职守,公正无私,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二)工作作风规范
1.团结协作,不人为制造无原则纠纷、矛盾。
2.工作雷厉风行,办事高效严谨。
3.服务热情主动、周到细致。
4.工作讲实效,实事求是讲真话,不搞形式主义,不互相推诿扯皮。
(三)工作纪律规范
1.工作中顾全大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及时请假。
3.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办私事。
4.在工作期间不聊天、不大声喧哗,不得有违反机关纪律的行为。
5.工作期间不酗酒。
(四)仪表规范
1.工作着装整洁,举止端庄大方,不着背心、短裤,不穿拖鞋,不穿超短裙。
2.仪表文明,男同志不留长发、不蓄胡须、不纹身;女同志不浓装艳抹、不抹染有色指甲。
(五)工作环境公德规范
1.保持办公环境干净、整洁,文件、办公用品摆放有序,不乱堆、乱放、乱丢。
2.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3.坚持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讲脏话粗话。接待外来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回答问题要态度和蔼、真诚、耐心。
4.不参与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二、办公环境规范
为改善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创建文明股室,搞好办公室内部环境卫生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办公室各科室都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值日人员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窗明几净。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等。
(三)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谈笑,保持办公场所的安静严肃与和谐。
(四)各股室每天至少打扫卫生一次,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清洁,桌面整洁。室内茶具、桌上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放置整齐。重要文件要妥善保管,谨防丢失。
(五)卫生值日人员应严格遵守值日制度,每天早晨上班前认真打扫好值日区域的卫生。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三、廉政建设六不准
(一)不准利用服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准向服务对象推销、出售商品;
(三)不准接受办事服务对象的宴请;
(四)不准到基层报销各种费用;
(五)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六)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包括礼金、礼券、礼物),对一时无法拒绝而接受的礼品,应自觉申报登记。
四、文明用语及服务忌语
(一)文明用语
1.您好、对不起、谢谢、不用谢、再见;
2.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3.请讲、请稍候、请慢走、请填写;
4.请您出示您的有关证件,谢谢合作;
5.对不起,您的资料缺证件,谢谢合作;
6.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
7.请收好您的证件、资料;
8.请您x年x月x日来取证件;
9.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10.请多提意见,欢迎再来。
(二)服务忌语
1.我不知道,这不归我管;
2.你有完没完,有意见找领导去;
3.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已经讲了好多次了,怎么还不明白?
4.你讲什么我不懂;
5.急什么?等一下;
6.我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办好;
7.还没上班,等一下办;
8.没看我一直在忙吗?
9.怎么不早来,快下班了,明天再来办;
10.烦死啦,讨厌,真烦人。
4.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篇四
第一条、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党和政府权威、声誉,维护机关的整体形象,不得有反党反政府的言论和行为。
第二条、遵纪守法,维护法律,严守纪律,服从组织,保证政令畅通。
第三条、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实事求是,讲究实效,按程序办事,按时按量完成本岗位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贪脏枉法,过好“金钱关”、“权力关”、“人情关”。
第五条、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机密,保管好各类文件、档案、资料、印鉴,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牢固树立服务宗旨,文明办公,礼貌待人,努力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为来访人员办实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第七条、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敬老尊贤,团结友爱,爱护公物,厉行节约,自觉维护机关团结,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第八条、遇有与案件有利益关系或其他有碍公正执法情况时,要按照有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不得包庇、纵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充当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也不得故意刁难,打击报复,以泄私愤。
第十条、加强学-http:///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清正廉明、勤政务实、与时俱进的人民公仆。
第二章、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接待客人
1、机关办事的人,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不以衣貌取人,不生熟有别。
2、来客进门后,先起立、让座、倒水,然后询问事由。客人离去时,要出门相送。
3、说话要语气和蔼、态度谦恭,即使对方急躁,也要文明相待,不与其争吵。
4、凡在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立即办,不能办的耐心解释;不属职责范围的事,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
第十二条、接打电话
1、接电话要先问“您好”,再问事由,答复问题要认真,帮助找人热情及时。
2、打电话时电话挂通后主动说出自己的姓名、单位,再询问对方情况,说话要客气,询问和交待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3、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外出办事
1、到目的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该单位办事程序、规则。
2、外出办理事务,要公事公办。不掺杂个人情绪,不办不合政策、不合原则的事,更不准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搞特殊化。
3、严格自律。下基层为企业办事,吃住不搞特殊,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形象
1、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上班时间不穿裤叉、背心、拖鞋,男同志不蓄长发长须。
2、谈吐文雅,谦逊礼让,不卑不亢,落落大方,平易近人,诚实处事。尊老敬贤,礼貌待人。
第十五条、文明用语。
接待交往中讲究文明用语。如用“请”、“您”、“谢谢”、“对不起”、“再见”、“今后多联系”等。对他人的帮助要道声“谢谢”,不能满足对方要求说声“对不起”、“很抱歉”。称呼年长者用“您”、“老同志”、“老人家”等专称。
第十六条、内务行为
1、团结同志。互相学习,互相爱护,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谅互让,困难留给自己,方便让给别人。
2、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爱护公物。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化公为私,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
3、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办公秩序。室内卫生由股室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打扫和擦洗,室外卫生由专人负责每日进行清扫擦洗,要做到门窗、地面干净,桌面整洁,摆放有序。楼道、厕所保持干净卫生。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实施行政审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精简效能,权责统一,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原则。根据审批事项的依据、内容、程序、时限、收费的合法性,便民、优质、快捷地进行行政审批。
第十八条、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5.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篇五
一、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必要性
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社会转型期,需要消除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需要平衡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冲突,需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需要提高行政、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从而逐步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其中行政执法涉及工商、税务、质监、城管、环境、卫生、治安、文化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领域,如果出现了诸如行政越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政侵权等的违反法律规范的行政行为,有可能引起行政相对人的不满,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乃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虽然现在对行政行为监督已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等多方监督制约机制,但是依然没有形成有效的合力,存在监督范围小、内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不统一等种种情形。所以无论是现实需要还是实际效果来看,检察监督无疑是一种有效的外部专门监督,既可以克服内部监督的局限性,又可以起到协调和补充的作用,从而弥补其他监督存在的问题。
二、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边界
检察监督权的行使也应遵循法律监督权的基本规律,在不干预、不代替、重程序等权力行使的边界内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
(一)不干预行政机关行使权力
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权力的行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行为,发挥其对社会进行组织管理的作用,行政行为涉及面广,要靠检察机关作出全面监督是不可能的,目前也主要是以申请为主、主动介入为辅的形式存在,检察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行政行为出现违法的情形时才行使监督。作为一种权力,并不必然凌驾于其他权力,检察监督权要始终坚持谦抑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干预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不代替行政机关行使权力
国家机关职能有区分,作为检察机关行使的是检察监督权,作为行政机关行使的是行政权。赋予检察机关监督权只是监督,当检察机关发现违法行政行为时,只能以建议或者提请复议等形式提出,依然有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检察机关并不能越权去代替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在违法行为得不到纠正时,检察机关还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但任何情况下,检察机关都不应代替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
(三)以协同和补充监督为原则
目前我国对行政行为监督已有国家权力机关监督、行政复议监督、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监察监督等多方监督制约机制,虽然还不够完善,但是已经有了一定分工。检察监督还是应该以协同和补充监督为原则,在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已经有其他主体进行监督的,检察机关不应重复介入。但是如果在发现违法行政行为时,没有其他主体的介入,检察机关就应当介入,积极制止违法行政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以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侵害。
三、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程序和方式
检察监督在实践中更多的是一种程序上的监督,依法履行监督程序,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考虑。
首先在程序上,可以参照监督的一般程序。比如说当检察机关发现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时,应当立案审查;然后调取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相应的行政卷宗材料并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和行政相对人,收集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也可进行技术鉴定;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律规定督促行政机关进行纠正。
其次在监督方式上,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签发检察建议的形式。这种形式在实践中也是比较常用的,可以向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上级或者是监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要求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第二,支持诉讼的形式。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依法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第三,移交自侦部门立案侦查。对违法行政行为中发现的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类犯罪,可以依法移交给自侦部门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要遵循法律监督权的基本规律,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不干预、不代替、重程序的权力行使的边界内依法行使检察监督权。
摘要:检察机关作为我国宪法赋权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对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的法律监督义不容辞。检察机关对司法行为的监督已经有了明确的规范和程序,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相比较来说,检察机关在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面却还没有明确的规范和程序。如何去监督,怎么去监督,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力边界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关键词: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权力边界
参考文献
[1]唐张.略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J].中国检察官,2015(17).
6.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篇六
各股、所、室:
为加强我镇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我单位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的要求,现将我镇文明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等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镇党委 ***镇政府
2012年3月2日
***镇2012年机关工作人员文明行为规
范和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机关文明行为规范,是指镇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提供服务或参加社会活动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工作程序、办事规则及言行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镇机关管理的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第四条
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均有权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其违反本行为规范的行为予以检举。
第二章
文明道德规范
第五条
政治坚定,忠诚尽责。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柴胡店。忠实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宗旨观、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勇于同一切有损国格、民族尊严和柴胡店形象的不文明言行作斗争。
第六条
遵章守纪,依法行政。模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做到严格执法、文 2
明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七条
加强学习,勇于创新。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具体实践。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掌握从事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坚持锐意进取、开放创新的精神,勇于探索新形势下创新机关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第九条
认真遵守《廉政准则》,清正廉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以权谋私。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勤俭节约,艰苦奋斗,淡泊名利,爱惜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第十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与部门、同事之间的协调配合,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协作,顾全大局,主动配合不扯皮,积极负责不推诿。
第十一条
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谦虚谨慎,言行一致,助人为乐,礼让他人,诚实守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时时处处维护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尊老爱幼,赡养父母,夫妻平等,家庭和睦。
第三章 文明办公规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串岗,有事外出提前请假并及时销假,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在室内、楼道大声喧哗。到下班时间仍有外来人员办事时,应提供延时服务。
第十三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凡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或来办事者的工作人员,不论从事的工作岗位是否与对方所咨询的问题有关,都要热情接待,问明事由。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明确答复和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负责联系或介绍到有关部门,不允许说不知道或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
工作期间精神饱满,不将个人的不满、不愉快等情绪带入工作。服务态度做到生人熟人一样亲切,忙时闲时一样热情。不准以任何方式或借口怠慢、顶撞,刁难服务对象,更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第十五条
办理业务和接待群众时主动热情,注重效率,准确迅速,做到认真、详细、完整地一次讲清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避免工作失误,不让企业或群众反复跑。
第十六条
电话铃响,要求在铃响三声以内应拿起话筒并立即向对方打招呼。接打公务电话要使用普通话,亲切和气,耐心细致,表述准确,语言规范,使用文明用语。答复问题要认真,知晓的要耐心答复和解释;不知晓的应明确告之可以作出答复的单位和联系方法,或者请对方留下联系电话,向有关部门问清情况后及时回复.
第十七条
对上级的通知和下级的重要情况报告,要认 4
真做好电话记录,并记清发话人单位、姓名、时间和受话人姓名,记完后与对方复述核对一遍,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
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如有私人电话打进,应尽量简洁、明确,减少通话时间,禁止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九条
处理公务,要严格按程序办,职权范围以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以外的事要请示汇报。该请示的问题,一般不越级请示,该处理的问题,一般不越级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急办事项要及时与有关领导和同事联系,不耽搁。
第二十条
工作要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的时间要求,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就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予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
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加强相互配合协作。对上级交办或基层提出需本部门办理的事项,凡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办完,不得借故拖延;凡属几个部门共同解决的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第二十二条
外出办事要认真迅速,尽量减少在外停留时间。到办事单位要主动自我介绍,说明来意,态度要谦虚,说话要和气,并自觉遵守办事单位工作程序和规则。
第二十三条
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先敲门,经应允后方可进入,即使门是敞开的,也要以其他方式使主人知道有客来 5
访,待听到了主人的招呼后再进门;离开时,应有礼貌地向主人告别。
第二十四条
进出机关大门,如骑自行车出入,要主动下车推车进入;如驾车出入,应缓行慢过。
第二十五条
办公环境整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分类清楚。有条不紊,不在禁烟的地方吸烟,不乱扔烟头、杂物,随地吐痰。
第二十六条
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和办公用品,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下班时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自觉维护公物的完整和安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第四章 文明接待规范
第二十七条
接待办事人员要热情周到,态度和蔼,说话客气。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去语。听取陈述要精力集中,解答问题要耐心细致,必要时作好记录。如重要来宾要见领导或其他同志,要请来宾稍候,主动联系后再引导与其会见。来宾询问要去的科室路线时,要热情详细指引或引导。
第二十八条
引导客人时,接待人员应走在客人左前方。引导客人到领导办公室时,应先敲门经同意后再推门,并按住门示意客人进去。
第二十九条
客人与领导初次见面,原则上应先向领导介绍客人的单位、职务、姓名,再向客人介绍本单位领导; 6
如果是上级领导来访则应先介绍本单位领导,再介绍上级领导。
第三十条
客人离开时,应拉开门让客人先出来,并与客人握手道别。根据情况,对有的客人要送出房门外,对重要客人要送出单位大门外,对乘车的,要帮其开启车门,让客人上车后再帮助关好车门。客人离开时要招手道别。
第三十一条
接待外地客人时,要在住宿、就餐、活动程序安排前,要主动征询客人意见,使之合乎规格和需要。与客人交换名片,要双手接、递,说声谢谢。陪客宴请时,饮酒要留有余地,保持宴席文明友好的气氛。
第五章 文明参会规范
第三十二条
遵守会议时间,按照会议规定时间提前到达会场,到达会场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指定座位或区域就座。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
第三十三条
保持会场安静,不交头接耳,不使用手机,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材料,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第三十四条
会上发言要力求简明扼要,会议发言、讲话,无论是否形成书面文稿,都要做到:一是思路清楚,中心突出,观点、态度明确;二是要言之有理,力戒空话,废话,套话;三是要简短,勿冗长。
第三十五条
尊重他人的发言。开会时,自觉地将注意力集中于与议题有关的内容,倾听他人发言,认真思考问题,准备自己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
去外地参加会议须经领导批准,会前要有准备,会后要及时汇报,带回的会议材料要注意保存,回单位后立即交给文件收发人员。
第三十七条
参加会议应将移动电话设置为振动状态或关机,不得在会场接打电话,接发短信。如遇特殊情况,应离开会场再接听。不得泄露涉及会议保密事项的内容。
第六章
文明举止规范
第三十八条
发型得体,面部清爽。男性头发前不盖眉,侧不掩耳,后不及领。女性根据年龄,职业、场合的不同,梳理得当。男性宜每日剃须修面;女性宜淡妆修饰。
第三十九条
举止文雅,体态自然。不当众做挖鼻孔、掏耳朵、剪指甲等不文雅举动。打喷嚏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捂口鼻,面向一旁,避免发出大声。站立时,腿要直,胸要挺,腹部平。坐着时,保持上身直立,双腿自然并拢,切忌抖动腿脚,不要翘起腿或将腿搭在桌子上,不要坐在桌子上。
第四十条
着装整洁,佩饰得当。有制服和工作服的单位应着装上班从事执法和公务活动。非统一着装单位人员衣物应熨烫平整,纽扣齐全,搭配协调。上班时间不穿短裤、背心、拖鞋。女性在办公场所不穿着吊带装、露脐装、超短裙等。首饰佩戴要适度得当。定期修剪指甲并保持手部洁净,女性在正式场合不宜涂抹浓艳的指甲油。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镇党委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责令整改,并记入 8
单位及个人年终考核成绩,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第四十二条
7.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篇七
一、着装整洁,庄重大方,佩带胸牌,配发制服的应按要求着装,不着奇装异服,不得衣冠不整。
二、讲究仪表仪容。男同志不留长须,发长不掩耳;女同志提倡化淡妆,不留怪发,不浓妆艳抹。
三、言谈举止文明、礼貌,提倡讲普通话。
四、接待热情大方,稳重得体。微笑服务,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态度冷淡、生硬、蛮横。
五、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态度谦和,不得盛气凌人,不准在电话上聊天。
六、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吃零食或从事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遵守办公区管理制度,爱护环境、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及办公用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和污物,不得乱停乱放车辆。
八、遵守工作制度,不得在公务场所、公务时间和下基层打麻将,午餐不得酗酒。
九、准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纪律,不交头接耳或较长时间离开会场。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加强机关全面建设的十条措施》
贯彻实施意见
落实区第四次党代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办事处机关的全面建设,把办事处机关建设成干部素质高、作风纪律严、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好的办事机构。现制定加强办事处机关全面建设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联系实际
街道领导干部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系统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加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增强解决实际工作能力,自觉参加办事处组织的政治学习、中心组学习,过好党员组织生活,不无故缺席,因故缺席要自觉补课。
二、深入调查研究
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社区、加强与辖区单位的联系,密切与辖区单位的关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结合辖区情况,经常带着问题到辖区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调查研究,在掌握政策、了解下情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领导干部要经常下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为企业排忧解难。领导干部深入自己联系的居委会、企业每月不少于1次。领导干部到基层、企业原则上不在基层就餐,必须就餐时,要按规定标准执行;一律不得参加公款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基层、企业找麻烦,干扰基层、企业正常工作。
三、精简会议,提高会议质量
精简各种会议,各科室尽量合并召开辖区内各单位会议,会议承办部门要精心准备会议材料,提供主题报告和主要领导讲话材料。认真规范会议程序,严格会议考勤。
四、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
要教育全体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现象。简化办事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办事处内提倡文明礼貌用语,实行群众办事“首问制”、“一人负责制”,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要加强组织纪律,严格劳动纪律,克服“懒散”现象,为群众服好务,为社区和企业办实事。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在上班时间、办公区域以及辖区内公共场所打麻将,严禁下基层打麻将。把办事处机关建成高效团结的办事机构。
五、减少行政开支
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节约行政经费,不在区外、风景区、高级宾馆召开会议。要减少应酬,有确需接待的事项都应从简节约,以务实的作风办好事、办实事。不准领导干部和所有机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下级企业的红包、奖金、礼品,不准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考察,不得参加下属企业单位组团出国(境)考察学习,出访费用一律不得在下属单位报销,办事处内部的各项开支要厉行节约,五万元以上开支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需要支出的其他费用必须先申请,后开支。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六、严格用车管理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规定,严禁用公车学习驾驶,严禁公费报销机动车驾驶培训费用。加强公车管理,因私用车必须经过批准,并按规定交费,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发生车辆遗失或酿成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经济责任,并在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理。
七、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领导干部要坚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教育学习和各项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内。
八、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即党风廉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聘任制度、书记办公会制度、工委会制度、处务会制度、请休假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等,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起好表率作用,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制度的落实均由党政办监督执行。
街道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分工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件大事,是一项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浆洗街道实行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
责任分工如下:
姓
名
职
务
分工负责的单位及人员
陈昌国
党工委书记
负责党工委委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冯
胜
办事处主任
负责财政所、税收征管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王宁孙
党工委副书记 纪工委书记
负责党政办公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梁桂林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城市管理科、执法中队、清洁队和市场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王
军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经济科和招商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周茜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和劳动保障所的党风廉政建设
胡良刚
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武装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
街道各种会议和管理制度的规定
为了确保内部管理规范化,使之科学化、制度化,以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严格各项制度。本着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的原则,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对街道各种会议和制度规定如下:
一、街道党工委会议
街道党工委会,是街道最高决策机构,由党工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工委成员参加。党工委调研员、党政办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列席会议。时间安排以工作开展需要而定,也可根据书记办公会、主任办公会或分管领导的提议临时确定。会议前由党政办收集议题并预发会议通知。
党工委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决议的重要措施和意见;
2、向上级党委反映单位内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决定本辖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
4、研究干部管理及组织人事方面的重大问题;
5、研究党组织自身建设,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街道群团组织建设等重大问题;
6、研究辖区统战工作、社会治安工作、兵役、武装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决定和解决日常工作中较为特殊紧急问题。对必须由党工委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可先在书记办公会商议后,提交党工委会讨论、决定通过。
三、办事处主任会议制度(主任办公会制度)
办事处主任会议是街道政务决策机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主持,办事处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参加,根据需要邀请党工委书记、副书记,调研员、党政办负责人参加。一般每月至少召开1-2次,也可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主任会议内容:
1、研究决定政府的政策、法规,在辖区的贯彻落实所采取的重要部署、措施;
2、研究改进办事处工作的意见;
3、研究辖区内城市管理、社区事务、就业服务、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研究街道机关财政计划及收支管理问题;
5、涉及辖区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
6、主要研究和解决行政方面较为重大的问题和临时安排主要工作,对需党工委会决定的重大问题,可商议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工委会讨论。
四、办事处处务会议
办事处处务会议,由办事处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由街道行政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星期五召开,可根据需要邀请党工委领导参加。主要内容:总结前段工作,通报交流情况,安排近期工作和临时性重要工作。
五、街道中层干部会议
街道中层干部会,由街道班子全体领导、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全体中层干部参加,由街道工委书记主持。每半年至少召开1-2次,主要内容:
1、研究和分析街道带倾向性的重大问题;
2、对党工委、办事处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
3、研究、分析解决干部职工中带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作风整顿;
4、安排或总结半年、全年工作;
5、征求对党工委、办事处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
街道班子中心学习组,由街道班子成员及调研员组成,根据需要吸收党政办负责人及宣传干事参加,由党工委书记主持,每月1-2次。中心学习组成员要按要求做好学习记录。
七、机关干部政治及业务学习制度
机关干部政治及业务学习,定于间周星期二下午,由党工委副书记或委托党政办主任主持,副书记或党办主任组织学习。主要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政策,上级文件精神,听讲座,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的展览及影片,学习各类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
八、街道机关早会制度
机关早会,由机关全体人员参加,由班子成员按值班安排当日值班人主持,一般为周一上班时召开。主要内容是:
1、通报政务工作情况;
2、传达上级政策及文件精神;
3、安排布置临时性重要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工作纪律。
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合理安排资金和使用资金,确保全处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按规定管理财政。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中,坚持依法统一管理为原则,所有预算内、外的资金纳入财政所统一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另设帐户和私设小金库。
二、按规定使用资金。在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实行经济民主,“坚持公开、透明、勤俭节约,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做到依法管理,合法使用,杜绝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发生。
三、严格坚持财政财务审核审批监督制度。财政所统一管理办事处所有财政财务帐目,执行每件原始票据必须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复核,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所负责人审核,办事处主任审批。除发放工资、奖金等开支外,单笔开支在五万元以上的企业财政扶持、工程款拨付等开支,实行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联合签字,联合签字后财政所才予拨付。根据财务管理不能自支自批的规定,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个人经手的开支,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互相签字审批。对不符合支出条件的经费票据,审查审核人员拒绝签字报销,财政所一律拒付资金。
四、经费开支实行预算和公示制度。每月初,财政所和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要将本月财政开支列出预算,除人员工资、社保、正常办公等每月固定开支项目以外,单项开支在五万元以上的计划必须经过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月底财政所要将当月的财政开支情况列表报送每位党工委成员。每季度,财政所要将财政收支情况向全处干部公示。
五、凡壹万元(含壹万元)以上的开支,伍万元以上的因公借款,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同意后,凭批准方可开支和报销。(其中:调出办事处人员必须在办调动前五日内结清借款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六、严格遵守区政府关于兑付企业财政扶持政策不得以现金、现金支票的规定,凡兑付企业财政扶持都必须以转帐支票方式支付,并由受兑付企业的人员办理。
七、市、区有关部门对办事处的某项工作、某项收费(如销售鼠药、订阅报刊、环保、卫生、计生、劳动就业等)以现金方式奖励、返还的经费必须由财政所统一管理,党工委研究分配办法,任何人不得截留私分。
八、从严控制招待费开支。确需招待的要经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批准,否则不予报销。招待费的报销实行一餐签批一次的办法报销,不得多餐合并报销,报销要注明接待企业的名称和接待对象单位的名称。不得报销桑拿洗浴的开支。
九、凡因公出差、学习、培训、召开会议等需向财政所借款,应书面报告经费情况,说明用途借款人填写统一的借款单,科室主任、科所长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经办事处主任批准方可借款。事项结束的三日内按审批程序到财政所结清所借款项,不得拖延。凡拖延不结清所借款项者,财政所在次月发工资时扣除借款人所借款额,在全处职工大会上通报批评,拖延不结清的借款人在一年之内不允许借款。
十、凡因工作所需的办公用品、报刊杂志(业务专用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和征订,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用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和订阅报刊杂志,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十一、交通费、差旅费实行严格控制,一般情况的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要写明事由、地点,经审核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后报销。差旅费的报销除按规定执行外,按区政府规定,凡在成都市区范围学习、培训、开会、办事等一律不予报销差旅费。
十二、各种假期的工资待遇,探亲和探亲的差旅费按人事管理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办事处正式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用按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医改文件执行。
十四、严格现金、票据、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所有单位现金必须随时归入财政所保险柜存放;严格票据领用管理制度,实行一次限领一本、交旧换新,结清财务手续,并进行票据稽核管理。特殊情况需经办事处主任批准领用,事后也即时结清财务手续,各种有价证券统归财政所建账统一入库管理,确保现金、票据、帐目凭证和有价证券的安全。
十五、财政所按时准确做好财务帐目报表,呈送办事处领导和财政有关单位,做到日清月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单位每年行政经费预决算审计工作。
十六、财政所所长的审核内容:按资金渠道和业务开支范围,审核资金报销的预算,审核报销原始票据的合法性、有效性,审查费用报销凭据的填写及票据粘贴的规范情况,并行使司法审核签字权。
十七、全处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地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各级领导要严律行使职责,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
十八、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上级政府的新规定执行。
街道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浆洗街街道党务、政务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街道三个文明建设,扩大街道对外宣传工作知名度,提高信息工作质量,锻炼和提高工作人员写作能力,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终目标考核时统一对各科室进行考核。
二、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力度,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宣传干事任副组长、各科长(负责人)为兼职信息员和目标责任人。党、政主管和各位分管领导要经常督促所管的科(室)做好信息报导工作。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将信息工作列入本科(室)的目标管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本街道的重要工作目标或主要工作项目,及时报导本科室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突发事件及好人好事等,切实抓好信息报导工作的落实。
四、各科(室)每月至少提供1-2篇质量较高,可供采用的信息稿件,全年上稿量科室不得低于五篇。
五、强化激励机制。对信息工作做得好的个人或科(室),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除按目标考核奖励外,根据情况另外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强化制约机制,凡不重视信息工作或未完成信息工作任务的科室,按目标考核有关办法扣发目标奖。
七、信息工作由党政办牵头,各科室所拟稿件可交党政办统一审定发稿,也可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科室发稿。由科室撰写的稿件,经党政办审核后采用的任务仍算科室。
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一、调整充实辖区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成员,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第一应急小分队队长;街道武装部长担任第二应急小分队队长;各应急小分队除办事处工作人员外,辖区治保会巡逻队一、二班分别进入第一、第二应急小分队,应急小分队主要工作职责:到达突发事件现场,服从领导安排,协助处理矛盾纠纷,维持好现场秩序。办事处工作人员,尤其是应急小分队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情况,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履行职责。
二、对农转非安置遗留问题若出现集体上访苗头,本着属地化原则,社区居委会支部书记、主任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进行说服教育,并向办事处值班室报告,办事处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分管维稳工作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到现场,向区有关部门报告,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认真了解情况,展开说服教育工作。若出现上访人员,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在到达现场的同时通知应急小分队到现场参与处置工作。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居民小区改造和拆违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关领导和科室要提前介入进行说服工作,在实施改造和拆违过程中,应急小分队成员应提前进入现场,控制事态的发生。
四、若发生少数民族(主要是藏族)流动人口在辖区内制造事端,聚集人数较多时,社区居委会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通知街道办事处、街道派出所。街道办事处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通知应急小分队和辖区治保会巡逻队到达现场,了解情况,进行劝说,维持秩序,制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若引发治安案件,派出所应立即按照治安条例实施,避免事态的扩大。
五、“处法”工作严格“四包一”责任制,谁监控谁负责,加强对重点顽固人员的监控,在强化“四包一”责任制的同时,发挥好居民组长,可依靠群众、门卫保安人员实施全方位24小时有力监控,确保“三零”目标。
六、若发生重大问题,我们严格按照上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处置各种突发事件规范要求实施,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到位。
街道机关关于鼓励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上报刊发奖励办法
为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有关精神要求,更好地调动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和创造的积极性、提高办事工作效率,为基层群众和企业服好务,有利于宣传武侯,宣传浆洗街,鼓励大家多写稿、写好稿,为街道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为此,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研究,特制定街道机关新闻宣传信息工作上报刊发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凡在办事处机关工作的干部职工,无论领导或一般干部,都应该积极踊跃写稿,其作品信息一经上报刊发,均在奖励之列。
二、奖励标准
1、凡在市级以上(含省、中央一级新闻媒体)新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有关反映浆洗辖区社情民意,街道三个文明建设成就的新闻稿件,街道办事处按每一条(字数一般不少于200字)计算,奖励作者本人100元。
2、凡在区委办《武侯快报》、区政府办《武侯政讯》上刊发信息的作者,其中主条信息奖励作者本人每条信息50元,短信奖励作者本人每条信息30元。
3、凡在区委宣传部主办的《武侯报》上发表或刊发反映浆洗街道三个文明建设成果的新闻报道稿件,街道办事处按每篇文章奖励作者本人50元(字数不少于200字)。
4、凡有调研文章被省、市、区采纳或有省、市、区主要领导批阅意见的,分别给予作者本人每篇文章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三、奖励兑现办法
街道办事处所有的机关干部职工,都要自觉努力学习,积极踊跃写稿。以上四种档次的奖励标准,由党政办造册登记,或由作者本人附上发表作品(稿件)的复印件或出示发表刊物的有关证明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每月由党政办按奖励标准发放给本人。
街道机关考勤及奖惩制度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强化制约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缺席
1、全处干部、职工必须遵守机关作息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考勤时间以区级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为准;
3、事假和公休假:因病因事需休病假、事假和公休假时,科员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同时报告分管领导;二天以上(含二天)科员由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科长由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科员由科长、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批准;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由主管领导批准;书记、主任按区上有关规定执行。
4、旷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凡未请假或者超假而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凡是无故不上班者;虽按时上下班而中途整天外出未请假者。
5、外出办公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办事处党、政领导外出办公,应告知党政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外出办公,须告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在家时,应告知党政办);科(室)人员外出办公须报科室领导。
6、考勤办法:
(1)建立考勤制度。由科室负责人进行考勤,本人每月末最后一天下班时间在被考勤人签名处签名后,科长将考勤表交党政办公室。
(2)凡请事假、病假、工休假者,经批准后,准假人应将假条交党政办存档。
二、奖励办法:
1、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以精神奖励为主,对遵守本制度好的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结合公务员考核制度,将考勤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确定等次和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三、惩处(除因公负伤、计划生育者)
(一)不享受年终目标奖的:
1、全年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
2、全年累计病假九十天(含九十天)以上,事假累计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者;
(二)扣发目标奖的:
1、全年累计病假七天至十天的扣发目标奖5%;十一天至三十天的扣发目标奖的20%;全月病休的扣发目标奖的30%;六十一天至八十九天的扣发目标奖的40%;
2、全年累计事假七至十四天的(含累计的迟到、早退时间)扣发目标奖的10%;十五天至三十天的,扣发目标奖的30%;
3、考核中不称职者,扣发目标奖的30%;
4、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组织或领导安排者,视其情况扣发目标奖;
5、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编制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者,视其情况扣发目标奖;
6、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视情节轻重扣发目标奖。
(三)凡各类被惩处者(或公务员)考核时一律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不得参与先进个人的评选。
街道机关文书处理制度
文书处理分为收文处理和发文处理。为了保证文书处理准确、及时、保密、安全。依据文书处理及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处理
收文处理按照签收、拟办、批办、承办、归档的程序办。
1、签收本机关来文均由党政办内勤人员负责签收;领导在外开会所领的重要文件、直接发到各科(室)的文件均要交到党政办;借阅文件的需有借阅手续,工作完成后立即归还。
签收文件应注明日期,逐件点清;签收后应及时拆封;拆封时应注意:领导人的“亲启件”交本人或领导委托的人启封;其余的则由签收人员启封;启封时应注意保持原件无损。
2、拟办:党政办主任负责拟办的工作。负责拟办的人员首先浏览文件原件,抓住文件中心、文件精神实质,提出拟办意见,供领导批办意见时参考。
3、批办:是领导人对需要办理的重要公文,批示执行或办理的原则与方法。批办意见应说明,该文件由哪个科室或哪几个科室负责处理;需几个科室共同处理的应指明主办科室;根据对重要文件和急件的要求程度,要限定处理完毕(或反馈)的时间。
4、承办:文件一经领导批办,党政办应及时分发,组织传阅,督促承办。接受承办任务的科室和人员应认真研究批办意见和文件内容,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处理的科室领导要在“收文处理栏”的有关栏目签字,个人不得随意答复,不准在文件上乱写乱画,承办完毕后原文及时退还党政办存档。
在承办过程中,党政办应根据领导批办意见,积极催办,对进展不快的要查明原因,对麻木不仁玩忽职守的应及时批评纠正,对误时误事,政令不畅通者要追究责任。
5、归卷:党政办应定期清查、收退文件(原件)、定期进行分类归档;各业务科室要主动退归借阅过的文件,不得自存文件。
二、发文处理
(一)公文的文面格式及适用范围
1、《中共武侯区浆洗街街道工委文件》
主要用于街道党工委传达党的重要路线、方针、政策;向区委报告、请示工作;贯彻落实区委会议精神;对本工委的重要工作进行部署;与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2、《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街道办事处文件》
主要用于办事处行政方面需向区政府报告、请示工作的事项;传达贯彻国家行政方面的政策、法规;与区政府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二)发文处理按照:拟稿、核稿、签发、会签、印制、发放、归档的程序办理。
1、拟稿。拟稿坚持“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
(1)党务与政务分开,不得交叉,要符合政府公文要求。
(2)拟稿首页必须使用《成都市武侯区浆洗街街道机关发文稿件》,按规定详细填写各项内容。
(3)正确选用文种,格式规范。请示必须“一文一事”,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4)文稿内容要符合实际,符合党的政府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5)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层次清楚,行文准确。
2、核稿。为了加强对发文的管理与控制,提高发文的质量并为领导审核与签发公文当好助手。党政办对交领导签发之前的文稿进行审核与修正,做好文字、格式符合要求。
(1)各科(室)文稿草拟完毕后先送党政办公室处理,党政办按要求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名义发出的文稿要进行认真的核稿,把好三关,即:做好三查(查内容、查语言、查格式)。(2)核稿后如发现问题,党政办要将稿件交起草部门修正,如没有会签的要会签,改动较大、字体写不清楚的要重新眷写清楚。
(3)凡未经党政办审核的文稿,党政办有权拒编发文字号,不得加盖党工委、办事处印章。
3、签发:
(1)以党工委名义发文由书记签发,以办事处名义发文由主任签发,党工委、办事处联合行文,由书记主任合签。
(2)签发人在签发栏内签明:“发”、“印发”、“急发”字样,并签上姓名、时间。
(3)文件一经签发,即刻生效,签发者对所签发的文件负全责。
(4)文件一律用炭素墨水钢笔签发。
4、用印:
在文件上盖印要清晰、端正,不误盖、漏盖;印章位置要齐年压月。
5、分发:
(1)全面复查文件质量(文种、格式、内容):
(2)做好登记,严格发文手续;
(3)注意分发程序,不要漏(错)分发;
(4)收文单位应做好签字手续。
6、归档:
文件制作完毕,应将文件原稿,印制文件两份及时交党工委办公室存档,属批复类文件需附请示或报告书。
街道办事处文印管理制度(试行)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文印室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文印室工作人员的管理;文印设备的日常管理;文件格式、文种、用语的审核;文件资料的归档、保密工作;计算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类;各科室打印、复印资料数量的定期统计,成本核算等多项工作。
二、文印室负责办事处内部正常办公的文件、资料的打印、复印工作,文印室一般不对外服务,特殊情况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文印室的设备由专职人员管理操作,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计算机、复印机,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其它损失的,一律照价赔偿。
四、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送打、取件工作,非指定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文印室。
五、送打及复印的文稿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打印复印。
六、科室送打的文稿,先由办公室办理初审,确定文种,直到符合规定后再交文印室打印。
七、送打文稿初稿印制后,文印室及时通知拟件人进行校稿;对于已经校对完毕的稿件,文印室按顺序出正稿,并负责根据不同的文种,套用相应的标准格式。
八、对修改超过两遍的稿件以及表格,按双倍数量进行打印登记。
九、急件优先打印。
十、送打文稿应力求字迹清楚,对字迹潦草的稿件退回重新抄写。
十一、文件校稿、装订一律带回科室自行完成,不得在文印室内进行校订。
十二、打印、复印完毕后应立即登记。
十三、文印室内禁止吸烟、高声喧哗和闲聊。
十四、在外打印资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街道办事处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管理
1、办事处机关配备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属国有资产,新购车辆和现有车辆转卖、报废等事项须经办事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2、车辆纳入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使用以保证工作用车为前提,原则上采取按分管工作口进行车辆定位和派车。
3、办公室设专职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工作。车管人员负责车辆,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建立车辆管理档案,以监控车辆的技术状况、油料的使用和行驶里程的情况。
4、办事处的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5、由于使用车辆人员停车保管不当,或因私用车,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等损失,在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部份由用车人员全额支付。
6、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小修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到指定地点修理,车辆大、中型修理,总成更换修理,须经办事处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安排到指定维修点修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确定修理项目和未经许可送修,否则费用自付。
7、车辆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实行一车一票的办法,到统一指定地点添加,统一由办公室车管人员办理,未经同意,私自在外加油,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8、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9、车辆年审工作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
10、领导非工作用车应自觉交费,其标准为:桑塔纳800元辆/年,桑塔纳以下车辆500元辆/年,科长用车300元辆/年。
二、加强驾驶人员的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具有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证》,驾驶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原则上实行按车定人。驾驶员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要爱护车辆,降低消耗,安全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2、严禁指定驾驶人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严禁非驾驶员擅自动车,违反规定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律自理,同时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从下月工资中予以扣除。指定驾驶人员应确保车辆行驶安全和存放安全,爱护车辆,不违规使用。
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
1、经批准后,因私事用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事故所产生一次性的费用减去保险公司的赔付,剩余的费用,将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裁定意见,驾驶人员个人将按责任认定比例承担相应的费用。
2、未经批准,擅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自理,并且对因车辆维修期间不能用车影响工作造成的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应的经济责任。
街道办事处加班加分细则
一、凡加班的人员由各分管领导提出,经主要领导同意在党政办公室登记后公示、备案、造表计发;加班加分细则如下:
1、凡属于值班人员在早晚处理突发事件不属加班不计加分。
2、凡属于自己本职工作在上班时间未完成的加班不属加班加分。
3、领导分配额外工作或遇突发事件需加班的按规定加分。
(1)中队、城管早晚加班但白天工作时间调休的不加分;如发生突发事件加班须应经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按规定加分计分;
(2)各科室在周一至周五属于正常工作的接待、应酬(包括晚上)不算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接受检查或有接待等按规定加班计分。
(3)办事处主要领导安排全体干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规定计分。
(4)领导干部和各科室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遇突发事件加班的按规定计分。
4、凡加班的人员由科室负责人以书面的形式详细报明所加班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工作内容。
5、加班后没有工作成效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不计分。
6、加班计分按每天每两个小时为1个计分单位,不足两小时的不算加班;超过2小时,未达到4个小时,3小时以上计2分,3小时以下计1分,每分值按10元计算。
二、国家法定假日值(带)班及加班加分,由党政办公室造表经分管领导审查,书记会商议后由党政办公室造表计发并登记备案。
三、此办法从二O 年
月
日起执行。
办事处值班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要努力做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对工作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忠于职守,勤奋敬业,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二、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完成、未完成的工作以及值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作详细记录并交接清楚。接班人员应把交班人员未完成的工作和任务逐项核对并及时完成。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值班工作。
三、对上级机关指示、通知要及时报告本单位带班领导,并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处理。
四、我处值班为综合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辖区情况,接到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或通知时,做好记录,并迅速向本单位带班领导汇报和请示,迅速落实领导指示。及时做好记录,密切注意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将最新情况向领导汇报。
五、接电话和对外联系工作要做到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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