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协会章程

2024-08-31

旅游文化协会章程(共9篇)

1.旅游文化协会章程 篇一

xxxxxx旅游协会

旅游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xxxxxx职业学院旅游协会

第二条:性质

本协会是由xxxxxx职业学院同学自发筹备,在学院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成立的,主要由xxxxxx职业学院同学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组成的全校性学生协会,是属于社会学科类的非营利性学生协会。本协会以个人爱好为纽带,以凝聚广大旅游爱好者进行旅游心得交流,传播旅游文化知识以及组织校外活动为主要目的的学生旅游活动组织,在xxxxxx职业学院大学生协会联合会的指导下工作。

第三条:宗旨

丰富旅游知识,活跃校园文化,促进高校旅游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本着:高起点,高质量,高美誉度的指导思想,通过举办各种旅游活动及交流,增加本院大学生的旅游知识,提高其对旅游专业学生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引导学校广大旅游爱好者走进自然、立足社会。通过了解各地风土人情、人文景观和历史文化,培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精神。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旅游野外活动和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活跃校园课余生活。满足对旅游有兴趣的同学的要求。

第四条:协会立会原则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捍卫国家的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社会、集

体以及学院的最高利益。

第二章:会 员

第一条:会员的入会及退会

1、凡承认并拥护本协会章程的学院在校学生,只需本人愿意,都可

在每年一度的社团招新会时申请加入本协会;

2、由于各种原因欲退会者,可通过书面申请,即准予退会;

3、会员大学毕业后,可自动退会。

4、如有违反《社团联合会章程》,以《社团联合会章程》为准。

第二条:会员的权利

1、会员一律平等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对会长及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提出批评及监督的权利;

3、有对日常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自动退会的权利;

5、有优先参加本会所举行的活动及其他所规定的一切合法权利;

6、有获得本协会的各种知识讲座的免费权;

7、有在出外旅游中获得折价、安全投保等权利;

8、有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旅游资料、图片和本协会出版刊物中优

先发表权利;

9、有被推荐到各大旅行社实践的权利。

10、有被推荐到院社团联合会深造的权利及义务。

第三条:会员的义务

1、维护协会的声誉,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本会所布置的任务,为本会的发展出谋划策;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履行请假制

度;

3、反映广大同学对旅游协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按期缴纳会费及有关的活动经费;

5、履行会员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社团管理规定》、《旅游协会章程》

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旅游协会声誉的会员,经本会理事会研

究通过,交社团联合会审批决定,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一条:协会组织机构

协会设指导老师一名、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下设计调部、外联部、市场部、秘书部、财务部等若干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设正

部长1名,副部长1名,干事若干名。协会常任理事会由会长、副会

长以及各职能部门部长组成。

第二条:协会指导老师由协会所挂靠单位的老师担任。

第三条:协会理事会的产生及职责

1、协会理事会各成员在每学年的会员大会时自荐,由协会会员以无

记名方式民主投票选举确定最终候选人,经上届理事会研究通过,并

由会长及学生社团联合会审定后方可产生。

2、理事会的换届选举每学年进行一次。

3、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例会和其他会议;

确定本协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督

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

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面支持。会长所做工作本协会会

员负责,受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全校同学监督。

4、副会长:配合会长开展各项工作,协调好协会各部门间的关系,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工作,会长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代理会长工

作。

5、秘书部:负责管理档案、资料,以及材料整理、接收假条、接待

来访、协调各部工作等。

6、市场部:负责对本协会的活动以及外出旅游计划的宣传工作。力

求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以及向同学宣传本协会。

7、外联部:加强本会的对外联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活动时争取

得到社会上的赞助。另外负责与其他学院的联谊。

8、财务部:负责协会账务,并负责联合外联部为活动拉取赞助。

9、计调部:负责本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策划工作,比如:“旅游

文化展”活动,或者对每一次旅游活动的策划。

10、导游部:全权负责旅协班级游、毕业游等短线、校内游接待等各

项业务,管理线主及导游,保证协会每条短线的质量与“安全”。

第四章:经费

第一条:经费来源

1、会员入会时所缴纳的会费。

2、社会赞助。

第二条:经费的用途

1、用于购买协会的必要办公用品。

2、用于协会所必须的宣传及活动的费用。

3、用于为会员打印资料的费用。

4、其他合理的费用。

第三条:经费管理

1、流动经费与账务分开管理,会长管理经费所在银行卡,财务部负

责记账与查账。

2、开展活动前财务部进行经费预算。

3、经费开支由经手人凭发票,财务部处签字登记报销。

4、总会费交由旅游协会统一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xxxxxx职业学院旅游协会所有。

第二条: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有改动,自修改后宣布之

日起生效。

xxxxxx职业技术学院旅游协会xxxx年 x月x日

2.旅游文化协会章程 篇二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校园,同时也是对于教工教学水平高低的的衡量标准,广大的同学也同样视构建学校和谐的校园文化为共同的愿望和期盼。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和谐校园乃高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是高校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此外,构建和谐校园既要完善和谐的制度,也要完善和谐的组织的工作方针。

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要“以人为本”,但是“以人为本”绝不是“随人所欲”,而是将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相结合,有了和谐稳定的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组织也要相继建立起来。做到两个依靠,一个依靠是学校教工体育协会必须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另一个依靠是依靠教职工,尊重教职工的意愿,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教工体育协会努力为广大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服务教职工,吸引教职工,赢得教职工,把广大教职工团结凝聚在一起,使学校教工体育协会工作上档次、有品位,为营造和谐校园的氛围在教师层面打好基础。

2 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需要教工体育协会与体育各类社团工作补位

和谐社会必定是有序的社会。既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也要各方面有条不紊,有序不乱。和谐的高校人文环境也同样应该要求各项工作井井有条。教工体育协会在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推进学校在文化之路上前进起着重要的作用,教工体育协会是在学校基层方面最有影响力的群众团体。

教工体育协会要积极倡导的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开通教师心理热线,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倾诉心声、沟通思想的平台,让许多教师从烦躁、忧虑中解脱出来,重新树立起对工作、对生活的信心,寻回积极愉快的情绪;举办各种体育类活动,让教师心理得到相应的舒畅和辅导,让教师在紧张的工作中学会保护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态,消除人与人之间沟通的障碍,教师与教师,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障碍许多是来自心理,通过一系列的体育竞赛开展使广大教师都有一种包容和欣赏、豁达和乐观的健康心态去对待事物,就会消除许多误解和矛盾,营造出一种“融合共生”的和谐人际关系。既解决了教师的个人问题,又为学校创造了和谐的教师工作(下转第194页)(上接第170页)环境。

教工体育社团在和谐校园文化的构建之路上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1)能使广大教工的校园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有趣,推动校园文化的发展。高校教工体育组织是由工会发起的一个组织,是由教工自发形成的组织、由校工会管理和自主发展的团体,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教工体育社团组织广大教工成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为传播体育精神、弘扬体育文化、造就教工的健康人生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工会的有效领导,组织好广大的教工体育社团有序地开展各项体育竞技类活动,在构建和谐校园文化建设中起到独到的作用。

(2)有助于加强教公民与他人交流沟通的能力。教工体育社团的建立是在教工之间有共同兴趣爱好、共同去探索的求知欲的基础之上的,教工体育协会与社团成员间是一种亲近,和谐的人际关系,教工体育协会社团搭建了一个可以使教工们能自由发挥自己的兴趣爱好,同各个部门本不熟悉教工相互交流的平台,全面推进教工们的素质教育,有助于增强教工的为人处事以及相互沟通的能力。

(3)有助于加强教工之间的团队协作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现在越来越被当下的社会上的一些知名公司作为招聘的条件,从中可以看出团队协作能力的重要性,教工将是学校在构建和谐校园文化道路上最为关键的力量,所以培养的教工们之间互相协作和团队协作能力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工作了,因此教工体育社团在开展各式各样的团队协作类体育项目或团队竞技类比赛的同时,不仅可以提高广大同学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也能使教工们也在团队协作能力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同样,社团这个平台也能使教工和同学们拉近彼此的距离,为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的工作上起到催化剂般的作用。

3 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竞争与协作相伴相随

教师与教师之间并不是没有竞争、一团和气就是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而不同、互相尊重,所以我们提倡的是竞争与协作相伴相随的和谐。教工体育协会积极配合学校工会开展教师体育类竞赛与休闲类竞赛,通过一系列的竞赛促进教师业务能力的提高,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从而提升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教工体育协会适时地组织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与比赛或者组织教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比赛,如:棋牌类活动、球类比赛、休闲健身类比赛等等,以丰富教职工课余生活,愉悦身心,使教师之间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真正体现出和谐校园及文化强校的风貌。

4 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需要教工体育协会工作监督

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前提,民主监督则是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保障。要构建和谐的校园文化,那就必须要加强民主管理,以及强化民主监督。以教工体育协会为主的群众监督亦称民主监督,它是法律赋予教工体育协会的权利。这种监督在高校主要是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来实现。通过党委领导下的教代会制度,实行教职工群众对领导的民主评议,是最基本的一种监督形式。落实教代会民主评议权,其实质就是做实教职工的民主监督权利。

如果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那么构建和谐校园则是这个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工程,且对整个系统工程起着关键的作用。因为,知识分子高度集中的学校不仅对和谐社会的构成会产生举足轻重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学校还担负着为构建和谐社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构建和谐校园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此,学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致力于“培养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的打造。

总之,教职工体育协会的发展能直接影响学校整体建设发展的水平,而其职能的越发完善对于师资力量的壮大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高校和谐的人文环境、和谐人际关系、文化强校的建设中高校教工体育协会组织将义不容辞的为和谐校园建设发挥应有的光和热。

摘要: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向下一代传授知识与文明、传播科学与真理、传承道德与精神的场所是学生成长的摇篮。而大学是其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最关键的时期。而学校教工是学校教育者,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教育者从调节人与环境、人与人、人的内心与外表等三对矛盾关系着手,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是我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与我校创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一流大学的目标是一致的。为了增强校园的创造活力,必须依据学校的现实需要,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进文化强校的工作。

关键词:教工体育协会,和谐校园文化,文化强校

参考文献

[1]蒋晓华.论高校如何构建和谐校园[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

[2]高迎斌.科学发展观视域下的高校和谐校园建设[J].当代青年研究,2008(12).

[3]胡铁巍.加强校园人文环境建设构建和谐校园[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7(13).

3.旅游文化协会章程 篇三

在韩国解放后的最初几个月里,韩国出版行业迎来一时的繁荣。然而好景不长,由于整个社会物质匮乏,经济没有恢复元气,这很快给出版行业带来消极影响。纸张奇缺和流通秩序混乱这两大难题,严重困扰着出版行业。

韩国的出版发行人士很快认识到,单靠某个出版社、某个书店或某个出版物批发公司,很难让出版业从混乱无序中摆脱出来,只有成立行业组织才有可能解决问题。于是,1946年12月,大约有60家出版社和杂志社的代表坐在一起,组成出版文化协会促进会,展开了充分的酝酿和磋商。在责任、权利和义务方面达成共识的前提下,在1947年3月15日成立了(社团法人)大韩出版文化协会。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韩国诞生的第一个出版行业组织。

韩国出版行业的代言人

大韩出版文化协会的作用,主要是促进会员之间交流信息,讨论并解决出版行业面临的重大问题,以及维护出版人的权益。大韩出版文化协会的“章程”指出:本协会“要确保出版自由,促进出版商务健全发展,履行出版文化的使命,为(韩国的)文化建设服务。”

大韩出版文化协会在1952年3月获准登记为社团法人,1957年4月加入国际出版联合会(IPA),1965年宣布制定“出版伦理纲领”,1969年3月成立韩国出版物伦理委员会,这标志着出版伦理在韩国出版行业的确立。

大韩出版文化协会在1948年创办了自己的机关刊《出版文化》,在1987年创办了以刊登出版信息为主的月刊杂志《出版杂志》,该杂志后来一度停办,2003年又重新创办。《出版杂志》是以读者、作者、出版从业者为对象的图书信息杂志,内容有作者访谈、新出版图书指南、专家的书评以及出版行业的动态等。另外,大韩出版文化协会还出版发行《出版年鉴》,该年鉴中有各种出版统计及对统计的分析、出版行业的发展历史等。

参加国内外图书展会,也是大韩出版文化协会的主要业务之一。1954年大韩出版文化协会举办了首届“汉城图书展”,这是韩国出版界在二战后举办的第一次书展。1995年,汉城图书展升格为国际性图书展,更名为“汉城国际图书展”。“汉城”改为“首尔”以后, “汉城国际图书展”再更名为“首尔国际图书展”。该书展每年举办一次,吸引了世界各国的出版商参展;同时,在大韩出版文化协会的统一协调下,韩国出版界积极参加海外的国际书展,使韩国出版物、韩国出版界广为世人所了解。

调整改革,与时俱进

半个多世纪以来,大韩出版文化协会所做的工作,可以用“卓有成效”来形容。比如,在维护出版人的权益、增加出版人的福利、促进韩国出版产业的健康稳步发展方面,可圈可点。

然而,尽管从历史及现实看,大韩出版文化协会都算是代表韩国出版界的最大团体,但由于其成员单位主要由教科书出版社、面向儿童的全集书出版社构成,虽说“代表韩国出版界”,实际上有些名不副实。因此,韩国出版人对大韩出版文化协会的批评、诟病逐渐多了起来,他们普遍认为,作为综合性的最大的行业团体,应当在维护各层次各领域出版社利益方面发挥作用。

2005年以来,韩国出版界的重量级人物朴孟浩担当大韩出版文化协会第45任会长。从那以后, 大韩出版文化协会开始发生可喜的变化。

朴孟浩会长是民音社的社长,“退居二线”后成为该社的会长。民音社在韩国单行本图书出版社中很有代表性,该社诞生于1966年,在培育作家、开辟文学出版新路、引导韩国文坛大趋势方面,功不可没。所以,韩国出版界无不企盼着朴孟浩会长能够化解大韩出版文化协会与韩国出版人会议之间由来已久的矛盾,从而实现出版行业的大团结。

4.民族文化交流协会章程 篇四

交流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名为民族文化交流协会

第二条 是由山东大学热衷于民族团结事业的同学组成的学生组织,接受山东大学

党委、团委的领导,隶属于山东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团委。

第三条以“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为宗旨,以提高新一代大学生的民族

文化观、促进民族文化传播以及民族团结为目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奉行“民族互动,民族友爱,民族团结”的原则。

第五条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立足本校,从自身优势出发,团结和带领广大在校大学生开展广泛的民族

文化传播活动,提高学生的民族文化观,推动社会主义民族事业繁荣发展。

第七条 为民族团结事业及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第八条 为具有困难的少数民族同学提供帮助。

第九条 为学校的文化建设及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十条 对社团人员进行文化交流和教育。

第十一条 定期开展文化交流会及文化交流活动。

第三章 成员

第十二条 入会条件:凡山东大学本/专科生,研究生,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并报名申

请并缴纳5元会费,即可成为本会成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与本会章程制定和修改的权利

(3)会员有进行监督,提出批评与建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1)有维护社团整体形象的义务;

(2)有宣传本组织章程,团结会员的义务;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和本会章程的行为,由社团决定撤销其组织资格。第十六条 社团可根据实际要求,决定聘请有关人士做名誉顾问。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七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必

要时经主席团批准可提前或延后举行。

第十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民族文化交流的报告;

(2)制定或修改本组织的章程;

(3)选举本组织的主要领导。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山东大学民族文化交流社团主要决策执行机构,会员全

权负责一切决议。决定、主持联合会日常事务,负责人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第二十条 负责人的职权:

(1)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2)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展开活动;

(3)聘请名誉顾问,招募会员;

(4)审查和监督本社团的财务收支状况

(5)决定本社团的其他机构设置;

(6)行使本社团代表大会授权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由负责人主持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三人

第二十三条 会长有以下责任:

1、提出本会的发展思路,规划协会的发展方向,负责本协会全面事务工作和活动策划组织开展;

2、主持本协会全体干部会议;

3、代表本协会定期向院团委请示汇报工作;

4、监督、落实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

5、加强本协会的对外交流工作;

6、向学生会主席团提交工作总结,做好年检工作;

7、负责做好学年的社团建设和新社团组建工作;

8、深入开展人员交流,工作调查研究,熟悉本协会主管部门人员的工作,学习,心理等情况,探索本协会有效发展模式。

第二十四条 副会长有以下职责

1、协助会长开展共作,会长不在时,代理会长工作;

2、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做好分管部门的本职工作;

4、指导监督工作,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5、深入开展人员交流,共作调查研究,熟悉本协会主管部门人员及组织人员的工作、学习、心理等情况,探索负责工作更有效的发展。

第五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 本组织经费来源为固定经费,事业收入,社会募捐及其他合法收入。

经费使用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六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七条 在社团联合会的领导和指导下,讨论通过工作方案并交于全体会员具体实施。

第二十八条 由会长,副会长主持开展会员招募,培训并具体开展(招募方式方式分为全校招募和班级推荐),会员代表大会监督工作实施情况并及时反馈主席团。第二十九条 由新闻网络中心负责活动新闻报道,并负责活动记录及会员档案的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山东大学社团联合会及内蒙古文化交流协会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

协会宗旨 民族互动,民族友爱,民族团结

协会原则 提高新一代大学生的民族文化观,促进民族文化传播以及民族团结

5.三亚市旅游团队餐饮协会章程 篇五

第一章

第一条 名称

本协会名称为三亚市旅游团队餐饮协会,英文名称为SANYA TOURISM GROUP FOOD ASSOCIATION(缩写为SYTGA)。

第二条 性质

本协会是由三亚市经营旅游团队餐饮及其相关行业的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组成的地方综合性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共同探讨及学习交流管理与烹饪技艺、餐厅服务、饮食文化、餐饮教育、烹饪理论、食品营养研究、旅游团体和餐饮经营管理者、专家、学者、厨师、服务人员等自愿组成的团队餐饮业行业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 宗旨

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代表和维护全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搞好全行业服务与自律,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纽带和桥梁作用;规范旅游餐饮市场秩序,优化三亚旅游餐饮环境,努力促进三亚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四条 管理机关

本协会的业务指导部门是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为三亚市民政局。本协会接受中国旅游协会和海南省旅游协会的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 协会会址

本协会会址设在海南省三亚市。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协会的任务

(一)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规,反映会员和餐饮行业的有关问题、意见和愿望,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二)对发展海南烹饪和餐饮业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行业法规、标准,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研究总结团队餐饮业深化改革和开拓市场的经验,进行交流和推广;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做好餐饮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五)在餐饮行业开展创名店、名师、名品活动,组织认定和推荐;

(六)组织开展烹饪理论与饮食文化研究,促进饮食科学水平的提高。

(七)组织和参加省内外烹饪技术比赛,提高烹饪技艺水平;

(八)加强餐饮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与技术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九)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技术和企业等级评定,接受省内外委托办理餐饮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开展省内外交流与合作,提高海南团队餐地位和影响,引进国内外先进的餐饮管理经验与烹饪技术;

(十一)开展餐饮食品营养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团队筵席改革,提倡科学、文明用餐;

(十二)推进烹饪的工业化和产业化,促进餐饮业的现代化;

(十三)务实创新,开发与团队餐饮业有关的经贸、人才开发、技术合作;

(十四)举办全市及省内外烹饪专业技术和餐饮行业管理的业务咨询服务和展览展示活动;

(十五)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承担省内外有关方面委托办理的有益于餐饮行业发展的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协会会员为团体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和遵守本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三亚市依法设立,守法经营,在旅游餐饮行业及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四、自觉遵守本协会诚信自律公约,如有违反接受处罚。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会长办公会议闭会期间,由本协会秘书处确认入会资格后,提交会长审查批准。

三、办理会员登记手续,交纳会费。

四、由本协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有关活动,参与制定本行业的行规公约;享受本协会提供的策划、规划、管理、融资、合作、考察、信息交流、营销、培训、咨询、法律仲裁等方面的服务。

三、对本协会的工作和负责人提出建议、质询、批评和监督。

四、在遇到重大困难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请求本协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和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参加并支持本协会的各项活动,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信息和资料。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接受本协会的评议和调解。

六、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协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连续二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行规公约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决议可予以除名。会员如有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旅游经营许可证或宣告破产的,会员资格即行取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会员大会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各会员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组成。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行规公约。

三、决定会员单位。

四、选举、罢免常务理事会理事。

五、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六、决定终止事宜。

七、审议并决定本协会的其它重大问题。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会员大会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出席人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本协会的重大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半数以上人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每届召开一次换届选举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全体会议。如有四分之一以上的会员要求或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可提前召开会员大会。因特殊情况须提前或延期换届的,经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常务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选举产生协会执行会长、会长、秘书长。

五、决定增补、替补执行会长、会长、常务理事。

六、决定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八、决定专业分会及事业部等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确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选。

九、审议本协会的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和议案。

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十一、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十二、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四条第二、四、七项职权。

十三、决定本协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和秘书长1人组成,总人数不超过会员大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可推荐必要数量的会员(如旅游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等)担任本会常务理事,并经会员大会的半数以上参会人数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会议。如常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可提前或推迟召开。会议由执行会长召集,必须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常务理事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常务理事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秘书长

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会长职务由会长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秘书长专职制。

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处理本协会的日常工作。会长办公会议对常务理事会负责,在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行使常务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及会长办公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受会长办公会议委托审查批准会员的吸收,常务理事、会长的替补、增补。

五、监督、指导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

六、其它应由执行会长行使的职权。

第二十二条 秘书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在会长办公会议领导下主持本协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配备若干专职工作人员,分管秘书行政、财务管理、协会事务、宣传调研、行业内务、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

三、所在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

四、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有必要担任的,必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执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必须经会员大会半数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可设名誉会长、名誉顾问及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与三亚市旅游协会合署办公,在三亚市旅游协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开展相关专业分会工作。

第五章 替补、增补

第二十八条 替补

本协会所有会员因单位撤销、合并,或有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注销旅游经营许可证或宣告破产,其会员资格自行卸免,由此形成常务理事、会长或执行会长等职位空缺,由会长办公会议提出替补动议,提交常务理事会表决。

本协会会长、常务理事实行替补制。会长、常务理事离开常务理事单位工作岗位后,其常务理事单位资格和常务理事职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替补常务理事单位和替补常务理事人选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后,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

本协会会长、或秘书长在任期间,违反本章程有关条款,情节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其职务的,由会长办公会议或执行会长召开常务理事会议,提出罢免、替补动议,提交理事会表决。

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确认各类替补人选的程序为:先听取常务理事会关于替补人选的建议,再酝酿替补人选的情况,最后召开全体会议予以确认。

第二十九条 增补

因工作需要,可以在两次会员大会之间增补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

当工作需要新增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时,由秘书处或会长办公会议提出增补名额和人选,经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理事会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理事会全体会议确认各类增补人选的程序为:先听取常务理事会关于增补人选的建议,再酝酿增补人选的情况,最后召开全体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增补常务理事,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副会长和会长。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第十一条的有关条款时,按情节轻重,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可对其做出以下处理和惩罚。

一、督促限时改正;

二、内部通报批评;

三、向社会公告其不诚信经营行为,并将行为责任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行业警示和告诫;

四、建议旅游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和不诚信经营行为进行处罚;

五、对屡教不改者劝其或责令其退会。

第七章 经 费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缴纳会费;

2、争取社会赞助;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有偿服务收入;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多渠道扩大经费的来源。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按社团组织有关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用于本协会工作、活动及为会员服务。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或三亚市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相当级别的有关待遇规定,报请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八条 本协会修改后的章程,必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

第九章 终止程序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四十条 本协会终止决议必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办理注销手续后方能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前,必须在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领导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其它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行业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2年9月 日经本协会全体会员代表过半数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6.兴义市旅游行业协会章程 篇六

(经2010年10月28日兴义市旅游行业协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修改)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兴义市旅游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XingYi Tourism Trade Association(缩写为XYT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兴义市旅游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热心兴义旅游发展的个人,在自愿基础上组成的全市综合性、非营利性旅游行业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维护兴义市旅游行业的共同利益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努力为行业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管理,进行行业协调,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兴义旅游的良好形象,为促进全市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兴义市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影电视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兴义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会址设在贵州省兴义市市府路1号政府大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省、州、市发展旅游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旅游发展态势,组织对行业基本情况和有关行业发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出本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积极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加强监督与协助;

(三)加强行业的团结、协作和自律,组织会员单位研究、制定行规行约并监督遵守,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争议,维护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内部相关方面的协调发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资源的宣传和推广,根据需要组团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节庆、宣传活动,策划、制作网络、平面和多媒体的宣传资料,积极培育旅游市场;

(五)向政府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会员的共同愿望及要求,向会员宣传政府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并协助贯彻执行,以维护行业、会员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六)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积极主办或协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技能大赛、座谈会、报告会、学术研讨会、项目论证会、经验交流会和会员表彰会等,积极组织参加相关行业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业务水平,推动行业发展;

(七)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指导各专业分会和全市其他旅游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对其工作成效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其重大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

(八)为行业、会员、其他旅游企业和个人提供策划、营销、规划、管理、合作和市场推介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九)加强与行业内外有关组织、社团的联系、交流与合作,积极以兴义旅游业民间代表的身份开展对外交流、考察学习、培训实习与合作;

(十)承办政府和业务主管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会 员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认、拥护和遵守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全市旅游行业内的下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1、兴义市地域范围内涉及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各旅行社、景区景点、旅游宾馆酒店、旅游车船公司、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单位和旅游定点单位等企事业单位;

2、旅游院校或综合性学校的旅游系、旅游科研、宣传机构;

3、全市其他旅游行业组织;

4、旅游业相关的其他行业(文化、民族、交通、文物等)的协会和组织;

5、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的其他相关组织。

(四)热心兴义市旅游业发展。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办理会员登记手续;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在遇到重大困难时,请求协会提供帮助(如涉及调解、诉讼等)的权利;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声誉和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积极参加并支持本会的工作和各项活动,向本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协助开展旅游宣传活动;

(七)接受本会的评议和调解;

(八)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会和其他会员的一切活动。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一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70 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会长为协会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会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常务副会长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设秘书处,为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可聘请若干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 秘书长在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本协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三十一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会长办公会,决定和处理本协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设顾问和名誉会长,由会员代表大会推举。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可根据工作需要由理事会决定设立若干专业分会和专业委员会,报经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并向社团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登记。专业分会和专业委员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本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和本章程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二条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六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 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09年10月11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7.旅游文化协会章程 篇七

【本刊讯报道】2015年11月24日, 北京民俗旅游协会第一届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中100余位代表分别讨论审议了筹备工作报告、协会 《章程》、会费缴纳标准和管理办法, 并投票选举产生了由刘增会担任会长、张凤生担任常务副会长、朱向晨、孙振芳、史甫臣、郝校民、刘增利、刘永刚、刘海龙、刘文科、李桂金等17位同志担任副会长的领导班子以及监事长张子说、秘书长史甫臣、理事会和监事会名单。会议中北京民俗旅游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史甫臣表示:将创新旅游招商引资方式, 突出旅游目的地自身的特点, 有重点、有选择的推介旅游项目建设, 为会员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北京民俗旅游协会是在北京市工商联民俗旅游业商会的基础上申报成立的社会团体组织。是由北京市民营旅游企业及京郊民俗旅游村自愿发起, 经北京市旅游委批准同意, 并在北京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组织。协会成立后, 将积极创新工作方式, 长、中、短期规划相结合, 构建一套连贯、完整的工作思路, 做到长远有方向、中期有目标、近期有计划、年度有方案, 形成 “谋划长远、规划中期、计划滚动、安排当年”的工作格局。协会还将积极携手全体会员企业在北京市旅游委的领导下, 为更好的服务北京旅游市场, 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8.旅游文化协会章程 篇八

第一条 宗旨

《青春期健康》杂志《人口文化》版理事会依托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并与美国美中文化基金会结成战略联盟,致力于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为会员单位搭建人口文化交流平台。助推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升整体文化管理水平,促进理事会成员间的经济文化合作,并为理事会成员提供文化咨询、培训以及媒体关系建立和内刊办刊设计、单位形象塑造、品牌建立推广、宣传方案制定、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危机公关等系列服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组织原则

第二条 理事会组成

1、理事会由顾问团、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秘书处构成。

2、其中会长1名,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主任王利民担任;秘书长1名,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执行社长曹献民担任;常务副会长20名、副会长40名、会员300名。

3、《青春期健康》杂志《人口文化》版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顾问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邀请,主要包括政府官员、专家、文化艺术界、企业界、金融界、新闻媒体界知名人士。

4、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工作,听取会长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的汇报,对理事会各项工作及发展战略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条 理事会成员产生范围

1、各行业为国家经济、文化发展及人类健康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所在单位在本地区或本行业知名度高并有良好业绩与发展前景。

第四条 理事会秘书处

理事会秘书处设在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副秘书长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负责委派。

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申请程序

1、填写《青春期健康》杂志《人口文化》版理事会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理事会秘书处。

2、所有理事单位及理事资质需由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青春期健康》杂志社审核决定。

3、经审核通过,按规定订阅《青春期健康》及《人口文化》版杂志,享受成员权益,履行成员义务。

4、理事任期从缴费的次月1日算起,任期为2年。

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变更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及会员由于个人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在任期内不能继续担任时,由理事单位提出新的人选报给理事会秘书处变更。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 《青春期健康》杂志社

2011年2月28日 2011年2月28日

9.成立旅游文化协会申请书 篇九

为了响应学校社团工作的号召,为了本校学生能更广泛的学习知识。将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实践,丰富校园文化活动,提高学生就业思想,提高学生课余文化知识,促进我校的旅游教学。现郑重向校团委递交申请书,并将本协会建设初步构想汇报如下:

一、社团名称:旅游文化协会

二、社团宗旨:展现校园风采,繁荣校园文化,以旅游传递文化,以人文促进旅游。

三、工作构想:

1、丰富学生课余文化活动,为大家提供联谊活动与经验生活的机会。

2、定期举办活动。比如,导游模拟技能大赛、旅游文化知识竞赛、辩论赛、等等。旅游协会还不定期的开展集体活动。如参观酒店、企业文化游、民俗文化游、等等。

3、建立信息部,为在校师生提供最新的出游信息、出游路线和就业信息等等。

4、在本协会成立成熟,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之后。将开设导游培训班、饭店服务培训班等等。

5、宣传旅游文化、旅游法律法规、旅游环保知识来提高同学们的旅游知识。

6、礼仪文化形象培训班等等。

四、指导老师:×××

五、协会机构:

(拟定本协会组织机构及机构只能如下)

会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

副会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

外联部:联系旅行社协会出游,联系各班组织旅游团供给协会

组织策划部:负责起草、组织活动的策划、线路设计、组织各项活动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

信息培训部:负责为同学们提供最新的出游信息、全国导游资格证考试信息、餐饮职业经理人考试信息和就业信息等。

基于旅游业的潜在需求和一些同学学习旅游的热情和渴望。我们将踏踏实实,兢兢业业的作好每项工作,努力把我们的协会办成大学生最引人注目的、最令人信赖的高品质、高规格的学生社团。并为祖国的旅游事业的发展出一份力。

我们特向校团委申请成立“旅游文化协会”。望领导批准!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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