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2024-08-13

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精选10篇)

1.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篇一

西湖镇中心学校2011年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一、师德师风(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拿出200元)

本学期因违反师德师风而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和处理的教师,本项绩效工资扣除不发。

二、教师出勤(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拿出600元)

缺勤扣: 1分∕天,事假扣:0.6分∕天,病假扣:0.4分∕天,旷课旷会扣:2分∕节.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提前半天通知的会议旷会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1分,病假一次扣0.8分。婚丧嫁娶建主房享受一周假期。产假、长期病假按上级文件执行。教师不参加本组教研活动,从本项中扣分,除生病住院外,不允许请假,每缺一次扣2分。教研活动按教研组分时段安排。

(此项分数满分为100分,每分折合6元,所扣钱纳入工作量的总钱数)

三、工作量:(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拿出800元)

1、每位教师每周所带标准课时为11节(折算后),11—13节(不含11节,含13节),多余课时按每节5元补助,13节以上(不含13节)每节按8元补助。

2、大纲规定每周课时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周会每节课算1课时,地理、生物每节课算0.9课时,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每节课算0.85课时,超出大纲规定的课时每节课均计0.7课时,第一节晚自习计为1课时,早自习计为0.5课时。午自习每节补助3元从义保经费中出。

3、从教师绩效工资中切出一部分用于课时补贴,先计算多出部分所需钱数,再计算出低于11课时教师的所有差额课时,算出少1课时应出的钱数,以此计算每位周课时不足标准课时的教师所出钱数,并算出超课时教师所得钱数。

四、教学成绩(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拿出800元)

抽考对比:每悬殊一个点10元

个人比率:平均400元

无对比班级不评比,取平均数。

五、教科研:

1、每位教师每学期在校内必须认真准备上一节公开课,学校补助20元。教研组认真组织,把资料做齐。(从绩效工资中出)

2、论文获国家、省、市、区级奖励,或发表在同级刊物上的,分别奖作者60、50、40、30元。(仅限于教育主管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一学期仅限一篇)。(从绩效工资中出)

2、作业、教案、听课记录(每人从绩效工资中拿出200元)

3、监考、阅卷:由学校组织的考试(包括期中、期末、月考、周考、中考模拟、学科竞赛等)每场监考补助10元,期中期末阅卷若集中每次每人补助40元,九年级月考、周考、中考模拟等阅卷补助,语文每次20元,其他科目每次15元。(注:期中期末监考阅卷补助从绩效工资中出,其他考试从义保经费中出)。

六、班级工作量化考核

1、学生出勤 20分

2、纪律 20分

3、寝教室卫生、自行车排放 30分

4、公物管理10分

5、班级流失率20分

6、文体活动加分。

六、班主任工作

1、班主任津贴月均100元,按量化考核结果4︰4︰3划类将班级工作分三类,分别享受120、100、80元的津贴。(从全校教师绩效工资总数中出)

各位老师如有更好建议,请以书面形式(署名)于下周一例会前交办公室王伟主任处。

2.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篇二

资分配方案的通知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要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再存

在13个月工资,已经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12月份工资额

度为单位工作人员总额度,不是具体到个人的标准。事业单位绩效工

资分配时不得出现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不得按照本人12月份工资

额度,刻意制造13个月工资进行分配;不得根据本人基础性绩效工

资按比例折算出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并分配给个人,出现单位所有人

员统一比例的情况;对于擅自将本单位12月份工资额度单列平均发

放的,以及按统一比例将工作人员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折算后发放个

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人社、财政部门将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为此,去年及以前的绩效考核方案需适当的调整,请各单位抓紧

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的方案一定要经过学校教代会或学校全

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修改后的方案、教代会或教职工

大会通过相关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报教育局人事科一份备案。高

中、中专校、幼儿园也需上报。

上报时间:2013年1月8日前。上报合格后审批该单位2012年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计算方法与去年基本相

同,今年包括包括第12月基本工资(不含教龄津贴)额度总量。

教育局人事科

3.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改革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根据《咸安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通过学校行政集体研究,教师会审议通过,制订本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报教育总支审核。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一)考核对象。本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考核时间。每学期结束前,每学年两次。

三、基本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统筹兼顾,适当倾斜的原则。

四、考核小组及职责

组长:陈爱民 副组长:夏联友

成员:陈华雄、苏振华、陈海欣、余志刚、余德河、李强、余德高 陈爱民: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组织实施落实,配合教育总支搞好行政人员管理工作量考核工作;

夏联友:负责奖励性绩效各项测评审核汇总。具体负责制定师德考核测评方法与测评结果的使用,组织教务处制定教师基本工作量、考勤、业绩考核方法; 苏振华、谢加琼、余德高 陈海欣、刘新荣、余德河:负责教师基本工作量、考勤、业绩考核;

陈华雄、余志刚、熊开剑、李强: 负责班主任工作量考核 夏联友负责协助校长组织教代会制定审核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

五、奖励性绩效总额的确定

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定编数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下发到学校,绩效工资总额属于学校,不属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奖励性绩效考评总额为M

六、奖励性绩效的构成

(一)岗位绩效:学校行政、班主任、其他教辅岗位等。此项绩效分配在学校绩效工资总额中有工作量栏目列支。岗位绩效考评总额为A

1、学校行政岗位管理绩效(A1)由教育总支根据学校行政人员分工组织考核。行政岗位管理分副校级岗位和中层岗位两类:

副校级行政管理工作量=教师人均基本工作量×60%×人数,中层行政干部工作量=教师人均基本工作量×40%×人数,行政工作总额=副校级行政工作量+中层行政工作量

行政管理工作量=行政工作量总额÷行政考核总分×个人得分

2、班主任管理岗位绩效(A2)由学校政教处制定分配方案:(详细方案见附件1)

班主任工作量总额W=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参评人数×55%×50%×班级数

班主任工作量分寄宿制班级和非寄宿制班级进行考评,寄宿制班级班主任工作量总额为X=W×40%,非寄宿制班级工作量总额为Y=W×60%。班级管理分基础性工作量和奖励性工作量,基础性工作量(P)以各班学生人数为主要参考依据,奖励性工作量(Q)以政教处制定的评估细则为依据。

班主任基础性工作量(P)=X(Y)×20%÷学段学生总数×班级学生数 班主任奖励性工作量(Q)= X(Y)×80%÷学段量化总分×班级得分

3、教辅岗位绩效(A3)由学校行政制定标准分配:(在额外工作量中分配,全期按五个月计算)

教研组长:每人每月60元;政教处辅助人员:每月80元;年级组长:每月60元

各功能室负责人:

仪器管理员:每人每月30元;实验室管理员:每人每月30元;图书室管理员:每月30;音乐室管理员:每月20元;美术室管理员:每月30元;微机室管理员:20元;体育室管理员:20元;广播室管理员:每月20元。信息化维护团队:每人每月30元。

(二)教师基本工作量:教师工作量主要是教师担任教学任务和完成教学任务情况,由教务处和年级组负责测评。基本工作量考评总额为B。B=M×65%-A

1、教师担任教学任务情况B1(B1=B×60%):学科工作量校正系数:学科工作量计算以1节课为基础单位。小学英语为1.0,语文、数学为1.1,其他学科为0.9。

初中物理、化学1.0,英语1.1,语文、数学1.2,其他学科为0.9.午间辅导按每次3节课计算,早读按0.5节课计算。

学生数50人以下的班级(包含50)权重为基本系数,51人以上(含51人)权重加0.1,61人以上(含61)权重加0.2,初三学科系数权重加0.2.早晚自习系数权重加0.2.男教师55岁、女教师50岁以上学科系数权重加0.1,男教师55岁、女教师50岁以上每周另加一节课。跨学科(指教育总支或教育局统考排名的学科)以一科为主科(周课时多的为主科),另外学科为跨科系数权重增加0.1.教师担任工作量绩效B1=B1÷全校教师工作总量×教师个人工作量分值

2、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情况B2(B2=B×40%):(由教务处制定评分细则实行分配,考评细则见附件5)教师完成工作量绩效B2=B2÷全校教师完成工作总分×教师个人工作量分值

B=B1+B2

(三)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主要是考评教师的师德、考勤、业务考绩等方面,由教务处和年级组制定评分标准和分配方案。综合测评总额为C.C=M*35%

1、师德考评:师德考评C1=M×10%,考评标准见附近2,2、考勤考评:考勤考评C2=M×10%,考评标准见附件3

3、业绩考评:业绩考聘C3=M×15%,考评标准见附件4 教师综合测评绩效=C1+C2+C3

七、教师奖励性绩效总额=岗位绩效+基本工作量绩效+综合测评绩效

八、惩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扣除50%的奖励性绩效:

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无故旷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采取罢教等方式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象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篇四

根据区党政办《关于印发<新余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通知》(余开办字【2009】66号)、《关于印发<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指导意见>的通知》(余高办发【2011】108号)的文件精神,经学校校务会研究,并经学校教师会讨论通过,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维护全体教师的利益,稳定教师队伍,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纯净工资实施为契机,合理拉开差距,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和谐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海平

成员:刘洪波胡敏李洪平刘志明廖红忠

监督:张四根刘卫勇黄克己简润英谭冬梅刘珍

四、考核内容:(分定型、定量)两大块。

A、定性考核(测评奖金占奖励性绩效总量的40%):根据考核等次进行分配。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的职业态度(德)、职业能力(能)、履行职责(勤)、工作实绩(绩)等几个方面。

1、德(20分)主要考核教师的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批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

2、能(25分)只要考核教师岗位知识(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进修等)、工作能力(指教学能力、科研能力、骨干能力、管理能力等)等方面。

3、勤(25分)主要考核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情况及教师工作量(指教育教学工作和其它工作量)、出勤情况(指出勤、病假、事假、旷职等情况)、教育教学(指德育工作、教学常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班队活动、教育科研、公开教学、课外辅导等)和其它活动。

4、绩(30分)只要考核教师目标完成(指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工作能力等)、学生发展(指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等)、成果表彰(指综合表彰、教育教学、其它表彰等)等情况。

B、量化考核(制度兑现占绩效考核总量的60%):包含:《班级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课时量、《教育教学奖罚制度》等。

1、班主任津贴,按《班主任管理制度》每学期按实际工作时间兑现,能遵守制度每月奖160元。

2、考勤津贴,出满勤每学期奖500元。

(1)每天签到两次,缺签一次扣10元,上班迟到每次扣2元,早 退一次扣2元。

(2)会议缺席一次扣2元。缺课一节扣10元,旷课一天扣30元。

(3)请事假一小时扣1元,病假只计时不扣钱。(一整天病假及以

上需出具相关证明)

(4)婚假、产假、丧假。按《教师请假条列》执行,超过部分按学

校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参加函授、自考、职称考试所必需的报名、学习、考试

时间,经学校研究同意,该类假在补足所耽误的工作的前提

下,不扣分。

3、课节量为每课时1.5元。

4、教育教学奖金(见学校各项奖罚制度)期末兑现。

五、考核办法

(一)成立以宋海平校长为组长的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奖励

性绩效考核工作,制定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并负责在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各教师奖

励性绩效工作总量的考核发放。

(二)成立奖励性绩效考核小组,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经全体教师大会审议通过,并报区社会事业局批准后实施。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有学校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性和定量相合,自评和互评想结合实际,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

价想结合。根据考核细则认真操作,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

六、考核程序

考核中务必遵循客观、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将采用自评、互评、考核小组和日常分项考评等方式相结合对教师进行综合测评。考核结果确定后,及时公示。

七、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优秀等次人数比例控制在全校教师总人数的15%,合格人数比例控制在全校教师总人数的85%。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考核结果不得评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在师范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它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其它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八、考核申诉

教师对绩效考核组织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领导小组长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长对申诉将给予正面答复。

九、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按月全额发放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按学期发放(每学期一次)。

(二)绩效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四)绩效考核或优秀等次教师享受考核时间内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金的120%,合格等次享受100%,不合格等次享受80%。

水西逸夫小学

5.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篇五

考核分配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2009]14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楚政办通[2009]106号)及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禄政办通[2009]82号)、《禄丰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禄教字[2009]188号)、《禄丰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暂行)》(禄教字[2009]224号)、《禄丰县教育局关于对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问题的补充通知》(禄教通字〔2013〕5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禄丰县腰站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优绩优酬,多劳多得,激励广大教职工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和广大教职工的主体地位,尊重广大教职工的劳动,充分体现教职工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周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职工多劳多得,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并带动广大教职工共同提高、共同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力戒繁琐,讲求实效,利于操作、简便易行。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以教职工所在岗位及承担的任务、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基本依据,学校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和量化标准。

(一)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 教育法》、《 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完成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二)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服务学校等方面的实绩。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根据教学、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绩效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并与每学年的履职考核相结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艰苦地区教师津贴、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项目。艰苦地区划分和津贴标准由县具体确定。绩效考核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每学年的绩效考核(年度履职考核)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教职工首先进行自评,同时将自评结果形成个人学年工作总结提交学校,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

(二)教职工所在完小对教职工个人履职情况进行初评,打出考核分数,写出考核评语和提出等级的初步意见。

(三)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并核定教职工的综合分数,评定考核等级。

(四)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在学校内公示拟确定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名单。

(五)校长签署绩效考核(年度履职考核)意见。

(六)学校将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报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确定后,把考核表存入人事档案。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在3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教职工如仍有异议,可在3 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教育行政部门在10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考核标准、等级的确定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标准、等级的确定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等级标准: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业绩突出。

合格等级标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较好完成工作任务,业绩显著。

基本合格标准:能够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但在某些方面有不足,需要在今后一个时期改进和提高。

不合格标准:不能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误。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年度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1、不能认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

2、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

1、有严重违反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的;

2、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教学、培训活动,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商业活动而较为严重地影响本职工作的;

6、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7、有乱收费现象的有关责任人。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向骨干教师和教学实绩突出的教职工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局核拨到学校,学校根据绩效考核方案考核进行分配,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由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设立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级奖励金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发给全额的班主任津贴、艰苦地区教师津贴、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按50%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放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来源

县教育局每年核定划拨给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八、分配原则

在“按需设岗、按岗定责、按岗取酬、按员聘任”的前提下,实行工资待遇与工作岗位、工作量、工作绩效挂钩的动态工资分配办法,适当拉开分配档次,体现多劳多得,优教(劳)优酬,重责高酬的分配原则。

九、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工资(含课时工资、教辅工勤人员岗位工资)+管理岗位工资(领导职务津贴、班主任津贴等)+考核效益工资+艰苦地区教职工津贴

(二)发放办法

1、工作量工资(含课时工资、教辅工勤人员岗位工资)不低于县教育局核拨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70%。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的教学岗位、后勤岗位,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作量工资(正常出勤的按12个月计算;请产假的按9个月计算;长期病假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由学校安排外出学习的按正常工作量计算):

(1)教学岗位: 用当年年级学生总数除以年级班级总数,求出班级平均人数(按去尾法取整数),工作量工资小学高级每月440元,小学一级二级每月360元,学生人数以学期期末人数为准,每增加1人增加1元,每减少1人减少1元。

承担语文、数学科目的教师的人数就按该科目学生数计算,承担其他科目的人数按照所任教班级的平均数计算。

专职体育教师津贴每年300元。(2)后勤岗位:

所服务的学生数在30人及以下的,小学高级每月420元(小学一级二级每月340元);31—45人的小学高级每月430元(小学一级二级每月350元);46—60人的小学高级每月440元(小学一级二级每月360元);60人及以上的小学高级每月450元(小学一级二级每月370元)。(吃一餐的学生数折半计算)

2、管理岗位工资(含班主任津贴、管理岗位津贴)控制在县教育局核拨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0%以内。

管理岗位津贴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1)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6个月核算发放)

根据所承担班级学生人数,以学期末学生数为准,按每生每月1元计发。班额在20人以下的每月20元计发。

寄宿制班主任,在以上标准基础上适当增加,根据班内寄宿制学生人数(不含蒸饭或吃一餐学生人数),每增加1人增加1元计发。

后勤人员所服务的学生数在30人及以下的,每月20元;31—45人的每月25元;46—60人的每月30元;60人及以上的每月35元。(吃一餐的学生数折半计算)

(2)管理岗位津贴(每学期按6个月核算发放)

副校级每月职务津贴120元;各处室主任100元;处室副主任(教研员等管理人员)80元;完小校长70元;完小教导主任、工会组长(总务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寄宿制采买人员30元、营养餐管理员40元(兼职的最高50元)。

管理人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的,享受最高职务的绩效工资,不能重复计算,但担任班主任的,可以同时享受班主任津贴。

3、艰苦地区教职工津贴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的规定,中屯、小铺子完小为农村艰苦地区,在两所完小工作的教职工津贴每人每学期250元。

4、考核效益工资

考核效益工资控制在县教育局核拨给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以内。

(1)以下项目单项进行考核奖励: ①课题研究(按结题所在学期考核发放)省级课题:负责人奖励800元;成员奖励400元。州级课题:负责人奖励600元;成员奖励300元。县级课题:负责人奖励400元;成员奖励200元。

②论文发表,按学期考核发放,200元封顶(教育教学论文集及报刊发表的减半,合写的均分)

省级刊物:200元/篇;州级刊物150元/篇;县级刊物100元/篇。校级刊物:论文30元/篇,教学案例20元/篇,信息、封面及封底照片5元/则;信息发表省级50元,州级30元,县级20元。

③论文获奖(按学期考核发放,100元封顶)

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州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

④课堂讲赛(按学期考核发放,同一教师同一学期以最高级别计奖)州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校级:一等奖100元。⑤骨干教师津贴

经学校考核后按考核等次发放:县级“优秀”500元;县级“合格”(校级“优秀”)400元;校级“良好”350元;校级“合格”300元;

⑥各级名师工作室成员考核表彰为“优秀”者: 州级500元;县级400元;校级300元; ⑦校本课程编写

统稿:500元;组长:300元;组员:200元。⑧《教学通讯》责任编辑每期100元。

⑨完小目标考核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完小校长400元、300元、200元。(下学期考核兑现)

⑩转化差生及全勤奖励:与接手成绩相比,转化差生1人,奖励200元,新增差生1人,扣币100元。学年内出满勤的奖励100元。(下学期考核兑现)

(2)学校从绩效工资总额中按在职教职工总人数每人每学期200元划拨到各完小及学校办公室,由各完小及学校办公室制定考核方案取整数进行分配,分配结果在学期末上报学校审核发放。

(3)余下的考核效益工资,秋季学期按实际参与考核的教职工数平均发放;春季学期按《禄丰县腰站小学教师绩效分配量化考核表》量化打分,用考核效益工资总额除以全校教师考核总分乘以教师个人考核分进行分配。

6.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六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管理机制。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体职工,依照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

三、实施细则

1、考勤管理

职工旷工、请假及缺勤等处罚标准参照请销假规定执行。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全额奖励绩效

①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绩效

①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②事假超过30个工作日的;

③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未满一年的;

④考核不合格的;

⑤工作态度不端正,全年出现三次及以上教学事故的;

4、考核优秀的职工奖励绩效奖增加200元;考核合格(含合格)的教职工按相应岗位或职务以实际核定数额发放。

5、对于学期内出勤较好的职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经济奖励。

四、其它

7.2016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七

为认真落实固镇县教体局关于2016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会议精神要求,确保分配的合理化、科学化,结合中心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瓦疃中心校目标管理奖分配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长:徐亚方

副组长:宋

张晓红

成员:王

单桂富

陈勤光

马述雷

刘绪争

二、分配范围

瓦疃中心学校2016年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三、分配标准

人均1.2万元。

四、分配办法及要求

1.各校根据中心校分配方案,参考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出勤情况、考核情况以及班主任方面。

2.坚决杜绝平均发放,适度拉开距离,同时不要差距太大。3.学校要公示分配数据情况。

五、有关情况说明

1.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2016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2.因长期病假等原因不在岗的教师不予发放。3.病、事假,当月请假超过十五天者,当月的金频不予发放。享受法定节假日的不影响发放。

4.享受法定节假的,应当全额发放;经组织安排外出学习的不影响发放,自行参加学习、全脱产学习的不得发放。

5.退休、离职、离岗创业、在职死亡等,按实际在岗在职月份发放。

6.县内单位调入人员由调入单位发放。县外单位调入,从次月开始发放。如:4月份调入,从5月份发放。

7.组织批准支教挂职人员,借到外单位,由工资所在单位发放,借入学校提供考勤情况。

为确保2016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发放,各校要给予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由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各校经教代会研究制定好方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校奖金分配与发放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奖金发放进行公示后,学校将方案、奖金发放花名册、公示图片等材料交中心校。

固镇县瓦疃中心学校

8.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篇八

(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发展,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现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每人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五百元)、工作量(每人每月四百元)、工作绩效(每人每月一百元)三部分构成。

2.坚持以德为先、激励先进、注重实绩的原则。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讲求实效。

四、考核范围

本单位在岗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基础绩效考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基础绩效工资人均数的20%:(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违法犯罪行为的。(2)参与赌博,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的。(3)以教谋私,向学生乱收费或索要钱物的。(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5)缺乏大局意识,不服从学校分工,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的。(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其他违反教育教学要求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的。

基础绩效工资在下一个月发放。

(二)工作量考核: 一)、总体原则

1.鼓励行政成员、教师多带课,实行多劳多得。

2.非一线教师岗位,除确有必要,原则上实行周六、周日双休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休假。寒、暑假可按教师比照放假。

二)、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A、工作量计算办法

1.普通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教师上课、自习、考(测)试实际工作量计。2.班主任工作量计算办法

除班主任上课、自习、考(测)试工作量外,每周人均补超工作量15.6课时(含班会课)(详见班主任考考核方案)。若遇节假日、月假放假,当周不足一周的,则当周每天补2.2课时。3.行政成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①按上级规定,校长、书记按1个标准工作量计,副校长按0.8,主任0.6,副主任0.5。

②带课的行政成员另加实际带课工作量。③1个标准工作量是全校年级主任周课时平均数。

④在年级组兼职的,年级主任每周人均补25.6课时,年级组长人均补23.1课时(详见年级组考考核方案)。

⑤既是年级组成员又是班主任的,另每周补超工作量5课时。⑥行政成员兼班主任的,每周补工作量7.5课时。4.工勤服务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学校要求,较好完成本职工作的,按国家规定绩效工资全额发放。

5.其他

①非行政成员在年级组任职的,年级组长每周补超工作量7.5课时,书记5课时。

②周工作量低于8节的教师,按实际工作量计发绩效工资。周工作量在8节以上的教师,绩效工资应不低于一般工勤服务人员。③周六、周日、节假日加班的,任何人超工作量部分由学校另行计发。

B、课时工资标准

每课时按14元计发。工作量在下一个月发放。

附1:1.教师课时数10.8×3.8×4.8×45=57948.48 2.班主任课时数15.6×3.8×4.8×45=12804.48 3.行政成员课时数20.2×3.8×4.8=11053.44 4.总课时数57948.48+12804.48+11053.44=81806.4 5.总金额(400+800)×5×219=1314000元 6.课时金额1314000÷81806.4=16元 7.综合平衡:课时金额14元

(三)工作绩效 一)、考核主要内容: 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教职工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职工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德、勤、量、绩等方面,具体是师德师风、出勤、工作量、工作过程、工作业绩。

二)、考核方法与程序:

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教职工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学生民主评议、考核组评议相结合。每年分上学期和下学期两次考核。

平时考核由年级组或处室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定期考核为每学期一次,由绩效考核小组依据学校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教职工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其绩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定期考核程序:

1、教职工填写《绩效考核评价表》,进行个人总结和述职(在学科组或处室内);

2、各学科组或处室推荐一名优秀候选人和一名绩效考核评委上报年级组(或处室综合组);

3、年级组(或处室综合组)绩效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参考平时考核的结果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或意见;

4、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核;

5、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3个工作日),受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复核申请;

6、学校将考核工作总结和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1、工作绩效工资在学期末发放。

2、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附:考核办法:教师业绩考核

一、德(20%)

1、学校临时安排的工作没完成或完成效果较差扣2—4分;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扣4-6分;

3、发生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扣12-20分;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4分;

5、在各种统一检查及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职扣4分;

6、开学检查失职的扣8分、校内检查失职的扣4分、常规检查失职扣10分;

7、上班期间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次扣2分;

8、制造事端,影响稳定,一次扣10分;

9、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如采取罢教、非法集会、群访等方式干扰学校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本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为0分;

10、在校期间发生冲突,并造成影响的扣4分; 注:每人基础分为20分,有考核小组评议决定。

二、能(10%)

1、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寓于教学过程之中。(1分)

2、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行为习惯好。(1分)

3、能够组织学生的课外活动。(1分)

4、精心设计教案,由教研组评比为特优教案的。(2分)(细则另附)

5、指导学生学法得当,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能力,发展智力。(3分)

6、参加、承担、指导教学研究活动。(1分)

7、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和制作一件教具或学具,一并上交学校。(1分)(缺一项不加分)

8、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具: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2分。(定期发表,有期刊号、邮发代号的;级别要看主办单位;时间:1-6期为春季,7-12期为秋季)

9、各科教师辅导学生获奖可加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优秀奖1分;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2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相同项目以最高级次计分,不累计计分)

10、学生参加县级以上活动。获团体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相关教师分别、加分4、3、2、1分。

11、需要上缴的材料未按时上缴或学校要求完成的任务而没有完成的,扣1分 /项次。

附:以上8、9、10项获奖者学校奖励另计,请假者在销假后自行补查,如果补查通过不扣分。

注:每人基础分为10分,有考核小组评议决定。

三、量(40%)

1、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按教师上课、自习、考(测)试实际工作量计。

2、年级组(或处室综合组)根据教师工作量从多至少进行排名,前20%的的名次的人,每人计40分,中间70%的的名次的人,每人计35分,最后10%的的名次的人,每人计30分。

3、年满55周岁教师在教师工作量排名中可以按实际工作量加温暖虚课时,55周岁教师温暖虚课时为5课时,以后每增加一周岁温暖虚课时增1课时。例如:56周岁教师温暖虚课时为6课时。

四、勤(10%)每人10分作为基础分。

1、迟到、早退:0.1分/次;

2、缺席(升旗、集会及各种活动等):0.3分/次;

3、无故缺课:1分/节。(迟到或早退10分钟者视为缺课)

4、旷工:按课时折算(上午4课时,下午4课时,晚自习2课时)0.5分/节。

5、事假为每人一天,一天内不扣分(每天按8节计算)。以后视为超假,超一节扣0.2分。(直系亲受住院、婚丧嫁娶除外)

6、病假为每人二天,二天内不扣分(每天按8节计算)。以后视为超假,超一节扣0.1分(住院除外)

7、旷例会1.5分/每次,请假按0.3分加请两节晚自习计算。

8、签到:旷签扣0.1分/次,代签扣0.2分/次。

注:事假在一天以外每天假在三节及三节以内的按半天计算,三节以上的按一天计算,公假不记,学期初、学期末、中考监考、高考监考等集体活动双扣。

五、绩(20%)

总分20分,每人基础分10分,10分为考试科目量化分,具体方法如下:

方法一:找一所平级学校进行两学期成绩比较:求学科分差变化(上学期的平均成绩差额为标准再与本学期的平均成绩差额相比较),每人给基础分10分,正加负减,扣完为止。(同头或双头课的都按平均量进行计算)。

方法二:方法一不能量化情况下采用方法二,由年级组期初制定各班综合排名方案和学生问卷评分标准,必须达到50%以上的人通过,并报学校备案。年级组根据方案进行排名,前20%的的名次的班,每位科任教师计10分,中间70%的的名次的班,再在班上进行问卷评分,班上得分第一名科任教师计10分,班上得分倒数第一名科任教师计7分,其余的科任教师计8.5分,最后10%的的名次的班,再在班上进行问卷评分,班上得分第一名科任教师计9分,班上得分倒数第一名科任教师计6分,其余的科任教师计7.5分。

说明:

1、师德师风扣10 分以上者,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扣20 分以上者,考核为不合格;

2、教师一年中的请假按《浠水县教职工请假暂行规定(试行)》执行。

3、凡师德考核、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不评定等次(不上岗教职工)的教职工,一律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停职审查期间暂停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审查结案后不予处分的给予全额补发。

5、教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免予处分、警告处分的分别扣发1个月、2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全额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教师出现有辱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稳定的过激行为和言论的,全额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9.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篇九

根据孝南教字〔2010〕8号《孝南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遵循公平公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特制定本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着力构建以激励教师爱岗敬业为导向,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实施原则

1、“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2、“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3、“科学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附后),专班成员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工会、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附录1:涂店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 员:周xx 黄xx 毛xx 王xx 黄xx

附录2:涂店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小组

组 长:黄xx

副组长:孟xx

组 员:毛xx 周xx 黄xx 王xx 黄xx 周xx 邬xx

四、发放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方法

考核共计100分,其中师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学过程15分、教育教学效果15分、教师专业发展5分。

(一)、师德(5分)

1、师德和德育工作经过学校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记5分。期末被评为区师德标兵,总分加5分。期末被评为校级师德标兵,总分加2分。

2、违反师德十条禁令,被投诉(经查实被投诉事实成立),或被学校发现有严重过错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疏于安全管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在管理时段内)一次扣5分。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处理。

4、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同事间闹不团结,说是道非,打架斗殴,情节恶劣,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二)、考勤(10分)

1、考勤总分10分。一个月考核一次,基础分10分,实行负分制。

2、考评细则:

(1)、月出全勤得10分。

(2)、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请假早退一次扣0.5分。

(3)、升旗、出操、开会无故缺席一次扣0.5分,学校或上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不到者以旷工论处。

(4)、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上课会客和随意离开课堂为误课,误课1次扣1分。因误课造成的责任事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报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责任者进行查处。

(5)、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校长批准。病、事假3天以上报镇教育总支批准。按请假天数累计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病假需医院证明,事假要有正当事由)。凡不经请假离岗计旷工,旷工半天以内扣2分,旷工一天及以上扣除当月所有绩效考核分数;因旷工造成的责任事故者,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6)、双方父母亲去世享受3天丧假,直系亲属去世享受1天丧假,另加路程假;婚、产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7)、病、事假超过3天,在1个月以内的,按病、事假天数扣除其平时承担的相应“工作量” 部分,“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专业发展”部分也按天数相应扣分。长期因病或私事请假,按上级有关文件发放绩效工资。

(8)、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出公差连续超过3天的,由教导处安排代课,计入工作量,3天之内报教导处同意,互相协调。

(三)、工作量考核(50分)

原则上参照《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鄂政办发〔2001〕112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标准周课时数,并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科学合理地制定各学科工作量折算系数,确定教师工作量。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学校教师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师总数

教师个人工作量得分= 教师个人周实际工作量/教师周人均工作量×50分

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

1、教育教学工作量:(1)、学科系数: 语文:1.2,数学、英语:1.1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1,体育、音乐、美术、信息、班团:0.9(2)、年满50周岁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男教师,每周工作量加1课时。

2、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教科研工作:2课时 微机室实验室管理:1课时 教师兼门卫:2课时

(四)、教育教学过程(15分)

1、学科计划1分。科任教师熟悉课程标准,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开发),有科学、具体、操作性强的教学计划(含单元教学计划)1分。凡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备课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3、教课3分。根据课堂教学评价量化表折算得分

4、作业3分。根据教导处和教研组平时和学期结束时检查记载折算

5、测验1分。按时测验及时批改,更正到位1分,一项不合要求扣0.5分。

6、教学相关任务4分。

(1)、积极参加教研、课改活动,主动上研究课,听课有记载,且课后评价公正、客观记1分。按时完成任教学科任务1分,余一课扣0.5分。

(2)、每学期听课达到教导处要求1分,缺一节扣0.5分,扣完为止.每学期按时上交计划、总结(含实验教师、学校的课改总结、研究报告等)、论文(含上级组织的教学论文、案例评比)。

(五)、教育教学效果(1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目标任务完成及效果。主要以完成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包括学生身心健康、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学习成绩等,要引导教师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德有偏差的学生。任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以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参考。本项基础为11分。考试均以在籍学生为参考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考。确因病或其它情况不能参考的,应由家长写请假条,否则视为参考人数。确因学生智力障碍考试在30分以下的学生统一按30分计算,不参考者视为零分。

(1)、被抽考学科效果评价。

A、参加镇级统考的科目第一名奖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参加区级统考,以年级为单位,综合积分为全区第一名奖10分,第二名奖8分,第三名奖6名,第四名奖4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得分)。

B、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调研考试的科目,在上学期末名次的基础上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

C、对基础较差学科(主要指某一学科在上期末全镇统一组织的测试中综合得分居全镇末一名)量化考核办法:本期该学科综合得分名次仍居末一名,则将本学期该学科综合得分与前一个名次的综合得分的比差拿来和上期末该学科与前一个名次学科的比差进行对比(比差分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如果差距在缩小或持平可得基础分,如果差距继续扩大,则按每下降2分扣1分的标准评价,扣4分封顶(一年级未统一考试,综合比分若居于全镇倒第一、第二名的,分别扣1分和0.5分)。

(2)经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实施,辅导学生参加各级竞赛奖励标准(可累计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如果是由几个教师辅导,则由几个教师均分。

(3)指导学生在各级正规刊物上发表习作、作品,奖励标准: 国家: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2、主要考核教师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做出的贡献和工作成绩,包括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受到各级表彰,主讲优质课、公开课、公开发表或出版教学研究成果、获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励等。本项凭证加分,可重复计分。

(1)政治荣誉奖励:被各级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联合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6分、省级5分、市级4分、区级3分,被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奖励标准: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镇级1分。

(2)教学科研奖励:

A、优秀课、说课竞赛奖励: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

B、论文、案例、教案、自制教具等获奖(合作者均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 4分 3分。省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 3分 2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5分。区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2分 1.5分 1分。

C、在各级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性文章、作品等:国家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级2分(合作者均分);新闻报道: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为4分、3分、1分、0.5分。(同一报道内容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分)

(3)专业能力奖励: 教师代表学校参加各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 省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5分 4分 3分。市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4分 3分 2分。区 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 3分 2分 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 1分 0.5分。

(4)班、团、队工作奖励:班、团、队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模范集体,奖励负责人标准: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5)行政及后勤人员奖励:行政及后勤人员能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主管的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国家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6)对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酌情给分。

(六)、教师专业发展

重点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主要包括教师参加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本项依据下列条件累计加分。

1、有个人发展规划、有学习笔记,经考核合格得1分。一项不合格扣0.3分。被评为优秀者可加1分。

2、积极学习先进课程理念,订阅1份专业杂志。研读1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培训、研究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合格者得2分。一项不合格者扣0.5分。学习效果或培训优秀者课加1分。

六、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为六个部分,根据各个部分不同的性质,将分月考核和学期考核相结合。其中师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学过程、五个项目每月考核一次,教师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效果每一学期考核2次。下学期期末考核与事业单位考核结合进行。

2、学校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参照教师的考核办法进行。承担多个岗位职责的人员,按岗位分别参加考核,然后按一定比例综合计算其考核结果。

(二)考核程序

1、按月考核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教育教学过程”、“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量”由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过程评价表》、《涂店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评价表》和平时工作记载,按月进行考核,“考勤”由政教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考勤评价细则》按月进行考核,“师德”由工会牵头根据《涂店中学教师师德考评细则》按月组织考核,“教育教学效果”由工会、教导处、教研组根据《涂店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效果评价表》按学期考核,所有考核结果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并于月底进行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申诉,学校考核专班必须在5日内复核,并给予答复。

2、按照学期考核的项目的考核操作程序

(1)初评。全体教师、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由考核小组进行初评。

(2)定等。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校考核细则确定分数,分岗拟定考核等次。

(3)公示。考核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4)审核。考核结果由学校评定后,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工作专班审核确定。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专班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七、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和运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学校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按照当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无正当理由,不听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2、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歧视欺侮学生;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收费办班;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滥订教辅用书或资料;造成严重影响者;

3、履行职责不到位,出现严重教育教学失误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其他违反法纪、法规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损坏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行为者;

6、涉及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者。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教师考核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各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的等次上报事业单位考核等次。

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70%,一般按月发放。学校根据教师所聘岗位(教师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孝南区区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职级(岗位)绩效工资标准》造册公示后报区教育局考核工作专班审核,然后由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审批,最后由财政局直达教师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项目包括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含早、晚自习)、教育教学成果奖等项目,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绩效考核的结果也要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薪级工资调整、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1、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2、脱产学习和离岗退养的。

3、病、事假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

八、本《方案》由涂店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0.吴家庄小学2011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试行方案 篇十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2013年)

根据乐教发【2010】6号“关于印发《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和《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乐教发【2010】7号“关于印发《乐至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乐教发[2011]3号“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几个问题的处理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教职工多次讨论研究,形成2013年度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激励机制,体现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促进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质量。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

2、以德为先,注重实效的原则。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来源: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于国家列入财政预算的绩效工资部分。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参与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的人员是学校在编在岗职工(含经教育局批准的借用教师),履行职责,参与了学校年度考核的正式职工。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组织管理

1、成立绩效考核委员会

主任:李显永(校长)

副主任:蒲开明(常务副校长、书记)

成员:郭仲华(副校长)、张朗(教导主任)、毛光平(教导主任)

伍精华(工会副主席)、邓志平(出纳)。

2、成立绩效考核小组

组长:蒲开明(常务副校长)

成员:郭仲华(副校长)、张朗(教导主任)、毛光平(教导主任)、伍精华(工会副主席)、董敏(大队辅导员)、邓志平(出纳)、宁佐金(一线教师)、雷光碧(一线教师)。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可由工作量(任务)津贴、班主任津贴、教育教学业绩、学校管理四部分构成。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按照县域内教职工年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提取,由县教育局、学区考核。

2、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60%),即工作量(任务)津贴:

以完成学校核定的足额工作量并考核达到要求的为标准,享受不低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60%。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超课时、加班、临代课以及其他社会工作的总量。

(1)加班补贴:由学校严格控制。相关机构向校长提出加班申请,讲清加班事由、时间、人员。加班补助按10元/小时、60元/天。加班安排了生活的不发加班补贴。

(2)代课(超工作量)补贴:教师如因私、因病(一周内)自行调课,但必须经教导处同意。教导处可以协助调课,学校不给代课费。公假(含学校安排的学习、培训等,不含涉及职称的学习、培训)及婚丧假等自行调课。产假、较长病假(一周以上)、三天以上的公假等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公假、婚丧假、产假、较长病假每节课予以10元的代课费。以教务登记或记录为准。(3)年级组长、村小教师每期予以50元的超工作量补贴。迭去(1)、(2)、(3)项,余额平均计算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部分。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40%)再分配

1、班主任津贴(40%):

A、总额需支出班主任工作通讯费每月按20计算

B、班级学额巩固,每学期按期末参加考试人数为标准,按5元/人.期发给各年级组长,由年级组长根据本年级任课教师工作情况协商合理分配正、副班主任、学科教师。

C、从总额中迭去A、B内支付的余额作为正、副班主任、学科教师分配(按5.5:4:0.5),其中10%由未上主课教师共同分配)。村小教师一人承担的班级按学生40人计发学额巩固奖。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根据班主任、副班主任、科任教师履职及该班班风、学风、文明守纪等班务管理等方面综合考核量化。

2、学校管理人员(副校长、中层干部、工会、少先队辅导员、出纳6人)(5%)由教职工评议,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按一、二、三等级考核分配;

3、教职工教育教学质量考核(40%)包括师德、教育、教学、教研。

(1)、教学过程管理奖:根据《学校教学过程管理方案》教职工人均每期100考核计发奖金。

(2)、相互听课补贴:每期相互听课达学校规定节数,教师15节、学校管理者20节,每少一节课扣发5元,听课记录要有学校领导、授课人签名。

(3)、论文交流或获奖。按级别按获奖等级发放:县40、50、60元;市级60、70、80元;省级80、90、100元;国家级100、120、150元。(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改科研成果的认定以乐教人(2002)26号文件为准,且以县教育局发文安排并通过县教育局

上交参赛、发表的为准。同一篇作品多次奖时以最高标准予以奖励)。无等级者按同级中档计算。每人每年只能拿一篇来计奖励。凡不完成论文撰写任务的不享受该奖项。网络下载、抄袭论文者一经发现扣100元。

(4)、指导奖:学生习作发表、征文比赛、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科技制作、艺术考级、才艺比赛、体育竞赛等。对承担直接指导任务的教师凭县及以上文件、证书发给奖金。具体标准视获奖的人数、级别和教师承担的任务、做出的贡献等由学校考核委员会研究后决定。(有答案的、带有指定性的竞赛除外。)

(5)、班、校、镇、学区组织的各类活动奖:以学校活动安排为准分别予以奖励。凡放弃参加权的班级及教师扣发30元。

(6)、教育教学质量奖:学校按县、学区《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方案中的巩固率、平均分、合格率、优生率积分总量计算奖金。参加期末统考科目分年级不分学科考核,按人均每期400元下达标准。新接任班级任课教师学校绩效分配委员会据原班级上期学科平均分与本期学科平均分比较,每上升1分给予30元奖励,质量下降的情况予以适度惩罚。科任教师、勤杂人员、学前班教师按标准的0.85下达经费。

(7)超学区级平奖:凡期末统一检测学科各项指标积分累计超过学区级平分的教师,每超1分奖20元,不封顶。若学科各项指标积分累计低于学区级平分以下的,每少1分扣发5元,再低于学区学科积分5分者,教师按每分10元扣发,领导按每分20元扣发(注:新接任班级只要在原有基础上有上升,不再按学区低于5分扣发办法执行)。

(8)毕业班工作奖:A:毕业班教师工作量津贴:每人每期100元。B:毕业班教学质量奖:荣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人平奖励400、300、200元。C:根据学区对两级毕业班考核奖励与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办法,若未获得县级等级奖,相关教师、管理人员需共同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承担其他获奖学校获奖金额。若获等级奖,学区在匹配县教育局下发同额奖金。所有获奖金额全部下发到年级组,年级分管领导、年级组长再进行第二次分配。

(9)、教育科研和教改实验奖(5%):

A:基础教育课题研究实验奖。结题时县级主研人员发200元,参研人员发100元;市级主研人员发300元、参研人员发200元;省级主研人员发400元、参研人员发300元。研究周期控制在两年以内(含)。主研、参研人员均不得超出5人。研究周期内每年予以主、参研人员100元补贴。

B:学校安排教师参加教学业务或与业务工作有关的竞赛获奖(含公开课等)。按级别等级发奖:校级(仅指校内示范课、公开课和研究课,不含人人参与的献课)50元;县一、二等奖100、80元;市一、二等200、150元;省一、二、三等500、400、300元。(未评等级的展示课等按同级中档计发。)以上各项教育教学奖若金额不足,从外借人员40%中列支。

4、教职工考勤(10%)。

按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制度执行。对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不私自调课,不无故不到校,学校会议、活动(含升旗仪式、课间操、集合或庆祝活动)无缺席,无请假的人员(即出满勤人员)每月发放满勤奖25元。

(公假出外)。以点名册为准,每次公示,月末汇总公示。一年按10月计。

5、维稳安全(5%)。

对认真履行安全岗位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无安全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人员,每月发给安全管理奖金10元。发生重大安全维稳责任事故,对责任人扣发全年安全责任奖,并加倍扣发。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1、实行“师德”、“安全”一票否决制。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受到处理的;工作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的。

2、个人单方面中止或解除聘用合同人员、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经研究确定为不合格人员的。

3、每学期旷工累计超过三天者;事假累计超过15天者。按聘用合同、学校管理制度约定的其它人扣发考勤奖情形的。

4、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因违纪而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被媒体曝光的。

(二)有下列情形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发后前面相关奖金将一并取消)

1、事假:每期上课期间除自行调课的三天事假外,超出事假每天扣绩效工资40元,但仍需自行调课。

2、病假:因病住院期间(提供诊断证明、出入院证明、病历、费用清单及缴费发票复印件)不扣绩效工资;小病未住院和出院后恢复修养(以医院证明、医生处方及缴费发票为准)一周内且自行安排工作者不扣绩效工资;未住院的较长病假(一周以上)每天扣20元。两月及以上的长病假,参照川人工(1994)38号《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执行。

3、私自调课:指未经学校领导或教导处同意备案的调课行为。每节课扣双方绩效工资20元。

4、旷课:每节课扣绩效工资40元,旷工每天扣200元。

5、周前会、临时会议(法定假日、公假)请事假每次扣10元、病假每次扣5元,无故缺席扣40元。半天会期的会议事假(病假按上述第2款折半处理)每次扣30元,旷工扣40元;升旗仪式或课间操无故缺席10元,大型活动缺席记旷工0.5---1天。(特殊工作岗位人员除外,如工人等。)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经做思想工作后仍不接受或需接受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任务者,一次各40元。

(三)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特殊假等国家规定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经教育局同意的教育系统内借用人员(不含社会力量办学学校),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数按编制所在学校标准核定,其中的60%拨入借人学校,40%拨入编制所在学校,由学校按本校教职工考核方案对其考核发放。(从2011年9月起,凡借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中40%全部纳入学校,凡临近退休且患有重病需离岗休息治疗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全部纳入学校,学校再按在校在岗教职工的超工作量分配计发);

(五)抽调和上挂县教育局的义务教育学校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考核达合格以上的,绩效考核时应视为满工作量,由编制所在学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对连续任职5年以上达到规定年龄(即男53周岁、女50周岁)或连续任职10年以上(含组织安排到多所学校任职)退下来的校级领导,完成了在职时的工作量,在绩效考核时应视为满工作量,享受相应的待遇

九、核算办法:

各项奖项分配总额须出去八项中的(四)、(五)

(六)人员以及教育局考核的校长,按实际在校在岗教职工核算;2013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职工调动的按上学期8个月,下学期4个月核算分配。未变动的教职工均按上学期6个月核算分配。

十、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

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每半年考核一次,年末根据其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十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教职工按照县教育局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表、工勤人员考核表和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的内容每期自我量化考核并写出述职报告,民主测评,学校绩效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学校绩效考核委员按教职工考核总分=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70%+民主测评得分×20%+自评分×10%,进行奖励或处罚。

十二、绩效考核小组分工

教职工师德、出勤考核由蒲开明、董敏、宁佐金负责;教育教学考核张朗、毛光平、雷光碧负责;班主任工作、安全工作、后勤及环境卫生考核由郭仲华、伍精华、邓志平负责。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细则,公正公平公开认真考核,并将各类考核结果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十三、本实施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实施方案已征求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学校奖励性考核小组研究讨论,形成此方案。全体教职工阅读此方案后,须签字同意或不同意后,绩效考核小组按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试行。本分配方案须上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乐至县大佛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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