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复习思考题

2024-06-26

土地法学复习思考题(精选6篇)

1.土地法学复习思考题 篇一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对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主题的特定性2.客体的不可移动性3.交易的限制性4.权属的稳定性 5.权能的分离性6.土地所有权有排他性。

土地所有权的内容:1.占有权能2.使用权能3.收益权能4.处分权能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唯一和统一主体2.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3.国家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体现了“统一指导分级管理”的思想。4.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通过法律规定将其中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固定给使用者,国家保留处分权。

农民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农民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客体具有广泛性3.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内容上具有直接行使与间接行使的特征。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继承,没收,征收,征用,直接获得 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特征1.国家土地所有权具有完全性和绝对性。2.权能的可分离性3.转移中的单向流动性.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划拨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1.划拨使用权的对象是国有土地使用权。2.划拨使用权的用地限于国家机关、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大型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3.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无偿方式取得,但是不等于无代价,要补偿原土地所有者。4.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使用年限。5.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一种限定条件的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1.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用地。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程序:1.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申请批准,以及选址意见书。2.取得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3.申请用地4.用地审批5.划拨土地

企业改制划拨用地的处理: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租赁3.作价入股4.保留划拨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家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使用

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注意的问题:1.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2.领有国

有土地使用证3.具有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4.依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补签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

特征:1.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必须是国家2.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3.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可以是单位和个人。4.受让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财产权。5.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一种有期限、有偿的行为。出让方式:1.协议2.招标3.挂牌4.拍卖

批准权限:耕地一千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千亩以上,由国务院批准;耕地三亩以下,其他土地十亩以下的,县政府;省,自治州的权限由各省和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审批程序1.确立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制定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3.拟定具体出让方案4.正式报批 操作程序:1.拟定方案2.正式报批3.组织实施和发证4.出让方向受让方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转移他人的行为,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处分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有出售,交换,赠与三种方式实现。土地使用权转让特征:1.是发生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民事行为2.土是土地使用权利和义务的完全转移3.必须在土地使用者在对土地进行了一定的投资、开发和利用以后方可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程序:申请,批准,签约,登记。合同内容:1.土地基本情况2.土地用途3.使用年限4.土地使用权转让款价及其付款期限和方式5.使用条件6.土地使用权转让人交付土地的期限、方式7.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使用费交纳的责任8.违约责任 国家监督:1.成交价格申报2.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国家优先收购3.国家对土地价格不合理上涨的监督

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随同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为此支付租金的行为。

特征:1.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不是单一的出租土地,而是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的建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给承租人使用。2.土地使用权出租是一种继续性行为3.土地使用权出粗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在法律地位上相等。国有土地出租的程序:签约,登记。

合同内容:1.土地租赁用途2.土地租赁标的物3.土地租赁期限4.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方式5.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条件6.土地使用条件7.终止合同的条款8.承租人租期届满时返还土地的期限、方式和条件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0.违约条款

出租和转让的程序区别:转让除签约、登记以外还有申请和批准两个程序。出租是在出租人继续履行出让合同的基础上将部分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让与承租人的活动,因而在程序上区别于权利义务完全转移的土地所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结果是原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消灭,所以程序比较严格。而出租则是在出租成立之后,出租人与国有土地所有者之间仍保持出让合同的关系,国家对其的监督管理关系没有发生变化。

土地使用权抵押概念和法律特征: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的财产,以不转移占有对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1.抵押权的从属性2.抵押权的不可分性3.物上代立性 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要具备的条件:1.土地使用权抵押不是实物抵押而是权利抵押2.抵押权的客体是法律允许转移的土地使用权3.抵押人必须是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债务人或者是第三人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影响土地上其他权利人的权利。抵押具备的条件:

主体条件:1.抵押人须依法享有土对抵押土地的处分权2.抵押人是通过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2.房地同时抵押的须同时为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4.土地使用权抵押人又可是土地使用权出租人。

客体条件:1.抵押人处分的事国有土地使用权2.抵押土地使用权必须是抵押人所享有的合法权利3.附着物建筑物的土地随同抵押4.抵押物价值应与其担保的债券相适应。

土地争议: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或者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在土地管理活动中与他方产生的争执。主要分为两类1.土地民事争议,包括土地权属争议,侵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土地相临关系争议。2.土地行政争议,主要是土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引起的与相对人之间的争议。

权属争议特点:1.争议主体的多样性2.争议对象的特点性3.争议产生原因的复杂性。

土地侵权特征:1.土地侵权行为的侵犯对象是集体或个人对土地的合法权利。2.土地侵权行为的目的是取得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其他权利3.侵权人行为人通过侵权取得的土地权利具有不稳定性。

土地行政争议是土地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授权的有关组织,在土地执法中同个人或者是组织之间产生的争执。1.争议主体的特殊性2.争议发生原因的唯一性3.争议对象的同一性4.争议处理方法的法定性。先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

土地行政复议的范围:1.相对人对土地行政处罚不服2.相对人对土地审批不服3.相对人对土地行政确权不服4.相对人对土地行政赔偿或补偿裁决不服的5.他相对人对土地赔偿裁决不服的低昂对人对其他土地行政处理不服的。土地行政复议审理程序:被申请人的答辩2.书面复议3.撤回复议申请。

决定:1.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3.决定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4.决定被申请人履行负责赔偿申请人损失。土地行政诉讼的程序:1.起诉与受理2.审理3.判决4.执行

土地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决的活动。1.土地行政诉讼的发生必须是在土地管理活动中2.土地行政诉讼的提出,有特定的诉讼时效3.土地行政诉讼的管辖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位主要依据。

土地诉讼的范围1.不服土地行政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2.不服土地行政部门拒绝颁发许可证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具体行政行为。3.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决定.4.对土地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土地或者其他不动产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的6.不服土地行政部门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权、土地房屋补偿征收协议等9.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土地或其他不动产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2.法学复习重点 篇二

一、婚姻法与继承法

(一)继承法:所以案例(见案例)

(二)婚姻法中,继承财产在婚前是个人财产

婚后继承的财产除非遗嘱中确定一方所有,否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实现分别财产制得夫妻,对外举债时,债权人在不知道其财产约定状况的,无论是否以夫妻个人名义举债,对所欠之债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但是当第三人明知该对夫妻是使用分别财产制,且以夫妻之一方名义举债,则债务人仅为举债之一方,只能要求以该方的财产清偿。

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四)不动产的归属:主要看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

父母出资买方的情形: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视为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个人财产;

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产权如仅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仍然视为按份共有;

(五)诉讼时效

丧失胜诉权意味着:

1、法院将判决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2、无法再获得法律支持与帮助 ;

3、实体权利并未同时丧失。

(六)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

1、诉讼时效的中断:由于一些法定事由的发生,造成已经过的诉讼时效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形。

事由:起诉;请求;承认。(请求、承认口头书面均可)

承认包括:同意偿还;请求延期;提供信担保;支付利息或租金。

2、诉讼时效的中止: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效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1)如何继续计算:

a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内,则时效从中止事由发生时中止,从事由消除之日起接着剩下的期间计算。

b 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以前,且在最后六个月到来之前,事由已经消除,则不发生中止效果。

c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以前,且一直持续到最后六个月内还未消除,则时效从最后六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中止,待事由消失后接着再计算六个月。

刑法

(一)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主体具有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注意: 如果行为人在不满14周岁实施的危害行为一直延续到成年时期(16周岁),那么只能追究其达到年龄阶段以后行为的责任。

注意: 如果行为发生时间与结果发生时间有较长的间隔,应以行为发生时的年龄为准,因为主体的责任能力主要是指行为人行为时辨认与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二)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对象并不是任何犯罪都必不可少的要件。同一犯罪

对象有时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

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侵害某种社会主义社会时直接遭受影响的人或物。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体系。

(三)不作为是否构成犯罪

不作为——行为人负有积极实施某种行为的义务;行为人具有履行该积极义务的能力;行为

人没有履行该积极义务、从而导致某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不作为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这种特定的义务是根据特定的事实和

条件而产生的法律上的义务,通常有三方面:

(1)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如遗弃罪

(2)职务上或业务上的要求 如消防队员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而造成重大事故所构成犯罪

(3)由行为人先前的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如果行为人能履行而没有履行自己行为所产生的义务,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负犯罪的不作为的刑事责任。*

(四)因果关系如何判定(尤其必然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

必然因果关系:指当危害行为中包含着危害结果产生的根据,并符合规律地产生了危害结果。

(五)介入因素

在一个危害行为的发展过程中有时介入其他因素而导致发生某种结果,此时,如何确定

先行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介入因素可能是自然事件、可能是他人行为,也可能是被害人自己的行为。

(六)犯罪主观要件:(P73-74)

(1)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

果的发生。分为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抱着希望的心理态度,结果必然或者可能发生,主观恶性大

间接故意:采取放任的态度,结果可能发生

(2)过失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

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分类:(1)疏忽大意的过失:能够预见,但是疏忽大意

(2)过于自信的过失:能够预见,但是过于轻信能够避免而未能避免

(3)犯罪的目的和动机:目的:犯罪人主观上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所要达到外部结果的希望动机: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起因,只

是对量刑有意义,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

(4)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客观造成伤害,不是故意或者过失,不认为是犯罪

不可抗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七)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1)本质来说,紧急避险是一种“正对正”的的关系,而正当防卫是一种“正对不正”的关系,紧急避险是损害一种合法权益而保全另外一种合法权益。而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

而为的紧急防卫行为,其损害的是不法侵害的行为。

(2)前提条件不同 紧急避险以紧急危险的发生为前提,而正当防卫是以存在他人的不法

侵害为前提。

(3)行为的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行为只能在“不得已”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而正当防卫则

没有这一条的限制

(4)行为所针对的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所针对的对象是与造成危险没有关系的第三者,而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不法侵害人本人。

(5)行为的方式不同。紧急避险的行为一般多为消极的逃避危险的行为,而正当防卫行为是对不法侵害人的积极地防卫行为。

(6)行为的限度条件不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要保全的利益,而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大于不法侵害所可能造成的损害。

(八)转化型的抢劫罪

(九)犯罪的停止形态

是指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由于某些主、客观原因使犯罪行为停止下来、不再发展的形态:包括犯罪完成和犯罪未完成。

(十)共同犯罪,累犯(书P78)

累犯——一项重要的法定量刑情节,实质是再次犯罪者。

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的区别„„

累犯与再犯的区别:再犯与累犯的关系。再犯即再次犯罪,累犯肯定是再犯,而再犯未必是累犯。

(十一)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的折中处理。

1、吸收原则:死刑、无期以及没收全部财产刑与罚金刑同时存在;

2、并科原则:附加刑与附加刑之间,或附加刑与主刑并科;

3.限制加重:数罪所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情形;若数罪并为管制,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超1年,有期最高不超20年。

三种特别情形—— 发现漏罪,“先并后减” ;发现新罪,“先减后并” ;犯新罪同时又发现漏罪,“先旧后新”。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的3个基本制度

(1)合议制度

a独任审判:在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案情比较简单,情节比较轻微的案件,由审判员1人进行审判的形式。

b合议庭审判 :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审判集体。

(2)回避制度

a、同案件或者案件的当事人又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的司法人员和有关诉讼参与

人,不得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b、目的:保证司法机关客观、公正地裁判案件,保障当时人能够正常地行使自己的诉

讼权利

c、回避提出的时间: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告知义务

d、适用回避的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情形:

 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姻亲,三代血亲关系)

 本案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 曾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e、自行回避:应当回避人员自己主动提出回避要求

申请回避:由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有关人员提出回避要求

(1)公开审判制度(不公开是原则,公开是例外,被告的近亲不可旁听)

a审理公开和公开宣判 ;

b公开审判的例外:应当不公开和可以不公开的情形。

c定义: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宣判依法公开进行的制度 包括对群众公开,对社会公开

d 不公开审理的情况: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但是经过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涉及商业秘密的,可以申请不公开审理。无论公开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判决一律公开。

(4)两审终审制度: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也最多只能经过两级法院审理。

(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

(一)地域管辖

犯罪地为主,被告居住地为辅;以最初受理的为主,主要犯罪地为辅。

(二)协议管辖(书P205):

协议管辖:指当事人可以就第一审民事案件,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通过协议,选择在某一法院进行诉讼而进行的管辖。(只能用于合同纠纷,只能适用于一审)

(三)第三人(书P208)

定义:指对原告或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

特征:

(1)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

(2)必须是他人的诉讼已经开始,但是法院尚未判决和裁定。

(3)必须对他人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案件的处理结果同自己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分类:(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当于把自己当作原告,双方当事人当作被告,形成两个诉讼合并审理)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既非原告,也不是被告,但是可以参加到当事人的一方进行诉讼,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是无权对案件提出管辖权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

(四)举证责任

区分“查明”和“证明” ;

刑事诉讼证明的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都不是证明主体。行政法

(一)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

抽象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或国家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制定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指示、通告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可分为三类: 执行性的、补充性的、自主性的。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做成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共同的法律特征是具体性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

具体行政行为是法律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个别性行为:

就特定事项对特定人的处理;就特定事项对可以确定的多数人的处理 ;就特定

事项对不特定人的处理。

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职权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外部行为。

类型 :行政征收、~征用、~给付、~奖励、~补偿、~裁决、~确认、~处罚、~许可、行政强制措施等

• 行政行为的效力: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

– 前提:主体-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 ;内容-向对行政相对人做出了具有

效果意思的表示 ;程序-按照法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了送达。

•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 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

– 合乎法定职权范围;

–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

– 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 符合法定程序 ;

– 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 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 „„

3.法学概论复习题 篇三

1、地方性法规是指(C)A全国人大为地方所制定的法规B各级地方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C省级人大和较大的市的人大所制定的法规D升级人大和政府所制定的法规

2、依据宪法规定,国务院总理由(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B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全国代表大会决定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推举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3、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D控制、利用、收益、处分权

4、下列事实中,哪一件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C)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子女给其父母的赡养费C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D接受赠与的财产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B)A、不能作为继承人,除非被继承人没有其他任务B 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可以作为第二继承人D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分为适量财产

6、外国人在我国领域以外对我国国家或我国公民犯罪的问题,可以适用我国刑法的条件是除按照犯罪犯法应受处罚外,还需符合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B)A两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B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C四年以上有期徒刑的D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犯罪客体是指(C)A实施犯罪的行为和手段B法律所规定犯罪的结果 C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D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

8、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日被捕,A的行为(C)A当负刑事责任B应负刑事,但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C应负,但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D不负刑事责任

9、按照法律效力的范围不同,可将法律分为(C)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实体法和程序法C根本法和普通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

10、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B)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

11、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利定行政法规的是(D)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C中央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D国务院

12、有权适用刑法的机关是(A)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D国家安全机关

13、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C)A可以重处罚 B可加重处罚 C应当从重处罚 D应当加重处罚

14、某甲破门入室行窃,正翻箱倒柜时,闻事主回家脚步声,慌忙跳窗逃跑,某甲的行为是(C)A犯罪预备B犯罪中止C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

15、在下列各项中,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的商品时(D)A新闻纸 B服装 C 电视 D药品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AC)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罢工自由 C言论、出版、集会自由 D宗教信仰自由

2、债的发生根据是(AD)

A不当得利B财产继承 C侵权行为D合同

3、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ACD)

A法律具有规范性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C法律对社会具有普遍的约束力D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4、我国宪法规定,形式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AC)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E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遗嘱的形式有(ABCDE)

A公正遗嘱B自书遗嘱C代书遗嘱 D录音遗嘱 E口头遗嘱

三、填空题

1、对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有(合理使用)、(法定许可)

2、专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3、公民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死亡50年后的12月31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4、自然人下落不明确2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5、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7、(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体。

8、刑法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9、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0、担保物权的种类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四、名词解释

1、我国法律的渊源

答:P10在我国,正式的法律渊源或法律形式有以下几种:

1、宪法。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2、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其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而高于行政法规和其他法规。根据宪法规定,法律分为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颁发。效力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或批准,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

5、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性法律文件。

6、民族自治区法规。有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颁布的适用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其基本制度由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加以规定。

8、我国政府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例。国际条例一般属于国际法的范畴,但经我国政府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条约和公约等,对我国也具有约束力,因而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答:P54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代理

答:P148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保证的方式

答:一般保证,连带保证

5、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答:P173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他们是知识形态的产品,是非物质财富,属于无形财产。

2、法定性。知识

产权必须经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智力成果本身不直接产生知识产权,必须经过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立法确认之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3、专有性。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即视为对他人权利之侵犯。

4、地域性。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除参加国际公约或签订双边条约外,只受本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本国也无义务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

5、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6、民法的调整对象

答:P133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指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与性质。

7、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答:P156所有权的取得方法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8、订立合同的程序

答:P242订立合同只要有两个程序,即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表明一旦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可以撤回,但应当在受要约人收到要约之前或同时。要约可以撤销,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如果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或者以其他形式标明要约人不可撤销的,以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完全接受要约提出的条件,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若果有实质性改变的,是一种新的要约。新的要约指受要约人又提出了自己的条件,希望原要约人接受新要约的的条件与自己达成协议。承诺对要约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表明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承诺的方式有口头形式,书面通知形式和遵守交易惯例方式。承诺到达时生效,此时合同即告成立,合同的内容已承诺的内容为准。

当事人如果认为承诺有误,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后果时,可以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之时声明撤销承诺

五、简答题

1、《民法通则》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答:P139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是指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依自然人的年龄和致礼状况可将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1、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即成年人,能够从事任何合法的民事行为。

2、限制行为能力人。已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生活来源,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无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行为能力人,他们不能亲自进行民事行为,而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2、为什么说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答:P251、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宪法要求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3、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哪些?

答:P1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局域国家强制性。

4、法具有普遍性。

5、法是有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4、自然人的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答:P168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自然人的人身权包括 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以及婚姻家庭关系而依法享有人身权利。

5、何谓法律部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组成?

答:P7所谓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以1982年宪法为基础建立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法律部门包括以下九类,即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军事法。

6、下列4项事实,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B接受赠与的财产C养子女给其父母的赡养费D 顾客多付售货员的货款问:哪一种事实可以产生不当得利?

D7、黄河公司开展业务,以其房屋做抵押,先后问甲银行借款400万,乙银行借款200万,并依次办理抵押登记,两个月黄河公司又从丙公司借款200万,假如黄河公司无力偿还这三笔到期债务,其房屋被拍卖仅得价款600万,请问该价款如何分配?

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洗衣机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洗衣机1000部,每台单价16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40万,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请问:乙公司依法向甲公司提出哪些合理要求?

9、“关某代收某推销员慌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是什么行为?为什么?

10、知识产权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P1731、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既不是物,也不是行为,而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他们是知识形态的产品,是非物质财富,属于无形财产。

2、法定性。知识产权必须经专门法律直接确认才能产生。智力成果本身不直接产生知识产权,必须经过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专门立法确认之后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3、专有性。法律规定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专有,即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强制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第三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否则即视为对他人权利之侵犯。

4、地域性。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除参加国际公约或签订双边条约外,只受本国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本国也无义务保护外国的知识产权。

5、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五、辨析题

1、某甲系某企业经理,此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某乙素有业务往来,某日,甲父与某乙一起赌博,输给乙3000元,无力偿还。某乙以“父债子还”为理由,催逼某甲代父偿还赌债,遭到甲的拒绝。某乙边拒付所欠该企业的贷款,于是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此案应如何处理?理由何在?

2、某甲于1998年去世,生前曾留下三份内容相矛盾的遗嘱,第一份是1991年重病时他口述并由其两位远房亲戚在场记录,第二份是1995年他在自己去公证办理的,第三份是1997年自己亲笔书写的问:

1、在处理他的遗嘱时,应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2、法律上的依据是什么?

据查,甲已经丧偶,有子3人,长子1990年去世长子之女已成家,长子之妻已改嫁王某,次子(有1女,妻子李某)办理其父丧事时不幸因车祸死亡。三女移民美国。除去遗嘱涉及的遗产内容,甲还有遗产1200万,个人债务300万,问,1、如何进行遗产继承?

4.刑法学复习资料 篇四

1.我们可以将刑法的任务概括为(保护人民)刑法的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2.我国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3.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从刑法理论上看比较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4.在犯罪的理论分类中,与法定犯相对应的是(自然犯)5.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是(犯罪概念)

(1)一般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应该从重处罚。(4)我国刑法对国内犯的基本适用原则是属地管辖原则。(5)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是有期徒刑。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甲和乙属于(BD)。A、必要共犯 B、任意共犯 C、简单共犯 D、复杂共犯

(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3)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受到谴责 D、坚持罪过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

(4)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AD)。A、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某甲

B、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某乙 C、因贩卖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

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的某丁(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ABCD)。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之后,随即用该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6千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与别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6千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店购买手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8千元的真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2万元的海洛因拿走(6)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主要区别有(ABDE)。

A、起因条件的内容不同 B、实施的对象不同 C、实施的目的完全不同 D、行为人自身的限制有些不同 E、对损害限度的要求不同(7)下列犯罪中属于继续犯的有(BCE)。

A、盗窃罪 B、重婚罪 C、非法拘禁罪 D、制造毒品罪 E、遗弃罪(8)各国刑法所采用的数罪并罚的原则主要有(ABCD)。

A、吸收原则 B 并科原则 C、限制加重原则 D、混合原则E.“先减后并”原则(9)诽谤罪与侮辱罪的主要区别有(BC)‘

A、犯罪主体不同 B、是否可以采用暴力方法不同

C、是否捏造虚假事实不同 D、犯罪客体不同 E、是否有“情节严重”的要求不同(10)刑法空间效力的原则有(CDE).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属人管辖原则 D、保护管辖原则E普遍管辖原则

三、名词解释

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

3、侵占罪:一般主体主观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一般累犯:指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情况。

5、假释: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一般罪犯,在执行一定时期的刑罚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6、.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7、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8、避险过当:避险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使避险行为客观上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合法权益不应有的损害的行为。对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四、简答题

1、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原则

答教唉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然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按照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一规定是为了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按照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

2、简述不作为犯罪中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 刑法上作为义务的来源包括三个方面:(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

(2)职务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特定义务

(3)由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3、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对死刑适用的限制。

(1)死刑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3)死刑必须经过核准程序。(4)死刑设有缓期二年执行制度

五、案例分析题

1、李某与杨某曾于1992年5月共同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此案一直未被破获。2000年4月,杨某因盗窃罪被依法逮捕,与此同时,李某因故意伤害他人被拘留。杨某在看守所看到李某,唯恐李某揭发自己,便主动向公安机关交待了其与李某抢劫的犯罪事实。问:本案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5.卫生法学复习大纲t 篇五

一、概念题: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二、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三、问答题:共3小题,每小题6分,共18分

四、判断说明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五、案例分析题:共2小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

六、论述题:共1小题,12分

《卫生法学》复习要点

第1章 卫生法概述

1、卫生法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特征P9-112、卫生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和作用P13-153、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P16-17

第3章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1、医疗机构的概念和类别P362、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依据和批准机关P363、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情形P374、医疗机构名称的组成、使用、不得使用的名称P405、医疗机构的执业规则P416、医疗机构的广告管理P42-

43第4章 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1、执业医师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P472、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和条件P483、执业医师的注册管理和不予注册的情形P49-504、执业医师考核标准和内容P515、申请个体行医的条件P516、执业医师的权利、义务和执业规则51-

527、执业药师的概念P598、执业药师考试及免试条件P609、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和注册的条件P6010、执业药啧的权利和职责P6

1第5章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1、医疗纠纷的概念、特点和类型(笔记)

2、医疗事故的概念和构成要件P693、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P714、医疗事故的鉴定组织、提起、专家库的建立、鉴定结论P76-775、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P796、医疗事故赔偿应考虑的因素、赔偿项目和标准P80-8

1第6章药品管理法

1、药品的概念和特征(笔记)

2、开办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P84-853、医疗机构制剂管理(笔记)

4、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P905、药品价格管理和广告管理P99-10

1第七章 食品卫生法律制度

1、食品的含义

2、食品的卫生要求P1053、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规定

4、食品中加入药物的限制性规定(什么情况下可以,什么情况下不可以)

5、食品添加剂及其卫生要求

6、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管理(记大点即可)

第八章 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管法律制度

1、化妆品的概念

2、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管理P1163、生活饮用水的概念、分类

4、血液及血液制品的定义

5、无偿献血制度

6、临床用血的规定

7、血站管理法律制度(记大点即可)

8、血液制品法律制度(记大点即可)

第九章 传染病法律制度

1、传染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记大点即可)

2、传染病的分类(能区分甲乙丙三类)

3、传染病传播的要件及传染病的防治。PPT4、传染病的救治(设置传染病医院、分诊、隔离)

5、传染病的保障措施(1、2、3、大点,重点第三点:特定传染病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

第十章 职业病法律制度

1、职业病的概念

2、患职业病的要件(4个)

3、职业病的范围(了解职业病目录10类115种)

4、职业病防治的方针和原则

5、职业病的诊断机构、诊断、及鉴定

6.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 篇六

1.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应当听取(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2)次。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应当开庭审理)。

4.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

5.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情形是(没有故意犯罪)。

6.在公诉案件中,辩护人开始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审结的时间期限是受理后(20日)。

8.对生效的没收财产判决(包括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有权执行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9.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程序应当是(第一审程序)。

10.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12.下列职权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

13.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

14.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而没有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1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16.下列法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

17.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某甲抢劫其钱包的陈述)

18.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19.下列人员中,有权提出上诉的应当是(自诉人)。

20.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权利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1.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2.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2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24.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25.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26.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27.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8.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公安局局长)。

29.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及释放)。

30.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为(开庭审理)。

31.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2.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

33.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34.“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5.张小勇以诽谤罪向法院自诉王小南。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张小勇反悔。在此情况下,张小勇有权采用哪种做法?(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3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何时起3个月以内审结?(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37.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多项选择题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拘传B.拘留C逮捕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有(丸侦查B.决定逮捕D巴预审)。

3.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丸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诉讼代理人是指()。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C、巴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5.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案件有()。A.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6.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A.侵占案B.侮辱案C、巴诽谤案n轻伤害案

7.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8.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的特点有(A.强制性b〃稳定性D〃排它性)

9.罪犯王某,17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10.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ABC)。A.匕首B.指纹 C.脚印

1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B.未成年人犯罪的案C.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1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A.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13.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有()。A.赃款B.现场发现的烟头 C.被撬坏的门锁D.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14.扭送的对象包括(A.通缉在案的B.越狱逃跑C.正在被追捕的15.下列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A市甲区人民法院某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其中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有(B.A市人民检察院

C.A市所在的B省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1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些情形有()。A.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B.违反回避制度的C.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D.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17.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B.属于本法院管辖D.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18.辩护人()。A.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B.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C.可以查阅、摘

抄、复制有关案卷材D.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9.选项所列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A.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天明挪用公款案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罪犯案

20.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A.侦查人员2人以上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D.拘留或逮捕了的被

告,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进行讯问

21.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A.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B.对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2.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

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B.对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C.告诉才处理的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3.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A.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B.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C.上诉的期限不同D.判决书局限于书面式;裁定则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24.无罪判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B.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C.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

25.被害人()。A.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督促立案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D.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6.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B.被告人是聋哑人D.公诉

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27.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拘传B.拘留C.逮捕

28.下列判决中,由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的有()。B.罚款D.没收财产

案例分析题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 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解:(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1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分)在张某家中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1分)

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分)是传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分)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解:(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事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通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l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l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的。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解:⑴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 ⑵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⑶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⑷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⑸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2000年9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以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解: 王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上一篇:投资经理竞聘演讲下一篇:暑假作文:大连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