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稳定先进单位

2024-07-09

信访稳定先进单位(精选4篇)

1.信访稳定先进单位 篇一

医疗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汇报

近年来,随着广大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我院本着以对患者、对医院负责的宗旨,加强了医疗信访接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广大患者及医务人员认可。下面将我院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一把手负总责。

我院一把手对医疗信访工作十分重视,将信访稳定工作视为医院工作重要组成,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信访接待小组,将信访接待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长作为第一接待人,同时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医院信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我院每年召开医疗安全及信访接待工作会议,将医疗信访工作情况对全院通报。一把手带领医院中层干部对现有的信访案例进行分析,并及时向患者及家属反馈医院意见和建议。由于我院一把手的重视,所以取得了信访人员对我院领导的信任,保证了信访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医患沟通,做好医疗信访接待工作。

医疗信访工作是一个医患沟通的过程,我院医务科长作为医疗信访接待第一人,在接待患者及家属时,尽量以安慰的语言先安慰来访者,使其缓解激动情绪,耐心倾听患方意见,说话时语气温和,不当场对来访者予以否决,尽量不让来访者感觉到医院袒护当事人,要让来访者感觉到医院是公正的,不是与他敌对的,这样能够形成良好的信访接待关系,利于处理纠纷时相互沟通协调。同时在沟通中仔细分

析来访者同医院的矛盾焦点所在,注意问题的细节,有些细节问题往往使医院处于纠纷中的有利地位。例如,我院接到一名因右腕骨骨折在医院手术术后的老年妇女,来访时明显可以看出腕关节畸形愈合,功能明显障碍,当时接待者就同其唠家常,问其住院多少天,有几个子女,此患者话匣子一打开就说出了住院10多天因为没人照顾病没治好就自动退院,仅有的一个儿子不孝顺,回家后家里活还得自己干,接待者就问她右手不好使吃饭、梳头、洗脸、做饭等没人照顾怎么办?患者说,全是自己干,活动时患手痛的厉害。至此,接待者在记录中就记下患者所说的话,记录完毕后让患者自己审核后签字。这样医院在处理此患者纠纷时就处于免责的有利地位。

三、实事求是,立场公平公正。

信访接待时,我院对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强词夺理,公平公正解决问题。如果医院有错误我们就诚恳道歉,取得信访者谅解,需要理赔要及时协调解决,不歪曲事实。

四、重视信访答复,不消极推诿。

我院在信访接待中,对来访者的问题医院尽快给予正式答复,让信访者感觉医院对此事十分重视,而不是推诿或敷衍了事。有的来访者要求立即答复,对于之种类型的人,我院接待人员耐心对其解释事件调查需要时间,我们会尽快答复的,并给与患方答复准确日期,决不推诿,取得来访者的理解。对于信访者提出的问题,我院信访办要及时进行调查,及时进行技术委员会讨论,拿出答复意见,并呈报院委会批示,尽快将医院意见反馈给信访者,不消极推诿信访者,避免

引起信访者情绪波动,出现打、砸等严重后果。

五、多途径解决,保证信访工作稳定开展。

对于医院答复不满意的来访者,劝说其理性的通过正常的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医院在答复来访者医院的处理意见时,有的来访者不满意,此时来访者有的很气愤,有的准备闹事,对此,医院为来访者耐心劝说,站在来访者的一边,告知其绝对不可以闹事,如果闹事有理也就变得没理了。有时属于医院的责任,应予以理赔,可以协商解决的要及时解决,找法律人士估算出赔偿金额,在许可的范围内及时解决。部分来访者提出要求太高,医院无法答应,此时医院就劝其找一个公正机关评判,即走行政或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激怒来访者,导致局面不可收拾。

六、及时上报,请求上级卫生部门帮助。

有的纠纷解决困难,我院及时报告卫生局,请求卫生局相关部门帮助。我院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不捂不盖,将事实及时报告卫生局医政科及相关领导,帮助我院分析原因及解决办法,卫生局的帮助对我院信访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在2012年中,我院在医疗医疗信访接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没有打、砸等不稳定事件发生,得到了信访人员及全院职工的好评,今后我院会更加重视信访工作开展,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保护广大患者利益作出更大贡献。

2.县检察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典型 篇二

一、耐心细致搞接待,理清思路抓重点

检察机关的每项工作都是从接待开始启动的,接人、接卷、接信、接物,不过是接待的方式、方法、内容不同而已。目前就信访稳定工作的格局来看,检察机关实行的是首办责任制,谁承办谁负责,并且负责到底,政府大信访实行的是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殊途同归,表达方式不一样,其实内容是一样的。信访接待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仅是控申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院的工作,是每个部门,每位干警都有可能接触到的工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从细节上讲,我觉得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接待要耐心。人一旦走上上访路,心中就积攒了很多不满和怨恨,往往在诉说时情绪激动,语无伦次,有的甚至出言不逊,说出一些侮辱人格的话来,把一些“垃圾”情绪倾泻给接访者,把接访者的情绪也搞的很坏,甚至有的接访者感到很委屈,这时候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很容易与上访人发生冲突而激化矛盾,因此,在接待的时候,要具备足够的耐心和同情心,耐心地听,有针对性的问;

二是责任心要强。接待工作的成败,关键还是表现在责任心上,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上访人不是我们“请来的”,但得想办法“送出去”,最好不回头,也就是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要作出承诺,依法办理,及时答复。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要指明诉讼途径,做好引导工作,不能简单从事,一推了之。要体现出接访者的真诚和对来访者足够的理解,取得他们的信任。三是工作要细致。信访接待的过程,也是我们调查研究理清思路的过程,不仅要搞清楚事情的原委、经过、以及前期各个环节处理的情况及上访人的要求,更要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下一步的处理工作找准切入点和工作重点。

二、实事求是抓处理,及时到位给说法

上访人来检察机关反映问题,躲不掉也推不掉,必须认真面对,依法处理,及时答复。一是处理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涉检信访案件,都是我们检察机关已经处理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上访势必要求我们对过去的案件进行复查。自己找自己的错,往往容易“避重就轻”,所以我们要本着“有理推定”、“有错必纠”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全面复查,以免因上访人对复查结果不服,导致重复越级上访,使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二是处理问题必须及时、到位。迟来的公正是不公正。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必须抓住最佳时机,越早越主动,越早效果越好。很多上访老户,都是由于处理不及时,上访人心中的积怨越来越深,要求越来越高,上访成本越来越大,等到“缠的甩不掉手”,对上级领导机关“销不了号、交不了差”的时候,再去处理,已经错过了最佳时机,难度加大。有些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不能一次处理到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经过反复多次的处理,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已经没有解决问题的空间,满足不了他们不断膨胀的过高要求就采取过激行动,有的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我县丁某某信访案,其离婚一案的判决书、裁定书达十几份,时间长达十四年之久,2007年丁某某因违法上访触犯刑法被判刑。所以处理涉检上访问题时,不能避重就轻,留有尾巴,必须及时处理,一次到位,不留后患。2012年以来,我院共依法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0件,及时兑付赔偿款140353.5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多策并举抓息诉,恩威并重求实效

接待也好、处理也好,但我们最终目标还是使上访人彻底息诉罢访。要实现这一目标,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息诉罢访工作贯穿于涉检信访工作的全过程。从接待到处理终结,心中都要绷紧息诉这根弦,为息诉罢访服务。接待阶段要正确引导,摸清上访人的真正目的,看上访人是为了获得经济补偿,还是为了赌气或讨说法;

处理阶段,要因案而宜、因人而宜,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办理,达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息诉罢访的目标。二是充满信心,锲而不舍,永不言弃。息诉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绝大部分上访案件,只要给予了及时、客观、公正的处理,是能够达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息诉罢访的目标,但也有个别案件,案结了,上访人不满意,仍继续上访,这就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挑战。如胡某刑事赔偿案。1996年9月16日,**县公安局以胡某构不成犯罪撤销案件,但胡某被释放后一直未到我院提出赔偿申请,直到2006年5月首次到我院提出赔偿申请,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胡某的赔偿申请已超出国家赔偿时效,丧失赔偿请求权,我院将《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送达给胡某后,其不服,认为应当赔偿而不息诉。我作为包案副检察长先后五次接待胡某,每次都耐心细致的向其解释刑事赔偿时效的法律规定,并多侧面的做其思想工作,胡某最终对因超过赔偿时效不能获得国家赔偿的规定表示理解,彻底息诉罢访。三是延伸工作,为上访人解决实际困难。案结事了后,我们会不定期的对有些老上访户进行回访,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延伸工作,为上访人解决实际困难。2012年以来,我院协调民政部门或当地乡(镇)政府共对5名上访人进行困难救助近3万元,缓解了其生活困境,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关怀,逐渐平和心态停访息诉。四是依法治访,坚决打击违法上访行为。有些上访者,已经步入误区,上访的目的不单单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是仇视社会,无理取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机关工作秩序,不打击将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12年以来,我县共对5名构成犯罪的违法上访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规范了信访秩序。

四、源头治理抓预防,健全机制做保障

近几年我院基本上没有发生新的涉检上访案件,这种良好的状况,一是得益于院党组特别是检察长对防止新的涉检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是得益于我们建立健全了处理涉检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紧盯源头上的办案和初访接待处理两个环节不放松。2012年以来,我院结合涉检信访工作实际先后研究制订了《信访联络制度》、《涉法上访案件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办理刑事申诉、赔偿案件实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案件信访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长效机制;

三是得益于办案部门稳定意识的增强和执法水平的提高。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坚持案前风险评估,案中说理答疑制度,把“办案零上访”作为追求的目标;

3.信访稳定长效机制 篇三

实 施 办 法

为了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枝柯,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中共枝柯镇党委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领导机制

第一条 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相关包村领导、干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奖惩分明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

第二条 定期召开信访例会。乡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各有关单位、相关人员要定时分析、及时解决信访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要认真阅批群众来信,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信访问题调处机制

第三条 建立村级组织调处机制。要把以农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代表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民事调解会的作用,全面落实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对确需上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必须及 时如实汇报,努力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严防群体越级上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发生。

第四条 建立乡镇干部包村调处机制。包村干部对所包村群众合理诉求的反映和上访案件的调处负全责。

第五条、建立镇党委书记、镇长调处机制。镇党委书记、镇长对包村干部解决不了的信访问题,必须亲自深入实际调查了解,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作出处理意见,书面答复信访人。

三、建立健全信访工作保障机制

第六条 建立信访接待室。集中接待群众来访,集中处理信访问题,信访接待室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第七条 建立信访便民热线。要建立信访公开电话,设立民情信箱,切实畅通群众信访通道。

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落实机制

第八条 建立经常性矛盾纠纷调处制度。乡、村两级要做到每旬排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将调处责任落实到人,并要建立台帐,向上一级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作出专题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第九条 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制度。镇信访办对各村及站所单位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个访每月一通报,两月一排名,半年一小结,全年奖惩兑现。

第十条 建立信访工作听证会议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或包案领导委托的责任单位领导主 持,召集信访人、与信访人有密切关系的人员代表、涉案单位领导、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及以具有一定社会公信力的各界知名人士参加的案件调处听证会,采取公开听证和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形式,澄清事实、讲清政策、分清是非、落实责任、公正调处、达成共识。

第十一条 建立去县到市赴省进京接访制度。群众越级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涉案村委、乡镇有关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必须按通知精神,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接访;如果发生围堵、冲击党政机关,或在党政机关门前及在其它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或发生穿戴异服、挂牌打幅、呼喊口号、跪卧不起、堵塞交通、拦截车辆等情况,涉案乡镇必须派党委、政府的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妥善处置,并及时向事发地信访部门和事发地公安部门报案。一旦发生群体性的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涉案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直接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奖惩机制

第十二条 奖励措施:一年内本村未发生一起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个访的,当该村委在全县通报表扬。连续两年本村未发生一起去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访和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个访的,该村委可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第十三条 惩处措施:

1、对督查督办的信访案件,不按时限办理,借故不落 实,拖着不办,导致越级重复访的,对涉案单位主要领导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进行责任追究,酌情予以处理,以至报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提出免职处理意见。

2、涉法涉诉信访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如接访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如经上级部门认定属冤假错案,需国家赔偿的要按有关规定赔偿,同时对失职渎职、办关系案和人情案,以及徇私枉法的违法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乡镇、村委主要领导干部对该村发生的重要信访苗头隐瞒不报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认真处理引发越级上访的,对镇、村领导干部组织、策划、参与上访的,视情节要给予党政纪律处分。第十四条 对于信访人不按程序逐级上访的;反映同一题,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拒不推选5人以下代表的;在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的规定期限内越级上访滋事的;问题已解决,但要求过高,仍无理缠访、闹访的;不到指定接待场所,胡搅蛮缠的;在党政机关门前长时间缠访闹访、穿戴异服、挂牌打幅、呼喊口号、跪卧不起、堵塞交通、拦截车辆的;幕后策划、煽动、操纵、教唆、胁迫、指使越级上访的,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辱骂、推拉、殴打信访接待人员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违反《信访条例》其它规定的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 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轻微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或教育。

第十四条 本实施意见从2006年9月起实行。

4.信访稳定研判报告 篇四

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把握粮食系统维稳形势,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七月份的信访维稳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现把分析研判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月维稳形势:

八月份,我局信访稳定形势总体良好,但由于原食品厂改制留下的问题,出现一件食品厂职工去省上访事件,食品厂岳艳等职工去省上访反映厂房变现没返还职工自己补交的养老保险问题,我们已调查食品厂厂地及附属物变现50万元,全部一次性上交社保局,不存在岳艳等职工反映的问题,还把有关情况通报信访局及上访职工。另外,山头粮站高西强等五名职工来局反映单位买断下岗有关问题,我们听取了职工意见,给职工作耐心解释,职工情绪稳定。

二、主要措施和基本做法: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对世博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措施。

(二)、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要求各单位要对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地排查摸底,着力抓好企业改制、工资发放、养老保险上缴等容易引发群体性矛盾的热点问题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梳理,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三)、切实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制度和信访值班制度。世博会期间,要求各单位要执行严格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表上报局办公室。要加强信息预警预测,保证信访维稳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准确通报信访信息,因迟报、漏报、瞒报有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进一步加大信访问题的 责任追究力度,明确各单位负责人是信访稳定的 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凡因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三、下月信访形势和工作安排

我局的信访维稳形势虽然有所好转,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上访隐患,如食品厂和车队改制留下的后遗症、购销企业工资发放偏低、养老保险没有上缴到位、工贸公司职工长期下岗,要求改制等问题,都可能引起信访或重复上访。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尽力解决职工的实际问题。另外,九月份适逢中秋、国庆两节,我局将加强值班,要求各单位做好两节职工的生活安排及困难职工的慰问工作,确保粮食系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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