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级干部任免通知(共9篇)
1.股级干部任免通知 篇一
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更好地从生活上关心照顾离休干部,经请示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好省直单位离休干部医疗待遇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省委老干部局批准或者备案的出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看病用药使用当地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药品目录》或《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经省公费医疗或者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其医药费报销实行随到随报。由省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落实。
二、离休干部使用《公费医疗药品目录》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对抢救危重病人确需的药品,经审核后予以报销;对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应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才能报销。其中,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由省财政负担80%,原单位负担20%,个人不再负担;参加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由统筹资金全额支付。同时为享受公费医疗和参加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离休干部另外再制定一个统一的《增补目录》,适当增加治疗老年性疾病的药品。由省委老干部局、省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共同落实。
三、由省委干部保健委组织安排,为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处级以下离休干部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省财政负担。由省卫生厅负责落实。
四、本着从优和方便的原则,享受省级公费医疗的处级以下离休干部可以自主选择江西省人民医院门诊部或江西省人民医院直属门诊部(原省公费医疗门诊部)中的一家为门诊定点医院就医。由省财政厅、卫生厅共同抓好落实。
以上规定自有关部门发文起实施。
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卫生厅
2.股级干部竞聘演讲稿 篇二
大家好!
我叫xiexiebang,1972年8月出生,36岁。97年10月到地税局参加工作。至今已和大家携手并肩、团结协作共同走过了14年的工作历程。我的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新区所工作3年,负责过所内个体户管理、发票销售、税款征收缴纳、票证管理等多项工作;计会科工作6年,负责会统报表的编报及票证管理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至今已有5个年头。
今天我竞争的职位是副股级岗位。结合十四年的工作经历,我认为自已在这次竞聘中有以下优势:
一、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和高涨的工作热情。我来自于一个农村家庭,深知这份工作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我从心底热爱和珍惜这份工作。有了这种工作态度和热情,使我工作起来劲头十足,任劳任怨。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古人说“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功”做好本职工作不难,要在本职工作中有突破,有开拓,更出色就需要事业心和责任感来做坚强后盾。在计会科管理票证期间对票证使用人制定了多种票证管理制度,虽然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但我的辛勤努力换来了管理票证6年中无任何差错的优异成绩,我的工作虽默默无闻,但很有意义,我感到很欣慰。
三、具有锲而不舍、勤奋好学的、学而不厌的精神。07年我又被领导安排在经费会计的岗位上,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岗位,需要我从头学起。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为了能胜任这份工作,主动向前任会计多学习,多请教。自学相关业务知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了会计资格的考试,通过这次考试业务水平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四、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能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平时注重个人修养,踏实做事,正直为人,坚持原则,公正地看待问题,处理问题。经过多个工作岗位的实践锻炼,培养了自己多方面的能力;也培养了自己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性格。
综合以上四点我认为自已基本具备胜任并履行好股级岗位职责的能力,请大家支持我。
这次如果竞聘成功,我会在认认真真学习上有新进步,在堂堂正正做人上有新境界,在踏踏实实做事上有新成效。我将努力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为科里的工作多出谋划策,当好助手,协助科长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对于将来的工作我没有更多浮华的语汇来表述,一句话,说的好不如做的好,请大家看我的行动吧。
当然,作为这次竞聘上岗的积极参与者,我希望在竞争中获得成功。但是,我决不会回避失败。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我都会如我的人生信条那样“简简单单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3.县局股级干部管理办法 篇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改革,健全县级干部管理制度,造就高素质股级干部队伍,为深化县局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省市电力公司有关干部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县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局股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股级干部是指县局所聘任的中层干部。第四条 股级干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统一、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六)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 体制与管理
第五条 县局应根据实际岗位需要,设置股级干部岗位。建立职责明确、配合密切、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第六条 职数及其管理
(一)县局本部部门股级干部职数一般为2人;
(二)县局本部部门正职按正股级管理,副职按副股级管理;基层站所正职一般按副股级管理,副职一般按职工管理。
第七条 股级干部任职时间从县局聘任之日算起。
第三章 任职条件与资格
第八条 股级干部任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维护企业和谐稳定,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具有比较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熟悉县局有关生产经营业务;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团结合作,勤勉尽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第九条 股级干部提拔任职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一般为后备干部;
(三)提任正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应在同级副职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四)提任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应具有3年及以上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
(五)担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要求。
第四章 任职年龄及待遇
第十条 股级干部任职年龄界限:
(一)股级干部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8周岁(当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时,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原始出生日期为依据);
(二)股级干部每届任期为2年,以宣布任职时间为起始时间;
(三)在股级干部换届时,距规定任职年限不够一个任期的,聘任到本人年满规定年龄的当月,次月不再聘任;
(四)因年龄原因退出干部岗位的股级干部,除岗位工资待遇不变外,其它奖金及福利待遇按一般职工标准执行。
— 6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或不得聘任领导职务: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原任职务的领导职务;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后未逾5年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六)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县局党委另有规定的。
第五章 选拔任用
第十二条
选拔股级干部,主要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组织选拔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沟通酝酿;
(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
(三)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在征求本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
(四)局党委充分酝酿,党政主要负责人意见一致后,集体研究决定;
(五)征求协管方意见;
(六)需要任前公示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
(七)进行任职谈话和任职前廉政谈话;
(八)宣布任职。
第十四条 竞争上岗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竞争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测试;
(五)民主测评;
(六)根据测试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七)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在征求本局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向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
(八)局党委研究决定;
(九)征求协管方意见;
(十)任前公示;
(十一)进行任职谈话和任职前廉政谈话;
(十二)宣布任职。
第十五条 公开招聘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二)面向本单位公布招聘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有关要求;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知识、能力、素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测试;
(五)根据测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了解人选情况;
(六)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向局党委提出任用意见和建议;
(七)局党委研究决定;
(八)征求协管方意见;
(九)任前公示;
(十)进行任职谈话和任职前廉政谈话;
(十一)宣布任职。
第十六条 完善并认真执行拟提职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职人选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现任职务等自然情况和工作简历,采取发公示通知或张榜公告等形式,在其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以干部人事部门为主受理群众意见,经公示无问题,或者有问题但不影响任职的,予以任用。
第十七条 对提拔任职的股级干部,实行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第十八条 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情况。
第六章 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
第十九条 采取组织选拔方式选任股级干部,必须通过民主推荐产生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二十条 考察依据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第二十一条 考察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第二十二条 考察对象人选的产生:
(一)后备干部;
(二)在民主推荐中比较集中的人选;
(三)个别特殊职务需要的股级干部人选,可以由局党委提名。
第二十三条 考察程序:
(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五)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六)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和相关工作意见,向局党委报告。
第七章 交流、回避
第二十四条 实行股级干部岗位交流制度。
(一)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二)现任股级干部,在同一单位(部门)并在同一岗位上任职满6年或任职满三届的,一般应进行岗位交流;
(三)股级干部的交流,可以跨部门、跨专业进行;
(四)股级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顾全大局,克服困难,服从组织安排。在干部任免宣布后,5日内,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任职。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交流任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降职;
(六)建立健全股级干部交流激励机制,坚持干部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采取有利于干部健康成长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交流干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干部到复杂环境、重点工程建设、急难险重任务和基层经受锻炼,建功立业。
第二十五条 实行股级干部回避制度:
(一)不安排其亲属担任与本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
(二)股级干部履行职责时,涉及与本人及其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第八章 考核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立健全促进企业发展的股级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
第二十七条 对股级干部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考核、任期考核。
(一)日常考核是对股级干部所进行的经常性考核,主要应用日常的绩效考核结果;
(二)考核一般在下年初进行,采用工作业绩评价和民主测评方法进行;
(三)任期考核一般在股级干部任期届满进行。
第二十八条 对股级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业绩、素质、能力、作风和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
第二十九条 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实行分层分类考核评价,综合运用多维度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综合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三十条
股级干部考核评价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级。
— 12 — 第三十一条 综合考核评价的一般程序为:
(一)组成考核组,制定考核方案;
(二)股级干部考核评价方式:局股级以上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的评议、本单位(部门)职工参加的评议、绩效考核三种方式;
(三)股级以上干部及职工代表参加的评议方式:召开县局股级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大会,股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股级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参加测评;
(四)本单位(部门)职工参加的评议方式:召开本单位(部门)全体职工会议,由本单位(部门)股级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本单位(部门)全体职工参加测评;
(五)绩效考核评议方式:依据企业管理部汇总考核的绩效考核分值进行测评;
(六)采取职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法了解股级干部情况;
(七)形成考核评价报告,报局党委审定。
(八)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股级干部使用、奖惩、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
第九章 薪酬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 股级干部的薪酬由县局统一管理发放。第三十三条 建立股级干部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表彰奖励一般采用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等。
第三十四条 实行股级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和处罚制度。股级干部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予以处罚。股级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其责任,并予以处罚。处罚按照党纪、政纪及有关规定执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五条 对股级干部进行处罚后,应对其进行帮助教育。第三十六条 对股级干部的奖惩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并记入个人档案。奖惩及解除奖惩的决定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三十七条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的;
(二)因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连续两个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率低于65%的;
(四)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追究责任的;
(五)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六)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免去现职的。第三十八条 免职程序:
(一)向局党委提出免职建议方案;
(二)局党委研究作出免职决定,明确免职后的相关待遇;
(三)征求协管方意见;
(四)进行免职谈话;
(五)宣布免职。
第三十九条 实行股级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自愿辞职是指股级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局党委审批。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引咎辞职是指股级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责令辞职是指局党委根据股级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免去现职。
第四十条 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辞职:
(一)在涉及企业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任职且不满解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第四十一条 实行股级干部降职制度。
因工作能力较弱或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正职的,应降为副
职使用,其待遇按照副股级标准执行。不适宜担任副职的,应降为一般职工使用,其待遇按照职工岗级标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股级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纪律与监督
第四十三条 股级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县局的规章制度。
第四十四条 实行企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等在企业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
第四十五条 实行主要岗位股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岗位干部在离任、任期届满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十六条 实行股级干部谈话和诫勉回复制度。
(一)股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委或委托有关部门同本人谈话:
1.股级干部工作岗位变动、职务升降、退职时; 2.对股级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要向本人通报情况,转达意见时;
— 16 — 3.股级干部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 4.股级干部受到批评、处分时;
5.发现股级干部在工作中出现“苗头性”问题,或是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出现问题,以及职工群众对股级干部有较大反映时;
6.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谈话时。
(二)同股级干部谈话应遵循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疏导、及时的原则。谈话的形式以个别谈话为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话的形式。
(三)对有关反映股级干部的问题,可采取当面诫勉谈话或函询的形式,由干部本人如实向局党委作出回复。
第十二章 教育培训
第四十七条
教育培训要适应事业发展,结合岗位职责,把握干部成长规律和能力建设的要求,针对不同干部的特点开展工作。
第四十八条 培训应综合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系统内培训与系统外培训相结合等方式,促进股级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四十九条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领导素养等方面。
政治理论培训重点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训,注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夯实理论基础,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领导能力、— 17 —
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政策法规培训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培训,提高干部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能力;
业务知识培训重点围绕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战略部署的学习贯彻和省市公司党组决策部署的领会执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意识,更新观念,提高认识;
领导素养培训按照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的要求进行,重点加强现代企业管理、现代领导科学及科技、社会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第五十条 县局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股级干部培训计划,分批参加培训。
第五十一条 建立健全股级干部在职自学制度,鼓励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
第五十二条 建立股级干部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股级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掌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提高领导素养的程度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将管理创新、工作业绩等作为评价股级干部学习能力和培训效果的重要标准,将股级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促进股级干部自觉学习,不断提高。
股级干部的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章 后备干部管理
第五十三条
建立科学规范的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合理、结构科学,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考验、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干部队伍。
第五十四条
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委及其人事部门负责。
第五十五条 后备干部的数量和资格。
(一)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不超过1:
2、副职1:1的数量配备。
(二)正股级后备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在副股级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三)副股级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必须在本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党群职务的后备干部,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第五十六条 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任用。
(一)后备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
(二)制定后备干部工作规划和计划,完善后备干部管理信
息,健全后备干部定期考核和分析制度、谈话制度。对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后备队伍进行调整充实。
(三)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拔任用。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周口供电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 以往发布的各项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寺庄乡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篇四
自 查 报 告
寺庄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面加强股级干部队伍建设,真正使那些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在实践中得到及时充分锻炼,迅速成长,使我县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近日,我乡对股级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先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乡现状及存在问题 我乡现有股级干部7名,其中女性2名,大专以上学历的4人,干部身份2人。大部分股级干部能够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但也有个别股级干部不能较好地开展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学历较低,文化基础相对薄弱。虽然多数都是大专以上学历,但第一学历高中文化的占了很大的比重。就己有的本科学历来看,大多是函授学习取得的学历,并与所从事的专业不相吻合。虽然说学历不等于能力,但是学历可以转化为能力,学历低了,发展潜力就容易受限,知识结构上的缺陷已成为一些干部指挥能力提不高、业务能力上不去的制约因素。
2、部分干部专业技能不够扎实。其中既有专业干部来源不足、自身学习不够的原因,也有组织培养不够有力的问题。专业技术干部的主要来源于地方大学、武警院校毕业生,不同程度受时间、实践、专业限制。大多数干部走上工作岗位后,学习的自觉性都有所降低,有的认为工作忙,没时间学;有的感到理论离实际远,学了用不上;有的学以致用上不够好,有的干部学习不善于与部队建设和个人实际相结合,缺少科学的态度和务实的精神,图形式走过场,片面追求读了多少书,写了多少笔记。有的还觉得自己对眼前的工作干得很顺手,学与不学关系不大。
3、股级干部年龄老化,缺少年轻干部。股级干部大多是在乡机关工作多年,工作经验较为丰富,但缺少创新能力的老干部。因此,不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时容易凭主观经验做出决策,导致决策的不科学性。如今农村的各项新工作层出不穷,部分老干部不能适应新形势,不能紧跟时代步伐,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现象不能够及是及时的较好的解决。
二、下步打算
1、加强对股级干部的培训。通过远程教育、报纸杂志、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培训,着重培训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新形势下农村存在的各种问题分析、各项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知识。
2、加强宏观管理。立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在抓好寺庄乡科级干部管理监督的同时,将股级干部的管理监督与选拔任用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要求,对全乡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需要增设股级岗位的单位进行严格审核。
5.股级干部任免通知 篇五
一、基本情况:
我镇现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含企业服务中心)116人,镇属部门30个,其中股级干部23个,为交叉任职或多岗兼职,股级干部事业心、责任感较强,能团结和带领身边的同志一道,较出色地完成党委政府部署各项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镇党委高度重视股级干部任用工作,能积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上来,统一到推进大局发展工作上来,贯穿于各项决策部署和督查落实之中,提高新时期干部任用重要性的认识,认真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干部管理及效能建设规定》文件,每位领导成员都负有所分管部门股级干部培养考察的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干部思想动态,积极发掘干部的潜质水平,努力推动干部管理工作迈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二)、坚持原则,审慎任用。依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在使用股级干部上,我们本着“量才适用,稳步提升”的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和干部的思想、能力、阅历、实绩等方面,通过征求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多方意见,综合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加强干部的跟踪培养、教育和考察,经每年年终综合考评和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确实优秀的股级干部,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予以研究,以交叉任职的方式多岗锤炼,提升干部能力水平,促进干部健康茁壮成长。
(三)、加强管理,提高效能。股级干部是机关单位的中层领导,担负着本部门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为此,我镇强化股级干部管理,严格按照《镇干部管理规定》,从股级干部考勤、评先评优、奖罚措施、年终总评等方面,以民主测评方式科学合理地评定股级干部思想政治、履职情况、农村工作、纪律作风的表现,触动干部的主动性,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股级干部自身的素质能力和水平,影响和带动全体干部积极向上、主动作为,推进和提升部署工作的扎实、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主要是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6.股级干部任免通知 篇六
表一
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
说明:
1、此表由干部本人填写;
2、政治面貌填写要正确,如;中共党员,不能简称党员。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表二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说明:
1、此表由干部本人填写,无需报告的事项应明示“无”;
2、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参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赣组通[2007]10号)具体规定执行。
填表人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民主测评情况登记表
说明:此表由组织填写。
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登记表
说明:
1、此表由组织填写;
7.股级干部任免通知 篇七
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参加竞争的职位是支行正股级干部。首先要感谢各位领导多年来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感谢与我同舟共济、朝夕相处的全体同事对我的帮助和信任。
我是,中共党员。年毕业于学校,专业,学历,职称。
这次我竞聘支行正股级干部,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我有丰富的工作经历与较好的工作业绩。我于年进入行工作,至今已有年时间,现担任会计主管,负责基层网点内部会计监管工作。总的来说,我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适应支行正股级干部的业务工作。同时,我多年来,一直诚恳塌实工作,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在领导和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
二是我了解支行正股级干部的岗位职责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支行正股级干部的岗位职责是重要的,也是包罗万象、非常繁杂的,要做好支行正股级干部的工作很不容易。我了解支行正股级干部的岗位职责,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系统的金融知识、娴熟的业务技能。金融知识方面,这些年我始终不忘充实自己,坚持干中学、学中干,完善自我,提高自我,先后通过了、的职称考试。业务技能方面,年以来的岗位磨练,也练就了我娴熟的业务能力,无论是传统业务,还是新兴业务,力求做到懂原理,会操作,善营销。这些,都有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同时,我有过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有较强市场拓展意识和营销能力;有较强的问题处理、系统分析、理解判断和沟通能力;这些都是我做好支行正股级干部工作的基础条件。
三是我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雷厉风行、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我会在今后支行正股级干部工作的挑战中求发展,在支行正股级干部工作实践中求超越,同时紧密结合支行正股级干部的岗位实际,创造性、灵活性地协调、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此获得领导与同事对我的信赖。
四是充满激情的年龄优势给我带来了充分的自信。我今年岁,有健全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有只做不说的性格、雷厉风行的作风;有无私无畏的风骨、敢抓敢管的魄力;有特别能吃苦、特别能耐劳,朴实无华的品格;有不畏艰难、扎实肯干、执着追求的韧劲和敢于竞争、拼搏进取不计成败的秉性。这些,都使我对工作充满激情与自信、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更重要的是,我接受能力比较强,对新业务比较敏感,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且有信心,有决心,也有能力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假如我这次竞聘支行正股级干部成功,我将围绕以下四方面开展工作:
一、抓好自身建设,全面提高素质。支行正股级干部工作,责任重大,我将努力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善管理的复合型高素质的要求对待自己,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和管理素质,公平公正、洁身自好,清正廉洁,做到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努力争当一名优秀的支行正股级干部工作,全力实践“、、、”的时代精神。
二、做好营销、服务工作,奉献自己力量。在支行正股级干部工作岗位上,做好服务工作是关键。我要把自己看作是分行的普通一兵,要开动脑筋,想方设法,搞好服务。一是搞好分行内部服务,获得全体干部职工的满意,一心一意搞好工作,全面提升银行工作质量;二是搞好对客户的服务,通过细致塌实的工作,温馨周到的安排,让客户感受我们分行高效快速、优质服务的同时,也感受我们分行的热情好客,享受宾至如归的感觉。
三、努力提升三个水平。第一个水平是理想信念水平。带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农行的发展就是个人的发展,农行的明天就是个人明天的新观念,把为农行奉献作为一种职责、一种骄傲、一种追求,不断激发员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第二个水平是工作水平。作为一名支行正股级干部,任何工作都要思考在前,计划在前,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分清轻重缓急,有的放矢,努力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第三个水平是业务水平。要紧跟时代的发展,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就必须不断努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适应新需求,以过硬的业务,为农行发展服务。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也许今天我的演讲并不动人、也并不精彩,但我一定会以自己赤诚的心和实际行动奉献给我所热爱的农行金融事业,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厚望。最后,我向在座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表个态:无论我这次竞聘成功与否,我都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做好我应做的工作,为分行健康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8.股级干部任免通知 篇八
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工作,推进股级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中央、省、地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
第三条 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 股级干部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和职数。
第二章 管理权限
第五条 县直单位(含县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设在乡镇的基层单位)股级干部的任免,由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单位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后行文任免。
乡(镇)股级学校中层干部及副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由县教育局和所在乡(镇)共同考察,县教育局研究后行文任免。
第六条 乡(镇)股级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组织考察,并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行文任免。
第七条 乡(镇)和县直单位纪委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及股级纪检(监察)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共同考察,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并行文任免。
第八条 乡(镇)武装干部的任免,由乡(镇)党委商县武装部共同考察,提出拟任免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并提名县人民武装部行文任免。
第三章 任职资格条件
第九条 担任股级干部的基本条件参照《贵州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第六条规定。
第十条 担任股级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一)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股级干部,必须具有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事业机构的股级干部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近两年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三)新提拔的股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五)特殊岗位的,还应符合相应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提拔担任股级干部: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 查的;
(二)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三)其他不符合提拔条件的。
第四章 任免程序
第十二条 股级干部的任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充实调整方案
股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充实时,由单位党委(党组)将需要充实调整的职位书面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未设党委(党组)的单位以单位名义汇报。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单位主要领导沟通,提出充实调整方案。
(二)制定民主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推荐名额、推荐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及纪律要求等,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按方案执行。
(三)组建考察组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
(三)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工作特殊需要的股级干部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为考察对象。组织推荐提名人选,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确定考察对象
召开会议,集体听取民主推荐情况汇报,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五)考察
1、发布考察预告;
2、召开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通过个别谈话、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广泛了解情况;
3、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4、考察组汇报考察情况。
(六)酝酿
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进行酝酿,形成初步人事调整方案。
乡(镇)党委需将推荐、考察情况和单位人事调整初步方案报县委组织部。需上报的材料:
(1)干部任免请示;
(2)研究讨论干部的会议纪要;
(3)拟任职干部个人身份证明材料;(4)县编委办的领导职数审批表;(5)民主推荐汇总表;(6)民主测评汇总表;(7)干部任免审批表;(8)干部个人考察材料;(9)其他需上报的材料。
(七)讨论决定
召开会议研究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八)任职
实行股级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提拔任用的股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需要提 请选举的干部,应按照有关法律、章程等规定,依法推荐、提名和选举。
对决定任用的股级干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九)任免材料归档
任免工作结束后,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将考察、任免材料等进行整理归档,装订干部文书档案。
第五章 竞争上岗
第十三条 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范围内进行。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六章 轮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
第十五条
实行轮岗、交流制度。在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以上,原则上实行轮岗或交流。在重要岗位上累计任职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或交流。特殊部门、行业则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或缩短轮岗或交流年限。
县委组织部有计划地对股级干部进行跨乡(镇)、跨单位交流调配。
第十六条 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第十七条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八条 实行免职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免去现职:
(一)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的;
(三)工作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的;
(四)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第十九条 实行辞职制度。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干部辞职,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各单位党委(党组)或领导班子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评办法,强化对股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股级干部的考核结果存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奖惩与提拔任用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好股级干部定期谈心谈话活动,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肯定优点和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帮助他们进步。
第二十二条 县委组织部采取集中办班培训、交叉挂职、外派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股级干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股级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科技文化、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股级干部的思想政治 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第八章 纪律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随意增设机构、增配干部;
(二)不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个人不能改变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三)讨论干部的任免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到会,必须有超过应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形成决定。有关干部的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必须经超过应到会半数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意,才能进行;
(四)不准以领导圈阅或征求意见的形式决定干部任免;
(五)不准以行政办公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干部的任免;
(六)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七)不准拒不执行组织、人事部门及单位调动、交流轮岗干部的决定;
(八)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
(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体,或打击报复;
(十)党委(党组)研究任用干部,凡是在重要问题上有争议,意见不统一的,应缓议。
第二十四条 县委组织部对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和贯彻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 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十五条 县编委办负责对各乡(镇)、县直单位股级领导职数配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七条 实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与《金沙县干部人事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金党发【2006】10号)中对股级干部任用、管理要求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要求为准。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要求为准。
9.真正做一名合格的股级干部 篇九
参加了全市股级干部培训之后,我个人受到了很多的启迪和感悟。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名股级干部,我当不负厚望,立足基层、加压奋进,真正把股级干部的职责履行好,把“三项建设”落实好,把基层公安工作开展好。
一、在学习和实践中锻炼自己,做好基层公安一线的“先锋官”。此次培训班,使我深深感受到,必须时时刻刻加强自身的学习,并在学习和实践中锻炼提高。要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学会从基层的实际出发,科学、全面、扎实落实各级党委的战略决策。同时,要抓紧对公安工作理论和公安基础业务的学习,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的同时,不断加强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养成,善于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有效驾驭当地治安形势,善于在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善于在不同条件的环境中,冷静应对各种新挑战,从而使自己真正成为“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品行优良,把握上级指示精神准确,落实上级战略决策迅速,推进基层各项工作扎实”的公安一线先锋官。
二、在总结和探索中磨练自己,做好基层公安一线的“排头兵”。作为股级干部,始终处在一个“排头兵”的位置,自己不仅是指挥员、战斗员,更应当是“勘探员”和“调研员”。要善于总结自身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不足,特别要敏锐察觉存在的各种问题和苗头,尤其是在队伍管理上,要体察入微,防微杜渐。同时,作为公安一线的战斗实体,股级干部必须注重对各类治安动态的研究和分析,牢牢把握一方社会治安的总体脉搏,要善于铺下身子,深入社会、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时刻理清工作思路,认清工作方向,随时完善和修正工作措施,在打击犯罪上,真正做到精确制导、精确打击;在队伍建设上,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招招实效;在致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上,真正做到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此外,要大胆探索基层公安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想普通民警之未想,为兄弟单位所未为,以为人民负责,为上级领导负责的高度责任心,以科学、客观、求实、求真的工作态度,积极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实现基层公安工作的赶超发展。
三、在信心和决心中砺炼自己,做好基层公安一线的“领头雁”。信心的建立,源自对自身工作的准确评价和判断,决心的下定,取决于对工作发展的科学前瞻。作为一名股级干部,一方面,需要学会站在上级领导的高度把握局部的宏观,另一方面,必须要置身普通一兵的位置调节微观。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按照干部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自觉接受各种砺炼。作为股级干部,他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工作信心,不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他必须要具备做好一切工作的决心,在精神和意志上,不可有半点疲软。唯有自己振翅高飞,才能率众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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