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转让承包合同范本

2024-10-24

鱼塘转让承包合同范本(通用10篇)

1.鱼塘转让承包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在 场 人:

2.鱼塘转让承包合同范本 篇二

2008年10月29日,韩某与詹某就韩某为户代表承包的3亩菜地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韩某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詹某,转让期限为10年,詹某一次性交付转让费人民币12万元。双方当事人以及证人陈某在协议书上签字按印。协议签订当日,詹某交付转让费用人民币12万元,韩某将土地交付詹某使用。2010年4月,韩某以该合同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詹某已经耕种的土地上种植其他作物。詹某多次要求停止侵害无果,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韩某停止侵害并继续履行合同。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性质,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均已履行主要义务。被告要求解除合同没有法律根据,双方应当按照原合同履行。遂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五十六条规定,认定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

韩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上诉方没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稳定的收入来源,发包方出具的证实虽未以此为不同意的理由,但该理由是客观存在的,故可以认定发包方不同意转让具备法定理由。因此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对被上诉人詹某提出的继续履行合同、排除妨碍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故二审法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民事诉讼法》 判决撤销原判,确认韩某与詹某签订的协议无效。

观点评析

本案中两审法院作出了完全不同的判决,其原因在于两审法院对于本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不同,即本案争议的核心问题是韩某与詹某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一审法院是从合同的构成要素来进行判定的,认为其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的相关规定,因此判定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二审法院认为该合同没有获得发包方的同意,而发包方又具有不同意的合法理由,因此该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笔者赞同二审判决的认定意见,其理由如下: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

在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定位为物权还是债权,我国学界历来就有物权说与债权说之争。笔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的观点,主要出于以下理由:(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一节所直接规定的权利,并且学界通常认为该节是对物权制度所作的规定;(2)承包人对所承包的土地有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直接控制、利用的权利;(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排他性的财产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笔者认为,判定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第一,转让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转让条件。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而已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根据这一条我们可以看出,转让方需要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是民生之本,保障农民对土地的拥有以及转让权利才能更好di 保障土地的合理使用。

第二,受让方是否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受让方应当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

第三,须经发包方同意。《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对农户之间自愿合作,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共同发展农业生产,法律是支持的.但是我们需要把握入股的界限,入股应当是发生在承包人之间的,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成股份来投资到经营性的公司当中。

认定一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应从以上四个方面来综合考量,四项要素都具备.一般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有效,欠缺其中任何一项,都会造成效力上面的瑕疵。

2.本案转让协议的效力分析

从上面的分析可见,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的转让规定了严格的条件。虽然合同法对合同的规定更多的是强调意识自治原则,但是由于土地是民生之本,法律需要通过对土地的流转进行特别规定才能更好地保障土地的合理利用来保障农民对土地的享有。

在本案中双方通过转让协议的形式来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本案的焦点就是此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判断效力问题,我们应当从上文中提到的转让的四个条件入手。首先是转让主体是否具有转让的法定条件。根据案例分析来看,虽然韩某并不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但是由于这点更多地是从学术上面的分析,无法找到法律依据直接判定协议的无效,因此司法实践中无法直接判定其协议是无效的。其次,本案中的詹某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具有受让人资格,詹某受让此土地是用于农业生产,因此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最后一点也是本案需要讨论的就是此协议是否受到发包人同意以及是否存在合理的法定理由来对抗发包人的未表态。

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需要发包方的同意。发包方是否同意,我们应当通过双方转让合同书上是否有发包方签字盖章明示批准同意转让来进行判定。本案中只有双方当事人以及证人签字,并没有发包方签字,因此此案中并没有得到发包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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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是否需要发包人同意这一点,最高人民法院还作出了专门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拖延表态的,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此案中是否能够以发包方无法定理由拖延表态作为依据来认定转让协议有效呢?关于这一点,根据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可以总结如下几点法定理由:1、承包方不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关于这一点,由于合同签订时可能出现转让方是出于生活所迫或者偿还债务的情况,因此更多地需要发包方来把握这个情况,从而来保证农民的切实利益以及生活保障。2、转让不符合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平等自愿有偿原则通过发包人的法定理由来得到实行。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人需要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关于这一点与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条件相吻合。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方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应当用来从事农业生产,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5、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优先权。当出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竞争转让权,在转让时间、转让费和内容等方面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如果转让方转让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发包人就可以以此作为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延迟表态。

在本案中虽然发包人并没有明确提出承包方不具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个法定理由来不同意双方的转让协议,但是这个理由是事实上存在的,而且发包人并没有签字,可以默认为发包人以此为法定理由不同意此转让协议。转让协议是没有经过发包人的同意的,因此本案中的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

本案中一审与二审的判决之所以不同的原因是,一审更多地是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考虑本案协议的合法有效问题,却并没有意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殊性。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发包方同意其实就是一种审批权,因此转让协议除了需要符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以外,还需要按土地承包法的特别规定,得到审批才能够生效。因此本案中虽然存在主体不适格的情况,但是更好地是从审批方面来进行判定,从而得出其无效的结论。

这里还应指出的是,虽然本案根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得出其无效的结论,但是实际生活中,由于农村是个熟人社会,土地承包权的转让一般也为同村村民和村组干部所知,作为发包人的村委会也大都通过默示同意的方式不加干预。因此,本案可否认为村委会默示同意,值得进一步思考。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

3.农村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篇三

为了提高土地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规范农村鱼塘承包行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规范农村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合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村委会(村小组)与承包方必须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公开竞标,签订合法有效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得超过五年。

二、村委会(村小组)总租金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鱼塘、湖泊,必须经过小港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标。

三、承包期内鱼塘、湖泊只能用于养殖业,承包方仅有湖塘养殖使用权,不得改变鱼塘、湖泊用处,不得填塘(湖)用于建房或其他商业活动,更不得与他人形成交易。

四、逢干旱季节,除保留历史水位的30%外,鱼塘、湖泊的水优先用于农业灌溉。

4.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篇四

(一)合同编号:东风合XX02 号 :******

甲方(发包方)联系电话: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

为了严格规范东风农场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平等自愿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鱼塘进行养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鱼塘的使用限制 鱼塘仅供乙方依法进行养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二条 承包面积、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鱼塘位于东风农场内的沙垄围垦鱼塘,总面积为 35、825 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东至砖厂围墙边 1 米外及南边塘石边,南至 水利堤石边,西至厂房东塘基边,北至原执胜餐厅塘基中心。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贰年。**年 1 月 1 日起至**年 12 月底止,自 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需要终止合同,双方同意终止合同,租金计至合同终止之日。

第四条 承包费用、履约保证金和缴交要求

1、承包费用: 承包金为每年 1600 元/亩。每年总承包金为伍万柒仟叁佰贰拾元整。(57320 元):

2、缴交要求(按“先交费后养殖”的原则)(1)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清第一年的承包费用。(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须要在当年的 1 月 1 日前缴清。

3、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满时,待乙方缴清有关费用和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10 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4、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交。乙方如需开具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

5、缴交地点:东风农场财务室。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鱼塘行使发包权、监督权。

2、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时有权收回所承包的鱼塘。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鱼塘资源和农场其它资产的行为。

4、在承包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发包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包方。

5、鱼塘承包期间,政府的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6、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7、以现有的排灌设施提供给乙方排灌进出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承包的鱼塘资源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承包期内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承包的鱼塘进行了设施改造,对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设的财物,在承包合同期内享有处置权。合同期满时不处置的,则视乙方放弃其所属财产的处置权,甲方有权清理,清理所产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不及时清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对鱼塘需根据农场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养殖方式,并自行承担承包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风险。

3、承包期内不得对鱼塘进行转包,在承包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承包的鱼塘有继续承包的优先权。

4、维持鱼塘的养殖用途,承包期内,鱼塘的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依法执行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品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协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执行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和规定,保护和合理利用鱼塘资源。

7、不得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占用排水河搭棚养殖。同时,负责修理或更换鱼塘区排水窦的司利、窦板的一切费用。

8、乙方养殖的产品不能违反食品安全法的标准,不得养殖法律禁止养殖的品种。若乙方因此影响甲方商誉,需赔偿甲方商誉损失 2 万元,并无条件收回鱼塘。

9、乙方对死鱼的处理应符合动物检疫法的要求,不得丢弃,否则发现一次需支付违约金 1000 元给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并须承担因此发生的对死鱼的处理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承包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的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总金额的 0、3收取乙方的滞纳金。

3、出现下列情形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触犯法律、造成农场或第三方损失的还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1)乙方不按时缴交承包费用且逾期 30 天的;(2)乙方私自对鱼塘进行转包的;(3)乙方有违反国家及农场鱼塘管理政策、规定行为的;(4)乙方违反政府及甲方对计划生育、综治维稳、环境保护、违禁农药的使用和安全生产方面规定的;(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开椟、开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6)因鱼塘入水过高造成农场或第三方(作物)厂房受浸的;(7)无论是由于何种原因,由于鱼塘排出的咸水造成农场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长受影响的;(8)越界养殖的;(9)乙方破坏农场内农田水利设施及其他设施的。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征用或农场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补助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补偿标准按南沙区政府的文件执行。

附件:乙方承包鱼塘的四至示意图;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东风农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签字): 签订时间: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二)甲方(发包方):_____ ____

现地址:____ 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____

现住址:_______ __

身份证号码:_____ ____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鱼塘共计__30 _亩交给乙方承包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8 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伍 年,即从 年 月__ _日至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 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10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今后凡有遇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10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无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10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诉讼程序__。

第十三条 补充协商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

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三)发包方:xx县xx镇xx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县xx镇xx村x组,xxx,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 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 x村三组坎下河埂。(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年x月x日起至***年x月x日止。共贰拾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贰拾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贰拾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鱼塘经营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经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条约如下:

1、甲方将位于广水市长岭镇合心村杨家新湾一处鱼塘与乙方共同承包经营。水库现有成鱼价值9万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4万5千元。

2、承包期限为十年,即从2014年3月16日至2023年农历年底。

3、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的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各为1万元,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齐,十年共同承包金共计十万元整。

4、利益与风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在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除政府征收外)否则对乙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双倍承担,包括承包费。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公证人:

****年**月**日 签订地点:南桥酒家

6.鱼塘承包合同 篇六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包租赁甲方鱼池做自然湿地生态恢复,现订立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租赁承包,先交后包一次性交纳,签订合同后交清。

二、承包面积:位于15组的鱼池1只,包含周边池梗等,总面积12亩。

三、承包时间为:1年,即从2017年1月3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止。

四、承包价格:每亩每年租金为1250元,总金额计15000元。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只提供现有环境设施,不添置,不修理(包括水质及进出水灌渠问题、用电设施问题等),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要求甲方添置任何设施,一切有乙方自行解决。

2、在承包合同成立后,乙方有权利对白蚬湖边鱼池管理修复,使其自然恢复湿地生态环境,所属鱼池使用权清晰,乙方社区居民不得以任何行为破坏其自然恢复。

3、承包期满后,甲方应提前与乙方协商后续租赁费用及租赁相关条例,如乙方无需续租,则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撤场。

4、对拖时出塘和损失集体财产的违约责任,到时按实际赔偿。

5、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如遇到拆迁建设等政策性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必须服从,甲方按开发区标准赔偿当年度青苗费,剩余年度承包金全额退还不作其他任何补偿。

6、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自觉遵守执行,无论哪方无故终止合同或违反上述条款,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鱼梗的使用应不计面积,与邻边各半使用,六、未尽事宜,经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方: 公正方:

7.农村鱼塘承包合同 篇七

乙方(承包方):

为提升品味,方便游客,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垂钓园内垂钓池交给乙方承包,用于鱼类养殖及垂钓。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年5月8日至--年5月8止。

第三条

1、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承包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壹万元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交清。

2、设备、设施、水、电费等押金1万元。

第四条

甲乙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给乙方,用于看护人员住宿、存放渔具等物品,办公室内原有设施物品不能拆改损坏,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塘基建设建构筑物,不得对园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拆改的,不得损坏、改变垂钓园原有设施,设备。

第五条

乙方需要注水或抽水时,用电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抽水水泵由乙方负责维护,合同期满后,交还甲方时设施设备应保证能正常运行完好。

第六条

如甲方有接待时,乙方应允许甲方免费垂钓。

第七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甲方确有接待时,乙方不能提供免费垂钓的。

4、乙方擅自对园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拆改的。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九条

1、乙方应做好安全警示和巡视,确保水池安全,严防人员落水,一旦发生落水事故一切责任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用电管理,要安全用电,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做好垂钓客人之间的矛盾调解工作,严禁打架事件的发生,如发生打架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须服从管理处的管理,积极配合防恐防暴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甲方违约,应全额退还年租金和押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自愿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8.鱼塘承包合同 篇八

乙方:

为了发展农场经济,加强渔业开发及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我国《渔业法》、《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鱼塘承包给乙方,面积为 亩。

(二)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费订为 元,第二年承包费在上一年承包费基础上递增5%,依次类推至第年,并在今后承包期内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承包鱼塘的所有权归一农场,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资经营、捕捞收益权,但在承包期内不得出卖、出租或转让,若乙方确实无力经营时,须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五)甲方应在乙方鱼塘养殖期间补充用水时,积极地主动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在农场总体用水安排和规定下保障承包户达到最低限度的养殖用水,水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在经营水产养殖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执行以上协议,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则向另一方追究违约责任,并支付当年承包费的30%做为违约金。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另做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盖章):

9.简单鱼塘承包合同 篇九

立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村民组在位于村西南有一口当家塘大沙塘,于2004年底改造至今,已经10年了。原先改造是由农户筹资完成的,改造后集体放养了部分鱼苗。由于无人管理,垂钓、偷盗现象严重,导致群众不但不受益,反而塘里的水花生每年还要花钱请人清理,从而造成集体资产闲置浪费。为了盘活资产,增加集体收入,经 年 月 日村民会议研究,一致决定,将此塘发包给他人,双方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承包费及年限:承包期 年, 元/年,合计人民币 元整。

二、付款方式:不论何人承包,共计人民币 整,双方协商一次性付清,交于本村集体统一使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在承包期间对该塘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在塘里捕鱼或者从事其它捕捞活动。

四、乙方在承包期满后,不论采取什么捕捞手法进行捕捞均可,但不能将塘里的水抽干,应考虑到村民用水问题。

五、由于塘旁有企业生产,一旦生产污水流入池塘,厂家会给相应的补偿,但所交此款应归徐洼村集体所有,乙方无权收取。

六、乙方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充分的优先承包权。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村委会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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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鱼塘承包合同汇总 篇十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鱼塘承包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鱼塘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 现住址:

乙方(承包方) 现住址:

甲方将冯庙居委会窑厂鱼塘(五口鱼塘)发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五口鱼塘进行整理,保证鱼塘底面平整,堤坝稳固,发包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四周堤坝使用环境,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10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缴款方法:承包金为平均每年8万元整(合计80万元),乙方第一年交甲方6万元,以后每年递增5千元直至最后一年全部缴清,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年底前一次性缴清。

第四条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乙方按照甲方指定地方安装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缴给甲方,电价为甲方使用电费电价同价.甲方保证乙方生产经营道路畅通。

第五条甲方将鱼塘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有自主经营权管理权,但不得破坏鱼塘。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权。

第六条乙方对鱼塘基础设施的投入,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国家优惠政策,甲方给予支持.在承包期内乙方若经营困难可另行发包,甲方不得干预。

第八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乙方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有关青苗、鱼苗、基础设施的补偿归乙方,其他补偿归甲方。

第九条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对鱼塘四周堤坝除甲方植树外有管理使用的权利。

第十一条在承包期内,如遭遇不可抗拒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将事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如有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经镇司法所鉴定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鉴定机关一份存档。

第十四条乙方在承包期内,甲方如因生产需要从塘底取土,必须在乙方休鱼期内进行,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定机关

鉴定地点

鱼塘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现将位置于四都镇新四村黄塘嶂的黄塘嶂水库及甲方在黄塘水库边开挖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水产养殖及其它相关养殖,在合法、自愿、公平的原则下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面积:

水库水产养殖面积约30亩、水塘约3亩

二、承包时间:

承包期为 年从20xx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用:

前10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后 年承包费为每年 元整( )于每年12月前准时上交甲方。

四、四方权力和义务:

1、承包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但不得干涉其合法经营。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有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自主经营及养殖行为。

3、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前做好三通工作即通路、通水、通电。

4、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水库、水塘的合法养殖活动,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水库水面及鱼塘进行正常合法的养殖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养殖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养殖损失。

五、乙方权力及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包期间经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承包期间乙方不得在水库周边养猪。

4.承包期间乙方有义务帮甲方看管甲方名下的花木及其他基础设施不被损坏、偷盗。

5.为了养殖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网箱、鸡舍、鸭舍等合理措施,但不得影响水库工程设施安全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六、如因国家征收养殖损失补尝归乙方、其他补尝归甲方。

七、如果对合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八、附甲方原承包合同复印件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

现地址: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鱼塘共计___亩交给乙方承包进行养殖,鱼塘路边自建房屋 8 间及场地交给乙方经营农家乐(注:农家乐为餐饮服务行业)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承包款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 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条 乙方承包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费、土地补偿费和其他补偿费归甲方。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

乙方施工的建筑物要在承包期满后10天由乙方自行拆迁,逾期不处理的则归甲方所有。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八条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合同所定期限缴纳承包款,逾期15天未完成的,作自动退包处理,甲方有权没收押金并终止合同,收回鱼塘重新发包。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承包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承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承包款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将押金没收作为补偿。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一条 今后凡有遇河涌水质有问题或受到污染,承包者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交承包款。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第九条

第十二条 风险责任:

1、农家乐属于服务行业,所涉及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实行抵押承包的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_______天内交纳承包押金给甲方,即押金金额为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 ____元____角____分,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退还抵押金给乙方(无息)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承包押金。

3。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达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押金,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

第十三条 补充协商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鱼塘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xx县xx镇xx村委会,简称甲方

承包方:xx县xx镇xx村x组,xxx,简称乙方

为搞活经济,充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甲乙双方就承包鱼塘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合同范本《个人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一、承包项目

1.甲方提供村属的黄泥窝鱼塘,由乙方承包。鱼塘范围:东从马家住地小河口原张老石老坝,西至张老石原承包界限为止;北从x x村二组田坎下河埂,南至x x村三组坎下河梗(详见图纸)

2.从本合同签字盖章并公证后起,乙方自行投资扩建、改善现有鱼塘并在国家规定内经营有关项目,甲方不得干预。

二、承包期限:从x x x x年x月x日起至x x x x年x月x日止.共20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费用事项

1.第一年,即x x x x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仟元,甲方作为补偿费付给原承包人x x x;第二年、第三年,鉴于处于建塘阶段,乙方只付给甲方承包费每年伍佰元。从第四年即x x x x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承包费贰仟伍佰元整。

2.付款时间:每年五月一日作为付款时间。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1.承包期间,如甲方法人更换,不得影响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国家征用,按下列意见处理:

(1)承包期限(即20年)内,乙方扩建、改善鱼塘所有投资而获得的赔偿费归乙方所得,土地赔偿费归甲方。

(2)乙方投放的鱼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开出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

(3)20年承包期限满后,如国家征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资赔偿金的百分之叁拾(30%)。土地赔偿金仍归甲方。

3.承包期内,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暂时或长期不能管理鱼塘,乙方有权委托直系亲属或按本合同条款转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预。

4.乙方承包期问,如遇纠纷,属土地使用权引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属乙方经营等问题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期满后,如鱼塘继续承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将鱼塘交付给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乙方,从乙方付给甲方的承包费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不能按时交纳承包费,遗期每天赔偿违约金x x元给甲方。

3.如甲方违约推翻或单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在乙方损失费用的基础上加百分之伍拾(50%)赔偿给乙方。

六、解决争议的办法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期限内发生争执,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向有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 X镇政府一份、公证处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X X X X年X月X日

公证机关意见

公证员:X X X(盖章)

X X X X年X月X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鱼塘共计亩发包给乙方,鱼塘及鱼塘周边设施全部交给乙方进行农作物种植、水产养殖及农业观光等项目经营。(鱼塘集体土地使用证号见附件1)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鱼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每年的承包金应于当年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

第四条鱼塘经营管理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间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能进行干涉,期满后交还给甲方。

2、乙方开发经营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电管站管理,要安全用电,开户、电力设备安装、材料费用以及鱼塘用电电费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在承包期内,如需修筑塘基或增加有关附属设施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和建设,但承包期满后不得拆除,全部交由甲方自行处置,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但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种植的农作物以及乙方增建的经营设施(简易房屋、所种的树、花草、新设的停车场以及所修的道路等)的赔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其他其他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按时收取鱼塘承包金的权利。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合法经营及种养行为。

3、承包期间因甲方原因或甲方原承包合同、鱼塘权属的问题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合法的承包经营活动时,甲方应及时出面解决、如导致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时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承包期间乙方使用而产生的电费、水费、及其他养殖税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为了养殖及经营需要,可增设拦网,看守棚、观光设施等设施,但不得影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甲方违约解除合同的,需全部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承包金,并赔偿乙方已投入设施的.全部价值损失及因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乙方已缴交的当年承包金不用退回,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签订地点:

鱼塘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甲方将集体所有的鱼塘承包给乙方,用于养殖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城关镇车家店村三组面积约十八亩的堰塘承包给乙方,其闫德沛冲堰塘位置:东至乡村公路,南至闫德沛,汪贵全田上,西至汪福珍旱地,北至都延现旱地,刘述林冲堰塘:东至刘述林老屋,南至宋德慈田上,西至都廷章旱田,北至陈强、闫德沛旱田。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为:养殖,但乙方可以适时以合理的方式调整和优化。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3、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4.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费共计人民币6000.00元。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堰塘。

2.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3.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响享有补偿、赔偿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乙方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

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养殖业可得利益和为重新承包相类似的鱼塘需要多支付的承包费、和重新投资。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现将长命湖水产养殖基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养鱼,商定如下:

一、转租鱼塘土地面积144.57亩。

二、租赁时间:从公元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为期7年。

三、承包租金: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小写:(Y:17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每年1月1日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押金伍万元(50000.00元),押金5万元抵20xx年的鱼塘租金。剩下的12万于20xx年1月1日前交清20xx年的租金。

五、乙方应准时交租,如超过1月5日未付清租金,甲方有权收回鱼塘,并且押金不退。

六、在承包期间,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的建筑物,如遇国家征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国家补偿金建筑物补偿款甲乙双方各得一半,鱼塘青苗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七、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鱼塘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自由鱼塘一口,现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其鱼塘承包协议如下:

一、甲方发包的鱼塘坐落及面积:该塘坐落于______,面积约为____亩。

二、承包限制:本合同承包期限为___年,即从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9月31日止。

三、承包金额及付款方式:年承包金___元,签合同后10日内交清当年承包金,次10月前缴纳第二年的承包金,以后交款期限,依次类推。

四、承包期间,椬由喜磕茉灾质髂尽

五、在承包期间,其塘棥⒐〉墓芾砗臀修由乙方负责。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特大洪涝等)造成该塘棥⒐〉顾,修复由甲方负责,因此致乙方塘内鱼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因修复塘埂耽误乙方养鱼不减免乙方当年承包金,其合同期限顺延一年。

六、在此承包期间,塘内的蓄水由乙方负责管理,用水甲方负责安排,其塘内最高水位以本塘常年平水缺为限,最低水位以塘中心60公分内。如遇特大干旱,甲方村民人畜挑饮该塘内水,乙方无权阻扰。

七、乙方承包期间,其塘内所养鱼的投入及管理全由乙方负责,若塘内鱼被盗、毒等,乙方抓获盗、毒者,甲方积极协助处理。

八、承包期间,乙方不准随意改变该鱼塘的使用性质,不准建永久性建筑物,如建有看守棚,在承包期满,无条件自行拆除。

九、承包期间,若遇国家、集体建设需占用该塘,按占地时的政策规定,该甲方享有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由甲方所得,该乙方享有的塘内鱼损失补偿费由乙方所得。

十、本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该塘时,不能以投毒捕捞塘内鱼交塘,否则

视乙方违约。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并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

20xx乙 年方: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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