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精选10篇)
1.项目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篇一
济南龙奥大厦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龙奥大厦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大厦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驻大厦机关单位正常办公秩序,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龙奥大厦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其治安保卫工作按照“预防为主、分工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职能部门牵头与群防群治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治安保卫工作责任制。驻大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在办公区域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治安保卫工作,主要包括治安、保卫、消防等内容,适用于驻龙奥大厦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物业公司等社会化服务单位)及所有来访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龙奥大厦治安保卫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治保会)在大厦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驻大厦单位、公安、武警、消防及保卫、信访等部门组成,全面负责大厦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协调调度等工作。治保会定期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作总结及
—1— 业务协调会,适时组织安全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及情况通报。治保会办公室设在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值班电话:66603366)。
第五条
各单位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臵相应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干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设臵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并配备专职治安保卫干部。各单位应及时将治安保卫机构设臵、人员配备、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报大厦治保会备案。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治保会全面负责大厦的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协调调度等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应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人员状况、工作需要、办公区域内设施设备等情况,制定治安保卫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做好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第八条 各单位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治安保卫管理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定期向治保会报告本单位值班人员名单;
2、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内的门窗、电源及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发现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安全隐患,及时向治保会办公室或驻地公安机关报告;
4、办理本单位人员、车辆出入大厦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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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成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或治保会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九条 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保卫处(以下简称安保处)在治保会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下,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拟制大厦治安保卫工作有关制度和措施;
2、指导、监督、检查驻大厦各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3、对物业公司安管部的工作进行监管;
4、开展治安保卫宣传教育,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演练;
5、完成治保会和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第十条 驻地派出所负责大厦及周边区域的治安巡逻,侦办治安、刑事案件及处臵非正常上访等突发性事件。
第十一条
物业公司安管部应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按服务合同抓好落实,定期组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认真落实值班执勤和奖惩制度,高标准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四章 值班值宿
第十二条
龙奥大厦治安保卫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驻大厦各局(部、委、办)设值班室,由本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并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值班表报安保处备案。安保处由专人负责值班。
第十三条
值班值宿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大厦治安保卫有关规定,定时巡查所辖区域,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办理涉及本单位的特殊来访事宜。因值班值宿人员违反规定或不履行职责而发生火险、火灾、失窃等事故案件的,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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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处值班员负责大厦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各单位值班值宿人员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十五条 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凭有效证件(工作证、大厦就餐卡、代表证、委员证等)进出大厦。进出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和管理。
第十六条 来访办事人员需到大厦值班室凭有效证件(工作证、身份证或介绍信)进行登记后持来访《联络单》进入大厦;未带有效证件或其他特殊情况者,由值班员与被访者用办公电话(或单位值班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进入大厦。手续不全或被访单位不予接待的禁止入内。
第十七条
临时务工人员或施工人员凭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发的临时工作证或施工人员证进入大厦。
第十八条
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应持填有相关信息的介绍信(介绍信样式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到西门经安保人员查验后进入大厦。
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大厦内组织有非大厦工作人员参加的会议(活动)时,应提前1天告知安保处及相关部门。外来与会(活动)人员可凭会议通知、单位介绍信或由办会单位工作人员带入大厦。
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在大厦大门外信访接待室接待信访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到办公区域接访的,接访单位工作人员需在大门口值班室做好相关登记后,将上访人员带入办公区域;接访结束后,必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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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非工作日及工作日的18时至次日8时,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大厦。确因工作需要进出的,应经由执勤人员查验证件并登记。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在招聘使用务工人员时,应提前将用工人员的身份信息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汇总报至公安部门背审,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录用并办理临时工作证。
第二十三条
出入大厦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六章 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
第二十四条
进出大厦的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准入制度。持有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制发的有效通行证的公务车辆、外来办事车辆或持有省委、省政府车辆通行证的公务用车可进出大厦。
第二十五条 运送货物及施工车辆应从东门进出。送货车辆到达大厦前,货物接收单位应提前告知安保处相关信息,由安保处通知门岗查验车上物品,做好登记并通知相应岗位进行跟踪管理。大宗物品或大型设备器材需运出大厦时,凭财物所有单位(部门)盖章的《货物搬出放行卡》(空表从东门门岗值班室领取),并经执勤人员查验后方可从东门运出。施工车辆凭施工审批单出入大厦,各岗位安保人员应做好查验登记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贵宾车辆或特种车辆进出时需提前与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处联系,由安保处通知门岗放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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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车辆通行证应放于前挡风玻璃右侧明显位臵,以便安保人员查验。车证应与申领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做到一车一证,严禁伪造、转借、转让、涂改。
第二十八条
大厦实行车辆分区有序停放:市直机关公务用车主要停放于大厦院内停车场;外来办事人员车辆主要停放于大厦院内指定区域及大厦周边区域;机关工作人员私家车和其他有证车辆应停放于奥体中心专用停车场。
第二十九条 二楼南、北平台原则上实行“控制驶入、即停即走、严禁停放”。参加会议(活动)人员车辆可以驶入,但要做到即停即走;会议(活动)结束前10分钟,只允许副市级以上领导车辆到平台等候,其他车辆按顺序停放于南、北广场。工作日16:30到18:00期间,只允许副市级以上的车辆到平台接送领导,其他工作时间接送领导的车辆做到即停即走。
第三十条 任何车辆不得将社会闲杂人员及不法分子带入大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违禁物品。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大厦安保部门有权采取警告、锁车、拖离禁停区域、没收通行证(磁卡)等必要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章 安全防范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自觉接受安保部门监督管理,督促本单位人员主动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经常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三十三条
非因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进入大厦设备间、重点
—6— 楼层、施工场所;不得擅自动用大厦防火、防盗等安全预警设施设备;不得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除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大厦住宿。
第三十四条
财务室应按规定安装防盗、防火设施,现金、票据、印章应专人保管、妥善存放,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用于存储物资、设备、器材的库室或堆场,应设臵防盗、防火设施,落实专人专管和安全责任。
对各类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危险品,必须专库保管、专人负责、分类存放并报安保处备案;库门管理应实行双人双锁,严格进库、出库、领用、登记、清退等手续。
涉密载体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保险柜内,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严格登记、阅看、借用、复制等手续;发现失密、泄密、窃密事件,应及时查处并上报。
第三十五条 各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行驶、停放车辆,各楼层疏散通道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第三十六条
大厦内严禁焚烧物品,严禁在地下停车场、餐厅、展厅及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及机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吸烟或使用明火;在办公室吸烟时应及时清理烟头、烟灰、火柴杆。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在大厦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时,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卫计划,经安保处审核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在活动现场安排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护秩序。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需要进行装修施工或动火作业,应按照《龙奥大厦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提前向物业、安保及消防部门申请,—7— 经审查合格,办理有关手续、证件,签订相关协议后,由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施工。
第三十九条
任何人在大厦内发现可疑情况或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安保处或相关部门,不得拖延、谎报、瞒报。
第八章 安全责任
第四十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治保会与各单位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根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四十一条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所属人员管理教育,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事、责任到人,明确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二条
治保会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考评制度,对全年未发生事故、案件,模范遵守安保规章制度并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制度或发生事故、案件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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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篇二
一、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前提
1. 为企业正常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治安环境
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是保护国有资产不受不法侵害的前提, 确保企业在和谐环境中在得以稳定进行生产经营, 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特别是我们有色矿山行业, 不仅大型机械设备多, 而且还且易燃、易爆等物品使用频繁的特点, 一旦受到不法分子破坏, 会给企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 甚至还会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从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2. 为打造平安企业、确保职工队伍稳定营造和谐氛围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好坏, 在某种程度上能够预防和减少犯罪, 通过加强治安防范工作, 与当地公安机关相互配合, 联手打击盗窃犯罪活动, 使犯罪分子不敢对企业资产及物资有非分之想, 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各类治安事 (案) 件的发生。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搞好了, 职工的生命和财就会得到保障, 职工在企业中就有安全感, 后顾之忧大为减少, 投入到生产经营建设中的激情就会高涨。
二、目前企业内保卫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
1. 治安因素由单一性向复合性转变
近些年来,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人员、物资、资金、信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大范围、全时空流动的同时, 也逐步向企业单位高度聚集, 打破了以前计划经济条件下相对封闭、相对单纯和相对稳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环境, 影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导因素由单一性向政治、经济、法律、政策和治安形势等复合性转变, 导致企业内保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日益复杂和严峻。
2. 部分企业对内保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部分企业领导认为只要企业经济效益好就行了, 认为治安保卫工作是政府的事, 对企业影响不大, 企业保卫工作缺乏改革创新意识, 不重视如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的特性以及应对措施, 造成部分企业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达不到国家要求, 人防、物防、技防基础工作比较薄弱, 内部安全防范中丧失了应有的威慑力, 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
3. 企业内部不安定因素日渐增多
随着经济模式的不断转换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 企业停产、亏损难以避免, 可能会导致政企矛盾, 职工与企业的劳资纠纷, 甚至会出现刑事案件, 可能使得企业内部呈现出错综复杂的不安定因素。本公司于2004年因资源枯竭导致关闭破产, 部分职工因下岗待分配, 一时难以就业, 生活比较困难, 产生心理失衡, 诱发了不安定隐患事端, 导致一次群体性事件发生, 给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三、强化如何做好企业当前内保卫工作的思路及对策
1. 创新企业内保体系, 建立运行高效内保平台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主要是适应社会及企业内部的治安形势不断发展和变化内在的相适应要求, 作为企业高级管理层, 要不断分析研究当前企业治安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及时准确研判和预测, 要始终坚持掌握内保工作的主动权。牢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 通过建立公司党委、基层单位党支部和班组员工三级为核心的组织网络, 实行面、线和点三管齐下, 动员企业干群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齐抓共管, 形成强化的合力。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保卫工作的保障机制和奖惩激励机制, 逐级抓好落实, , 使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各项环节之中, 为企业发展创造和谐的发展新环境。
2. 大力做好建章立制, 强化企业内保制度建设
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根据本单位自身特点和现状, 因地制宜地制订更加细致、全面、针对性的规章制度, 确保企业规章制度全面落实, 实行企业和社会治安工作同步发展。不断完善各类企业应急预案, 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定期组织企业保卫人员体能技能训练, 加强应对群体性事件等引发的各种危机, 实现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防范转变, 切实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
3. 加强技防投入力度, 实现企业内部治安防范的科技化
传统意义上的群防群治对于现在社会和企业日新月异大发展来说已明显地暴露出它的局限性, 只有做到与时俱进, 加大治安科技投入力度, 走科技防范发展道路, 使科技手段成为推动治安防范的巨大动力。随着新矿山建设的稳步推进, 本公司十分重视在新形势下推进和强化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早在2010年即决定, 在公司内部设立治安监控主控室及治安监控系统, 一次性投入资金数十万元, 于当年5月18日建成并正式运作。我矿至今已先后投入技防建设资金百万余元, 防控体系建设具备应有规模, 极大地提升了我矿整体技术防范能力, 使我矿安全技防防范工作跃上了新的台阶。
4. 加强队伍建设, 促进企业内部和谐稳定发展
由于本公司是开采近60年的老矿山, 矿区面积24.6平方公里, 厂房属开放式结构, 道路小径四通八达, 矿区与农村重叠交错, 我矿业公司现处在新矿山建设的关键阶段, 技防设施难以一次投入到位, 这样就必须通过加强人防来弥补技防的不足。
⑴建立了一支以企业保卫部门为龙头, 实行点线面“三者”结合, 建立全天候、多时空、主体化的人防队伍。注重加强专业、非专业治安保卫队伍建设, 形成一支以保卫组织为主体, 以基层单位内部防范为基础, 群防群治为依托, 以案件多发区域、多发人群、多发时段为重点的治安防控格局。具体采取了保卫人员与基层值班人员夜间互查签字, 保卫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夜间值班人员、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经双方互签确认, 全面调动全员的防范责任心。通过治安协防长制度的推广, 进一步充实人防队伍。目前已在全矿范围内确立了6个班段做为治安协防长推广, 延伸了群防群治工作内涵, 他们在各自本职岗位上发挥了应有作用。通过一年一度的准军事训练和体能、技能练兵, 大力开展保卫人员思想道德建设, 打造出一支政治思想坚定、责任心强、业务素质过硬的人防队伍。
⑵加强企业各级领导治安防范意识, 全面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分片管理, 责任到人, 做到治安防范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一样对待, 发现问题, 及时处置, 不留后患。通过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忠诚教育和法制教育, 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不断培养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情操。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综合或专项检查, 结合基层单位自查等多种形式发现问题, 及时整改, 堵塞漏洞。通过每月召开一次基层治保主任会, 广泛交流, 总结部署治安防控工作, 分析、研判下一步的防范重点, 做到有的放矢。
⑶从源头上控制各类事案件的发生。首先是抓好门卫管理, 矿业公司从2011年1月1日规定了机动车辆出门证管理办法, 对进出厂矿区的人员及车辆加大查验力度, 凡是出入厂矿区的机动车辆和人员, 必须持证出矿, 从源头上把好第一关, 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其次是抓好治安巡逻检查工作。通过采取定时或不定时巡逻, 加强对重点目标、要害部位、危险库房等部位的巡查, 并通过治安防范互查确认制, 进一步加强防范能力, 筑牢第二道防线。抓好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 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充分发挥治保组织的作用, 夯实第三道防线。
⑷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队伍,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权明晰、机构设置科学的管理机制, 着力与现代企业管理发展之路相适应。要高度企业保卫人员的组织建设, 强化其思想、纪律作风、业务能力教育和培养, 通过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外出交流等多种渠道, 采取多种形式来提高保卫干群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不断注重和加强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业务能力培养和装备配置,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体系才能发挥强有力的能力, 在预防和控制各类治安事 (案) 件中, 在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发展中起到中流砥柱作用。
摘要:文章论述了做好新形势下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意义和作用, 提出了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3.如何做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篇三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是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维护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教学和科研秩序,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应当突出保护企业内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以经济效益,财产安全或其他借口忽视人身安全。同时,企业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要制定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企业治安保卫机构是单位的职能部门。在一个企业里,保卫组织是职能部门之一,它所进行的工作主要是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工作,是行政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它通过制定落实一系列内部治安管理制度、措施,维护单位内部的生产经营秩序,达到预防和减少事故、案件的目的,参与到行政管理工作中来。另一方面,在企业内部,保卫工作又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企业要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更多地扩大生产规模,创收创效,如果没有保卫工作的配合,企业的管理工作也是做不好的;没有安全保障,也谈不上经济效益。在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中,如何协调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企业内部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任务就是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保护单位集体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作为内部保卫组织,只有依据实际情况,依法履行好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才能很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维护内部治安稳定,确保企业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顺利进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中国解决企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企业治安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安状况如何,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对一个案件的快速侦破,一项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真正实现一个地区的长治久安,使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得到保证。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年没有发生公物被盗案件和民事纠纷调解案件,创造了一个好的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环境。今年的综合治理工作,仍然要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靠群众、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在企业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严密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完善治安防范体系和重点部位防范体系,构筑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职工、家属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自觉遵纪守法意识,突出解决一些矛盾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治安动态,消除治安隐患,确保单位内部治安稳定。
二、建立完善内部治安防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第一,依照《条例》规定,建立完善门卫、值班、巡查、案件报告等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部位的管理,确保安全。
第二,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密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值班巡查、严密社会面的控制,增强企业治安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问题,加大治安管理力度,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第三,坚决打击一切危害矿区安全、侵害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在单位内部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积极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第四,积极疏导、调解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酿成大的事件或案件,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协调处理好矿与周边的关系。
第五,加强对火工物品、特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查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事故和案件。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治安保卫专业队伍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有一支高素质能战斗的专业队伍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定时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合理组织和调整安排好内部力量。针对队伍文化素质低、工作经验差的实际,建设一支学习型的队伍,通过学习锻炼,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围绕自己的工作确定目标,深入调查研究,探索规律,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解决问题,通过工作总结和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统一认识,发挥集体智慧,建设一支讲团结的队伍,做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从大局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共事讲友谊,工作讲奉献,不断提高队伍整体工作水平。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爱岗敬业讲奉献教育,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增强工作责任心,把个人的生存与企业的生存发展结合起来,从思想上解决“为谁干”的问题,建设一支务实过硬的队伍。
四、防控治相结合,坚决捍卫企业和谐稳定大局
作为企业的安保部门,必须将一些可能引发的不安定事端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当务之急。
1.信息灵通是维护稳定的关键
对当前改革趋势而言,部分职工对某些改革措施不理解,甚至抵触不满、牢骚满腹、收益不平衡,企业之间的竞争和利益关系调整,可能引发新的事端。部分无业人员以及无工可做之家庭,负担过重,生活水平持续下降,处境十分困难。为了生活或与领导纠缠,用水用电以及住房费用无力支付,或偷盗国家和私人财物。一些治安纠纷,违法犯罪的发生,使职工群众的安全受到威胁,也会成为诱发事端的导火线。同时过去已经缓解的矛盾冲突,由于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还有可能出现反复。除了上述不安定的因素外,由于情况的不同,还会产生其它的问题。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影响企业内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也会不断出现。因此,要做到信息灵通,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保证信息畅通,对不安定事端提早发现,提早发现,有效的处置各种事端,用以维护企业公司内部的稳定。
2.企业治安综合治理与防范工作
企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在认识和重视的基点上,只有加深认识和重视,才能对自身利益有所保障。要做好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在于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所以,对于企业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只有依靠群众,群防群治。只有靠万人参与才能确保一方平安。由此,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企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
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企业治安综合治理是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综合治理又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真正实现一个企业、一个地区的长治久安,使广大职工群众和周边社区的生命财产安全利益得到保证。因此,我们必须把做好企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首位,从确保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在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保卫工作还要注重巡逻防范,对不安定因素和不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早汇报、避免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为企业内部和周边的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治安环境。
(作者单位: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治安保卫工作汇报 篇四
处领导:
现将保卫科治安工作及新工作计划和打算汇报如下
一、去年的工作汇报:
2006年以来,保卫科在王楼矿井筹建处总党支、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矿井筹建”这个中心,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依据,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全矿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为矿井筹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筹建处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良好的基础,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
(一)抓班子、带队伍、提高整体战斗力
2006年是王楼矿井筹建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的一年,我们坚持围绕矿井筹建这个中心,针对当前矿区面临的治安新形势,做到强班子聚合力,抓队伍树形象,强化保卫队伍的基础管理,促进全科工作朝良性发展。
在抓班子建设方面,我们注重监督制约的作用,通过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班子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在实际工作中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使班子成员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大事勤商量、小事勤通气、思想常沟通,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廉政自律无小事、小事不止出大事”的思想观念,认真履行廉政准则。在工作和生活当中,始终坚持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不搞特殊,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做到了靠正气、靠廉洁来树立班
子的威信和形象,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
为提高保卫队伍素质,我们突出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按照“文明执勤、严格执法”的标准要求,制定了10条文明用语,20条文明上岗规范,加强对所有人员的学习,促进文明行为的养成。二是强化军事训练,提高保卫人员军政素质,由于保卫人员以退伍士兵为主体,军事训练有良好的基础,我们专门抽出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训练了军人队列基础、擒敌拳、棍术等;为了做到军事训练与日常工作两不误,我们制定了训练计划采用分批轮训的办法,通过一个月的集中轮训,提高了保卫人员的纪律观念和军姿行为。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在加强对出门证管理、执勤管理、巡逻制度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要求,依照管理制度,抓落实,坚持没有出门证的物品坚决不出。执勤过程中,坚持文明,依法巡逻,坚持两班倒一小时绕矿区全面巡逻一次,并加强对办公楼、宿舍楼、炸药库、绞车房、变电所、井口等要点部位的巡逻力度。
(二)抓基础、上台阶、牢固治安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我们依照“打防并举、标本兼顾、重在防范、重在治本”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从法制宣传教育,职工文明行为规范等方面入手,加强治安基础管理,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是预防违法犯罪的有效措施。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统分结合,普治并举”的做法,加强对矿区所有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前,矿井正处于筹建阶段,施工单位较多,人员情况相当复杂,我们坚持用发生在身边的事件,来教育身边的人,加强同施工单位有关领导和保卫人员的联系,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帮助,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率的上升。规范职工言行,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是创建文明和谐治安环境的有效前提。我们每天对各公共场所的文明情况进行督察,为提高效果规范文明实际标准,我们在制止不文明行为,要求执勤人员先打敬礼,再指出违规之处,并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执勤人员加强了“精、细、严、实”管理理念的灌输教育,克服队员执勤过程中,做好人主义,要求在执勤过程中对违规人员,不论是谁,做到一视同仁,不留情面,使违纪人员达到吸取教训,改正行为的目的。在执勤过程中,队员即当文明行为的纠正员,也作文明宣传员,及时把矿筹建处制定的有关文明行为送到各施工单位并督促各施工单位抓好对职工的学习教育,使他们入耳,入心、入脑。在文明言行落实到工作生活中去,宿舍楼垃圾,遗弃废物,乱扔烟头、随地吐痰的不文明行为曾一度可止,我们采取巡回检查并蹲点守候结合的方式,专门进行了集中治理,较好地改变了脏乱差的现象。针对矿大门口、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乱停乱放和小吃、外卖乱占公路的现象,我们采取集中整治规范停放位置。停放方向,不间断巡查等有力措施,实现了集中有序有效。这些工作有促进了职工文明行为逐渐养成,公共场所实现了三转变,即职工文明修养有了转变,公共秩序有了较大转变,公共卫生有了较好转变。
(三)抓严打、协助公安机关破大案,惩处违法犯罪。
我们把严打整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了对违法违纪分子的严打声威和高压态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度敏感,坚持露头就打,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原则”重点
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做到整治一处,巩固一片。2006年12月26日晚十时许,在矿东大门北200米的锦瑞饭店发生一起重大故意杀人事件致两人死亡,我们及时向任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喻屯镇派出所汇报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据知情者说杀人犯说话带有安徽口音,我们立即组织全体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针对三十处施工人员进行排查,仅用四天时间就协助公安机关将杀人犯孟某抓获。一年来,通过我们全科人员的共同力量有力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保护了企业及职工群众的利益,确保了整个矿区的稳定。
(四)火工品、消防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
炸药雷管是煤矿生产的必用品,我们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理八项制度》来严格执行炸药雷管的购买、存放、发放、清退等工作,并定期召开火工品安全例会。组织炸药库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常识和专业知识。并努力抓好炸药、雷管的押运工作,确保从出库到入井一路上的安全。
消防工作事关煤矿安全的大事,我们定期检查办公楼、宿舍楼、井口、食堂、变电所、炸药库、绞车房、机修车间、仓库等重点场所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带的性能及使用情况并登记造册做好记录,切实把防火、防灾当作一项重大任务来抓。一年来,我矿区内未发现任何火灾事故。
二、新的工作计划和打算
2007年是王楼矿井筹建处相当重要的一年,矿井面临由筹建向生产矿井的转变.矿井的发展给治安保卫工作也带来新的任务和情
况.我们会在处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为依据加强防范,提高矿区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为矿井的投产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继续加强组织学习,提高全体保卫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们将组织全体保卫人员学习法律法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山东省护卫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全省保卫干部专职护卫队员训练与考核大纲》、《门卫,巡逻管理制度》、《出入证管理制度》,以及《王楼矿井筹建处内部治安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对上述法规的学习,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
(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依照管理制度抓落实
1、出入证管理坚持做好出门物品必须有出门证并加盖公章由分管部门责任人签字。没有出入证的物品一律不出门。人员一律凭佩带临矿集团的胸牌、胸章及有关证明进出矿区。
2、对来到矿区工作的人员和在册职工及相关施工人员按名造册,统一建立相关人员挡案,存档入微机。
3、巡逻坚持并完善已有的巡逻制度,按时、严格依照制度拟订的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巡逻过程中切实做到:人员、警戒统一,巡逻地点到位。
4、坚持一月两次科务会制度。每月中旬、月末召开全体保卫人员工作会议。对工作及时做好总结和安排。
(三)坚持做好训练计划
定期集中加强军事训练,提高保卫人员的军事素质,军事训练采
取分批军训的方法,提高保卫人员的军事观念和军姿行为
(四)坚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工作事关煤矿安全的大事实行定期检查办公楼、宿舍楼、井口、食堂、变电所、绞车房、机修车间、仓库、大门、等重点场所的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带的性能每月组织一次检查并登记造册。今年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练。切实把防火防灾当成一件大事来抓。
汇报人:胡加勇
5.治安保卫工作方案 篇五
治安保卫工作方案
根据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冀高工[2009]274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的要求,为加强对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安全维稳工作的领导,更好的做好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施工合同段LQ25标段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大广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生产秩序,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特制订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成立治安保卫、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崔健伟古岐勇
副组长:张剑锋、李新杰、李成业
成员:郭宁、汪贤纯、杨富银、杨臻、田茂荣、李正义、胡选虎、王延文、王崇义、罗玉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派出所所长郭宁兼任办公室主任。
治安保卫、安全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值班电话:0310-6359123;
二、主要工作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冀高工[2009]274号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的要求,以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战略方针为指导,实践科学发展观,妥善解决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施工现场治安安定的突出问题,确保在本标段施工现场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路地关系和谐,特别是在国庆期间管段内不发生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为促进工程任务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
项目部成立治安联防大队、义务消防队,具体负责管段的治安、消防工作,其工作办公室设在拌合站内;
各施工队建立治保小组、纠纷调解小组,设立专职治安保卫员,具体负责本队的治安保卫、纠纷调解工作,做到小纠纷,小矛盾在本队化解,解决矛盾不出队;
2、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治安防范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拌合站是本标段的治安防范的重点,必须加强门卫工作,建立门卫制度,专人负责。门卫对人员、设备、材料的出入必须建立登记制度;拌合站内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消防锹,消防桶,消防砂,干粉灭火器),配置后应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严禁挪作他用;
各施工队院区、易燃物区、重要机械根据实际选配消防器材;
3、加强院区看守工作,做好防盗窃工作
各施工队院区的看守工作由各队负责,材料存放要集中,机
械停放要安全,吃饭、下班、晚间必须有人看守,晚间看守人员不应少于二人;
4、对进场务工人员做好登记审查工作
凡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都要进行如实登记,接受用工单位的审查,严禁使用无《身份证》、来路不明、负案在逃、有前科的人员,对居住在本队的外地籍的务工人员必须将其《身份证》复印件,二张一寸照片交项目派出所,由项目派出所到当地派出所统一办取暂住证;
5、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驾驶机动车辆人员必持有合法证件,严禁无证驾驶车辆,对驾驶员加强行车安全教育,交通法规教育,禁止酒后驾驶,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各施工队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要如实登记,并报项目部设备部、派出所备案;
6、加强对公私财物保管工作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规定》和银行的规定,每天对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限额,必须有保险柜,项目财务室必须配置红外报警器;
由于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杂乱,各施工队要教育务工人员妥善保管好自己钱物,原则上不得存放过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各队财务室必须配置保险柜,笔记本电脑要妥善保管,防范丢失。
四、注重路地关系的处理,做好路地共建工作
1、地方关系协调专人负责,各施工队必须指定一至二人专门负责地方协调工作;
2、各施工队对涉及村民利益的情况如临时占地等必须提前与村委协商,禁止不与村委通气先用后办手续的行为,从而避免矛盾激化影响施工;
3、对发生的各类与村之间的矛盾要及时解决,做细致的群众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并及时向工区长或项目部报告。
4、加强维护群众利益的教育,自觉维护群众利益,文明施工,共建和谐工程。
五、强化现场劳务人员管理
对进场的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以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务人员切身利益,防止劳务施工队拖欠劳务工资,项目对劳务工资采取银行工资卡发放制,对不如实登记、办理银行工资卡的务工者不予保护。
凡属本项目的务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纪劳纪律,遵纪守法,尊重业主以及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坚决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项目治安保卫、安全维稳工作的组织和展开
1、各级主要领导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确保安全维
稳工作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
2、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全员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治安保卫、安全维稳工作之中,为维护安全稳定作贡献。
3、拌合站、梁场及各施工队要大力支持并积极协助项目治安保卫、安全维稳工作组的工作。对存在的矛盾纠纷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认真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于重大、复杂问题要及时上报,对于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情况在上报的同时,联系当地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协助处理。
4、严格信息报告制度的落实。项目部成立安全维稳信息工作小组,郭宁任组长,办公室、安全部负责值班和资料的上报工作,信息小组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及时。
七、年内工作目标及奖罚措施
1、工作目标
(1)年内本单位内部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管辖人数的万分之1;
(2)一般刑事案件发案率不超过单位管辖人数的千分之0.5;
(3)治安案件不超过单位管辖人数的千分之二;
(4)无爆炸事故、剧毒物品事故、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5)单位职工群众有安全感,90%以上的职工群众对单位内部治安感到满意。
2、奖罚
项目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在年底将组织考核评比,对于成绩突出,治安防范好,发案少的单位,报送上级部门参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评比,对劳务施工队提高信誉等级。同时,项目治安保卫领导小组将评比出前三名并分别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奖励500元。对于严重失职,治安保卫制度不落实、存在治安安全隐患、连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责任事故、给国家企业财产或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失情节轻微的单位,处以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处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6.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为副组长,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材料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2、施工现场应设立门卫室,项目部应有一名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值班人员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保卫人员的人数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大小设立,要轮流值班,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3、门卫值班人员应佩戴值勤标志,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检查登记,重要物资外出必须持有材料部门的出门证,并且要进行检验否则不得放行。
4、大门平时要随时关好,夜晚加班人员下班后必须上锁,有车辆及行人外出时进行检查,进来时登记完后再开锁放行,夜晚门卫要有照明灯。
5、门卫人员不得脱岗漏岗,一经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生物资丢失,按材料价格的200%罚款,项目部值班管理人员按照门卫人员罚款额的50%给予罚款。
6、管理人员值班要认真负责,除负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情况外,还应对门卫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漏岗脱岗情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应按第5条开具罚款单。值班人员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对当日门卫值班人员及值班情况进行登记。
7、加强对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
7.医院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重要性 篇七
任何一个行业单位, 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以及安全防火管理均十分必要, 医院更是如此。
作为服务窗口单位, 倘若不能做到安全周密的治安保卫工作, 无法创建快速、及时的预防火灾机制, 则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安全事故, 必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持续提升, 更多的人群看重就医环境与医院服务整体水平, 这无疑对医院治安保卫与安全防火工作提出了更大的考验与挑战。当前, 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患者伤害医生事件同样也反映出医院治安保卫工作力度欠缺, 没有形成良好的防御意识。日常工作中, 一些医院过于看重经济效益, 因此忽视了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而众多行政管理工作中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其地位更是无从保证。因而, 导致医院全员没能给予全面重视, 在欠缺有效的支持辅助之下, 使得医院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存在较多漏洞, 现状令人堪忧。
二、医院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重要性
医院治安保卫以及防火管理始终是其众多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做好该项工作可全面确保公众安全就医环境, 打造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系统, 使医院赢得更多人群的认可。随着医疗行业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 各个医疗单位迫切的需要加强内部管理, 给患者营造便利、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 因此加强防火防盗、做好治安保卫工作势在必行。医院治安保卫以及防火工作的有效开展是适应现代社会环境、符合新医改要求的重要任务, 同社会文明和谐、健康持续的发展密切相关。加强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可及时快速的察觉安全隐患, 并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避免危及到更多人群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此, 各类医院应加强宣传管理, 扩充安全消防知识培训教育力度, 做好综合治理管理工作, 医院治安保卫和防火的管理工作要想积极跟上医疗改革发展步伐, 符合社会发展要求, 便应积极的调节更新陈旧工作方式, 在全面考量治安保卫以及安全防火工作特点的基础上, 重点排查医院经常应用的危险等级高物品, 例如易燃易爆品, 深入挖掘电气设备之中隐含的火灾隐患, 积极做好基础消防设施系统的开发建设, 确保各项安全防火制度措施的全面落实执行。
三、医院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对策
(一) 积极倡导, 提升医院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重视力度
火灾预防管理, 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医院内部从上至下均应明确消防安全、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 各个领导阶层则应建立联系点制度, 各自负责管辖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作为医院中的一名服务工作人员, 更应加强安全消防意识, 唯有如此, 方能在医院全员共同努力之下全面打造安全、良好、可靠的医疗服务环境, 使广大患者更便捷、更舒适的看病就医。医疗工作人员则应积极学习, 掌握机关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项要求、我国消防法管理规定, 提升消防安全工作广泛宣传力度。同时, 医院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保卫科比武练兵活动, 聘请消防部门消防人员开展专项消防演练活动。对于治安保卫、防火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给予一定奖励, 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以及参与安全保卫工作、自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医院各项规章体制应进一步完善健全, 医院内部应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的根本原则, 制定三级安全防火管理体制, 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医院各个科室主任、护士长则应按要求签署安全消防责任书, 明确科室安全责任人, 利用层级把关管理, 彻底将火灾事故隐患全面消除。
医院档案资料室则应创建专项的安全消防工作档案, 为医院相关单位查阅调档提供更大的便利。对于医院医疗前线单位则应加强安全防火设施器材配备。例如, 医院超声科室、C T科室等均配备了高精密度仪器, 因此应在安全的位置设置灭火器, 同时创建形成联动工作机制, 确保各项任务真正落实到人。针对全院消防器材, 医院保卫科应定期检查, 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对于过期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二) 履行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 加强治安疏通管理
医院保卫科安保人员应履行24 小时值班管理制度, 各个岗位员工均应意识到自身肩负的重任, 做到坚守岗位、恪尽职守、严于律己。如果遇到特殊情况, 保安人员无法按照时间安排值班, 则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 同时应及时上报医院人事部门。在医院发生紧急事故需要快速处理之时, 安保人员应冲在前线, 快速制定应急预案, 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上报至主管领导。
同时, 医院安全防火、治安保卫管理机构应做好防盗管理, 确保专项保安人员跟进, 做好定期检查巡视。保安人员应耐心提醒在医院就医的患者、家人保管好自身财务, 预防被盗问题。具体保安人员还应做好医院通行车辆的有序安全疏通、合理引导、尽职看守, 确保车辆的规范停放, 以最大限度为车辆与行人提供安全保障。
针对医院内部各项安全消防系统设施, 保卫科室应做好不定期抽查以及定期检查管理, 科长应牵头带领具体工作人员做好各个楼层检验巡查工作, 并记录好消防设施具体的状态, 是否出现破损及需要更换的情况, 同时应上报主管部门做进一步的跟进处理。
另外, 医院保卫科有义务严厉整治医院票串现象, 通过明察暗访、跟踪巡查, 预防票串现象影响到病人正常的挂号排队, 避免激化更大的矛盾问题。
四、结语
总之, 伴随新医改制度的不断深化, 医疗行业内部运行管理制度也随之深刻变革, 导致了各类社会矛盾问题的逐步激化。加之医疗设施、系统总量的持续扩充, 对医院治安保卫与防护工作提出了更大的考验与挑战。日常管理工作中, 保卫科人员在调节患者矛盾的基础上还应积极努力的做好整治管理, 进一步为患者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就医环境, 提升他们的满意度与认可度。为此, 医院应进一步做好后勤保障管理, 管理阶层应全面意识到治安保卫与防火工作现实重要性, 针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 方能达到事半功倍的工作效果, 实现全面升华。
摘要:本文针对医院治安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进一步分析, 并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应对策略。对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医院,治安,保卫,防火
参考文献
[1]张喜珍.浅谈医院治安保卫工作职能的转变[J].吉林医学信息, 2006.
[2]刘春富.谈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特点和措施[J].企业家天地, 2010.
[3]吴天平.对医院消防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误诊学杂志, 2011.
8.新时期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研究 篇八
关键词:新时期企业;治安保卫;研究
一、新时期企业治安保卫工作开展的意义
(一)新时期要在源头预防犯罪行为
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最重要的使命就是打击犯罪,因此企业的安保部门为了稳定社会运行秩序,必须坚持并且高效的开展各种针对犯罪的转型整治活动。加大对犯罪的整治力度,巩固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有序运行,在社会和企业中形成一个多方面、深层次的预防体系,实现企业对犯罪活动的预防。这种行为活动有利于企业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保证自身的安全,鼓舞士气,提高企业安全性。
(二)保证消除犯罪行为,保证企业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保证企业杜绝和消除犯罪行为,有利于稳定人心,保证企业职工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只有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得到真实有效的保障,才能够让企业得到稳定发展。职工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只有将全体的职工全体动员起来,共同打击犯罪行为,才能够让企业在振兴国家经济的发展道路上没有后顾之忧。
(三)保证企业安全,有效促进企业经济稳定有序发展
企业在其经营和管理的过程中,免不了会遭受和面临许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招聘和培训一支专业的保安队伍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1]。在企业中建立一支由安保人员和职工人员相结合的保安队伍,在企业面临大型突发灾害像抢劫、爆炸等灾害面前,由专业的保安队伍做出快速有效的救治和保护工作,保证企业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安全。在工作日常生活中则有企业职工针对遇到的小偷小摸等事故进行防治和解决,保证企业各个方面的安全。
二、新时期企业治安保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一)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日渐猖獗,使安保问题整治的危险性增大
由于经济和技术的发展,部分犯罪分子掌握了犯罪的高科技技术,使得作案手段更加凶狠,作案方式更加技术化和专业化,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有其高超的犯罪心理素质和手段,使得治安保卫工作中的危险系数不断增大。
(二)企业的犯罪防治理念和手段相对滞后
目前有的部分企业对犯罪的预防和控制还是按照传统方式进行,对犯罪的防范和整治工作过于简单化,使得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猖獗。
(三)部分企业对安保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在国家部分企业中的管理者,对治安保卫工作投入成本低,没有充分的认识其重要性,使得治安保卫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没有物质支持,为安保工作的继续带来巨大的隐患。
三、加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措施
(一)规范企业对犯罪行为的防范制度
国务院颁布的《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指出(3),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采用多触角、横向到位和纵向到人的治安管理方法,注重把握细节。企业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要根据灾害发生的危险性和习惯性,总结其特点和规律进行防范对策的仔细研究,并基于此进行防范预案的制定。在员工方面,要加强其对企业安全工作进行的重要性引导,让企业员工能做到居安思危,为灾害的预防、犯罪的控制贡献一份力量。另外企业要组建一支由专业安保人员和业余职工人员组合的安保队伍,对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危害行为进行全方位的防治,严厉打击一切犯罪分子和危害行为。最后,加强企业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企业安保工作像国家公安工作看齐,加强沟通和联系,以借鉴公安部门在打击犯罪活动方面的经验和技术等,使企业的治安保卫队伍更加具有专业性,为企业的长足发展贡献力量。
(二)更新防范犯罪的技术和理念,建立健全企业保安责任制度
对企业的安保职工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针对考核进行安保人员的评分,并连接绩效。同时配备先进的监控技术和侦查技术。例如辽宁省鞍钢企业(4),职工人数达到上万人,而保卫职工只有16名,但是其安保工作做的相当好,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就是企业管理人员严格把控安保人员的招聘和培训,招聘专业素质优、技能强硬的专业安保人员,待入职后进行定期培训和管理,保证其在工作中不松懈。将不遵守纪律,懒散度日的员工剔除,保证企业安保队伍的活力,增强企业员工对安保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对安保工作认识的重要性
对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思想政治培训,全面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对安保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对治安保卫工作人员队伍进行定期的培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方面的严格培训,另外在先进的技能和技术上,进行培训加考核的模式,促进安保人员专业能力的提升。另外让对安保工作不重视的领导人员予以惩罚,以做到警示的效果,增强企业领导班子对治安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改变其传统的安保工作管理理念,增强安保人员的服务职能的认识,以经济建设为发展中心,将安保工作职能的转变落到实处,助力企业安全性发展。改变传统安保工作中的等、靠,必须主动去防范犯罪行为,做好服务企业的方式方法。
四、结束语
加强企业治安保卫工作的建设,只有在实地研究其问题后根据企业的特点和实情,做好防范和打击犯罪并行的措施,通过对安保人员专业素质和技术的培养,保证企业管理人员对安保工作认识的重要性,才能够保证企业安保问题的顺利进行,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9.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篇九
为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厂规厂纪和法制观念教育,切实搞好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方针,各单位领导为本单位保卫工作的主体责任人。
第二条 各单位要设兼岗监管,对本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发挥全员主人翁精神,人人争做一名治安保卫员。第四条 各单位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和安全消防教育,使员工学法、守法、用法,掌握必要的应急措施。
第五条 保卫人员要胆大心细、不徇私情,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厂规厂纪而挺身而出。
(二)门卫管理
第六条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
第七条 公司员工或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大门岗和生产区,必须佩戴工作证或临时出入证,进入生产区不得携带背包、手提包,违者对当事人处罚20-50元。
第八条 联系业务人员进入公司必须在大门岗登记后方可进入。进入生产区必须经会客人同意后到综合部办理会客单,方可进入,对不听指挥、态度蛮横者,保卫部可视情节对其处罚20-50元。
第九条 外来参观和学习培训人员经综合部批准并发放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公司生产区(一级接待除外),并由接待人员陪同,方可参 观、学习培训。
第十条 凡进入公司生产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由门卫人员先敬礼、再请停车登记方可进入(一级接待除外),对态度蛮横、不听指挥者,保卫部可视情节轻重处罚20-50元。
第十二条 进入生产区提货、送货的车辆,必须在南大门岗作详细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生产区,车辆外出时必须停车接受南二门岗、南大门岗值班员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后勤车辆(不含班车)外出时必须持有运输部出据的派车单,对没有派车单强行外出的车辆处罚驾驶员50元,对擅自放行的值班员,每车次处罚50元。生产用车不准出厂,若有特殊情况须由车辆单位领导及生产副总签字并办理出门证方可出厂。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厂区住宿的,到综合部办理登记并经保卫部签批后方可住宿,未经批准私自住宿的,对提供住宿的单位或个人及住宿者,每人次罚款50元。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一律存放到指定地点,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罚款20-50元。
第十六条 外来人员车辆要整齐地停放在指定地点,对乱停乱放者,保卫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对每辆次罚款20-50元。
第十七条 机动车辆在公司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违者由保卫部、安环部均有权对驾驶员罚款20-50元(执行救护、抢险、救火任务者除外)。第十八条 保卫部门岗值班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礼貌待人。巡逻人员要按时巡检并填报巡检记录,发现生产区内每进入无证人员一人,对保卫部门岗人员罚款10元。
(三)办公生活区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宿舍的监管由综合部负责。
第二十条 在宿舍楼打扑克、酗酒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不听劝阻者,每人罚款50元。
第二十一条 严禁在公司赌博、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盗窃公私财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500元,并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的由派出所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损坏公私财物,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50-200元,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 在公司内未经领导批准严禁鸣放鞭炮和烟花爆竹,违者每次罚款50-200元。
(四)物资出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成品出厂程序按照«亚日集团产成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材料物资、工具等需外出,必须办理《物资出门证》,由单位领导签字,生技部部长审批。
第二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物资、设备因工作需要进公司时,必须在门岗登记清楚,外出时需到保卫部办理《物资出门证》,经所在公司主管领导、生技部部长签字并经门岗核对无误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七条 送货单位物资,如送多收少、型号不符、质量不合格需外出的,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办理《物资出门证》并经本单位 领导签字、供应部长签字,保卫部检查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八条 对拒绝接受门岗检查或物证不符,警卫人员有权对物资进行扣留,并当即报告主管领导处理,门岗警卫人员如内外结合,监守自盗,私自放行无证外出物资,由派出所查清后依法处理。
(五)外来务工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 到公司务工人员应该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并持本人身份证,由务工负责人到保卫部办理登记手续,凭身份证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入厂。临时出入证由保卫部收取工本费每证5元,完工后将此证上交。
第三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仅限本人使用,应随身佩戴,不得转借他人,发现人证不符者,值勤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并罚款20元。
第三十一条 外来务工人员进入公司前,其负责人应与保卫部签订《治安承包合同》并交纳人均100元的治安保证金,定期接受保卫部的监督考核。
第三十二条 外来务工人员在公司期间,未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及违法乱纪事件,治安保证金如数退还,如违犯,按《治安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三条 各务工队不得安排合同以外的人居住公司辖区,违者对其负责人罚款 100元。
第三十四条 各务工队配置1至3人的治保员,并报保卫部备案。
(六)重点要害部位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公司要害部位工作。
1、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被监管人员。
2、生产一线重体力劳动岗位年满55岁以上者。
3、有破坏危险和其它不适合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第三十六条 凡经审定批准的要害部位,要建立要害部位档案,由保卫部会同安环部落实监管。
第三十七条 与工作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严禁私自进入生产要害部位,违者罚款30-50元。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和使用,违者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分别处以50-2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和案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的贵重物品、财务重地、物资仓库、磅房等要害部位,要切实做好巡检、看守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巡检人员要按时巡视,违者罚款50-200元。因不负责任而发生各种案(事)件,要追究值班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四十条 各管钱及票证的单位,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违犯规定造成被盗而使公司蒙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应如数赔偿,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提取大额现金必须有专车,并由保卫部派人护送。第四十二条 不准私自翻印、复印公司的机密文件资料,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它管理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工具等如发生丢失、被盗和破坏,要按照损失总价值给予赔偿,值班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保卫部定期排查有可能发生被盗、破坏和火灾事故等不安全因素,通知整改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罚款100-500元并报企管部通报处理。
第四十五条 员工因违法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与奖金,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对所在单位罚款100元,在 公司因违法犯罪被刑事拘留、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对该单位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对责任人的处理由公司研究决定。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违法、违纪、失盗等案(事)件,在积极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与保卫部联系,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侦破,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否则根据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严禁翻越公司围墙,违者对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严禁私自制作凶器等致人伤害性工具和携带刀具等危险物品,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100-20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 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第五十条 各单位要认真遵守《治安保卫制度》,否则保卫部有权对其按规定进行处罚。
(八)监督考核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保卫部对各单位及门卫人员实施检查、考核,按月对门卫人员考核排序并对连续二次末位或内三次末位者予以淘汰。企管部每天抽查监督,每月组织一次防盗演练。其它未尽事宜,由保卫部商议而定。
10.治安保卫工作实施办法 篇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本集团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护企业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浙江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等法规,结合本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依照“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内保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工作的具体措施。
第三条
集团公司法人代表是企业治安保卫责任人,分管保卫工作的副总经理是集团治安保卫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办法在企业的贯彻和实施。保卫处是本集团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集团公司所属部门实施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在编的全体职工。
第二章
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第五条
治安保卫工作的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督促落实内部治安保卫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3、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对职工经常性地进行法制、保密工作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地、积极地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制订、落实“四防”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
5、协助公安机关或在公安机关指导下积极协助侦破刑事案件和查处治安案件及治安灾害事故。
6、维护企业内部公共场所治安秩序。
7、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各种临时人员的治安管理。
8、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进行帮教教育。
9、积极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联防活动。
10、办理公安机关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第三章 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第六条
值班制度
1、各部门必须对自管辖办公、仓库、营业场所及生产车间安排值班。节日或其他情况应加强值班力度,各部门在安排后向集团公司上报值班名单和时间,以便备查。
2、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要勤巡查,对要害部位要随时巡查。值班人员有权询问、检查进出单位的人与物;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发生意外,要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3、物品出门,一律凭提货单或出门单,若发现物、单不符,值班人员有权予以扣留。
4、招待所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对旅馆业的治安条例及招待所的具体规定进行登记与保管,发现有危害治安和可疑的人与事,要及时向集团领导反映和报警。
5、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或早退,时刻提高警惕。
第七条
现金、票据、物资、产品、重要设备和仪器等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企业对现金、支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银行规定的限额签付支票和收付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规定,因经营活动保留的一定现金库存,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保险箱开启后,要立即打乱密码;如发现保险箱有疑点,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严禁在办公室抽屉里存放现金。
3、超过库存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存取现金,均应安排保卫人员押送。
4、支票领取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财会部门要做好登记、注销工作;发生遗失应及时挂失,报公司财会、保卫部门备案。
5、空白支票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超过使用时间应及时送还财会部门。支票印鉴实行分人专管,财会专用章应存放保险箱内。
6、物资、产品、商品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要有专人负责。
7、重要设备和仪器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养。第八条
危险品管理制度
1、汽油、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农药、化学试剂中剧毒品等物品,均列为危险品。
2、车队人员对汽车要实行出、收车例行检查。注意关闭电路、油箱开关,严禁在加、放汽油时使用明火、吸烟、使用手机等。
3、农药应妥善保管,不得与副食品等混杂贮藏,并做好农药使用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
4、化学试剂中剧毒品的采购,需经集团保卫部门批准,按国家有关剧毒品管理办法申报批准后,在保卫部门的陪同下方可实施采购、转运、验收、入柜。
5、化学试剂中剧毒品专柜必须双人双柜保管。保管使用记录随柜保管。
6、化学试剂中剧毒品使用需经所在部门办公室批准,并在其监督下称量使用、记录,使用人、监督人应在记录上签名;使用后,由所在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使用过剧毒品的容器应在监督下由使用人进行妥善处理。剧
毒品的管理要不定期地接受集团保卫部门的检查。
7、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使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第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有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保养。
2、严禁在危险品仓库区域吸烟、明火作业。
3、严禁在库房外堆放物品或搭设棚架,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严禁在非火警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5、发现火情应及时报警,同时组织自救。第十条
暂住人员管理制度
1、进入本单位工作的暂住人员应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等到本单位保卫处登记,领取临时工作证,凭证进入单位。
2、在单位住宿的人员应按照本单位指定的房屋、床位住宿,不得随意更换。
3、遵守作息时间,晚上必须按规定时间返还单位,否则门卫有权不予进入。
4、严禁家属、亲戚、朋友、小孩来单位住宿。严禁酗酒、赌博、乱拿单位公物等违法行为。
5、节约用水、用电,禁止使用各种大功率家电,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注意用电安全,严防火灾。
6、维护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经常打扫房间和周围场地,保持清洁卫生。
7、个人物品、现金必须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本单位概不负责。
8、同事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发生矛盾纠纷时,应报保卫处,在保卫处的调解下处理,严禁拉帮结派、吵闹生事斗殴。
9、凡在本单位的各种暂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否则按章处罚。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部门安全检查可分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日常性检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在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为消防器材、安全生产环节的制度完善;用电用火管理、现金和重要票据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地(房屋)、库存原料(物品)的安全;出(承)租单位的暂住人员及其消防安全工作等。
2、专业性检查:针对各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锅炉、电梯、汽车、锅炉工、电工、驾驶员)的安全操作情况和操作证件进行检查,及时年检。
3、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季节特点开展的检查。春夏季节应加强对抗台防汛的预案及有重点的检查;秋冬季节应加强对防火工作的检查。
4、节假日检查: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由领导带班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并落实值班的汇报制度、巡查制度及节日的重点部位检查调整工作。
5、不定期检查:机器设备、装置在开工、停工、检修中的检查,及竣工试
运转时的检查;基建项目、在建工程的开工、施工、竣工的检查。
(二)对于集团保卫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卫处组织安全对口检查时,要求各部门派员参加时,各部门应抽调人员予以配合。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定计划,确定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综合性的检查要检查制度、检查管理、检查隐患、检查安全设施,全面掌握本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四)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五)集团公司对下属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通知被检查部门派安全工作责任人参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部门,并及时督促责任人落实整改。
(六)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的,应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撤离,并责令单位停止使用设备或暂时停产停业。
第十二条
隐患整改办法
(一)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由保卫处立即发给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责任人予以整改,如对整改通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应在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分管副总经理说明理由,由总经理室统一裁定。无充分理由而不予整改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对一些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集团保卫处负责督促指导与落实工作。
(三)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毕,经集团保卫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与使用。对整改工作敷衍了事、无故延误或整改未合格而造成无法按期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给予责任人离岗反思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出(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集团负责出租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出租部门)在出租房屋时与承租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告知保卫处,共同做好装修、消防配置等工作。
(二)出租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督促承租户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监督落实承租户专人负责管理、定位摆放、定期检查。
(三)出租前必须做好日常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上报隐患,对事故隐患要限期落实整改。
(四)严禁承租户占用消防通道或随意更改房屋结构。
(五)严禁承租户在出租房内使用明火和电热器具,如确因生产所需,需经出租单位安全部门同意。
(六)承租户要经常自行组织对承租房内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出租单位安全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危房安全管理
(一)部门保卫工作责任人要及时将各处所管辖区域的危房情况上报集团保卫处,由保卫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
(二)集团及下属部门要按照鉴定标准使用危房。危房一定要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方可使用,并上报集团保卫处。
(三)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落实各项危房管理措施,及时协调做好危房的修缮工作。
(四)在台风汛期前,安全工作责任人要通知并帮助危房内或周边的人员撤离,转移危房内的重要物资。
(五)经权威部门鉴定需要拆除的危房,集团及单位保卫部门要相互配合,做好危房拆迁的动员工作。
第十五条
抗台防汛管理
(一)集团设立抗台防汛指挥部,并制订抗台防汛预案。集团抗台防汛指挥部负责全集团的抗台防汛工作,执行上级抗台防汛指示,制定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建立抗台防汛领导小组,并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和以往防汛规律制定抗台防汛预案。在防汛和抢险期间,深入抗台防汛第一线,落实各项措施,指挥工作和险情检查;做好联络工作,保证抗台防汛期间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做好灾前、灾期、灾后的菜篮子商品调动和供应。
(三)抗台防汛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抗台防汛责任制。
(四)抗台防汛的准备
1、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由保卫处组织对台风、汛期前的防汛安全、防汛措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对生产设备、经营场所等进行一次大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2、各部门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物资。畜禽屠宰公司、肉品批发市场、江南水产公司、豆制品厂、蔬菜市场要合理调配市场供应,支援全市的救灾工作。
(五)抢险工作
1、在抗台防汛期间,各部门抢险小组要及时了解、掌握台风汛情,加强值班制度,及时和集团公司抗台防汛指挥部联系与报告情况。
2、在抗台防汛期间,集团指挥部、抢险人员和专用车辆必须整装待发。
3、在抗台防汛期间,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投入抗台防汛抢险,承担抗台防汛领导小组分配的抢险任务。
(六)善后工作
1、灾后,受灾部门保卫工作负责人按规定要求进行受灾统计并核实,并书面向集团保卫处汇报受灾情况。
2、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灾后自救工作,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做好有关物品的清算理赔工作。
第十六条
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要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重点防范对象做好专门培训;
2、每年对保卫人员专业的教育培训以及技能的培训。第十七条
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发现政、刑案件、治安问题和治安灾害事故,应及时向集团保卫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情况和线索。同时保卫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章 治安保卫工作措施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组织
1、从本集团实际出发,设置保卫组织,配备保卫干部,负责本集团执行本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调整充实三级防火责任人。即集团、各部门、商店以及各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部门、承包责任部门,防火责任人均由上述各单位负责人兼任,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3、集团设置经济护卫中队,负责对重点要害部位、交易市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十九条
治安保卫工作要纳入考核的一项,并作为评先、晋级的依据之一。因工作过失发生案件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个人,除按公司有关制度处罚,并取消当年评先和晋级的资格,重大案件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加强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本公司确定的要害部位有:煤气仓库、冷库机房、配电间、财会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等。各要害部门应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部门要经常进行自查,保卫部门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第二十一条
要害部位、部门的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编配,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二条
要害部位、部门应当安装报警装置和其他技术防范装置。
第五章 单位领导和保卫组织责任
第二十三条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治安保卫工作纳入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领导、职工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落实,人人有责,使治安保卫工作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的始终。
第二十四条
经理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本公司治安保卫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勤检查,严考评。
2、加强保卫组织的建设,按工作需要配备保卫干部,支持保卫干部正当行使职权,保卫组织的变动及其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
3、检查、监督各项治安保卫制度的落实。
4、及时研究处置突出的治安问题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隐患。
5、分管副经理协助经理具体抓治安保卫工作。第二十五条
保卫部门的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法制和“四防”教育,做好对有轻微违法行为职工的帮教工作。
2、安全检查职能。保卫处根据各部门安全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各部门、租赁户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隐患整改职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事故隐患,由保卫处提出具体的、合理的整改方案或措施,并立即拟写整改通知书通知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工作坚持做到一抓到底,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4、服务职能。保卫处要针对各部门、租赁户在安全工作方面、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切实履行服务职能。及时、主动地完成集团各项重大活动、突击事件和任务的安全保卫工作。
5、安全工作上报。保卫处要在每月5日前书面向集团总经理室、分管副总经理上报对集团及各部门、租赁户的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协助有关部门调解内部职工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不安定因素。
7、追查本集团发生的重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情况和原因,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8、办理公安机关和集团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事项。
第二十六条
集团下属各部门、处室、分厂、交易市场、商店负责人职责
1、在集团总经理室和保卫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对本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开展遵纪守法和“四防”育,增强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依靠职工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并督促落实对违法违纪职工的帮教工作。
3、加强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定期检查本部门治安保卫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处置事故隐患。
5、妥善调解内部职工纠纷,严防矛盾激化。第二十七条
全体职工的职责
1、遵纪守法,遵守集团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本办法。
2、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3、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治安保卫活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检举、揭发坏人坏事,勇于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5、企业内部禁止与打击“黄、赌、毒”。一旦查获在企业内有卖淫、嫖娼、贩黄、赌博、吸毒、贩毒的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八条
凡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积极维护内部综合治理,对集团综合治理工作做出一定贡献的,给予精神和物质上奖励
1、对内部治安进行综合治理,防范工作落实,年内未发生刑事案件、职工违法犯罪、火灾事故、内部治安秩序良好的各部门、厂。
2、认真开展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完成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单位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
3、抢险救灾,同现行犯罪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4、积极维护公共秩序,揭发犯罪,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突出功绩的。
5、对内部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用实际成效显著者。
6、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破案和预防犯罪有显著贡献者。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1、阻碍企业领导依法行使职权的。
2、妨碍保卫干部依法执行公务的。
3、玩忽职守,致使内部治安秩序混乱。
4、对公安机关或上级部门提出隐患整改意见,经督促仍不整改的。
5、无意中违反上述治安实施办法,而又未造成任何后果或轻微后果,经教育认错态度好的。
6、损坏消防设施和生产设备的。
7、违反制度,引起灾害事故、造成损失的。
8、玩忽职守,发生偷盗或治安事故的。
9、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10、泄漏保密资料、经营信息,造成企业经营损失的。
11、参与小额赌博的。
12、偷窃公司财、物。
13、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生产设备和公司财物的。
14、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参照相应条款给予处罚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偷窃公共财、物、贪污。
2、故意破坏消防设施、生产设备和公司财物情节严重者。
3、参与赌博,屡教不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