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024-09-05

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精选8篇)

1.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一

2011年上半年社区计生工作

考核评议情况通报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按据《2011年度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的要求,街道计生办于6月13日-15日对社区进行了考核,并结合目标责任制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平时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主要成效 一是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能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初的工作计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目标、任务、措施逐一落实到位。社区主管计生主任能较好完成街道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任务,日常工作比较主动,社区干部相互之间配合的较好,基础工作扎实,档案比较规范。二是强化了人口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孕前管理、孕情登记和孕期随访,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及时掌握,并能及时录入计生系统;

三是积极做好广大育龄群众的宣传和生殖健康服务工作。各社区结合计生重大纪念日相继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5月23日陕西步长公司深入到我街免费为育龄妇女开展了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各社区积极配合,先后为265名妇女做了妇科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给予治疗。

四是按照新的流动人口统计口径,认真搞好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建卡和录入工作,为实行流动人口信息覆盖、管理人性化、服务优质化奠定了基础。

存在问题

1、统计误差仍然存在。一是出生人口统计存在误差。二是长效节育措施统计存在误差。已婚育龄妇女中已采取上环措施未统计上报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不高。四是流动人口登记存在误差,普遍存在流入流出人口登记不全、去向不明、地址不准、节育措施不清和管理不够到位现象。五是全员人口信息化主要项目统计及流动人口信息录入与区下达的责任指标存在一定的差距。

2、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卡》填写不规范,存在空项、错项、逻辑关系不相符等现象。二是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填写变更不及时,迁出、死亡等内容未及时在信息卡中变更,表、卡、册逻辑不符。三是药具发放记录、随访记录填写错误。

3、部分社区计生干部对本社区情况不清、业务不熟,业务管理、业务流程不规范;基层档案管理不规范,计划生育档案资料不全。

整改建议

各社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措施,对照考核细则,6月末前完成整改工作。

一是计生办分管工作人员勤下社区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加强日常培训指导。

二是社区要细化基础工作,要做全、做细、做精,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是表簿卡要及时变更,做到人、卡、单、机一致。

2.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二

一、高校计生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 认识不足, 重视不够, 管理手段落后, 效率低下。

在实际工作中, 许多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 对计生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认为计生档案无实际意义, 与计生工作没有直接关系, 只要教职工不发生计划外生育就行了, 档案管不管无所谓。加上计生干部整天忙于事务性工作, 无暇顾及计生档案管理, 致使档案资料收集不全, 归档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高校对计生档案的管理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的水平上, 没有合适的软件管理系统, 查找利用很不方便。有的虽然用电子表格登记档案信息, 但相互之间的联系要靠人工思考和手工查找, 所以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势在必行。

2. 计生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计生档案管理过程中, 虽然有《档案法》可遵循, 但是计生档案有它自身的特点———随时建档, 随时可能利用, 所以要根据计生档案的特点, 建立健全计生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便于管理和利用。

3. 信息缺损, 价值降低。

在高校的计生档案中, 存在着个人资料不齐全、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完备、材料失实或简单化等情况, 这些档案无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一个教职工的计生情况, 影响了档案的参考和凭证作用的发挥。

4. 存在着“重女轻男、重在职轻流动、重教工轻学生”的现象。

在高校计生档案的管理中, 对女教工的信息收集较全面, 而对男教工信息的收集不重视、不全面, 存在漏洞和偏差。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西方文化的输入, 给婚姻和家庭带来巨大的冲击, 离婚率、再婚率增加, 加之现在公民隐私保护意识较强。一些人不愿告知其婚姻状况的变化, 有些人的婚姻状况、生育情况计生部门掌握不清, 给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埋下隐患。

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的加快, 后勤集团招聘了大量的临时工。这些员工的流动性很强, 有的干了几个月可能就辞职了, 又换了新员工, 对这部分人的计生档案的管理比较棘手。如果要求不严, 部门之间配合不力, 就会给流动人员计生档案的管理造成困难。

自从2005年9月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实施以来, 2007年7月, 国家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 高校对学生的管理也随之人性化, 在校生不但可以结婚, 还可以生育。因为学生可以在家乡政府登记结婚, 不需学校开具证明, 这样就使学校不能及时掌握学生的婚姻状况, 计生办也无法建立档案。因此, 学生计生档案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是一个新的课题, 更需要加强。

二、高校计生档案管理的对策

1. 提高认识, 加强管理, 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抓好高校计生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搞好高校的计生工作, 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 高校应把计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把计生档案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做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 单靠计生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 必须由各部门通力协作, 才能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首先, 高校党委要结合本校工作实际, 统一指挥, 明确责任, 分工负责, 制定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 把计生档案管理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其中。其次, 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每年初组织召开一次由全校处级以上人员参加的计生工作会议, 并把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 与他们签订当年的计生目标责任书, 强化各部门领导的国策意识, 促使计生目标责任制切实得到落实。第三, 学校要成立计生档案管理工作组织, 把各部门领导和计生兼职干部作为成员和联络员, 明确责任, 要求他们经常、及时地提供本部门人员变动信息。第四, 学校计生领导小组年底要对计生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把计生档案管理作为重大考核事项, 以充分调动各部门主管领导和计生兼职干部的积极性。

2. 建立健全计生档案管理制度, 规范高校计生档案的管理。

对于高校计生档案管理来说, 首先要贯彻执行《档案法》, 加大宣传力度, 增强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但在实际工作中, 只有《档案法》是不够的, 还要针对高校计生档案工作的实际, 建立健全计生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详细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利用、保密等内容。依法治档, 按章执行, 才能使高校计生档案管理实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 畅通信息渠道, 多方采集档案信息, 建立健全计生档案数据库。

高校计生档案包括相关文件、计生报表、全校在职职工计生基本信息表、出生情况、胎儿及新生儿死亡情况、节育情况、已婚育龄女教工孕检情况、新调入人员的计生证明、调出人员证明存根、外出人员进修学习证明存根、离职和辞职人员计生情况转出存根、内调外调函存根、外来临时工计生情况等等。这些档案资料是否准确、完整, 大到关系整个学校计生目标的完成, 国策的贯彻落实;小到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福利密切相关, 如独生子女的一次性奖励和保健费的发放 (从发放独生子女证之月起至十四周岁止) 、产妇享受产假、男教工享受看护假、六一儿童节福利的发放、当年计生奖的发放、生育独生子女和无子女职工退休时的一次性生活补助等等。因此, 高校在收集整理计生档案的过程中, 一定要畅通信息收集渠道, 计生、人事、财务、后勤、教学等部门要通力合作, 密切配合, 提供准确信息, 并注意这些信息的连续性和关联性。特别是教职工个人基本信息的收集, 除发放表格让各部门组织教职工本人填写外, 还要查对职工个人人事档案。新调入的职工要向原单位查询, 查对独生子女证;是广东省的要核对《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刚调入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要出具原单位和毕业学校的婚育状况证明;对外来临时工, 要查验其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确保收集到的原始信息准确无误, 堵住一切漏洞, 为高校计生工作服务。

另外, 针对一些高校计生档案落后的管理模式, 要不断创新管理模式, 实行计生档案现代化、规范化管理,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软件, 既要整理、保护好原有的纸质档案, 又要使用现代化管理工具, 建立电子档案, 以便于查询和利用, 提高计生档案的利用率。

4. 合理建档, 根据档案情况做好计生服务工作。

针对高校在计生档案管理中“重女轻男、重在职轻流动、重教工轻学生”的情况, 笔者认为, 在建档过程中要根据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

对于档案齐全的已婚育龄女教工, 重点关注孕检情况, 每年建立孕情检查档案。把建立新婚育龄妇女和已孕妇女档案工作作为重点, 把新调入人员建档作为重点。

对于男教工计生档案的建立, 首先要充分收集信息, 收集过程中可实行责任制, 与单位目标任务挂钩, 与个人当年计生奖挂钩, 以督促男教工计生信息的尽快收集和计生档案的建立。

对于临时工计生档案的建立, 要把好入口关。各个部门特别是后勤雇用临时工较多的部门, 要认真查验其流动人口计生证明, 详细询问并登记其计生情况和节育情况, 逐个登记建档。对于有疑问的要与原单位、原籍地联系开展调查, 建立详细的计生档案, 以便做好计生服务与管理。

对于在校大学生计生档案信息的收集和管理, 要由学生处牵头, 以班级为单位, 根据学籍档案详细采集, 对于特殊情况和有疑问的要做详细调查。对于在外实习的学生要做好跟踪管理。不提倡在校生育, 对于那些有结婚要求和生育要求的学生, 帮助其了解政策和有关规定, 根据档案情况做好服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真正体现人性化管理的一面。

3.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三

【关键词】高职院校 学生 计生宣传教育

一、高职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必要性

我们在高职院校部分学生中进行调查了解“关于性或者避孕套之类的话题”时,有部分学生会害羞,把这一行为与“思想不健康”联系起来。从另外一部分学生中我们了解到,在读高职之前,学生在家庭里学到的恋爱观、婚姻观、性内容知识教育是缺失的。因为社会竞争激烈,升学率和就业率是摆在学生家长面前的现实问题,学生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从小孩读书开始,家长只知道关注孩子在校的学习成绩,班里及年级的排名次如何?家长不仅要求小孩完成学校老师不布置的作业,还要另外布置作业,“中国孩子读书是很辛苦的”。且家长由于受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影响,也羞于告诉孩子关于“性”内容知识。在学校学到的恋爱观、婚姻观、性内容知识教育也是寥寥无几,《生物》教材中关于“性”知识内容很少,一带而过,老师也没有讲明白,老师多数安排自学,孩子们哪有那自觉性,自学还特高兴,把这“自学”时间用来完成“语数外”作业……从学生的语气中,多少也能听出点埋怨声音和对“性”知识的渴望。所以在高职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必要的。

时常也能听到60年代的老师感慨:现在的高职院校学生太开放了,一点都不检点,在校园内居然在不该看到的地方看见使用过的避孕套,我们以前在大学期间,手都不敢牵。学生认为老师落伍了,其实婚前性行为在高职院校已不是什么惊讶之事了。现在学生生理年龄成熟早,心理年龄不一定成熟,家庭和学校没有传授给他们关于“性”内容的知识,他们就从不良网站、黄色书刊或一些淫秽影像获取,婚前好奇、冲动发生性关系。我们今天所面临的艾滋病及其多种性病的流行就是因为相关知识的贫乏造成的。发生性关系时知道用避孕套是一种比较好的现象,至少知道保护自己或对方,能满足暂时“性”需要,也能避免意外妊娠和性疾病传播。在高职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二、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建议

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要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表明中国不再只控制人口数量,而是同时关注人口素质和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就必须抓紧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在整个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始终处于首要地位,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领导重视,以人为本,内容方法要创新。

(一)领导重视是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

高职院校领导者是学院的率领者,担负着决策、组织、教育、协调和监督的职能,在我国现行领导体制下,只要领导重视,工作就容易落到实处。实践证明:领导对一项工作重视与否,抓的程度怎样,对这项工作是有很大关系的。要搞好高职院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需要高职院校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只有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才能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沿着正确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其实有时高职院校领导一句话、一个点头,就可以把该院校该办的事情做好。所以说加强领导是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

(二)以人为本是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

高职院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高职院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分别对待,因为高职院校学生中,有初中后五年高职生和高中后三年高职学生,他们个人素质是有差别的,有的差别还相当大;要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人为本,切合学生的实际开展工作。

1. 初中后五年高职院校学生,他们多数15或16岁,还处于青春期,青春期是人生一个较为特殊的时期,有人把青春期称之为“危险时期”,他们躯体和心理在发生较大变化,开始追求越来越多的独立性和自由性,要求受到应有重视和尊重,表现出来叛逆,不服管理,你批评一句,他反驳2句甚至10句不止,与老师或成人有相当大的抵触情绪;难怪有老师感慨:初中后高职生不如高中后高职生好管。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如果有一点点疏忽或错误,都有可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作为高职院校或老师应对青春期孩子的健康意识和技能培训特别注意,要有足够的重视,但是偏偏有些高职院校却忽视了这些特殊问题,未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或重视不够,这是很遗憾的事。

2.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对授课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要多表扬和多沟通。在宣传教育上不能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要与时俱进,要加强学习,不断了解情况,掌握新的信息、新的成果和经验,学以致用,要依法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也就是要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宣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此规范大学生们的生育行为。

3. 授课老师在上课时要利用多媒体等宣传工具,在开展丰富多彩的青春期健康教育时,将生殖健康知识、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融入进去,使大学生获得更多有用的知识;同时还要告诉女同学要学会保护自己,在恋爱时不要夜不归宿,晚上最好不要单独和男朋友在一起,避免给男方有“非分之想”或“有机可乘”,要学会说“不”,不要因为男朋友的甜言蜜语,冲昏头脑,偷吃禁果是要付出代价的;同时也要告诫男同学,不要为满足一时“性”之快,伤害了女朋友,如果伤害了对方,同时也会伤害自己,女人也不是好惹的。过去有句话,最毒不过女人心。其实只有相亲相爱,相互尊重,婚后才幸福美满。

(三)安装避孕药具箱是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不可缺的部分

目前高校开始在校园内安装避孕药具箱,但遭到了一些民众的质疑,这不是明摆着认可甚至是提供条件鼓励大学生婚前性行为吗?有些学校迫于压力,形同虚设。我认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没有跟上、不到位时,在高职院校学生中,想避免“性”行为,是不现实的,那么我们就要想办法解决,先治标,安装避孕药具箱,投放避孕药品,既满足一些学生躯体需要,同时可以避免发生意外妊娠,减少性病、艾滋病等的传播,何乐不为呢?如果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了,就能标本兼治了。

4.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四

关于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各镇、开发区人口计生办、民政、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计生协;各农场、星火开发区人口计生办、计生协:

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的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的要求,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民政局、计生协会关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本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加强本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

1划生育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奉贤本地区特点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心要下移到社区和村组;坚持资源共享,综合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满足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需求;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人口综合调控,促进家庭幸福、市民综合素质提高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十五”期间,我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体系,建立符合本区实际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综合管理和依法管理。加强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具有奉贤特色的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营造良好的社区人口文化氛围,要创造条件把计划生育事务纳入社区一门式服务范围,大力推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社区居民的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1、属地管理,抓好督查。本区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新经济组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人民政府和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执行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综合服务。

2、健全队伍,法人负责。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配备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信息通报、避孕药具发放、相关的服务等日常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的奖励优待。

3、综合执法,探索新路。镇人民政府和场、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社区人户分离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进一步做好社区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工作,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执法检查纳入外口综合执法内容,加强双向管理、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中的计划生育管理。

4、依法行政,维护权益。加强社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规范化执法;逐步推行计划生育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制度;深化计划生育行政审批改革,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方便群众办事;加强社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维护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5、网上办公,资源共享。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逐步实行网上计划生育审批和审核;探索社区人口计生部门与社区其他各相关部门计算机联网,逐步做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

6、完善考核,优质服务。改进和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把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依法管理的轨道,把社区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三、加强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和服务

1、深化宣传教育,营造人口氛围。各镇、场、开发区应当在社区中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设置具有时代气息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性宣传广告,创设良好的社区人口环境;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六期”综合教育,面向社区居民和广大家庭,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增添社区的温馨感,引导社区居民主动参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拓展服务内容,方便社区居民。各镇、场、开发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或者服务窗口,把涉及社区居民的计划生育事务纳入社区一门式服务范围,方便社区居民办事。具体项目有:《独生子女证》申请受理;计划内二孩生育申请受理;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计划生育审核;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补充养老金的审核;失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申领;农村人员以及失业人员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费用结算;计划外生育子女户口申报的审核;居民收养孩子的计划生育审核;本区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内生育第一孩证明》的出具,等等。不断拓宽生殖保健服务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咨询;提供多样化的避孕药具,深化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增设音像图文宣传资料的阅览租借等服务项目。

3、针对社区特点,开设特色服务。各镇、场、开发区应当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探索开展社区家庭计划指导与特色服务,充实社区综合服务站服务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服务,做好重点对象的随访;积极推进男性和青少年的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加强中老年、残疾人群、外来

流动人口等弱势人群的生殖保健服务;大力加强性病、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4、加强协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根据计划生育协会的自身优势和特色,改进活动方式,开展“我为协会添光彩、我为国策做贡献”活动,办好“会员之家”,发挥带头、宣传、服务、交流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广泛吸收社区内有计划生育、卫生、教育、民政、妇联等专业和技术特长的人才加入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

四、完善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障机制

各镇、场、开发区要按照中央、市委《决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精神文明总体规划,作为创建文明社区(小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考核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巩固健全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镇级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单独挂人口计生办牌子,根据常住人口规模配备2-5名计生专职干部,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办力量,在综合服务站中落实1名事业编制专职人员;居(村)民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配备计划生育主任,各企事业单位(包括新经济组织)配备兼职计生干部;居(村)民小组、楼组要落实计划生育宣传员、信息员;落实必要的经费,保证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镇、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把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综合服务站(室)和人口学校纳入社区建设和发展规划,在社区服务中心落实40平方米左

右的服务场所用于综合服务站。各镇、场、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开设计划生育服务窗口,方便社区居民办事。

各镇、场、开发区人口计生部门要以群众为中心,认真做好镇综合服务站、人口学校和村(居委)服务室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积极探索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促进社区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区人口计生委、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计生协会组成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各镇、场、开发区要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督促解决困难和重要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上海市奉贤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计划生育协会

5.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五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解决计生工作的突出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主要任务指标是:全镇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以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88%以上,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达到100%,流出人口信息反馈率达到85%以上,人口信息化引导服务率达到95%以上,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格局顺利运行,继续保持无政策外多孩生育。

一、实施优质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

各支部、村委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负责的做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人口计生部门要转变工作方式,采取分类指导的工作方式突出抓好我镇生育秩序管理,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帮助育龄妇女自觉选择有益身心健康和适宜方便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及时指导一孩妇女落实上环节育措施,正确引导二孩妇女特别是双女户落实结扎措施,为育龄群众提供及时周到的基本项目免费技术服务,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88%以上。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落实党纪、政纪处理,利用政策法律及经济等手段不断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确保全镇目标责任制的落实。

二、努力降低出生人口缺陷出生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人口计生、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宣传普及优生优育,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要全面落实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村实行重点监控和治理,坚决禁止利用B超等超声仪鉴定胎儿性别,从源头上防止选择性别生育,坚决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的势头。

三、推动“一盘棋”模式,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三年三步走”等要求,认真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确实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要加强综合治理,同时要做好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方面的咨询和服务,确实抓好流动人口统计信息的管理,推动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区域“一盘棋”。

四、落实一票否决,强化行政监管制约力度。

在今年工作中要执行计划生育审核,实行一票否决,对领导不力、配合不力、致使本村人口计生目标完不成或超生现象严重的领导,人口计生部门要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实行否决。

五、措施与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正确应对我镇目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根据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工作目标任务的艰巨性,镇、村干部计划生育工作者一定要提高认识,努力解决好基层基础薄弱、技术力量缺乏、宣传不到位、服务不到位、执行不到位、投入不到位、报表不及时等主要问题。各级干部和计生工作者必须按照计划生育新的目标和任务来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人口问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基础地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镇党委、镇政府要对各村工作分阶段进行督察,对问题严重的、整改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〇一〇年三月

主题词:人口 计生 意见

报:县委办 政府办

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党政班子成员 发: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水头镇政府综合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

6.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六

各工作片、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促进全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确保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经研究,决定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动态管理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励办法》和《涂岭镇计生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建立“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按季考评、滚动管理”的动态管理机制,将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各工作片、各村和责任人,通过每季度的计生工作考评,促进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全镇上下形成“你赶我超、整体提升”的良好局面。

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每季度一考评、每季度一滚动”的原则。

3、坚持奖先惩后的原则。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二、具体标准

实行“百分制”的考评办法,共分14项标准。

1、节育措施及时到位(20分)。当季度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象全部到位的得20分。未到位的每例扣5分,当季度新增的二女应扎但未落实结扎措施的每例加扣10分,上季度有避孕节育措施未落实(含历来拖欠)的也按以上标准扣分,直至落实为止(持有效医疗证明的除外)。(注:每项的扣分不超过该项的分数,下同)

2、“双查双补”及时到位(20分)。每轮“双查”月当月“双查”到位率达95%以上的得1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每轮“双查”月后未到位的每例扣3分;“双补”对象在“双查”日之后的1个月内全部补环(属人流、引产对象在人引后应在规定时限内上环的统计在节育措施及时到位内容考核)的得6分,未到位的每例扣2分(持有效医疗证明的除外)。凡出现育妇漏管致使双查未到位的,每例扣10分。

3、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到位(10分)。流出育龄人员办证率达100%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的扣1分,流出计生台账不规范或报表数据不符的扣2分,流出地址不清楚的每例扣1分,村级证明和合同书数与统计数据不符的扣2分;流入育妇审验率达100%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的扣1分,流入计生台账不规范的扣1分,“双查”和节育措施不到位的每例扣2分,私房出租户未签合同的扣2分。

4、《生育证》办理及时(5分)。能够及时办理《生育证》(一胎证应在办理结婚证后一个月内、二胎证应间隔时限到后的一个月内)的得5分,未能及时办理的每例扣2分(提供暂不生育个案报告的除外),未按要求提前公示的扣1分,公示未存档的扣1分。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及时(5分)。能够及时办理的(在婴儿出生后3个月内)得5分,未能及时办理的每例扣2分,未按要求提前公示的扣1分,公示未存档的扣1分。

6、访视工作到位(5分)。镇、村干部能按要求做好重点户和一般访视户的访视并填写好记录的得5分,抽查时每发现1例无访视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村干部对服务所卫技人员进行术后访视不配合或配合不积极的扣2分。

7、按要求做好计生村务公开(3分)。能及时、规范公开的得3分,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没有存档的不得分,公开表格不规范或公开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

8、村级计生例会记录符合要求(5分)。村级计生例会按规范程序召开、记录规范的得5分,未按规范记录的不得分,应参加人员未全部到位的扣2分,记录过于简单、笼统的扣2分,未能体现解决当月计生工作重、难点的扣3分,未能体现协会工作和“三结合”帮扶工作的各扣1分。

9、统计业务和信息卡及时滚动(10分)。⑴《信息变动报告单》填写规范、符合要求的得3分,填写不规范的扣1分,《报告单》未盖章或未签名的扣1分,未及时送交镇计生办的扣2分。⑵统计数据准确率达100%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能继续做好手工《一览表》,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数据和当变动数据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迁出本镇以外的有迁移交接管理回执的得1分,出现1例迁出对象没有回执单的不得分。⑶能对每月信息反馈内容及时落实,并于下月镇级计生例会前向包片计生干部反馈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对象提出落实办法、责任到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⑷信息卡滚动校对及时、准确的得3分,发现“八项变动”、婴儿姓名和错、漏项等变动、滚动不及时的每处扣0.5分(手工填写加盖校对章视为滚动),发现错项、漏项和逻辑错项的每处扣1分。

10、协会各种会议、活动记录规范完整(10分)。各种记录符合要求的得10分,会议、活动记录每月未及时记录的,每缺一项扣2分,不规范的扣1分,其中理事会的“双创”工作记录过于简单、不符合要求的加扣2分。

7.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七

(一) 强化组织领导, 完善领导干部责任机制。

一是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完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自单位组建至今已先后五次调整领导小组成员, 坚持单位一把手挂帅, 单位 (部门) 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同时领导小组合理设置办公室, 其成员主要为工会负责人、专职人员和医务人员, 负责计生日常工作, 不断加强计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责任化建设。二是建立了目标责任体系。采取每年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不断强化领导责任意识, 坚持落实“一票否决权”, 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 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相应责任, 从而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的全方位责任目标管理体系。三是每年召开全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 经常布置专题工作, 定期督查督办, 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 加强队伍建设, 形成上下联动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机制。

计生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充实, 各单位均设立了计划生育联络员, 实行动态管理, 落实日常工作。不断组织参加省计生委、水利系统和全局的各种培训, 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把计生工作与党支部、分工会、团支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相结合, 形成上下联动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机制, 收到了良好效果。采取组建专职兼职计生队伍、落实工作津贴、独生子女建档、文明家庭创建、党员干部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入户调查和举报信访等有效措施, 加大了综合治理力度。

(三) 推进依法管理, 完善职工计生档案, 提高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在局域网开设工作专栏, 定期进行专题宣传, 利用各种途径开展计划生育教育工作, 使计生工作人员和职工群众懂法、知法、用法。二是在工会建立计划生育信息管理中心, 对育龄妇女信息及相关数据进行录入、校对, 登记建卡, 建立了翔实的计生档案, 提高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经常开展摸底核实工作。依据“四地八点”的人员结构和动态变化, 要求计生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落实第一手资料, 经常反馈人员变动信息, 把好人员入口关, 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孕检。从安全生产和维护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高度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 培育宣传服务阵地, 全心全意提供优质服务。

宣传工作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作的顺利推行和规范化建设离不开宣传工作的有力支持。水利部小浪底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经常有组织地进行法律法规、计生科普知识、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宣传等。单位也组建了专职、兼职宣传员队伍, 利用局域网、宣传册、板报等宣传途径, 多次组织计生工作系列专题报道, 购置健康书籍, 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等开展计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同时还与水利部小浪底建设管理局职工医院共同定期开展女工体检、育龄妇女孕检和健康培训等工作。

由于企业自身的特点和管理的特殊性,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仍面临着许多困难, 存在许多新问题, 列举如下:

(一) 提升工作水平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

从领导基础来看, 少数党政领导对计生工作易产生盲目乐观和麻痹松劲思想。从工作基础来看, 有些地方还比较薄弱。企业人员更迭、工作不断更换和跨区域等复杂问题, 仍然制约着计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从保障基础来看, 计生工作需要一定力度的财政投入, 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在全省乃至全国还没有较好地建立起来。从队伍基础来看, 一是少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落实上存在偏差。

(二) 人口和计划生育督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由于各种原因和复杂因素的制约, 人员漏报、瞒报和跟踪不力的可能性还存在。应认真做好计生统计和档案建立工作, 全力做好与社会各级单位 (部门) 的接洽工作, 加强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贯彻和督查力度, 使职工群众的人口意识、保健意识、维权意识等大大提高, 以带动计生工作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 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需不断加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思路应紧紧围绕“一个中心”, 实施“四大工程”, 突出“六个重点”, 即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中心;大力实施信息工程、关爱工程、综治工程和保障工程;进一步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育龄群众满意率、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 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降低已出生人口错漏报为主的综合统计误差率。在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水平上花力气。要注意改善基础条件, 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继续加大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力度, 综合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 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同时, 实行计划生育执法过错追究制, 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正确执法的自觉性, 努力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抓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 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四) 加快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

宣传工作要形成“覆盖无缝隙、宣传无死角”的普法格局。根据“一法三规”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 明确界定各级职责职权, 确保执法主体合法。本着有据、有效、可行的原则, 完善规范性文件, 确保行为合法。健全约束机制, 实行过错追究制等, 确保监督行为合法。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夯实工作基础, 完善档案建设和阵地建设, 健全台账, 落实奖励措施, 加强“表、册、卡”的统计管理, 力求建立一种“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五) 找好载体, 找准切入点, 做到“四个强化”。

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管理, 思想、组织、措施保证是关键。在实施依法管理计划生育的过程中, 要抓好四个重点:

1.强化宣传教育, 创造法制环境。依法管理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是先导。因此, 要把解决职工群众知法、懂法的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要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并在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上进行探索和突破。

2. 强化队伍建设, 提供组织保证。抓好专业培训, 使计生人员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 减少工作盲目性。

3. 强化管理机制, 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程序管理制度, 做到有规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 要从基础建设抓起, 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4. 强化服务意识, 提供技术保障。定期邀请专家为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育、节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教育。把妇科病普查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 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

8.关于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篇八

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理念 创新

胡锦涛同志在2004年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我国人口资源工作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尽管人口出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但由于基数大,未来几十年人口总量仍将持续增加,我们应当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人口问题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必须充分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2、控制好人口总量增长,今后20年左右,由于受人口增长惯性作用的影响,全国总人口仍以每年净增1000万左右的速度持续增长,据预测,按总和生育率1.8计算,2034年人口达到14.86亿后可能实现零增长,这就是说全国总人口还要增加近3亿,在接近16亿之后方能实现零增长,这就说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重而道远,要加强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

温家宝总理早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就指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近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必须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而要达到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要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就必须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要做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理念的创新,至少要确立以下几种新的理念。

一、宣传教育的核心理念

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体现了马思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绝不能离开发展这个主题,否则,就离开了它的“第一要义”,就无所谓发展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发展,宣传教育的理念要创新,其核心就是要确立这科学发展观。确立了这一全新的理念,方能在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创新内容、形式等,从而营造一个好的强烈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育龄群众确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推动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最终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依法宣传教育的理念

依法宣传教育是依法行政的内容之一。过去,在计划生育系统,一提到依法行政,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政策法规部门,认为只有政策法规部门才涉及依法行政的问题,而宣传教育部门似乎与依法行政关系不大。事实上,这正是宣传教育理念需要创新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章第二第第三款明确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法的形式将宣传教育确定下来,使之有了法定的重要地位,这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其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宣传教育不再是停留在计划生育工作经验的层面上,而是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是依法必须进行的。

依法宣传教育,除了以上所说的宣传教育在《人口与计生法》中具有法定地位外,还有一层含义,就是宣传教育必须依法进行,宣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此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同时,为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而营造舆论氛围。这也是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

三、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

按需宣传教育,指的是按照群众的需求进行宣传教育。以往,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者习惯于向群众一味地灌输思想,“以我为主”,是“我要宣传教育”,因而,无论群众是否需要,都跟着“我的感觉走”,将宣传教育的一些内容硬塞给群众。这种脱离群众下实际的宣传教育,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面的要求是不相容的,自然,受到群众的冷遇,达不到宣传教育的目的。现在,我们要在宣传教育理念上创新就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概括地说,这一新理念就是要变“我要宣传教育”为“要我宣传教育”。不要以为这里仅仅是将“我”与“要”的词序颠倒了一下,是在玩文字游戏,而实际上,这一变动,使两种宣传教育有了本质的区别:“我要宣传教育”,是“以我为主”,或者说是“以我为本”;而“要我宣传教育”,则是“以群众为主”,或者说是“以群众为本”。我们必须确立按需宣传教育的理念,把“群众欢迎不欢迎、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估宣传教育效果的重要指标,作为衡量宣传教育工作者成绩的最终标准。

按需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等方面,必须切合群众的实际,满足群众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变化,他们除了需要获取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知识以外,还想获取致富信息、技术等。此外,像计划经济时期将群众集中在一起进行宣传教育的方法也不那么切实可行了。因此,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等必须创新,必须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四、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

以往,在计划生育系统,在人们的观念中,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因此,提及服务,就将技术服务放在首位,甚至视之为服务的唯一内容。因此,在技术服务方面舍得投入,加大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建立健全育龄避孕节育与生殖保健档案,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应该说,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方面的优质服务是完全必要的,但认为服务等同于技术服务,而将宣传教育等排斥在服务之外,则是一种需要更新的理念。我们必须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新理念。

宣传教育管理是计划生育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计划生育管理又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服务原则。宣传教育,作为一种管理,必须充分体现行政管理的服务性的本质。育龄群众,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也需要享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知识服务,需要获得计划宣传品。这就需要宣传教育工作者为之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宣传教育理念创新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确立宣传教育也是服务的理念。宣传教育工作者只有确立了这一新理念,方能自觉的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方能取得宣传教育的显著效果。

五、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理念

宣传教育的虚实结合,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宣传教育必须既务虚又务实,做到虚实相结合,最近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关爱女孩”行动,以人为本,从人们群众最关心的具体问题抓起,从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利益导向机制出发,将宣传新的生育观念融入为群众办实事之中便是宣传教育虚实结合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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