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2024-11-14

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精选11篇)

1.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篇一

2009年,县政府法制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依法行政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理清思路,制定全年工作计划。

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08〕49号)和我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09〕91号)的要求,制定了2009年全县法制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思路。

(二)加强协调,认真做好行政审事项批清理日常工作。

一是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昭政发〔2009〕4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永政发〔2009〕36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清理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工作。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职责。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特点、复杂程度和清理人员的结构情况,将53个部门分为四块,制定操作性强、透明度高的清理操作规程,明确各个清理环节的标准、时限,按照清理的时限、范围和原则要求,确定具体人员和工作范围,落实了清晰的岗位职责和任务,保证了工作信息的交流与畅通;三是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截止11月30日,共清理53个县直部门,清理出审批项目396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255项,非行政审批项目141项。目前,各项数据已经汇集我办进行集中审查。

(三)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制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市人民政府下达2009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项目的要求,我办结合全县行政执法的实际,拟定和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永政发200976号),明确了检查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二是进一步清理核实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资格和执法依据,督促完善和落实相关行政执法制度;三是加强与各行政许可部门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坚持谁许可谁监督管理的原则,对仍然存在的重许可轻监督、只许可不监督的行为,再次进行清理、督促整改;四是依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切实监督抽象行政行为。今年,我县共制定各类规范性文件4件;各种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文件30余件,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配合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制定。其中绝大部分都由法制办审查把关或参与讨论研究制定,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参谋和顾问的作用。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五是依法管理行政执法证件,再次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对全县执法人员持有的证件严格审验、核实证件使用情况。对全县53名待办证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程序统一办证和换证。

(四)主动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年来,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文体、经贸、审计等部门和务基、桧溪、团结、黄华等乡镇多次提供执法咨询及业务指导。积极主动帮助县直各部门清理、审查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建立完善各项制度。

(五)积极协调处理信访事项,缓解社会矛盾

我办主动配合和信访、民政、农业、国土、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大量土地、房产、治安和移民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一年来,共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信访25件,接群众来访171人(次)。

(六)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提高办案质量。2009年以来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占申请数的80;不予受理2件,占受理数的20。行政复议渠道畅通,未经行政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有6件,占应行政复议数60。行政复议案件占信访案件数的比率为0。行政诉讼案件占行政复议案件数的比率为100。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复议案件的比率为33。复议决定作出后起诉的案件为1件,比率为10。法院对复议后起诉案件的撤消率为0。复议案件受理采取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的比率为25。

(七)加大办案力度,提高行政案件办案质量。

加强对行政案件的调查研究,为行政案件应诉作好充分准备。先后在黄华镇黄葛村水田四村民小组诉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县政府诉重庆华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溪洛渡镇三坪村三坪一组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中,以委托代理人名义,积极出席应诉,经调查取证,分别向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充分的证据依据,确保案件得已胜诉,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机构机制不健全,力量还很薄弱,法律业务水平还不高,日常法制工作业务衔接不够好,工作开展不够全面。

三、2009年工作要点

2010年政府法制工作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工作要求,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加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参与行政管理综合配套改革为锲机,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着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增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政府法制监督各项工作,努力促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县政府进一步完善以下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监督检查记录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制度等。

(二)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加强理论学习。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动制度创新、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二是组织专题会,引导全办干部职工在工作谋划、落实、检查、总结等各个环节,在法制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府法制宣传、政府法律顾问等各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宣传专栏等工具,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制定下一步行政执法宣传培训工作方案,重点抓好政府部门执法人员的培训,使每个实施人员全面掌握、准确理解、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

(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调整考评方式,组织实施好乡镇政府和县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监督和指导已经成立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办案规程、过错责任等工作制度,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领域的个案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三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7〕162号)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案卷评查活动。

(五)行政复议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实施行政复议监督的新做法,创新实施行政复议的监督机制。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的有关制度,将行政复议从申请到做出决定的每一个程序进行细化,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建设。协调配合乡镇、部门加强基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设置。

(六)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一是加强县政府法制办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工作责任,努力提高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法制机构队伍,强化法制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等途径,提高法制人员整体素质,制定法制人员工作职责,增强他们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业务能力和水平。

(七)积极为政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积极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处理突发事件、行政执法事项等提出法律咨询意见;积极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论证工作;主动代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工作和有关民事诉讼、非诉讼等法律事务;办理县政府领导批办的有关法律事务;继续与有关经济部门、行业协会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的联系制度。

2.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篇二

通知指出, 《条例》是农机管理在全国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全面总结了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成效和经验, 建立健全了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监督管理等有关管理制度, 构建了统一、完整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是各级政府农机管理及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提升农机安全监管能力, 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重要保证。《条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原则, 对涉及农机安全的生产、销售、维修、使用操作、事故处理、服务与监督等相关环节分别作出了规定。《条例》的贯彻实施, 对于保障农机化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法制、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 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推动农机化发展和农机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来抓,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狠抓落实, 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法制、农机管理部门重点把握10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机管理及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规定了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机所有者和操作、维修人员的权利、义务。二是建立了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机报废回收制度。三是建立了农机产品出厂、销售记录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四是健全了农机维修制度, 明确规定了农机维修企业设立条件和审批程序并规范了农机维修行为。五是明确规定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牌证管理。六是明确要求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实行资质管理, 要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并参加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件。七是强化了农机的安全检验。八是加强了对特定种类农机的安全鉴定和重点检查。九是统一规定了农机安全监督行为。十是规范了农机事故处理程序。

在学习宣传《条例》上,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法制、农机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培训, 抓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培训方案, 并抓好组织落实, 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 带头宣讲, 带头贯彻执行。要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 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 做好各项规定、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工作。针对生产、销售企业和农民等各责任主体的特殊性, 举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宣传培训, 送法到基层、到市场、到企业, 通过积极有效的宣传培训, 确保各行为主体学法、懂法、守法。要把《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与“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 相互促进。要着力推进《条例》进课堂、进教材、进社区、进农机服务组织、进农户。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媒体, 采取发放明白纸、印制宣传手册、开展宣教和座谈等多种形式, 对《条例》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 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省政府法制办、省农机办拟召开纪念《农机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暨《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 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部署安排。

3.浅析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方向 篇三

关键词:法制建设;社会本位;权力规范;科学决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049-02

一、政府法制的含义和地位

“政府法制”提出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政府法制,应当有对内和对外两面,一是政府如何去管理国家事务,即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二是怎样把政府自身管理好的法制,即政府依法进行内部组织管理。概言之,政府法制是关于政府的职能设计、机构配置、权责划分、运行机制等一系列法律工作而形成的制度。具体而言,从政府所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看,政府法制是宪法规定的政府职权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政府对法律手段的具体运用看,政府法制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参与司法活动以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政府法制的内涵极为丰富,凡政府依法应当规定和处理的关系,以及依法可以运用的法律手段,都是政府法制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性质及特点

我国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政府草拟、制定行政法规和经济法规,运用法律手段把本地区的经济、行政事务的社会秩序控制在法制范围内,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建设服务。

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究其本质,包括“依法行政”和“以法行政”两重含义。“依法”是指地方政府作为一个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实际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和限定“以法”是指地方政府有自身法定的行政权力。要求人们接受和服从这种行政权力。地方政府的全部法制工作都是围绕这两个基本点展开的。第一,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整个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调整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社会团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之间以及行政主体内部以行政关系为内容的行政法制工作。第二,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地方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法制建设包括地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制建设。其中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在地方国家机关纳入法制化的过程中处于枢纽的地位。这首先是由于地方政府是地方性法规的主要起草者,它担负着地方性法规起草以及起草中的协调工作。没有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化,地方性法规就不可能科学地制定并得到有效地执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地方规章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而由地方规章的制定和实施所建立的秩序,构成了地方法制建设一个重要层次。

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有其独特性、灵活性和复杂综合性。地方政府法制工作主要是对本地区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地方行政机关是建设工作的主体。地方政府在制定法规、规章时,必须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同时,地方政府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地方行政规章,加快地方法制化的步伐。除去外部管理,法制建设还有地方政府自身的内部管理活动,内部管理活动是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去协调和管理各个内部机构的工作,达到工作部门的协调发展和和谐。因此政府法制建设内部管理工作就具有综合性和复杂化的特点。

三、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发展方向:

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对国家法治建设目标的完成至关重要,对政府总体法制建设任务的完成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我国的单一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法制建设还发挥着更加有力、关键的作用。结合当前我国提出的法治国家、法制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和理念,我国地方政府法制建设目标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发力:

1.转变法制观念:

“以刑为主”是封建主义法制观的表现,多年来,人们仅仅简单地把法制工作等同于政法工作,认为法制工作目的就是打击刑事犯罪,这种以刑罚为特征的法制观,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健全发展,使我国的经济与行政方面法制建设长期被束之高阁。认为政府经济、行政法制工作是“软任务”,认为抓与不抓无关大局,这种狭隘的法制观没有看到经济与行政法制对于协调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尽快转变这种狭隘的法律观,是加强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问题。

2.建立地方立法决策科学化程序。

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是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地方政府的立法决策过程中,可以采取系统论中最优化的方法,建立系统化的立法决策程序,使之达到科学化。地方立法决策科学化的程序应该是:制定法规、规章的提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一旦列入地方立法规划,要由内行和专家一起起草,必要时由综合部门牵头起草。草案送审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审核,及时协调矛盾,提出需要由上级决策的不同选择方案;上级决策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决策责任制;法规、规章之间的协调;法规、规章的形式和内容的协调;法规、规章所调整的各种关系之间的协调;法与经济、政治、社会、科技、自然环境的协调;要在立法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反映民意,真正把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执政为民的理念通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立法的各种途径,注意倾听来自基层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呼声,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应当坚持具有理论指导。

科学理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指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实践、新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政府法制理论创新,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总结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研究依法行政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并逐步升华为对新的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国的地方政府法制工作已经在实践方面向理论界提出了挑战,要解决这个矛盾,政府要充分发挥理论界同志和从事实际工作同志各自的优势使得双方采长补短,使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升华,使实际工作在理论的超前性指导下有所开拓。

4.规范行使政府权力。

地方政府权力的行使,是检验政府功能好坏的标准。因此,地方政府法制建设的成功与否,也取决于地方政府行使的权力是否得当。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工作机制。政府在实施管理职责的过程中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政府要将权利关进笼子。做到规范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消极、不懈怠、不该管不管,不该管非强加干预。只有这样才能让权利得到规范行使,保证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才能促进全国政令统一的实现。

5.政府法制建设应当树立权利本位、权责一体的理念。

当今时代是人本化的时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因此,无论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构建,人与社会和谐的构建,还是政府治理和谐的构建,都应当以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来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现代法治的意蕴就在于以人为本,正视和关注人的现实存在,拓展和发展现实社会中人的权利。所以,在和谐社会中,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当以促进人的自由、尊严、幸福和全面发展为终极关怀。如果现代国家的制度建构中没有“以人为本”人文精神和权利本位价值理念的融入,则政府的整个行为观念都可能受到扭曲,并最终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结语

政府法制建设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创新问题,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巨大促进作用,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要紧抓法制建设,用良好的法制建设来推动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李岩松.《法治研究》

[2]杜宁.《当代法学》

[3]《从法制到法制》 程燎原,法律出版社

[4]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理论热点面对面》人民出版社

[6]袁久红等.实现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作者简介:

1.夏光鑫,男,云南宣威人,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方向。

4.市政府法制办2012年工作打算 篇四

2012年,政府法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努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搞好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大力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加速、提升、增效,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法制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深入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科学谋划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编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2.落实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按规定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依法行政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深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

4.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部署工作。

5.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积极参加“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和“网络在线问政”等活动,宣传政府法制工作,问政问计于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等中心工作,做好有关建设工程材料管理、促进金融业发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学前教育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组织制订、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

7.做好渔业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文化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价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餐厨垃圾管理、地方志等方面的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和送审工作。

8.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继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科学制定政府立法计划。对涉及社会重大问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及时组织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研究采纳和反馈。加大基层调研和听取意见力度,对市民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做好在政府立法中征求政协委员和党外人士意见工作。

9.加强对承担政府立法项目部门的指导和协调,确保完成起草任务。对法规、规章草案中涉及的重大复杂问题,特别是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沟通协调。

10.坚持立“新法”与改“旧法”并重,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适时进行修改或废止。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进一步优化评议考核标准,完善评议考核机制,科学评定依法行政情况。

12.认真做好行政强制主体清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宣传贯彻情况检查,积极开展相关配套制度调研工作。

13.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量化工作,严格审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调整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实时监控力度。

14.组织开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统一行政强制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15.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理发放2011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对全市23000余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审验。

1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做好行政执法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定期汇总上报排查化解工作情况,认真办理市民投诉、咨询和建议。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17.认真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年”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检查。指导、督促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通过网站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1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指导推行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管理措施,防止规范性文件超越职权设置审批、处罚、行政强制等现象的发生。适时修订《青岛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主动审查,及时查处群众投诉。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9.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监察局、市编委办等部门开展行政审批集中清理活动,重点加大对投资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和非许可审批领域清理力度,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组建行政审批评议专家组,参与行政审批论证、评议、集中清理等工作。指导实施新设立行政许可和重要非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审批事项,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20.清理无法定依据和不按法定程序设定的年检、登记等限制性规定,推行电子备案制度,制止变相审批。继续推进、规范审批管理权限层级下放,按照该放则放和事权统一的原则,通过委托的方式,向区市以及派出机构下放有关审批事项管理权。

21.完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和企业设立联合审批制度,指导、规范、推进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指导建立有关中介机构参与并联审批时效承诺制度。

22.加强行政审批备案管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审批投诉处理工作,完善行政审批评估报告制度。适时修订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规定。

六、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23.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审理规范化建设,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总结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案例评析、专业知识培训等工作。

24.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有效落实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适时召开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良性互动。

25.组织开展行政大调解体制机制建设调研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行政大调解工作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26.认真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加大合同法律审查和决策法律风险评估力度,及时准确提出法律意见。

七、开展法制宣传培训和研究

27.适时举办市领导学法讲座,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市管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编辑《青岛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学习读本》。

28.适时完成部分青岛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外文编译工作。

29.开展政府法制课题研究,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行政调解体制机制、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以及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活动。

30.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刊物质量,发挥刊物的宣传交流作用。进一步拓展政府法

制网站功能,建立规范性文件查询系统。

31.发挥市政府法律咨询委员会在政府立法、法律事务、复议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咨询顾问作用。组建“青岛市依法行政专家宣讲团”,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培训力度。

八、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3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深化“岛城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扎实开展第二轮“三诺”活动。开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提高理论水平。

3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组和政府法制工作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4.加强机关文明建设,争创市级文明机关标兵。推进城乡文明牵手共建活动。积极发挥工会“职工之家”作用,组织参加机关文体活动,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传统文化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5.政府法制办工作新思路 篇五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确保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这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明确了具体的目标和任务。那么,抓好当前制度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行政指导等各项工作就是对十八大精神的理解和诠释。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新年伊始,我们已将十八大精神转化为行动和工作目标,眼下,我们已经在着手2013年全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纲要,用以指导全区依法行政工作。

二、要注重制度建设。过去的几年,我们陆续制定出台了《平川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办法》、《平川区重大行政决策》等十几项制度。今后,这项工作要有新的重点。要把握党的十八大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立法的平川特色,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立法理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地编制我区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努力使政府立法做到事理、法理、情理、条理有机统一。

三、十八大提到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那么,我们会把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规范性文件把关,政府涉法的经济合同的审查等工作更好地坚持下去。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效能政府建设质量。我们已经向省、市申请成立白银市平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局的成立,会切实解决我区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处罚等问题,2013年,我们将力争把这方面的工作落实到位。

五、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要有新局面。我们会牢牢把握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六、法制研究、宣传、教育、培训要有新成效。2012年,我们举办了2期法律知识培训。今后,我们要确立多种培训组织形式,对全区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有计划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6.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篇六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出台,政府法制宣传工作面临着越来越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办加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将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方面来抓,全方位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一、具体做法有以下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办把政府法制宣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9月,我市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会上对全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提出了要求,布置了任务,强调了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并要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中要有一名领导同志主抓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明确具体人员承担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做好本级政府法制宣传工作。

(二)内外结合,建立宣传平台

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不仅要从思想上抓紧,更要在实际上抓好,为此,建立建设好政府法制宣传阵地非常必要。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并充分发挥了这些平台的作用。

对内,我办自办有一套内网,实现本办办公资源和信息共享。同时,不定期编印政府法制工作简报,发送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道交流本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重大活动,刊登外地政府法制工作先进经验和有关事迹。

对外,一是我们及时把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各种重大活动和重大举措通过简报要报的形式发送到市政府外网和省法制办;二是建立滁州政府法制办网站,开辟法制新闻、政务公开、复议应诉、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等专栏,配备专人负责管理,不断改版,不断创新,及时迅速地更新内容,积极做好对社会各界的依法行政知识和动态报道、公开征求立法意见等依法行政宣传与政府法制宣传工作;三是与报社、电台、电视台合作,通过《滁州日报》、《皖东晨刊》、滁州电视台、滁州电台等新闻媒体把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的各种重大活动和重大举措及时报道出去,宣传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宣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我市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于宣传到位,许多群众以信件、电话的形式积极向我们反映众多行政执法不当问题或事件,有的群众甚至把法制办当作投诉部门,直接跑到单位来投诉,反映问题。

(三)组织培训,增强人员素质

政府法制培训是政府法制宣传的主要方式之一。我办十分重视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学习和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行政法律知识,把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学习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经常性和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规章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我办邀请省办张武扬主任为市领导进行依法行政专题讲座,更新市领导的行政管理观念,强化行政法治理念。二是制定了《关于印发〈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宣传报道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滁州市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的要求,明确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培训办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安排和考核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分阶段、分层次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全市3000多人参加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培训;举办《行政许可法》讲座50余场次,专题培训班四期,邀请了省法制办以及高校的专家授课,500多名科以上领导干部、6000多名机关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了培训;举办《公务员法》培训班5场次,600多名公务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理念,以及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等理念得到了提升。

二、建议

虽然我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然而,随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逐步推进,政府法制工作越来越繁重,需要宣传报道的内容越来越多,人手少与任务重的矛盾将越显突出,宣传报道人员素质的提高也越显重要;此外,政府法制经费中并无法制宣传的专门经费,这对于我们改进和提高法制法制宣传工作的质量有一定的影响。希望省法制办适当举办政府法制宣传人员的培训班并为基层法制办配备一些宣传工具,如电脑、摄像机等,以便我市能更好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7.论市政桥梁工作安全及管理 篇七

目前, 我国正处在经济腾飞的建设时期, 桥梁建设出现了新的建设高潮, 同时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引起广泛注意, 通过对桥梁事故发生的调查研究, 本人认为, 导致桥梁病害原因主要为以下几点:首先, 由于超载、船舶碰撞等偶尔突发因素, 或是飓风、地震等偶然自然因素会导致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其次, 由于对自然规律的认知, 受到生产力水平等因素的制约, 使桥梁设计者对设计理论和规范没有进行充分了解, 导致桥梁设计时出现缺陷或是错误, 致使桥梁事故发生;再次, 由于桥梁施工过程中, 出现一些偷工减料、工艺落后等情况, 或是施工措施、工艺、程序不当, 导致桥梁存在安全隐患;另外, 由于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缺乏工程相关的实践经验, 在一些新材料的使用过程中, 对使用寿命的预期不准确, 在对桥梁进行维护、养护时没有发挥作用, 导致桥梁事故发生;最后, 由于缺乏相关科学管理、风险投资和法制观念等, 使桥梁寿命周期的设计并没有与养护管理进行连接, 导致桥梁事故的发生。

北京交通大学中的雷俊卿教授针对国外286座桥梁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 详情见表1。

2 我国市政桥梁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如何管理好现有桥梁, 保持住桥梁的完好工作状态是值得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引起重视的问题, 通过对已发生的桥梁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个人认为, 目前在我国市政桥梁安全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2.1 超负荷问题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 公路每年需要承担的交通量逐渐增加, 一些超重车、集装箱车等大重量车的出现, 导致桥梁负荷超出正常标准, 一些公路和桥梁在投入初期时, 就会出现一些裂缝、面板断裂等情况, 尤其是原设计荷载标准较低的桥梁, 在日益增加重在车辆压力下, 逐渐难以维持正常的工作状态, 甚至还出现了一些超载车辆压垮桥梁的情况。

2.2 设计错误和缺陷

由于受到生产力水平和自身能力的制约, 导致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知不够科学、全面, 以及桥梁设计理论以及规范的完善、更新速度十分缓慢, 较西方发达国家来讲, 我国在这方面处于严重滞后的状态中。一般来讲, 桥梁在初期运营时, 并不会因为设计缺陷而出现问题, 往往会在运营一段时间后, 病害开始显现。另外, 由于设计时缺乏相关科学管理意识, 导致桥梁的寿命周期和养护管理无法连接, 在设计时没有对与可预见性因素进行考虑, 导致桥梁存在安全隐患。

2.3 施工措施不当

由于受到施工质量、技术、方式、手段等多方面的影响, 一些桥梁存在着技术缺陷, 随着运营时间的不断增加, 危害也在不断扩大, 在施工过程中, 一些措施不当或是程序不对, 甚至是偷工减料、工艺落后等情况, 都会导致桥梁质量存在隐患。

2.4 日常养护不细致

由于传统的桥梁养护观念根深蒂固, 因此各级养护部门对于桥梁养护工作并没有十分重视, 例如一些道路和桥梁衔接不平整, 桥头跳车、跳梁损坏等情况, 在日常养护中并没有对其进行及时的修理, 因此导致交通安全水平降低, 且桥梁服务的使用寿命也受到影响。

2.5 养护人员素质问题

由于桥梁是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建筑物, 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而目前我国在公路养护管理单位中, 并没有专门的技术工人和技术人才, 且现有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较低, 互相之间不进行总结和交流, 导致桥梁管理水平低下。

3 桥梁安全管理措施

在对桥梁进行安全管理时, 要根据市政桥梁事故发生的原因来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第一, 要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各个组织机构,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 加强领导, 强化管理, 对公路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 基层管理部门也要重新认识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作用, 按照养护的里程和桥梁数量来安排专职桥梁养护师, 对桥梁使用阶段定期进行养护、维护等工作, 或是采取责任制分工, 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能够为桥梁安全提供人力保障。第二, 要加强施工阶段的安全管理, 树立新理念, 并对桥梁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更新、修订, 与国外一些先进的桥梁设计技术和安全管理进行交流并学习。在桥梁的施工阶段, 要抓好桥梁建设工程质量, 可以通过引入竞争机制的方法或实行招标制度, 来控制桥梁的质量, 减少后顾之忧。另外, 要对工期进行合理的安排, 加大质量监管力度。第三, 要规范桥梁的日常管理工作, 将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落实, 公路管理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 对超载车辆过桥进行治理, 并与公安机关配合, 进行整治活动。对桥梁检查制度进行深入研究, 安排专人负责桥梁的日常管理工作, 或是设立一些专门的机构, 来加强桥梁的安全管理。第四, 加强人员培训, 使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能够对桥梁的安全进行管理控制, 可以通过集训、岗位轮训等方式, 来完成人员的培训工作, 或是聘请一些专业的桥梁专家进行讲座, 充实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 有计划的组织一些桥梁安全管理交流活动, 并委派人员到先进的省市进行参观、学习, 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 只有管理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提高了, 才能够保证桥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在桥梁整个生命历程中, 可以分为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

3.1 施工阶段

桥梁在施工阶段的结构状态变化比较复杂, 且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此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一般来讲, 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安全管理: (1) 建立起法制观念以及科学管理机制, 从制度上为桥梁寿命周期和使用安全提供保障; (2) 对桥梁进行严格的设计和施工, 对工期进行合理的安排, 严格控制桥梁质量, 并在工艺上把关, 从根源来防止桥梁事故的发生; (3) 对于一些受力复杂、施工难度较大、跨度也较大的桥梁, 要进行施工控制和实验, 来保证结构安全并受力合理。

3.2 使用阶段

随着时间的推移, 桥梁会发生一些病变、老化等情况, 因此如果不对桥梁进行定期的维修, 便会影响桥梁的安全和使用寿命。

相关部门一般会在施工阶段采取多项措施来保证桥梁施工顺利完成, 但是对于一些隐性的安全隐患, 却并没有给予重视, 这些隐患在使用过程中便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桥梁使用过程中, 人们很难用感官来感觉到桥梁潜在的损伤, 且对潜在损伤并没有深刻的认识, 导致桥梁经常发生事故, 甚至是坍塌, 为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国民经济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相关部门要在桥梁试用阶段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对养护工作定期的进行检测。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市政桥梁是一项技术含量较高、施工管理比较复杂的工程, 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因此施工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桥梁管理人员要从自身出发, 不断充实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社会各方领导部门也要起到带头作用, 通过对桥梁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 共同进行讨论交流, 总结出有效的、科学的、合理的桥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摘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 桥梁作为公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市政桥梁的安全和管理问题面临着新形势、新要求, 我国桥梁技术现状中的问题逐渐凸现出来。本文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研究市政桥梁工作现状, 针对市政桥梁的安全和管理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关键词:市政工程,桥梁技术,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曾云风.城市道路桥梁施工质量问题分析与预防[J].科技风, 2010, 08 (205) .

8.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篇八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1年12月,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按照“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大武口区采购中心成建制上划,只在大武口区财政局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具体履行全区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按照“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加强监督、发挥职能”的思路,努力在“增量扩面、节约提效、全面监督”上下功夫,

1.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对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大武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大武口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和《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等,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扩大规模,拓展采购范围

大武口区财政局采购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从采购类别看,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从采购范围看,涉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同林绿化、城市建设物资、办公楼物业管理、废旧资产拍卖等;从采购方式看,主要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从采购资金看,批次逐年增加,金额逐年增大。

3.强化预算,实施“计划采购”

一是全面启动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有预算严审批、无预算不审批,为实行批量集中规模采购奠定了基础。二是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曰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特别是对政府采购工程项日,采购中标价全部低于审计拦标价,确保了采购资金最大效益化。三是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随时查找和分析采购执行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

1.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

一是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了解,不够重视,在编制预算时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报行为,没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日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二是对采购项曰不进行科学的认证、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三是部门多数采购均在采购预算之外,临时动议的项日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单位缺乏全年采购的计划性。致使一单一采情况多,不同时间申报的同类项日无法集中打包采购,无法降低采购成本,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发挥不充分。

2.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短缺

由于我区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区采购市场竞争积极性不高。在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竞争机制。

3.政府采购标书设计不到位

预算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货物或工程不熟悉,在项目申报中基本参数缺乏前期审核,造成招标文件上参数设置上不科学,参数提供不到位,导致标书设计总体粗糙、规范性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

4.政府采购验收环节薄弱

一是预算单位对验收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由于现行政策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环节规定不细,约束性不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现象,部分采购人轻视履约验收环节,收而不验,验而不实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与供应商改变参数、配置等情况。二是验收环节走过场,没有完全按照标书参数进行验收。验收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服务条款待落实,验收环节不全面,验收工作不细致,验收人员不尽责,将直接导致政府采购项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验收环节缺少专家的监督。对专业性强的采购项曰,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把关和专业设备检测,预算单位在验收时,往往只重视外观,无法对其内部结构、材质、性能进行检测核实,即使有问题,在验收现场也发现不了。

三、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措施及建议

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一是完整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采购单位要有前瞻性、计划性,要编制完整的年度采购预算。二是可靠性。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日和数额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采购办要按照单位的预算,将同类货物集中打包,一次性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避免同类货物多次重复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和效率。

2.加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履约验收环节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会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效。采购单位必须转变思路,把好验收关,高度重视验收环节。如果不重视验收环节或者验收流于形式,容易让供应商转空子,以次充好,会给采购单位带来损失。一是政府采购项日在履约验收時,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首先必须对照合同,查看其是否按时履约。其次再检查产品的包装情况和资格证明文件,防止其“以旧换新”;查看一系列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防止其降低配置标准以次充好;最后,对于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事项,也要落实到位。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针对专业性强,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派专人全程跟进,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上及新闻工作者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督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对询价采购及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监督,做到严格管理、透明操作。

参考文献:

9.政府法制工作总结 篇九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下发了《云梦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须在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小组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继续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与全县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把责任任务落实到每个责任人和部门,形成了依法行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电子政务各项制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主页上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务信息,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并在信息公开主页上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公布的最新法律法规,方便来访者查询。

(二)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为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们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县委党校为基地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以模拟法庭、法制课堂为载体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农村以戏说法,以案说法。同时,县政府各部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日,在广场、人民会场前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以“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为契机,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日常化。利用县委党校普法基地,认真落实法制培训计划。法制课不仅列入全县机关干部周末自主选学范畴,而且列为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必学课目,对一个月内的进修班或培训班,安排法制课4课时,一个月以上的安排8课时。半年来,县委党校共培训公务员200人次,参与自主选学机关干部360人次。今年3月,我们请市法制办专家对全县200余名行政执法者进行法制教育,并对考试合格的190申办行政执法证。三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每周集中时间学习,加强对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云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依法决策,着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政府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

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重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集体讨论决定之前,由法制办事前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上半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2份,按照合同格式标准、法律适用准确、权利义务明晰等要求严格履行审查义务,有效的防止了合同疏漏出现的问题。

(四)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

为保证政府决策正确、政令畅通,我县从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入手,严格把好依法行政的“第一道关口”,认真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有效杜绝“红头文件”引发案件。在具体审查过程中,力求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原则依法审查。县政府法制办对于送审的文件,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大到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小到文件的格式、表述方式、专业术语、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实提高文件的质量。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既尊重法律,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使规范性文件充分反映民意。三是坚持与文件起草部门对面沟通意见。对送审的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县政府法制办都与有关部门进行面对面沟通,充分了解起草文件的目的和操作性,对制发的文件不是简单地提出反对意见,而是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共同协商,提出修改的理由和意见建议,便于文件制发部门及时修改完善。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审核中,我们把握与上位法相统一、体现县情民意和严格把关三个原则,认真按照《云梦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规定,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草案做到来文有登记、审文有批准、文件有卷宗。特别是在审查阶段,对拟制发文件从法律依据、文字、条例、立法技术、可行性等方面都进行了严格审查。通过审查,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建议予以制发,对与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或条件不成熟的,建议不予制发。今年上半年,我们对《云梦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云梦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规定进行备案。

(五)强化监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制度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众、快捷高效、不收费用等特点,是人民群众寻求救济的首选途径。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不断创新审理方式,为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方便,最大限度地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学会利用行政复议渠道,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积极采用调解和化解的手段,解决行政纠纷和争议问题。一方面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另一方面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从合理性角度进行审查,而且更注重从适当性角度进行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审理后作出维持决定1件,调解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2件。经过审理,有效地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行政机关正确行使管理职权。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的权威。

(六)服务大局,积极参与政府涉法事务

上半年,县政府法制部门参与企业改制、违法建房整治、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涉法事务30余件,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到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的作用。同时,参与接待和处理了涉及规划、土地等方面的信访事项,做了大量的群众涉法问题咨询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0.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篇十

推动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0年,我市政府法制办以贯彻落实《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加强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努力实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电视有像、广播有声,为稳步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2010,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共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信息615篇,其中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133篇,湖北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用163篇。2010孝感市政府法制办被国务院法制办表彰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另有两名个人分别被省政府法制办和孝感市授予“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孝感市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宣传工作基础

全面提高政府法制信息工作水平,必须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基础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网络健全、业务精通,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的广泛开展。

(一)领导重视支持,增强信息工作动力

领导重视和支持是搞好信息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办领导班子对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政府法制信息宣传是市委、政府领导了解政情民情的快捷通道,是向群众宣传法

律政策、答疑解惑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的有效途径,是法制系统交流经验扩大影响的重要载体。每年年初,在安排部署全年工作时,始终把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布局,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吴婕同志,经常过问和安排信息工作,把握信息工作方向,重要信息亲自签批。副主任岳章桥同志亲自指导、批改信息,每一篇信息都经他审定后报出,经常与信息工作人员一起研究,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从各方面为开展信息工作创造条件。同时建立起法制信息宣传激励机制,对法制宣传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一定奖励,2009—2010已兑现奖金6000余元。办领导的重视使得我市的法制信息工作业绩在两年内迅速提升,跃居全省前列。

(二)完善制度建设,激发信息工作活力

一是建立信息宣传绩效考评制度。2010年,为进一步促进信息工作,他们修改完善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管理制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绩效考评办法》,要求全员办信息,把信息工作纳入到对各科当月绩效考评内容,稿件任务分解到科室到人。每月主任办公会议必须听取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月度科室绩效考评打分,其中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是一项硬指标。

二是将信息宣传纳入各县市及市直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中。自2009开始,我市将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对于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范围,该工作在百分制考核中分值占5分,年终直接根据信息报送和采用量评分。同时,每年

年初在印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时强调“要扎实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和理论研究”,年中下发督查通报,并对下半年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紧紧抓住法制宣传这一根弦不放松。

三是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在信息宣传工作中,他们一方面注重加强与省政府法制办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便于更清晰地了解省府办信息工作的重点、工作思路及相关具体要求,做好上报工作。另一方面在全市范围内构建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联系网络。2010年初,他们根据各地、各部门机构改革,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变动情况汇编形成全市政府法制信息联络员通讯录并建立了政府法制信息宣传QQ群,进一步健全了全市政府法制信息报送网络。

四是建立信息宣传内部审核制度。为了确保法制信息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他们建立了法制信息宣传内部审核制度。由各基层单位法制信息宣传联络员、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市政府法制办分管法制宣传工作的副主任分别从信息的时效性、内容、文字质量等方面逐级严格审核把关,好中选优,择优上报。

(三)强化队伍建设,形成信息工作合力

信息工作是一项对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的工作。要采写、编报出高质量的政府法制信息,既要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熟悉政府法制工作。基于这一点,他们始终坚持把提高信息联络员的素质放在首位,不定期的开展信息联络员培训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业务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把握信息重点,突出信息宣传工作实效

坚持“紧贴中心,突出重点,关注热点,捕捉亮点”的原则,在信息内容选择上,坚持捕捉“四类信息”。

(一)捕捉基础类信息。对国务院《纲要》、《决定》、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情况,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2010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政府法制工作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有关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重要文件、重大活动,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及时报道。他们通过报送《孝感市政府与省政府法制办举行深入推进合作共建协议联席会》、《孝感市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孝感市全面启动法治孝感建设》、《孝昌县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等一系列信息,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宣传。

(二)捕捉工作类信息。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定和执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进行及时报道。如《孝感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复议信访工作常态联系制度》、《孝感市试点推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工作》、《应城市国税局举办税务行政处罚模拟听证》等信息,及时反映了各地各部门工作动态。

(三)捕捉调研类信息。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他们始终坚持深入基层调研,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介新经验。对能反映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典型事例及时报道。

(四)捕捉“问题”类信息。对在政府法制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中发现的反映基层和群众呼声、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涉及稳定问题的信息,迅速整理,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使党委、政府领导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群众的思想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

三、畅通政府法制信息收集渠道,拓展政府法制宣传平台 在信息收集和交流上,他们注重上下贯通、左右联合,利用“三个平台”,更大范围地掌握和利用信息资源。

(一)进一步完善“孝感政府法制网”,搭建网络平台。2009年他们建立了本办网站,同时落实了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实现了政府法制信息报送、接收和交流的功能,同时及时将全市政府法制机构的日常工作动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法征求意见草案、紧急通知、复议申请等通过网站公布或受理。2010年,他们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网络平台,将中文站名由“孝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更名为“孝感政府法制网”,网站性质升格为全市政府法制对外的宣传窗口,将“孝感政府法制网”打造成为宣传孝感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的主阵地。

(二)创办《孝感政府法制》内部刊物,搭建刊物平台。2010,他们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内刊的编撰质量,在编发刊物过程中,努力做到四点:实用、对路、有特色、有深度。《政府法制》内刊分为简讯、工作通报、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四个版块,对政府法制动态进行全方位的介绍,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走进“政风行风热线”,搭建广播平台。近几年来,孝感市政府法制办主要领导每年上线市纠风办、孝感电台等联合开通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向听众介绍孝感市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等情况,了解和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法制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当场解答听众的咨询。今年,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孝感市政府法制办吴婕主任于4月上“政风行风热线”就如何开展2010依法行政工作、如何加强政府法制自身建设、行政复议常识与听众展开了互动交流。

四、抓好“四个关口”,确保信息宣传工作质量

11.市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篇十一

[关键词]法制宣传规律创新实效

2011年是国家“六五”普法工作第一年,如何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是广大企业法律工作者要面临的课题。笔者认为,法制宣传工作与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其自身规律可循,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也具有差异性、渐进性、实效性的规律特点。只有正确认识、把握和遵循这些规律,并依此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工作,才能实现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工作效果才能“事半功倍”。

1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差异性的特点

由于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受众不同,其受教育程度、职责岗位、对企业事务的认知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和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对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认识也是千差万别的。依据该规律,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要了解企业各个受众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有哪些?应改变法制宣传工作“一锅煮”的现象,因人、因职施教,以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例如:将法制宣传工作内容列入企业领导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讲解企业当前外部竞争和业务拓展、企业法人治理、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内容,为企业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服务;针对企业中层领导干部尤其是相关业务部门,重点是宣传《合同法》、《反不当竞争法》等相关内容;针对职能部门重点宣传《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内容;针对企业一般员工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针对新入职员工主要结合企业情况等内容开展各项法律的宣传。只有依据法制宣传针对受众体现差异性,“想企业受众之所想”,才能牢牢把握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实现普法面最大化、最佳化的效果。

2法律宣传工作具有渐进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是一项改变人思维及办事方式的系统工程,目的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其本质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次思想变革。要实现这个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在具体工作中,要克服急躁的工作作风,坚持普法工作和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以渐进的方式取得成效。具体而言,就是要从三个方面将普法工作与法律实践工作相结合开展工作:

一是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相结合,围绕法律实践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实践服务中找准企业普法工作方向,才能使普法和法律工作互为促进、相得益彰。如:某企业花费2年多时间在某本地网开展一项基于固网变革的技术研究工作,并取得了丰硕的技术成果。2005年,该企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企业随后提出了专利复审请求,2011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维持驳回决定,该技术就此丧失了获得专利权的资格。其申请失败的原因在于企业没有在研发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员工保密意识不强,合作研发单位中的一名技术人员将相关研发成果的整套技术资料泄露给了不相关的第三方,直接导致该技术发明专利申报的失败。通过对该失败案例的宣传和讨论,对企业相关领导、职能部门人员和员工触动极大,这位失败的“老师”给企业全体员工上了一堂很好的知识产权普法课,大家印象深刻。

二是普法和处理企业法律纠纷等法律实践活动和工作相结合。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可能会碰到这样或那样的法律纠纷,通过开展各项企业法律纠纷的处理工作,使原本“干巴巴”的法律条款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正面或反面教材。例如:专利人范某告某企业的“小秘书”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企业收到法院传票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相关专利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专利权无效,企业将无效宣告决定书提交某市中院,原告撤诉。通过处理该法律纠纷,使领导和相关部门深刻领会了相关法规和条文,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紧密贴近企业业务中心工作。在法律宣传工作中,应牢固树立服务企业经营中心工作的思路,为他们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如:企业每年都会开展相关的应收账款回款工作,企业法制宣传工作应适时地贴近该项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打成一片”,积极参与到工作中去,急他们所急,见缝插针地开展相关《国有资产法》、《合同法》、《物权法》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使相关法律条款真正深入人心。

3法律宣传工作具有实效性的特点

普法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使其在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上适应依法治企方略的要求。同时,作为企业,每项工作的开展,都应考虑投入和产出效益之间的关系。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就应该注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与载体,贴近企业员工生产、生活,与时俱进地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吸引力、亲和力和融合力,使普法工作真正实现“吸引人、留住人、改变人”,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才有可能取得实效。在工作实践中,企业可以发挥相关技术优势,将相关宣传知识通过员工经常关注的载体予以传播,除了在企业宣传栏、企业内部报刊上予以宣传外,针对经常接触网络的年轻员工,还可以通过企业内部网站、BQQ等进行宣传,还可通过制作FLASH、手机报等新载体和形式开展宣传与教育;同时,要积极变灌输式为个性化、互动式教育,企业应充分利用内外部法律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互式法律服务。如:通过常年开设法律咨询电话、网络法律咨询等方式就员工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个性化、互动式教育,以达到扭转当前“填鸭式”普法的工作局面,只有把握了这样一个规律,才能使企业的普法工作天天都是“12.4”,“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企业通过发挥多渠道、多载体的宣教作用,使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得到切实的提高。

企业法制宣传工作有其规律性可循,笔者认为只有认真遵循规律办事,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工作的方式与载体,才能不断改进和提高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效果,为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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