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4-08-01

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共8篇)

1.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篇一

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泰安市人民政府令(第74号)

《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市 长 耿文清

二00一年七月十日

泰安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实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编制和修订城市规划以及在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泰安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城市市区、近郊区、工业区、规划控制区和风景区。其规划区域分别为:

(一)城市市区是指京福高速公路以东、京沪高速公路以北、省庄镇文化路以西、泰山环山路以南的范围;

(二)近郊区是指市区东、西、南方向边沿外延2公里的范围;

(三)工业区是指山口、满庄镇行政区范围;

(四)风景区是指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

(五)规划控制区是指除市区、近郊区、工业区、风景区以外的规划区域,主要包括大津口、黄前、北集坡、邱家店、徂徕五个乡镇的行政区和大汶口、省庄、天平等乡镇(办事处)部分行政区以及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城市市区、近郊区、工业区、规划控制区,应根据城市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区域范围,由市政府公布。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

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和《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负责泰山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管理工作。

市计划、建设、国土资源、环保、交通、公安、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做好规划管理相关的业务工作。

第五条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必须围绕建设现代化园林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处理好城与山、古与今、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提高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服从城市规划的义务和监督城市规划实施的权力。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七条 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政府组织编制和修订,报省政府审批。城市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域防洪规划相衔接。

第八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应当按下列规定编制专业、分区和详细规划: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专业规划编制任务书,分别编制专业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二)城市主次干道两侧、重要地段、成片开发、文物保护区、旧城改造等,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三)城市新区、开发区,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

(四)市区、近郊区内的村民住宅建设、旧村改造,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编制详细规划,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九条 规划控制区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工业区要编制详细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在分区规划的基础上,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规划控制区内的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详细规划,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城市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国家及省城市规划技术规范。城市规划的编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并推行招标投标制。编制城市规划所必需的城市勘察、测量等基础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提供,使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统一座标和高程系统的地形图。

第十一条 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重大变更的,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专业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城市规划展等不同方式,向社会公布,进行广泛宣传。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原则上从储备土地中供应。土地储备机构在编制储备方案时,应征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工业区内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按下列程序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等,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实地勘察,初步选定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建设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建设单位或个人依据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设计总图,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市区、近郊区范围内的单位院落改建、居民区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等,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四)经审查论证,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其中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受理并初审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凭中标通知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 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由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查,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业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村民住宅建设,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使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规划许可证,审批后有关资料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按规定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方案确定后,再按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第十八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在使用期间因国家建设需要,应及时无条件清场退地。 第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挖砂取土,围填水面,设置生产生活废弃物堆放场所等活动,须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第二十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作出的调整用地和储备土地的决定。

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工业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其他设施的,必须按下列程序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

(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公园、广场、城市雕塑或建筑小品的设计方案,应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

(四)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施工图等有关资料,经审核同意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开工建设前,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其中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由开发区管委会受理初审后,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 规划控制区内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进行审查,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开工建设前,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施工,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过程进行监督。工业区、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申请,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使用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规划许可证,审批后有关资料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附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古树名木,并保持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第二十四条 在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户外广告的设置与管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临时建设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使用期满应立即拆除临时建筑,清场退地。确需延期使用的,应在期满30日前,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在验线的范围内,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规定的内容和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建设用地范围,不得改变工程设计。确需变更的,应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检查验收,符合工程规划许可要求的,出具工程规划认可文件。未出具认可文件的,有关单位不得通水通电,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明。

第二十七条 城市市区、近郊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两侧建筑物改门改窗等,必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八条 新建居民住宅之间以及其他建筑与住宅之间的南北向最小间距,旧城区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3倍,城市新区不得小于1.5倍;其他建筑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倍;东西向间距必须满足消防需要。第二十九条 建筑物、构筑物与道路红线之间的距离,按建筑物和道路的性质、规模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凡占压规划道路红线的建筑,一律不得改建、扩建,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逐步拆迁。

第三十条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一般不规划建设住宅楼。有碍市容市貌的临街建筑,应逐步予以改造。沿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单位,一般不得规划设置围墙、大门、传达室、车库、变(配)电室等建筑物、构筑物。确需设置围墙的,不得高于1.8米,并采取通透、美化、绿化措施。

第三十一条 成片开发、城市新区、居民区建设,其绿地率不得低于35%。各类建筑必须处理好第五立面,改善城市景观效果。公共建筑应配套建设相应容量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住宅建设应当将储藏间建在底层,楼房之间要进行适当绿化。 第三十二条 各种管线应按规划要求的位置埋设或架设。市区内设置各种管线应当埋设在地下,现有的架空线路,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第三十三条 总体规划中确定搬迁的环境污染单位,不得改建扩建,应予以外迁。短期内不能外迁的,限期治理或转产。在城市水源地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污染水源的项目,现有项目应转产或外迁。管理措施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的文件和用地无效。

第三十五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城市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法建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对影响城市规划的限期拆除、强制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

(一)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建设的;

(二)擅自扩大或移动建设工程用地位置的;

(三)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改门、改窗或设置户外设施的。以上行为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办手续,交足有关费用,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3-10%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越权审批的;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程序和要求审批的;

(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

第三十七条 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自觉接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加强对规划控制区内各项建设工程的检查,对违反规划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泰山风景名胜区各景区的详细规划,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经市政府审定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申请,由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受理和初审。应当由市政府审批的,报市政府审批;应当由上级审批的,经市政府审定后逐级报批。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按泰政办发〔1993〕78号文《关于市政府行政性规章解释权限和程序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篇二

江苏省淮安市地处苏北平原腹部, 是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淮安市主城区位于淮河流域下游, 紧靠我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洪泽湖, 境内地势低平, 河网密布, 自南向北有苏北灌溉总渠、淮河入海水道、大运河、里运河、废黄河、盐河等6条流域性河流穿过, 主城区西侧为分淮入沂综合利用河道, 区域地形及水系特征给淮安市带来了巨大的防洪排涝压力。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 2002年) ( 以下简称《规划》) 针对淮安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特点, 结合工程与非工程措施, 构建了淮安新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通过对《规划》及实施效果的后评价, 找出《规划》的成功和不足之处, 为新一轮的《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规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办法》的要求, 结合《规划》和工程建设实际, 后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划编制及总体布局后评价、规划实施情况评价、经济效益后评价、影响后评价和可持续性评价[1,2]。

1 规划编制及总体布局后评价

结合《规划》编制时淮安市发展情况及防洪排涝形势, 从规划的必要性及原则、规划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对《规划》进行评价。

1. 1 规划必要性及原则评价

随着淮安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 在《规划》编制之初,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偏低、工程设施老化现象严重, 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主要依赖于流域性防洪工程等外部条件, 区域排涝出路严重不足, 城市防洪排涝问题亟需解决。《规划》的编制及实施, 对进一步加快淮安水利建设步伐, 提高城市安全保障, 维护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意义重大。

《规划》以“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节约用地、讲求实效”为原则[3]。规划思路上, “依托流域、区域治理, 构筑城市外围防洪屏障, 扩大外排出路”, 体现了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与流域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防洪与城市排水相协调的全面规划之原则; 防洪措施上, “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工程设施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相结合”体现了讲求实效之原则; 治涝措施上, “合理划分排水区域, 实行高低、内外分开, 自排为主, 机排为辅”体现了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之原则; 水环境治理上, “对大运河、里运河实施截污导流, 改善水环境, 提高区域环境质量”体现了综合治理之原则。

1. 2 规划标准评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防洪标准》、《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防洪标准应为100 ~ 200年一遇。《规划》综合考虑了保护区人口的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 确定市区防洪标准100年一遇 ( 淮阴区为50年一遇) 是合适的。按此防洪标准建设实施的城市防洪工程在2003年和2007年2次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该防洪标准的确定具有科学合理性、前瞻性和可行性。《规划》按照淮安市暴雨强度公式及1970—2000年降雨资料, 经计算后确定淮安城市治涝标准为: 至2010年达到20年一遇。但根据《淮安市入海水道以北地区防洪排涝规划》 ( 2012年) 水文分析计算表明, 目前淮安市城市排涝标准无法全面达到20年一遇标准, 只有中心城区基本达到此标准。

1. 3 总体布局评价

《规划》以二河东堤、里运河、大运河及废黄河加固工程为防洪工程重点, 布置南线、西线、北线、中线4条防洪线路; 以河道整治及配套建筑物、泵站工程、截污导流工程为排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分6个片区分别治理[3]。实现了整体布局上的防、滞、排协调统一, 总体布局合理可行, 有效地抵御了洪涝灾害的发生。

防洪思路由洪水“控制”向洪水“管理”转变, 减轻了洪水危害, 利用了洪水效益, 但《规划》的排涝工程数量及规模并未达到实际要求, 暴雨造成淮安市局部积水现象仍然存在。应结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的建设, 将洪泽湖的防洪标准从100年一遇提高至300年一遇, 扩建排涝泵站, 增加外排出路, 加强疏浚扩宽城区排涝河道, 统筹安排地面及地下排水网络, 推进实施雨污分流。

2 规划实施情况评价

2. 1 工程措施实施情况评价

2. 1. 1 防洪工程

至2011年末, 防洪工程已完成二河东堤复堤工程及防渗处理工程, 完成清基土方13. 8万m3, 筑堤土方47. 26万m3, 机械垂直铺膜15. 32万m3; 大运河加固工程已完成26 km的沥青混凝土防汛道路工程、撤并码头14座; 里运河和废黄河加固工程正在实施中。

堤防加固改造及清障工程的实施, 有效解决了原堤防标准低、堤身质量差、渗流不稳定、险工隐患段多和沿线穿堤建筑物众多等问题, 提高了堤防的防洪标准, 基本建成流域内防洪体系, 降低了保护区内遭遇洪水灾害的频率。里运河加固方案的调整、古黄河水利枢纽的新建, 达到了“显水露水”、提升生态环境及水景观的效果, 优化了城市防洪格局, 但需要建立权责明晰的专门机构, 负责工程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2. 1. 2 排涝工程

排涝工程基本按《规划》进度要求完成, 6个排水片区内共整治河、沟39条, 疏浚长度153. 487 km, 新开河道1. 86 km, 护砌94. 444 km, 建设配套建筑物44座; 新建、扩建和拆建一、二级排涝泵站15座, 排涝流量为146. 2 m3/ s; 完成截污导流干管38. 51 km, 泵站4座。

对清安河、苏州河、丰收河、小盐河、孙大泓、文渠、盐河和崔大泓等几条骨干河道的整治, 加大了流速, 减轻了河道堵塞、淤积; 对河岸进行护砌, 防止水流侵蚀造成破坏的同时, 改善了水体水质; 新、改建泵站, 加速了各片区涝水的外排, 减少了涝灾损失。目前, 清浦区、清河区、开发区和淮安区城区面积为146. 06 km2, 在入海水道不行洪的情况下, 淮安市主城区 ( 20年一遇) 和渠北农区 ( 10年一遇) 合计产流量1 089 m3/ s ( 不包括临时机口排涝流量) , 满足《规划》排涝标准; 若入海水道行洪, 则排涝标准远远不足。淮安市主城区基本达到20年一遇排涝标准, 其他片区均未达到规划目标, 排水工程仍存在排水通道不畅、线路过长、出路不足、因洪致涝现象严重等问题。

2. 1. 3 水环境整治工程

对大运河、里运河实施截污导流工程, 完成土方267. 06万m3、石方1 318 m3、混凝土47 549 m3、钢筋加工2 268 t、铺设截污干管38. 508 km、提升泵站4座、砌石8 037 m3、金属结构18 t。对里运河城区段进行清淤, 将现状污水集中处理后, 尾水排入清安河经淮河入海水道入海, 改善了南水北调工程东线输水干线———大运河、里运河淮安城区段的水质, 提高了区域环境质量。

2. 2 非工程措施实施情况评价

建立水情制度, 实现雨、水情自动采集、传输、存储和查询功能, 加强汛情监测预报, 提高预报准确率, 便于调度城区防汛排涝工程高效运行。非工程措施的实施准确及时监控了城区汛情信息, 完善了城市防汛指挥决策系统, 全面提升了防洪管理能力, 提高了洪水灾害的反应与处置能力。但目前淮安市城市防洪与排涝工作分别归于水利部门和城建部门负责, 不利于城市防洪体系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 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部分问题与矛盾难以统一、高效的协调和处理, 为淮安市城市水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造成了障碍。

3 经济效益后评价

由于《规划》所涉及的防洪排涝工程均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 基本没有财务收益, 故经济效益后评价时, 不做财务后评价, 只进行国民经济后评价[4]。

3. 1 评价参数

计算期分为建设期和运行期, 计算期取50年, 其中建设期10年 ( 2002—2011年) , 正常运行期40年 ( 2012—2051年) 。已建工程投入运行日期不尽相同, 为了方便计算, 将各项目运行初始期均设定为2011年末。由于资金的价值随时间而变, 相同的资金在不同的年份其价值各不相同, 因此需要选择一个基准年份, 作为计算的基础。基于以上分析, 资金时间价值计算的基准年选在2011年末, 投入物和产出物均按年末发生和结算。根据《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 第三版) 有关规定, 社会折现率is取8. 0%[4,5]。

3. 2 费用和效益计算

国民经济后评价中的投资和费用, 原则上应采用影子价格计算, 但考虑到实际工程中测算影子价格的工作量大, 而现在很多货物的市场价格已接近影子价格, 故可以直接采用市场价格。淮安市2002—2011年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各项目分年度投资情况见表1。各项目投入运行后, 年运行费用为2270万元, 流动资金按年运行费的10% 计算, 为227万元。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项目产生的国民经济效益主要分为防洪效益和排涝效益。

《规划》的实施, 提高了淮安市城市防洪标准, 保障了淮安市城区264. 3万 ( 2011年) 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洪效益按原防洪标准下可能造成的洪灾损失与《规划》实施后实际产生的洪灾损失的差值计算, 包括直接防洪效益和间接防洪效益。其中直接防洪效益按受灾人口数乘以人均损失计算得出, 间接损失按直接洪灾损失值乘以间接损失系数求得[6,7]。我国城市的间接损失系数一般采用范围为16% ~35% , 结合工程所在地区具体情况, 间接损失系数取20% 。经计算, 多年平均直接防洪效益为13 393万元, 则多年平均间接防洪效益为2 678. 6万元。因此, 淮安市城市防洪工程的多年平均防洪效益为16071. 6万元。

对于已建排涝工程的排涝效益采用涝灾频率法: 根据调查的资料, 分别拟合原有、现有排涝工程下涝灾损失频率曲线[7], 推求得多年平均直接排涝效益为2 200万元。另外, 由于涝水淹没导致交通通讯中断、经济活动受阻或停滞而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损失的25% 估算, 因此淮安市城市排涝工程的多年平均排涝效益为2 750万元, 占2011年淮安市市区GDP ( 815. 26亿元) 的0. 034% 。

3. 3 国民经济评价

根据SL72—94《水利建设 项目经济 评价规范》[5]要求, 计算得出, 国民经济各项评价指标均达到了规范要求: 经济内部收益率为10. 10% , 大于社会折现率8% ; 经济净现值为27 622. 19万元, 大于零; 经济效益费用比为1. 30。说明,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项目国民经济效益良好, 在经济上是合理的。当工程效益发生不利变化时 ( 效益减少20% ) , 国民经济评价 指标中的 经济内部 收益率仍 能达到8. 28% , 表明了该项目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4 影响后评价

4. 1 技术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过程中, 技术创新体现在将里运河城区段防洪工程由原规划的堤防加固方案调整为建闸方案, 由传统的单一堤防挡洪调整为呈现生态、隐蔽闸坝结合防洪, 避免了城市防洪“围城效应”的发生。基于云计算的防汛防旱信息集成平台于2011年汛期投入试运行, 成功实现了全市在一个云平台上的多个防汛防旱业务系统的有效整合和灾情旱情远程监控、信息报送等目标, 并获得了2012年度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一等奖, 具有广泛的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应用推广前景。

4. 2 社会影响评价

《规划》实施后, 不仅有效解决了洪涝灾害、水污染等问题, 还切实提升了淮安市城区河道及沿岸的环境质量, 河道整治工程改善了水质, 增加的植被覆盖率降低了城市噪声和大气污染, 有效的促进了城区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古黄河、里运河风光带、里运河亲水平台等水景观建设, 打造了一系列水域旅游精品工程, 改善了淮安市城市生态环境, 提升了城市总体形象, 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 3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的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有正反两方面: 正面影响体现在提高了水体水质质量, 改善了河道水环境; 负面影响主要为建设施工期间, 工程占地及拆迁安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破坏。综合正反两方面分析, 项目的实施对淮安城市环境的正面影响远远大于负面影响, 为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做出了贡献, 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

万元

5 可持续性后评价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投入运行使用的整个生命周期中, 影响项目可持续性的关键因素有很多, 系统内任何一个因素出现问题, 都会严重地降低该项目的可持续能力。影响可持续性的内部因素包括自身的经济效益因素、工程技术因素、工程管理和人才因素等; 外部因素包括资金和资源因素、项目区环境因素、项目区土地因素以及移民安置因素等。针对该项目的特点, 通过德尔斐法征询专家意见, 建立可持续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由工程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管理机制等4个方面的量度指标构成; 再采用网络分析法 ( ANP) ———模糊综合评价法 ( FCE) 集成综合评价方法对工程的可持续能力进行评价[8], 得出: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项目有2. 89%的可能属于“非可持续性”, 有3. 99% 的可能属于“弱可持续性”, 有15. 12% 的可能属于“基本可持续性”, 有43. 81% 的可能属于“较强可持续性”, 有40. 86%的可能属于“强可持续性”。

评价结果隶属于较强可持续和强可持续的可能性为84. 67分, 因此该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持续能力。随着淮安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项目的可持续性也将不断增强。此外, 城市防洪除涝项目主要以社会公益性项目为主, 其经济内部收益率及工程所创造的就业效果相对较低, 所以影响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所以, 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 统一领导, 分级管理, 明确运行管理, 维护经费来源; 采取政府投资、政策融资、银行贷款、社会融资、引用外资等多种方式, 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结构, 形成各级政府和社会共同建设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的局面, 有利于提高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9]。

6 后评价总结

6. 1 评价结论

《规划》的实施切实保障了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安全, 为进一步加快水利建设步伐, 维护淮安市城市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也为下一阶段规划的修编积累了宝贵经验。

a. 规划目标基本适宜、布局基本合理、措施基本得当。《规划》确定的城市防洪标准和排涝标准符合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形势的需要, 至2011年末, 城市防洪标准已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但排涝标准只有中心城区达到规划目标; 《规划》在工程布局、工程建设及管理措施建设方面安排合理, 防洪排涝工程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规划》能够与流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规划相衔接, 工程措施重点突出, 非工程措施考虑全面, 为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奠定了基础, 对工程的正常实施和运行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b. 工程整体进展情况良好。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工作各阶段程序符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程序管理规定的要求, 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对施工过程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保证了工程的质量。至2011年末, 已完成《规划》多数工程, 但随着城市的发展, 存在部分单项工程因为设计内容变更, 个别项目未能实施完成。

c. 项目经济上合理可行。淮安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实施后, 产生了巨大的防洪排涝效益和灌溉效益。国民经济评价的各项指标均达到了规范要求, 表明该项目在经济上是合理可行的, 且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d. 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逐步与水景观、水文化建设相融合。项目设计实施中, 改变了以防洪排涝为单一目标的规划思路, 实行了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 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并提升了城市形象, 具有较好的环境、社会效益。

e. 项目具有较强可持续性。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工程项目的建设决策是正确的, 防洪排涝标准的采用是恰当的, 建设时机的选择是适宜的, 项目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能力。

6. 2 建议

a. 修编《规划》, 以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规划》修编中, 应坚持“科学治水、人水和谐、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的规划原则, 理顺“优化水系布局, 扩大外排出路; 工、非措施并举, 确保水利安全; 注重生态环境, 改善人居条件”的规划思路, 达到防、排兼顾, 建、管并重, 人水和谐的效果。

b. 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 完善防洪减灾体系。依托流域性防洪工程, 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标准, 重点加强沂沭泗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城市排涝工程建设, 使新兴的生态新城、工业园区排涝标准与中心城区同步; 开挖兴淮河等河道, 优化排水路线, 进一步解决因洪治涝问题。

c. 优化配置雨洪资源。采用科学合理的雨、水情分析方法, 加大水文监测站所建设力度, 收集翔实的水文监测资料, 建立雨、水情分析模型, 优化调度方案, 建设雨水调配工程, 充分利用雨洪资源。

d. 加强水景观、水文化建设, 改善城区环境。沟通城市中的主干水系与支流水系, 将城市中不同层次的景观节点有机串联, 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城市水网景观体系; 进一步扩大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对处理后的尾水采用人工湿地、中水回用系统等措施, 用于城市绿化、河湖生态补水等。

e.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适应新形势水利发展要求。建议成立淮安市城市河道管理机构, 理顺城区河道管理体制, 整合城区排涝设施, 进一步提高城区防洪排涝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 加强对区域防洪、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等涉水事务的统一管理。

f. 完善城市防洪排涝支撑体系。1建立健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充分发挥市场融资作用、积极鼓励群众投入、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四位一体的多元化水利投入稳定增长保障体系; 2开展防洪区风险评价, 做好洪水风险管理工作, 发展洪水保险事业; 3大力实施人才强水战略, 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大环节, 优化人才结构, 提高人才素质; 4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 改进、推广云计算防汛平台, 进一步完善市 ( 区) 级洪水预报预警系统。

g. 加强城市管网建设。加大城市管网的铺设范围, 对管网中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提高管网的设计标准, 加大排水管网口径, 完善排水管网系统配套建设, 提高市政排水管的施工质量, 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的养护。

h. 建立完善的防汛物资储备制度与反应迅速的抢险队伍。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制度可以克服防汛经费加拨过程缓慢和被挪用等弊端, 满足“一旦需要, 随时调用”的要求, 是一项切实可行的主动防汛措施。加大防汛物资器材的投入, 把防汛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按照分级筹措、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 储好、管好、用好防汛物资, 提高对洪涝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

摘要:根据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理论和要求, 结合《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2002年) 已实施项目, 从规划编制及总体布局、规划实施情况、经济效益、影响和可持续性等5个方面对《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2002年) 进行了后评价。结果表明, 《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2002年) 总体布局科学合理、防洪排涝标准设定适宜, 已实施项目运行状况良好, 保障了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安全, 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同时, 建议修编《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 加大城市排涝工程和水景观、水文化建设, 以适应淮安市水利现代化发展要求。

关键词:后评价,城市防洪排涝,规划,淮安市

参考文献

[1]方国华, 汝向文, 吴婷婷, 等.兴化市城市防洪工程后评价[J].水利经济, 2010, 28 (5) :29-32.

[2]中国水利经济研究会.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4.

[3]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R].淮安: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2002.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6.

[5]SL72—94, 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

[6]SL206—98, 已建成防洪工程经济效益分析计算及评价规范[S].

[7]张展羽, 蔡守华.水利工程经济学[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5.

[8]胡修池.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价研究[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 18 (2) :12-13.

3.南安普敦海洋城市博物馆 篇三

南安普顿作为重要的海运港口,曾为索伦特海峡带来繁荣,也带来灾难。是颂扬还是埋没这段历史,长期以来在这座城市一直存在分歧。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当南安普顿昔日“通往世界门户”的标签光鲜不再,她开始转型打造一座游船码头及购物之城。21世纪的都市时尚激发了多项艺术和文化复兴计划,它们虽有争议,但让南安普顿更加焕发创造力。

作为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令人瞩目的海洋城市博物馆就建于南安普顿文化广场的中心。项目涉及改建一座被列入二级历史建筑的地方法院,它建于1930年代,属于南安普顿最重要的市政建筑之一,是包含市政厅、城市美术馆、图书馆和档案馆在内的综合大楼的一部分。新博物馆的展览和学习面积有2 000平方米, 而一年前这里还是地方法院的法庭。

城市地标

英国威尔金森·埃尔建筑事务所对老建筑进行了细致而富想象力的改造。这家建筑公司的作品还包括泰恩河千年大桥和计划建于朴茨茅斯旧船厂的新玛丽·罗斯博物馆。

海洋城市博物馆只有一层展馆,设有多个展厅,与老建筑的北面相连。展馆呈现鲜明的几何外形,犹如远洋客轮的船首破浪前行,充满了现代感。同时,白色波特兰石在颜色和风格上都与市中心醒目的钟楼融为一体。该钟楼建于1930年代,其高耸入云的身姿,无论从城市哪个角度看,都堪称地标。

改建后的地方法院终于让南安普顿有了一处合适的博物馆场地展现它的现代航海历史。自上世纪60年代起,南安普敦航海博物馆(海洋城市博物馆的前身)曾设在1417年建造的用作海滨仓库的羊毛大楼。这是一座重要的古老建筑,但用作博物馆展现20世纪南安普顿的故事,尤其大型客轮航运史及由此带来的城市变迁则完全不合适。多年来,南安普顿没有积极保护她最著名的遗产,而是任由其随客轮航运业的衰退而消逝,营运多年的巨轮也荡然无存,这实在令人遗憾。

显然,南安普顿未曾拥有属于自己的客轮,“玛丽女王”号邮轮作为一家旅馆永久停靠在了加利福尼亚长滩,这样的结局的确不可思议。1967年,她的母港(南安普顿)没有把她当作一件漂浮的艺术品加以保护和珍视。不仅如此,南安普顿还在丘纳德轮船公司完成最后一次客运后的数年里关闭和拆除了装饰精美的客运码头。那时的物品在博物馆里保留下来的不多,但稍感欣慰的是,我们在海洋城市博物馆的入口序厅还能看到“玛丽女王”号邮轮的大型船模和一件当时客运码头的装饰品。

今年恰逢“泰坦尼克”号沉没一百周年,可能正是因此促使南安普敦创建了新的航海博物馆。一切准备就绪后,海洋城市博物馆在“泰坦尼克”号起航纪念日开馆。1912年4月,“泰坦尼克”号从南安普顿开启宿命的首航。那时南安普敦港口发展迅速,前景一片看好。白星轮船公司早在5年前就将它的北大西洋业务从利物浦移到了南安普顿,这个决定对两座城市都是一个重大改变。就在利物浦客运港进入衰退之际,南安普顿客运港正冉冉升起。

“泰坦尼克”号的影响

当世界上最大的客轮从停靠港出发驶向美国时,船上被认为载有2 208名人员。“泰坦尼克”号的沉没导致至少1 500人丧生,其中大约有815名乘客和688名船员。

这场海难对南安普敦打击尤为沉重。遇难者中有549人曾在签字或购票时留下南安普顿的住址。大多数的船员都居住在此,有500多个家庭失去了至少一位亲人。

随着时间推移,尤其在1985年发现沉船残骸和1997年电影大获成功之后,世界各地的人们对此事件的兴趣日增。“泰坦尼克”号史诗般的故事无疑成为海洋城市博物馆展示的主角,也是博物馆聚集参观人气的焦点。目前博物馆有一半以上的常设展和临展都和“泰坦尼克”号有关。这看起来似乎有些过度,但从市场营销角度看完全合乎情理。

事实上,展览的覆盖面更广。透过老百姓的真实生活和鲜活记忆,博物馆更丰富地讲诉了南安普顿人、城与大海的历史渊源。在世界画廊的通道上着重再现了南安普顿居民和移民的故事,从罗马人、撒克逊人到如今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他们曾经路过或定居在南安普顿。

值得欣赏的是,博物馆的多媒体应用富有创意但并不泛滥,它们与藏品完美结合,而且解说标牌文字适量,简短精炼。这为博物馆将来扩展或换展留下很大余地,使更多馆藏文物能够得以展示。

“泰坦尼克”号的故事首先从展现1912年南安普顿港口城市的景象和声音开始。当时,这座城市有近12万人口,有20多家轮船公司将之视作客运母港。

接下来,通过对船上6名船员的介绍,航行故事徐徐展开。他们中有史密斯船长、邮差、女管家和司炉,每个人的最终命运悉数呈现。通过幸存者极具感染力的口述,海难厅依序描述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从轮船撞上冰山到沉没再到卡帕提亚号拯救幸存者。最后,在一个布置成法庭的视听厅,模拟再现了沉船后英国就此事件在伦敦举行听证会的真实场景。

按照设想,目前的展馆只是海洋城市博物馆的一期建设,如果资金充足,原地方法院综合大楼还能开辟出更多的展览空间。倘若博物馆的建设因受经济下滑影响而停滞,那就太遗憾了。可以肯定它将对南开普敦城市的未来发展大有助益。如今乘船游览日益普及,越来越大的游轮来到南安普顿港。站在怀特岛轮渡的甲板上,欣赏来往于索伦特海峡的巨轮已成为南海岸最著名的景观之一。当然,巨轮随后会发生什么你无从预料。

(译自SeaCity Museum, Southampton, Museums Journal, July/August 2012, page44-47)

4.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篇四

临政函〔2012〕106号

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 城市规划区危房搬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临安市城市规划区危房搬迁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安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5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临安市城市规划区危房搬迁实施办法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村民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条件

(一)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实行公寓式安置的实施意见》(临政函〔2012〕107号),在城市规划区实施高(多)层公寓式改造的32个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有合法产权的集体土地住房。

(二)申请人(房屋产权人)及配偶没有其他自有产权住房,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的。

(三)危房搬迁以宗地为单位,既包括危房,也包括危房所在宗地上的其他房屋及附属物。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予搬迁:

1.存在产权纠纷,申请搬迁前尚未解决的;

2.不具备独立整体拆除条件、拆除时会影响相连建筑物安全的;

3.违法建筑; 4.临时建筑;

5.暂时保留使用的建筑;

6.已建新房但未按规定拆除的旧房。

二、补偿安置办法

(一)安置方式实行高(多)层公寓式安置。

(二)安置房源由市安置房建设管理中心统一调拨。

(三)安置面积。

按照应安置人口人均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安置房源为高层(小高层)的,面积再增加10%即人均66平方米。原合法住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的,允许按综合价结合楼层差价扩面购买到原合法住房面积。

(四)结算办法。

1.搬迁宗地内的危旧房(含绿化、附房和超建建筑等)按房屋合法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给予一次性补偿;

2.人均60平方米[高层(小高层)为66平方米]部分按建安价结合楼层差价结算,因选房等原因致使安置面积不足的,不足部分按每平方米3000元给予补贴;

3.原合法住房面积超出安置面积,自愿放弃扩面购买或购买面积不足的,按每平方米1500元给予补贴;

4.选房时超出规定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向所在村级集体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安市城市规划区危房搬迁申请审批表》,— 3 —

如实申报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产权、户籍等有关情况,并提供土地、房屋权属资料、户籍资料、独生子女证明、危房鉴定报告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村集体组织初审同意后,上报所属街道办事处审查。

(二)资格审查。街道办事处根据申请资料,提出危房搬迁意见。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根据街道办事处上报材料,组织市规划建设、公安、国土资源、城管、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对危房户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临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安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10〕100号)等规定对安置人口、合法住房面积进行认定。

(三)组织实施。街道办事处负责将认定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批准。街道办事处与危房安置户应根据审批意见,签订危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在腾房验收后生效,并报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相关规定

(一)经批准的危房安置户须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与街道办事处及时签订危房搬迁补偿安置协议,逾期的作自愿放弃处理,相关责任由危房安置户本人承担。拟安置房源属期房的,由危房安置户自行解决过渡问题,街道办事处应及时支付过渡费用。

(二)危房安置户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由市房 — 4 —

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代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收回,并代办注销登记手续。在危房安置户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宗地内的所有房屋和附属物进行拆除。

(三)由产权人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实施搬迁后的危房鉴定费用,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危房户安置时涉及的过渡费、搬家费等,参照我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政策规定标准执行。安置房结算涉及的建安价、综合价按照我市农居改造高(多)层公寓式安置指导价的标准执行。

(四)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危房确需提前征收的,房屋合法所有权人可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房屋征收程序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房屋合法所有权人应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结算安置房价款或实行货币补偿。

(五)原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房屋拆除后政府暂不安排利用的,由街道办事处与村(居)集体组织负责管理,不得用于经营性开发或建设任何建筑。原使用国有土地的,房屋征收拆除后的土地由市政府依法收回管理。

(六)安置房交付使用时,必须按安置房建筑面积一次性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必须按物业管理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七)危房搬迁(征收)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列支,实行专户管理。市审计部门按规定对危房搬迁(征收)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危房管理工作实行监督。

(八)A级、B级和C级危房在不改变原有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实行恢复性维修,不得翻建、改建和扩建。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5日起施行,由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各中心镇可按实际情况参照实施。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5.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篇五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最重要的资源和资产。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西安市是陕西省省会城市,是我国中西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科研及教育基地、旅游胜地。随着人口规模不断扩大,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对土地需求日益增加。土地破坏与浪费现象时有发生,导致供需矛盾愈加尖锐。因此,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资源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确保省政府下达我市耕地控制指标的落实,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十分迫切和非常必要的。

第三条 我市曾于1996年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详尽研究和预测了我市土地利用问题,为本次规划修订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当时编制规划对切实保护耕地的措施和力度不够,在贯彻以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方针上尚有差距,故对原经批准实施的规划进行修订。

第四条 规划期限。基期年为1996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并对重要的土地利用指标展望到2030年。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五条 西安市位于渭河平原中部,现辖新城、碑林、莲湖,灞桥、雁塔、未央、阎良、临潼和蓝田、长安、户县、周至、高陵8区5县,全市有48个街道办事处,l83个乡镇。土地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4.92%。总人口654.8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8.5%,其中非农业人口261.28万人,农业人口393.59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的39.9%和60.1%。人口密度为648人/平方公里。

第六条 主要河流有54条,除渭、径、石川河为过境河外,余皆属源于秦岭、北流入渭的境内河。基本属黄河流域渭河水系,流域面积占全市流域面积的98.46%,长江流域仅占1.54%。水资源总量为31.46亿立方米.其中天然地表水资源总量24.8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16.95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3.16亿立方米。

第七条 植被类型主要分为平原人工栽培植被和山区森林草甸植被两人类。前者有种子植物121科,628属,1550种。后者有野生植物132科,681属,2246种。其中药用植物1000余种,素有“秦地无闲草”之誉。第八条 在各种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活动的因素综合作用下,形成12个土类,24个亚类,50个土属,181个土种。自然土壤为棕壤、褐土及在褐土上耕作熟化的楼土。面积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32.2%,16.2%和18.9%。其次有黄绵土、新积土和潮土等。土壤分布规律明显,秦岭山区垂直分布,平原地区水平分布。

第九条 市域已发现矿种47种,其中探明储量的有27种,大中型矿床及水源地26处,小型24处,可供分散开采的矿点77处,找矿线索58处。金属矿主要有铁、锰、铬、金、铝、铀、铜、钨、铅、锌等。非金属矿主要有石墨、大理石、蛇纹石化大理石(蓝田玉)、白云石、白垩 土、钾长石、硫矿、石英石和水泥灰岩等。金矿、建材和地热等具有较大的开发前景。

第十条 自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的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较快;1996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达412.17亿元(当年价,下同),人均国民生产总值6294 元。工农业总产值207.82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6.46亿元。居民消费水平3373元,其中非农业居民5930元。农业居民1628。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收人4712元,农民纯收人1586元。

第十一条 西安是我国西部交通枢细,交通运输四通八达,通过西安的公路干支线265条,其中国道有5条,省道9条。1996年,全市公路总里程2877公里,密度为0.28公里/平方公里。西安是西北地区客、货运吞吐量最大的车站,陇海铁路横贯市域。新建的西安咸阳机场,是西北地区最大的空港,规模仅次于京、沪、穗,居全国第四位。

第十二条 西安是我国中西部重要的商贸中心之一。1996年,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12.8亿元,其中市区达189.2亿元。对外贸易持续增长,初步形成一批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出口商品300多种,市营进出口总额3.11亿美元。

第十三条 西安是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荟萃,是当今世界上少有的“大然历史博物馆”。秦岭山区的太白山、终南山、翠华山、楼观台以及骊山等自然风光奇异多彩。地面可见文物点2944处,其中被公布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6处,省级88处,市县级228处,秦陵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1996年,接待境外游客45.4万人次,旅游外汇人民币收人14.94亿元。

第三章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第十四条 根据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变更资料,全市土地总面积10108平方公里。按地貌类型分,山地占土地总面积48.60%,平原占37.50%,丘凌占7.50% ,黄土台塬占6.40%。按土地适宜性分,宜农地占土地总面积40.80%,宜林地占47.70%,宜牧地占10.30%,不宜农用地占1.20%。第十五条 全市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为: 1.农用地。全市农用地面积817819.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91%。

耕地:面积344519.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09%,主要分布在北半部的渭河平原地区。其中灌溉水田10863.09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15%;水浇地211939.77公顷,占61.52%;旱地及望天田116500.55公顷,占33.82%;菜田5215.77公顷,占1.51%。

园地:面积2524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0%。其中以称猴桃、酥梨、石榴为主的果园面积为23373.37公顷,占园地的92.60%;桑园90.93公顷,占0.36%;其他1777.94公顷,占7.04%。

林地:面积为41703.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6%。其中有林地307845.7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3.82%;灌木林地98055.25公顷,占23.51%;疏林地7716.82公顷,占1.85%;其他3417.08公顷,占0.82%。全市森林覆盖率为30.45%。

牧草地:面积为1326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1%。其中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分别占草地面积的99.38%、0.46%和0.16%。

水面:面积为17754.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6%。其中河流、水库、坑塘分别为14206.29公顷、1123.39公顷,2424.99公顷,占水面面积的80.O1%、6.33%、13.66%。2.建设用地。全市建设用地共10941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2%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89447.99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8.85%.其中城市14049.80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15.71%;建制镇4143.69公顷,占4.63%;农村居民点55411.07公顷,占61.95%;独立工矿12264.87公顷,占13.71%;特殊用地3578.56公顷(含1492.85公顷的坟墓占地),占4.00%。

交通用地:面积为12896.36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28%,其中铁路、公路和农村道路分别为877.16公顷,3193.53公顷和8825.67公顷,分别占交通用地的6.80%、24.76%和68.44%。

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7070.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0%。其中沟渠、水工建筑面积分别为5674.87公顷和1396.01公顷,占水利设施用地的80.26%和19.74%。3.未利用地。全市未利用地面积为83567.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7%。

滩地、苇地:面积为7521.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其中滩地947.11公顷,苇地6574.03公顷。

其他未利用地:面积为76046.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52%,其中荒草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和其余地面积分别为65952.75公顷、1391.50公顷、4319.80公顷、3325.19公顷,1056.89公顷,占其他未利用地的86.73%、1.83%、5.68%、4.37%、1.39%。第十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资源类型多样,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山地、丘陵、平原、台源、河谷等类型皆备,为农林牧渔各业综合发展及各类非农生产建设用地提供了广泛的选择余地。南部秦岭山地,以林为主,可发展采矿、旅游业。低山区可发展种植业。北部渭河冲积平原,以农为主,城镇密集,交通方便,工业发达,旅游兴旺,土地利用效益较高。骊山丘陵,以旱作、林、果、牧为主,旅游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发展条件优越。黄土台源地区,以粮、果生产为主。为土地深度开发与高效利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2.用地地域分异显著,用地结构各具特色:在自然、经济和社会等综合因素的长期影响下,形成地域上的显著差异。城三区以城镇用地为主,工业、商贸、旅游、科教、交通十分发达。郊区形成以菜田为主的城郊型农业格局。郊县平原形成以农用地为主的粮、棉、油基地。台源、丘陵,粮果间作。山区以林为主。在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上,林地、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构成主体,交通用地为脉络,形成多种功能的用地结构。

3.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具有明显城市特征。西安是特大城市,历史文化名城,非农建设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高达10.82%,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6倍,耕地中菜田占1.51%,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面积达9700公顷,城市供水水源地保护区面积达887公顷。受市场机制的影响,土地资源配置不仅向非农生产建设用地方面转移,而且农用地的内部结构,也在市场导向下进行着不断调整,土地利用从传统型向城市型农业发展。

4,土地开发利用率较高。全市已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91.73%,而未利用地仅为8.27%。耕地复种指数为l46.20%,其中水田160.00%,水浇地157.90%,旱地110.00%,菜田500.00%。

第十七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供需矛盾口趋突出。首先,人均耕地占有量下降,据统计资料,1949年,全市人口227.58万人,人均土地面积0.44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17公顷。1996年,全市人口发展到654.87万人,人均土地面积0.15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53公顷(0.79亩),比1949年下降厂65.91%和68.82%,其次是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量大,1949一1996年的47年中,全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96920公顷(145.38万亩),相当于户县和蓝田两县现有耕地面积之和。再次,农业内部用地矛盾突出。主要是经济作物,特别是林果与粮食争地现象日益严重。1949一1996年,全市果园由427公顷(0.64万亩)发展到25242.25公顷(37.86万亩),且大部分向平原、川道优质耕地发展,势头不减。

2,土地利用生产效率低。中低产田比例大,占全市耕地面积的75.60%,农业、林业用地生产率低。1996年,全市平均每公顷农业产值11520元,林产值94.5元,特别是东南部黄土台塬和骊山丘陵区,耕作粗放,荒山秃岭,成为全市贫困地区。由于城市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工业亏损面大,城市建设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土地产出率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相对较低,全市每平方公里国民生产总值为407.77万元。

3,土地退化、浪费、污染严重。由于部分地区乱砍滥伐,过度垦殖,掠夺式经营,造成生物资源毁坏和生态环境失调,水土流失比较严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8%以上,森林植被破坏,林线上升,裸岩、荒山扩大。农村建房乱占耕地。乡镇企业用地,过于分散。部分农村任意毁田卖沙卖土,填放垃圾,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由于西安工业集中,排放大量有害“三废”,污水灌溉,生活垃圾自然堆放,化肥、农药使用不当,使部分土地、水体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4.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全市大于25度的坡耕地共有12601..56公顷。这些坡耕地不仅产量低下,而且破坏了水源涵养,并加剧了水土流失。近年来,全市果园面积迅速增加。大量地占用了优质耕地。

第四章 土地利用的方针和目标

第十八条 全市土地利用的基本方针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观念,坚持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原则,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和城市规模,围绕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和适度开发宜农土地,合理布局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防止水士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保护地质环境,防止地质灾害,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保障。

第十九条 耕地保护目标:到2010年,全市耕地净减量控制在8200.00公顷(12.30万亩)以内,耕地总量不少于336319.78公顷(504.48万亩)。预计到2030年,耕地面积不少于315200.00公顷(见附表1)。

第二十条 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到2010年,全市占用耕地量控制在18200.00公顷(27.30万亩)以内,其中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9000.00公顷(13.5万亩)以内,生态退耕、灾毁等减少耕地量控制在9200.00公顷(13.80万亩)以内。

第二十一条 城市规模控制目标:中心市区规模控制由l9696年的196.50万人,建成区面积145.50平方公里,人均74.05平方米,到2010年的214.50万人,面积175.00平方公里,人均81.59平方米。全市未央、草滩、六村堡、纺织城、洪庆、临潼、阎良、韦曲、泾河共计9个外围组团的规模控制由1996年的46.30万人,建成面积51.10平方公里,人均110.37平方米,到2010年的95.50万人,100平方公里,人均104.71平方米。规划期间,以上共计增加78.4平方公里面积,其中占用耕地面积为60.75平方公里。

全市辖区内的周至、户县、蓝田、高陵四个县城的规模控制由1991年的15.13万人,建成区面积13.93平方公里,人均92.07平方米,到2010年的19.07万人,面积17.77平方公里,人均93.18平方米。期间将增加面积3.84平方公里,其中占用耕地3.04平方公里(见附表2)。

全市辖区内的40个建制镇随着城市化的步伐加快,面积将扩大20.00平方公里,其中占用耕地8.00平方公里。

第二十二条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到2010年,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000公顷(15万亩),其中整理、复垦5374.81公顷,开发4625.19公顷(见附表3)第二十三条 土地生态环境和保护改善目标:到2010年,受工业“三废”污染的土地要基本上得到治理,生态退耕还林还牧(含灾毁)共计9200公顷,占应退面积的73%,森林覆盖率达37%以上,对全市现有的246666.67公顷(370万亩)中产田,46656.67公顷(70万亩)低产田,要分别将其30%和40%的面积改造提高为高产田和中产田,扭转农用地质量下降,土地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加强对全市辖江内太白山自然生态、周至金丝猴、长安牛背梁羚牛、周全老县城大熊猫4个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土地利用从严控制,坚决取缔区内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开发建设活动。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第二十四条 根据省政府分解下达给我市控制指标,我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按照供给引导、制约需求的土地利用方针和优先安排农业用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生原则,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使土地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1.农用地。到2000年和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分别规划为817365.48和816911.72公顷,比1996年分别净减453.77公顷和907.53公顷。预测到203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将为818780.00公顷。

耕地:到2010年,全市耕地面积为336319.18公顷。粮食生产以“提高单产、稳定总产”为目标,保证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911万吨以上,并力争逐年有所提高。规划期内将补充耕地10000公顷,其中通过土地罄理、复录、开发分别补充耕地为4604.69公顷,770.12公顷和4625.19公顷,规划期内减少耕地18200.00公顷,其中国家建设占用耕地9000公顷,生态退耕及灾毁等减少9200公顷。市耕地面积将为315200.00公顷。

园地:到2010年,全市园地面积仍为25242.25公顷,根据园地“上山、下滩、入沟、进院”,逐步从优质耕地中退出的方针,期间,将安排从优质耕地中退园还耕1908.92公顷,改林和改牧572.25公顷,为建设提供用地276.17公顷。与此同时,安排将1461.24公顷的生态退耕土地,改造并补充为园地。到2030年,预测全市园地面积将为25200.00公顷。

林地:到2010年,林地将发展到422808.94公顷,净增5774.08公顷。通过改造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及一部分灌木林地改造成有林地等措施,使森林覆盖率由30.40%提高到37.00%。规划期间新增林地将通过开发未利用地175.00公顷,生态退耕还林5935.47公顷,改牧草地为林地166.67公顷的途径予以实现。到2030年,预测全市林地面积将为445400.00公顷。

牧草地:到2010年增加至14786.68公顷,规划期间净增牧草地1518.39公顷。规划期间,生态退耕还牧1726.33公顷,开发未利用地发展牧草地504.79公顷。同时安排25度以下坡地开发为耕地350.00公顷,改为园地194.79公顷,改为林地166.87公顷。到2030年,全市牧草地面积预测将为14000.00公顷。

水面:到2010年,面积仍为17754.67公顷。期内将安排退耕还水76.96公顷。改滩地、苇地等未利用地为水面339.43公顷。同时有381.75公顷水面改为耕地,有34.64公顷水面被改造为建设用地。到2030年,预测全市水面将为18980.00公顷。

2.建设用地。到2000年和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分别达912805.06公顷和116194.89公顷,比1996年净增3389.83公顷和6779.66公顷。到2030年,预测全市建设用地将发展为126260.00公顷。

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到2010年,规划全市居民工矿用地将达94861.31公顷,14年净增5413.32公顷。规划期内建设发展将占用耕地7693.73公顷,占用未利用地和园地、林地、牧草地、交通用地共305.0U公顷。同时通过内涵挖潜、整理复垦将从中补充耕地2580.62公顷。为交通建设提供用地5.20公顷。到2030年,预测全市居民点工矿用地将为100800.00公顷。

交通用地:到2010年,规划全市交通用地发展到14086.13公顷,净增1189.77公顷。其中铁路建设用地539.51公顷,公路用地539.80公顷,农村道路用地60.46公顷。期内,交通将占用耕地1229.01公顷,占用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共37.01公顷,到2032年,预测全市交通用地将发展为17200.00公顷。

水利设施:到2010年,面积达7247.45公顷,净增176.57公顷。新增面积将占用耕地77.26公顷,占用水面31.78公顷,占未利用地67.53公顷等。到2030年,预测全市水利设施用地将发展为8260.00公顷。

3,未利用地。到2000年和2010年,全市未利用地面积分别为80631.21公顷和77695.14公顷,比1996年分别减少2936.06公顷和5872.13公顷。到2030年,预测全市未利用地面积将为65761.75公顷。

滩地、苇地:到2010年,面积为5982.84公顷,净减1538.30公顷。期间将被开发为耕地1208.60公顷,园地57.02公顷,被改造为水面266.39公顷,被水利设施占用6.29公顷。到2030年,预测全市滩地、苇地将为3550.00公顷。

其他未利用地:到2010年,面积将减少至71712.30公顷,净减4333.83公顷。期内将被开发为耕地3416.59公顷,园地94.58公顷,林地175.00公顷,牧草地504.19公顷,水面73.04公顷,用于建设70.92公顷。到2030年,预测全市其他未利用地面积将为62211.75公顷。

第二十五条 土地利用分区的原则。为进一步深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地指导各区域的土地利用,从本市实际出发,结合土地利用现状,预测发展趋势,根据自然、社会、经济和技术进步条件,按照土地利用的相似性、差异性、土地利用的任务、目标和方向,采用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用聚类分析法得出定量分析结果,在此基础上用定性分析结果进行调整,最后得出综合分区方案。

第二十六条 土地利用分区的级别和含义。本市土地利用分区的等级系统为三级,即土地利用区、土地利用亚区和土地利用片。土地利用区反映土地利用宏观背景及开发利用战略目标的差异。土地利用亚区反映区内的高等级土地类型组合及具体土地利用方向的差异。土地利用片反映亚区内中低级土地类型组合及具体土地利用方向的差异。

第二十七条土地利用分区方案:西安市土地利用共分为2个土地利用区、5个土地利用亚区和12个土地利用片。

Ⅰ 秦岭山地、骊山丘陵土地利用区

Ⅰ(1)秦岭山地水源涵养、自然保护、林、矿、旅游土地利用亚区

Ⅰ(2)骊山丘陵旅游、农、林、牧土地利用亚区

Ⅰ(3)河谷地粮、果、牧土地利用片

Ⅰ(4)黄土丘陵牧、果、粮土地利用片

Ⅰ(5)骊山自然风景旅游土地利用片 Ⅱ渭河平原土地利用区

Ⅱ(1)山前洪积扇、黄土台塬粮果土地利用亚区

Ⅱ①东部台塬旱作农业土地利用片

Ⅱ②骊山——代王旅游、果、粮土地利用片 Ⅱ③中部台塬粮果土地利用片

Ⅱ④周至—户县山前洪积扇果、粮、旅游土地利用片

Ⅱ⑤西部台塬旱作农业土地利用片

Ⅱ(2)中心城市土地利用亚区

Ⅱ①中心市区(建成区)土地利用片

Ⅱ②外围工业组团、城郊农业土地利用片

Ⅱ(3)平原粮果土地利用业区

Ⅱ①西部粮、油、果土地利用片

Ⅱ②东部粮、棉、果土地利用片 第二十八条 分区土地利用方针。

1.秦岭山地、骊山丘陵土地利用区:本区包括秦岭山地和骊山丘陵,含蒲田、长安、户县、周至、临潼4县1区的52个乡镇。总面积为552409.38公顷(828.61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54.65%。其中林地面积392087.34公顷(588.13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94,42%;牧草地10978.60公顷(16.47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的82.74%。本区人口480963人,占全市总人口的7.34%,人口密度仅87人/平方公里。本区既是全市林产品、林副产品的主要产地,又是全市主要的水源地,还是多种珍稀动植物、矿产的集中分布地和众多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由于山区交通不便,开发利用程度低,经济比较落后,部分山区属贫困地区。有些地方由于长期不合理的砍伐和开早以及采矿等,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水土流失,环境污染比较严重。因此,木区土地开发利用应将保护、开发与治理相结合,并以保护、治理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

2.渭河平原土地利用区。本区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含城三区、郊三区、阎良区、高陵县全部和临潼区、蓝田县、长安县、户县、周至县平原部分的178个乡镇办。总面积为458392.37公顷(687.59万亩),占全市总面积的45.35%。其中耕地面积297860.82公顷(446.79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6.4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70144.51公顷(105.22万亩),占全市该类用地的78.42%,交通用地面积10733.51公顷(16.10万亩),占全市交通用地的83.23%。总人口572084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7.36%,其中非农业人口240多万,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93.00%。本区人口密集,城镇密度高,是本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文旅游资源最集中的地区,也是陕西省乃至西北地区经济、文化活动最集中的地区。全区非农业人口、非农业生产及非农占地比重高,交通、商贸、科教、旅游业发达,工农业生产条件好,生产力水平高,已初步形成了以市区为中心,环绕市区的城郊型农业模式。但本区人多地少,人均土地资源占有量低,水资源较缺乏,城镇附近工业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土地利用的集约效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该区土地利用方向是加速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市区应加速旧城改造,降低密度,发展商贸、旅游、信息等第三产业;近郊“退二进三”,发展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老工业区的改造和提高,发展新组团和工业园区;近郊区应以发展城郊型农业为主,同时发展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乡镇企业;远郊发展粮、棉、油、菜为主的高效、生态农业,并加强卫星城镇建设,疏散部分工业,成组布置集团型企业,提高聚集效益。具体措施是强化城市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建立和完善土地市场,严禁非法土地交易和破坏土地的行为;加强土地意识教育,使节约每寸土地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加快“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市场需求。第六章 基本农田保护

第二十九条 根据省土地局下达的指导性保护指标,结合本市耕地资源供需实际,确定到2010年,全市划入基木农田保护区的基本农田为300000公顷(450.00万亩)(见附表4)。

第三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1.交通建设项目。

(1)铁路建设:建设西安至安康、西安枢纽〔包括南环线、新丰编组站扩建新丰镇至钟家村复线、西康线引入枢纽)、陇海客运专线、北环线4大工程,规划用地1070.33公顷,其中占用耕地856.26公顷。

(2)公路建设:至2000年前,建设西安至蓝田、西安至阎良、310国道的临渲至渭南、西安市北郊过境线、临潼至兵马俑5条高等级公路。新建西安至柞水、西安至高陵一级公路2条,改建一般级公路7条,共需新占土地495.4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约346.81公顷。至2010年前,改建一般级公路12条,新建西安市东南出入口道路、武屯至零口,高桥至秦渡3条一般级公路,改建一般级公路7条,占地624公顷,其中占用耕地436.81公顷。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黑河引水工程:占地4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209.60公顷。

(2)为缓解市交通,建设西安高架快速干道路、西安市三环路、绕城高速公路南路、二环路二期工程,共需占地532.69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72.87公顷。

(3)天然气城市气化工厂程、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集中供热工程、电力网改造工程,共需占地23.8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6.67公顷。3.保护工程。

(1)设立城市饮水水源保护区。对我市浐、灞、沣、渭滨、西北郊(沙河滩)、东北郊(段村)等水源地划定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占地54.93公顷,二级保护区占地3722.60公顷,监控区占地510.3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35.38公顷。(2)文物保护用地。对我市列为国家级、省级、市县级的33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加强保护,特别是要对丰镐、阿房宫、汉长安城、大明宫四大遗址切实进行保护。四大遗址重点保护范围面积约18.7平方公里,一般保护范围面积约78.40平方公里。为保护,共需征用耕地200公顷。

4.开发区建设。为了发展西安科技、商贸、旅游三大主导产业,振兴西安经济,加快西安高新技术、酉安经济、西安曲江旅游度假、西安浐河综合、西安临潼旅游商贸五大开发区的建设。以上规划占地面积4064.00公顷,其中征用耕地3632.90公顷。第七章 实施规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加强规划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主要指标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并实行严格的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管理对策的研究,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管理技术培训,改进规划管理技术手段,使规划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十二条 健全规划立法、严格规划管理。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法规,尽快制订出《西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细则》,从法律上明确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强化项目顶审和城镇规模审核管理,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强化规划执法监督查处制度。逐步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土地规划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对L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严肃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破坏耕地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加强用地审批管理。按照对农用地和非农用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对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农用地转为建没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不符合规划用途的,不得转用。

第三十四条 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强化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合理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士地利用计划,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刘未列入土地利用计划,或未取得用地计划指标的用地项目,不得 批准用地。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工作,结合农业现代示范园区建设、中低产耕地改造,以及旧村改造,做好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在提高耕地质量同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对城镇用地规模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城市、村镇用地规模。城市、村镇建设用地应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加强闲置土地的利用力度。不占或尽量少占农用地,逐步实现土地利用外延发展向内涵挖潜转变。城市和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范围。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一致时,应在已经批准的规模和范围内审批用地。

第三十六条 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采取措施,实行耕地占补挂钩的政策。占用耕地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尾与减少耕地数量相当的耕地。本地区资源不足的,应上缴市相应的耕地开垦费,由市上统一组织异地开发补充耕地。

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减少基本农田,并逐步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保持和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实行领导负责制,将耕地保护土作作为政府工作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七条 强化规划审批制度。坚持自上而下、逐级审批的原则。在广泛吸取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合格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再逐级上报新土地法规定的有审批权的政府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执行过程中,确需做凋整的,必须报经原批准部门批准,否则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与此相关的部门规划和行业规划,应以本规划内容及时进行修订,并保持一致。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划的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规划由西安市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实施责任,并负责解释。

6.西安市通过水务发展规划 篇六

更新时间:2011-12-14 17:07 来源:西安日报 作者: 阅读:200 网友评论0条

12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西安市“十二五”水务发展规划》。未来西安市将利用5到10年时间,把水利作为西安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坚持水资源节约保护,合理开发及优化配置,坚持污染防治与景观开发相结合,做大做强水务事业,恢复“八水绕长安”胜景,实现“八水润西安”的生态水利新格局。

未来10年 实现“八水润西安” 生态水利新格局

目前,西安市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78立方米,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25%,远远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年水资源量500立方米的绝对缺水线,是全国乃至全球最缺水的地区之一。水资源配置不科学,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低,调蓄能力差。全市96座水库可调蓄水量6.4亿立方米,仅占地表水资源量的32%。地下水超采严重,再生水回用率低。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到2020年,西安将基本解决全市水资源短缺、洪涝干旱、水污染等重大问题,基本建成适应国际化大都市要求的现代水务四大体系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十大水利工程。建成“八水绕长安,九湖映古城”,城在水中、水在城中、水韵长安的现代化生态型大都市。

到2020年,全市“大水务”格局成熟运行,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务科学发展制度体系等四大体系。基本建成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十大水利工程,即重点水源工程、水生态工程、防洪保安工程、农村水利工程、城镇供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和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工程、节约用水工程、水资源保护工程、渔业发展工程、水务管理工程。

城市供水应急

将建西安市区供水大环网

未来,西安市将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洪减灾体系,使渭河、灞河、浐河、涝河等重点河段,城区、临潼区、蓝田县城、泾河开发区等中小河流设防达到规划的防洪标准。初步建成秦岭北麓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防灾减灾体系和防洪抗旱减灾风险管理机制,减少山洪灾害导致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全面建立防洪预案和水雨情预警预报及联合调度指挥系统。

7.浅谈雅安市城市营销 篇七

雅安市位于四川西部, 距成都120km, 是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的结合过渡地带、汉文化与民族文化的结合过渡地带、现代中心城市与原始自然生态区的结合过渡地带。其东邻成都市、西连甘孜洲、南界凉山洲、北接阿坝洲, 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全市幅员面积1.53万km2, 辖一区七县, 总人口153万。

雅安山川秀美、生态良好, 年均降雨量1 8 0 0 m m左右, 是四川降雨量最多的区域。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 0.7 9%, 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是天然氧吧;水质量达到国家二类标准, 城市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稳定在国家二类以上。雅安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2 0 0 6年的“中国十佳魅力城市”, 是四川省乡村度假旅游和自驾车旅游的热点地区。雅安是世界上第一只大熊猫的发现地和模式标本产地, 2006年, 以雅安为主要核心区的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雅安是世界茶文化、茶栽培的发源地, 是全球人工栽培茶树最早的地区。

近几年, 雅安市政府开展了一些城市营销活动, 如, 2004年9月19日至22日举办第八届国际茶文化研讨会暨首届蒙顶山国际茶文化旅游节;2005年12月31日至2006年2月12日, 开展了“请到小城来过年”主题度假活动;2006年3月至10月报名参与中央电视台举办的《2006年度中国魅力城市展示》, 最终获得“CCTV2006年度中国十佳魅力城市”殊荣等。这些活动表明雅安的城市营销已经开始起步, 但要想进一步提高雅安的知名度, 树立形象, 使雅安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 雅安的城市营销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一、对雅安市的发展进行准确定位

要成功开展城市营销, 就需要结合城市本身的特点找到自己的准确位置。以雅安的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状况来看, 雅安的定位应该是:全国生态建设模范城市, 国家级生态经济开发区。通过大力发展水电经济、旅游经济、茶叶经济、绿色食品经济和矿产经济, 使雅安成为成渝经济圈的能源基地, 生产配套中心和休闲度假的后花园。

二、树立营销雅安的意识

人的观念意识将决定人的行为, 没有正确的观念意识, 即使再努力也难以实现既定目标。在当前以提升城市竞争力为核心的城市大比拼中, 雅安各界人士, 尤其是政府官员迫切需要树立营销雅安意识。第一, 树立抢抓机遇意识。目前, 中国城市的品牌意识正处在觉醒过程中, 城市营销也处于起步阶段, 雅安应抓住这宝贵的3~5年历史机遇期, 使雅安凸显于中国城市之林。第二, 树立政府主导意识。从“城市营销”的受益面来看, 其具有明显的公共品性质, 政府责无旁贷。第三, 树立市场化运作意识。营销本身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营销雅安要自始至终坚持市场化运作, 力争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效果。第四, 树立学习意识。雅安的城市营销起步晚, 经验不足, 在营销时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 因此, 雅安要不断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方法和宝贵经验。

三、创建雅安的城市品牌

一个城市要在众多城市中脱颖而出, 吸引投资者和旅游者, 必须具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令人无法抗拒的魅力, 即要有自己的城市品牌。生态是雅安最大的优势所在, 所以雅安的品牌建设必须以生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确定好品牌建设的方向后, 再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品牌建设:首先, 城市识别标志建设。一个城市要构建品牌, 首先要让人们发现你与众不同, 因此必须要建立有别于其他城市的识别标志, 包括理念识别, 视觉识别。理念识别, 即用一句凝练的口号来反映体现雅安未来发展方向和目标, 如“雅安是中国生态活化石”。视觉识别, 可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雅安的市徽、市花、市树和城市广告语。并借助这些符号、标识和广告语大力宣传雅安;其次, 城市文化建设。一个品牌包含特有的文化就会更具影响力。雅安是一个历史悠久, 文化丰富的城市, 所以要把雅安的文化加以提炼, 并表述出来, 这才更能让人接受;最后, 加强宣传。城市品牌建设需要城市经营者和广大市民一起, 运用自己的智慧和热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宣传活动和旅游宣传活动。

四、结合实际, 打好旅游牌

“旅游”已经成为雅安社会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和宣传城市的最佳手段。“打好旅游牌”对雅安城市营销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实施:首先, 加强城区和景区的硬件软件建设。如, 加快姚桥新区行政中心建设;改造拆迁城区内的破旧危险建筑;改建扩建市区到碧峰峡、上里古镇、二郎山、喇嘛河、风桶寨的道路, 做好雅攀高速路的修建和名 (山) 邛 (崃) 高速、雅乐高速的规划工作;完善景区的游乐场, 停车场, 宾馆, 加油 (汽) 站等配套设施。对全市市民进行宣传教育, 树立“人人爱雅安, 人人为雅安”的观念, 提高市民的文明礼仪素质;其次, 加大旅游营销力度, 完善旅游营销体系。构建政府宣传整体形象、企业负责具体促销、全民参与旅游推介, 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灵活高效的旅游营销格局, 拓宽营销渠道。加大与国内外著名景区、知名旅行社和旅游城市合作, 扩大营销范围。加大力度对周边的周公山温泉、高颐阙、望鱼古镇等尚未完全开发的旅游景点的开发。开发形式多样的旅游产品, 将雅安的茶叶, 大理石等制作成更有意义的纪念品, 增加雅安旅游的丰富性和趣味性, 吸引更多的旅游者。

城市营销将成为2 l世纪城市参与竞争最有利的武器, 雅安市只有尽快掌握和履行城市营销这一新的经营方式,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陈章旺:我国城市营销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福州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6 (1)

8.南安市城市总体规划 篇八

黄竞跃在开幕式讲话中对雅安市科协和科技工作者五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和作出的积极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各级科协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雅安“科学发展,奋进跨越”总战略,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齐心协力促进科学发展、同舟共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找准科学定位;在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中更加奋发有为;要进一步履行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的职责,团结带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积极建设创新型国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优势、人力资源优势、组织网络优势,加强决策咨询,积极建言献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科协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的领导,将科普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着财力的增加逐步提高科普专项经费标准,建立健全科协组织,配齐配强科协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千方百计为科协及所属团体的发展提供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陈越良在讲话中强调,科协工作一是要切实增强做好科协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雅安市第三次党代会确立了总战略和宏伟目标。实施“总战略”,实现宏伟目标,雅安市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技进步的支撑,更加需要自主创新的推动,更加需要依靠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希望全市各级科协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进一步认清形势,切实肩负起崇高使命,大力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进步,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二是要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主力军作用。实施“科学发展、奋进跨越”总战略和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离开科技工作者是不行的,科技工作者肩负着重大使命,希望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做科技创新的推动者、做全民创业的先行者、做科学知识的传播者,要勇挑重担、不辱使命,大力弘揚为追求真理而埋头苦干、甘于寂寞、无私奉献的科学精神,在推动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科技普及中当好先锋和模范。三是要进一步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全市各级科协组织要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网络健全、联系广泛的独特优势,务实创新、奋发有为,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好科技工作人员,服务好广大群众,不断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

雅安市科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方毅修向大会作了题为《科学发展 奋进跨越 团结带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 为建设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而努力奋斗》的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过去五年的科协工作,总结了做好科协工作的经验体会,提出了今后五年科协工作的奋斗目标和重点工作。

大会审议通过了《雅安市科协第一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雅安市科协新一届领导机构,方毅修当选为雅安市科协第二届委员会主席,杨国先、曾蓉(女)、陈亚(兼)、姜大春(兼)当选为副主席。

大会还颁发了2006~2011年度雅安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雅安市科协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特殊贡献奖。雨城区科协、市农学会等10个单位(团体)荣获2006~2011年度雅安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邓雪菁、蒋小科等20名科技工作者荣获2006~2011年度雅安市科协系统先进个人称号;李长辉荣获雅安市科协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特殊贡献奖。(雅安市科协 曾蓉 编辑:方格)

(四川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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