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2024-11-08

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共11篇)

1.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一

尼勒克镇2011年开展打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

活动总结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各项任务落

到实处。

为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有效遏制涉卫

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违法犯罪活动,我镇成立了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广电、综治、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抽调专人负责,从四月份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周密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任务,为专项整治提供了组织保证。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即:宣传发动阶段;自查自纠阶段;集中清理整治阶段;总结规范阶段。从而使专项整治工作有条不紊的深入进行。

二是广泛宣传,突出重点,依法打击非法使用卫星电视

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取得实效。

按照方案要求,我们深入农区、牧区,进行广泛宣传。

镇广播站还制播了“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必须依法办证”“加大力度从严打击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等宣传标语,由于宣传工作到位有力地推进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从而减少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阻力。对接收境外电视节目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取缔一起;目前全县范围内没有发现接收境外节目的行为。

通过整治,我镇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有了根本的好转,广大群众对广电政策法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都能自觉抵制非法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确保了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执法经费难以保障也为专项工作的深入持久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今后我们将积极探索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效途经,不断增强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的责任感,为确保全镇人民能收看好电视节目而作出不惜的努力。

2.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二

因此本文结合现有的GSM-R铁路定位系统[2],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我国最新自主研发的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提出了双接收北斗导航和双GPS-R的高速列车高精度定位系统。

1 双接收GSM-R

本文在北斗和DR组合导航的基础上用车载双天线,里程计、陀螺仪,设计基于双GSM-R并用融合算法[3]精确计算定位。GSM-R采用双接收天线实现冗余可靠安全。当前我国高速铁路采用CRH型动车组[4],CRH型车组编组一般是固定不变的,它与动力集中式和分散式列车是不同的,不可以随便地增减车厢的数量。CRH型动车组标准使用8节车来组成一列车组,但是也可以把两个车组合成一个编组。对于这样标准的动车编组,本文就使用车载双天线方案:在列车前端和尾端分别设置一个通信收发天线(Ant1和Ant2),这两个通信收发天线通过总线和CCS(Central Control Station,中央控制站)相连接,受到控制站重点控制操作。动车组通过天线接入通信网络,将动车的上行信息发送到CCS,再由CCS控制将所有的上行信息通过外部的动车车载天线发送到轨旁的基站中。动车车载双天线接收到通信基站发送的下行信息后,CCS对收到的数据先进行处理,然后将信息转发到动车内,以形成地面的基站与动车组之间的信息交互。

因为安装于动车顶端的车载双天线距离相对较远,所以双天线之间不受其相互影响,提高动车接收信号的质量,消除近距离的天线干扰带来的信号混乱保证信息正确。

本文基于交织站址冗余覆盖方式,通过车载双天线和虚拟小区协作进行通信,当一个天线正在切换时,另一个天线实时通信,保证通信不间断从而实现了高可靠性、高安全性。

2 双天线切换性能分析

若设相邻两个基站之间的距离是L,动车在越过原服务小区BSi时,在t时刻与BSi之间的距离为Xt时,那么动车天线接收信号的强度可用下式表示。

式中:K1是BSi的发射功率;K2是Hata模型中路径损耗因子;ε(i)是阴影衰落因子,ε(i):N(0,σ2);ψ(i)为衰落影响。列车在行驶过程中,行驶即将交接的小区为BSj,因此动车车载接收目标小区的信号质量为式2所示:

动车小区切换的条件在切换之前就要对接收的信号质量进行平均值处理,旨在减少小区切换过程中产生的乒乓效应[5]以及切换小区信息的误判,并降低了信号衰落引起的信号起伏落差大的问题。本文使用加权平均进行处理,即是:

式中:St为列车在t时刻接收基站的信号强度;α为加权因子(0<α<1);St-Δt为前一次测量时刻t-△t计算的接收的信号强度的平均值t为测量小区信号质量的时间间隔。

如果在两次测量信号质量的时间间隔内动车的运行速度V变化较小时,则动车行驶的距离可表示为:

动车在行驶的过程中,当查询到的从基站传来信号质量满足切换的条件时,就可以进行切换,那么在t时刻,列车开始切换的概率可表示为:

式中:Γ是动车车载接收到两个相邻切换通信基站的信号强度的差;H是满足动车组与基站之间最底信号强度的阈值。

在本文中,切换发动可定义为动车双天线查询到满足切换小区的条件后,开始向目标基站进行切换操作;切换完成可表示为动车已经完成目标基站的网络进入的过程;切换中断是表示动车与目标地面基站间的通信没有成功切换,导致动车与目标基站通讯中断。

3 双接收北斗卫星

北斗卫星由于定位卫星轨道的分布的不同,因此其在高遮蔽区的信号质量更高,而且首次定位时间短加上其短报文通信功能,所以更加适用于现代高速铁路大范围集中控制管理与调度,然而在实际中列车可能受森林、沙漠、桥隧、涵洞、山体和建筑物的影响等从而导致部分区域接收卫星信号差,因此采用北斗和GSM-R结合的组合定位方法实现相互互补的定位[6]。

在列车头尾各装一个北斗卫星接收器,车头的卫星接收机接收到至少2个卫星的定位信息,接收器必须记录接收到卫星发射的测距信号强弱,同时也要记录着接收机接收到测距信号的时刻,接收信号时刻时间减去发射信号时刻的时间等于信号的传播时间,信号的传播速度是已定的值,两者相乘就得到卫星距离列车前端的距离长度,因此可以以此距离为半径进行画圆。同样的方法对其他的卫星进行距离换算,得到至少两个圆,则圆的相交处就是此车头的位置,而且接收到的卫星的信号比较多时,那么定位将会更加准确。尤其是本文还有列车尾部的卫星接收机,则尾部的接收机同样和头部的接收机共同工作实现定位,但是头尾会有定位差,如果列车行走在直线轨道上,车头和车尾可以通过总线通信计算,那么车头和车尾的定位差为此列车的定长,且可以辅助检查列车的完整性,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4 北斗卫星和GSM-R融合

辅助定位法[7]为在卫星覆盖的区域内布置静止的基站以辅助卫星的接收器接收信号,实际上就是把微弱的信号在地面加强传送到移动的机车上,实际上增强接收机的接收能力,采用的辅助定位方法为利用现场的基站并由GSM-R发送校正信息提高定位精度,而且在CRH列车上装设有陀螺仪和里程仪,还有应答器接收线圈,把他们的信息融合起来传送到车载计算机里,并使用信息融合算法进行融合分析计算得到最精确的定位信息。

利用辅助的卫星定法,移动接收机不用时刻追踪卫星信号,可以很大程度节省功耗,辅助定位只要同步伪随机噪声码,就可以实现高灵敏度的定位,并且不需要把得知卫星信号信息,通过计算机换算出来其最精确位置信息。收集现场资料可以得出各个定位方法的定位精度见表1[8]。

从表1列举的定位方法比较可以知道利用双北斗卫星定位技术、双GSM-R、陀螺仪和里程仪、航位推算等融合提高动车运行的精确定位,防止因为定位不良或列车在轨道上丢失发生碰撞,有效地保证了行车安全,提高了列车的可靠性,而且有利于对列车进行调度指挥,提高列车在区间的优化和运行效率。

5 结论

本文主要介绍了双接受GSM-R和双接受北斗卫星的在列车定位的定位原理,并在原有的铁路无线定位系统GSM-R的定位原理的基础上,将我国最新研发的北斗定位系统与GSM-R系统相结合实现了高精确度的列车实时定位。由文中的结果得出使用基于这两种定位系统组合技术不仅仅可以保证高速列车的精确定位,同时保证了铁路运输系统的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郭昊.北斗/GPS双模卫星定位解算方法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北京:2015.

[2]罗维平,王东,吴雨川,等.智能交通系统中基于GSM网络的移动定位技术[J].计算机工程,2007,33(23):246-248.

[3]姜宇,金晶,张迎春,等.基于HHT的多MEMS陀螺信号融合算法研究[J].控制与决策,2012,27(5):646-651.

[4]张曙光.CRH1型动车组[M].中国铁道出版社,北京:2008.

[5]李朝晖,刘文政.怎样消除移动通信网络中的乒乓位置更新效应[J].无线通信技术,2004,13(3):42-46.

[6]高青,马煦,瞿稳科等.“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在智能铁路运输系统中的应用[J].电讯技术,2006,46(4):128-131.

[7]张昊.移动定位平台和位置管理关键技术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北京:2006.

3.广播电视非法接收设备治理方案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高举社会主义法制旗帜,在依法治县集中整治活动中,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打击政治性反宣品、广播电视煽动蛊惑、非法接收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为重点,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环境,确保全县意识形态安全。

二、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落实监管职能,强化监督管理。集中开展农牧区广播电视非法接收设备专项清查行动,全面清理收缴用于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设备设施,坚决堵住反华势力、分裂势力的空中渗透渠道,坚决防止境外煽动蛊惑。

三、阶段步骤

严防反宣品活动专项行动与广播电视专项整治整治行动保持一致,从201x年11月3日开始,到201x年5月31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x年11月3日至201x年11月15日)

根据《县严防反宣活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并建立责任单位联系会议制度,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切实做好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摸排调查阶段(201x年11月16日至至201x年12月15日)

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分工,抽掉精干力量,充分运用走访、检查、调研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对县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整理出详细信息资料,摸清底数,确定重点对象,按“一事一策”要求,为依法治县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x年12月16日至201x年4月30日)

在县防反宣办的统一指挥下,认真开展辖区内的集中整治工作,在依法打击出版、制作、运输、投送非法反宣刊物和音像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狠抓广播电视专项整治活动。

(四)巩固成果阶段(201x年5月1日至201x年5月31日)

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查找薄弱环节,增添工作措施,及时查漏补缺。保持高压态势,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整改,再度规范查处,防止反弹,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四、整治行动成员单位

4.安全生产非法整治工作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以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为重点,以防范各类较大以上事故,降低事故总量为目的。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突出重点,源头治本,坚决维护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全乡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促使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净化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工作重点和行业领域工作

(一)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

1、无牌无照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

2、客运船只超载、超水位航行;

3、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

4、超层越界开采沙石;

5、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的停产整顿、关闭取缔指令。

对上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予以严惩,立即采取关闭取缔、停产停业整顿和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我乡此次专项行动涉及的行业领域包括:、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工地、民爆、食品卫生、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监所负责组织实施。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乡政府决定成立以乡长周华明为组长,副乡长王波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安监所同志为成员的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所,由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3620164。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检阶段:10 月底前,各村,乡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出部署安排,切实抓好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二)督促检查阶段:11 月上旬至中旬,乡安监所将对各村、单位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全乡通报。

(三)县督查阶段:11 月下旬至年底,迎接县督查组对我乡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我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是深化“隐患治理年”、抓好各类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将专项行动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按照市县统一部署,此次专项行动的对象是所有行业和领域。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要在全面部署、全面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村、乡级有关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联合机制,分片、分块、分段抓好排查和整改,抓好责任落实,做到查出一处,打击一处,确保不留死角。对督查工作部署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较大事故的,要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抓好整改,注重实效。

各村、乡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指导,通过专项行动,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措施、标本兼治,确保在重点打击五类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上收到实效,做到责任区域内没有非法违法的行为。

5.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五

为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正常宗教秩序,依法查处借宗教之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按照霍族宗组[2011]2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非法宗教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使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能够分清合法宗教和非法宗教的界线,增强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能力。

(二)建立一支社会覆盖面广、能够掌握深层次情报的信息队伍,为发现、打击、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及时提供可靠信息。

(三)达到非法宗教活动情况底数清楚、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受到依法处理、非法宗教活动场所被依法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在我镇发展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四)把宗教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使宗教活动走向依法管理、正常发展的轨道。

二、整治重点

(一)非法传教人员;

(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

(三)私自出境接受境外宗教培训人员。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1月15日—1月25日)。通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什么是

宗教、什么是非法宗教、什么是邪教,做到自觉抵制非法宗教和邪教。一是宣传教育与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相结合。结合党员冬训、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防范非法宗教的能力。二是警示教育与法制进校园活动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识别和抵御能力。三是宣传活动与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相结合。结合“三下乡”活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扶贫送温暖活动,通过“走村、入户、面对面”,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宣传。

(二)排查摸底(1月26日—2月15日)。结合此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对辖区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来一次彻底排查,对非法宗教的组织体系、人员结构、经费来源进行全面摸排,对于重点人员实行实名制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活动基本信息。对未转化人员、重点不放心人员、一般不放心人员,特别是私设家庭聚会点的负责人、非法传教人员及参加境外非法宗教培训人员,一人一册,实行三级动态管理,并将人员名单分别上报县宗教局和公安局国保大队。

(三)集中整治(2月16日—3月15日)。

1、规范合法堂点,取缔私设聚会点。本项工作由、宗教办、派出所负责。

2、对于重点人员采取由公安人员参与的面对面逐人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一一建档。本项工作由综治办负责。

3、对于党员干部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本项工作由纪检、组织部门负责。

4、体现“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原则,对于极少数冒用宗教之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本项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

(四)回访帮教(3月16日—4月10日)。一是健全组织,落实接续帮教。对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人员,逐人建立“四位一体”的帮教小组,开展后续巩固工作。二是定期回访,巩固教育转化成果,帮教小组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组织和引导他们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生活,填补思想空白,促其回归社会。三是解决问题,帮助落实相关政策。回访中针对他们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实际困难,按照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落实社会保障政策,防止他们因生活困难而反复。

(五)检查验收(4月11日—4月15日)镇宗教工作领导组作为此次集中整治工作检查督查组,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督查、验收。督查工作贯穿于集中整治的每个环节。活动结束,根据签订的《2011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本次活动要求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成立整治机构。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等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组。镇成立集中整治非法宗教管理领导组,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宗教管理领导组成员和驻村点长为成员。各村、街书记为组长。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党委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并吸纳综治、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参与。镇直单位也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的摸排,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宗教政策。注意方式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忌简单粗暴,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

6.XX区非法围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篇六

根据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的总体部署,针对全区群众举报线索反映和乡(镇)、行业部门工作中发现反映存在的监管漏洞乱点乱想问题,经研究决定,自X月X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有乱必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工作精神,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种乱点乱象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治必乱”以及“边打边建、边整边建”的工作原则,着力解决当前我区突出的非法围堰和侵占水域岸线问题,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全面规范行业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净化社会风气。

·

整治重点

(1)全面平毁沿江沿湖非法围堰;

(2)全面清理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违章建筑。

三、工作安排和整治举措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成立XX区水利局非法围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

XX

区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XX

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XX

区自然资源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XX

区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XX、XX、XX、XX、XX

四、实施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时间为1个月,分为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各有关乡(镇)政府要成立非法围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项会议研究部署,要组织乡(镇)、村(社区)干部开展地毯式调查摸排,全面摸清全区非法围堰和侵占水域岸线问题,各地对在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各乡(镇)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在X月X日前将调查摸底工作报告及问题清单汇总报送区水利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5月10日)

在集中整治阶段,XX区水利局非法围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调查摸底阶段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组织开展集中整治。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本着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从快从严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销号制度,迅速开展清理整治。对照工作目标和问题清单,组织制定整治工作方案,逐项细化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抓紧开展整治工作。对于重点问题,要建立协调和督办机制;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具体整改安排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X月X日前,各地要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各有关乡(镇)政府在X月X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整治情况报送区水利局。

(三)巩固提升(5月11日—5月15日)

各地要以本次非法围堰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排查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具体经验做法,杜绝非法围堰和侵占水域岸线现象再次发生。同时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于X月X日前向区水利局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发现问题,要坚持一查到底,彻底整治,不达目的不收兵。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群防群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次非法围堰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排查整治行动。区水利局加强对乡(镇)联合排查整治行动的协调和督导。

(三)强化督查,严格验收。

此次专项行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扫黑办将联合督查,并对整治清理乱点逐一进行严格验收,整治不彻底的,一律不验收。对整治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力的,对未按行动限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附件1:___乡(镇)非法围堰排查整治任务清单(样表)

附件1

______乡(镇)非法围堰排查整治任务清单(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围堰

名称

所在行政区

地理坐标

所处河湖水域(湿地)

业主

单位

修建

时间

面积

(亩)

矮圩长度(米)

主要功能

计划

整治时间

是否已

完成整治

备注

乡镇

经度

纬度

7.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七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按

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规范出租车营运秩序,促进我市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4月19日开始,集中查处非法营运车辆,严厉打击擅自从事城市出租客运经营行为,规范城区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重点对非法营运的轿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车、驻点运营的异地出租汽车和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及各大宾馆、饭店门前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和长效监管机制,使出租汽车经营环境和营运秩序明显改观,保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运行。

三、部门分工与职责

(一)建设部门:负责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的整体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城区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营运的人员和车辆依法予以查处,研究制定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城市客运出租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打击阻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行为;依法果断处置围攻执法人员等群体性事件,对带头闹事者依法从严处理;对从事非法营运的无牌、无照、报废车辆依法处理。

(三)城管部门:加强城市空闲公共场地监管和停车泊位管理力度,严禁非法营运车辆在各酒店和各主要路口停放。

(四)交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五)广电部门:负责非法整治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报道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六)监察部门:对在整治活动中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私养“黑车”、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七)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配合取缔残疾人专用车辆参与营运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市政府决定成立灵宝市非法营运出租车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次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整治活动中有关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

(二)积极宣传,加强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对群众出行、城市文明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出租汽车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要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竞赛和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安排抽调人员,组成涧东区、涧西区两个联合执法组,认真开展整治活动。执法人员要佩戴胸卡,亮证执法,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对个别不服从管理、聚众闹事和暴力抗法的非法营运人,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八

关于印发《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曲周县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我县民办教育市场,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根据《邯郸市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按照“严格清理、依法整治、规范办学”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疏堵结合,安全第一”原则,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县政府督促检查,对各乡镇区域内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私立班点进行清理整治,全面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二、时间安排

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分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11月7日—11月16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非法民办培训机构、私立班点、幼

儿园进行专项调查摸排,摸清基本情况,掌握确凿证据,查实违法事实,为清理工作提供客观可靠依据。在摸排中对达到“曲周县幼儿园设置标准”但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要注明“整改”字样,在家中举办的幼儿园要注明“家庭园”字样。同时,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让全社会充分认识非法办学的危害,正确认识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清理取缔(11月17日—12月6日)。

各乡镇政府组织相关执法执纪部门和乡镇力量,对辖区内非法办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1、对达到法人独立、园舍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管理独立的“五独立”幼儿园限期整改,并发放“曲周县民办幼儿园整改通知书”(后附样表),加盖县综治办公章;

2、对“家庭园”和较小规模园依法取缔,下达“取缔通知书”(样附后)。

清理整治中,对达到和经整改后达到《曲周县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且房屋危险性鉴定应达到A级,至少B级标准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按照“曲周县申报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审批流程”通知精神,向教育体育局提出设立申请,经审批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依法办学;对不具备和整改后仍不具备条件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坚决予以取缔。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检查验收(12月7日—12月26日)。

重点检查验收清理整治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手续是否完备;对要求整改的,检查是否整改到位;对已取缔的民办培训机构和幼儿园,检查是否仍在举办;对拒不关停,仍旧违法办学的,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三、督查分工

按照邯郸市“集中时间、统一行动、分片包点、强化督查”的原则,我县分10个督查组对10个乡镇工作给予督导检查,各督查组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开展工作,积极推进清理整治非法办学工作顺利开展。

综合治理巡查组:由县综治办牵总,负责与县政府督查室、县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县法制办联合成立综合治理巡查组,对各乡镇工作和各督导组工作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通报。综合巡查组长:武兆丰,副组长:袁宗军、杜丽峰、高波、张俊志。

第一组:由县公安局牵总,负责督查曲周镇,组长:杜丽峰,成员:王振昌、董冠男。

第二组:由县物价局牵总,负责督查白寨乡,组长:常志平,成员:程志奇、王世英。

第三组:由县工商局牵总,负责大河道乡,组长:苗丽

刚,成员:黄志波、陈爱民。

第四组:由县卫生局牵总,负责督查安寨镇,组长:赵世海,成员:卜占义、崔德明。

第五组:由县民政局牵总,负责督查依庄乡,组长:申保海,成员:李洪瑞、袁山虎。

第六组:由城管办牵总,负责督查侯村镇,组长:郭建国,成员:郭现岭、张勇。

第七组:由县教育体育局牵总,负责督查南里岳乡,组长:袁宗军,成员:常学昌、关建相

第八组:由县安监局牵总,负责督查四疃镇,组长:刘书军,成员:韩金山、项红彩。

第九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总,负责督查河南疃镇,组长:王金花,成员:杨春明、马振川。

第十组:由县住建局牵总,负责督查槐桥乡,组长:韩立新,成员:刘志刚、李文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法办学行为扰乱了正常办学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时又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政府负责人曹素芝为组长,县政协负责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献林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政府办、综治办、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消防队、安监局、城管办、物价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质监局、住建局等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主任由县综治办主任武兆丰同志担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清理整治专项机构。各乡镇、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参加联合执法的部门要选派高素质、能力强的干部参加本次活动,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在社会上形成清理整治非法办学的强力态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讲究方法、积极稳妥。在清理整治中,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民办育促进法》及有关政策,做好非法办学举办人的说服和思想工作,既要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圆满完成,又要防止激化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既要依法行政,清理整治,根除隐患,又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理整治过程中的师生安全。

9.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九

为严厉打击我县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的出行环境。现就在全县校园周边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结合XX县“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坚决打击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积极营造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县校园师生创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决定成立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由副局长XX、运管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局副局长XX、XX、副书记XX为副组长,局运输管理股,运管局企安股、运政股、稽查中队、双凤交管站以及太平交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运管局,负责整治日常工作的处理及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重点针对在校园周边从事非法客运的小轿车、旅行车(俗称“面包车”)等机动车,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黑车”,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客运车辆等。同时,严厉查处使用无效、伪造证牌以及无从业资格证参运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运管局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与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各乡镇交管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窝点、地段进行调查摸底,采取重点打击、逐个击破的方法进行彻底治理。

(二)打击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接送学生。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时间5月14日至6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16日)

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和整治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重点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6月25日)

1、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非法营运现象比较集中的学校及周边车辆的营运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课堂宣讲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强化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的意识。通过在重点地段重点人群中散发宣传品及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2、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特点和规律,采用流动巡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周边客运环境进行排查,建立上下学高峰时段、节假日学生往返时段的巡查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采取蹲点检查、动态稽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使非法营运车辆无机可乘,对无证经营行为重拳出击,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整治工作未实现预期目标的;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巩固和发展整治工作成果,对顶风违法违规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通过这个阶段的巩固,要彻底改变我县校园周边运输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巩固提高阶段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的作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与其它部门互相支持和密切配合。要依法从严打击各种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等媒体,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内容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措施,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动态和相关政策法规,对典型违法违章案件要及时曝光,使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广大群众热情关心、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违法违纪无处藏身、遵章守法得以弘扬的良好氛围。

10.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十

为落实省、长沙市对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浏阳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浏工信联发〔2021〕2号)的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车辆生产销售源头质量关,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违法违规行为,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玉樟任组长,副局长余湘怀(常务)、喻斌辉、陈细江为副组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市场规范科、执法大队负责人和各分局、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工作部署

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质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组织各分局、所对辖区内的货运汽车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不含二手车)进行排查摸底,形成《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名单》(附件2)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质监科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市内货车生产、销售、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全面整治,于2021年3月8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检查记录报质监科汇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和经验做法,全面梳理问题症结、研究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质监科。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检查货车生产企业

配合市工信局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货车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开展现场产品抽样检验。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等问题。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或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质监科、标计科、各分局、所)

(二)抽查市场在售货车质量

协同市工信局重点检查货车销售企业待销售的货车产品外廓尺寸、货箱(厢)、罐体、弹簧板、轮胎等易非法改装部位和装置,对嫌疑车辆检测实车整备质量,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启动生产质量倒查。相关检查情况请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附件3,下同)。

(责任单位:质监科、各分局、所)

(三)排查货车维修企业

配合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对货车维修企业进行检查。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科、各分局、所)

(四)检查车辆检验机构

配合市公安局对有货车检验资质的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检查车辆检验过程视频和资料,重点检查货车整备质量检测设备、检测系统,排查是否存在车辆替检、未实车检验、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相关检查情况请如实填写《现场检查表》。

(责任单位:标计科、各分局、所)

(五)整治非法改装“黑窝点”

结合举报线索,在各园区、乡镇(街道)牵头组织下,协同市工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等货车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集中打击和取缔。突击检查许可证照、现场生产设备、成品和半成品、零部件采购记录、销售记录或合同以及资金账户往来等,核定非法生产改装的产品数量以及销售渠道等事实,固定违法违规证据。对发现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市场规范科、各分局、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责任科室要加强与市直单位协调配合,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各分局、所要主动与园区、乡镇(街道)对接,确保整治行动有力落实。

(二)强化问题整改

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紧盯不放,确保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对整治工作不作为、走形式、违法违规生产改装等重大隐患长期未治理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按程序追究责任。

(三)健全长效机制

11.非法卫星接收器整治方案 篇十一

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我镇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净化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市场中非法营运团伙及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以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我镇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为我镇构建和谐交通运输环境,强化以人为本的城市公共交通意识,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为合法经营者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联合统一行动,齐抓共管,集中整治,使道路交通运输市场中各类违法违章和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净化,创造畅通、有序、高效、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运输市场新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联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与责任分工

(一)整治重点

1.非法营运的小汽车、摩托车;2.酒店、车站、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周边涉嫌非法营运的小汽车;

3.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

(二)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

(三)责任分工

1.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和督促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处理和通报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交通运输分局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涉嫌违法犯罪经营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公交、出租车等公共运输服务质量。

3.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渗入运输领域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及欺行霸市行为、利用小型车辆犯罪行为,严惩暴力抗法行为;加大司法追究力度,若违法经营行为涉嫌触犯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交警大队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对查获的车辆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查处;加强公众场所车辆秩序的管理,特别是随意停车招客揽客的车辆。

5.宣传部门负责向群众宣传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公交建设的成果、整治行动的成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6.财政分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审核安排宣传、执法、奖励等费用。

7.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分局负责配合交警部门查处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步骤、内容及方法

(一)准备阶段(2011年7月10日至7月20日)

1.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报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同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抽调相关执法部门人员组建打击非法营运联合执法队伍,灵活开展打击行动,定期上报整治工作情况。

2.交通运输分局要调查摸底,收集好非法营运车辆的活动信息,采取信息化手段登记,为整治工作提供基础信息。

3.在非法营运车辆集散地,结合交通运输和车辆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禁停标志牌;加强对酒店、商场等大型场所专用车位的管理,压缩小型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

4.设立举报热线,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

5.设立奖励机制。对能提供有效线索并协助交通运输部门成功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经核实后,由财政部门给予奖励,积极鼓励群众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二)实施阶段(2011年7月21日至12月15日)1.结合全市综治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打击机动车辆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城管部门负责)。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可疑对象,对有嫌疑盗抢的可疑车辆要进行重点监控,对利用可疑车辆涉嫌进行犯罪活动比较突出的地区,要制定整治计划,进行重点打击。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小型车辆进行查处。城管部门配合交警部门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查处。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与公安部门联合,进行集中统一行动,采取混合编组、联合检查的方法,打击取缔非法营运的车辆及有关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2.清理整顿酒店、公共设施场所的非法营运车辆(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公安交警部门要查处无牌无证、假冒报废车辆,打击非法营运团伙与黑恶势力。交通运输部门要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法营运车辆。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隐蔽侦察、重点突破、大规模围歼的方法,重点打击盘踞、霸占酒店与公共设施场所门前及周围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彻底取缔酒店、公共设施场所候客的非法营运车辆。3.加大对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的打击力度(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查处仿冒、假牌出租车和异地营运出租车等违法经营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协助交通运输部门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4.整治工作要参考“治摩”工作中制定的预防、处理整治工作中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成立应急队伍,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及时做好矛盾化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在查处过程中,一旦发生暴力抗法的群体性事件,可以调动应急队伍,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整治阶段结束后,由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按市的有关要求,对各镇街的整治工作进行考评,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整治不力单位通报批评,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成为镇街量化考核的其中一项参考指标。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1年12月20日前上报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材料上报市整治非法营运车辆联席会议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召开会议,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联合整治工作。

(二)协调配合,全面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切实履行职责,要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掌握法律尺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违法人员要及时做好解释、教育工作,防止激化矛盾。要加强队伍教育和管理,公正办事,杜绝说情风,要防止“公路三乱”问题。行动过程中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和广播,通过媒体报道、派发小册子、宣传单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进行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争取全社会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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