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法院三项措施做好群众工作

2024-08-07

亭湖法院三项措施做好群众工作(共1篇)

1.亭湖法院三项措施做好群众工作 篇一

落实“三项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落实“三项制度”,服务人民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走访要脚踏实地,接待来访要真心实意,解决问题要有实际效果。

面对新形势,群众工作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在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多,中老年人在本地种庄稼、守楼护院等人员占多数。在城市,外来人员多,年轻人就业压力大,城市扩容拆迁户多,下岗职工多等。这些群体中,要求解决问题的不少。但是,我们的干部仍存在走访不全面、接待群众不耐心、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群关系,影响了干部的形象,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项制度”作为一项服务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面对上述问题,仍存在继续深化落实的问题。

党组织班子成员走访必须脚踏实地。基层党组织事务性的工作较多,对待走访群众不能只看大概是怎么回事,甚至于闭门造车,要实地了解每家每户的具体情况。按照落实“三项制度”的要求,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两次进家入户走访群众。重点要走访困难户、上访户、致富能人、老党员和老干部。在入户走访时,重点要了解当前群众关心的问题并做好记录,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能够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进行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明确解决时限和经办人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给予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对走访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梳理汇总、认真分析,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党组织每月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社情民意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工作安排,并对有关政策、制度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以满足形势的变化和大多数群众的需求。

党组织班子成员接待群众必须要真心实意。接待来访对群众,要向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对待他们,把群众的事当着自己的事一样办理。对他们反映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能当场答复、解决的,立即进行答复、解决;不能立即答复、解决的,要作出承诺,并明确具体经办人,限时予以答复、解决;对职能范围内不能答复、解决的,做好详细登记,按程序逐级上报有关部门予以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合理要求,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诉讼程序和受理单位。对发出的《群众意见交办单》要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了结。

解决问题要有实际效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定期办理反馈。对属本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半月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属上一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上一级党组织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牵头解决的单位党组织在两个月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帮助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深化群众事务代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广大党员义务为群众代理手续证照办理、政策法律咨询、农业技术服务、意见建议反映等日常事务,真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反馈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可以采取公开反馈和个别反馈、集中反馈和随时反馈等方式进行。对群众反映的每个问题,都要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办理反馈单》,并准确送达反映人。要在公开答复或《群众意见办理反馈单》的后面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听取群众

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同时要认真填写《群众意见办理情况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要定期查看,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催办、督办,对已办结事项进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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