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情况说明(精选3篇)
1.社保异地就医报销 篇一
1、已办理异地安置、探亲、驻外工作学习等外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2、省级参保人员经备案同意转北京、上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情形。
二、异地医保报销比例(最高90%)
1、门诊报销的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连续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一诺财务发现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三、异地医保报销的流程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四、异地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1、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2、药店正规发票(国税局财政部监制并在发票上列出所购药品明细)或定点医院门诊收据
3、患者本人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
4、本人存折银行卡账号(农村信用社除外)(外地账号需要开户行名称)
异地医保报销发展方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统计数据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截至底,我国已有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第二步:今年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尹蔚民说:“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
第三步:在今年年底之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据人社部介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底已上线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已有15个省份接入该系统开始试点。
异地就医主要针对4类人群,分别为:
①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③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④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此前,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拿票据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参保市民不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拿发票报销,只需拿社保卡在定点医院就医。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的资金直接存到卡上就可以了。
2.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 篇二
异地就医并没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一般是指参保人参保的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内地区,“就医”则是参保人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可以简单定义为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异地就医”一般分为三种情况:
(1)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
(2)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都处在流动状态
(3)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
根据现行政策,在非医疗保险所在地住院治疗的话,只有两种情况是可以回到缴纳地报销的。
一是在外地的急诊急救
二是在本地就医后转到外地的。
除此之外,如果遇到上述(3)中的情况,应及时办理医保异地安置,否则也是不能报销的。
二、医保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
(1)IC卡、基本医疗保险就医卡(绿色贴照片)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手册。
(2)有效收据单据(发票)。
(3)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介绍信、出院证明。
(4)住院材料: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大型检查报告单、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复印件(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印章)。
(二)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 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就可以办理,基本当天就可以拿钱。
三、医保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1)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不同,就医之前要注意
(2)异地就医人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看看有没有优惠政策
(3)异地申请审批的时间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那么异地就医人员应提前进行办理申请,不然,“断档期”的医药费就会无处报销。
医保异地结算作用:
3.广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 篇三
广东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
人社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通知》,对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提出具体要求。记者昨日了解到,广州市已成为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城市,力争今年底启动试点并发放待遇。
长期护理费用支付水平控制在70%左右
人社部的《通知》对10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都有具体要求,这10大领域包括:加快推动城乡基本医保整合、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健全医保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确保完成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扎实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等。
其中针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要求探索长期护理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各试点地区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力争10月底前将试点方案报省厅批准,并报部里备案,确保年内启动实施。
广州市是国家15个试点城市之一。根据早前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在试点阶段原则上主要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群,试点地区可合理确定范围并逐步扩大范围。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为参保人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水平总体上控制在70%左右。试点阶段可通过优化职工医保统账结构、划转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结余、调剂职工医保费率等途径筹集资金。
广州市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制定长期护理险有关政策,确保年底启动试点并顺利发放待遇。
广州在全省联网的定点医院达104家
《通知》要求实现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与省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对接,确保明年开始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目前广东省也正在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已经联网。按计划,今年年底全省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逐步扩大到200家左右,届时所有地市的主要医院将实现联网结算,逐步实现全省所有县区的主要医疗机构都纳入联网结算。预计年底约200家医疗机构上线后,每年通过平台结算的人数将达60万人次左右。广东省还与新疆、广西、重庆等省区市签订协议,开展跨省异地就医对接工作。
据广州市医保局统计,目前广州在全省联网的定点医院已达104家,可基本满足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的需要。其中,广州市已有47家定点医院成为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院。1年时间约有22.38万人次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办理了异地就医直接报销,其中19.04万人次是在广州市就医结算的。
广州年底前完成100个病种的付费标准测算
人社部的《通知》还要求,努力实现年底前所有省(区、市)出台整合方案,20开始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要普遍建立适应不同人群、不同疾病或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加快推进按人头、按病种、按床日付费,鼓励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今年综合医改试点省和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都要实施按病种付费改革,覆盖病种不少于100个。
针对医疗机构与医保基金结算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广东省也在今年7月发文,要求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门诊统筹实行按人头付费,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保障推行按病种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付费。
记者了解到,所谓DRGs付费就是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多个因素,把病人分成多个诊断相关组,在分级上进行科学测算,给予定额预付款。
广州市医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推进按病种、按床位付费等复合式付费方式,目前正在对按病种付费的标准进行测算,力争年底前完成100个病种的付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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