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共9篇)
1.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政财务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财税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扣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紧密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财政收支形势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深化预算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进一步完善预算决策和分配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预算约束和激励机制,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提升预算资金的效益性和规范性。
(二)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勤俭节约。部门预算的编制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湘潭市委“九项规定”,勤俭办事,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的总体要求贯穿于预算编制的各个环节,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预算。
2、保障重点,提升绩效。预算编制紧密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全市工作重点,切实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保障市委、市政府明确的重大民生政策。强化资金绩效意识,努力做到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提升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3、科学规范,强化约束。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预算,履行规范的预算审核程序,确保预算质量,为预算公开夯实基础。将预算执行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执行依据,未列入预算的坚决不得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2018年预算编制的工作重点
(一)明确责任主体,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作为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各单位高度重视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深入分析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对下一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预算经人代会批准后具有法定约束力,在执行中除政策性因素及市委、市政府批准外,原则上不作调整和追加。
(二)认真学习《湖南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提高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完善现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继续作为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满足部门预算管理需要;同时,新增一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一步提高预算透明度,满足政府预算管理和人大审查预算需要。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采用不同的编码,并保持对应关系。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新的支出经济分类,按照部门预算经济分类和对应的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各单位加强对人员、资产等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确保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准确、完整,特别对2018年本单位相关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基本支出的数据信息要真实准确。各部门预算单位在总结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确保今年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
(三)深化厉行节约,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将厉行节约,真实准确作为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坚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着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对于年中有上级或本级专项资金追加的部门、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向市财政局申请本专项资金“三公”经费预算,未经批准,各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开支不得突破年初预算。各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降低行政成本,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四)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深化绩效管理。2018年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将按零基预算的要求,进一步对各类项目支出进行清理和压缩。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职能及工作需要真实准确地编制项目支出,严禁将自身职责职能范围内的日常事务虚列项目支出预算。各单位在申报项目预算时附带相关的政策依据,无政策依据的项目不予保障。实现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审“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财政性项目、专项资金都进行绩效目标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和批复三个环节管理。绩效目标申报表,采取电子和纸质两种申报方式,预算单位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单位预算延缓下达。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结合预算编制“二上二下”同步审核后,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股复核。预算绩效目标的批复由市财政局随同部门预算一同下达,切实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预算“三同步”。市财政局加大绩效评价力度,逐步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低绩效项目不予列入预算或者调减预算。
(五)按全口径预算要求规范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各单位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将财政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未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以及上级补助等收入和往年结余全部编入预算。在安排支出预算时,要按照本单位往年结余、非税收入、财政拨款的先后顺序编报资金来源。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要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局的统一规定和安排,及时编制好本单位2018年非税收入预算。各单位要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局批准的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列入当年单位部门预算,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要由全市统筹安排,按一定比例列入当年单位部门预算。
(六)完善城市管理建设与教育经费预算编制。住建、城管、教育等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编制相关支出预算。其中,城乡社区事务专项实行总额控制,不再包含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按全市财政统一标准安排;教育费附加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专项收入的指定用途编报预算。市财政局根据预期专项财力情况核定相关预算。
(七)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各部门单位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认识,将政府采购预算编实、编细、应编尽编,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超预算不予采购。在部门预算执行中出现调整的,如涉及政府采购范围,均应及时调整政府采购预算。上级专项追加涉及需进行政府采购,各单位应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向市财政局相关股室申请政府采购预算后方可进行政府采购。
(八)做好做实基础工作、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纳入常态化的公开内容,按照《湘乡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接到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二十日内,迅速按要求编写好本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有二级机构的部门需编制好各个部门的汇总预算,并连同本部门单位二级机构预算公开说明及部门预算)连同批复的2018年的预算在湘乡市人民政府网中各自门户网站向社会规范公开。同时将公开资料送至市财政局,统一在市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栏进行公开。各单位定期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九)探索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财政局各专业股室在所联系单位范围内选择1至2个项目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在2018年项目申报时一并编报购买预算方案,待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实施单位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购买信息,依程序实施购买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承接主体,实施完毕再进行绩效评价,总结经验,积极稳妥地推动我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十)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要认真编制三年滚动预算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进行分析预测,在编制2018年预算时,同时编制2018—2020年部门预算规划。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内容
2018年有市直67家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2017年为62家,2018年增加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归国华侨联合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房产局、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局5个单位)提交本次代表大会审查。经核定,67 家部门预算单位的支出预算合计为127,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025万元,(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为69,1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7,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1万元,公用支出15,135万元),专项支出24,876万元。年定额单位补助支出19,133万元。预留资金9,200万元,其中:预留调资2,000万元,绩效考核奖励7,200万元。2018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合计156,23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41,087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61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6,39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3,77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4,815万元。
①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收入。
②支出预算的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人员经费按以下方式供给: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供给人数和供给标准预算安排,财政补助定额事业单位原则上以 2018 年定补标准安排,自收自支单位在单位非税收入中安排。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分类划档定员定额核定。
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力求科学规范。一是加强项目清理整合,根据部门职能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对一次性项目和执行到期予以清除,项目支出只减不增。
四、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
(一)人员支出:
1、基本工资:以2017年9月份基本工资额为基数编制。
2、地区津补贴(绩效工资):在职人员以2017年9月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津补贴月标准编制,执行绩效工资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绩效工资加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编制。
3、其他津补贴: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标准编制。
4、年终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按在职人平一个月基本工资编制。
5、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总额的10%编制。
(二)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年缴费基数是指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在职人员2017年全年工资加年终奖金及2017年工资调整补发工资的总额。
1、养老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20%编制
2、医疗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8%。
3、生育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0.5%编制
4、失业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2%编制
5、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按年缴费基数的1%编制
(三)公用支出预算: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决定,实行公务购车、公款出国(境)旅游零开支、负增长,2018年公用经费供给标准将保持2017年的水平。
1、公用经费标准:①党政综合部门和人大政协1.2万元/人、年;②局级及局级以下、各民主党派和群团组织等公务员管理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0.8万元/人、年;③除义务教育学校、市直高中、一职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6万元/人、年;④定额补助单位不安排公用经费。
2、交通费:参与了公车改革的单位以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留用的车辆按每台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经费;对未参与公车改革的单位以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核定的车辆按编制数进行安排,实际数大于车辆编制数的,按车辆编制数安排,实际数小于车辆编制数的,按车辆实际数安排,每台每年3万元,节编按50%的标准安排经费。
3、均衡性公用经费:20人以下(含20人)的5万元/单位,21人-50人的4万元/单位;
4、福利费按在职工资总额的2.5%安排;
5、工会经费按在职工资总额的2%安排。
(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离休费:
①规范地区津贴补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标准安排。②护理费按湘老干[2015]22号文件精神执行:A、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1200元;B、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C、2014年鉴定的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退休干部护理费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
③离休干部配偶遗孀无固定收入补助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的遗孀生活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配偶每人每月6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的遗孀生活补助费每人每月900元,配偶每人每月630元安排。对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经组织批准退职的干部按本人参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时期计发生活补助。解放战争时期的每人每月900元安排。
④离退休干部交通补助:厅(师)局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80元/月,副处(县)级离休干部每人每月52元/月,一般离休干部每人每月45元。
2、退休费:
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生活补贴和医疗补贴,按湘组[2015]43号文件执行,每人每月600元。医疗补助每人每年2000元。
3、抚恤金:遗属、落政、编外、伤残等国家规定的补助据实安排。
注:①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三项费用。
②支出功能分类:就是指按照政府主要职能活动进行的分类,我国政府支出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等24大类。
③支出经济分类:就是指按照政府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进行的一种分类。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包括9个“类”级科目,如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2.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二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工委的决议、决定在辖区内的贯彻落实。
2.负责制定并实施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街道社区财务收支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街道工商、税务、物价等检查、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教育、文化、公共卫生、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征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统计和科技工作。
3.负责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发挥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街道绿化以及园林工作等;负责防火、防汛、防震、抢险、救灾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劳动力的组织管理,建立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统筹、医疗救助等制度。
5.负责社区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司法调解,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治安保卫工作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介绍
2016年,街道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围绕街道制定的“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狠抓思想政治建设,突出征地拆迁和经济发展重点,夯实城市管理、社区治理和安全稳定基础,全力做好富民、惠民、利民、安民工作,辖区经济社会建设有了新的进步。
2017年,街道提出了“夯实两个基础、突出两个重点,提升两个服务”的发展思路,华兴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将紧紧围绕市委“157”总体发展思路,坚决贯彻区委提出的“七区战略”和“四大工程”实施方案,全面按照“五个翻一番”、“五个过千亿”,争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示范区、争做全面创新改革发展先行区、争创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典范区的奋斗目标,团结拼搏,共同努力,保持和发扬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作风和信念,“撸起袖子加油干”,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多出特色亮点,致力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向区委、区政府和辖区群众交上合格满意的答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华兴街道办事处内设科室有党政办公室、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办公室、财务科、城管与综合行政监管科、环保科、社会事务管理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街道投资促进中心、投资促进科、项目促建科、企业服务科、协税护税办公室、安监站、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市场监管所、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城乡工作推进科。华兴街道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华兴街道办事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 2
部门预算管理,2017年收支总预算5,597.00万元。2017年收入预算5,597.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 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财税收入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97.00万元,占100%,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财税收入增长。2017年支出预算5,597.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10.60万元,占39.50%,较2016年增加137.05万元,增加6.6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养老保险机制改革,需增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单位部分预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386.40万元,占60.50%,较2016年增加147.95,增加4.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对白玉、简阳的对口扶贫支出有所增加。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97.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97.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42万元、国防支出13.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4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2.08万元、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预备费168.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的说明
1.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或基金)当年拨款5,597.00万元,较2016年增加285.00万元,增加5.3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在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对口扶贫方面的支出预算有所增加。
2.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或基金)支出5,597.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42万元,占比48.84%;国防支出13.00万元,占比0.23%;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占比0.05%;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50万元,占比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40万元,占比12.0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0万元,占比0.76%;节能环保支出57.20万元,占比1.02%;城乡社区支出1,402.08万元,占比25.05%;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占比0.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80万元,占比4.50%;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占比2.72%;预备费168.00万元,占比3.00%。
3.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3.4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856.60万元,机关食堂购主副食品等开支140.00万元,工会、党建、团委、妇联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172.50万元,财政购支票手续费、办公用品及设备费等7.62万元,税收事务支出3.62万元,招商引资、对外开放、项目包装费、村经济工作经等费247.96万元,社区廉情监督员、购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等费8.50万元,防邪、流口、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经费159.50万元,动物防疫、禁养家禽及秸秆焚烧补助费、对口扶贫、农业普查等137.12万元。
国防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征兵、国防宣传教育,民
兵训练及购战备物资等。
科学技术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科学知识与科学技术的普及等。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79.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维修辖区文体器材及开展惠民文化活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4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51.58万元(含社区公服资金120万元、深化社区治理机制改革专项经费18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31.00万元和职业年金53.00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及慰问辖区部队36.00万元、残疾家庭补助经费26.00万元、便民中心工作经费7.82万元及其他民政管理经费69.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6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计生工作走访、调查、宣传及相关工作经费17.00万元,食品药品及医疗卫生器械宣传、培训及检查经费7.60万元,门诊补助18.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57.20万元,主要用于区三环路内居民煤改气补贴及环保相关工作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402.0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环卫保洁清扫1,100.00万元,老旧院落改造、店招整治、沟渠治理、道路维护及建渣垃圾处置等119.00万元,执法车辆维修、燃油、保险、年审以及拆违等工作经费175.24万元,拆迁工作宣传、管理及城乡工作推进等经费7.84万元。
农林水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简阳、白玉扶贫工作相关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8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安全生产、防火防汛、安全社区建设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52.00万元,主要用于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基本支出。
预备费168.00万元,主要用于因自然灾害造成费用、年初未预算项目或弥补其他工作经费不足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华兴街道办事处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10.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2.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38.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国内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会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30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无变化,原因是:2016年和2017年街道均未安排出国。
2.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7.5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6.00万元,减少17.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街道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按照中 6
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华兴街道办事处核定车编5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8辆。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0万元,较2016年预算减少2.80万元,减少6.1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街道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维修进行管理,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华兴街道办事处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华兴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8万元,比2016年增加75.79万元,增长22.48%,主要变动原因是将公务交通补贴列入机关运行经费。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华兴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空调、打印机、相机等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维修保养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 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指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 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政府在
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或以前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2.“三公”经费:纳入部门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
3.淅川妇联会2018年部门预算 篇三
第一部分 淅川县妇联会概况
一、淅川县妇联会主要职责
淅川县妇联会是隶属于县委直管的群团组织,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为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主要职责有: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及全国、省、市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动员各行各业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及“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的先进妇女典型,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政府和社会事物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制、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7、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加强合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淅川县妇联会单位构成
淅川县妇联会下设组织宣传部,妇女儿童工作权益部两个部室。
第二部分
淅川县妇联会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妇联会2018年收入总计82.5906万元,支出总计82.59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40%。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妇女培训增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妇联会2018年收入合计82.5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2.59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妇联会2018年支出合计82.5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906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妇联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2.590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4.38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妇女培训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妇联会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2.59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例如:人员经费39.95万元,占48.38%,公用经费42.63万元,占51.62%,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5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减少0.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2.5906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有2个政府采购项目,金额是3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妇联会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妇联会使用专项转移的项目有0个,涉及金额0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妇联会2018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4.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四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计划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机关运行费安排、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及本单位决策事项的催查、办理、反馈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重要文稿起草、调研、文秘、信息、宣传、会务、接待、档案、机要、车辆、精神文明等机关行政事务处理工作;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市金融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银行业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莱西各类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银行业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市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做好各类金融机构的引进,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
2、负责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分析全市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平台建设;协调和推进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企业上市各项优惠政策;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配合证券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4、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莱西市金融办预算主要包括:内设机构(全额事业编制):综合协调、资本市场科、指导监督科。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1)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经济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分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计划表(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增减变化、机关运行费安排、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95.08万元,比上年减少54.5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5.08万元,比上年减少54.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8万元,比上年减少54.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与2017年相比增加6.5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等待遇提高。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与2017年相比增加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金招商业务较多等。
四、2018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1.1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其他费用。
五、2018年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计划为45万元。主要用于金融机构招商管理协调工作、上市挂牌工作、培训及非法集资工作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预算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采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违规开展采购项目。
八、2018年莱西市金融办预算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主要为金融机构招商管理协调工作、上市挂牌工作、培训及非法集资工作等。
九、2018预算公开数据与预算批复数据一致。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市金融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
5.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五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省供销合作社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向省委、省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制订全省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政府的授权对棉花等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和社办工业及农村商业、饮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负责指导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不断提高农民社员和职工队伍素质,贯彻民主办社原则,加强系统的组织联合与合作。负责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直属单位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本级和2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小计108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8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05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
小计78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06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5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42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2人,离休人数小计11人,退休人数小计249人,遗属人数16人,在校学生16787人,其中:专科生人数13059人,中专、技校生人数3728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收入预算总额为33034.53万元,较上年增加536.7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4万元;事业收入9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18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83.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支出预算总额为33034.5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533.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9.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724.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96.29万元,项目支出15500.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46.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85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0万元,资本性支出13666.8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31530.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5.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81.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760.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10.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5.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9.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减少1369.07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40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21.85万元;资本性支出14063.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67.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48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53.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教育支出13350.8万元,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9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7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429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1.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48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0.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5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0万元,项目支出5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28.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5万元,(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无政府性基金。(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1408.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94.79万元,下降21.9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72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562.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3.8万元。(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8160
万元(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江西省供销合作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2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出国人数和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上年减30万元, 主要原因是:我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社机关公务用餐管理的通知》;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行[2013]82号)要求,修订了《江西省供销合作社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做到公务接待用餐晚餐不上高档烟、酒,中午接待严禁上酒,不上高档菜肴和野味菜肴,不去私人会所;接待地点基本都安排在食堂,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参照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上年减0.4万元,主要原因:公车改革之后,我单位车辆制定了公车使用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三部分
江西省供销合作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本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包含以下几项:
(一)高等职业教育(2050305):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二)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050399):反映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购房补贴(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行政运行(商业流通事务)(2160201):反映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六
第一部分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概况
一、体育管理中心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大力推进体育改革.(二)组织起草全县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负责体育行政监督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制订群众性体育工作规划,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工作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县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五)指导、组织本市运动会及其他综合性、单项运动会等体育活动。开展体育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各类体育赛事。
(六)与教育局共同管理、协调配合,抓好体育传统校
工作以及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建设,组建各个单项运动代表队,指导开展经常性训练;指导学校体育工作,实施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七)组织全市各项目教练员、裁判员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并组织参加上级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
(八)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和体育科研工作。
(九)组织并指导全市各体育协会、运动协会、武术场馆等体育社会团体的各种赛事.(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体育管理中心构成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成立于2010年,规格为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为适应全县体育发展的需要,2012 年7月6日经西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县体育管理中心机构编制事宜的批复》西编字【2012】8号文件同意县体育管理中心规格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群众体育股、竞技体育股。重新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干部3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2015年底现有职工12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2018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2018年收入总计84.18万元,支出总计84.1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支出增长了10.3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本年收入合计84.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4.18万元;收费安排0万元;罚没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收益收入0万元;专户安排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0万。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本年支出合计8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4.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76.24万元,占90%;公用经费7.93万元,占10%;一般性项目支出0万元,占0%;政策性配套支出0万元,占0%;事业发展专项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5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0.2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与2016 年基本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2.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4.18万元,主要保障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三)关于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专项转移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
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峡县体育管理中心2018部门预算表
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明细表)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7、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汇总表
7.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七
预算编报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本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共 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 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 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减少(增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 没有因公出国人员。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 万元,同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强化机关财务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审核各项支出时,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 万元,比上年增加 2 万元,增加100 %,主要原因是 省残联划拨流动服务车一台用于残疾人服务。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 万元,减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 没有购置。
8.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八
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是事业单位,主要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内设2个股室,包括:办公室和科普股。
(二)人员情况
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共有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实有0人;参公行政编制0名,实有0人;事业编制5名,实有3人;工勤0名,实有0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8年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收入52.54万元。
2018年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支出52.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科学普及和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相
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奖励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支出28.0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科学技术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科普示范市科普经费15万元,保障人员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3.4万元。
(二)教育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继续教育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
(四)医疗卫生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五)住房保障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万元,奖励性绩效等0.32万元。
三、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政拨款52.5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41万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跟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外事办安排的2018年出国计划,无因公出国计划。
五、(二)公务接待费较
2017年预算没有下降空间,主要原因是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市委市府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及接待标准后,经费只能维持。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编制。
2018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及新购公务用车
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1万元,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政府广告宣传制作,办公耗材用品。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江油市科学技术协会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20101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1指行政运行,20103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99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20111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31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教育:指政府教育事务。2050803指培训支出
4、科学技术:指科学技术方面事务。
5、文化体育与传媒: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
6、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
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99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081501指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89901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杭州西湖街道2018年部门预算 篇九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8-2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7〕13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的具体要求,结合广西科学院十三五规划,根据目前发展实际情况特别是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编制广西科学院2018年度预算方案。预算说明如下:
一、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广西科学院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改革,突出创新,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提出的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结构、确保重点。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战略,以科研发展为中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建设并运行好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厉行节约,科学合理地安排基本支出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公开。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4〕136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
5、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本部门2018年的工作重点
广西科学院2018年部门预算紧密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本部门2018年的工作重点,服务自治区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紧扣部门职能,确保特色生物能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生物质能源酶解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加强广西生物能源研发中心、广西生物质工程院等产业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西生物炼制重点实验室、广西近海海洋环境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广西红树林保护重点实验室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社会公益职能。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环境、加强合作,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创新人才的不断涌现,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提升广西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使广西科学院成为区域性科技创新、人才聚集的重要基地,在生物、海洋、热带亚热带植物保护与开发利用、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为广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提供创新动力和科技支撑。
(三)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提高预
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2、勤俭节约。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管理成本。
3、量力而行。以部门工作的职责、发展目标为依据,按中期财政规划,细化预算编制,做到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
4、保证重点。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紧扣本部门任务,集中财力确保重点项目支出需要,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二、广西科学院基本情况
广西科学院成立于1980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的自然科学研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桂编〔2014〕144号)。
(一)主要职责
根据《广西科学院机构编制方案》(桂编〔2013〕98号),包括:
1、开展基础和应用研究,重点解决广西经济建设中前瞻性、共性和关键性科技问题,为企业、行业科技服务,为广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2、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工作。
3、建立一支由国内外知名科学家、中青年科研骨干、高级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的高素质的科技队伍。
4、加大开放合作,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水平,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科学决策服务。
5、建设国内一流、国际先进、面向国内外开放的研发平台。
6、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内设管理机构:办公室、人事处、条件财务处、科技处、合作发展处。
内设科研机构:广西生物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主要开展生物质能源、生物化工、生物基材料、环境生物技术、光子生物技术等领域的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广西北部湾海洋研究中心—主要开展海洋环境学、海洋动力学、海洋生物学等理论和应用技术方面的研究。
机关党委负责本院及驻邕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下属单位
(1)二级预算管理单位
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中心现设4个研究实验室及4个职能部门,包括:红树林研究室、海洋环境工程研究室、海洋生物技术研究室,环境测试研究室、应用软件及多媒体实验室、办公室、业务科、人教科、财务科。
(2)其他下属单位
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燃料及气体产品质量检验站。
(三)人员及车辆构成情况
1、人员编制
广西科学院院本级和下属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核定编制共147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7名,非实名制编制40名。
(1)院本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人,非实名制编制40名。在职在编人员112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2人,非实名制编制40人);
(2)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在职在编人员25人。
2、人员经费结构
广西科学院在职人员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公益一类性质由财政全额拨款,非实名制编制由财政定额拨款。具体如下:
(1)广西科学院本级2017年度人社厅批复的绩效工资总量为513.67万元(桂人社函〔2017〕520号)。非实名制人员40人,按4.75万元/人/年核定经费总量190万元。
(2)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2017年度人社厅批复的绩效工资总量为144.02万元(桂人社函〔2017〕520号)。
3、车辆编制情况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领导小组的文件(桂公车治办〔2012〕15号),核定广西科学院一般公务用车编制18辆,其中:广西科学院本级一般公务用车14辆,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一般公务用车4辆。目前广西科学院一般公务用车11辆,其中:广西科
学院一般公务用车8辆,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主要工作目标
1、在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科学知识创新领域上取得突破;
2、在一些核心技术、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上取得突破;
3、在国家和地区一些重大工程技术研究上发挥集团军作用;
4、在广西工业经济发展上起到科技智库的作用;
5、在地区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上发挥重要的作用。
(五)科学事业现状
作为自治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广西重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机构,广西科学院坚持以科研为中心,立足广西区位优势和特色资源优势,对广西的相关学科前沿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工作,在生物质能源、植物活性物、海洋环境与滨海湿地保护、计算机信息技术等重点研究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
广西科学院致力于搭建并完善基本科学实验环境和工作条件,近年来更是以集中力量、逐年实施的方式,重点实施了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战略,为广西成功建设了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这已成为广西争取国家科技资源、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人员服务创新型广西建设的有利条件之一,也使得广西成为全国生物质能源领域的重要科研基地,促进了包括联合
国工业发展组织、欧盟森林研究院等国际组织和美国、芬兰、西班牙、日本、德国、法国、比利时、捷克、以色列等国家的科研机构与广西的科技合作。
广西科学院正抓紧实施各项建设任务,争取在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科技发展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广西科学院履行职责情况如下:
1、以人才工作为先导,不断筑牢发展根基
人才是强院之基,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人才制度,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促进人才交流,推进人才小高地建设,打造层次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团队,全院人才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院公开招聘博士53人,硕士73人。推荐或入选各类高层人才38人次。其中,八桂学者2名,特聘专家3名,二级岗位研究员9名,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10名,国家百千万特支项目人选1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2名,“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5名,国家出国留学基金人选9名,获得广西青年科技奖荣誉称号3名。成功申请国家级引智项目7项,聘请国外专家6人。新增广西非粮生物质能源研究、广西海洋生物产业、广西岩溶生态建设与植物资源持续利用3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
2、以科研工作为中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科研是立院兴院之本,科研始终面向广西发展需求,开展
前瞻科学问题和前沿技术研究,推进原始创新发展,构建各类专业创新平台,开展共性关键性技术研发,全院科研工作取得较大进步。
创新平台建设取得突破。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生物能源企业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非粮生物质酶解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个国家级创新平台通过组建验收。新增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省级国际合作基地2个。新增广西近海海洋环境科学等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广西食用菌本土资源栽培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广西信息产业省级企业孵化器1个。新增食用菌、兰花、猕猴桃省级良种繁育中心3个。至此,我院拥有省级以上各类创新平台29个。
争取科研项目成绩显著。全院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6项,资助经费2755万元,申报成功率为25.9%,高于广西和全国平均水平。争取“木质纤维高效转化乙醇的关键科学问题”、“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相关问题研究”国家973课题2项,“甘蔗渣生物炼制系统技术与工艺集成”、“生物质燃料乙醇制备及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国家863课题2项,“蔗渣水解液态发酵生产燃料乙醇关键技术与示范”、“典型旅游区退化生态系统植被修复和生态旅游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2项,“纤维素乙醇清洁生产关键技术的引进与合作研究”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课题1项,“基于地埋管网工程技术的受损红树林生态保育与开发研究及示范”国家海洋公益专项课题1项,“海洋方格
星虫人工养殖技术示范与推广”国家星火计划课题1项。
学术办刊工作取得很大进步。《广西植物》、《广西科学》是我区重要自然科学学术期刊,具有重要办刊地位。在两刊编辑部的努力下,刊物质量不断提升,《广西植物》保持中文核心期刊地位,在核心期刊学科排名中,名列第9位。《广西科学》近期影响因子学科排名大幅跃升,在综合性科学技术期刊类别中,其期刊综合类影响因子排第32名。
科学普及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勇于承担社会义务,积极参加“全国科技活动周广西活动”,开展十月科普大行动,面向广大公众宣传清洁能源、海洋资源、植物资源、珍稀动物、现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科普知识。我们运用“迎进来、走出去”多种办法,开放国家重点实验室、桂林植物园等科普场馆,接待中小学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5万人次以上。组织专家科普团赴县镇乡中小学校、社区开展科普巡展,传播科学知识,授众人员超过1万人次。
3、以开放合作为契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提高全院学术影响力。主办或承办第九届中国酶工程学术研讨会、热带亚热带植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国际学术研讨会、第七届中国红树林学术研讨会等大型国际学术会议9场。接待中国台湾、美国、英国、日本等中外20多个国家或地区专家学者2000多人次。我院与2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家学者建立了学术往来。
加强科研横向联系,推进项目合作。与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合作,推广国产G-Cloud云操作系统等核心产品与技术。与中科院电子学所合作,开展贺州人造大理石微波固化技术攻关,成功完成试验样机研制。与中科院植物所、中科院生物多样性委员会合作,开展植物标本数字化、中国森林生物多样性监测、广西瑶族民间药用植物研究、中越边境石灰岩地区苦苣苔科植物资源调查。与软通动力集团等国内大公司合作,支撑广西大数据产业发展。成功组建南宁市大数据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共建(广西)南宁大数据产业孵化创新基地,开展北斗智慧社区、物联网中间件等多项新技术应用示范研究,一系列云计算、大数据研发项目得到了自治区工信委、国家发改委等各级部门的肯定和支持。与广西明阳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大学等数十家企业、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非粮生物质转化关键技术攻关。
与院士、“八桂学者”和“特聘专家”及其团队合作,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与麦康森院士及其团队合作开展特色海水养殖品种的营养饲料关键技术攻关、与赵法箴院士及其团队开展遗传育种及虾蟹健康养殖关键技术攻关。与自治区八桂学者美国伊利诺大学教授及其团队合作,开展天然产物化学关键技术攻关。与自治区“特聘专家”加拿大湖首大学教授及其团队合作,开展香蕉枯萎病研究,桉树人工林生态研究,喀斯特地区植物研究。
5、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承接扶贫和清洁乡村任务 我院运用大数据技术,成功为自治区扶贫办开发“财务检索数据比对系统”,系统高效地完成贫困农户及个人财产数据比对,智能划定贫困户分数线,精准地帮助政府识别了真正的贫困农户。
我院承担宁明、西林、富川、南丹等市县共10个行政村的扶贫和清洁乡村任务。扶贫工作队共67人,其中,常驻工作人员10人,精准扶贫识别工作队员24人,农村科技特派员33人。工作队与当地扶贫部门、村委等密切合作,组织调查研究,编制扶贫规划,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扶贫、科技扶贫。
(六)科研创新计划及“十三五”期间重点研究任务 2016年5月30日,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总书记指出: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广西科学院 “十三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院建成现代科研院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研究领域布局科学,资源配
置合理,科技创新主攻方向明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得到均衡发展,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工作同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显著提高,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科学院创新体系。全院自主创新能力、对广西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工作取得实效,建成一批水平一流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和研究基地,启动一批前瞻前沿重大科研课题,攻克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转化一批优秀科研成果,推广一批成熟技术。全院科研收入和成果转化及其产业化收入在“十二五”的基础上翻一番。
1、发展目标
(1)面向广西发展需求,顺应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在保持传统研究领域优势地位的同时,科学调整研究领域布局,明晰创新主攻方向。新增或调整研究领域1--2个。
(2)加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孵化器、产业基地等创新平台建设,建成国内一流平台1--2个、区内一流平台2--4个,新增创新平台2--3个。
(3)启动一批前瞻性科研课题,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性技术,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数量或规模较“十二五”增加20%以上,获得一批重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与成果。发明专利、专著、论文数量分别比“十二五”时期增长15%。
(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能力显著增强,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工作取得显著进展,转化重大科技成果2项以上,推广应用成熟技术5项以上,大型仪器设备入网共享率达85%以上。
(5)以人为本的用人制度基本形成,成功引进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全院人才队伍的层次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人才小高地建设取得成效显著。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人数比“十二五”增加2名,80%的科研团队达到区内一流水平,15%的科研团队达到国内一流水平,高级职称研究人员占科技人员总数比例达到40%以上,博士、博士后占科技人员比例达到25%以上,省级“十百千人才工程”等各类高层次人才比“十二五”增加15%以上。
(6)开门办院取得明显成效,与国内外一流优秀团队结队发展,与中科院合作实现常态化,产学研等各类合作深入推进。举办或承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3场以上,争取重大国际合作研究课题数量或规模比“十二五”增加25%以上,科技合作经费增加30%以上。
2、主要任务
(1)推动研究领域合理调整。调整生物质能源研究领域,发展生物基材料、生物制造技术、生物环保技术、非粮生物质转化技术等。提升传统海水养殖技术,发展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技术等。提升传统信息技术,加快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
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步伐。新增石墨烯等新材料研究领域。延伸传统植物学领域,发展民族植物学、入侵生物学、污染生态学,加强特色药用植物活性物质研究等。
(2)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特色生物能源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和非粮生物质酶解国家重点实验室三个国家级平台的建设力度,使之成为聚集优秀科技人才的高地,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的载体,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的平台。支持食用菌本土资源栽培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支持广西生物技术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支持滨海生态保育与利用创新基地、防城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试验基地建设。
(3)推动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及引进创新。为三类创新活动合理配置资源,促其均衡发展。紧扣广西发展主题,凝练科学基本问题,争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课题,开展科学前沿探索,力争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始创新成果。瞄准行业难题,凝练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重大科技项目,争取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性技术攻关并取得突破。
(4)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发挥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平台的核心作用,开展蔗渣纤维素乙醇技术产业化示范,为广西生物制造产业提供创新支撑。推广大规模图文资料数字化及其电子政务和物联网技术,结合产业应用开
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推动两化融合,促进广西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5)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开发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发展废弃物沼气发电,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模式。推广种苗繁育及组培技术,开发铁皮石斛无公害栽培关键技术、药用兰科植物种苗快繁与高效栽培技术,推动经济农业和中草药产业发展。开展猕猴桃产业链关键技术创新研究和产业示范。开展食用菌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示范,推动广西食用菌产业和桑蚕业发展。发展海洋生物技术,开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技术,开发海水健康养殖技术、人工育苗技术,带动北部湾地区渔业发展。
(6)推动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围绕西南喀斯特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珠江中上游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的重大科技问题,研究西南喀斯特植物群落的空间分布与演替规律,揭示喀斯特植物的生态适应机制,促进该区域植被恢复与石漠化治理,建设生态示范区,探索喀斯特地区生态治理、生态移民、脱贫致富的道路。开展北部湾经济区海洋环境监测,在海洋环境污染监测、近海物理过程与生物耦合过程、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研究中取得突破。开展海域使用论证以及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咨询工作,为北部湾大项目服务。研究红树林、珊瑚礁、海草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演变机理,开展盐沼和滨海植被及海陆过渡带生态系统的保护、恢复与利用研究。
(7)推动开放合作。落实广西政府同中科院科技合作协议,加强同中科院科技项目合作,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加强同中科院技术转移合作,引进中科院技术,推动中科院成果在广西本地化应用。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把院士的成果和团队引来广西。开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合作,创造条件,打造成果孵化转移平台。加强同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的科技合作,发挥国际工业生物技术协作联盟作用,实施纤维素乙醇产业化关键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加强同以色列富优基尼生物技术集团合作,加快林产引种种植和林下经济发展示范基地建设。
3、保障措施
(1)创新科技体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广西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出台科技产出考评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
(2)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各项人才政策,把人才作为强院之基、竞争之本、转型之要,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更加有效措施广纳天下英才。加快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中青年创新创业人才,优化人才结构,着力构建一流科研团队。加强八桂学者、特聘专家、院士工作站、人才小高地建设等提升工作。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创新平台等培养产业技术人才。支持人才创业,形成促进
人才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3)弘扬科技创新文化。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建立以人为本的创新文化制度,培养开拓意识、领先意识,树立广西利益与创新发展目标相统一的观念,发扬“科学、民主、爱国、奉献”优良传统,凝聚“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科学精神。基础研究鼓励自由探索和原始创新,敢于标新立异,不怕失败挫折。应用技术研究应突出市场导向,鼓励跨学科协同创新,倡导团队合作精神。开展创新文化载体建设,为科技人员建设环境优美、格调高雅的办公生活和运动休闲场所。
(4)加强党的核心领导。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定期研判科技形势,商讨对策,提高党组织统筹创新发展的能力。优化干部队伍,培养选拔政治强、懂科技、会经济、善管理的领导干部。推进民主集中制,群策群意,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作风建设,为“十三五”奋斗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292.18万元,同比减少410.93万元,同比隆低7.23%。预算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性扣减。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167.18万元,同比减少515.93万元,同比降低9.07%。预算收入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按政策性扣减。
2、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安排的资金125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同比增长525%。预算收入增加的原因是利息收入的增长和其他收入的增加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292.18万元,基本支出215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78%,同比增加984.47万元,增长83.87%。项目支出3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2%,同比减少1395.40万元,降低30.81%。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起原列于项目支出的“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专项列入基本支出,以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发文要求的政策性扣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10类,其中:
(1)“行政运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科目22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3%。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科目22.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2%;
(3)“机构运行(基础研究)科目313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3%;
(4)“专项基础科研”科目1212.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1%,(5)“社会公益研究”科目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6%;(6)“国际交流与合作”科目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5%;
(7)“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科目257.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86%;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科目50.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96%;
(9“)事业单位医疗” 科目90.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2%;(10“)住房公积金” 科目135.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158.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93.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8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8.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6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22%,同比减少1395.40万元,降低30.81%。其中:经费预算拨款3009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2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事业单位通过预算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设立,由政府或所属部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
4.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机构运行(基础科研):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6.专项基础科研: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7.社会公益研究: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8.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广西科学院及下属单位均为全额财政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行政及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4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计划为:(1)为了履行国际工业生物技术协作联盟(IIBN)创始成员职责,完成该联盟对广西科学院的工作的要求,2018年广西科学院拟组团出访参加国际工业协作联盟年会经费预算8万元。
(2)按照自治区领导和广西科技对外合作的总体部署要求,2018年广西科学院除了继续保持与国际组织和欧美国家的技术合作外,重点开拓与东盟国家的技术合作,以技术标准、成果输出为指导,构建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平台体系,以科技辐射影响来
实现国家周边安全战略,进而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广西科学院大型国际合作平台的建设。共计划出访4批次经费预算32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08万元。主要是用于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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