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2024-06-23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11篇)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一

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提高全体专技人员的素质,是机关事业单位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自身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2009 年以来,我县按照市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总体部署,狠抓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在专业技术人员××知识公需科目培训与考试中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认清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所谓继续教育培训,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培训,促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知识、技术、技能、道德等方面有所提高或改进。保证干部职工能够按照预期的标准式水平完成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一项教育工程。因此它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加速了继续教育培训的进程 积极制定有效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各种继续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建立健全了继续教育培训的各类台帐。专人负责培训、考核的管理工作,逐步使全县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日趋制度化、现代化和日常化。培训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发生巨大的变化,逐渐从以前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提高了教育培训的理念,为创建学习型单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二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问题,对策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进行知识技能补充、增新、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目的是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继续教育工作,使专业技术人员随着科学进步、技术更新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整体素质和知识水平,造就一支技术水平高、知识结构合理,适应科技进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我省继续教育工作起步较早,1984年成立了吉林省科技干部继续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在、中专毕业生从事新岗位后的继续教育工作。1985年,各市、州也都相继成立了继续教育中心,担负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培训、职称考试前培训、出国人员培训。省直各有关部门也加强了继续教育机构的建设,教育厅对高教、中教、小教各层面都设有专门的继续教育机构,省卫生厅和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都成立了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全系统的继续教育工作。1988年省政府颁布了《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是全国比较早的地方法规,为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各地、各部门依照《暂行规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了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继续教育活动。虽然我省继续教育工作起步较早,但由于种种原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整体规模、结构分布、体制机制以及发展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还存在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我省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需要我们去分析、去解决。

一、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继续教育重视不够,认知欠缺

首先体现在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还没有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实施人才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是勿庸置疑的,继续教育作为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在职教育,特别是近年来,继续教育已将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列为工作重点,这与人才战略所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完全可以将继续教育当做实现战略目标的一条途径和手段,从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继续教育。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若能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来认识继续教育,既有利于人才战略目标的实现,更有利于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其次,许多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没有将继续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些单位和部门认为继续教育是人社部门一家的事,却忽视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一些单位并没有将包括继续教育在内的人才培训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在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终身接受教育的时代,这不仅仅是没有给予继续教育足够的重视,同时还反映出单位对职工培训工作的漠视,也损害了本单位职工参加培训的权利。第三,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把继续教育当作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更谈不上主动参与。

(二)继续教育资金投入较少,严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再学习、再提高

投入严重不足是一个长期困扰我省继续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原因。一是依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多渠道解决”。受财政收入的影响,通常情况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甚至有的部门或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从而加重了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教育经费应由国家、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等多渠道解决”。二是由于继续教育属后学历教育,往往无法立即产生效益,影响了政府、单位,包括个人对继续教育投入的积极性。由于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我省继续教步履艰难,办学规模小,受训人数少,严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的再学习、再提高。

(三)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单一,特色不明显,难以保证培训质量

由于很多因素的限制使继续教育机构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不能充分发挥,教材内容陈旧,缺乏个性,针对性不强,学不到真正需要的东西,教学手段落后,教学形式单一,教学设施简陋、缺乏发展动力,许多继续教育机构很难提供有吸引力的继续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单一,特色不明显,难以保证培训质量

(四)继续教育市场不规范,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我省继续教育市场不规范,一些人打着继续教育的旗号乱办班,在即无师资,也无教学场地的条件下,利用人们对继续教育认识的模糊,大肆办班圈钱,搞虚假广告,不负责任不切实际的乱许诺。在教学实施中,为了保持低成本,聘用素质低下的教师任课,教学管理上无序,实际课时与广告课时严重不符,导致培训质量低下。把继续教育培训当成了个人谋利的手段,严重挫伤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

二、应对措施

(一)通过立法和扩大宣传等手段,给予继续教育应有的重视和地位

目前《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还没有出台,只有尽快实施《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才能为我省开展继续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从而促使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真正得到落实。通过立法,既可以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培训的权利,又可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继续教育法未出台之前,要广泛宣传继续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的积极作用,以及在实施人才战略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各级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认识,争取社会的支持和认可。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和税收扶持力度

从目前的情况看,全省各地继续教育的经费普遍困难,解决继续教育经费还应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相结合的原则。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省和市、州财政应拨专项经费,建立继续教育发展基金;目前情况下,省里每年应从人才开发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用于资助举办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研修班及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公益性培训。二是加大税收扶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增加对继续教育的投入。三是在经费不充足的情况下,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培训经费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探索开展继续教育的新途径

一是采用现代化的继续教育手段开展继续教育。当今世界已进入即时通讯时代,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正在引起知识传播方式的革命性变革。继续教育已呈现出“个性化”倾向,借助信息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有条件拓展继续教育的开放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快捷、廉价而高效的服务,是我们继续教育面临的新任务。我们要逐步建立起培训基地网、社会办学网和远程教育网等。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二是提高培训质量实现继续教育的真正目的。通过提高继续教育质量,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在课程设置上,根据不同专业和行业领域的发展趋向,贴近实际、贴近市场,努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在培训形式上,将集中培训、学术讲座、远程教育、业务考察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培训实际效果。

(四)完善继续教育监控机制,规范市场行为

竞争是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等市场机制充分展现,通过竞争实现优胜劣汰,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组合,从而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还应通过认定继续教育机构的办学层次和等级,对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规范竞争行为,接受继续教育对象的投诉,实现继续教育监控,从而达到规范市场行为的目的。

the Continuing

E d u c a t i o n o f t h e P r o f e s s i o n a Technical Talents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三

一、高度重视,保障有力

为了加强对我市的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宝书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我巾新闻出版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并精心组织落实。在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人员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抽出得力的干部负责继续教育工作。在资金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决定每年拨出20万元作为教育培训专款。各新闻出版单位的领导也对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职业资格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为本单位职工参加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提供时间和物质保证。各级领导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为做好我市新闻出版业继续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调研,明确任务

依据新闻出版署、中宣部、国家教委、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的要求,我局组织力量,对市属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整体情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摸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截止到2002底,北京市属共有各类出版单位278家,音像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179家,印刷和复制企业1859家,出版物发行企业7585家,从业人员达15余万人。我局通过对全市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进行丁综合分析认为,新闻出版业本身是知识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印刷发行业从业人员中非专业技术人员居多,存在低学历、低素质的情况。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设一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文化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是我们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实行属地化管理。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中央在京的新闻出版单位和从业人员占全国的近三分之一。这就给我局的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工作任务也大大增加。我局根据这种实际情况,制定出北京市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并设立专门的培训教育机构,充实培训教育人员,加大了培训教育力度。

三、健全制度,措施到位

为了规范我市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我局依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以及新闻出版总署有关精神,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专业技术队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北京市出版行业岗位培训五年规划》、《关于出版行业继续开展岗位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北京地区实行图书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关于北京市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境外培训规划》等10多个文件。这些规章制度,对推动我市的新闻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和继续教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精神,为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与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落到实处。1999年新闻出版正高级职称由我局组织评审开始,我们就重点强调继续教育72学时的考核。并于2000年分别找到北京日报和北京出版社的负责同志,专门就这个问题与他们进行了探讨,最后形成一致意见,严格把握继续教育的学时与职务晋升挂钩,未达到每年72学时的继续教育,不得参加评审。

四、狠抓落实,效果明显

在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中,我局结合岗位培训、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技能培训和鉴定等工作深入开展了新闻出版行业继续教育。

(一)以岗位培训为切入点启动继续教育工作

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出版行业的出版社社长、总编,编辑室主任、编辑、出版、发行部主任,校对;期刊社社长、主编,编辑、发行部主任,发行单位经理,印刷企业经理、厂长等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大领导管理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及政策理论水平的提高等方面培训教育力度,先后共有1780人参加了第斗轮的岗位培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集中培训学习、参观、考察为两周时间,最后通过严格的闭卷考试和论文考核后,方能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将此次岗位培训记入当年继续教育的学时中,使参加培训人员整体素质得到普遍提高。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要求,我们制定出每五年进行一次轮训,即岗位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且对各新闻出版单位的主要领导的岗位合格证书纳入到单位的年检项目中:单位领导持证上岗率达不到80%的(非本单位原因除外),我局将视不同情况给予警告,单位领导持证上岗率达不到50%的,暂缓年检。对受到警告、暂缓年检的出版单位,要在我局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持证上岗要求。通过这些带有强制性的手段,使我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岗位培训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与效果。在2000年被评为“全国新闻出版教育培训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二)以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手段深化继续教育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图书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出版物发行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性,坚持“社会效益第一”、“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用“创—流”的工作精神,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了既定的任务。2001年初一2002年底,共组织举办21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2034人次,已有1600多人通过鉴定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在培训过程中,我局精心设置课程,使课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基础:既有前瞻性,又符合图书发行的现状,使学员学有所得,开阔眼界。培训课程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请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师系统讲授《图书发行员职业资格培训教材》;二是邀请北师大教授和哈佛大学MBA等出版发行研究专家讲授图书发行的前沿知识和营销策略,使学员了解世界出版发行业发展的趋势,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三是邀请资深新闻出版管理人员讲授新闻出版法规和管理知识,使学员进一步提高自觉守法意识。通过三个模块的教学,辅之以严格的教学管理和优质的教学服务,使学员真正学有所得,学有所用,达到了提高发行人员整体素质的目的。

(三)以资格准入为契机全面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在全面推行出版行业岗位培训的基础上,依据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与市人事局共同转发了这两个文件,并对我市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规划与部署。

2002年9月,举办了全国第一次职业资格考试。北京地区共有4414人报名参加培训考试,实际参加考试人员3615人,合格人数为1570人。考前辅导培训班一方面针对考试教材进行讲解、辅导,同时也对出版行业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进行了一次大规模、全面的普及与讲解。我们请新闻出版总署的领导讲授了《出版行政管理》、《出版政策法规》、《著作权法》等,请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教授讲授《古代汉语》、《语法与修辞》等,请出版单位的出版专家讲授出版业的专业知识等。这次考前辅导计入继续教育的学时,这对于新闻出版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又是一次促进。

同时,建立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对于我市已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我局要求平均每年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且必须含有不少于36学时的与出版专业相关的学习与培训方能进行登记。资格证书每两年登记一次。如果继续教育学时不能达到规定要求,暂缓登记,要求在半年时间内补足。若半年尚未达到,将取消其登记资格直至收回其职业资格证书。

(四)采取分级管理的方式推动继续教育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闻出版行业的继续教育工作,我局在1999年制定了《北京市新闻出版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明确规定采用分级管理形式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市新闻出版局主要负责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重要岗位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实践证明分级管理形式的继续教育模式取得较好的效果,骨干队伍建设抓好,就会促进各单位各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提高,从而达到以点带面的作用。在日常的教育培训中,注重新知识、新技能的培养与锻炼:如日常组织由局属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人才参加的外语培训,特别聘请新东方的资深教师授课,使我局系统的外语水平得到较大提高,组织局属各单位的人员参加计算机培训,使局系统电子信息化程度大大加强。

2001年,我局根据对继续教育工作要采取分级管理的培训办法,组织举办了市属出版单位编审继续教育培训班和副编审继续教育培训班,重点组织学习了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市属出版社、社科类期刊社的81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安排在中国即将加入WTO的特殊时候举办,因此,我们确定WTO与中国出版业面临的挑战作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主题。培训班对如何应对入世给中国出版业带来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和研讨,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学习对人世后中国出版业面临的挑战有了系统深入的认识和思考。培训班针对性很强,得到了出版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普遍好评。

五、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我局经过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了继续教育任务,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领导重视是关键。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培训鉴定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指导,局人教处、发行处、市场处及用人单位领导都对这项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使培训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二)教学质量是根本。继续教育目的是提高新闻出版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提升行业的质量和竞争力。我局在对课程进行合理安排的同时,精选授课老师,重视培训效果,增强课程的生动性、实用性,受到学员的普遍的好评。

(三)抓好服务是保证。服务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及效果,因此我局始终以服务学员、方便学员为出发点,认真做好教学服务工作。为了保证学员及时了解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我们将有关政策和通知全部上网,学员可以在网上及时了解每期开班的时间,也可以直接下载表格,避免取表和咨询的不便。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四

汕人社[2012]9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2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2〕1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等三类。当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即72学时)。全市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集中培训的时间为:属专业技术资格晋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在5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培训;属岗位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5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培训。

(一)公需科目:今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广东文化强省建设》、《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创新》。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一个科目。培训时间为3天(20学时)。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以省人社厅所公布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专业科目指南为准。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的培训,以及根据本专业、本单位科研、生产发展需要,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专业科目培训时间应不少于42学时。

(三)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与用人单位商定。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学习网站提供的学习科目选择适合的科目选修。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学时。

三、培训形式:

(一)公需科目:以集中面授为主,由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以下简称施教机构)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经过公需科目培训后须参加考核,形式为开卷考试,考试由各施教机构组织。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由各施教机构、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形式以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参加研修班或进修班等。也可参加”广东人才培训网”、“广东学习网”等学习网站的学习。

(三)选修科目:选修科目由各施教机构、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参加”广东人才培训网”、“广东学习网”等学习网站的学习。

凡参加经市人社局备案认可的各类培训班、研修班、学术讲座、新技术推广等。可视为完成专业科目或选修科目学习任务,计算相应学时。

在外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没法参加面授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报经所属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参加”广东人才培训网”等学习网站的学习。

四、管理与报名:

(一)市人社局负责全市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各区县人社局负责所辖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

(二)为推进今市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市人社局委托下列施教机构开展今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工作。需要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请直接到下列受委托的施教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具体可登陆市人社局网站继续教育专栏查阅)。

1、汕头市卫生学校负责卫生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2、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负责建设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3、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头广播电视大学负责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及所属单位、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4、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机电类、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的培训。

5、汕头市财政局培训班、汕头经济管理干部学校负责财政经济类、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类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6、汕头市行政学院负责文化艺术类、驻汕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7、汕头大学、汕头市粤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上述行业以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汕头市行政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受委托施教机构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展培训的,其负责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汕头市行政学院承担并组织实施。

(三)受委托的施教机构要切实承担培训责任,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受委托施教机构若没按计划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明年将取消相应的委托培训资格。各施教机构之间可在师资等方面相互调派,实现资源整合,但不得私自将培训任务转交其它施教机构。

(四)受委托的施教机构或经备案的用人单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后,需向专业技术人员出具《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附件1),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科目培训的凭证。

(五)区属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所属区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六)为帮助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市人社局委托汕头市行政学院举办往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培训。供当尚未参加培训的学员选择补修。

1、往年公需科目培训:分别举办《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教程》、《专业技术人员科技论文写作教程》、《知识产权法基础与实务》等培训班(每个科目培训3天即20学时)。

2、往年专业科目培训:分别举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教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修养与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养与提高》、《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科目培训班(每个科目培训3天即21学时)。

3、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在报经市人社部门备案同意后,可举办往专业科目培训班。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在开展往专业科目培训前,须提前10天书面将专业科目培训班的开班备案表、培训教学计划和学员名册表等资料报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备案。

专业技术人员也可参加 “广东人才培训网”等学习网站开办的往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学习。

(七)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周期内,选择上述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科目参加培训,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则视同完成当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岗位聘任、续聘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五、登记与验证

(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原则上必须真实准确地载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http:///jxjy/)。登记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规范操作(专业技术人员在公需科目考试前要先登陆注册,由施教机构开设专门课程指导完成)。登记的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二)继续教育证书验证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等记录,并上传相关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详细操作方法可登陆汕头市人社局网站继续教育专栏下载“系统用户指南”)。

2、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法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初审,对选修科目进行审核。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必须对提供档案托管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

3、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对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登记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在各级人才服务机构托管档案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由相应各级人社部门负责发放。

4、专业技术人员申领继续教育证书前,需登录“广东省专业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确认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是否验证通过及继续教育证 2 书是否生成)以及证书打印信息,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申领名册表”(附件2),并带齐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本人继续教育证书方可进行证书验证。

(三)《证书》须加盖人社部门印章方为有效。

六、工作要求:

(一)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属单位,并督促所属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为专业人员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

(二)认真执行培训办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施教机构须将本拟开展公需科目的开班备案表(附件3)及培训计划(包括办班时间、地点、内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意事项等)在4月25日前报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市人社局将通过网站公布施教机构公需科目培训计划。施教机构有更改培训计划的须及时报市人社局。为规范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开展,各施教机构、各行业或用人单位在开展专业科目培训前,须提前10天书面将专业科目培训班的开班备案表、培训教学计划和学员名册表等资料报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备案。

(三)各培训施教机构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收费标准。要落实专人做好考勤记录,收集保管好公需科目考核试卷。留存培训相应的影相资料。同时将参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册表(附件4)送所属人社部门备案。

(四)做好教材征订工作。教材的征订由各施教机构负责。各施教机构在经市人社局同意后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到发行单位购买。各施教机构不得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或使用盗版教材。不得向学员出售复印教材。

(五)各地、各施教机构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开展工作,并在12月20日前将本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报市人社局培训教育科。

(六)为推进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规范开展,市人社局将不定期对施教机构开展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对施教机构不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不培训只发证、培训后不考核、使用不规范教材等行为将责成其整改,情况严重者将取消施教机构的备案资格,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____继续教育证书申领名册表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专业)科目培训开班计划备案表

附件4: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名册表

5.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五

2011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核工作离结束时间2011年12月15日0时还有14小时。请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注意。

一、201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学分审核条件包括:公需科目+医德医风培训+中心传染病知识+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20分)。请中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真核对,如发现自己没有达到学分审核条件,请于2011年12月14日15点前告知中心医务办。

二、2011公需科目为市人社局举办的《广东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读本》培训学习班,已输入科教平台管理系统,医德医风培训已在2011年12月9日会议上告知中心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华医网培训。由于2010年是《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实施第一年,2010年医德医风培训今年还可以到华医网学习,请没有学习的同志按规定的时间(2011年12月15日0时)到网上学习。

二、2011年《中心传染病知识培训》已输入科教平台,请核对。没有输入的请于2011年12月14日15点前告知中心医务办

三、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20分):如核对不够学分的,请于2011年12月14日15点前告知中心医务办,并带上纸质学分卡到医务办输入科教管理平台。

请认真执行,否则后果自负!

乐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办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六

继续教育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2008年12月受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委托,我中心组成两个调研组,分赴福建、安徽和山东、黑龙江四省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召开座谈会与四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科学院、农业大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情况,同时深入福建省福州市罗清县、莆田市城厢区、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青岛市郊南县、黑龙江省绥化县了解县乡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现状,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实地考察了乡镇农技推广站。调研期间共发放调查问卷800余份。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看,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视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在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了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在为区域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领导重视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人事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一是成立地方各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人事处和科教处等有关处室为成员,协调负责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福建、安徽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都明确了主管领导和归口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各市、县由农业、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山东、黑龙江专门成立了“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领导小组”,负责重要事项领导和协调工作。二是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各地能够认真贯彻四部委文件精神,先后修改完善相关条例和办法。福建省、山东省分别出台了《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这些文件对国家、单位和个人在继续教育工作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专业技术人员依法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据。

(二)初步建立了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

从调研的情况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格局已经建立。省级人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具有高级职称和部分中级职称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形式主要为高级研修班,培训课程设置上突出前沿性、专业性和实践性。福建省2006年以来共举办9期高级研修班,培训学员1320名,其中县乡高级农技人员占63%。安徽省农委与人事厅每年联合举办1—2期高级研修班,每期120人左右。黑龙江省在现代农业、公共管理科目等方面累计培训农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8450人。

市、县、乡负责本辖区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训对象为中级职称及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结合农时和项目执行开展业务学习,并列入县乡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培训)课时。山东省临沂市确定农业广播学校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深入基层研究需求,认真做好培训选题,成立继续教育培训讲师团,并严格教学培训管理工作,2000年以来,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3872名。

从调研了解的情况,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没有列入各级财政,解决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物价部门确定收费价格,收费“以班养班”。二是结合项目执行,“挤用”项目经费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三)依托科研教学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发挥农业科学院、农业大学等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是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形式。受各省行政部门委托,福建农业大学承担“大学生村官”培训任务,福建农科院负责村级农业技术员培训工作;安徽省农业大学承担“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培训任务,同时还积极组织专家参加“千名专家进千村百镇”活动。另外,山东农业大学每年招收的农业专业在职人员各类学历培训班人 数达3000人以上;安徽省农技推广系统选派253人到安徽农业大学和安徽科技学院进行学历教育。

(四)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继续教育工作 建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实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或学分制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如福建、安徽等省将继续教育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12天),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少于42学时(7天)。福建省对脱产培训、专题讲座按每个半天3学时计算,在职自学通过考试合格的,按每科30学时计算,在职学历教育准予毕业的,按180学时计算。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与职称评定等管理工作相联系有效地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的情况看,尽管各地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了积极有益地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和做法,有了一定工作基础,但也有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农业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目前各地都很重视,特别是基层农技人员呼声很高。从全国情况看,缺乏对此项工作的深入研究,地方农业部门在实施此项工作中,管理上缺乏统一的指导,培训内容上缺少统一《培训大纲》,专业知识不系统、不全面。正如有的同志所讲:培训教 4 育内容以所请教师个人对专业要求的理解为主,缺乏严密和科学性,培训效果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二)继续教育形式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强。各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多以课堂式讲述为主,培训的师资和内容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的需要,形式单一,时效性、针对性不强。调研中有的基层农技人员反映:每年讲授培训的内容有重复的情况,但如“测土配方施肥”等新东西、新内容不多;班与班之间培训内容也有相同的情况。重复和陈旧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对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吸引力。

(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从调研的四个省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省工作进展程度不一样。福建、山东继续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基础,有培训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黑龙江则进展较慢,缺少实质性的工作内容。二是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存在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各省地、县、乡基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多以短期业务培训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工作;但由于受师资等条件所限,各省高层次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活动较少。

(四)继续教育投入不足,工作缺乏后劲。四个省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都没有列入财政专项经费。目前大多数继续教育工作采取与项目实施、技术推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经费不足问题。部分班次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以班养班”的办法。在经费上的捉襟见肘,使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无法系统和规范化地开展工作,表现出明显的后劲不 足。

三、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建议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科技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载体,是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依靠的重要力量。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是新形势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是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障。

(一)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全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207万人,农业系统国有单位96万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承载着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任,加强这些人员的继续教育是农业人才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会议精神和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建议通过科学分析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现状、专业结构、培训需求等方面情况,以部名义起草印发《关于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研究起草《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全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

(二)修订《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建议对农业部、人事部、中国科协1989年联合印发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推动建立中央、地方分级负责的继续教育管理与考核体制。即:中央 6 重点抓好国家和省级高层次农业专业人才的继续教育与培养工作(在农业部系统建立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同时指导省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省、地、县按照中央规定,重点做好省以下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特别是县乡一级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通过几年的不断努力,逐步建立起全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

(三)丰富继续教育培训形式和内容。

在继续教育方式上,在做好现有课堂式教育培训的同时,借鉴网上课堂的成功经验,研究开发符合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继续教育平台,开展远程视频教学工作,降低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本;在教学内容上,不断增添与现代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的各种专业技术知识,满足各种层次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求。

(四)深入调研,积极争取财政投入。

加强对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作法,积极争取将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专项,探索政府、单位、个人共同分担的财政扶持机制,推动继续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调研组

7.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七

数字化网络化在图书馆的高速发展, 使得图书馆的功能不断增大, 图书馆传统的工作模式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信息资源存贮的数字化、服务手段的现代化、信息传递的网络化、信息资源的共享化, 已成为现代图书馆工作发展的主要方向, 图书馆专业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平台, 它运用图书馆知识的新概念、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来讲授课程, 用典型的实际案例评析、交流, 更实际、更实用的传授了图书馆的知识、工作技能以及实践经验。

二、继续教育完善了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

按图书馆发展阶段来说, 大多高校图书馆都处于自动化图书馆向数字化图书馆过渡阶段, 而图书资料课程中讲述了图书馆学新概念、新理念的定义、内涵及其意义, 提出了图书馆人的观念和知识必须更新和转变, 策划创新理念和创新方式等专业知识, 告诫广大从事图书馆工作的人员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 才能实现工作创新, 而具有创造性的高智能的服务才是图书馆专业化的服务。

三、虚拟参考咨询服务需要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的日趋发展及在图书馆的应用, 高校的参考咨询服务正由面对面的咨询转向与虚拟参考咨询服务相协调的机制发展, 虚拟参考咨询服务已成为图书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对图书馆员的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便需要一支集计算机知识、图书馆专业知识、外文甚至于掌握一些相关专业学科的知识等全方位知识与一体的参考咨询馆员和主题专家为后盾, 才能高效率、高质量的为读者提供信息服务。

四、成功的创新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源泉

图书馆专业技术知识继续教育明确了学习知识的目的是为了活化运用及在实际工作中达到创新的过程, 也是通过创新使知识增值的过程。通过学习仅能在知识上得到了更新, 在观念上也得到了更新, 特别是对供需科目的学习, 使图书馆人能进一步认识到图书馆做好服务的根本是创新, 即图书馆要时刻以创新的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

1、迅速增长的信息市场, 形式丰富多样的载体, 迫使图书馆的参考咨询服务不断创新, 才能立于信息行业的不败之地。2、开展特色服务更是图书馆经久不变的创新话题。高校图书馆要从本校的专业特色、学科重点着手进行特色服务。通过特色服务来实现图书馆参考咨询的创新;3、主动服务也是开拓创新的关键, 通过主动上门服务, 发掘读者的潜在信息需求, 为创新寻找契机, 开拓新的咨询方式和咨询通道, 同时也对图书馆的业务做了宣传和扩充;4、现代技术, 开拓多种全方位的信息通道, 如:信息导航、超级链接、专题板块、在线咨询、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 全面、准确、快捷地满足各种信息用户的不同需求。5、技术全面、知识广博、信息意识敏锐、高素质的参考咨询馆员是当今参考咨询服务创新的源泉。

五、继续教育给图书馆员树立了信心

我是上个学期刚刚转到参考咨询部工作的, 新的工作是我以前所没有接触的, 有些迷茫。然而继续教育为我打开了一扇窗, 它不仅让我掌握了许多图书馆的业务知识和信息理论常识, 并指导我在工作中如何去运用知识, 给了我工作的信心, 同时也深深的看到了自己在图书馆专业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不足, 作为信息交流的中心21世纪的图书馆, 正处于一个知识更新迅猛发展的时代。作为一名图书馆的咨询员必须每天学习新知识, 才不会被时间淘汰。

六、提高老馆员素质的迫切需求

高校图书馆是利用高科技能传播新知识和信息的服务部门, 他要求管理人员在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具有其他相关专业的综合素质。由于历史原因, 高校图书馆大多存在有学历低、专业不对口的馆员, 要想更有效地的服务于求知欲极强的大学生、服务于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教师, 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图书馆管理人员, 而继续教育为在图书馆工作时间较长并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践知识的工作人搭建了提高专业技能, 更新专业知识的平台。

七、图书馆网上学习是继续教育的有力途径

高校图书管理员是坐班工作制, 没有更多的人有的时间去脱产学习充实自己, 网上继续教育不仅给了更多的图书馆员以优越的时间、机会去学习, 同时调动了馆员自主学习的能力。这种教育方式不仅方便了图书馆员在不务工的同时接受新的现代信息知识教育, 又能将所学的现代信息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从而为培养更多的馆员成为一专多能、专博相济的复合型人才创造了条件, 以适应时代的需求。

八、知识是经济时代高校图书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继续教育是一个国家振兴技术和发展经济的基本战略, 面对馆藏类型的多元化、读者需求的复杂化, 作为知识载体、更是为高校科研教学科研服务的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不断地接受继续教育, 利用已掌握的传统和现代化技术方法与手段, 完成对知识和信息的开发、重组和传播等一系列工作。

总之, 服务是图书馆不变的宗旨, 图书馆实施知识管理的最终目的, 在于以创新的服务满足读者的需求。因此, 图书馆员的继续教育是现代图书馆的要求, 有了高素质的馆员、才能提供优质的服务、创造出优良的信息、以创新服务为手段, 来适应社会发展和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需要, 使读者充分利用图书馆, 主动寻求图书馆的服务, 才能更加充分发挥高校图书馆作为读者的第二课堂优势。

摘要:本文根据个人参加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网上学习中的一点体会, 阐述了其在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论述了继续教育的实行对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深远的意义。

关键词: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图书馆技术人员

参考文献

[1]孙炜:《论我国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情报杂志》, 1998年3月第2期51-52。

[2]王岩:《论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00年第4期18-20。

[3]万彩霞:《高校图书馆发展趋势文化/教育》。

[4]王焕安、黄波:《迈向数字化时代的图书馆》,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4期146。

8.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篇八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的继续教育,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继续教育,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信息,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的的教育。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加大投入,改善继续教育条件,推动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扶持重点领域、行业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支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编制继续教育教材规划和科目指南,制定继续教育质量评估标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服务体系和远程继续教育网络,收集、发布继续教育信息,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从事继续教育方面的研究、咨询和评估工作。

第七条继续教育的内容由用人单位根据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继续教育教材规划和科目指南确定。

第八条用人单位在实施继续教育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经费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益;

(三)审核、登记、认定、考核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上报有关统计资料;

(四)接受人事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依法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脱产学习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国家对专业培训规定学分制的行业,从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委派接受继续教育期间,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不变。

专业技术人员自主要求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超过本条第二款规定时间的,应当与所在单位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一)进修班、培训班、研修班;

(二)本单位以外的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修;

(三)现代远程教育;

(四)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五)出国(出境)进修、培训;

(六)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组织的培训和有考核的自学;

(七)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

(四)有必需的经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面向社会开展继续教育的机构,应当向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教育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保证教学质量,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证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用人单位有权自主选择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机构。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凭有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或者代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交流机构申请登记。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情况进行考核确认,作为其考核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对学习优秀者予以奖励。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开展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省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定期对继续教育机构的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估。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费用主要由本单位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鼓励境内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继续教育事业。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安排资金,用于发展继续教育事业,保证财政供给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拨付。

继续教育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侵占和挪用,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使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本单位经费中列支。

开发新技术、研制新产品和开展课题研究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而发生的费用,可以在管理费用或者项目资金中安排。

第十九条开展继续教育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在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摊派财物。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因继续教育学习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涂改、伪造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内容的;

(二)弄虚作假骗取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的;

(三)在考核、考试期间舞弊的。

第二十二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教学质量达不到标准或者不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的,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继续教育资格。

第二十三条继续教育机构和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收取费用、摊派财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不登记或者不如实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九

黑人社函【2011】105号

各市(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开展20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报名

(一)培训对象:具有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报名方式: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专业科目直接登陆培训院校网站报名(培训院校及专业科目详见附件1,未涵盖的培训专业科目,可申报相关、相近专业)。

(四)报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报名时,要严格按照培训院校的要求,认真填报个人信息,以避免产生误差影响参加培训。

二、科目和方式

按照国人部发[2007]96号文件统一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时间共72学时(12天),其中,公需科目24学时(4天),专业科目48学时(8天)。

培训采取网络函授与网上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网络函授72学时(12天);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函授60学时(10天)和网上面授12学时(2天)。

培训实行单科结业制,每5年为一个培训周期,累计管理,具体学习时间由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掌握,自愿参加。凡坚持参加学习,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可获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发的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公需、专业科目合格证书。

培训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在一个培训周期(5年)内,每人只收取一次费用(2010年已报名并缴费的今年不再缴费)。培训院校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及单位的有关规定,核销全部或部分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费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地)、县(市)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抓好落实,通过各种渠道、方式确保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个单位和个人,做到不遗漏。同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积极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提供便利条件。

(二)培训院校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培训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培训质量。

1、培训院校要认真做好学员的资格审查,并填写《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录取表》和《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登记表》(见附件

2、附件3),于培训班开班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具体的教学大纲和培训计划,专业科目由各培训院校负责编写,公需科目统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责成有关院校负责编写,2011年3月20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3、培训院校可以根据各专业科目报名的实际情况,于2011年4月至6月期间举办多个培训班次,所有班次的培训工作,要于2011年6月30日前结束。

4、培训院校应在各培训班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结业表》(附件4)电子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按照国家《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96号)的规定,“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对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也要把其参加继续教育作为持续提高职业能力的基本途径,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

(四)教育、卫生系统及会计、审计和医疗机构外药学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由各相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行文另做安排,视同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附件:

1、培训院校及专业科目培训专业明细

2、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录取表(培训院校填报)

3、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学员登记表(学员与培训院校共同填报)

10.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十

【关键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作者单位】李官,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术探索杂志社。

为了规范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管理,提高出版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出版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后称《规定》)中明确指出:“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为落实《规定》中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后称总局)采取了一系列继续教育措施,并根据《规定》制定了《关于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办法》(后称《办法》),鼓励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继续教育,按相应的学分计算方式获取继续教育学分,但是当前出版行业继续教育仍存在一些值得业界反思的地方。

一、继续教育的本质应合目的性

编辑人员是编辑活动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对保证和维护期刊质量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规定》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继续教育做了相关论述,可以看出继续教育的目的和本质是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养的提升,继续教育是手段和途径,而不是目的和本质。因此,《规定》中提出的继续教育,本质上是强制推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而不是为了继续教育而参加继续教育。也正因为如此,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仅是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活动,更多的应该也必须是自我学习、终身学习。由此,继续教育应该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促进和鼓励编辑开展自主学习,讲求实效,以达到继续教育的目的。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应体现灵活性

继续教育本质是促使出版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学习,提高综合素养,其形式应该不拘一格。2014年全国出版发行从业人员有71.93万人,如果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必须按《规定》接受一次总局组织或总局授权组织的培训来完成继续教育是不太现实的,而且太过强调集中学习,可能会降低学习者的积极性,把自我提高变为强迫式学习,完全有悖继续教育的初衷。

从学习的效果上看,要从根本上实现继续教育的目的,只有充分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使其通过不同形式和途径自发学习,如参加相关业务的交流培训,加强与同行的交流沟通,或积极参加科研工作,撰写研究论文,参加学历提升和职称评审等,才能真正达到继续教育的目的。

三、继续教育应体现层次性

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所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因此在对不同类型的编辑进行培训时要有层次性。

继续教育的第一层次是所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都要掌握的内容,即继续教育内容的共性,包括思想政治素养、职业道德、文字基础等方面的要求,应掌握和了解的法津法规和编辑规范等内容,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要求。这些内容是共性的,可以由总局直接机构和各省局统一组织培训学习。

继续教育的第二层次是针对不同类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不同要求,即继续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不同类型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也应该有不同的侧重点。可以由总局和省局授权的行业协会,甚至是某些期刊社、出版社来组织,针对不同类型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特殊性、有针对性的学习内容,这样才能提高继续教育的实效性。

继续教育的第三层次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自我学习。这个层次的学习是整个继续教育的核心和根本。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提升、对行业的适应、对学科发展的把握等,都需要不断学习,仅靠统一的培训是不可能完成的。这就需要总局和各省局鼓励并承认个人学习的成果,将其纳入继续教育的范围。

四、继续教育实施的具体反思

1.继续教育续展登记的时限

《规定》中明确编辑出版专业续展登记的时限为3年,而目前其他专业资格续展登记的时限大多为5年及5年以上。编辑工作有一定特殊性,编辑在工作中能不断了解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编辑工作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因此,从编辑职业的特征来看,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续展登记的时限至少不应短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续展登记的时限,应该在5—8年为宜。

2.继续教育的学分记录

继续教育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可能在时间上割裂,在记录学分时也不应该将学分按年度进行分割。目前续展登记以3年为一个周期,学分的记录应该以相同的时间段来计算,不应对每年多少学分做硬性规定,而只应该对续展登记期内的总学分作规定。即只要在续展登记时能提供学分的证据就给予续展登记,达不到则不给登记。

目前学分登记以年度为单位,每年的学时要求不低于72学时,超过部分无效,不够则影响3年一次的续展登记。这种计分方式既与续展登记的年限不一致,也不尽合理。因此,改以年为单位的计分方式为一次性计总分的方式应该更科学,更能调动编辑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提高继续教育的实效性。

3.继续教育的学分比例

现行的学分比例规定,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至少必须占24学分,第三层次最多不超过48学分。仅以学分设置来看,完全符合继续教育的最初设计,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三个层次的学分比应该是个参考值,可以按一定比例在三个层次之间换算,而不应该硬性规定一个分值。即可以只通过参加第一层次或第二层次获得足够学分,也可以只通过第三层次的个人学习获得足够学分,这样才能调动编辑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真正实现继续教育的目的。

4.继续教育的学分转换

为实现继续教育的目的,可以在继续教育的三个层次学分之间进行转换。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继续教育是基础,应该占有更高的权重;第三层次是核心,是继续教育的本质和目的,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形式也更灵活,换算学分时权重略低。基于此,我们考虑三个层次之间学分转换的几个方案:方案一,只参加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的继续教育,总学分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分即可;方案二,只通过第三层次获得学分,总学分可以考虑按照2∶1的比例进行换算,需获得国家规定学分的2倍,即全部自主学习的学分每年需要达到144;方案三,同时进行三个层次的继续教育,只要换算后的学分达到国家规定即可。

这三种学分方案,编辑可以根据自己工作的实际进行选择。如果三种方案能同时实施,编辑将不再有继续教育学分的压力,继续教育将会由外在压力变为内在驱动力,由工作负担变为工作动力。

5.继续教育的补充形式

通过第三层次个人学习获得继续教育学分的形式最为灵活多样,原则上只要能提供自己参加继续教育证明的学习活动都应获得学分。在《规定》中已经具体指出了各种形式的个人学习计算学分的情形,尽管如此,总局也应该授权各省局,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学习的形式能有所延展,即在《规定》中没有列出的情形,只要编辑确能证明属于继续教育范畴,就应纳入获取继续教育学分的范围,同时还要明确《规定》中没有列出的个人学习方式应给予多少学分等内容。

总之,《规定》中提出的“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继续教育”是培养造就高素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重要保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每个出版单位和个人都应该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尽自己的义务,只有如此,才能不断提高编辑出版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整个出版业的行业水准。

[1]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新出政发〔2010〕10号).

[2]杨荣华. 学术期刊编辑应具有敏锐的学术眼光[J] .学术探索,2014(1).

[3]2014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5-09/06/c_134593408.htm.

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须知 篇十一

一、我国政府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现状

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我国继续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持我国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创新型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

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就开展了针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主要是针对大多数人员文化程度较低的现状而开展的文化补课教学,可视为我国继续教育的开端。但是,这项工作因十年文化大革命而中断。1979年我国派员参加第一次世界继续工程教育大会和1983年华罗庚等69名专家学者联名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升继续教育议案,推动了政府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视,并于1984年成立了“中国继续教育工程协会”,标志着我国继续教育开始有组织发展阶段,并被政府视为提升国民素质和综合国力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各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继续教育的条例和规定:原国家教委、计委、经委、劳动人事部、财政部、科协联合颁布了《关于大力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1987年2月);原国家经委、科委、科协联合颁布了《企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1987年10月)。进入90年代以后,国家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更加规范和完善,《教育法》(1995年3月)更是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各地区的继续教育立法工作也相继展开。2002年10月,人事部印发了《2003-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对全国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明确了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并部署了工作的重点和主要任务,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这些法律、措施和规定,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提供了制度保障。

综观我国继续教育的发展历程,政府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过程中的作用,可以概括为四个主要的方面:(1)完善继续教育的法规和制度,从而为继续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2)加强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为保证继续教育的顺利实施,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政策和法规,政府组织制定了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纲要、培训制度和考核管理标准;(3)加大对继续教育的资金投入支持。政府通过在高等院校建立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等,支持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或者直接通过免税、财政补贴等措施,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4)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继续教育的全面发展。政府通过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实施网络化工程,间接支持了继续教育网络化的发展。

二、政府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针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中,尽管政府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包括立法、财政等全方位的支持,继续教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仍然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表明政府的支持仍然有待改进。

(一)政策引导不到位

我国是人口大国,但不是人力资源大国,表明我国人口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人口素质较差,这是导致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制约经济效益提高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区和单位为了改善这一状况,一味地强调高学历、高文凭,而轻视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由于政策引导上的片面性,客观上限制了人们通过非教育渠道(如自考)获取知识和掌握实际工作能力的积极性,限制了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岗位技能培训,迫使更多的人员争相挤学历教育的“独木桥”。在实践中,一是过分强调岗位的高学历、高文凭而忽视实际工作能力,造成人才的低效利用;二是由于教育资源的有限性,致使高等学历教育挤占了其他教育资源的投入,带来了人才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了高学历低能力者和低学历低能力者同时并存;三是导致了人才评价标准的偏失,淡化了“学以致用”的观念。

(二)管理体制不规范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必然的选择和趋势,但目前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仍然无法完全适应这一趋势。作为完全市场化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往往是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相互之间以资产投资为纽带。但企业内的教育培训机构,又往往带有计划经济色彩,因而在实际中就会与现代企业制度发生碰撞。从政府的管理来看,对企业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往往各自为政,既有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宣传部门的管理,也有经济部门、行业协会的管理。这种管理的混乱,必然影响培训的效率和质量,还会增加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负担。此外,企业决策层、管理层在实施继续教育过程中,也存在职责不清和管理脱节的问题,直接影响着企业继续教育的正常开展。

(三)激励机制不健全

从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来看,存在两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社会上对企业继续教育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二是经济增长仍然是外延式的粗放型增长,而不是内涵式的集约型增长。深入分析其中的根源,主要是缺乏有效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企业没有办学的积极性,职工没有求学的自觉性。继续教育没有很好地与人事政策、劳动政策、工资待遇、职务聘用等联系起来,其重要性和必要性难以得到充分体现,致使很多培训计划落空,或流于形式。

(四)多元化投入机制尚未形成

资金约束,是制约我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之所以产生资金约束问题,主要是没有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一是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经费水平偏低(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教育经费可按企业工资总额的1.5%,无法满足对职工继续教育的开支需要);二是在人才流动变得相对容易的时代,企业不愿意过多地投资于继续教育,怕给他人做“嫁衣裳”;三是来自民间和社会的资金有限,整个社会尚未形成对职业技术教育投资的氛围。此外,从高校制订预算计划来看,目前并没有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的总体规划,继续教育所必需的各种支撑条件十分短缺。

三、充分发挥政府作用的对策和建议

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具有明显的“外部性”特征,客观上存在“市场失灵”。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人才快速流动的情况下,这种“市场失灵”问题更加突出,因而需要政府的支持和介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应采取以下积极措施:

(一)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

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应该在推进继续教育发展、建立继续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在进一步认识继续教育重要性的基础上,加强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宣传和引导。具体来讲,首先是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人事、教育、劳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其次是加强对政府继续教育工作者及其管理者的法制教育,将终身教育理念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为创建学习型社会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再次是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者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并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最后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采取法律、经济等措施,加强对继续教育的引导,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本身的认识,实现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

(二)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政府应该在继续教育的宏观调控中发挥主导性的地位和作用,克服市场机制的自发性和盲目性。其中,主要是要建立和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层次,在调查研究和现有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继续教育法》,使继续教育有法可依。此外,政府还有必要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内容、方式、组织、管理、实施等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实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和分级管理,推进继续教育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

为了保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质量,除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之外,还要切实增加对继续教育的资金投入,要从财力、物力上保证继续教育的正常运行。具体包括:(1)调整相关政策和规定。主要是要提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比例,将这些继续教育经费直接进入企业成本,专项用于职工继续教育和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2)调整政府财政预算政策。政府应在各年度财政预算中,单列出专项继续教育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支持企业骨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3)鼓励民间资金进行继续教育领域。政府应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手段,争取社会各界捐资或投资,弥补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资金的多渠道刚性供给;(4)鼓励企业和员工积极的积极参与。政府应在技改资金、税收优惠、研发补贴等各个方面,向继续教育开展得比较好的企业倾斜,并引导企业对积极参与继续教育的人员给予相应的鼓励。

(四)加强对继续教育的综合协调

作为一项系统的工程,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需要各方面的全力协作,逐步构建成“政府主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企业主动、员工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1)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要通过加强宣传、完善政策、加强立法和执法等,形成对继续教育的有效引导,并对企业的继续教育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2)政府要加强对校企合作的引导。如组织召开校企联席会议、鼓励企业在学校建立继续教育基地、鼓励教师到企业进修等;(3)政府要组织完善继续教育的相关机制,包括建立奖惩分明的继续教育激励机制、建立继续教育督导评估机制、建立对继续教育的执法监督机制和有效的人才竞争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各种机制,使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实现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是全面提高企业才才素质、促进科技创新、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的必然选择。继续教育服务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从制度、立法和财政等各方面的全力支持,通过宏观调控和引导,保障这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和继续教育事业的顺利实施。

摘要: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具有明显的准公共产品的属性。论文总结了我国政府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现状,分析了政府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实现政府作用有效发挥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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