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2024-06-2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标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治安保卫制度

门卫制度 卫生管理制度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不扰民施工措施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标考核办法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图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科学的评价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

1.巡视检查:由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的登高作业、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机械安全、施工用电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班组每日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提示,对当天作业环境安全情况、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交待和检查。

3.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4.接受并配合工程处、公司以及上级主管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5.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拟定“三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作好相关记录。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才能施工。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1.每个班组每天上班前15分钟,由班长认真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和记录。

2.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或特殊部位的施工,应组织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资料的学习。

3.对班前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品、设施、周围环境等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完好,才能使用和进行作业。

4.班组长每月5日前要将上个月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施工现场急救措施

现场急救是在施工现场发生伤害事故时,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前,在现场实施必要和及时的抢救措施,是医院治疗的前期准备。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做好三件事: ① 有组织地抢救伤员; ② 保护事故现场不被破坏; ③ 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各种事故急救措施如下: 1.触电急救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首先迅速拉电闸断电或用木方、木板等不导电材料,将触电人与接触电器部位分离开,然后抬到平整的场地施行人工急救,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2.摔伤急救

当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伤害。3.食物中毒急救

发现饭后多人有呕吐、腹泻等不正常症状时,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并拨打急救电话120。

亚硝酸钠是搅拌混凝土的添加剂,其形状很像食用的大粒盐,有人叫它“工业用盐”,它是一种有毒物质,千万不要当作食用盐使用。4.煤气中毒急救

冬季采暖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安装炉具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安装炉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

发现有人煤气中毒时,要迅速打开门窗,使空气流通或将中毒者穿暖抬到室外,施行现场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5.毒气中毒急救

在井(地)下施工中有人发生中毒时,井(地)上人员绝对不要盲目下去救助。必须先向下送风,救助人员必须采取个人保护措施,并派人报告工地负责人及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现场不具备抢救条件时,应及时拨打119、110或者120求救。6.发现火险的处理方法 当现场有火险发生时,不要惊慌,应立即取出灭火器或接通水源扑救。当火势较大,现场无力扑救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1.保持施工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项目经理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对及时举报火灾隐患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200元/班,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有关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监督小组,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和“十不烧”的规定。

11.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12.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3.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区域内禁止吸烟,违反一次除写检讨外,并罚款500元。

治安保卫制度

1.认真执行有关治安保卫的法律、法规、标准,做好治安保卫工作。2.加强防盗、防火,维护职工作业环境不受破坏,协调处理职工矛盾,保持施工现场祥和气氛。

3.严格执行佩带出入证制度,禁止无证人员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4.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项目组。

6.严禁小孩、妇女在工地内停留。

7.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门卫制度

1.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2.严格执行佩带胸卡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3.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4.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5.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6.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7.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8.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9.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卫生管理制度

1.划分区域负责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2.施工现场办公室、仓库、职工宿舍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班组宿舍的衣物、日常生活用品等摆放整齐。

3.厨房卫生整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炊事员须持定期体检健康证,上岗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和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生熟食品隔离,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保证供应符合卫生饮用水,茶水桶加盖锁。

5.厕所必须落实专人清洁,保持时时清洁,便槽不得有积垢,严禁随地大小便。6.工人作业地点和周围必须清洁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得留余料。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严禁随地丢垃圾,污水、废水不外溢。7.车辆进出清洗干净,不污染道路。

工地生活区管理制度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防火消防安全措施

一、建立防火安全制度

二、严格控制火源

1.施工现场建立集中吸烟区。2.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电器,严防电器线路引起火灾。4.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三、按防火平面布置图,落实消防器材,挂设防火标志。

四、木工加工场及支模板的电锯旁必须每班清扫木屑、刨花,运到地面指定地点堆放。

五、建立一支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施工员、质安员、工人组成义务消防队。

六、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并在宣传黑板上宣传发生火灾事故的教训。

七、建立定期防火检查,更换灭火器药剂。

八、每个宿舍明确防火责任人,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及大于60W的灯泡、禁止用电热棒烧水、禁止在宿舍燃烧纸张物品。

九、施工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堆积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十、施工现场夜间配有照明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安排义务消防队值班。

十一、同各班组签定防火安全协议书。

十二、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三、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可利用设计中永久性的施工道路。如采用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及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不扰民施工措施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以下不扰民施工措施:

1.晚上十点至早上六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10.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对本工段工人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对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避免事故者,提出奖励意见,对违章蛮干造成事故者,提出惩罚意见。3.领导本工段班组开展安全活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5.监督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项目负责人领导和组织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职责如下:

1.在组织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负责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监督使用情况,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

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护作业人员生产与健康及财产的损失。

4.定期组织专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5.经常向职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核合格,领取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其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

6.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组织编制和落实整改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8.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按规定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报告,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支持安全员工作。9.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10.做好对女工特殊保护的具体工作。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2.负责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费在项目的落实情况。

3.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人事劳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把安全技术作为对职工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职工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在工资和奖金分配方案中,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2.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选拔及人员调动工作。

3.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4.关心职工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5.组织新录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通知安全技术部门教育新职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分配上岗。

材料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设备动力部门是企业领导在设备安全运行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对本企业设备安全运行负有具体指导、检查责任。

1.负责本企业各种机械、起重、压力容器、锅炉、电气和动力等设备的管理,加强设备检查和定期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2.制定有关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贯彻实施。3.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和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4.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5.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安装,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固定资产的设备进行管理。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作出因设备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鉴定意见。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的设计。

2.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尘毒、物理因素危害等问题;组织试验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在正式投入生产前,做出安全技术鉴定。

3.在产品设计、工艺布置、工艺规程、工艺装备设计时,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和规程,充分考虑到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4.负责编制、审查安全技术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5.承担劳动安全科研任务,提供安全技术信息、资料,审查和采纳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术教育与考核,推广安全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方面找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生产调度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召开生产调度会以及组织经济活动分析等项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2.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3.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考虑生产设备的承受能力,有节奏地均衡生产,控制加班加点。

4.做好企业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熟悉并认真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及有关规定,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达标)的情况,并付诸实施。

2.组织工程项目的定期安全检查、巡回检查、季节变化等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3.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4.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当发现有重大事故隐患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时,要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有权命令撤出作业人员,抢救财产。

5.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对采购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的质量、性能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并提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关建议,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7.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加本工程项目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协助有关领导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及整改工作。

8.监督检查分包经济合同中分解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有权建议有关领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施工队伍不得分包工程。

9.会同设备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设施使用前进行验收并作相应记录。

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具体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车间、科室领导干部会议,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研究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措施,新建工程项目要做到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把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关。

5.督促技术部门对新产品、新材料的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提出安全技术要求,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定期布置和检查安全部门的工作,协助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负责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8.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

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其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操作规程,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经费。

4.审定新的建设项目(包括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等,应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规定。5.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7.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进厂后的公司、项目、班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至每个职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责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据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不同职责范围,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已成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使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时时处处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人切实负责,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

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四、各部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各部门、各类人员自签订之日起,安全生产责任开始生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工程项目经理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作业班组长考核;作业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核。

六、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项目每周、班组每天进行。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七、每次考核结果作为公司评优、晋升、奖金评定、降级、处分等重要参考依据。考核共分三个等级、即: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于部门考核,部门内每次考核全部人员称职,该部门为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称职,70%人称职该部门为基本称职;部门内每次考核有50%不称职,该部门为不称职。每次考核均应填写考核统计表。(详见附表)

八、奖罚

1.内每次考核都称职的部门、个人都可以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等级的评定。

2.第一次考核基本称职的部门和个人,公司除对此进行批评教育外,并要求限期达到称职。到期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罚款(部门领导罚款500元,部门内不称职的每人罚款300元),并提出警告处分。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称职的部门领导,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加倍罚款。

九、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十、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正处在发展完善阶段。由于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 2003年以来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 我国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框架初步构建了起来, 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 世界人口第一大国, 劳动力充足且成本偏低, 建筑业的劳动力比发达国家更为密集, 完成同样的工作量大概需要2.5~10倍的工人, 事故的数量也比发达国家多得多。据统计, 2010年我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 死亡2722人, 同比增加48起, 上升2.2%, 死亡人数增加176人, 上升6.9% (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事故840起, 死亡1011人, 同比下降5.4%和3.53%。其中, 较大以上事故38起, 同比下降2.5%;死亡159人, 同比上升8.9%) 。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人员素质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方面, 根据对企业的访谈和实际观察, 总承包单位总部基本上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设置, 但一般的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设置单独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较少, 普遍都是设置工程管理部, 安全只是工程管理的一部分内容, 且主要侧重于工程进度与质量的管理。即便是总承包单位, 较大部分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也不能到位, 不能配备齐全各类安全管理人员, 甚至有的企业和项目部根本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一人身兼数职, 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

2.2 安全责任不落实

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管理责任脱节, 是安全工作落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虽然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 但主要领导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 “开会时说起来重要, 工作时做起来次要”的现象较普遍, 安全没有真正引起广大员工的高度重视。发生事故后, 虽然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 但是对相关责任人、与事故密切相关的生产、技术、器材、经营等相关责任部门的处罚力度不够, 也直接导致责任制落实不下去。除此, 安全管理手段单一, 多数企业未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管理还是停留在过去的经验做法上。有些企业为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 但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是从其它企业抄袭来的, 不是用来管理, 而是用来应付检查的, 谈不上管理和责任落实。

2.3 安全教育培训严重不足

现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 缺乏系统培训, 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大根源。现场作业人员90%以上是农民工, 他们安全意识淡薄, 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 自我保护能力低下, 侥幸心理严重, 易出现群体违章或习惯性违章现象, 是安全生产中最大隐患。根据对三个省份的调研发现, 目前绝大部分项目的新工人在进行之前的安全培训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 一般是边干边学, 而且一般是以老师傅带的形式来进行, 不组织专门的安全培训。另一方面, 现场工人来源于劳务分包企业, 总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直接签订分包合同, 总包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不直接负责工人的安全培训, 导致自我防护意识较差, 事故频频发生。

3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

下面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3.1 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标准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 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 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面向生产一线贴近员工生活, 让员工体会并理解透彻。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 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员工行为, 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 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诸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现场用电管理制度、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等) 以及应急预案与响应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3.2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责任人要负起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建立企业———项目部———作业队 (班组) ———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链,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理顺企业、项目、作业班组、作业岗位的安全管理关系, 安全责任要明确到位, 落实执行到位, 达到下抓一级, 上保一级。企业要与项目部、项目部与作业队 (班组) 、作业队 (班组) 与作业人员之间要及时签订“安全责任书”, 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分解并落实安全目标, 由此建立横到边、纵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 形成全员管理格局, 有力的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企业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进行检查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 发现哪个环节出现漏洞就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制的核心是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推行的“问责制”就是具体表现。

3.3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根据管理理论中的人本原理, 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 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在教育培训中首先要做好进场教育, 对于项目新入场的员工和调换工种的员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企业对于进场的员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 它也是新员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等。其次, 要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企业和项目在做好新员工进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 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 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 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最后, 对项目施工现场作业的劳务作业人员, 利用“农民工夜校”的形式加强教育、培训、考核, 持之以恒, 也能收到提高安全意识和作业技能的目的。

摘要: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全国的建设规模每年高速增长。建筑业作为一个危险性高、易发生事故的行业, 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 给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本文就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2010年度) .

[2]王力争, 韩乱.《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对策》《理论导刊》2009年02期8一13.

[3]王子宏.《国际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模式》《中国工程咨询》2008年05期15一18.

[4]黄吉欣.《国际建筑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国际工程与劳务》2009年6月02期4一9.

3.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篇三

1、建筑业安全管理工作的不利因素

①施工企业安全工作的好坏,建设方不关心;建设方关心的主要是质量、工期、造价 这就是施工企业特别是项目容易造成对安全工作忽略管理。有一种“只投入不产出,无明显效益”的感觉。

②不少人都有一种侥幸心理 认为干了许多工作,或者是干了多少年都没出安全事故,这个工程今年怎么会出事故呢?所以有些项目经理对上级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得过且过,拖拖拉拉,安全意识不强。

③主要是资金问题 中小城市,特别是小企业,所施工的项目都较小,本身工程造价就不高,多数又出现垫资和压级压价现象,且工程进度款又很难按工程进度支付,所以造成施工现场资金非常紧张,材料费要拖欠,大多外援工的人工工资被拖欠,其他方面受支配的资金也很有限。所以对那种光投资不见明显效益的安全经费,总是被挤占或挪用。

④安全专业知识欠缺 一是企业安全教育讲的多,做的少。二是对学习安全知识多数人无兴趣,不用不学,用的时候又不想学,所以现场有许多很简单的事情总是做不好。

⑤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无法按要求履行职责 由于受资金、人员、材料供应设备维修等因素的影响,专职安全员纯粹管安全很难有效,兼职安全员一般在项目部的领导下,安全方面的工作多数被其他工作冲淡了或挤占了。

⑥企业的管理不到位,不到底,有许多工作浮在表面,没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当然还有许多方面,这里不再一一列举,由于存在这么多的不利因素,致使安全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存在一定难度。

2、安全管理工作有利条件

任何事情都得一分为二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它难的一面,也应该有它有利的一面。从社会总的发趋势而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各项事业都在进步,安全管理工作在中小企业只是相对而言有些滞后,但与以前相比已有了很大的改观。如现在的施工围档、大门等越来越美观大方;触电保安器的使用已经基本普及;建筑物外围的封闭网使用也越来越多,封闭也越来越美观;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箱、配电盘也较前越来越实用,越规范;安全方面的技术资料的整理,不论是内容还是观感都有很大的提高,当然还有许多的方面都较前有很大进步。这是对安全管理较有利的一个方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从中央到地方,从党中央到各级政府的一把手,对安全工作都非常的重视,中央领导多次对安全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级安全管理部门也都非常重视抓安全工作。每年对基层的安全工作都有检查、有评比、有专项治理。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支持,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确实有很大的促进。再则,安全的好坏同招投标工程挂钩,安全工作做得好就给企业加分,否则就扣分,如有重大伤亡事故扣的分就更多,这一项便给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现在职工受教育程度越来越高,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普及比以前越来越迫切。而且由于各级管理部门不断抓安全培训和教育,使得企业的全员安全意识不断强化和提高,这些都是抓好安全工作的有利条件,只要能够进行很好的利用,安全管理工作就会变难为易,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3、如何抓好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工作无论对哪个施工企业来讲都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多数企业的宗旨、目标中都能体现出安全的重要性,但是这项工作到底怎样才能管好呢?怎么才能管出成效呢?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①领导必须重视 这个重视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要真抓实干,动真格的。在资金使用方面要制定保证措施,特别是在资金紧张和困难的时候,要想办法保证安全资金到位,同时,对安全经费的使用也要精打细算,排好计划,分轻重缓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该用的地方,不能打着安全经费的幌子到处乱用。要支持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对单位的安全工作要多介入,经常深入实际,并带头学习安全知识,对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到领导心中有数,注意预防较大事故的发生。

②有章可循,按章办事 要制定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各种制度一旦建立,从单位领导到所有职工,必须做到一视同仁,要求员工做到的领导首先要做到。

③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应专设安全管理部门。基层单位要设职能科室,项目部要设专职安全员,另外,基层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都是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管安全并对安全工作负全责,当然还要有专人分管安全工作。

④抓好全员安全教育 单位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单位的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对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的安全常识有: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程、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

⑤注重抓好施工现场和班组活动 施工现场应当做到科学合理的管理,做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现场的围档、大门标牌应尽量美观大方,现场料具合理有序堆放,生活设施应整洁,职工行为要文明,尽可能作到不扰民;现场材料、设备等标识应清晰明了,安全警标应醒目,按照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必要时也要一式三份交到各责任方。施工班组上岗前,还要按照当天的生产内容,针对作业环境、天气状况和可能遇到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更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确保所有上岗操作的施工人员都能够安安全全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⑥所有安全活动和管理工作都要留下记录 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有无、质量好歹,可以直接反映出一个单位的企业管理水平。所有的资料都应该是真实有效的,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经有关部门和人员检查验收,决不允许将不合格不安全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在工地上。

⑦强化安全检查,抓好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安全工作一定要奖惩,对出现安全事故的项目或人员要不讲情面的按规定严格处罚。

⑧安全工作的好坏要与内部承接工程挂钩 与个人评先挂钩,与奖金及工资挂钩等。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 篇四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现状调查及其改进措施

摘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的保障。由于施工项目的流动性大、高空作业多、作业条件差,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多,科学管理对做好安全工作来讲是极其必要的。虽然近些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力度,但是随着建设工程的迅猛发展,高、大、难建筑物的迅速出现,建筑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本文通过对我国当前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就如何预防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并对对当前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改进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筑工程企业的施工,多数情况是露天高空作业,而且现场情况多变,又是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劳动条件差以及从业人员的构成不确定性及流动性大的特征,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另外,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对建筑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特别是近几年来,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经国家及成千上万家庭带来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每年施工的死亡人数仅次于矿山和交通,这为新时期的建筑安全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通过众多国内外学者对安全事故原因的研究,认为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系统,包括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的程序、监督的有效性以及员工训练等,皆是因管理失效而造成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有效地控制和防止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管理是关键。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基本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大,建筑队伍不断扩大,特别是建筑企业承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许多企业自有职工难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各企业纷纷引进分包队伍,大量未经正规培训,尚无生产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的耕田种植的农民随之进城务工,成为农民工。据报道,2006年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达到4000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3200万人,占行业职工总数的81%,而经过培训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村从业人员不足80万人,占总从业人数的2%。

建筑安全事故是我国高危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当前在很多施工现场还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甚至重大安全隐患也不乏存现。多数来自农村的从业人员因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知之甚少,再加上部分施工企业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不重视安全培训或是教育不到位。另一方面施工单位恶性竞争低价中标

后,也不愿意在安全上进行必要的投入;建设单位也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出现以上被动局面,致使这一部分从业群体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低下,造成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伤众多。这不仅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2各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职责存在的问题

2.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往往只关心成本、质量、工期等对自身利益的影响。很多业主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承包商)的事情,跟自己毫无关系,基本上没有什么安全管理的意识和观念。

2.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承包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主体,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因此,利润最大化是企业追求的目标。一方面,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安全管理让位于质量、成本、工期等目标,安全投入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很多承包商忙于争项目、抢市场,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2.3监理单位

作为业主代表的监理单位,一般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问题,而对施工过程的人员、机械等安全问题则认为是施工企业内部的事,很少参与管理。一些监理单位甚至忽视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职责的现象比较普遍。

2.4设计单位

目前的设计单位在结构安全的设计上往往采取保守的设计方案,而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他们并没有认真的考虑。因此,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往往将造型、美观、大胆的构想放在首位,不考虑施工的难度和如何进行安全操作或防护的需要,认为只要有设计图纸,如何施工是施工单位的事情。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未注明,给施工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虽然设计报告中有专门的安全专篇,多数却照搬照抄七八十年代的图纸说明,与自己设计的图纸根本不符,失去了对安全施工的指导意义。

3建议建筑施工企业应该采取的对策措施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尽职尽责,千方百计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这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经常性,不间断性。也就是说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生产的全过程,安全事故也不是几秒钟、几分钟的事情,而安全生产工作却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全员参与,缺一不可。全员牢固树立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这是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有效途径。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从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严格

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经费投入、劳务用工管理及查处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3.1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施工企业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完全教育工作就是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新工人入场工作必须经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取得作业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要加强对职工,特别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安全教育培训和重要安全设施、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重难点部位安全技术措施等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

宣传过程中一定要注重宣传效果,支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运用多种方法教育广大职工,把宣传的声势造得大大的,切实达到人人皆知的目的,让安全的观念牢固在每个员工的心中。

3.2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放在第一位。对于一个企业而言,企业负责人是安全责任的第一负责人,而一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要对项目安全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于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项目要进行深刻的剖析,虚心学习先进的思想,努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新的思路,制定出新的举措,把事故隐患从根本上消除。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有麻痹松懈的思想,始终要坚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施工企业要明白“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应该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克服安全工作不必要的思想,不能因为任何原因而忽视安全工作,以免出现严重的后果。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不仅会使建设单位受到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还可能会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因此,建设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应该实施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的安全责任。首先,建设单位在招标中要选择具有资质的安全的承包商进行建筑施工。其次,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均有责任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再次,建设单位应当积极地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措施,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施工单位作为项目的直接实施单位,要时刻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地进行。施工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项目经理应从人力、物力上大力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等,不定期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监理单位要参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安全监督具有非常有利的作用。监理人员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不论哪个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都有责任及时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不执行整改的情况,监理单位采取合同中规定的强制性措施或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强制要求施工单位消除隐患。

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中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意见。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对其设计负责。

3.3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在企业管理中要建立一个自上而下层层挂钩和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并且高效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考虑问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的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通过企业法人安全资格管理,明确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法定职责。企业法人重视了安全生产工作,就势必要在企业中建立与健全一个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以经济杠杆的手段将相关的措施、制度落到实处。

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对建筑施工涉及的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监督落实,防止流于形式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的出现。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各方相关安全责任。并且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职责定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依法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建筑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形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监管,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运转的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格局。

3.4加大经费的投入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各行各业都要做好安全工作。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安全工作就要舍得投入,不能只看眼前利益,要放眼长远。建设主管部门要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科学合理地对工程造价进行准确地估计和预算。建筑施工企业要设立单独的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且要专款专用。目前正在推行的施工企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做法确实能对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起到一定的作用。

3.5加强劳务用工的管理

加强安全教育力度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根据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识差的特点可以采用多媒体教育手段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对他们进行培训,可以增强他们的感知认知能力,增强他们的自我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安全例会等各种方式有效地保证施工人员在上岗前都能得到培训,以此来提高工人的安全技能和素质。

在做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同时,另一方面还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的预测预控,确保各类安全防护措施都做到位,通过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把危险程度降到最低。

3.6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现场安全管理状况的好坏与经济是紧紧相关的,两都之间充分体现着杠杆作用。为了促进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我们把他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与他们的收入关联在一起,与整个团队的经济利益联系在一起。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位的企业给予奖励;对那些不重视安全管理工作而发生事故的现场,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难予处罚;对于事故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有损企业形象的还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这样就会促使各个安全管理部门充分做好他们的工作,时刻把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放在第一位。

总结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建筑安全施工管理就坚持事先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综合措施。以事先预防为主,加强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增加安全管理经费的投入等措施的实施。重视事中控制,重视事前监督、及时控制;辅以事后控制,及时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坚持全面、全程、全员参与的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结合项目、企业和地方的实际情况,进行有的放矢的安管理进程,确保安全生产防范于未然。

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条是关于发生伤亡事故时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是及时组织抢救的基础,也是认真进行调查分清责任的基础。因此,施工单位在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能隐瞒事故情况。对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我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年国务院令第34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3号)也对生产安全事故作了相应的规定。比如《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建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第五条规定:“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第六条规定:“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第七条规定:“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根据本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综合监督管理的职能,因此,其必须了解企业事故的情况。同时,有关调查处理的工作也需要由其来组织,所以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安全生产实行的是统一的监督管理,因此,各个行业的建设施工中出现了安全事故,都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于专业工程的施工中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于有关的专业主管部门也承担着对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因此,专业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还需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二条:“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条例规定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这是因为特种设备的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专业性、技术性更强,因此,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组织有关救援和调查处理更方便一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时的报告义务主体。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负起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1)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

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2)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发生地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

3)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1)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4)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②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④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 事故报告单位。

(3)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如下:

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① 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② 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①项所列部门。

2)涉及军民两个方面的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当地警备司令部或最高军事机关,并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上述单位。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6.建筑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篇六

作者:安全管理网来源:安全管理网点击数: 325更新日期:2010年07月30日

一、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设计所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阐明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以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二、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核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存在漏洞时,应对措施进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方可开工。

三、施工过程中,班组长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执行安全措施。

四、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五、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六、开工前,工程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员、班长和作业人员应进行交底,应有书面材料,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七、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八、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九、相关文件及记录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刍议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 篇七

关键词:施工安全,安全第一,安全事故,安全管理

1 简介

1.1 当前安全生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法律形式确立的这个方针, 是整个安全生产活动的指导原则。“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是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方针。

1.2 认真地做好预防活动

通过无数的案例, 我们发现当问题出现之后, 其带来的后果将是非常恶劣的。所以, 必须要有预防思想, 将问题控制在发生之前, 将预防方法认真地开展到具体工作中, 要将其放到应有的高度之上去分析, 从物质层面上对其做必要的支撑, 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 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 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 同时还是单位综合素养具体表现, 和单位的发展之间有着非常紧密的关联, 是单位获取长远发展的关键前提。

1.3 目前的具体情况

由于经济高速前进, 城市化速度也提升了, 项目建设方面发生了许多新的要素。比如, 建设面积不断的扩张, 水平非常先进, 并且建设活动不易于开展, 时间紧迫的项目不断的变多, 面临越来越多的风险问题, 建设工程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 同时建设措施也出现了比较深入的发展。建筑建设层面发生的一系列的改变, 无形中使得安全活动面临更多的不利现象。

由于建筑本身的独特性, 所以必然会存在许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最近的时间, 由于建设活动的高速前进, 常常会遇到各种安全问题, 总体的形势非常的不乐观。因此, 相关人员以及组织要高度的关注这些现象, 从人员以及物资和监督等层次上做好预防活动, 加大相关的资金投入力度, 争取将问题降到最少, 将由于安全问题导致的人身伤害以及物资受损等的情况降到最少。

2 导致问题的要素

最近几年, 频繁的出现安全问题, 通过细致的分析, 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具体要素有如下的几个方面。第一, 思想意识不合理, 没有将安全思想放到应有的高度上去看待。第二, 没有认真高效的贯彻相关的法规制度, 一些责任并未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上, 而且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工作。第三, 由于单位的运作不断的延伸, 而且行业竞争加剧, 很多单位在这种背景下, 不按照安全规定来开展工作。最后, 基础员工自身并不具备高效的安全思想, 对于防护方法等不是非常的了解。

3 完善相关条例内容, 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3.1 通常招标资料和与之对应的内容中, 要对建设安全活动进

行详细的论述和规定。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针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单独报价。

3.2 投标文件中除施工现场的总体安全管理措施外, 各分部分

项工程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都必须分别配以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必要的计算书, 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人和岗位职责, 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 特殊专业工程还应制订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等等;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中应就安全措施进行单独列项报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 投标人必须在“措施项目”中就安全措施单独列项进行报价。

3.3 评标办法中, 对施工安全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

求内容, 把对安全保证措施的评审作为技术标评审的重要内容, 并设立安全保证措施评审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的安全保证措施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标准的, 应作为废标条件之一施工安全措施的评审。

4 做好平时的管控活动

第一, 完善监管措施。首先要积极开展活动, 形成一支专门负责巡视的组织, 不管是正在建设的亦或是已经拆除的, 不管是手续齐全等还是有欠缺的, 无论是普通区域的工程还是开发区、高教园区的工程都不能忽略, 要全盘纳入监管范围;其次, 控制好活动的弱势区域, 监管活动的重点要放到存在不利现象的单位以及区域, 确保存在状况的单位以及工程无法开展, 进而进行整顿。第三要改变单一的运动式检查, 从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施工实体安全, 转变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第二,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安全工作开展合理的单位以及个人给与一定的精神以及物质上的奖励, 相反的对于没有认真落实安全内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给与必要的处罚, 要结合当今的网络化特征, 对于那些安全活动没有顺利开展的单位要进行披露。

第三, 结合当今的先进工艺, 将优秀的措施融入到安全生产过程中。

5 总结

通过上面的叙述, 我们得知当今的安全活动开展的并不是非常有效, 面临许多的不利现象。要确保建筑步骤中的所有的的细节活动都要做到位, 将因为安全问题而导致的员工以及物资的受损情况减小, 更好的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5.1 单位的负责人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 严格的按照相关的

规定进行工作, 从企业安全规章制度上下工夫, 加大人力、物力、安全监督检查等方面安全预防措施的投入, 除此之外, 要对相关的人员开展综合化的培训活动, 切实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最后, 对于具体的实施人员要做好安全思想培养活动, 确保他们认真地按照相关的规定开展工作, 杜绝习惯性违章和违规施工操作等, 做好“安全三宝”等劳动保护措施, 从源头严防事故的发生。

5.2 尤其作为基层一线的安全管理人员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

识, 严格认真履行神圣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 负责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教育和指导等安全工作。切实做好检查工作, 要对场地加大巡检的次数, 通过每月检查, 每周检查以及随机的检查等方法来加大力度, 开展综合化的检查活动, 认真地分析具体的违章问题以及其中的不利要素, 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咎, 定期检查整改记录, 职工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 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成一条龙的保证措施, 进而将不安全的问题控制在发生之前。

5.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机械及电气焊等特种作

业工种等须由有资格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特别是对那种非常危险的工程进行建设的时候, 一定要做好建设安全工作。如脚手架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以及高空作业中的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平台作业等, 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可靠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

5.4 同时,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确保场

8.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 篇八

关键词: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3-0025-02

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仅次于采矿业的第二个高危险行业,建筑业做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许多相关人员对于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的错误观念由来已久,由于大量的事件或者错误操作并未导致事故的,而且同一诱因导致的事故后果差异很大,导致不少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完全是由于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何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导致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原因

(一)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不齐全,采用的工艺技术是不合理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二)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

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一线工人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三)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1.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2.分包转包。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3.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四)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

不少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五)建筑工人素质不高

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不重视。

二、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施工现场必须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部各成员,明确项目各管理人员、班组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形成制度,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必须坚持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二者统一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分明。把治理安全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好,安全生产目标不能实现的要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必须严肃查处。

(二)编制专项安全方案

安全专项方案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对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根据拟建工程规模、结构特点要求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专项方案。如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模版支拆、起重吊装、脚手架、塔吊、物料提升机、临时用电、外用电梯等专项方案。施工单位还应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加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做好对人的管理关键是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素质。目前,施工班组的建筑工人绝大多数是来自边远落后地区的农民工,这些民工未受过专业培训,思想素质、文化素质较差,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工地安全生产中的基本安全常识及操作规程知之甚少,这无疑给工地的安全生产埋下重大的隐患。为此,项目部在配合公司做好工人的安全教育的同时,必须将安全教育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首先要根据施工现场作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其次是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教育,要分班组对工人进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明白该工种怎样做才安全,才可避免意外发生;再次是经常开展班组安全学习,专职安全员要定期组织班组根据工程进度变化、作业环境改变及班组安全动态,结合周边发生的事故例子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此外,还要不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工人收看一些事故案例的VCD录像。对于一些非常重要的安全常识,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四)加强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培训是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培训分为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的不断完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也不断地在施工活动中得到推广和应用。因此就要组织职工进行必要的理论知识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通过培训让其了解掌握新知识的内涵,更好地运用到工作中去,通过培训让职工熟悉掌握新工艺、新设备的基本施工程序和基本操作要点。同样对一些新转岗的职工和脱岗时间长的职工也应该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工作,以便在正式上岗之前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注意事项。

(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对保证施工安全十分重要。施工作业人员操作前,专职安全员要以书面形式和清楚、简洁的方法,对施工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认可。安全技术交底应分不同工种、不同施工对象,或是分阶段、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施工中的特殊问题和危险部位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应及时、细致、切合现场实际,做到有的放矢。

(六)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岗位责任制、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项目安全性作定量评价。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落实,整改完毕还须及时组织人员复检。为了确保今后不再出现类似事故隐患,项目部还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罚相关责任人。

(七)落实安全资金投入

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做到安全措施费专款专用。更新安全设施,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是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近些年来,为预防建筑施工工地触电事故,采用的三相五线制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都起到积极作用。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机械化或自动化代替手工操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条件,使建筑施工作业事故从根本上降下来。

(八)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根据建筑施工事故统计分析,有一半以上的事故原因是“三违”造成的,尤其是职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在其中比重最大。尽管大部分职工在长期的建筑施工操作中,安全经验已经较丰富。企业各类岗位安全操作规范也日趋完善化,但随着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的应用,一些旧的安全操作规范已经不能满足现代施工的需要。这就要求对其重新制订或加以完善。

三、结语

上一篇:演讲稿怎样写开场白下一篇:时光向来熬人散文散文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