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申领须知

2024-06-25

护照申领须知(共10篇)

1.护照申领须知 篇一

护照申领流程

①取表:进入外管大厅后先到咨询台领取自己需要的申请表,按照自己的需要,领取一份。②照相:领取表格后到照相室照相,照相的费用为30元,15分钟后取相片。③填表:在等候取相片期间,可以在到填表处把自己所领取的表格填写好,用蓝黑或黑色签字水性笔填写。④复印:在取出照片和表格填写完毕后,到复印处将自己的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进行复印。⑤取号等候受理:上述事项都准备完毕后,到排号机上取号,然后到等候受理区等候受理窗口叫号。⑥受理:在受理窗口叫到手里所持有的号码后,持自己所准备的一切材料到窗口进行受理。⑦缴费:窗口受理完毕后,持缴费通知单到缴费窗口缴费,费用为:护照首次申请:200元,换发:220元,补发:420元。⑧邮递:费用缴纳完毕后,持缴费单据到邮递窗口办理邮递,按照要求填写自己能够收到证件的有效地址。费用为:本市30元,外地40元。

申请人需提交下列材料:

首次申请护照

(1)递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未满16周岁儿童,由其监护人陪同,同时提交监护人的婚姻证明及

居民身份证。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不提交)、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提交近期免冠并符合护照制作要求的照片。

护照换发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

2、前往国要求护照有效期满一年以上并能提供证明的,申请人可以提交申请换发护照的书面说明,即可办理。

3、护照签证页用完。

4、其他经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护照补发

补发护照的,除提交首次申请的材料外,还须履行下列手

1、提交遗失被盗证明或者情况说明;

2、内地居民在国外遗失护照,可到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

工作时限:

护照首次和换发申请11个工作日,补发需要15个工作日,异地核查等特殊情况除外。

注意事项

1、请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填写表格;

2、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A4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

3、申领护照需要邮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5、未满16周岁的儿童需要监护人陪同并且提交监护人的婚姻证明。

6、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按照审批权限提交本

人单位出具的意见。

2.申领社会保障卡须知 篇二

一、社会保障卡的申请

(一)单位职工申请

单位职工申请社会保障卡,由单位在办理职工参保手续时提出。单位办理职工参保手续须以网上申报或报送电子表的方式进行。单位在申请社会保障卡时,须在约定的合作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本批次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的签约银行。

在办理完职工参保手续后,单位还须按职工照片信息采集表(数据库中无照片信息的参保人员)上的人员名单完成职工照片的收集粘贴。单位须在每月20日之前将照片采集表递交绍兴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社保卡中心)或市就业局、镇街劳动保障所。

(二)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社会保障卡,由申请人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手续时提出。在申请社会保障卡开户时,须在约定的合作银行中选择一家作为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签约银行。

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首次参保的,须提供户口簿、就业(失业)证和1寸免冠照片2张。

(2)再次参保的,须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保IC卡和1寸免冠照片1张(数据库中已有照片信息的无需提供)。

二、社会保障卡的领取

(一)单位职工领取

须由单位经办人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业务期结束的次月10日后,持以下资料直接到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卡中心)领取:

1、社会保障卡开户申请单;

2、经职工亲笔签名的社会保障卡批量开户清单;

3、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还需提供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个人领取

须由本人在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业务期结束的次月10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卡中心领取:

1、绍兴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续)保登记表(社会保障卡个人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社会保障卡换发

(一)原医保IC卡换发

因原医保IC卡损坏或者急需跨县市就医的,持以下资料直接到卡中心办理,填写社会保障卡换发申请单。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二)社会保障卡换发

因社会保障卡卡面不能辨认、芯片磁条无法读取的或者照片信息变更,由持卡人持以下资料直接到卡中心办理,填写社会保障卡换发申请单。因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姓名、身份证号变更需要换卡的,持卡人须先到社保业务经办点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1、原社会保障卡;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驾驶证申领考试须知 篇三

一、考试科目。分为三个科目,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考试顺序按科目

一、科目

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科目一合格成绩为90分,科目

二、科目三合格成绩大车为90分,小车为80分)后,方准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科目一合格后,申请人须在有效期内(二年)完成其余科目考试。科目二、三每两次考试末合格者,须20天后方可约考。

二、考试科目内容。

(一)基本内容。科目一考试题库由上级公安部门制定建立。科目二考试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不低于20Km /h)、通过连续障碍、百米加减档、起伏路。科目三考试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

(二)科目二、三必考项目。科目二:A1、A2、A3、B1、B2准驾车型考试不得少于6项,C1、C2、C5考试项目不得少于4项。A1、A3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直角转弯、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A2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限速通过限宽门;B1、B2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通过连续障碍。C1必考项目: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科目三:A1、A2、A3、B1、B2、C1、C2、C5考试项目不得少于10项。必考项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A1、A2、A3、B1、B2车型和其它车型抽取20%人员进行夜考或低能见度情况下的考试。

4.办护照须知[范文] 篇四

经过我的亲身实践,以后去办护照要带的东西是:(证件一定要齐全哦,不然就会很麻烦)

银行卡(因为要在银行卡里扣钱,首次护照200),在校证明(含弘学院和教务处的公章都要盖,在南区行政楼那里盖,含弘学院的在骆老师所在的办公室,教务处的是在201,离得不远)

学生证复印件(最重要的要注册,一定要在该学年下面空格处盖章的才可以,然后就是复印盖章的那一页和第一页),这个很重要但容易被忽视,这次我们去办就是因为这个没有弄好所以才没有办成功

回执单及照片(这个去西师那边的照相馆就可以弄好,他会全部告诉你的。去照相的时候要穿深色的外套而且不要穿高领的衣服。对发型也有要求,总之,不必遮住的就不能遮住)

身份证复印件(要双面复印,一份就可以了)

户口本复印件,貌似是只要自己的,如果有户主的也更好,以防需要嘛。自带点干粮和水,万一饿了,渴了呢?

因为我不是重庆本地的,所以我就只能去重庆市出入境管理局(渝北那边,离龙头寺、解放碑比较近)去办了。从北碚到那里,可以先坐502到加州花园,再坐821或818到那里。大概一个小时的车程吧。

5.申领居住证须知(09-02) 篇五

一、受理条件

有本科以上学历(无年龄限制,只要退休前1年)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具有高级职称),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开发目录所列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上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不改变其户籍的形式来本市工作的国内人员。

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二、申请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填写《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简历从读大学时 起,表格第3页申领人签章、公司或代表处盖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需验证)、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果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领到,则提供目前住所证明资料。◆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

8、派遣代表处员工还需签订岗位协议书、派遣单位与员工的派遣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9、目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10、近3个月中任何一个月的个调税单原件

11、婚姻状况

A、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B、离婚 :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1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13、随员证:

A、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沪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

B、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沪全日制学校就读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

C、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

14、告知个人档案保管的具体地址及电话。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人才服务中心,由中心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3、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收费情况:

1、验证费

2、服务费

居住证到期续办提供材料须知

居住证到期须提前两个月申请续办,如首次办理时材料无变化的提供以下材料,有变化的须提供变更材料复印件、原件

一、申领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填写《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简历从读大学时

起,表格第3页申领人签章、公司或代表处盖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距居住证有效期截止后的2个月以上有效期,如居住证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5月2日,那么劳动合同的的有效期为2007年7月2日之后)。具有资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

4、派遣代表处员工还需签订岗协议书、派遣单位与员工的派遣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5、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果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领到,则提供目前住所证明资料。◆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7、婚姻状况证明:如与首次申领时不同请提供相关的证明

A、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B、离婚 :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8、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9、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上海劳动保障服务网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注明密码)和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如2008年7月到期,那么需要提供2007年1月至2008年7月的税单)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证明

注:1)大专学历的税单在2008年4月前的税款要在20元以上(含20元)

2)如因失业提交不出税单、社保缴纳记录: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就职单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本公司员工XXX,身份证号XXXXX,由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处于失业状态,没有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现已在本公司工作,承诺等XXX居住证续办审核通过后立刻为其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特此承诺。XXX公司X年X月X日)。

9、随员证:

A、子女随员证:提供子女居住证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沪全日制学校就读证明。

B、配偶申报随员:配偶居住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果在首次申领居住证时没有申领随员证的,请按照随员证首次申领的办法提供资料。

二、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

收费情况:

1、服务费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信息变更、随员及挂失、补办须知

需由申领人本人凭身份证或者聘用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申报,其他单位或个人不能代理申报。

一、单位变更

1、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2、通知联原件、复印件

3、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派遣代表处员工还需提供岗位协议原件、派遣协议原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本(实到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知识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应届毕业生首创企业(需出具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册资本的限制;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一般应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其上级法人的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不属受理范围(含人才派遣机构派遣的人员);本市用人单位在外省市分支机构招聘的外省市人员,不属受理范围;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二、住所变更

1、居住证复印件;

2、本市的住所证明: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居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增加随员

增加随员一般应在居住证到期续签时同时提出申请,除提供居住证复印件外: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在读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

四、其他信息变更

更改个人身份信息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统一印制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原件和更改后的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五、补开副联通知单

1、居住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挂失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挂失申请。

七、工本费

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重新制卡需缴费人民币25元。

八、受理地点

6.护照加注和换发、补发须知 篇六

护照加注和换发、补发须知

欢迎您来办理普通护照的加注和换发、补发,请注意以下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申请条件:

(一)自贡市常住户口居民、驻自贡部队现役军人。

(二)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三)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曾用名加注。

(四)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换发护照:

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六)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补发。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规格:48×33毫米,白色背景)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须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因证件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2、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情况说明。

(六)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七)申领护照的申请人须亲自到场提交申请,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所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其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八)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注:提交的复印件为A4规格纸

三、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形,签发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

四、收费标准:

换发普通护照200元/本 另加注费20元/件

因原普通护照被盗、损毁补发200元/本 另加注费20元/件 因原普通护照丢失补发400元/本 另加注费20元/件

五、对外业务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7.昆明市办理普通护照须知 篇七

一.申请范围:

常住户口属于昆明市辖区范围的公民,或单位驻地在我市的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可根据需要向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换发、补发护照及变更加注。

二.办理条件:可按照个人需要申请办理

三.提交材料:

请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回答有关询问。您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有:

1、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色照片(相片大小:48×33mm,头部长度:28-33 mm,头部宽度:21-24 mm)1张,附照片数据条形码1份,无数据条形码的另提交照片1张供扫描用;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特定岗位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需提交有关身份证件和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按照人事或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意见;

4、在国内遗失、被盗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报失证明;在国外遗失、被盗护照申请补发的,提交我国驻外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

5、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换发:①护照签证页用完;②护照被损坏涂改不能继续使用的;③原护照签发时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④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办理时提交原护照和护照的签发机关页及个人资料页复印件。

6、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申请变更加注:①申请人有曾用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拼音为多音字、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原汉语拼音不一致需加注的;②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③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办理时提交与加注内容相应的证明材料:使用曾用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前往国有关签证上的外文姓名与原汉语拼音不一致的,须提交户口簿、公证书或前往国的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或移民申请通知书等材料;姓名拼音为多音字的,提交有关字典等证明材料;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提交需加注相片。

四.办证时限:

5个工作日完成受理、审批上报省厅制证。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补充材料或需发函核查资料的,调查及发函核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内。

五.办证收费:新证200元/本,补发400元/本,加注20元/项。

六.咨询电话:5717001、5717057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

出入境证件照片标准

1、照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学光面彩色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

2、采用蓝底相片,要求照片背景为白色。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规格:

半身证件照: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5、一次性快照、数码照片、经翻拍冲印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填表须知

(一)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准涂改。

(二)填写申请人姓名须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三)“拼音姓名”须按普通话拼写;“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出生地”填写省、自治区、直辖市即可。

(四)“文化程度”按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填写。“职业”指公务员,企、事业人员,其他等。

(五)“常住户口所在地”指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须与户口簿一致。

(六)“单位”须填写全称。“行政职务或行政级别”按申请人现状况填写。

(七)“本人简历”从小学填起。

(八)“邮政速递”须详细填写投递地址、收件人、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8.护照申领须知 篇八

1新办《上海居住证》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须知

1、申请条件: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 申请人实际用人单位需在本市注册且注册实到资金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或申请人实际用人单位若为上海分公司,其总公司注册资金需1000万人民币以上;

 有具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存放地出具的阅档政审证明。或在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受理点所属的上海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居住证申办人的人事档案调入本市人才服务中心,由其档案管理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居住证受理时间从人事档案调入人才中心之日起计算)

2、申请材料:

材料必须单位人事专员代办,快递不受理。

(一)申请人必备材料:

1.调档人员信息表;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在封面、承诺及授权单位意见(P2)上加盖公章;

3.个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学位认定,国外学历请致电68883080,自行办理

4.本人身份证;已婚人员另需提供结婚证

5.本人外省居民户口簿,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6.在本市的住所证明:(以下情况任选一项):

A.买房者出具房产证;

B.房者提供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C.借住亲友家的提供相关住址户主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户主写的证明信、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D.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单位房地产权证或者租房合同及《上海居住房屋租

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7.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3个月内的健康状况证明;

8.提供本人劳动合同;(注:合同有效期需为1年以上,且申报期距合同终止期至少6个半月以上)

9.申请人在毕业后有工作经历,其个人档案里须有上家用工单位提供的退工单或离职证明,且公司名

称须与个人经历相符合10.提交实际用工公司资料(以下情况任选一项)

A.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代表处,提交《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复印

B.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公司的,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实际用人单位为上海分公司,提交总公司同意办理居住证的证明及执照、代码复印件并盖公章。

D.实际用人单位若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

(二)申请随办人员所需材料:

 为未成年独生子女首次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

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父母结婚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 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首次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

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和判决书或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

CIIC 09.09.0

1以上的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 为配偶首次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外地详

细住址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可加分资料:(申请人若在申领表中有相应的注明则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 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配偶若为三年有效期的居住证,请提供其结婚证、居住证及通知书副联;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

《申请表》、岗位协议、《调档信息表》等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9.护照申领须知 篇九

1.申领的基本条件

在海宁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

(2)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毕业以上学历;

(3)有固定住所(包括购买或自建的拥有所有权的房屋、用人单位分配给流动人口长期居住未出售产权的房屋,也包括租住、借用拥有使用权的房屋等情形);

(4)有稳定工作(是指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有合法收入、能够自食其力的情形);

(5)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6)已参加本地基本养老保险;

(7)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过失违法犯罪处缓刑以下处罚的除外);

《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海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关待遇,其落户海宁的条件另行规定。属于在海宁投资创业或当地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办法及可以享受的待遇另行规定。

2.审批程序

新居民事务部门接到申领人提交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相关证明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回执。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浙江省居住证》,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浙江省居住证》由镇(街道、开发区)新居民事务所受理审核,市新居民事务局审批、签发。

3.相关管理

(1)取消居住证年检制度,自10月1日起停止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变更登记的要求来获悉。

(2)流动人口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注销并收缴其《浙江省居住证》,并按《条例》规定予以相应处罚。《浙江省居住证》被注销后,流动人口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重新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3)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收取费用,也不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0.办理护照、旅行证须知 篇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受理居住在(领区)内中国公民的各项护照、旅行证申请,办理护照的延期、加注等手续。

一、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本人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办理有关护照、旅行证手续。使、领馆以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代办护照或旅行证事宜。相关费用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并不因为通过所谓《代办人》而有所减少或增加。

(二)申请人应根据使、领馆要求准备必需的材料并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材料不齐备或出示虚假材料、提供虚假情况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领事官员可以拒绝受理。对骗取证件的,将依法吊销其所持证件,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旅游护照》不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加注等手续,如当事人需回国,应申请旅行证。

(四)护照照片须为小2寸(40mm×32mm)正面、免冠、半身、平光纸、素背景近期照片(彩色黑白均可)。人物应表情自然,衣着整洁,不佩戴饰物。

(五)递交申请后请向有关领事官员索取取证单。取证单为交款及取证凭据,请妥为保存。

二、办理各项护照手续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因私护照

1、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证明当事人的中国国籍、出生日期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2、儿童首次申请因私普通护照或办理携行儿童加注

(1)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出生证明、父(母)子关系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儿童未加入驻在国国籍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护照、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3、分照(指子女从其父或母护照中分出)

(1)父或母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父或母、以及当事人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出生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在国内出生)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出生证明(当事人在当地出生);

(4)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5)当事人护照照片3张。

4、因私护照换发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现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因私护照补发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遗失护照经过的书面报告(并注明当事人姓名、出生日期;原护照号码、发照机关、发照日期);能提供原持护照的复印件将方便护照的申请。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5)第一次申请补照,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后即可发照;第二次申请补照,应在核实有关情况后晚三至六个月发照;第三次则应在核实申请人身份与持照情况一年以后予以补照。

注:在遗失护照的临时出国人员,总领馆只为其补发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6、6、因私护照延期

条件:护照即将期满但仍有空白页,应在护照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每本护照最多可延期两次。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延期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1张。

7、7、因私护照加注

所需材料及证明文件:(1)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加注申请表》一份;

(2)申请姓名加注的,须提供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书;

(3)姓名加注及减少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1张;近照加注及增加偕行儿童加注,护照照片2张。

二)因公护照

1、因公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

(1)使领馆不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

(2)使领馆报经国内发照机关同意后,可为常驻因公人员办理护照换发及延期、加页、加注等手续。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相关申请的要求。

2、因公护照的补发

(1)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办理一年一次有效旅行证,以方便其回国;

(2)经向原发照机关核实,使领馆可为常驻国外的因公出国人员补发相应的因公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补发因私护照的要求。

3、持因公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办护照手续

(1)自2002年4月1日起,新派出劳务人员改持因私普通护照,使领馆自即日起不再为劳务人员办理换发、补发及延期等因公普通护照手续;

(2)2002年4月1日前已持用因公普通护照的劳务人员应继续使用现有护照直至有效期满,不必换发因私普通护照。如其劳务合同期限超过所持护照有效期,或者办理居留、签证需要,可申请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换发手续的要求;

(3)劳务人员因公普通护照损坏或丢失,使领馆报经原发照机关核实其劳务人员身份和原持照情况后,可为其换发因私普通护照。相关条件及所需材料和证明文件参见办理因私护照补发手续的要求。

三、申办各类旅行证的条件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限回国使用旅行证

条件:被遣返回国的非法移民及其他单程回国人员等。

材料及证明文件:

1、原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3、护照照片3张。

注:申请人如无护照,使领馆须向国内有关部门核查申请人身份后,才能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须向使领馆提供本人当地的联系电话及完整准确的国内家庭住址。

(二)一年一次有效、两年多次有效旅行证

条件:港、澳、台同胞及其他有必要持用旅行证人员

材料及证明文件:

1、申请人所持港、澳特区护照或台湾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当地的有效居留证件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好的《护照、旅行证、海员证申请表》一份;

4、护照照片3张;

四、附则:此须知为基本办证要求,仅作参考,具体办证定请以各馆实际情况为准。

200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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