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8-09

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选7篇)

1.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一

市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

作方案

市民政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

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根据州民政局《湘西州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办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

要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积极配合当地财政、纪检监察、纠风办、审计部门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与检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专项清查,努力实现民政系统资金监管方式更加完善、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清查范围和清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在乡各类优抚对象定期定量抚恤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敬老院建设资金、农村五保之家建设资金、农村百岁老人健康补助费、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的发放、使用和结存情况,清查涉农资金是否按规定设立专户,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有发放花名册;是否足额拨付到位;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截留资金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滞留问题;是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列支,有无改变资金使用渠道、扩大使用范围现象;

各项资金发放的时间、对象、标准、范围、方式是否符合规定;违纪资金是否收回上交;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此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清查工作要注重实效,自查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确保清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6月开始至底结束。部署启动阶段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和符合本局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民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强农惠农政策,营造监督检查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参加监督检查活动的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民政各

项涉农资金拨付的程序和管理使用的规定,增强贯彻执行政策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自查自纠阶段

民政系统要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把近几年来所有下发政策性资金的项目、每年到位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列出清单。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自查面达到100%。一是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有关要求,全面清查各级财政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二是积极开展“回头看”。三是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四是完善制度。

民政系统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资金管理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书面报告,自查报告于8月6日前报州民政局财务室。重点检查阶段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局将组织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文件、查核帐

目、接受举报、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重点检查,全面掌握各乡镇农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农村在乡优抚对象抚恤资金、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农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农村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我局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一般性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处理,并限期进行整改;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整改总结阶段

我局要在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全面、客观总结本系统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9月15日前上报州民政局专项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职责

民政系统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全市民政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乡镇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开展

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民政系统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向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民政系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包括: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负责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组织各基层民政办、局属各单位、本局各股室位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搜集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本局各业务股室的主要职责: 纪检监察室:负责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工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财务室: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民政办、局属

各单位、本局各股室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清查工作宣传报道。

社会救助局、救灾救济股、优抚股、基政股、老区办、老龄办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全市各基层民政办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民政系统要站在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强农惠农有关民政资金专项清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强农惠农有关民政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民政系统要把这次专项清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开展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随时迎接国家、省、州重点检查工作。强化督查,务求实效。要把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坚决按照“问题不解决不

放、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核实,逐条整改,要真正做到让截留的钱流下去、被挪用的钱挪回去、挤占的钱要退回来、滞留的钱要发下去、及时足额发放的要及时足额发放。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没有得到整改的既要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务实,不走过场。严肃纪律,确保质量。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清查工作。一是要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缩小范围,确保自查面达到100%。二是组织重点检查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对专项清查情况要全面如实的报告,不许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四是所有参加清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对泄露工作秘密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各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不得以各种借口、任何方

式阻止或干扰检查,对恶意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纠防并举,建章立制。各级民政系统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民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预防在先。要完善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不断提高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民政系统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专项清查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步骤,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和支持专项清查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圆满完成。市民政局 8月6日

2.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根据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强农惠农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农政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自查工作非常重视,把它作为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区管委会副主任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并设二个自查指导小组。要求各乡镇处也成立相应的组织,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搞好自查工作,确保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制定方案,统一思想

为使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们根据实际制发了仙女湖区强农惠农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

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7月27日下午,管委会组织召开了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会议,部署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各乡镇处和区直有关部门对2008年到2009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和自查自纠,专项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在各乡镇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区组织自查指导小组分别下到全区各乡镇处对全区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听取汇报,逐一核对,全区强农惠农重点检查的资金4942.182万元,涉及项目15个。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对4个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帐薄进行了检查,核对资金数量及下拨情况。重点检查了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农村公路改造资金等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对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要求实行专户专帐或报帐制管理的项目资金,按文件要求办理。通过查阅资料、核对帐薄,各项直补资金指定了专人负责审核和管理,建立了台帐、受益人花名册,根据核定的面积、金额、补助标准、人数等有关资料,通过“一卡通”发放,足额拨给受益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台帐清楚。移民项目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等要求实行报帐制的项目实行了报帐制。要求下拨到项目单位的资金根据文件精神逐级下达。

(一)2008-2009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01.54万元,区级配套7.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11.35万元,区级配套8.11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2、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九龙1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九龙1万元。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2.0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1.49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4、农作物良种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48.20万元,(河下镇26.482万元、九龙山乡14.568万元、钤阳管理处4.52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004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07.10万元,(河下镇55.91万元、九龙山乡30.202万元、钤阳管理处11.62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9.423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5、财政扶贫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10.5万元(河下镇5.5万元、九龙山乡3.5万元、钤阳管理处0.5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6.1万元(区本级10万元、河下镇4.1万元、九龙山乡1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万元)。实行专户报账制。

6、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140.35万元,其中:2008年现金补助资金12.2万元、下拨乡镇资金12.02万元(河下镇1.59万元、九龙山乡2.23万元、钤阳管理处3.8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32万元),结余资金0.18万元;粮食补助资金128.15万元,下拨乡镇资金126.3万元(河下镇16.7万元、九龙山乡23.4万元、钤阳管理处40.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5.4万元),结余资金1.85万元; 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137.48万元,其中:2009年现金补助资金7.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7.23万元(河下镇0.93万元、九龙山乡1.31万元、钤阳管理处2.7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3万元),结余资金0.67万元;粮食补助资金82.84万元,下拨乡镇资金75.9万元(河下镇39.45万元、九龙山乡12.01万元、钤阳管理处3.4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47万元),结余资金6.94万元。2009年上级拨付2008年—2009年政策性补助资金46.74万元,其中:2008年补助资金9.75万元,下拨乡镇资金9.38万元(河下镇2.53万元、九龙山乡1.04万元、钤阳管理处5.05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76万元),结余资金0.37万元;2009年补助资金36.9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36.5万元(河下镇6.54万元、九龙山乡6.2万元、钤阳管理处11.3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1.46万元),结余资金1.49万元。按验收合格实际面积实行一卡通发放,结余资金在财政专户。

7、粮食、农资综合直补:2008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311.84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助资金68.9万元,下拨乡镇资金61.54万元(河下镇31.84万元、九龙山乡17.88万元、钤阳管理处5.9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9万元),结余资金7.36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242.94万元,下拨乡镇资金240.96万元(河下镇124.67万元、九龙山乡70万元、钤阳管理处23.19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3.1万元),结余资金1.98万元;2009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51.38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补助资金60.22万元,(河下镇29.63万元、九龙山乡17.99万元、钤阳管理处6.8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5.78万元)。农资综合直补补助资金191.16万元,下拨乡镇资金235.76万元。(河下镇115.99万元、九龙山乡70.43万元、钤阳管理处26.69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65万元)。上级下拨的资金已扣除历年账上结余,按实际面积和补贴标准,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农户存折。

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2008年农饮安全上级补助资金31.6万元,下拨乡镇31万元(河下镇8.7万元、钤阳管理处11.7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0.6万元));2009年农饮安全上级补助资金200.82万元(河下镇106.53万元、九龙山乡167.94万元、钤阳管理处31.98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9万元))。根据由发改局和经发局下达项目资金计划,实行专户报账制。

9、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2009年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补助资金63.02万元,其中:家电下乡补助资金38.02万元(下拨乡镇39.45万元,河下镇22.51万元、九龙山乡12.01万元、钤阳管理处3.46万元、凤凰湾办事处1.47万元),汽摩下乡补助资金25万元(下拨乡镇12.21万元,河下镇7.09万元、九龙山乡3.46万元、钤阳管理处0.67万元、凤凰湾办事处0.99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兑付。

10、新农村建设资金: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57.5万元,区配套资金82.5万元;(河下镇156万元、九龙山乡106万元、钤阳管理处50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8万元)。2009年上级补助资金277.2万元,配套资金106.8万元;(河下镇150.8万元、九龙山乡128万元、钤阳管理处57.2万元、凤凰湾办事处48万元)。全部通过专户下拨。

1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资金28.904万元,区配套资金7.226万元,(河下镇27.04万元、九龙山乡4.2万元、钤阳管理处2.61万元、凤凰湾办事处2.28万元)。全部由乡镇财政所直接支付到能繁母猪饲养户。

12、农机购置补贴:2008年上级补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43万元(挂靠渝水区),2009年补助资金14.76万元,购机时一次性抵扣。

13、高产油茶补助资金:2009年上级补助2008年高产油茶补助资金3.1万元,已拨区经发局,实行专户报账制

14、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基金:2008年上级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17.872万元,2009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581.48万元。一部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一部分拨付到项目单位。

15、农村公路改造资金:2008年上级补贴资金56.09万元,2009年市交通局拨付区交通局2008农村公路建设县乡水泥路国改补贴经费56.09万元;区交通局下拨河下镇23.78万元、九龙乡26.35万元、钤阳5.96万元。2009年补贴资金24.8万元,2010年拨付2009年农村公路(第一批)补贴24.8万元;下拨河下镇16.48万元、九龙乡8.32万元。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从检查及其自检情况看,我区的强农惠农资金基本上都制定了较完善的管理制度,资金拨付也比较及时,使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惠。但在具体操作和执行过程中,通过检查也反映了一些问题。

1、部分资金存在滞留的情况。退耕还林资金检查时,河下镇政府滞留公益林资金55万元,但近日已整改下拨。

2、直补资金存在多头申报的问题。凤凰弯办事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核实不够严谨,退耕还林面积已申报,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面积没有核减下来,存在多头申报,几年以来致使资金沉淀25.32万元在帐上。

3、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内容。农村饮水工程以村委名义申报项目,项目资金到位后,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及用途,如凤凰弯办事处以东坑村委名义上报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然后将项目资金转回凤凰弯办事处,区审计已罚款处理。

五、整改措施

1、河下镇政府滞留公益林资金55万元,近日已下拨。

2、我区将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杜绝多头申报、套取资金现象。多头申报沉淀下来的直补资金,建议上级财政抵下的直补项目资金。

3.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三

工作职责

为切实发挥省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特对其职责明确如下:

一、省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订全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组织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查,协调解决专项清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困难。对各地区、各部门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组织开展重点检查。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向省政府、省纪委报告工作情况。

二、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财政厅:综合协调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督促指导市、县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

监察厅、纠风办:配合财政厅做好专项清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以及查处强农惠农资金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问责督查。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业厅、文化厅、卫生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审计厅、林业厅、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责和省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清查

工作。

此外,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区负责的原则,对分管片区专项清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并根据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重点检查方案,对分管片区开展重点检查。具体分工如下(处于前面的为牵头单位):

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南昌市

监察厅、扶贫和移民办公室:赣州市

审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饶市

教育厅、文化厅:九江市

民政厅、环保厅:吉安市

水利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抚州市

林业厅、科技厅:萍乡市

卫生厅:宜春市

国土资源厅:景德镇市

农业厅:新余市

发展改革委:鹰潭市

三、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各组职责分别为:

综合协调组:负责起草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相关文件;负责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编印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牵头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负责搜集

整理专项清查信息,编发工作简报;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情况统计表的汇总工作;负责同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市、县领导小组的指导。

4.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四

和检查工作简报

第(一)期

宁国市强农惠农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我市组织收看收听全国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6月17日下午,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部级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领导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我市会议中心参加会议,收看收听了电视电话会议内容。

此次会议,旨在为保障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据介绍,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 1

合的方式,自2010年6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部署启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四个阶段。专项清查的任务,主要是对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级及以下的涉农补贴、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等方面的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对资金的安排、分配、拨付、使用、项目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审签:彭若晖责编:徐娟娟郑建民 报:宣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市审计局

5.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五

根据县财政局、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印发<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解决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乡政府同意,现就我乡专项清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主要是乡有关单位、村级组织。

二、清理内容

本次清理主要是20**—20**年县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和使用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如农村水、电、路、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7月22日—26日)

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召开动员会。

2、自查自纠阶段(7月27日—30日)

认真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3、迎接检查阶段(8月1日—30日)

8月1日—15日,迎接县检查阶段;8月16日—30日,迎接市组织的重点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将加强对此次清理工作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2、严肃工作纪律。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认真务实的态度组织好、开展好整个整理工作。清理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准擅自缩小清理范围;清理工作要全面如实报告,严防清理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瞒报漏报。

6.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六

关于XX街道开展强农惠农资金

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街道下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街道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增强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规范性,使资金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县纪委要求,结合XX街道实际,我街道将于2011年11月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

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的相关要求依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下发的指导意见。

三、检查内容

1、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粮食直补。

2、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3、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

四、检查组组成 第一组

组长:XXX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纪委书记 成员:XXX 街道纪工委副书记XXX 街道纪检监察干事

五、要求:

检查组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各检查组要认真记录,及时形成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

中共XX街道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专项资金检查通知

7.关于印发双柏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七

山东省农业厅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战树毅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刘芳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庄文忠副厅长

陈群力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监察

专员

王培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于书良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宣东副巡视员

周占升厅总经济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员:卜祥联厅办公室主任

冯安昌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范永华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冯周安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处长

刘卫平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处长

刘子杰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褚瑞云厅发展规划处处长

于永德厅对外合作处处长

曲国庆厅科技处处长

解洪起厅种植业管理处处长

李传府厅产业化办公室主任

宋永泉厅生态农业处处长

曲召令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赵洪亮省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

苏桂林省果茶技术指导站站长

蒋庆功省土壤肥料总站站长

卢增全省植物保护总站站长

张汝安省农业环境保护总站站长

孙文军省农业信息中心主任

迟斌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杨理健省农药检定所所长兼知识社社长、总

王桂峰省农垦科技发展中心主任

庞茂旺省食用菌工作站站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名单

主任:周占升(兼)厅总经济师兼财务处处长 成员:张霞厅财务处调研员

董道慈厅财务处副处长

刘戈厅财务处副处长

徐大连驻厅纪检组副处长

李召国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

孙明河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处副处长 范群英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主任科员 范荣豪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于菲菲

胡志华

沙继红

范作军

赵海军

董梅

丁习武

于谦林

崔秀峰

高瑞杰

张红梅

苏衍存

李龙凤

段培奎

赵树海

贾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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