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框架协议)(精选20篇)
1.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一
配 驾 租 车 协 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
辆 车,车牌号:,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此协议出发地为
二、租期
租赁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本协议到期,双方同意续租,租金另议。
三、租金及付款
1.租金(含车辆使用费及司机工资费用)费用为每天每车人民币 元整。时间计算方式为,从 出发为第一日,返回 的当日为结束用车时间。
2.在租赁期结束前7天,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租期内全部发票,乙方可在此期间暂扣甲方租金。
3.乙方收到甲方的正式发票后五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暂扣的全部租金。
四、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2.甲方负责协议内行程车辆的维修及保养费用(含防冻液及机油等)。
3.甲方须按乙方要求时间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若无故迟到早退,乙方可相应的扣除当天的租金,经常迟到早退者,乙方可终止合同。
4.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乘坐人员受到伤害需要赔偿时,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予以赔偿。
5.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解决,与乙方无关。6.由于车辆或司机的原因,不能正常用车,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尽快解决问题,不能用车期间乙方不支付给甲方租车费用。
五、乙方职责
1.乙方承担停车费及协议内行程车辆的过路费、加油费。2.乙方负责甲方司机相应的食宿。
3.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4.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不称职的司机,甲方应积极与乙方协商解决,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可终止用车,直至甲方更换称职司机。
6.乙方应专门指派一名管理人员与甲方司机进行工作沟通。为保障甲方服务质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机有权拒绝乙方其他无关人员随意调派。
7.乙方发现甲方所提供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维修,直至排除安全隐患,如甲方不执行,乙方可终止合同。
六、协议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文中为准。
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需提供汽车行驶本复印件、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证明复印件及司机驾驶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
2.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二
3月3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在产品互供、物资采购等方面开展合作。
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能源企业, 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煤层气开发, 以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等, 是我国第二大煤炭生产企业。中煤能源是中煤集团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公司, 2006年12月在香港上市, 于2008年2月回归A股。
3.历史回放:朝美核框架协议 篇三
冷战后核问题一直是美国与朝鲜之间的核心议题之一。1990年,美国根据卫星拍摄的照片,认为朝鲜到90年代中期可能拥有核武器,朝鲜则声明这纯属美国捏造。1993年初,美朝就国际原子能组织(IAEA)对朝鲜核设施实行“特别检查”一事发生严重对抗。美国加大了对朝军事压力,而朝鲜则宣布退出于1985年参加的核不扩散条约(NPT)。1993年6月,美朝代表在纽约举行了自从1953年停战协议签订以来的首次高级会谈,达成协议:美国帮助朝鲜改造核设施,朝鲜则暂不退出NPT。7月,在美朝日内瓦会谈中,美国首次表示可以考虑帮助朝鲜将其石墨减速反应堆换成不易被用于军事目的的轻水反应堆。1994年3月,美国指责朝鲜未能给予IAEA人员充分合作,决定取消即将举行的美朝会谈并恢复与韩国的“协作精神”军事演习。朝鲜方面则宣布不再接受IAEA检查并称要重新考虑其暂不退出NPT的承诺。半岛局势再度恶化。4月下旬,朝鲜表示可以允许IAEA人员检查其核设施。但由于朝鲜在IAEA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更换了反应堆燃料棒,与IAEA发生激烈对抗,IAEA宣布中止对朝鲜的民用核技术援助。朝鲜宣布退出IAEA。6月15日,美国驻联合国大使奥尔布赖特向安理会提出对朝制裁方案。朝鲜也毫不退让,宣称“制裁则意味着宣战”并威胁要将汉城变成“一片火海”。据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的佩里后来回忆,当时美国还差一天就要向韩国大规模增兵并开始撤出平民,局势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关头。为化解危机,经克林顿总统同意,美国前总统卡特访问了平壤并同金日成举行了会谈。访问后卡特宣布“危机已结束”。两国于7月初在日内瓦重开高级会谈。在这次会谈中双方代表均表现出较大的灵活性,取得了重大进展。10月21日双方签订了框架协议。
各退半步后的成果
根据这一协议,朝鲜将不退出NPT,同意冻结并最终拆除其核设施,其中包括在宁边核研究中心正在运行中的50兆瓦的实验型石墨减速反应堆,一处已部分完成的再处理设施以及在太昌的一个正在建设中的200兆瓦的反应堆,这样朝鲜就不可能从核燃料中分离出可能被用于生产核武器的武器级钚。作为交换条件,美国同意在2003年前帮助朝鲜建造两座轻水反应堆以代替石墨反应堆(总功率2000兆瓦)。在轻水反应堆建设过程中,美国每年将向朝鲜提供50万吨重油以弥补其因冻结其核反应堆而遭受的能源损失。朝鲜承诺贯彻1992年签署的“北南无核化联合宣言”,美国则正式保证不对朝鲜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此外,双方保证将共同致力于改善经贸及政治关系,最终实现关系正常化。
协议签订以后,朝鲜半岛局势得到了很大改观,由紧张对峙变成“大缓和,小紧张”。朝鲜冻结了协议所规定的核设施。1995年1月,为实现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在签约后90天内向朝鲜提供5万吨重油的目标,克林顿政府下令动用国防部550万美元应急资金用于购买重油。由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为主组成的朝鲜半岛能源开发组织(KEDO)于1995年3月在纽约成立,选定了一家韩国公司作为两座轻水反应堆的主承包商。1997年8月,轻水反应堆核电站正式开工,2002年8月8日,KEDO在建设工地上举行了反应堆混凝土浇灌仪式,从此工程进入了一个新的实质性阶段。到目前为止工程投入已超过10亿美元。
4.租车协议 篇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汽车事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汽车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该车品牌及型号为,车牌号为。
二.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三.各自责任
1.甲方负责车辆保险及年检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2.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向保险公司索赔。3.乙方须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行车安全。4.车辆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5.租用期间违章罚款由乙方支付。
6.租用期间油料费及过路(桥)费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反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七.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出租方:
(签章)
承租方:
(签章)电 话:
电话: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5.租车协议书 篇五
承租方(甲方):xxxxx
出租方(乙方): xxxxx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4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100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100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9月1日起生效, 至~年9月1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6.租车合同、协议 篇六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手续完善、证件齐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型号为别克,车牌为 沪__,颜色为_灰色_,本车折价为16万元人民币,承租给乙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 2012年 02月 02日起至 2014年02月 01日时止。
三、租金每月为200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
四、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且逾期 30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五、由乙方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等相关车险。
六、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七、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经发现其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九、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同时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十二、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十三、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四、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签字)
7.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七
2009年11月13日, 中国农机院与国能生物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研发基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国能公司举行。中国农机院常务副院长李树君、院党委书记李韵涛、院总工程师兼科技产业发展部部长方宪法、院务部部长李惠、规划投资部部长李树伟、科技产业发展部副部长杨炳南、生物质中心综合部部长燕晓辉, 以及科技产业发展部吕黄珍博士出席了签字仪式。
本次协议的签订紧紧围绕我国大力发展生物质能的战略任务需求, 充分利用中国农机院在农业机械化研发领域雄厚的科技实力和强大的农机工程装备实践能力, 充分利用国能公司在生物质直燃发电产业领域的开拓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运作经验, 通过强强联合, 尽快把中国农机院生物质能中心建设成为我国乃至世界一流的生物质能综合研发基地。共同开展生物质能产业链技术的研究, 努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工程技术的快速发展, 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 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8.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 篇八
航运实践中,多有托运人基于与承运人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之签订长期的运输代理协议,在协议中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框架约定。界定此类协议的法律性质,应以当事人签订协议时的真实意思为标准。若当事人签订协议时有意向表明将来须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确定的,则该协议为预约。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不限于合同文义,应综合考虑双方继续磋商权利义务的必要性、协议签订后的履行行为及涉案纠纷发生前的交易惯例或业务操作惯例等因素。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
〖案情〗
原告:上海泛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日,原、被告双方签署“出口运输代理合同”,约定被告委托原告办理70DZ石油钻机壹套及部分石油井设备配件自中国上海港/天津港运至伊朗阿巴斯港的货运事宜,纠纷解决方式为诉讼。同年4月29日,被告与原告就出运第二套钻机设备签订“租船协议”,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
双方分别于同年8月9日和年底签订“8.9协议”及“履约协议”,明确约定被告承诺运至伊朗阿巴斯港或霍梅尼港的后续三台钻机设备(每台11 000立方,正负5%)交由原告承运,运费为41.50美元/立方,运输合同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不变。
被告于2012年3月20日就出运至伊朗阿巴斯港的MAPNA项目的钻机设备,首次向原告询价,要求分两批出运,原告更改运费为46.50美元/立方,且款项一个月内结清。该钻机因技术原因迟延出运,被告于2012年6月19日对该台钻机再次向原告询价,原告未予以答复,该钻机最终由案外人航通公司承运。
被告于2013年11月21日就出运至伊朗霍梅尼港的NIDC项目的钻机设备向原告询价,原告于同月25日回复,但并未给出具体报价,被告于同月27日电邮邀请原告于28日参加招标就海运协议进行洽谈,原告前往但仍未报价。
原告诉称: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委托原告承运后续钻机导致原告遭受巨大利润损失,为此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利润损失132 000美元。
被告辩称:原告未提供其因运输事宜另行租船等成本支出,无法计算可得利润,且本案“8.9协议”、“履约协议”非完整的合同,仅为预约条款,不存在可得利益损失。
〖裁判〗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运输的目的港为伊朗阿巴斯港或霍梅尼港,故本案具有涉外因素。庭审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中国法律,故确定以中国法律作为审理本案的准据法。
关于双方签订的协议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据“8.9协议”及“履约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可知,双方需在钻机实际出运时订立新合同,以最终明确双方间货物运输的具体内容及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从当事人的磋商、履行行为及业务操作惯例等可以看出,双方就特定出运的钻机无论是在已决条款还是未决条款中均有需磋商和调整的意愿。因此无论从合同约定还是从双方行为均可认定,双方签订的“8.9协议”和后续的“履约协议”应为“预约”。
关于原告诉请的利润损失。本案中双方签订的“8.9协议”为预约,即使被告有缔约过失,也只需向原告承担信赖利益损失,即原告为同被告签约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原告诉请的利润损失系以本约的全面履行为基础计算原告可能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得出,不属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畴。故该诉请不应在预约违约请求赔偿之列。
〖评析〗
本案系因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认定引起的纠纷。实践中,多有托运人基于与承运人的长期合作关系,与之签订长期的运输代理协议。协议中对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进行框架约定,具体航次运费则以实际运输时另行约定为准。本案的特别之处在于原、被告之间签订的框架协议中对运费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相对确定。在该类案件中,正确地识别和界定框架协议的性质成为确认其效力的关键。我们认为,该类框架协议系基于双方合意缔结而成的合同,应从合同内容确定性、双方履行行为、当事人交易习惯等方面综合考量,探究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而确定合同的法律性质。
一、海上货物运输中框架协议的法律性质
海上货物运输框架协议的效力不应一概而论,应首先界定框架协议的性质是“预约”还是“本约”,从而确定框架协议合同效力以及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当事人的约束力。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是当事人以订立本约为目的而事先订立的合同。2012 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首次在法律上正式承认预约,确认了预约作为一种合同形式的基本性质。
预约以订立本约为目的,但其自身具有相对独立性。预约有明确的双方或多方订约主体,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其成立也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故其本质为形式完备的合同。有的预约中条款非常详尽,将未来应由本约规定的内容几乎都在预约中作了明确约定,导致在案件审理中难以对合同进行定性。我们认为,判断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系预约还是本约的根本标准应当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若当事人在缔结合同时有意向在将来订立一个新的合同,以最终明确在双方之间形成某种法律关系,则该合同为预约。当事人的意向性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解读双方之间已达成框架协议的书面约定,分析双方是否有将来订立新合同的意向。本案中“8.9协议”明确了拟进行运输的货物出运货量、目的港、相应的海运费金额、款项支付条件及逾期付款的相应罚息,具备了正式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但当事人在该“8.9协议”中同时约定,运输合同其他条款参照“原合同”条款不变。在“8.9协议”签订前,原告为被告出运两套钻机至伊朗,双方就第一套钻机签订了“出口运输代理合同”,就第二套钻机签订了“租船协议”,该两份合同权利义务内容差异较大,且纠纷解决方式亦有不同。因此,“原合同”指代不明,有待于双方在将来进一步明确,以最终确定具体的运输权利义务和相应的纠纷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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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当事人签订框架协议后的履行行为等客观事实,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1)从合同磋商的必要性层面,判断该框架协议是有待于进一步磋商还是可直接履行。本案中,尽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数额明确的海运费,但并不意味着合同价款内容的完整。即使海运出运总量和目的港相同,因被告钻机设备构造的不同,也会形成不同的陆路运输包干费。故陆路运输包干费会根据货物出运时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整,仅凭“原合同”不足以确定具体金额。合同内容需双方当事人进一步合意确定。
(2)从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后的行为层面,判断双方是为订立本约而继续磋商还是对合同约定的内容实际履行。该标准的审查不仅有助于判断合同的基本性质,也有助于判断违约的责任主体和对损失应承担的责任比例。本案中,被告并未直接按照原协议运价交运货物,而是向原告再次询价,原告在回复中以船价和油价上涨为由调高了相应的承运单价,这些行为足以说明双方仍在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积极磋商,并非径行履行原协议。
(3)从双方交易惯例层面,判断签订正式合同是否为双方交易之必要。本案中,从被告通常的钻机出运的业务操作惯例来看,其出运的每套钻机均有相对应的正式合同签订。
二、违反预约合同的损害赔偿范围
损害赔偿系民法之核心。本案中的争议在于违反预约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即限于信赖利益损失还是可及于可得利益损失。所谓信赖利益损失,是指意欲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基于对订约对象合理善意的信赖,而自身支付了一定的成本,由于对方当事人没有遵循其信赖关系,信赖一方可以请求对方予以弥补因信赖而遭受的不利益。所谓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下,在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后,债权人可以获得利益,但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未获得而遭受的损失。
笔者认为,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约的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应包括可得利益损失,而违反预约的损害赔偿则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理由如下:①信赖利益损失是明确的已发生的损失,而可得利益损失是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在预约阶段,当事人一方为签订本约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并实际花费了一定费用,若当事人拒绝签订本约,则此部分损失可以确定。另一方面,虽则预约已签订,但本约是否成立尚属未知,当然不能据此主张可得利益的损害赔偿。②当事人签订预约的目的在于在将来某一时间与对方签订本约,其所能期待的也应止于与对方在特定日期签订本约;至于将要签订的本约的内容,以及本约签订后是否会得到双方全面履行均不确定。综上,可得利益应系基于本约而言,本约既未签订,自然不存在可得利益损失,更谈不上进一步确定损失金额。本案中被告的赔偿范围应仅限于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
9.长途租车协议 篇九
甲方(承租方):北京世纪明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临时租用乙方车辆事宜达成一致。
一、租用车辆情况
1.租用时间:
2.租用车型和数量:
3.报到时间和地点:
4.行程安排及要求:
二、租车价格及付款方式
1.每辆价格:大型元/辆/趟;中型元/辆/趟,团队行程价格按照协议执行
2.合计价格:
3.路桥费承担方式:
4.结算期限及方式:
三、甲方责任
1.自签订用车协议起,不得擅自更改用车计划,如需更改行程、调整用车时间或用车数量,甲方须提前3天以上与乙方协商,否则乙方有权按原用车计划收取租车费用;
2.甲方保证乘客爱护乙方车辆设施,如因甲方或乘客原因造成乙方车1
辆设施毁损,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行驶过程中,甲方乘车人员不得影响行车安全,禁止在车内吸烟、站立、躺卧、走动、打闹、大声喧哗等。
3.甲方为乙方驾驶员提供长途提前到达和团队中食宿,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
四、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资质合格的旅游客车和驾驶员,乙方驾驶员应按约
定的行程计划,安全行驶和操作,确保安全,积极配合甲方领队或导游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汽车服务质量》和行业标准及优质服务完成接待任务;
2.乙方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人员损伤,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裁定及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乙方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如途中发生车辆故障,由乙方协调维修人
员及时排除或另行派发替换车辆,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明显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10.租车安全协议 篇十
甲方:甘肃省灵台县第二中学总务处
联系电话:0933-3661026
乙方:
驾驶证号: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车协议:
一、甲方由于参加灵台县第三届全民星篮球运动会需要,租用乙方车一辆,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
型号:_______
颜色:_____
车号: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全民星篮球运动会全面结束时止,最终租赁期限以实使用时间为准。
三、租金:
1、行程是什字往返灵台,每趟(来回)人民币60元左右(具体以行政会研究结果为主)。
2、租赁费总额:由实际使用趟数乘以租赁费用合计。
四、甲方的权利
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在用车时,乙方按时把车开到指定地点。
五、甲方的义务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
2、协助乙方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3、协助乙方搞好租赁车辆安全工作,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配合乙方向交警、公
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依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七、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性能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并保证驾驶人员具备
相应的驾驶能力和相应证件。
3、在甲方不用车时,乙方可自由运行(营),但运行(营)时产生的费用及交通意外均由乙方承担。
4、如实告知甲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如果因其它原因未能出车,应及时告知甲方。
5、乙方承担车辆保险费用及维修维护费用。
八、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或因故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违反交通法规驾驶造成甲方人员及仪器设备损伤的由乙方赔偿 相应损失,若致使甲方人员伤亡的根据法律法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
九、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当事双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1.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十一
本期“特别关注”栏目推出《京津冀档案部门携手合作共谋发展》一文,刊载了参加签署档案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的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的贺词和北京市档案局(馆)局(馆)长吕和顺、天津市档案局(馆)局(馆)长方昀、河北省档案局(馆)局(馆)长魏四海的重要讲话。三地档案局(馆)的领导共谋发展,分别就诸多方面的合作交流了意见,创新性的工作机制令人振奋,对三地档案部门加强合作、协同发展的美好前景充满了信心。
文件风险评估是文件安全管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课题。ISO/TR18128:2014标准的制定,为信息化建设背景下组织有效开展文件过程和文件系统的风险评估提供了指南。本期“理论探讨”栏目刊载的《
本期“业务研究”栏目分别围绕我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微信作为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基于档案元数据的电子文件自动鉴定、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以及高校特殊载体档案的管理策略五个话题,刊登了相应的专题文章,展示研究成果并与业界同仁交流探讨,共同分享对档案业务的思考……
今年九月是纪念九一八事变爆发83周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勿忘国耻、振兴中华!本期“档案文化”栏目围绕这一主题刊发了特约稿件《九一八事变与北平抗日救亡运动的兴起》一文及《被遗忘的旅途——九一八事变后的平沈通车》等相关文章,意在警示国人居安思危。“探究查考”栏目登载的《故宫博物院藏古建类玻璃底片的价值发掘与整理、保护、数字化》一文,展示了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珍贵文物——玻璃底片的档案价值,一张张难得一见的清末皇室成员和古建类玻璃底片成为本文亮点,突显其珍贵的研究价值。“域外采风”、“点击馆藏”等其他栏目亦有佳作刊登。
12.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十二
2013年12月15日,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与山东省济宁市政府在济宁市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安科院院长吴宗之, 济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梅永红分别代表双方致辞。双方合作以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 积极促进“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中国安科院将济宁市作为安全科技研发的实验基地和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基地, 与济宁市相关单位合作, 共同研发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 共同开展工业园区安全规划、安全专业人才培训, 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 为促进济宁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罗新军副局长, 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周洪, 济宁市政府秘书长杜昌华, 济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中国安科院科技发展部负责人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13.个人租车协议范本 篇十三
甲方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的车型:____ _,____ 辆,车辆开始使用年: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
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同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
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至 年 月 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14.单位租车协议范本 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第一条 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年租金为元。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送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需续租车辆,须提前10天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六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租赁车辆日均行驶里程不超过500公里
第七条 租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一年租金元。
出租方同时向承租方提供租金发票,税收由出租方承担。
第八条 车辆保险
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作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日期:
日
15.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十五
201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的伙伴关系, 西门子基础设施与城市业务领域与重庆大学签署了框架协议。根据协议, 未来三年内, 西门子中国基础设施与城市业务领域将向重庆大学56名在籍学生提供每年共计25万人民币的奖学金。此外, 重庆大学知名教授将定期为西门子相关员工进行培训、出席研讨会, 西门子专家客座讲师将为重庆大学学生教授相关课程。西门子还将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并为品学兼优的重庆大学本科、研究生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等。
此次, 西门子基础设施与城市业务领域和重庆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不仅标志着西门子与重庆大学的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同时也再次表明了西门子在校企合作、人才发展方面的长期战略目标。
在协议签署仪式上, 双方一致表示将深入培养企业和大学长期紧密的知识交流共享关系, 把培养优秀的学生及教师人才和致力于创新研究成果的应用作为双方长期的共同目标。
16.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十六
许武首先代表中国科大欢迎程东红、任福君到中国科大开展交流合作。他指出,中国科大依托中科院、拓展“所系结合”是中科大发展的生命线,然而在新的时期这种“所系结合”需要进一步创新发展,“所系结合”的范围不能只局限于中国科学院系统内部,完全可以在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寻求与中科院系统外相关研究机构开展战略合作。他称赞中国科普研究所是中国科普研究的国家队,在科普研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力和广泛的国际影响;同时,中国科大人文学院在科技传播、科学普及等学科领域有着良好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相信中国科普所与中国科大人文学院这种新形式的“所系合作”一定会实现合作共赢,为我国科普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程东红高度评价“系所合作”框架下的中国科普研究所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战略合作,她指出,《科普法》的颁布体现了国家对科普事业的重视,从2006年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提出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实施,中国科协被赋予了更多的科普职能。中国科大在科研和科普方面具备优质的人才资源,科协将大力支持中国科普所与中国科大人文学院的合作,借助中国科大的优良资源,更好地开展科普研究和实践工作。同时,中国科协也将作为中国科大师生的科普研究实践基地与信息平台全面开放。中国科普所将成为中国科大与中国科协战略合作的一个门户,为将来开展全方位的实质性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任福君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历史沿革,并重点介绍了此次“所系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学科建设合作,共建科普人才教育基地,搭建科普研究资源共享平台,共同开展科研项目等。任所长还对中国科普研究所的基本情况及其三个平台建设(科研平台、资源平台、服务平台)进行了简要说明。
随后举行了中国科普研究所与中国科大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仪式,任福君所长代表中国科普研究所,中国科大人文学院执行院长汤书昆代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签字仪式结束后,程东红一行参观了中科大国家人文素质教育基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陶瓷艺术中心。程东红对陶艺中心开展的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活动称赞有加,认为这充分体现了中国科大科技与人文的融合,并欣然在瓷板上题词留念。
随后,程东红一行参观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省级文科重点基地——科学传播研究与发展中心,作为省部级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学传播研究与发展中心近年来在承担国家科研项目以及科普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并与中国科协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程东红对此表示肯定,她在听取中心的发展情况介绍后,进一步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亲切交流。
程东红一行还先后考察了中国科大的两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分别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对实验室基本情况的介绍,还现场观看了细水雾灭火及火灾逃生的科普演示,参观了我国首台以真空紫外和软X射线为主的专用同步辐射光源设备,饶有兴趣地询问有关光电辐射方面的科普知识。程东红对中国科大的两个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给予很好的评价,同时也对如何进一步培养专业科普人才、强化中国科大科学传播中心与理工科专家密切合作,产出更多让普通百姓都能懂的科普作品提出了殷切希望。(张义忠)
17.租车协议 篇十七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_________品牌车壹部,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用车时间及费用
用车时间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费用为
/月(大写:
元/月)。
三、双方权利与业务
1、用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安排;
2、乙方保证车辆有正当使用权限,同时乙方对车辆审车负责;
3、乙方对车辆的发动机负全责;
4、乙方保证甲方使用期间保险正常缴纳(保险为强制险和商业保险);
5、在甲方使用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由甲方负全责,甲方使用期间有责任对车辆定期保养;甲方在使用期间发生的小额(金额低于三百元)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按照月结算租金并足额支付;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8、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生效,至
****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
(签章)
出租方:
(签章)
时间:
****年**月**日
时间:
18.野外租车协议范本 篇十八
1. 请在租车前先签订租车合同。
2. 签合同时保留出租方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车辆保险(交强险和商业险)复印件,如果出租方为个人还须保留出租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各证件真实有效。
3. 一定要与车辆所有人(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4. 可以个人身份签订合同(承租人为出差人),这样方便在税务部门开具发票。
5. 出租方有义务缴纳个人所得税,租车费用中已包括。
6. 以上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大家野外考察时的交通安全,保障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7. 合同范本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野外地质考察租车协议
甲方(承租方):
地址: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9号(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29
电话:传真:
乙方(出租方):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为执行野外科学考察任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租车协议:
一、租车期限、行驶区域、租车费用、车辆状况
乙方自年月日起提供车况良好的车辆给甲方使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车况。提供车辆共辆,车型为,车牌号,车辆承载人数人/车。车辆使用区域为等地区,使用期限预计至年月日为止。
租车费用为元/天。或以每公里元计算,起始里程为公里,终点里程为公里。乙方为甲方(提供)(不提供)代驾服务。若乙方提供代驾服务,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驾驶员联系电话:
甲方预付租车费元。租车期间发生的车辆加油费由方承担,过路费由方承担。
二、甲方(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 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如果租赁期间车辆由甲方人员驾驶发生意外,由甲方驾驶员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 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营利性经
营。
4. 若乙方未提供代驾服务而由甲方人员自驾车,则甲方在租赁期间应对水
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因立即通知乙方,并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若无特殊情况,甲方承诺为了减少不要的麻烦,将不会随意改变线路;
若确实需要改变,乙方根据情况再决定是否承接相应的委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甲方支付。
6. 若乙方提供代驾服务,为保证行车安全,甲方应尊重乙方代驾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的合理要求如在中途停车休息、拍照、工作等,在不影响安全及旅途的完整性上,驾驶员应该尽量满足,如由此发生矛盾,甲方应该协调。
三、乙方(出租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将车辆交付甲方使用,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并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检查核实,如有问题,甲方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为其改换其它合格车辆。
2. 若乙方提供代驾服务,则乙方应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在租赁期间应对
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甲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乙方提供的驾驶员不听劝阻,甲方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费用由方承担。
3. 若乙方提供代驾服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如果租赁期间
车辆发生意外,由乙方及乙方驾驶员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 如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或乙方提供的驾驶员的原因造成抛锚,在超过
合理限度的时间内不能修理好的,则乙方应尽快更换相应的车辆,或退还剩余的费用,若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或乙方提供的驾驶员赔偿直接损失,也可由乙方在途中临时紧急寻找相应的车辆,费用由乙负责。
5. 乙方应为租赁车辆办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等,如乙方未以上险种,由此产生的车辆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6. 车辆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若由甲方人员驾驶,则乙方必须协助
甲方办理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若由乙方代驾驾驶员驾驶,则乙方必须负责办理事故的相关事宜。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驾驶员所代表的一方承担。如果乙方未办理相关保险,则甲方不承担相关损失费用。
四、双方共同责任:
1. 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
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协商调整行程,协商一致后调整的行程应作为合同的补充而予以确认。
2. 甲乙双方违反用车合同,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该责任自负,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3. 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车,乙方无法退还所收费用;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中途撤回,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同等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4. 若需延长包车,另行委托。
5.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
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二份, 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
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19.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十九
2012年12月9日,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与东营市人民政府在山东省东营市共同签署了推进东营市安全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王浩水司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杨占科专员、山东省安监局罗新军副局长、中国安科院吴宗之院长等出席签约仪式。安科院副院长魏利军和东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豪志代表双方签约。
通过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重点从实施东营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面服务和保障东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动东营市安全生产产业发展三个方面加强沟通合作, 共同研究解决东营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合力推进东营市安全发展, 实现安全与质量、效益、速度相统一, 力争把东营建设成为“安全之城”、“宜居之城”、“生态之城”。
20.租车协议(框架协议) 篇二十
4月1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湖南长沙举行。湖南省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董事长李国华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
签约仪式上,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剑飞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行长吕家进代表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合作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湖南省作为重要战略合作省份和业务发展的重点支持区域,在资源配置、综合服务、金融创新上予以优先支持,今后五年内向湖南省各类经济实体、重点项目、民生与“三农”、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和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总额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信贷投放。湖南省人民政府则将从产业规划和政策制定、机制创新等方面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格局和政银合作环境,支持邮储银行经营发展。
签约仪式上,湖南省农委、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将在未来五年内分别提供总额不低于500亿元、200亿元的融资授信,以更好地支持全省现代农业和轨道交通发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国有大型银行的社会责任,并与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在支持湖南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落实民生社保工程、加快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完善城乡支付结算体系以及实施大型项目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3月末,邮储银行已在湘累计投放各类资金3300多亿元,其中向“三农”和小微客户投放1000多亿元,直接惠及50万余名客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坚持以“服务湖南,成就价值”为己任,认真践行“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不争大利,但求稳妥”的经营方针,始终坚持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形成与银行同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模式,拥有营业网点总数达2065个,其中农村网点1185个,占比达57.38%,有效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同时,全省共布放ATM 自助银行设备2310台,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9120个,覆盖全省70多个县(市),近8500个行政村,服务触角遍及城乡。该分行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农村客户需求,推出了社保工资代发、代发粮食直补款、退耕还林款等数十项惠农代收代发服务,目前全省共计54个“新农保”代理機构,服务农户500多万人,累计发行金融社保IC卡280万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建设的力度,主动对接各级农办、农业、团委等党政部门及隆平高科、唐人神、九鼎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搭建各类合作平台。深入推进“一行一品”工程建设(每个县支行重点支持县域1-2个特色产业),量身定制“三农”新产品56个,重点扶持了邵阳隆回百合、慈利生猪养殖等全省40多个特色支柱行业。去年以来打造了10家总行级、10家省行级小企业特色支行,37家小额贷款专营支行,如建立了长沙工程机械特色支行和电力特色支行等特色支行,为长沙打造“工程机械之都”和全省电力发展增添了新能量。做大公司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加大对湖南重大工程建设和大型企业支持,2014年全省公司授信年新增87.5亿元,公司贷款年增32.68亿元,重点支持了地铁、电站、机场、工程机械、传媒、商贸等产业项目。同时,该分行还通过同业、债券等其他融资方式,2014年向湖南投入资金90亿元,做到既坚持特色又履行大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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