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2024-06-21

扶贫整改情况报告(精选7篇)

1.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篇一

孝昌县2016年扶贫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1月16日至3月25日,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我县2015至2016年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我县财政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针对我县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布臵整改落实工作。6月29日,县政府按照王晓东省长有关批示精神,再次组织专班对我县扶贫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回头看”,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共发现15个问题,涉及识别不精准87户329人,1315人养老保险金纳入贫困户个人收入计算范围,47名学生未落实教育资助政策,1279名贫困户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录入不精准,475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4661.83万元闲臵1年以上,骗取扶贫资金56.9万元,451.76万元建设投资面临损失,8个村扶贫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整改了12个问题,涉及人数2970人,项目25个,资金29920.49万元,未整改到位问题2个。

1.关于精准识别等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脱贫质量不够高的问题。(1)识别不精准87户329人。

整改情况:已将87户329人从贫困户名单中剔除,并上报省扶贫办,已于6月19日在系统中剔除。同时,举一反三,制定相关制度,完善具体措施,确保精准识别的准确性,提高数据质量。具体措施是:2017年5月3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孝昌县精准扶贫工作队伍管理办法》、《孝昌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加强驻村工作队和村委会精准识别工作责任,夯实精准识别基础,进一步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加大精准识别核查比对力度。2017年7月25日,印发《关于规范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信息采集录入和修改工作的通知》,按照“县抓落实、乡镇主体”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区)党委、政府切实履行国网信息系统的主体责任。

整改结果:按照现鄂扶组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坚持“民主评议、规范程序、群众认定”的原则,已完成2017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提高精准识别准确率。

(2)孝昌县根据《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扶组发„2016‟26号),在脱贫验收过程中将贫困人口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收入纳入贫困户个人收入计算范围,涉及36个贫困村,贫困人口618户1315人。

整改情况:将养老金收入纳入贫困户个人收入的36个贫困村618户1315人的收入进行了剔除,对养老金收入不再作为脱贫收入。整改结果:认真学习扶贫政策,领会扶贫政策内容,调整不符合政策要求的计算方法,严格按照国家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要求,在脱贫验收过程中将贫困人口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收入不纳入贫困户个人收入计算范围。

(3)孝昌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中1279名贫困户的身份证信息采集、录入不精准,导致1279名贫困户信息无法与其新农合系统信息进行有效对接。

整改情况:已按2017年4月25日国家扶贫办与公安部人口信息比对提供的数据,结合今年建档立卡信息动态调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中有误的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修改。

整改结果:按照鄂扶组办发[2017]16号文件要求,坚持“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的程序,将比对作为新增识别贫困人口的前臵条件,确保人口信息准确无误。

2.关于教育、健康等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还不到位的问题。

(1)孝昌县2016年在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教育和健康帮扶时,仅以建档立卡中未脱贫人口51720人为基数进行帮扶,导致已脱贫人口被排除在外,未享受以下扶贫政策:一是47人应享受未享受国家助学金共7.05万元;二是应享受未享受由财政资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100元/人〃年)。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47人,重新确 定为享受助学金对象,并从预算中安排资金7.05万元,补发到47人卡上。二是对应享受由财政资金购买大病医疗保险(100元/人•年)的72713人,我县2016年建立了因病致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对因病致贫对象及时纳入保险公司二次医疗保险赔付;2017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实行全覆盖,目前已拨付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资金800万元。

整改结果:针对今年国家审计署审计指出我县2016年医疗保障政策只落实未脱贫对象51720人,今年我县调整教育和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对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4433人实行全覆盖。目前,正按照《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的通知》(鄂扶组办发[2017]16号)要求,对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于8月30日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移交14个工作专班,按照贫困人口全覆盖落实医疗保障政策。

(2)教育部门学龄人口就学和资助状况数据库尚未建立。

整改情况:审计署发现问题后,孝昌县教育部门迅速开展整改落实工作,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也很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系统建设,在4月份和5月份分别组织召开学校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培训会,具体指导资助系统操作工作。孝昌县教育部门高度重视,4月份中旬,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安排有享受资助的学校做好基础数据的填报录入工作,在6月底已完成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信息数据录入工作,为 国家做好各类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工作做好准备。

整改结果:我县享受国家资助的学生信息数据录入国家学生资助系统。

3.关于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有待加强,扶贫资金长时间闲臵的问题。

(1)孝昌县未将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的国土整治资金4750万元纳入统筹整合范围。2016年孝昌县政府出台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共统筹各类资金64 244万元。但方案中未将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750万元纳入整合范围。

整改情况:2016年孝昌县统筹方案中未将国土部门负责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750万元纳入整合范围。2016年12月1日孝昌县国土局已拨出2375万元调节用于2015年土地整治项目。

孝昌县财政局已于2017年3月13日将鄂财建发„2016‟19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中的2000万元划拨到孝昌县扶贫统筹专户中,剩余375万元已于2017年6月份进入统筹专户。

整改结果: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资金4750万元已纳入整合范围,进入统筹专户。

(2)孝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4661.83万元闲臵1年以上。截至2016年底,因项目推进缓慢,孝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28561.83万元,其中:闲臵2年以上554.74万元,闲臵1年以上不到2年的24107.09万元(含2016年 各部门整合拨入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用于精准扶贫的资金12521.03万元)。

整改情况:孝昌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结转28561.83万元资金构成为:2016年底统筹专户结余资金18958.83万元,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县级结余资金684万元,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乡镇结余资金35万元,2016年五保低保资金4668万元,2016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4216万元。上述各项资金整改情况如下:

(1)2016年底统筹专户结余资金18958.83万元,截止到2017年8月7日,总计从统筹专户拨出整合资金17979.9515万元,统筹专户实际结余资金978.8785万元。

(2)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县级结余资金684万元,已拨付374万元到项目单位,结余310万元于2017年8月4日已全部拨付到统筹专户。

(3)2016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乡镇结余资金35万元,已由乡镇于2017年5月份全部拨付到项目建设单位。

(4)2016年五保低保资金4668万元截止到2017年8月7日份共计发放4668万元。(2017年3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82.9万元,2017年3月份发放精准扶贫农村低保资金134.7万元,2017年4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83.4万元,2017年4月份发放精准扶贫农村低保资金134.8万元,2017年第二季度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79.7万元,2017年5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25万元,2017年5月份发放精准扶贫农村低保资金134万元,2017年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403.2万元,2017年6月份发放精准扶贫农村低保资金126.5万元,2017年7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24万元,2017年7月份发放特困供养人员资金199.5万元,2017年8月份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25万元,2017年8月份发放农村五保资金200万元,2017年8月份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00万元;

2017年2月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5.5万元,2017年3月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51万元,2017年4月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7.8万元,2017年4月份发放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39万元,2017年农村福利院五保对象门诊医疗资金5万元,2017年5月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5万元,2017年6月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1.2万元,2017年7月份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4万元,2017年7月份发放一站式医疗救助资金108.7万元)

(5)2016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结余4216万元,已全部安排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乡镇。(2017年6月5日拨付2016年中央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67万元,2017年3月29日拨付丰山镇扶贫资金29万元、花西乡扶贫资金15万元,2017年6月5日拨付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436万元,2017年6月5日拨付小悟乡和周巷镇2016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开发资金共计2000万元,2017年5月23日拨付各乡镇扶贫资金1669万元。)

截止2017年9月5日,孝昌县财政扶贫资金结余结转28561.83万元,已经拨付28561.83万元,结余资金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结果:结余资金已全部整改到位。

3.关于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要求未能有效落实,日常监管不到位,发生骗取套取、违规使用、借机牟利等问题。

孝昌县小悟乡项庙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施工方虚报公路主车道工程量,骗取扶贫资金56.9万元。

整改情况:审计初步结论通报后,迅速组织专班对已完成工程量进行审计核算,经核实,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前期已拨预付款250万元,实做工程量款为153.5万元,根据核实情况,已将预付款中多出的96.5万元资金分批追回,其中:第一笔57万元退回乡财政所专户,第二笔39.5万元退回县财政预外办专户。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小悟乡纪委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县纪委交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经初步核实后对汪金东同志所犯错误立案调查,依照相关法规对项目施工方、监理方分别给予罚款、停止执业1年和警告处分。

整改结果:截至目前,整个调查过程正在加紧进行,并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5.关于扶贫项目实施中因脱离实际等未实现预期效果的问题。

(1)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选址不科学,451.76万元建设投资面临损失。

整改情况:对观音湖柳林易地扶贫搬迁重新在鹏程村选址,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0亩,建设保障性住房130套,安臵贫困人口130户453人。该规划安臵点已完成项目规划 设计、立项、地勘、环境评估等工作,正在申报办理环评手续。

整改结果:为避免项目投资损失,我县已将原项目工程改建为民俗博物馆。

(2)孝昌县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臵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2015年孝昌县小悟乡项庙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安臵贫困人口73人,因小悟乡连片供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导致该项目入户供水工程至今未实施,2015年已搬迁入住的贫困群众仍需通过打井取水,项目后续的配套产业发展措施也未落实。

整改情况:县政府已责令小悟乡整合相关项目,已将该项目纳入小悟乡会亭水厂建设规划,采取联村供水,解决大悟片区六个村村民的安全饮水问题,县水务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整合资金,避免重复建设。该安臵点的供水工程暂时未实施。项目后续配套产业已全面启动,主要采取茶叶种植、茶叶加工、提供劳务等配套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

6.关于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1)孝昌县、阳新县小额扶贫贷款带动贫困户效果不明显。孝昌县金融扶贫到户贷款执行进度较慢。2016年,人民银行孝昌县支行投入扶贫再贷款6000万元,县财政投入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抵押金1000万元,委托相关金融机构按照1:8的比例发放扶贫贷款。截至2016年底,相关银行可用于发放扶贫小额贷款的额度为14000万元,但银行仅放贷3338万元,占23.8%。整改情况: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宣传力度,主动对接合作银行,创新推出“投资分红”、“自主创业”、“就业帮扶”、“订单回购”、“土地流转”等5种扶贫贷款模式,推进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孝昌县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已到位3000万元,按1:8的贷款放大比例,2017年计划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4亿元,截至2017年4月,孝昌县累计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329户10782.3万元。同时,孝昌县已启动光伏扶贫小额信贷项目,总投资规模1亿元,拟贷款对象为2000户,均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且未享受低保、五保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低保的个别特殊贫困户可以考虑,已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的除外),每户贷款额度5万元,每年可得分红收益3000元(含政府贴息)。

整改结果:根据省扶贫办7月3日通报全省2017年5月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进展情况,孝昌县截止2017年5月当年累计贷款金额8010万元,位居全省第三名。

(2)孝昌县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对象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孝昌县邹岗镇黄湾村等8个村在实施贫困村产业扶贫项目过程中,主要明确了如何增加村集体收入,但没有确定精准的扶贫对象。如邹岗镇黄湾村的林果基地项目,陡山乡光荣村稻田养虾项目,在合同中都约定了项目实施人每年向村集体上交的固定收益,但没有约定帮扶的具体贫困对象,项目实施人自己没有具体的帮扶对象。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产业扶贫项目与贫困村利益联结机制,将农户纳入到项目中,明确扶贫对象,确定扶贫措施,约定劳务收入,让贫困户在扶贫项目中有事干、有收入。对陡山乡光荣村、邹岗镇黄湾村等8个村的产业扶贫项目,从产业基地劳务用工、辐射带动、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贫困户,强化利益联结到户。黄湾村已将该基地每年上交村集体收益资金中拿出7100元,对梅海如、黄响生、吴翠娥、黄三毛(低保户)、黄渭峰、黄国清、黄桂堂、黄三毛(五保户)、黄长清、黄全阶、黄仲生、黄云阳、黄付刚、黄 柳、黄诗蒙、黄小纯、毛胜宽、黄三朋、周青等19户贫困户实行资金收益分红,已于8月9日将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汇入账户,并且该基地5户土地流转贫困户每年领取土地租金4275元。光荣村稻田养虾项目为2016年财政扶贫专项项目,已选定黄锁风、曾翠英、黄国平、黄艳林、黄三民、黄福明、黄香风、黄亚民、黄国桥、黄少民、黄继伟、黄国中、黄双风、黄月初、黄国洲、黄耀明、黄保东、黄国兴等18户贫困户参与稻虾养殖基地收益分红,每年共分红7200元,待项目验收后启动收益分红。下一步,全县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孝昌县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孝昌政办发„2016‟44号)要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围绕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脱贫、产业带动发展脱贫,对利益不能联结到贫困户的项目不予验收,保证贫困户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的脱贫目标。

整改结果:制定《孝昌县精准扶贫利益联结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精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3)孝昌县和阳新县以工代赈项目带动贫困户作用不明显。2014年至2016年,孝昌县共安排以工代赈项目319个,金额3150万元。孝昌县发改局未明确要求施工方安排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项目,也未建立以工代赈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监测机制。审计抽查3个项目,合同金额867.39万元,其中劳务报酬支出188.68万元,经审核项目劳务报酬发放记录,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人,支付贫困人口劳务报酬35.52万元,仅占劳务支出总额的18.8%。

整改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完善具体措施,县政府责令县发改局对以工代赈项目按政策落实相关要求。县发改局与县扶贫部门衔接,全面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花名册,及时建立有投工投劳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以工代赈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监测机制,责成业主单位和施工方在全县有投工投劳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中安排劳务人员参加项目建设,并及时发放劳务报酬,在以工代赈项目验收中,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项目建设作为重要依据,并要求各乡镇及时做好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台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三步看”,即施工前查看项目实施方案与计划执行情况,施工中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情况,施工后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劳务用工报酬发放情况和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执行落实情况,并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各建设工地进行质量监督,项目完工验收后,在项目地竖立项目标识牌,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问题,切实发挥以工 代赈项目长期效益。

整改结果:建立健全以工代赈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监测机制,建立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问题,切实发挥以工代赈项目长期效益。

(4)相关职能部门未有效衔接导致孝昌县、阳新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孝昌县2016实施的2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到位建设资金32603.43万元。2016年5月陆续开始实施,截至审计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均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施工许可证,还有4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方面缺少有针对性的政策倾斜和支持。

整改情况:2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手续已报孝感市国土局批复,供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待供地手续办理完结后再行办理。关于4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问题,目前2个项目环评批复已办理完结,另外2个项目为柳林安臵点、熊畈安臵点,其中柳林安臵点已调整为民俗博物馆,正在进行环境评估,办理环评手续;熊畈安臵点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环境评估,并形成环评报告。

整改结果:4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问题,已完成2个项目环评批复。

(5)孝昌县8个村贫困户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8个村 贫困户的扶贫手册发现各项扶贫记录都不精准,“主要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项目内容”无对应关系,“帮扶措施—成效内容”描述不清楚不细致,没有量化指标。

整改情况:2017年4月13日,孝昌县档案局、县扶贫办联合印发《孝昌县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方案》(孝昌档„2017‟4号),结合今年初的“春季攻势”行动,开展基础资料大提升行动,对全县444个行政村精准扶贫档案资料重新整理。主要将业务资料重新归入贫困户档案;对扶贫手册中扶贫记录不精准的内容重新记录,切实做到真扶贫、真记录,不搞形式主义。

(二)责任人处理情况

针对审计问题清单,加大追责处理力度。

1、骗取扶贫资金56.9万元问题。由县纪委介入调查处理,目前,县纪委对小悟乡汪金东立案调查,湖北祥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方)对项目经理易焱新给予停发两个月工资、扣除6个月奖金,县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对监理员管铁桥给予警告处分、停止监理执业时间一年。

2、精准识别不力、识别不精准问题。乡镇纪委对13名村支部书记诫勉谈话,对2名村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共处理责任人17人,其中:立案调查1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13人;县纪委处理1人,县直单位处理1人、乡镇纪委处理15人;处理责任中,县级1人、乡镇1人,村级15人。

(三)未整改完成问题情况

1、孝昌县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安臵点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①主要问题。2015年孝昌县小悟乡项庙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安臵贫困人口73人,因小悟乡连片供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导致该项目入户供水工程至今未实施,2015年已搬迁入住的贫困群众仍需通过打井取水,项目后续的配套产业发展措施也未落实。

②整改进展情况。县政府已责令小悟乡整合相关项目,已将该项目纳入小悟乡会亭水厂建设规划,采取联村供水,解决大悟片区六个村村民的安全饮水问题,县水务局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整合资金,避免重复建设。该安臵点的供水工程暂时未实施。项目后续配套产业已全面启动,主要采取茶叶种植、茶叶加工、提供劳务等配套措施,帮助贫困户脱贫。

③未完成原因及计划完成时限。已将项庙村纳入会亭联村供水工程规划,便于项目后期运营管理,等待省级项目批复后才能启动实施。

2、相关职能部门未有效衔接导致孝昌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①主要问题。孝昌县2016实施的2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到位建设资金32603.43万元。2016年5月陆续开始实施,截至审计时,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均未取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施工许可证,还有4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展缓慢,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方面缺少有针对性的政策倾斜和支持。

②整改进展情况。21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手续已报孝感市国土局批复,供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待供地手续办理完结后再行办理。关于4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问题,目前2个项目环评批复已办理完结,另外2个项目为柳林安臵点、熊畈安臵点,其中柳林安臵点已调整为民俗博物馆,正在进行环境评估,办理环评手续;熊畈安臵点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环境评估,并形成环评报告。

③未完成原因及计划完成时限。集体建设用地农转用手续已报孝感市国土局批复,供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等待市国土局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待供地手续办理完结后再行办理。2个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其中柳林安臵点已调整为民俗博物馆,正在进行环境评估,办理环评手续;熊畈安臵点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环境评估,并形成环评报告。

三、原因分析

一、精准识别主体意识不强。数据比对出现硬伤、清理删除人数较多、动态调整变化较大等现象,主要是村干部精准识别主体责任没有认真履行、驻村工作队员参与不够、群众监督发挥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精准识别不实。切实压实乡镇(区)党委和政府、驻村工作组、村干部精准识别主体责任,各乡镇(区)党委和政府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精准 识别贫困对象,组织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各驻村工作组对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承担指导和帮扶责任;各村(社区)按照乡镇(区)党委和政府的统筹安排,在各驻村工作组的指导帮助下,开展精准识别,落实精准管理,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确保脱贫成效精准。各驻村工作组对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施策、精准脱贫承担指导和帮扶责任。

二、政策学习理解把握不透。养老保险金纳入贫困户收入计算范围,国土整治资金475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村级扶贫档案资料不规范,主要是对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导致将养老保险金纳入贫困户收入计算范围、国土整治资金475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村级扶贫档案资料不规范。2016年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0号)文件,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在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认定时,中央确定的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由于对文件没有及时学习,至于在2016年脱贫验收时,将将养老保险金纳入贫困户收入计算范围。利用会议、农民夜校、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政策学习和培训,编印政策汇编资料印发给驻村工作队员和县乡村干部,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乡镇(区)和战区工作队开展政策咨询互动,研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

三、数据共享互通机制不畅。数据比对需调取人口、车 辆、房产、编制、公积金、农机、民政、残联、人社等信息,车辆信息还要到市级调取,部门动态信息又不能及时更新共享,只能依托审计调取部门数据。导致数据比对有遗漏现象,比对不准。利用纪委数据比对的原始数据和比对结果,已对系统中信息进行了比对,正在对比对出2632条贫困户身份证姓名不一致、2089条身份证错误、54条贫困户购买大型农机具、511条贫困户有车、1072条贫困户已死亡、428条贫困户有工商登记、128条贫困户有商品房等问题线索进行核实修改。在动态调整过程中,将新增纳入对象比对作为民主评议的前臵条件。

四、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实。2016年考虑到县级资金不足,将医疗、教育保障对象定为未脱贫对象,未将贫困人口全覆盖,不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相关规定,导致部分人口没有完全享受到医疗、教育保障政策。对统筹资金政策执行不力,导致国土整治资金4750万元未纳入统筹整合范围。今年已调整了医疗、教育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全覆盖。对照精准扶贫20+N扶贫模式,落实奖补资金,查实2016年贫困户发展生产情况,核对奖补资金是否符合政策,对不符合政策的错发、重发、多发等问题,及时纠正;对没有发放到位的,及时补发。

五、统筹整合资金管理不严。骗取扶贫资金、统筹资金闲臵较多、资金整合不到位等现象,主要是对统筹资金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违纪违规现象。出台《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孝昌县2017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开展扶贫领域基层工程项目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统筹资金管理,优化统筹资金拨付流程,简化拨付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加快统筹资金拨付,加大在建项目的督办力度,促进项目建设加快进度。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六、精准扶贫档案标准不高。对村出列、户脱贫验收政策文件学习不够,对档案资料填写指导培训不够,导致驻村工作队员填写扶贫手册过程中,逻辑关系不对应,档案资料标准不够。在“春季攻势”行动中,就档案资料的填写,专门编印《工作手册》、翻印市扶贫办《脱贫攻坚标准体系手册》,印发《孝昌县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方案》,指导驻村工作队员和县乡村干部填写完善档案资料及扶贫手册。

七、精准扶贫工作合力不浓。精准扶贫大格局氛围不浓,部门协调配合不力,导致2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臵点土地使用权证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办理不畅。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办理过程中配合不力,进度不理想,统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沟通、配合协调不力,导致统筹资金拨付进度较慢。针对存在的问题,着力构建精准扶贫大格局,成立14个工作专班,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各工作专班职责,强化工作统筹与协调。优化统筹资金拨付流程,简化拨付手续,强化统筹资金管理,理顺部门之间关系,加强部门间沟通与协调,强化统筹资金规范管理,加快统筹资金拨付进程。多次召开易地扶贫搬迁 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安臵点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和环评批复等相关手续办理情况。理顺金融机构分片办理金融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范围,增加光伏金融扶贫业务,强化服务精准扶贫职责,简化贴息流程,促进金融扶贫工作快速推进。

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

(一)履行主体责任,夯实精准识别基础。修改完善《孝昌县精准扶贫工作队伍管理办法》,印发《孝昌县精准扶贫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因贫困户认定不准确、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群众意见大,发生影响恶劣的上访事件或媒体负面报道的,对所在乡镇(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乡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

(二)学习宣传政策,培训扶贫主体力量。利用会议、“澴川大讲坛”、农民夜校、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加强扶贫队伍政策学习和培训,编印政策汇编资料印发给驻村工作队员和县乡村干部,县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各乡镇(区)和战区工作队开展政策咨询互动,研讨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精神支撑与宣传报道工作专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精准扶贫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数据平台,构建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县级大数据平台,夯实驻村帮扶工作,动态管理精准扶贫信息数据,服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县直部门定期上传政策落实信息数据,做到政策落实县直部门与乡镇互通,县直部门之间数据 共享,共同服务建档立卡信息系统。

(四)执行政策标准,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精准扶贫政策,结合孝昌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据实执行政策。如:《湖北省农村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意见》(鄂卫生计生发[2015]29号),明确规定:“到2019年,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较2015年提高20%”,我县在2016年一次性将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20%,导致新农合基金超支180万元,影响了非贫困户的正常报销,在咨询省人社厅后,今年调整为参合医疗保障扶贫对象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10%,覆盖全部贫困人口。教育保障在严格落实上级各类教育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对县级教育保障政策进行降标扩面调整,将建档立卡系统中有标识对象除外,其他贫困人口全覆盖。

(五)严格统筹范围,从严管理统筹资金。严格按照《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鄂政办发[2015]63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的通知》(鄂财农发[2015]127号)文件规定的整合资金范围,理顺资金整合途径。出台《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孝昌县2017年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统筹资金管理。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六)规范档案标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印发《孝昌县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规范的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制度,为精准扶贫工作积累、保存第一手原始材料,确保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和利用有效,明确了精准扶贫档案材料收集的内容和责任划分、扶贫档案整理的方式、归档范围及保存期限,规范县乡村、户精准扶贫档案标准,翻印市扶贫办《脱贫攻坚标准体系手册》,编印《工作手册》,指导驻村工作队员和县乡村干部填写完善档案资料及扶贫手册。

(七)简化工作流程,快速推进金融扶贫。强化金融部门服务精准扶贫职责,简化贴息流程,及时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利息和能人大户及市场主体贷款利息。追加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增加光伏金融扶贫业务,建立村级金融扶贫工作站123个,完成了107个重点贫困村建站工作全覆盖。优化工作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贷款申请15个工作日内审批、发放到位,极大地简化贫困户贷款手续,减少办理时间。对信用好、实力强、参与投资分红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降低贷款门槛,经营主体仅需信用担保,无需存款或实物抵质押,有效提高了新型主体参与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一系列措施促进金融扶贫工作快速推进,2017年5月当年累计贷款金额8010万元,位居全省第三名。

(八)统筹扶贫力量,构建扶贫大格局。一是加大工作专班的统筹力度。着力构建精准扶贫大格局,抽调专人,成立14个工作专班,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各工作专班组成 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各工作专班职责,强化工作统筹与协调,建立议事决策制度、统筹协调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月报制度、扶贫述职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定期通报制度,有效解决工作中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工作专班职能作用。二是加大扶贫队伍的统筹力度。充实加强驻村及结对帮扶力量,省市下派了64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县乡两级共选派了921名工作队员脱产开展驻村工作,强化工作队员帮扶责任,实现了驻村帮扶全覆盖。三是加大扶贫队员追责问责力度。对9名无故不在岗的驻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在全县通报批评,并约谈派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驻村工作不力的坚决撤换,共撤换21人。

孝昌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7年9月23日

2.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篇二

二、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成立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金融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关于金融支持庆阳加快扶贫开发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扶贫典型示范行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等四份指导性文件。创办并编发《庆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简报》。还率先建立了精准扶贫贷款统计制度,精心设置统计项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月统计上报。

(二)创新措施方式,扎实实施金融精准扶贫

把金融精准扶贫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紧密结合,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金融系统的68个双联村开展“金融精准扶贫示范村”创建活动。在示范村率先落实金融扶贫主办行制度,为每个示范村确定了主办银行,并督促主办银行在示范村积极构建“一对三”(行对村、行对企、行对户)金融精准扶贫新模式,即主办行利用各自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平台为示范村、贫困户、以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对脱贫攻坚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涉农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金融扶贫直接精准到村、到户、到企。

(三)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积极助推脱贫攻坚

把支农再贷款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最有效抓手,通过严格的支农再贷款管理和扎实有效的支农再贷款示范区创建活动,使支农再贷款的优惠政策落到了实处,在助农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辖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农户贷款8.8亿元,其中:贫困户贷款3.35亿元,非贫困户贷款5.45亿元;利用支农再贷款向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发放贷款9.35亿元,通过支持涉农企业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同时,通过督促法人金融机构严格落实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的利率要求,使“三农”贷款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2015年,1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支农再贷款发放涉农贷款的平均利率6.16%,比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发放涉农贷款的平均利率低3.2个百分点,为贷款农户和涉农经营主体节约成本约0.32亿元。

(四)围绕扶贫重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近三年,辖区金融机构累放涉农贷款498.33亿元,占贷款总额56.17%。累放扶贫异地搬迁贷款20.1亿元、妇女小额担保贷款28.4亿元,“双联惠农贷款”14.4亿元,“牛羊蔬菜贴息贷款”4.19亿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20.39亿元,“金桥工程贷款”13.22亿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79.32亿元,为农户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同时,围绕庆阳首位富民产业—苹果产业,创新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投入,近三年,金融机构共创新涉农信贷产品23个,其中苹果产业专属信贷产品9个,占比39%,累放苹果产业贷款14.68亿元,其中:兰州银行累放“金苹果富农贷”0.76亿元、甘肃银行累放“金果贷”1.78亿元,宁县农合行累放“庆果通”贷款0.97亿元,正宁和合水联社累放“金果宝”贷款1.95亿元,合水联社累放“果业通”贷款1.63亿元,庆城村镇银行累放“果真好”苹果仓单质押贷款0.77亿元、“果真好”农户联保贷款0.35亿元,合水金城村镇银行累放“金灿灿”果业贷款1.58亿元,用于果业的小额信用贷款4.62亿元,有力支持庆阳苹果做大做强,苹果产业对脱贫致富的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实施金融创新,破解金融扶贫难题

一是探索形成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庆阳模式”。国开行甘肃分行在庆阳开展金融支持产业扶贫试点,探索形成了“一体系四保障”(资金借贷体系,组织管理、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监督服务)的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庆阳模式”,为4个县区152个村4910户农户投放贷款1.1亿元,户均2.24万元,二是创新建立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2015年,创新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在全市1261个行政村建立“农村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兰州银行庆阳分行给予每个社100-200万元“金桥工程”信贷额度,总额度20亿元,地方财政为合作社社员贷款提供2亿元政府担保,贷款利率6%。贷款期限两年。截止2015年底,已发放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合作社贷款13.85亿元。三是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2015年,协调建立“政银保”合作新机制,政府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1000万元风险保证金,人保财险公司为农户小额贷款提供专属保险服务,贷款损失由政府、保险、银行按照不同比例共担风险,有效解决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提高以后的风险控制问题,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二、困难和问题

一是金融扶贫推动难度较大。由于金融扶贫工作量大、风险高、成本高、收益低,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人民银行组织推动金融扶贫面临很大的难度和挑战。

二是保险扶贫成为金融扶贫的短板。从当前的金融扶贫现状看,金融扶贫过分强调信贷扶贫,而忽视了保险扶贫,导致保险对扶贫产业和项目跟进少、产品少,一些产业和项目抵御价格、市场和各类灾害的能力不强,扶贫项目和投入风险大。

三是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信贷投放的积极性。近年来,由于诸多因素影响,庆阳不良贷款急剧上升,2015年末全市不良贷款余额16.96亿元,较上年增加5.53亿元,增幅48.38%,不良贷款率2.9%。其中:地方法人类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11.2亿元,不良贷款率5.93%,严峻的信贷资产安全形势,严重挫伤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对信贷扶贫产生了不利影响。

三、思考与建议

(一)建立扶贫信贷投入激励机制

参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对国家和省列重点贫困县区的涉农信贷给予适当补贴或奖励,调动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的积极性。

(二)建议出台“贴费保险”政策

引导保险机构积极开发扶贫保险产品、创新扶贫保险服务。同时,希望政府比照“贴息贷款”出台“贴费保险”政策,为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提供必要的“贴费或免费保险”。

(三)政府要带头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政府要对本级财政担保的各类扶贫贷款,足额交存担保金或风险补偿金,不得干预或阻碍银行对担保金或风险保证金的约束及代偿权力的行使,同时,要为银行依法清收不良贷款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支持。

(四)要切实提高金融创新水平和成效

金融机构应切实提高金融创新意识和能力,有效解决金融支持三农、小微发展中的瓶颈和不足,争取在贷款难、贷款贵等方面取得突破。

参考文献

[1]陈永明.对金融支持老区建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J],甘肃金融,2015(9)

[2]安剑平.金融支持老区经济发展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金融,2009(7).

3.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篇三

一、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法律职业信仰,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提高队伍法律素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二是增强廉洁意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职业道德操守,建立完善廉政风险评估机制,重点抓领导干部、抓关键少数的廉洁自律,从严管理队伍。三是提高业务能力。继续加强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增强岗位练兵,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提高队伍办案能力。

二、着力规范司(执)法行为。一是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促进司(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大力推进司(执)法公开,重视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三是强化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司(执)法责任制和有关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实现司(执)法的全过程留痕,加强监督制约,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规范司(执)法权力的配置和运行。

三、着力深化监督管理。一是完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内部办案审查监督机制,把内部自我监督的机制延伸到基层庭、室、队、所,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完善公检法司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相互间科学的配合和制约机制。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监督制约作用。三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外部监督。更加主动地向人大代表报告司(执)法工作,及时反馈工作信息,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从而更好地监督支持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

四、着力完善工作保障。一是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深化改革,调整完善内部人员结构,充实一线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二是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深化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维护司法权威,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4.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篇四

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XX银监分局:

针对我行近期组织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讨论,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授信调查模板制定工作

我行为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授信额度管理,制定了扶贫小额信贷授信调查模板。目前该模板已组织信贷管理部、产品研发部、销售部、部分支行及业务管理部,对该授信调查模型可行性进行充分讨论。模型已基本确定,待提交党委会进一步研究后正式发文。

二、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工作 我行针对近期扶贫小信贷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扶贫小额信贷制度及操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完善,进一步细化扶贫小额信贷贷前、贷中、贷后等环节操作流程,不断提升我行扶贫小额信贷管理质量。目前制度修订初稿已形成,待提交党委会进一步研究后正式发文。

三、加强保险销售管理

针对扶贫小额信贷办理过程中推荐保险的问题,目前我行已迅速通知所有支行停止保险的推荐,并在扶贫小额信贷 管理制度修订中,将禁止推荐保险进行明确要求。

5.健康扶贫整改报告 篇五

整改报告

2018年5月30日,县卫计局健康扶贫办领导到我院进行了健康扶贫工作督导,对东城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了现场查阅资料和下村入户调查,并在督导工作完成后指出几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此我院在一周内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

1、存在问题:健康扶贫宣传氛围不浓厚

整改措施: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东城卫生院健康扶贫办公室迅速将健康扶贫所需宣传的资料告知办公室,第二天就组织人员将健康扶贫人员流程图和提示语悬挂在一楼大厅内。

2、存在问题:卫生室未看到健康扶贫人员花名册。

整改措施:医院扶贫办第二天就将相关花名册再次打印出来发放给了辖区卫生室并告知一定好好存档。

3、存在问题:《单县患病贫困群众健康档案》更新滞后。

整改措施:组织人员进行了入户调查,将调查信息整理出来写入档案,以后由健康扶贫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健康扶贫人员档案,并及时更新档案信息。

4、存在问题:未看到健康扶贫“两免两减半”、“先诊疗后付费”就诊台账。整改措施:重新整理健康扶贫患者就诊台账,并存放在健康扶贫办公室。

5、存在问题:档案不规范。

整改措施:派专人对健康扶贫档案进行重新整理,补齐缺项、分类存放。

6、存在问题:“八个一”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逐一入户重新核查八个一落实情况,给丢失“八个一”落实材料的贫困户重新发放政策材料。

7、存在问题:未看到因病致贫患病贫困人口核实核准登记表及疾病认定表。

整改措施:重新整理档案,将核准患病群众的缺少登记表和认定表的都进行了完善。

8、存在问题: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

整改措施:通过发放健康扶贫政策材料和增加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栏以及对健康扶贫人员入户宣传,增加健康扶贫政策的群众知晓率。

通过此次局领导督导检查,我院明确了下一步东城健康扶贫工作重点:

1.增强思想认识抓整改 提高健康扶贫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性,确保相关人员把健康扶贫作为最大政治任务、作为重点工程来干。要将扶贫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贯彻落卫计局健康扶贫办工作要求。做好整改措施,迅速行动。

2.加强扶贫资料管理

按照局健康扶贫办要求,认真、真实、收集整理和归档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等相关资料,及时收集整理所有工作动态资料,及时存入个人档案,做到痕迹管理不漏一人、不漏一册。

3.提高宣传力度

针对健康扶贫工作中的相关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动员卫生院、卫生室两级人员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全方位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做到政策入脑入心。

单县东城卫生院

6.初中学校教育扶贫整改报告 篇六

2018年6月底至7月初,省委巡视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巡回检查,关于教育脱贫工作指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彪角镇教委就这四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解读,提出了整改意见。为了尽快把这些问题整改到位,切实做好我校教育扶贫攻坚工作,为全社会脱贫攻坚助力,我校根据彪角镇教委[201866号文件“彪角镇教委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饿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召开全体教师会议专题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现将我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问题一:思想认识与中省委要求方面还存在偏差和误区,站位还不够高。

针对这一问题,镇教委于7月5日召开教育扶贫整改专题会议,通报存在问题。我校及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习近平关于脱贫攻坚的讲话及扶贫思想理论,提升理论水平,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要求,强化费任落实,明确脱贫职责。各位老师对于自身承担的扶贫工作更加充满热情,每个教师结合(梁家河》的学习撰写了教育扶贫心得体会,并进行交流,使学习活动入脑入心。我学校举办了学习心得体会专栏。按照镇教委安排,我校开展了“中国扶贫改革40周年和2018年度学习习近平扶红思想征文活动”,择优推荐2篇征文上报局扶贫办。经过整改,全校教师思想认识极大提高,各人分别明确了教育扶贫的职贵,增强了做好教育扶贫的信心和决心。

2、问题二:统谋划与统一部暑方面还存在欠缺,工作指导不精准。反复针对平时督查和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现们及时调整了个别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每名教师精准掌握本人包抓户的基本数据,保证数据的绝对正确,要求凡学校安排的扶贫工作,一定要开会研究,吃透精神,领会要旨,精准高效完成任务。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扶贫工作:强化政策宣传,精细档案管理,积极吸取教训,精细部署安排毎次的扶贫工作,一丝一毫也不马虎,抓细节,抓成效。镇教委深入推进教育脱贫控辍保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义务教育有保障”扶贫政策,学校重点从三个方面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坚持依法控保。各班将"三法”(即《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通过板报、标语,班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广泛深入宣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组则、《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二是坚持管理控辍,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组织机构。校长一班主任一包班教师:村委会一学生家长,各网络中的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相互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控報保学工作。层层签订控報保学工作责任状。按控報保学管理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部门责任,继续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双线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指标到人。并把控報保学工作作为考核领导教师业绩的主要内容.对责任人考核年终工作时实行“一票否决制”。三是坚持扶贫控辍,开学初,严控收费标准,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有关资助政策,做到应享尽享,不漏一人,确保每位适龄少儿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问题三:帮扶力量统筹未形成合力。

按照县局安排,学校扎实开展“三秦教师结对帮扶贫困生”活动,坚持进村入户,进行“三扶一关爱”(扶志、扶智、扶技、关爱留守儿童),每月如实填写一次《帮扶纪实簿》,目前填写到了7月份。

4、问题四:档案标注不清,分类不明,记事簿填写措施不具体,太空泛。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向兄弟学校虚心学习,对全体教师进行档案整理培训,各位教师重新整理档案,按要求充填记事簿,现已整改到位。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创新帮扶方式,提升帮扶成效,落实责任考核,强化督促检查,把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作为工作重点,整合一切力量,细化工作,严明纪律,落实责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扶贫工作

郭店学校 2018年8月10日

郭店学校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安排

为了做好镇教委安排的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我县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现制定一下整改安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全面落实镇教委要求,以“控控保学、学生资助、教师结对”等作为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实效,全面落实教育精准资助政策,坚决打好攻坚仗。

二、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关于思想认识与中省委方面还存在偏差和误区,站位还不够高的问题。

1.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扶贫思想,以及中、省市有关脱贫攻坚会议精神,重点学习2月12日总书记在四川成都会议重要讲话,3月30日、5月31日中政治局会以,以及6月1日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上来。

2.提高工作标杆。清醒认识教育脱贫攻坚的形势和任务,坚决克服错误认识和盲目乐观,侥幸过关思想,提高工作精准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关于统筹谋划与统一部暑方面还存在欠缺,工作指导不精准,常反复的问题。

3、系统谋划推进,深入推进教育脱贫和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及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提前谋划下学期相关工作,对工作坚决克服朝令夕改。

4、强化精准施策,全面吃透中省市县教育脱贫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不随意扩大范围,从严从实落实政策,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

5、抓好问题整改。要针对上级提出的问题坚决整改,高效完成,确保8月10日前完成工作。

(三)关于扶贫力量统酬仍未形成合力的问题。

6、提升帮扶实效。以校地结合作为重点,积极实施“双百工程”,借助东大街幼儿园的力量,合理完成我校肩负的任务。

(四)关于档案标注不清,分类不明,记事簿填写措施不具体,太空泛的问题。

学校根据上及要求,向兄弟学校虚心学习,对全体教师进行档案整理培训要求各位教师重新整理档案,按要求充填记事簿。

三,组织保障:

1、领导班子认识明确,高度重视,积极为所有教职工开展工作保驾护航,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学校把脱贫工作与个人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郭店学校

2018年7月20日

教育脱贫工作整改 过程性资料

郭店学校

2018年7月20

7.扶贫整改情况报告 篇七

关键词: 移民搬迁 扶贫 秦岭大巴山区

目前我国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要实现全部脱贫,任务难度可想而知。目前偏远山区农村的扶贫工作是脱贫攻坚工作中重点中的重点,本次调查报告以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高川镇秦岭大巴山脉贫困区为例,经走访调研、座谈了解的方式对扶贫前沿阵地观察,得到最新的扶贫信息。本文主要以移民搬迁这一扶贫主要方式展开叙述。

一、高川镇基本情况

(一)地理环境

高川镇位于西乡县东南部,距县城73公里,北与茶镇交界,东与马家湾乡接壤,南与五里坝镇、镇巴县相连,西与石泉县毗邻。下高川集镇是镇政府所在地,是高川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设施便利,通信用电完善。

(二)经济模式

高川镇主导的经济模式以茶叶、生猪养殖、烤烟、劳务输出四个方面为主。

1.茶叶种植。高川镇地处高山,有连片的茶园,气候、光照条件适宜茶叶的生长。高川镇加大招商引资和融资力度,引进先进的茶叶生产和加工设备,提高茶叶技术加工水平。

2.生猪养殖。生猪养殖是高川镇的另一发展支柱,然而养猪并未形成规模,养猪的人较少,活猪卖给杀猪匠,供应镇上的村民食用。

3.烤烟种植。近几年政府在大力发展烤烟种植业,烤烟成为一条农民致富的切实可行的方式,高川镇成立烤烟新区,在各城镇烤烟种植中名列前茅。

4.劳务输出。高川镇作为全县劳务输出重点镇,输出至经济发达沿海地带及直辖市。由于经济不景气,国内的外贸加工等行业纷纷下滑,薪酬很低。

(三)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方面,从西乡县到茶镇的国道2006年开通,2011年修建茶镇到高川镇的公路,将来这条公路会加大加宽,公路修通了。近几年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形成了以高川集镇、八角楼居民点、下高川集镇为重点,以茶镇碾子亚路为主线,“三点一线”的小集镇框架,基本消除制约高川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瓶颈”。争取筹措资金对薛河、红庙、五星便民桥进行了修复,解决了三村245户,632人的交通问题,完成了周家河饮水、五星大堰衬砌、集镇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沼气100口,小城镇集镇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

(四)灾后重建

2008年汶川地震,受地震影响,上高川受损严重,主要集中在红庙、老君、宝华、罗贯沟四个村。受政府重视,各村积极开展灾后自救、灾后重建,修建了一排排整齐的房屋,房屋外面也粉刷一新。全镇灾后重建292户,房屋638间,涉及1160人;维修房屋541户,房屋1131间、涉及1845人。经过几年的发展,至2016年,高川镇各村已经形成集镇式发展社区,高川镇的面貌也发生巨大的改变。

(五)人口分布

高川镇的整体人口情况,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总人口是14672人,其中男性比例52%,女性比例48%,各年龄阶段,14岁以下男性占12%,女性占10%,14岁至65岁的男性占34%,女性占32%,65岁以上男性占5%,女性占4.6%。总体来看,男性比例超过女性比例,女性少产生很多问题,青壮年比例相对较高,以外出务工和求学、在家务农为主。

二、调研情况反馈

(一)走访移民搬迁村民

以高川镇大树村和五星村移民搬迁点为例,大树村原住在河道及山腰容易发生不安全事故的村民,全部集中安置在位于大树村道路两侧的新修建社区中。大树村民在2012年至2015年三年时间,通过外出务工挣钱、银行贷款的方式在道路旁新建了房屋。新建社区共集中村民30户,共168人。房屋为一层两间,有一个后院,院墙外是其他村民的田地。房子内部大部分没有装修,很少购置家具,经走访了解大部分村民不愿意购置家具的原因,其一是节省不必要的开支,其二是常年在外务工,家具使用率低。房子多半为自己外出务工多年的积蓄所买,家庭贫困者也有在银行贷款的。

(二)走访大树村党支部书记

在2016年2月16日走访找到了大树村党支部书记,了解了关于大树村乃至高川镇的一些移民搬迁及扶贫情况。近几年国家扶贫力度比较大,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农民从较偏远、道路不方便的山顶、山腰地点,搬到山下统一安置。总的说来,国家的政策是很好的,希望将农民集中在一起,脱贫致富。然而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制约农民可持续发展,挫伤农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如集中安置起来,吃喝问题怎么解决,土地远,怎么种粮食;无法发展养殖业,原有房屋废弃,买什么东西要去镇上买,没有经济收入;思想观念没有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也没改变;移民搬迁后垃圾多。

(三)走访大树村外出务工人员

除去社区村民劳务输出这一方式外,其他的如发展农业、副业显得苍白,务工常年在外,每年家里种地的人较少,因此发展农业不景气。另外还有其他几个方面因素,如地理环境原因、种地成本高、回报率低。每年水稻分两次种植,先培育种子,栽小秧,再栽大秧。一亩水稻的每年产量是1000斤稻谷左右,计算成本每亩1330元,而每亩收益卖谷子在1400元,卖成大米收益在1610元,还不算平时管理费用。从数据统计来说,种植水稻,确实不能赚钱。据分析,目前制约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的方式有城乡二元结构、农业科学技术水平较低、涉农经济体制改革,这里三者兼有。

三、思考及对策

陕南是国家集中连片的贫困重点地区,地处秦巴山区,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其地势复杂、经济基础薄弱、自然灾害频繁、经济发展不起来,贫困率较高。移民搬迁能够有效缓减迁出压力,降低贫困水平,对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具有很大意义。移民与减贫的关系,不但决定移民工作的成效,还为其他地区提供经验。精准扶贫,也是近几年扶贫工作采取的形式,要反复思考“贫困者贫困的原因是什么”、“贫困者通过扶贫得到了什么”、“贫困者通过什么方式致富”这样的问题,同时认识扶贫是一件复杂的事情。

(一)建立贫困档案卡

目前党和国家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从基层来说,国家的好政策落实到困难的村民还是很难,真正精准扶贫意味着扶贫的受益群体必须是那些真正的贫困户。要真正落实扶贫的名额缩减工作,当务之急是对贫困户建立档案卡。高川镇扶贫的具体情况,要落实到实处,找到源头。

(二)因地制宜搬迁

理论上移民搬迁对象要坚持“避灾优先、扶贫优先”,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出现搬富不搬穷的问题,能搬出去的都是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社会资本,反而那些优先搬迁的村民却得不到搬迁,因此尽可能防止扶贫不走样,不要只注重搬迁的数量、速度,还要关注过程、质量和发生的问题。

陕南秦岭大巴山区的移民搬迁,从山上迁到山下,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就是扶贫,有待考量和研究。对于政府来说,搬迁责无旁贷,如果搬迁100户,每户的代价是10万元,那么搬迁的总成本就是1000万元,后期还应该有一系列的帮扶措施,而搬出后的村民未必满意。这种搬迁工作不同房地产开发拆迁,需要巨量的净投入。针对这种情况,或许更好的方式是不搬迁就不搬迁,因地制宜,如属于自然保护区或确实不具备生存条件的,就要搬迁。如果实行大规模移民搬迁,中国人均耕地只有一亩多,安置是个大难题。山区新开田,代价高昂,地方的培育需要时日,所以在中国真正属于移民搬迁的只占一小部分。

在整个扶贫中,移民搬迁远非主体,应当综合思考,因地制宜,适合用什么方式就采用什么方式。

(三)改善山区基础设施

最重要的是,要改善山区基础设施,许多深山区,在公路修通后,凭借山区的物产和资源条件,迅速变富的例子多的是。这些年,西南地区几次大旱,靠新建的公路和乡村公路和便道,山区的农民用打工挣钱的上千辆摩托,一边挂一支水桶,在运水上起了关键性的大作用。绝大多数不具备人类生存条件的地方,并不是不创造生存条件,靠建小水塘、小水窖,在几乎完全裸露的石山上,一个村造出上千亩、几百亩良田,大大改变生存条件的例子比比皆是。贵州苗岭主峰的雷公山海拔1700多米高处的脚尧村,几乎没有什么水田,是苗岭海拔最高的村,这个村靠种茶叶等由穷变富,每到采茶忙时,山下的人还要到山上去打工。由于种种原因,有些村取水点太远,为一个村通电成本太高,即创造生存条件不如搬迁为好,才适宜搬迁,准确地说,搬迁是不得已才为之的方案。现在的村里,大批人员尤其是年轻人出去打工,客观上减轻了山区扶贫的压力。

(四)政府加强带动引领

扶贫工作不是一时就能产生较大的转变,当前的扶贫工作有一定的困难,因此,上级政府在审批重大项目时应重点向贫困地区靠拢,使得贫困户真正受益。扶贫工作如果只指望贫困者自己发展脱贫致富是不现实的,贫困户受到资金、观念或者惰性的因素。要使他们摆脱贫困,需要加强指导和带动。带动和引领不是一对一的指导带动,而是通过村干部或者致富能手发挥率先垂范作用才行,将贫困户的脱贫需求、致富能手的发展需求和政府的领导支持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行。然而各方面的因素,在现实生活中使得这三者不能恰到好处地结合,致富能手如果要壮大自己,肯定需要政府的帮助和群众的加入,但是致富能手眼光的局限性,会不会利益独享,是问题所在。当然,贫困户受落后观念的影响,生产经营的被动,需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但是积极性调动起来了,如果自我意识太强、不服从管理,也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问题。另外,政府的项目帮扶有可能会浮于表面,不够深入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强行完成任务,也是需要克服的方面。

参考文献:

[1]冯明放,彭洁.浅析陕南移民搬迁面临的几个突出问题[J].特区经济,2012.10.

[2]左停,杨雨鑫,钟玲.精准扶贫:技术靶向、理论解析和现实挑战[J].贵州社会科学,2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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