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2024-06-28

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精选10篇)

1.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一

根据今年6月15日举行的市直单位党务管理工作会议、12月7日举行的2004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扎扎实实做好本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比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1、局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南飞同志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在2004年初党务工作人员的变动交接过程中,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要求在本单位人员不断扩充,党员不断增加,还有部分党员职务晋升等情况下,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黄南飞副局长还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矗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

此前,由于我局的党员数量不多,党费的收缴主要以支部党员向组织委员交纳的形式进行。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同时,局机关党支部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到组织委员处,再由组织委员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全年共收缴党费9373.4元,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我局共增加党员12人,党支部都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意见》(佛组字﹝1999﹞2号)中规定的标准来核算该交纳的党费,并根据党员介绍信确定其党费收缴起始月份,在部分党员因新录用公务员转正或者职务晋升导致工资变化时及时调整其党费额;在一名党员调出本单位时能及时做好与调往单位的党费交接工作。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2004年市直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市党内统计年报表审核要点》中的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二OO四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二OO四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表》、《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

(一)》和《党费使用、管理情况表

(二)》。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工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有时出现党员因试用期满或者职务晋升而变动工资后没有马上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以后要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工资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额的即时更新。

2、继续大力加强党务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党费收缴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非常重要、长期性的工作,我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与时俱进,采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培训、横向业务交流、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党务管理干部的此项业务水平。

2.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二

一、主要情况

1、村领导高度重视,布置落实党费收缴工作,村党组织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把它纳入党建工作规划中去,选派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务和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党费收缴工作,采用参加统一组织的培训班,自学和传,帮、带等教育方式,提高其业务素质,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还亲自布置了今年党费收缴工作任务,党务工作者要认真做好党费的计算和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为了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党总支书记亲自与党务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党务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和培训班,明确当前工作任务,增强业务能力,为更好地开展本单位的党费收缴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知识基础。

2、细化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党费收缴工作。今年划分设立党小组后,根据工作职责,将收缴党费的任务交给党小组长。将支部每个党员每月应缴的党费金额进行核实造表,发到党小组长手中,党小组长再把党费汇总,再由村党组织按季度上交,同时编制季度党费明细表以公示监督,争取把全体党员自觉、足额,按时交纳党费工作落到实处

3、按时保质完成党费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我村严格按照党内统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有关要求用党务系统进行年度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并按时上报了《党支部上缴党费报告单》,《党支部收缴党费登记裹》。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1、党费要注意随党员的变更而即时更新。在党费收缴过程中做好党费核算更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在党员增减、党员调整等情况下要做好收缴党费颓的即时更新。

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总结 篇三

一、基本情况

我乡共有党支部16个,其中12个村党支部,1个机关党支部,1个企业党支部,1个教育党支部、1个新型经济组织支部;共有党员490人。今年共收基层党员交纳党费5921元,并按季度全额上缴到区委组织部。

二、具体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领导。乡党委高度重视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组织委员具体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党费帐户单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按规定归档。要求各支部在开党员大会时有针对性地讲解党费收缴的意义,经常性地开展党员交纳党费重要性教育,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到按时交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性观念的体现,是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是衡量党员组织观念和政治觉悟的重要标志,从而为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打下了基础。

(二)加强党费收缴的规范化管理。为不断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建立健全了收缴党费相关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党费公示报告制,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规范党费收缴时间,规定在“家”党员每月交纳一次党费,外出及流动党员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党员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或亲自上交的,可代交或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严格杜绝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党费的情况。同时规定各支部必须在次季度首月10日前交清前一季度的党费。

(三)强化督查,不断提高党费管理水平。为全面掌握基层党员交纳党费情况,乡党委每年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两次,重点检查党员上交党费是否及时、足额;党支部收缴党费是否规范,表、册、帐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仅当成一般事务性工作而没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对党费管理还缺乏严肃认真的态度;部分党支部的党费收缴不及时,有拖交党费现象;部分离退休党员以党费标准过高为由,交纳党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4.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流程 篇四

一、党费收缴

1.支部向党员个人收缴党费,一律使用党费收缴登记本,登记党员个人党费缴纳情况,同时在党员本人的党费证上进行登记。

2.党委向下一级支部收取党费,一律凭收据收取,如支部直接将党费缴存上级党组织指定银行,仅凭专用的党费解款单即可,上级党组织不必开收据。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上解党费,一律到指定银行直接用党费解款单解款,上级党组织不能向下级党组织收取现金。

二、党费帐务管理

1.应设的帐套。一般应设置四套帐,即银行日记帐、党费收入分类帐、党费支出分类帐和党费收入分户帐。出纳登记银行日记帐和党费收入分户帐,会计登记党费收入分类帐和党费支出分类帐。

银行日记帐根据银行对帐单进行逐笔登记,与银行对帐单完全一致;党费收入分类帐按四项分类登记,即党员缴纳、下级组织按比例上交、上级组织拨来和党费利息;党费支出分类帐按三大项分类登记,即使用、上交和下拨,其中使用又分9项分帐登记,即订阅党刊、购买党员读物、训练农村党员、训练基层党支部书记、七一表彰费用、购置电教设备、救济特困党员、宣传纪检部门使用、其他。

2.记帐的处理。

由于党费发生额均不大,一般每月记一次帐,每月凭帐本余额作报表,半年或一年记才登记一次记帐凭证,进行报表汇总,并将凭证装订成册。

3.记帐凭证的处理办法。

5.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度 篇五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年底按实际结算工资补缴。

第四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基层党支部研究,报园区综合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五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六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市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三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党员教育;(2)培训党员;(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党费管理

第十四条 党费由各(党委、总支)支部的组织委员(专职委员)负责党费的收缴,按照中组部关于党费上缴的标准,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定期交至园区综合党委。综合党委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十五条 综合党委办公室专职人员对各(党委、总支)支部收缴、使用的党费认真做好记录,以备审查。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党费使用范围进行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把好收支。

第十六条 各(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党员活动前,需向园区综合党委提出经费申请,申请书需各(党委、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支部公章后交于园区综合党委联络员。经联络员初步审核后交园区综合党委审批,园区综合党委根据支部活动的内容及使用的范围,批准后由联络员通知支部,方能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活动结束后各(党委、总支)支部持发票及相关凭证、活动简报到园区综合党委核销。

第十七条 园区综合党委的党费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年将收、支、结余的情况向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代表作一次汇报,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或党员代表对党费收缴、使用的意见,接受审议与监督。

第十八条 园区综合党委定期对各(党委、总支)支部负责党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

党费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园区综合党委及各(党委、总支)支部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党委、总支)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条 园区综合党委每年要组织一次对各(党委、总支)支部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6.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六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xx年年全区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赤松组发12号)文件要求,街道党工委责成专人对2003、xx年两年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

从我街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看,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能够重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实施专人负责,能够严格按有关规定收缴,使党费收缴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振兴街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二、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

部分离退休党员回归社区后组织观念淡薄,不及时参加活动,不及时缴纳党费,一些有固定收入的离退休党员不足额缴纳党费,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党费缴纳管理工作,整改报告《振兴街道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另外一些下岗职工党员在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不愿意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更不愿意缴纳党费。一些流动党员外出务工,不能按时交纳党费。

二是存在跨季度、跨xx上缴党费情况。

三是人均缴纳党费数较上xx有所降低。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收缴工作不够重视。

对党员的教育力度不够大,致使一些党员思想认识不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等组织观念淡化,给收缴党费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造成个别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不够及时、主动,存在跨季度上缴情况。

二是跨xx缴纳党费和下岗职工党员的增加造成人均缴纳党费数下降。

xx年年办事处组建时,各项工作均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制度还不健全,没有把把制度落到实处,致使xx年年98

6元党费在xx年年才上缴到区委党费专户。xx年xx区委党费专户上体现的党费总额是381

5.8元,人均缴纳党费数20.63元。381

5.8元包括xx年年党费98

6元,xx年年党费282

9.2元,实际上xx年年人均缴纳党费数为1

5.3元.但xx年年人均缴纳党费为1

2元,仍比xx年年有所下降。原因之一:

由于二轻、经贸、供销系统的45名下岗职工党员和10名复员军人转入社区党组织,每人每月仅交纳0.2元党费,原因之二:

一些有固定收入的离退休党员由于我们不掌握其工资收入情况,仅根据其认缴情况收缴。

中共赤峰市松山区振兴街道工作委员会

7.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七

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关于对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收悉。

我局是去年底新组建的单位。目前,正在按照机关工委的批复进行机关党委的组建工作。初步拟于年底前召开党代会,成立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党委。新组建的机关党委领导局机关和监管企业党的组织。据统计摸底,目前局机关现有正式党员8名,各监管企业党员90名。

由于目前我局机关党的组织关系尚未正式理顺,故今年以来未进行党员发展工作。党费收缴,由于未召开党代会,各相关企业党的组织关系至今未划转到我局机关党委,也未进行党费收缴工作。局机关8名党员,今年下半年组织关系已陆续接转到了局机关党支部,并按标准缴纳到了机关党支部。

根据机关党委通知要求,近日我局党组对此进行了专门研究,确定了四条意见:

1、抓紧召开机关党代会。党代会召开后,迅速将有关企

业和党员的组织关系划转到机关党委。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就绪。

2、制定机关党委各支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流程,待召开

党代会、各企业党支部划转到机关党委后统一执行。目前,各项制度已经草拟完毕,待党代会后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执行。

三、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由于各企业党组织关系尚未划转到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仍按原渠道缴纳。明年开始由局机关党委统一收缴。局机关党支部8名党员的党费,待近日缴齐12月份党费后,足额按规定列表上缴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部。

四、关于明年党员发展工作。我们建议明年我局机关党委发展计划数7名,即机关支部和各企业支部各1名。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市邮政管理局机关党委筹备组

8.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八

专 报

(第 五 期)

2011年9月下

四项措施加强离退休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少交或不交党费,缴纳党费不及时,个别党支部党费收缴不力等问题,我处采取四项措施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

一是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党费收缴现状。利用开展建设年活动每月下基层党组织督查工作的契机深入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重点了解和掌握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现状、少交迟交党费的原因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基本摸清退休党员党费缴纳的现状。

二是加强离退休党员思想政治再教育,提高素质,增强党员的党性觉悟和组织观念。首先是认真分析离退休党员的思想状况,加强对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观念的教育,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严格管理,真正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其次让党员们经常进行党费收缴工作重要意义的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和中央有关党费工作政策规定,使党员认识到党员缴纳党费的意义、作用、使用范围和管理方法,改变思想上的模糊认识。使老同志认识到离退休党员没有少交迟交党费的特权,认识到按期按比例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党员的自觉行为,而是作为有几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是否具有坚强的党性和严格的组织观念的问题。

三是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工作。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各党支部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党员定期交纳党费、各支部定期上交党费(每月一次)、统一使用区委组织部制定的党费收缴表;实行党费收缴公示制度,以支部为单位对党员的党费基数、应缴党费和党费实缴情况进行公示,互相监督,增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对确实贫困的老党员由本人申请提出减免申请,支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党总支审查,上级党组织备案,做到人性化管理。

9.最新党费收缴工作总结 篇九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全体党员在党支部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学期准备发展新党员1名(陈清越同志),由黄淑芬书记亲自考察培养。其他党员分别下到各年段,负责考察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作为明年的发展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教师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全体党员都能按月定额准时交纳党费,每月支部总收缴党费210元。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黄英明同志负责管理,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登记薄、上墙内容一致,并及时登记。党支部每月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全额上缴党费。

由于支部刚成立,各项工作还不完善,工作经验不足,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我们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中共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支部委员会

10.党费收缴工作问答-江苏开放大学 篇十

共产党员为什么要交纳党费?

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历来都把党员向党组织按期交纳党费,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全国解放以后,党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拨款,但党费仍然是党的活动经费的重要补充。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每个党员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的党员还自愿多交党费,把日常生活中节余的一部分钱献给党。有的在生命垂危时,还念念不忘向党交纳党费。这些同志的行动,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高度的组织观念和对党的忠诚。党的基层组织对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应当按党章规定作出处理。

党员应怎样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通常应按月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不宜由别人代交,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性交纳。除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现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交纳党费外,其他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应由党员本人把党费交给党小组长,再由党小组长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在没有划分党小组的支部,由党员本人直接交给支部组织委员。党员如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等特殊情况,本人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

新入党的党员从何时开始交纳党费?

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那个月开始交纳党费。

共产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8〗2号)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标准规定如下: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人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2%。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在乡镇机关和乡镇企业工作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的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固定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4)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生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哪些? 机关工作人员(不合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 月发放的奖金。

共青团员入党后应如何交纳党费?

原是共青团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可以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交纳党费可不可以提前或以后补交

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提前交纳或一次集中补交党费。如有特殊情况,党员暂时离开原支部,按时交纳党费确有困难,要支部委员会同意,提前或以后补交是可以的,但补交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党员因调整工资或升级补发的工资是否要被交党费?

党员调整工资或升级后,应从补发工资的月份起补交党费。例如,原月工资总额在400元以下,按0.5%的比例交纳党费,调整工资或升级后,工资收入总额超过400元,要按1%比例补交党费。

党费是否能由别人代交?

党费应由党员本人交纳,以利于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但如遇生病、出差或出国等特殊情况,支部应允许其委托别人或家属代交。

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怎样交纳党费?

党员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仍应按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如受开除党籍处分,支部大会作出决议后,在上级党组织审批期间,仍应交纳党费,直到上级党组织对这一处分决定批准为止。

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千元以上的如何办理手续?

按照规定,凡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千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特殊党费”是怎么回事,党组织能否发动党员交纳特殊党费?

“特殊党费”是指个别党下发文件,要求党员交纳有关规定以外的,用以修建“纪念公园”或作他用的“党费”。党组织不能发动党员交纳“特殊党费”。那种要求党员交纳规定的“特殊党费”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党员带头捐款,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不能对捐款额作硬性规定,也不要把这种捐款叫做“特殊党费”。

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向那里交纳党费?

持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党费仍应交给原单位党组织。

受收容审查的党员交不交党费?

按中央有关规定,共产党员独犯刑法,受到弄法处罚的,一般应开除党籍。而收容审查不是刑事处分,受到收容审查的党员,不一定都要开除党籍,因此,应该照常交纳党费。交纳的形式,可委托亲属、同事代交,也可以审查结束后由本人补交。

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准以前,是否还要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后,上级党委批准以前,仍要交纳党费。因为支部大会的这一决定,只有在上级党委批准以后方能生效。

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资格后,所交党费是否应退还本人?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缴纳党费,是预备党员应尽的义务。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后,所交党费不应退还本人。

党员不按规定交纳党费怎么办?

党组织应教育党员自觉按规定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对于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纳党费者,应按自行脱党处理。

让非党同志收缴党费合适吗?

收缴党费是党内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小组和支部组织委员来承担。有的让非党同志(如非党财会人员)收缴党费是不妥的,应予纠正。

怎样上缴党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铁道部、民航总局政治部和军委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帐户,不得少缴或拖延。铁路、民航和金融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党员实交党费的10%向所在方党委上缴党费。基层党委和地、市、县委上缴党费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依据各自的情况确定。

党费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根据规定,党费只能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其使用范围是:

(1)教育训练党员费用的补充开支。

(2)党员日常政治理论学习和必要的业务学习资料费以及订阅各类党员读物费用的开支。(3)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费用的部分开支。

(4)对丧失工作和劳动能力,以及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给予适当救济和补助所需费用的开支。

各级组织存在银行的党费是否可以计付利息?

经中央组织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商定,自1989年1月1日起,恢复各级党组织党费存款计息。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到存款的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全国各地哪些银行可以办理党费存款业务?

全国各地办理党费存款业务的银行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党费不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库券以外的投资。

党费存款利息怎样计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党费存款利率按现行企业存款利率执行。

党费存款利息的使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党费存款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党费作用范围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党组织应建立哪些党费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各级党组织应建立和健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主要有:

(1)收缴制度。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有严格的手续,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收缴,登记造册,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2)管理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建立严格的党费管理工作制度,做到专人管理,专立帐目,定期检查,定期公布。(3)使用审批制度。凡动用党费,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符合党费使用范围方能开支,不符合使用范围的一律不准动用党费。

(4)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必须定期向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下级党组织每年要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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