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医保

2024-10-16

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医保(共10篇)

1.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医保 篇一

城乡居民医保,惠及人民健康,关爱幸福家庭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千家万户健康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您和您的家人提供一个健康保障

合作医疗好,有病不用愁,生病得资助,无病益乡亲

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政府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原则,低标准、广覆盖、保大病

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我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深入发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努力把新农合制度建设推向新高度

手牵手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心连心共建和谐石盖塘

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2.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医保 篇二

关键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形势,重要作用,经办原则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衔接及加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务必抓紧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1 要深入分析当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面临的发展形势

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人民群众新需求,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任务;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必由之路,是“十三五”开局的首要任务;是更好发挥全民医保基础性作用,实现“三医联动”的重要推手。近年来,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多重困难和多重挑战。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积极引导市场预期,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经济形势总体平稳,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结构调整加快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个制度的建立必然有其产生的条件和基础,必然要适应和遵循客观发展规律和趋势。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得到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也取得重大进展。在这样一个大背景、大趋势下,今年初《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下简称3号文)出台,标志着我国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分割“二元结构”逐步终结,标志着医疗保险向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目标迈出了关键一步,也标志着医疗保险的管理服务即将从城镇扩大到农村。

注:2003年新农合启动,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启动。

自中央提出统筹城乡医保以来,地方的实践就不断发展。如果说到去年底人社部门统一管理城乡3项医保制度的地区还是“三分天下有其一”,到目前已经达到17个省了。3号文下发前,全国已有天津等9个省份及其他省份的46个地市开展了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覆盖人数为3.3亿人。文件下发后,北京等8个省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归口人社部门管理,覆盖人数为3.0亿人,(减去已开展地市2千万人)两者合计达6.1亿人,占全部应参保人数的58.3%。纵观当前医疗保险运行总体状况,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对现行居民医保制度已经产生了影响,发挥了效应,主要呈现出以下3个特征:

1.1 参加居民医保人数快速增加

据统计,2015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66亿人,比“十一五”末增长53.9%;其中居民医保参保人数3.77亿人,比“十一五”末增长93%。可以看出,居民医保新增的参保人数主要来自于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后新农合人员的转入。“十二五”期间,居民医保出现过两个人数增长峰值,一个是2012年增长了22.8%,主要原因是当年广东、重庆、宁夏等地实现了城乡医保制度整合;另一个峰值出现在2015年,增长了19.8%,主要是由于上海和山东在当年实现了制度整合。全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从2007年的4300万人,到2015年8年间猛增到3.77亿人。(见图1、图2)

1.2 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持续高速增长

据统计,2015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09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4.9倍;基金支出1781亿元,比“十一五”末增长5.7倍;基金当期结存率达到15.6%,比“十一五”末降低9个百分点。可以看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持续高速增长,其中2012-2014年连续三年基金支出增幅高于收入增幅,在部分省市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影响下,呈现出制度红利带来医疗需求释放扩大的趋势。(见图3、图4)

1.3 参保对象受益程度不断提高

通过全国城镇居民医保与实施居民医保城乡统筹的9个省份情况对比显示,实施城乡统筹省份的居民医保待遇人次增长率、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均高于全国水平,基金当期结存率低于全国水平,这反映出实施了城乡统筹地区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受益面呈现扩大趋势,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相应得到了提高。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整合后,农村居民看病住院医保待遇不仅没有下降,反而得到了更多的保障。(见图5、图6、图7)

当前,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别是在经办管理工作方面仍然面临着很多困难和矛盾,其突出表现是:基金平衡压力增大,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基层经办能力不足。具体原因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筹资就低、待遇就高增加了改革成本,目录范围扩充、就医范围扩大致使医疗费用监管难度提升。二是管理服务半径延长,且点多面广。尤其对于西部等地广人稀或农业人口比重较大的地区,管理服务难度加大。三是服务需求多样化。参保对象对经办服务和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对服务便捷程度的要求越来越高。四是管理服务基础参差不齐。部分新农合经办机构和农村医疗机构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一些地区仍然采取手工操作方式,依托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经办业务,信息化程度较低。五是自愿参保模式加大了扩面难度。办理参保登记的便利性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以上种种,都需要积极应对,认真加以解决。

2 要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重要作用

地方的实践表明,统筹城乡、整合制度,在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效能、降低基金风险、减少城乡之间重复参保、降低管理成本、保障人员自由流动、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这一事物的发展趋势加以分析,可以归纳为5个“有利于”:

2.1 有利于增强基金共济能力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能够增加参保人数,扩大基金容量,其最直接的作用就是通过发挥大数法则的效应,不断增强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在此基础上,两项制度的整合还能够将实行县级统筹的新农合推动升级为实行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医保,进而提升医保的基金统筹层次,打破县域条块分割,统筹基金使用渠道,更好地发挥医保基金的共济功能。

2.2 有利于提高整体待遇水平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能够缩小城乡之间的医保待遇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目前,多数省市在完成整合后,采取缴费标准就低不就高、待遇标准就高不就低的方式,统一使用城镇居民医保目录,甚至保留了过去新农合的一些特殊待遇,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整体待遇水平。

2.3 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效率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能够在提升统筹层次的基础上,打破县域限制和城乡居民身份限制,实现“同城同待”,允许城乡居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就医;能够推进市内、省内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以及异地居住老人和异地转诊病人的跨统筹区直接结算,减轻城乡居民就医跑腿及垫付压力,使得参保缴费和转诊转院更加灵活,医保就医服务的便捷性得到显著提高。

2.4 有利于节省公共服务资源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的制度分设、管理分割及经办分散造成了人员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基础建设重复投入等问题。两项制度整合后,政策和经办管理由同一个部门负责,能够有效避免各自为政、政策撞车等问题,可以大幅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与行政效能,节约公共服务资源,降低经办管理成本,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2.5 有利于促进医改协同发展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若与分级诊疗、门诊统筹、付费方式改革等医改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必将有力推动其他医改工作同步实施,进而促进整个医疗卫生事业的协同发展。

3 要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的经办原则

国家高度关注城乡居民医保“衔接”的问题,3号文5次提到“衔接”,需要我们正视并积极应对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关键问题,把握好“衔接点”。基金方面,重点要放在审计与确保基金安全;信息方面,系统改造需要升级先行,通过信息化建设和社保卡应用,减轻人力不足的压力;业务方面,要注重做好数据和档案移交,优化经办流程,确保待遇支付;人员方面,要一手抓队伍建设,调动积极性,一手抓业务培训,促使经办人员尽快熟悉新业务。各地要在加大机构、人员、基金、信息、业务、体系建设等投入力度的同时,注重把握好以下7个原则:

3.1 过渡期内双轨运行

由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在筹资缴费、待遇水平、管理方式、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差异较大,新农合并轨后在基金审计、信息采集、社保卡制发、信息系统改造升级等方面均需要一定时间。为保证平稳衔接,保持社会稳定,各地可在新农合管理职能及机构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后,设置整合过渡期,采取“先双轨运行、再逐步统一”的方式,直至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3.2 经办机构平稳划转

与职工相比,城乡居民人群相对较为分散,分布区域广,管理难度大。为解决经办人力不足的问题,保证管理机构、人员、基金等实现平稳有序交接,确保工作不断、队伍不乱、报销不受影响,可采取新农合经办机构平移的方法,将新农合经办机构并入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统一机构名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不断夯实基层经办队伍,充实基层经办人员,协调机构编制部门在挖掘现有经办资源、做好人员调剂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量的剧增,加强县以下特别是乡镇社区基层服务平台的人员配置,可将原有新农合,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经办人员充实到现有经办队伍中来,在村级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协管员制度,同步探索购买服务、开发公益岗位等体制机制,努力做到有人办事、能办事、办好事。

3.3 先审计后并轨

可采取先审计后合并基金的做法,通过在实施整合前预先进行基金审计,做到底子清、责任明。不论城镇居民医保还是新农合,如果在整合完成前出现当期基金缺口的,由统筹地区政府负责解决,不得在两项基金之间进行调剂。

3.4 设置参保缴费缓冲期

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第一年适当延长参保登记期,并且对当年首次参保的农村居民,设置3个月左右的缓冲期,以保障参保登记平稳过渡。

3.5 同步跟进信息系统建设

众所周知,城乡居民医保只有依托强大的信息系统才能实现高效运转,但是多数地区的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分属两套信息系统,开发商不统一,系统差距大,规范改造任务重,必须提前准备。各地要提前升级改造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统一全省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数据标准、网络架构、业务流程、药品目录和结算办法,实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确保档案移交与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使原有分散、割裂的信息系统与业务经办逐步走向集中、统一;要更新参保人员数据库和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数据库等,剔除虚假重复信息,实现“同城同人同库”,确保参保人员身份信息的唯一性,从源头上杜绝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要升级改造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为实现居民基础信息交互共享,推动跨地区、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办理奠定基础;要借助移动互联技术,在信息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加快推广“掌上社保”业务模式,引导更多居民医保业务纳入移动平台办理,尽快实现医疗费用在移动终端的上传、结算、审核、监控。

3.6 大力发挥宣传效应

为确保稳定,合理引导预期,使广大参保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能够及时了解新政,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能够落到实处,要将宣传发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争取参保群众的支持与配合,努力做到宣传时点准确、宣传地点亲民、宣传形式多样。要抓住实施整合的关键时期,将宣传重点放在参保登记环节,充分发挥街镇、居(村)委会“接地气、亲民意”的优势,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将整合工作的特点、惠民点以及新农合与城乡居保的不同点力争告知每一名参保对象,并通过政务微信、短信告知、宣传短片、社区报刊、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7 健全经办管理体系整体建设

随着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快速发展,经办管理体制不顺和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应抓住统筹城乡居民医保的窗口期,借助制度整合东风,力求改善现行管理格局,实现医保省级统筹、经办流程再造、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分级诊疗等工作的突破,在经办管理体系整体建设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确保整合之路长久可持续。一方面要整合优化资源配置。要加快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力争实现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一窗口办理、一站式服务”;在城乡居民医保领域引入“一制四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缓解居民医保人少事多的矛盾,将医保服务体系覆盖到地广人稀的农村服务盲区。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夯实医保管理服务基础。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加快推进预算管理、运行分析、付费方式改革、协议管理、医疗服务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等基础性工作,针对过去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点和盲区,在完成整合后必须加快基础工作的推进步伐。同时,还要加强监督管理。对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实施统一的协议管理、信息监控、业务稽核和基金监督,增强与医疗机构的谈判能力,通过推进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建立第三方医疗服务监督评价体系,全方位多手段实施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基金安全、支出合理,维护参保对象权益。

4 要下更大的气力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

3号文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认真分析当前形势,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实施办法,让广大参保群众能够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获取更多实惠,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

4.1 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社保经办机构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医改部门、医保行政部门做好整合前期的调研、摸底调查、数据测算等工作,科学合理地制定整合方案,推动整合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4.2 抓住时机,顺势而为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是对医疗保险制度与管理进行大调整的一次难得机会,对统筹层次提升、管理体系健全、信息系统升级、经办流程再造、服务模式更新等都是契机,尤其对于人数占比较大的农村居民而言,也是对其待遇水平、就医行为、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有利时机。各地要积极推动与整合工作相配套的政策、管理、标准、资金以及分级诊疗、基层首诊、门诊统筹、付费方式改革、智能监控等措施的及时跟进,以免错过窗口期,致使后续再行完善的效果大打折扣。

4.3 及早谋划,突破瓶颈

经办能力不足将是制约城乡居民医保管理服务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各地要加强对机构、人员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类经办力量,共同完成城乡整合的经办任务。要将城镇医保经办体系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要充分借助新农合现有经办资源,采取机构平移、编随事走的方式,保证业务连续性,减少工作断档;要积极发动现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人力资源,结合门诊统筹、基层首诊、按人头付费、村医绩效工资挂钩等改革,发挥“守门人”作用,将门诊医保结算业务下放到基层医疗机构;要研究探索队伍激励与人员培养机制,充分考虑整合后经办人员的编制、职称、晋升等问题,最大限度调动人员工作积极性。

4.4 适度宣传,引导预期

要将宣传动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正确引导城乡居民对整合后医保待遇水平的合理预期。经办机构要尽早改变对医保参保率等指标的传统认识,重新明确剔除重复参保既是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目标任务之一,也是完善经办服务、追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体现。同时,要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扩大医保整合工作的宣传效应,通过配合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信息比对与信息采集工作,减少参保盲区与死角,加大力度推进全民医保目标的全面实现。

4.5 加强分析,辅助决策

在开展整合工作的过程中,要注重做好预测分析,通过数据测算,为制定整合实施方案提供客观的数据支撑;要做好比对分析,注意保留整合前新农合的相关数据信息,阶段性开展整合前后的参保数据比对分析,为后续进行制度评价做好准备;要做好预警分析,基于医保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的现实,进一步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全面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Z].2016.

3.山东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篇三

从今年起,山东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加快整合工作,方案提出整合“时间表”,分四步完成:首先完成机构、人员、基金、资产等移交。今年2月10日前完成新农合人员、基金、资产、档案、信息数据等移交工作。2月底前机构编制部门明确职能、机构、编制等调整、划转事项。

3月底前,各市在全面摸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政策、基金收支、信息系统建设等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名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6月底前,完成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升级。最后,为保持政策连续性,各市职能、机构、人员、基金整合后,可暂维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双轨运行、政策不变。8月底前,各市制定出台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自9月1日起,按统一政策组织居民参保。

4.考研 整合城乡医保体系 篇四

要建立“城乡全覆盖、缴费可选择、待遇较均衡、政策可衔接”的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体系

一、当前模式弊端多,整合迫在眉睫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元制度设计,难以彰显社会保障的公正公平。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管理上分属不同部门,彼此相互分割,难以形成合力。

3.存在机构职能重叠交叉和资源浪费现象。

4.存在重复参保现象

5.新农合医疗管理与医疗服务合一由卫生部门主管,卫生部门即有经办职能又有监管职能,不利于规范管理。

6.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开运行,政策无法充分衔接,影响居民和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参保范围难界定;没有建立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不利于推动城市化进程。

二、如何进行整合一体化

(一)领导重视,整合经办机构

(二)协调两种政策,统一部署参保参合工作

(三)逐步完善制度,统一办事流程包括部门管理、政策规定、认定范围等

(四)统一窗口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五)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建立基金收、管、存、支分离的封闭式管理体制;严格内部监控;强化部门监督;落实市、镇、村三级公示制度;不定期检查。

(六)其他方面的整合要使用统一的信息平台,即一个医保网络一个药品目录,方便管理

三、存在问题和对策

(一)主管部门不同,整合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应该把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为一体,建立筹资标准、政府补助、待遇水平相对一致的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制度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设计不平衡

统筹缴费标准差别大:补偿标准不一样;医疗保障政策制度设计不一

(三)经办机构管理服务能力压力增强

医疗保障工作管理任务繁重,人员紧缺,人员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都要提高,医保信息系统管理工作量迅速扩大

(四)基层医保机构设置与职能不协调

5.湖南城乡居民医保调整通知 篇五

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湖南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省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左右。个人缴费按年度一次性缴清。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2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各地要加大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征缴力度,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个人缴费及时足额到位。

6.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医保 篇六

一、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

院记录、各种辅助检查报告单、治疗记录(医嘱),手术病人还须提供手术记录、麻醉记录。

二、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盖医院公章)。

三、《户口簿》、《合医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及代理人身份证:

7.苏州医保:城乡服务均等化 篇七

村村都有社保站,站站都有协理员,人人都有社保卡……市民能得到的社保服务,农民一样都不少。谈起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好处,苏州农民都有这样的感受。

整合城乡居民医保,难度最大的莫过于实现城乡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因为,农村的医疗保险服务体系因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和管理体制原因而先天落后,在软硬件建设和服务手段等方面与城市相比差距甚远。只有补齐农村这块短板,才会有城乡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可言,才能巩固和发展整合后的制度。苏州市把城乡居民医保整合作为加强农村社保服务体系建设的契机,同步实现城乡社保服务均等化。

两项领先的探索

在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历程中,苏州有两项领先的探索。

一项是常熟县的归市乡于1955年创办的“村办村管”的合作医疗。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作为传统的合作医疗,苏州在其后近50年的历程中从未间断,而且在所辖8县区全面发展,直到2003年升级为基本医疗保险性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另一项是吴中区2003年实施的城乡医保整合。这年,苏州被确定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实现城乡协调发展。8月,吴中区政府顺势而为,率先将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整合到社保部门,实现了城乡医保经办管理一体化。其后,昆山、太仓等其他7个县级市区先后跟进,均实现了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社保机构经办服务的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整合目标。苏州市社保中心每年组织一次10万市民评选社会保障十大亮点活动,其中,“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被评为2009年度十大亮点之一。由此可见,苏州早在这一年就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目前,仅有常熟市城乡居民医保仍由卫生部门管理,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值得一提的是,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一直保持“四稳四升”的态势:一是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享受待遇的现象得到根治,城乡居民参保率增势明显。2009年,全市城乡户籍总人口为634万,参保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人数达723万。2010年参保总人数超出户籍总人口134万,大批外来务工人员放弃家乡参保,转而加入苏州医保,参保总人数达到768万,其中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为381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数为387万。到2014年底,全市参保总人数一直稳定在770万以上。值得一提的是,农村的一老一小、五保户、城市的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7万多名城乡特困居民的参保率达到100%。二是经办能力不断提升,基金规模明显扩大,年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三是避免了经办机构重复设置、重复建设,在降低管理成本的同时,经办效率不断提升,387万参保城乡居民同职工一样全部实现持卡就医结算,农民通过手机、电视和设在村里的劳动保障服务站等便捷的方式,就可获得最新医保政策信息、参保缴费不出村。四是群众对经办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年年保持在98.8%以上。市人社局提出的关于“城乡统一,全民覆盖,增进公平,节约资源,降低成本,规范监管,抵御风险”的整合思路,已在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

全村农民的感受

增进公平是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的核心目标,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医保服务是增进公平的必然要求。特别是在经济发达的苏州,全市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差距是全国最小的。以吴江区为例,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43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21436元,城乡差距为2∶1。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仅为1.9∶1,远低于全国城乡平均收入3∶1的差距。富裕的农民,最现实、最迫切的诉求莫过于城乡均等化服务。苏州市在城乡医保整合中致力于城乡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迫切诉求。

吴江区盛泽镇黄家溪村农民蔡连生,是新农合从启动实施到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全过程的见证者之一。问起“医保费在哪缴、看病在哪家医院、医疗费在哪里报销”等问题,42岁的蔡连生回答得颇为内行:“城乡医保合并后,村里开天辟地有了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收缴医保费、养老保险费和提供就业培训等服务;镇上有了劳动保障所,在镇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公,10分钟就能走到;村里有卫生室,镇里有三级医院。”接着,他从口袋里掏出自己的社保卡说,从村卫生室到苏州市城区的三甲医院,都已实现刷卡结算,真正一卡通了。

青年村民杨新元本来是凑过来听记者采访的,可蔡连生的话音刚落,他便迫不及待地说:“曾几何时,社保卡还仅仅是城里人的专利。过去在医院,刷卡的都是市民,拿着一大把钱报销的都是农民,城乡差别太明显了。”刚从镇医院看病回村的中年农民周玉明接着说:“现在到医院看病,大家都刷卡,再也分不出市民农民。没想到社保卡来得这么快,更没想到一张卡把城乡差别抹平了!”杨新元分析认为,有卡与无卡的差别,体现在服务上,根源在制度上。只有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医保制度,才会有城乡一样的医保服务。

苏州市最近的一项医疗保险满意度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刷卡结算以98.9%的满意度位居第一,高于医疗保障待遇水平98%的满意度近1个百分点。缘由何在?黄家溪农民蔡连生、杨新元、周玉明的感慨给出了答案:持社保卡就医结算,不仅具有减轻参保群众垫付医疗费用负担,安全、快捷、高效等看得见的优势,而且还承载着一项政治功能——城乡公平。群众把满意票投给社保卡,其实质是对城乡一体化的公平医保及城乡均等化的医保服务表达满意之情。

一村一站的平台

历史形成的城乡差距和管理体制产生的公共服务差异,导致农村的医保服务远远落后于城市。特别是在基层,城市的街道、社区普遍建成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等“六到位”的就业和社保服务体系,而农村的“六到位”基本上是空白。

苏州市人社部门抓住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契机,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建立健全纵贯四级经办平台(市、区(市)、镇、村)、横连五大险种的社保组织体系。其中,村级经办平台因其离农民最近而又相当薄弱被视为重中之重,明确提出“镇镇建立劳动保障所,村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入村入户提供组织保障。

吴江区社保中心提供的一组数据显示:到2013年底,全区240个行政村配备在编的社保专职经办人员292名,其中大本学历以上的占56%,大专学历的占40%,共产党员90名,40岁以下的占89%。

与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同步,全市镇、村两级社保经办平台建设均取得良好效果:61个镇全部建成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平均为17名,其中编制内人员平均为53.2%,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2.1%;建立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1844个,已配备工作人员1865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占62.8%,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建站率、村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到位率均达100%。在机构、人员全面落实的同时,经费、场地、制度、工作等也一应到位。其中,镇劳动保障所的工作经费由同级政府负责,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经费由镇村两级负责,均纳入年度预算,形成制度性安排;镇、村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均有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和明确的职责任务,“六到位”的村级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已经形成,被老乡们称为“家门口的社保中心”。

百分之百的专职

苏州将镇、村两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工作人员统称为劳动保障协理员。协理,并非配角,而是农村基层名副其实的社保服务主角。市、区(市)政府和人社部门十分注重其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

一是经办人员专职化。要求每个行政村视人口多少,配备1-3名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并将这一条作为检验“六到位”是否落实的硬标准。目前在岗的1865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均为专职社保经办人员,专职化率已达到100%。

二是平台设置规范化。已经建成的61个镇劳动保障所、1844个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均是政府设在农村基层的专门社保经办平台。镇、村聘用的协理员不仅是专职的,而且均是编制内人员,其工资待遇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招聘选用公开化。昆山市人社局制定的关于《昆山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协理员必须经过统一考试,择优聘用上岗,而且不搞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依据这一规定,昆山市人社部门对已经持证上岗的大专学历以上的协理员组织了统一考试,重新择优聘用。人数仍不足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苏州工业园区规定,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由镇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负责招聘,受聘人员与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订立劳动合同,作为镇人社所的派驻人员到村工作,并与村里已有的专职人员互为AB角。

四是业务培训制度化。对协理员的培训由各区、市组织实施。提升了协理员的经办能力和职业素质。到2014年底,村协理员获得职业资格的有1622人,占87%,城市社区协理员获得职业资格的达92%。其中,全市村和社区协理员获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达33%。

两个治理的亮点

如果说,一体化的城乡制度、沉到底的经办服务组织体系,是苏州推进社会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亮点,那么,打造“15分钟社保公共服务圈”,则是又一个亮点。

一是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服务体系。苏州市社保中心被列为《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国家标准制订工作组成员单位,已建立包括社保行政、业务、财务、审计等内容的管理制度68项,覆盖各项业务的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制定出《苏州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已形成横贯五大险种、纵连四级经办平台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和经办规范、流程顺畅、办事高效的有序化运行格局,为向参保单位和城乡居民提供便捷化、均等化、易得性的社保公共服务奠定了基础。

二是发挥金保工程的技术支撑功能。早在2012年7月23日,全市人社系统金保工程(一期)正式上线运行,为提升经办效能、拓展服务渠道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金保工程实现了企事业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少年儿童、无业居民、被征地人员等城乡各类参保人员全覆盖,使人社系统行政部门与业务部门及业务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资源共享得以满足,为社保、就业服务和劳动监察“三合一”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可及时敦促用人单位按时参保、足额缴费,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三合一”经办管理将用工登记、参保缴费等多个环节整合成一体化运行,给参保单位办理业务带来便捷和效率。

三是打造“网上e化服务大厅”。2012年初,苏州社保“网上e化经办服务大厅”启动运行,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网上转移、网上就医管理、网上资格认证、网上属地管理、网上待遇支付”六项业务。到2014年底,“网上大厅”在提升经办效率、方便参保单位和群众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其中,“网上申报”使参保单位足不出户,可随时随地办理人员增减、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数据查询等业务,到2014年底,市区参保单位网上参保申报累计达到24000多家、330多万人,网上办理业务1400多万条;“网上转移”使全市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无需来回奔波,形成“人未到,标准化数据先到”的理想局面,3年来全市年均累计办理转出61万多人次、转入近60万人次;“网上就医结算”年均结付医疗费用4800多万元,涉及3万多人次。如今,“网上e化经办服务”已成为苏州社保经办服务主渠道和新常态。相应地,砖木结构的社保服务大厅已由人头攒动变得人头稀疏。

8.医保改革不应再搞城乡分治 篇八

这样的改革,就其本身来说也许是可取的,但放在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广阔背景中看,其缺陷还有待解决

2005年6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部分专家发表一份合作研究报告,声称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从总体上讲是不成功的。”政府当时表示,要研究制定医改新方案,并有多个部委参与。但两年时间已经过去,各个专业机构已经提出了六七套、甚至更多方案,但政府下一步究竟要实施什么样的方案,迄今无人知道。人们不能不怀疑,最终恐怕不会有一个完整的医改新方案了。相反,改革仍然将与此前的所有改革一样,采用零敲碎打、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

实际上,过去一年中,政府已经陆续出台了若干改革措施。政府曾经提出发展社区医疗、农村新型医保。最新的进展是,主要面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和城镇里的老人,政府要求各地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上以前的职工医疗保险,这项方案实施后,医疗保险将基本覆盖城镇所有人员。

应当说,这一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传统的计划体制下已存在过国家医疗福利制度,但该制度仅覆盖国有部门员工。很多老人没有这样的身份,尽管其收入本来就较低,却无从享有国家福利。倒是很多未就业的少年儿童,可以跟随其父母享受到国家医疗福利。不过,90年代以来这一福利也逐渐取消了。这样,老人、儿童就都不在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本次改革填补了这一相当严重的缺口。

但是,本次改革却没有弥补原有国家医疗福利制度另一个更为严重的缺口;即城乡居民福利待遇的严重不公平。这样的改革,就其本身来说也许是可取的,但放在中国社会,经济转型的广阔背景中看,其缺陷还有待解决。这次“一老一小”医疗保险制度只覆盖城镇,农民被排除在外。当然,政府也在乡村建立新型医疗保险制度,但是,政府补贴的规模远远比不上这次政府对城镇居民的补贴。这意味着,随着这次改革,城乡医疗福利的差距再一次扩大了。

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城乡分割乃是中国所面临的诸多社会经济乃至政治问题的症结所在。有些地方尝试打破城乡户籍分割,但改革进程十分艰难,甚至在实现了城乡统一户籍登记之后又走了回头路。一个根本原因是,城市户籍附着很多政府提供的福利,而乡村户籍却没有。

因此,仅仅为了实现打破城乡分割这一目标,也需要在制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一切领域的福利改革方案的时候,坚持一个基本原则:缩小、至少不能继续扩大城乡居民的福利差距。为此,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及省级政府——的医疗福利支出应当向乡村倾斜,至少也应当将缩小城乡之间的这种差距作为一个目标。

但现在的医疗福利制度改革显然没有做到这一点。几乎所有改革措施都难以缩小城乡居民的福利收入差距,也无助于缩小国有部门员工与非国有部门员工的福利收入差距。改革对于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并无多少触动,政府花了一笔又一笔钱,却对增进社会公平作用甚微。

这让人们不能不对目前的医疗体制改革推进模式进行反思。摸着石头过河式改革确实有很多优势,比如,可以在各个部门由于观念和利益不同而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渐近推进改革,可以调动各个部门的积极性,因为,各个部门都会为竞争新增资源的分配权而积极奔走。但是,正在进行的医疗福利制度改革也让人们清楚地看到,这种改革模式存在一定的问题:那就是我们不应过分迁就现实,甚至根本就忘记了改革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为什么要改革。

9.焦作市统一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篇九

统一覆盖范围

参保对象: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大中专学生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以下统称大中专学生)。

城镇居民如何参保缴费?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享受医保待遇;逾期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当年将不予办理。未获得焦作市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员,可以家庭为参保单位,持户口簿、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到所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农村居民如何参保缴费?四城区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农村居民,均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农村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居民的参保缴费工作将于近期展开。

统一医保待遇

享受待遇: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待遇

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待遇、新生儿医疗待遇)。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不同,设定不同的起付标准,不同的医疗费用段报销比例也不同,报销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2017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各地可按照当地人均缴费额不低于50%建立门诊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0%,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控制在当地人均缴费额2倍左右。

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目前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渡时期,为了确保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享受统一的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焦作市将出台统一的门诊慢性病医疗政策。门诊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不低于6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自然分娩不低于600元,剖宫产不低于1600元。

新生儿医疗待遇。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须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据悉,目前,焦作市根据《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正组织专人加紧制定出台符合焦作市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届时会及时向居民公布。

统一筹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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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学生医保和城乡医保 篇十

深化认识 合力攻坚 开创全民医保新局面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在全县2011年医保工作总结暨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主要是总结2011年居民医保工作情况,部署2012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深化认识、合力攻坚,确保2012年筹资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刚才,县医保中心主任X同志通报了2011年全县居民医保的工作情况,并就明年筹资工作作了安排,县财政、卫生、人社、统计等部门的同志也讲了具体意见,我完全赞同,请各单位会后认真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

2010年9月以来,各街镇、各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引导广大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了99%,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我县已初步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医保中心牵头、街镇部门配合、两定机构服务、群众积极参保”的居民医保管理运行机制,有效破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为缩小三个差距、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居民医保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不”:一是思想上认识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够,认为居民医保是医保中心的事就少过问甚至不过问,致使筹资一线的工作人员对政策学习不够、理解不透、把握不准、落实不力,以至于群众在政策理解上不透彻,在情感上对政府不信任,极大地影响了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宣传上动员不力,各街镇在筹资工作中都开展

第八稿

了不同形式的宣传,但在宣传的深度、广度、密度上差异较大。有些街镇抓而不紧、形式单

一、手段欠缺,导致不少群众对居民医保政策一知半解。三是解缴上行动不速,各街镇都或多或少存在村居收取参保款后没有及时上交的现象,更有个别街镇对下催收清理不力,至今仍有参保款没有足额解缴到县居民医保基金专户。四是统计上信息不准,有些街镇对死亡人口、外迁人口没有及时销户,造成实有人数与统计数字不符,参保信息底子不清,不能准确地核实参保人员信息,不但不求实际反倒抱怨参保率计算基数过大。五是服务上质量不优,有的地方收款后没有及时为群众开票或办理参保手续,影响了群众享受医保待遇;经办业务流程不规范,少数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拖延了报销等待周期;个别定点医疗机构利益作祟,出现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不良行为,损害了参保群众的利益和医保政策的严肃性。

上述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全力做好居民医保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市委三届七次、九次全会、县委十一届八次、十次全委会以及2011年全国和重庆市医改工作会精神,以人为本搞好民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抓手。我们要充分认识搞好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开创我县居民医保工作新局面。

二、把握关键,集中攻坚

2012年筹资工作存在一个难题: 个人缴费部分由2011年的每人缴30元提高到50元,这样大的幅度怎样才能顺利让广大居民接受。今年的筹资工作任务无疑比往年更加艰巨,我认为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筹资工作关键在于抓好四个方面:

一要深入宣传发动,讲透政策,激发居民参保积极性。

第八稿

推进居民医保工作的难点,在于如何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各地各单位要把深入宣传动员、激发广大居民的参保热情摆在突出位臵,尽快制定方案、采取可行措施,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要利用平台优势主动承担起筹资宣传的重任。既要注重筹资时的政策宣传发动,也要注重运行实施过程中的宣传解释,更要通过宣传增强居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抵御疾病的意识,引导大家合理就医。各地各单位宣传时要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学生、医务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宣传作用,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方法的细致性和时间的持久性,严防宣传工作出现“走样”、“脱节”和误导等现象的发生。要通过宣传发动向广大群众讲明报销的办法、程序和比例,让其充分了解参保后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让参保群众认识到,个人缴费额度增加的同时,各级财政对每个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提高了80元,即每人每年的补助从2011年120元提高到2012年的200元,是国家、政府在出“大头”为参保群众买单。各地各单位要用老百姓一看就明白的数据、一听就理解的语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2012年居民医保待遇有明显提高,务必要把这些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政策讲清讲透,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担心,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要注重工作方法,吃准政策,正确引导抓参保进度。落实居民医保政策的基础是资金筹措。各地各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严格以“户为单位”的参保政策原则,既要坚持自愿参保又要确保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这给我们广大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家务必要按照今天的统一安排部署把工作做细做实,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恰当、有效的方式方法保证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对低保、五保、优抚、计生奖扶对象等特殊群体参保的补助政策,县民政、计生等部门既要严格审查身份,又要尽量让群众少跑路。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特殊性,今年专门延长了他

第八稿

们的参保时限,各街镇要重视这部分人群的参保工作,要努力做到参保率在巩固中有提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参保目标任务,力争实现辖区居民应保尽保、全部覆盖。

三要加强资金监管,严守政策,保证基金的完整安全。居民医保基金是参保群众的“保命钱”,各街镇要保证做到收一户就登记一户并上交一户,可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参保款的缴存管理办法,但必须严格执行“一周一入专户”等资金收缴统一规定。县医保中心要联合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各街镇参保款筹集解缴的督查和业务指导,切实作好资金的汇总、清理、催收、入账等工作,做到专户储存、收支分开、专款专用、钱帐分离、封闭运行,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使用,同时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套取居民医保基金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居民医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县政府将定期组织县医保管委会各成员单位,督查经办机构的资金管理情况,对挪用、滥用、贪污等行为依法予以严处,确保这笔惠民资金每一分钱都能真正用到刀刃上。

四要提升服务水平,落实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得实惠。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义不容辞地发挥“服务主力军”作用,着眼长远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必须严格遵守中央、重庆市和我县的医疗价格收费管理政策,执行好基本药物制度和医保药品集中询价限价规定,建立健全疾病检查、治疗、用药的规范性制度。加强软硬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认真履行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职责和义务。各街镇要及时为参保居民开具缴费票据、录入校正信息、发放参保卡证,保证参保居民能按时享受医保待遇。县医保中心要统筹兼顾方便群众办事与确保基金安全的关系,在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上下功夫,第八稿

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我们必须用热情、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让广大参保群众充分享受到医保政策的实惠,赢得参保群众对居民医保事业的信任,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地生根。

三、加强协作、狠抓落实

2012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的工作,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领导、合力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市下达给我县的目标任务。

宣传部要担负起医保政策宣传的总体指导职责,落实县级各媒体在医保政策宣传上主渠道责任。卫生局要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机构绩效考核与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健全医疗机构监管体制,同时督促各医疗机构要紧密配合做好居民参保筹资工作。财政局切实加强对居民医保基金筹集、解缴、使用过程的监督指导,做好上级补助资金的争取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匹配。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要做好低保、五保、优抚对象等特殊参保群体的身份验证和缴费资助工作。审计局要加强对居民医保基金的审计监督,定期向政府提交审计报告。督查室在必要时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监察局要对筹资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问责问效,严处套用、挪用、截留医保资金的违法乱纪行为。医保中心要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管理,协调和解决好经办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收集、整理、汇总、通报筹资进展情况,督促各街镇和有关部门将参保资金和补助资金按时解缴到居民医保基金专户,同时进一步规范两定机构服务行为,积极健全基金筹集、管理和运行机制,确保居民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各街镇要把医保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县内各大中型企业在职工中大力宣传居民医保政策,要利用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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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管理资源,协助所在地街镇做好本企业没有政策性医保的职工家属人员的参保工作。

县委、县政府已经把居民医保工作纳入各街镇及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考核内容,要求各街镇的参保率不得低于95%。刚才县政府已与各街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会后请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抽调专门的工作人员,采取有力的工作措施,把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列入近期工作重点来落实,在筹资过程中要做到定目标、定人员、定进度、定责任,打表落实、倒逼推进,务必全面完成参保任务,确保考核不受影响。各街镇每周五上午10点前向县医保中心上报一次参保进度情况,县医保中心每月汇总一次送我过目,并由县政府办逐月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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