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细则21(共10篇)
1.食堂管理细则21 篇一
食堂人员管理细则
一、食堂职工受司务长的领导,在本班班长的分工下进行工作,服从管理,不顶撞领导,如顶撞一次,视情节扣工资20~50元,直至辞退。
二、按时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内(含5分钟)扣3元,迟到5分钟以上,不超过10分钟,扣5元,超过10分钟以上者扣10元。
三、有事须请假,在其请假期间,其工作任务,有本班自行解决,请假人扣除当天工资。
四、学生进入餐厅后,食堂职工站姿端正,面带微笑,配合生活老师管理纪律,如有违规者,见一次扣工资2元。
五、任何时间职工不得带包进出食堂,违者见一次扣10元。
六、要爱惜公物,物品使用要轻拿轻放,如发现有意损坏或乱摔的现象,见一次扣工资5元外,并视物品的价格,酌情赔偿。
七、各包干区卫生实行天天清洗,毛巾、公用餐具等要定期消毒。周周查,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者扣工资2元。
八、锅灶一经点火,厨师不得擅离岗位,如发现离岗时间超过5分钟者,一次扣工资5元,不许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看书报等)如发现一次扣工资5元。
九、搞好团结,不拉帮结派,如发生争吵、打架,轻者扣工资20元,重者作辞退处理。
十、除司务长及厨师因工作需要品尝菜肴,其余人员不得随便品尝(一日三餐不得私自留菜),见一次按当月学生所在地交伙食费的实际数额处理。
十一、在食堂工作时间内,不得吸烟,如发现一次,扣工资50元。
十二、因工作失职导致饭菜浪费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
十三、按时下班,按指定路线接受考勤,发现私带公物回家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200元或辞退。
十四、锅炉工在锅炉操作时间内,不得擅离岗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锅炉安全使用,如发现擅离岗位一次扣工资20元。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
十五、不团结说怪话者,经查不实的,扣其工资一次20元。
十六、在上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出宿舍,以一发现扣工资20元。
十七、所有职工按规定操作电器设备,如因违规操作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十八、发现违纪现象,不必须当日举报,检举者有奖一次10元。
十九、加强食堂安全保卫工作,进出大门实行专人开锁,谢绝外人随便进出食堂。
二十、特殊情况、环境所致,按临时决定为准。
食堂采购制度
一、必须按计划单采购。
二、每次采购人员不少于3人,做到互相商量、互相监督。
三、每次采购人员必须了解市场信息,商品价格做到讨价还价心中有数。
四、采购的食品优质,不得腐烂、变质的。
五、采购食品、物品一般要批发,做到价廉物美。
六、采购的食品、物品应有保管人员按照发票上所开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逐项核对,认真验收才能入库。有票无货、票货不符的不予办理入库存手续,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发现采购人员有回扣、贪污现象,进行处分,立即辞退。
司务长工作职责
一、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司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食堂工作。
二、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服务好师生、来宾。
三、编排好每周采谱,安排好师生一日三餐,有计划地采购食堂所需物品。
四、维持好就餐纪律,保证纪律一流。
五、加强对食堂财务、仓库、物资的管理,保证不出差错。
六、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的原则。节约用油、用水、用电、用气,合理开支,无剩饭、剩菜。
七、加强安全防范,明确责任,注意防火、防噪、防触电、防盗、防毒、防菌等,确保万无一失。
八、抓好餐厅、操作间的整洁卫生,始终保持桌子清洁;地面干净,无蝇虫,各类物品摆放有序。
九、合理安排好分工,加强对职工各项考核,发放好工资、奖金。
十、关心职工生活,帮助员工解决困难。
学校对司务长工作,进行考核,按考核情况进行奖惩,不称职随时撤换。
食堂安全制度
一、食堂重地,闲人莫进,谢绝参观。
二、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物品。
三、严禁传染病者进食堂工作。
四、规范锅炉操作,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维修。
五、安全用电,不得擅自搭拉电线。
六、严禁大量现金存放,巨款及时存放银行。
七、餐厅、操作间各处的门要及时关锁。
八、平时、节假日一定要安排好值班人员。
食堂安全工作实行司务长承包。承包如发生事故,按情节追究司务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全学期安全无事故,按章给予奖励。
食堂带班班长职责
一、各带班长在属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不顶撞领导。如有不服从管理,顶撞现象的一次扣发带班费10元。
二、领导本班职工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如发现不能完成任务的,一次扣发带班费5~10元。
三、领导本班职工搞好团结,保证本班职工不出现争吵、打架等事项,如发现本班职工有类似现象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带班费10—20元。
四、带班班长以身作则,处处做职工的楷模,教育职工注重仪表,按规定着装,以良好的姿态出现在学生面前,服务好师生。如发现本班职工有违规现象的一次扣发其带班费5—10元。
五、带领本班职工勤俭节约,划分好各包干区,做到人走关灯,及时关水,明确分工,注浪费饭菜,如发现违规现象的见一次扣发带班费5—10元。
六、经常给本班职工搞好思想品德教育,视校如家,不私拿食堂公物,如发现职工有类似的视情节轻重扣其带班费20—50元。
七、划分本班职工卫生包干区,做到每顿饭后检查卫生,随时接受司务长及分管各餐厅会计的检查,经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扣发其带班费5元。
食堂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堂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规定,特定以下制度:
一、食堂卫生实行司务长负责制,各层由其承包人具体负责。
二、工作人员一律穿戴整洁的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三、食堂各包干区承包到人,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四、食用工具每餐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用工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后统一交蒸饭间消毒。
五、严把食物采购、验收关,杜绝采购腐烂、变质的物品,如发现问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并处以双倍的罚款。
六、不加工、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物。
七、保证学生饭菜新鲜,做到现做现吃,杜绝隔日食物。
八、搞好操作间的卫生,做到物见本色。
九、保持仓库整洁,仪器做到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存放,防止受潮变质。
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有盖,搞好“三防”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
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努力让师生满意、高兴。
二、对无理顶撞领导者,私自带学校食堂的东西回家或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者立即辞退。
三、按时上下班,保障按时开饭。如迟到、早退三分钟之内必须向负责人说明情况,超过三分钟,超过部分每分钟处罚1元。全月迟到、早退累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扣除当月津贴工资的三分之一。
四、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岗,事假期间停发工资。
五、请病假一般凭医院证明,病假期间工资停发,药费自负。
六、加强工作责任心,注意劳动安全,以防事故发生。因工作中不慎发生事故,视情节轻重,除扣当月津贴工资外,一切责任自负。
七、凡是购进的物资,一般不出售,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并先开票,后付货。如私自售出、借出则扣当事人当月津贴工资一半。不得随便品尝点心或菜肴(半成品),否则,按其价值的三倍罚款。
八、认真搞好个人卫生,包干区,食堂内外要时时保持清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所有碗、筷要洗干净,定期消毒。开饭前洗手,上班时间要穿(戴)工作服(帽),食堂定期检查卫生,评比记分,按章奖惩,工作服及其它劳保用品只得在食堂工作时穿,保管在食堂内。
九、不得将任何衣物带进食堂,严禁工作时干私活。
十、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即基本工资和津贴工资相结合,根据考核奖优罚劣。
2.单位食堂管理制度细则 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市级机关食堂管理,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提高机关餐饮服务保障水平,根据《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机关食堂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实施范围为市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市级机关所属单位食堂由各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三条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卫生、厉行节约、优质服务、有力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市级机关食堂主要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经济、安全、卫生、可口的工作餐饮服务,同时可兼顾提供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
第五条市级机关食堂的主办单位是食堂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食堂协办单位应遵循主办单位的管理要求,并协助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食堂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并协同有关部门对食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接受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市级机关食堂必须依法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在有效期内依法经营。新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变更的,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向有关单位申请批准,并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九条市级机关食堂的选址、布局、内部场所设置、设施设备配置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或者明确食堂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食堂协办单位应指定工作人员,协助主办单位抓好食堂日常管理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食堂的就餐人员范围及具体消费方式,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第十二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内部安保、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和器材等;定期对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运行状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合理配备经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厨师、服务人员、勤杂人员等;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制订员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意识、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员工须掌握必要的安保、消防、食品安全常识,具备防范和处置安全事故的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五条市级机关食堂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加强餐饮服务质量管理,结合机关食堂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安全等方面,制定并执行机关餐饮服务工作规范和食品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食堂主办单位应加强对机关餐饮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餐饮服务质量情况,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定期组织机关餐饮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改进措施,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第十六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当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和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会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和成本核算,及时填制凭证、登记账簿、出具报表,不断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
第三章 分类标准和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市级机关食堂根据供餐人数,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制订食堂分类标准和相应的管理细则。食堂分类标准为:Ⅰ类食堂,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食堂;Ⅱ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300人的食堂;Ⅲ类食堂,供餐人数100人以下的食堂。
第十八条食堂主办单位根据食堂的分类标准及其管理细则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
第四章厉行节约
第十九条市级机关食堂应建立厉行节约制度和措施。加强食品和其他原材料的节约管理,防止因腐烂变质造成损耗,推行工作简餐,提供小份食品,切实避免食品浪费。
加强水、电、气、材等各种资源的节约管理,积极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节能灶具,减少一次性餐具使用,减少资源消耗。
第二十条餐厨废弃物应单独设置回收装置,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理或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级机关单位应当加强食堂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标准。
第二十二条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建立用餐人员登记制度,对用餐人数实施动态管理,按用餐人数采购、制作、配餐。
食堂主办单位应建立食堂巡视检查制度,对浪费行为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三条市级机关单位应加强食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在食堂显著位置设置张贴节约节俭、文明就餐宣传标语,因地制宜开展节约节俭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健康膳食理念,增强节约意识,杜绝浪费行为。
第五章服务社会化
第二十四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积极推进机关食堂服务社会化改革,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承办和经营机关食堂。
第二十五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对引进对象实行资格审查。引进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合法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经营证照;
3.具备为机关单位提供餐饮服务的能力,并有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1年以上从业经历;
4.有完备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食堂专职负责人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和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所有员工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和违法记录。
第二十六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预算达到政府采购规定限额标准的,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第二十七条进入市级机关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食堂主办单位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服务工作。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继续在市级机关单位经营:
1.在合同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的;
2.违反食堂主办单位管理规定或合同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经处罚后不及时整改的;
3.人员管理不善,未建立人员管理档案,或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审核、体检和岗前培训的;频繁更换食堂从业人员,年更换率达30%以上的;
4.转包他人经营的;
5.有其他严重影响机关食堂安全和单位职工权益情形的。
第二十八条食堂主办单位应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严格对引进的餐饮服务机构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九条食堂主办单位引进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前,应当告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在签订正式合同的10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同时接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食堂的管理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内部管理服务制度,加强日常服务管理,每日安排专人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形成资料归档。
第三十一条食堂主办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堂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堂管理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职工就餐安全。
对引入的社会餐饮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加强管理,出现违规违约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处理。对因违法违规违约而中止合同的企业,食堂主办单位要及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通报。
第三十二条市级机关食堂管理服务情况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食堂主办单位应于每年12月份以书面形式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3.XX单位食堂员工管理奖罚细则 篇三
XX食堂员工管理奖罚细则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食堂正常的运行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食堂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处罚
1.上班时间消极怠工,不能完成上级所分配的工作任务一次扣5元。
2.仪容不整,个人卫生差,经指正仍不改正者扣5元。
3.工作时擅离职守,脱岗,离岗超过15分钟者扣30元。
4.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但能有悔改之意者扣50元,严重者且无悔改之意给予开除处理.5.工作时间与厨师长发生争执或吵架一次扣50元。
6.上班时间除用餐时间其它时间均不得吃东西,有偷吃行为者一次扣50元。
7.工作时间在工作岗位睡觉者一次扣50元。
8.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内(含5分钟)一次扣5元。
9.迟到5分钟以外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扣半天工资。
10.迟到20分钟以外2个小时以内(含2个小时)扣1天工资。
11.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12.库房及雅间由厨师长负责管理,拾遗公物不报,转移或私自占有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一次扣50元。
13.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带走生熟食及其他公共财物,一次按所带物品价值的10倍价赔偿。
14.故意破坏支队及他人财产按2倍价赔偿。
15.打破餐具有意隐瞒不登记者按餐具进货价10倍赔偿。
16.有意浪费餐厅的水.电.食物者一次扣20元。
17.员工就餐完毕后,不及时关空调、电视、主灯及电热水器等造成浪费一次扣5元。
18.外送餐饮,不按规定路线一次扣5元。
19.卫生区域一处不干净扣1元。
第二章奖励
1.接待一次奖励150元(由厨师长负责分配)。
2.临时就餐人员达到12人(含)以上,每天奖励150元(由厨师长负责分配).3.对食堂提出良好建议并且被采用一次奖励30元。
4.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服务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并受到领导表扬奖励10元。
第三章组织实施
1.后勤处负责对厨师长进行绩效考核,厨师长负责对其他食堂员工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
2.餐厅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后勤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食堂管理委员会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伙食供应水平;
3.对员工给予奖励或罚款的,由管理员报财务科,经核查,再报后勤部门领导,由财务科下发奖罚单,在月工资中给予增减;
4.食堂管理细则21 篇四
一、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2002]14号令)、《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发[2002]107号)。
二、适用对象:我市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含高职)、城镇全日制中小学(含社会力量办学)。
三、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标准:按卫生许可及卫生管理、建筑与布局、卫生设施、原料采购与食品贮存卫生管理、加工过程的卫生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量化、量化评分表附后。
四、学校食堂等级评定:分为示范食堂、一级食堂、二级食堂和合格食堂四个等级。
示范食堂:五个方面全部达优、且总分大于等于9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A级以上;
一级食堂:五个方面任意四项达优、其余一项达良、且总分大于等于8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A级以上;
二级食堂:五个方面任意三项达优、其余二项达良、且总分大于等于7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B级以上;
合格食堂:五个方面中只能允许一项为差、且总分大于等于60分,卫生监督食品卫生信誉度达C级以上。
凡关键监督管理项目任何一项不合格或五个方面中有两方面为差或总分低于60分,直接评为不合格食堂,停业整顿,再评为不合格者,取消供餐资格,吊销卫生许可证。
五、学校食堂等级评定分市区(县)两级进行。
由区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对辖区内学校按此细则进行管理和量化等级评定,对达到相应标准的食堂分别评定为一级、二级及合格食堂,并分别报送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市卫生局法监处备案(每年的6月15日前上报)。已达到一级食堂的学校,可由学校申报示范食堂,经区县推荐,市教委和市卫生局组织复查,对达到要求的评定为示范食堂。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学校由市教委和市、区卫生部门共同组织检查。
六、学校等级食堂授牌管理和监督
食堂的牌匾由市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审定颁发,由当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察和监督指导。在一年一次的复查中,根据检查结果进行保级、升级或降级处理。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检查和评审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创造条件、实事求是,落实各自职责,不得随意提升和压级。对在评级、督察和监督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或单位,将按照相关法规追究责任。
七、以简单加工学生自带粮食、蔬菜或以为学生热饭为主的规模小的农村学校(乡镇中心小学或以下),其食堂建筑设备等暂不作为本实施细则的单位对待。但是,其它方面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的基本要求。
八、本细则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对达不到要求的学校,限半年时间内进行整改达标。
附件:重庆市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分级评分表.doc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量化分级评分表
注:
1、※是关键监督项目,如果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参加等级评审。
2、分值的多少是按风险大小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程度大小而定的,如果不符合要求,该项不得分。
3、可以有合理缺项。如该校当年发生食物中毒则不能参加等级评审,已经评审的学校要取消等级。
总得分:分,(个优,个良,个差);结论:食堂检查时间:年月日
5.食堂绩效考核细则 篇五
为加强和提升行政部饭堂员工工作绩效和部门运营绩效,节约成本,减少浪费,提高工作 效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团队协作,特制定本方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部饭堂所有正式员工。
1、厨房班长负责厨师、厨工的绩效考核。
2、厨房股长负责厨房班长的绩效考核及厨师、厨工的绩效考核审核、报批。
3、行政部负责各岗位绩效考核、审核、报批。
三、考核的原则
1、考核工作是一项常规工作,每月进行一次,行政部饭堂管理人员同人事部门做好对员工的考核,使之程序化,制度化。
2、工作认真细致,实是求事,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3、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核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调动员工积极性,体现团队精神,提高工作效率。
四、考核的内容
1、素质考核
序号项目具体内容纠正错误机会次数重犯扣罚(元/次)1卫生工作区域和就餐人员区域卫生,食物卫生,餐具和物料卫生,工作服穿着、仪容仪表和个人卫生等。210 2质量根据不同蔬菜肉类的特点做出美味的佳熬,做到色、香、味俱全。153 3成本控制饭堂采购物资的成本,以及掌握好每餐饭菜的用量,做到恰如其分,避免产生浪费。310 4态度主要指对就餐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工作态度,包括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05 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考核,编排35人为一个团队(股长不属任何团队)。纠正错误机会次数是一个月内,所有饭堂人员犯错合起来的次数,机会次数满后,错误再有发生的,犯错人员所在的团队每人都要被罚款。凡有团队被扣罚,股长要扣被罚总额的10%。
2、业绩考核
以进入公司饭堂(包括新厂、旧厂、干部餐厅)就餐的人数为考核指标,辐射饭堂的每位员工。每位人员工资中的400元将作为浮动工资,每月领取的多少与就餐人数挂钩,就餐人数越多提成就越多,全体饭堂人员每日提成表如下:
表一:全体饭堂人员每日提成表
序号餐次就餐人数(员工)提成单价(元/人)合计(元)1早餐3500.2380.5 2午餐5500.23126.5 3晚餐5600.23128.8 4宵夜2800.2364.4 5合计17400.92400.2 如按饭堂规划正式员工共26人计算,每天平均就餐人数达1740人,每人每天可提成16元,每月按30天计算,每人每月可提成500.25元。员工提成计算方法:
1、每人当天提成=当天就餐人次/当天工作人数*单价
2、每人每天所得提成相加得出月度总提成数目
补充:夏季6-9月供应糖水每周6次,凉茶每周2次,饭堂人员每月补贴30元/人。
四、实施步骤
1、素质考核方面:
①饭堂股长负责监督所有饭堂员工的日常工作,对每位员工的素质考核方面作出正确公平的评价,员工每犯错(即使在机会次数范围内)都要写《奖惩通知单》注明原由,被考核人在通知单上签名确认。若有团体被罚款的,《奖惩通知单》由股长交行政部经理审批;
②《奖惩通知单》审批后由食堂股长保管作为月度考核成绩计算的依据,并在《员工奖惩记录表》上做好登记;
③饭堂股长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素质考核结果。
2、业绩考核方面:
①饭堂就餐人数统一由刷卡机自动统计,饭堂人员每天登记刷卡机上的就餐人次,每周六下午2点前将《就餐人数登记表》与《员工出勤情况表》上交行政部计算提成,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后每周在饭堂内公布一次业绩;
②行政办公室人员每月10日前用电脑收集刷卡机数据,同时检查饭堂人员上报数据; ③行政办公室人员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业绩考核结果。
饭堂股长每月15日前总结素质考核与业绩考核结果,经行政部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
五、绩效考核申诉
6.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篇六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园内各项规章制度违反一次视情节扣1分。
2.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内接待外人,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3.食堂内及休息室卫生不合格扣责任人3分,有死角的扣3分。
4.按餐饮卫生制度要求洗刷餐具(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少一项扣4分,洗刷餐具不干净扣4分(有菜叶、饭粒、残渣等)。
5.食堂用具(盆、桶等)不能在消毒柜内消毒的要每两周用大锅烧开水消毒一次,漏消毒一次扣当事人3分,应该消毒的用具有漏消毒的扣2分。夏季每周1次,冬季每月2次。
6.进入食堂工作时不戴工作帽不穿工作服的每次扣2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发现一次扣2分。
7.菜刀、菜板要生熟分开,不分开用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8.菜、米在下锅前没有洗干净的扣1分。
9.食堂工作人员不得把食物及蔬菜私自留下和放起来,如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10.不得把食堂内的食物送给他人,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分。
11.食品、蔬菜等食物由于采购、贮存、制作等方面出现问题,造成食物中毒事故,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最低扣相关人员20分。
12.食堂的炉灶要做到人走火灭,如发现一次人走以后有火,扣当事人2分。
13.爱护设施和公物,如工作失误损坏公物的一次扣当事人2—4分。损坏公物按物品的造价赔偿。
7.城北小学食堂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篇七
(讨论稿)
2018.03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大局意识、保障意识、服务意识和节约意识,根据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食堂管理的系列文件精神,并结合教育局绩效考核方案和“明厨亮灶”的具体要求,本着既杜绝食堂安全问题、违纪问题发生,又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的出发点,特拟定本考核细则如下:
一、食堂工作人员在学校的领导下,受总务处直管,并在食堂负责人的分工下进行工作,必须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包括临时性任务)。无理顶撞,不接受任务一次的,视情节轻重扣0.1-0.5分。若有意拖延,工作懒散的,一次扣0.2分。
二、早上8:00-8:10分签到上岗,下午做完食堂所有内勤工作统一下班,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有事或其他情况都必须跟总务主任请假,具体扣分按学校考勤同等标准执行。
三、食堂工作人员之间讲团结、讲协作,不得闹情绪、拉帮结派,不得背后说人坏话,有意见必须用正常方式提出,不得无理争吵等,若发现一次扣每人次0.1分。
四、食堂工作人员以服务师生为第一宗旨,以提高师生满意度为最高目标。对食堂工作人员,由总务处每月组织一次全校性民主测评,满意加0.2分、比较满意不计分、差扣0.2分。如同一工作人员一个学期被二次测评为差,由分管副校长约谈教育,若被三次测评为差,视为该岗位不称职,下学期不得聘任食堂工作人员岗位。
五、尊重全体师生,不搞人情餐,做到菜肴质量、数量一视同 1 仁。发现搞人情餐(含不收教师用餐票),每查实一次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0.1分。如出现学生提餐摔倒等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0.1-0.2分。
六、认真做好食堂日常工作。
(一)如因食堂人员工作拖拉、懈怠致使伙食无法正常供应的,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0.1分,其直接责任人扣0.2分。
(二)食堂负责人或主厨做到按周制定食谱。每缺一周次,扣该负责人0.1分。
(三)严格采购制度,不搭车(含不安全车辆)购买私菜,不虚报菜价(菜价必须低于市场价),不以次充好(含被曝光技术处理过的食品)等。发现一次扣0.1分;每天按分工对食堂所进物品过秤、安全检查或配合学校监督。并建好物品台账(如统一配送时,则以自购与配送所有票据为台账),每缺一次扣该责任人0.1分。
(四)搞好食堂卫生,打扫干净彻底。炉灶、工作台、蒸饭桶等做到物见本色,食堂垃圾及时处理,否则每次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0.1分。严格做好餐具清洗消毒、食品切配、清洗、留样、工具分区摆放等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0.1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0.2分每人次。
(五)严格个人卫生,在食堂操作区内,全面做好“一穿两戴”、勤洗手脸和菜品过水洗净工作。每周由总务处不定期检查一次,发现不到位每人次扣0.1分。
(六)由食堂工作人员人为因素引起的饭菜不熟(含吃后肚子痛)或推迟开餐的,以及分发水果糕点出现严重失误的,每出现一次,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0.1分。
(七)私人物品不按要求摆放或摆放混乱,每次扣0.1分。
(八)食堂人员不得开小灶,炒私菜,必须购票用餐。如发现一次扣0.1分;除食堂厨师因工作需要品尝菜肴外,其余人员不得随便品尝,如发现一次扣0.1分。
(九)严格控制食堂饭菜总量,尽量做到全体师生人人吃饱吃好。如果发现某一天所剩饭菜特别多时,造成特别大的浪费,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次0.1分。若是因某一个人不科学处理食堂物品导致的浪费,每发现一次,扣其个人0.2分。
(十)为教师用桌上摆好用餐小盆,并及时打扫用餐环境卫生。发现一次未到位扣食堂工作人员每人0.1分。
七、高度重视食堂安全。时刻关注食品、水、电、气的安全,按规范操作,每个人在各自的工作环节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告。出现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扣0.1-1分,对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含食物中毒)等的直接责任人启动相关程序予以责任调查追究。
八、爱护公物,做好食堂财产保管。
(一)不得随意乱扔、乱摔、乱抛餐具、食物等公物,发现一次的扣0.1分。
(二)丢失、损坏食堂用品要照价赔偿,并扣0.1分每件每次。
(三)认真保管好物品、食品,库存不得过多,如因库存较多造成损坏浪费的除按价赔偿外,扣责任人0.1分。
(四)严禁将公物、食品带出校外,发现一次扣0.2分。
(五)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在操作区内吸烟、喝酒、打牌,违规一次扣0.2分。
九、提倡食堂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团结互助。对勇于指出、批评违纪人员并上报学校的,一次奖励0.1分。在各种专项督查巡查中,受到县级以上通报表扬或批评,每次给食堂工作人员每人分别加或扣0.2分。
十、本细则食堂工作人员的单项考核权重30分,以总务处、值周领导平时抽查、检查记录记载结果为主,并与全体师生监督事实相结合进行民主综合评定。对上级领导来督查巡查学校食堂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本细则相关条款从严从重扣分处理。对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含食物中毒)等的直接责任人,单项考核分直接归零。
十一、食堂单项考核得分加上全校教学岗位考核平均分的70%之和作为每个食堂工作人员的最终考核得分。食堂工作人员每学期或每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定均以此考核得分作为结果进行运用。如果分学期考核,则两期总和除以2来计算结果。
8.食堂及小卖部承包公开招标细则 篇八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及商店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研究拟对校内的师生食堂及商店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细则公告如下:
一、经营管理要求
1、承包者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卫生法》。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具体下列要求:
①承包者必须每天打扫食堂内外一次。②每周对食堂各个角落消毒三次。③餐具必须餐前消毒。
④每餐每种饭菜必须留样15克并在冰箱内保留3天。
⑤每天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做好归类备查,并做好入账登记。⑥每位员工必须体检并有健康证。⑦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安全新鲜。
⑧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间。员工每天上岗期间须统一着装(每位员工不少于两套,由承包者提供)。
⑨严禁出售隔夜饭菜、霉变、“三无”食品等。
违反上述9点任何一点要求,经过学校组织检查核实后每项每次罚款100元。
2、食堂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大宗食品的采购须备案。针对饭菜不卫生等情况,学校每周四随机抽取不同年级学生共50名进行无记名测评,不满意率在50%及以上的学校将及时通知食堂整改,第一次和第二次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200元,连续3次整改不到位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灶费支付由学校监管,每周五与学校结算饭票款,不得提前结算。
3、承包者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及环境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校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包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校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金和履约保证金。
4、承包者须在校方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有关证件,费用自理。承包方负责所有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者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包者必须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卫生安全会议,做好记录存档。
6、承包者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要求,不得在中标后任何时候以任何借口转包他人经营。一经发现中止合同,没收押金。
7、承包方严禁经营烧烤类等不卫生食品,只能从事食品加工类经营活动.承包方不得随意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发现违规一次罚款100元。
8、食堂和商店的电费自负,按电表每月底前向学校缴纳电费。
9、承包方要爱护校方提供的房产和餐饮设备等财产,并负责保管和维修,若丢失或损坏,负赔偿责任,在履约保证金中扣减。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备及剩余的食品、物品等,在承包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自行处置。
10、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变更房产结构,不得变换基本设施,若因经营服务需要欲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装修,须书面报告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所有费用。
11、节假日期间,承包者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步经营时间。
12、食堂必须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员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维持食堂卫生和排队秩序等,配合上级或学生会进行的各类检查,并做好解释说明。
13、食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受到上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500元。
14、食堂有义务按学校要求有偿为教师或行政值班人员提供餐饮服务。
15、承包方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晚自修期间不得在餐厅或商店内播放电视、录像等,不得放任学生在餐厅及商店内打牌、抽烟等不良的行为,不得在晚间熄灯后经营。承包者及从业人员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等。以上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6、承包者在承包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搬离学校,逾期按300元/天进行罚款。
17、商店经营范围不包括学生用书、试卷,不得经营香烟、酒、药品及“三无”食 品。
18、承包人所经营的商品应对师生负责,商品价格必须明码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城关大型超市及学校附近商铺的同类商品价格,学校不定期对商店经营状况进行检查,连续发现三次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或者商品价格过高(超过城关大型超市同类商品平均价格10%),初次和第二次罚款300元,第三次校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商店不得经营有害师生健康的商品,所经营的食品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如发现承包人经营“三无”商品、或者过期、霉变等对学生身心有害的食品,学校有权要求停业整改或中止合同。如因违规经营对学生造成伤害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应由承包人承担。
19、以上要求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学校领导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行政领导或者委托学生会对上述规定进行检查。
20、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①中标人中标5日之内未与校方签订合同的。②中标人放弃中标。
21、承包者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校的烧开水工作,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烧开3锅水。煤由承包者负责。
22、承包者负责蛋奶加热工作,鸡蛋在加热前一天晚上须清洗,盐水浸泡。分发时要有人负责,保证按各班数字发给各班领取人员。
23、承包者不准自行收取学生灶费,否则甲方将解除合同。
24、饭菜要求量足、干净,保质保量,每份菜5两以上,主食不限量,保证学生吃饱。必须按规定时间卖饭,不能推迟,不能卖陈菜剩饭、生饭。
25、承包者要按食品监督部门的要求对食堂做必要改造。
9.食堂管理细则21 篇九
为维护机关食堂正常秩序,给全体机关干部一个优良用餐环境,特制定本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一、用餐时间
夏:中午:12:00-13:00 下午:18:00-19:00 冬:中午:12:00-13:00 下午:17:30-18:30
二、食堂采购
1、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购买后由厨师验收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
三、餐厅卫生
1、环境卫生由厨房统一管理,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
2、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3、公用餐具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4、厨房、餐厅要保证室内无蝇、蚊、虫,定期消杀。
5、机关同志要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爱惜环境卫生,不乱扔、乱倒、乱吐,要将污物及剩饭倒入分类桶内。
四、公务用餐
1、接待上级工作人员的公务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由主要接待人及主管领导提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由主管领导统一安排方可用餐。严格限制和禁止饮酒,控制用餐人数,与工作无关人员原则不得陪同就餐。
2、严格控制公务用餐标准,原则上每人用餐标准不得超过15元。大型公务用餐实行单餐结算,所有公务餐由办公室派单,饭单核算以派饭人、接待人当日共同签字为准。
五、正常用餐
1、机关工作人员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进行报餐,报餐后没有就餐的,按正常就餐标准扣除费用。
2、机关食堂用餐定为中午和下午用餐。实行机关同志自费和直接补贴到食堂规定,据实补贴。
3、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一律不得外捎,要增强节约意识,发现过度浪费现象,一次处罚20元。
4、机关干部中午和下午饭间值班人员就餐免费。
5、村干部开会或观摩会等需要就餐免费。机关干部参加市处活动等加班就餐免费。
6、村级及上级部门人员来机关无公务用餐,应提前报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安排,费用自理。
7、机关干部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有餐后及时归还,否则,食堂有权拒绝。
六、帐目管理
1、中餐2元/人、晚餐1元/人,个人刷卡支付。每月底由食堂负责人将就餐次数汇总,按照财务规定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处办事的村干部、来处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2、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厨房管理制度
一、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二、厨师要注意节约,杜绝浪费。不得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制作菜肴,严禁食物中毒。
三、在油锅加热时不准离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食堂的一切餐具和饮具,一律不准自行外借。
五、机关干部误时未进餐者,厨师不再操作饮食。
六、操作间每天必须保持卫生干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厨房卫生每周大扫除一次;操作台、冰箱、和面机、蒸柜保持每天清洁无污物,检查不合格一次扣除50元。
七、要经常检查,保养所有食堂设备。每天要严格检查水阀,油阀,气阀,电闸等安全设施,如有严重失职者,处以100-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部责任。
八、厨师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有事必须向主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灶房的一切事务,保证机关正常用餐。
九、厨师由党政办管理,定期进行评议,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者,应予以谈话,连续三次以上的,则予以劝退。
厨师个人卫生制度
一、要自觉做到勤洗手,剪指甲,经常换洗工作服。操作前先洗手,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二、要着装穿戴整齐,禁止赤膊和穿拖鞋上班,违者处以20—50元罚款。
三、炊事员必须身体健康,定期检查,生病要积极治疗,康复后方能上岗,得了传染病要主动报告领导。
10.员工食堂考核细则 篇十
[目的]
为了使《员工食堂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细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细则]
1、按照公司作息时间准时开饭,因人为原因,开饭时间推迟5~10分钟,罚
款50元;10~30分钟,罚款150元;30分钟罚款300元。
2、食堂的所有炊事用具、饭厅设施、洗碗池及食堂周围要保持洁净卫生,物
品定位放置,发现一次不达标罚款10元。
3、根据公司对食堂主副食及早中晚的要求,尽量增加饭食花样,改善员工伙
食。公司将每月30日进行民意测验(参与人数不低于就餐人数的40%),满意度等于75%为合格,每高(低)5个百分点奖(罚)50元/每人。
4、按照要求做好个人卫生,一次不达标个人罚款10元。
5、熟食饭菜必须即时加盖防蝇罩具,面案、刀具生熟分开,一次不达标,罚
款10元。
6、发生5人以上(包括5人)同时有食物中毒症状,即启动防疫预防程序。
经核实系食堂原因造成后果者,每人罚款500元。
7、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一定要关好窗、锁好门、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
因人为原因造成500元以下损失,由食堂工作人员全额赔偿;500元~1000元损失,承担70%;1000元以上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