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2024-06-17

交通安全日倡议书(精选11篇)

1.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篇一

“绿色交通,低碳生活”无车日活动倡议书

亲爱的市民朋友:

大家好!

绿色的地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数千年的人类文明进程没有牺牲地球的这抹绿色,但是两百多年的现代工业文明,过度地开发带来的是能源过度消耗,使我们的地球家园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作为社会大家庭的一员,我们应该把节约作为日常工作和生活的基本准则。

国家住建部定于9月22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xxxx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为贯彻落实好此项工作,促进推广“绿色交通、低碳生活”,我们市瓦小学全体师生在xxxx年“无车日”即将到来之际,向社会各界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响应“9、22世界无车日”活动

从我们自身做起,自觉参与到环保中,保护我们的地球妈妈,让地球妈妈每天都能呼吸到新鲜的空气。具体要做到:

1、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先计划好最佳路线再出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仔细想想你的出行需求。联系工作,不必亲自跑一趟,一个电话更节省时间、金钱,并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2、提高出门办事效率。除非必要,不单独驾车出门。每次出门之前,把要办的事列出来,争取一口气办完。这样可以减少塞车造成的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策划好行车路线。注意预先策划行车路线,经常走错路不但浪费燃料,而且浪费时间。

4、选择合理的出行方式。离家较近的上班族可以骑自行车上下班而不是开车;短途旅行选择火车而不搭乘飞机。

5、每周少开一天车。每周少开一天车,省了能源解了堵。尽量乘坐公交或骑自行车,既省钱又健身,还能减少汽车尾气排出的大气污染和缓解道路拥挤。

二、以节约为己任,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1、养成随手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的.良好习惯。

2、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发现他人有浪费行为时及时规劝。

3、积极推广“无纸办公”、“无纸通信”,节约打印、复印用纸,提倡双面使用打印纸。

4、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良好习惯。要树立资源循环利用的意识,争取做到“一物多用”,尽量少使用或不使用一次性用品(塑料袋等),分类保存和回收处理废纸、饮料瓶、电池等废弃物。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立刻行动起来,人人尽义务,个个做主角,节约小能源,积累大资源,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做出自己的努力和贡献!传承“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理念,我们热情期待您的参与!

2.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篇二

1 中、日食品安全监管理念的差异

中国对食品采取分段管理模式,突出宏观协调管理下的专业化分段管理理念,强化对整个食物链的专业化管控。而日本以内阁府消费者厅、食品安全委员会、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组成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消费者厅负责食品行政,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风险评估,厚生劳动省和农林水产省为风险管理机构。日本突出食品安全行政的一元化管理,摒弃以往依靠最终产品确认食品安全的理念,力求从源头把关,实施风险评估基础上的风险管理。这说明中、日两国在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上有所不同,中国模式要求政府宏观监管协调能力强,部门间协调紧密、无缝对接。

日本模式体现该国重视科学的风险评估先行的监管理念,风险管理机构服从风险评估机构的政策建议,强调风险交流管理和消费者参与。换言之,日本的食品安全管理避免政府一言堂,要在科学管理下注重消费者的参与和尊重国民的意见,主张将消费者的建议直接转化为食品行政政策。

2 中、日食品监管模式特点

中、日食品监管模式在形式上相同,均为分段式管理多部门参与,设有风险评估机构,设有协调机构或起到协调作用。两者监管模式都覆盖了整个食物链。但划分方法有较大差异,日本按照风险职责分段,我国按照食物链分段。

2.1 中国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中国模式的优点在于:宏观协调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强、力度大、反应快、职责明晰、管理专业。具体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该机构领导人由国务院领导挂帅,宏观协调单位明确,职责分明,具体参与管理机构包括9个部委和每个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要求监管部门高效运转,协调一致,监管到位,形成合力,确保监管无缝衔接。

缺点是需要克服推诿和扯皮现象,应避免监管缺位,努力消除食品监管的盲区。

2.2 日本模式的优缺点分析

日本按风险职能划分监管职责的多部门监管模式,职责分明,强调科学评估和风险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共担,强调中央和地方步调一致,让消费者直接参与管理,凸显食品管理的“科学化”、“消费者化”和“大众化”的特点。

缺点在于,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相比,日本消费者厅负责人虽然由内阁总理挂帅,行政级别与中国相当,但日本没有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协调机构,虽然消费者厅起到一定的协调作用,但被明确的职责是负责食品安全行政和食品标签标识。除此之外,由于法律法规多且有交叉现象,处理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启动程序复杂,运作较慢。

日本食品安全四部门合作机制中也需要克服扯皮、推诿现象。尤其需要明确宏观协调部门和职责,建立宏观协调机制。

3 中、日食品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对比和分析

3.1 中、日食品法律法规的相同点

中、日两国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均需要国会或者全国人大国家级的立法机构制定,行政法规等由内阁成员自行制定,同时以相应的国家元首令的形式发布执行。部门规章则由制定部门长官以令的形式发布。

中、日食品法律法规的共同点是:食品法律法规体系完整、门类齐全、层次清晰、配套合理。法律法规覆盖了食品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到餐桌的整个食物链,体现出系统性、结构性、科学可追溯等特征。对于法律涉及不到的领域和盲区,中国依靠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部(总局)令和下发的各种通知、要求、规定等进行补充。

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尚有不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部门性的规定较多,原则性的规定较多。实体性的规定较少,通用性的规定较少,部门立法重复性较大等。

对于法律涉及不到的领域和盲区,日本则辅之以政令、省令等相关配套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这一点做法与我国相似。但日本食品法律法规也存在交叉或重复现象。

中、日两国食品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标具有一致性。这些法律法规为保障食品安全、提升质量水平、规范进出口食品贸易秩序夯实了法律基础。

3.2 中、日食品标准制定部门设置的差异

中国设立了国家标准的专门管理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说明在行政管理方面对标准制定的重视程度高。其中,食品标准由卫生部门负责制定。

日本未设置专业化的标准管理机构,其食品标准的制定职能分散在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构。食品标准的制定主要由厚生劳动省负责,农林水产省和消费者厅参与。

3.3 中、日食品标准分级体系不同

中国将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级,并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标准和推荐标准两类。在食品领域,按照用途不同分为产品标准和检测标准。在中国,强制性标准按法规来对待。

日本的标准体系分为3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一般食品标准由风险监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是对国家标准的补充,企业标准涉及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3.4 中、日食品标准国际标准采标率不同

日本食品标准的显著特征是国际标准的采标率高,信奉“拿来主义”。据有关资料,日本食品国际标准采标率达90%以上。日本之所以保持较高的国际标准采标率,主要是在制定标准的时候尽量采用国际标准,从而较好地融入国际标准体系之中,与国际市场接轨,进而取得国际贸易的主导权。而我国对国际标准的采标率较低,仅为15%左右,融入国际标准的程度较低,导致贸易的主导权较低。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将国家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哪个国家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就意味着哪个国家占领了国际贸易的主导权,否则,就意味着失去市场和贸易的主导权。在这方面,日本走在亚洲前列。建议我国可借鉴日本的做法,在制定国家标准时尽量与国际标准接轨,取得国际贸易的主导权。

4 中、日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对比

4.1 监控计划的类别不同

日本食品监控计划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日本有国家层面的统一的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由食品安全风险管理部门制定;另一个是地方食品安全监控计划,由地方自治体负责制定,具体到都、道、府、县。

而我国的国家监控计划包括国内和进出口两部分:国内监控计划由卫生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计划由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制定和实施。

4.2 中、日进口食品监控计划内容的差异

4.2.1 对进口商的要求不同

日本进口监控指导计划中明确写有对进口商的基本要求,例如:要求进口商去相关检疫所了解进口食品的基本知识,包括进口商必须掌握的进口食品的报关以及检验检疫程序、日本的检验检疫制度、进口食品的卫生要求、标准、卫生证明书以及日本《食品卫生法》对进口食品的相关规定以及进口商应履行的义务等。只有了解并掌握了上述基本知识,只有具备上述条件,日本才允许其食品进口。而我国相关进口食品监控计划中缺少对进口商和从业者的相关监管要求。

4.2.2 对培训的要求不同

日本明确规定针对进口业者开展培训是政府的职责。日本在《食品卫生法》和《年度进口食品监控指导计划》中明确规定:政府对食品业者具有政策宣贯的责任和义务,承担咨询工作。政府部门列有专项费用用于培训,每年不定期免费向业者进行培训,其形式为说明会和讲习会。日本的做法对业者掌握进口食品必要知识和政策变化十分有益,也有助于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日本相比,我国进口食品监控计划中培训职责或培训计划尚不明确。

4.2.3 中、日进口食品特殊监管措施的差异

在检出问题食品后,日本对后续进口同类食品的检验检疫(监控)由抽检率为10%的监控检查变为抽检率30%的强化监控检查。要解除强化监控检查,通常要求一年内(从实施强化监控检查的那一天开始)60件以上没有发生同样的违反事例,可以回到监控检查程序。通常,监控检查频率被提高至30%后,再次违规就要启动命令检查程序。日本解除命令检查的条件为如在两年内没有违反事例,或是1年内没有违反事例且实施命令检查的件数在300件以上,具备此条件将暂时被解除命令检查。而我国则通过发布警示通报对后续进口食品进行强化检验,一般实施期为90天,如无违规可予以解除。

以上说明,中、日进口食品在强化监控的时间跨度、检查件数、严厉程度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日本在进口食品时采取的监控检查、强化监控检查、命令检查措施,在监控进口食品安全方面显得很主动,伸缩性强,控制效果好,在调控和平衡进口食品贸易方面起到有效作用。其调控的主要特征是:市场食品短缺时,其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措施适当放宽,当市场饱和时将加严监管。

4.2.4 中、日两国对不合格食品的处罚措施基本一致

中、日两国对检出的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措施基本一致。我国对不合格食品的扣留采取退货、销毁、改作他用,对已经上市的食品可以进行召回。日本对口岸扣留的食品采取销毁或退货处理,对上市食品进行召回由厚生劳动省统一发布指令,都、道、府、县实施召回。日本厚生劳动省在其网址定期公布扣留信息。

5 结论

中、日两国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构建方面,均体现出系统性和完善性特征,覆盖整个食物链,立法宗旨和立法目标具有一致性。日本按照风险职责进行分工协作,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职能分离,以品种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但缺乏一个明确的宏观协调单位和相应的协调职责。中国采取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协调的分段管理模式,但“段”与“段”之间的衔接问题一直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建议通过以“产品监控为主、分段管理为辅”的管理模式来弥补食品安全监管的缝隙。

两国在技术标准方面,日本食品标准的采标率高,法律体系构建与标准体系前呼后应,基本覆盖整个食物链,即有基本标准,又有通用标准,其国内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的成功率在亚洲处于领先水平,有利于掌握国际贸易的主导权。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应尽快改变标准滞后、重复制标的问题,加快国际标准制定的步伐。

3.从“安全生产警示日”不安全说起 篇三

2003年5月13日,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86名矿工遇难,28名矿工受伤,经济损失巨大。为此,安徽省政府确定每年的5月13日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日”又是三年后的这一天,2006年5月l3日,安徽安庆大龙山铁矿发生坍塌事故,正在作业的8名工人被困井下,生死未卜。当年警钟还在耳边回响,悲剧还在眼前晃动,类似的事故又一次发生,这难道是某种“巧合”吗?

当年为了吸取“5.13”特大事故教训,该省政府将每年5月13日定为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日”。其目的,就是为了在全省范围内,从血的教训中反思,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为天的责任意识。不可否认,“安全生产警示日”的确定从某种程度上讲,给一些工矿企业在抓安全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也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一纸通知不是万能的。重点是监督机制是否健全,考核措施是否得力,广大员工重视的程度如何。在现实工作中,一些部门或企业在面对相关血的案例,存在着“第一年警觉、第二年松弛、第三年忘却”的心理,加之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到位程度不一,就难以保证相关的事故不再重演、新的责任事故不再发生。上述不论从时间上、还是行业的生产特点上,都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问题的出现绝非偶然。其中原因分析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相关组织及其领导受经济利益驱动而忽视安全;二是相关职能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不到位;三是相关责任人缺乏必要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从而诱发重大事故的频繁发生。

4.5月8日世界微笑日倡议书 篇四

用微笑传递情谊活动在全国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尤其北京奥运会礼仪小姐的微笑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微笑是一种人生态度,是一种生活艺术,在微笑中积淀力量,我们会受到想不到的效果。微笑是一种表情,千百万人一起微笑,就是一座城市、一个社会的表情。

当同学门们开始出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绽放微,微笑奥运”活动在我校正式拉开了帷幕。微笑代表了人与人之间最纯真、最亲切的内心交流,真诚的微笑是一种和谐的体现。

可不是吗?“北京奥运会是向世界展示中国的最好窗口”。让我们感受到一种特别的心动。

“微笑”是播火者,她点燃我们的笑容,发出这次倡议书,旨在以“微笑”促进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让我们从细节入手,把日常生活和创建文明校园紧密地连结起来,以或友善或温和或自然或灿烂的笑容配合温馨的文明提示和祝福,温暖每个学生的心,通过发自内心的一个个笑脸把快乐、亲切、和谐的人际关系重新带我们的身边,以此促进校园文明的提高。

微笑是人类最好看的表情,微笑行动,让人们少一点漠然,多一点温情;少一点隔阂,多一点关爱,使我们的校园区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富有青春的气息。问候是可以转发的,微笑是可以传递的。一句友好的问候,一个真诚的笑容,将会一传十、十传百,温暖你的心、我的心、他的心,温暖我们大家的心。

在此,我们希望全体同学能够积极的行动起来!一起加入到此次活动!展青年风采,树文明形象,用微笑沟通心灵,让文明变成行动,更让举办奥运会成功。

5.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篇五

亲爱的同学们:

勤俭,既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又是现代文明的内在诉求。勤俭,是一种操守,是一种品行,是一种素养,是一种美德。节约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设节约型学校势在必行。身为当代的中学生,践行勤俭节约责无旁贷。

然而,留意我们身边的浪费现象,却令人触目惊心:宿舍、教室里电灯长明;空无一人的教室中却空调、风扇继续运转;厕所水龙头哗哗流淌却不见人影……

因此,在“世界勤俭日”即将到来之际,校团委向全校同学发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崇尚节俭,合理消费,增强节约意识,自觉杜绝浪费行为。人人争做节俭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努力营造践行勤俭节约的校园氛围。将“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正确价值观植入每位同学的心中。

二、落实行动,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

1、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洗涮不用“长流水”;洗涮拖把不过量用水;合理循环使用自来水,做到人走水断流;随身带走未饮用完的瓶装矿泉水。自觉做到爱水、惜水、节水。

2、节约用电。尽量多采用自然光,避免“白昼灯”、“长明灯”;离室关闭各种用电设备。

3、节约用纸。提倡正反面使用纸张,提高纸品利用率;尽量少用一次性纸杯,提倡自带水杯。

4、节约粮食。不挑食、不随便丢弃剩菜剩饭,吃多少买多少,倡导餐桌文明之风,不追求奢华。

5、节约用钱。认真做好成本核算,不铺张浪费;不攀比不超前消费,学会精打细算,充分利用学习用品,养成善于理财的好习惯。

“兴家犹如针挑土,败家如似水推沙,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作为东分学子,理应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让我们全体同学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勤俭节约自觉落实在学习、生活中,为创建节约型校园而共同努力。校团委

20xx年10月29日

“世界勤俭日”勤俭节约倡议书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发扬这一传统美德,构建节约型校园,我谨代表学生会发出以下倡议。

一、节约每一粒粮食

粒粒皆辛苦,食尽盘中餐。在食堂打饭时,根据自己的饭量,避免打饭过多造成浪费。劝说家人在外适量点餐,不铺张浪费。从自身做起,不挑食、不剩饭,带动身边的人,加入到“光盘行动”中来,以实际行动节约粮食。在外就餐时,养成打包的好习惯,勤俭才是美德。

二、节约每一滴水

滴滴都是水,节约记心间。随手关闭水龙头,小小的一滴水,积少成多可以造成惊人的浪费。清洗碗筷时,不使用洗洁精。洗洁精不仅会增加用水量,还会危害身体健康。节流的同时做好回收用水。在寝室、教室、家中放置回收桶,收集喝不完的饮用水,洗衣、淘米水等,让每一滴水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价值。

三、节约每一度电

人走灯即灭,节电要用心。

1、光线足够时,及时关闭教室、走廊、楼梯间的灯。

2、每晚离开教室后拔下饮水机插头。

3、在家中,用完的电器也要及时拔下插头,每年因待机消耗的电能不可小视。合理用电,拒绝浪费。

4、使用节能电器,拒绝白炽灯,选择合适的台灯功率,太亮不仅耗电,而且伤害眼睛,夏季使用空调时,应设置在26℃以上,即舒适又省电。

三、节约每一张纸

纸张得来不易,最忌浪费乱丢弃。

1、每一张薄薄的纸都是一株大树的生命,不要随意丢弃纸张,养成双面用纸,重复用纸的习惯;

2、在班里,纸质垃圾应与其他垃圾分开,回收废纸的同时,还能为班级创收。

四、节约每一份资源

资源宝贵需珍惜,绿色生活需践行。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上下学。

2、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少买瓶装水,使用环保袋购物,减少白色污染。

五、节约每一分钱

聪明理智会消费,勤俭节约靠大家。

1、不攀比,不奢侈浪费,购买与自己实际能力相符的商品。

2、很多东西是我们一时头脑发“热”购买的,理智消费,让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6.爱心日倡议书 篇六

大家上午好!

虽然积雪尚未融化,但是,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我们依然感觉到一丝丝温暖。

借今天的大课间机会,我给全体师生宣读一个倡议书,倡议的题目是《爱心温暖你我他》。

乐善好施,行善积德,扶危济困,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爱的暖流源远流长,绵绵不断。

从古至今,中华民族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被传为人间佳话,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校园生活是五彩斑斓的,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在青春的舞台上舞蹈,在美丽的澄中校园里尽情呼吸着这份清新怡人的空气。

可是,当我们尽情享受绚丽多姿的生活时,千万不要忘记,在我们的身边,还有一些遭受重大疾病或特殊事故导致困难的家庭,他们那一双双无助的手,那一张张苍老的脸,那一道道无奈的目光,在呼唤着人间的真情。

他们是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帮助和抚慰他们,是我们每位师生的义务,是澄中校园里所有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

慈善献真情,情连你我他。

今天,XXX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始了。

让我们积极响应XXX“慈善一日捐”活动号召,迅速行动起来,参与慈善募捐。

我们倡议:有固定收入的教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学生捐出一天的零花钱,帮助社会上贫困的人走出困境。

用我们真诚的心纺织爱的网络,用我们诚挚的情营造温馨的家园。

老师们,同学们:赠人玫瑰,手留余香;当你捐赠之时,你将收获着爱的玫瑰,品味爱的芬芳;当你捐赠之时,你将收获着快乐和欣慰,体味着人间温暖的真情;当你捐赠之时,你在播撒善良的种子,为黑暗无声的角落增添一道希望的亮光。

同在阳光下,慈善人间情,相信只要我们伸出双手,献出一片爱心,我们生活的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温暖,更加美好,更加和谐。

我的倡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倡议人:XXX

7.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篇七

此次倡议书的发布成为推动我国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的一次集体总动员。倡议如下:

一、从自己所在的单位或团体做起, 树立完善健全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培养遇到突发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从产品做起, 客车制造商充分发挥技术整合能力, 以安全作为第一要务, 以对客户乃至整个中国客运行业的责任为己任, 发现并选用最优秀安全技术, 制造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俱佳的高性价比客车产品。

三、从细节做起, 核心零部件及配套企业发挥各自技术优势, 不遗余力地投身安全可靠的零部件及配套产品研发与制造。

四、从行业标准做起, 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及管理部门应以国际领先行业标准为准则, 进一步完善公交客运安全运行机制及相关政策指标, 进一步规范客车产品安全性能标准。

五、从舆论引导做起, 重视新闻传播的力量, 引导媒体舆论导向, 以舆论监督全行业的安全现状, 尽己所能持续营造“安全制造、安全运营、安全出行”的公共交通安全舆论环境。

六、从品质做起, 各整车及配套企业间不搞恶性竞争, 以优异质量、出色品质推动公共交通安全技术的发展进步, 将安全产品践行到底。

七、从身边做起、从行业基层做起, 发掘、发现公交客运行业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用专业的眼光、核心的技术服务行业、倡导行业安全意识与核心价值观。

8.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篇八

关键词:中美日关系;东北亚安全;合作共赢;朝核问题

东北亚地区一直以来就是大国力量交汇、冲突之地,特别是冷战之后,苏联解体,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力量正在崛起,日本努力成为一个“正常国家”,朝鲜半岛核问题不断升级,再加上这一地区有着美国广泛的利益,使得东北亚地区成为大国力量博弈的“角斗场”。因此,东北亚地区局势的安全关系到亚洲甚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一、中美关系对东北亚安全的影响

中国是传统意义上的东亚国家,因此,东北亚地区的安全也关系到中国的根本利益。美国虽非地理上的东亚国家,但是由于它在这个地区的广泛利益和实质性存在,在研究东北亚问题上无法忽视美国,特别是近年来美国国家战略重心转向亚太地区,美国在东北亚地区的动作也直接关系到东北亚地区的安全。

中美两国当前正在开展的交流与合作已达前所未有的水平,中美两国关系被广泛视作新世纪最为重要的双边国际关系。中美两国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进行广泛的交往,这势必有助于两国关系发展与维护东北亚稳定。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特别是在 08 年经济危机的时候,可谓是一枝独秀,中国在经济总量超过了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令世人瞩目。美国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国之一。

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利于东北亚的安全,成了一个新话题,美国能否承认中国的地区大国地位,也关系到中美关系发展。在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之后,中美相互合作与包容的能力已大为提高,两国经济制度中的共通性显著增加。在朝核问题、台湾问题、国际反恐等方面,两国还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在军事领域,美国对台出售武器严重阻碍了两国军事交往,美日韩在东北亚进行的军演也不利于东北亚地区安全。但是随着中美军方高层互访,中美在军事方面正在回暖。在文化及社会领域,两国民间交往也越来越频繁,内容形式也日趋多样。这一切都是有利于中美关系发展的,也是有利于东北亚稳定的。

中国和美国作为世界性的大国,两国之间应该增进互信,在贸易、民间、反恐、核不扩散等领域进行合作,相互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应该放弃意识形态上的差异,这样两国才能在重大问题上达成共识,以促进地区的稳定。

二、中日关系对东北亚安全的影响

中日两国在历史上有很深的渊源,近代以来,日本又是给中国人民带来伤害最深的国家,日本也是近代给东北亚地区国家和人民带来伤害最深的国家,可以说,日本在近代是一个影响东亚安全的重要因素。直到今天,日本官方对日本侵略的态度仍然不能令诸多国家满意。特别是近年来,日本在历史教科书、参拜靖国神社等方面的做法伤害了广大亚洲人民感情,不利于东北亚地区安定。近年来,日本的一系列举动也是令东北亚地区国家感到不安的:海上自卫队不断发展;不断制造新式大型武器;与美国联合军演;突破近海,向远洋发展;与周边国家(中国、俄罗斯、韩国)发生领土纠纷。

中日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主要有:历史上日本对中国进行侵略,并且至今没有给中国政府及人民一个满意答复,导致中国民间对日本不满情绪增长;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承认中国的主权,并因钓鱼岛问题而衍生出很多新问题;日本与中国在东海领土、东海油气田的开采利用以及台湾问题上的诸多争议。这一系列因素导致中日双方缺少互信,影响着中日关系的发展。我们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成为改善中日关系的一个关键。我们在处理这些问题时还是不要操之过急,不管日本做何打算 ,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了东亚的安全与稳定,还是要尽量保持冷静、理智的态度。这样的努力是为增强两国联系,然而要是中国与日本达成互信,并非易事,不仅要靠中国努力,日方也要有诚意。

我们应该看到日本在二战以后,并未再发动大规模武装冲突,特别是在台湾问题上,日本没有对台出售武器,单就这一点而言,日本比美国做的更令中国满意。日本也应当在历史问题上做出正式的道歉,与周边的国家处理好关系。若日本无法正视历史,会使其在世界舞台上遭遇严重挫折,其政治大国的地位是无法树立起来的,东北亚其他国家也会对一个不愿承认历史的日本感到不安全。只有妥善处理中日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历史遗留问题,才能有助于东北亚的安全。

三、结语

东北亚地区安全,关系到东北亚各国的切身利益,关系世界和平与稳定,各大国应该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增进互信。各国之间应该摒弃冷战思维,本着相互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携手一道,为地区的繁荣与发展,为各国的稳定与团结做出新的贡献。我们也相信,在各国的共同努力下,东北亚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参考文献:

[1] 冯绍雷.三边关系新解[J].俄罗斯研究,2008(2)

[2] 肖刚.中美日三角关系的不对称性与应对之策[J].现代国际关系,2008

[3] 徐东辉,徐柳凡.和谐世界:超越“极”的国际关系新体系[J].科学社会主义,2008(2)

9.扶贫日倡议书 篇九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脱贫攻坚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要实现323个贫困村、10.6万贫困人口脱贫摘帽总任务,和3.6万贫困人口、103个贫困村脱贫退出首战必胜的年度目标,既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又要依靠广大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奉献爱心、伸出援手,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聚力攻坚的强大合力。

为此,我们郑重倡议:

全市各行各业、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自愿捐赠等扶贫日系列活动,慷慨解囊奉献爱心,伸出援手共襄义举!让贫困群众自强不息、感恩奋进之路更加幸福,让遂州大地充满人间大爱!

予人玫瑰,手留余香;行善积德,福有攸归。无论捐资、捐物、捐项目,我们都将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您的善款,将按相关规定全部用于扶贫公益事业,我们共同监督,严管善款,让社会各界捐赠的每一分钱,真正用在贫困群众身上。

“10.17”,邀您一起,真诚期待您的参与!

自愿捐赠活动截止时间:10月31日;

接受捐赠机构户名:遂宁市慈善总会;

开户行:建行遂宁分行城南分理处;

账号:5100 1677 3080 5013 0424。

捐赠热线:0825-2325888,0825-2325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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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扶贫日倡议书 篇十

扶贫济困、崇德向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是社会倡导的时代新风,也是实践中国梦的`时代要求。今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二个“扶贫日”,也是第23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全社会的共同理想。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事业长足发展,但还有一些人生活在贫困之中,还有一些贫困群众需要得到生产生活扶持,还有一些贫困家庭的孩子期望得到助学支持……

“一份捐赠,一份爱心”。值全国第二个扶贫日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全社会发出倡议——请伸出您的双手,献上您的真情,慷慨解囊,捐款捐物,为贫困群众点燃一盏明灯,照亮希望之路。

爱心无论大小,善举不分先后。您的点滴善举,将让缕缕阳光照进贫困者心中,助力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早日实现全面小康!

您的善款,将按相关规定全部用于扶贫开发公益事业。我们共同监督,严管善款,让社会各界捐赠的每一分钱,真正用在贫困群众身上。

“10·17”,扶贫济困,与爱同行。期待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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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扶贫日活动捐款倡议书

★ 扶贫日发言稿

★ 扶贫日讲话稿

★ 扶贫捐款倡议书格式

★ 扶贫日标识征集

★ 青年创业扶贫倡议书

★ 社会扶贫资助倡议书

★ 扶贫募捐倡议书大学生

★ 环境保护日倡议书

11.交通安全日倡议书 篇十一

本刊记者根据业内人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内容的深度分析, 从新法的大修改、新法的五大亮点和四大新增法规等三个方面详细介绍新法与旧法的区别。

新法的大修改

经营网络食品必须“实名制”, 责任主体更加明确

近年来,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 网购食品越来越普遍, 新《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进一步加强了管理, 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首先是基础层面, 为明确管理责任, 法规中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需要对入网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其次是管理职能层面, 法规中要求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对需要依法取得许可证才能销售食品的经营者进行许可证审查, 对有违法行为的入网经营者应及时制止, 并且要立即报告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者, 应当立即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最后, 法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也做了进一步的修改。新法规定,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 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直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索赔, 如果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姓名、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不能提供, 就需由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赔偿。

从这三个层面可以看出, 新《食品安全法》对于在网络食品交易中出现的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明确了责任承担者, 不仅加大了对于网络食品交易安全性的保障, 也为消费者在网络食品交易中产生的纠纷能够得到有效解决提供了依据。据相关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陈世春曾指出:对新出现的网络食品安全问题, 按照法律要求, 食品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 但是网络购买食品的消费者有时候不知道生产经营者是谁, 而且也很难追查, 对于这种情况, 首责应该由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承担, 因为你接受了商家这个商品, 就要对商品的质量负责。

保健食品须注明不能代替药物

我国保健食品行业发展迅速、种类繁多, 其中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品种近9000种。在《食品卫生法》中, 保健食品被描述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但是很多企业为谋取暴利, 故意夸大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 甚至宣称其具有治疗作用, 在很大程度上对消费者产生了误导。加强对保健品行业的监管迫在眉睫。

针对保健食品, 新法将现有的保健食品统一注册制度改为注册与备案相结合制度, 相比于现行的注册制, 备案制无需技术审批环节, 文件也有所精简。在保健食品广告审批制度方面, 新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药监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并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新法要求保健食品广告中不得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并且必须声明“不得替代药物”。除此之外, 新法中规定, 由国务院食药监会同其他部门制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用量及其对应的功效。同时, 省食药监局将会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 对保健食品实行分类监管, 对使用在国家公布保健食品目录以外的原料生产出的保健食品, 或者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 将实行产品注册管理。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为了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 举报问题食品企业应该是每一个消费者的责任。不过很多人由于担心举报信息的泄露导致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遭到打击报复而闭口不言, 所以保护举报人信息是维护行业秩序的首要基础。本次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上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新法规定, 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 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 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 给予举报人奖励。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对象是举报人所在企业的, 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政奎曾指出,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 因此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 是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重要方式。但现实中, 投诉无门、举报不纠的现象还是存在的, 很多消费者受到侵害后往往自认倒霉, 这也助长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 可能会使得这一现象得到改善。

转基因食品加标示

早在2002年农业部发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示管理办法》中就制定了首批转基因标示目录, 对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大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标识。但是调查显示, 目前市场上使用转基因材料加工的食品繁多, 且不在相关政府部门监管范围内, 转基因食品的监管存在很大漏洞。因此, 新《食品安全法》中增加规定,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未按规定标示者, 将没收违法所得和生产工具、设备、原料等, 最高可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直至吊销许可证。如果生产的食品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 应特别注意在包装上显著标识转基因成分。

采集样品按市场价支付费用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不得向生产经营者收取费用, 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新法增加风险监测计划调整、监测行为规范、监测结果通报等规定, 明确应当开展风险评估的情形, 补充风险信息交流制度, 提出加快标准整合、跟踪评价标准实施情况等要求。其中规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 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生产者、经营者均需召回问题产品。

新法的五大亮点

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

新的《食品安全法》新增了关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内容。新法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可溯可控, 各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机制,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也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政府鼓励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形成可倒查、可追责的责任一体化。新法中与食品安全追溯相关的法律法规包含了三个层面:一是在国家层面上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二是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层面上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三是社会共同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包括追溯主体、追溯事项、追溯方式、追溯平台、追溯信息等。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实行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

新法大幅度加重了违法责任, 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行政处罚责任, 均体现了加大惩罚的立法思路。对于整个食品行业企业而言有必要在加重责任的大背景下, 系统地对企业进行风险再评估。新食品安全法建立的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突出民事赔偿责任。规定实行首付责任制, 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 不得推诿;同时完善了消费者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处理。

二、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新法中, 对于一些违法行为处罚的额度大幅度提高。比如对生产经营中添加药品的食品, 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 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 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 但是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就规定最高可以处罚货值的30倍, 处罚幅度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三、细化并加重了对失职的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处分力度, 增设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的情形。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

四、做好与刑事责任的衔接。分别规定生产经营者、监管人员、检验人员等主体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这次法律修改最严厉处罚的原则, 也回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一个关切。”

严格监管婴幼儿配方食品

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 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 保证食品安全。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使用的生鲜乳、辅料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 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证婴幼儿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成分。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 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 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 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 远高于国外同类企业一般只有2~3个配方的情况。为确保安全, 新法强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 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业内人士称,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注册管理, 有利于保证这类特殊食品的安全。

过去, 企业经常采用分装的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此类方式很容易引起乳粉的二次污染, 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在分装过程中非法添加、以次充好。对此, 新法特别规定了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 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对于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管理, 国家食药总局副局长滕佳材也表示, 我们不仅要加强管理, 还要鼓励国内的生产企业集中力量提升研发能力和生产的技术水平, 进一步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监管体制更加统一完善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要求, 将建立省、市、县分级监管体制, 由地方政府负责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原由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分别承担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分段监管职能, 调整为由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实际上, 这一变化是将2013年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落实并细化在法律层面, 而食药监职能的整合在2014年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

细化了进出口食品的管理模式

在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巨大挑战的时候, 新《食品安全法》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新法规定,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在法律层面明确授权了检验检疫部门承担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 并对其提供了法律依据的支撑。同时, 新法对今后进口食品检验模式做了新规定, 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合格。对此前围绕如何检验进口食品的争议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决。

除此之外, 新法还规定了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进口食品, 进口商应当对其停止进口, 并依法召回。这一条款弥补了进口食品召回要求的一大空白。

四大新增法规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是法案审议的热议问题。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提出, 农药使用对食品安全关系重大, 应当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 强化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 逐步扩大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对此, 农业部认为, 当前全面淘汰尚不可行, 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 并且对于部分高毒农药, 如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 则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也没有完全禁止使用这类农药。

最后, 法案在农药管理方面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 即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并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 增加了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的规定。

规定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实行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管理不再完全依靠政府和监管部门, 而是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 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察员、监督员、信息员、志愿者作用。

一是增设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明确对查证属实的举报, 应给予举报人奖励;二是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强调监管部门应当准确、及时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同时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三是增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集中用餐单位应有管理规范

新《食品安全法》在餐饮服务环节, 增设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原料控制义务和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新法规定,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供餐单位订餐的, 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订购, 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供餐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当餐加工, 确保食品安全。

新法还规定: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 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注册

新的《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适用于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食品,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这类食品未作规定。一直以来, 我国对这类食品按药品实行注册管理, 截至目前共批准69个肠内营养制剂的药品批准文号。2013年,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国家标准, 将其纳入食品范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特定疾病状态人群的特殊需要, 不同于普通食品, 安全性要求高, 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建议在本法中明确对其继续实行注册管理, 避免形成监管缺失。

冯冠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新《食品安全法》将引导中国食品行业渡过巨大的转型期, 社会各界正加大工作力度, 积极配合旧法到新法的过渡和实施。对于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 本刊记者采访了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冯冠, 他说:“新《食品安全法》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特别是第六章关于‘进出口食品’中的诸多新要求将给食品的进口带来一些新变化。”冯冠指出, 这些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进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进口食品将实现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三个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分类分级和科学统一的口岸查验监管模式, 以保证实现最严格监管。二是进口食品检疫审批权下放。绝大多数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权限下放, 审批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此举将减少进口企业占用资金, 提高采购产品的灵活性, 大大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三是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更加严格。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简化了企业操作程序, 增设了追溯功能, 实现了每批进口食品的信息全过程记录。《输华食品进口商对境外企业审核检查管理办法》旨在落实进口商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指导其对境外输华食品生产、运输、贮存过程中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实施审核。四是进口食品“卫生证书”退出历史舞台。今后, 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 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但已进行有效处理合格的将只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五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实施监督管理。

裘文杰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

本刊记者采访的另一位是来自于益海嘉里投资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裘文杰, 针对新《食品安全法》的一些条款, 裘文杰给出了他的看法。他指出, 新法的不少内容, 比如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条款, 都是首次纳入, 成为了大众关注的热点。

裘文杰也注意到了新法中关于“转基因食品”的新规定。新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 以及第二百一十五条对于转基因食品没有标识的处罚规定等, 都较以前有了很大的变化。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标示, 裘文杰指出, 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制度一直都有, 之前都是由国家部委颁布的条例或者国标, 这次将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提高到国家立法的层面, 体现了国家对于转基因食品的重视。

裘文杰对于转基因的话题一直特别关注, 并发表了多篇有关转基因的科普文章。对于转基因食品, 他说:“转基因话题一直是舆论场的热门话题。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社会上一直争论不休, 民众往往也无所适从。国际上的主流科学界认为转基因食品和非转基因食品一样安全, 这个结论得到了包括世卫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在内的各国际机构和包括美国、中国、日本、欧盟等各政府机构的认可。转基因技术是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各国对此都非常重视, 习近平主席也曾经提到过‘要大胆创新研究, 占领转基因技术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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