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论文(共8篇)
1.税收信息论文 篇一
我眼中的税收信息化————湖南征管软件在基层的应用 曾几何时,税务部门提出的口号是“带好队伍,完成任务”,于是,其他一切工作都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组织收入工作,如何规范税收管理,向管理要收入,向管理要效益,还没有充分被人们所认识,基层分局依然是沿袭一人驻乡(镇),各税统管,上门收税的税收征管模式,而办税服务厅的电脑,似乎只是开票机的代名词,随着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落实优化服务,提高征管水平的需要,于是各地自主开发了一些征管软件,但应用范围主要集中在会计、统计报表处理以及简单的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远远不能适应“以申报纳税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征管新模式,我们迫切需要一套层次较高,功能齐全的税收核心软件,涵盖税收征收、核算、管理等各个方面,2004年,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及全体地税人的翘首期盼中,由省局信息中心组织开发的税收征管综合软件终于呱呱坠地了,他的诞生,给传统的税务管理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是为顺应税务机关的管理模式从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治税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管理观念从人治型向法治型转变而应运产生。
湖南征管软件通过近两年在基层分局的运作,较好地满足了征收管理工作的用户需求,对落实纳税人资料“一户式”储存,纳税申报动态监控达到预期效果,同时,也有效扭转了税收管理缺乏监督,手工操作效率低下等问题,给地税干部带来了思想观
念上的巨大冲击。
税收征管精细化,就这样让你靠近
纳税人户籍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中最基础、最基本的管理环节,湖南征管软件提供了强大的税务登记管理功能,所有凡在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和管理信息均可以轻松获取,有助于管理员以此为基础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同时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征管软件提供了分类管理的功能,对未达起征点户进行性质认定管理,对年纳税额超过一定金额的纳税户进行重点税源户的认定,使税务登记真正做到了重点突出、便于管理。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所辖区域内纳税人的经营动态,征管软件提供了停复业管理、非正常户认定以及注销管理等功能,使纳税人的经营动态时刻处于税务机关的监控掌握之中。一些从事基层征收的管理员谈起对综合软件的应用,颇有感受,都觉得在应用综合软件的初期有些不适应,觉得工作压力陡然增大,时刻都要绷紧强化纳税人监控这根神经,工作稍有延误,就会受到责任追究,后来,通过一段时间的适应,一位管理员反映说:“在应用综合软件的过程中,自已的管理思路理顺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评价也有了变化,觉得税务机关能经常了解我们纳税人的情况,停歇业也能及时受理了,有了一些要求也能及时反映到管理员那里,金杯银杯,不如纳税人的口碑,这时,我才真正找到了收税的感觉。”通过应用征管软件的税务登记查询,上到各级领导,下到基层税收管理员,不仅能对所辖区内纳税户的存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同时也能知晓每一纳税户的具体情
况。一位从事了多年个体管理的业务分局长也由衷地感叹,以前只知道所辖范围内大概有多少纳税人,从来就没有得到一个比较确切的纳税户数,更别说停歇业、注销、非正常户的情况,综合软件一运用,什么情况都能了如指掌,同时分局还可以不定期对停歇业、注销、非正常户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此来促进管理员税收管理行为的规范。
征收管理公开化,明明白白我的心
固定个体户的税源管理,一直是困扰税务机关的突出问题,由于没有一套比较科学的个体税收管理工作体系,在以往的个体工商户定税过程中,为了减少工作中的阻力,遵循中国人普遍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对个体税额在一定范围内“一刀切”,从某种意义上讲,造成了喜乐不均,违背了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初衷,不少税务人员也一直在探索如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个体税收征管模式。如今,依托湖南征管软件的电脑定税已应运而生,通过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地段、不同经营状况确立不同的调节系数,结合对经营面积的实际测量,并将所有数据输入到湖南征管系统中,便会自动计算出每位纳税户的经营收入额,据此收入额,选择一定的综合征收率,就可算出纳税户的月应纳税额,这样一来,使个体税负更加公开、公正、公平。一位从事办公用品销售的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道出了他的心声:“以前你们是搞“一刀切”,我隔壁一位从事化妆品销售的,和我经营面积差不多,月税额也一样,但是都知道,销售化妆品是高额利润行业,所以不管是收入,还是利润,从事化妆品销售都要比卖办公用品
高许多,现在实行电脑定税,我感觉公平多了,按照你们的办法,办公器材行业的单位面积经营额为50元,而化妆品销售行业的单位面积经营额为150元,这是符合我们实际情况的,对此我心服口服,我想,许多跟我有同样感受的纳税人也对你们的这套电脑定税方法是举双手赞成的”!
对于电脑定税产生的每个纳税户的定税单,征管软件会在每月一日将应征数据自动结转,传递到申报征收环节,进行开票征收,这样一来,制约了内部管理和税收执法中的随意性,过去存在的收“人情税”、“关系税”的现象以及由此产生的行业不正之风和税务人员的不廉行为大大减少,使税务人员的日常税收征管置于监督之中。
综合软件的大力推行,使取消手工填写票证已不再是一句口号,电脑打票征税率的不继提高,使得票证填写的随意性得到改观,有效防止了级次混淆及税款转引现象的发生。
征管工作效率化,轻松原来如此简单
税收会计核算是税收征收成果的一个反映,在综合软件未投入应用之前,基层分局的税收会统工作,几乎全是依靠手工操作完成,为进行分税种、分级次、分单位的统计,需要制作五、六种表格,而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有时甚至为了几分钱,要对上千份的税票重新累加,一次报解起码需要花费两天的时间,工作效率极其低下,工作人员在每月两次的报解日承受了巨大的身心透支。综合软件的运用后,报解工作仅需要半天的时间,不仅可以及时、准确地生成应征税收明细表,同时也能及时对入库数
据到单位、纳税人、税种、注册类型、级次进行快速、准确地电脑统计,把会统人员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以及品种繁多的纸制报表中解脱出来,而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电脑征收数据的分析之中来,对已入库税收进行详细地收入结构分析,对税源情况进行实时预测,拓展了税收会统的外延,使税收会统能更好地发挥服务于税收征管,反映和监督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为领导决策提供详尽、准确的一手资料的作用。
综合软件的运用,特别是分户台帐核算的运用,解决了以往由管理员手工登记台帐的传统作法,在每月的纳税申报期过后,通过产生的分户台帐,能够了解每位纳税户的应征、已征、欠税情况,并通过催缴管理,直接将信息传送到管理员手中进行催报催缴,落实违章处罚,解决了以往由管理员逐户清理造成的工作量过大,催缴工作不能及时进行的问题,有利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以及提高纳税人对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办税服务快捷化,你的满意就是我的追求
综合软件的运用,对整合服务资源,全面推行一个大厅办税、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办结、一条龙作业的“一站式”服务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解决了纳税人反映的多头跑,税务机关多头找的问题,对影响纳税人生产经营的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发票的领购都能及时办理,有利于融洽征纳关系,将优质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综合软件的产生,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税银联网的,银行通过在线网络,根据纳税人申报的申报数据,直接将应纳税款划缴至
国库,对实行电子申报方式的纳税人能够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缴纳税费的全过程,切切实实方便了纳税人。一位企业的财务人员,对税务机关推行的电子申报缴税大加赞赏,他说:“以往我们为了按时进行各种税收的申报,每月都要数次到税务部门填写申报表单,递交申报表,税务部门和纳税人都是采用手工处理,速度很慢,经常造成纳税人大量排队等候的状况。现在好了,只需轻点鼠标,申报、划缴税款一步到位,免去了我们奔波的辛劳,排队等候纳税的心焦。”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税收征管需在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强化税源监控,税源监控是税收征管基础的基础,税收征管的重点必须放在税源监控上,而综合软件对税源的监控还未形成体系,税务系统内外信息需要得到整合,税收管理许多信息源自国税、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实现与这些部门的联网,才能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发挥网络的优势作用,可以免去许多采集信息的工作量,使信息采集更加准确,同时使税收的源头控管更加具体可行,工作也更加有的放矢。
桃源县地税五分局干部万剑飞
2.税收信息论文 篇二
关键词:税收,价值,会计,信息
一、税收价值与信息论及税务资信思想简介
(一) 税收价值与信息论及税务资信思想的主要内容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爆发。危机再次暴露市场和体制的缺陷———资本的贪婪欺诈、财务造假、信息不对称和相关体制失效等。。如何评定个人、单位、项目的价值与资信?如何防止财务造假、抑制贪婪与欺诈?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理论要求的经济监管问题?
一套基于税收与财务关系而建立的价值、财务、资信体系, 其基本思想是:税收是国家对财富的分配, 是市场各方关系的交集, 是公民因为公用品而向国家付出的价格或贡献, 这一价格同时也体现其价值———包括绝对价值、相对价值、增值价值及信息价值等。假定财务指标是客观、合法的, 那么税收指标和财务指标之间则存在着确定的联系———函数与反函数关系。据此可建立一套“与税收相应的价值、信息、资信、诚信体系”———以引领价值取向, 增进透明与自律, 惩恶扬善, 平抑贪婪与欺诈, 减缓信息不对称, 防范风险与危机, , 促进市场运转。
现行的诸多财务、财富、资信指标, 主要以资产、负债、收入、收益等数据为依据, 极易造假, 且造假成本很低。税收价值和税务资信, 以税收与财务等法规为依据, 以国家税收的稽征为基础, 以税票为凭证, 以实缴税金为根本———沉没成本和信誉保证, 其含金量和公允性及权威性高。
(二) 理论基础
1. 税收价格与价值。
税收是国家对财富的分配———税收参与国民经济多环节、多层次的分配, 是市场各方关系的交集, 是公民因为公用品而向国家付出的价格或贡献, 这一价格同时也体现其价值———包括绝对价值、相对价值、增值价值及信息价值等。
图1、2、3、4、5分别表示:供货、资本、生产、服务、购买等各方, 圆6表示:公用品 (税收)
图1、2、3、4、5分别示:供货、资本、生产、服务、购买等各方, 圆6表示:公用品 (税收)
财产总价格=财产不含税价格+公用品价格 (税收)
用品价格 (税收) =财产计税价格*税率
财产总价值
= (市场各方) 财产不含税价值 (税收相对价值:圆1、2、3、4、5) +公用品价值 (税收绝对价值:圆6)
参见:税收价格论 (Appling Tax Price Theory, Erik Robert Lindah, Sw edish) :税收是公民为了获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而支付的价格, 税收与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政府与公民之间一种“交换”。
2. 税收与财务的函数与反函数关系。
从税收的计征角度看:由于国家按财产价值的法定比例课税, 因此税收也反过来体现其相对价值———与纳税相应的财务数据、财产价值。
即:∵Tax=F (value) , ∴Value=F (Tax) 。
也就是说:税收也是公民财产价值的国家“计价”、证明、 (反) 函数, 是公民贡献和“身价”的国家计价、证明、 (反) 函数。
3.税务资信。
以上述关系为基础, 建立“与税收相应的价值、信息、资信、诚信体系”———税务资信 (码) 体系, 以抑制财务造假、减缓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税收源于经济, 反映经济, 反作用于经济, 调节、监控经济。税收是市场各方与公共资源及国家关系的交集, 是价值尺度、信息工具、监控与调节手段的统一, 借此可以建立“与税收相应的价值、信息、资信、诚信体系”, 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财务造假、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图1、2、3、4、5分别表示:供货、资本、生产、服务、购买等各方, 圆6表示:公用品 (税收)
(三) 税收价值和税务资信 (码) 体系
1.税收价值和税务资信的衡量。
税务资信 (码) (T*) = (税收主体一定时期内) 税收绝对价值指数* (销售收入、销量、产值、资产、负债、利息、资本、权益、市值、能耗、材料、物业、资源、设备、技术、团队、其他项目或领域等) 税收相对价值指数…特别资信
=Lg[税收的绝对额 (千元) ]*税收/ (收入、资产、负债、利息、资本等) 要素数据 (%) …特别资信 (因无良原因而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所涉及的税收指数)
税收绝对价值指数, 即税收主体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税收绝对额的数量级;而税收相对价值指数, 表示税收与其相对价值之比, 反映税收相对于经济要素数据的深度;特别资信, 则记录因无良原因而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所涉及的税收指数和信用事项。
用公式表示即:T*=T (x) *G (y)
其中:T表示Tax———税收, *表示税收绝对值的星级, x表示税收类别, G表示Grade———税收相对值的等级, y表示相关经济要素。
例如:假设纳税人A某期实现的综合税收为100万元 (1000千元) , 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此外, 因无良原因———赖账 (长期应付未付款项) 和其他违法行为受罚等, 涉及纳税调整———依法调整计税收入而补税10万元 (100千元) 。
那么, 其税收绝对价值指数=Lg1000 (千元) =Lg103 (千元) =3;税inanceNO.11, 201 (Cumulativety NO.606收相对价值指数———税收相对于销售收入 (R———revenue) 的比值:G (R) =100/1000=10 (%) 。则其综合税务资信为:T*=3*10R;此外, 特别资信=Lg100 (千元) =Lg102=2。合计为:T*=3*10R…2*。读着:3星10R级…特别资信2*。
2. 税务资信之“星级”———反映税收与财务状况水平、抑制财务造假。
上例中, 纳税人A某期综合税务资信为:T*=3*10R。即:实现税收———103千元———百万元级;税收与销售收入 (R———revenue) 的比值:G (R) =100 (万元) /1000 (万元) =10 (%) 。
如果纳税人A出于某种需要, 将原本1000万元的销售收入虚增至1亿元———10000万元 (真实税收当然没有增加) , 那么其税收与销售收入 (R———revenue) 的比值———G (R) 随即下降:G (R) =100 (万元) /10000 (万元) =1 (%) , 税务资信也随即下降:T*=3*1R。
即, 税务资信由3*10R级, 变为:3*1R级。
3. 税务资信之“特别资信”———惩戒、评价、记录无良行为。
特别资信, 记录因无良原因而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所涉及的税收指数。上例中, 纳税人A, 在某个时期, 发生赖账 (长期应付未付款项) 和其他违法行为受罚等事项。首先由主管税务机关就此依法调整计税收入, 补正税款10万元 (100千元) 。即:无良收支要先纳税。同时再由税务资信评级机构就此“评级”, 并予记录:
特别资信=Lg100 (千元) =Lg102=2 (*) 。
4. 税务资信星座和排行榜。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 建立“国际星级税务资信星座” (坐标系) 。不同的税收绝对价值指数 (T-星) 和相对价值指数 (G-级) 分布在TOG坐标系的不同位置;反之亦然。
相应地亦可建立税务资信排行榜。
(四) 本学说的产生背景:金融危机中暴露的财务造假、贪婪与欺诈、信息不对称等种种问题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 金融欺诈、财务造假、债务危机、富人逃税、环境和资源及社会保障等问题不断暴露……一件件案例显示:资本的贪婪、欺诈, 信息不对称, 乃至“信息黑洞”, 以及现有监控或调控体制的失效, 既是市场与制度的弊病, 也是危机的主因, 并最终导致市场的崩溃。
信息不对称理论 (Asymmetric Information theory, George A.Akerlof, MichaelSpence, JosephEugene Stiglitz, American) 认为:在市场活动中, 在相对的经济个体之间的信息呈不均匀、不对称的分布状态。这种状态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 影响社会公平、公正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市场诸方, 相互交会而又互守私密、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 加上资本的贪婪与欺诈的一个风险, 就是:各方合作的解体, 市场的破产……甚至引发经济危机、社会危机。
面对上述问题, 诸多经济理论和专家学者, 一再疾呼:资本的贪婪和欺诈、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弊病, 要想减少其危害, 人们应加强对经济的监督, 使信息尽量由不对称到对称, 由此更正由市场机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那么, 市场的各个主体, 如何对经济进行监管呢?
(五) 法律基础:现行的税收、财会、金融等法律法规。 (略)
(六) 税务资信体系的应用和其他相关理论及有待解决的问题。 (略)
总之, 针对财务造假、市场失效、信息不对称、现行监控与调控措施的失灵而导致的各项危机, 税收价值与信息论及税务资信思想, 主张通过税收与财务关系, 建立相应的价值、信息与资信体系, 反映并调节相关各方的价值和财务及资信等状况, 惩恶扬善, 解决或缓解矛盾。
二、根据税收价值与信息论, 处理财务金融会计信息
借助“税收价值和信息论及税务资信”等思想, 可以分析财务金融会计数据, 规范财务行为。其基本假设是:假定财务指标是客观、合法的, 那么税收指标和财务指标之间则存在着确定的联系———据此可以分析、评价相关财务信息, 反观相关指标 (的恰当性) , 防范财务造假。现以“税收价值与基本财务信息表”、“税收价值与财务分析信息表”为例, 简要说明如下:
参考文献
[1]Appling Tax Price Theory Erik Robert Lindah (1891~1960, Swedish) .
[2]Asymmetric Information:Theory and Applications Lauri Auronen http://citeseerx.ist.psu.edu/viewdoc/download?rep=rep1&type=pdf&doi=10.1.1.198.9252“2 Key Concepts of the Theory” (George A.Akerlof, Michael Spence, Joseph Eugene Stiglitz, Michael Rothschild) .
[3]《税收价值与信息论》、《国际星级税务资信 (码) 体系》 (王金根) .
3.税收信息化问题研究 篇三
摘 要:文章对税收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就进行梳理,分析了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税收信息化;税收征管;税收管理
中图书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2)32-0020-02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起步,直到现在的近20年时间里,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应用到复杂应用、从各自为政到规范管理的发展历程,进行了一系列艰苦卓绝的探索。如今,信息技术在税务系统应用的广度与深度上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拓展,信息资源己成为税收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目前,税收信息化已为税收管理的各方面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并成为各地依法治税、为民理财的坚实基础。
1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现状分析
1.1 加强税源分析和纳税评估
《税友2006》系统为税务部门提供了强大的综合分析功能,通过《税友2006》的分析功能对纳税人的登记、申报等情况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根据“抓大、评中、定小”的管理理念,重点加大纳税评估的工作力度。通过纳税评估对征管工作、征管措施及政策进行回头看,提高征管水平,增加税费收入。2011年,佳木斯市共筛选84户租赁业企业及10户住宿业企业作为评估对象,并对其中的52户进行约谈,62户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纳税评估共补缴税款248.46万元、滞纳金9.2万元,切实发挥了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中的积极作用。
1.2 完善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
税务部门针对通过《税友2006》申报征收的企业,将录入企业财务报表设置为纳税申报的前置条件,要求各企业按期纳税申报时先录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报表。该举措完善了内部信息采集机制,为案头分析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税务机关根据内部资料筛选行业分析和纳税评估对象提供了基础依据。
1.3 完善内部沟通机制
税务部门内部通过定期召开政策分析会、案情通报会、部门沟通会等形式加强内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充分利用税务稽查的工作成果,将征管的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工作有机结合,提高信息的共享性和选案的针对性,真正达到了“以查促管、以查促征”的作用,促进了数据采集一税源监控一税收分析一纳税评估一税务稽查“五位一体”的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的完善。
2 税收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采集渠道单一、针对性不强
当前,税收信息采集的渠道、内容都比较单一,采集到的信息大部分源自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对接点即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环节,由纳税人自行提供。这些信息的基本内容为企业名称、经营地址、注册类型、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纳税人申报缴纳和发票领购、缴销等信息,能真正反映税源发展变化情况的动态的、关键的涉税信息如纳税人的产品购销存情况、产品价格、市场营销,资金往来、现金流量明细、关联企业明细等便于微观税收分析的信息缺少。
2.2 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目前,由于受基础数据信息的来源和信息不对称、缺乏严格的数据质量监测和信息化校验机制等因素影响,税收信息存在失真现象,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错误信息。地税部门寻求的是在依法治税前提下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而纳税人在追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时寻求税收成本最小化,有的就千方百计地隐匿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通过各种手段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造成税收管理信息失真。二是因缺乏信息维护机制而形成的错误信息。由于缺乏严格的信息质量监测和信息化校验机制,且目前的税收管理人员很多忙于事务性工作或等待领导统一“派工”,缺乏主观能动性,通常是临时需要什么信息就采集什么信息,没有足够的精力及时维护管理信息,目前的税收管理信息大都是纳税人新办时采集的信息,与纳税人当前的实际信息往往相差甚大,税收信息失真。
2.3 信息应用深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类涉税信息日渐增多,但目前我们对收集到的信息的应用大多还只停留在对一些基础信息的查询、统计等一般应用层次上,对征管质量的衡量上也大多停留在申报率、入库率、欠税率等几个指标上,很少有利用这些信息进行税负、财务等的量化分析和合理性分析。如何把这些数据通过加工、计算、分析、处理后全方位多层次利用,如何利用采集的信息进一步进行同行业、历史同期及与第三方信息进行异常、预警分析比对等深层次应用,我们还做得远远不够。
3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3.1 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
①制订和完善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制度与规定,为税收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提供制度保障。首先是完善立法,通过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条款,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与税务机关在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未执行或违反信息共享的相关法律责任。其次是结合实际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规定,对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相关事宜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包括信息共享的组织机构、具体共享事项、共享形式、操作程序、共享费用的落实及监督考核规定等。再次是各部门制订和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落实机制,提高部门的认识和重视,明确信息采集、加工、传递、反馈等环节的工作职责,把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纳入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的长效运行。
②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反馈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例会,汇报交流各部门信息共享工作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税务机关获取部门信息后的税收化进程反馈,研究、探讨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与应用的工作措施和改进方法,并提出下阶段信息共享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
③建立健全定期考核奖惩机制,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强化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的绩效评比。根据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监督考核规定,将考核工作按信息采集与传递的完成时间及质量要求进行具体化、指标化,并归口落实到每个部门。将信息共享与应用工作的开展进程与部门先进评比相挂钩,从而调动各部门参与信息共享与应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2 强化培训与宣传力度
①强化职能部门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力度,熟悉和提高经办人员的税收业务水平与工作责任心。由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分工不同,其业务运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封闭性,税务机关与部门之间又缺乏业务交流,双方互不熟悉相关业务。因此部门所提供的信息资源往往是依税务机关的申请而被动采集的,不能积极从自身的业务流程出发,主动寻找税源监控的重要环节和切入点,信息采集工作带有一定的盲目性。通过定期组织协作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与交流,熟悉和掌握税收征管及各部门业务流程,提高部门工作人员对协税护税工作的敏感度与认知度,信息采集化被动为主动,从而使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方向更明确,内容更充实,质量更提高。
②强化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的社会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税收社会化管理的影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各职能部门的协税窗口及咨询热线等渠道和途径,向社会宣传、解释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与支持,提高纳税人对部门协税护税工作的了解与认同,使纳税人充分意识到其纳税行为正处于全社会的网络监控之下,从而制约其申报行为,积极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各类应税信息,进一步提高纳税遵从度。
3.3 深化利用共享信息资源
①建立健全税务各职能部门在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应用方面的工作机制。首先是按各级政府信息共享与应用组织机构的设置,建立和指定相对应的税务机关牵头管理部门,统筹安排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应用工作。其次是通过分析、比较部门信息资源的性质与功能,结合税务机关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按税收征管业务流程,将部门信息资源的加工、应用和反馈工作分解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再次是从加工、应用的及时性和成效性方面按岗位分别设立奖惩考核指标,建立内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资源共享与应用工作开展的有序性、有效性。
②强化信息数据的案头审核分析、比对,努力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为依托,利用模块管理功能,通过导入或人工录入等方式将协作部门信息转化为税收征管信息。通过系统的横向、纵向比对,发现系统内原有错误和不完整的基础信息数据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正和补录;发现纳税人有申报不实的信息,则通过提醒进行提示补报,情节严重的则转交税务稽查办理;发现因原有信息缺失而导致管理上的工作漏洞的则及时通过相关程序予以纠正。此外,税务机关还应将信息资源的应用状况和实现的税收化成果及时向各协作部门进行反馈、交流,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优化信息数据的要求,使地税机关获得的部门信息更完整、更精确。
总之,我国地税部门一直在日常工作中探寻提高信息化建设的办法和措施,以求在更大的平台上,以更高的水平和更强,加强我国的税收信息管理、利用和综合分析。做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不得不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中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期望本文的研究能对我国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所裨益。
参考文献:
[1] 张强,颜安颂.税收征管信息化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0,(13).
[2] 周国川.税收信息化:基于学习型组织理论的多视角分析[J].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2004,(2).
[3] 梁贝.加强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势在必行[J].中国税务,2000, (9).
4.关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篇四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信息化技术正日新月异地改变着整个社会,也对税收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税收改革面临着新一轮的探索和深化。因此,税收事业要发展,必须依靠“科技加管理”,把科学的管理理论、方法和现代化科技手段引入到税收工作中,依托计算机网络的先进手段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税收现代化。
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税收信息化建设历经了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但与国家税务总局确立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思想差距还很远。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的发展以及笔者长期从事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践,谈一些看法。
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最根本目标就是要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过程的信息化程度,充分发挥信息和技术在税收征管各业务环节的作用,以提高税收征管运行速度和税收管理效率。因此,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克服和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上,进一步明确“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具体内涵,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信息处理的集中性、及时性、准确性为基本目标,实现信息技术的广域联网,实现税务系统内各职能部门征收、管理与稽查以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广泛联网,以达到信息共享,并实现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丰富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的合理内核,从而构建信息化支持下的征管新格局。
一、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今世界,信息技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它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重组,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推动力。经济决定税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高效的税收管理体制和征管机制与之相适应。因此,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步伐,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务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信息化以其高度的驱动性、关联性和渗透性,集中体现了现代化的管理要求。在税收信息化的支撑下,逐步完善税收征管体系,合理组织税收征管过程,实行专业化管理,实现税收征管的程序化,从而进一步规范税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和执法行为,提高税务管理的成效,推进税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主要途径。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加强信息技术在税收征管中的广泛应用,提高税务机关的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强化税收监控水平,从而适应纳税人日益增加、经济活动日趋复杂、纳税收入逐渐多样化的新形势。同时,实现税收征管从传统手工方式向自动化、信息化、规范化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优化税收征管,实现依法治税。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卓有成效地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四)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是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当前,税收管理仍处于粗放型状态,税源底数不清,基础资料失真,监督控管无序;税收行政执法权的监督制约不够,执法的随意性仍旧存在。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以信息化建设为先导,在信息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以科技创新促进征管体制创新。信息化建设使税务部门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纳税人信息,最大限度地遏制涉税违法行为的产生;同时,上级税务机关能及时全面地监控下级的征管信息,在内部形成有效的监控体系,制约了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再一方面,通过信息化建设,调整、规范基层征管机构和岗责体系,以相对独立、相互制约的征、管、查机构取代全职能的征管机构,提高信息处理的集中度,实行集中征收,真正建立起与信息化要求相适应的税收管理运行机制。
二、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传统的思维观念,制约影响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多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终没有跳出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对税收信息化期望过高,孤立单纯地强调应用电子技术手段,重设备配置,轻推广应用,忽视了改革和创新税收管理体制,没有把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为加速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随着计算机手段的应用,税收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机制、业务重组和职责内容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手段的更换要求管理方式的配套改革,但长期以往形成的思维方式很难转变,传统的价值观念、工作管理方式仍在支配着税务干部的行为,尽管有了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但大多还沿用以往的工作套路。由此出现了对新事物、新科技淡漠或有一定抵触情绪,不愿学习和掌握新的知识,只凭老办法老经验处理业务或解决问题,相关配套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使得许多本可以解决的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影响了税收信息化建设。解决这些观念上的问题,是顺利推进信息化建设的首要环节,因为信息化建设只有与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所以各级税务机关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要树立征管体制与信息化建设并重的全新观念,特别是对信息化建设的重点要有一个重新的定位和认识。
(二)干部队伍的素质严重制约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纵观经济发达或信息化程度高的国家或地区,税收管理是以强大的信息化为依托的,而信息化归根到底又是以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依托的,科技兴税,人才先行。国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的成功经无验证了这一实事,但就目前人才队伍建设而言离国家税务总局和新时期税收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才队伍的严重匮乏将是长期影响和制约税收信息化发展的瓶径,既懂税收业务又既懂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因此建立良好的人才培养、学习、知识更新培训机制,建立一支稳定的人才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三)税收业务与信息化发展的不一致。目前税务系统面临的一个大问题是业务水平低于信息化水平,与税收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一些税务干部对信息技术存在过分的依赖性,认为高科技无所不能,花巨资购建的计算机系统,能够轻而易举地解决各种税收业务问题,因而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缺乏按信息技术要求重新优化组合税收业务流程的现代化管理意识,只是把传统手工作业移植到计算机平台后,不愿在业务基础建设方面多下功夫。如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税收业务,不仅需要的资料多,而且办税程序也十分繁琐,使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信息化、专业化要求得不到实现;另一方面,基层业务运作工作量成倍增长,缺乏与信息系统相匹配的管理制度,数据质量不高,数据管理混乱,利用率极低,信息资源缺乏开发利用,在庞大的计算机基础设施上,缺乏可靠、可用的数据信息和以涉税经济信息管理为基础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及决策支持,为纳税人服务等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四)系统林立、标准不一,数据共享程度不高。就全国税务系统运行的软件而言,重复开发现象严重,几乎每一省市都在开发应用基于税收征管业务的征管软件和基于行政管理的OA系统,系统各部们也有自己的软件系统包括稽查、计统、财务、人事等。多头开发,不仅浪费了宝贵的人力、物力,而且由于标准不一,版本不同,给以后的统一规范和兼容造成很大难度,不仅增加了运营、维护和服务成本,而且给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等带来了很大不便。
(五)信息收集和数据采集准确性欠佳,缺乏对数据的分析和深加工。无论是操作层的应用还是管理层的应用,应用质量是最重要的。当前,由于数据质量差而带来的应用质量不高仍然是很突出的问题。税收信息化建设必须确保在信息传递过程中信息的准确性。就目前而言,基层信息数据的采集随意修改性仍然很大,同时还须报送相当数量的纸质报表、凭证,信息伴随传递的过程逐步衰减、失真,征纳双方、管理层级之间信息不一致,信息封锁比较严重,导致上级税务机关无法对下级税务机关实施有效监管,大量可用信息游离于信息化监控之外。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工作人员往往注意了操作系统中的数据和信息,而忽视其他方面各种有用信息的采集、利用、分析和深加工,缺乏对决策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制约了征管体制的发展和改革创新。
(六)安全问题有待解决。税收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整合过程也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提出了更多的挑战。例如,在大力推广税务信息网络化过程中,网上CA认证的问题就亟待解决:在远程电子报税系统中,网上认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种认证怎么能合法,怎么去解决,需要从全局上考虑。另外,在推行信息化过程中,许多人对于网络安全建设也非常困惑:安全建设要包括漏洞扫描、入侵检测、防火墙等等措施,安全厂商也提出很多方案,但对业务怎么评估,对网络安全等级怎么确定还不明确,物理隔离与信息实时交互的矛盾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有些能通过技术手段得到解决,但是更多的还有待于总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出台一些相应的法规和标准给予支持。
(七)信息化建设进度不均衡。从地区看,经济发达地区快于欠发达地区;从系统来看,国税系统快于地税系统。税务总局应全盘考虑,统一要求标准,分步统一实施。
三、税收信息化需要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改进、完善。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搭建高质量的数据平台,强化对数据的管理和利用。突破局域网的限制,完善“总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科、所”的纵向网络,建立税务、银行、工商等部门的信息互联网络。一方面应研究制定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维护、管理、分析与利用;另一方面,在区市的税务机关设立数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监督数据采集、加工的全过程,数据采集应遵循原始、真实、准确的原则,以电子方式在业务发生的源头进行。在此基础上,吸纳外部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先进技术,提高数据的利用程度,逐步实现涉税信息的一次采集、共享使用。
(二)、整合信息资源。对制度、业务、硬件资源等进行整合和优化,以代码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为基础,融合现有的应用系统,将各类信息资源合理配置起来为税收管理服务,实现部门、应用系统和设备之间的有效协调,进而形成现代化的税收信息化应用格局。此外,通过实现主体应用系统的总局和省级两级数据集中处理,整合和统一应用软件和操作平台。搭建一个立足于“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标准”的全新应用框架。
1、建立健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通过税收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三个子系统实现全系统税收业务的集中式征、管、查业务,这三个子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同时依靠系统流程控制来达到征、管、查各业务的协调配合和相互制约,实现税收业务的整体运作。
2、建立健全税务行政管理应用系统,实现各级税务机关的日常办公和规范化管理;财务、资产的统筹管理;目标考核监督的量化、细化以及过程化管理。
3、建立以外部信息交换和为纳税人服务为目的的外部信息应用系统。一是以内部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地税互联网站,推行各种形式的电子报税,开通“网上税务”,进行全方位的涉税服务。同时采用安全认证系统,保证网上税务的安全性、保密性和确定性。二是加快建立财税库联网信息系统,实现税务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相关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社会网络资源,形成社会化完整的税收监控体系。各联网银行发挥营业网点多的优势,积极开展税款划缴业务,既减轻了税务部门的征收压力,又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4、建立以税收分析和决策支持为对象的决策支持管理系统。
在信息数据处理系统基础上,建立税收预警、分析、决策等应用系统。在对全局税收数据的广泛收集和存储的基础上,建立数据仓库,通过数理统计模型,对税收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为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准确、高效的决策支持服务。
5、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强化信息系统管理。一是制定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对税务信息流程的监控,包括对流转时间、状态的监控及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统计等,使目标考核和征管质量考核贯穿于基于信息化的税收工作中。二是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技术手段,防范非法侵入,保护税收信息和公文信息的安全;加强操作权限管理,严禁越权操作,保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规范的运行。
5.税收征管信息建设的重要性 篇五
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球快速进入到网络信息化时代。信息化逐步深入到经济、社会、科技等各方面,信息技术日益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要素,提高管理效率,实现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税务部门作为国家一个重要经济职能部门,也应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随同而来的是办税业务量的急剧增加,如果不是依托信息化建设来推进税收征管工作的话,仅开票工作就已经成为税务部门的一个重头戏了,何况还有其它的一些精细化征管工作的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全世界带来突飞猛进的发展,也为我们税收征管工作的高速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信息化建设在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纵观我局近十年来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历程,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伴随着税制改革和征管改革不断推进、依法治税理念不断深化、各项管理不断加强的历程,并且在不断发展完善中,日益成为支撑税收征管工作健康有效运转的坚强依托,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1、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有效规范了税收执法,促进了廉政建设。税务征管系统从登记、管理、申报、征收到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各个环节都实现了工作的电子化,改变了传统的手工操作模式,所有工作步骤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可以使系统内部管理日渐高效、规范、科学、透明,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人情性,通过信息化的管理,还可以随机查询每项业务工作的质量,过错责任一目了然,从而有效地规范执法行为,限制了不廉行为的发生,促进了税务机关的廉政建设。
2、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可以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源流失。税收信息化建设可以在现有系统内部网的基础上,利用社会公众网络资源,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税收监控网络系统,使该系统既覆盖国税,又与银行、海关、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达到信息和数据的高度共享。丰富的信息数据资源能够为税务部门从源头上控管税源、发现新的税收增长点方面和税收分析,提供了科学而准确的依据,提高了税源的监控水平和税收管理的针对性,防止税源流失。
3、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征管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高。我局系统的税收信息化经过几年的探索和适应,目前综合征管软件的稳定运行,对税收各个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通过税费征管信息系统,我们可以及时、快捷、准确地查询到纳税人的申报缴款信息,对未及时申报缴款的企业进行催报催缴。申报征收效率明显提高,这是以前手工模式征管所远远不能达到的;征收入库率明显提高,欠税逐年下降,然而税收信息化的管理也是功不可没。
4、加强信息化建设既方便了纳税人,有效减低纳税人成本,又为其提供了优质服务。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深入发展,网上报税、电话报税、自动划转税款等新型的办税方式将逐渐取代传统的税款申报、缴纳方式,有效地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层次。通过税务部门的统一门户网站,纳税人将彻底摆脱办税时间的限制,足不出户便轻松享受到由税务部门提供的税收政策全咨询、网上办税等全方位的办税服务,在获得更充足和个性化的纳税资讯的同时,还将切
实享受到因纳税成本的降低所带来的便利与实惠。达到降低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效率的目标。
6.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研究与思考 篇六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在税务管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大大地提高了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使税收工作水平在较短的时间内跃上了一个新台阶。税收信息化管理已成为税收管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税收信息化对提高征管效率、推进依法治税、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控、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等方面的作用,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对此,笔者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就如何加强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纵观近几年来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发展进程,应该说是迈出了可喜的步伐,在税收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我局,近几年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总体上税收信息化基础建设有了快速、惊人的进步和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全省数据大集中;进一步规范、优化了税收征管和税务机关内部管理,改善了税务机关的技术管理手段,提高了信息处理、综合利用能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提高,税务机关的行政管理水平和税收执法水平得到了加强,为实现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有效促进了税收事业健康、快速、和谐发展。但现实中仍有许多主客观因素困扰着全县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进程,成为制约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的“瓶颈”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观念和意识不强。
在税收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基层税收工作者对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在思想认识上不够深,认为现有的税收征管手段能够完成和处理好现阶段的税收征管业务工作,缺乏科技兴税的观念。受传统观念、手工操作习惯等方面的束缚,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包括不少领导干部对实施“科技加管理”战略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思想观念仍停留在传统的“人管人”、“人海战术”和传统的手工传递信息及领导协调上;只一味地强调硬件配置和设备更新,而忽视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和使用效益,片面地把征管改革理解为外在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而忽视了信息化对税收管理从形式、内容到管理制度上的作用,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特别是对信息化应用规律的认识模糊。
(二)计算机专业人才匮乏,复合型人才欠缺
从税务内部来讲,信息化建设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是时代发展的要求和方向。“科技加管理”是对每位税务干部的高要求,再好的设备和先进的信息系统,也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去操作,但是目前的人员素质现状不容乐观。目前,各级税务机关能够熟练地掌握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处理日常税收工作的干部还很少,屈指可数的计算机人才彼于应付日常维护工作,专业才能得不到有效利用和发挥,深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开发受到制约,能够适应新技术发展要求的专业人才更显紧张,如大型数据库、中小型计算机应用、网络管理人才奇缺。就地税系统来说,现在每个县市区局只有1至2名能够进行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维护的管理人员,一旦出现严重故障就会束手无策,难以就付。特别是在税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各单位普遍缺乏那些既懂计算机,又懂税收业务和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如我局,至今没有一名是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干部,就是信息中心的2名干部也都是半路出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计算机专业知
识和管理,而全局其他干部,大多是税收和会计专业毕业,普遍缺乏计算机系统知识,税收业务和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遭遇断层。一句话,人才紧缺,特别是复合型人才紧缺问题,已成为严重制肘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进程的“瓶颈”。
(三)信息共享利用水平低
通过近几年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大力投入,全局税收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进步,软硬件设施得到了全面加强。全省内部网络安全畅通,省局征管信息系统全面启用,并实现了全省数据大集中。硬件方面PⅣ2.0以上PC机达到了人均一台。但在信息化建设中也还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一是硬件投入多利用效率低,基层单位信息化设备大多只用于台前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等方面,税源监控、人事教育、税务行政管理等领域在计算机应用上不容乐观,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二是以省局征管信息系统为核心,各地市自行开发加挂的小软件五花八门,虽然有些应用效果较好,但只限于局部使用,未能在全省有效推广,造成财力和资源浪费。三是网络功能不够健全,由于税务部门与工商、银行的网络还未真正实现联通,制约了税务系统广域网络作用的发挥,造成资源的浪费。这些年,计算机网络建设日新月异。就我县地税而言,县局都设置了自已的网页,并已实现网络联通,但计算机网络的应用,特别是广域网的应用相对滞后,缺乏一个基于广域网的大型数据库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内部的各专业化管理,如税收征管系列、稽查系列等这些系统的信息之间缺乏沟通,形成“信息割据”,每一割据区信息往往不能很好共享,形成了许多“信息孤岛”,造成信息资源在系统内无法有效充分利用的局面。
同时有个不良倾向就是信息化建设与整个社会环境的信息化不“接轨”,横向联合滞后,与外部网络如金库、工商、银行、国税及政府等至今不能取得信息联网、数据共享。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掌握也缺乏主动权。因此社会信息化程度也成了影响我县税收征管信息化发展和效能的的一大问题。
(四)征管信息系统数据应用水平不高
全省征管信息系统启用以来,由于部分干部工作不认真细致,随意性较大,对纳税人的相关纳税信息采集和录入不准确和不完整,导致了系统中数据失真,系统中所产生的分析数据对各单位领导制定决策作用不大;另外全局干部整体计算机应用水平不高,应用手段落后,大多数干部对系统中的数据缺乏较好的分析方法,仅能从表象在系统中查看一些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不能有效地运用好数据仓库为税收管理提供决策服务。
(五)纳税申报方式滞后
机构改革后,为适应大集中征收的需要,原办税厅都收缩到城里。如我县地税系统的办税服务大厅缩减为5个。机构的收缩,为有效管理和节约税收成本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纳税人办税程序复杂,路途遥远等不利因素,申报难成为比较突出的问题,但由于纳税申报方式还停留在要求纳税人到申报大厅申报的方式上,以电子申报为主要形式的多元化申报尚未推开,电话申报系统也没有推广到位,征收相对集中与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严重制约了征管信息化的发展,同时,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也给税务机关的对外形象带来了一些不良影响。
(六)管理工作弱化和管理手段落后
当前,税收管理水平同税收信息化要求存在差距,在税务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仍未能在征管信息系统中得到有效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分散、人浮于事,推萎、扯皮、“两权”监督制约乏力、行政执法中存在随意性不能在系统中得到有效监督和控制,对纳税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些还不尽人意等。
以上现状和问题表明,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形势逼人,加速税收征管信息化步伐已迫在眉睫、时不我待,不少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及对策
(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1、转变观念,加快人才培养,提高税务部门群体信息化管理素质。树立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观念,引导税务人员积极参与信息化管理,加大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重点放在具体的操作规程上,在普遍提高全体人员整体素质的同时,重点培养高层次信息技术管理人才,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2、加强信息中心建设,强化信息管理部门职能和作用。从实际工作上看,信息中心的职能和作用还远远未得到发挥和应用,要加快信息中心建设步伐,从省局到县市局的三级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处理中心职能要进一步明确规范,赋予信息中心必要的职权,明确信息中心权威地位,全权负责各地的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和处理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征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3、强化外部沟通,实现税务机关网络与现有公众数据网、公众电话网、行业网连通,将税收征管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信息建设中,由内部网络建设向社会化税收管理计算机网络转变,将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信息公路延伸到社会各部门,实现纳税人和各部门信息交换和共享,真正发挥信息网络作用。
4、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在网络覆盖面、数据集中度迅速提高的情况下,信息安全工作应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安全管理应当在网络建设、对外信息交流,特别是内部业务网与互联网等公网连接时,在目前安全技术尚有待完善的情况下,要把握好“度”,把防范病毒、黑客和防止信息损失放在首位;要对原始数据的产生变化过程全面进行记录和监控;严密监控违规和异常操作,并及时查处。
(二)加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1、增强意识,改变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观念不转变,认识不到位,信息化建设就无从谈起。信息技术永远只是管理手段,它只有与先进的管理思想、科学的管理理念、管理体系相结合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因而,当务之急是要实现思想观念和理念上的根本性转变。要让全县地税系统上下人人都认识到,现在我们所面对的是个变革的时代,再不能以传统的模式来看待今天所面对的问题;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加管理”代表着税收管理的方向,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加强税收管理的实际需要,今后税收工作的发展,必须走“科技兴税、管理强税”之路。因此要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促使每一税务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彻底转变观念,更新思路,增强信息化建设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从而自觉应对挑战;同时,务必要加强领导,因为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是一项融现代科技、税收业务、组织管理为一体的系统工程,要对过去的管理、制度、流程、机构等各方面做出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只有领导重视、指挥得力,才能确保信息化建设的成功。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的素质。
人才是最宝贵的第一资源。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取得成功,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因此,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提高人员素质问题。必须千方百计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构筑宝塔型的人力资源配备。一方面,要想方设法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除了要积极引进社会上高精尖的专业人才外,要立足自身培养,重视现有技术、骨干人员的再提高,有重点地选拔一批有潜力的技术人员、业务骨干分别去学习深造,培养造就一支能胜任信息化需要的、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全才”的排头兵队伍;另一方面,要全力以赴抓好现有人员的素质提高,磨刀不误砍柴工。加大技术培训的投入,重点加大管理型、应用型人才的培训力度,除了要注意抓好岗前培训、知识更新等培训外,要特别注意加大对基层领导、35-45年龄段干部的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这些人员的计算机应用的整体水平,营造一个人人重视信息化的浓厚氛围。
3、加速完善税务网络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利用环境。
“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并不意味着仅仅依靠税务部门自身的计算机网络,而应“借水行船”、“借桥渡河”。推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有一个开放的信息网络,才能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充分共享。在网络建设上,应当遵循一体化、兼容性和共享性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综合应用、注重管理”的要求实施,具体说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税务系统内部建立上下贯通的业务网(内网);第二,在税务部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建立信息沟通的协作网(公网);第三,在内网贯通、公网沟通的基础上建立面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服务网(外网)。保证税务系统内部建立上下贯通、税务部门与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信息沟通。
4、大力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
征管改革的切入点是申报纳税方式的改革。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后,申报纳税电子化的意义就非常明显地凸现出来。为适应“大集中征收”的需要,实施数据集中处理,就必须采用电话申报、银行代缴、网络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实现同城或异地纳税,利用互联网税务信息发布站点、电话查询、语音申报提示、语音催缴等多种方法,以方便和服务纳税人。实践证明,推行以电子申报为主的多元化申报,投入少,见效快,可以大大方便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之间的矛盾,既是当前征管信息专业化的需要,更是支撑征管新模式和信息一体化下集中征收的需要。
5、积极推广依托信息网络的税收监控体系。
为加强税收征管质量监控,实行税收执法责任追究,我们应充分利用省局征管核心软件的有利时机,建立起征管质量和依法行政的税收内部监控体系。这是税务机关规范执法、落实责任、促进自我改良的主要手段,全系统上下务必要高度重视,念好“金箍咒”。要求在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下,尽快开发应用或引进税务监控软件,重点就两权监督、绩效考核、征管质量与效率等方面进行计算机控管,基本实现信息化对税收执法的自动监控和考核,从“人管人”到依靠“制度管人”、借助“机器管人”的根本转变。
6、提高信息收集和数据采集的准确性。
7.进一步完善税收信息化的构想 篇七
税收信息化, 就其本质而言, 是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对税务系统的内部组织结构和业务运行方式的重组与改造。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始于1994年以增值税为核心的税制改革。十多年信息化建设的历程证明, 信息化的手段和理念是新税制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推动力, 对税务系统的工作机制、行为模式以及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相互关系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随着实践的深入, 我国税收信息化的应用层次逐步提高, 但与此同时,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阶段性的特征并相应地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具体而言, 主要体现在:
1.1 系统林立、标准不一, 数据共享程度不高
税务部门已开发了多种应用系统, 由于各系统之间信息互不衔接, 使得操作中存在一些单项系统无法覆盖的业务, 这些业务往往成为监控的盲点或者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金税工程和CTAIS系统都是全国统一的应用软件, 但二者之间互不兼容。
1.2 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目前税务部门的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 但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程度与使用效益却很低。一些基层税务部门计算机的应用水平仅停留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及税收会计核算等初级阶段, 仅限于微机录入、输出、开票等浅表层次, 信息系统的强大管理功能、分析功能、数据处理、交换功能和监控功能远未发挥出来。
1.3 不重视与信息化建设相匹配的管理创新
目前我国信息化建设中数据质量不高、管理混乱, 对完整、准确、即时采集数据的功能重视不够, 从而形成了大量的垃圾数据及信息孤岛。
1.4 进度不均衡
从地区看, 经济发达地区快于欠发达地区;从系统来看, 国税系统快于地税系统, 且国税系统的专业化税种管理手段相对地税系统而言, 更为丰富、强大。
1.5 安全问题面临诸多挑战
例如, 网络安全建设应包括漏洞扫描、入侵检测、防火墙等等措施, 对此厂商也提出很多方案, 但应如何评估相关业务、如何评定安全等级还不明确, 物理隔离与信息实时交互的矛盾依然存在。
2 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构想
税收信息化建设是一个全局性的系统工程, 目前我国的税收信息化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攻坚阶段, 这就需要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 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改进、完善, 具体建议如下:
2.1 营建崭新的思想理念
首先, 应深刻理解税收信息化的基本内涵, 消除“重建设、轻管理”、“重投资、轻维护”、“重流程、轻数据”等认识上的偏差, 重视信息化对税收管理方式、内容及运作程序等多方面变革的要求。
其次, 应树立全局的观念, 坚持系统化整体推进的指导思想, 把税收信息化纳入到整个社会信息化发展的背景中加以统筹规划。
再次, 应明确技术与业务的关系, 在这二者中, 业务是主体, 信息技术是支持, 应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能动作用, 实现业务管理与技术保障的有机统一。
2.2 搭建高质量的数据平台, 强化对数据的管理和利用
一方面应研究制定严格的数据管理制度, 加强对数据的维护、管理、分析与利用;另一方面, 在税务机关内部设立数据管理中心, 具体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监督数据采集、加工的全过程, 数据采集应遵循原始、真实、准确的原则, 以电子方式在业务发生的源头进行。在此基础上, 吸纳外部有价值的数据信息, 运用数据仓库、数据挖掘和多维分析等先进技术, 逐步实现涉税信息的一次采集、共享使用。
2.3 按照一体化的建设原则, 对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对制度、业务、硬件资源等进行整合, 以代码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为基础, 融合现有的应用系统, 将各类信息资源合理配置起来为税收管理服务, 实现部门、应用系统和设备之间的有效协调, 进而形成现代化的税收信息化应用格局。此外, 应通过数据直连或功能直连方式, 统一应用软件和操作平台, 实现主体应用系统的总局和省级两级数据集中处理, 同时也应将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纳入进来, 以缩小地区之间以及国、地税系统之间的信息化差异。
2.4 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 提升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效果
应突破局域网的限制, 完善“总局—省局—地市局—区、县局—科、所”的纵向网络;建立起税务、银行、工商、海关、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信息互联网络, 建设面向税务部门内部、面向政府其他职能管理部门以及面向纳税人的开放式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对不配套的组织结构及时加以调整, 并重新设计税收管理流程, 运用流程再造理论, 将职能管理模式转变为过程管理模式, 确保资料信息的及时传递;应制订科学的岗位责任制体系和过错追究制, 对未按工作流程要求办事的, 影响工作衔接和资料传递的应给予必要的处罚。
2.5 加大信息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
应完善培训制度, 使其熟练掌握各种操作技能, 以此改善现有税务人员的知识结构, 促进税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普遍提高;应建立能级管理制度, 并辅之于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以调动积极性、促使个人潜能的发挥, 从而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在培养和造就自有专业人才的基础上, 引入专家机制, 借助于外部力量来推动税收信息化的发展。
2.6 降低税收信息安全隐患
信息的应用质量并不完全取决于相关技术人员的主观努力, 还受到诸如网络的可控性、信息的可计算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 再加上信息系统的固有缺陷, 使其更具不确定性。因此, 应加强风险管理, 引入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纸质数据采用扫描方式来代替手工录入;制定信息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提高应对信息风险的能力, 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2.7 建立、健全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监督制约机制
应丰富监控信息资源, 逐步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管系统, 除对纳税人是否按时办理有关涉税事宜进行监控、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逻辑审核外, 监控的内容还应包括纳税申报的总体状况, 纳税人的分布结构及变动情况、税收征管各环节之间关系以及各级税务部门的税收完成情况等。此外, 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中, 应将人事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容纳入信息化覆盖范围, 减少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随意性空间。
摘要:十多年信息化建设的历程证明, 信息化的手段和理念是新税制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推动力, 但与此同时,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也开始出现了一些阶段性的特征并相应地引发了许多问题和矛盾。如数据共享程度不高、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安全问题等, 不仅增加了建设的难度, 而且制约、延缓了建设的总体进程。为此, 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 以应用税收信息、强化税收信息化管理为切入点, 从营建信息化管理理念、强化数据管理和利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信息化应用效果、培养信息人才、降低税收信息安全隐患、建立以信息网络为依托的监督制约机制等七个方面对进一步完善税收信息化建设提出设想。
8.税收信息论文 篇八
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高级职称占总人数的比例不高,复合型人才缺乏。
中高级职称也就是拥有经济师、税务师、中级工程师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反映专业人才队伍技术水平。宁海县地方税务局2012年从事税收工作的共有干部138人,考出中级职称的(包括经济师、工程师、会计师)28人(不包括从事财政工作人员,本文仅讨论基层税务机关信息化建设),仅仅只有20.3%的人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税务部门专业性要求比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好,有利于提高计算机操作水平,因为专业基础好的人更容易理解计算机操作流程。
(二)网络申报、CA证书用户推广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宁海县地方税务局开业状态纳税人有19884户,实际实行网上申报报户数有9484户,以征代报户8098户(暂视作网上申报),上门申报户2162户,其他140户,网上申报率88.4%,提升空间巨大。网上申报作为一种利用信息技术的新兴报税方式,既有效的减轻了税务部门前台工作压力,也方便了纳税人申报,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报税工作。而CA证书则是纳税人网上申报的有效电子身份证,应鼓励所有网报用户使用CA证书,为电子档案建设打下扎实基础。
(三)CIO(高级信息技术主管)缺位。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资金投入大,制度创新、管理创新、观念更新将会贯穿于整个工程之中。CIO(高级信息技术主管)的设立,能够有效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许多难点问题,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顺利发展,我局目前尚未设立CIO职位。
CIO的地位和位置应该在一个单位的决策层面上,而不是在执行层面上。他的作用就是统一这个单位及所辖的行业或部门信息化的执行,调配信息化建设资金,做好信息化建设的战略组织者和管理者。
解决信息化建设难题应对措施
(一)努力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加强职称教育,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
财税部门业务性较强,仅仅靠计算机专业人才去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是很牵强的。业务必须和技术结合才能最有效的发挥信息化优势,而专业水平的提高,正是提高信息化水平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1、引导干部参加国家专业资格证书考试。
财税部门专业资格证书考试主要有经济师、会计师等经济类考试,这类考试知识点覆盖面很广,针对性强,对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很有帮助。可采取单位组织报名,单位组织考前辅导的形式增加干部参加考试的积极性。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也就获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虽说公务员没有职称评聘之说,但单位内部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事业干部则要坚持能考出就最大限度的予以聘任,激发广大干部的考证积极性,以考初学。
2、重视NIT考试,培养复合型人才
我们强调信息化水平的提高需要业务和技术共同作用,NIT考试就是针对计算机应用水平的测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的是,NIT采用了模块化结构,即将计算机知识按其功能的相对独立性分为若干个部分,每一部分单独进行考试并颁发证书,方便了考生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来选择要学的内容。
(二)扩大网上申报及CA证书的使用面。
网上申报及CA证书的推广是智能财税上线的基础工作。今后的工作中要让所有网上申报用户都使用CA证书,鼓励所有有能力的用户都使用网上申报的方式。通过网络的方式提高信息透明度,为纳税人提供更方便的办税渠道、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提升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水平。
要提高网上申报率需要基层税务机关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指导工作,向纳税人充分说明网络申报的优势,同时也要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对操作上遇到困难纳税人要耐心指导,解决纳税人使用网上申报的后顾之忧。同时积极同国税部门协商,帮助纳税人争取在购买网上申报所用电脑等电子设备时增值税抵扣优惠政策,鼓励纳税人自发、自觉使用网上申报。网络申报能极大方便纳税人,同时也能有效减轻税务所在征收期的工作压力,值得推广。
(三)引进并设立CIO,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CIO(高级信息技术主管)应具备以下的七种能力:(1)领导能力。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领导一个团队所具备的想象力、创造力、亲和力,有善于思考、处理危机的能力;(2)运用IT技术来实现工作目标的组织能力。了解并掌握IT技术的最新发展,对网络技术、系统平台、计算机编程、数据库技术等有深入的了解;(3)协调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清晰的表述自己的思想,准确的理解别人的观点,协调不同观点的能力;(4)管理能力。有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的经验;(5)交际能力。善于与领导和同事交流,善于与合作伙伴交流,并保持良好的相互信任;(6)某一领域的专业背景。是一个复合型人才,既有专业技能又要有政府工作经验;(7)驾驭人才的能力。能充分放权,发挥人才的积极性,培养优秀的信息化建设人才。
前景及展望
基层税务机关税收信息化建设已然跃上一个新台阶,但是问题还是存在的,只要我们把一个个问题当做一个个课题去破解,真正的脚踏实地地做到这些,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必能步入高标准的实施轨道。
今后的税收信息化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人们认识的逐步提高和IT技术的不断发展,相信信息化工作会越来越受到纳税人的广泛重视,更新观念、更新知识,已经刻不容缓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
(作者单位:宁海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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