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2024-10-04

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共5篇)

1.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一

关于“第二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评选网上投票的通知

各单位:

第二届全国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正在“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举行网上投票,我区典型案例为第91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开展农村“党员中心户”创评活动”。根据区委组织部通知要求,请于9月20日前,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为我区案例投上宝贵一票。登陆方式: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打勾并在下方输入

姓名、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提交即可。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积极发动广大教职工踊跃参加投票,为我区案例排名靠前多做贡献。

寒亭区教育局政工科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2.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二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范围

1.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征稿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要求“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赛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严禁抄袭、剽窃, 文责自负。有条件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 (不含节假日) 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将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本次论文、教案和课件评选活动将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对于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将根据参评作品的质量,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获奖者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向辅导教师、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5.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6.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主要是为了激发全国各级学校教师的写作热情, 本着鼓励、激励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汇总后统一邮寄。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9395 88909179

3.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三

各党总支:

中央组织部决定,今年“七一”拟表彰和追授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将于5月15日至21日在人民网、新华网开展网上投票推荐活动。最近,安徽省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好网上投票推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11‟41号)文件,提出明确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好此项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上投票推荐活动。在庆祝建党90周年之际,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对于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进一步扩大党员群众参与度,提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评选表彰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这次网上投票推荐活动,将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保证投票推荐活动稳妥有序、公正有效。

二、认真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踊跃参加网上投票推荐活动。5月14日,新华社将播发新闻通稿,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口播,对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进行报道,在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上发布网上投票推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启事和投票规则,人民网、新华网公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预备人选名单和基本情况。各党总支在接到本通知后,务必在5月14日前迅速通知、组织广大党员群众收听收看5月14日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关于开展网上投票推荐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内容,动员和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登录人民网、新华网开设的投票网页,踊跃参与投票推荐活动。

三、严格遵守网上投票推荐有关规则。在整个投票推荐活动中,各党总支要让广大党员群众全面准确了解投票推荐程序,积极引导他们严格遵守投票规则,坚持自愿投票原则,慎重、正确地投票,使整个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成为党员群众自觉参与、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四、及时掌握网上投票推荐的舆情动态。各党总支要密切关注网上投票推荐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动向。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告。

五、对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手段进行投票舞弊,确保网上投票推荐活动顺利进行。对包办投票、指定投票、技术刷票等各种违规行为,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纪委(监察审计处)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六、对此次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总结。5月22日前,各党总支要将组织党员群众参与投票推荐活动情况以及对本次活动的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具体时间安排如无变化,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52)3173112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

4.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四

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甘蔗街道党工委、县直有关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培育良好道德风尚,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等单位联合开展了评选表彰第二届福州市道德模范活动。目前已推荐产生包括我县环卫工人冯昭兴(“孝老爱亲”道德模范,投票代码51)在内的15名候选人,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候选人事迹及投票规则登载在福州新闻网(http:///)。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工作,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在8月22日前参与网络投票;要把投票过程作为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深化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次重要活动认真落实,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道德建设的浓厚氛围。各单位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投票工作情况将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各类先进的条件之一,网络投票情况请于8月22日前报县委文明办。联系电话22072126;邮箱:mhwmb@sohu.com。

中共闽侯县委文明办

2011年8月4日

请各学校按照县委文明办要求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网络投票,并及时将投票情况报县委文明办。

5.关于参与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投票活动的通知 篇五

一、参评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参评范围

1. 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教育

创新、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参评要求

1. 所有参评论文要求“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 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

不超过10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评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

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 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

自留底稿, 文责自负。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

“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

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 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3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3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

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 本次评选活动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各若干

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科研规划全国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 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

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5. 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本着激励、自愿参加的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统一组织参加。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

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9395 88909179

上一篇:节能减排管理方案下一篇:海洋石油工程钻井工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