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24-09-15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共10篇)

1.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一

重理工团发〔2012〕6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重庆理工大学 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科协、青协、学生社团: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紧密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切实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同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和团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争一流、创品牌,努力工作,校团委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类别及名称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三)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

(四)先进团支部

(五)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六)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七)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八)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九)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十一)甲级社团

(十二)优秀社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资格和条件

1、“优秀共青团干部”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敢于旗帜鲜明地同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校风学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要求进步,要求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工作能力强,工作成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人际关系良好,能处理好校、院、班三者关系及班团工作关系。

(4)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工作效率高,学习成绩优良,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德智体总分在班上前15名。

2、“优秀共青团员”

(1)思想品德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勤奋学习,考试无不及格现象;团员意识强,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起到模范作用,有比较典型的先进事迹;是青年学生中的优秀典型人物。

3、“共青团工作积极分子”(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

(2)在我校各项共青团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作用;富有成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4、“先进团支部”

(1)有一个配备完备、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风气。本学年来原则上无人受纪律处分。

(3)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团支部内青年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成果突出;认真积极组织参加学校、院的各项活动;团组织生活质量高、效果好。

(4)团支部内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本学年内,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现象,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总评成绩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同时,团支委干部原则上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5、“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3)积极参加科研创作活动,科技成果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①“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全国机器人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获奖者;

②在公开发行的各类学术性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③在市级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6、“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行为。(2)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均未补考。(3)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成绩显著。

(4)在上述条件基础上,将对具有以下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个人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获得以下集体奖励之一的主要成员:

①在校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市(省)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及十佳标兵”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的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困难,符合贫困生的生活标准。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拼搏精神。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知识结构全面,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考评名次在全班前15名。

8、“优秀志愿者及十佳标兵”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热心公益事业,真诚服务社会,从事志愿服务一年以上,在各项志愿服务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特别是在国际交流、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三下乡”“三进三同”社会实践服务、社区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

9、“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参评集体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效果好,社会反响大,为学院各项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组织建设好,工作机制健全,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

10、“甲级社团”

所有参评社团要求成立一年以上,社团活动组织效果好,在校园内有较大影响,为校园文化建设做出贡献;组织建设好,机制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11、“优秀社团干部”

所有参评个人要求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刻苦学习,成绩良好;热心社团事业,从事社团活动一年以上,在各项社团活动中有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由校团委统一安排,校团委组织部、校学生会、校科协、校青协、社联分别部署,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科协、青协具体组织评选,各项先进的评选均应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进行,根据条件提名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提名,应评选出有突出优秀事迹的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应在先进团支部、各学院学生会、团总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干部中进行评选。

3、“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总支组织开展评选,提出名单,并应征求学院党总支的意见,将评选材料上报校团委。

4、“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条件申报,校团 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分别评出3个“志愿者服务先进集体”。

5、“甲级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的评选,由社团联合会按《重庆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和《重庆理工大学社团分级评定细则》实施。

6、“优秀志愿者”由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干部中评选,并经各团总支审核后,由各学院统一上报;各学院在“优秀志愿者”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候选人。

7、“自立自强优秀学生”由各团总支根据要求,按照指标在贫困生中评选;各学院在“自立自强优秀学生”中择优推荐1-2 名“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

8、“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学院团总支根据条件推报候选人,由校团委组织评选;各学院在“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文娱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2名“十佳科技活动标兵”、“十佳文娱活动标兵”、“十佳体育活动标兵”候选人,再由校团委进行综合评审。

9、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将分别填写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其中“十佳自立自强优秀学生标兵”、“十佳优秀志愿者标兵”、“科技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文娱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体育活动先进个人及十佳标兵”候选人应上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先进团支部”、“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甲级社团”应上报详细材料。

四、要求:

1、各级团组织应按照《通知》认真组织团员青年学习讨论,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出先进典型,并充分利用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

2、“优秀共青团干部”必须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优秀社团干部”必 须在各类学生社团中产生,机动名额由各单位组织评选。

3、各单位必须注重质量,严格按照条件进行评选与推荐,各学院要根据研究生团员的比例必须推荐、评选相应数量的研究生,校团委审核时,经查出不合格,名额作废。4、3月底各团总支、团支部开始评选,各学院于4月20日(周五)前将各项材料及名单汇总表报校团委,并将五四评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gqt@cqut.edu.cn,校团委审批后“五四”期间将公布评选结果,并予以表彰。

附件:名额分配表、各类申报表及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

2.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二

重文理学„2011‟35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0-2011学 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2010-2011学,全校学生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践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和关心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刻苦学习、励志成才,涌现出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校学风建设,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根据《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现将我校开展本学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三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关于评选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局,山海关区文物局: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文化战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滨海名城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激发斗志,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 1

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条件请见附表1。

二、请根据附表1中所列范围、条件及有关要求确定参评对象,分别填写申报表格(附表2)。各县区文广新局作为组织申报单位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月15日前将本县区申报奖项汇总名单、《参评表》(包括电子版)集中报送至市文广新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晓鑫,电话:3062442,电子信箱:qhdwenhj@163.com。

附件:

1、秦皇岛市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评选一览表

2、秦皇岛市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参评表

4.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四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在2011—2012年度,广大同学们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院在一、二、三年级开展“五·四”评优活动,经民主推荐评选,院学工组审核,决定对以下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优秀班集体

71113 75113 76111 72103 72104 73102 75104 72095 76092 73092 院十佳文明宿舍

62#437

62#138 62#538 12#111 62#540 62#411 54#614 23#517 16#132

15#141 院优秀学生

71112 郑之龙

71113 张

72111 郎明朗

72113 骆无意 72114 姚仲坤

72115 许

73111 连

73112 王康乾 74111 郭星蕊

75113 郭

75114 邹

76111 黄燕霞 76112 黄跃飞

71101 谭宏大

71102 巫伟皇

71103黄甫莹雪 72101 周旭

72102 程

72103 王

72104 李

威 73101 廖

73102 宋

74101 王妮丹

75101 刘

丹 75102 王

75103 周海莹

75104 杨志念

76101 文

信 76102 王奎东

71091 熊

71092 司宏伟

72091 朱雪瑞 72093 李艳云

72093 李志鹏

72095 严日明

72095 王

潇 73091 吴

73092 王

74091 李海涵

75091 蔡

凤 75092 刘亚雄

76091 易荣武

76091 孙

76092 陆

昊 院优秀学生干部

71112 陈

71112 尹定维

71113 吴艺洁

71113 宋国超 72111 王

72111 曾

72112 刘

72113 毛

帅 72113 邱琳琳

72114 杭雨婷

72114 冯

72115 吴旦鸣 73111 苏继威

73111 张

73112 常伟乐

75114 姜思宇 76111 陈皓宇

76111 刘

76112 陈

71101 杨卓勋 71101 王

71103 崔甜甜

72101 王云娜

72101 任贵祯 72103 张

72103 张江飞

72104 李宏宇

72104 韩宗晨 72105 霍立杰

72105 黄海涛

73101 穆晓偲

73102 刘亚锋 73102 吴

74101 王晓健

75101 王馨梦

75101 李杉杉 75102 郑

75103 卞

75103 刘文锐

75104 毛明慧 75104 崔文叶

76101 喻

西

76101 蒋

76102 史井雄 71091 李

71091 熊

71092 徐颖娜

72091 王振华 72092 张良旺

72095 柳

73091 杨

73091 康俊峰 73092 韩

74091 王兴召

75091 蔡

75092 王俊杰 75094 韩延罡

75094 吴红成76091 陈思竹

76092 杜

育 院学习优秀奖

71111 许思文

71112 魏厚甫

71113 田

71113 葛沐晗 72111 王

72113 蔡晶晶

72115 张

73111 焦

炜 73111 张

73112 占园园

75113 龙志军

75113 康杰良 75113 范志强

75114 杨迎铭

76111 万

71101 李

超 71102 胡

71102 付

71103 舒

72101 陈方俊 72102 蔡诗龙

72104 王

73101 周传广

74101 梁敬荣 75101 谢

75103 叶

75104 文凌艳

76101 魏嘉璐 76102 郭培培

71091 杨勇奇

71092 王登朵

72091 林

彤 72093 徐长路

72095 宋正飞

72095 李

72095 刘志旺 73091 邓丽芬

73092 漆冠军

73092 李仁杰

74091 肖亚平74091 刘宇昕

75092 蒋

75094 廖思佩

76091 邬天达 76091 胡

76091 杜晶晶

76092 杜霜霜 院社会活动优秀奖

71111 谌

72111 史禄鹏

72112 高

72113 刘

晨 72114 余

74111 颜

75113 梁

75114 叶

根 76111 于兴家

76112 刘

71102 龚

71103 刘路路 72102 徐

72105 聂昌益

73102 王艳兄

74101 马申彦 75102 马

75103 冯雪梅

75104 陈有金

76101 张伟萍 76102 郭

71092 方思雨

72093 摆富珍

73091 徐云朝 73092 黄博文 院体育优秀奖

71111 郭宁宁

71112 李雪娜

72111 杨明军

72112 宫伟利 72114 唐纳川

72115 焦

73111 闻青青

73112 胡晓龙 74111 李

76112 龚长安

71101 安静雯

71103 梅

洋 72101 赵海桐

72102 宋

72103 韩

73102 杨

林 75102 呼徳厅

75103 陈

75104 贾茜茜

76102 刘蔓莉 71091 汪尚志

71092 李良驹

73091 王梦迪 院文艺优秀奖

72113 林宇飞

74111 何可可

75113 黄

76111 张吾乐 76112 原梓民

72103 贺云风

72104 王

74101 陈

涛 75101 任明楷

75104 罗

76102 马弋喃

71091 武雄涛 71092 张娇娇

72093 杨根 院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奖

71113 冯亚楠

72114 邵家成72115 郑

73112 王潇潇 71102 隋笑蕾

72102 程昭景

72103 王城南

72105 李

豪 75101 张

75102 祝

76101 康郅贤

71092 孔智韬 72093 谢

75091 杜松林

76092 廖思安 院特殊才能奖

71112 张

72112 于潇磊

71101 翁峥锴

71103 高玉环 72101 李敏杰

72104 胡飞晗

72105 李

73101 郑起佳 73102 苟维汉

74101 刘

75101 孙

75102 杨东坡 75103 韩永欣

71092 吕慧宁

72093 黄秋秋

74091 宋冰颖 76092 张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此为新起点,再接再厉、奋勇争先,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学们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以饱满的热情、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校庆,为校庆献礼!

机械与电子信息学院学工组

5.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五

关于评选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的通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德育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教育体育局决定,今年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评选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德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范围

德育工作成绩显著,按衡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标准自评、复评成绩在800分以上,无学生管理重大事故及师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普通中小学校(2008年以来市级德育先进学校不再参评)。各乡镇要在广泛开展德育活动的基础上,评选上报一所完小和一所初中(郑口镇上报完小和初中各2所)

2、德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任职任教三年以上,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在上报的小学德育先进学校中产生上报,初中每校报一名候选人。

3、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或累计从事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的现职班主任。每乡镇上报小学优秀班主任各一名(郑口镇上报3名)参评,初中每校上报一名候选人参评,聚龙中学、小学各上报一人。

二、德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程序

1、学校自查、申报

各学校对照《衡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评,并经乡镇中心校复评后上报县局。

2、县局对被推荐学校进行复评,县级德育学校要达到800分,达到900分的学校进行复评后推荐申报市级德育先进学校。

上报学校要制作不少于10分钟的能够全面反映学校本年度德育工作特色及成效等内容的光盘(图文形式即可,可伴背景音乐),并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县局普教股(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三、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

各学校在广泛发动、公平竞争、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候选人,推荐上报县局。

2、县局组织评委会对上报学校和个人进行审核评定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经县局研究审定。对当选的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颁发奖牌或证书,对德育成果优秀的,推荐为市级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及先进个人和优秀班主任的候选学校和候选人。

五、材料准备

先进学校:2011-2012学年度学校德育工作自查报告、学校自评打分表、申报表各1份;学校本年度德育工作光盘1份。

先进工作者及优秀班主任: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推荐申报表各2份。

中小学德育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上报材料要全部打印,经中心校审核,分别装档案袋,封面注明学校和个人姓名。

六、几点要求

1、各乡镇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组织所属中小学校深入学习《衡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指导各学校建立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德育工作自我评价机制。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熟悉《标准》要求,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总结过程中,要认真查找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打造学校德育品牌,形成学校德育特色。

2、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标准分别参照衡教基[2006]62号通知中衡水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标准。附件:

1.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申请表.xls

2.中小学德育工作评估标准.doc

故城县教育体育局

6.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六

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部门、各投资公司:

2013年,XX集团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奋发图强,群策群力,努力创新,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圆满地完成了重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了各项预算指标,广大干部职工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做出了重大贡献。一年来,不断涌现出一大批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公司决定开展2013“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公司评选领导小组 主 任: 委 员: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办公室主任:

二、评选公司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范围、名额分配、比例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和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及名额 1.先进集体2个,从申报的集体中评选产生。

-1-

2.先进单位5个,从申报的单位中评选产生。一级部被评为先进集体的其下属单位不再参评。

(二)先进个人评选比例

(三)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思想、在部门职工队伍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方面等方面成效明显。

(2)完成公司生产和经营目标任务业绩突出。(3)出色完成各项责任书确定的目标任务。

(4)干部廉洁自律,部门风气正,队伍稳定、干群关系和谐。(5)部门工作政绩突出,有先进事迹。2.先进单位

先进单位评选参照先进集体条件,部门根据其完成本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业绩进行推荐。3.先进个人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出全勤的在岗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1)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钻研技术,业务水平高,独立工作能力强。

(2)爱岗敬业,工作积极认真,一丝不苟,全年工作无差错。(3)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在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注重学习,表现突出。

(4)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表现突出。

-2-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违法违纪和各种不良行为做斗争。

三、公司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评比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为地面安全,此次评比的范围、名额分配和评比条件如下:

(一)安全先进集体、安全先进单位 1.评比范围:

2.名额:安全先进集体名额1个、安全先进单位1个。已评上公司先进集体的一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集体的评选,已评上先进单位的二级部不参加安全先进单位的评选,已评上安全先进集体的不再产生安全先进单位。

(二)评比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按照公司安全运行规章制度,完成航空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2.在公司安全考核责任书考核中取得优秀以上成绩。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抓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主管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不袒护本单位的问题,经常深入第一线,发现和解决不安全问题,处理问题严肃、认真。

四、优秀主官奖

优秀主官候选人为评上先进集体的一级正部门党政一把手。

五、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按照自下而上,群众推荐,部门审核申报、公司总评,党委审批的原则进行。

-3-

(二)二级部以上干部的推荐比例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并报公司党委审批。

(三)2014年1月5日前各部门完成推荐、评选和申报工作,并于当日上报材料。

(四)2014年1月7日公司评选委员会进行初评。

(五)2014年1月7日报公司党委审定。

(六)参评材料要求:

1.先进集体的材料字数控制在800字内。

2.内容翔实,以完成任务和各生产指标为主,数据准确无误。3.先进个人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简要列举先进事迹。4.参评材料按统一格式通过邮箱上报(见后),同时附送纸质材料,用A4复印纸打印,部门领导签字,盖部门章,交党群工作部。5.申报的单位和个人应由申报部门排序,以便评委会评选时取舍。一级部门申报集体奖项时,不得超过两项。此通知。

附件:参评表格

Xxxxx公司 2013年12月4日

7.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七

关于评选表彰2011全省

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团各省辖市委,直属单位团委,省管高校团委,省级驻外团工委:

今年是“五四”运动93周年和建团90周年。为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团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集中展示全省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掀起共青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新热潮,引导激励全省广大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青春建功行动,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贡献力量,团省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全省先进基层团组织和先进个人。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1.河南省模范团干部; 2.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3.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 4.河南省五好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河南省模范团干部”的申报条件是: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政治上过硬,作风上扎实,自律上严格;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中原经济区建设,成绩显著;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省委“一体四轮”工作部署,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等团的重点工作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全省“一融三同”党性实践锻炼活动,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曾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2.“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条件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河南,热爱人民,思想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作风正派,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共青团创先争优“百千万”集中行动中表现突出,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曾获市级以上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3.“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的申报条件是: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中成绩显著;符合“班子建设好、主题活动好、支部建设好、活动阵地好”基本标准;在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成绩突出,能够积极推动中心工作,为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能够认真落实团的领导机关开展“一融三同”、抓基层联系点、团建结对帮扶等活动有关要求,加大团建创新力度,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2009年以来省级“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4.“河南省五好团支部”的申报条件是:有一个朝气蓬勃、团员青年拥护的好班子,尤其要有一个优秀的团支部书记;有一支战斗力强,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好队伍,团青比例保持在20%以上;有一个主题明确,围绕服务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的好活动;有一个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服务团员青年就业、精神文化生活的好机制;有一套长期坚持、管理规范、行之有效的好制度;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有一个具体落实创先争优“百千万”集中行动的好措施;曾获市级以上团委表彰的先进团支部。

三、申报名额和评选方法

团省委参照各地、各单位上报的2011年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数量,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各地、各单位申报奖项的数量不能超过所分配的名额。

各地、各单位所申报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均为初步候选人(集体),团省委组织部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后,筛选出正式候选人(集体)报团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每个奖项的申报都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重点是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外出务工等各类基层组织和个人,并兼顾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基层团组织。各团市委和直属单位团委书记、副书记原则上不推报。

2.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申报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以B5纸打印,于3月20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同时,要将申报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3.在申报各类奖项时,要注重行业分布(中学生团员申报优秀团员的每个申报单位只限1名),列出申报清单,排好顺序,申报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联 系 人:刘晓琳 周详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7号中青大厦1910 联系电话:0371-65866591;0371-65901147 电子信箱:hntwzzb@126.com

附件:1.各表彰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3.河南省五好团支部申报表 4.河南省模范团干部申报表 5.河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共青团河南省委组织部

8.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八

顺直工字[ 2009]6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直属工会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2008年,在各基层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区直属工会工作在全区工会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广大工会干部的积极性,推动区直属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区直属工委会决定授予顺德区建设局工联会等15家单位“工会工作特等奖”称号,授予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工会等32家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奖”称号,授予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18家单位“女工工作先进奖”称号,授予李国强等10人“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党政领导”称号,授予张慧等15人“优秀工会主席”称号,授予韦红梅等47人“优秀工会干部”称号,授予丁舒敏等

10人“优秀通讯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务实进取,积极创新,为促进直属工会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顺德区直属工会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先进 集体 个人 表彰 决定

顺德区直属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9年2月24日印发

附件:

顺德区直属工会2008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工会工作特等奖(15个)

顺德区建设局工联会

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工会 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工会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工会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 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会 顺德区气象局工会

顺德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会

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会 中国人民银行顺德支行工会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会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中国邮电工会佛山市顺德区邮政局工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工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八一七工厂工会

工会工作先进奖(32个)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工会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会 顺德区司法局工会 顺德区交通局工会 顺德区水利局工会

顺德区建设局机关工会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工会 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会

23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工会主席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工会主席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主席 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会主席 顺德区气象局工会主席

顺德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会主席

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会主席 中国人民银行顺德支行工会主席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会主席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主席 中国邮电工会佛山市顺德区邮政局工会主席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工会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八一七工厂工会主席

优秀工会干部(47名)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工会 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会 顺德区司法局工会 顺德区交通局工会 顺德区水利局工会 顺德区建设局工联会 顺德区建设局机关工会

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工会 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工会 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工会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工会

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会 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会 顺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会 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会 顺德区总工会机关工会 顺德区公路局工会

曾健明

周瑞武

赵 红

冯建青

王之璞

张 茹

吕杰和

李尚原

陈应斌

彭伟军

陈瑞冰

罗碧霞

李丹薇

周嘉健

罗杰璇

陈锦波

叶励华

李小伟

黄波强

何伟文

邓小明

侯绮文

邓高基

刘洁敏

赵惠仪

王小兰

王继红

林 保

彭依边

丁舒敏

毛巴总

顺德区气象局工会

珠江商报社工会

佛山电视台顺德分台工会

佛山珠江传媒网络有限公司顺德网络分公司工会 广东省救助安置中心工会 广东省伦教蚕种场工会 顺德区工人文化宫工会 顺德区殡仪馆工会

顺德区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工会 顺德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会 顺德区建设局房产管理所工会

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会 顺德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工会

顺德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工会 顺德区顺建施工图审查中心工会 中国人民银行顺德支行工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工会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支行工会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工会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支公司工会 中国银河证券顺德营业部工会

中国邮电工会佛山市顺德区邮政局工会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工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分公司工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八一七工厂工会 顺德区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工会

广东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顺德直属库工会 广东省顺德丝绸进出口公司工会

优秀通讯员(10名)

顺德区建设局工联会 佛山市规划局顺德分局工会

顺德区国家税务局工会

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会 珠江商报社工会

顺德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工会 佛山市顺德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会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

9.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九

2017—2018学年度,我校在濉溪镇委、镇政府和濉溪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做最好的自己”的办学理念,本着“发展孩子、服务家长、成就教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宗旨,全校教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走在前列,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彻底改善,教育科研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攀升,涌现出了一大批科研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精于管理的先进集体、优秀教师群体和学习成绩优异、热心为同学服务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工作高效有序的开展,弘扬先进,激励教师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鼓励同学们发奋学习、刻苦钻研,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对杨明文等28位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李太忠等12位优秀班主任,对语文教研组等2个优秀教研组;对等位优秀学生干部、等位三好学生予以表彰。

希望全体教职工向受表彰的教师学习,学习他们爱岗敬业的优良作风,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心系学校的爱校精神,爱生如子的优秀品质;更希望全体同学学习受表彰的同学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文明礼貌、团结友爱的良好品质;同时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榜样和示范作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为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振兴新城中心学校再立新功、再创辉煌。

获奖名单附后:

濉溪县新城中心学校

附:

2018年9月1

日关于表彰2017--2018学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优秀教师(28人)初中部:

杨明文 刘 伟 张凤军 戚 峰 张存金 邢继才 李 琴 赵以红 孙 林 宋永忠 胡建华 王 朋 沈 源 贾 芹 李 丽 小学部:

张淑云 秦卓英 张 蓓 陈秋梅 赵玉霞 张 骞 杨 爽 李 锋 况开艳 王晓静 张淑玲 李 艳 后 勤:

赵长青

二、优秀班主任(12人)初中部:

李太忠 陈 琳 李海峰 胡道勇 代子君 杜 娟 小学部:

宋艳红 张晓丽 郝黎静 赵焕青 赵 娟 王 敏

三、优秀教研组(2个)

语文教研组理化生教研组

四、中学部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

八(1)班 三好学生:周伟、张婷婷、汪清泉、管月月

优秀学干:邱晓悦

文明之星:王莉媛、张梦 进步之星:郑程程、朱赟熙

八(2)班三好学生:王可欣、王佳惠 孟 轲 朱浩

博 王子洋

进步之星:周文茜 朱梦珂 徐天玉 苗永胜

桂子萌 杨俊豪 赵静雯 戴泽宇

文明之星:李青玉 张雨晴 王梦瑶 余王然

赵 雷

优秀学干:马秋雨 杜岳峰

八(3)班 三好学生:王苏苏、何赵信、宋悦悦、刘雯、胡传星

优秀学干:王苏苏、李慧玲

文明之星:王苏苏、何赵信、宋悦悦、周文

儒、胡传星

进步之星:周涵韵、李宇欣、翟紫煜、赵泓、刘韶涵、胡传星、侯倩茹、赵蕊

八(4)班 三好学生:赵红伟、刘崇林、杨斯晨、杨舒

童、刘一鸣

优秀学干:陈创伟、任硕硕

文明之星:代丽晨、王浩洋、朱开泰、周彦

希、杨迦瑜

进步之星:赵红伟、代丽晨、王浩、杨迦瑜、方雨、韩俊妮、尹辉、牛夕牧 八(5)班 三好学生:赵鑫、黄梦璇、周欣雨、徐凤清、刘建文

优秀学干:刘锦涛、李瑞琦

文明之星:牛奕、杨乐、孙家家、朱青松、周家洛

进步之星:王海峰、谢忠祺、金天岳、蒋一

鸣、刘通、陈令何、张俊飞、黄婉容、李欣杰、刘士豪

八(6)班 三好学生:高欣悦、王雪莹、马佳丽、秦忻

怡、陈爱洲

优秀学干:惠梓晨、牛子傲

文明之星:陈子涵、张一鸣、杨学俊、王孜

健、陈佳慧

进步之星:刘如宗、高欣悦、谢举浩、朱天

翔、张琛、任旭、马佳丽

八(7)班 三好学生:刘翔、刘硕、李冰源、牛泽同、朱恒熠、赵志浩

优秀学干:王梦真、李冰源

文明之星:刘翔、余佳瑶、蔡玉阳、梁佳乐

李冰源

进步之星:王邵涵、褚壮壮、余佳瑶、李紫

彤、关梦轩、陈天恩、黄鑫、蔡

晨林

八(8)班 三好学生:朱一晨、张润琦、邵力恒、蒋宏、冯茜茜、曹智贤、王梓臣、张天昊、王欣雨、张子旭

优秀学干:张雪辰、孙守民

文明之星:马乾翡、梁金博、胡靖雅、王清

晨、丁雪豪、姚欣悦

进步之星:魏子雯、郭静慧、陈宇、刘思彤、王天琪、张骏、刘春霖、马孜和、周子烨

八(9)班 三好学生:吴雪莹、任胤霖、陈琦峰、祝程

伟、赵亦阳、谢雨乔、韩朝、付昌金、曾鑫茹、邵晶晶

优秀学干:宗少颐、闫俊哲

文明之星:王子康、谢智慧、周鑫、孙可、王一哲

进步之星:陈萌、张璇、陈子凡、陈子航、张涵池、李静雯、孙金秋、黄国峰、谢巨源、蒋鹏程

八(10)班 三好学生:魏浩文、宋一鸣、李涤尘、任

硕、闫超杰、王瑶瑶、何天宇、崔峻、朱娜娜、李雨泽、孟飞洋 优秀学干:魏浩文、朱娜娜

九(1)班 九(2)班 文明之星:刘允、王若曦、周翔宇、朱子健、刘雨涵

进步之星:曹若寒、刘海娜、陈俊铮、谢家

雯、闫超杰、何天宇、李涤尘、周鸣涛、宋一鸣、王若曦

刘馨月、吴阜肖、惠晓天、李睿、张天然

优秀学干:邵俊哲、刘信方、许莘童

文明之星:丁凡格、惠少阳、王琪、黄贤静、岳昊

进步之星:张婧宇、李辙远、潘剑东、赵宝

沣、王文博、赵澜宇、耿焕、倪天然

优秀团干(团员):邵俊哲、许莘童、刘馨

月、赵宝沣、刘信方、丁凡格

张耿爽、孙文哲、牛懿懿、王馨、宋雨乐、孟芊瑜、孙盛洋、于琪琪、陆丽君、郭奕儒

优秀学干:杨博文、梁程程

文明之星:杨博文、黄子昂、李紫妍、王馨、周萌 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进步之星:宋雨乐、张明阳、于琪琪、陆丽

君、夏雨荷、张煜晗、朱昕媛、马雪晴、王丽君、孙盛洋

优秀团干(团员):黄子昂、李紫妍、牛懿3)班4)班懿、郭奕儒、周盛男、孟芊瑜、张明阳

鸣宇

姜一帆

琪、王雷、朱德熹、林凡、梁智

:殷茵、孙双双

妍刘鑫

影、杜梓妤

张博、毛鑫宇、禹一鸣、徐丹丹、刘洋、杨俊杰、伋龙、周静 九(三好学生:陈琳、赵煜、殷茵、孙双双、吕

优秀学干:张雨彤、张悦文明之星:吕俊豪、陈天元、李姝燃、张昕进步之星:秦振波、潘维浩、梁雨涵、牛嘉

优秀团干(团员)优秀团员:陈琳、赵煜、殷茵、张悦九(三好学生:苏月月、杨俊杰、禹一鸣、马静

优秀学干:苏月月、毛鑫宇文明之星:王紫薇、周乐乐、杜天然、姚贺

进步之星:优秀团干(团员):周梦珂、武华宇、王紫

薇、徐丹丹、苏月月

九(5)班 三好学生:赵曦、刘子恒、陈佳丽、代鑫悦、马子旭

优秀学干:陈紫涵、韩一航 文明之星:赵曦、刘子恒 进步之星:李克、魏钟晨

优秀团干(团员):牛玉琼、周俊波、朱庭

文、于梦冉、马存浩

九(6)班 三好学生:王婉玉、苏畅、刘金刚、王民乐、袁乔乔

优秀学干:赵越、孟园园 文明之星:张瀚文、王紫晨、李文博、张凯

鑫、王国强

进步之星:刘琦、张运来、宋国豪、刘耀阳、马岚、孟硕、黄继琨、周文臣

优秀团干(团员):郭运运、孟园园、刘志

宏、赵越、张可颐、孙志强

九(7)班 三好学生:谢茜、郜旭、李宝申、张峻豪、王珣珣

优秀学干:梁梓嫣、杨梓豪 文明之星:王晶、蔡冉、张梦晴、王可盈、张雅妮

进步之星:张峻豪、王珣珣、李浩宇、杨梓

豪、邵雅慧、李少秋、薛梦、田明明

优秀团干(团员):王珣珣、李宝申、邵雅8)班9)班慧、黄慧、杨文杰、王晶

晴、夏椿椿、苏雪

晗、许紫严

圣、吴杰、梁皖荣、白婧文、李凌龙、王天宇、张雅洁

:孙雪晴、郭鸿宇、夏椿

椿、苏雪、宋雅慧、赵茜雅

黄锦锦

九(三好学生:仲柏硕、郭鸿宇、冯文静、孙雪

优秀学干:冯文静、段礼晗文明之星:王恒然、宋雅慧、赵茜雅、段礼

进步之星:吴晶晶、张子龙、张浩东、李朝

优秀团干(团员)九(三好学生:王昕悦、朱国玉、王素、李美蝶

优秀学干:王宇豪、邢辉文明之星:王子奇、张悦、陈紫凝、赵紫嫣 黄宇琪进步之星:李美蝶、黄锦锦、梁一鸣、蔡彤

彤、杜茂强、李帅、任嘉伟、丁配陶

优秀团干(团员):王昕悦、王烁、潘梦、安心茹

九(10)班 三好学生:朱子涵、李雪峰、王文茜、王

源岩、于亚丽、王悦

优秀学干:雷明佳、朱子涵

文明之星:邵雨萌、张天保、高士傑、张恰、刘彭泽、赵茹、翟天宇

进步之星:孙静、董玉坤、赵子晨、郭悦、王悦、赵启航、雷明佳、郭亭

优秀团干(团员):肖子亮、孙慧琳、房雅

婷、侯嘉乐、李浩然、王源岩、孙畅

五、小学部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

二(1)班 三好学生:王博、张钰琪、李屹、赵子荣、赵轩艺、郭浩轩、侯佳欣、陈正炫、曾欣怡、周子扬。

优秀少先队员:赵子明、朱明哲、丁安琪、刘萱妍、伯辰。

二(2)班 三好学生:汪奕凡 张睿昕 朱惜诺 丁伟峰 李梓堃 田佳萱 李睿彤 陈逸文 任乐蕊 马梦琪 优秀少先队员:程欣然 曹煜昕 叶爱 王嘉怡 郭家屹

二(3)班 三好学生:曹家诚 曹家祯 刘宇恒 张依晨 马若轩 周晨曦 朱景琦 张心雨 周润泽 谢欣雅

优秀少先队员:李泽鑫 赵慧冉 季芷珊 雷翊 谢欣悦

二(4)班 三好学生:刘悦童、丁卯、张梦琪、李若涵、郑珂、李英宰、邱诗语、何兆涵、黄雨祥、郑淇文

优秀少先队员:孙依冉、冯伟宸、张越、韩金辰、周佳木

二(5)班 三好学生:周勋、郝念念、周馨雅、夏书亚、孟琦轩、张欣怡、张静、张梓琳、张子默、邵维

优秀少先队员:吴欣慈、路軼萌、代文熙、朱子怡、张逸泽

三(1)班 三好学生:唐景航 刘岩鹤 张天宇 王之恩 武子轩 张子怡 周莫然 武雅雯 张伟馨 朱锦涛

优秀少先队员:白俊豪 张淑影 牛瑞祥 孙言博 陈潇然

三(2)班 三好学生::赵清妍、左子涵、王欣怡、胡以南、张雨泽、陈祥、袁泉、徐美琪、赵文婷、梁雯娣 优秀少先队员:束欣、李欣诺、侯熙文、张煜、魏梦婷 三(3)班 三好学生:张梦 赵一鸣 姚祎泽 邵佳蕊 董潇然 王晨旭 王艺颖 张学谦 王陈 王欣玟

优秀少先队员:王欣玥 石东微 朱子怡 丁馨妍 袁雨畅

三(4)班 三好学生:谢卓翰 陈佳慧 耿子童 张雅婷 王珂馨 刘金桐 肖沛婷 化雨馨 王一诺 周凌萱

优秀少先队员:王梓涵 陈宇苼 魏海鑫 郜洪瑶 穆柏轩

三(5)班 三好学生:李镝喆、张珂瑞、黄梦洁、宋世瑾、张欣怡、秦子豪、代鹭权、刘宇泽、高思睿、陶醉

优秀少先队员:张雅洁、王雅轩、付志峻、王子喆、赵天佑

四(1)班 三好学生:仲甜琪、何丁博、黄子茹、孟迅、杨博涵、金世博、姚紫阳、李俊铭、吴玉洁、王可鑫

优秀少先队员:卞逸轩、丁睿、高天佑、肖俊雪、张米乐

四(2)班 三好学生:陈硕、朱子明、李心如、郑天宇、蔡奕琰、刘梦龙、朱梦瑶、赵旭阳、卞子诺、张俊聪

优秀少先队员:赵文博、赵永安、陈悦、马文浩、黄婉琦

四(3)班 三好学生:王紫夕、杨博涵、金俊泽、康雯雯、蒋天阳、陈欣怡、梁艺雯、王浩杰、郑娴雅、张家琪

优秀少先队员:徐佳庆、李嘉欣、王文凯、刘子墨、张铭思凡。

四(4)班 三好学生:祝文博、余璇昊、韩若萱、王穆忻、陈柯璇、宋文昊、周泽涵、孙美妤、陈子聪、陈子轩

优秀少先队员:张宇璐、陈文博、李子晗、刘可欣、王璐宁

四(5)班 三好学生:李妍、霍天翔、张雅宸、王楚尧、孙欣然、朱子龙、赵信博、谢诗涵、闫奕辰、马天乐

优秀少先队员:张宇晨、朱俊鹏、段灏俊、周奥展、丁斌

五(1)班 三好学生:张钰 张梦瑶 刘一诺 李成奥 郑少君 周紫萱 石铭宇 杨惠萌 杨皓屹 任雨嘉

优秀少先队员:刘子言 尹路从 周志成 孙乐翔 陈千惠

五(2)班 三好学生:强汉、赵一品、张彦兮、吕翔、李萌萌、尹卓文、杨亦婷、赵杨笛、王子涵、王楷。

优秀少先队员:钱多多、朱梦瑶、康旭、吕怡、周傲雪。五(3)班 三好学生:步易函、卞博文、姬立为、刘铭宇、姬锦涛、任思雨、董锦阳、王熙悦、马海东、顾滨。

优秀少先队员:王乙若、吕明辰、王悦、舒博睿、张新雨。

五(4)班 三好学生:王任子祺、刘蕊、赵子甜、任天宇、王鑫锐、苗子强、罗文静、朱家傲、武首宸、单婉莹。

优秀少先队员:张婉、黄薇、孙首春、王景坤、魏佳莉。五(5)班 三好学生:徐方 孙焕 孙梓童 刘亚池 李佳奕 赵冠宇 戴元哲 杨金昊 乙轩铷 罗净恩。

优秀少先队员:杨毅 曹家硕 方凯悦 李羽欣 张梦涵。

六(1)班 三好学生:高嘉琪 杜梓源 张睿泽 刑天瑜 江海明 兰羽衣 李振洋 赵畅 田若娴 郭子轶

优秀少先队员:张文风 马也 宋美怡 刘赵倩 罗如玉

六(2)班 三好学生:赵天羽 杨凯瑞 黄圣依 刘子豪 赵子慧 姚恩赐 邹静茹 倪涵悦 韩瑞莹 李朝伟

优秀少先队员:王子旋 吴天福 李子阳 赵天宇 马畅

六(3)班 三好学生:周柱子、杨婉如、李友明、朱欣悦、赵娅枫、孙博伟、李子贤、韩孜慧、金琳雅、武媚。优秀少先队员:孙慧茹、郭昊洋、田子涵、刘伟琦、梁悦。

六(4)班 三好学生:曹子洋、曹子康、王皖南、周丽娜、雷晓茹、郑博文、朱锦烨、闫奕雪、赵慈、颜承飞。

优秀少先队员:金正东、李子强、冯轩昂、孙思嘉、段雅萱。

六(5)班 三好学生:陶然、姜俊宇、葛思成、李子航、朱墨菡、谢可心、赵靖轩、孟果儿、房子宸、杨宇轩。

10.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篇十

评选年度先进班集体、 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43号)、《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1]42号文件),《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条例》(武大学字[]39号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进行2001-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9月1日至今具有武汉大学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的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2002级新生),且具备评选资格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一)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诚实谦虚,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同学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能认真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公认和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专业学习和课外活动成绩优异。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循宪法确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  3、学习态度端正,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勇于创新,学风严谨,评选年度内考试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CET-4级)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年度获得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乙等以上的专项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优异,其中甲等奖学金获得者一般应为三好学生。 (二)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2、3、4、条的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内平均成绩90分以上并获得甲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甲等的专项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三)、优秀学生的评选条件: 1、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1、2、3、4条的规定。 2、评选年度内获得丙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等同于丙等以上的专项奖学金。   四、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1、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上进;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2、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必修课不及格;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集体活动,自觉锻炼身体,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综合考评优良,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6、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获得奖学金。 (1)保留入学资格的;  (2)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3)退学试读的; (4)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 (5)必修课不及格的; (6)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二)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专项奖学金是由社会各界在我校捐资设立的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学金,包括纪念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个人奖学金和其它奖励、资助学生学习的奖金、基金等。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才有资格申报同等级专项奖学金,但不能重复获奖,只可获得较高一项奖金。 (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才可申报国家毖Ы穑?咛灏旆?矶ā?br>   五、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和奖学金的评选比例   (一) 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学生班级总数的10%,全校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10个。 (二)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评选人数为参评学生总数的8%;三好学生标兵全校评选3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差额提名推荐,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1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2名,经学生工作部审查和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批准;优秀学生的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5%。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元、1200元、700元。 2、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经济学等基地班、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200元、700元。 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2000元、1200元、700元。   六、评审程序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2001-度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评审表择优推荐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由学校批准。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 由学院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从先进班集体中择优向学校推荐1个班级,准备详尽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填写武汉大学2001-20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批准。  (三) 先进个人、奖学金的评选程序: 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的基础上,按照《武汉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先由学生本人计算得分,填写武汉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表,经导师、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由导师签名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报学院评审小组评审,于10月14日前张榜公布初选名单,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名单,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指工作日,下同)向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如学生对所在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并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七、评选要求   1、评奖评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一定要加强领导,做好动员工作和思想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文件,明确学校各项评奖评先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2、评奖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3、要把评奖评先工作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奖评先工作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指导他们克服不足之处,争取先进。 4、各学院提名推荐先进班集体标兵、三好学生标兵,必须进行全面总结,提交详细的事迹材料(用A4纸打印并交软盘)。 5、学习成绩班级前N名且具有奖学金评选资格者,必须获得奖学金。(N=班级人数×10%,N若为小数,则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班级人数34人,N =34×10%=3.4,则取N=3;班级人数35人,N =35×10%=3.5,则取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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