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11-11

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共10篇)

1.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一

2012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2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1463人,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考试内容: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教育类: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

2012山东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28301633,159389137(已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规定,现将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5月3日-4日(9:00-11:30;13:00-16: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地址详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加分人员信息汇总,按程序及时上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2.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表)。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幼师)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下同)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州外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未就业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应、往届临床类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未就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

-标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要求:

①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期满服务证书;

⑤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职位,乡镇计划生育妇幼保健服务站,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同类专业同类职位的,按专业(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实行统一报名和考试,报名时不须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岗位),待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所报考职位中进行岗位选择。

(五)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

10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复检的,由体检医院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考生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辅。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取得拟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的;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314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3869107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4221523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 4221251 县监察局办公室

386910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施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三

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

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定于2012年6月2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3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苏州市户籍(生源地)。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江苏省户籍(生源地),其中“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生源地)的限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生源地)的限制。

苏州华图教育

(3)社会在职人员须为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条件为本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为中级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6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苏州市(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2日后出生),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江苏省(在江苏省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其中“211”工程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6年6月2日后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性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4)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岗位代码 “90”,招聘对象为:目前在相城区村(社区)工作的江苏省选聘或列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管理的大学生村官,选聘为大学生村官后,在村(社区)工作3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及以上。

(5)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2011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苏州华图教育

(7)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

(8)户籍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之日起算,即2012年5月21日。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2年6月2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0年6月2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星期六)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相城区人才市场(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二)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下载并填写《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原件。

苏州华图教育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3、人社部门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分别到指定的“验证处”进行验证。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将《登记表》1份交“验证处”(另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另1份《登记表》(另附应聘材料复印件1份)返还招聘单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注:空白协议书)以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3、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夫妻两地分居的,另须出示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另须出示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

苏州华图教育

4、归国留学人员,除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5、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6、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7、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笔试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 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报考取消岗位人员重新补报其他岗位。

8、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9、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0、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

苏州华图教育

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1、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2年6月7日— 6月8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二)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笔试成绩公示

苏州华图教育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2年6月15日9:00起。笔试成绩查询网址: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六、面试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2012年6月28日—6月29日(上午9:00——下午16:00)。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3号楼二楼)

2、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6月30日、7月1日两天。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5、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网址: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苏州华图教育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人社部门在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

消其录取资格。

苏州华图教育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新进人员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的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口径〉的通知》(苏人办[2004]1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252

附件1: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人数及条件.xls

附件2: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

苏州华图教育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四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五)报考教师类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六)报考护理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报考医疗类其他岗位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七)报考公安辅助人员岗位的,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八)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2年5月1日至1994年5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九)符合招聘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与计划》。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有 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广饶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 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240人,其中,县直综合类岗位75人、乡镇综合类岗位30人、医疗类岗位58人、教师类岗位77人。

招聘岗位和人数见附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5月8日—11日 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报名网站:广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广饶教育网:www.grjy.net

5.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五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六)具有济宁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父母双方或夫妻一方在济宁的市外人员也可应聘;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济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 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 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7月5日 9:00-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 7月6日11:00-11日14:00

报名网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pe/rsks)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 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 人员不能使用一、二代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 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网上公布 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 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1年7月6日11:00-12日18: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pe/rsks)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1年7月19日-23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7月11日9:00-12日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济宁人才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要在网上确认。

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7月11日9:00-12日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人事考 试中心办理加分审核手续。逾期不能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审核完成后,经济宁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公示时间为 2011年7月13日至19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的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 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 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 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包括: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 法规等;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笔试采用百分制 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7月2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可采取专业加试、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 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 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 力和工作实绩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 见,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 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七、其他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2011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2011年济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中共 济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六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有9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专业学位类型,其中专业博士学位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6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201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7.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七

根据省人事厅黔人发[2006]4号、州人事局州人发[2006]10号等文件精神,2010年我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178名,其中:管理人员43人,专业技术人员124人,工勤人员11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榕江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计划一览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招聘对象为:

(1)户籍或生源系黔东南州的应、往届中专以上(中专生仅限2010年1月30日前本县户籍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和非财政开支的已就业人员(不含委培生);(2)本州外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3)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户籍不限。

2、工勤人员职位招聘对象为:

截止2010年1月30日前系榕江县户籍或生源的中专(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的各类人员(不含行政、事业单位财政开支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招聘职位规定所需的资格条件。

3、报考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岗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工勤人员的年龄在18岁以上(1992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报考工勤人员职位的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并具有相应有效的机动车驾驶执照(“C”照以上),连续从事驾驶工作2年以上(退伍军人连续从事驾驶工作满1年以上)。

6、获得三等功及其以上的复退军人年龄放宽到36周岁(197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16日—21日。

上午 8:30 — 12:00;下午 14:30 — 17:30

(二)报名地点:榕江县榕江县古州老一小门口(县林业局隔壁,文管所对面)

(三)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本人学历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志愿者同时持服务证书及县级以上团委证明报名;“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报考工勤人员职位的,还需持有效机动车驾驶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身体条件待体检阶段进行审查),填写报名登记表(此表由考生本人填写,表格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如果填写的内容不真实或虚假以及与报考职位不相符的,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每人100元)。

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 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中有关对2010届高校特困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的意见,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到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申请,由所在学校或学生资助机构出具的相关特困生的书面证明,经确认符合条件者即可免收报名费。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

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一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同专业同职位的报名考试不明确到用人单位(岗位),按专业(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实行一条龙报名和考试(卫生系统的县乡分开)。待考试、考核、体检等结束后,按考生考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在所报考岗位里罗列的职位进行选择。

报考驾驶工勤岗的不明确到用人单位,实行一条龙报名和考试,待考试、考核、体检等结束后,符合聘用的,实行用人单位和考生双向选择。双向选择后,未获选的考生,用人单位由由人事部门按用人单位申报招考计划的情况指定安排。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1年3月9日—12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发票到榕江县人事局领取。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考试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三类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 试成绩的50%。

应聘工勤人员岗位的人员先进行面试后再参加 “汽车驾驶业务理论”(报考驾驶员的)、“厨师的相关理论”(报考厨师的)笔试考试。面试后按照招考计划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底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从高分到底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笔试。

笔试按职位实行分类考试,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为2011年3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30《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或《汽车驾驶业务理论》、“厨师的相关理论”。

下午 14:30—16: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县城所在地的普通高考定点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科目考不完整的报考者不列入拟面试人员。

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次面试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和有关单位、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由县人事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面试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职位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工勤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拟聘用工种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县人事局与有关单位、部门确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报考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报考工勤人员职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以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对其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因弃权等原因缺额的不再次递补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确定为考核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交到县人事局,未按时提交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和聘用)。由县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等情况进行考核。学生以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下岗人员以在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非财政开支的在 职人员以在原单位的现实表现、考核和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一)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1年1月16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三)在读的非201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近三年(2007-2009年)参加考试被聘用到榕江而无故不到岗的;

(七)报考工勤人员职位者有重大驾驶责任事故的;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九)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20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十)近三年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十二)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人事局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属新参加工作,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每人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属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由县人事局直接办理其工作调动手续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的工勤 人员,属新参加工作的,由县人事局直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其人事代理手续;属正式职工的,办理其劳动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辞职等事宜。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考核工作中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所有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6622423 县人事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622800 县纪委办公室

附:

1、《榕江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

2、榕江县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本表下载填写好后,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好同底免冠1寸相片,报名时与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一起带到报名点报名)

榕江县人事局

8.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八

2015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出台了,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详情:http://sd.gongkaocn.com/sydw/zhaolu/2015/120785.html 2015年威海事业单位招考简章和职位表汇总

http://)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确认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查询: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办理缴费手续。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下同,需本人签名,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人员缴费后,于2015年5月19日上午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报考指南)到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威海市胶州路7号707室)办理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报名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单位需求,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取消、核减和调剂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下同)的报名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须按环翠区政务网()公布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机构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需出具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体检前提供。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要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各岗位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数或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环翠区政务网站公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在面试资格审查时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中教育类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试讲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设定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除特殊情况经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人员拒绝选择职位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环翠区属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信息发布网站: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环翠区政务网()报名、表格打印及技术支持网站:

威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请考生及时关注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表:《2015年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联系电话: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31-523397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威海市人事考试中心 0631-5226025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威海市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九

张家口市桥东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和引进人才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条件

招聘名额68名,其中:中小学教师30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含“985”、“211”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10名)。具体专业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桥东区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学历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3+

2、专升本、专接本);硕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本科直升(不含在职研究生、专科升本科升研究生)。

2、专项招聘计划仅限“985”、“211”高校毕业生报考。

3、非师范类考生可以报考教育系统专业对口的职位。

4、已在职在编、具有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教师,也可报考教育系统专业职位,但须于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未过处分期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优惠条件

1、免收报名及笔试考务费;

2、报考专项招聘计划的“985”、“211”高校毕业生免试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3、资格审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小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填写完整的《张家口市桥东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表样从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下载。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报到证的,还需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每人只限报考一个专业职位。

5、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对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8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领取。

(二)考试

1、笔试:

河北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hb.offcn.com/

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hb.offcn.com/ 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笔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另一部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报考其他专业考生,笔试科目均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分值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考生的面试为试讲,备课和试讲时间均为15分钟。

进入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

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医学类专业: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医学基础知识×40%+面试成绩×30%;

其他专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985”、“211”高校专项招聘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专业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考核、体检及公示

1、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考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网上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聘用及工作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2、新招聘人员纳入桥东区全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查询

招聘单位、职位、条件、考试成绩,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名单及时间地点等河北政法干警考试网:http://hb.offcn.com/

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 河北人事考试网:http://hb.offcn.com/ 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

10.祁阳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篇十

[字号:大 中 小] 2012-04-29 阅读次数:493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县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综合类、卫生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

5、应聘人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应聘人员学历为本科、专科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8日以后出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6、应聘人员须是具有临沭县现行政区划内的常住户口或接受全日制教育前户口在临沭县现行政区划内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7、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8、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5月8日—11日。

单位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2年5月9日—12日。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单位初审不合格的,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者本人或串通他人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2年5月9日-13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2年5月24日-26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5月12日(8:30-12: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沭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4、定向招聘

(1)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临沂市生源或在临沂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的,设置专项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应聘非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就业的,不得再应聘定向招聘岗位。

(2)根据市委办公室办字[2011]148号文件要求,设置专项计划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2011年12月底及以前服役期满退伍,符合县直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县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民政部门负责解释。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非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有关政策,也不再加分。已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优惠政策被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2年5月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除出具上述有关材料外,还应出具以下材料: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卫生综合知识六类分别命题。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2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二)面试

面试按岗位类别或专业要求分别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应聘综合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应聘卫生类岗位的,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分别按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或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平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应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日无异议的,下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拟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发放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2131258

上一篇:综合实践活动个人工作总结下一篇:2018年部编新版人教版八年级下册语文字词练习(含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