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承包责任书

2024-06-18

生产承包责任书(共10篇)

1.生产承包责任书 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厂

乙方:___________车间

合同期限:___________

为了贯彻经济改革精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打破大锅饭,铁饭碗,平均主义,进一步调动车间班组和工人的积极性,我们厂决定与本厂的车间实行生产责任承包。经甲乙双方商定,特签如下合同,共同信守。

一、乙方的权利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有权在规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在任务保量完成厂内下达的生产计划以后,自主地决定产品生产与销售。

(2)乙方现有车间的人员,有权自主地调动和使用,厂里不得予以干涉或抽调。

(3)乙方必须按时按量的完成甲方规定的生产任务和利润指标。如乙方完不成生产任务和利润指标时,按其金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扣发奖金,如因生产管理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的_____%。

(4)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自负。

二、甲方的权利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1)甲方有权按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下达生产任务,并监督检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计划。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是否按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如完不成合同规定的生产任务和利润指标,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进行扣罚。

(4)甲方应及时传达和贯彻党的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经甲方批准购置的设备、工具,资金由甲方提供。

三、甲乙双方的利润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的生产任务和利润指标时,按平均每人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五五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上缴公司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工人分成_____%。

四、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需解除合同时,必须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后方能解除。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产品的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调整了税率导致对生产或利润的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盖章)经办人: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生产承包责任书 篇二

工程总承包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试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承包。

2015年,为了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两年行动计划,住建设部分别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安全责任进行了规定,此次出台的四个规定,是继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的一个补充,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浙江省从2015年开始,作为国家确定的工程总承包试点省,推进项目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快与国际接轨。国家也对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操作方式进行了说明,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还是存在诸多争议点。

但是由于传统意义上发包方式的五方责任主体,在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下,勘察,设计和施工三项工作有可能是一家单位承担,这就对五方责任主体以及上述五个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的认定文件的落实出现了一些偏差,以下对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五方责任主体的责任进行解析。

2 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与传统意义上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无异,但是在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下,建设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总承包商的把控和项目的把控程度出现了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

1)EPC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的关注点:a.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预定目标;b.进度:是否按照承发包合同约定,实现预定的投产目标;c.费用:控制在经过批复的限额以内;d.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e.EPC总承包商的管理人员:承诺的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否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f.最终目标:合理的投资,满意的工程(优质、及时)。

2)在EPC总承包项目中,建设单位的担心是:a.以EPC总承包商为中心,建设单位缺少传统项目管理中的控制权;b.当EPC总承包商的能力差,或派出的管理人员执行力差、经验不足时,建设单位的可干预性差;c.对进度、质量的控制,较传统项目管理模式弱,很多要到既成事实才会发现;d.项目执行过程的信息不对称;EPC总承包商掌握着设计、采购等具体的信息,建设单位由于介入少,得到的信息不完全;传统的项目管理(E+P+C)中,建设单位是项目的管理中心,掌握着设计、采购的信息,对整体的判断力强;e.由于采用EPC总承包,建设单位的派出人员少,对EPC总承包商提出的具体问题反应能力减弱;f.目前国内有经验的EPC总承包商不多,竞争力较少,价格较高;g.虽然EPC总承包模式理论上会降低整个项目的造价,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项目投资的节余,大部分进入了EPC总承包商的“口袋”;h.在合同谈判时,承包商的要价高;i.在履行过程中,承包商的投入可能比承诺的少;j.采购和施工管理的结果可能不令建设单位满意。

采用了EPC承包模式后,建设单位可能显得很轻松,但对EPC总承包商的采购过程建设单位是无法清楚了解的,如果建设单位根据生产要求,提出对设备的修改意见时,EPC总承包商往往会提出费用的索赔和补偿要求。

3 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自行组织项目实施,也可以将设计或者施工中的一项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但是不可以将设计和施工都进行分包,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时,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依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负责,工程总承包的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责任,但是工程发包,无法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建设单位的合同义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其分包单位针对分包的专业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 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

在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监理单位只对总承包中的施工部分进行监理和协调,而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承担着除了施工以外的设计和采购的任务,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单位对设计和采购部分的责任如何界定,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管理总承包商的设计和采购任务还是交由监理单位进行管理,促使监理单位从传统意义上的施工监理向能够管理工程总承包商的大监理(能够管理设计,采购和施工)方向发展。

由于工程总承包商都是实力雄厚,管理先进的一流大型施工与设计企业,监理单位要想管理好项目工程,必须有着相配套的管理团队与工程总承包相协调。在这样的需求背景下,就要求监理企业派出高素质的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促使监理企业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素养。

由于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从项目立项阶段就已经开始,牵涉面广,监理工作除了对传统意义上的施工进行管理,更要面向设计阶段进行延伸。做好监理工作,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培养出一批能够适应新形势下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新型大监理。

监理企业摆脱传统意义的操作模式,向设计监理进行转移,监理人员与设计和施工两个方面形成对话能力,对设计意图能够有着更好的把握,更能深刻领会施工目的,更精准的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避免了过去只管施工质量,不管设计的状况。

5 勘察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根据上述条文,建设单位可以将勘察工作交由一个工程总承包商来实施,而且,由于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只需要有相应的方案设计,就可以组织工程总承包的招标了,这样从实际的操作层面上,就可以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工作一并打包,组织工程总承包的招标。

如果传统意义上的勘察工作由一家独立的勘察单位实施,并且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发包的,勘察单位承担的质量主体责任与传统无异,如果是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勘察工作,那与上述提及的设计单位的责任类似,如果工程总承包单位有相应的勘察资质,并且勘察工作由工程总承包商实施,毫无疑问,工程总承包商承担五方主体责任中的勘察工作的责任,如果工程总承包商没有相应的勘察资质,而是通过分包的方式,委托另外一家勘察单位组织实施,则勘察分包企业按照工程总承包的分包约定对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勘察工程分包不能免除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相应义务,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勘察分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摘要:介绍了工程总承包与传统施工总承包的区别,明确阐述了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勘察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有利于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从而提高建筑工程的施工水平。

3.谈谈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 篇三

关键词:公路建设承包 合同 违约 责任

一、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它除了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2、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3、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从事公路建设承包的承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公路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公路建设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管理具有严格性

国家对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实行特殊的管理、监督,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行政监督,对合同的拨款、结算进行银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5、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联系结构具有复杂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可以由一个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按标段签订合同。大型公路建设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公路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承揽,承包人各方对该公路建设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其承揽的全部公路建设工程或者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部分转包他人。

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

1、发包方没有按合同约定做好准备工作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否则,构成违约。如没有办理好施工所需要的各种许可证,没有确定好各种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没有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和道路等。由此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应负赔偿责任。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可以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发包方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

我国《合同法》第285条规定:“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勘察、设计所需的资料或者工作条件,造成勘察、设计返工、停工、窝工的,发包方应当承担增付费用等民事责任,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公路建设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发包方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支付工程款

我国《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公路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应当按时验收,验收合格发包方应当接受工程。发包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的,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公路建设工程的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公路建设工程价款和其他费用,承包方对公路建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承包方擅自将公路建设工程分包给分包人

分包人指承包人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取得发包方批准已分包了建设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或公路建设工程合同中指名作为分包该公路建设工程一部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但是事先未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发包方批准,承包方不得将公路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不允许假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不得向个人分包,否则按违约处理。发包方向承包方以规定的违约金。

5、承包人对未按合同约定通知发包方检查隐蔽工程

我国《合同法》第278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公路建设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方应当通知发包方检查。承包方没有通知发包方检查,自行隐蔽公路建设工程的,发包方有权检查,检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没有按时到公路建设工程现场检查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公路建设工程日期,并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6、承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交付竣工验收的公路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公路建设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公路建设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其他竣工条件。公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公路建设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承包人逾期交付工作的,构成违约,应当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7、承包人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4.生产承包责任书 篇四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责 任 书

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

(项目部与施工班组安全生产承包协议)

甲方: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赵庄兴龙苑北小区4#楼工程)

乙方:项目部施工班组:

为切实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力度,明确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以及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维护单位的社会信誉和良好形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承包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重伤、死亡事故为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2、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2‰以下;

3、现场安全管理达合格100%;

4、综合管理达标率100%。

(二)班组安全管理目标: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负全责;

2、班组长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项目部各项规定,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班组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班组长应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手续,做好本班组人员岗位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知识和技能知识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本班组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4、班组必须保持本班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向项目部报告,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才准上岗(“三级教育”);

5、班组长根据项目部的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向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应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上级部门培训(复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班组要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本班组人员作业的安全状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安全隐患班组不能整改的要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研究对策和解决办法;

8、对安全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违章,要登记上班组检查台帐,每周要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好安全(会议)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9、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做好抢救伤员工作,并要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报项目部领导,发生伤亡事故要配合项目部领导,做好事故调查、取证等项工作;

10、对班组自身原因造成事故发生的后果,班组长要承担主要责任。对于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要根据具体情节,加以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考核管理规定:

1、控制指标没有完成,工作目标没有落实到位、管理混乱,没有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甲方将按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2、能够完成控制指标和落实工作目标,管理到位,能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甲方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3、在日常管理中对事故隐患、违章、查处不力、造成事故、造成影响的将依据项目部制定的《赵庄兴龙苑北小区工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4、凡发生一人次重伤、死亡事故。对班组长罚款10000~20000元,班组成员根据情节而定进行处罚,凡发生事故频率超过单位规定的安全指标,项目部将对班组加以重罚2000~5000元;

5、对班组管理混乱、事故频繁给单位声誉和财产造成损失者,罚班组长100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2000-5000元。

本承包协议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经理、安全(机构)、班组长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签约人:

福建省九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 项目经理:

(赵庄兴龙苑北小区4#楼工程)

项目部(施工班组)组长:

签定日期:

5.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承包协议书 篇五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承包协议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职工在施工的健康安全,特签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安全生产是企业日事议程中的头等大事,直接关系着职工的人身安全,关系着企业的经济效益及社会信誉,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也是提高企业整体素质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系统工程之一。

第二条机构设置及职责

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职责分明,各尽其职;

1、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组长:组员:、2、每个项目应设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日常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督促生产班组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生产,协助组长开展安全工作,做好实施、检查、验收、使用签证等工作,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员工,有权勒令停止施工。

3、组长应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责有直接责任及经济责任,应主要抓好安全生产全面及协调工作,强制本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及各生产班组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防火条例,根据安全生产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于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管理小组及各班组长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总结经验,表扬先进,做好现场保护,乐于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及评比,不得拒检,支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开展安全工作。

4、成员应抓好各工种上、下班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组长,及时排队隐患。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

项目部原则上应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可根据地区特点自行制定适合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现就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提出几点要求:

1、各生产班组应在安全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体职工必须服从安全员的检查与监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人入场须经入场安全技术教育,专职安全员在工序前或工程变换、改变作业环境要向操作者、新工作、外包工、临时工作详细的技术交底,并作签证。

3、施工现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项目经理应积极派员参加各级安全技术培训,特别是特殊工程岗位教育及“三工”岗位技术培训。

5、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期间至少接受一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项目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均应取得中级岗位资格,持证上岗。

6、每月25-30日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总结,对存在隐患应定人、定措施、定期落实整改。

第四条安全生产承包经济指标

1、积极投入工程预算中安全防护费用,一般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做到专款专用。

2、项目的现场安全必须达标,力争达到优良安全等级。

3、项目工程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

4、加强管理及防护,杜绝伤亡事故,公司将对单位工程处以工程直接费的1%以上的

2处罚,并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追究有关人员有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顺利实现,项目经理负有安全目标管理执行的责任,负有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检查、督促的义务。

第六条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受法人委托对所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检查、指导、监督的责任和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考评、奖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后失效。

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年月

6.生产承包责任书 篇六

根据x公司新修订的《章程》的规定,凡施工队所承包的线路、建筑、安装等工程全部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求发展,公司收取安全保证金和管理费,并对施工队进行工程业务指导和监督与服务。为了各尽其责,分清责任,而制订本合同。

一、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

我们要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要以安全出效益,质量作保证的企业宗旨,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警惕,任何时候都不可麻痹疏忽,任何时候都应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安全生产目标

1、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伤亡率为“零”。

2、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事故直接经损失在5000.00元以内。

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保障

(一)承担建筑安装工程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有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所承担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队承担的建筑安装工程应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

3、保证施工队承担的工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施工队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 1

安全事故隐患,并作好检查记录。

5、组织制订并实施本施工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承担的建筑工程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要求予以保证,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包人要承担责任。

(三)承担工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需具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技术人员上岗。

(四)承担工程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五)承担的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六)在承担的工程施工中有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和落实。

(七)在承担的工程施工中若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汇报。

(八)施工队的施工工程应于每月25日至30日向公司电话或书面作生产安全汇报,以便公司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九)及时转达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电话、文件、通报、安全学习资料等组织 广大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讨论、贯彻执行,并作好记录。

四、安全经济责任

1、各施工队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信誉致上,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规程规范精心组织施工,每一项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因工程质量、安全或其它一切工伤、伤亡事故,天灾人祸所造成一切刑事责任和经济损失,概由该施工队自行负责,公司不负一切责任。若需公司参与协助处理,前往人员的差旅费由该施工队负责支付。

2、为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该施工队负责人先交安全保证押金(大写:元整)作担保.如未发生安全事故交回工程安全合格评估证明书,总公司退还安全保证押金.若发生了安全事故,此款不退还,作为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施工队)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7.生产承包责任书 篇七

我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始终较大, 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农业的发展对于我国而言不单单是经济问题, 也是一个关乎稳定的政治问题;因此重大农业措施, 多是在发展与稳定的平衡中产生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就是在当时的环境下, 发展与稳定的最佳结合, 既是最明智的经济选择, 也是最明智的政治选择。

但随改革的深入, 市场化的步骤不断加快,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越来越表现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制约, 但同时在政治稳定上表现出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 这使得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发展与稳定的最佳结合物转变成发展与稳定矛盾的焦点, 这个焦点集中表现在保证稳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造成的土地分散经营与市场化要求土地集中经营的矛盾。

一、围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的矛盾

(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1. 农民个体经营与市场化要求的矛盾。

市场化要求逐利的主体参与, 生产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换, 为了获取利润, 而增加利润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各种生产要素的集约使用, 作为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 就成了首先要进行集约化的资源。而家庭联产承包制下的农业个体生产, 并不是市场常态化的参与者, 生产的目的仅仅是在保证生活的前提下, 多增加收入而已, 与谋利有着本质的区别, 由此出现了各种短视行为, 损害长期利益, 突出表现出农民个体市场意识、法制观念、道德观念、质量观念等淡漠。所以, 只有“以交换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生产, 才是市场要求的生产;而只有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集中起来, 才有可能具备这样生产的条件和基础。

2. 农民个体经营与经济协调管理的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为了促进农业发展, 建立了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体系, 进行了农业机械化推广;近几年为适应市场经济, 还大力进行农业信息化建设, 提倡农业产业化经营, 构建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 目的就是稳定农业生产, 提高农民收入。但所有这些项目的实施, 都无一例外地遇到所谓的“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就是指所有这些工作都无法真正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究其原因, 就在于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形成的以土地分散、均田为特征的小农经营结构。

其实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根源在于, 国家提供的是基于市场化要求的服务, 它并不是农民所需要的, 而是那些真正的市场参与主体所需要的, 在土地无法集中的情况下, 这样的主体还不可能大量的出现;不仅如此, 国家各种对农业的调控措施也很难对农户发生作用, 往往是国家对农业调控的代价很大, 而其效率则相对低得多。

(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政治稳定中的作用。

我国农业人口较多, 由于历史的原因, 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生老病死、吃穿住行都得依靠自己的劳动, 土地成为他们最根本的生活来源。回顾中国历史, 在小农经济占主要地位的封建社会, 大动荡多来源于不断的土地兼并, 改朝换代从某种意义上讲也就是土地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不断循环。新中国成立后, 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但由于经济发展延续自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 经济制度与思维模式也源于封建社会, 因此土地分散也当仁不让地成为稳定最有效的办法, 建国前后的土地改革就是从数量上进行稳定, 90年代提出的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政策则是从结构上进行稳定, 都是稳定的大计。

但经过几十年来的改革开放, 土地集中就会影响政治稳定的经济基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英国的“圈地运动”没有引起社会大动荡, 反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就可以作为一个佐证。之所以现在仍然强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作用, 是因为我国经济还正处于转型期, 农业人口仍然占大多数, 这种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不能轻易放弃稳定大计, 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 因此, 如何在保持稳定的情况下发展经济, 就成为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内在矛盾的经济解决途径分析

“发展是硬道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矛盾是因为经济发展产生的, 同样也应在经济发展中得到解决;它依然是一个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的复合体;从宏观管理上讲就是通常所说的“改革、发展、稳定的相互关系”问题, 要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把握好。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构成的矛盾时, 主线是发展, 关键是稳定。

那么, 如何将稳定问题并入经济问题来解决呢?追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引起的政治稳定问题的经济原因, 主要在于人口生存所需的经济来源。我国人口众多, 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很高, 国家经济的生产能力无法解决全部人口的生存问题, 庞大的农业人口的生存只能依靠他们自己来解决。而农业生产是整个社会最基本的生产, 土地则是这种基本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剥夺农民的土地, 就等于剥夺他们的生存权。为了生存, 农民与土地天然地被牢牢的绑在一起, 从经济学的角度理解, 就是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必须结合, 才能生产出生活资料, 才能维持人们的生存, 维持社会的延续。所以, 从根本上讲, 农民并不是不愿意放弃土地, 而是不愿意放弃生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是将人与地结合了起来才稳定了整个社会。因此, 解决稳定问题的关键在于改变土地是农民唯一稳定生活来源的状况;多种来源收入, 从优选择, 农民不会总停留在土地上。稳定问题归结到经济问题就是劳动力转移。如下图所示:

因此, 在当前农业工作中, 做好劳动力转移工作是促进农业发展的重点, 而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就是深刻理解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经济含义, 以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标准来衡量工作的成果。

三、劳动力转移问题

在国外, 农业的大规模经营是农业竞争力的根本所在,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就是如此。法国农户经营规模就比较小, 但法国政府大力推动土地集中, 通过银行收购小块土地, 集中起来廉价转售给大农场主;建立调整农业结构的社会行动基金, 鼓励老年农民领取养老基金, 把自己的土地卖掉或者出租。同属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日本, 则是对农业实行全方位的价格保护, 其国内稻米价格高于国际价格7—8倍。从我国国情出发, 日本与法国的做法我国是无法效仿的, 较为可行的方法就是引导劳动力转移。

(一) 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含义。

根据以上叙述, 从经济发展来看劳动力转移的目的是为集中土地, 是为了将人与地较稳定的分开而不影响稳定;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人口变动, 都可以叫做劳动力转移。因此, 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含义应该这样去界定:一是人与地分离, 这种分离不是形式上的, 而是权力上的, 这个权力是指土地的使用权, 也可以称作人与地权的分离;二是这种分离可以处于一个稳定的状态。

在农业工作中, 劳动力转移往往被理解为让农民外出打工, 这是一种误解。在城市, 农民工农忙季节都要回家务农, 这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转移, 它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并不大, 人与地权并没有分离。其实农民手中的地权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 土地是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流动和集中都受到一定限制。如果让农民放弃土地的使用权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有效的办法是设立基于土地使用权的虚拟地租。地租是基于土地所有权所产生的收益,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 具有真正流通意义的应该是土地使用权, 那么在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也可以划分出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 虚拟地租就是基于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所产生的收益。虚拟地租是较易被农民接受的一种形式, 目前在我国很多地方都有包地种养的大户, 多是采取的支付包地费用、确定一定年限的形式进行;如果能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租赁关系并能够获得法律上的支持和保护, 将非常有利市场集中土地。

(二) 劳动力转移的方式。

根据对劳动力转移经济含义的认识, 劳动力转移的方式应该分成两大类, 一类是人口流动, 也就是说农村人口流动到非农地区定居, 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脱离农业生产的转移。另一类是身份的转变, 这种身份转变是由于与土地的分离所造成的。第一种劳动力的转移方式是普遍认同, 而第二种转移方式则是基于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含义, 则不多被人们所认识, 它主要指农民与地权脱离后, 由原来的自耕农的身份转变成为农业产业工人和雇佣农民。

在农民与地权分离后, 农民收取虚拟地租, 维持了农民的日常生活, 稳定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但集中起来的土地也需要有人耕种, 土地集中使用人可以再将这些农民雇佣回土地上来生产, 但生产什么、怎么生产、产品销售则由土地集中使用人决策, 农民获取工资。这样的分离方式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一, 农民实现了劳动力转移, 却不离土不离乡, 不会给社会造成其他方面的压力;第二, 在有条件的地方, 还可以按照农民特长进行分工, 种田能手负责种田, 懂机械的可以做农机修理, 施肥浇水、病虫防治都由专人负责, 使农民转变成农业产业工人, 将农业变成工业化生产, 会大大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专业化程度和劳动生产率;第三, 脱离了小农生产方式, 对于农民的思想转变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8.生产承包责任书 篇八

一、文化及班级文化?

所谓“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制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比如文艺学、民族风俗、建筑、服饰等等。

班级文化是指班级成员在班主任引导下,朝着班级目标迈进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作为班级文化,它与企业文化、饮食文化一样有着自己的外延和内涵。首先,它是一种个性文化,代表着班级的形象,体现了班级的生命。其次,它是班级全体师生共同创造的财富,是全体师生共同劳动的结晶。第三,班级文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系统工程,它的主体是学生。 班级文化是一个班级的灵魂,是每个班级所特有的。

二、责任承包制度

人生追赶艺术,艺术点缀人生。班主任工作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文化属性的产物。在八年的班主任工作历程中,我和学生一起商量制订了班级责任承包细则,除班干部外,其余同学均需承包一定的班级责任,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来到六盘山中学,在近一学期的实验中,逐渐推行,收到良好的效果。具体如下:

1.承包某项物品者须保持该物品的安全、清洁。保护使其不被损坏,及时加以维修,损坏严重的,查清破坏者,及时赔偿或更新。如:承包教室前黑板者,应按学校规定,保护黑板,课后及时擦拭,在校例行卫生大检查时,不得因该项不合格而扣分。

2.承包者负责承包品的合理使用:如承包电视者,新闻课开电视,课后关电视。承包灯具者,光线暗时及时开灯,日光明时及时关灯。

3.承包者提高承包品的使用率。如:承包得篮球、跳绳等的同学,要使同学们在大课间、体育课等该玩的时间人人参与,锻炼身体。

(一)财产承包

1教室前门: 牛军伟 后门:丁婕 2开锁教室门:马勇

3讲桌:葛宁 4卫生用具及其摆放:马艳玲

5黑板保管:闵彦军 6教室灯具:庞兴国

7保管黑板擦及粉笔:田彦成 8教室南墙暖气片:田云

9教室北墙暖气片:王冠宇 10课桌及凳子:个人承包

11篮球:李哲典 12排球:张欣

(二)活动承包

1 体育活动

早操:体育委员:马遥海 大课间:马遥海

体育课:胡启超 眼保健操:单伟民

2 文艺活动

小班会 文艺委员:张璐

生日聚会:牛瑞 节日晚会:张璐

(三)宿舍承包

男生宿舍:马顾拜 王伟

女生宿舍:杨艳 冯晓霞

三、利用责任承包进行班级文化建设

农民承包土地,获得了土地使用权,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是船就要搏击风浪 ,是鹰就要展翅翱翔。班级责任承包以后,每位同学都负担相应的责任,每个同学每天有事干,班级每件事都有负责,这样以来,班级共有的事情分到每一位同学的都上,而且进行细化,责任到人,在班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同学们都积极争取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在评比中得到认可和表扬。学生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不再是被动执行,而是主动承担。在班级内部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在班级内,修行素质;在班级外,塑造形象。班级文化的主要内容是班级形象、班级精神、班级凝聚力、班级目标、班级制度、团队意识、班级文化活动等。班级文化的核心是班级精神和价值取向。 分以下方面列舉:

1 减轻班干部的担子,优化工作结构。

以往班干部要承担很多的工作,工作时方法不当,既浪费时间,成绩也不理想,实行班级责任承包以后,大家一起承担责任,每人负责一部分,让班干部解脱出来,更好得为班级建设服务。

2 调动积极性,促进整体发展。

每位同学每天都有一点小事要做,既锻炼自己,也建设了班级,让他们深刻体会自己的行为与班集体的联系。如学习委员负责教室日志的填写和上交,又一次,因为疏忽大意忘交了,被学校扣了10分,第二周的班会课值周班长总结时提到为什么没有得到文明班集体时,其他同学以异样的目光看着学习委员,让他深刻体会到自己的一时大意对班集体的影响。当然作为班主任,我下来有找他谈话,安慰他,教育他以后该怎样做。此类的事还很多。

3 提高班主任工作艺术

9.内部承包责任书 篇九

(简称公司责任人)

(简称一分公司责任人)

为振兴建筑业,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加强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保证工程项目能保质保量按期竣工,就四川省泸县太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其第一分公司之间的有关责任事项特订立本责任书,双方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无条件执行。一、一分公司责任人以公司责任人的名义对外独立开展工作,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实行工程项目责任制,其工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方式,人员自行组阁,在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干涉一分公司责任人的内务工作,但一分公司责任人必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二、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及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严格按照公司已通过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内

部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注重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工期,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三、在施工期间如因一分公司责任人管理不善或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病、残、亡)等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

四、税费交付办法:一分公司责任人必须按建设单位和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并将每次纳税票据或复印件报交公司财务科,所得税和定额管理费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按税务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一分公司责任人享有政府奖励政策。

五、管理费留存办法:一分公司责任人在第一笔业务开始后,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壹亿元以内的,公司责任人按建设方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零点肆纯收入留存管理费。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缴纳给公司责任人;工程总造价在人民币壹亿元以上的,在备案合同工期内,一分公司责任人每年向公司责任人缴纳人民币叁拾万元纯收入留存管理费。其中第一年一分公司责任人向公司责任人缴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纯收入留存管理费。如一分公司责任人未开展业务则不再缴纳管理费。以上约定的管理费在一分公司责任人业务开始后第六个月的30日前缴纳。一分公司责任人不得拒交,如逾期交付,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每一个工程竣工,交清各种税费和定额管理费后,同时到公司财务科完善有

关费用和公司留存管理费缴纳手续,并向公司提交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备案,质安科方能办理竣工资料手续,加盖竣工验收章,否则,暂停办理,若拖欠税金及管理费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六、一分公司责任人必须维护公司责任人国家级、省级、市“重合同讲信用企业”的称号,保持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履行该责任书条款期间,如出现损害公司形象的荣誉的言行,必须按《合同法》的规定及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信誉经济损失费贰万元至壹拾万元。

七、为确保每一工程的顺利进行,公司有权对一分公司责任人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财务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若产生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和工程验收,必须提前通知公司和有关单位。如出现问题,应及时纠正,若不进行整改,又不听劝阻,公司将上报主管局或有关职能部门解决,直到取缔一分公司经理为止,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八、一分公司责任人在经营工程项目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负责,在无法支付的情况下,由一分公司责任人的机械设备、房屋、家产等资产作抵押支付,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九、若一分公司责任人在承建的项目工程中发生诉讼纠纷、起诉公司责任人时,公司责任人将依法追加一分公司责任人为该

案的被告,对外由公司承担责任,对内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公司在诉讼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应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十、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实施工程项目中,来公司办理事务,竣工结算等资料手续时,公司只接待一分公司责任人或其一分公司责任人的委托人(书面委托),其它人员来公司办事,公司有权拒绝接待,凡工地人员来公司闹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和民事、刑事责任。

十一、在工程施工期间每月必须向公司上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便公司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上报时间为每月25日前。在上报的资料上一分公司经理和质安员必须签字或盖章(外地的工程项目必须在25日以前用挂号寄回公司),如不按时上报,公司将派专人到一分公司收到,一切费用由一分公司责任人负责。十二、一分公司责任人在实施工每一个项目都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要求,如一分公司实施的工程在竣工验收时达不到该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应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且应赔偿信誉损失费(按责任书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三、公司责任人应为一分公司责任人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本公司资质(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或公司以后晋升的资质)的相关依据和资料。

十四、凡工程上遇有技术疑难问题及质量、安全问题,需公司派员到施工现场协助处理解决时,所耗费用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支付。

十五、关于业主要求一分公司责任人垫款修建问题,公司明确规定一律不垫款。如果一分公司责任人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愿意自行垫资,一切后果由一分公司责任人承担(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但人工工资、各种税费、定额费、公司留存的管理费必须在完工前全部完清。十六、一分公司公章只限于办理工程拨付款、签证、施工资料等,不得用于收取保证金、赊欠工程材料款、人工工资。

十七、本协议签订之日,一分公司责任人需向公司责任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后,则公司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第一分公司,待办理好第一分公司相关手续,一分公司责任人需再向公司责任人缴纳人民币肆万元履约保证金后方可取走第一分公司相关手续即可开展业务。以上保证金在最后结算如数返还一分公司责任人。

十八、本协议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外,违约方还需支付守约方人民币叁拾万元的违约金。

十九、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二十、此协议一式肆份,公司责任人叁份,一分公司责任人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责任人:

一分公司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

月一分公司负责人:

一分公司责任人担保人:

10.安全承包责任书 篇十

乙方:

1、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2、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行为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确保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可靠性。

3、负责对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及消防器材的购置和调配。人员配备上必须至少有一名业务水平、素质高的安全员,且必须持证上岗。

4、坚持文明施工,不断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减轻劳动强度,减少职业危害。

5、组织工地安全保证体系的内部审核,促进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正常运行。真正突出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各级、各类人员各司其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对现场“人、机、物、料、环”五个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让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提高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

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并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落实防范措施,教育职工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考核:

每月由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评定,评定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或地方)、公司标准进行,最低不得少于85分,低于85分罚项目部第一责任人500元,直接责任人300元,安全员100元。另外公司安全部门人员不定期检查如发现严重违章或安全防护措施、技术交底等未及时到位,根据情况罚款100―200元并写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如到期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罚款500―1000元。如企业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开出罚款通知单由项目部自己负责,公司将根据情况监督整改并予以处罚。

五、奖励与处罚:

奖励标准:

1、奖项目部(基数奖500元),以下按施工人数分三个档次奖励。

2、检查得分95分以上按施工人数每人奖4元;

3、检查得分在90―95分按施工人数每人奖2元;

4、检查得分在85―90分无奖金;

5、市(区)安全主管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表扬,奖第一责任人3000元,直接责任人1500元,安全员800元。

6、工地被评为区(市)文明安全工地或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奖励10000―50000元。

处罚标准:

1、发生死亡事故处罚第一责任人10000元,直接责任人10000元,安全员1000元;

2、发生重伤事故罚第一责任人20xx元,直接责任人20xx元,安全员500元;

3、发生轻伤事故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直接责任人300元,安全员100元;

4、隐瞒事故不报处罚第一责任人500元,直接责任人300元,安全员300元。

5、市(区)安全主管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通报批评,处罚第一责任人20xx元,直接责任人1000元,安全员500元。

奖罚对象和办法:

1、主要奖罚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安全员,按各级责任大小、工作优劣进行分配,不得平均;

2、凡违反上述条例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处罚,安全部门负责执行。

3、奖金由公司支出,罚款上缴公司财务科;

4、每次奖罚记录记入年终项目部综合考评中。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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