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

2024-10-02

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共8篇)

1.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 篇一

简阳市青龙镇联合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报送制度

1.上报领导人履职台账。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每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要开展哪些工作统计填写清楚,并上报市教育局扫黑办。

2.上报阶段工作总结,学校每月形成本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扫黑办。

3.上报信息简报。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态、工作部署,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等,要及时形成信息,上报相关部门。

2.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 篇二

(篇一)

中共**市委政法委:

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接中央督导组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按照工作职能划分,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开展河道采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道采砂整治情况

**年,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积极开展“两非”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了非法采砂现象,在全省河道采砂目标考核中,我市由**年全省倒数第一提升为**年全省第七,进入优良行列。20xx年初,因长期禁采,砂石价格暴涨,我市非法采砂情况反弹严重,市水利局立即向市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并起草新一轮河道采砂巩固提升整治方案。20xx年4月12日,市政府印发《全市深化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工作实施方案》,并把襄州区唐河、白河及唐白河纳入治理范围,要求沿江、沿河各地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临时砂石集并中心建设、整合组建砂石公司、规范采砂许可、取缔非法砂石堆场、取缔“三无”采(运)砂及淘金船只、持续打击非法采砂(淘金)、采区修复和岸线复绿等七项任务。

20xx年4月以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整体联动,采取断航、断路、断电、拆除非法砂场、拆解非法船舶、非法采砂入刑等措施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实现了****段及唐河、白河、唐白河襄州段全线禁采,采砂船只基本集中停靠的阶段性目标。截止20xx年6月底,全市共有1128艘非法船舶(其中:高新4艘、襄州366艘、谷城128艘、老河口148艘、樊城268艘、襄城140艘、宜城71艘、经开3艘),已拆解、拖离732艘(其中:高新4艘、襄州358艘、谷城105艘、老河口86艘、樊城113艘、襄城55艘、宜城11艘);全市408个非法砂石场(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7个、樊城87个、襄城40个、宜城34个),已取缔333个(其中:高新5个、谷城41个、老河口51个、襄州113个、经开30个、樊城57个、襄城20个、宜城16个);全市整合原采砂业主成立砂石公司21个(其中老河口8个、谷城5个、宜城4个、襄城2个、樊城2个),目前仅襄城康田采区原采砂业主整合尚未完成。

二、河道采砂许可情况

20xx年以来,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段采砂审批权限下放**市”的要求,市水利局遵照河道采砂审批许可流程,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在治乱的同时,依法依规开展**市**段河道采砂许可工作。要求各地引导原砂石业主整合成立公司,在整合工作到位和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严格实行全面禁采。截止5月底,樊城太平店镇可采区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方案已获批复,襄城、谷城、老河口、宜城可采区实施方案已获批复。20xx年6月6日,市河道山体采砂采石及各类建设工地砂石料供应调研会后,市水利局立即以文件形式催促各地加快实施河道采砂开采经营权拍卖工作。襄城

7月2日对**襄城段三合、康田采区本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宜城7月3日对鄢郑、王南1、王南2、王南3采区本采砂经营权进行了拍卖。谷城3个采区、老河口5个采区本采砂经营权尚未拍卖。樊城尚未开展经营权招标、拍卖工作;目前襄城2个采区、宜城4个采区已恢复生产。

三、涉砂入刑情况

按照**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我们对河道采砂工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全面摸排分析,经排查,襄州区移送公安局2件涉砂案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补充案件材料,近期将转交检察院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监管,继续深化河道采砂“两非”整治工作,在恢复采砂经营的同时,巩固来之不易的河道采砂秩序,继续加大河道采砂监管力度,对非法船舶实行集中停靠监管,逐步拆解到位,在未获办理采砂许可证之前,必须实行全面禁采。已获许可采区要严格按照许可批复要求进行开采作业,严禁出现超许可船只、超许可范围开采行为。

(篇二)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三)

7月13日上午全市扫黑除恶视频会后,我局领导对扫黑除恶工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按照河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以及县政法委书记刘春杰提出的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工作要求,我局立即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东光县商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认真履行我局扫黑除恶工作职责,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王猛同志任组长,高立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股长、商超、二手车经营单位、加油站、点安全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各大型商超、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扫黑除恶工作,局政策法规股长王昭鹏同志任联络员。

二、加大宣传力度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自查报告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平安是第一要务,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统一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为落实全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县委、政府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中心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为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一、领导重视。在会上,XXX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晰了黑恶势力的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中心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二、广泛宣传。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举报奖励规定,有效提升这场人民战争效果。

三、积极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项目积极建设、恶意欠薪等容易出现黑恶案件进行排查,同时,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对社会公开便于投诉举报,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有力地震慑黑恶势力。

4.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切实保证我局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及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打击和防范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源头预防、打早打小、综合施策、除恶务尽的总要求。

第三条 建立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排查机制,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持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线索、举报涉黑涉恶人员落实相应奖励。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从重从快惩处黑恶犯罪,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发展和蔓延。

第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的“三个结合”、“五个坚持”总要求。

第五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对象: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湖区河道等行业区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建筑霸”“折迁霸”“运输霸”“湖霸”“砂霸”“煤霸”“组织医闹”等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二)在城区、城乡结合部拉帮结派、盘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

第二章 局机关科室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成立由局长张晶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对本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总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困难和问题;

第七条 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基层工作科,由胡祖源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上级相关工作文件精神,部署和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行动,并及时上报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对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专档记录,对年度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总结,收集相关资料整合成完整台账。

第八条 社区矫正工作科的工作职责:负责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举报、处理,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扫黑除恶专题教育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以及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等工作;

第九条 局政工科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督查督办、线索排查收集,对专项斗争工作人员执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 局法治宣传教育科的工作职责: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政策法律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对专项斗争进行宣传报道,向县级以上新闻平台报送相关信息,对新闻信息进行严格把控等工作;

第十一条 局律师与公证管理科的工作职责:依法对各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律师的管理和监督,传达上级部门关于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意见和相关通知,为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提供业务指导,研究讨论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有关问题。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领导不力、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党纪、政纪、法律责任;其他部门和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一)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黑恶势力线索置之不理的;

(二)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后未及时通报公安机关的;

(三)对政法机关查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配合不力的;

(四)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十三条 为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便利条件、通风报信、纵容包庇、干扰阻挠办案、掩盖犯罪事实、开脱罪责,或以其他形式充当“保护伞”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在专项斗争中形成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印章、帐册等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举行涉密重要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或决定事项,未经许可不得向外传达扩散;机要文电由办公室档案专管员负责保管,存放在固定的文档柜内。

第四章 督导考评

第十五条 市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考评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实施对系统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考评,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扫黑除恶责任督导考评由日常督查和年底考评相结合,年底考评采取专项考评或各镇、各成员单位提供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日常督查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五章 信息公开

第十八条 扫黑除恶信访窗口设立在行政服务中心G栋二楼xx市司法局基层科,举报信箱:xx,举报热线:xx。

第六章 附则

5.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 篇五

“扫黑除恶”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8月30日,我校开展周边黑恶势力排查专项行动,目的是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

重点排查的是学校周边是否存在针对师生的敲诈勒索、抢劫、强奸、胁迫诱奸、绑架、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排查校园及周边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以及涉黄、涉赌、涉毒场所及周边的环境治理整治工作。此次专项行动范围包括全乡所有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等,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打击长期以来严重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黑恶势力,清除在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恐吓、抢劫的现象,影响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网吧和各种娱乐场所。保障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排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不安定因素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集中排查了学校及周边治安隐患,主要排查学校周边是否有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和强迫学生交“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及周边是否有“黄赌毒”社会丑恶现象;是否有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排查学校周边社会上的小混混或精神病人,是否利用学生上放学时间,在上放学路上敲诈或抢劫学生财物,恐吓学生。

2、学校周边交通秩序。排查学校周边现有的各类交通设施及标志,制止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上学、放学严重超载及违法现象;学校校门出口是否经常有车辆乱停乱放,小商小贩摆摊设点、叫卖,过往车辆横冲直撞。

3、学校周边经营秩序。排查学校周边是否有网吧和台球室为了个人私利,接纳未成年学生,为学生提供娱乐和赌博场、电子游戏及歌舞厅、录像放映厅等娱乐场所。

4、规范餐饮经营秩序。学校周边是否存在违法经营的饮食摊点,校门口是否有的流动商贩违法经营现象。

5、学校内部安全秩序。集中排查和整改校内火险、危险品、危房、食品卫生和大型活动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火灾、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禁学生私自在外租房居住,清查整顿学校周边居民出租房屋给学生集中居住的行为;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及教育,彻底清缴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

6.派出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篇六

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交办会议精神和xx扫黑领(20xx)20xx号文件要求,结合县督导委督导交办的整改要求,我街道高度重视,及时向街道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及时整改。现将整改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贯彻上级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中央部署不到位。

整改措施:xxx号,我街道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压促进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xx号,街道全体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召开培训会,学习扫黑除恶指导手册。

(二)基础保障不力。

整改措施:xx号,在原有扫黑办成员基础上,办事处又抽调乡干部补充到扫黑办,同时安排优先扫黑除恶经费拨付。

(三)宣传发动不深入、宣传力度不均衡。

整改措施:x月xx日,街道党工委再次安排部署,要求每村必须不少于x条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同时要求利用微信平台、村头大喇叭进行宣传,并结合实际对物业管理等进行重点宣传。

二、线索摸排、移交、核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存在线索摸排不够深入细致。

整改措施: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指定奖励办法,鼓励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摸排与征集,各村、各单位要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扩大线索摸排渠道。

三、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整改措施:党工委书记黄锦用深入各村调研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与村干部座谈,专题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增强了村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基层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村党组织带头人“领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全街道xx个村在“两委”换届中,新增大学生党员xx名,储备后备年轻村干部xx名。

(二)对发动群众扫黑除恶的力度还不够。

整改措施:要求xx个村,村两委带头对扫黑除恶进行宣传,对线索进行摸排。

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组织协调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统筹作用发挥不够、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及时形成涉黑案件的会商机制、督导机制、接访移交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值班等制度。

(二)对重大复杂案件督办和开展专项斗争调研不够。

整改措施:形成党委书记抓扫黑除恶的“书记工程”,并及时调研、督促。

(三)扫黑除恶办公室存在保障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抽调#名街道干部充实到乡扫黑除恶办公室,在街道综治中心明确了扫黑办的办公场所。

下一步,我街道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利用宣传车、张贴公告、微信等行之有效的宣传载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XX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派出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公安局20xx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严格按照区公安厅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市社会治安形势,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X月X日,公安厅领导XX在XX的陪同下,赴我市督导“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并对我刑侦工作开展调研及指导。行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xx多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xx多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xx个涉案xxx人,其中涉恶团伙xx个xx人,侵财类团伙xx个xx人,涉毒犯罪团伙x个xx人,缴获毒品9700多克,查处治安案件380起,其中黄赌毒案件343起;抓获逃犯61人,其中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千名区厅督捕逃犯17人。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晓红组织召开全市公安局长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导,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市局制定了工作方案,下达了每个时间节点的工作指标任务,从县区局到各派出所,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明确职责分工。

二、强化督导,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掌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情况,市局领导不定期到县区及机关单位进行督导。

市局督察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工作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对工作不落实、工作滞后的单位责任人采取问责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强化措施,推动打击工作整体升位为确保专项行动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全市各级机关紧紧围绕预定目标,突出重点,重拳打击,破案攻坚成效显著。

1.强化线索摸排,严厉打击涉黑恶团伙。各级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靠前指挥,切实做到有黑必打、有恶必除。

2.行动期间现行命案实现全破。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切实落实命案侦破机制,集全局优势警力,举非常之措,快速反应,多警联动,先后破获了张某云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米某运故意杀人案,行动期间所发的2起现行命案全部破获。

3.重拳打击毒品犯罪。行动以来,全市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37起。

4.打击侵财犯罪战果明显。全市各级刑侦部门立足本职,密切联系各警种部门,多措并举,强化打击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侵财犯罪。

5.追逃成效突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系统,严格落实全警追逃责任,采取网上追逃、秘密摸排、架网守候等追逃措施,重点加强对区厅关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督捕逃犯的抓捕力度。行动以来,共抓获逃犯61人,其中区厅督捕逃犯17人。

四、强化防范,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1.严密社会面的防控工作。市公安局通过把巡逻防范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行全警夜巡布警街头,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路段和其他治安复杂地区巡逻防控,压缩违法犯罪分子的作案空间,切实提高见警率。

2.加强对特殊行业、特种行业的管控及阵地控制,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充分发挥基础工作为实战服务的作用。

7.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 篇七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精神指示,我区紧紧围绕“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集中打击整治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打黑”到“扫黑” 让“严打”变“常打”,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现将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全面安排部署。

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三类问题: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工作推动不力问题。同时,做到三个“加强”:加强与专项工作组、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互相通报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组织、民政、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凋,防止黑恶势力干预、参与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对各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督查指导,组织对重要信访问题线索和典型问题的督查督办。目前,我委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X次,查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涉农资金问题线索X条。

(二)齐抓共管,形成高压态势。

把扫黑除恶与惩治基层腐败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坚决查处为民办事服务吃拿卡要,贯彻落实相关惠民政策变形走样,不作为、乱作为的乡村干部,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选择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依法查处涉恶案件X件,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X人,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三)大力宣传,强化问责机制。

依托座谈会、坝坝会、党建月会、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农民夜校彝汉双语教学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大宣讲n余次,突出反腐扫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动员人民群众、基层干部参与到检举揭发、指证涉黑涉恶、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斗争中来,为群众举报畅通渠道,公布纪委监委扫黑除恶的举报电话、信箱、邮箱,鼓励群众揭发黑恶势力问题线索,并严格保护线索提供者信息。同时,强化“五个问责”,对乡镇纪委、部门纪检工作推动不力的、问题该发现不发现的、线索该移交不移交的、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的、问题反映集中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一律严肃问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乡镇领导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和地区投资环境,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二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线索不敢说、不能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

三、下一步打算

(1)排查矛盾,消除势力隐患。

(2)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3)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

(4)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四)强化督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 “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二

今年以来,针对“各部门未能形成合力、举报线索质量不高、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仍有拓展空间”等市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我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按照党中央、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落实市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线索排查和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大力提升线索质量,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高质量完成了市专项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共召开了13次党委会议、27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议,以及各种座谈会、研判会、培训会等,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定了17个工作方案;设立了300万元的专项工作资金、100万元的奖励资金,全面开展线索排查,重拳出击严打各类黑恶违法犯罪,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反腐挖伞”工作,并全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取得显著成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强力带动下,今年以来,我镇立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3%,“两抢”发案同比下降67.1%,命案同比下降60%,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显著,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根据省近期对各地市民意测评结果显示,我镇治安安全感排名全市第5位,政法工作和公安工作满意度分别排名第9位和第11位,均有所提升,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居民的支持和肯定。

一、紧紧围绕各部门未能形成合力 等问题进行整改

进一步统一全镇各级各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并层层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推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思想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2月份开始,先后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镇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誓师动员会、座谈会、现场会、研判会等各种会议30多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持续深入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统筹力度。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把手”责任制,加强组织统筹,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专门成立了由镇委书记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案件定性、宣传发动、反腐、基层建设、打击等5个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班打击、基层组织建设、深挖“保护伞”、扩大宣传等17个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具体人员责任;同时,制定《长安镇落实市督导组反馈意见加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方案》和《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制》文件,由镇与各部门单位社区、各部门单位社区与相关责任人,分别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机制效能。进一步建立完善五大工作机制,促进工作开展。

建立联络机制。由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加强相互间的沟通联系;全镇13个社区全面建立工作专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建立排查机制。推动全镇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全面加强线索排查,实行定期报告、一线索(案件)一研判等工作机制,大力推动群众报、单位自行查、案件倒逼追。

建立“挖伞、打伞”机制。由镇监察室与公安分局加强沟通配合,进行线索会商研判,对每一宗已侦办案件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坚持打挖结合,坚持打早、打小,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比如,8月8日,在厦岗派出所在某旅馆抓获卖淫嫖娼人员一案里,并深入“挖伞”、查找“关系网”,依法严惩。

建立督导机制。镇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挂点社区和分管职能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督导;并成立了5个督导工作小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专项督导工作,重点检查督导各部门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动员部署、宣传教育、问题治理、线索排查移交等落实情况,以及相关台账资料等。

建立末位约谈机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有关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线索排查报送不积极、但又被查出有涉黑涉恶问题的,进行约谈问责,促进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紧紧围绕举报线索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积极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培训、专题讲座等活动,强化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工作业务水平。比如,8月9日,我镇组织各部门单位、各社区相关人员200多人,举行扫黑除恶专题业务培训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线索排查、台账整理等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排查研判。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线索摸排,特别是二手机器设备招标拍卖、酒水批发、农副产品买卖、劳动中介、土地招投标和建设、交通运输、餐饮服务、金融借贷、司法服务、厂房租赁等10个重点行业和农贸市场、建材市场、夜市排档、商业街、车站、酒吧KTV、沐足城、劳动中介所、拍卖行、老屋旧村等10个重点场所区域,强化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的应用,全方位开展排查梳理,加大精准打击力度,着力提升主动发现和主动进攻的能力。

三是加强线索专管工作力度。制定《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岗位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确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岗位工作职责,根据线索排查移交有关机制和规定,加强对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相关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以及相关敏感性信息,保障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加强案件侦破打击。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主力军的作用,紧扣长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对照10个重点领域,加强重点案件的侦办和收网,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加强各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切实推动形成协同打击作战合力。同时,结合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涉黄”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提升了震慑效果,净化了社会风气和环境。

三、紧紧围绕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发动工作仍有拓展空间等问题进行整改

注重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全力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一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制定《长安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设立1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单笔最高奖励20万元,在镇、社区两级综治中心设立了14个举报箱,全面激励和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8月29日上午,我镇举行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仪式,向举报人发放了10万元的奖励金,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和政府网站等媒介,以及悬挂标语横幅、张贴宣传画、印发宣传单张、举行有奖问答,组织工作组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概念内涵、工作内容等,提高全民思想认识。比如,11月18日下午,在体育公园东门广场举办第四季度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暨“应知应会”宣讲团开班仪式,通过活泼新颖的互动游戏、热闹有趣的节目吸引了2万多群众驻足观看展览、咨询业务、参与游戏,派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张等资料50000多份,派发环保袋、家庭日用品等宣传礼品4200多份,形成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创新组建专项斗争宣讲团。特别从成员单位、学校、社区、社会组织等单位、部门聘用适合人才,组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宣讲团,包括镇级宣讲团45人,各社区、集团公司宣讲团14个、165人,合共210人,形成强大的专项斗争宣讲力量,将在全镇范围内不定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专题学习讲座、专题宣讲等活动,进一步加强黑恶犯罪宣传解读与扫黑除恶知识普及工作。11月22日,在镇府十楼大会议厅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首场专题宣讲活动,力求通过全镇范围的宣讲,进一步提升社会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效。

四是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组建750多人的社区网格员队伍,参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等工作;印发10万份《给全镇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张贴派发各类宣传资料近20万份,形成了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反腐拍蝇” 等工作进行整改

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工作、基层“拍蝇”工作相结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反腐合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方面,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建主业意识,积极推进党建各项工作,深入实施“大学习、大服务、大党建”三大工程,积极开展“八千名党员进党校、不忘初心作奉献”活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将个别社区党工委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切实做好整顿工作。设立党建专项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鼓励党员干部积极举报黑恶分子线索,并对社区扫黑除恶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推动党员干部签订岗位廉政承诺书,全面筑牢反腐防线。

另一方面,集中深挖“保护伞”。紧密结合现行侦破案件和刑拘人员,加强排查、审讯,对涉黑涉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深挖扩线,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今年以来,通过组织暗访、开展违建问题专项谈话提醒等方式,深入推进基层廉洁教育和“反腐拍蝇”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8.扫黑除恶信息报告制度 篇八

(篇一)

一、整改要求

(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

1、政治站位水城县民政局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开展具体工作;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组织建设市县两级组织、民政部门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和村“两委”成员背景审查处理滞后不力,普遍不掌握排查情况,未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11月7日市扫黑除恶交叉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

1、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完善台账登记;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2、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排整顿工作;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3、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及工作资料收集,特别是村“两委”成员背景联合审查的调度情况;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4、加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大文件学习力度;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5、加强重点监管领域、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二、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的问题,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中共六盘水市民政局党组于11月9日第20次会议研究通过六盘水市民政局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实施方案,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市民政局于11月21日正式印发该整改方案;于11月30日下发六盘水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情况调度。截至目前,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取得以下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原来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成立了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把县区民政局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水城县按照要求开展了整改,上报了资料。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市民政局党组经常性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和每周职工学习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制度,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深化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调研指导基层工作。六枝特区牛场乡将“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绝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的宣传挂图张贴到了村组里面,盘州市金秋居委会将“盘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单”张贴到了易扶搬迁安置社区公开栏上、翠屏居委会利用led显示屏公布“盘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钟山区戴氏牙科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红桥新区双龙社区服务中心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坚决打击插手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的字样,等等。四是开展背景审查。指导督促县级民政部门联合组织部等部门形成联合审查机制,完成全市872个村、居(其中村726,居146)6305人的背景审查工作,经认真审查,“两委”人员中有38人曾受刑事或行政处罚,目前已有29人被调整撤换。五是管理社会组织。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予以撤销,已撤销两年未参检社会组织53家;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由民政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详细摸排,截至目前,处理各类举报线索4条,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家。

三、下步打算

进一步推进建立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日常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联络员;进一步抓好自查整改情况总结报告工作,对照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问题整改责任清单以及11月7日市交叉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图片、简报、信息、总结、报告、台账等工作资料。

(篇二)

县委组织部

为了确保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根据陇组发〔2019〕158号文件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强化党建引领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六项措施〉的通知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安排,紧紧围绕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依据“六项措施”,扎实开展了“五个再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活动,针对脱贫攻坚包抓帮扶的河北镇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有无涉黑涉恶涉伞问题,结合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政策宣传工作的开展,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村入户走访排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排查了村班子成员是否有曾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排查党员干部有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排查群众有无政策不知晓、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开展好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落实工作,我局成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阶段性工作安排。同时指导包抓帮扶村抓好村级扫黑除恶监督长效机制的完善工作,从源头上消除涉黑涉恶问题在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中滋生的苗头。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结合今年7月初迎接国家扶贫办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检查,我局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村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向白石村全体党员及村干部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局审计工作实际,分析研究村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特点、面临形势、目标任务,并帮助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们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斗争的号召力、影响力、动员力,我局还向村民印制发放了扫黑除恶宣传材料,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一是严把关口。严格审查了村干部及预备党员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防止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民委员会班子。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县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排查规定,认真排查、做好梳理,对排查发现行业领域的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监管,坚决铲除涉及民生领域特别是基层政权方面的黑恶势力,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监督。指派我局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加强对村级事务的民主监督,发挥民主评议作用,规范村委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村集体和村民利益,防止村委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政法委、组织等部门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完善监管制度措施,推动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整体性、协同性。加强与组织和政法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发现的有关线索及时上报组织,坚决防止涉黑人员进入村两委。认真核实参与人员有关资料,对有问题的人员进入选举程序的及时予以劝阻,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的及时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加强配合联动。

四、发动群众,彻底清查。

为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们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平台作用,把党的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

一是指导村两委会宣传扫黑除恶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

二是有计划地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向村民讲清楚涉黑涉恶、贿选等问题的巨大危害和处理结果。

三是引导村民把扫黑除恶等方面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帮助他们树立正气,勇于同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确保举报通道安全、畅通。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职守责,坚持定期研究白石村扶贫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生成。

截止目前,局扫黑除恶整改落实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共召开帮扶包抓村白石村扫黑除恶专题会议3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群众213户806人,对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全体党员开展了民主评议并听取了村两委会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我们深入排查,暂未发现白石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党员有涉黑涉恶涉伞问题,村班子成员中没有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没有突破“五选八不选”要求的情况,党员干部没有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群众对扫黑除恶政策知晓率普遍较高,不存在矛盾纠纷未化解、积案冤案未了结、遭受暴力欺压威胁的情况。

(篇三)

市扫黑办

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乱象方面开展城市管理乱象治理,现将**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乱象治理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乱点乱象治理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市城管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及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县(区)城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开展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市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市城管局10余次召开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市县(区)城管系统会议,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城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了保证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细化分工、落实责任,市城管局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系统关于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市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整改工作方案,同时市城管局与各局属单位签订了扫黑除恶责任书,与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治理氛围。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全民动员、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我局根据**市扫黑办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攀扫黑办〔**〕20号)要求,结合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业特点,利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单位广告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城区机场路路口大型户外led显示屏、单立柱广告等,大范围、高密度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口号的宣传。滚动播放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公告、宣传图画、标语口号10余条,在城市主要街道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机关办公楼、公园等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50余幅,海报500余张,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为便于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掌握扫黑除恶知识,市城管局制作了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手册,手册包含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方案、责任分工等内容,方便干部职工学习,提高认知能力,增强扫黑除恶社会乱点乱象治理意识。

(三)全面摸底排查、开展乱象治理。

市城管局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12319)、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现场检查等渠道全面开展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一是在市容环卫领域,对在环卫作业市场化招投标、环卫作业日常监管、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垃圾处置管理、渣土运输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二是在城镇燃气管理领域,对燃气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收费服务、垄断非正规燃气供应,禁止正规燃气进场等方面排查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在市政管理领域,在市政行政许可、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日常监管等方面开展线索排查;四是在园林绿化领域,摸排绿化类行政审批、园林绿化管养项目招投标、日常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涉黑涉恶线索;五是在城管执法方面,对暴力执法、暴力抗法、充当保护伞等方面进行排查。在乱象治理过程中询问管理服务对象及群众

250余人次,调查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及城管执法人员80余人次,截至目前,市城管局共排查出涉乱线索1条。

在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社会乱象治理工作中,市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266余台次,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清理乱摆摊设点1330余个,店外占道经营796余起,拆除违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6块约250平方米,清除小广告1570处(张),违规横幅广告47条,制止散发各类小广告62起,城市乱象得到有效管控,治理成效明显。

(四)加强部门沟通,做好信息报送。

根据省住建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我局牵头负责**市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数据、资料汇总报送工作。为此,我局积极与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沟通协调,加强部门合作,认真开展数据统计、月报和总结报送等各项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城管局扫黑除恶工作台账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五)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为深入了解全市城管系统扫黑除恶情况,我局成立扫黑除恶督导检查工作组,分别对各县区城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4次督导检查,对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线索排查情况、资料建档、归档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对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专项斗争工作也提出了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乱点乱象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各县区城管部门和局属各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对相关工作内容了解不透彻,理解不清晰,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定性不准确;二是对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排查不细致不深入不全面,线索排查有限;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参与率和积极性不高;四是资料收集建档不规范,工作开展印证资料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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